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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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領748萬出銀行門「被搶到失明」! 銀行保安竟站著看
大陸河南鄭州一名男子在中國農業銀行中牟白沙支行提領大筆現金後,於銀行外遭遇搶劫並重傷失明,引發網路與社會輿論關注。當事人認為銀行未盡安保責任,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3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7萬元)。據《彭湃新聞》和《紫牛新聞》報導,當事人倪先生於社群平台貼文表示,2024年7月,他在農行中牟白沙支行預約提領17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48萬元)現金後,於銀行門口遭歹徒襲擊。他與對方激烈糾纏近20分鐘,期間銀行保安與員工未採取行動,他最終面部重創,一隻眼睛失明。倪先生認為,銀行應對其人身與財務安全負有部分責任。法院判決書顯示,涉案歹徒已被警方逮捕並判處死緩,並於庭審中承認預謀作案,曾在銀行外多日蹲點觀察。倪先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3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7萬元),法院最終裁定賠償7.3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2萬元)。倪先生至今仍持續與相關單位協商責任歸屬。對此,中國農業銀行中牟支行12月2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回應指出,案發時間為2024年7月2日中午11時46分,倪先生自網點西側約25公尺處遭歹徒襲擊。因現場被車輛遮擋,保安與工作人員未能即時察覺。11時54分銀行報警並通知急救,警方與救護車於3分鐘後相繼到場。銀行表示,事發後已全力配合調查,並由負責人多次前往醫院探視慰問。該支行強調,尊重並支持客戶透過合法途徑維權,並已著手加強安保機制與應急處置流程,致力提升客戶人身與財產安全保障。針對倪先生主張銀行應承擔安保過失責任,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指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銀行屬公共營業場所,對進出顧客負有一定安全保障義務。若銀行未針對高風險交易提供合理防護,可能構成侵權責任。目前,地方銀保監局已介入協調後續處理,但最終責任歸屬仍有待後續釐清。
交往1個月喜當爸!男擺20桌滿月酒才知「娃非親生」 連女友都已婚
大陸河南省漯河市1名夏姓男子近日爆料,網戀女友自稱姓張,交往後懷孕生女,他悉心照料並舉辦滿月酒,辦理結婚證時卻發現女方身份造假,孩子也非其親生。東窗事發後,女子承認用假身份並願分期還錢。律師指出,若女方明知孩子非男方親生仍欺瞞,夏男可依法追討孕期與贈與支出,並追究其法律責任。《極目新聞》報導,夏先生表示,自己與1名自稱姓張的女子透過網路相識,確定戀愛關係後同居生活。交往1個月後,女方告知懷孕,他喜出望外,悉心照料女方生活起居,生怕一點閃失影響胎兒。10個月後,女子順利誕下1名女嬰,夏家人還為此辦了滿月酒席慶祝,席開20桌,場面很是熱鬧。隨著孩子長大,2人計畫補辦結婚證以便女兒上戶口。然而在領證當天,女方稱忘帶戶口本,夏先生陪她回「老家」取時,卻被屋內居民問「你是誰?」才驚覺有異。進一步查詢發現,女友根本不姓張而是姓戴,更讓他震驚的是,女方早已結婚,且孩子並非他的親生骨肉,連出生證明都是P圖偽造。戴姓女子的家人坦言,女兒多年未聯繫家人,甚至與家人斷絕往來。經媒體調查,戴女本人終於出面,承認曾用假身份與夏先生交往,且懷孕期間仍為已婚狀態。對於偽造出生證明,她辯稱部分證件信息為真,但承認欺瞞行為,並願意簽署協議慢慢歸還金錢。夏先生情緒激動地表示,「我要是早知道真相,怎麼可能這樣對她?所有事情都是為了孩子。」目前,他已選擇報警追究責任。律師席軍旗指出,若女方明知孩子非男方親生卻故意隱瞞,使男方支付孕期及育兒費用,則屬欺詐行為,男方有權要求退還相關款項及贈與財物,並可依法追究女方的民事責任。
恐怖情人「求復合未果」砍殺前女友30刀 判8年賠182萬
高雄一名在超商工作的吳姓女子,遭余姓前男友猛刺30餘刀,緊急送醫後,才從鬼門關被救回來,余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定讞,吳女另打官司民事求償252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判需賠182萬元。判決指出,余姓男子因求復合未果,多次騷擾吳女,吳女申請家暴保護令自保,未料,2023年9月13日,余男竟持生魚片刀到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吳女工作的便利商店,趁吳女補貨不備之際,持刀刺殺吳女30多刀,所幸附近民眾制止,緊急將吳女送醫才保住一命。刑事部分,高雄地院已經在去年4月,依殺人未遂罪判余男8年徒刑定讞。但因吳女受有肢體及左腰多處切割傷、氣腹、右大腿深部撕裂傷併肌肉及血管損傷等傷害,出院後仍須長期照護,無法工作,吳女另對他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醫療費、看護費、後續復健、精神慰撫金等共計252萬元。法院審理後,確認余男行為已構成殺人未遂,應負民事責任,對其中醫療與實際支出部分,法院多予以認定,精神慰撫金部分,核定應賠80萬元,總計判余男虛應賠18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暴雷真的犯法!日法院裁定「劇透網站」觸法 46歲男子被罰50萬
日本司法近期再度聚焦於著作權爭議。東京地方法院在7月裁定,東京都內一名46歲男子因經營電影「劇透文章」網站,違反著作權法,判處罰金50萬日圓。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對文字版「快電影」的廣泛討論。《每日新聞》報導,該男子於2023年11月觀賞一部熱門電影後,憑記憶將演員台詞與劇情重現,並結合宣傳冊與其他公開資料,撰成完整劇透文章,上傳至網站。該平台同時刊載多篇關於電影、漫畫與動畫的內容,他也承認曾收受網站營運公司支付的報酬。由於文章甚至包含與原作相同台詞,警方與檢方認定情節惡劣,遂予起訴。涉案公司代表目前仍在審理中。事實上,日本社會早已出現「快電影」爭議。所謂快電影,指將長片濃縮成幾分鐘短片,滿足年輕族群追求「時間效率」的需求。2021年,宮城縣警方逮捕3名男女,因他們將未經授權的快電影上傳至YouTube,最終3人皆被判有罪並附緩刑。隨後,包括東寶、松竹、東映在內的13家大型電影公司發起民事訴訟,東京地方法院在2022年與2023年間兩度判決,要求3人合計賠償5億日圓。法院認定他們共上傳54部作品,非法獲利約700萬日圓。在司法與民事責任雙重追究下,日本社會對盜版影片風險已有高度共識。內容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指出,快電影與非法影片數量確有減少,但同時惡質劇透文章逐漸浮現。CODA提醒,劇透會降低觀眾付費觀影意願,無論是影片或文章,本質上的惡質性相同。2025年5月20日,宮城縣警與南三陸警署又查獲一起文字版「快電影」案件。警方以違反著作權法為由,將仙台市一名公司經營者等5人以及該公司送交仙台地檢。CODA隨後公布案情,顯示涉案者曾在2023年11月刊登《哥吉拉-1.0》《新‧假面騎士》《首》《新‧超人力霸王》等影片的詳細劇透,並藉此獲取廣告收入。這類網站常以角色名稱、台詞、情境描述等完整劇情內容,加上圖片構成文章,幾乎等同文字版「快電影」。警方進一步查明,這些經營方式具有組織性:公司經營者負責統籌,員工專責上稿,撰稿人則透過人力仲介公司徵募,以打工形式提供文章。CODA在聲明中強調,所謂「劇透網站」已超越合理引用範疇,屬嚴重著作權侵害。這些文章往往讓讀者在未觀影前就能掌握全貌,結果削弱觀眾購票動機,直接侵蝕電影公司與創作者利益。CODA呼籲公眾避免使用相關網站,因為此類行為間接助長犯罪並損害正規內容流通。該機構表示將持續推動保護日本內容,並期盼建立更健康的網路環境。
長庚橋「滿地螺絲釘」害5車爆胎 輪胎行老闆1暖舉獲讚:好人一生平安
台中石岡區與苗栗卓蘭交界的長庚橋,27日上午驚傳路面散落大量螺絲釘,導致至少5輛車輛行經後輪胎遭刺破爆胎。附近一間輪胎行業者也驚覺不對,親自騎車查看,並和熱心民眾一起將危險物清除,舉動引發網友大讚。據了解,當時受害駕駛陸續前往卓蘭一間輪胎行求助,輪胎行業者在3小時內幫5台車補破輪,察覺異常後,親自騎車趕赴現場查看,果然發現滿路都是螺絲釘,並與熱心民眾合力撿拾,將危險物清除,舉動引發網友大讚。輪胎行業者的女兒也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提醒:「早上十點到下午兩點從石岡進來卓蘭方向,有經過長庚橋的朋友,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輪胎是不是有刺到喔!」她強調,家人雖經營輪胎行,但遇到關乎行車安全的狀況「我們不樂見」,並感謝現場與父親一起撿螺絲釘的好心人。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稱讚:「爸爸真的太善良」、「你們好善良,生意興隆」、「好人一生平安」、「要是再多幾顆釘子,可能更多車出事」、「下次可以帶磁鐵去吸比較安全」。有駕駛則分享驚魂過程,形容行經時突然聽到「咚咚咚」怪聲,下車檢查才發現大顆螺絲釘釘在輪胎上,「我就是其中之一的受害者,今天中午開車經過上橋的時候,汽車就突然發出咚咚咚的聲音,結果停路邊一看就發現一顆很大顆的螺絲釘在上面,就趕快衝去東勢換輪胎」。警方指出,目前尚未接獲正式報案,初步懷疑可能是工程車固定不當導致貨物掉落,也不排除有人惡意撒釘,將調閱監視器釐清原因,並要求轄區派出所加強巡邏。警方同時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汽車裝載物品須妥善綑紮、確保牢固,若因固定不當導致掉落,駕駛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若釀成事故更需負刑事與民事責任。
基隆郵差送信竟被家犬咬斷手指 狗兒收容飼主將遭罰
基隆市53歲許姓郵差22日上午到中正區二信高中旁民宅送信,竟遭沖出家犬咬斷手指,被緊急送往衛福部基隆醫院救治,而該犬隻過去就有攻擊紀錄,平時還會在附近遊蕩,將其列為攻擊性犬隻並帶到寵物銀行收容,將通知飼主到案說明,並依動物保護法開罰。據了解,許員上午前往送掛號信,卻遲遲等不到屋主出來查收,狗兒卻突然衝出並朝許員攻擊,還狠咬郵差右手導致其無名指第一指節被咬斷,傷口更是深可見骨,附近民眾見狀連忙通知警消,並將許員送往衛福部基隆醫院救治。而該犬隻雖是家犬,但平常就會在附近巷弄遊蕩並追咬路人,過去就曾有攻擊行為,案發後還持續在周邊閒晃,動保所連忙將牠暫置寵物銀行收容,後續將通知飼主到案,並查核該犬是否辦理寵物登記、狂犬病疫苗及絕育,若未完成者,依法得處83000元罰鍰。動保所強調,鑒於此犬具有攻擊紀錄,會將該犬隻列為攻擊性犬隻,犬隻出入公共場所及公眾得處入場所時,應由成年人伴同,並配戴口罩及嘴套,違者最高得處15萬元罰鍰。動保所長陳柏廷提醒,平時應妥善照顧所飼寵物,並履行飼主責任,若因疏縱犬隻導致他人受傷,不僅違反動保法,更會面臨刑事及民事責任。若飼養攻擊性犬隻,外出時應有成年人伴同並配戴戶護具,以維護用路安全。
「搖一搖」約會釀悲劇!男子車內發生關係後猝死 女子未報警離場還帶走手機
大陸西安發生一起社會矚目案件,張先生透過微信「搖一搖」功能結識張女士,雙方兩度見面並在車內發生性關係。2023年3月3日晚,張先生在過程中突感身體不適,最終停止呼吸。當時身邊僅有張女士,她雖進行簡單施救,但在40分鐘後發現無效,因擔心關係曝光未報警,反而拿走張先生手機離開現場。9天後,警方在車內發現張先生屍體,死者家屬事後提向張女士提告,並要求賠償48萬餘元人民幣(約216萬元新台幣)。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張女士一開始察覺情況不對,曾嘗試拍打、呼喊張先生,並持續進行簡單施救約40分鐘,但未見好轉。隨著張先生完全失去呼吸心跳,她因擔心私情曝光,不僅沒有撥打急救電話,反而拿走張先生的手機,獨自離開車輛與現場。另據判決書指出,9天後,即3月12日,警方在車內發現張先生屍體。司法鑑定顯示,其死因符合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急性發作。事發後,張先生家屬提告,要求張女士賠償 48萬餘元人民幣(約216萬元新台幣)。一審法院認為,雖然死亡主因是張先生的疾病,但在密閉車內唯一在場的張女士,具有高度可預見性與合理救助義務。她沒有及時求助,還帶走手機離去,使張先生失去送醫機會,行為屬於消極逃避,應負一定責任。不過,張先生明知自己患有嚴重心臟病,仍選擇進行高風險行為,本身過錯重大,因此須承擔主要責任。一審判決張女士承擔15%責任,須賠償 13萬7043元人民幣(約61.7萬元新台幣)。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認定一審事實無誤,但調整了喪葬費計算,最終改判張女士賠償 13萬8118.8元人民幣(約62.2萬元新台幣)。法院指出,張女士的不作為,雖非主要死因,仍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後果,因此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活佛「巴麥欽哲」爆性騷擾醜聞 欽哲光明壇城聲明曝
彰化縣出生的38歲黃英傑被藏傳佛教法王認證為第三世巴麥欽哲仁波切,不過本刊接獲爆料指出,黃英傑涉嫌對女學生與女信徒性騷擾,要女信徒傳清涼照「觀想氣色」。對此欽哲光明壇城12日也發表聲明。欽哲光明壇城指出,該等報導內容嚴重失實,對巴麥欽哲仁波切本人的名譽造成重大傷害,亦對社會公眾造成誤導。我們對此高度關注並深感遺憾。首先,針對上述媒體的報導,我們重申以下事實:1. 報導內容失實,指控毫無根據,所謂性騷擾與侵占寺廟等指控,均來自未經查證的爆料,缺乏事實依據。相關言論不僅嚴重侵害當事人的名譽,更違反媒體應有的查證義務。2. 長期遭受不實指控與惡意中傷 近年來,巴麥欽哲仁波切及相關團體頻繁遭受特定人士與團體的抹黑攻擊,這些行為涉及聘請網軍散播謠言、徵信社偽造證據、製作合成圖像並以聳動標題吸引大眾注意,試圖破壞巴麥欽哲仁波切的聲譽。我們已掌握相關證據,並在各地警局有多次妨礙名譽的報案紀錄。3. 當事人過往紀錄清白,抹黑行為無所依據 巴麥欽哲仁波切曾任華梵大學教授,期間教學成果優異,師生風評良好。抹黑報導中所提及的「性騷擾」與「侵占」指控,均未提供任何具體事證,並涉嫌偽造對話紀錄與文件,已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相關條文。4. 對社會與公眾的負面影響 此類不實報導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不僅對當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也對宗教團體與信仰自由的和諧環境構成威脅。我們的立場與行動 1. 我們已正式要求相關媒體和記者立即撤下不實報導並公開道歉。如未能在合理期限內回應,我們將透過律師正式提起法律訴訟,追究其刑事與民事責任。 2. 我們呼籲媒體謹守職業道德,停止散播未經查證的訊息,並承擔應有的查證義務,以維護媒體公信力和社會正義。 3. 我們將召開記者會,向公眾澄清真相,並公開展示我們掌握的相關證據,還原事實。 對社會大眾的呼籲 我們懇請社會大眾保持理性與客觀,勿輕信未經查證的訊息。對於任何涉及名譽侵害與社會秩序破壞的行為,我們將採取零容忍態度,堅決捍衛清白,並持續致力於促進社會和諧與宗教自由。 未來,我們將持續以法律手段維權,並攜手所有支持正義的人士,共同抵制網路暴力與不實資訊的散播。
南韓「假恐攻」通報暴增!警消今年無效出動近3000場 擬修法「嚴懲報假案者」
南韓媒體指出,近日疑似有人特定針對百貨公司、音樂廳、小學等場所刻意散布「有人安裝炸彈」的虛假恐攻威脅,導致警方與消防部門緊急出動的次數急遽增加。根據統計,這類「假報案」的出警次數在過去2年中增加了1000多起。截至今年7月為止,更是高達近3000起,相當於每天13.8次通報,平均每100分鐘就發生一次,令警消人員疲於奔命。為此,首爾地方警察廳一位高層官員表示,「我們將積極考慮對假通報者進行刑事處罰,並提出民事賠償要求。」據《東亞日報》報導,據南韓國會行政安全委員會委員、民主黨議員楊富南26日向警察廳提交的數據,南韓警消因假通報而出警的次數,從2022年的4235起,增加到2024年的5432起,增長了28.3%。而今年截至7月底為止,已接獲2933起假通報,平均每天13.8起,相當於平均每100分鐘發生一起。報導指出,這類的假恐攻通報不僅對疏散造成極大的不便,還會因為特警隊、消防隊與救護車的同時出動,帶來巨額成本。此外,由於人力進行調動,也可能導致真正需要幫助的市民救援因此遭到延誤。然而在過去3年中,只有1起關於假敲詐勒贖的通報者因此被判決需要進行賠償。為此,首爾地方警察廳一位高層官員表示,「我們將積極考慮對假通報者進行刑事處罰,並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報導指出,本月5日,有人在社群媒體上宣稱在首爾中區的「新世界百貨」明洞總店設置炸彈,當時出動37輛消防車,139名消防員、100名警察緊急被調派到現場嚴陣以待並進行搜索,又從現場緊急疏散近4千人。然而,這起事件事後被證明僅是一名國一學生開玩笑發布的假消息。本月10日,韓團「THE BOYZ」在首爾舉行演唱會,會前驚傳收到炸彈威脅,警消緊急出動搜索,又緊急疏散了2000名觀眾。同月15日,一名高中生在YouTube直播中留言稱:「慶尚北道安東站舊站台廣場上有人安放爆炸物。」同樣出動警方排爆課趕赴現場展開搜查。然而,以上2起事件事後全被證實只是虛驚一場的假消息。報導指出,今年3月南韓開始實施「公眾恐嚇罪」,針對進行虛假通報的犯人,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萬韓元(約43萬元台幣)以下罰金。然而,南韓法院7月首度依該法作出的判決,僅判處犯人6百萬韓元罰金(約13萬元台幣),引發了「缺乏嚇阻力」的批評。警方也指出,往後可能依據「是否為假通報」的可能性決定是否出警。如本月25日,首爾警方就並未在接獲通報後對一所小學進行搜查,並聲稱該爆裂物通報「明顯是假的」。建國大學警察科學系教授李雄赫也向媒體表示:「我們必須明確告知進行虛假報案的犯罪者,他們將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他強調:「有必要修改法律,以確保刑事和民事責任得到明確執行。」
少年15歲私自刺青 父母怒告紋身店勝訴判賠近3萬元
大陸江蘇一名年僅15歲的小石(化名)日前前往當地一家紋身店進行刺青,支付新台幣約2,000元(人民幣450元)後,在右前臂上刺滿圖案。事後父母發現後感到震驚,隨即帶小石多次接受雷射清除治療,總花費約新台幣37,000元(人民幣8500元)。法院認定未成年人刺青契約無效,紋身店需退還刺青費用並負主要賠償責任。(圖/翻攝自微博,荔枝新聞 )根據《荔枝新聞》報導,小石父母認為紋身店在未確認顧客年齡的情況下,向未成年人提供紋身服務,應負有民事責任。多次協商未果後,決定依法提起訴訟,要求店家賠償損失。父母為幫少年清除刺青,進行多次雷射治療,費用高達人民幣8500元。(圖/翻攝自微博,荔枝新聞 )法院審理指出,小石紋身時已滿15歲但未滿16歲,依法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與紋身店所簽訂的刺青服務契約,在父母事前不知情、且事後明確反對的前提下,應屬無效。法官綜合考量雙方過錯程度,認為紋身店對本案應負主要責任,判定其需承擔70%損害賠償責任,小石方自行承擔其餘30%。最終法院判決紋身店應退還原支付費用約新台幣2,000元,並賠償雷射清除費用約新台幣26,000元(人民幣5950元)。此案引發社會對於未成年人刺青管理的關注,法律專家提醒業者在提供相關服務時應加強年齡審查,避免類似法律糾紛發生。
以驅魔為名!女患者就診後被告知「身上有女鬼」 老中醫藉口猥褻判賠13萬
大陸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近日就一起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民事判決,一名72歲中醫師被判須向女患者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2萬元),並負擔治療費及律師費。該中醫在診療過程中聲稱女患者「被女鬼附身」,需以縫衣針驅魔為由進行所謂治療,最終對患者進行猥褻。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顯示,1950年出生的徐姓男子,曾於一家醫院理療科擔任醫師。2023年4月,一名80後女性杜姓患者因身體不適前往該醫院就診,接受針灸療程。針灸治療後,徐某某要求替杜女士把脈,並聲稱其「身上有女鬼附身」,接下來兩晚需以9根縫衣針進行驅鬼儀式。杜女士因驚恐而陷入精神恍惚,之後在徐某某以治療為名義下,遭到猥褻。案件曝光後,警方於2023年5月18日對徐某某進行傳喚。徐某某坦承其猥褻行為,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處分,但由於其年逾七旬,未被實際執行。事件發生後,杜女士因受到強制猥褻及精神驚嚇,數晚噩夢連連,無法正常生活,需由家人照料。她後續至精神科就醫,診斷為「復發性憂鬱障礙,目前為中度發作」,需積極治療,並於2023年6月2日在警方陪同下取得正式診斷證明。庭審過程中,徐某某辯稱其診療行為均屬正常操作,不構成性騷擾,並否認杜女士的訴訟請求。不過,法院認為,作為資深中醫師,被告應熟悉中醫基本診療操守,若須接觸患者隱私部位,不僅須獲患者同意,更應有同性別醫護人員在場。其實施的行為已超出一般中醫「望聞問切」診療方式的常識範疇。法院最終判定,原告所述性騷擾事實存在的可能性高於否定可能性,被告觸碰原告隱私部位的行為已構成性騷擾,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法院一審裁定,徐某某須向杜女士支付治療費10,332.16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5,460元)、律師費7,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萬8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萬2,000元),並書面向原告道歉。
女律師談「母嬰產品團購」水很深! 洗產地當歐美貨賣:年賺50萬美金
今(10)日,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透露,自己最近在追網紅母嬰產品團購廣告不實的爭議,才發現母嬰產品團購「水其實很深」,不少人因此賺的盆滿鉢滿,「聽說一年可以有50萬美金(約新台幣1500萬元)的收入。」李怡貞今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有些母嬰產品會號稱品牌是外國品牌,在台灣也賣得很好,可是若實際前往該產品聲稱的品牌製造國查詢,卻會一無所獲,「大家看到美國、歐洲就嗨了。實際上根本就是台灣製或是大陸製」。李怡貞強調,不是中國製就不好,問題在於「廣告不實」,並強調不管是團購主或頁配網紅「絕對會有相關的法律責任存在」:「粉絲信任的是KOL的薦證,怎麼可能產品出事,團購或業配主沒有任何責任?」李怡貞指出,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在2023年2月21日特公告修正的網路廣告案件處理原則,明文將部落客、網紅及直播主納入「廣告主」範圍;若涉及不實宣傳,則將依涉入程度區分為「薦證者」或「廣告主」。網紅或團購主若僅是單純分享親身體驗,原則上不會直接受行政處罰,但若涉及「廣告不實」,就需要與廣告主共同負擔民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若經常性販售商品,或與廠商採分潤模式合作,則更可能被認定為「廣告主」,須直接承擔行政與民事責任。李怡貞舉例,有些部落客、網紅、直播主以自身名義開團,團購分潤可達5%~30%,甚至有爭議性網紅自己代工貼牌後銷售,利潤更是高達70%~80%,一旦被發現廣告不實,該賠的責任都跑不掉。相對而言,單純收取一次性代言費的業配,法律風險較低。最後,李怡貞也呼籲消費者在購買嬰兒用品時,應多花時間研究成分與品牌,不要盲目追隨歐美標籤。她回憶過去在德國逛藥妝店時,看多了真品,便能迅速分辨哪些產品值得購買,強調:「資訊透明與誠信才是消費市場的根本!」
17歲女慢跑遇16隻大狗群襲 全身咬傷縫逾500針仍無法行走
美國加州聖柏納迪諾縣(San Bernardino County)新伯里溫泉(Newberry Springs)7月17日發生驚悚事件,一名17歲少女崔西‧赫塔多(Tracy Hurtado)清晨外出慢跑時,遭到16隻大型犬組成的犬群包圍攻擊,全身多處咬傷與撕裂傷,需縫合超過500針,險些喪命。根據《ABC 7》及《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事件發生於當日清晨7時前,赫塔多獨自在土路上慢跑,突然一群大型犬從路旁衝出,對她展開猛烈攻擊。她的尖叫聲驚動鄰居,隨即撥打911報警。赫塔多母親瑪麗亞‧阿茲佩蒂亞(Maria Azpeitia)回憶趕到現場時的震驚情景,「我以為她的手臂被咬斷了,全身是泥土和鮮血,幾乎認不出來。我是看到她的胸罩才確定那是我的女兒。」赫塔多在驚恐中還問母親:「媽媽,我還漂亮嗎?」母親則安慰回應:「妳永遠很美。」赫塔多被送往醫院急救後,接受長時間縫合與清創,醫療團隊指出,她全身遍布深淺不一的咬痕與撕裂傷,傷勢涵蓋頸部、四肢、軀幹,治療過程極為痛苦。經過近一個月治療,她於近日出院,但至今仍無法自行行走,需要依靠復健與多項醫療檢查恢復行動能力。由於心理創傷嚴重,她在夜間難以入眠,且頻繁做惡夢。原本準備迎接高三學年的赫塔多,如今只能在家中休養,並頻繁往返醫院。家屬在募資平台 GoFundMe 發起援助計畫,已籌得超過1.1萬美元(約新台幣35.9萬元),用於支付龐大的醫療與復健費用。加州法律規定,飼主若疏於管束犬隻導致他人受傷,可面臨重罪指控與高額賠償。律師提醒,受害者家屬可依法向責任方提出醫療費、精神損害及後續生活照護的求償。涉案犬隻目前已被加州當局捕獲並安置於巴斯托人道協會(Barstow Humane Society)。警方正在調查,這些犬隻究竟是否屬於當地飼主,或是長期在沙漠中遊蕩的野化流浪犬。若查出飼主,恐面臨刑事與民事責任。加州17歲少女赫塔多晨跑時遭16隻大型犬攻擊,身受重傷,需縫合逾500針,至今仍無法自行行走。(圖/取自X)
蔡阿嘎討債倒賠4700元!蘿拉還款3計畫曝 竟喊話想回鍋接案抵債
百萬YouTuber蔡阿嘎(蔡緯嘉)與前員工蘿拉(林沛蓁)間的債務糾紛自去(2024)年延燒至今,男方指控女方利用AB合約侵吞公司與廠商資金,涉案金額高達3000萬元,雙方撕破臉後進入法律攻防階段,而女方家中高價用品均遭法院扣押。不過蔡阿嘎今(4)日在一系列「討債全紀錄」影片中,揭露兩場高價品的法拍結果不僅未回本,自己還倒賠4700元,更曝光蘿拉提出的還款方案,其中還女方希望「回公司接案抵債」,讓他當場傻眼。蔡阿嘎在今天發布於個人YouTube頻道的影片提到,蘿拉家中高價用品已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程序,在第一輪流標後,第二輪法拍售出48件名牌精品,包括愛馬仕、LV、Gucci、Dior,總成交金額為10萬1100元。不過,由於鑑價費用高達10萬3200元,加上人力與交通支出,他坦言最終倒賠2100元。另一場台中法拍則是標得價6100元,扣除警力與鎖匠支援等成本後,再次虧損2600元。由於兩場法拍合計倒賠4700元,蔡阿嘎無奈表示「賠了夫人又折兵」,無法追回原本估計的40萬元。蔡阿嘎拍片講述討債過程。(圖/翻攝自YouTube)蔡阿嘎除了在影片中提及法拍進度,還稱蘿拉最近透過律師提供還款計畫書,女方稱自己因負面新聞纏身,工作難尋,目前全靠家人資助。她提出三種還款方式,其中一項是希望回大頭佛工作室協助開發案源,並以成交金額比例抵債。對此,蔡阿嘎怒批「企畫很有才」,但他無法接受;第二種方式是以自由接案方式獲取報酬,再用來償債。此外,蘿拉也表示願意參加蔡阿嘎過去開玩笑提到的活動,例如路跑或炎上挑戰,但蔡阿嘎與律師評估後認為風險太高,難以落實。蘿拉律師進一步要求蔡阿嘎考慮上述方案,並盼雙方能和解、結束刑事與民事責任追究。對此,蔡阿嘎回應,蘿拉若想還款,僅能選擇到「好里家社福協會」擔任志工,每天勞動9小時換取1萬元償還。他也強調,這是蘿拉的最後機會。他最後也表示,雖然不再期待討回全部損失,但仍希望女方為她的行為負起法律責任,他也會堅持把這條討債之路走到最後。
網購收到賣家「不取貨就提告」恐嚇通知 她氣炸:不想取貨了
近年電商平台崛起,不少民眾都會在網路上購物。一名女子日前分享自己在知名電商下單後,竟收到賣家用《刑法》提醒她盡快取貨,否則將提告並申請列為「失信人員」,讓她氣得回覆「原本明天要去取貨,看到這訊息瞬間不想取貨了」。近日一名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並貼出對話截圖,表示賣家引用《刑法》第355條,指「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3人為財產上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提醒原PO盡快取貨,還表示若未於期限內取貨,將依法提告原PO並申請列為失信人員,警告原PO「請您自行斟酌,後果自負」。原PO看完後回覆賣家,原本打算明天要去取貨,「看到這訊息瞬間不想取貨,時間還沒到,又不是不打算領」。貼文引起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留言「支持你取貨後秒退貨,安心退是拿來這樣用的」、「遇過颱風天還催人取貨」、「懂妳!真的是非常不舒服」、「我買一個我忘記什麼東西,賣家從寄出開始傳訊息,到貨第1天吵到第7天,直接封鎖不去領」、「這麼兇不如自己拿去報警好了」。事實上,《刑法》第355條屬於「詐欺得利罪」,必須具備主觀「詐欺」意圖、客觀使用詐術手段,並造成對方財產損失,才算構成犯罪。若只是單純未取貨,即使賣家承擔運費,也僅是違反契約,屬於民事責任,並不構成詐欺行為。
老人住院雙手綁住遭病友「摳出眼球」 兒崩潰:3次手術一樣看不見
大陸湖北某間精神病院傳出一起驚悚事故,一名王姓男子的父親有失智症,住精神病院時偶爾會被綁住雙手,不久前卻遭病友用手挖出右眼球,傷勢嚴重;在動了3次手術都沒用,王男痛心老父遇到如此喪心病狂的事,要求精神病院須負起責任。即便王男已循司法途徑求償,但其父有失智症,要由法律鑑定恐存在一定困難度。綜合陸媒報導,5日湖北黃石一名王姓男子公開痛訴,他與家人將年邁患有失智症的父親送去精神病院,去(2024)年9月有一名病友趁他的父親被綑綁住雙手睡午覺時,因為病友只被綁住一隻手,竟翻過身上前把老父的右邊眼球挖出眼眶,害老父一眼幾乎失明。有知情人士指出,老父被病友襲擊時,精神病院的看護曾到場阻止,但隨後又離開現場。事後王男的老父親被送到武漢的醫院急救,做了3次手術後仍看不見,老父也在手術後回到精神病院。雖然院方承擔大部分醫療費用,但老父將來恐怕面臨一眼看不見的狀況,王男認為加害者與老父都屬法律上無民事責任能力的人,加上王男透過監視器畫面,目睹老父被綁住雙手,病友因為只有綁一隻手才有機會對老父做出傷害行為,因此認為院方管理不到位,必須負擔全部責任。王男在事發後也透過法律途徑處理後續賠償事宜,但他的父親患有失智症,到時候要由法律鑑定恐存在一定難度。精神病院在事發後,負擔老父大部分醫療費用外,相關人等也遭到相應處分;至於賠償問題,院方表示,建議患者家屬循法律途徑維權。
78歲老翁三峽撞3人身亡 律師建議:比照復興空難辦理
新北市三峽區於5月19日發生重大車禍,78歲老翁余文正在北大國小前高速衝撞,釀成3死11傷的嚴重事故。案發後余文正重傷送醫,經21天搶救後,於5月31日因多重器官衰竭病逝。新北地檢署預定於6月6日上午進行遺體解剖,釐清其實際死因與是否涉及其他可疑因素。綜合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故發生於5月19日下午4點左右,地點則是國成街與國光街口,當時余文正駕車失控高速衝入人群,造成14人傷亡,當中多名為在地孩童。最終仍有3人不治,另有11人受傷。肇事者本人亦傷勢嚴重,送醫搶救無效身亡。對於民事責任部分,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2日證實,法院已裁准市府提出的假扣押聲請,針對余文正的財產進行限制,以保障受害者及家屬日後的求償權益。法制局長蔡庭榕補充指出,市府已在5月22日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共同遞案聲請,雖涉及金額未對外公開,但相關程序已依法完成。報導中提到,目前新北市府也同步設置協助機制,由教育局統一聯繫受影響學生家長,社會局對應其他非學童受害人,法制局則統籌法律支援並組成專案小組協助後續程序。劉和然強調,市府將全程陪伴被害人家屬面對未來的法律程序與補償事宜。在刑事調查方面,律師林智群指出,儘管肇事者已死亡依法將不起訴,但檢方仍有責任釐清肇事過程是否涉及故意行為或操作失誤。他舉例表示,如同過去復興航空空難案例,即便肇事機師死亡,地檢署仍會在不起訴處分書中詳實記錄事發經過與責任歸屬,供未來民事訴訟參考。林智群進一步指出,雖刑事責任隨肇事者身亡而終止,但民事賠償責任仍存,若余翁名下有遺產,其繼承人仍須在遺產範圍內負起賠償責任。同時,符合條件的傷者或罹難者家屬亦可向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以獲得基本救濟。
三峽肇事老翁亡!律師曝刑事部分就此結案:但事情還不會結束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上個月19日發生一起駭人車禍,一名78歲余姓老翁駕車失控衝撞放學學童及家長,造成3死、12人輕重傷的慘劇,震驚社會。然而,肇事駕駛經搶救13天仍於昨(5月30日)宣告不治。對此,律師王至德表示,三峽車禍的刑事案件部分就此結案,不需要再討論是故意殺人罪還是過失致人於死罪,「不過事情還不會因此結束,因為還有民事責任。」王至德律師昨在臉書發文指出,今早聽到三峽車禍的肇事駕駛不幸離世,「因為他的過世,對於追究真相的難度又提升了一些,至少就他在肇事時的精神狀況如何,又更難確認了。」他續稱,也因為肇事者也就是犯罪行為人在偵查中過世,檢察官勢必得做出不起訴處分,「刑事案件的部分也就此結案,不會進入法院,也不需要再討論是故意殺人罪還是過失致人於死罪。」「不過事情還不會因此結束」,王至德解釋,因為還有民事責任,受傷的受害者以及過世受害者的家屬都可以以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不過因為肇事駕駛已經過世,因此只能向他的遺產請求賠償,也就是說肇事駕駛有多少遺產就賠多少。然而,律師也補充,這個案件比較特別的是因為駕駛肇事後就昏迷至過世,因此也不會有脫產的狀況,「如果昏迷期間財產有變動的話,肯定是有人無權處分,這個處分行為包括買賣、移轉等等是不生效力的」,所以可以確定的是除非駕駛原本就沒有財產,不然被害者至少可以拿到一些賠償。王至德文末感嘆,「事情發展到這裡讓人相當的難過,人命是再多賠償都換不回的,願往者都能安息。」
芝蔴街內幕1/揭密市場黑手 新華泰富遭滲透全紀錄
2025年經營權大戰,除外資TIH以1%狙擊市值1400億的可成,知名美語補習「芝蔴街」母公司新華泰富(5481)經營權之爭也越爆越精彩,不但董事長代表人、法人董事等遭法院裁定定暫時狀態無法行使權利,6月3日股臨會改選前,市場派與公司派傳出的抹黑抹紅消息也鋪天蓋地。CTWANT採訪新華泰富法律顧問,澄清一切為不實消息現正準備提告,他還自爆,新華泰富正遭「空手套白狼」的禿鷹式襲擊,為上萬股東憂心不已,並提醒主管機關嚴正看待。 CTWANT調查,新華泰富營收主要為教育事業、不動產租賃等兩大版圖,公司帳戶現金達5億元、淨值逾20億元,被視為教育類穩健個股與資產股,全台103間補習班正常營運,近期卻因股東之間的股權買賣紛爭,引爆一連串司法戰,甚至傳出涉及台灣司法史上著名土地掏空案「新瑞都」主導者蘇惠珍等而成為媒體焦點。新華泰富原定4月18日召開股東常會,改選五席董事,但一名獨董辭職,二名法人董事遭法院裁定禁止行使股東權利,接到台北地院執行命令停止召開,遂改為6月3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進行全面改選董事。而就在5月7日公告公司臨股會提名名單、公司派及市場派的1%以上股東各皆全額提名五席董事(二名一般董事、三名獨董)共十人參選的這一天,新華泰富卻遭市場派指控疑涉及中資介入、掏空、洗錢等不實傳聞,再度躍上媒體。新華泰富法律顧問魏憶龍律師表示,盼相關單位重視,新華泰富恐遭禿鷹式襲擊。(圖/劉耿豪攝)新華泰富7日緊急發布重訊強調,純屬惡意捏造、與事實不符,且與本公司所屬子公司芝蔴街之業務及運作無任何關聯,請各界勿受誤導;已嚴重損害本公司及子公司聲譽與股東權益,對此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蒐證,並將提起告訴,追究相關人等之刑事與民事責任,以捍衛公司聲譽與股東之權益,依法嚴懲、絕不寬貸。CTWANT採訪到新華泰富的法律顧問、大成台灣法律事務所魏憶龍律師,一一還原真相,首先就媒體報導指稱4月21日「董事查帳驚見6惡煞嗆聲」,魏憶龍拿出當天位在長春路上新華泰富總部的大樓錄影,還原當天實況,一群穿著有白衣、藍衣與橘紅色衣,約莫十多人突然上門要找人,「他們既非受公司邀請,亦非為公司事務而來,而是前來尋找已遭法院禁止行使股東權利的法人董事代表鄭翔仁,處理個人私下糾紛,與新華泰富無關。」魏憶龍律師指出,當日鄭翔仁、曾心潔、一名自稱為律師及數名身分不明之人士一同前往新華泰富公司。該自稱律師者表示鄭翔仁為新華泰富董事長,隨後要求領取公司印鑑章,及求要相關公司文件。後續新華泰富公司要求對方提出相關身分證明之正式文件,至今對方並未提出任何有效證明。針對市場派指控「投資人竟為中共黨員」的說法,魏憶龍律師則出示一份早在民國107年新華泰富公司與櫃買中心往來的官方文件,澄清當時有一位韓姓股東,透過複委託專戶進行財務性質的投資,該名股東從未涉入公司經營,亦無任參與董事會或股東會決策之權限。他強調,新華泰富是一間公開發行的上櫃公司,投資人及外資在市場中本就擁有合法自由買賣股票的權利,且此事早已由主管機關調查釐清,魏律師表示本次指控屬於舊聞重炒。對於此類翻舊帳、借題發揮的抹紅操作,魏律師坦言已屢次說明,無奈仍被刻意放大解讀,當作抹黑抹紅之手段。根據CTWANT調查,新華泰富的股東「新華國泰投資」、「君怡泰富投資」共持有公司股權約8%,這兩家公司原由何氏父子擁有,去年10月何家將這二家公司以約2.4億元售予郭明昌,迄今因進行變更登記後郭僅支付部分款項,何家已向法院對郭明昌及這二家公司提起訴訟並對其代表人聲請假處分定暫禁止行使股東權利。『新華國泰投資』與『君怡泰富投資』原在新華泰富董事會中各持有一席董事職位。於兩家公司完成變更登記後,『新華國泰投資』改派曾心潔擔任法人董事代表;『君怡泰富投資』則並未另行改派代表人。其後,公司接獲法院裁定通知,前述兩家法人及其代表人郭明昌、鄭翔仁、劉守禮皆遭定暫禁止行使股東權利。更罕見的是,後續竟出現新華泰富的李姓董事長,也被其所屬法人『君怡泰富投資』聲請並裁定暫時停止行使董事長職權,導致公司陷入董事長與法人董事均無法行使權限的市場怪象。值得注意的是,5月7日共十人參選的董事名單上,有一家新面孔「和創國際開發」,其董事鄒飛洋,同為「珊嘉杉開發」董事,由蘇惠珍家族所投資,蘇惠珍由高雄縣議員起家,90年代活躍於政商圈,後來經商,回高雄推動新瑞都開發案,卻成了台灣司法史上著名的土地掏空案。魏憶龍律師表示,過去曾看過在資本市場上,「以小博大」「空手套白狼」的類似傳統禿鷹襲擊正派公司手法,就是發起連環爆的司法戰、媒體戰、心理戰,用假消息抹黑抹紅潑糞,而損及公司信譽、股東與客戶的信心,這根本非公司治理應見之行徑。根據調查,郭明昌過去曾接手過遊戲公司「數碼戲胞」,對外聲稱投入高達1.2億而在短短數月之後就爆發財務危機,欠發員工薪資、裁員等,公司最終走向破產清算。郭在介入新華泰富之後,曾向公司提出綠能、水利等投資案,但皆未被公司同意。至於有小股東跟記者說,他們也在高度關切擔憂新華泰富股價疑遭炒作,因為在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發動搜索約談股市作手李明朗與女友洪秀惠,涉嫌以連續高買、低賣、相對成交等手法,炒作上櫃公司力肯(1570)、新華泰富(5481)股價,在短短8個月內,不法獲利高達1.3億元,兩人後各以300萬元、200萬元交保。整場經營權爭奪戰走向白熱化,不難看出,上述市場派人士之操作與過往市場出現的「類似禿鷹式手法」頗為神似。透過開頭的股權移轉、頻繁司法程序與媒體輿論效應,逐步對公司治理結構造成實質干擾,甚至影響經營決策的穩定性。對於手中握有股票的數萬名中小股東而言,此刻的關鍵,不只是誰將主導董事會,而是資本市場是否具備足夠制度韌性,能抵禦此類操作對企業營運與治理秩序所帶來的衝擊。這場攻防最終將如何收場,或許將成為台灣企業經營環境與資本市場信任機制的一次壓力測試。
喜傑獅反悔「1讚折1元」提告顧客 解釋原因被打臉:說謊抓包
筆電廠商「喜傑獅」在2024年11月中華隊世界12強棒球賽奪冠時,發起「1個讚折1元」活動,共累積多達1.7萬個讚,沒想到後來卻反悔,不僅修改遊戲規則,甚至將活動下架,還對328多名下單客戶提告,消基會因此呼籲公平會介入調查,連北市法務局都要求喜傑獅撤回訴訟。喜傑獅昨(5)日再發聲明指出,若消費者取消訂單就不追究,再度惹怒網友。喜傑獅昨日發出聲明表示,針對日前「1個讚折1塊錢」之促銷活動,本公司發現於113年11月25日晚間8時,網頁開始受到駭客攻擊,造成伺服器出現異常,多次重啟無用,不得已關閉官網,稱關閉網頁前下單成功者會陸續出貨。至於向300百多名消費者提告買賣契約不存在之訴訟,喜傑獅說明,是因為關閉官方網頁後所成立訂單,發現許多訂單有問題,「但因由本公司認定有欠公允,難以服眾,實有待第三方公正機關認定。」喜傑獅還稱「此訴訟目的僅在於確認訂單問題,並未有讓消費者額外負擔訴訟費用或是讓消費者跑法院的意思」,認為部分網紅及律師渲染而誇大「本公司將會對消費者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是子虛烏有之事。最後,喜傑獅表示「消費者若對問題訂單提出撤銷訂單者,本公司絕不追究任何刑事、民事責任。」另外,為回饋消費者支持,將另贈送200元超商禮券,及精美小禮物1份。喜傑獅被消費者打臉。(圖/翻攝自CJSCOPE 喜傑獅 You Design! We Make臉書)貼文一出後再遭網友洗版,有一名被告的苦主就在底下留言:「說謊要打草稿耶,訴狀明明就寫要被告負擔訴訟費用,別問我為什麼知道,因為我就是那個被告。」喜傑獅還回應「請您看清楚喔,如果您是那位被告,請您看清楚,上面沒有寫需要您負擔訴訟費用,麻煩請將原文貼出來,謝謝您。」沒想到,卻瞬間被網友打臉,根據網友貼出民事起訴狀上顯示,「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對於喜傑獅的回應他直呼:「說謊抓包,訴狀寫的一清二楚,這還想狡辯,真的很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