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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偵破詐團「數位軍火庫」 工程師售16萬組LINE帳號詐億元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宣布破獲一起「詐團數位軍火庫案」。具有工程師背景的林姓男子(24歲),自113年8月起涉嫌架設非法交易網站,夥同李姓共犯(25歲),將台灣人頭門號綁定的LINE帳號批發販售給柬埔寨等境外詐騙機房,警方清查出近17萬筆帳號,其中已有2千多組涉及詐欺案,造成的總財損已破億元。全案共逮捕林嫌、李嫌、收購門號的吳嫌與倪嫌,以及面交、提款車手等共29名涉案嫌犯,依違反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調查發現,日前掌握詐騙集團以假投資APP為誘餌,誘使民眾投資股票,再以「抽購股票」與「專案補助」等話術吸引大筆資金挹注,當被害人欲出金時則百般刁難。經統計,已有26名被害人受害,總財損高達7909萬元;其中財損最高者為一名台北市76歲婦人,自114年3月起陸續遭詐騙高達3566萬元。吳、倪等犯嫌還會以每筆300至500元價格收購人頭門號,利用13臺「貓池」設備創設LINE帳號後,以每筆6至40顆泰達幣販售給林嫌與李嫌。(圖/刑事局提供)專案小組歷經1年多追查發現,竟有不法集團專門販售人頭帳戶,自114年3月至115年6月間發動數波查緝,陸續於台北市、新竹市及彰化縣等地拘提林姓主嫌、車手等25名犯嫌到案,再循線逮捕吳嫌與倪女等人,吳、倪會以每筆300至500元價格收購人頭門號,利用13臺「貓池」設備創設LINE帳號後,以每筆6至40顆泰達幣販售給林嫌與李嫌。林嫌等人將帳號上架至自設網站,供境外詐騙機房以每筆30至70顆泰達幣購買下載,林嫌二人則從中每筆抽取2顆泰達幣暴利,不法獲利約新臺幣1000萬元。經清查,該網站累積上架高達16萬8281組LINE帳號,其中已有2279組確認涉及詐欺犯罪,總財損破億元。警方於行動中共扣得市值約750萬元之加密貨幣、現金12萬4200元、禮券36萬元、手機59支、電腦主機與筆電、貓池設備13臺及SIM卡304張等贓證物。刑事警察局提醒,民眾應選擇合法投資管道,切勿輕信「穩賺不賠」話術,更不可販售或提供個人門號與通訊帳號(如LINE、IG),以免成為詐欺共犯而負擔刑事與民事責任。如有疑慮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求證。林嫌販售人頭帳戶,為犯罪集團提供「數位軍火」。(圖/刑事局提供)
為吹免費冷氣!女子卡死住處電梯 「悠閒滑手機全被拍」住戶傻眼
中國安徽近日發生一起離譜事件,一名女子疑似為「獨享」電梯內的免費冷氣,竟從家裡搬出椅子後直接用椅腳卡住電梯門,讓整部電梯停在自己住家的樓層,導致整棟住戶無法正常搭乘使用,她自己則悠閒地坐在椅子上滑手機。社區管理單位勸說無果後只好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又花費數小時勸導,女子才終於肯移開椅子,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發生在安徽一處住宅社區,女子為了享受電梯裡的免費冷氣,從家中搬出一張椅子放進電梯裡,並把椅腳卡死在電梯門與樓層地面之間,使電梯門無法正常關閉。由於電梯門持續被卡住,整部電梯就此停在女子住家的樓層,而其他樓層的住戶全都無法正常使用,女子還悠閒地坐在椅子上滑手機。其他住戶發現後向社區管理單位反映,管理人員隨即上門溝通,但在女子始終不願配合的情況下只好報警處理。警方抵達現場後接手勸說,又耗費數小時溝通,女子最終才願意把椅子移開,電梯也恢復正常運作。事件影片被PO上網後迅速引發討論,不少中國網友除痛批女子將個人享受凌駕於整棟住戶權益之上外,也質疑面對明顯妨礙公共設施使用的行為,為何社區管理單位及警方只能輪番勸說,而非直接依法處理。法律專家提醒依照規定,住宅電梯屬全體住戶共有,若擅自占用、妨礙其他人正常使用,可能須負擔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若情節嚴重並擾亂公共秩序,還可能面臨行政拘留或處罰。
國1員林驚爆3車連環撞!48歲男恍神猛追撞 驚險畫面嚇壞人
國道1號南向員林路段22日上午驚傳3車連環追撞事故!上午11時26分左右,一名48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213.4公里處,當時車輛行駛於內側車道,未料王男疑似精神不濟、一時恍神,沒有及時察覺前方車流已經減速,整輛車直接朝前車撞了上去,猛烈撞擊後更波及另一輛自小客車,瞬間釀成3車連環追撞,占用內側車道,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初步調查,王男當時沿國道1號南向內側車道行駛,疑因分心、精神狀況不佳,未注意前方車況,先追撞由44歲吳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隨後事故又波及57歲馮姓男子所駕駛的車輛,造成3輛自小客車撞成一團。突如其來的碰撞讓現場一度相當驚險,也對車流造成影響,幸運的是,3名駕駛均未在事故中受傷,沒有釀成更嚴重的傷亡。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趕抵現場處理,除協助事故車輛及現場交通狀況外,也依法對3名駕駛進行酒測。經檢測後,3人的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至於王男是否確實因疲勞、精神不濟或其他原因導致注意力不集中,以及事故詳細發生經過、肇事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與釐清,警方表示,一旦因疲勞或分心駕駛釀成重大傷亡事故,除可能涉及相關刑事及民事責任外,也可能面臨駕照吊扣或吊銷等處分。
醫療暴力頻傳!近一半受害者是護理師 醫嘆:在醫院揮拳代價比你想像的還要大
新北市醫院日前再傳醫療暴力事件!一名28歲男子疑因積欠醫藥費,又要求院方開立診斷證明,被拒絕後一時情緒激動,暴打院方員工,導致對方頭部血腫、全身多處擦挫傷,在警方趕抵後遭逮捕,全案依法送辦。復健科醫師王竣平直言「在醫院揮一拳,代價可能比你想像的大很多」,並表示一個好的醫療環境,需要醫病雙方都有安全感。王竣平在臉書發文提到,醫療暴力有91.4%的案件發生在醫院,其中59.4%發生在急診,而受害者當中49.6%是護理師,「幾乎每兩名受害者,就有一名護理人員」,可怕的是整個醫療現場逐漸形成一種威脅感,例如「我今天來醫院付了錢,你就應該照我的要求做」的心態。王竣平指出醫療暴力的界線遠比「拳頭」早得多,《醫療法》第24條涵蓋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以及其他非法妨礙醫療業務的行為,威脅醫護、堵住護理站、阻礙醫療人員執行工作,都可能讓一場口角進入法律問題,若進一步砸電腦、推倒設備,甚至影響醫療安全,還可能涉及其他刑事責任。王竣平進一步說明雖然櫃檯、行政、公關、保全未必具有醫事人員身分,但不代表可以對他們動手,傷害、恐嚇、強制、公然侮辱、毀損等行為,依然可能另外構成刑事或民事責任。王竣平表示醫院最危險的衝突,常常跟醫療技術無關,反而可能發生在掛號、等候時間、收費、開立診斷證明等環節,他強調醫療暴力最後傷到的可能是下一位病患,「當醫護開始害怕衝突,很多決策會悄悄改變,醫師可能開始避免接某些複雜患者、護理師可能更快離開第一線、櫃檯人員每天工作前,先想的是今天會不會又被罵、治療師面對情緒失控的患者,心裡想的已經不只是治療計畫,還得分一部分注意力確認自己能不能安全離開。」王竣平提醒一個好的醫療環境,需要醫病雙方都有安全感,醫療專業當然也應該接受監督,「但任何一個人跨過暴力那條線,受影響的就不再只有眼前那名員工,你可能正在消耗整間醫院願意繼續留在第一線的人。」王竣平提到醫療本來就是一個高度焦慮之處,醫護也正在用有限的人力、時間與資源處理自己的危機,「如果一個社會連救人的地方,都必須先擔心自己會不會被打,我們最後失去的,可能就是那些原本願意留下來照顧病人的人。」
淡水驚爆高空「瓶罐雨」狂砸4車!警鎖定樓層 一家3口全否認
新北市淡水區驚傳高空拋物事件,7日晚間7時許,新春街85巷一處住宅附近突然傳出巨大撞擊聲,有瓶罐等物品疑似從社區高樓層墜落,直接砸向道路及停放在路旁的車輛,造成3輛機車及1輛汽車不同程度受損。由於事發時間正值晚間人車往來較頻繁的時段,突如其來的高空墜物也讓附近居民受到驚嚇,所幸目前未傳出人員受傷。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趕抵現場,除針對散落物品及受損車輛進行採證外,也依據瓶罐掉落位置、可能的拋物軌跡以及社區樓層逐一比對,希望釐清物品究竟從何處落下。經初步調查後,警方將範圍縮小至特定樓層,並上門查訪相關住戶。據了解,警方查訪時,屋內有一名40多歲女子及2名未成年子女,但3人均否認曾經向樓下丟擲任何物品,因此究竟是何人拋下瓶罐、事發原因為何,目前仍有待警方及檢方進一步調查確認。遭砸中的汽、機車車主事後陸續向警方報案並製作筆錄,警方也已保全相關跡證。由於從高樓任意拋擲物品,不僅可能造成財物損失,一旦擊中行人、騎士或行駛中的車輛,更可能造成嚴重傷亡及交通事故。警方將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毀損等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由檢察官進一步釐清實際責任歸屬。警方也提醒民眾,高空拋物絕非惡作劇或小事,尤其在人車密集的住宅區,即使只是一個看似普通的瓶罐,從高處墜落後產生的衝擊力仍可能對不特定民眾造成危險。民眾切勿因一時情緒、貪圖方便或抱持僥倖心態,隨意從住家窗戶、陽台向外拋擲物品,以免造成他人生命、身體及財產損害,同時面臨刑事與民事責任。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女友翻窗墜樓 他「苦拽5分鐘」力竭鬆手!法院判要負10%責任
大陸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去年發生一起因情感糾紛引發的墜樓死亡事件。渠姓男子與孟姓女友酒後發生爭吵,女方情緒失控翻窗欲跳樓,渠男雖極力施救,最終仍未能阻止悲劇發生。事後,死者家屬將渠男訴至法院,索賠人民幣40餘萬元(約新台幣185萬元)。一審判決近日出爐,法院認定渠男須承擔10%的民事責任,判賠8萬1374元(約新台幣37.5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發當晚,渠男與孟女在當地酒吧飲酒至深夜,次日凌晨1時許一同返回住處。回家後,孟女因飲酒過量在廁所嘔吐,期間男方曾嘲諷「喝不了別喝」,引發女友不滿。孟女隨後質問渠男為何未加照顧,兩人因此發生爭執,情緒逐漸升溫。爭吵過程中,孟女一度離家出走,後在渠男勸說下返回,但矛盾並未因此緩解。據警方調查,孟女在情緒激動時,曾拿起客廳中的白醋瓶試圖自殘;渠男及時將其奪下並放置一旁。沒想到,就在他轉身處理物品時,女方突然打開窗戶翻至窗外,做出跳樓舉動。危急關頭,渠男立即上前抓住女友左臂。當時孟女身體已懸空於窗外,缺乏任何支撐,渠男一手緊握其手臂,另一手拉住衣物試圖將其拉回室內。由於力量與角度受限,雙方僵持約5分鐘後,渠男體力不支鬆手,女方最終墜樓身亡。事件發生後,渠男第一時間報警並撥打急救電話。對於該起悲劇,死者家屬認為渠男在整個過程中存在過錯,尤其是在對方醉酒且情緒異常的情況下,未盡到應有的照顧與安撫義務,其言語亦對孟女產生刺激作用,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庭審中,渠男對女友去世表示悲痛與惋惜,但否認自身存在法律過錯。他主張,公安機關已將事件定性為自殺,其行為與結果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自己亦未實施任何侵害行為,不應承擔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生命權是自然人最基本的人格權利,依法應予以充分保護。孟女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對其自殺行為承擔主要責任。但同時指出,渠男作為共同飲酒人且與死者存在戀愛關係,在對方醉酒並情緒激動的情況下,理應履行一定的注意義務,包括進行情緒安撫及必要照看。法院最終認定,渠男對孟女存在疏於照看的過錯,且該過錯與死者墜樓身亡結果之間具有一定因果關係。不過,他在事發當下已盡力施救,曾緊抓孟女並及時報警、聯繫急救,履行了基本救助義務。綜合全案情節,一審法院酌定被告承擔10%責任,判賠孟某家屬8萬1374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北市6旬婦「遭公車輾過」臟器外露亡 大都會客運:司機不知有撞到人
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今天(2日)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69歲林姓婦人被發現倒在公車站牌附近,遭車輛輾過壓扁,導致臟器外露、腦漿外溢,已明顯死亡未送醫。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是大都會客運的大客車肇事,稍早已將涉事李姓司機帶回,以釐清事發經過。據了解,警方於上午8時37分左右獲報,指稱中山區八德路二段330號發生車禍,立即派員到場處理。經過警方初步調查,當時婦人於「中崙站」從41路公車後門下車,原本朝騎樓方向行走,疑似要穿越馬路,朝著車頭方向快速走去後,進入駕駛視線死角,而李姓司機疑未察覺到,當場撞上婦人,還持續往前行駛,導致婦人被捲入車底。事後,婦人被發現頭部有明顯遭車輪輾壓痕跡,且臟器外露、腦漿外溢,救護人員到場發現她已明顯死亡,無須送醫,而肇事車輛並未留在現場。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及比對行車紀錄器,確認大都會客運的營業大客車在肇事後駛離現場,一路行駛到北士科總站,警方也在北士科總站逮到涉案的李姓司機,並帶回警局偵訊。警方表示,詳細車禍原因及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同時報請檢方相驗,依照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對此,大都會客運聲明回應,經調閱監視器影像並詢問李姓駕駛長,還原事發經過為婦人在該處站牌從公車後門下車後,就步行到車頭想穿越馬路,當時公車駕駛長正要起步離站,由左前後視鏡注意左側路況,致右前車頭碰撞到已進入車頭視線死角的婦人而肇事。大都會客運強調,李姓駕駛長稱不知撞到婦人,因此繼續依路線正常營運,後經警方通知才知道肇事,事後向公司主管表示未有印象撞到婦人,絕非故意肇事逃逸。客運公司也指出,經調閱紀錄,確認李姓駕駛長酒測值為0,上次休假日期為2月28日,每日服勤時間皆在8小時以內,正常休假且沒有逾時工作紀錄。大都會客運表示,對於這起意外深感遺憾,未來除全力配合警方調查外,也會派專人慰唁家屬,並依調查結果及肇責負起相關刑事及民事責任。
人行道更新卻讓屋主負交通安全責任 林延鳳籲市府官員別只做收發室工作
台北市士林區福國路近期進行人行道更新工程,造成往來行人不便。而工地旁的住戶身為「受害者」,竟收到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的公文,要求屋主改善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甚至強調「若有人受傷,屋主須負刑民事責任」。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6) 日邀集市府相關人員至現場會勘釐清責任歸屬,並喊話政府官員在接獲民眾檢舉時,應確實到現場瞭解狀況,不可把自己當成公文收發人員,造成市民恐慌。福國路靠近捷運芝山站的人行道近期進行刨除更新施工,施工單位在原有人行道上設置臨時通行步道。然而,周邊緊鄰公寓的部分騎樓內縮,行人若從捷運站方向行走,會遇到下一棟公寓的樓梯間牆壁,不得不回到人行道繼續前行。而目前施工圍欄將臨時人行道與騎樓隔開,使行人無法從騎樓穿越。部分行人誤以為騎樓屋主阻礙通行,憤而向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檢舉,指控騎樓下的一樓屋主阻礙交通。士林分局接獲檢舉後,未徵詢巡邏員警,便將檢舉案件轉發給建管處;建管處也未派員勘查,隨即發公文給騎樓下的屋主,勒令改善「騎樓封閉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警告若是發生行人傷亡,屋主要負起民、刑事責任。對此,林延鳳表示,造成行人不便的「元凶」是市政府,市府卻發文要求屋主負責,顯然未經查證,在不瞭解事件來龍去脈下就草率發函。屋主接到市府公文要自己負起行人傷亡的刑事與民事責任,感到相當驚恐,因為他根本無法改變新工處施工的現況,萬一有行人受傷自己就得吃上官司甚至觸犯刑法,簡直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市府來」。林延鳳指出,政府單位具備公權力,在收到民眾檢舉時,該盡的本分就是要查證,而不是把自己當收發室,只做傳信的工作,看到檢舉就照單全收,把責任推給無辜的屋主。相關單位接獲民眾檢舉後,只需要派員到現場看一眼,就能明白當地正進行公共工程,工程進行無可避免會造成民眾不便,當地居民也是受害者,現在還要收到市府的恐嚇,情何以堪。林延鳳下午邀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建管處及新工處等相關單位人員前往現場會勘,釐清事件原委及後續處置方案,並要求新工處要確保施工品質,規劃好行人的動線,避免有行人受傷的意外發生,萬一真的出現民眾因人行道施工而跌倒,市府也應負起責任,而不是推給市民。對此,士林分局指出,收到民眾檢舉後已派員但現場查看,但無權認定是否有違建阻礙騎樓人行道的情況,因此附現場照片,發文請建管處查處。建管處建管處科長莊家維表示,收到警察局轉來的公文,雖然認為警方已經做過一次查驗,但同仁沒有進一步查核就發行政指導公文,的確有疏失,未來會嚴加檢討,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新工處工務科科長高銘伸則強調,在辦理公共工程前,都會與周邊居民溝通,讓大家知道這邊會有工程將進行;未來會再加強溝通,並承諾會改善工程期間替代動線的規劃。
他領748萬出銀行門「被搶到失明」! 銀行保安竟站著看
大陸河南鄭州一名男子在中國農業銀行中牟白沙支行提領大筆現金後,於銀行外遭遇搶劫並重傷失明,引發網路與社會輿論關注。當事人認為銀行未盡安保責任,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3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7萬元)。據《彭湃新聞》和《紫牛新聞》報導,當事人倪先生於社群平台貼文表示,2024年7月,他在農行中牟白沙支行預約提領17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48萬元)現金後,於銀行門口遭歹徒襲擊。他與對方激烈糾纏近20分鐘,期間銀行保安與員工未採取行動,他最終面部重創,一隻眼睛失明。倪先生認為,銀行應對其人身與財務安全負有部分責任。法院判決書顯示,涉案歹徒已被警方逮捕並判處死緩,並於庭審中承認預謀作案,曾在銀行外多日蹲點觀察。倪先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3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7萬元),法院最終裁定賠償7.3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2萬元)。倪先生至今仍持續與相關單位協商責任歸屬。對此,中國農業銀行中牟支行12月2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回應指出,案發時間為2024年7月2日中午11時46分,倪先生自網點西側約25公尺處遭歹徒襲擊。因現場被車輛遮擋,保安與工作人員未能即時察覺。11時54分銀行報警並通知急救,警方與救護車於3分鐘後相繼到場。銀行表示,事發後已全力配合調查,並由負責人多次前往醫院探視慰問。該支行強調,尊重並支持客戶透過合法途徑維權,並已著手加強安保機制與應急處置流程,致力提升客戶人身與財產安全保障。針對倪先生主張銀行應承擔安保過失責任,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指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銀行屬公共營業場所,對進出顧客負有一定安全保障義務。若銀行未針對高風險交易提供合理防護,可能構成侵權責任。目前,地方銀保監局已介入協調後續處理,但最終責任歸屬仍有待後續釐清。
交往1個月喜當爸!男擺20桌滿月酒才知「娃非親生」 連女友都已婚
大陸河南省漯河市1名夏姓男子近日爆料,網戀女友自稱姓張,交往後懷孕生女,他悉心照料並舉辦滿月酒,辦理結婚證時卻發現女方身份造假,孩子也非其親生。東窗事發後,女子承認用假身份並願分期還錢。律師指出,若女方明知孩子非男方親生仍欺瞞,夏男可依法追討孕期與贈與支出,並追究其法律責任。《極目新聞》報導,夏先生表示,自己與1名自稱姓張的女子透過網路相識,確定戀愛關係後同居生活。交往1個月後,女方告知懷孕,他喜出望外,悉心照料女方生活起居,生怕一點閃失影響胎兒。10個月後,女子順利誕下1名女嬰,夏家人還為此辦了滿月酒席慶祝,席開20桌,場面很是熱鬧。隨著孩子長大,2人計畫補辦結婚證以便女兒上戶口。然而在領證當天,女方稱忘帶戶口本,夏先生陪她回「老家」取時,卻被屋內居民問「你是誰?」才驚覺有異。進一步查詢發現,女友根本不姓張而是姓戴,更讓他震驚的是,女方早已結婚,且孩子並非他的親生骨肉,連出生證明都是P圖偽造。戴姓女子的家人坦言,女兒多年未聯繫家人,甚至與家人斷絕往來。經媒體調查,戴女本人終於出面,承認曾用假身份與夏先生交往,且懷孕期間仍為已婚狀態。對於偽造出生證明,她辯稱部分證件信息為真,但承認欺瞞行為,並願意簽署協議慢慢歸還金錢。夏先生情緒激動地表示,「我要是早知道真相,怎麼可能這樣對她?所有事情都是為了孩子。」目前,他已選擇報警追究責任。律師席軍旗指出,若女方明知孩子非男方親生卻故意隱瞞,使男方支付孕期及育兒費用,則屬欺詐行為,男方有權要求退還相關款項及贈與財物,並可依法追究女方的民事責任。
恐怖情人「求復合未果」砍殺前女友30刀 判8年賠182萬
高雄一名在超商工作的吳姓女子,遭余姓前男友猛刺30餘刀,緊急送醫後,才從鬼門關被救回來,余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定讞,吳女另打官司民事求償252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判需賠182萬元。判決指出,余姓男子因求復合未果,多次騷擾吳女,吳女申請家暴保護令自保,未料,2023年9月13日,余男竟持生魚片刀到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吳女工作的便利商店,趁吳女補貨不備之際,持刀刺殺吳女30多刀,所幸附近民眾制止,緊急將吳女送醫才保住一命。刑事部分,高雄地院已經在去年4月,依殺人未遂罪判余男8年徒刑定讞。但因吳女受有肢體及左腰多處切割傷、氣腹、右大腿深部撕裂傷併肌肉及血管損傷等傷害,出院後仍須長期照護,無法工作,吳女另對他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醫療費、看護費、後續復健、精神慰撫金等共計252萬元。法院審理後,確認余男行為已構成殺人未遂,應負民事責任,對其中醫療與實際支出部分,法院多予以認定,精神慰撫金部分,核定應賠80萬元,總計判余男虛應賠18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暴雷真的犯法!日法院裁定「劇透網站」觸法 46歲男子被罰50萬
日本司法近期再度聚焦於著作權爭議。東京地方法院在7月裁定,東京都內一名46歲男子因經營電影「劇透文章」網站,違反著作權法,判處罰金50萬日圓。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對文字版「快電影」的廣泛討論。《每日新聞》報導,該男子於2023年11月觀賞一部熱門電影後,憑記憶將演員台詞與劇情重現,並結合宣傳冊與其他公開資料,撰成完整劇透文章,上傳至網站。該平台同時刊載多篇關於電影、漫畫與動畫的內容,他也承認曾收受網站營運公司支付的報酬。由於文章甚至包含與原作相同台詞,警方與檢方認定情節惡劣,遂予起訴。涉案公司代表目前仍在審理中。事實上,日本社會早已出現「快電影」爭議。所謂快電影,指將長片濃縮成幾分鐘短片,滿足年輕族群追求「時間效率」的需求。2021年,宮城縣警方逮捕3名男女,因他們將未經授權的快電影上傳至YouTube,最終3人皆被判有罪並附緩刑。隨後,包括東寶、松竹、東映在內的13家大型電影公司發起民事訴訟,東京地方法院在2022年與2023年間兩度判決,要求3人合計賠償5億日圓。法院認定他們共上傳54部作品,非法獲利約700萬日圓。在司法與民事責任雙重追究下,日本社會對盜版影片風險已有高度共識。內容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指出,快電影與非法影片數量確有減少,但同時惡質劇透文章逐漸浮現。CODA提醒,劇透會降低觀眾付費觀影意願,無論是影片或文章,本質上的惡質性相同。2025年5月20日,宮城縣警與南三陸警署又查獲一起文字版「快電影」案件。警方以違反著作權法為由,將仙台市一名公司經營者等5人以及該公司送交仙台地檢。CODA隨後公布案情,顯示涉案者曾在2023年11月刊登《哥吉拉-1.0》《新‧假面騎士》《首》《新‧超人力霸王》等影片的詳細劇透,並藉此獲取廣告收入。這類網站常以角色名稱、台詞、情境描述等完整劇情內容,加上圖片構成文章,幾乎等同文字版「快電影」。警方進一步查明,這些經營方式具有組織性:公司經營者負責統籌,員工專責上稿,撰稿人則透過人力仲介公司徵募,以打工形式提供文章。CODA在聲明中強調,所謂「劇透網站」已超越合理引用範疇,屬嚴重著作權侵害。這些文章往往讓讀者在未觀影前就能掌握全貌,結果削弱觀眾購票動機,直接侵蝕電影公司與創作者利益。CODA呼籲公眾避免使用相關網站,因為此類行為間接助長犯罪並損害正規內容流通。該機構表示將持續推動保護日本內容,並期盼建立更健康的網路環境。
長庚橋「滿地螺絲釘」害5車爆胎 輪胎行老闆1暖舉獲讚:好人一生平安
台中石岡區與苗栗卓蘭交界的長庚橋,27日上午驚傳路面散落大量螺絲釘,導致至少5輛車輛行經後輪胎遭刺破爆胎。附近一間輪胎行業者也驚覺不對,親自騎車查看,並和熱心民眾一起將危險物清除,舉動引發網友大讚。據了解,當時受害駕駛陸續前往卓蘭一間輪胎行求助,輪胎行業者在3小時內幫5台車補破輪,察覺異常後,親自騎車趕赴現場查看,果然發現滿路都是螺絲釘,並與熱心民眾合力撿拾,將危險物清除,舉動引發網友大讚。輪胎行業者的女兒也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提醒:「早上十點到下午兩點從石岡進來卓蘭方向,有經過長庚橋的朋友,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輪胎是不是有刺到喔!」她強調,家人雖經營輪胎行,但遇到關乎行車安全的狀況「我們不樂見」,並感謝現場與父親一起撿螺絲釘的好心人。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稱讚:「爸爸真的太善良」、「你們好善良,生意興隆」、「好人一生平安」、「要是再多幾顆釘子,可能更多車出事」、「下次可以帶磁鐵去吸比較安全」。有駕駛則分享驚魂過程,形容行經時突然聽到「咚咚咚」怪聲,下車檢查才發現大顆螺絲釘釘在輪胎上,「我就是其中之一的受害者,今天中午開車經過上橋的時候,汽車就突然發出咚咚咚的聲音,結果停路邊一看就發現一顆很大顆的螺絲釘在上面,就趕快衝去東勢換輪胎」。警方指出,目前尚未接獲正式報案,初步懷疑可能是工程車固定不當導致貨物掉落,也不排除有人惡意撒釘,將調閱監視器釐清原因,並要求轄區派出所加強巡邏。警方同時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汽車裝載物品須妥善綑紮、確保牢固,若因固定不當導致掉落,駕駛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若釀成事故更需負刑事與民事責任。
基隆郵差送信竟被家犬咬斷手指 狗兒收容飼主將遭罰
基隆市53歲許姓郵差22日上午到中正區二信高中旁民宅送信,竟遭沖出家犬咬斷手指,被緊急送往衛福部基隆醫院救治,而該犬隻過去就有攻擊紀錄,平時還會在附近遊蕩,將其列為攻擊性犬隻並帶到寵物銀行收容,將通知飼主到案說明,並依動物保護法開罰。據了解,許員上午前往送掛號信,卻遲遲等不到屋主出來查收,狗兒卻突然衝出並朝許員攻擊,還狠咬郵差右手導致其無名指第一指節被咬斷,傷口更是深可見骨,附近民眾見狀連忙通知警消,並將許員送往衛福部基隆醫院救治。而該犬隻雖是家犬,但平常就會在附近巷弄遊蕩並追咬路人,過去就曾有攻擊行為,案發後還持續在周邊閒晃,動保所連忙將牠暫置寵物銀行收容,後續將通知飼主到案,並查核該犬是否辦理寵物登記、狂犬病疫苗及絕育,若未完成者,依法得處83000元罰鍰。動保所強調,鑒於此犬具有攻擊紀錄,會將該犬隻列為攻擊性犬隻,犬隻出入公共場所及公眾得處入場所時,應由成年人伴同,並配戴口罩及嘴套,違者最高得處15萬元罰鍰。動保所長陳柏廷提醒,平時應妥善照顧所飼寵物,並履行飼主責任,若因疏縱犬隻導致他人受傷,不僅違反動保法,更會面臨刑事及民事責任。若飼養攻擊性犬隻,外出時應有成年人伴同並配戴戶護具,以維護用路安全。
「搖一搖」約會釀悲劇!男子車內發生關係後猝死 女子未報警離場還帶走手機
大陸西安發生一起社會矚目案件,張先生透過微信「搖一搖」功能結識張女士,雙方兩度見面並在車內發生性關係。2023年3月3日晚,張先生在過程中突感身體不適,最終停止呼吸。當時身邊僅有張女士,她雖進行簡單施救,但在40分鐘後發現無效,因擔心關係曝光未報警,反而拿走張先生手機離開現場。9天後,警方在車內發現張先生屍體,死者家屬事後提向張女士提告,並要求賠償48萬餘元人民幣(約216萬元新台幣)。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張女士一開始察覺情況不對,曾嘗試拍打、呼喊張先生,並持續進行簡單施救約40分鐘,但未見好轉。隨著張先生完全失去呼吸心跳,她因擔心私情曝光,不僅沒有撥打急救電話,反而拿走張先生的手機,獨自離開車輛與現場。另據判決書指出,9天後,即3月12日,警方在車內發現張先生屍體。司法鑑定顯示,其死因符合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急性發作。事發後,張先生家屬提告,要求張女士賠償 48萬餘元人民幣(約216萬元新台幣)。一審法院認為,雖然死亡主因是張先生的疾病,但在密閉車內唯一在場的張女士,具有高度可預見性與合理救助義務。她沒有及時求助,還帶走手機離去,使張先生失去送醫機會,行為屬於消極逃避,應負一定責任。不過,張先生明知自己患有嚴重心臟病,仍選擇進行高風險行為,本身過錯重大,因此須承擔主要責任。一審判決張女士承擔15%責任,須賠償 13萬7043元人民幣(約61.7萬元新台幣)。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認定一審事實無誤,但調整了喪葬費計算,最終改判張女士賠償 13萬8118.8元人民幣(約62.2萬元新台幣)。法院指出,張女士的不作為,雖非主要死因,仍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後果,因此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活佛「巴麥欽哲」爆性騷擾醜聞 欽哲光明壇城聲明曝
彰化縣出生的38歲黃英傑被藏傳佛教法王認證為第三世巴麥欽哲仁波切,不過本刊接獲爆料指出,黃英傑涉嫌對女學生與女信徒性騷擾,要女信徒傳清涼照「觀想氣色」。對此欽哲光明壇城12日也發表聲明。欽哲光明壇城指出,該等報導內容嚴重失實,對巴麥欽哲仁波切本人的名譽造成重大傷害,亦對社會公眾造成誤導。我們對此高度關注並深感遺憾。首先,針對上述媒體的報導,我們重申以下事實:1. 報導內容失實,指控毫無根據,所謂性騷擾與侵占寺廟等指控,均來自未經查證的爆料,缺乏事實依據。相關言論不僅嚴重侵害當事人的名譽,更違反媒體應有的查證義務。2. 長期遭受不實指控與惡意中傷 近年來,巴麥欽哲仁波切及相關團體頻繁遭受特定人士與團體的抹黑攻擊,這些行為涉及聘請網軍散播謠言、徵信社偽造證據、製作合成圖像並以聳動標題吸引大眾注意,試圖破壞巴麥欽哲仁波切的聲譽。我們已掌握相關證據,並在各地警局有多次妨礙名譽的報案紀錄。3. 當事人過往紀錄清白,抹黑行為無所依據 巴麥欽哲仁波切曾任華梵大學教授,期間教學成果優異,師生風評良好。抹黑報導中所提及的「性騷擾」與「侵占」指控,均未提供任何具體事證,並涉嫌偽造對話紀錄與文件,已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相關條文。4. 對社會與公眾的負面影響 此類不實報導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不僅對當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也對宗教團體與信仰自由的和諧環境構成威脅。我們的立場與行動 1. 我們已正式要求相關媒體和記者立即撤下不實報導並公開道歉。如未能在合理期限內回應,我們將透過律師正式提起法律訴訟,追究其刑事與民事責任。 2. 我們呼籲媒體謹守職業道德,停止散播未經查證的訊息,並承擔應有的查證義務,以維護媒體公信力和社會正義。 3. 我們將召開記者會,向公眾澄清真相,並公開展示我們掌握的相關證據,還原事實。 對社會大眾的呼籲 我們懇請社會大眾保持理性與客觀,勿輕信未經查證的訊息。對於任何涉及名譽侵害與社會秩序破壞的行為,我們將採取零容忍態度,堅決捍衛清白,並持續致力於促進社會和諧與宗教自由。 未來,我們將持續以法律手段維權,並攜手所有支持正義的人士,共同抵制網路暴力與不實資訊的散播。
南韓「假恐攻」通報暴增!警消今年無效出動近3000場 擬修法「嚴懲報假案者」
南韓媒體指出,近日疑似有人特定針對百貨公司、音樂廳、小學等場所刻意散布「有人安裝炸彈」的虛假恐攻威脅,導致警方與消防部門緊急出動的次數急遽增加。根據統計,這類「假報案」的出警次數在過去2年中增加了1000多起。截至今年7月為止,更是高達近3000起,相當於每天13.8次通報,平均每100分鐘就發生一次,令警消人員疲於奔命。為此,首爾地方警察廳一位高層官員表示,「我們將積極考慮對假通報者進行刑事處罰,並提出民事賠償要求。」據《東亞日報》報導,據南韓國會行政安全委員會委員、民主黨議員楊富南26日向警察廳提交的數據,南韓警消因假通報而出警的次數,從2022年的4235起,增加到2024年的5432起,增長了28.3%。而今年截至7月底為止,已接獲2933起假通報,平均每天13.8起,相當於平均每100分鐘發生一起。報導指出,這類的假恐攻通報不僅對疏散造成極大的不便,還會因為特警隊、消防隊與救護車的同時出動,帶來巨額成本。此外,由於人力進行調動,也可能導致真正需要幫助的市民救援因此遭到延誤。然而在過去3年中,只有1起關於假敲詐勒贖的通報者因此被判決需要進行賠償。為此,首爾地方警察廳一位高層官員表示,「我們將積極考慮對假通報者進行刑事處罰,並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報導指出,本月5日,有人在社群媒體上宣稱在首爾中區的「新世界百貨」明洞總店設置炸彈,當時出動37輛消防車,139名消防員、100名警察緊急被調派到現場嚴陣以待並進行搜索,又從現場緊急疏散近4千人。然而,這起事件事後被證明僅是一名國一學生開玩笑發布的假消息。本月10日,韓團「THE BOYZ」在首爾舉行演唱會,會前驚傳收到炸彈威脅,警消緊急出動搜索,又緊急疏散了2000名觀眾。同月15日,一名高中生在YouTube直播中留言稱:「慶尚北道安東站舊站台廣場上有人安放爆炸物。」同樣出動警方排爆課趕赴現場展開搜查。然而,以上2起事件事後全被證實只是虛驚一場的假消息。報導指出,今年3月南韓開始實施「公眾恐嚇罪」,針對進行虛假通報的犯人,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萬韓元(約43萬元台幣)以下罰金。然而,南韓法院7月首度依該法作出的判決,僅判處犯人6百萬韓元罰金(約13萬元台幣),引發了「缺乏嚇阻力」的批評。警方也指出,往後可能依據「是否為假通報」的可能性決定是否出警。如本月25日,首爾警方就並未在接獲通報後對一所小學進行搜查,並聲稱該爆裂物通報「明顯是假的」。建國大學警察科學系教授李雄赫也向媒體表示:「我們必須明確告知進行虛假報案的犯罪者,他們將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他強調:「有必要修改法律,以確保刑事和民事責任得到明確執行。」
少年15歲私自刺青 父母怒告紋身店勝訴判賠近3萬元
大陸江蘇一名年僅15歲的小石(化名)日前前往當地一家紋身店進行刺青,支付新台幣約2,000元(人民幣450元)後,在右前臂上刺滿圖案。事後父母發現後感到震驚,隨即帶小石多次接受雷射清除治療,總花費約新台幣37,000元(人民幣8500元)。法院認定未成年人刺青契約無效,紋身店需退還刺青費用並負主要賠償責任。(圖/翻攝自微博,荔枝新聞 )根據《荔枝新聞》報導,小石父母認為紋身店在未確認顧客年齡的情況下,向未成年人提供紋身服務,應負有民事責任。多次協商未果後,決定依法提起訴訟,要求店家賠償損失。父母為幫少年清除刺青,進行多次雷射治療,費用高達人民幣8500元。(圖/翻攝自微博,荔枝新聞 )法院審理指出,小石紋身時已滿15歲但未滿16歲,依法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與紋身店所簽訂的刺青服務契約,在父母事前不知情、且事後明確反對的前提下,應屬無效。法官綜合考量雙方過錯程度,認為紋身店對本案應負主要責任,判定其需承擔70%損害賠償責任,小石方自行承擔其餘30%。最終法院判決紋身店應退還原支付費用約新台幣2,000元,並賠償雷射清除費用約新台幣26,000元(人民幣5950元)。此案引發社會對於未成年人刺青管理的關注,法律專家提醒業者在提供相關服務時應加強年齡審查,避免類似法律糾紛發生。
以驅魔為名!女患者就診後被告知「身上有女鬼」 老中醫藉口猥褻判賠13萬
大陸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近日就一起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民事判決,一名72歲中醫師被判須向女患者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2萬元),並負擔治療費及律師費。該中醫在診療過程中聲稱女患者「被女鬼附身」,需以縫衣針驅魔為由進行所謂治療,最終對患者進行猥褻。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顯示,1950年出生的徐姓男子,曾於一家醫院理療科擔任醫師。2023年4月,一名80後女性杜姓患者因身體不適前往該醫院就診,接受針灸療程。針灸治療後,徐某某要求替杜女士把脈,並聲稱其「身上有女鬼附身」,接下來兩晚需以9根縫衣針進行驅鬼儀式。杜女士因驚恐而陷入精神恍惚,之後在徐某某以治療為名義下,遭到猥褻。案件曝光後,警方於2023年5月18日對徐某某進行傳喚。徐某某坦承其猥褻行為,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處分,但由於其年逾七旬,未被實際執行。事件發生後,杜女士因受到強制猥褻及精神驚嚇,數晚噩夢連連,無法正常生活,需由家人照料。她後續至精神科就醫,診斷為「復發性憂鬱障礙,目前為中度發作」,需積極治療,並於2023年6月2日在警方陪同下取得正式診斷證明。庭審過程中,徐某某辯稱其診療行為均屬正常操作,不構成性騷擾,並否認杜女士的訴訟請求。不過,法院認為,作為資深中醫師,被告應熟悉中醫基本診療操守,若須接觸患者隱私部位,不僅須獲患者同意,更應有同性別醫護人員在場。其實施的行為已超出一般中醫「望聞問切」診療方式的常識範疇。法院最終判定,原告所述性騷擾事實存在的可能性高於否定可能性,被告觸碰原告隱私部位的行為已構成性騷擾,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法院一審裁定,徐某某須向杜女士支付治療費10,332.16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5,460元)、律師費7,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萬8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萬2,000元),並書面向原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