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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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鹽水透天厝驚傳火警!3樓神明廳竄火煙 消防急灌救幸無傷亡
台南市鹽水區20日下午驚傳住宅火警,蔦松路一處連棟透天厝突然冒出火煙,起火位置疑位於建物3樓陽台的神明廳,消防人員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員趕抵現場,立即佈署水線灌救,所幸火勢在消防人員全力搶救下順利撲滅,現場並未傳出人員受傷或受困情形,至於詳細起火原因、燃燒面積及財物損失,目前仍有待消防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消防單位指出,20日下午2時22分接獲民眾報案,指鹽水區蔦松路一處住宅發生火警。消防人員抵達後發現,現場為連棟建築,主體是2樓鋼筋混凝土建物,另有3樓鐵皮加蓋,當時3樓陽台神明廳已可見明顯火煙,現場人員隨即展開搶救。消防人員於下午2時30分佈署水線出水灌救,持續控制燃燒範圍,避免火勢進一步向周邊連棟住宅延燒。經過約半小時搶救,火勢於下午2時57分順利撲滅。經初步確認,這起火警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也沒有傳出民眾受困。由於起火處位於住宅3樓陽台神明廳,實際起火點及火勢如何發生,目前仍不能僅憑現場位置判定。消防單位後續將由火災調查人員進行現場勘查,釐清確切起火原因,同時統計實際燃燒面積與相關財物損失。住宅火警往往發生突然,尤其神明廳等空間可能設置燈具或其他用電設備,民眾平時仍應留意居家用火、用電情況,定期檢視電線及相關設備是否老化或異常,同時保持逃生動線暢通,至於本起火警是否涉及電氣、香火或其他因素,仍應以消防單位後續火災原因調查結果為準。
4公尺鯊魚闖釜山親水公園 民眾散步嚇壞!市府急發警報
南韓釜山近日傳出一處親水公園水域有鯊魚蹤跡,當地海警接獲民眾報案後,隨即展開緊急應變行動。從警方釋出的畫面,該條鯊魚體長約達3至4公尺,且一度游到民眾日常散步的步道旁;釜山市政府已緊急向居民發送安全簡訊,呼籲前往附近散步的市民務必提高警覺,注意自身安全。根據《韓聯社》報導,釜山海事警察局今(18)日接獲通報,上午有民眾在北江親水公園散步,注意到園內水域有大型動物身影,細看才發現是一條鯊魚。警方獲報後,迅速調派中央海洋特殊救助隊、沿岸救助艇及巡邏艇趕赴現場,並同步請求消防等相關單位支援。警方為了降低風險,當局參考了韓國國立水產科學院的專業建議,並未採取強行捕捉的方式,而是試圖利用驅趕的方式,將鯊魚引導至公海區域。然而,鯊魚出沒的水道與外海相連,即便海警人員持續進行了長達6小時的引導作業,該條鯊魚依然滯留於公園水域內不願離開。最後考量到過度刺激或強行驅趕可能激怒鯊魚並引發攻擊行為,水產科學院建議採取更溫和的策略,讓其自行游回大海,海警在當地時間下午3時15分正式結束驅趕工作。針對此次突發狀況,海警已正式要求負責管理親水公園的單位設置鯊魚警告標示牌,提醒遊客注意。同時,警消仍將持續加強陸上與海上的巡邏密度,全天候監控該水域,確保鯊魚不會再度威脅市民生命安全。
桃園平鎮深夜火警!鐵皮工寮突冒大火 幸僅燒毀報廢車無人傷
桃園市平鎮區狀元街一處鐵皮工寮,12日凌晨2時49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現場冒出大火及濃煙。桃園市消防局第四大隊平鎮分隊立即出動3輛消防車、8名消防人員趕赴現場,架設水線全力灌救,於凌晨3時12分撲滅火勢,前後約23分鐘,現場無人受困或受傷。消防人員撲滅火勢後清點現場,確認起火處為1層樓鐵皮工寮,燃燒面積約10平方公尺,現場燒毀一堆廢棄物及1輛已註銷車牌的機車,初步未造成重大財物損失。確切起火原因及詳細財物損失,仍待消防局火災調查科鑑識人員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5凌晨驚魂!施工員後車斗墜落遭撞 送醫搶救仍不治
國道5號12日凌晨發生死亡交通事故,一名63歲張姓施工人員搭乘施工車輛行經國5北向路段時,不明原因突然從車輛後車斗跌落,整個人摔進內側車道,後方車輛疑因事發突然、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張男。張男遭撞後身受重傷,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緊急將他送往醫院搶救,最終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至於張男為何會從施工車後車斗跌落,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表示,警方於今日凌晨2時9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國道5號北向3.8公里處發生嚴重交通事故。警方與救護人員隨即趕往現場處理,初步了解,63歲張姓男子當時搭乘由34歲鄭姓男子駕駛的施工車輛,行經事故路段期間,張男不明原因從後車斗跌落,摔至國道內側車道。由於事發時間僅在一瞬間,張男跌落車道後,緊接著遭46歲林姓女子駕駛的白色自小貨車撞擊。猛烈撞擊造成張男身受重傷,救護人員立即將他送醫急救,院方全力搶救後仍回天乏術,最終宣告死亡。警方事後針對施工車駕駛鄭男以及白色自小貨車駕駛林女進行毒品與酒精檢測,結果兩人均無毒品反應,酒測值也都是0。至於張男當時為何會從施工車後車斗跌落、車輛行駛狀況,以及後方林女是否有足夠反應及煞車距離等相關事故細節,警方仍將進一步蒐集現場跡證、調閱相關影像,以釐清事故發生經過與肇事責任。第九公路警察大隊也藉此提醒所有用路人,行駛國道務必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並保持安全距離,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留現場、通報警方,並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採取必要救助措施,切勿因一時緊張或害怕而擅自離開。警方指出,若發生交通事故後逕自離去,可能涉及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若致人傷害後逃逸,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或重傷後逃逸,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呼籲,遇到事故應冷靜處理並配合警方調查,避免衍生更嚴重的法律責任。
新竹民主路住宅深夜火警!68歲行動不便翁受困2樓送醫不治 疑「抽菸引燃床墊」釀禍
新竹市東區民主路一棟5層樓集合住宅,10日晚間8時54分許,消防局接獲多名民眾報案,指稱建物冒出大量濃煙,隨即出動14車36人趕赴現場。消防人員於8時58分抵達後,立即佈設水線入室搶救,於9時03分控制火勢、9時07分撲滅火勢。消防人員在2樓起火房間內發現68歲劉姓男子已無呼吸心跳,立即將他送醫救治,仍宣告不治。另有6名住戶分別從4、5樓被消防人員救出,均意識清楚,無需送醫。消防局初步研判,火勢起於2樓房間,現場主要燒毀床墊及部分家具,燃燒面積約5平方公尺,財物損失約新台幣1萬元。據了解,劉男生前有重度菸癮且行動不便,初判疑似因抽菸不慎引燃床墊,確切起火原因及詳細事發經過,仍待火調人員進一步勘驗釐清。
10年前爆乳煮麵轟動全台!中和牛肉麵名店被盯上 手機定位幫警抓竊嫌
曾因爆乳正妹老闆娘親自下廚而轟動一時的「大萌牛肉麵店」,近日竟成為竊賊下手目標!台北市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於本月8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其手機遭竊,透過定位功能一路追查至轄區木新路一帶,警民聯手到場,當場查獲一名43歲無業林姓男子,不僅在他身上起獲3支手機,更隨身攜帶海洛因與毒針筒,全案依法移送偵辦。被害人遭竊手機。(圖/警方提供)回顧這家被偷的牛肉麵店,10年前因爆乳電玩實況主「大萌妹子」轉行經營,以姣好身材與大膽穿著親自煮麵,一時間聲名大噪,引發轟動,吸引無數粉絲與饕客爆滿朝聖、排隊合影。據了解,該店近年歷經疫情打擊生意大減,大萌妹子隨後轉戰投資娃娃機市場,又逢娃娃機熱潮衰退,光景早已大不如前,如今麵店低調營運,沒想到竟又因吸引來吸毒竊賊而上了新聞版面。警方表示,報案人當天發現手機不翼而飛後,立刻開啟手機定位功能,沿線追蹤至木新路現場並確認訊號無誤,隨即報警求助。木新派出所員警獲報迅速趕抵民眾通報地點。林男自知難逃同意搜索背包,警方更在其隨身包包內,赫然起獲毒品海洛因及注射針筒等違禁物品,林男對竊盜及吸毒犯行坦承不諱,警方訊後依涉嫌《竊盜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林男移送臺灣臺北地檢署偵辦。10年前牛肉麵店爆紅,不少粉絲紛紛前往與爆乳女直播主合影。(圖/報系資料照)
「大人,恕我攔轎」北市東區情侶鬧翻求助警 醉男竟當街擋警車搶人
北市東區不養閒人!大安區街頭昨(8)日晚間上演一場令人傻眼的鬧劇!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於晚間8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情侶發生激烈爭執,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置。據了解,報案人為58歲的黃女,與60歲的張姓男子為情侶關係,兩人當晚疑似因感情問題鬧彆扭,張男將黃女的隨身包包強行扣留並鎖在屋內不願歸還,黃女求助無門之下,只好打電話向警方求助。員警抵達現場時,發現這對情侶雙方均帶有明顯酒意。經警方現場告知相關法律權益後,黃女表達希望隨同員警回到派出所釐清案情;不料,張男見狀情緒失控,竟當街衝上前阻擋警車離開、強行要人,行徑相當囂張。員警見狀立即厲聲制止,當場嚴正警告其切勿有妨害公務之行為,張男這才意識到事態嚴重,悻然轉身離去。整段過程被路過民眾拍下並上傳至社群平台,隨即引發網友熱議與嘲諷,紛紛打趣留言:「大人,恕我攔轎!」、「怎麼還有阿婆鬧場」;也有不少網友力挺警方執法,直言:「這種應該直接以妨礙公務辦理吧!」後續黃女隨警方回所說明相關案情,經考量後決定暫不提出告訴,隨後自行離開,才讓這場鬧區的東區街頭風波劃下句點。大安分局對此特別呼籲,民眾如遇感情或家庭糾紛,務必保持冷靜溝通,若有人身安全疑慮,可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將依法妥適處理並提供協助。
心痛!車神洗拿加持「JDM」遭祝融 高雄模型店主NSX付之一炬
高雄市三民區凱歌路一處透天厝,於7日深夜發生一起火警事故,火警導致停放於一樓騎樓的一輛老款本田NSX遭波及,火勢一度極為猛烈,現場更接連傳出數度巨響爆炸聲,嚇壞周邊不少已經入睡的居民,幸好火勢被及時撲滅,只是這輛老款NSX車主近期才花不少錢整理,沒想到卻遭祝融,不僅車主難過,更讓不少JDM車迷心痛。消防局於 115 年 9 月 7 日晚間 10 時 36 分接獲民眾報案,指三民區凱歌路 208 號發生住宅火警。消防救援隊伍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動員多輛消防車與救護人員趕赴現場。警消抵達時,發現停放在透天厝騎樓下的 NSX 超跑已完全陷入火海、濃煙密佈,且屋內尚有一名 32 歲的模型店店主陳姓女租客受困。現場指揮官迅速指示部署水線灌救,一方面全力出水壓制車輛火勢,另一方面同步挺進屋內搶救受困人員。在警消人員全力救援下,火勢於短短 3 分鐘後的 22 時 39 分順利撲滅。陳姓女子也順利脫困,經檢視無大礙,整起事故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堪稱不幸中的大幸。該款本田(Honda)NSX 被車圈封為「東瀛法拉利」,更是許多 JDM車迷心中不可撼動的天花板車款。該系列起源可追溯至 1990 年代,當時本田為了能與歐美頂級超跑一較高下,開發過程特別邀請當時F1 賽車界傳奇車神洗拿(Ayrton Senna)參與動態調控與底盤測試,成就了這台具有傳奇色彩的旗艦跑車。如今這台要價不斐的超跑在騎樓化為烏有,確切的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規模,目前正由高雄市消防局火調人員進一步調查釐清中。該車為本田首款經典跑車,當時找來F1車神洗拿(Ayrton Senna)參與動態調控與底盤測試。(圖/翻攝RM Sotheby's網站)
宜蘭驚現黑手套賊!翻牆搜刮近百萬 警靠田間足跡2天逮人
宜蘭市驚傳近百萬元住宅竊案,54歲林姓男子涉嫌鎖定宜蘭市黎明三路一處社區,騎乘機車抵達附近後,戴上黑色手套翻牆潛入社區,不僅隨機尋找下手目標,更從一樓窗戶侵入民宅,大肆搜刮屋內現金,得手金額逼近百萬元。林男犯案後還刻意避開原路,改從住宅後方田間離去,企圖躲避監視器追查,沒想到警方最後竟靠著田間留下的關鍵足跡抽絲剝繭,短短2天就將他逮捕到案。宜蘭警分局指出,警方2日晚間接獲民眾報案,表示住家疑似遭竊賊闖入,屋內大筆現金不翼而飛。員警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並派遣鑑識人員進行採證,同時與宜蘭縣刑警大隊共組專案小組追查。經被害人初步清點,遭竊現金逼近100萬元,由於損失金額龐大,警方隨即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及相關跡證。警方調查發現,林男涉嫌騎乘機車前往黎明三路一帶,抵達社區附近後戴上黑色手套,再翻越圍牆進入社區內,疑似藉此避免留下指紋等跡證。他進入社區後隨機尋找犯案目標,最後鎖定其中一戶住宅,從一樓窗戶潛入屋內,搜刮大筆現金後迅速離開。值得注意的是,林男得手後並未循原路撤離,而是選擇穿越民宅後方田地,疑似想利用當地較為偏僻、監視器較少的環境掩蓋行蹤。這項舉動一度增加警方追查難度,但員警擴大搜索範圍後,在周邊田間發現疑似犯嫌行經時留下的足跡,進一步比對相關線索後,隔日便成功鎖定林男身分。警方掌握林男行蹤後,隨即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於4日將林男查緝到案,同時在其身上查獲部分遭竊現金。警方進一步調查還發現,林男犯案得手後,竟曾將部分現金帶到超商,透過ATM存入帳戶,疑似企圖將贓款分散處理。全案訊後,警方依加重竊盜罪嫌將林男移送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從9月2日案發至9月4日落網,警方僅花約2天便成功逮人。
酒後一言不合街頭開打!吉安2男掛彩骨折 警方出手送法院裁處
花蓮酒局喝到變全武行,吉安鄉日前晚間驚傳酒後鬥毆事件,兩名男子疑似喝酒後情緒失控,從言語口角一路升級成肢體衝突,造成雙方掛彩,其中一人甚至右手骨折,雙雙被送往醫院治療。儘管兩人事後暫時都沒有提出刑事告訴,但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後,確認雙方互毆事實明確,仍將依法函請法院裁處。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稻香派出所日前晚間接獲民眾報案,指吉安鄉廣豐路一帶發生酒後糾紛,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員警趕往現場處理。所幸員警抵達時,衝突已經告一段落,現場沒有持續打鬥情形,警方隨即介入了解事發經過,並確認相關人員身分。經警方初步調查,事件雙方為年約35歲的謝姓男子與邱姓男子,兩人當晚疑因飲酒後發生言語口角,雙方情緒逐漸升高,最終一言不合演變成肢體衝突。這場酒後衝突也讓兩人都付出代價,雙方身上均有多處傷勢,其中謝男右手骨折,另一人頭部則有擦挫傷,事後兩人均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所幸經醫療處置後皆無生命危險。雖然雙方目前暫未針對傷害部分提出刑事告訴,但這並不代表事情就此落幕。警方進一步調閱案發地點周邊監視器影像進行查證,確認兩人確實存在相互鬥毆行為,相關事證明確,後續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函請花蓮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吉安分局也藉此呼籲,民眾聚會飲酒應適量,飲酒後更應保持冷靜與理性,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將原本單純的口角演變成暴力事件,不僅可能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傷,也可能因此面臨相關法律責任。警方強調,對於暴力事件將依法處理,以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民眾若與他人發生糾紛,應透過溝通、報警或法律途徑解決,避免因一時衝動讓小事變成大事。
中元節才剛過!金岳瀑布驚見男卡石縫溺斃 未熄火轎車揭噩耗
農曆中元節才剛過,宜蘭縣南澳鄉知名景點金岳瀑布卻傳出死亡意外,一名家住台中的王姓男子獨自開車前往金岳瀑布遊玩,未料遲遲沒有返回停車場,附近民眾更發現一輛轎車長時間停放在停車場,車輛甚至還處於發動狀態,卻完全不見車主人影,察覺情況有異後趕緊報警求助。消防人員漏夜挺進山區搜索,最終在第一層瀑布附近的石縫中發現王男,但他已明顯死亡,搜救人員隨後將遺體運送下山,確切事故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宜蘭縣消防局勤務中心於晚間7時53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金岳瀑布停車場內有一輛轎車持續發動,現場卻找不到車主。由於王男中午時曾透露準備前往瀑布溯溪,直到晚間仍沒有返回,加上車輛未熄火的異常情況,民眾擔心他可能在山區或溪流發生意外,因此立即通報相關單位協尋。宜蘭縣消防局獲報後不敢大意,隨即出動第四大隊、觀音分隊及南澳分隊人員,並與林業署相關人員組成搜救隊伍,攜帶裝備摸黑進入山區展開搜索。經過近2小時搜尋,搜救人員於晚間9時40分左右,在金岳瀑布第一層瀑布附近發現失聯的王男,令人遺憾的是,王男當時受困於石縫中,已無生命跡象並明顯死亡。警方進一步透過現場轎車車牌資料確認王男身分,得知他家住台中,隨即通知家屬,家屬接獲噩耗相當悲痛,並向警方表示,王男平時喜歡自己開車到各地遊山玩水,生活並無明顯異狀,也沒有輕生念頭,沒想到這趟獨自前往金岳瀑布遊玩,竟成為最後一趟旅程。至於王男究竟是在溯溪、戲水或行走過程中不慎落水,是否受到溪流暗流、濕滑岩石或其他環境因素影響,目前仍待警方調查事故經過及確切死因。相關單位也提醒,山區溪流及瀑布水域看似平靜,實際水況可能受到地形、降雨及水流影響而快速變化,部分區域更可能存在暗流、深潭及濕滑岩壁。
天雨路滑瞬間失控!花蓮男自撞分隔島「撞斷路燈」 2人掛彩送醫
花蓮雨天驚傳自撞事故,吉安警分局豐田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壽豐鄉豐坪路一段與溪口13鄰路口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自撞交通事故,一輛轎車疑似受到天雨路滑影響,行經路口時突然失去控制,不僅衝上中央分隔島,猛烈撞擊更造成路燈受損。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除協助車內受傷的駕駛及乘客送醫治療,也同步進行交通疏導及事故現場處置,避免發生二次事故。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時由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車內另搭載一名詹姓女子,兩人當時沿著豐坪路一段由南往北方向直行。車輛行經上述路口時,疑似因當時下雨造成路面濕滑,車輛抓地力受到影響,楊男一時失去控制,整輛車偏離原本行駛路線,直接撞上道路中央分隔島及路燈,突如其來的撞擊也造成車輛受損。事故造成楊姓駕駛及詹姓乘客身體多處擦挫傷,警消人員抵達現場後,隨即協助兩名傷者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所幸兩人經治療後均無生命危險,傷勢並無大礙。警方也針對楊姓駕駛進行酒精濃度測試,結果顯示並無酒精反應,且楊男持有正常有效駕照,因此初步排除酒駕及無照駕駛情形。不過,事故是否單純受到天候及路面濕滑影響,或另涉及車速、操作等其他因素,詳細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吉安警分局提醒,近期花蓮地區天候較不穩定,時常出現陣雨,降雨容易造成道路濕滑,使車輛輪胎抓地力下降,同時增加煞車所需距離,駕駛人即使行駛在視線良好或熟悉的道路,也不可因一時大意而提高車速,尤其雨天行車更應主動減速、拉長安全車距,並隨時注意前方車流與道路狀況,避免因緊急煞車或突然轉向造成車輛失控,以確保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驚魂瞬間!中壢男駕車撞破4樓停車場牆 碎片飛落3車慘遭殃
桃園市中壢區驚傳停車場撞牆事故,一名42歲藍姓男子29日晚間駕駛自小客車,準備從中山東路一段某停車場離場,不料從4樓往3樓行駛途中,疑似因操作不慎,車輛突然失控撞上停車場牆面,猛烈撞擊力道當場將牆壁撞破,大量牆面碎片散落現場,更波及附近停放的3輛汽車,造成不同程度損傷。所幸事故發生時並未造成人員受傷,否則後果恐怕不堪設想。中壢警分局普仁派出所於29日晚間11時4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中山東路一段一處停車場內發生車輛撞擊事故,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員警趕赴現場了解情況。警方初步調查,42歲藍姓男子當時駕駛自小客車準備離開停車場,並從4樓往3樓方向行駛,未料行駛過程中車輛突然撞上停車場牆壁,由於撞擊力道猛烈,造成部分牆面嚴重破損,碎片散落一地,同時波及停放在附近的3輛車輛,所幸現場並無人員遭碎片砸傷或因事故受傷。員警到場後隨即針對事故發生經過展開調查,並在藍男同意下進行酒精及毒品反應測試,檢測結果均無異常,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及毒品影響的可能,至於車輛為何會突然撞上牆面,是否涉及油門、煞車操作失誤,或有其他因素影響,目前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也藉此提醒,停車場內空間通常較為狹窄,加上坡道、轉彎及上下樓層等路況,駕駛人的反應時間及操作空間相對有限,因此進出停車場時應放慢車速,隨時確認周遭環境及車輛狀況,並熟悉油門、煞車等操作。尤其在起步、停車或行駛上下樓層坡道時,更應提高警覺,避免因一時操作不慎釀成事故,不僅造成財物損失,更可能危及自身及其他民眾安全。
土城色翁偷女鄰居內衣褲一年 「邊走邊聞」還留體液超噁畫面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62歲魏姓男子,近一年來頻繁偷竊隔壁28歲李姓女鄰居晾曬的內衣褲,其子25日帶著他前往鄰居家道歉,但雙方在道歉過程中爆發口角,李女親友氣憤爆打魏子,土城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快打部隊制止,訊後將動手打人的李女等3人依聚眾鬥毆、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涉嫌偷竊內衣褲的魏男則另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魏男與李女家比鄰而居,但魏男為老不尊,近一年間多次偷竊李女晾掛的內衣褲,還多次對其進行猥褻動作,甚至留下體液後再掛回衣架,邊走邊聞的噁心畫面都被監視器拍下。而李女發現自己的內衣不翼而飛,或是在衣物上有不明液體,調閱監視器發現老翁犯行,氣得告知家人此事,李女親友以簡訊告知魏男妻子此事,魏男則在25日晚間,於兒子的陪同下登門道歉。但雙方在道歉過程中始終無法達成共識,魏子稱「這『只是小事情』沒必要這麼激動」,並提議報警,李女親友氣憤不已,現場的28歲王姓男子和35歲儲姓男子,一氣之下持鋁條爆打魏子,導致魏子左耳後撕裂傷。土城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有激烈爭吵糾紛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強勢趕抵現場,迅速將雙方人馬隔開壓制、協助傷者就醫,並將涉嫌動手施暴的李女、王男及儲男等 3 人帶回派出所偵詢,全案依《刑法》妨害秩序(聚眾鬥毆)及傷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至於涉嫌長期偷竊內衣褲的魏男,則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土城警方呼籲,民眾遇有財物遭竊或其他糾紛時,應保持理性並循合法途徑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聚眾或以暴力方式解決,以免觸法;如有爭議應立即報警,由警方依法處理,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新竹民宅清晨火警3人一度受困 消防急射水引導順利救出
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三段26日清晨發生火警,3層樓民宅因不明原因起火,還有3民眾一度受困,新竹市消防局獲報後火速出動 13 輛消防車、29 名警消人員趕赴現場馳援,第一時間射水灌救並成功引導受困 3 人順利脫困,所幸均未受傷,火勢在 22 分鐘內迅速獲得控制並撲滅,確切火災原因仍須釐清。新竹市消防局於26日上午 7 時 36 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東大路三段一棟 3 層樓民宅發生火災,頂樓冒出大量濃煙。消防局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機制,調派轄區分隊共 13 車、29 名警消人員趕往現場搶救。搜救人員抵達現場後,確認現場為 3 層樓建物,3 樓居室已陷入火海,且有 3 名住戶受困於 2 樓,消防員立即射水灌救,並進入屋內引導 3 位民眾疏散,所幸 3 人在警消引導下迅速且平安脫困,經救護人員初步檢視均未受傷、無須送醫。而現場火勢於上午 7 時 58 分順利獲得控制,隨後全面撲滅。初步勘查,現場起火點位於 3 樓居室,燃燒面積約 150 平方公尺,屋內裝潢與家具受損嚴重,詳細財物損失仍有待後續評估,確切起火原因及燃燒細節正由火災調查人員進一步鑑驗釐清。
左營轎車凌晨詭異卡分隔島! 警到場駕駛竟消失急調監視器追人
高雄市左營區23日凌晨發生一起離奇自小客車事故,一輛轎車不明原因自撞中央分隔島,整輛車就這樣卡在民族一路與榮耀街口,然而更讓警方意外的是,員警獲報趕抵現場後,竟只看到事故車輛,原本應該留在現場處理事故的駕駛人卻已不見蹤影,警方目前正調閱周邊監視器,全力追查當時究竟是誰開車,以及駕駛為何在事故發生後離開現場。警方表示,23日凌晨4時左右接獲民眾報案,指民族一路與榮耀街口有一輛自小客車撞上並卡在中央分隔島。由於事發地點屬於重要交通路段,為避免事故車輛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員警到場後立即在周邊擺放交通錐警示,同時進行交通疏導。不過員警查看車輛及事故現場時,卻沒有發現任何駕駛或相關人員,只留下撞得動彈不得的車輛。為盡快恢復道路正常通行,警方隨後聯繫拖吊業者,將事故車輛移離現場,交通也在排除狀況後恢復順暢。警方進一步清查車籍資料發現,這輛自小客車登記在公司名下,並非一般私人車輛,公司目前也正在確認事發當時究竟由何人使用及駕駛該車。由於駕駛在警方到場前已經離開,事故發生過程、駕駛身分以及離開現場的原因,都成為警方接下來調查重點。警方已著手調閱路口及周邊監視器畫面,希望還原車輛行駛軌跡及事故經過,並將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是否涉及酒駕、違規駕駛或其他違法情形,實際情況仍有待調查確認。左營分局指出,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應依規定留在現場並進行必要處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若發生事故未依規定處理,可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可能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若後續認定涉及肇事逃逸,而車主經通知後仍拒不到場或未提供實際駕駛人相關資料,也可能面臨車牌遭吊扣等處分。警方強調,待確認駕駛身分並釐清完整事故原因後,如查出其他違法事證,將依法進一步偵辦。
兄長死在家中!55歲雙胞胎弟弟未報警 棉被包遺體伴屍生活1個月
日本兵庫縣神戶市發生一起憾事,一名55歲男子住在灘區,涉嫌將同居的雙胞胎哥哥遺體留置於家中,伴屍超過1個月。直到鄰居聞到惡臭味報案,警方獲報前往查看,在屋內房間看到一具以棉被包裹且嚴重腐敗的男屍,當場逮捕嫌犯,全案仍在偵辦中。綜合日媒報導,21日神戶市灘區一處公寓管理公司報案,稱其中一戶傳出惡臭味,希望警方協助確認發生什麼事情。轄區警方前往位於赤坂通的公寓調查,在屋內房間的床上發現一具已嚴重腐敗的男子遺體,被以棉被包裹住。警方指出,屋主為55歲的宮脇姓男子,其因涉嫌遺棄屍體罪當場遭逮捕。警方表示,接獲民眾報案後,21日中午派員前往查看,發現公寓內有腐敗遺體,顯見死亡已有相當一段時間。經初步勘驗,遺體並無明顯外傷;由於該屋平時由嫌犯宮脇與雙胞胎哥哥同住,且現場為兄長房間,警方推測死者即為失聯的兄長,目前已展開DNA比對與法醫解剖,以確認身分及死因。嫌犯宮脇供認不諱,並坦承「哥哥死在家裡,死者是他沒錯」,他也透露,「哥哥曾說肚子痛,他大約在7月死亡」。然而,對於兄長死亡後為何未及時通報警察或求醫,反而將遺體放置室內,其確切動機與經過仍待釐清。兵庫縣警方指出,目前未發現明顯外力造成的傷勢,但嫌犯將遺體長期放置於住處仍涉嫌死體遺棄罪。警方正針對嫌犯供詞、兄長健康狀況與死亡時間展開全面調查。
砂石車國1狂撒廢土50公尺「害2車碰撞回堵2km」 駕駛開溜警方抓到人了
國道1號南下三重路段20日下午發生一起貨物掉落事故。一名傅姓砂石車駕駛疑因未將車斗內載運的廢土嚴密覆蓋,行駛途中沿路狂掉爛泥,廢土散落範圍長達約50公尺,造成後方車輛閃避不及,2部車受波及發生事故,車流嚴重回堵綿延約2公里。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接獲民眾報案後,於下午1時39分許緊急派員前往,員警一路從台北交流道追查至五股交流道,始終未發現肇事砂石車,研判車輛已提早從五股交流道逃離現場。工務段獲報後立即派員清理路面,直到下午3時37分才全數排除,整個處理過程歷時近2小時。警方事後透過監視器追查循線,通知傅姓駕駛到案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規定,最重可開罰新台幣1萬8千元。國道警方提醒,貨物掉落不僅造成交通阻塞,更容易釀成嚴重事故,除罰鍰外,駕駛還須負擔工務段路面清理作業費每半小時3,000元,若肇事致人傷亡,更可能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呼籲駕駛人上路前務必確認貨物是否穩妥覆蓋。
逼砲警不理3/報案卻擺爛?律師教你告狀三招、自行蒐證不踩雷
士林地院法官責備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受理分手砲恐嚇案卻未積極處理,導致被害女子自行設局蒐證,律師林冠宇對本刊表示,報案人若察覺派出所擺爛,可向分局或勤指中心告狀,甚至直接去地檢署提告,讓檢察官來盯警方;如果真的走到自行拍攝存證這一步,務必記得報警後才動手,而且要避免偷拍,也盡量別拍到對方私密處。林冠宇律師。(圖/翻攝翊宇律師事務所)林冠宇表示,民眾報案拿到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或「報案三聯單」,等於警方開立的正式書面憑據,上面會記載報案內容、案類別(例如恐嚇、妨害性隱私)、受理單位和編號,這張單子代表案件已進入警察機關的紀錄系統,不是「路邊撿到順手處理」的案子,本件報案人A女之所以能向法官主張警方有受理、不積極處理,三聯單就是重要證據。要是警方受理報案,卻像A女的案件一樣,因為不知道加害人真實身分而沒有進一步處理,民眾該如何處理?林冠宇說有三個方法:方法一:向上級或督察單位反映。你可以直接向該派出所的上級分局,或市警局的督察室、勤務指揮中心反映,說明你已報案但警方消極處理,請求他們督促所屬單位積極偵辦。律師呼籲民眾如果擔心報案之後警方不積極處理,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圖/本刊資料照)方法二: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的告訴、告發,不一定要經過警察。你可以直接備齊資料,向地檢署遞狀提告(或稱「告發」),由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這等於是把案件升級,讓檢察官這個「辦案龍頭」來監督警方,通常會有效果。方法三:主張你的程序權利。案件受理後,你可以定期向承辦員警詢問偵辦進度,並要求將偵辦情形回覆給你。如果警方遲遲不作為,你可以在陳情或申告時,把這些「不作為」的過程一併提出,作為督促的依據。林冠宇提醒,自行蒐證很容易踩紅線,絕不是想拍什麼就拍什麼,一個不小心就從被害人變成被告。合法自行蒐證,需要掌握以下幾個原則:原則一:必須有正當理由。你要能說明你為什麼要錄影、拍照。例如,是為了防止對方毀滅證據、為了證明對方當下的行為(如恐嚇、騷擾),而不是單純為了偷窺或滿足個人慾望。這個「正當理由」必須非常明確且急迫。原則二:手段必須「合乎比例」。你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不能無限上綱。例如,你為了證明對方有來騷擾你,可以拍攝他出現在你家門口的畫面,這是合理的。但如果你為了蒐證,去偷拍對方換衣服或私密處,那就超過必要範圍可能觸法。原則三:盡量避免拍攝「非必要」的極私密部位或內容。本案中,法院特別注意到被告拍攝的照片,多數是記錄現場情況,並沒有刻意特寫性器,性器部分「色調陰暗,顯非拍攝重點」。這點很重要!如果你的目的是證明對方「有來、有威脅」,那就不要拍「不該拍」的地方。原則四:先窮盡公權力途徑。法院認為,如果是「先循公權力途徑求助」未果後,才採取私力蒐證,會比較容易被認為是具有正當理由。如果你還沒報警就直接自己動手,那正當性就會大大降低。林冠宇指出,如果你面臨的是正在發生的威脅或騷擾,為了保護自己且證據稍縱即逝,可以用手機錄下現場狀況(例如對方言語恐嚇),這通常是有正當理由的,但絕對不要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有計畫拍攝他身體私密處,這很容易構成妨害秘密罪。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邊錄影、邊報警」 是最保險的作法。你同時進行,一方面保全證據,一方面讓警方介入,向法院證明你並非「無故」拍攝,而是為了蒐證且尋求官方協助。最後仍要提醒,本案判決是針對個案具體情況,不代表所有「自己錄影蒐證」的行為都合法。法律判斷的界線往往在一線之間,如果真有疑慮,尋求專業律師的意見,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北捷板南線行動電源冒煙!1200人急下車 男乘客手掌燙傷
台北捷運板南線今(11日)上午發生行動電源冒煙事件!一列往南港展覽館方向的列車約8時30分抵達台北車站後,車廂內突然竄出白煙,現場旅客使用滅火器滅火,約1200名乘客全數下車換乘。北市消防局表示,事件造成1名20多歲男性左手掌燒燙傷,經救護人員處置後拒絕送醫。事發當時,不少乘客在車廂及月台聞到明顯異味,隨後看到站務人員奔跑處理狀況。目擊旅客也在社群平台發文描述現場情況,有人表示:「火超大的那種,超恐怖,後來有人拿滅火器去噴,我快被燻死了。」、「一下來就聞到一股怪味」、「全車被請下車,站務人員又提了一堆消防用水」。北捷表示,板南線台北車站往南港展覽館方向一部列車,當時有旅客按壓對講機,反映車廂內有物品冒煙,行控中心獲報後立即通知110、119及捷運警察。站長隨後上車確認,現場已有旅客使用滅火器滅火,北捷因此安排車上約1200名旅客下車,改搭下一班列車,後續列車約2分鐘後進站。北捷進一步確認,冒煙物品為旅客攜帶的行動電源,現場已無燃燒情形,後續交由警消調查。北市消防局表示,上午8時29分接獲民眾報案,得知捷運乘客攜帶的行動電源冒煙。警消人員抵達時,現場火勢已經撲滅,相關列車也已駛離台北車站。消防局指出,火勢於上午8時38分撲滅,事件造成1名20多歲男性左手掌燒燙傷,救護人員現場進行處置後,男子拒絕送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