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操協會秘書長遭控「私放棄」世界賽 立委徐富癸陪選手家屬赴屏檢告發背信
中華民國體操協會驚爆選手參賽爭議!屏東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原獲得今年10月荷蘭鹿特丹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參賽機會,卻遭控協會秘書長未經選訓委員會決議,也未事先告知選手、教練,就逕自向國際體操總會回覆放棄參賽。立委徐富癸今日上午陪同選手家屬等人赴屏東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秘書長江建東涉嫌背信,要求司法介入調查。立委徐富癸上午9時在程耀樑律師陪同下,會同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選手教練邱意婷、兩名選手家屬、體操協會理事鄭志緯及屏東縣體操委員會代表,前往屏東地檢署正式提起刑事告訴暨告發,矛頭直指體操協會現任秘書長江建東。這起爭議源自選手潘采宸、李佳蔚獲得今年10月荷蘭鹿特丹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參賽機會,但協會秘書長江建東在沒有事前通知選手及教練,也沒有看到選訓委員會作成放棄參賽決議的情況下,就直接代表協會向國際體操總會回覆放棄參賽,等於由個人逕自替選手決定是否踏上世界賽場。更讓選手一方無法接受的是,協會事後發布聲明,反指教練沒有主動通報參賽訊息,並認為兩名選手實測成績與國家代表隊出賽標準仍有相當差距,因此客觀上未達參賽條件。徐富癸質疑,如果選手是否參賽,依法應由選訓委員會決議,秘書長究竟依據何種授權,能夠直接向國際體操總會「放棄」參賽?相關決定是否經過完整程序、是否符合協會內部規章,以及究竟是誰做成最終決定,都有必要由司法機關調查釐清。徐富癸認為,這不只是兩名選手能不能出國比賽的問題,更涉及體育團體權責是否遭到架空,以及選手多年苦練所爭取的國際舞台,能否受到制度保障。若未經正當程序就被迫放棄參賽機會,對選手職涯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影響,也恐重創社會對體育協會的信任。徐富癸強調,《刑法》第342條背信罪涉及受託處理事務者是否為自己或第三人利益,或損害本人利益而違背任務,是否構成犯罪仍應由司法機關調查認定;此次提告就是希望釐清秘書長決策過程及法律責任,而非讓爭議停留在雙方各說各話。他表示,選手把青春、時間及多年訓練投注在競技場上,國家體育團體更應建立公平、透明的選訓制度,不能讓選手辛苦爭取到的國際參賽機會,在沒有充分溝通及正當程序下被輕易放棄。此次將要求司法儘速調查,還原事情經過,給選手、教練及社會大眾一個清楚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