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 北檢 殺人 黃子佼 創意私房 未成年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遭判刑!律師戳盲點嘆:已經很寬容了
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將一台回收價值僅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一名拾荒婦人,遭同事檢舉後被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熱議。士林地方法院於本月2日作出一審判決,考量黃男未獲不法利益、動機出於助人,且涉案金額極低,並有自首情節,最終依貪汙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巴毛律師則表示「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巴毛律師」陳宇安於個人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一開始也對起訴內容感到不可置信,但在完整判決出爐後,認為法院已相當寬容。她指出,黃男自稱將電鍋送給不知名婦人,後來還自費購買新電鍋換回原物,但在庭審中卻無法證明婦人身分或提供購買憑證,使其說詞在法律上構成「幽靈抗辯」,可信度堪憂,「就是這個拾荒婦人跟鬼一樣,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誰知道他是真的送給拾荒婦女還是拿回家用」。巴毛律師進一步說明,黃男所涉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屬最低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法院最終以黃男自白、涉案金額低、犯罪所得已繳回等理由,依刑法第59條酌情減刑,再度減輕刑度至3月徒刑並給予緩刑,「我覺得法官還採信他這套說法給予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對於部分輿論批評法院重判、恐影響黃男工作,巴毛律師也澄清,黃男為約聘職工,遭褫奪公權一年並不影響其現職工作。他並呼籲民眾勿再誤解判決內容,強調台灣屬於大陸法系,法官須依法辦案,與美國等英美法系制度不同。
超商用ibon遭人襲臀!他辯「看對面店家有無營業」被駁回 判賠6萬元
嘉義一名女子日前在超商使用ibon機台時,突遭陌生王姓男子從後方伸手碰觸臀部,因此提告性騷擾及求償,事後王男辯稱只是想查看店外情況、並未注意有人在前。法官審酌其行為與監視畫面不採信其說法,依法判他拘役20日,並須賠償6萬元。判決書指出,今年8月某天上午,王男於一家超商趁A女操作ibon機台時,從後方以右手碰觸A女臀部,讓A女氣得提告性騷擾並求償。王男於警詢及偵查時辯稱,自己當時是想看超商對面的碗粿店是否營業,才會走到ibon機台旁邊,並沒有發現有人在附近,而他走路過程中將雙手從背後擺動到身體兩側,結果A女突然大聲表示有碰觸到其臀部,他才知道不小心碰到其身體。然而,依照相關畫面顯示,王男當時沿走道朝A女站立位置緩慢靠近,原本雙手放在身後腰際互握,但走到A女右後方時,便將右手微微垂放,並在接近A女時將右手向外及向前碰觸A女臀部,且A女發覺臀部遭碰觸後即以手揮開並往後倒退。對此,法官表示,事發地點的走道空間不大,且王男是朝A女站立位置前進,認定王男聲稱「未注意A女站立於ibon機台旁邊」顯非實情;此外,一般人在與陌生人接近時,為避免雙方身體有所接觸造成受傷或其他不必要誤會,大多會刻意側身甚至停下腳步讓對方先行通過等方式保持相當距離,但王男不僅未刻意保持距離,甚至有意識地刻意施加力道而將手向前及向外觸碰A女下半身。法官認為,王男是出於性騷擾犯意而故意為之,行為極不尊重A女,並造成A女噁心感受及恐懼心理,審酌王男高中畢業、未婚、無子女,且無業、獨居並仰賴父親積蓄過活,加上他患有情感思覺失調症(雙相型)、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依犯性騷擾防治法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民事判決部分,A女要求王男賠償她10萬元精神撫慰金,王男覺得金額太高,僅願意賠償2萬元,法官則判定10萬元確實過高,判賠6萬元。《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全民資料庫1/健保個資二次利用修法通過 「退出權」放寬侵害人權
全民健保上路施行多年累積龐大資料庫,長期供學術機構研究等用途使用,民眾既沒有同意權,也沒有「退出權」。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認定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有違憲之虞,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三年期限已屆,《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12月2日三讀通過,版本雖納入「退出權」,卻增列限定要件,機關若以行使「法定職權」為名使用,即使民眾已要求退出,資料仍須被提供,形同挑戰大法官釋憲意旨。憲法法庭2022年做出判決,認定現行法律在個資保護監督機制、法律保留原則和民眾退出權方面存在問題,有部分違憲。(示意圖/黃耀徵攝)健保署蒐集健保資料未經民眾事先同意,引發民團不滿。2012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提起行政訴訟,雖於2017年敗訴定讞,但同年年底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2022年8月,憲法法庭第13號判決認定健保署於辦理全民健保之目的外,將健保資料庫所蒐集之民眾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之二次利用行為部分違憲,應於三年內修正相關規範。如今三年期限已過,政院版「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日前經黨團協商,2日三讀通過。而版本內容經黨團協商後加入「限定條件」,形同放寬行政機關使用權,引發民團不滿。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協商後版本將分屬不同規範的第10條及第19條混為一談。第10條原設計為行政機關可依「法定職權」或「明確的其他法律」向健保署申請資料使用,但必須提出法律依據與安全規範。協商後卻刪除「其他法律」,僅留下法定職權,然而「法定職權」在實務上常被廣泛解釋,恐造成使用範圍過度擴張。另外,第19條賦予人民「退出權」,本應作為民眾控制個資的最後一道防線,協商後版本卻規定「只要行政機關以法定職權申請且通過,即便人民已申請退出,其資料仍須被提供」,等同退出權只適用於「研究機構等第三方」,不適用於「行政機關」,導致退出權切成兩級、淪為「形式存在」。身為健保資料訴訟案原告之一的滕西華直言,政府若要採退出制,法律至少要明確三點:何種情況不得退出、如何行使退出、若不退出資料將如何被使用。現行法規只做到一半,且大量以「授權機關另訂」方式管理,明確性嚴重不足。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若以「授權機關另訂」限制民眾退出權,等同擴大主管機關使用範圍,剝奪民眾權利。(圖/報系資料照)「並且,協商後版本比原本更嚴重」,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原版本至少列出限制,如國家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等,協商後改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權所需」即可,等同大幅放寬公務機關使用範圍,民眾在此情境下甚至退出無效。她舉例,近期爆發大量逃兵事件,未來若役政單位調不到資料,是否就能直接調健保資料庫查看役男病史?「在退出權受限的情況下,民眾將無力拒絕,風險極高。」
絕對集團非法吸金2.7億!全台316人被害 檢起訴17人怒求重刑
絕對創新投資公司、絕對能源公司、絕對創新網路公司因非法吸金2.7億餘元,今年8月、9月台北地檢署指揮警調2度搜索,並分別於訊後聲押主嫌邱志豪等10名重要幹部獲准。台北地檢署於今(12月4日)偵結此案,並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17人,針對主嫌邱志豪求處18年以上有期徒刑。檢方調查,絕對創新投資公司、絕對能源公司、絕對創新網路3家公司,涉自2023年5月起,設計絕對能源公司甲種、乙種特別股權協議,宣稱年利率高達25%、42%,且投資滿3年半便能原價買回,非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被害人更是多達316人。另外,絕對能源集團還涉及洗錢,在主嫌邱志豪的指示下,將部分款項兌換為美金,並以借款名義轉匯至其在香港設立的公司以投資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賣出以後轉回美金後匯入絕對能源公司外幣帳戶。檢方考量到被告均正值青壯年,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務,為謀取不法暴利竟以經營公司集團方式詐取吸金,被害人數高達316人,違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犯罪情節以及惡性重大,向法官建請處主嫌邱志豪18年以上有期徒刑;重要幹部吳思漢、吳承峰、李明城、吳佳靜、潘宏欣、黃永瀚求處15至16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罰絕對能源公司1億元以上罰金。另外,檢方於本案查扣比特幣、泰達幣及乙太幣等虛擬貨幣、勞力士手錶2支及現金271萬元;並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扣押被告等人及案關公司名下銀行帳戶8322萬餘元、房地產,查扣不法所得價值共計1.2億餘元,均聲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
川普特赦前宏都拉斯總統 民主黨轟雙標:打擊毒船卻放毒梟?
美國總統川普於11月28日宣布,將特赦因毒品走私重罪而被定罪的前宏都拉斯總統胡安奧蘭多.葉南德茲(Juan Orlando Hernandez),此舉已於12月2日獲白宮官員與葉南德茲律師史達比利(Renato Stabile)證實。葉南德茲已於當天清晨自美國聯邦監獄獲釋,原服刑45年,罪名為輸入可卡因及相關武器罪。葉南德茲於2024年3月在紐約經三週陪審團審判後遭定罪。美國司法部指控他是「全球最龐大、最暴力的毒品走私網路核心人物之一」,協助將超過400噸可卡因走私進入美國。當時檢察官指出,葉南德茲自2004年至2022年間長期參與毒品交易,甚至於任內接受販毒集團賄賂以鞏固政治權力,並動用政府資源保護共犯,讓毒品與暴力氾濫,助長宏都拉斯成為全球治安最差的國家之一。在判刑時,紐約地方法官卡斯特爾(Kevin Castel)指出,這名前總統「運用政治權勢保障毒品網路,並阻止司法介入與查緝」,他更痛批葉南德茲「表面上打擊犯罪,實則暗中庇護毒梟,是典型雙面政客」。儘管葉南德茲堅稱無辜並上訴,川普仍在社群平台發文聲稱「我極為尊重的人表示,他受到不公平對待」,因此決定予以特赦。據《Axios》報導,川普親信羅傑史東(Roger Stone)曾為此特赦積極遊說。川普在12月2日出席活動時回應此事表示:「很多宏都拉斯人請我這麼做,我覺得這樣做很好。他被判刑,是因為他是總統,而國內有毒品交易存在。可是一國元首不該因此被關45年。」白宮發言人李威特(Karoline Leavitt)則在12月1日的記者會中,批評葉南德茲案件是拜登政府「司法濫權」的結果,強調川普此舉是為了「糾正過去不公」。然而此特赦也引發民主黨猛烈抨擊。維吉尼亞州聯邦參議員提姆.凱恩(Tim Kaine)在接受《CBS》訪問時表示:「令人震驚。這顯示川普根本不在意毒品犯罪。」他質疑川普對委內瑞拉毒品問題強硬動武的正當性,「若他真的不在意毒品走私,那他對委內瑞拉的軍事行動又是為了什麼?」德州眾議員喬昆.卡斯楚(Joaquin Castro)更在社群媒體直言:「川普聲稱要打擊毒品犯罪,卻赦免販毒總統,還下令擊沉加勒比海船隻,這樣怎麼說得通?」川普近來將打擊毒品列為2025年選戰主軸,針對芬太尼走私對特定國家徵收關稅,並揚言擴大對委內瑞拉的軍事行動,甚至擬針對陸地目標進行攻擊。但本次特赦行動卻引發外界質疑其政策一致性與對毒品問題的真實態度。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淪貪污犯 Cheap轟司法僵化「法律在懲罰好人」
台北市一名任職環保局的62歲黃姓清潔員,因將回收得來、殘值32.56元的大同電鍋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事件發生後,黃男自知違反內部「不得擅自占有回收物」規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士林地方法院昨(2日)仍依貪污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網紅Cheap怒轟「法律在懲罰好人」!知名網紅Cheap對此事件發表評論,痛批檢方與法院機械式辦案,忽略比例原則與社會感情。他以「清潔隊員淪貪污犯」為題,在社群平台指出,黃員原先只是出於好意,將可再利用的電鍋送給貧困阿嬤,事後還自掏腰包購買新電鍋補償,但卻因此背負貪污前科。Cheap痛斥:「檢察官嘴巴上說『依法辦理』,但實際上是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法律奴隸,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都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社會要亂了。」他強調,檢察官不是AI,應具備公權力的價值判斷,而非冷冰冰的法條機器。「實際上給AI判都不會這麼蠢,AI會說雖然形式構成貪污,但實質上不具社會危害性,建議行政處分或警告即可,不應提起公訴。」他更補充指出,最高檢察署曾明文函示各地檢署,對於小額貪汙案件應斟酌處理方式,包括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免刑。他諷刺司法不分輕重,寫下「偷國者侯,送鍋者囚」的諷刺句,批評真正涉貪數百萬、數千萬的大官或立委仍能輕判或獲緩刑,反觀清潔員送電鍋卻遭起訴。最後,Cheap提出質疑「那些用公務車送阿貓阿狗去美容的大官,不知道油錢、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32元,不知道會怎麼判?」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黃男行為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最低刑期為五年起跳,也使得本案無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微罪不舉」原則。儘管如此,有律師指出,檢察官仍可依「無可罰的違法性」處理,甚至起訴後法院亦有判免刑的空間。律師鄧湘全也在社群平台指出,若此類案件最終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應審慎評估是否再提上訴,「有時候司法過勞真是自找的」,並呼籲相關單位避免再讓基層人員淪為制度犧牲品。
台積電3內鬼竊2奈米機密! 檢再起訴東京威力、罰金1.2億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跳槽到東京威力科創公司服務以後,聯手吳秉駿、戈一平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營業機密,檢方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本案由智財法院審理中。今日(12月2日)檢方也依法對東京威力公司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處罰金1.2億元。檢方接獲台積電提告以後,於今年7月開始傳喚相關人等到案,認為陳、吳男、戈已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並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對陳求處14年,對吳求處9年,對戈求處7年,此案目前本案由智慧財產暨商業法院審理中。高檢署指出,經本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另依職權簽分東京威力公司,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之法人刑事責任,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查證後,認東京威力公司涉有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於今日偵查終結,向法院追加起訴,分別求處罰金新臺幣4000萬元、800萬元、4000萬元、4000萬元,並請定應執行刑1.2億元。劉怡君。(圖/翻攝自台灣高等檢察署網站)據了解,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為劉怡君,於司法官第50期結訓,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及法研所。任職新竹地檢署期間,劉怡君曾承辦台積電前徐姓工程師離職前大量竊取公司 28 奈米製程技術、並轉交中國某半導體企業的案件,並於 2017 年 5 月依《營業祕密法》提起公訴。
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褫奪公權1年 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法務部強調,小額貪汙案修法草案去年就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士院指出,黃男自1990年12月起,就擔任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資源回收作業人員不得將物品擅自占有、處分,而黃男的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侵占職務上持有物在《貪污治罪條例》的法定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黃男在檢方偵查時就坦承犯行,且已將電鍋繳回所屬清潔隊,加上電鍋殘值僅剩32.56元,均符合減刑要件。此外,法官認為,本案動機單純、財物價值微小,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黃男並未變賣電鍋以獲取利益,若以法定最輕刑度5月來論處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再度減刑,宣告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法務部表示,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的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及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法務部說,針對小額且情輕法重的貪汙案件,提出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中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汙案件,將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如符合要件者,所受有期徒刑的減刑得減至3分之2,法院也可依具體個案情節為免除其刑之判決。法務部提到,相關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5月31日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審查會議,法務部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針對本案,最高檢察署曾發函各檢察機關注意貪汙小額犯罪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議檢察官審判中建請法官判免刑,期許檢察官作出更貼近國民感情的判斷。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員得知判決結果後,忍不住露出靦腆的笑容,關於無法繼續擔任清潔隊員一事,黃員僅回應「就…退休了」,同時強調未來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
違規騎士拒收罰單、罵警「畜生」 法院公開侮辱價目
台北市一名張姓騎士於2024年間騎車行經一處路口,因行駛於人行道上、安全帽扣環未繫緊等違規行為,被警方攔查開單,沒想到他不僅拒收,還辱罵警員「畜生」、朝地面吐口水。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日前審理後,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張男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判決書中記載,阿輝2024年5月騎車行經台北市民族東路一處路口,因違規騎乘機車行駛於人行道上,且所戴之安全帽扣環未繫緊,被警員當場攔停並開單舉發,未料他心生不滿,不僅拒收告發單,還在離去之際,於公眾場合辱罵警員「畜生」等語,並朝路邊地面吐口水。警員認為人格及社會評價受到貶損,而且其行為涉犯妨害執行公務,於是向警局報告偵辦。張男到案後承認有罵畜生及吐口水等行為,但辯稱當時是在氣自己、罵自己,後來才改口坦承犯行。經台北地院刑事簡易判決審理,認張男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罪、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1行為同時觸犯2罪名,屬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之侮辱公務員處斷。法官指出,其對依法執行職務的警員辱罵,妨害國家公務順利進行,可見法治觀念淡薄,行為不妥,但考量他終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足認其有悔意,最終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6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6日。全案仍可上訴。
76歲婦半裸走廊求救!疑遭31歲男頭套絲襪闖養老院性侵 褲子有他DNA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傳出一起駭人事件,震驚當地社會大眾。一名31歲男子史金納(Hayden Carl Skinner)在2024年元旦凌晨頭套絲襪、翻牆進入一間養老院,涉嫌性侵一名76歲老婦,護理師發現老婦半裸在走廊求救,當時警方也在老婦褲子上採集到史金納的DNA。近日開庭時,史金納堅決否認性侵一事,全案仍在審理中。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引述當地法院文件內容,2024年元旦凌晨2時許,住在養老院的一名76歲老婦在陽台欣賞風景後,返回房間忘記上鎖,竟遭到一名男子闖入性侵;受害者表示,有一名高大、壯碩、頭套絲襪和身穿連帽衣的男子闖入她的房間,並將她壓在床上、脫光衣服,開始侵犯她,「我試著尖叫,卻被摀住嘴巴,想按鈴求救,卻被一直撥開手」。養老院的護理人員出面作證,案發後他們發現老婦來不及穿好褲子,半裸逃到走廊求救,稱「有個男人進來房間性侵我」。而老婦的兒子凌晨接到養老院電話,得知這個壞消息馬上趕到現場,才看到母親相當痛苦,還自責地說,「我忘了鎖門,是我的錯,我很抱歉」。警方獲報後,調閱養老院的監視器,鎖定嫌犯是31歲男子史金納,他是當地的毒蟲,現場也有史金納的掌印,更在老婦的褲子上採集到史金納的DNA,案發3天後就將人逮捕。檢方指出,史金納在2024年1月1日凌晨翻越養老院圍牆、穿過庭院,並從未上鎖的房門闖入受害者房內,脫去她的褲子、內衣物及護墊,進一步性侵後逃離現場。老婦經醫院檢查,雙腿內側有瘀傷,生殖部位出現擦傷,符合被強行分開雙腿的情況;事後老婦也有向護理師、救護員、其他住民以及自己的兒子都陳述遭到性侵。不過,史金納雖承認闖入房間,卻否認性侵罪名。在今(1)日開庭時,史金納的辯護律師主張,史金納是因毒品欠債、急於找錢,才誤闖房間,並非意圖性侵;並聲稱,是老婦在驚醒後抓住史金納,雙方發生拉扯,但沒有任何性接觸,之後他便逃離現場。史金納被警方拘捕後被羈押至今,而法官也在庭上得知,76歲受害老婦已於近日因無關本案的健康因素過世。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罷免幽靈連署限制出境將到期 賴苡任宣布參選:絕無棄保潛逃可能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召集人賴苡任今(1)日開庭,法官也針對賴苡任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即將到期一事詢問意見。對此,賴苡任稍早透過臉書表示,「為表明本人絕無棄保潛逃之可能,我正式宣布參選台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市議員。」賴苡任表示,今日再度因為罷免吳思瑤及吳沛憶案開庭,庭審法官同時針對他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一事即將於12月14日到期,詢問他及檢察官的意見。檢察官率先表達堅決反對解禁,認為限制出境出海的條件沒有消滅,他依舊有「逃亡」的可能。賴苡任指出,自己的律師表示,如今已經進入庭審階段,證據已經都調查完畢,所有人的筆錄口供也都完備,並沒有串供、滅證、逃亡的可能,尤其限制出境、出海是為了預防逃亡,而自己的家庭及工作都在台灣,不可能會逃亡。賴苡任續指,尤其本案是涉嫌偽造私文書案,棄保潛逃的罪比所涉犯之本刑還重,誰會想逃亡?如果只是預防未來開庭不到,已經有家人做為擔保人,但限制出境出海表示檢察官依舊認為被告會「逃亡」,這明顯不符合事實情況。賴苡任提到,自己從今年4月14日起便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與鄭文燦、陳歐珀及林岱樺一樣,而實務上限制出境、出海一次最長就是8個月,因此當時是對自己直接用到最嚴厲之手段,外加50萬保釋金。「我為了表示自己沒有可能會逃亡,一定會留在台灣的決心,我正式宣布參選台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市議員,投入國民黨黨內初選。」賴苡任說,相信有在關心自己的朋友都知道,從自己的發文及照片不難看出,「我已經在準備市議員選舉,甚至已經在跑行程。」賴苡任強調,如今還需要以如此之方式宣布參選,實屬無奈之舉,因為要投入選舉的人,是最不可能逃亡的。自己只聽說詐騙等經濟類型犯罪會逃亡,至於因為政治因素而逃亡的,還真的沒聽過,「希望我的正式宣布,有助於檢察官理解『逃亡』的可能性已經徹底不存在了。」
涉罷免偽造案5人遭起訴! 賴苡任受訪認檢方「應積極舉證」
因為涉犯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幽靈連署」案,台北地檢署於今年6月依照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罷免吳思瑤的召集人賴苡任、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台北地院今(12月1日)開庭審理此案,僅有賴苡任被傳喚出庭問話,開庭結束後他接受媒體訪問,其律師表示「檢察官目前具體犯罪事證還缺乏很積極的證據」。回顧整起事件,檢方於今年3月接獲告發,罷免吳思瑤、吳沛憶連署案有造假,後續調查向中選會、北市選委會函調提議人資料後發現錯誤率高,於是於今年4月發動2波搜索行動。以賴苡任、滿志剛、陳冠安、劉思吟4人為首的「罷免雙吳四騎士」等11人於檢方訊後分別以20萬至50萬進行交保,第二波搜索行動中涉入其中的被告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3人則於檢方訊後聲押獲准。台北地檢署於6月16日偵結此案,將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賴苡任、陳奎勳5人均因涉犯造文書、個資法被起訴。台北地院於今日9時30分開庭審理死亡連署案,被起訴的5人中,只有賴苡任被傳喚到庭審理,其餘被告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陳奎勳預計將於他日傳喚到庭。今日開庭結束後,賴苡任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先對法官表達感謝,認為法官很認真在理解自己的訴求,並認為開庭很順利,也希望後續能以這樣的方式繼續把法律程序走完。賴苡任的委任律師則指出,有關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這樣的案件其實很輕微,但卻要浪費這麼多國家資源,並表示其實國家機器在動用時,對被告產生的折磨以及日後人生命運影響非常大。此外,他也稱檢察官目前具體犯罪事證還缺乏很積極的證據,並強調,民主法治國家裡,被告沒有自證無罪的義務,反倒應該是國家機器在發動司法程序時,應該要負起更大責任,並期待法官未來可以做出英明、公正判決。
6旬翁騎單車路過香蕉園「偷割1串」 獲判刑半年可易科18萬
南投縣59歲陳姓男子2025年4月騎腳踏車經過集集鎮香蕉園時,見四下無人,竟持菜刀進入園內,割下整串香蕉放在車籃離去。他隨後騎車到鎮上蔬果店試圖變賣,遭老闆拒絕。蕉農報警後,警方循線將陳男逮捕,並查扣作案菜刀。南投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指出,陳男於4月23日下午4時許騎單車行經集集鎮集鹿路二段旁的香蕉園,見園內無人,便持菜刀割下整串香蕉,放入腳踏車前置物籃後離開。同日晚6時31分,陳男騎車載著香蕉到集山路的蔬果店,試圖將香蕉賣給吳姓老闆,遭拒絕後自行離去。蕉農陳女發現香蕉被竊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於5月4日上午10時25分在民生街尋獲陳男,並扣得其作案用的菜刀。陳女向警方表示,被竊的香蕉價值約1400元。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辯稱以為香蕉是別人不要的。檢方查出,陳男之前因不能安全駕駛案件被判刑5月,2024年3月執行完畢,認為他5年內再犯,構成累犯,建議法官加重其刑。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雖有前科,但本案與前案罪質不同,不能僅因再犯就認定有特別惡性,因此不予加重。法官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經濟貧困等情狀,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以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的香蕉1串宣告沒收,扣案菜刀也一併沒收。
男搭機偷拍空姐PO網「公審制服」 遭法院判賠5萬元
桃園一名吳姓男子205年1月31日搭乘某航空公司航班時,未經同意以手機拍攝陳姓女空服員值勤影片,並後製文字「○○航空的制服實在有點…你們覺得呢?」上傳至社群平台Threads,吸引高達26萬1000人次點閱。陳女發現後認為肖像權受侵害,提告求償27萬元。桃園地院審理時,吳男未出庭亦未提出答辯。法官認為,吳男若僅評論制服設計,可透過其他平面媒體介紹並表達意見,但他未經同意拍攝陳女值勤影片,文字暗含負面評價,且上傳供公眾觀看,內容與公共利益無關,導致陳女無故暴露於公眾評論下,侵害肖像權情節重大,判決吳男賠償5萬元。全案可上訴。
貨車鬼切、機車超速 台中19歲女大生車禍喪命 2肇事者遭起訴
台中市太平區5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9歲朱姓女大學生騎機車載著16歲妹妹返家途中,因貨車司機突然右轉及另一名女騎士超速,導致連環車禍,造成1死2傷。台中地檢署偵結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37歲陳姓貨車司機及18歲邱姓女騎士起訴。檢警調查,5月21日下午4時許,陳男駕駛小貨車沿太平區光興路行駛,準備右轉進入巷子時,未注意後方直行車輛便驟然變換車道。後方的邱姓女子騎機車超速行駛,且未保持安全並行間隔,導致騎車雙載的朱姓姊妹閃避不及,先擦撞邱女機車,接著又撞上路邊的號誌燈箱。車禍造成騎車的朱姓姊姊胸部挫傷、大量嘔血,送醫搶救後因胸腔內嚴重出血不治身亡;後座的妹妹右手骨折,全身多處擦挫傷,送醫治療後無生命危險;邱女則身體多處受傷,送醫治療後目前無生命危險。陳男及邱女在案發後均留在現場,主動向警方自首並坦承肇事。檢察官檢視朱姓姊妹的醫療診斷書及路口監視器等相關資料後,認定陳男駕駛小貨車驟然變換車道,邱女騎機車超速且未保持並行間隔,犯嫌明確,偵結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二人,並建請法官審酌二人自首情節,得依法減輕其刑。
投信件、按門鈴想追回前女友!他狂轉帳1元示愛 遭依跟騷法判刑
高雄1名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試圖挽回這段感情,還跑到女方家投遞信件,更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表達心意。前女友不堪其擾,最終報警阻止他繼續騷擾行為,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違反跟騷法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今年5月,阿文(化名)跟女友小芳(化名)分手後,覺得心有遺憾,想知道分手原因,並試圖挽回這段感情,從5月20日至6月7日,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方式,傳送文字訊息,將自己的心意告知小芳。不僅如此,只好又於6月1日、8日,兩度前往小芳住處,分別投遞5封、3封信件,又不停按門鈴,希望能見上一面,最後再跑到教會,在小芳的機車上擺放1袋零食及3封信件。小芳不堪其擾,決定報警求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他犯行明確,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推「通姦除罪」無照律師涉詐貸1.6億! 檢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方慰2023年遭踢爆為「最知名假律師」,沒想到時隔2年又再涉犯侵占、詐欺。台北地檢署11月27日指揮法部務調查局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檢方在訊後聲押禁見周方慰獲准。周方慰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於2015年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和嘉義某私立大學有訴訟糾紛,源於該大學向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租用宿舍後卻未付租金,雙方最終在法院以2850萬進行和解,沒想到周方慰卻將這些票據拿去兌換為現金以後私用買房涉犯侵占。2020年富邦公司將該宿舍與璽美、鈞美公司進行三方交易,周方慰與買家璽美等多家公司合謀,明知實際交易金額僅有1億1200萬元,但卻將金額墊高至2.3億並因此成功詐貸1.6億元得手觸犯詐欺、銀行法等罪。台北地檢署11月27日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訊後檢方聲押禁見周方慰後於稍早獲准。其餘涉案的檢璽美實業登記負責人黃美芳50萬元交保;富邦綜合開發公司會計侯美瑩50萬元交保;人頭張宸豪以50萬交保;鈞言公司負責人陳柏佑、余國華以100萬元交保,5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周方慰過去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但於2023年被人踢爆其實並沒有律師資格,卻依舊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甚至持前女友裸照逼千1000萬元分手賠償金,高等法院於去年判其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判處周方慰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冒用市長黃偉哲頭像傳假停課訊息 台南女高中生遭處分
台南市李姓女高中生今年9月冒用台南市長黃偉哲的頭像,在社群媒體THREADS(脆)發文「台南明天 放!」的颱風假假訊息,引發議論,雖然李女供稱她是想放假,發文是開玩笑,事後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李女函送台南地院裁罰。法官認為,李女散布放颱風假謠言,行為欠妥當,但她發文後,多名網友立即留言提醒或批評,難認閱聽者因受此不實資訊誤導而影響公共安寧,不構成《社維法》,裁定不罰。今年9月,強烈颱風樺加沙靠近台灣,各界關注各縣市是否會宣布停班停課,台南市長黃偉哲9月22日凌晨在臉書及脆發文,有人盜用他的個人頭像,冒充身分在網路上散布「颱風停班停課」的不實訊息,警方22日上午傳喚涉案李姓女高中生到案說明。李女供稱,她先前看過網友發布類似的文章,她因想放假,覺得好玩才發布這訊息,市長黃偉哲頭像是她發文前2、3分鐘使用GOOGLE搜尋,發文時才換上去,現已換掉,她承認是未經深思熟慮發文,沒有查證,只是單純開玩笑,有4、5個網友直接在貼文下方留言說這樣發文不妥,她就刪文。警詢後認為李女行為構成《社維法》「散佈謠言,影響公共之安寧」函送台南地院新市簡易庭裁罰。法官認為,李女雖知該訊息為謠言,但考量她未成年,年輕識淺、智慮未周,且經網友提醒訊息內容不妥後已將訊息刪除,李女確實因思慮不周延出於玩笑及希望放假心態而發文,因此李女主觀上無影響公共秩序及安寧的故意。此外,法官認為,網友已於李女發文下方留言指出其內容不實,可見閱聽者經由權責機關網路公告、新聞媒體報導等途徑,得以審視、判斷李女訊息內容是否真實可信,尚難認閱聽者會因李女的不實資訊誤導而達影響公共安寧之程度,雖然李女輕率發布不實停班課放假訊息,所為固欠妥當,但其行為尚不符合《社維法》違序構成要件,裁定不罰。
媳婦出手打人!害婆婆「顱腦損傷」住院8天 下場慘了
婆媳問題大,牽扯到小孩可能演變得更嚴重!大陸河南日前發生一起婆媳衝突,90後的洪姓女子見祖孫起爭執,當下為了維護女兒,竟動手毆打婆婆、馬姓婦人,造成馬女顱腦閉合性輕度損傷,住院治療8天才好轉。法院最終判洪女行政拘留10日,還得賠償人民幣5171.44元(約新台幣2萬3千元)。根據陸媒《津雲新聞》報導,從裁判文書網公開資訊得知,這起婆媳衝突事件發生於今年8月2日傍晚,當時馬姓婦人返家時,與孫女在門口發生肢體衝突,洪姓媳婦見狀後介入;沒想到洪女不是勸阻,而是與女兒一起對婆婆動粗。馬女控訴,自己遭媳婦打巴掌、按倒在地後持續毆打,最終造成多處傷勢,包括顱腦閉合性輕度損傷,醫藥費逾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萬2千元)。馬女第一時間報警,泌陽縣公安局依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洪女處以行政拘留10日與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250元)罰款。由於洪女拒絕支付醫療費等賠償,婆婆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洪女辯稱,衝突確實發生,但責任不全在她,並稱婆婆於其房屋旁堆砌排水坡導致房屋滲水,又以語言挑釁,甚至先對她的女兒出手,因此她才反擊;不過,她願意支付「合理部分」的賠償。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婆媳關係明確,洪女於衝突中確實對婆婆施以暴力行為,並造成實質傷害,事證包括行政處罰書與醫療紀錄。法官指出,洪女身為兒媳婦,面對家人爭執不但未平息矛盾,反而施暴,既違倫理也違法,應負全部賠償責任。最終,法院裁定洪女須賠償醫療費、住院費等共人民幣5171.44元(約新台幣2萬3千元);惟婆婆求償精神撫慰金部分因無充分依據未獲支持。◎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前民進黨立委、全律會理事長尤美女挨告掏空!北檢不起訴處分
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遭律師界人士告發,她在擔任全律會理事長期間,私自與台北律師公會協議,免除積欠全律會會費1500多萬元,且未經會員大會同意,擅自決定以2.3億元購置會館,虧空全律會存款並負債,告發尤美女背信罪。尤美女找來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律師羅秉成辯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尤美女罪嫌不足,今(28)日不起訴尤美女。尤美女是知名律師,丈夫是前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她是「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曾任「國際職業婦女協會臺灣總會」副理事長、「台灣法學會」副祕書長、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投入婦女運動逾30年。她於民國101年起代表民進黨出任全國不分區立委,擔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她在兩屆立委期間,因致力於推動同性婚姻法案而被同志封為「同婚女神」「媽祖婆」。尤美女自112年1月至113年12月底,擔任全律會理事長,卸任後遭律師界告發背信。告發指出,尤美女明知台北律師公會積欠全律會前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06年9月12日至108年12月31日會費及利息共1538萬多元,並經全律會提告求償,卻未經全律會會員大會討論同意,擅自與台北律師公會達成協會,免除債務,致全律會損失1538萬餘元損失。另尤美女明知全律會113年度預算並未編列購買會館經費項目,且未經專業估價,先於113年4月4日的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提出購買會館討論案,之後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並做成以2.7 億元授權理監事聯會議挑選並購買會館決議,另於同年8月的常務理會上宣布簽約2.3億購買會館,並建議授權洽辦貸款,由理事長代表簽約,主導購買會館案。全律會向金敏投資購買大樓當會館,向土銀借貸1.8億,且設定抵押權未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但該會館尚有租約至今年底,縱使滿租,租金收入僅38萬多,年報酬率僅1.989%,不及土銀貸款利率2.52%,致全律會存款虧空,並背負鉅額房貸,尤涉嫌背信罪。尤辯稱,與北律和解是全律會理監事決議,不是她個人決定,和解促成北律及全律會的團結,至於購買會館決議程序沒有問題,購買會館是對全律會有利。檢方認為,和解案事後已向全律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備查,難認尤有違背職務損害全律會利益,另購買會館致全律會虧空一事,尤罪嫌不足,因此將尤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