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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知法犯法酒駕!拒絕透露飲酒地點共飲人 引發外界猜疑有內情
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張軒豪因酒後駕車被警方攔下,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5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的4倍,檢方認為張身為法官,應該遵守法律,卻知法犯法,依酒駕《公共危險罪》起訴,然而,張軒豪在偵查期間拒絕透露飲酒的地點與共飲對象,令外界懷疑是否隱藏其他內情。這起事件發生在8月19日,張軒豪在下班後飲用40%濃度的伏特加,當晚8時44分,駕車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縣政二街口時,因搶先左轉而被巡邏警員攔下,警方聞到車內濃烈的酒味,隨即要求張下車並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精濃度為每公升1.05毫克,遠超法定標準的0.25毫克。在偵查過程中,張拒絕說明在哪裡飲酒、與何人共飲,這一態度引發檢方的疑問,檢方表示,如果能調閱沿途的監視器或其他證據,或許可以揭開更多真相,事發至今已1個月,相關影像是否仍可調閱尚待確認。檢方指出,張軒豪的行為不僅違反交通規則,更背離作為法官應有的法律職責,此舉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由於張在偵查中未能如實供述相關細節,檢察官請求法院酌情判處適當的刑罰。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張軒豪首次與交通事故扯上關係,早在7年前,張曾因追撞機車騎士後肇事逃逸,雖然事後回到現場自首,仍被法院依肇事逃逸罪判刑8個月,緩刑2年,此次酒駕事件發生後,宜蘭地方法院已將此案提交法官自律委員會處理,若評鑑結果成立,最嚴重的後果將是被免除法官職務,張軒豪作為法官,具有超過25年的資歷,然而這一連串的事件讓外界對其作為司法官的操守提出質疑。
曾因肇事逃逸被判刑 宜蘭地院資深法官酒駕被逮超高酒測值曝光
宜蘭地方法院張姓法官,19日晚間喝酒後駕車回家,在宜蘭市環市南路跟縣政2街路口因交通違規而被警方攔下,員警聞到他身上的濃濃酒味,立刻將他依法調查,更發覺其酒測值高達1.05 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宜蘭地院20日證實此事,並將啟動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據了解,張姓法官是司法官班第37期結業,1999年就在宜蘭地院服務,主要擔任民事庭法官兼辦宜蘭簡易庭法官,平時工作認真,2017年曾被無照的林姓少年撞上,張未報警便離開,事後返回現場自首,被因肇事逃逸罪判刑8個月、緩刑2年。而張姓法官19日晚間駕車回家,他因未依規定將車駛入對向車道,巡邏員警見狀上前盤查,而張姓法官一搖下車窗,警方便立刻聞到其身上的濃濃酒味,實施酒測後驚覺其酒測值超過1.05mg/L,立刻依法送辦,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宜蘭地院也證實此事,表示礙於偵查不公開不便多說,但尊重檢調單位司法程序跟調查結果,至於所涉行政責任部分,已在瞭解、蒐集資料中,視情節決定是否適時啟動自律機制,遵循相關法制處理,絕不護短。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士林地院前庭長拒簽評議簿 自律委員會決議「促其注意」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陳姓前庭長疑似在案件評議時,表決輸給陪席和受命法官後,竟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還涉嫌威脅書記官不能將判決結果上網公告,士林地院自律委員會原決議「不付處置」,遭司法院要求重新審議。據了解,士院自律委員會日前開會,推翻原決議,改認定有疏失,且指當時應公告判決結果卻未公告,要求「促其注意」。對此,士院表示,本案法官自律事項,業經本院自律委員會委員進行調查及充分討論,如做成決議,亦將循規定陳報司法院,尚不便對外公開。司法院則指出,司法行政廳尚未收到士院呈報公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曾對本案、及新北地院法官李昭融等問題提出質詢,批評這樣的事情怎麼會讓人民相信司法,當時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回應「對司法要有信心」,引發鬨堂大笑,林淑芬認為這樣的回應不負責任。此外,前司法官、司法改革黨主席張靜律師,也曾到士林地院按鈴控告,引發各界關注。本案源起士院民一庭前法官蘇錦秀2023年10月間,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指民一庭陳姓庭長審理一件民事案件時,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在評議後,都已在判決書上簽名,但庭長閱覽判決書後,在評議簿寫下意見,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但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已違反《法院組織法》第105條規定,竟表示「我沒有要簽名,我要再開辯論」、「我有一定要簽名嗎?」當天同庭法官還打電話請示庭長,能否讓書記官先公告主文,仍遭拒絕,讓同庭法官相當錯愕。蘇錦秀是這件案子的陪席法官,她指出,庭長拒絕簽名的舉動,已違反法官職務上義務,構成《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應受處分的規定,及同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應交付個案評鑑,以及《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應送交自律會審議。蘇錦秀還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的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並認為庭長的做法使合議制度成為獨裁制度,不但違法,也是職場霸凌,希望司法院查明真相。不過士院自律委員會曾決議「不付處置」,引發蘇錦秀不滿,她在2023年11月底,以「我有一個夢」為題,在法官論壇砲轟士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新聞稿指鹿為馬,荒誕不經,讓當了23年法官的她,痛徹心扉,且讓司法合議制度,「走入無盡的漫漫長夜」,使本案受到各界關注。
士林地院民庭評議爭議延燒 司法院發回要求重查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在2023年10月間評議一起案件時爆發爭議,時任民一庭陳姓庭長疑似在案件評議時,表決輸給陪席和受命法官後,竟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且涉嫌威脅書記官不能將判決結果上網公告,不過士林地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不付處置」,引發爭議。據了解,司法院對此見解並不認同,已要求士院重新審議。本案源起士院民一庭前法官蘇錦秀2023年10月間,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指民一庭陳姓庭長審理一件民事案件時,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在評議後,都已在判決書上簽名,但庭長閱覽判決書後,在評議簿寫下意見,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但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已違反《法院組織法》第105條規定,竟表示「我沒有要簽名,我要再開辯論」、「我有一定要簽名嗎?」當天同庭法官還打電話請示庭長,能否讓書記官先公告主文,仍遭拒絕,讓同庭法官相當錯愕。蘇錦秀是這件案子的陪席法官,她指出,庭長拒絕簽名的舉動,已違反法官職務上義務,構成《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應受處分的規定,及同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應交付個案評鑑,以及《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應送交自律會審議。蘇錦秀還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的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並認為庭長的做法使合議制度成為獨裁制度,不但違法,也是職場霸凌,希望司法院查明真相。不過士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不付處置」,引發蘇錦秀不滿,她在2023年11月底,以「我有一個夢」為題,在法官論壇砲轟士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新聞稿指鹿為馬,荒誕不經,讓當了23年法官的她,痛徹心扉,且讓司法合議制度,「走入無盡的漫漫長夜」。現在司法院將全案發回,要求士院重查,未來有無翻案可能,司法界都相當關心。
偷拍女法官電腦畫面 桃院蔡法官言行不檢將送請評鑑
桃園地方法院日前發生蔡姓男法官竊錄曾姓女法官非公開的網路談話,被控涉嫌妨害秘密罪,並由桃園地檢署發動偵查,搜索相關法院辦公室及查扣手機,引起社會關注,目前全案進入司法程序,同時,桃院法官自律委員會29日作成決議,認為蔡法官言行不檢,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請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對蔡法官進行個案評鑑。桃園地院指出,該院法官自律委員會於6月22日及29日接續召開會議,分別請2位法官列席說明後,認為蔡姓法官言行不檢,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由於蔡法官涉案情節重大,法官自律委員會作成「建議院長以所屬法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對蔡法官進行個案評鑑;倘日後另發現新事實時,亦併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的決議。桃園地院表示,將盡速整理相關資料,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倘日後另發現新事實時,亦將依決議內容併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