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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司法正義律師團」 國民黨:協助對抗被惡意操控的司法
中國國民黨今(30)日召開「司法正義律師團成立」記者會,文傳會主委吳宗憲、葉慶元律師、徐豪駿律師以及發言人江怡臻等出席。國民黨表示,面對民進黨長期執政無止境的司法迫害,國民黨不會只站在旁邊被動接招,將會拿出更實際的行動,成為大家的後盾。因此,成立「司法正義律師團」,就是要協助善良百姓與黨工對抗不公不義、被執政黨惡意操控的司法,提供最佳的保障與專業的後盾。吳宗憲表示,國民黨募集非常多的有志之士成立「司法正義律師團」,到目前為止,第一階段有超過 70 位的執業律師加入,將來還會陸陸續續有其他律師加入,也有很多律師現在正在聯繫中,相信人數還會增加中。他首先向這些法律人致上最高的敬意與感謝,尤其當前司法氣氛如此高壓、政治力大力介入的情況下,還願意站出來用自己的專業來守護社會的正義,這不是一個容易的選擇,也不是毫無風險的決定。 吳宗憲指出,這段時間政府玩弄司法,從一般調查以及部分判決上,可以發現與過往不一樣的狀況;此外,司法院的大法官在人數不足的情況下,還可以開庭來做憲法法庭的判決。類似情況在過往或世界各國都難以想像,現在都在這塊土地上發生。 吳宗憲並說明,成立「司法正義律師團」是鄭麗文主席競選黨主席時就有的想法,也多次對外公開,且上任後高度關注以及親自推動的重要工作。中央黨部或各地方黨部有非常多黨工都遇到司法問題,因此,黨中央積極籌建律師團,並將其繼續壯大,也會輔導各地方黨部成立律師團,讓中央與地方的黨工、支持者在面對司法案件時,提供最專業的建議,讓其於法律程序上面不受到侵害,給黨工們與支持者最佳的保障與專業的後盾。江怡臻正告賴清德總統:「請把司法還給全民」。司法不是賴清德的,也不是民進黨的資產,更不是政治鬥爭的工具。民進黨執政下的司法赤裸裸地「先看顏色再談法律」。此外,司法的刀不只對付在野黨,也用來清理自己人。賴清德不喜歡的黨內競爭者,不是被邊緣化,就是一個個等著被司法開刀,例如民進黨好幾連霸的立法委員林岱樺被搜索時喊出「政治干預司法,司法干預初選。」她強調,當司法成為賴清德政治鬥爭的工具,這不是「綠色恐怖」,什麼才是「綠色恐怖」? 江怡臻也表示,可預見2026 年縣市首長與議員選舉,賴清德的司法手段絕對會變本加厲,無所不用其極地動用檢調來剷除異己。 因此,國民黨成立「司法正義律師團」,不只是為了現在,也是為了「超前部署」,要為了接下來更黑暗的綠色恐怖,築起一道最堅固的防火牆。她感謝律師們提供最專業、最穩固的一道牆。國民黨將會邀請更多律師加入,不管是站在第一線,或是站在手無寸鐵的民眾背後,將會陪大家走過每一個偵查庭,陪大家打贏每場法律戰,這就是守護中華民國憲政的尊嚴。吳宗憲最後指出,蔡英文前總統上任時曾經推動「司法改革國事會議」,當時會議做出非常多結論,但民進黨政府只挑對自己有利的結論來用,認為對自己不利的,就不採納。例如《妨害司法公正罪》、法庭直播或是《棄保潛逃罪》等。因此,蔡英文的司改,人民的信任度並沒有增加,滿意度更創新低。「這樣的司改是成功的嗎?從法律人看來,當初的司改帶來非常嚴重的災難,並沒有讓人民對司法重新信任,反而造成更多問題」。吳宗憲強調,當司法、行政都在執政黨手上時,大家更要思考如何做出改變?國民黨成立「司法正義律師團」就是希望黨工與支持者面對不公不義的司法時,有底氣對抗。「我們不支持犯罪,而是打擊犯罪,但請不要拿司法來修理無辜百姓」。他認為,世界上任何一個獨裁國家或民主國家走向衰敗時,往往是執政黨利用司法來控制人民。他不希望這塊土地也走成這樣,中華民國執政者忘了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規範的條文內容,只想用自己的意志來修理百姓。成立「司法正義律師團」就是要協助善良百姓與黨工對抗不公不義、被執政黨惡意操控的司法,「不讓任何黨工在面對司法迫害時成為孤兒」。
柯文哲爭法庭直播大失敗! 高院駁回抗告採宣判後播送
時任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此案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日前,柯文哲聲請辯論程序、宣判時直播,但於12月2日被法院駁回,柯文哲不服決定抗告,高院於今日(12月12日)駁回柯文哲的抗告狀,不得再抗告。柯文哲聲請辯論程序以及宣判直播放送,雖然台北地院准予公開播送過程,但為避免當事人因公開播送造成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影響審判公平性,於12月2日駁回直播聲請案。針對聲請直播被駁回,柯文哲也早早於上周放出消息,表示將會提出抗告,而昨日開庭除柯文哲外,沈慶京也表示要提出抗告。高院審理後,於今日裁定駁回柯文哲以及沈慶京的抗告,針對端木正的原裁定則撤銷。高院認為,柯文哲、沈慶京主張法院實施公開播送得以「同步」、「即時」為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應於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亦即一律限縮為裁判宣示或公告後之「事後」播送,業已逾越母法授權,原審竟依該實施辦法裁定事後播送,顯未堅守審判獨立,主張柯文哲、沈慶京抗告均無理由,應予駁回。高院指出,端木正主張其所涉犯罪名為法定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屬於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7項第4款所定不得公開播送之案件,原審裁定此部分公開播送與法有違,認定抗告人端木正抗告有理由,應予撤銷,本案不得再抗告。
還沒放棄!柯文哲力拼法庭直播 稱「戴面具出庭」遭審判長駁回
台北地院自今日(12月11日)起,再度開始審理京華城案,預計將於下周一進入辯論環節,今明兩日主要為提示證據。日前柯文哲申請法庭直播遭到台北地院駁回,但仍同意將過程錄音錄影上網播放。但柯文哲對此不滿,於庭上問「不想被看到不就可以戴面具?」審判長江俊彥則回應「不可以」。審判長江俊彥表示,日前已經收到柯文哲、沈慶京、端木正的抗告狀,不同於柯文哲和沈慶京希望高院能准予法庭直播,端木正則主張被遺忘權,希望就他的部份不予公開或遮掩。江俊彥解釋,依照刑事訴訟法與司法院對公開播送實施辦法的規定,量刑辯論以及沒收辯論與被告的最後陳述都不在公開播送的範圍內,柯文哲對此則不滿,表示到「(法庭直播)要就要、不要就不要,為什麼要做半套?」並稱「那之後如果不想被看到不就可以戴面具?」江俊彥則回應「戴面具出庭,不符合法庭莊嚴需求」。
京華城辯論戰即將登場!柯文哲現身北院 稱「台灣司法史重要的一天」
台北地院今(12月11日)審理京華城案將於下周一進入辯論環節,今日主要為提示證據,而到庭審理的柯文哲在北檢門外接受媒體訪問,不但表示今天是台灣司法史上重要的一天,更稱不只為自己的清白,更要為了公務員的尊嚴以及台灣社會的公平正義奮戰到底,說完以後前來聲援的小草更是高聲歡呼,奮力為阿北加油打氣。柯文哲表示,今天是台灣司法史上重要的一天,這不僅關係到我個人,關係到台北市的市政發展,更關係到公務員的尊嚴。柯文哲表示,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唯一的目的是維持社會的透明,應當秉持最重要的是,司法不可以變成當權者的統治工具,特別是司法不可以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變成迫害人民的工具,我相信大罷免大失敗32比0,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絕對是重要的因素。柯文哲說,本來今天可以利用法庭直播的機會,讓這個社會眾多矚目的案子可以向社會大眾來公開說明。結果這個法庭直播變成了事後的紀錄片,我內心坦蕩,我希望真相可以水落石出,我希望法庭可以直播,讓大家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結果你們到底在怕什麼啊?你們有什麼不敢讓人家知道的,不過即使如此,我還是願意在法庭上為我自己的清白,為公務員的尊嚴,為台灣社會的公平正義奮戰到底。
聲請法庭直播遭駁回!柯文哲提抗告了 北院證實「收到書狀」
時任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此案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日前,柯文哲聲請辯論程序、宣判時直播,但於12月2日被法院駁回,柯文哲不服決定抗告,台北地院今日(12月10日)證實已經收到柯文哲的抗告狀,而柯文哲的相關案件預計將於明日展開辯論程序。柯文哲聲請辯論程序以及宣判直播放送,雖然台北地院准予公開播送過程,但為避免當事人因公開播送造成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影響審判公平性,於12月2日駁回直播聲請案。針對聲請直播被駁回,柯文哲也早早於上周放出消息,表示將會提出抗告,而台北地院也證實在今日收到抗告狀,接下來將會由高院進行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將於12月11日展開辯論程序,預計全案最快可以於12月24日結辯。
柯文哲案法庭直播變錄播 張啓楷批司法倒退:25年前蘇建和案都直播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申請法庭直播變事後播放,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今(2)日怒批「司法院倒退嚕」,我國早在2000年蘇建和案就直播,現在司法院竟比25年前還不如、退步,到底在怕什麼?且嚴重扭曲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庭直播的立法精神和意旨,明年度司法院預算,民眾黨一定會嚴審。張啓楷說,柯文哲案本月11日起進行辯論程序,柯聲請辯論程序、宣判所為錄音、錄影直播;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後,今天駁回直播聲請案,不過,裁准相關程序「事後」可在司法院網站公開播送。張啓楷怒批,25年前的蘇建和案都已經公開直播了,當初還是沒有法律明文規定,由司法院自行裁量的情況。但25年後的今天,直播有法源依據,卻越走越退後,直播變成錄播。張啓楷強調,全世界不只歐美,在東南亞很多國家、非洲南非等國,都有法庭直播,民進黨政府和司法院到底是在怕什麼?還是因為是柯文哲,就不能直播?
批徐重仁沒有長進 陳智菡:看不見年輕與底層的苦難
24名國民黨立委及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將於26日投票,前全聯總裁、曾任前總統蔡英文國策顧問的徐重仁昨日發表千字聲明,公開表態支持大罷免。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21)日表示,徐重仁對民主見解竟如此狹隘、對監督制衡定義有嚴重誤解偏差,仍與2017年4月11日要年輕人「不要太計較薪水比別人低,好好工作有一天老闆會看到」言論一樣,沒有多大長進,停留在「那個世代」精英思維,未見社會企業家經營格局。陳智菡今日於臉書發文表示,看到徐重仁深夜發信,一則喜見一位在社會頂端的知名企業家,勇於為其政治立場發聲,卻也同時憂慮且震驚,「您對民主的見解竟是如此狹隘、對『監督制衡』定義有著嚴重的誤解偏差,您不了解『程序正義』為何物、還以為『社會共識』是由當權者所定義,您的菁英思維仍停留在為自己失言道歉的那個時代,您享受著商業巨擘的豐沛資源、絲毫看不見年輕世代與底層人民的苦難」。陳智菡指出,民主機制向來就是多數決,徐重仁卻扭曲「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定義法則,將其曲解為「挾人數優勢」,還將在野黨基於民意推動的法案,扭曲成阻擋、杯葛、強推與民意背離。陳智菡再指,身為一個台灣社會舉足輕重、身家背景雄厚的企業家,似乎沒有看到民進黨政府如何打壓警消權益、讓警消在不能組織工會的狀況下出生入死,還把警消組工會說成是配合中共政權、要消滅台灣的行徑;徐重仁似乎也沒有看到外送員如何在颳風下雨、交通繁忙的車陣裡冒死穿梭,卻毫無基本職安保障,而執政黨則一再怠惰拒絕修法,「您更選擇性的忽視民進黨修惡收回7天假之後,台灣人工時與血汗勞動與日俱增的慘況,還假於民就是在野黨為人民爭取勞動人權,不再遭受少數資本家剝削掠奪、淪為苦勞。」陳智菡表示,法庭直播、虐童致死加重其刑,都是迫切的民意與社會共識,都是人民對程序正義的追求,「別再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當然我知道您沒有這個煩惱」。「是誰癱瘓了政府施政?請去災區看看沒水沒電長達10天的災民們的怒吼與苦難」,陳智菡說,誰動搖了整體社會的安定?請看看多少共諜潛伏在民進黨中央與高層,卻不知反求諸己、負起政治責任,還在傾全黨之力砸人民納稅錢搞大罷免、製造人民之間的撕裂對立。陳智菡表示,「身為一個在台灣長期經營的知名企業,您對於時局的憂心非常合理,只是可惜了,身為一個應該有宏觀格局的企業家,您根本完全搞錯了方向,民主體制的長治久安需要靠執政黨與在野黨的共同努力,尊重現有的民主體制、服從選舉的結果,而非選輸就翻桌。」她說,民主政治的根本更在於可責性,政治人物必須對選民與其施政負責,現在的執政黨叫民主進步黨。陳智菡說,民主的價值在於一人一票,在於尊重制度與多元、更在「與時俱進」,可惜徐重仁公開支持大罷免的言論,與他在2017年4月11日新書發表會上被問到青年低薪問題時,回覆「現在年輕人太會花錢,如果現在沒有那麼多的錢,就應該少花一點」、鼓勵年輕人「不要太計較薪水比別人低,好好工作有一天老闆會看到」的言論一樣,沒有多大的長進。「您還停留在『那個世代』的菁英思維,未見一個社會企業家的經營者格局。」陳智菡強調,台灣是民主社會,徐重仁可以停留在「那個時代」,停留在當權者與菁英的舒適圈,人民會自己在7月26日做出選擇,畢竟家財萬貫的大老闆、國策顧問和苦背房貸的年輕人,每個人都只有一票。
認同有條件修「法院組織法」 蕭文生談京華城案:繫屬案件不適合法庭直播
大法官被提名者蕭文生10日表示,策略上可以法庭直播,但必須先排除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的「繫屬案件」,畢竟過去國民法官剛上路時,也先使用已經確定判決的案件試行之,希望多些緩衝。立法院全院委員會10日上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同意權案,而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質詢關心,民眾黨團推動《法院組織法》修正,希望允許重大案件法庭公開播送,蕭文生是否支持?麥玉珍也直球對決,要求蕭文生對京華城案是否支持法庭直播,該表達態度。蕭文生答詢指出,近期通過的原則是「法律審」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其實在此架構之下,自己是贊成的。他舉例,大法官「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已經公開很久了,大家也很習慣,因此大法官針對法律問題辯論時,公開沒有什麼問題,當然若涉及妨礙公共利益等就必須例外處理。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圖)對大法官被提名者是否支持《法院組織法》修法推動法庭直播頗為關心。(圖/黃耀徵攝)蕭文生坦言,大家在吵最兇的,應該是「事實審」要不要列入法庭直播,而台灣本來理想的法律架構,一審應該是事實審,二審就不必重複針對事實兜圈子,但現在最大問題是「一、二審幾乎在做同樣的事情」,若能解決這類問題,把事實審加上一些例外、妨礙公益的法律審排除,並保留法官有最後裁決彈性空間,「公開沒什麼問題」。蕭文生強調,制度剛上路時,不宜用「繫屬案件」試行之,言下之意京華城案屬於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的「繫屬案件」,自己並不認同公開法庭直播審理。他重申,國民法官對我國司法都是新制度引進,當初國民法官試行時,是用以前已確定判決案件,逐步成熟化,即使法庭直播要上路,也需要一段適應期,實在不認同繫屬案件準用之。※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籲表態廢監院與法庭直播 張啓楷讚大法官新提名:拚至少過兩位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30日表示,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中,自己希望至少能通過二位人選,不過後續仍須經過黨團內部討論,民眾黨投票意向才會明朗。2024年8月底,總統賴清德提名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姚立明出任司法院副院長,還有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與劉靜怡共7人做為司法院大法官人選。然而人事案2024年12月底遭立法院全數封殺。總統府3月補公布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包含正副院長蔡秋明、蘇素娥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也將總統提名咨文送交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立法院隨後將全案交全院委員會。立院人士說,7月3日會舉行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等到當月9日、10日、14日都會召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其中9日上午審查司法院長被提名人、下午審查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而10日和14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屆時每位被提名人各由7位立委進行詢答,25日立委在院會行使同意權案,將由記名投票表決處理。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認為此次大法官投票不至於全軍覆沒。(圖/黃鵬杰攝)對此,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30日率領所有提名人拜會民眾黨團,尋求在野黨立委支持,希望能通過人事案。身兼民眾黨團副總召的張啓楷指出,本次應不至於全面落馬,希望至少能夠通過兩位人選,但後續仍要經過黨團內部討論,將團體決策投票意向。蔡秋明則說,這是自己第一次拜會民眾黨立院黨團,其實氣氛比想像中來得溫馨。而民眾黨團率先提案將人事案排入議程,這點令自己有些驚訝,也感謝民眾黨團安排。身兼民眾黨主席的立委黃國昌則回應,民眾黨主動提案將大法官人事案排入議程,也清楚表列所有院會審查程序,這是民眾黨負責任的表現,永遠把國家利益放在政黨利益之上。張啓楷則直言,賴清德本次提名的七位大法官人選,社會普遍沒什麼負面評價,民眾黨團長期主張「審好審滿」,希望被提名人早日答覆問卷,對於後續審查影響會至為關鍵,畢竟包含法庭直播修法、修憲廢除監察院等話題,未來都會是必考題,相信這幾位相對優秀的大法官,能有智慧面對。
法官協會批在野修法粗糙 籲司法院補配套防法庭直播傷害被害人
立法院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法庭直播規定。對此,法官協會對法庭直播修法表達強烈疑慮,憂心保護機制不足,恐導致被害人與參與者遭遇二次傷害,呼籲司法院應妥善訂定相關辦法,補足缺漏,避免法庭直播反而製造更多的受害者。為了推動公開透明的司法審判程序,民眾黨團提出《法庭組織法》修正案,並透過在野多數席次優勢下,三讀通過。提案內容明定法庭直播規定,法律審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採「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但審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得依當事人聲請或依職權裁定以適當方式公開播送。過去,無論是在朝野協商或是召開公聽會之時,學界以及政界紛紛提出不同意見,指出該修法恐將影響公正審判,而相關直播片段可能在惡意操作之下,對於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並進一步撕裂社會。面對修法結果,司法院也表示遺憾,貿然施行法庭公播對公平審判及訴訟參與人權益可能的危害,建請立法院務必重視大多數專家、學者、兒少婦女與司法改革團體提出反對立法或保留的聲音。對此,法官協會發表聲明亦指出,對照協會先前兩度針對事實審法庭直播所發出的聲明,協會尤為擔憂合法公開播送的法庭錄音、錄影若未受到適當限制,未來所有參與法庭活動的人都有可能成為影音被不當利用的潛在被害人,因其將不再受《法院組織法》中關於不得散布或作為非正當目的利用的限制。協會對此次粗糙的立法過程與品質深表遺憾,並呼籲司法院應妥善訂定相關辦法,補足缺漏,避免法庭直播反而製造更多的受害者。
在野修法通過法庭直播 綠委憂審判變秀場被害人遭二次傷害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納入法庭直播制度。儘管在朝野協商過程中未達成共識,該案最終仍在藍白兩黨以席次優勢表決通過,順利完成三讀。在修法過程中,法律界及學者曾多次表達意見與質疑,認為修法內容仍需更具體與周延的配套考量。民進黨立委亦對法案內容表示擔憂,指出未來若實施法庭直播,可能導致審判程序變調,甚至使證人與被害人面臨二次傷害,成為此次修法中最脆弱且需保護的群體。蔡易餘表示,這次修法根本是「假司法改革,真妨礙司法」,充滿程序瑕疵與政治算計,不僅跳過委員會審查、踐踏委員會中心主義,連專家學者在公聽會上的反對聲音也遭藍白忽視。他指出,台灣早已有憲法法庭直播制度,現行地院、高院也採公開審理,並非如民眾黨所言司法黑箱;強推直播恐讓家暴、性侵等案件中最脆弱的被害人與證人遭受二次傷害,將全民公審凌駕於司法審判之上,根本是對人性的踐踏。另外,吳思瑤也指出,強行通過法庭直播修法根本是「一人綁架全立院」的急就章,質疑黃國昌未經充分社會對話便獨自推案、倉促協商,形同訴諸民粹、操弄司法。她指出,司改國是會議僅建議「研議」法庭直播,八年來朝野未形成共識,正是因為社會對此爭議極大,如今卻為了柯文哲量身打造法案,更在藍白合的政治交易室內進行司法改革,這樣的推動不是改革,而是赤裸裸的政治交換,令人無法接受。陳培瑜強調,民眾黨強行將法案逕付二讀,跳過委員會審查,已引發司法界與學界反對,如今提出「再修正動議」,正是倉促立法的後果。她質疑所謂「陽光照進法院」,卻不讓陽光照進立法院,反批法案未處理好個資保護與直播被斷章取義等風險,恐將法庭變成情緒操作的秀場。
推動法庭直播三讀通過 民眾黨喊話司法院:勿以研議中拖延實施
立法院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納入法庭直播制度。對此,民眾黨團表示,該修法通過象徵台灣司法朝向公開透明邁進一大步,並感謝國民黨團支持,呼籲司法院勿再拖延落實改革。民眾黨指出,該修法是從2017年蔡英文前總統主持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起,歷經近三千天的推動成果。民眾黨強調,這項改革不僅象徵司法系統更進步、更貼近人民,更是台灣民主法治往前邁進的重要一步。該提案過去面對外界諸多質疑,指出法庭直播恐侵害隱私或將司法秀場化。對此,民眾黨指出,相關修法版本早已做出周延規範。而且,提案明確將直播範圍限縮至重大公眾關注事件,排除涉及家事或隱私的案件,同時可借鏡美、加、義、印尼、南非等國法院的經驗,設計直播畫面與保護證人制度。民眾黨強調,台灣並非創新者,而是在追趕民主國家的趨勢。民進黨過去卻帶風向稱「法庭直播會讓審判變成秀場」,不僅輕視人民的判斷力,更忽視社會對司法改革的殷切期待。此次修法能夠完成並非他們單方面的功勞,而是來自跨黨派的合作與民意的支持。為此,該黨呼籲司法院切勿以「研議中」為由拖延實施,應正面迎向改革,期盼讓法院面對人民的眼睛,讓司法不再藏於密室,讓正義真正實現。
示範帶質詢爭議坐實輿論操弄風險 法官協會籲暫緩推動法院直播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在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播放一段有關檢察官惡劣偵訊過程音檔,引發鄭不滿質疑涉洩密;黃國昌則回應該音檔僅為示範帶,引發爭議,對此,法官協會今(19日)表示,相關事件坐實各界對法庭直播的疑慮,若有人惡意拼湊扭曲法庭活動,恐讓法庭直播在缺乏完善配套下恐淪為輿論操弄與司法干擾工具,呼籲立院暫緩修法、審慎評估。法官協會表示,近期事件坐實法庭直播疑慮並非空穴來風。日前立法院討論法庭直播修法,高等法院法官文家倩出席公聽會表達意見,會後其發言遭網媒斷章剪輯,並與黃國昌委員質詢畫面拼接成聳動標題影片,造成大量人身攻擊與性別歧視留言。黃國昌近日又於立法院播出所謂「偵訊示範音檔」,法務部質疑其來源並批評其干擾審判個案,顯示法庭影音若遭任意拼湊將造成極大風險。法官協會指出,網路環境下的影音再製亂象,難以保障司法真實與中立。法庭若全面開放直播,將無法防範惡意剪輯、AI仿製與聳動標題等網路行銷手法操弄司法內容,甚至可能造成輿論攻擊法庭參與人,傷及國民法官、公訴檢察官或證人,嚴重影響訴訟進行與審判公正。網紅與自媒體若為流量操作審判個案,恐成司法難以控制的新變數。面對民眾黨擬議修正《法院組織法》,推動法院審議過程直播,法官協會為此呼籲立委審慎修法,補足配套後再推動直播條文。協會指出,目前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尚未設有如英美「藐視法庭罪」、「妨害司法公正罪」等保障機制,也未明訂平台責任與強制下架規範,一旦草率通過,可能導致司法信任崩解、當事人權益受損,因此期盼立院重新檢視法庭直播條文配套。
低血壓脫水熱也不開冷氣 陳佩琪:體驗柯文哲被關押的惡劣環境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至今仍在羈押。他的太太陳佩琪11日表示,近日自己出現低血壓、脫水等症狀,但仍學著粗茶淡飯,天氣熱也不開冷氣,因為她想體驗柯文哲被關押在北所的惡劣環境,也想知道先生這段日子的生活是如何度過。陳佩琪還表示,司法很重要的一環,不正是要細緻的審理、促進程序正義嗎?密室的司法要何時才能透進陽光?陳佩琪在臉書表示,柯文哲不能回家的日子,已經超過九個月了,這週沒開庭了,又見不到他了。她指出,上週六自己的血壓直直落,盼不到他在身旁,小姑說是吃得太少、太清淡,天氣熱又流汗太多,血鈉不夠導致脫水低血壓,她謝謝很多人關心自己,以後會多加注意。陳佩琪說,這些日子來柯文哲遭逢冤獄被關押在北所那惡劣的環境中受苦,「我也學著跟他一樣粗茶淡飯過日子,天熱也不會在家開冷氣獨享,我要跟他一樣感受北所惡劣的環境,我要體驗他這段時間是怎麼過日子的…」陳佩琪指出,媒體對柯文哲案子的報導愈來愈少了,因為各種烏龍爆料、人格毀滅攻擊的奧黑手段都已經使盡了,黑不到他,就選擇不再講,但家屬的痛苦與煎熬卻有增無減。陳佩琪表示,上週開庭時他曾說過總有一天這些證人的證詞和會議紀錄都會全部呈現在國人面前,可見他是多麼希望社會大眾可以跟他一起來了解京華城案的原委和通過的會議紀錄,怎麼會有人說他不喜歡把法庭現場公諸於世呢?那是他獲取自己清白的生機啊, 就是讓所有的人都來評評理,就是我們推行的國民法官的概念!陳佩琪透露,幾次開庭,聽到不同的證人說,柯文哲從來沒有對他們下過指導棋、沒有明知違法而為之,還有證人說自己是靈靈活活的公關高手,但柯文哲理都不理他...聽到這些證詞,自己欣慰也感到振奮,燃起司法終有一天會還我們清白的希望,但出了法庭,發現媒體的報導還是分歧,過去對我們下過重手的,仍然繼續斷章取義,法庭裡冗長的訴訟過程與事實,還是支離破碎、更別說多位律師提出檢察官有不正、脅迫訊問的事實,希望勘驗光碟,卻一直得不到法官的同意。陳佩琪表示,司法很重要的一環,不正是要細緻的審理、促進程序正義嗎?密室的司法要何時才能透進陽光?「所以我支持法庭直播修法,我想告訴反對的立委們:那是因為你還沒有受過各種隱私、人權被侵害、被未審先判、不當偵查與司法凌遲的苦,如果真有那一天,現在躲在黨的羽翼下不知民間疾苦的你,一樣會背著被告的罪名,你會期待法院公開審理、法庭內真正灑進陽光的一刻。」
蔡英文任內就曾推「法庭直播」 張啓楷籲司法改革不能再拖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草案,推動法庭直播,立法院今(11)日舉行公聽會討論。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強調,推動法庭直播不僅勢在必行,更是我國司法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根據民調顯示,高達75%的民眾支持推動法庭直播,推動的根本原因也是回應民眾對於司法長期以來的信任危機,司法院應正視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決議,讓司法真正回應民意、經得起社會檢驗,不再自我設限、故步自封。張啓楷指出,早在2017年由總統蔡英文主持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蔡總統便曾明確表示「司法院也將陸續開放法庭直播」,該次會議更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在一年內提出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張啓楷說明,距該國是會議已多年,承諾卻遲遲未兌現,令人遺憾。當年會議包括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等各黨立委及司法界、學界代表皆有出席,然而這場元首級的改革會議,最終結論竟被「束之高閣」。他強調,國際上如美國、加拿大、英國等民主國家早已實施法庭直播制度,台灣不應再自我設限。事實上,我國過去亦曾有法庭直播先例,如蘇建和案。張啓楷續指,推動法庭直播的根本原因,是回應民眾對司法長期以來的信任危機。根據賴總統就任初期的相關民調,司法改革不力仍是社會批評聲浪的焦點。他質疑,「我們現在是在改革的分水嶺,是要勇敢向前,還是選擇繼續倒退?」針對部分外界質疑法庭直播恐將耗費大量經費,甚至可能侵犯當事人權益,張啓楷說明,直播僅限於具重大公共利益與社會矚目案件,並可由被告主動申請或由法院依公共利益決定開放,同時設有明確排除條款,包括未成年人、性侵、家暴及國安機密等案件皆不在直播範圍內。至於經費問題,根本不像外界所稱動輒數百億,若善用現有資源,並不會造成財政負擔,不應以成本為由拖延改革。張啓楷舉國際實例說明法庭直播的正面效應,他指出,美國影星強尼˙戴普的誹謗案,審判前面對大量負面媒體報導,透過法庭直播讓公眾得以親見審判過程,有效導正形象。反觀台灣「媽媽嘴命案」被告呂炳宏,因無直播,僅依媒體片面訊息進行輿論審判,造成社會誤解。近來柯文哲案件也遭部分媒體與側翼帶風向,若有直播制度,檢辯攻防將能充分攤在陽光下,避免誤判與冤案,提升司法透明與民眾信賴。最後,張啓楷強調,法庭直播絕非「司法作秀」,而是制度公開與透明的象徵。他呼籲司法院正視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決議,切實推動法庭直播,讓司法真正回應民意、經得起社會檢驗,不再自我設限、故步自封。
民眾黨強推法庭直播、藍營有意見 這大咖反對冒進以免侵害隱私
民眾黨強推法庭直播,引起司法界反彈,馬英九政府時期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高思博擔任理事長的中華人權協會,也發布新聞稿,反對冒進推動法庭直播,並強調法庭直播應審慎評估,不宜冒進,尤應重視隱私權保障。中華人權協會指出,法庭直播制度引起各界爭論,本會基於兼顧人權與隱私等角度,提供幾點意見供各界參考:1、法庭活動一經直播,可能會造成當事人及司法人員等個資與隱私遭無限期揭露、散播,難以確保不會對訴訟參與者的隱私權造成侵害,甚至淪為公審與網路霸凌對象,此與憲法保障人性尊嚴目的,容易產生衝突,應審慎評估其所可能衍生的負面效應。2、法庭直播可能導致證人噤聲、被害人退縮,影響證據呈現與事實發現,進而衝擊公平審判原則,我國民情與歐美有諸多差異,縱使在美國各州,亦對法庭直播乙事,仍有諸多爭議,我國民情是否合適為之,容有討論空間。3、如果目的是職業法官認事用法應符合一般論理法則,並應考量國民法感情,以避免恐龍法官之譏,則問題為現在已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是否可考慮擴大適用範圍?亦非法庭直播與否所能處理。
司改民團憂草率修法侵害公平審判 籲暫緩推動法庭直播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9日)指出,法庭公開播送雖有助司法透明,但修法應審慎、兼顧當事人權益,呼籲立法院暫緩草率立法、充分討論再行推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議增加「法庭直播」制度於5月23日逕付二讀。該修法引發社會不同意見討論,部分贊同者認為司法權作為國家權力一環,本來就應該接受公眾監督。但是反對該項修法者雖贊成司法本該受到監督,但是若未來法庭審判程序透過直播播送,恐將侵害當事人隱私甚至影響審判公正性。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指出,民眾黨主導修正《法院組織法》雖以實踐2017年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精神為由,倡議在不影響當事人權益下推動事實審案件法庭公開播送,但修法過程草率,立法品質堪慮,實不應強渡關山。民間司改會認為,此類制度應在穩健磋商下推進,才能真正強化司法公開透明。該會指出,法庭公開播送雖可促進司法透明,但其法制化必須建立在保障當事人公平審判的基礎上,並審慎評估不同訴訟類型可能受到的影響。尤其是針對事實審的個案播送,涉及範圍廣泛且影響深遠,應先進行充分討論,不宜倉促立法。民間司改基金會強調,國外經驗各異,實施成效亦尚待觀察,台灣若貿然推動恐將衍生副作用。他們呼籲立法院應暫緩審議相關修法,廣納各界意見,讓司法改革真正立基於民主與程序正義之上。
法庭直播恐成社會公審 法醫、法學界憂社會恐慌與法庭戲劇化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針對「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應開放法庭直播,引發各界反彈。繼劍青檢改表達反對意見之後,台灣法醫學會與中華民國法醫師公會7日發表聯合聲明,表達強烈反對立場,直指直播制度不僅無助釐清事實,反而可能干擾法醫鑑定人的專業表達,甚至引發社會恐慌。台灣刑事法學會也不樂見修法,認為這會造成「法庭戲劇化」,侵害無罪推定等原則,影響極大。5月中旬,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提出「法庭直播」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針對《法院組織法》新增第90條,明定「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之案件」可進行直播,且直播可由「被告聲請」或「法院職權裁定」,當法庭空間無法容納合理人數旁聽時,法院可運用科技設備,將聲音、影像傳送至延伸法庭或進行網路直播。黃國昌表示,此舉是為了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民調顯示出75%的民眾支持對「重大矚目案件」進行法庭直播。法醫團體指出,法庭直播帶來的媒體關注與社會輿論壓力,恐讓鑑定人於庭上陳述意見時趨於保守,甚至迴避敏感議題,進而影響法院釐清事實的效率與準確性。且法醫案件內容多涉及暴力、性侵、兒虐、藥物中毒等高度敏感議題,若以影音方式公開播送,不僅可能造成被害人家屬的二次傷害,更恐引發社會恐懼、犯罪模仿與「犯罪進化」效應,破壞司法正義與社會秩序。此外,法醫學會與法醫師公會也關切鑑定人自身安全,擔憂若其證詞被視為定罪關鍵,經由直播曝光後恐遭有心人士報復、威脅,進一步危及人身安全。台灣刑事法學會則指出,刑事訴訟的根本在於落實「公平審判」與「無罪推定」原則。若將重大案件的事實審理過程進行公開直播,易使社會大眾在證據尚未完整呈現前就形成既定印象,導致被告面臨「輿論審判」風險,即使最終獲判無罪,仍可能背負「有罪標籤」。再者,刑事審判常牽涉被害經過、家庭暴力、精神鑑定及病歷等高度隱私資訊,一旦直播,證人、被害人及鑑定人恐因壓力拒絕出庭或不願詳述真相,將妨礙訴訟的真實發現與正當程序的進行,同時侵害訴訟參與者的隱私與人格權。且法庭公開播送將使審理過程逐漸「戲劇化」,不僅增加訴訟雙方的壓力與成本,更可能加劇檢辯專業資源不均的現況,對於面對國家追訴的被告及弱勢群體尤為不利,無助於實現實質平等的司法。刑事法學會認為,我國目前已有諸多制度促進司法透明,包括法庭公開旁聽、判決書公開及國民法官參與等措施。是否進一步實施法庭直播,應建立於充分的實證研究與社會共識之上,並非提升透明度的唯一選項。
民眾黨擬推法院直播 北律師公會憂侵害隱私妨礙公平審判
民眾黨黨日前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加「法庭直播」制度於5月23日逕付二讀。對此,台北律師公會7日指出,法院審理程序公開播送恐侵害當事人隱私與審判公正,呼籲立院停止將直播常態化入法,應審慎評估、完善配套。台北律師公會指出,立法院提出開放法院程序公開播送的修法草案,儘管以提高司法透明為由,實則可能侵害被告、證人及被害人的隱私權與人格權,對司法程序造成干擾。公會強調,「公開審理」與「公開播送」有本質差異,前者是透過現場旁聽達成程序透明,後者則將審判過程即時傳播至不特定多數,恐引發過度曝光與輿論審判,不應混為一談。台北律師公會指出,庭審中常涉及當事人與證人隱私揭露,若允許公開播送,將對當事人心理造成壓力,甚至影響證人陳述與案件真實發現,妨礙公平審判。此外,媒體報導可能斷章取義,加上社群傳播與輿論偏見,恐致審判尚未結束前就形成公眾定見,進一步削弱司法獨立與無罪推定原則。台北律師公會指出,國際間如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大多禁止或嚴格限制庭審公開播送,台灣尚欠缺相關配套與資訊治理機制,貿然修法恐生嚴重後果。公會呼籲立法院審慎以對,停止將直播常態化入法,應以實證導向、逐步試行為原則,並完善相關制度設計,以真正實現公開審理與司法公正的平衡。
劍青檢改憂心法庭直播衝擊審判公正 呼籲審慎評估修法影響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針對「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應開放法庭直播,此修正案已於上週5月23日二讀通過,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於今(2)日發表聲明呼籲:直播法庭草案懇請緩議,莫讓「事實審」淪為「秀場直播間」。劍青檢改指出,為保障被告人權與維護審判公正,美國、德國、日本、法國、加拿大等法治先進國家均禁止在法庭內進行直播、錄音或錄影。美國僅有部分州郡在民事、交通或輕罪案件中,經法官許可得以有限度開放直播,但整體態度依然極為謹慎。法治國家頂多於憲法法庭或最高法院「法律審」研議部分開放,我國憲法法庭開放言詞辯論直播也符合此一審慎作法。現今唯一積極推動法庭直播、全面擴大適用到所有「事實審」的國家就是中國,由《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11條:「依法公開進行的庭審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通過電視、互聯網或其他公共媒體進行圖文、音訊、視頻直播或錄播:(一)公眾關注度較高;(二)社會影響較大;(三)法治宣傳教育意義較強。」條文可得知,司法審判是公審大秀,或為政治宣傳,或為恫嚇人民,或為馴服教化,並非為了保障人權。我國《法院組織法》修法草案第90條主張,針對「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之案件」可進行法庭直播,此修法效果並非循序漸進,而是在沒有深思熟慮及配套措施的情況下直接仿效中國模式;更大的問題在於「事實審」直播的發動權有二,分別是「依被告聲請」或「依法院職權裁定」。劍青檢改強烈質疑,被告依據何種法理能享有「直播聲請權」?縱使被告人權應該保障,但「審判直播請求權」是否屬於其訴訟基本權?在追求司法透明的同時,法庭直播可能對審判公正性造成實質干擾,尤其在事實審中尤為敏感。實務上,直播可能讓證人因顧忌曝光或遭遇輿論壓力而不願出庭作證,或在作證過程中調整陳述以迎合公眾期待,進而影響證詞的真實性。「審判透明」是手段,「保障人權」與「審判公正」才是司法的本質。若為追求政治或媒體效果而犧牲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恐將使司法信賴反而倒退。此外,被告、證人、法官與檢辯雙方在面對鏡頭時,將無可避免地受到「舞台效應」影響,言行出現迎合媒體或輿論的傾向,使整個審判過程漸漸從事實查明轉變為話語操作與形象塑造的競技場。如此一來,法院將不再是依法認定事實、追求正義的場域,而可能淪為媒體秀場,反而侵蝕了司法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