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柯文哲 台中地院 京華城 吳中和 應曉薇
賴清德彈劾案519登場 需76立委同意方可聲請大法官審理
立法院啟動總統彈劾程序持續推進,關鍵決戰將於5月19日投票日登場。屆時立法院將採記名方式表決,是否達到至少76席同意門檻,成為整起彈劾案能否成立的關鍵。立法院已在今年1月14日至15日舉行彈劾公聽會,並於1月21日至22日召開第一次全院委員會邀請被彈劾人出席備詢,不過,賴清德缺席引發在野陣營批評,認為此舉形同踐踏民主。4月27日聽證會後,立法院將於5月13日至14日召開第二次全院委員會,並邀請被彈劾人說明,程序完成後將於5月19日進行投票。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彈劾案須先取得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至少76票門檻,才能送交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後,仍須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彈劾案才算成立。換句話說,從立法院到憲法法庭,關卡層層把關,每一步都是硬仗,而5月19日投票,將是決定這場政治攻防是否跨過門檻的關鍵一役之一。
網咖產子掐死親兒!冷血伴屍16小時 台中狠母判11年6月
台中24歲潘姓女子3年前在網咖包廂產下一名男嬰,卻以掐頸、悶口鼻方式致其死亡,還將遺體裝袋藏包廂長達16小時才報案。全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庭轉軌由一般程序審理,今日宣判,合議庭法官認定潘女犯「成年人對兒童殺人罪」,判處11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未婚的潘女於2023年1月入住台中中區一處網咖包廂待產,當晚腹痛難耐,緊急聯絡幸姓女友人協助。未料幸女趕抵時,潘已自行產子,現場滿是血跡與羊水,且男嬰已無呼吸心跳,甚至目擊潘仍以手掐住嬰兒頸部,當場嚇壞並出手制止。檢警調查,男嬰死亡後,潘女一度慌亂,隨後要求友人購買止痛藥、濕紙巾、免洗褲與黑色垃圾袋,將嬰兒遺體及胎盤裝袋塞入背包,放置包廂角落。幸女離開後良心不安,隔天下午報警揭發此案。警方到場時,潘僅淡淡表示「小孩已經走了」,並指示遺體在背包內。法醫解剖發現,男嬰頸部有出血點,研判曾遭掐頸及悶口鼻致死。檢方另查出潘手機中曾搜尋「偷偷生產」、「福馬林」等關鍵字,認定具事前準備跡象。檢方原依「生母殺嬰罪」偵辦,但認定潘並無不得已情狀,且明知行為將致嬰兒死亡,改依殺人罪起訴;案件一度由國民法庭審理,後因案情複雜轉為一般程序,歷經法官更替與醫療鑑定爭議,審理逾3年。法院審酌證人證詞、鑑定報告及相關證據,認定潘女故意施以致命行為,最終依成年人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刑11年6月,可上訴。
修法朝婚姻破綻主義調整 林倩綺:重建更公平離婚與贍養制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3日針對《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詢答,修法重點聚焦離婚制度、贍養費與撫養義務等議題。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林倩綺表示,現行制度過度強調過失責任,已難回應當代家庭型態變遷,修法將朝向「婚姻破綻主義」調整,建立更符合經濟公平的制度架構。林倩綺指出,目前裁判離婚以責任歸屬為核心,導致訴訟過程往往流於互相指責與揭露隱私,偏離婚姻是否實質破裂的判斷。本次修法擬刪除部分過時的列舉事由,並納入分居期間作為離婚要件,例如夫妻持續不同居達三年者,可向法院請求離婚,並由法官依個案情況審酌是否顯失公平,回歸婚姻關係本質。在贍養費制度方面,林倩綺表示,現行以「無過失」為請求前提,已不符合現代婚姻平等理念,草案將改以「離婚後陷於生活困難」或「因婚姻分工導致就業能力減損」作為請求依據,強調補償婚姻期間的經濟投入與機會成本。同時新增相關條文,明確規範請求方式、計算標準及減免條件,提升制度可預測性。針對新舊法銜接,林倩綺也提案增訂施行法條文,明定修法前已發生的婚姻破裂情形,若依新法可構成離婚事由,當事人仍可提起訴訟,以確保制度改革具實質效果。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此次修法是回應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該判決指出現行制度在部分情況下不允許唯一有責配偶請求離婚,可能產生顯失公平問題。法務部因此提出修法版本,放寬離婚要件、引入分居期間作為客觀標準,並強化夫妻財產揭露義務與贍養費制度。司法院家事廳廳長鍾宗霖則提出不同意見,認為部分提案與現行規範可能重複,且未明確規範財產揭露內容與法律效果,恐增加實務爭議。此外,對於分居期間計算,司法院傾向採「連續三年」標準,以利舉證並符合國際立法趨勢。在贍養費與撫養制度方面,司法院也指出,現行《家事事件法》已提供法官裁量空間,若再細化規範,可能反而限縮彈性;同時對於撫養義務順位調整可能影響未成年人保障,建議審慎評估。
YT揭「割頸案乾兄妹」個資!破347萬觀看 媒體人: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持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詳述案件,並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迄今已累積逾347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9萬人按讚、2.7萬人留言。對此,資深媒體人羅旺哲直言,這個觀看數字除了呈現人民的怒火,也反映出台灣的司法有多瞎。羅旺哲22日於臉書粉專撰文道,「謎案追蹤」上傳的影片,把案情、審判法官、律師、兇嫌背景全部講出來,至今已經超過347萬次觀看,而這個數字呈現出台灣社會對割頸案非常憤怒,「但300萬點閱的意義,更直接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羅旺哲直言,扭曲的司法,導致加害者資料不能被公開,甚至還得處處保護未成年的殺人兇手,「根本把殺人犯,當成寶一樣。反而造成,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羅旺哲提到,上一次在節目中,他聽著楊姓學生的父親講述失去兒子的痛,做父親的要替兒子討公道,卻沒想到,這個公道讓楊爸爸越來越絕望;22日他與楊爸爸二次同台,楊爸爸說出法庭上法官、審判長的言詞有多麼荒謬,楊爸爸也表示,整件事情到現在,在法律上變成「你們司法接不住,現在變成受害者要來接住」,真的讓人沒辦法接受。羅旺哲指出,殺人的乾兄妹,最快1年就可以假釋出獄,而楊爸爸擔心的是,民事庭居然讓律師將他的個資,包括動產、不動產等資料調查相當詳細,等於自己住哪,嫌犯就很容易能找到。羅旺哲無奈道,「楊爸爸能不害怕嗎?難道不擔心這對乾兄妹,出來對受害家屬報復嗎?整件案子,行兇的乾兄妹令人髮指,但引爆社會怒火,還是我們的扭曲、荒謬司法。到底,是保護被害人,還是保護加害者?台灣社會,正義在哪?」
女涉攻擊律師庭上再失控!怒飆三字經嗆詐團 中院升級維安6法警戒護
台中林姓女子因爭產糾紛,接連攻擊、恐嚇多名律師,日前一審遭判刑,22日再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開庭,她庭上否認犯行並指控律師與詐團勾結,還情緒失控飆罵三字經;法院考量其過往行徑與風險,升級維安配置,全案將於5月續審。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與胞弟發生財產分割訴訟,自113年11月起,對多名代理律師產生不滿,陸續出現辱罵、恐嚇甚至動手攻擊行為。台中地檢署依傷害、強制、恐嚇、公然侮辱、誹謗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將她起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行徑持續失控。今年2月開庭時,她竟在被告席違規持手機拍攝旁聽的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與祕書長侯珮琪,並揚言殺害兩人;3月17日再開庭時,更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飆罵三字經,事後還在網路留言威脅,遭檢方聲押獲准,目前仍在羈押中。台中地院22日針對掌摑案召開準備程序庭,審理林女涉犯恐嚇等5罪。庭訊中,法官詢問是否認罪及精神狀況,林女表示精神正常,但未正面認罪,反要求調閱完整影像,並指控律師將偵查庭資料外流給媒體,甚至扯出詐欺集團情節。庭上氣氛一度緊張,林女在他人陳述時多次插話,並情緒失控飆罵「他X的」、「不要臉」,再涉公然侮辱。對此,吳中和表示,與林女並無利害關係,卻遭無差別攻擊,批評其指控荒謬,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此外,法院考量林女過去在多起案件中曾出現恐嚇、侮辱及違反法庭秩序等行為,並評估其情緒控管狀況,當天特別「升級維安配置」,增派6名法警進駐法庭,以防止再度發生衝突。台中地院強調,此舉是為確保庭訊秩序與人員安全,讓司法程序在穩定環境下進行。全案預計將於5月再次開庭審理。
提告「中選會、立法院」 李貞秀:絕不接受莫須有的指控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為保住不分區立委資格,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李貞秀今(22)日發文表示,「莫須有的指控不合常理、無對價關係、法治社會不容妥協」,選擇站出來奮戰,不單單是為了捍衛個人的清白與權益,更是為了捍衛台灣作為一個法治社會不可退讓的底線。會透過法律途徑,把失去的程序正義找回來。「謝謝大家的支持,我們法庭見!」李貞秀指出,這幾天,許多關心自己的鄉親和朋友紛紛傳訊來打氣,大家的溫暖自己都收到了。面對近日台灣民眾黨黨中央草率開除黨籍、進而影響立委資格的風波,必須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自己的立場:絕不接受莫須有的指控。「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李貞秀續指,這次的開除決議,不僅給出的理由極度空泛,缺乏任何具體、客觀事證,甚至連攸關決策過程的最基本「會議紀錄」都付之闕如。用「莫須有」的罪名與黑箱程序,輕率剝奪一名不分區立委的資格,這不僅是對自己個人的嚴重傷害,更是對民主程序的粗暴踐踏。李貞秀表示,更重要的是,外界流傳所謂「金錢對價」的說法,完全違反常理,也完全不符合事實。一個正在行使職權的立法委員,肩負全國民意與公共責任,怎麼可能把自己的職位「喊價」四百多萬元來進行交換?這樣的說法,不僅荒謬,更是對制度與理性的侮辱。李貞秀在此鄭重聲明:本案自始至終,沒有任何對價關係,沒有任何金錢交換,更沒有任何利益輸送。如果真有所謂交易,必然會留下具體金流、對話紀錄或可驗證的客觀證據;然而至今為止,沒有任何一項可以被檢驗的證據被提出。僅憑片面指控與政治操作,就試圖將一位現任立委定罪,這樣的行為,本身才是對法治最大的傷害。李貞秀提到,台灣一直是引以為傲的法治社會,任何組織與政黨,都不應該、也不能凌駕於法律與程序正義之上。沒有正當程序,就沒有實質正義。如果政黨內部對待自己的黨員與立法委員,都能夠如此無視程序、先射箭再畫靶,又如何說服人民本黨能為國家帶來公平正義的未來?李貞秀表示,已經正式向法院提出訴訟與假處分,一切交由司法來公斷。自己選擇站出來奮戰,不單單是為了捍衛個人的清白與權益,更是為了捍衛台灣作為一個法治社會不可退讓的底線。會透過法律途徑,把失去的程序正義找回來。李貞秀強調,這條路或許艱辛,但自己會堅持到底,「真相,不會因為聲量而改變,正義,不會因為壓力而退讓,謝謝大家的支持,我們法庭見!」
王子殿下1/直擊!粿粿低調駕車繞行社區「警戒防拍」 王子又躲昆凌5千萬豪宅避風頭
男星邱勝翊(王子)4月14日迎來37歲生日,然而當天同時也是他遭范姜彥豐提告侵害配偶權案件的首度開庭日, 時間點相當耐人尋味,士林地院開庭時,原告律師指出,粿粿私下暱稱王子為「殿下」,顯示兩人關係匪淺,並提出擁吻等親密合照作為佐證。最終,王子與粿粿同意連帶賠償范姜彥豐新台幣100萬元。不過當天王子未現身法庭,過往住處亦未見其蹤影,他僅在粉絲社群以貼圖方式低調回應粉絲的生日祝福,未留下任何文字說明。范姜彥豐提告侵害配偶權案件的首度開庭日,當天正巧是王子的37歲生日。(圖/蘇聖倫攝/資料照)當日地院開庭原告律師指出,粿粿私下暱稱王子為「殿下」,顯示兩人關係匪淺。(圖/報系資料照)事實上,早在本月1日,王子因涉逃兵案,遭警方持搜索票及拘提令前往其位於南港的租屋處帶回偵辦。時報周刊CTWANT則直擊他於交保後並未返回原租屋處,而是又回到台北市內湖區一處高檔住宅。據悉,該處為昆凌名下、市值逾5千萬元的豪宅,王子自2021年起便與弟弟邱宇辰(毛弟)一同免費入住。該豪宅原為周杰倫購入贈與昆凌的孝親房,先前曾傳出因王子捲入江瑋琳(粿粿)與范姜彥豐婚姻風波而遭收回,如今也證實相關說法僅為傳聞。本月1日王子完成交保手續後離開地檢署。他未發一語,僅彎腰鞠躬對守候的媒體致意。(圖/本刊攝影組)回顧當日情形,4月1日下午3點41分,王子在警方陪同下雙手上銬步出永和分局,隨即搭乘偵防車前往新北地檢署。4點14分抵達候訊室後,他一度背對鏡頭、仰頭面壁,隨後被帶入室內接受訊問。直到晚間7點51分,在律師及經紀公司人員完成交保手續後離開地檢署。面對媒體守候,他未發一語,僅彎腰鞠躬致意,隨即搭上多元計程車離去。值得注意的是,當晚8點33分,車輛並未將王子送返南港租屋處,而是直接駛往內湖區該處豪宅。約6分鐘後,陪同的經紀公司人員獨自離開,王子則未再露面,至深夜皆未見他外出。本月10日本刊直擊粿粿駕車前往台北市內湖區某電視台附近接人。(圖/本刊攝影組)另一方面,本刊亦於4月10日直擊事件女主角粿粿的最新動向。當天她駕車前往台北市內湖區某電視台附近接送家人,隨後自南港、汐止交界交流道上國道北上。晚間近7點,車輛抵達基隆市安樂區附近,短暫停留後倒車離開,接著她駛入鄰近一處大型住宅社區,但僅繞行一圈便離去。隨後,粿粿再度返回內湖區多處住宅社區周邊停留,但期間皆未下車,不知是要訪友還是想看其它房子。之後粿粿開車一路向北,晚上才返回內湖區,但去了多處的住宅社區。(圖/本刊攝影組)直到晚間8點03分,一名男子自其中一處社區步出,協助她指揮停車並觀察周遭人車動態,完成後即徒步離開,未再返回社區。最終,粿粿返回住所,整體行程顯得格外低調謹慎。王子在社群以貼圖方式低調回應粉絲的生日祝福。(圖/翻攝自IG)
不滿打官司竟潑液毆律師 台中婦嗆「殺人直播」重判2年2月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不滿民事官司對造律師,竟在街頭潑灑不明液體並施暴,還在法庭上辱罵、恐嚇「要殺人直播」,嚇壞律師與在場人員;她上月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引發律師界憤慨;全案下午宣判,法官認定其犯傷害及恐嚇等罪,分別判處1年2月、1年徒刑,合併計算為2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女(46歲)原為一起與胞弟爭產的民事案件之被告,敗訴後遷怒對造委任律師,2024年11月29日晚間,她在台中市區公車站巧遇其中一名女律師,先潑灑不明液體,再一路尾隨進入服飾店內,強行拉扯對方頭髮與背包,甚至阻止離開,導致被害人跌倒受傷,造成雙膝挫傷及頭皮鈍傷。不僅如此,2025年6月9日,林女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再度失控。她突然離席逼近另一名女律師,無視法官制止,當庭飆罵「詐騙」、「法律系敗類」等語,還不實指控對方詐騙其家產,並連番恐嚇「我真的快要殺人」、「等著看我殺她」、「殺人直播」等言詞,令對方心生強烈恐懼。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林女在公開場所潑灑液體並施暴,危險性高,且在法庭內公然失序、辱罵及恐嚇,嚴重影響司法秩序與律師執業安全;尤其她被害律師與其並無私怨,僅依法代理訴訟,卻遭遷怒攻擊,情節重大。法官審酌,林女犯後態度不佳,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且另涉攻擊其他人案件仍在審理中,顯見行為未見收斂,因此從重量刑。最終依傷害罪判處1年2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1年徒刑,採分論併罰,後續是否定應執行刑,將待其他案件確定後再行裁定。法院強調,此案不僅侵害個人安全與名譽,更對司法制度與律師執業環境造成衝擊,呼籲民眾理性面對訴訟結果,切勿以暴力或恐嚇方式解決糾紛。
北院法官拘提柯建銘竟弄錯憲法! 呂政燁曾裁定羈押柯文哲
台北地院法官呂政燁不滿民進黨立院黨團前總召柯建銘的藍委徐巧芯傷害案列為被告,但柯今天未出庭也未請假,下午當庭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柯建銘,不料15分鐘後,呂政燁又以根據憲法第74條對立委的保護傘為由,當庭撤銷拘提,可是憲法第74條早已被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凍結,拘提柯建銘整個過程宛如兒戲,連援引的憲法條文也出錯。呂政燁曾因京華城案收押柯文哲而聞名。立法院去年審議「反廢死、反戒嚴」兩公投案時,藍綠立委爆發多起肢體衝突,當時擔任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拿拐杖重擊桌面,不料拐杖斷裂而前端噴飛擊傷徐巧芯右側下手臂,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柯建銘,台北地院今下午開庭,但柯未請假也未到庭,承審法官呂政燁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柯建銘。不久,台北地院緊急澄清,媒體報導本院欲囑託拘提柯建銘一案。後經承審法官當庭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就是沒有要拘提)並改定於115 年6 月23日下午2 時40分本法庭續行審理。北院今天下午2時45分針對柯建銘傷害徐巧芯案召開審查庭,大批媒體到場旁聽,柯建銘未到庭,也未請假,承審法官呂政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不料15分鐘後,呂政燁又改口不拘提啦!呂政燁當庭指出,依據憲法第74條,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拘提係指執行拘提機關於特定期日前得以強制力將受拘提之被告解送至特定處所進行詢問,而所謂強制力即包含違背受拘提人之意思而暫時拘束其身體自由,仍含逮捕之性質,故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在場人士聽聞後面面相覷,十分驚奇。呂政燁當庭宣示撤銷拘提柯建銘理由時,柯的委任律師趕到,表示柯沒收到開庭通知,還說柯建銘不認罪。呂政燁當庭表示,徐巧芯被擊傷的地點在立法院的院長台,是不是立委該出現的地方有爭議。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個資被公布! 議員:《少事法》要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直接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短短4天已突破200萬次觀看,讓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跳出來呼籲,「《少事法》保護兇手,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擁有超過76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於4月15日上傳了一支時長超過40分鐘的影片,內容揭露新北校園「乾哥乾妹割頸案」,還放出2名未成年加害者的個資及生活照,迄今已累積逾200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6萬人留言、10萬人按讚。針對此案,侯漢廷19日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2名加害人各被判刑12年和11年,就有律師提到,依現行《少事法》,加害者可能在短短1年多後就能出獄,但刑期是一方面,另方面是對兇手的過度保護,《少事法》嚴格保護加害人的個資,甚至要抓出暴露兇手姓名的人,不久前有人公開乾兄妹個資,賠了30萬。侯漢廷指出,近期海外YouTuber公開了兇手姓名長相,讓許多台灣人認為「這才能伸張正義」,但當民眾必須仰賴法外手段才能獲得基本的公平感時,正是法治崩潰的開始。侯漢廷說到,他過去就主張,《刑法》第18條對於青年的犯罪減刑,以及《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人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的一律減輕,應增加「涉犯故意殺人、致死之重大暴力犯罪時,得不予減輕」,畢竟「Adult Crime, Adult Time」,犯成人的罪就服成人的刑。侯漢廷提及,美國法律中有特殊的「移送機制」(Transfer/Waiver),當未成年人犯下殺人、性侵等重罪時,檢察官可以直接申請或法律自動規定將其移交成人法庭審理,一旦移交,其身分便不再享有少年法的保護,姓名與長相可被公開,刑期也比照成人。侯漢廷氣憤道,台灣的《少事法》83條,不得公開兇手相關資訊一條,更應該大修,判決前可以說考量無罪推定與冤獄不得公開,然而事涉惡性重大的殺人等案,判決定讞後,必須強制公開。侯漢廷認為,青少年偷竊、吸毒、打架、車禍等小罪,可以教化反省、重返社會,「但是都長到14至17歲,還要說自己不知道不能殺人?期待這種人受到教化後重返社會?犯下這種案件還奢望社會原諒?」侯漢廷直言,修法不僅是對於兇手的嚴懲,更是教育所有青少年,若犯下蠢事,一生都會被社會記住,這才是對下一代的教育。
狠心父母乾姑姑虐死5月嬰還棄屍排水溝 全案起訴國民法庭審理
台南發生駭人嬰兒虐殺棄屍案,方姓男子與林姓妻子及凌姓乾妹,長期對5個月大男嬰施暴,最終聯手毆打致死,還將遺體裝袋丟棄新市排水溝,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3人均涉重嫌,依妨害幼童發育致死及遺棄等罪起訴,將由國民法庭審理。檢警調查,方男與林女為男嬰親生父母,與凌女同住於台南新市、永康租屋處,凌女並分擔照顧責任。然而自男嬰出生後,3人只要面對哭鬧便動輒施暴,包含徒手毆打、持軟棒、拖鞋等工具攻擊,導致男嬰長期受虐。法醫鑑定發現,男嬰生前已有肋骨及膝部多處陳舊性骨折。2025年11月10日晚間,男嬰在永康住處再度哭鬧,卻遭3人輪番施暴。方男重擊胸口,凌女猛揍腹部,林女則將其頭部推撞牆壁,造成頭骨骨折與新傷,最終傷重死亡。3人發現異狀後未送醫,任由男嬰斷氣。事後3人竟合謀棄屍,由林女與凌女以雙層塑膠袋包裹遺體,再由方男騎機車載往新市區高鐵橋下排水溝丟棄,企圖滅證。直到同年12月,社會局追查男嬰去向通報協尋,警方循線找到方男夫婦,進一步在排水溝內尋獲男嬰遺體,案件才曝光。台南地檢署認為,3人對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兒長期施虐並致死,手段殘忍,且事後棄屍滅證,嚴重危害社會倫理,偵查終結後依妨害幼童發育致死、遺棄等罪將3人提起公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庭審理。
黑衣人圍人逼簽700萬!正宮怒討小三反被打臉 法院只判25萬:協議無效
高雄一名楊姓人妻不滿包姓丈夫外遇,找徵信社帶人圍堵「小三」洪女,逼簽700萬元賠償協議,高雄地院審理時,由於出軌的包男在法庭上證稱妻子找來的人像流氓,法官認為簽協議過程涉及脅迫,其協議無效,僅就侵害配偶權部分,判洪女賠償25萬元。判決指出,楊女於2024年間掌握丈夫包男與洪女頻繁進出汽車旅館的證據後,委託徵信社蒐證,並「出面處理」,未料徵信社竟帶著7、8名黑衣人現身,當場將洪女團團包圍,並以恐嚇語氣威逼,揚言讓她「在公司混不下去、身敗名裂」。在壓力與恐懼下,洪女當場簽下和解書,內容包含分期給付200萬元賠償金,以及高達500萬元的違約金條款;不過事後洪女不僅未履行付款,還持續與包男聯絡往來,讓楊女怒不可遏,提告要求依約支付700萬元。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洪女否認與包男有不正當關係,並主張當初是在遭恐嚇脅迫下才簽署文件,協議應屬無效,包男也證稱,當天妻子帶來的黑衣人口氣像流氓,威嚇「手上有證據能讓你們一刀斃命」,並強調當時與洪女都非常恐懼。法官審酌現場狀況,認為多名不明人士包圍並施以言語威嚇,已足以讓一般人產生恐懼,違反自由意志,該和解書不具法律效力。不過判決書也指出,洪女事後行為並未收斂,仍與包男保持密切往來,甚至深夜翻牆進入男方住處、敲窗示愛,面對包男兒子質疑,還語出驚人稱:「大人的世界斷不了」,已明顯侵害婚姻關係;最終法院認定洪女確有侵害配偶權,判應賠償楊女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總預算卡關民生計劃受阻 藍轟執政黨未編足警消預算:做賊喊抓賊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持續卡關,攸關多項民生計劃恐怕將嚴重受阻,立法院長韓國瑜規劃於下週召集朝野協商。不過,在協商登場前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10)日則指出,民進黨政府未依法編列警消退休金預算,卻反過來指責在野黨,根本是世界級的「做賊喊抓賊」,朝野攻防持續升溫。此次總預算僵局的關鍵之一,在於立法院先前在藍白人數優勢下,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將警消、海巡等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提高。然而,行政院認為該修法存有違憲疑慮,已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目前尚未有結果,因此未將相關經費編列入年度總預算,導致朝野歧見持續擴大。另一方面,總預算案遲未付委審查,部分攸關民生的計畫面臨預算中斷壓力,也讓民間對此僵局掀起不滿聲浪。對此,國民黨與民眾黨團提出其中38項新興計畫先行動支案,包括少子化生育補助、TPASS通勤方案等,總額約新台幣718億元,並已於立法院完成二讀。此舉也被政界人士解讀,在野陣營將球拋回行政院,攸關民生等38項重要預算雖已完成立法院審議程序,但仍須行政院核定執行,一紙公文目前已送達各部會手上,後續如何處理備受關注。國民黨團指出,民進黨政府放生國家英雄是真可恥,平時嘴上說要力挺國軍、警消,結果攤開預算一看,連最基本的「軍人加薪」、「軍警消權益保障」預算都未依法落實,「連在前線保護我們的人都不願意照顧」。國民黨團強調,絕對支持對台灣有益的建設、賽事與救災,但絕不護航違法的預算,呼籲民進黨負起執政最基本的責任,將相關預算依法重編,切勿自己犯錯,還要用情緒勒索全台灣人民。
2026已百日總預算還沒過 傅崐萁籲政院:依法該編的費用快追加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今(10)日表示,只要行政院依法行政把國會通過的法案對應預算追加足額編列,國民黨當然願意協助通過2026年度總預算,呼籲閣揆卓榮泰依法行政「別老摔破碗」。今天是2026年第100天,但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老卡在立法院的審查中,主要不外乎受朝野政黨對部分預算編列的歧見還有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爭議影響,目前仍陷僵局。以預算編列歧見來講,立法院早已通過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拉高警消海巡等退休者所得替代率最高到80%,但是行政院認為有違憲疑慮,逕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卻還沒有下文,因此未編入2026年度總預算。另外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調整了中央與地方的稅收分配比例,導致中央稅課收入顯著減少,這也搞得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矛盾異常。閣揆卓榮泰(圖)對總預算案溝通目前未見顯著成效。(圖/周志龍攝)這幾天傳出國民黨團因著2026年底大選要到了,不想老被指為「卡」預算眾矢之的,因此有部分藍委鬆動,表達需要先審總預算和增加軍購預算,然而黨團大會討論後仍沒有共識,因此目前還是僵局,目前看來今天是確定卡關,無望付委。傅崐萁重申,只要行政院能夠依法行政把國會通過的預算都足額編列,任何事情國民黨也都是依法,也希望卓榮泰「不要老是破碗破摔」,趕快用任何追加的方式,讓依法該完整編列的預算能夠秀在民眾眼前。
黃明志被控持有冰毒、壯陽藥 開庭前拜媽祖獲1指示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Namewee),去年10月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猝死案,由於案發當下被發現與死者同房,身上還查出多顆不明藥丸遭起訴,後續因毒品尿檢為陰性,獲判無罪並釋放。不過,黃明志被控持有冰毒、西地那非(威而鋼),依持毒罪嫌被起訴,該案將於今天(8日)開庭,而他出庭前曾到當地天后宮拜拜,獲得媽祖指示。黃明志昨天(7日)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隔天就要上法庭,案件其實還沒有開始打的,對方還在準備證據,「如果一直證據不足,我就會無罪釋放了。如果要拖的話,那就拖一下。」黃明志也提到,他到天后宮參拜媽祖,對方告訴他「無代誌(沒事),但最重要是不要亂來、不要裝腔作勢,惦惦(安靜)就好了」,因此他也向大家表達感激,「謝謝大家的祝福,明天上法庭我會加油。」 回顧此案,根據相關訴狀顯示,黃明志被指於2025年10月22日下午約4時30分,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1間客房內,被發現持有1.57克冰毒,其行為已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依同一法令第12(3)條文被判刑。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不超過10萬令吉(約合新台幣77.6萬元)罰款,或不超過5年有期徒刑,或2者兼施。控方也新增指控,稱黃明志同樣是在2025年10月22日下午約4時30分,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的同1間客房內,涉嫌持有重達0.78克的壯陽藥西地那非(Sildenafil,俗稱「威而鋼」)。該行為被指抵觸1952年毒藥法令第9(1)條文,並可在第32(2)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不超過5萬令吉(約合新台幣38.8萬元)罰款,或不超過5年有期徒刑,或2者兼施。面對這些指控,黃明志今年1月初出庭時一概否認,案件後續仍有待法庭進一步審理。黃明志後續也於社群平台發聲,「har?壯陽藥裡含有『冰毒』成分。這種邏輯就好像止瀉藥裡含有瀉藥、安眠藥裡含有咖啡因、解酒藥裡含有酒精、美白液裡含有助曬劑,這種新聞還有人相信。重點我的尿液檢驗裡面2樣都沒有。」
Netflix擅自漲價糗了!法院裁定違法無效 須退用戶7年訂閱費
影音串流平台Netflix在全球擁有廣大用戶,但近年來價格屢屢調漲,讓用戶看片成本更高。近期義大利羅馬法院針對一起有關Netflix漲價訴訟做出判決,裁定業者擅自漲價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下令須退給符合條件的用戶在2017年至2024年間的訂閱費。目前Netflix表示,相信條款沒有違法,會提出上訴。根據外媒《路透社》報導,此案由義大利消費者權利組織「消費者運動」(MovimentoConsumatori)發起,該組織指控,Netflix自2017年至2024年間多次擅自調漲用戶訂閱價格,但合約條款過於片面且缺乏透明度。法院在審理後支持消費者主張,認為合約中賦予服務供應商任意調價的權利,卻未載明具體、合法的因素,嚴重損害用戶權益。除了判Netflix須退費外,法院還下令Netflix必須在官網及全國性主要媒體刊登判決摘要,以確保公眾知情。據法庭文件與消費者代表律師的估算,Netflix這些年間漲價金額累積相當驚人。以「高級方案」(Premium Plan)為例,從2017年起的4次調漲累計每月多出8歐元(約新台幣276元);「標準方案」(StandardPlan)每月則多出4歐元(約新台幣138元)。若一名高級方案用戶從2017年持續訂閱至今,將有權領回約500歐元(約新台幣17250元)的退款,而標準方案用戶則可獲賠約250歐元(約新台幣8625元)。針對此判決,Netflix隨即發表聲明表示將提出上訴,他們強調一向極為重視消費者權益,並堅信其合約條款完全符合義大利的法律規範與產業慣例。儘管Netflix對法律解釋持有異議,但據義大利通訊管理局的數據,該平台在義大利擁有約540萬名訂閱用戶,若上訴失敗,龐大的退費金額與後續的合約修正,將對其在歐洲市場的營運策略產生深遠影響。Netflix目前仍是全球最大的影音串流平台,服務遍及190多個國家。截至2026年4月初,該公司在美國那斯達克交易所的市值約為4200億美元(約新台幣13.4兆元),全球付費訂閱人數超過3.25億。
失控少年停車場暴打全家!違反保護令再出手 父母弟全掛彩送醫
台中市西屯區昨天下午發生一起家庭暴力事件,一名15歲少年在停車場內情緒失控,毆打父母及弟弟,造成3人受傷送醫;由於少年過去已有家暴紀錄,且父母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違反規定,警方依法送辦,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台中市消防局勤務中心是在昨(6)日下午3時13分接獲通報,指西屯區市政北六路與惠來路二段附近停車場,有傷者需救護,趕抵現場後發現,發現係一名少年對家人施暴,47歲父親右眼下方撕裂傷、頸部抓傷及手部挫傷,47歲母親與12歲弟弟則有臉部傷勢,所幸3人意識清楚,經初步處置後送醫治療。轄區六分局員警指出,動手的15歲少年未受傷,當場被帶回派出所調查;警方查出,少年過去曾對父母施暴,家長也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構成違反保護令情事。全案訊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經值班法官訊問後,認為責付顯不適當,裁定將少年收容,以防再生危害。
龍巖爭議2/業務員離職百萬佣金沒了 法院風向逆轉推翻競業條款
殯葬界龍頭、龍巖集團的業務員一旦離職,就會被老東家依競業條款沒收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的續約佣金,不少人打民事官司,但大多敗訴,但近兩年法院「風向」逆轉,陸續有判決認定龍巖集團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因此「雙方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續期獎金」。前龍巖高階業務員Sam指出,法官的態度改變,讓這些已跳槽、想跳槽的業務員有了盼頭。 Sam透露,過去許多離職的龍巖業務員敗訴,係因為法官認為,業務員入職之初,是自願簽下同意規定競業條款的「業務人員管理辦法」,被扣款也是早就知道有此結果,因而敗訴;但近兩年,接連有離職人員獲判勝訴。例如,Sam的上司劉姓主管,向台北地院請求龍巖公司返還佣金705萬元,法官認為雙方既是承攬關係,承攬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的續期佣金」。判決書指出,業務員離職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佣金」。(攝影/林慶祥) 法官判決龍巖返還雙方不爭執的250萬元,其餘400多萬元因劉男提出單據不明確,予以保留,暫時無須返還;律師李學鏞指出,從該判決來看,法官完全不支持龍巖「競業條款」的主張。律師李學鏞指出,龍巖無差別對所有基層業務員主張競業條款,恐難說服法官。(攝影/林慶祥)李學鏞進一步解釋,「競業條款」規定在「勞基法」第九條之一,該法規定,雇主必須有「應受保護之正當利益」,且勞工擔任之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機密」。李學鏞說,龍巖恐怕很難提出有什麼必須保護的營業秘密,其「無差別」的要求所有基層業務員必須遵守競業條款,在法庭上也很難自圓其說。 更何況,競業條款有規定區域範圍,雇主禁止期間(不得超過兩年),還必須給付半薪給員工,作為補償,換句話說,不是逼員工簽競業條款,法官就會買單。勞資專家陳慧明指出,保險業務員離職後,續期佣金可以繼續領,政府應該對殯葬業同樣有明確規範。(圖/陳慧明提供)勞動部「獨任勞資調解人」陳慧明則指出,龍巖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根據民法490條第一項規定,承攬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亦即,當業務員讓客戶簽下生前契約,龍巖就必須給付約定好的佣金,即使該員離職。 陳慧明進一步指出,生前契約的業務員被扣獎金,其情形跟保險公司很像,過去保險公司業務員若跳槽,也是不能領續約佣金,但2019年「台中高分院108年重勞上字第一號判決」認定離職業務員有權續領佣金,金管會受此影響,作出改革,新制將佣金分成「續期佣金」與「續期服務」兩筆費用,前者離職業務員可續領,後者則必須留給未來實際服務客戶的在職人員。 陳慧明指出,因為保險公司是金管會與財政部管轄,而殯葬業、生前契約買賣是內政部管,因此沒有規範法令,他認為政府應該針對龍巖多起訴訟之亂象,規定離職員工的佣金如何分配,保障其工作權,別讓收入不固定的業務員到法院去碰運氣了。龍巖回應表示,本公司為維護經銷商展業秩序,如違反相關約定,則循司法途徑,維護本公司及所有經銷商權益。相關案件司法程序進行中,均回歸司法辦理。
17歲女工讀生疑遭性侵案引關注 王婉諭籲檢討追訴期制度
一名曾在麥當勞任職的17歲女工讀生,生前疑遭主管長期權勢性侵長達一年,離職後罹患憂鬱症並不幸離世。案件經警方移送偵辦後,檢方兩度作出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不服提起再議仍未獲支持,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表示,許多兒少性侵受害者在年幼時無法即時發聲,當長大後欲訴諸司法時,往往已因追訴權時效屆滿而無法提告。她呼籲憲法法庭應儘速審理相關案件,檢討「性侵追訴期」制度,避免受害者在沉默中成長卻失去法律救濟機會。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呂政諺律師指出,過去20年間已有超過千名性侵受害者因追訴期限制而無法提告,顯示《刑法》第80條未能充分考量兒少性侵案件常見的「延遲揭露」現象。研究亦顯示,受害者平均需約20年才能說出經歷,但現行制度卻自案發起即計算時效,形同對加害人提供保護。律師李惠暄進一步說明,相較於成年人,兒少性侵受害者更可能因恐懼、創傷或解離等心理因素延後求助,甚至需長達20年至35年才能面對創傷並提出告訴。她呼籲立法院儘速審議相關修法,並期望透過憲法解釋,讓已逾時效的案件也有機會重新獲得救濟。此外,李毓倫律師指出,現行司法實務對於受害者陳述反覆、延遲揭露或與加害人持續互動等情形,常缺乏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與解離性失憶的理解。他呼籲未來審理相關案件時,應納入精神醫學鑑定作為重要依據,並強化兒少與身障被害人的鑑定機制,以避免因證詞不完美而剝奪受害者的司法救濟權。
哈利王子被抓包調情!喊「甜心」還傳親吻 曖昧對話掀爭議
英國哈利王子(Prince Harry)與《每日郵報》(Daily Mail)出版商「聯合報業集團」(Associated Newspapers Limited)之間的隱私訴訟持續在倫敦高等法院審理。隨著案件進入尾聲,一段過往私訊紀錄在庭上曝光,顯示他曾與《星期日郵報》(The Mail on Sunday)前記者夏洛特格里菲思(Charlotte Griffiths)頻繁互動,對話內容包含「甜心」、「親親」等親暱字眼,引發外界關注。綜合《時人》(People)、《泰晤士報》(The Times)與《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報導,相關訊息於3月31日提交法院。內容顯示,哈利王子在2011年至2012年間,透過臉書與夏洛特格里菲思互傳訊息數週,雙方互動頻繁。哈利不僅主動發送好友邀請,還提供私人聯絡方式,並在對話中稱呼對方為「甜心」,提到想念兩人一起看電影、依偎相處的時光,甚至以「mwah」作結表達親吻。夏洛特格里菲思則在訊息中以「頑皮先生」、「H炸彈」稱呼哈利,並提及兩人曾共度「調皮的週末」,還詢問是否能在週末再次相聚。對話中亦提到派對與夜生活,包括連續飲酒、滑雪及雪地馬球等活動,顯示雙方私下互動密切。此外,通聯紀錄顯示,雙方曾在凌晨時段通話,隔日仍持續傳送訊息。夏洛特格里菲思也在證詞中指出,2012年曾與哈利及電影製片人亞瑟蘭登(Arthur Landon)一同參與倫敦的深夜聚會,互動延續至隔日。不過,哈利王子先前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僅在一次朋友聚會中認識對方,當時並不清楚其記者身分,並強調在得知後已立即中止聯繫,也否認刻意與媒體建立私交。然而此次曝光的私訊與通話紀錄,被認為與其說法出現落差。聯合報業集團律師在庭上質疑,哈利是否早已知情對方身分,並指出雙方互動並非短暫接觸。同時,該集團否認非法蒐集資訊與監聽等指控,認為相關說法缺乏依據。本案由哈利王子與多名公眾人物共同提起,包括歌手艾爾頓強(Elton John)等人,指控聯合報業集團涉及非法蒐證行為。案件已完成審理,後續將由法官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