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
」 柯文哲 美國 陳佩琪 京華城案 詐騙
最狂轉職經歷!蔡英文留言「教授→總統」 30萬人朝聖:妳很閒再選一次?
前總統蔡英文卸任後,經常透過社群平台Threads與網友互動,其幽默回應時常引發討論。近日有網友在平台發文詢問大家做過最大的職業轉換是什麼,沒想到蔡英文也親自留言,表示自己是「教授→台灣總統」,貼文曝光後迅速吸引大量網友關注,此留言更累積超過30萬人按讚。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提問「好奇大家做過最大的職業轉換是什麼」?並分享自身經歷指出,自己曾從護理師轉職成房仲,職業類型跨度相當大。貼文吸引不少網友分享個人經驗,討論氣氛熱烈。不少網友在留言區列出自身職涯轉變,例如有人表示自己曾歷經「櫃哥→劇組人員→麵包店店員→法警→律師」,也有人分享「工程師→豪宅生活秘書→平面拍攝接案」,還有人提到「世界冠軍→外送員→加油站員工」。此外,藝人賴銘偉留言指出自己是「歌手變廟公」,藝人黃少谷則分享「樂團主唱→計程車司機→房仲」的職涯轉換。在眾多留言之中,最受關注的則是蔡英文的回應。她在貼文下方留言寫道「教授→台灣總統」,並附上一張自己過去任教時的照片,以及擔任總統期間的照片。她也幽默詢問其他網友「有人跟我一樣嗎?」該則留言曝光後迅速在平台上引發熱議,按讚數突破30萬人。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回應,「你很閒的話,要不要再出來選總統」、「沒人第一把就丟同花順的」、「妳現在是一次討回過去八年當總統沒空滑手機嗎」、「到底有誰有辦法跟你一樣」、「我只投你兩次總統票,感覺很沒禮貌,可以讓我多投一次湊三次嗎」、「我的大學教授有說過,小英總統曾是他的大學教授」、「這個很難,是史上第一高票當選,還要民意超高卸任,之後又呼聲超高人氣no.1,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甚至有人開玩笑說,「要不要挑戰台灣歷史上第一個卸任以後又回任的總統」。
爆乳燦笑妹劉純妤也遭起訴 北檢認定參與犯罪組織還涉洗錢
台北地檢署今起訴太子集團跨國詐騙洗錢案,太子集團旗下博弈公司「天旭國際」總經理特助劉純妤也遭起訴,劉純妤去年11月間遭檢方約談,訊後15萬元交保,她因爆乳清涼穿著,交保後燦笑,被稱「爆乳燦笑妹」,不但引發議論,甚至驚動行政院長卓榮泰質疑劉純妤交保一事。不過劉女去年12月底二度北檢時應訊,一改上次爆乳穿著,全身包緊緊進入北檢應訊,檢察官訊後諭知劉女再加保50萬元。北檢起訴指出,劉純妤均係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 條第 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第 1 項洗錢等罪嫌,均提起公訴。劉純妤爆乳燦笑走出北檢,事後網友紛紛肉搜起底劉女背景,發現劉女擁有國外留學的高學歷,過去曾是空姐,在天旭公司工作已7年,疑似已為人母,當天是丈夫到地檢署辦理交保手續,她在社群網站上自介還寫著「一步一步腳踏實地」。不過她去年12月底到北檢應訊時,一改過往的大膽作風,身穿海軍藍的長袖大學踢以及深褐色韓系潮帽,快步走入法警室,全程帽沿壓超低,相當低調。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逃獄大王徐開喜再被捕 高院出庭意外發現通緝身分
有「逃獄大王」之稱的徐開喜,過去因多次逃獄而為人所知,現年已76歲的他卻在11日傳出,其前往高等法院作證時,被法警發現因涉及毒品案件而遭台中地檢署通緝,當場通知轄區中正一分局前往逮人,將其解送歸案。據了解,徐開喜11日前往高等法院作證時,卻被發現其因違反毒品防制條例遭台中地檢署通緝,法警獲報後當即通知中正一分局,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徐開喜身分後,也將其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徐開喜坐牢長達51年,期間越獄10次,8次成功逃獄,其中一次甚至從「台北看守所」逃脫,就連被送到綠島關押,徐開喜也同樣能變裝成功脫逃,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是用藥迷昏管理員,放出惡名昭彰的「穿山甲」詹龍欄,3人脅迫值勤室的管理員,以棉被隔絕高壓電網,成功逃出台北看守所,從而促使監獄體系大改革,其成功逃獄的當天甚至被訂為「所恥日」。不過就算徐開喜多次逃獄,卻仍免不了被抓回監獄,2006年,前後已經服刑38年的徐開喜才剛獲得假釋出獄不到3個月,再因犯案被捕,並因為了見小30歲的女友被逮,直到去年5月刑滿出獄,但最近卻再次因為持毒遭到通緝。
140下創紀錄!未婚男女「婚外性行為+飲酒罪」挨鞭刑 她當場昏倒送醫
印尼亞齊省一對未婚男女因被指控飲酒與發生婚外性行為,日前在首府班達亞齊(Banda Aceh)一處公園接受公開鞭刑,各自遭鞭打140下,成為該省實施伊斯蘭教法以來最嚴厲的懲罰案例之一。其中,21歲的女子在鞭刑過程中因無法忍受劇烈疼痛,當場昏厥,隨後由女性執法人員緊急送上救護車。印尼亞齊一名女子因被控婚外性行為與飲酒,遭鞭刑140下後昏厥。(示意圖/達志/美聯社)根據《法新社》(AFP)、《BBC印尼》和《印度時報》(Times of India)報導,這對年輕男女因違反當地伊斯蘭教法,被判定犯有婚外性行為與飲酒罪,依據亞齊省伊斯蘭刑法,婚外性行為可處100下鞭刑,飲酒則可加罰40下,兩項刑責合併執行,共計140下。此次重罰也被視為亞齊教法執行歷來最嚴厲的個案之一。亞齊省為印尼唯一實施伊斯蘭教法地區,婚外性行為與飲酒可被判公開鞭刑,近日一對情侶各受140下,引發國際關注。(示意圖/達志/美聯社)據報導,21歲女性在鞭刑過程中痛苦哭泣,由三位女官員輪流以藤條鞭打其背部。過程中,她因劇烈疼痛暈倒,之後被送上救護車接受醫療處理。報導稱,該對情侶與其他四名被告在同一日接受處罰,包括一名伊斯蘭教法警察與其女性伴侶。兩人因在私人住所共處,被判各鞭打23下。亞齊省為印尼唯一實施伊斯蘭教法地區,婚外性行為與飲酒可被判公開鞭刑,近日一對情侶各受140下,引發國際關注。(示意圖/達志/美聯社)亞齊伊斯蘭教法警察首長穆罕默德里札爾(Muhammad Rizal)表示,該名警官將被革職,並強調「即使是我們自己人,也不會受到特別對待」。亞齊省是印尼唯一實施伊斯蘭教法的省份,亞齊自2001年獲得自治權後,便開始全面執行伊斯蘭教法,該法律適用於包括賭博、飲酒、婚外性行為、同性性行為等行為的處罰。不過亞齊過去曾發生多起引發爭議的鞭刑事件,像是2025年就有兩名男子因婚外性行為遭判76下鞭刑,引起國際關注。本次事件再次突顯該省教法制度與人權價值之間的高度衝突。人權團體長期批評亞齊的公開鞭刑制度,認為此類處罰不人道且缺乏監督。印尼人權觀察組織Kontras的亞齊協調員阿查魯胡斯納(Azharul Husna)表示,當地鞭刑執行缺乏規範,應建立更完善制度,保障受刑者的基本權利與後續照護。印尼亞齊一名女子因被控婚外性行為與飲酒,遭鞭刑140下後昏厥。(圖/翻攝自X,@MothershipSG)
88會館案二審荒唐插曲!郭哲敏庭上看片遭喝斥 李怡貞酸爆:哪部這麼好看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及地下匯兌、洗錢與賭博等罪,一審被判11年8月徒刑,案件目前進入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未料,上個月開庭時竟發生離譜插曲,郭哲敏竟在法庭上使用律師手機觀看色情影片被法警當場發現,甚至引起承審法官震怒喝斥。此事不僅震撼司法界,也引發法律圈譁然。知名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表示傻眼:「手機不是應該要關機嗎?這到底是什麼情節?有沒有搞錯?法官的法槌應該直接飛出去了吧!」甚至忍不住反問:「到底是哪部片這麼好看?」事件發生於2025年12月9日,當時郭哲敏從看守所被提解至高等法院出庭,其委任律師施宣旭竟將手機放在庭上桌面上,供郭使用。郭竟當庭點開色情影片觀看,行為之公然令值勤法警大吃一驚,當場通報法官陳銘壎。法官獲報後立刻制止,嚴厲斥責郭與律師施宣旭,並明確告誡不得再犯。施宣旭則急忙收起手機、當庭道歉。雖然郭哲敏的行為並不構成刑責,但明顯挑戰法庭秩序,恐波及律師專業操守。高院表示,全案審理仍在進行中,將待審結後,綜合評估是否針對律師施宣旭進行懲戒或另案處理。對於事件本身,施宣旭目前未做任何回應,行事低調。李怡貞也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針對此事連發數則貼文,直言此舉令人難以置信,「這年頭律師真的太辛苦了,還要幫忙準備A片給當事人看?」她幽默地補充:「要在手機上找到可以播放的A片,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找片一定很痛苦,哭出來。」該發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網友留言回應:「真的太囂張,完全不把法院當一回事」、「看A片只是幌子,真正是在挑釁法官」、「這律師也太離譜了」、「這種事居然真的會發生在法庭上」。目前該案持續審理中,高等法院強調後續將依法處理律師是否違反法庭規範與倫理規則。司法界也對此類行為是否牽涉「破壞審判尊嚴」保持高度關注。
關太久?郭哲敏開庭用律師手機爽看A片 法官當庭震怒、制止
郭哲敏因為88會館地下匯兌案,一審被判刑11年8月,案經上訴以後,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然而,2025年12月9日本案開庭日,郭哲敏竟於庭上用委任律師施宣旭的手機看A片,荒唐行徑被法警發現以後,旋即告訴負責審理的陳銘壎法官,陳銘壎也當庭制止,並告誡郭哲敏及律師不得再犯,不過為讓後續的審理程序能夠順利進行,高院暫時決定待本案審結後,再考慮是否將施宣旭律師送懲戒。事情發生於12月9日,當時郭哲敏從看守所被提解至高等法院開庭,在開庭過程中,施宣旭將自己的手機放在桌上,讓郭哲敏觀看A片,當時手機雖為靜音狀態,但法庭上本就不可使用手機,沒想到郭哲敏不但在律師的協助下使用手機,竟然還在法庭上看A片。郭哲敏的荒唐行徑被法庭上執勤的法警發現以後,法警旋即向陳銘壎法官報告此事,陳銘壎當庭震怒並制止2人,告誡不得再犯,而施宣旭律師也頻頻道歉。高等法院考量,目前此案正在密集審理中,為讓審理程序可以順利進行,決定待本案審結以後再看是否將律師送懲戒。回顧本案,郭哲敏於2018年間透過旗下「睿世軟體」等公司承租伺服器機房,搭建「包網平台」,將線上博弈遊戲串接、外銷至境外博弈業者,協助其經營非法賭博網站,推估非法獲利達16.5億元,並經手地下匯兌資金高達217億元。此外,郭哲敏曾於2022年檢警收網前潛逃出境,2023年8月在泰國落網遣返回台。返台後曾兩度交保成功,但因配戴電子腳環期間多次違規,包括靠近機場、海岸線及設備離線告警,法院於2025年4月再度裁定收押。另外,和郭哲敏捲入同案的「百億賭王」林秉文至今未歸案,目前正被通緝中,本案起訴以後,檢方對郭哲敏求刑15年,法院最終審酌其犯罪情節與全案事證,判處郭哲敏有期徒刑11年8月,目前案經上訴以後,仍由高等法院審理。
慘劇搜尋行動落幕! 西班牙高鐵相撞事故「45人罹難」
西班牙科爾多瓦省阿達穆斯(Adamuz)18日傍晚發生兩列高速鐵路列車相撞重大事故,西班牙國民警衛隊(Guardia Civil)22日表示,隨著最後2具遺體完成身分確認,事故現場的遺體搜尋行動已正式結束,失蹤通報的45人全數確認罹難。根據西班牙廣播電視公司(RTVE)報導,西班牙國民警衛隊指出,最後2具遺體於22日下午在阿爾維亞(Alvia)列車第2節車廂下方尋獲,由於車廂受損情況嚴重,辨識作業較先前更加困難。完成遺體勘驗後,罹難者遺體已送往科爾多瓦法醫研究所進行解剖與身分確認。內政部長馬拉斯卡(Fernando Grande-Marlaska)表示,事故現場的初步勘查已完成,相關調查報告也已提交蒙托羅(Montoro)地方法院。馬拉斯卡強調,面對這起重大悲劇,各單位的應變速度與協調令人感到自豪。他指出,事故發生後12分鐘,第一批國民警衛隊巡邏人員即抵達現場;不到3小時,所有需要送醫的傷者均已完成後送,隨後即封鎖現場,展開第二階段任務,也就搜尋罹難者遺體。針對事故原因調查,馬拉斯卡表示,目前仍處於第一階段,也就是蒐集證據與相關數據,接下來將送交專業實驗室進行分析,完成後再彙整成最終調查報告。官方確認,此次事故共造成45人死亡。國民警衛隊刑事鑑識部門負責人多明格斯(Fernando Domínguez)上校指出,事故當時共有480人搭乘兩列列車,其中伊里奧(Iryo)列車載有289人,阿爾維亞列車則有191人。國民警衛隊已向司法單位提交一份初步報告,內容包含超過2500張事故現場的空拍與地面照片。多明格斯說明,現場勘驗作業分為四個部分,包括伊里奧列車在撞擊前的行駛路段、該列車車廂本體、兩列車之間的碰撞區域,以及出軌的四節阿爾維亞車廂。此外,兩列列車的黑盒子已由司法警察單位交付鐵路事故調查委員會(CIAF),以釐清事故成因。
初代少年股神涉證交法!姊、弟、女兒約談後交保 蕭漢森夜半抵北檢複訊
蕭漢森涉嫌利用親友帳戶作為人頭,炒作7隻股票以拉抬股價後再售出,賺取價差,獲利數千萬元。台北地檢署1月2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9路搜索包含蕭等6名被告住處,並約談5名被告到案說明釐清,全案朝向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進行偵辦。蕭漢森擁有第一代少年股神的封號,2023年曾斥資22.87億元買下散熱廠力致高達1.4499萬張持股,引發市場熱議,蕭漢森和弟弟蕭漢彬也因此登上媒體版面。蕭氏兄弟的父親為知名中醫師,並且開設中醫診所,母親過去曾在診所擔任護理師。蕭又綺。(圖/翁靖祐攝)待診所業務好轉以後,蕭氏兄弟的母親徹底轉換跑道,創立了全台首家證券投顧公司,而也因此教會了蕭氏兄弟看盤、投資,成功打造出蕭漢森這樣年輕有為的「第一代少年股神」,但沒想到如今兩兄弟卻涉嫌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遭檢調搜索、約談。檢調發現,蕭漢森疑似在2021年間,透過其親姊蕭慧中、親弟蕭漢彬、女兒以及劉姓友人共5名親友的帳戶當作人頭以後,用不知名的手法拉抬、炒作燁興(2007)、亞諾法(4133)、大眾控(3701)、英利-KY(2239)、圓剛(2417)、志信(2611)、映泰(2399)7檔上市的股價獲利數千萬元。台北地檢署1月22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蕭漢森等6名被告住所,以及恩又博投資公司、華允資產管理公司等9處所,由於已經有1名被告被證實為人頭,因此共約談蕭漢森、蕭慧中、蕭漢彬、以及其女兒蕭又綺、劉正翔等5名被告到案說明,並於訊後諭知蕭漢彬200萬交保、蕭慧中50萬交保、蕭又綺200萬交保,蕭漢森則於1月22日晚間11時32分抵達北檢,而蕭漢森抵達北檢時,見到媒體在拍攝忍不住脫口而出「不要這樣子嘛」隨後便走入法警室。蕭漢彬。(圖/民眾提供)
捷運站外高喊「我有槍」搶警棍害1警受傷 35歲男火速遭起訴
台北市2025年12月19日隨機攻擊導致人心惶惶,新北市35歲邱姓男子則疑似有心模仿,同月20日在三民高中捷運站外高喊「我有槍」,還搶奪趕來員警警棍,導致1警受傷,邱男遭逮捕並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6日偵結,依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同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同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等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據了解,蘆洲所警員陳志瑋、鄭明珠當日10時至12時擔服巡邏勤務,上午10時許行經三民路捷運站出口外,發現邱男於捷運站出口外大聲吼叫「我有槍」,並朝三民高中捷運站二號出口方向移動。考量近期北捷恐攻事件,恐引發民眾恐慌並危害公共安全,員警遂立即上前實施盤查。盤查過程中,邱嫌情緒激動、拒不配合,員警遂持警棍警戒並要求配合,惟邱嫌突伸手搶奪員警警棍,員警當場依法將其逮捕,犯嫌被依恐嚇公眾、妨害公務送辦,檢方則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6日偵結,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同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同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等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表示,去年底發生台北車站攻擊事件後,業已成立「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並與轄區內各司法警察機關保持聯繫及建立窗口,俾即時接收案件情資,充分掌握偵辦時效,近日偵辦多起危害公眾安全之暴力犯罪,均秉持從嚴從速原則偵辦,全力預防及嚇阻犯罪,避免恐慌情緒蔓延,以守護民眾安全。
快訊/婦情緒激動持菜刀闖台中地院 法警見狀急攔報警
台中地方法院31日上午,一名婦人被法警發現情緒激動,持菜刀準備闖入法院,所幸第一時間即被法警發現攔下,並通知轄區警方到場處理。警方到場後,也立即進行勸說,好不容易在婦人情緒稍微平靜後,將婦人帶回派出所了解案情。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詐防條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內政部:儘速完成相關配套落實執行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下稱詐防條例)修正草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內政部表示,打詐是社會大眾共同目標,也是重要的治安工作,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支持與重視,讓法案迅速完成三讀,回應人民期待政府精進打擊詐欺犯罪的措施。內政部指出,本次修正主要聚焦在加重處罰、加速攔阻詐欺金流與加強被害人保護等三大面向。首先,在加重處罰方面,下修高額財損詐欺犯罪金額,使被害人財損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增訂財損達1,000萬元之層級,同時提高財損達1億元之法定刑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為遏止詐團吸收未成年人、80歲以上或非本國籍人士犯罪,也增訂加重其刑2分之1的規定,大幅加重詐欺犯嫌刑責,提高犯罪成本。其次,在加速攔阻詐欺金流方面,金融機構及虛幣業者將加強跨業照會、聯防通報與建立跨機構科技分析平臺,迅速阻斷詐團不法金流,減少詐團犯罪報酬。另授權由司法警察機關與業者合作,共同攔阻疑似被害人,降低民眾財產損失。此外,也擴大警示帳戶、帳號發還剩餘款項的適用範圍,以利被害人早日取回財物,使人民有感。最後,為加強被害人保護,修正自首及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規定,須於6個月內先支付與被害人和解或調解之全部金額,再由法院依個案審酌是否減免其刑。另外,詐欺犯罪行為人在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害或調(和)解金額前,如有豪奢行為,法院於量刑時將作為科刑輕重之標準。內政部表示,將儘速與相關部會研議配套措施,以落實執行修正內容,並強調政府會持續精進各項防制作為,藉由跨部會合作與公私協力方式,從技術面及法制面加強防制詐欺犯罪發生,以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太子集團「爆乳女特助」現身北檢! 戴韓國潮帽穿大學長T不發一語
台北地檢署先前針對太子集團執行了4次搜索,而先前爆乳女特助劉純妤複訊後以15萬交保,她走出偵訊室時露出燦笑引起輿論。由於檢方發現了新事證,今日(12月24日)指揮刑事局拘提劉女再度到案說明,並於晚間7時20分抵達台北地檢署複訊。爆乳女特助劉純妤先前在檢警調執行第一波搜索,就被拘提到案並移送至台北地檢署進行複訊,當天經複訊後涉博弈非法洗錢的天旭公司人資長辜淑雯、天旭負責人王昱棠、特助李守禮、幹部凃又文、邱子恩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而身為李添特助的劉純妤則以15萬交保。劉純妤當天至北檢複訊時,身穿寬鬆格紋襯衫和一件低胸內搭,露出事業線,而被媒體捕捉到的畫面更是在得知可以交保以後,露出燦爛的笑容步出偵訊室,諷刺的是,當天正好是已故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冥誕,不免讓民眾感到社會觀感很差。劉純妤約在今日晚間7時20分抵達台北地檢署,可見劉女今日一改過往的大膽作風,身穿海軍藍的長袖大學踢以及深褐色韓系潮帽,快步走入法警室,全程帽沿壓超低,疑似害怕自己的容貌再度被登上媒體版面。
舉澳洲禁16歲以下使用社群平台 劉世芳:全球趨勢不只是打詐而已
內政部封禁大陸APP「小紅書」1年,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直言,「反中反到自己變成共產黨,人民無法理解,也沒辦法接受」。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0)日表示,內政部是依法來行政。並提到,大家可以思考為什麼澳洲要全面禁止未滿16歲兒童使用科技社群平台,表示這是全球的趨勢,不只是打詐而已。針對挨批雙標,劉世芳今日受訪時指出,針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42條,本來司法警察機關會針對不合規、不合法、不落地的科技平台,應該有限制擷取、禁止解析的必要,所以內政部是依法來行政。至於臉書、LINE的打詐成效,劉世芳表示,行政院打詐中心都有固定跟在台灣落地的四大平台都有處理防詐措施,如果有哪一些平台做得不夠,也希望可以從各方面收集更多資訊來改善,納入協調、溝通的範圍,讓他真正成為台灣可以監管的社群平台。劉世芳說,大家可以思考為什麼澳洲要全面禁止未滿16歲兒童使用科技社群平台,表示這是全球的趨勢,不只是打詐而已。
遭質疑不禁臉書、LINE 劉世芳:小紅書視打詐條例於無物
內政部4日以小紅書自113年迄今已涉詐1706件、財損逾2億元為由,宣布將對「小紅書」APP發布網際網路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之命令,暫定期間一年。外界質疑臉書、LINE涉詐金額更高,為何不禁。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5)日表示,臉書跟LINE在台灣有按照台灣規範、有法律代理人、管理階層的人,也已經按照打詐中心要求下架的內容,包括則數、APP都相當多。並強調,「視我們的打詐條例於無物,這樣的一個小紅書,值得我們去支持它嗎?當然不值得。」劉世芳今天於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針對行政院打詐中心禁止小紅書,劉世芳表示,內政部非常贊成行政院打詐中心做這樣的處置。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這禮拜排審「詐欺危害防制條例」,有26個以上版本,加上委員發言也很踴躍,有提到台灣處理打詐效率不彰,內政部回應時也特別提到會按照「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處理。劉世芳指出,小紅書在台灣沒有落地,在台灣沒有任何警方可以聯絡的對象,而且也都已讀不回,所以按照行政程序,把通知函送到上海母公司,皆已完成行政程序,因此就按照行政程序請數發部、TWNIC幫忙,限制接取或禁止解析,這都是在「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規範的範圍內,「我們是依法行政」。媒體問,國民黨批這是「網路戒嚴」,還酸說要跟進中國翻牆。劉世芳說,「我想是完全相反」,第一、很多人講到說小紅書用戶有300萬人,所以下架件數沒那麼多,那為什麼不禁臉書跟LINE?事實上,臉書跟LINE在台灣有按照台灣規範、有法律代理人、管理階層的人,只要需要處理跟詐欺防治犯罪有關的業務,會跟打詐中心溝通。劉世芳提到,包括臉書跟LINE已經按照打詐中心要求下架的內容,包括則數、APP都相當多,所以都是按照規定一步步處理,並沒有任何的黨派色彩。大家都知道,台灣是有法治的地方,如果要到台灣做生意、定居,台灣有各種不同的法律,希望大家遵守。劉世芳說,她知道這會引起各方不同的見解,但請大家看一下,「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中,是否允許司法警察機關可以做這樣限制接取的動作。劉世芳強調,已經聯繫過小紅書非常多次,從來沒有任何法定代理人,還已讀不回,從來不管台灣法治,「視我們的打詐條例於無物,這樣的一個小紅書,值得我們去支持它嗎?當然不值得」。
與女友在停車場遭2人襲擊! 夏天倫抵北檢準備召開偵查庭
擁有夜店大王之稱的夏天倫11月30日晚間6時許與女友步行至民生東路三段一處大樓的地下二樓停車場時,突然遭到2名男子衝上前持兇器襲擊,兩人雙雙被送至馬偕紀念醫院。其中1名林姓犯嫌犯案後,便前往派出所自首,警方於12月1日下午訊問完畢後將其移送北檢複訊,訊後裁定羈押禁見,北檢於今日召開偵查庭,夏天倫則以被害人的身分出庭。11月30日晚間6時許,夏天倫和女友在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一處大樓的地下二樓停車場步行時,突然遭到2名男子持辣椒水衝上前襲擊,並於犯案後駕車逃逸。夏天倫左手被割傷,和同行的女友皆有眼部腫脹情形,兩人意識皆清醒,並被送至馬偕醫院救治。犯案後林男先是到派出所自首,警將其逮捕後,再至涉案車內尋獲刀械、棍棒、辣椒水等證物。據了解,林男和另名共犯在案發當天中午,就至夏天倫內湖住家附近埋伏,並一路尾隨夏天倫直至晚間才出手攻擊,後續林男自首以後法院遭裁定羈押禁見。目前此案仍處於偵查階段,北檢今日召開偵查庭,夏天倫以被害人的身分出庭,並於今日上午9時47分抵達北檢。面對媒體上前詢問「心情怎麼樣」、「傷勢如何」等語,夏天倫皆沒有回應,並直接走向法警室報到。
曾偷竊、打傷法警被判刑! 南監受刑人不滿管教再推倒輔導科員害挫傷
台南監獄一名葉姓受刑人今年6月6日上午,因不滿盧姓科員對他的輔導,在教化區辦公室走廊前,將盧姓科員推倒,造成盧姓科員左手腕挫傷,台南監獄將葉姓受刑人函送法辦,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而葉男的前科中,他曾於110年在新北地檢署開庭時,與法警起衝突,打傷法警被判刑4月。葉姓受刑人曾犯下竊盜、傷害等多項前科,被台灣高等法院判合併應執行6年,送台南監獄執行中。他於今年6月6日上午10時許,在台南監獄第一教區的走廊上,因不滿盧姓科員對他的輔導,兩人發生言語衝突後,葉男出手將盧姓科員推倒,造成盧員左手腕挫傷。盧員雖未提出傷害告訴,台南監獄認為葉男對輔導科員施暴,涉犯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依妨害公務罪嫌將葉男函送法辦。法官認為,葉男因不滿監所科員的輔導,出手推倒盧姓科員,藐視公權力,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尊嚴造成傷害;惟念其坦承犯行,兼衡其有竊盜、傷害等前科,依妨害公務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而翻開葉男的前科,他於110年涉犯竊盜案,被新北地檢署法警帶往偵查庭接受訊問途中躁動,法警將他帶送往候訊室安置,葉男明知陳姓法警等人是依法執行公務之司法警察,竟對法警大聲辱罵髒話,又在法警為他上戒具時,對陳姓法警吐口水,以口咬傷陳姓法警左手小拇指,造成流血傷害,被控以強暴方式妨害法警依法執行職務,新北地院予以判刑4月。
普發現金下週開跑!郵局帳戶被管制怎麼領 中華郵政:普發現金自動解鎖
政府啟動新一波普發現金政策,每人發放新台幣一萬元,將於下週起陸續開放全台郵局ATM與臨櫃領現服務。中華郵政表示,若郵局儲戶帳戶因久未使用而被系統設定為交易管制帳戶,這次若選擇以郵局帳戶接收現金,無論是直接入帳或登記入帳,系統將自動解除交易控管,帳戶也將視為恢復往來狀態,可正常辦理存款與提款。根據《壹蘋新聞》報導,此次現金發放共提供五種方式,包括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臨櫃領現、直接入帳與造冊發放。其中ATM領現將於11月17日開放,郵局臨櫃領現則將於11月24日啟動。中華郵政指出,目前其在全國擁有超過2,000萬戶儲戶帳戶。為配合普發政策,系統設計將自動偵測現金是否成功入帳,如確認入帳成功,則解除原有交易限制,恢復帳戶存提功能,讓民眾可順利領取款項,不會因帳戶未曾使用而受影響。至於帳戶遭控管的標準,中華郵政說明,目前的控管機制依據風險導向原則實施,對於符合特定條件的長期無往來帳戶,或有疑似異常交易者,採取差異化處理方式。此外,依司法警察單位的要求,也會設定部分帳戶為警示帳戶。中華郵政也強調,隨著普發現金政策推動,將同步檢視並調整現行防詐與帳戶控管相關機制,確保資金發放流程順暢,讓每位民眾都能順利領取到應有款項。
吳淡如成最容易遭冒用名人! 吊車大王宣導反詐籲:勿貪小便宜
因應假冒名人詐騙案件日益猖獗,刑事局10日召開記者會,揭露詐騙集團結合人工智慧(AI)影片生成技術,製作假冒公眾人物擬真影片行騙的最新態樣,同時邀請吊車大王胡漢龑出席,分享自身遭人假冒經驗,呼籲全民提高警覺、強化識詐能力,防範受害。其中,此外,刑事局也提醒,為防範普發現金1萬元詐騙,民眾應堅守「不點擊、不填輸、不匯款、不轉傳」四不原則,一切以官方資訊網站(https://10000.gov.tw/)公布內容為準。長年投入公益與反詐宣導的啟德機械起重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胡漢龑董事長也特別出席,指出,自己也常被人冒用詐騙,周邊不少親朋好友也因此信以為真,慘遭詐騙,呼籲民眾應冷靜思考,切莫貪小便宜。針對假冒名人詐騙事件,數發部也統計出相關數據,發現吳淡如遭人假冒的機率最高,其次則為李蜀芳、辣媽Shania、杉本來了與張忠謀等人,而前立委高嘉瑜也是榜上名單之一。依據「165打詐儀錶板」最新統計,114年10月全國平均每日受理詐騙案件441件,財損新臺幣1億9,496萬元,較去年同期(585件、3億8,966萬餘元)分別下降25%及50%。詐欺手法受理數前3名分別為:網路購物詐騙,占30.29%居首;其次是假投資詐騙,占11.18%;再者是假交友投資詐財詐騙,占8.07%。若以財損金額觀察,假投資詐騙仍最嚴重,占比高達41.09%;其次是假交友投資詐騙,占19.01%;最後是假檢警詐騙,占16.96%。刑事局提醒假冒名人詐騙容易取得民眾信任,需要留意下列幾種詐騙手法:1、假冒名人贈書詐騙:詐騙集團以名人贈書、公益回饋或限定贈品作為誘餌,透過臉書等社群廣告引流,進而邀請民眾加入LINE好友或專屬群組,營造「獲利截圖」與「成功案例」穩定獲利假象,隨後假稱配送商品以詐取個人資料,甚至逐步誘騙民眾交付投資資金,最終造成財損。2、假冒名人推銷商品詐騙:歹徒冒用名人肖像、影片或偽造帳號,以「職人監製」、「專業團隊」等名義販售保健食品、減肥產品或其他生活用品,並透過通訊軟體持續詢問身體狀況、提供個別建議等方式建立信任,並以限時優惠、庫存緊張等壓力促成匯款。消費者除財損外,亦可能因收貨來路不明產品而對健康造成風險。3、假冒名人投資詐騙:詐騙集團假冒財經專家或企業領袖之名義,在社群平臺成立投資群組或製作廣告、貼文宣稱掌握內線消息,佯稱高報酬、短期大幅獲利,爭取信任,再安排專人私訊接洽或至住處面交收取投資款。常見遭冒用之名人包含黃仁勳、謝金河、張忠謀、張國煒等。4、AI生成影片詐騙:歹徒擷取名人既有影像或語音素材,運用人工智慧合成擬真影片或語音片段,製作看似「本人代言」之短片或直播截圖,用以背書商品或投資標的。該類手法結合社群演算法推播,擴散速度快且辨識難度高,易讓民眾在未查證下產生信任,進而下單或匯款,發現被騙。刑事局統計今年1月至9月,目前已通報下架假冒名人詐騙廣告共1萬7,461則,若民眾再發現類似廣告,可透過數位發展部「網路詐騙查詢通報網」通報下架,共同防堵詐騙訊息。鑑於政府普發現金1萬元政策甫上路,已有1位民眾遭釣魚簡訊詐騙、2位遭假檢警詐騙。其中,刑事局與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共同偵破1件假檢警詐騙案,逮捕1位車手及1位協助架設網路電話交換機(IPPBX)的犯嫌。另為協助民眾快速辨識詐騙手法,在「165打詐儀錶板」網站特別設立「普發現金1萬元」專區,彙整相關新聞、防詐宣導資訊及警方打詐成效,並即時揭露詐騙集團假借政府名義行騙的最新案例。民眾如接獲可疑訊息或有相關疑慮,均可至該專區查詢確認,避免遭詐。另外,內政部已於114年10月1日公布「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建立更完善的檢舉獎金制度,鼓勵全民共同防詐。檢舉車手者則可獲得最高1萬元獎金,凡所檢舉案件經法院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可依基準表先行核發三分之一獎金,待判決確定後再發給餘額,最高獎金達新臺幣1000萬元。另檢舉須於犯罪尚未被發覺前親自向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提出並製作檢舉筆錄,且不得匿名、僅陳述自身被害事實或涉及共同犯罪等情形,始得受獎。鼓勵民眾如有發現詐騙情事可積極檢舉,若符合法定要件最高可獲新臺幣1000萬元獎金。
斯洛伐克2列車相撞無人喪生!11傷患送醫、數十人輕傷返家
斯洛伐克(Slovakia)首都布拉提斯拉瓦(Bratislava)附近地區9日發生1起列車相撞事故,幸運的是,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員死亡,僅11人傷勢較重。斯洛伐克內政部長舒塔伊-埃斯托克(Matus Sutaj Estok)於現場向媒體證實,雖然撞擊力道相當猛烈,但所有乘客皆已安全撤離。據「斯洛伐克共和國通訊社」(Tlačová agentúra Slovenskej republiky,TASR)報導,事故發生在布拉提斯拉瓦省(Bratislavský kraj)的佩濟諾克(Pezinok)與布拉提斯拉瓦之間的鐵路線上,當時2列火車因不明原因相撞。事故後,現場立即啟動大規模緊急應變行動,共有超過60名警察與70名消防員趕赴現場協助救援與疏散乘客。根據舒塔伊-埃斯托克的說明,共有11名傷者被緊急送往布拉提斯拉瓦的醫院接受治療,另有數十名乘客受到輕傷,在現場接受醫療人員的初步處理後已陸續返家。斯洛伐克司法部長蘇斯科(Boris Susko)也在事後聲明中指出,監獄暨司法警衛隊(Prison and Judicial Guard Corps)已派出多輛疏散巴士前往現場,協助將受困旅客安全轉運至指定地點。蘇斯科表示:「我在此衷心祝願所有受傷者早日康復,也感謝第一線救援人員的迅速行動與專業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