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臉
」 法院 NCC 中天 大陸 小三
夜騎飆破90挨罰不服 台南男辯「只是去海邊」遭法院打臉
台南市李姓男子2024年6月20日凌晨0時42分許,騎乘機車行經安平區安港路段時,與他人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飆破時速90公里以上,警方認定其行為已構成「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依法逕行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3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命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李男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沒有測速記錄且並非競速,認為裁決違法,但法官認為是主觀見解,駁回告訴。李男主張,當時只是騎車前往海邊,行駛距離僅約350公尺,且警方未提出實際測速紀錄,認為並非競速行為,認為裁決違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綜合員警舉發資料及相關事證,可認定李男在速限僅50公里的道路上,與他車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遠超一般合理範圍,已達危險駕駛程度,符合道路競駛構成要件,並不以須有測速器數據為限。法官指出,李男主張之理由僅屬個人主觀見解,無法動搖原處分之合法性,且裁罰內容已依法量處,並無裁量過當情形。法官強調,李男有「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違規事實明確,駁回其訴請,原處分維持,另須負擔裁判費300元。
特斯拉車主違規吊牌6月! 喊電動車「長期無充電恐損失68萬」遭法院打臉
新竹市一名男子小智(化名)因交通違規,被新竹區監理所裁罰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但他主張他的特斯拉電動車若長時間無法上路與充電,恐導致車輛的高壓電池損壞,損失可能高達68萬元,因此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吊扣處分」。根據判決書指出,小智主張,因住家社區無法安裝充電設備,若車輛被吊扣6個月,特斯拉電動車的高壓電池可能會損壞,損失金額恐高達68萬元。小智表示,監理所限制車籍過戶、買賣,特斯拉車廠也回覆「牌照遭吊扣期間,不得參與原廠回購或換購」,因此若在訴訟未確定前執行懲罰,違反正當程序,剝奪他的財產權。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6條規定,除非有「難以回復的損害」以及「急迫情事」,否則不得准許停止執行處分,除非涉及重大公益或訴訟顯無理由。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規定,若當事人提起撤銷訴訟,主管機關在法院判決確定前,不得執行吊扣或吊銷處分。法院審理時,曾電詢監理所,承辦人回應,吊扣牌照處分尚未執行,將等訴訟判決確定後再處理,目前僅限制車籍過戶與買賣,因此小智尚未遭受「難以回復的損害」的問題。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智並無面臨牌照被吊扣導致車輛報廢的「急迫」風險,並不適用《行政訴訟法》的停止執行處分。另外,小智所主張的損失僅屬假設性情境,無法構成立即保護必要,因此裁定駁回小智「停止執行吊扣處分」的聲請。
「做愛好處」影片傳LINE工作群組 勞保局男員工辯健康教育遭法院打臉
勞保局某辦事處62歲祝姓男員工,曾在30多人工作LINE群組多次傳送情色訊息,被認定性騷擾遭申誡並扣半個月年終獎金。祝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內容為「健康教育常識」,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駁回其訴訟。判決指出,祝姓男員工自2021年2月起,多次在公務LINE群組傳送裸女影片和照片,並傳送「我不在乎你的體重,但很關心你的體溫」等帶有性暗示的文字。同事和主管多次勸阻後,祝男不但未反省,反而以「兩性健康教育」為藉口。2022年5月,祝男又上傳更多有性暗示的照片和影片。2023年3月,再傳送女子穿一體成型絲襪內衣、彎曲兩腿蹲下動作的影片,以及「守護安全,請記得戴口罩、身穿防護內衣」等文字,引發女性同仁強烈不滿。多名女同事要求祝男「收回訊息」,甚至有數人因此退出群組。但祝男不僅毫無歉意,還嗆聲女同事「我知道你不是身心健康人士,但你還有智商,不要感性看待每一件事情」、「請問你跟你老公在做愛做的事,那是色情嗎?」等歧視言論。女同事長期忍無可忍,對祝男提出申訴。經性騷擾申評會調查後,認定祝男性騷擾成立,除記申誡外,並扣發當年度年終獎金半個月。祝男不服,先申請復審遭駁回,又提出行政訴訟。他辯稱傳送「做愛的好處」影片為健康教育常識,裸露圖片是為傳達女性穿衣自主權,且內容並未露點,認為同事觀念過於保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檢視證據後,認為祝男上傳內容確實造成申訴人及群組成員被冒犯,不採信其主張內容為幽默或健康教育常識,判定原處分無誤,駁回祝男之訴。
台積電3內鬼洩2奈米關鍵技術遭羈押! 不服提抗告遭最高法院打臉
曾在台積電工作的陳姓工程師,離職後勾結仍在台積電的2位工程師翻拍2奈米製程機密,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日前遭到檢方聲請羈押獲准,3人均不服,提出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羈押裁定並無違誤,於今(8月7日)傍晚駁回3人抗告,3人確定羈押。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7月25日至28日陸續傳喚、拘提涉案的9名相關人員,檢方複訊以後,認為陳姓等3名工程師涉嫌竊取台積電2奈米廠的機密資料,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3人分別於7月底開始陸續遭到智財商業法院裁定收押,而裁定結果出爐後,3人不服提出抗告,但最高法院在審理案件後,認為案件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且3人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因此認定智財商業法院裁定並無違誤,駁回3人抗告,確定羈押。
酒駕男躲臨檢落水亡!妻怪警「見死不救」索賠8百萬 法院打臉了
大陸廣東省梅州市一名周姓男子參加公司聚餐時喝了酒,酒後騎車返家途中,遇到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攔查。為逃避酒駕責任,周男棄車跳下距離路面6米高的江邊綠道,隨後翻越欄杆溺水身亡。周男妻子陳女認為,丈夫落水時,交警見死不救,要求警方賠償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21萬元)。《極目新聞》報導,55歲的周男去年4月3日參加公司聚餐後,騎著摩托車返家;當天晚間9時左右,他騎車經過梅州市梅縣區程江鎮程江大橋附近的河堤路段,遇到正在臨檢的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因他在聚餐時喝了酒,為了逃避酒駕責任,隨即棄車逃跑。見執勤交警在後方追捕,周男從河堤路段跳到下方的沿河花叢中,接著翻越欄杆跳入程江,不幸溺斃。家屬認為,警方當時未及時施救,造成周男死亡,要求公安局賠償200萬餘元。警方則表示,當天執法行為一切合法,在發現周男跳入程江河道沿河草叢後,一直採取合法措施進行查找和搜救,過程中不存在疏失。法院認為,周男為逃避酒駕處罰,調頭棄車後翻越欄杆跳下河堤綠道,之後跳入程江河道致溺亡。員警見狀立即呼喊讓其上岸,第一時間撥打110、120及救援隊、搜救隊電話,並通知救護車到場,搜救行動至次日淩晨3點左右,可見警方已盡到及時救助義務,因此對於死者家屬主張及要求,依法不予支持。案經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書》認為,周男為逃避交警執勤點的檢查,跳河導致溺水死亡。事發後,交警大隊已於第一時間組織相關單位及部門對周男展開搜救工作,不存在見死不救的情形,一、二審判決結果並無不當。據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陳女的再審申請。◎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想發國難財還雙標? 藍再槓沈伯洋問他家是否符合「第五縱隊」定義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今天在北檢召開記者會,表示不再容忍針對妻兒及沈父的誹謗、造謠,因此代替父親到地檢署提告妨害名譽。國民黨今天則舉行記者會再咬沈伯洋,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凌濤質疑,沈伯洋提告,是為拯救他在大罷免中的角色,他很好奇,沈伯洋難道不擔心被法院認證就是「紅孩兒」嗎?也質疑民進黨還要全黨挺一人嗎?這次的大罷免又要「一屍幾命」?國民黨發言人鄧凱勛強調,「黑熊學院的發家劣跡史,成就沈伯洋雙標史;救難包裝的是物資,中國熊裝的是玻璃心」。他也重申,沈伯洋的問題在於其根本性的「雙標」,當沈伯洋父親被爆在大陸登記「中國台灣」賺紅錢,沈伯洋反駁「在大陸做生意都是註冊中國台灣,大家不知道嗎?」,但問題是,過去沈伯洋對大陸台商的態度並非如此,為什麼以前沈伯洋對別人的標準都是像是檢視聖人,對自己卻是輕輕的放下?凌濤質疑,「紅孩兒」的誕生就涉及國安議題,因為沈伯洋家族被外界指控的情節,完全符合沈伯洋他本人對於「第五縱隊」以及「中共協力者」的定義,沈伯洋居然還有臉去提告?也更令人好奇,這是否代表沈伯洋過去對「第五縱隊」的定義,根本都是「唬爛」?凌濤還說,賴清德總統宣稱要召開國安簡報,請問這份國安簡報中,有沒有要澄清總統府裡共諜的勢態?有沒有要針對「立法院的第五縱隊」進行調查?這些行動,不用邀集在野黨領袖,就可以積極地進行國安查辦。此外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喊出「要拚罷免,要先反共」,請問林右昌的反共,有沒有包括反對「紅孩兒」沈伯洋家族用「中國臺灣」的名義在中國大陸做生意?此外,針對沈伯洋推出售價高達1380元的救難包,還自稱非常優惠,凌濤語帶諷刺地表示,這個救難包裝的滿滿空氣,難道都是台灣價值?他提醒,1380元只能買一個黑熊包,但國人自行採購,不必高價,就可以為一家四口都買到救難包。此外,內政部曾以密件編列2218萬元指定給黑熊學院等團體,「好險國民黨有守住預算」,不讓採購雙標又高價的紅熊救難包過關。他推估,2218萬元預算只能買16,000個紅熊包,但若內政部自行大量採購,可以讓74,000名國人使用,因此也奉勸內政部,不要雙標買高價的紅熊包,因為不值得、不實惠也不優惠。國民黨發言人鄧凱勛則質問,沈伯洋今天一早對網友提告興訟,究竟是想掩蓋什麼真相?「黑熊學院惱羞翻車,已經是法院認證」。他舉過去的案例指出,今年初網友指黑熊學院水壺是中國製挨告,結果不起訴確定,他呼籲沈伯洋不要輕易提告,否則很可能會再度慘遭法院打臉。鄧凱勛說,網友抓包黑熊學院發救難財,推出的「救難包界的愛馬仕」,售價高達1380元,比價後還發現,單買大概只要約400至450元,批發價更可降到300元。他質疑,這種發國難財的行為,讓大家都看不下去,也難怪沈伯洋曾說,中國的飛彈打過來對他們很有幫助,很有可能就是可以趁機發國難財,藉著國人的恐懼,將單買只要400元的救難包一口氣漲到1380元。鄧凱勛進一步表示,沈伯洋反駁說「賣貴是因為非中製」,但黑熊學院過去就曾用過大陸製產品。他舉例,黑熊學院的空拍機就使用大陸大疆品牌產品,2024年12月8日,黑熊學院舉辦「DEFEND TAIWAN」排字活動,空拍機就是中國製的大疆公司出品,事後卻偷偷清除相關資料。此外,黑熊學院創辦人沈伯洋家族還買賣大陸產品。他批評,沈伯洋「非中製」的說法只是雙標嘴砲,試圖要從中賺錢。鄧凱勛也呼籲賴清德總統,不要忘記自己曾說過的非紅產業鏈,也不要忘記曾將大陸當成敵對國,現在遇到沈伯洋的事情,又變成合理又合法嗎?他強調,人民都看在眼裡,賴清德如果繼續再無腦地護航,相信人民一定會用「不同意罷免」的票,來對賴清德的雙標投下最大的「不同意」。
國票金還有戲2/耐斯拿「董總親兄弟」涉法興訟 陳冠舟陳冠如慘遭法院打臉
纏訟3年多的國票金併購安泰銀案,日前終獲勝訴。此案不但最高法院重視,金融圈及法界也高度關注,因為原告方耐斯集團以國票金前總座與安泰銀前董座為親兄弟,主張二等親關係恐違反金控法第45條,「法界議論,若該案有涉及違反金控法的話,那麼很多併購案都有機會面臨重新審視。」一位金融專業人士告訴CTWANT記者。 國票金併購安泰銀行一案,2021年經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行將啟動之際,耐斯集團以涉違反金控法的利害關係人等主張,提起「董事會決議無效」及「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經智慧商業法院初判並無違法,耐斯集團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仍判決並無違法,國票金終獲勝訴。國票金併購安泰銀行一案,本已在2021年經董事會、股東會通過,如今卻因特定股東提起訴訟纏訟,最終告吹。(圖/報系資料)「兩份判決內容都說,耐斯主張違反金控法是錯的,換股契約僅適用企併法,本就不適用金控法。」法界人士分析,「再者,安泰銀董座、國票金總座二人親兄弟關係,不是金控法所稱『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當然也不適用金控法。」白話文來說,股權轉換契約的交易對象是[企業法人」安泰銀行,並不是丁予康董座本人。 據了解,最高法院非常重視此案,宣布判決隔天還特別發布新聞稿,說明判決主要理由。這位法界人士向記者解釋,國內金控業、傳產業甚至科技業,有多少兄弟檔股東或經理人,若此案違法,那麼有多少併購案得重新審視。 「遭點名丁氏兄弟,如今一個退休,一個改當作家。」一名金融專業人士為丁氏昆仲惋惜,也提醒此案原告方耐斯集團陳冠舟及陳冠如不也是親兄弟,他們不但是國票金股東,還是在位的金控總座及國票證券副董,「難道也要因為兄弟關係,被人用金控法第45條來檢視他們進入國票金20年來有無避開利害關係人交易?」 這次提告的三間公司(台灣苗農乳品、國證投資開發及資通國際開發)都是耐斯集團的關聯企業,並且法人董事均有陳冠如為代表人。今年53歲的陳冠如,自2005年起擔任國票創投董事長,獲利平平,2020及2021兩年賺比較多,2022年卻大賠5.04億元,本業淨值為負,形同破產,隔年才遭撤換,兩年前國票金改選後,以國票金控法人代表身份出任國票證券副董事長。 陳冠如擔任國票創投董座18年期間,以個人名義投資雷虎科技公司並擔任董事長,其間主導將醫療器材部門獨立為雷虎生技公司,並由國票創投以每股28.75元買入雷虎生技1000張,之後持續加碼至1435張,從雷虎生技的公開資料顯示,國票創投持有雷虎生技之股份達5.97%。國票金股東耐斯集團二代陳冠如,現為國票綜合證券副董事長,他以個人名義投資雷虎科技之外,國票創投在其擔任董座期間也投資雷虎生技。(圖/報系資料) 國票創投因此成為雷虎生技,僅次於雷虎科技的最大股東,這項頗具爭議性的關係人交易投資案,掛帳十餘年,帳上虧損鉅幅,另依今年6月雷虎生技辦理現金增資案每股價格15元,國票創投帳上評價形同腰斬,此一燙手山芋,迄今無人敢提出檢討。 此外,雷虎科技2015年陷財務危機,陳冠如接任董座,三年後再接雷虎生技董座,愛之味子公司第一生化科技也參與雷虎科技私募案。國票金最新年報揭露,陳冠如目前兼任雷虎科技、雷虎生技等董事長,陳冠舟亦兼任雷虎科技董事。 「依公司法第178及第206條,陳冠如身為國票創投董座時,又投資其擔任董事的雷虎科技子公司雷虎生技,兩家公司董事會決議時,不得加入表決,且須說明自身利害關係,若無利益迴避,董事會決議程序有瑕疵,決議都將視為『自始當然無效』。」熟悉公司法人士指出。 據媒體報導,有關耐斯集團的交易,曾讓國票金經營層燒腦,例如2006年耐斯集團代表董事提案,由國票創投投資陳哲芳家族投資的「馬哥波羅國際開發」一億元,遭當時洪三雄一派反對,在公股緩頰下「撤案」收場;隔年,國票金對愛之味5.69億元授信案,其中3.8億元為無擔保授信,兩派民股再起戰火,最後在公股董事代表支持下通過。 「這些利害關係人及爭議性投資交易,是否違反金控法的利害關係人交易法規,有無涉及證交法非常規交易背信之虞?金檢局數年來從未調閱查核詢問,內部員工也紛紛噤口。」該人士無奈地說,若依耐斯集團此番以丁氏兄弟關係提告,來檢視陳氏兄弟歷年在國票創投及國票金對雷虎生技等投資或授信案上,怕也要鬧得翻天覆地,「怎能雙標?」 國票金控對於最高法院的勝訴判決確定,5月27日發布重訊表示,本公司辦理併購業務,均依公司治理及恪遵法令執行,對於智財商業法院及最高法院歷時審理及確定判決,樹立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認事用法典範,深為敬佩;同時也尊重股東依法主張訴訟權,惟耗費社會司法資源,僅表遺憾。
人妻婚外情學長!抱女兒合照稱家人遭告 辯稱「姊妹」遭法院打臉
莊姓男子入獄服刑後,妻子陳姓女子與當職業軍人的黃姓國中學長重逢,還疑似發展成婚外情,陳女甚至在社群媒體上,發出與黃男和雙胞胎女兒的合照,並標示一家人。莊男得知此事後,憤而提告離婚並求償,陳女卻堅稱黃男為姊妹、女兒乾媽,黃男更是辯稱自己為同性戀,事後法官並不採信,認定2人行為逾越一般社交界線,並判賠莊男1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陳女與莊姓丈夫於2021年5月結婚,並在婚後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而莊男於2022年2月入獄服刑,而在同年4月,陳女與黃男重逢,並在IG上發布合照,甚至還和雙胞胎女兒合照並配文「一家人」事後更向婆婆坦承自己另結新歡,與莊男也於去年7月離婚,而莊男也憤而提告。在高雄法院審理過程中,陳女否認發生婚外情,並辯稱黃男為同性戀,同時是自己的姊妹,也是雙胞胎女兒的乾媽,而向婆婆所言另結新歡則是一時的氣話,並不屬實。然而,法官在審酌此案時,看見婆婆曾傳訊息給陳女表示「你外面有交已是事實,你都跟他同居你敢說什麼事都沒有」但陳女也反駁「沒越界,我分寸都在」、「再來我也沒長期住男友家,偶爾去一次,他職業軍人,不是常常都在」等。認為陳女過去與婆婆對話紀錄並非單純氣話,而是坦誠結交男友。至於在黃男部份,法官也認定其無法提出足夠證據證明性傾向,因此不採信兩人說詞,法院最終認定兩人互動已超出普通朋友範疇,損及莊男配偶權益,判兩人連帶賠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全案可上訴。
中天「小韓粉新聞」挨罰60萬 NCC再被法院打臉!最高行撤銷判決
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播出「小韓粉邊哭邊罵為什麼要罵韓國瑜」的新聞,遭通傳會NCC以利用兒童連結韓國瑜的畫面,妨害兒童身心健康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裁罰處分違法,判決撤銷,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中天免罰。這起案件是因中天在2019年4月2日播出「扁錄影罵韓、 小韓粉邊哭邊罵"為什麼要罵韓國瑜"」、「後援會粉絲團力挺影片增! 女童甜喊"韓國瑜加油"」及「"下一代需要您救臺灣" 婦攜姪女拱韓選總統」之相關新聞。新聞的內容是,「高雄市長韓國瑜的人氣很高,不只大人們喜歡,小朋友更是把他當成偶像來崇拜,就有女童希望他可以出來選總統,還有10歲的小朋友看到陳水扁罵他,都哭了」「韓國瑜大陸行拚外銷,卻被前總統陳水扁錄影片,大罵20分鐘,讓不少市民很生氣」新聞指出,10歲小妹妹非常崇拜韓國瑜,見韓市長幫農民找出路還要被罵,真的很不捨韓國瑜高人氣,後援會粉絲團愈來愈多家長上傳小朋友的影片力挺韓國瑜;女童姑姑還PO文註記希望韓國瑜選總統,NCC認為中天新聞台已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裁處60萬元罰鍰,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NCC原處分理由中僅新聞對「被拍攝之兒童」身心違成不良影響進行論述,而未論及「視聽兒少」之影響,其裁量所依據之事實即有違誤,處分以中天違反「嚴重」等級加計積分裁罰60萬元,其裁量即屬違法,撤銷處分,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渣尪出軌花千萬養小三!她挨告辯「男方主動贈與」 法院打臉這樣判
大陸一名賈姓男子和林姓女子結婚後,竟出軌一名楊姓女子,並於雙方交往期間,陸續匯給小三人民幣287萬餘元(約新台幣1294萬元)。2024年間,林女發現2人姦情,遂將賈男與楊女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後,確認賈男向楊女的贈與行為無效,女方應退還林女夫妻共同財產共268萬餘元(約新台幣1209萬元)。綜合陸媒報導,楊女挨告後辯稱,她與賈男交往期間所有的轉帳,都是男方自願贈與,且相關款項一部分用於雙方投資開店及購買車輛,一部分用於2人共同開銷。法院認為,賈男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與楊女存在不正當交往,其未經原告同意,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私自贈與楊女,侵犯了元配的合法權益。法院認定,賈男的贈與行為違反了夫妻忠實義務,更違背公序良俗,有悖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認定為無效,因此楊女應將受贈款項返還給原告。經雙方核實對帳,楊女確認扣除她直接轉給賈男的款項,共計接受的轉帳金額為287萬餘元,其中男方轉帳給她的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系用於購買車輛。證據顯示,該車輛已售出,楊女應賈男要求將賣車款項轉給男方弟媳,金額為19萬元(約新台幣85萬元),應從返還款項中予以扣除。至於楊女主張的投資開店款項,2人均未提交任何證據證明,故雙方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綜上,法院判決確認賈男贈與行為無效,楊女應退還原告268萬餘元,判決已生效。
入伍日偷藏剪刀刺傷督導長!役男辯「精神異常」遭法院打臉 下場慘了
1名廖姓男子去年11月25日入伍,服役於陸軍步兵第302旅步一營步三連二等兵,不料他竟從單位資料填寫處桌上拿取剪刀1支,藏於隨身行李,再趁著陳姓士官督導長等待其收拾行李時,忽取出剪刀刺向對方頸部,導致長官受傷。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廖男並未患有精神疾病,判處有期徒刑1年1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廖男於民國113年11月25日入伍,服役於陸軍步兵第302旅步一營步三連二等兵,陳男係該連士官督導長,係對廖男有命令權且職務在上之軍事長官。詎廖男竟基於對長官施強暴脅迫及傷害他人身體之犯意,於同日15時許,在營舍後方集合場,自單位資料填寫處桌上拿取剪刀1支,藏於隨身行李。廖男隨後趁著陳男等待其收拾行李時,忽取出剪刀刺向陳男頸部,致陳男受有頸部損傷之傷害。陳男隨即退後,廖男則持剪刀朝四周揮舞,復再度衝向陳男作勢攻擊,以此方式對有命令權之長官陳男施強暴,幸經陸軍步兵第302旅步一營火力連姚姓連長持折椅阻擋、喝斥,廖男方將剪刀丟下。台中地院審酌,被告雖主張其患有精神疾病,並提出醫院診斷書為依據。然查,凡役男入伍服役前均需接受身體健康檢查,並依檢查結果核定體位,被告既經身體健康檢查後,認定適合服役,並因此入伍報到,實難以報到當日身心狀況不佳為由,主張其行為時辨識其行為之能力不足,判處有期徒刑1年1月;可上訴。
老父告親生女「討每月2.2萬」養智能障礙兒 法院打臉:對女兒多些寬容
大陸上海市浦東新區一名70多歲的沈姓老翁,近日將40歲的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每月支付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贍養費。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沈翁主張女兒給付贍養費的依據尚不充分,最終駁回訴訟請求。綜合陸媒報導,沈女是老翁與前妻生的女兒,1991年沈翁與前妻經法院判決離婚,女兒隨父親共同生活。1996年,沈翁與現任妻子結婚,次年生下患有智力缺陷的小沈,現為智力三級殘疾人。如今,沈翁患有三高,妻子患有癲癇,2人都需每日服藥,每月醫藥費達數百元,30歲的兒子還有痛風,不能走路,每月也需100多元醫藥費。沈老伯夫妻雖生活能夠自理,但年事已高,無力照顧兒子,打算找住家保姆,費用每月至少人民幣8500元(約新台幣3.8萬元)。不過,沈老伯夫妻每月退休工資不到人民幣1萬1000元(約新台幣4.9萬元),兒子每月有2000多元(約新台幣9000元)殘疾補助,且家中無存款,如今已無力承擔昂貴的住家保姆費,遂將與前妻生的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女兒每月支付5000元贍養費。沈老伯提到,疫情期間自己腰傷在家躺了15天,女兒未曾看望;此前動遷獲得兩套安置房,因女兒夫妻做生意缺錢,他出售一套借款給女兒,又賣掉另一套置換現住房,剩餘房款30萬元及手續費至今未付清。此外,沈老伯還指出女兒家中有兩輛車,其中一輛是寶馬,卻長期不承擔家中任何責任與義務。沈女反駁,自己小時候隨祖母生活,與父親和繼母共同生活時曾遭欺負虐待,導致精神抑鬱,且弟弟完全可以一人在家,自理沒有問題,只需提前準備好餐食。每次父親夫妻看病打電話,自己都第一時間趕到,父親腰傷也是自己帶去醫院,況且自己身體不好,2年內2次骨折,父親也未曾看望。關於動遷安置房,沈女表示,父親出售一套並非借款給自己,而是自行花費。後來父親決定借款60萬給夫妻倆做生意,2人賣掉大房換小房還借了錢,才歸還父親60萬元。沈女透露,丈夫開網約車每月收入2000到3000元,自己在家帶12歲的孩子,生活困難。另沈老伯夫妻肯定有存款,他們不久前還換了新車。法院審理認為,子女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贍養義務,但目前沈老伯主張女兒給付贍養費依據不足,不予支持。同時指出,孝敬贍養父母是中華傳統美德,贍養包含經濟幫助與精神撫慰,贍養費給付與否不影響親情。法院希望沈女能念及父親養育之恩,多陪伴年邁父親,給予精神關懷,也希望沈老伯體諒女兒成家後的小家庭壓力,對女兒多些寬容。
現役軍人竟淪詐騙車手!稱與社會脫節求緩刑 法院打臉駁回
台南市劉姓職業軍人於2024年8月加入詐騙集團成為車手,以投資股票為話術,誘騙受害者面交54萬元,卻因受害者事先報警,當場被逮。經南投地院一審後,判處劉男8個月有期徒刑。劉男不服,提出上訴,辯稱自己投入軍中4年,與社會脫節,一時糊塗觸法,希望可以緩刑,遭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據判決書記載,劉男為現役軍人,於2024年8月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加入群組「VIP橋頭地檢署」擔任詐騙集團車手一職。該詐團以投資股票為話術,並於臉書刊登廣告,吸引被害人受騙。一名女子瀏覽廣告後,加入通訊軟體LINE群組「魚躍龍門」,受到詐團指示,面交54萬元現金。因過去曾有被詐騙經驗,該女驚覺苗頭不對,旋即向警方報案,協助警方當面場逮捕劉男。該案經南投地院一審後,宣判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劉男8個月有期徒刑。劉男不服提出上訴,辯稱自成年後有4年都待在軍中服役,與社會早已脫節,如今只是因一時糊塗,才會觸法,現已深刻反省,希望法官能予以宣告緩刑。台中高院二審法官認為,原判決量刑並無不當或違法之處,且劉男曾另犯洗錢防制法案件,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並已送至台南地檢署執行,依法不得在本案中宣告緩刑,最重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跟前車開過斑馬線挨罰6千!駕駛喊冤「行人站在路邊」 法院打臉
1名葉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北市某無號誌管制路口之行人穿越道,未停讓在行人穿越道之行人先行,員警以其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違規而逕行舉發,並開罰6000元。葉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行人因車輛未禮讓,才不敢往前進,駁回上訴。根據判決書,葉男主張,自己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路人僅駐足站立於路旁,毫無要穿越馬路之意圖或動作,他當時距離前車只有1、2公尺,車速僅時速3至5公里,緩慢跟著前車前行,也遵守在行人穿越道前煞車規定,並踩了煞車,但行人還是不願意穿越,足見行人在原告與前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沒有要穿越馬路的意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該處為無號誌管制路口,原告駕駛車輛行近無號誌管制路口,已見該名行人當時已站立在行人穿越道之第一道枕木紋前,應可合理判斷該行人係正準備通過該行人穿越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法院認為,因葉男及前車接續搶先通過行人穿越道,均未暫停禮讓該名行人,該名行人等待2車完全通過行人穿越道後、後方之檢舉人車輛在停止線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該名行人才立即穿越行人穿越道,足見該名行人當時確係因葉男及其前車未暫停而搶先通過,考量自身安全才會站立在行人穿越道旁伺機通過,而非如原告所主張該行人當時無穿越行人穿越道之意等語,故駁回上訴。
一代象球星跟小三社群放閃 大家都叫她「師母」
中華職棒兄弟象一代球星王俊郎曾任興農牛總教練,退役後去名人堂花園大飯店任職,跟分居妻子打官司,而近日他遭爆料,跟曾姓小三互動親暱,大家都以為她是王太太,都會叫她一聲「師母」。對此,王俊郎也做出回應。據《鏡週刊》報導,王妻住台南,2人育有一女,不過王對妻子毫不關心,2016年起就不給家用,還對王妻提離婚試圖切斷關係,分配財產,不過被判敗訴,妻子也反控他外遇,而王也被法院認定「婚內出軌曾女」,賠了60萬。台南法院表示,王給妻子的房子,是太太無償取得,而她從生活費中存130萬也是應得的,至於女兒的房子是夫妻贈與,不列夫妻財產,最後夫妻婚後剩餘財產差額為277元,王俊郎分了139元。王俊郎1986年加入兄弟後長住台北,妻子在台南照顧女兒,而他用職棒簽約金當頭期款,買了台南房產給太太,之後也繳清貸款,每月給4到7萬元家用,不過女兒高中畢業2人就沒往來,開始分居生活。據悉,王俊郎常稱曾女為「老婆」,2人也常在社群放閃,不知情的人也會叫曾女是「師母」「恩愛夫妻」。法院認為,2人像夫妻一樣出雙入對,被人誤認是「師母」,2人沒否認,王對婚姻不忠,造成妻子精神痛苦,王要賠償60萬元。而2021年被法院打臉後,王俊郎還是跟曾女在名人堂花園大飯店同樂。對此,王俊郎回應,他跟曾女只是一般朋友。
不認濫罰中天16連敗 陳耀祥再跳針指NCC勝訴多
NCC裁罰中天「鳳凰雲」案,北高行再判其敗訴,不過,NCC主委陳耀祥今天面對媒體追問時卻跳針式的強調,勝負原本就是這樣子,是NCC勝訴多,「結果都擺在眼前」。中天新聞在2019年2月間,報導「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及後續新聞,NCC以違反衛廣法、開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一審敗訴、二審勝訴,但NCC不斷上訴接連遭法院打臉,從更一審、更一審上訴,到最新3月14日的再審判決,中天都是勝訴,也中天提告NCC濫罰再添一勝,累計已經達16勝。不過,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被問到,是否認為陳耀祥對中天吞下這麼多次敗仗,就是濫罰中天?陳建則說,訴訟案中是14件確定勝訴、有2件NCC敗訴。陳耀祥在進入議場前與陳揆在不同入口處受訪,說法也與陳揆講法一致,還邊走邊跳針的回答「勝負本來就是這樣子,我們勝訴多,都擺在眼前」。媒體追問,NCC諮詢會議針對中天新聞「鳳凰雲」一案,給出的建議是「發函改進」,但NCC為何最後仍堅持開罰?陳耀祥回應,NCC原本就是合議制機關,諮詢委員自己討論。形同將問題回到原點,沒給答案。媒體追問,中天報導「鳳凰雲」就被開罰,但其他電視台報導賴清德接任閣揆當天出現「紅光巨龍」為何NCC不罰?是否雙標?陳耀祥則說,該案非他任內處理之案。對於媒體再問中天新聞台案子NCC會重審嗎?陳耀祥跳針回應,今天不談勝訴率。對於法院打臉NCC如此多次,難道都不必檢討,陳耀祥說法是,「別說法院問題,NCC14勝」,然後就衝進議場,留下滿臉問號、錯愕的媒體。
不只女法官和書記官…士林前審判長猥褻「受害人再+4」 恐遭監察院彈劾
士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蔡明宏驚爆猥褻女法官和女書記官,風波愈演愈烈,還有書記官和錄事等4位女職員也曾遭受狼爪,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然而,蔡明宏不但否認犯行,更強調司法會還他清白,怎料日前被司法院打臉。據《鏡週刊》報導,蔡明宏不只涉嫌猥褻女法官和女書記官,還有其他4名女同仁指控,10多年前分別遭襲胸、摸背及下體頂臀等方式性騷擾,礙於對方是庭長,不敢聲張,加上院方長期縱容,姑息養奸才會讓受害人愈來愈多。司法院「法官論壇」內網去年6月16日出現一篇貼文,爆料蔡明宏對女法官騷擾,士林地院及士林地檢署事後展開調查,將蔡明宏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並停職。此外,士林地方法院去年又針對2007年11月女書記官一案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再次議處蔡明宏,但因已過時效,今年1月12日決議不付評鑑。之後,司法院被踢爆懲戒法院李伯道性騷吃案事件,挨轟官官相護,才決定硬起來,訂於2月20日針對2007年性騷女書記官一事送交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蔡明宏恐面臨移送監察院彈劾,再由監院移送懲戒法院。不過,蔡明宏透過委任律師丁昱仁表示,絕對沒有起訴書所載的事實,「天地神都知道,告訴人也知道,將來我會在訴訟程序上力爭我的清白,證明我的冤屈」,日後會再對外界說明。《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立委三把火1/陳耀祥急閃人 藍委痛批太爛定追究責任
海軍磐石艦官兵4年前集體感染新冠肺炎,中視新聞台「2020庶民大頭家」節目討論此事,卻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50萬元,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中視節目內容受言論自由保障,25日撤銷裁罰確定,這是NCC針對中天新聞台裁罰遭法院撤銷「10連敗」後,另件敗訴確定官司。NCC對中天的裁罰,已經多次被法院打臉,再次凸顯NCC拒絕中天換照(中天關台),完全不具正當性,但NCC主委陳耀祥大選後卻突宣佈,7月31日任期屆滿後將回到大學任教,不再爭取續任,將中天重返52台燙手山芋推給下屆NCC委員,一副階段性任務完成「已不關他的事」,引發新科立委強烈不滿。新科立委委徐巧芯說,中天案、鏡電視案、中嘉三立案等「明顯雙標」,已引發跨黨立委質疑,陳耀祥眼見民進黨已經不再是立院最大黨,恐失去保護傘,就馬上想回校園,很沒擔當,她直言「太爛」,早就應辭主委下台,未來NCC一定會是就職後的監督主軸。第11屆立委選舉結果出爐,國民黨重回國會最大黨,除非民進黨能爭取到民眾黨合作,否則新會期想比照上屆立委的68席單獨過半「想過什麼就過什麼」,已無可能。國民黨新科立委徐巧芯批評NCC主委陳耀祥,因處理中天案、鏡電視案、中嘉三立案「明顯雙標」,引發外界強烈質疑,眼見民進黨已非立院最大黨,恐失去保護傘,即馬上想回校園,太沒擔當,陳早就應辭主委下台。(圖/報系資料照)外界也預期,過去因綠委強力護航、在立院懸而未決的疑案,在野黨都可能重啟檢視,行政部門要再循先前立院調閱高端合約、衛福部將「9成內容全塗黑」手法呼攏過關,也會踢鐵板。「NCC委員人事案將首當其衝,外傳蔡政府原有意在內閣總辭前前提名陳耀祥續任主委,沒想到陳先一步閃人,NCC人事案將可能等賴清德總統上任後才提名,將成為新立院朝野對決標的」,藍營高層人士預測。該人士分析,藍、白陣營都已喊話「嚴格審查人事權」是國會改革重大任務,NCC主委被提名人未來若實問虛答,就算執政黨立委護航也未必保證過關。畢竟法院不斷打臉NCC,NCC是否假獨立機關之名行「政治打手」之實?有無打壓民主國家重要基石「言論自由」?尤其中天被迫從有線電視52台下架,轉到網路發聲後,NCC仍不放棄推動「數位中介法」擬管制網媒追殺,該法還要不要推,都將持續引發討論。新科立委羅智強直言,NCC否決中天續照、連續開罰「10幾單」行政罰款理由,已一單一單的被法院廢棄,當初NCC拒絕中天續照理由還成立嗎?中天不續照面臨鉅額損失「難道NCC委員都假裝沒看見」?他主張中天須原頻道復台。國民黨新科立委羅智強、翁曉玲在國民黨中央黨部說明其國會改革主張,兩人也都表達上任後一定會嚴格檢視NCC的施政,要求NCC若要關閉媒體,必須先取得司法審判結果作依據,不能無限擴張行政裁量。(圖/報系資料照)他強調,民進黨每年都紀念鄭南榕,但如今卻蠻橫關掉新聞台,舉世罕見,對得起主張「百分百言論自由」的鄭南榕嗎?羅智強說,他會推動修法,NCC若還要關電視台或網路媒體,須先由司法機關判決違法後才能執行,畢竟NCC行政裁量權已嚴重遭質疑政治介入,綠媒違規就輕罰或不罰,反之就重罰關台,NCC「先關再說」惡質手法必須終結。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前NCC委員翁曉玲也認為,NCC在針對中天相關個案上,一開始就可能有先入為主觀念,才會遭到法院連續宣判敗訴,NCC應重啟對中天關台案的審查。她也認為,民進黨透過NCC不斷拿棒子出來打擊廣電媒體,收買、拉攏已擴大到整個網路媒體,她就任後一定全力監督NCC,並針對已不合時宜的廣電三法管制媒體手段推動修法鬆綁。
NCC濫罰中天被法院認證 議員痛罵:丟公務單位的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年前以中天新聞台屢遭裁罰為由,處分不予換照,未料,NCC過去對中天的一連串裁罰卻屢遭法院打臉。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痛批NCC很丟臉,且建議立院一開議應進行調閱專案小組,了解中天關台和一連串不當裁罰之適法性、合理性。NCC在2020年時,認為中天新聞違反法律規範且有多案遭裁罰,處分不予換照,此舉遭外界批評侵害言論自由。此外,NCC對中天的許多裁罰也屢遭法院打臉,包括5年前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被NCC裁罰40萬元,中天提起訴訟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違法處分,駁回NCC上訴,撤銷40萬元裁罰確定。對此,游淑慧今(24)日在臉書痛斥,這是一個怎樣的濫罰粗暴的行政單位,「真是丟所有公務單位的臉」。游淑慧認為,對於NCC這幾年的行政作為,立法院一開議應該進行調閱專案小組,了解中天關台和一連串不當裁罰之適法性、合理性。游淑慧強調,若確實NCC進行不當行政作為、箝制迫害新聞自由,中天之續照案應重新審查。
道路養護鐵板亂鋪 騎士慘摔骨折判國賠
蘇姓機車騎士2022年騎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右轉進入巷口時,為閃避鋪設在路上的鐵板間隔縫隙倒地骨折。事後蘇姓騎士發現該鐵板是三重區公所在該路段施作道路養護工程由廠商鋪設,氣得提起國賠訴訟。三重區公所稱蘇姓騎士沒有舉證是鐵板縫隙造成,也沒舉證跌倒與縫隙有關,被新北地方法院打臉,認定需國賠39萬元。蘇姓騎士主張,案發當時該處由三重區公所施作道路路面、人行道與附屬設施養護改善工程,廠商在路段鋪設臨時鐵板,鐵板間卻因未完全密合出現間隔縫隙。她當時沿著溪尾街往自強路方向行駛,欲右轉進入5巷口時,為閃避縫隙連人帶車倒地,造成右腳、胸椎骨折,要求賠償含精神慰撫金共220萬元。三重區公所則反辯,稱蘇姓騎士並未主張該處有因鐵板造成的坑洞,亦未舉證坑洞與她跌倒有關連,即使已舉證,請求金額也過高,要求法院駁回蘇姓騎士請求。新北地院認為,從車禍現場照片來看,確實有並非緊密相連的幾個鐵板在現場,且經過測量之後,間隔內的下陷地面深度為4至9公分,可見高低落差不小,路面確實因為鐵板間隔縫隙出現高低落差。新北地院認為,三重區公所為管理單位,即便鐵板是承包施工廠商臨時鋪設,三重區公所也應監督並促使廠商注意鐵板有無擺放適當位置,考量蘇姓騎士年事已高、花了2萬餘元醫療費、6萬餘元看護費等,判三重區公所需國賠蘇姓騎士39萬4439元。三重區公所表示,不會再上訴。律師林富貴舉例說,曾經手過自行車摔傷案件,因縣市政府在自行車道的伸縮縫未設置止滑設施,導致騎士摔傷,該案有監視器畫面及救護人員指證,最終縣市政府與騎士和解。他建議,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就是要蒐證、保全證據,例如事發地點監視器、地面血跡甚至於車體碎片等,佐證事發處。其次,《國家賠償法》第3條明訂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要舉證該處沒有足夠安全設施,再者,最好有證人等,才能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