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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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 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近年在家族內鬥與外部收購的激戰中,掀起市場震撼。前董事長被指控未經合法董事會決議,擅自以 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街口金科)。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成空?從泰山食品案例看公司治理與法律風險。(註:以下依公開判決撰寫;案件仍可上訴,最終結果以確定裁判為準。)新經營團隊上任後,認為該投資案程序違法,包括:審計委員會僅一人出席、會議不具合議性;未依規定提前通知董事(及監察人);臨時追加議程,資訊揭露不全。以上述理由,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全案未確定): 董事會決議程序違法、交易無效。更令人錯愕的是:法院向台新銀行調查資金流向時發現:五個帳戶餘額幾乎歸零。龐大投資金流的下落,牽出背信、掏空與洗錢疑慮,成為一堂公司治理警示課。爭點一覽:投資案決議皆被認為無效本案發生於泰山公司經營權未明之際,董事會先後通過三項重大投資案:處分全家公司持股約 80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6號);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權 36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增建包裝水廠 9.27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法院認定:程序瑕疵重大,相關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決議均屬無效(可上訴)。從公司治理角度出發:三大警訊程序治理失靈: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流於形式,要謹慎對待法院指出,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召開程序未符合法定形式。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未於7日前通知董事與監察人,即T–7送達會議通知與完整資料予董事與監察人;以續行會議名義臨時召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辭職後,未重新推選主席即行開會,且僅一名獨董出席,不具備會議形式,自不能召開會議作成決議。這並不只是公司內部行政流程(SOP)疏漏,恰恰反映公司內部治理文化的鬆散、遵法意識薄弱。程序正義是公司決策正當性的根基,缺程序即缺合規,缺合規即無正當性。法院也因此認為決議未合法成立,自不得作為交易依據。資訊治理不透明:在全家股權出售案中,法院認為時任董事長明知已有高意願買家與交易條件,卻於會中刻意淡化事實、營造交易困難的印象,使其他董事在不充分資訊下進行表決。實質導致公司治理遭侵害、進而失能之情形。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核心職能在於判斷與監督;然而當資訊被單一高層壟斷、延遲或過濾時,董事將無法履行其注意義務,決策過程形同被操控。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第2、3項之規定,董事應有知情權與注意義務,惟若資訊封閉、議程突襲、資料不透明,會造成決策「形式合法、實質失真」,破壞公司治理的核心價值。資訊透明度,正是公司治理的命脈。若董事無法掌握完整、即時、對等的資訊,監督機制將名存實亡,最終導致決策偏差與信任崩壞。公司內部權責治理之劃分不明: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依公司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董事長雖得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契約,但其行為仍須以董事會授權與決議程序為前提。若董事長未經董事會決議、或逾越授權範圍,即屬越權行為,交易可能因此無效或構成無權代理。商務實務中,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執行特定事項,目的是在兼顧彈性與治理原則,允許即時決策,但前提是授權要「具體、明確、有時效」。常見授權通常會具備三項特徵:(1)授權有明確範圍(Scope):董事會授權範圍不得籠統或空泛,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即屬不當。(2)授權有具體目的(Purpose):須為執行公司特定政策或特定決議之需要,如確定發行新股、減資、併購的基準日,或簽署已決議交易的執行文件。(3)授權有時效限制(Duration):董事會授權應於一定期間內有效,並應在期限屆滿後重新確認或報告執行情形。綜上,董事會透過授權制度應兼顧效率與監督,董事長雖可執行授權業務,但董事會仍保有最終責任。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授權不是放權,而是制度化的責任分工。本案顯示,泰山公司內部授權制度形同虛設,董事長在權力鬆散的架構中,以「代表公司」之名簽署巨額投資案,卻無正式決議依據,造成治理失衡與法律風險並存。泰山案件啟示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但它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這提醒所有公司企業與董事會:為達成有效的公司治理,並非以權力集中換取決策效率,而是以透明、制衡與授權明確來確保決策正當性。董事會應建立清晰的授權矩陣,清楚界定:哪些事項須經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決議;哪些事項可授權董事長執行;授權範圍、目的、條件與報告機制為何。唯有如此,董事長的執行行為方能立基於合法決策基礎,確保公司行為符合法令與治理原則。反之,對於交易相對人的警示:交易相對人(如街口金科)是否完全無辜,尚待討論,但在金額龐大的投資案中,似乎應確認對方之董事會決議文件與授權層級是否合法,以免陷入程序爭議。應取得對方董事會決議及授權文件,避免捲入程序瑕疵之爭議。在創投與私募投資的實務中,律師通常建議:要求對方提供正式董事會決議影本與會議紀錄;確認簽署人具授權地位並留存證據;建立交易決策鏈文件清單,以備爭議時舉證。善意不是免責條款。企業合規與內部控制審查,是風險管理的基本功,而非形式程序。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而是企業資產與聲譽的防火牆。當程序鬆散、資訊不透明、權責不清,36億元的故事就可能重演。
14億金流爭議炸鍋!泰山對胡亦嘉開火 街口金科急澄清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投資街口支付36億元股權交易案愈演愈烈,除了原先的兩件民事訴訟案之外,泰山近期具狀指控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負責人胡亦嘉,涉嫌侵占投資案中「購買老股」的14億元。泰山拿出當時胡亦嘉親筆簽名的本票,內容是擔保若投資案未獲經濟部許可或法院命令禁止交易即返還款項。對此,胡亦嘉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強調此事經泰山於民事訴訟中自認在案,街口金科並未涉及任何侵占行為,相關款項爭議亦屬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無涉。胡亦嘉為街口金科負責人,同時也是街口金科單一法人股東英屬維京群島商Dorian公司的實際負責人。 泰山當時在經營權尚未易主前,以每股價格約24.63元,購買Dorian公司持有街口金融科技的56,842,000股,近14億元;另以每股價格24.63元,認購街口金融科技增資發行的新股89,324,000股,共22億元;總交易金額36億元。泰山表示,針對14億元的老股交易,胡亦嘉親筆簽名、簽署日期112年5月8日的本票,內容為「憑票准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無條件擔保支付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拾參億玖仟伍百捌拾萬元整」。雙方約定交割的先決條件是「此案必須在街口金科於收到泰山款項後6個月內取得經濟部投審司許可」及「無任何法令、裁判或政府機關禁止股權買賣案」。泰山控胡亦嘉,以本票擔保如果投資案未獲經濟部許可或法院命令禁止交易就返還款項,最後卻將鉅款挪至街口集團使用。胡亦嘉透過律師發表三點聲明:一、泰山公司股權買賣合約之雙方當事人為泰山公司與Dorian,街口金科僅依母公司Dorian指示代為收取股款,並非受泰山公司之託處理事務,此事經泰山公司於民事訴訟中自認在案,街口金科並未涉及任何侵占行為,相關款項爭議亦屬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無涉。二、倘若依一審民事判決認定合約無效,則合約中所有約定亦應一併無效,街口金科自無違反約定或涉及侵占等情事,相關款項爭議亦屬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無涉。三、目前相關款項糾紛仍在二審民事法院審理中,並已排定於10月13日開庭。此時出現相關報導,恐有影響司法審理之虞。合約是否有效、是否構成違約,應由法院依法判定,街口金科呼籲外界靜待司法判決,勿以輿論干擾司法程序。聲明最後,街口金科重申,將全力配合法律程序,尊重司法機制,以釐清事實真相,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批泰山公司嚴重損害利益 街口金科發5點聲明:不排除民事求償
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民事官司未了,街口金科24日由委任律師王裕文發出5點聲明,表示投資款用於街口集團整體發展,一切合法使用,街口金科始終保持開放態度,希望能與泰山公司溝通以解決問題,無奈從未得到泰山公司回應,反批泰山公司已嚴重損害街口電子支付之利益,若泰山公司堅持不願溝通且持續傷害街口金科,街口金科不排除向泰山公司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街口金科5點聲明如下一、 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簽訂之合約為「投資合約」,街口金科自然是將投資款用於街口集團整體發展,一切合法使用。二、 泰山公司於112年8月間,向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請求街口金科返還上開投資款後,街口金科因該案件導致證交所認為街口金科股權無法確定並拒絕街口金科之上市計劃。然為了符合股東對於上市之期許,另成立街口網路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街口網金」),擬以街口網金作為上市主體而街口金科則為最大股東,此計劃早已進行,且皆有向證交所報告,此計劃與街口金科及泰山公司之民事一審判決結果毫無相干。三、 街口金科始終保持開放態度,希望能與泰山公司溝通以解決問題,無奈從未得到泰山公司回應。至今泰山公司不但不願意溝通,還不斷以媒體製造不實輿論傷害街口金科及其子公司,街口金科實無法理解其目的。泰山公司此舉並非公司正常之經營之道,更非維護泰山公司全體股東利益之方法。街口金科依然希望能解決問題,並早已於114年7月17日即上週四向泰山公司提出和解方案,惟至今尚未收到泰山公司任何回應。四、 街口金科之子公司街口電子支付,長期經營有成,持續維持電子支付龍頭地位,今年上半年更僅虧損新台幣1,900萬元,已近轉虧為盈,未來發展可期,無奈泰山公司不願以溝通解決問題,選擇以媒體惡意攻擊,已嚴重損害街口電子支付之利益。若泰山公司堅持不願溝通且持續傷害街口金科,街口金科不排除向泰山公司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五、 關於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之民事訴訟,街口金科重申並未做錯任何事且無法認同一審判決之理由,該些理由均無益解決爭議。二審審理程序即將於7月28日第一次開庭,期盼司法能還用心經營且無過錯之街口金科公司一個公道。
街口支付止血「已有8成品牌通路」恢復使用 30大商家一次看
街口支付因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與泰山公司的股權糾紛以及受法院查封一事波及,合作商家也一度爆出停用潮。不過,在公司積極與合作夥伴展開溝通後,15日晚間已有8成品牌通路恢復街口支付服務。截至15日止,momo購物網、PChome、蝦皮購物等3大電商平台,以及EZ WAY、美廉社、路易莎、清心福全、eTag uTagGo、TGI Fridays、凱擘有線電視、丁丁藥局、媽咪愛、卡多摩嬰童館、QBurger、17直播、浪live、快電商、久大文具、三友藥妝Tomod’s、一之軒、friday購物、購物橘子、CHECK2CHECK、LG台灣、486團購、犀牛盾RHINOSHIELD、咕咕G寵物、米哥烘焙坊、BOXFUL任意存、毛寶兔等27大商家皆已恢復街口支付。
華爾街金童陷風暴!街口金科遭法院查封 胡亦嘉恐戴電子腳鐐
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近日因1筆36億元的股權交易糾紛,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查封,引發市場高度關注。這起爭議源自街口金科出售4成股權給泰山企業的交易被判無效,法院更准許泰山公司以「假執行」方式追討款項。10日下午,警方持法院命令前往街口金科總部執行查封程序,而董事長胡亦嘉當日並未現身,僅在隔日透過臉書發聲,呼籲外界停止不實傳言,並強調已提出上訴,將積極與泰山協商解決方案。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現年43歲的胡亦嘉出身台灣金融世家,父親胡定吾曾任開發金控董事長,祖父胡炘更是蔣中正時代的總統府侍衛長。頂著交大應用數學系、哥倫比亞大學碩士的光環,胡亦嘉早年於華爾街擔任對沖基金分析師,年薪破千萬,被譽為「華爾街金童」。2008年,他因父親一句話放棄高薪轉赴中國發展,曾創下3天銷售30噸台灣芒果的紀錄。2015年返台後,他創辦街口支付,短短3年取得電子支付執照,迅速搶占市場,如今用戶數已達658萬人。然而,風光背後爭議不斷。胡亦嘉近年因街口金科與泰山企業的股權糾紛,遭檢方依《特別背信罪》起訴,不僅被限制出境,更可能面臨電子腳鐐監控。對此,他11日在臉書發布聲明強調,街口支付受金管會監管,運作正常,並稱一審判決「仍有諸多疑問」,將力拚二審翻盤。胡亦嘉臉書聲明全文:近日來的紛擾,來自街口金科與泰山未如預期的民事一審判決,造成社會大眾關切,佔用新聞版面,本人深感抱歉。還是必須強調,街口電子支付,是由金管會管理之金融機構,有健全的管理機制,用戶、商戶的所有金流,只能由保管銀行運作,全部信託,街口或任何人都無法去碰觸到,是絕對安全的。希望一些不實的說法,可以停止。也十分感謝很多商戶,不被不實的傳言所影響。雖然對於街口金科一審判決有許多疑問,亦不論特意媒體操作的意圖,但為經營金融機構,需要肩負更多責任,不應有任何因素,影響用戶與商家的信任。因此街口金科雖已上訴二審,但會立刻積極與泰山公司尋求解決方法,期望能不用繼續對簿公堂,盡快解決雙方歧異。
街口支付母公司遭查封爆停用潮 胡亦嘉臉書回應:深感抱歉
受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官司拖累,國內電支龍頭街口支付11日爆發停用潮,街口金科董事長胡亦嘉11日晚間透過臉書發言表示「深感抱歉」,強調街口電子支付的金流,是街口或任何人都無法去碰觸到,是絕對安全的,也會立刻積極與泰山公司尋求解決方法,期望能不用繼續對簿公堂,盡快解決雙方歧異。胡亦嘉發文如下:近日來的紛擾,來自街口金科與泰山未如預期的民事一審判決,造成社會大眾關切,佔用新聞版面,本人深感抱歉。還是必須強調,街口電子支付,是由金管會管理之金融機構,有健全的管理機制,用戶、商戶的所有金流,只能由保管銀行運作,全部信託,街口或任何人都無法去碰觸到,是絕對安全的。希望一些不實的說法,可以停止。也十分感謝很多商戶,不被不實的傳言所影響。雖然對於街口金科一審判決有許多疑問,亦不論特意媒體操作的意圖,但為經營金融機構,需要肩負更多責任,不應有任何因素,影響用戶與商家的信任。因此街口金科雖已上訴二審,但會立刻積極與泰山公司尋求解決方法,期望能不用繼續對簿公堂,盡快解決雙方歧異。
街口支付一度爆出停用潮 momo、PChome等電商態度轉彎「恢復使用」
街口支付近日受到母公司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的股權糾紛波及,導致合作商家一度爆出停用潮。經團隊與合作夥伴積極溝通後,官方回應,目前電商平台如momo、PChome、蝦皮等,已如往常可正常使用街口支付,其餘品牌亦陸陸續續恢復使用中,交易趨向正常化。街口支付表示,金管會已經於稍早公開說明,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所有電子支付業者所收取之用戶資金,須100%交付信託銀行保管,並與業者自有資產嚴格隔離,街口支付亦依此規範辦理,信託專戶資金未受母公司爭議影響,因此資金安全無虞。負責國內消費金融支付系統的財金資訊公司亦表示,目前觀察街口支付的跨行交易,包含轉帳服務等,均維持正常運作,且相關跨行基金皆依規提存。街口支付強調,與主管機關及合作單位持續保持密切合作,確保持續提供穩定與安全的服務。
街口支付36億股權交易無效 法院准假執行「赴母公司查封」
國內電支龍頭「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以36億元出售4成股權給泰山公司,台北地院判決交易無效,須返還交易款,並准泰山假執行;法院依據泰山公司聲請,今(10)日下午2時30分由員警陪同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融科技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債權執行查封。未料司法事務官抵達現場,街口集團各樓層員工臨時收到「居家上班」指示,紛紛離開辦公室,1樓入口處招牌也被抽走。街口支付范姓主管說,7樓辦公室是街口支付在使用,沒有街口金科的財產。泰山公司律師認為街口金科登記業務繁多,卻沒有任何員工在場,承租的辦公室及設備又都由街口支付使用,質疑街口金科迴避查封。司法事務官要求泰山公司律師再陳報相關查封資料。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是全資主導「街口支付」的母公司,如今遭法院執行查封,甚至可能被債權人泰山公司進一步聲請拍賣,「海角36億」的追償風暴是否影響街口支付658萬用戶權益,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炒作自家股價,賣掉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以36億元高價買進街口支付4成股權,罔顧股東權益。經營權易手,泰山公司股東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泰山公司也以街口支付交易案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左一)今天率警方,前往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執行查封,泰山公司律師黃福雄(圖右戴眼鏡者)也在場。(圖/讀者提供)今年5月,法院判決街口股權交易案無效,街口金科必須返還近36億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近12億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街口金科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成為流向成謎的「海角36億」。街口金科創辦人胡亦嘉日前親上火線,強調股權交易合法合規,宣稱泰山換了經營團隊合約就不算,太離譜了!否認36億元憑空消失;並主張泰山是街口的股東,街口有權運用投資款。泰山公司為維護自身權益,上週緊急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科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由於相關帳戶執行無效果,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依據泰山公司的聲請,今天下午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科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的債權執行查封。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避免債務人拖延訴訟擴大損害,民事訴訟法設有「假執行制度」;在案件起訴後直到判決確定前,如果法院宣告假執行,債權人繳交一定金額的擔保金,就可以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泰山公司根據法院查封情形,可依法聲請拍賣街口金科被查扣資產。
法院判泰山買街口「交易無效」 檢調擬追查36億元去向
食品大廠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炒股,今年5月遭搜索交保800萬元。詹景超卸任前主導以36億元買下街口支付4成股權,台北地院日前判決交易無效,命令街口全數返還並准許泰山假執行;未料最近扣押執行竟發現諸多帳戶近乎歸零,資金去向不明,成為「海角36億」!泰山本週已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融科技公司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2022年9月1日,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胡亦嘉,認定他受託辦理辦理「期街口布蘭特正2ETF基金」配售,獨厚特定買家獲取不法利6000萬元,諭令交保10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胡亦嘉被境管2年多,曾經4度提重保換短暫解除境管。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龍邦集團,找台開公司動用私募款上億元炒作泰山股價,還賣掉擁有「全盈PAY」的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轉而以36億元買進虧損的「街口支付」4成股權,甚至未經董事會同意豪擲7000萬與仲介費買名畫,被質疑罔顧股東權益。2023年5月泰山經營權易手,新團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意圖掏空公司,涉嫌特別背信等重罪;另以街口支付交易案程序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北院今年5月13日判決街口金科必須全額返還35億9580萬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11億9860萬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5月22日詹景超被交保當天,泰山新團隊就向法院繳擔保金聲請強制執行街口金科財產。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該公司113年度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帳戶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監理機關未接獲通報。由於36億元投資款,包含泰山以每股約24.63元購買Dorian公司持有子公司街口金科「老股」近14億元;另以每股24.63元認購街口金科增資「新股」共22億元。前者近14億元款項是街口金科代母公司收受保管在台新銀行,檢調因如今款項竟消失,不排除追查街口金科負責人胡亦嘉刑事責任。據指出,胡亦嘉去年透過街口金科投資瑞興銀行持成為第3大股東,又收購資本額僅100萬元的艾士盟公司改名為「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今年4月將資本額增加到9億元,把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持有的瑞興股票全部轉給「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應有數億元進帳,但法院也查不到這筆股款。檢調正追查詹景超出脫全家持股、炒作泰山股價,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詹景超主導的街口投資案在一張股票都沒拿到的情況下,就把36億元鉅款匯給街口公司,比出脫全家持股案還誇張,詹等人是否涉犯背信、洗錢等罪嫌,將是檢調下一波偵辦重點。
泰山詹姓前董座涉一億元炒股 今晚7人移送北檢複訊
臺北地檢署今(21)日指揮臺北市調處偵辦泰山公司詹姓前董座多人,涉嫌操縱泰山公司股價、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北檢搜索泰山公司詹姓前董座、另位詹姓前副董座、台開公司邱姓董事長、台開公司財務長、江油公司及寬量公司高層等10人之住居所11處,共傳訊12人,預定晚間移送詹姓前董座等7人到北檢複訊。泰山經營權之爭變天,2023年5月間臨時董事會大股東龍邦拿下多數董事席次,入主公司派,終結詹家73年經營權。公司派、市場派爭奪經營權期間訴訟不斷,今檢方執行搜索約談詹姓前董座等人。泰山詹姓前董座曾被證交所裁罰200多萬,而2022年11至12月間又為了經營權炒作泰山股價,涉嫌與台開公司合作,疑似利用台開公司的私募款項約一億多元炒股,不料賠錢。據指出,詹姓前董座等人為了維持泰山經營權,在2022年11月5日賣出全家持股,另購買名畫兩幅約7000萬元,遭證交所裁罰200多萬元,違反證交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操縱股價、第2款非常規交易、第3款特別背信等罪嫌,今遭檢調搜索。
快訊/泰山前董座涉犯證交法 檢調今搜索11處傳訊12人
臺北地檢署今(21)日指揮臺北市調處偵辦泰山公司詹姓前董座多人,涉犯證券交易法案件。詹姓前董座等人2022年間涉嫌操縱泰山公司股價、涉犯證交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操縱股價、第2款非常規交易、第3款特別背信等罪嫌。北檢今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指揮臺北市調處搜索詹姓被告等10人之住居所及江油公司、寬量公司等共11處所,並通知詹姓被告等10人及證人2人到場查證,預定晚間移送北檢複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
5家魚飼料業者「同天聯合漲價」 行為觸法遭公平會重罰120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3)日宣布,國內5家魚飼料業者「全興」、「大成長城」、「福壽」、「泰山」及「漁大」,因同時在2022年6月10日發送漲價通知單,並同步調漲價格,涉及「聯合行為」。公平會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經委員會議決議,分別處全興400萬、大成300萬、福壽公司及泰山各200萬、漁大100萬元罰鍰,5家業者合計重罰1200萬元。公平會此前接獲檢舉,國內魚飼料業者全興飼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漁大實業有限公司等5家業者,同在2022年6月10日發送漲價通知單,且調漲金額均為低蛋白魚飼料每公斤調漲1元、高蛋白魚飼料每公斤調漲3元,涉及聯合行為。公平會調查發現,這5家業者經營條件及成本結構各不相同,111年1月至5月各項魚飼料的原料成本增加金額也不同,然而調漲金額卻相同,顯然是不合理現象。公平會進一步指出,這5家業者本可提出多元且具競爭性的調漲方案,透過競價爭取客戶,但並未看到業者有緩漲或低於競爭同業的漲價金額,以此拓展市場,有違商業行為的經濟合理性。公平會還表示,這5家業者不僅漲價金額一致,就連宣布調漲價格的通知都在同天發布;魚飼料供應市場的競爭激烈,業者通常自行獨立調價,發生在同一天通知相同漲價金額的機率微乎其微,而且各業者主張及提供事證,經查證多與事實不符,公平會因而排除是自發性平行行為的可能性。經過綜合查證,公平會認定這5家業者「合意調漲魚飼料價格」,已經影響市場的供需功能,因此於3月5日委員會議決議,分別處全興公司400萬元、大成公司300萬元、福壽公司及泰山公司各200萬元、漁大公司100萬元,總計1200萬元的罰鍰。公平會提醒,業者應該要基於自身經營情況,自行決定價格策略,勿與其他業者聯合調漲,以免觸法挨罰。另外,公平會為了鼓勵民眾提供違法證據,已大幅提高檢舉獎金。若有業者與從業人員此前參與違法行為的事業,也可以利用寬恕政策,向公平會提出申請減輕或免除罰鍰。
牧東光電3%股東召開臨時會 北市府遭質疑火速批准
金管會日前指出,上市櫃公司牧東光電由台北市商業處核准,由3%小股東召集,將在5月2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解除現任全體董事案,全面改選董事6席及獨立董事3席。但相關人士向CTWANT爆料指出,台北市府承辦人在周五收到牧東公司對股東臨時會的陳述意見後,竟只隔了一個周末就在周一火速發文核准召開,承辦人還在當天立即休假,質疑市府把關有問題。金管會4月中公告,牧東公司已收到3%小股東來函,向台北市商業處要求依《公司法》第173條第2項規定,以召集人名義召開113年股東臨時會,預計5月29日在台北校友會館召開,討論解除現任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案,全面改選董事6席及獨立董事3席。爆料者指出,台北市政府3月22日發函給牧東公司,表示該公司股東楊錦龍等人22日發函給市政府,申請由持股共達3%的小股東開動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公司所有的董監事,要求牧東公司陳述意見,「市府收到小股東的請求後,不必花時間研議內容,當天就發函給相關公司,你什麼時候看過市府公務員的動作這麼快的?」他說,以3%小股東發起股東臨時會的情況相當罕見,知名的大同公司及泰山公司經營權之爭中,股東臨時會都引用《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規定,由過半股東召集。爆料者說,市府的公文要求牧東公司在3月29日前提出意見,否則將核准股東召開臨時股東會的請求,而依《公司法》中針對小股東召開股東臨時會的規定,這些小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除了必須占3%以上外,還須持股一年以上,該公司查詢小股東的資格後,在29日周五截止日當天回覆市府承辦人,未料隔了一個周末,市府竟快速經過應有的公文流程,在周一、4月1日就發出公文,通知牧東公司,市府已核准小股東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牧東公司內部人員表示,台北市政府的公文上面除了基層承辦人的聯絡方式外,只有市長蔣萬安的公文用印,雖註明為「分層負責核定授權人決行」,卻沒有其他局處首長的名字,而承辦人也在1日發出公文的當天請假;不僅如此,發起股東臨時會的股東所提出的董監事候選人名單中,包括之前未出席而導致董事會流會的人員,質疑內情不單純。台北市政府商業處表示,申請人曾於1月申請自行召集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臨時會,市府於3月4日否准;後申請人於3月22日重新檢附相關申請書件,經查符合《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第2項規定,爰於當日發函請牧東公司陳述意見,並經牧東公司於民國113年3月29日email回復,市府始於113年4月1日准予申請人自行召集牧東公司股東臨時會。本案係申請人依《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第2項,按照商業處分層負責明細表,陳核流程係經承辦人員擬辦,並經股長複核,科長核定決行。
泰山攜手馬祖酒廠首推白沙屯媽祖紀念酒 限量「粉紅超跑」設計!
苗栗通霄拱天宮白沙屯媽祖繞境活動將於本(3)月18日盛大登場!每年吸引眾多信徒追隨,今年更可望突破16萬人參與。泰山企業首度攜手馬祖酒廠與白沙屯拱天宮合作,推出「白沙屯媽祖如意紀念酒」限量酒款,從瓶身到外盒,皆以被信徒稱為「粉紅超跑」的媽祖鑾轎意象為概念,繪製繁複的轎裙繡布圖騰,視覺設計十分吸睛!聯名活動「馬祖+媽祖」更象徵福氣加倍,值得珍藏,全台限量2,880瓶,每瓶0.6公升,預售價1,999元,即日起到5月5日全台7-ELEVEN門市開放預購,許多收藏家及媽祖信眾已經迫不及待開搶。泰山透露,對這次與馬酒及拱天宮的合作相當有信心,馬祖酒廠粉專一發佈紀念酒預購訊息,立即收到上百則詢問購買訊息,反應十分熱烈,預估開放預購一週內就會完售,有意搶購的行家必須要抓緊時間了!馬祖酒廠首次與宮廟聯名推出紀念酒,合作構想來自於馬祖高粱口感圓潤溫順,如同媽祖對天地萬物的慈悲與溫暖;另外每年繞境活動,十幾萬人徒步來回超過400公里的毅力精神,正如馬祖離島生活的堅毅,兩相結合成首次聯名之選。此外,泰山也表示,白沙屯媽祖繞境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進香沒有固定的路線,全依擲筊指示前進,去(2023)年「粉紅超跑」就曾駐駕泰山位於彰化田中鎮的廠區,足見白沙屯媽祖對泰山的特別眷顧,今年聯名更是表達泰山對媽祖的感念。「馬祖酒廠白沙屯媽祖如意紀念酒」特選馬祖酒廠三年陳年高粱,酒精濃度53%,0.6公升。(圖/品牌提供) 「白沙屯媽祖如意紀念酒」除了以鑾轎上繁複的轎裙繡布圖騰做為外盒視覺主軸外,瓶身也將馬祖酒廠經典的圓潤藍色如意瓷瓶,改為高潔雅緻的白色瓶身,一如白沙屯媽祖長久給人溫潤如玉的形象;而瓶身上的如意圖騰更以細緻的浮雕呈現,五彩繽紛的鳳凰隨侍在側,如同白沙屯媽祖出巡,一步一腳印照拂每一寸土地。泰山公司指出,「白沙屯媽祖如意紀念酒」為馬祖酒廠特選53度三年陳年高粱,特選窖藏於坑道內三年酒心,以馬祖天然的釀酒環境粹釀出清澈透明的高粱酒液,經過資深勾兌師以多年經驗調和出最怡人的酒體,果香與糧香交錯釋出,酒體厚實卻又不失馬祖高粱特有的麴味,值得品味與收藏。【禁止酒駕,酒後找代駕 平安送到家】
「省港旗兵」原型 71歲朱國榮從殺人搶匪到百億身家走鋼索人生
71歲的朱國榮,可說是在兩岸三地橫行,一生走鋼索,外傳積攢百億身價的「大圈仔」。原名朱子昭的他,生於廣州,曾加入共產黨的少年先鋒隊,18歲到香港,而後參與澳門運鈔車千萬搶案遭通緝,來台灣改名、搖身成為殯葬大亨,近年更是多樁內線交易、炒股淘空、經營權大戰等案的背後影武者,而今棄保潛逃、再度登上通緝名單。2023年第一場上市公司經營權決戰戲碼,就是成立超過70年的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抵抗市場派的龍邦國際,而泰山派出的律師團,直接把龍邦「實際負責人」、也就是朱國榮的「老底」掀了,登報說他是「官方認證的搶匪」,大罵他就是在1980年10月18日與六位「大圈仔」(香港用語、指從中國偷渡到香港的犯罪團夥)搶劫澳門南通銀行運鈔車,導致一死一重傷,而後偷渡到台灣來,獵物從運鈔車改為企業。1984年上映的香港警匪片《省港旗兵》,就是參考朱國榮的故事。(圖/翻攝自維基百科)這故事是1984年上映的香港警匪片《省港旗兵》的原型,導演麥當雄當時還獲得金馬獎最佳導演獎;朱子昭1971年偷渡到香港,1980年犯案後逃到馬來西亞、1982年用假護照偷渡到台灣,因身分特殊被送去綠島「感化」,後以「反共義士」理由拿到中華民國的身分證, 1994年為作生意方便而改名朱國榮,外界傳說他就是靠偷渡、洗錢賺下第一桶金。一經商30多年的台商跟CTWANT記者表示,在當時兩岸關係封鎖的敵對狀態下,不管是黑白兩道,甚至是正統的企業公司,都需要這類管道才能移動大筆資金,讓他賺進灰色產業鏈的紅利,也建立自己的人脈而「洗白」;後來善用法律人士,像是前法官、檢察官擔任集團董事,據說其女兒也是律師,讓他操盤時無「後顧之憂」。朱國榮在2011年入主《新新聞》,接受自家專訪時曾說,「全台灣賣鑽石沒有不認識我的」,靠黃金珠寶生意賺大錢後,朱國榮在2000年景氣蕭條時危機入市,轉進低成本、高風險又高報酬的「不良資產」買賣生意,包括台北內湖近三千坪的俱樂部水立方會館、新竹東方日星高爾夫球場,也陸續標下台北車站前的亞洲廣場(原大亞百貨)二、五、六樓法拍案,以及高雄八五大樓金典酒店債權等不動產投資。過去在刀口下討生意,而今別人都不敢碰的法拍市場,對他來說就是「撿便宜」,再以此向銀行借款、以最大槓桿創造N倍收益,嘗到錢滾錢的甜頭後,就專心作起「商界大亨」,不再動刀動槍,而是「放長線釣大魚」。朱國榮2007年趁其股東糾紛時,砸下11億元、買下北海福座創辦人林萬出的股權,因此入主國寶集團、變身為殯葬大亨,後來也插旗不動產、休閒餐飲、媒體等行業,入主龍邦、松崗、泰山等三家上市櫃公司。與他共事過的人跟CTWANT記者透露,他「任何事都敢賭」,給予報酬時也相當大方,跟他做生意是互惠互利,所以很少看到直接批評他的人,也才能當這麼久的低調富豪。2013年時,以國寶大股東身分介入龍邦經營權,隔年的中信金併購台壽保一案,朱國榮買下台壽保一成股權、趁機談判,當時的中信金少東辜仲諒一度怒稱「我不跟黑道打交道」,最後中信金成功併購,卻也被特偵組指控圖利國寶集團。由於朱國榮會用公司股權去向銀行質押貸款,後用貸出的款項再投資其他資金調度有問題的公司,為避免股價跌太多、導致押在銀行的股票價值過低而被斷頭及抽銀根,所以透過人頭帳戶炒股,2011年起陸續爆發相關訴訟後,他將集團要職與股權交棒給親信與女性友人,2016年後,朱國榮就消失在關係企業董監名單中,透過多層投資公司或交叉持股掌控集團,所以仍被稱為「總裁」。朱國榮2022年10月公開出席旗下高球場活動時,面對記者問到為何要插旗泰山的經營權時,他說「我已經退休了,那是公司、專業經理人的事,不是我的事。」儘管是江湖草莽出身,但在他還沒「默認」自己的「年少輕狂」前,很少人看得出來他的過往,帶著黑框眼鏡,時不時還會幾句名言詩詞,高瘦的身形更顯其書卷氣,過去同業還以為他是香港商人,而今,似乎又成了兩岸複雜關係下的司法籌碼,讓人不勝唏噓。
告恩師反被起訴…F.I.R前主唱「驚人身世」起底 和天后是同班同學
F.I.R.前主唱「Faye」詹雯婷單飛後,指控前同團恩師陳建寧偽簽履約保證書等文件遭反控誣告,今年6月被檢方起訴,雙方對簿公堂,引發外界關注。據悉,詹雯婷的家境富裕,是彰化泰山企業家族第三代,就讀輔大時期跟天后蔡依林是同學,之後被陳建寧發掘組成F.I.R.樂團,如今陷入官司爭議,驚人背景再遭起底。據了解,詹雯婷為飛兒樂團第一任主唱,2004年以經典電視劇《鬥魚》片尾曲〈Lydia〉迅速走紅,2005年以《F.I.R.飛兒樂團 同名專輯》榮獲第16屆金曲獎最佳新人獎,單飛後指控恩師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偽簽其姓名,怒告陳、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等人偽造文書,遭反控誣告。事實上,詹雯婷是彰化泰山企業家族第三代,父親詹仁謙曾任泰山公司營建部經理、福客多便利商店總經理(現已併入全家便利商店),但家人對其選擇進入演藝圈的決定相當不諒解,加上她個性低調,鮮少提及家世背景,因此外界也對她「富三代」的頭銜有些陌生。詹雯婷就讀輔仁大學時開始參加校內歌唱比賽,在青韻獎歌唱比賽得到個人組第一名、重唱組第一名、創作組第一名,同時也是輔大廣告明日之星第一名。值得一提的是,詹雯婷和蔡依林是輔大英文系的同班同學。蔡依林曾坦言,她跟詹雯婷的交友圈不同,進入歌壇後私下很少有聯絡,但碰面仍然會打招呼。
泰山食品廠經營權大戰 「最美女董座」挨告違法搜索、誣告結果曝
國內食品大廠泰山食品廠因經營權之爭,泰山公司不滿時任公司董事劉偉龍向刑事局報案,誣指獨董杜英達遭恐嚇,於4月20日泰山審計委員會期間偕同刑事警察局林姓隊長,率領員警違法搜索泰山,帶走杜英達,導致議事中斷,控告劉偉龍、曾有「最美女董座」的獨董陳敏薰、林姓隊長3人侵入住宅、誣告、違法搜索等罪。台北地檢署7日偵結,認為罪嫌不足,將3人不起訴。泰山公司控稱,4月20日召開召集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原預計討論股東盈餘分配案、委任經理人員工酬勞發放建議案及相關議案審查。但龍邦市場派董事劉偉龍竟偕同刑事局員警衝入泰山違法攝影、搜索泰山,干擾議事進行。當時出席會議的獨董杜英達稱「我沒有被恐嚇,我是律師,怎麼會被恐嚇」、「先讓我把會議主持完」,「我們現在是審計委員會」、「沒相干的人先離開」,劉偉龍等人遂暫時退出,之後再回到會議室,將杜帶走。泰山認為,劉偉龍、陳敏薰,刑事局林姓隊長3人涉嫌誣告、侵入住宅、違法搜索及強制罪。
泰山在電梯外擺桌椅開董事會 新董事長劉偉龍擬告詹景超
泰山(1218)最新選出最高票當選董事劉偉龍於今天(8日)召集董事會,儘管公司昨晚宣布全員居家辦公「不開門」借會議場地,劉偉龍等六位當選董事仍於電梯、公司門外間廊道擺上桌椅,現場完成董事會並選出劉偉龍擔任董事長。今天出席董事會的新當選董事為劉偉龍、韓泰生、劉煌基、楊文慶(以上為龍邦提名,韓泰山董事今未出席委由劉偉龍代表),及獨立董事蕭勝賢(為龍邦提名)、陳威宇(前泰山副董詹晉嘉提名);「創辦詹家公司派」提名當選的陳諾樺、王添盛與獨董黃慧萍則未出席。泰山新任董事長劉偉龍表示,接下來會先辦理公司登記變更、公司大小章變更與宣布總經理人選等,確定經營團隊同時,預定在16日召開董事會討論之前購買街口支付、股利發放等案。外界認為龍邦與創辦詹家成員之一的詹晉嘉已取得相關合作默契。劉偉龍隨後發布4點聲明,認為原董事長詹景超竟不積極交接職務,反持續冒用泰山公司董事長之名發布不實公告,不僅於日前違法宣稱蔡姓總經理職務已遭暫停,今又阻撓第23屆董事召集第一次董事會等行為荒腔走板,向全體泰山公司股東、員工、合作廠商聲明,今天即日起詹景超所為均與泰山公司無涉,泰山公司亦否認其效力,泰山公司也將對詹景超等追究法律責任。劉偉龍表示,8日當天新任董事陸續抵達開會地點時,赫然發現泰山公司總管理處大門深鎖,門外並聚集大批宣稱為泰山公司員工之不明人士阻擋董事會之進行,企圖干擾董事會議事,過程中更發生身分不明之人掀翻董事會議事桌椅、對在場工作人員大聲咆哮、紊亂現場秩序等衝突情事,所幸董事會最終排除萬難順利召開,出席董事並依公司法第208條第1項規定推選董事長。
泰山8日「不開門」全員居家辦公 龍邦能否取得公司大小章成變數
泰山(1218)大股東景勛投資就5月底董事改選提出之選舉無效訴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將於19日開庭審理,公司派針對取得過半數席次的大股東龍邦(2514)將在8日上午10點於公司召開董事會選出新任董事長一案,主張等待法院判決經營權歸屬定論前,考量安全之虞,該日全體同仁實施居家辦公。這也意味龍邦難入公司大門,恐怕也難順利取得公司大小章辦理公司負責人登記變更,應是公司派藉此杯葛交接經營權之對策。泰山目前公司經營團隊主張,由龍邦等股東於5月31日召集的股東臨時會選舉結果涉及舞弊,且法院6月19日即將開庭,在選舉無效之訴宣判前,拒絕承認5月31日宣稱當選的董事與獨立董事名單,因此無法提供會議室及相關場地於8日召開董事會之用。就連卡在兩派大股東之間的專業經理人的蔡姓總經理,其職務即日起也遭公司改為相關主管代理,公司的理由為「其日前竟私下以泰山總經理名義,對外發函給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由於其非公司負責人,涉及妄自擴張自我權限,干擾公司治理,以此保障五萬名股東權益與員工之工作權,避免泰山公司聲譽與信用嚴重受損」。泰山公司派仍主張在董事長詹景超經營期間,已連續六年配發現金股利,今年更將創下史上新高,配發4元現金股利,質疑龍邦未來恐涉及在新的董事會上任後扣發,取得近20億元股利的支配權,認為與其所談「以全體股東之權益為最優先」,令人不解之外,並要求劉偉龍何不清楚表態今年4元現金股利到底發還是不發?
龍邦拿下泰山經營權有變數? 詹家提告「選舉無效」禁止新任董事行使職權
泰山(1218)今天(2日)發布重訊,指稱有股東(景勛投資)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提出禁止劉偉龍等9人行使董事及獨立董事之職權,包括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劉偉龍、韓泰生、劉煌基、楊文慶、陳諾樺、王添勝、蕭勝賢、黃慧萍、陳威宇。景勛投資為泰山董事長詹景超旗下可掌控公司之一。泰山今天也發出「泰山大股東控龍邦違法 提告選舉無効」的新聞稿,主張股東龍邦公司(2514)未遵守法定併購程序,造成選舉無效,應該禁止當選的董監事行使職務,「泰山公司的經營權誰屬,持續爭議,待法院判決後,才能有答案」。泰山指出,因龍邦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本公司股份均未向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景勛公司主張112年5月31日股東會有大量無表決權股份參與表決,該次選舉無效,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要求該次當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不得行使職權。依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為併購目的,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違反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由龍邦等大股東於5月31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會中律師黃福雄對此則於會中重申此次股臨會召開的正當性,表示該股東臨時會係通過證交所、集保中心及商業法院層層把關及認定,才在31日召開。龍邦董事長、泰山董事劉偉龍則表示尊重股東提出的看法,可循法律司法途徑主張股東權益。景勛公司表示,泰山公司在食品業深耕逾七十年,誠懇踏實提供消費者安心食用的產品,旗下多項產品不僅在台灣熱銷,更行銷全球五大洲,不應該成為惡意併購集團,遂行財務操作、金錢遊戲的標的,這次龍邦公司掠奪泰山公司經營權,既無真實經營食品本業的意願,更未循正當的法律程序,希望法院及早定紛止爭,讓泰山公司回歸正派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