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公司
」 泰山 龍邦 全家 劉偉龍 證交所
中聯致癌油案再爆內幕!員工4月就示警「豆子爛了」 疑照常出貨一路蓋牌
中聯油脂致癌油事件持續延燒,檢調深入分析查扣手機內容後,傳出早在今年4月,就有員工在工作群組多次反映原料品質異常,質疑「豆子爛爛的」、「這批真的不對勁」,甚至擔心是否仍能出貨,但公司疑未立即停貨或通報,直到消息曝光後才向主管機關通報。對此,台中地檢署表示,全案仍在偵辦中,不便證實相關偵查內容。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涉嫌販售苯駢芘超標食用油案,日前已二度搜索中聯油脂及泰山公司,並查扣多支手機進行數位鑑識。檢方先後聲請羈押中聯總經理余凌冲、煉油廠廠長陳明榮,以及泰山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均獲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全案持續擴大追查。其中,陳明榮原先獲法院裁定交保,但檢方提出抗告後,經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台中地院8月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認定有羈押必要,改裁定羈押禁見。法院指出,陳身兼公司管理代表及食品安全小組負責人,最遲在今年5月接獲台糖通知產品檢出苯駢芘超標時,即已知悉食安風險,下屬也曾提醒事件嚴重性。其後南僑公司檢驗成品油異常,再透過福壽公司通知中聯,使陳於6月已掌握食安危害擴大情形,但公司會議後仍未依法通報,持續出貨,直到6月30日事件曝光後才向主管機關通報。此外,媒體今天再披露,檢調分析查扣手機通訊內容時,發現今年4月已有員工陸續在內部工作群組反映原料異狀,留言包括「怎麼豆子爛爛的?」、「調起來黏糊糊的」、「怪怪的」、「這樣可以出貨嗎」及「這批真的不對勁」…等,顯示第一線員工早已察覺異常,只不過,公司管理階層疑似未因此停止出貨,相關產品仍持續流入市場,引發外界質疑中聯是否刻意隱匿問題、延誤處置。針對媒體披露的群組對話內容,台中地檢署表示,無法確認報導資訊來源,全案目前仍由檢察官持續偵辦,相關偵查核心內容依法不便對外說明,後續將視蒐證結果釐清相關人員責任。
泰山賣全家換80億爆內線交易搜前後任董座共11人 藝人Faye父親也涉案
國內老牌食品廠泰山企業2022年爆發創辦人詹家第三代「公司派」與龍邦集團「市場派」的經營權之爭,泰山於當年12月2日處分全家便利商店19%股權,遭證交所認定違反內控制度、有重大缺失,但不僅如此,台北地檢署發現在重大訊息公布前疑似有內線交易,30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17處、約談15人,其中11人是被告,包括泰山公司時任董事長詹景超以及董事劉偉龍,經檢察官複訊,泰山另一名前董座詹仁道以及現任董事長劉偉龍分別以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其他人均請回,歌手Faye (詹雯婷)的父親詹仁謙,也因為列為本案被告遭約談而曝光。泰山2022年決議將公司持有的全家股份全賣給國泰蔡家旗下的萬寶開發,藉此取得80億元,並用其中36億投資街口支付,當時市場解讀,詹家為首的公司派為了阻撓龍邦集團入主,不惜採取「焦土策略」,透過脫手最賺錢的「金雞母」全家超商股份,降低龍邦奪權的意願。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遭北檢搜索約談。(圖/讀者提供)龍邦集團負責人劉偉龍(時為泰山董事之一)曾控訴當時泰山企業董事長詹景超賤賣全家持股掏空公司,雙方還互告多案,戰火從商場燒進司法;龍邦集團仍在2023年5月拿下泰山過半董事席次,結束詹家七十多年的經營。證交所則在2023年1月對泰山開罰200萬元並指出兩大缺失,泰山評估及執行全家股份的處分案,未遵守資產處理程序與內部控制制度,在2022年12月2日發布重大訊息時,應申請暫停交易、開記者會說明,泰山都沒做到,而且重訊只揭露決議處分股數,資訊明顯不足,違反申報規定。去年5月,已卸任泰山董座的詹景超因涉嫌炒股、掏空,遭北檢搜索約談,複訊後800萬元交保;去年9月,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泰山企業出售全家股份的董事會決議無效。泰山現任董事長劉偉龍雖提告詹家賣全家涉嫌掏空,但自己也捲入內線交易案。(圖/讀者提供)檢調掌握,泰山高層與相關人處分全家股票的重大訊息公開前後,疑似有關係人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規定,提早佈局進場買賣股票,北檢昨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7路搜索,帶回泰山公司前董事長詹景超、現任董事長劉偉龍以及證券開戶人共11名被告,另有寬量國際負責人李鴻基在內4名證人。令人注意的是,身為「泰山小公主」前F.I.R主唱的Faye是泰山第三代,與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是堂兄妹關係,父親詹仁謙曾擔任泰山集團經理,並未進入董事會,在這波搜約約談也中標,不過他訊後請回。本名詹雯婷的歌手Faye是「泰山小公主」。(圖/劉松霖攝)
泰山詹家鬥龍邦脫手全家持股爆內線交易 北檢搜11人含前後任董座
國內老牌食品廠泰山企業2022年爆發創辦人詹家第三代「公司派」與龍邦集團「市場派」的經營權之爭,泰山於當年12月2日處分全家便利商店19%股權,遭證交所認定違反內控制度、有重大缺失,但不僅如此,台北地檢署發現在重大訊息公布前疑似有內線交易,今天(30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17處、約談15人,其中有11人是被告,包括泰山公司時任董事長詹姓男子以及劉姓董事。泰山2022年決議將公司持有的全家股份全賣給國泰蔡家旗下的萬寶開發,藉此取得80億元,並用其中36億投資街口支付,當時市場解讀,詹家為首的公司派為了阻撓龍邦集團入主,不惜採取「焦土策略」,透過脫手最賺錢的「金雞母」全家超商股份,降低龍邦奪權的意願。龍邦集團劉姓負責人(時為泰山董事之一)曾控訴當時泰山企業詹姓董事長賤賣全家持股掏空公司,雙方還互告多案,戰火從商場燒進司法;龍邦集團仍在2023年5月拿下泰山過半董事席次,結束詹家七十多年的經營。證交所則在2023年1月對泰山開罰200萬元並指出兩大缺失,泰山評估及執行全家股份的處分案,未遵守資產處理程序與內部控制制度,在2022年12月2日發布重大訊息時,應申請暫停交易、開記者會說明,泰山都沒做到,而且重訊只揭露決議處分股數,資訊明顯不足,違反申報規定。去年5月,已卸任泰山董座的詹姓男子因涉嫌炒股、掏空,遭北檢搜索約談,複訊後800萬元交保;去年9月,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泰山企業出售全家股份的董事會決議無效。北檢今日偵辦全家股權處分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的部分,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7路搜索,帶回泰山公司詹姓前董事長、劉姓董事長以及證券開戶人共11名被告,另有4名證人,預計晚間移送複訊釐清案情。
泰山前現任總經理「偷刪訊息、相互推諉」有串證疑慮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油檢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4倍,食安風暴持續延燒。台中地檢署執行第3波搜索,將泰山公司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等人帶回,訊後認定2人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疑慮,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法裁定羈押禁見。台中地檢署指出,24日由主任檢察官洪國朝率同檢察官郭逵、翁嘉隆、賴謝銓、周奕宏,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持台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泰山公司時任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案發時任副總經理)、法務江○瑜,以及福懋公司品研處經理譚○闓、品管部襄理孫○前等5人執行搜索。台中地檢署表示,亦通知福壽公司倉儲課長李○皇、福懋公司員工謝○蒝、泰山公司廠長張○等3人,及證人即泰山公司員工2人到案說明,並查扣相關人員之行動電話、雲端資料及其他電子設備等證物;另同步調取各公司原料進口採購契約,以及遭檢出苯駢芘超標之7批沙拉油銷售明細,進一步勾稽問題油品之原料來源、採購情形、生產批次所對應之銷售成品、銷售時間及流向,以全面釐清問題油品之製造、出貨及異常通報過程。檢方依照扣案證據,並互核被告及證人之供、證述後,認被告沈怡君、蔡國樑及泰山公司廠長張○等3人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項等罪嫌重大。其中,沈怡君與蔡國樑,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認定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檢察官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張姓廠長諭知具保新台幣500萬元,其餘7人均訊後均請回。台中地方法院則說,沈怡君及蔡國樑經法官訊問後,足認2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依檢察官提出的卷證資料,雖難認定2人有逃亡事實或逃亡之虞,但從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截圖所示,發現職員確有刪除訊息及相簿截圖之滅證事實,加上2人就職務交接相互推諉,案發前後對話顯示有串證疑慮。台中地方法院指出,該案經搜索取得物證後,發覺尚有其他重要證人或共犯未到案,考量偵查處於動態階段,有事實足認2人有串供滅證之虞,審酌該案涉案公司規模巨大、員工眾多,且事關廣大民眾食安及消費權益,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甚巨,認定對2人羈押處分適當、必要且符合比例原則,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替代,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故依法裁定羈押2人,並均禁止接見、通信。如不服羈押,可在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提起抗告。
台鐵便當遭食藥署列「中聯毒油」名單?公司澄清:未使用問題批號油品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日前檢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4倍,風暴持續延燒。如今就連每年熱銷900多萬的台鐵便當,也被衛福部食藥署列入受影響的產品名單。對此,台鐵公司今(13日)也澄清,目前台鐵便當使用的泰山大豆沙拉油經盤點確認,未使用主管機關公告的問題批號油品,並已取得供應商合格檢驗證明。台鐵公司官網今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外界關心台北餐旅分處、台中餐旅分處及高雄餐旅分處所使用食用油一事,目前台鐵便當所使用的大豆沙拉油係由泰山公司供應,經盤點確認,並未使用到主管機關公告之問題批號油品,亦取得合約廠商提供的合格檢驗證明,請民眾安心食用。台鐵公司續稱,惟為配合主管機關相關政策及食安管理原則,本公司已採取預防性措施,將今年4月至6月期間進貨之相關油品先行下架停止使用,並同步完成替代用油採購,改採其他符合食品安全規範之合格品牌油品供應,不影響台鐵便當每日正常生產及供應。新聞稿強調,台鐵公司始終將食品安全列為首要原則,將持續配合主管機關辦理後續查核及相關措施,並加強供應商管理及自主檢驗,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請旅客安心。
中聯油脂案延燒!總經理余凌冲裁定2000萬元交保
中聯油脂涉嫌販售一級致癌物「苯駢芘」含量超標產品,引發重大食品安全爭議。檢方持續擴大偵辦,台中地檢署10日針對相關企業展開搜索及約談,並依涉案情節分別向多名企業高層採取強制處分。其中,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遭檢方認定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疑慮,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余凌冲以2000萬元交保。檢方10日前往中聯油脂、福壽公司、福懋油公司及泰山公司等4家公司執行搜索,查扣檢驗報告、出貨紀錄、進口報單、隨身碟,以及儲油槽、設備機具等相關證物,同時針對涉嫌人進行約談。此次共計11名企業高層接受檢方訊問,包括中聯油脂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冲、陳姓廠長、陳姓品研課副課長;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總經理趙文強、顏姓協理、黃姓副理;福懋油公司董事長吳星澄、總經理張志賓,以及泰山公司董事長劉偉龍。檢方完成複訊後,裁定中聯油脂董事長蔡清松以2000萬元交保;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及泰山公司董事長劉偉龍,各以100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則分別以50萬元至6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福懋油公司董事長吳星澄則以200萬元交保。至於余凌冲部分,檢方主張其有滅證、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性,認為符合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院審理後未准羈押,最終裁定余凌冲以2000萬元交保。法院作成交保裁定後,余凌冲的妻子、律師及助理於10日深夜攜帶裝有現金的行李箱抵達台中地方法院辦理保釋。由於交保金額龐大,法院工作人員花費約2小時完成點鈔程序。11日凌晨1時許,余凌冲完成交保手續後,在親友陪同下步出台中地方法院。他全程配戴口罩,面對媒體詢問「何時向社會說明」、「是否知道產品超標」等問題時,均未作出回應,直到上車前才低聲表示「謝謝」,隨後搭車離開現場。
致癌油案中聯總經理遭聲押! 10名被告50至2千萬交保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檢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4倍,風波持續延燒。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9日約談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福壽董座洪堯昆、福懋董座吳星澄、泰山董座劉偉龍等11名被告、13名證人。其中,中聯總經理余凌沖有滅證、串證之虞遭聲押,其餘10人分別被諭知50萬、1000萬至於20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台中地檢署9日指揮檢察事務官、台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台中市刑大、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等單位,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台中市食安處、彰化縣衛生局等,前往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泰山企業4家公司共計6處所執行搜索。檢警依法查扣電子郵件、會議記錄、相關設備機具、檢驗報告、出貨銷售資料、生產紀錄、進口報單、隨身碟、多支行動電話等,並查封工廠內儲油槽及涉案不法所則。檢察官帶回被告11人進行偵訊,包含中聯公司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冲、陳姓廠長、品研課陳姓副課長,福壽公司董座洪堯昆、總經理趙文強、顏姓協理、黃姓副理,福懋公司董座吳星澄、總經理張志賓、泰山公司董座劉偉龍等11人,並傳喚13名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核對證據及證人供述,認定認定被告11人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項等罪嫌重大;其中,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遭檢方認定其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訊畢後於今日清晨向法院聲押。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獲2000萬交保,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泰山公司董事長劉偉龍各1000萬交保,福壽公司總經理趙文強、福懋公司總經理張志賓各600萬元交保,福壽協理顏貽鉉500萬交保,中聯副課長陳建龍60萬元交保,福壽副理黃俊豪50萬元交保,福懋公司董事長吳星澄交保金尚未裁定。
致癌油風暴擴大!泰山10產品緊急下架 問題油流入全聯、家樂福
台中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問題原料約1300公噸流向泰山、福壽及福懋等3家油脂業者,引發食安疑慮。彰化縣衛生局今(4)日說明,泰山企業共購入291公噸相關原料,其中部分已製成民生油品並流入市場,目前已全面啟動預防性下架與回收作業。衛生局指出,該批問題油品為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批號315-11504045),於4月4日生產,並於4月8日至9日間出貨至泰山公司。總量291公噸中,有100公噸供應其他業者製作第二層加工產品,另有37公噸用於飼料用途,100公噸則用於泰山自家其他第二層製品。至於流入民生市場部分約54公噸,主要通路包括全聯約45公噸、大全聯約1公噸、家樂福約0.8公噸、美廉社約1.2公噸。泰山也盤點出10項可能受影響產品,包括金酥耐炸油18L、沙拉油18L、環保鐵桶沙拉油18kg、不飽和大豆沙拉油2.6L、精選蔬菜油3L、好理調合油系列及花生風味調合油等多款油品。衛生局兵分7路查核問題油品,確保下架回收落實。(圖/彰化縣衛生局)泰山已針對上述10項產品進行全面清查,將尚未售出庫存及已流入通路商品全數下架回收。根據彰化縣衛生局統計,目前在地回收量約980公斤,加上福壽及福懋回收數量,整體回收油品達1130公斤。後續所有回收產品須由業者提出銷毀計畫,經衛生機關審核後,並在監督下完成銷毀作業。由於部分問題油品曾進入加工體系,外界關注第二層加工產品是否同樣存在風險。對此,衛生局說明,食品加工鏈經多層稀釋後,若污染物濃度已低於中央規範風險值,且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則第二層產品不列入強制下架範圍。衛生局強調,已持續追查產品流向並加強市面抽查,如發現違規情形將依法裁處,以確保食品安全與消費者權益。
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 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近年在家族內鬥與外部收購的激戰中,掀起市場震撼。前董事長被指控未經合法董事會決議,擅自以 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街口金科)。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成空?從泰山食品案例看公司治理與法律風險。(註:以下依公開判決撰寫;案件仍可上訴,最終結果以確定裁判為準。)新經營團隊上任後,認為該投資案程序違法,包括:審計委員會僅一人出席、會議不具合議性;未依規定提前通知董事(及監察人);臨時追加議程,資訊揭露不全。以上述理由,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全案未確定): 董事會決議程序違法、交易無效。更令人錯愕的是:法院向台新銀行調查資金流向時發現:五個帳戶餘額幾乎歸零。龐大投資金流的下落,牽出背信、掏空與洗錢疑慮,成為一堂公司治理警示課。爭點一覽:投資案決議皆被認為無效本案發生於泰山公司經營權未明之際,董事會先後通過三項重大投資案:處分全家公司持股約 80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6號);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權 36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增建包裝水廠 9.27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法院認定:程序瑕疵重大,相關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決議均屬無效(可上訴)。從公司治理角度出發:三大警訊程序治理失靈: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流於形式,要謹慎對待法院指出,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召開程序未符合法定形式。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未於7日前通知董事與監察人,即T–7送達會議通知與完整資料予董事與監察人;以續行會議名義臨時召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辭職後,未重新推選主席即行開會,且僅一名獨董出席,不具備會議形式,自不能召開會議作成決議。這並不只是公司內部行政流程(SOP)疏漏,恰恰反映公司內部治理文化的鬆散、遵法意識薄弱。程序正義是公司決策正當性的根基,缺程序即缺合規,缺合規即無正當性。法院也因此認為決議未合法成立,自不得作為交易依據。資訊治理不透明:在全家股權出售案中,法院認為時任董事長明知已有高意願買家與交易條件,卻於會中刻意淡化事實、營造交易困難的印象,使其他董事在不充分資訊下進行表決。實質導致公司治理遭侵害、進而失能之情形。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核心職能在於判斷與監督;然而當資訊被單一高層壟斷、延遲或過濾時,董事將無法履行其注意義務,決策過程形同被操控。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第2、3項之規定,董事應有知情權與注意義務,惟若資訊封閉、議程突襲、資料不透明,會造成決策「形式合法、實質失真」,破壞公司治理的核心價值。資訊透明度,正是公司治理的命脈。若董事無法掌握完整、即時、對等的資訊,監督機制將名存實亡,最終導致決策偏差與信任崩壞。公司內部權責治理之劃分不明: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依公司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董事長雖得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契約,但其行為仍須以董事會授權與決議程序為前提。若董事長未經董事會決議、或逾越授權範圍,即屬越權行為,交易可能因此無效或構成無權代理。商務實務中,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執行特定事項,目的是在兼顧彈性與治理原則,允許即時決策,但前提是授權要「具體、明確、有時效」。常見授權通常會具備三項特徵:(1)授權有明確範圍(Scope):董事會授權範圍不得籠統或空泛,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即屬不當。(2)授權有具體目的(Purpose):須為執行公司特定政策或特定決議之需要,如確定發行新股、減資、併購的基準日,或簽署已決議交易的執行文件。(3)授權有時效限制(Duration):董事會授權應於一定期間內有效,並應在期限屆滿後重新確認或報告執行情形。綜上,董事會透過授權制度應兼顧效率與監督,董事長雖可執行授權業務,但董事會仍保有最終責任。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授權不是放權,而是制度化的責任分工。本案顯示,泰山公司內部授權制度形同虛設,董事長在權力鬆散的架構中,以「代表公司」之名簽署巨額投資案,卻無正式決議依據,造成治理失衡與法律風險並存。泰山案件啟示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但它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這提醒所有公司企業與董事會:為達成有效的公司治理,並非以權力集中換取決策效率,而是以透明、制衡與授權明確來確保決策正當性。董事會應建立清晰的授權矩陣,清楚界定:哪些事項須經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決議;哪些事項可授權董事長執行;授權範圍、目的、條件與報告機制為何。唯有如此,董事長的執行行為方能立基於合法決策基礎,確保公司行為符合法令與治理原則。反之,對於交易相對人的警示:交易相對人(如街口金科)是否完全無辜,尚待討論,但在金額龐大的投資案中,似乎應確認對方之董事會決議文件與授權層級是否合法,以免陷入程序爭議。應取得對方董事會決議及授權文件,避免捲入程序瑕疵之爭議。在創投與私募投資的實務中,律師通常建議:要求對方提供正式董事會決議影本與會議紀錄;確認簽署人具授權地位並留存證據;建立交易決策鏈文件清單,以備爭議時舉證。善意不是免責條款。企業合規與內部控制審查,是風險管理的基本功,而非形式程序。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而是企業資產與聲譽的防火牆。當程序鬆散、資訊不透明、權責不清,36億元的故事就可能重演。
14億金流爭議炸鍋!泰山對胡亦嘉開火 街口金科急澄清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投資街口支付36億元股權交易案愈演愈烈,除了原先的兩件民事訴訟案之外,泰山近期具狀指控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負責人胡亦嘉,涉嫌侵占投資案中「購買老股」的14億元。泰山拿出當時胡亦嘉親筆簽名的本票,內容是擔保若投資案未獲經濟部許可或法院命令禁止交易即返還款項。對此,胡亦嘉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強調此事經泰山於民事訴訟中自認在案,街口金科並未涉及任何侵占行為,相關款項爭議亦屬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無涉。胡亦嘉為街口金科負責人,同時也是街口金科單一法人股東英屬維京群島商Dorian公司的實際負責人。 泰山當時在經營權尚未易主前,以每股價格約24.63元,購買Dorian公司持有街口金融科技的56,842,000股,近14億元;另以每股價格24.63元,認購街口金融科技增資發行的新股89,324,000股,共22億元;總交易金額36億元。泰山表示,針對14億元的老股交易,胡亦嘉親筆簽名、簽署日期112年5月8日的本票,內容為「憑票准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無條件擔保支付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拾參億玖仟伍百捌拾萬元整」。雙方約定交割的先決條件是「此案必須在街口金科於收到泰山款項後6個月內取得經濟部投審司許可」及「無任何法令、裁判或政府機關禁止股權買賣案」。泰山控胡亦嘉,以本票擔保如果投資案未獲經濟部許可或法院命令禁止交易就返還款項,最後卻將鉅款挪至街口集團使用。胡亦嘉透過律師發表三點聲明:一、泰山公司股權買賣合約之雙方當事人為泰山公司與Dorian,街口金科僅依母公司Dorian指示代為收取股款,並非受泰山公司之託處理事務,此事經泰山公司於民事訴訟中自認在案,街口金科並未涉及任何侵占行為,相關款項爭議亦屬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無涉。二、倘若依一審民事判決認定合約無效,則合約中所有約定亦應一併無效,街口金科自無違反約定或涉及侵占等情事,相關款項爭議亦屬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無涉。三、目前相關款項糾紛仍在二審民事法院審理中,並已排定於10月13日開庭。此時出現相關報導,恐有影響司法審理之虞。合約是否有效、是否構成違約,應由法院依法判定,街口金科呼籲外界靜待司法判決,勿以輿論干擾司法程序。聲明最後,街口金科重申,將全力配合法律程序,尊重司法機制,以釐清事實真相,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批泰山公司嚴重損害利益 街口金科發5點聲明:不排除民事求償
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民事官司未了,街口金科24日由委任律師王裕文發出5點聲明,表示投資款用於街口集團整體發展,一切合法使用,街口金科始終保持開放態度,希望能與泰山公司溝通以解決問題,無奈從未得到泰山公司回應,反批泰山公司已嚴重損害街口電子支付之利益,若泰山公司堅持不願溝通且持續傷害街口金科,街口金科不排除向泰山公司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街口金科5點聲明如下一、 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簽訂之合約為「投資合約」,街口金科自然是將投資款用於街口集團整體發展,一切合法使用。二、 泰山公司於112年8月間,向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請求街口金科返還上開投資款後,街口金科因該案件導致證交所認為街口金科股權無法確定並拒絕街口金科之上市計劃。然為了符合股東對於上市之期許,另成立街口網路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街口網金」),擬以街口網金作為上市主體而街口金科則為最大股東,此計劃早已進行,且皆有向證交所報告,此計劃與街口金科及泰山公司之民事一審判決結果毫無相干。三、 街口金科始終保持開放態度,希望能與泰山公司溝通以解決問題,無奈從未得到泰山公司回應。至今泰山公司不但不願意溝通,還不斷以媒體製造不實輿論傷害街口金科及其子公司,街口金科實無法理解其目的。泰山公司此舉並非公司正常之經營之道,更非維護泰山公司全體股東利益之方法。街口金科依然希望能解決問題,並早已於114年7月17日即上週四向泰山公司提出和解方案,惟至今尚未收到泰山公司任何回應。四、 街口金科之子公司街口電子支付,長期經營有成,持續維持電子支付龍頭地位,今年上半年更僅虧損新台幣1,900萬元,已近轉虧為盈,未來發展可期,無奈泰山公司不願以溝通解決問題,選擇以媒體惡意攻擊,已嚴重損害街口電子支付之利益。若泰山公司堅持不願溝通且持續傷害街口金科,街口金科不排除向泰山公司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五、 關於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之民事訴訟,街口金科重申並未做錯任何事且無法認同一審判決之理由,該些理由均無益解決爭議。二審審理程序即將於7月28日第一次開庭,期盼司法能還用心經營且無過錯之街口金科公司一個公道。
街口支付止血「已有8成品牌通路」恢復使用 30大商家一次看
街口支付因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與泰山公司的股權糾紛以及受法院查封一事波及,合作商家也一度爆出停用潮。不過,在公司積極與合作夥伴展開溝通後,15日晚間已有8成品牌通路恢復街口支付服務。截至15日止,momo購物網、PChome、蝦皮購物等3大電商平台,以及EZ WAY、美廉社、路易莎、清心福全、eTag uTagGo、TGI Fridays、凱擘有線電視、丁丁藥局、媽咪愛、卡多摩嬰童館、QBurger、17直播、浪live、快電商、久大文具、三友藥妝Tomod’s、一之軒、friday購物、購物橘子、CHECK2CHECK、LG台灣、486團購、犀牛盾RHINOSHIELD、咕咕G寵物、米哥烘焙坊、BOXFUL任意存、毛寶兔等27大商家皆已恢復街口支付。
華爾街金童陷風暴!街口金科遭法院查封 胡亦嘉恐戴電子腳鐐
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近日因1筆36億元的股權交易糾紛,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查封,引發市場高度關注。這起爭議源自街口金科出售4成股權給泰山企業的交易被判無效,法院更准許泰山公司以「假執行」方式追討款項。10日下午,警方持法院命令前往街口金科總部執行查封程序,而董事長胡亦嘉當日並未現身,僅在隔日透過臉書發聲,呼籲外界停止不實傳言,並強調已提出上訴,將積極與泰山協商解決方案。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現年43歲的胡亦嘉出身台灣金融世家,父親胡定吾曾任開發金控董事長,祖父胡炘更是蔣中正時代的總統府侍衛長。頂著交大應用數學系、哥倫比亞大學碩士的光環,胡亦嘉早年於華爾街擔任對沖基金分析師,年薪破千萬,被譽為「華爾街金童」。2008年,他因父親一句話放棄高薪轉赴中國發展,曾創下3天銷售30噸台灣芒果的紀錄。2015年返台後,他創辦街口支付,短短3年取得電子支付執照,迅速搶占市場,如今用戶數已達658萬人。然而,風光背後爭議不斷。胡亦嘉近年因街口金科與泰山企業的股權糾紛,遭檢方依《特別背信罪》起訴,不僅被限制出境,更可能面臨電子腳鐐監控。對此,他11日在臉書發布聲明強調,街口支付受金管會監管,運作正常,並稱一審判決「仍有諸多疑問」,將力拚二審翻盤。胡亦嘉臉書聲明全文:近日來的紛擾,來自街口金科與泰山未如預期的民事一審判決,造成社會大眾關切,佔用新聞版面,本人深感抱歉。還是必須強調,街口電子支付,是由金管會管理之金融機構,有健全的管理機制,用戶、商戶的所有金流,只能由保管銀行運作,全部信託,街口或任何人都無法去碰觸到,是絕對安全的。希望一些不實的說法,可以停止。也十分感謝很多商戶,不被不實的傳言所影響。雖然對於街口金科一審判決有許多疑問,亦不論特意媒體操作的意圖,但為經營金融機構,需要肩負更多責任,不應有任何因素,影響用戶與商家的信任。因此街口金科雖已上訴二審,但會立刻積極與泰山公司尋求解決方法,期望能不用繼續對簿公堂,盡快解決雙方歧異。
街口支付母公司遭查封爆停用潮 胡亦嘉臉書回應:深感抱歉
受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官司拖累,國內電支龍頭街口支付11日爆發停用潮,街口金科董事長胡亦嘉11日晚間透過臉書發言表示「深感抱歉」,強調街口電子支付的金流,是街口或任何人都無法去碰觸到,是絕對安全的,也會立刻積極與泰山公司尋求解決方法,期望能不用繼續對簿公堂,盡快解決雙方歧異。胡亦嘉發文如下:近日來的紛擾,來自街口金科與泰山未如預期的民事一審判決,造成社會大眾關切,佔用新聞版面,本人深感抱歉。還是必須強調,街口電子支付,是由金管會管理之金融機構,有健全的管理機制,用戶、商戶的所有金流,只能由保管銀行運作,全部信託,街口或任何人都無法去碰觸到,是絕對安全的。希望一些不實的說法,可以停止。也十分感謝很多商戶,不被不實的傳言所影響。雖然對於街口金科一審判決有許多疑問,亦不論特意媒體操作的意圖,但為經營金融機構,需要肩負更多責任,不應有任何因素,影響用戶與商家的信任。因此街口金科雖已上訴二審,但會立刻積極與泰山公司尋求解決方法,期望能不用繼續對簿公堂,盡快解決雙方歧異。
街口支付一度爆出停用潮 momo、PChome等電商態度轉彎「恢復使用」
街口支付近日受到母公司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的股權糾紛波及,導致合作商家一度爆出停用潮。經團隊與合作夥伴積極溝通後,官方回應,目前電商平台如momo、PChome、蝦皮等,已如往常可正常使用街口支付,其餘品牌亦陸陸續續恢復使用中,交易趨向正常化。街口支付表示,金管會已經於稍早公開說明,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所有電子支付業者所收取之用戶資金,須100%交付信託銀行保管,並與業者自有資產嚴格隔離,街口支付亦依此規範辦理,信託專戶資金未受母公司爭議影響,因此資金安全無虞。負責國內消費金融支付系統的財金資訊公司亦表示,目前觀察街口支付的跨行交易,包含轉帳服務等,均維持正常運作,且相關跨行基金皆依規提存。街口支付強調,與主管機關及合作單位持續保持密切合作,確保持續提供穩定與安全的服務。
街口支付36億股權交易無效 法院准假執行「赴母公司查封」
國內電支龍頭「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以36億元出售4成股權給泰山公司,台北地院判決交易無效,須返還交易款,並准泰山假執行;法院依據泰山公司聲請,今(10)日下午2時30分由員警陪同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融科技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債權執行查封。未料司法事務官抵達現場,街口集團各樓層員工臨時收到「居家上班」指示,紛紛離開辦公室,1樓入口處招牌也被抽走。街口支付范姓主管說,7樓辦公室是街口支付在使用,沒有街口金科的財產。泰山公司律師認為街口金科登記業務繁多,卻沒有任何員工在場,承租的辦公室及設備又都由街口支付使用,質疑街口金科迴避查封。司法事務官要求泰山公司律師再陳報相關查封資料。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是全資主導「街口支付」的母公司,如今遭法院執行查封,甚至可能被債權人泰山公司進一步聲請拍賣,「海角36億」的追償風暴是否影響街口支付658萬用戶權益,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炒作自家股價,賣掉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以36億元高價買進街口支付4成股權,罔顧股東權益。經營權易手,泰山公司股東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泰山公司也以街口支付交易案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左一)今天率警方,前往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執行查封,泰山公司律師黃福雄(圖右戴眼鏡者)也在場。(圖/讀者提供)今年5月,法院判決街口股權交易案無效,街口金科必須返還近36億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近12億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街口金科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成為流向成謎的「海角36億」。街口金科創辦人胡亦嘉日前親上火線,強調股權交易合法合規,宣稱泰山換了經營團隊合約就不算,太離譜了!否認36億元憑空消失;並主張泰山是街口的股東,街口有權運用投資款。泰山公司為維護自身權益,上週緊急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科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由於相關帳戶執行無效果,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依據泰山公司的聲請,今天下午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科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的債權執行查封。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避免債務人拖延訴訟擴大損害,民事訴訟法設有「假執行制度」;在案件起訴後直到判決確定前,如果法院宣告假執行,債權人繳交一定金額的擔保金,就可以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泰山公司根據法院查封情形,可依法聲請拍賣街口金科被查扣資產。
法院判泰山買街口「交易無效」 檢調擬追查36億元去向
食品大廠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炒股,今年5月遭搜索交保800萬元。詹景超卸任前主導以36億元買下街口支付4成股權,台北地院日前判決交易無效,命令街口全數返還並准許泰山假執行;未料最近扣押執行竟發現諸多帳戶近乎歸零,資金去向不明,成為「海角36億」!泰山本週已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融科技公司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2022年9月1日,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胡亦嘉,認定他受託辦理辦理「期街口布蘭特正2ETF基金」配售,獨厚特定買家獲取不法利6000萬元,諭令交保10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胡亦嘉被境管2年多,曾經4度提重保換短暫解除境管。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龍邦集團,找台開公司動用私募款上億元炒作泰山股價,還賣掉擁有「全盈PAY」的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轉而以36億元買進虧損的「街口支付」4成股權,甚至未經董事會同意豪擲7000萬與仲介費買名畫,被質疑罔顧股東權益。2023年5月泰山經營權易手,新團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意圖掏空公司,涉嫌特別背信等重罪;另以街口支付交易案程序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北院今年5月13日判決街口金科必須全額返還35億9580萬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11億9860萬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5月22日詹景超被交保當天,泰山新團隊就向法院繳擔保金聲請強制執行街口金科財產。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該公司113年度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帳戶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監理機關未接獲通報。由於36億元投資款,包含泰山以每股約24.63元購買Dorian公司持有子公司街口金科「老股」近14億元;另以每股24.63元認購街口金科增資「新股」共22億元。前者近14億元款項是街口金科代母公司收受保管在台新銀行,檢調因如今款項竟消失,不排除追查街口金科負責人胡亦嘉刑事責任。據指出,胡亦嘉去年透過街口金科投資瑞興銀行持成為第3大股東,又收購資本額僅100萬元的艾士盟公司改名為「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今年4月將資本額增加到9億元,把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持有的瑞興股票全部轉給「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應有數億元進帳,但法院也查不到這筆股款。檢調正追查詹景超出脫全家持股、炒作泰山股價,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詹景超主導的街口投資案在一張股票都沒拿到的情況下,就把36億元鉅款匯給街口公司,比出脫全家持股案還誇張,詹等人是否涉犯背信、洗錢等罪嫌,將是檢調下一波偵辦重點。
泰山詹姓前董座涉一億元炒股 今晚7人移送北檢複訊
臺北地檢署今(21)日指揮臺北市調處偵辦泰山公司詹姓前董座多人,涉嫌操縱泰山公司股價、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北檢搜索泰山公司詹姓前董座、另位詹姓前副董座、台開公司邱姓董事長、台開公司財務長、江油公司及寬量公司高層等10人之住居所11處,共傳訊12人,預定晚間移送詹姓前董座等7人到北檢複訊。泰山經營權之爭變天,2023年5月間臨時董事會大股東龍邦拿下多數董事席次,入主公司派,終結詹家73年經營權。公司派、市場派爭奪經營權期間訴訟不斷,今檢方執行搜索約談詹姓前董座等人。泰山詹姓前董座曾被證交所裁罰200多萬,而2022年11至12月間又為了經營權炒作泰山股價,涉嫌與台開公司合作,疑似利用台開公司的私募款項約一億多元炒股,不料賠錢。據指出,詹姓前董座等人為了維持泰山經營權,在2022年11月5日賣出全家持股,另購買名畫兩幅約7000萬元,遭證交所裁罰200多萬元,違反證交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操縱股價、第2款非常規交易、第3款特別背信等罪嫌,今遭檢調搜索。
快訊/泰山前董座涉犯證交法 檢調今搜索11處傳訊12人
臺北地檢署今(21)日指揮臺北市調處偵辦泰山公司詹姓前董座多人,涉犯證券交易法案件。詹姓前董座等人2022年間涉嫌操縱泰山公司股價、涉犯證交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操縱股價、第2款非常規交易、第3款特別背信等罪嫌。北檢今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指揮臺北市調處搜索詹姓被告等10人之住居所及江油公司、寬量公司等共11處所,並通知詹姓被告等10人及證人2人到場查證,預定晚間移送北檢複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
5家魚飼料業者「同天聯合漲價」 行為觸法遭公平會重罰120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3)日宣布,國內5家魚飼料業者「全興」、「大成長城」、「福壽」、「泰山」及「漁大」,因同時在2022年6月10日發送漲價通知單,並同步調漲價格,涉及「聯合行為」。公平會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經委員會議決議,分別處全興400萬、大成300萬、福壽公司及泰山各200萬、漁大100萬元罰鍰,5家業者合計重罰1200萬元。公平會此前接獲檢舉,國內魚飼料業者全興飼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漁大實業有限公司等5家業者,同在2022年6月10日發送漲價通知單,且調漲金額均為低蛋白魚飼料每公斤調漲1元、高蛋白魚飼料每公斤調漲3元,涉及聯合行為。公平會調查發現,這5家業者經營條件及成本結構各不相同,111年1月至5月各項魚飼料的原料成本增加金額也不同,然而調漲金額卻相同,顯然是不合理現象。公平會進一步指出,這5家業者本可提出多元且具競爭性的調漲方案,透過競價爭取客戶,但並未看到業者有緩漲或低於競爭同業的漲價金額,以此拓展市場,有違商業行為的經濟合理性。公平會還表示,這5家業者不僅漲價金額一致,就連宣布調漲價格的通知都在同天發布;魚飼料供應市場的競爭激烈,業者通常自行獨立調價,發生在同一天通知相同漲價金額的機率微乎其微,而且各業者主張及提供事證,經查證多與事實不符,公平會因而排除是自發性平行行為的可能性。經過綜合查證,公平會認定這5家業者「合意調漲魚飼料價格」,已經影響市場的供需功能,因此於3月5日委員會議決議,分別處全興公司400萬元、大成公司300萬元、福壽公司及泰山公司各200萬元、漁大公司100萬元,總計1200萬元的罰鍰。公平會提醒,業者應該要基於自身經營情況,自行決定價格策略,勿與其他業者聯合調漲,以免觸法挨罰。另外,公平會為了鼓勵民眾提供違法證據,已大幅提高檢舉獎金。若有業者與從業人員此前參與違法行為的事業,也可以利用寬恕政策,向公平會提出申請減輕或免除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