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醒測試
」 酒駕
酒精新制上路!泰國訂定酒醉判定標準 違規業者恐負法律責任
泰國於3月下旬公布最新酒精販售指引,要求業者在提供酒精飲品前,須先判斷顧客是否已出現酒醉狀態,若已明顯喝醉,依法不得再販售。根據《Thaiger》與《The Pattaya News》報導,泰國疾病管制部門主管蒙提安卡納沙瓦(Monthian Kanasawat)指出,若顧客出現平衡不穩、動作協調能力下降,或行為可能危及自身與他人安全,甚至影響公共秩序,即可視為已達酒醉狀態。該規定源自去年12月發布的《酒精管制法》第29條,明確禁止向酒醉顧客提供酒精。由於過去缺乏具體判定標準,實務上多仰賴業者自行判斷,最新公告則進一步列出可依循的觀察指標與測試方式。指引指出,當顧客身上帶有酒氣,且同時出現身體、語言或行為異常,即可進一步判定。其中,身體徵象包括眼睛泛紅或顫動、步伐不穩、難以直線行走、站立困難、跌倒或手部顫抖等情形。語言與行為方面,則包含說話含糊不清、語無倫次或重複發言,以及情緒起伏明顯、易怒、具攻擊性、騷擾他人、出現性暗示行為、發出威脅或挑釁言語,或呈現意識混亂、嗜睡等狀況。除觀察外,官方也建議可透過三項簡易測試協助判定。第一為「指鼻測試」,受測者需閉眼並將手指伸直後彎曲手肘觸碰鼻尖,若手部明顯顫抖或偏離鼻尖超過1公分,即可判定為酒醉。第二為「直線步行測試」,須沿直線前進10步,並以腳跟貼腳尖方式交替行走,再轉身返回10步。若過程中出現偏離路線、步伐不穩、需張開雙手維持平衡、未完成步數或轉身失敗等情況達兩次以上,即屬異常。第三為「單腳站立計數測試」,受測者需單腳離地約15公分,並從1001開始計數,持續30秒。若提前放下腳、需用手維持平衡、身體搖晃或踮腳站立,即視為酒醉。當局表示,此項措施主要為降低交通事故與公共場所衝突風險。若業者仍向已酒醉顧客販售酒精,而該顧客後續造成傷害、損失或死亡,業者將面臨法律責任,包括罰款、監禁及民事賠償。此外,官方也呼籲民眾在點酒前自行評估飲酒狀態,避免過量飲酒或於規定時間外飲酒。不過,部分酒吧與夜店業者對實際執行提出疑問,認為在顧客眾多的情況下,逐一進行測試具有困難,相關執法標準與強度仍有待觀察。
20歲正妹酒駕狂飆!加速衝撞人群釀4傷 「入獄照露燦笑」遭炎上
美國肯塔基州20歲正妹卡本特(KaydenceCarpenter),近日因涉嫌酒後駕駛衝撞人群引發關注,更因入獄照片中面露燦笑掀起輿論爭議。警方指出,她駕駛1輛Tesla Model 3,在萊星頓(Lexington)市中心1處停車場衝上人行道,造成至少4名行人受傷。根據《萊星頓先驅導報》(Lexington Herald Leader)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凌晨約2時15分。現場監視器與網路影片顯示,卡本特先是與路邊4人發生爭執,隨後迅速進入車內倒車,接著突然加速向前衝入人群,約10多名路人驚慌閃避,場面一度失控。警方表示,車輛在駛離停車場過程中撞擊至少3人,隨後更逆向行駛於單行道上,引發目擊者追逐。所幸4名傷者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預計可完全康復。此外,案件引發熱議的另一焦點,是卡本特在費耶特郡(Fayette County)拘留中心拍攝的入獄照。照片中她面帶燦爛笑容,與案件嚴重性形成強烈對比,引發外界對其態度的質疑。警方指出,卡本特被捕時赤腳、僅穿黑色短褲與背心,雙眼充血、言語含糊,身上散發濃厚酒氣,且未通過現場清醒測試,並拒絕接受呼氣酒測。警方同時在車內發現1張疑似偽造身分證。根據法院文件,卡本特目前面臨包括4項二級攻擊罪、一級魯莽危害罪、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等多項指控。她已繳納5,000美元(約新台幣16萬元)保釋金獲釋,並對所有罪名表示不認罪。法院裁定,在案件審理期間暫時吊銷其駕駛執照,案件將於4月14日再度開庭。至於其律師,目前尚未對外發表回應。◎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婚禮剛結束1hr 新人遭25歲酒駕女撞飛「新娘當場慘死」
酒駕害人又害己,若是造成死傷,會成為一輩子的污點。美國日前有一對新人剛舉行婚禮,沒想到在路上被一輛酒駕的車撞上,導致新娘當場死亡,新郎則重傷昏迷,仍有生命危險。更可惡的是,肇事駕駛拒絕做清醒測試,被警方依相關罪刑逮捕。根據《WCBD》報導,事情發生在4月28日晚上,艾瑞克(Aric Hutchinson)和莎曼莎(Samantha Hutchinson)在富麗海灘舉行婚禮,結束後坐上禮車,車上還有2名親戚,怎料行駛到一半,突然遭到後方車輛撞上。肇事女駕駛是25歲的潔咪(JamieLee Komoroski),她在事發前大約一個小時,喝下一杯龍舌蘭和一瓶啤酒,在速限25英里(約40公里)的路段,以每小時65英里(約105公里)的速度飆車,直到撞到前方的婚禮車才剎車。艾瑞克傷勢嚴重,仍在醫院治療。(圖/翻攝自GoFundMe)報導指出,這場車禍導致新娘莎曼莎當場死亡,艾瑞克和其中一名親戚傷勢嚴重,另一人情況則比較穩定。警方趕到事故現場時,聞到潔咪身上有酒味,還看到她站不穩,要求做清醒測試,怎料對方竟然拒絕,因此發出強制驗血命令,將她依酒駕殺人罪以及3項酒駕致人死亡罪逮捕。事後,艾瑞克的媽媽在GoFundMe發起募款,提到:「艾瑞克失去了他一生的摯愛」,希望籌得醫藥費和喪葬費,目前已經籌的超過38萬美元(約1170萬新台幣)。◎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上次酒駕才說不會再犯 白襪總教練又出包了
芝加哥白襪新任總教練拉魯薩(Tony La Russa)多年前曾因為酒駕遭逮,事後他也發聲明表示不會再有下次,但沒想到今(10日)卻有媒體報導,拉魯薩今年2月又因為酒駕撞車,還拒絕警方的酒精測試,案件拖了8個月後,終於在上個月底提出訴訟,正好就是白襪宣布聘請拉魯薩的前一天。據《ESPN》獲得的法庭文件,根據亞利桑那公共安全部提交的陳述書,2月24日晚上11點多,一名警方接獲通知,在鳳凰城天港國際機場附近找到拉魯薩以及他的車子,並從他身上聞到淡淡的酒氣,拉魯薩告訴警方自己撞到東西,輪胎也爆了,而在經過清醒測試後,就被帶回警局拘留。根據陳述書表示,拉魯薩當時拒絕接受呼氣測試,也不打算提供血液或尿液樣本讓警方做酒精檢測,之後警方取得搜查令,從他身上抽了兩管血液樣本。鳳凰城地區一名律師麥可(Michael Munoz)就表示,這是處理酒駕案件的常見程序,而且受到疫情影響,拉魯薩的案件延宕多時都無法提起訴訟,這也是常見的事情。根據法院的資訊顯示,拉魯薩的案件在上個月28日提起訴訟,而這個日子正好是他被聘為白襪教頭的前一天,當中也提到,拉魯薩被指控在受影響的情況下駕駛,且血液酒精濃度為法定的0.08%,甚至更高,不過這屬於輕罪,如果法庭裁定有罪,拉魯薩將面臨10天監禁。不過麥可也提到,一般人通常會選擇服刑1天,並且繳交罰款,之後一年內都會被要求在車上加裝點火鎖定裝置,避免酒駕再發生。事實上,拉魯薩2007年擔任聖路易紅雀總教練時,就在春訓時酒駕被逮,當時血液酒精含量為0.093%,而他在被定罪的當天,就發表聲明說:「我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起全部的責任,並向所有人保證,我已經學到了非常寶貴的一課,而且以後再也不會發生。」◎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