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
」 無期徒刑 梁育誌 死刑 剴剴案 馬來西亞
校園瘋傳新興毒品「一口暈」 媒體人驚爆:開學季還打折促銷
謝震武律師主持《震震有詞》,節目日前針對毒駕連環奪命的社會亂象展開深度探討,律師陳立怡說明台灣的法律目前傾向「以治療代替處罰」,來賓們也紛紛揭露新興毒品氾濫的駭人現況。資深媒體人林裕豐指出,近期新興毒品「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導致多起慘絕人寰的社會案例,不僅有前科累累的嫌犯因監所滿額未被關押,再度毒駕倒車造成七旬姊妹一死一重傷;更有父親在火鍋店門口無辜被毒駕撞死,讓二女兒哭得撕心裂肺。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也無奈表示,現今毒品價格太便宜且極易取得,成年人累犯眾多,這種將依託咪酯加入煙油的「喪屍煙彈」更是防不勝防。新興毒品的魔爪如今已深入校園,嚴重危害年輕學子。員警張景義透露:「一瓶煙油僅需數百元,高中生非常容易買到。」媒體人林裕豐更驚爆:「現在校園內正流行被稱為「一口暈」的毒品,1毫升只賣1250元,甚至惡劣到在「開學季」推出打六折的促銷手段,導致毒品深入國、高中生校園。」林裕豐也提到,不僅校園淪陷,許多富二代也沉迷於吸食毒品,但拿到的毒品往往被摻雜了不明的廉價毒物,極易引發猝死,過去就曾發生富二代在租屋處與傳播小姐一同吸食不明毒品而暴斃的悲劇。面對毒駕不斷拆散無辜家庭,社會大眾對遲遲無法重判感到不解。律師陳立怡解釋,政府雖然正設法提高罰則,但毒駕在法律上仍被歸類於「尚未提升到殺人主觀犯意」,因此還無法以殺人罪送辦。現階段是設立「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或毒駕造成死亡結果,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條款則規定,若10年內再犯則可求處無期徒刑。民俗專家小煜老師則分享,曾有一名以跑車維生的男子,太太特地來求平安符,表示先生近期頻頻發生擦撞希望幫忙化解,怎料過一陣子太太絕望痛哭回來,說平安符根本沒用,因為先生已經撞死人,一查才發現先生根本是長期毒駕。面對毒品對家庭帶來的打擊,專家也從心理與法律層面給出解方。諮商心理師林萃芬指出,上癮者的家人在心理上面臨巨大煎熬,當吸毒者感到痛苦空虛時,家人若能用關懷的角度出發,利用親情的力量幫助其脫離毒品圈。而一旦確認成癮,務必尋求專業協助。律師陳立怡也補充:「當成癮者有心想要戒毒時,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若上癮者主動向醫療院所請求救治,法律上『不會被通報、不會被警察帶走、亦不會被判刑』。」呼籲成癮者與家屬勇敢跨出求助的第一步,切勿再讓毒品害人害己。
專騙兩岸人民!6台人柬埔寨詐騙遭逮 最重可判10年
柬埔寨警方近日破獲一處電信網路詐騙據點,逮捕了6名台灣人,金邊初級法院已下令羈押並以「有組織實施電信詐騙罪」正式提起公訴,最重可關10年。根據《柬中時報》報導,警方26日突襲搜查位於金邊市的一處住宅,當場逮捕6名台籍嫌犯,並繳獲4支手機、1台一體機、9台顯示器及4台電腦主機等設備。警方初步調查指出,該集團涉嫌以柬埔寨作為據點從事跨境網路詐騙,透過架設假購物網站與偽造線上商店誘騙受害人,主要詐騙對象包含中國大陸和台灣民眾。柬埔寨《反電信網路詐騙法》規定,一般電信詐騙罪可處2年至5年有期徒刑;若屬有組織犯罪、涉及多名受害者或情節重大者,刑期可加重至10年徒刑。金邊初級法院30日對6名台籍嫌犯實施羈押,並以「有組織實施電信詐騙罪」提起公訴;另一方面,有關2025年韓國大學生在柬埔寨被詐騙集團凌虐致死案,6名中國籍嫌犯近日也被判處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列蔡、賴過往承諾 羅智強:提出彈劾案是為了留下歷史紀錄
總統賴清德明(20)日將就職滿2周年,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列出賴清德以及前總統蔡英文曾拋出的承諾,指民進黨執政10年以來,失去能源自主,失去了司法信任,失去了兩岸和平,失去了外交空間,失去了護國神山,更失去了社會和諧。「這十年,我們失去了什麼?」羅智強在臉書指出蔡英文以及賴清德曾拋出的承諾,十年前蔡英文曾說:年金制度不改就會破產、僵化的教育制度已與社會脫節、能源十分有限、台灣代工模式的經濟缺乏動能,需要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司法已經失去人民的信任、貧富差距越來越嚴重、社會安全網還有很多破洞等等,年輕人處於低薪的處境,他們的人生動彈不得,對於未來,充滿無奈與茫然。另外,羅智強續指,兩年前賴上任時也承諾:經濟發展的果實,應該為全民所共享;要改善幼托、長照、物價、房價、司法、教育、社會住宅、貧富差距、食品安全、道路安全、校園安全、社會安全網等問題。「但這些承諾實現了嗎?」羅智強質疑,勞保年金連年虧損,累積負債高達14.2兆,預計2031年將破產,說好的勞保年金改革卻不見蹤影;108課綱「學習歷程檔案」,不僅未達到原本強調的適性學習精神,僵化的形式主義反更把學生推向另個壓力高峰;錯誤的能源政策帶來缺電、空污之苦;核四燃料棒送往國外浪費40億元公帑,如今又要花80億元買核三燃料棒;台灣依然高度依賴代工及出口,不但沒有找到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全民還要共同承擔高房價與高物價;房價高不可攀,中央興辦13戶萬社宅成為泡影;隨機殺人、褓母虐童、狼師性侵、學子輕生,社會安全網越破越大洞。羅智強再指,政府開放有毒馬鈴薯進口,食安淪為笑話;少子化與高齡化問題持續加劇,新生兒數與10年前相較幾近腰斬;全國已連續64個月出現「生不如死」;長照體系依然不健全,老老相顧及年邁者照顧失能子女的長照悲歌,不斷上演;在少子化下,公托還是擠破頭也難搶到名額,完善的托育制度依然遙遙無期;大法官實質廢死,受害者及家屬的正義難以伸張;司法更變成掌權者清算在野、追殺政敵的工具;光電板毀壞山林國土,光電廢棄物破壞環境;高雄出現美濃大峽谷,環境汙染問題仍然嚴重;政府債務節節上升,達6.35兆新高,每人一出生就負債27.3萬元,賴政府的天價特別預算更「債留曾孫」;貧富差距創十年新高,所得最高的5%家庭與最低的5%家庭相差高達150倍。羅智強表示,即使賴清德自豪台灣的人均GDP達到4萬美元,股市突破4萬點,但年輕人的低薪問題仍無改善,經濟成長的果實,更未被全民所共享。羅智強說,十年來,我們失去能源自主,失去了司法信任,失去了兩岸和平,失去了外交空間,失去了護國神山,更失去了社會和諧。賴清德上任時說,會「存謙卑的心」,但表現出的卻只有傲慢。他發動大罷免奪權,自創「立法濫權、在野獨裁」的謬論,更以不公佈、不副署、不執行沒收國會通過的法律,走向獨裁,我們還失了台灣的民主法治。羅智強表示,這十年,我們失去的太多,正一步步失去台灣的未來,提出彈劾案,是為了留下歷史紀錄。信賴變成無(可信)賴,即使逃過彈劾,也逃不過歷史的審判。而人民覺醒,是自救最後的路!
孫安佐家中藏槍械遭羈押!律師揭「判刑關鍵」:重刑可能性不小
藝人狄鶯、孫鵬26歲兒子孫安佐,日前因涉嫌恐嚇公眾、持有非制式獵槍及模擬槍等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自115年5月17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對此,巴毛律師分析「孫安佐重判幾年的可能性真的不小」。根據法院裁定內容,法官訊問後認為,孫安佐涉嫌違反《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非法持有非制式獵槍、模擬槍等相關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因此裁定羈押禁見。案件持續延燒,外界原先多將焦點放在公共危險或恐嚇公眾等罪名。不過「巴毛律師」陳宇安,近日則在臉書發文分析,認為孫安佐真正面臨的最大風險,其實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刑責。陳宇安指出,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規定,若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各類槍砲、炸彈及爆裂物,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最高3000萬元罰金,刑責相當沉重。她也分享自己過去承辦槍砲案件的經驗,表示曾接觸過2起相關案件,其中1件涉及自製爆裂物炸魚,另1件則是非法販售槍枝。陳宇安指出,當時兩名當事人最後能獲得相對較輕判決,主要是因為具備「自首」或「未遂」等減刑條件,再加上沒有前科紀錄,並透過《刑法》第59條「其情可憫」爭取減刑空間,最終才分別獲判9個月徒刑及緩刑5年。不過陳宇安認為,孫安佐目前面臨的情況明顯更加棘手。他指出,由於孫安佐過去在國內外曾多次引發爭議,若想在法庭上主張「其情可憫」,難度恐怕相當高。陳宇安也直言,現階段最關鍵的因素,在於警方查扣的槍械是否具備殺傷力。她認為,若後續鑑定結果確認相關槍械具有實際殺傷能力,在缺乏減刑條件下,未來恐面臨相當嚴厲的刑責。
接連發生毒駕害命!逾6千人連署「嚴懲最重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5月2日高雄市左營區才有48歲凌姓男子駕車衝撞4車、造成3人受傷;5月4日29歲高姓男子駕駛BMW高速衝撞2車、導致2死2傷,這也讓毒駕、酒駕再次受到熱議。先前就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的提案,目前已通過,法務部也回應將進一步研議。有網友3月8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增訂2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視同蓄意謀殺」,並提出4點要求,包括提升刑度、將「過失致死」改以「殺人罪」論處、加重累犯處罰、連帶賠償責任等。提案人認為,由於駕駛人於飲酒或吸食毒品後仍決定駕車,已具備「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之未必故意,應脫離「過失致死」範疇,改以「殺人罪」論處,因此如果酒駕、毒駕致人於死,應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致人重傷者,應處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提案迄今獲得6607附議,並已在4月8日通過成案,權責機關應於成案後60天內、也就是6月8日前作出回應。對此,法務部表示,目前毒駕相關法規已經過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法在2024年12月8日,特別新增毒駕抽象危險犯之處罰類型,並多次提高刑責。以現行法規來看,單純不能安全駕駛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致重傷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如為累犯再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法務部指出,針對毒駕案件是否要再進一步修法,目前已經有多位立法委員表達高度關切,未來將會廣納民各界意,審慎研議修法的可能性。
美國花生零關稅 鄭麗文:難道民進黨政府真的要滅農嗎?
針對美國花生即將零關稅進口,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29)日主持中常會時表示,從發芽馬鈴薯之亂,到購買美國花生完全零關稅,連緊急保護措施都節節敗退、完全棄守,顯示民進黨政府在食安與農業防線上一再退讓。鄭麗文痛批,政府從開放萊豬開始,就在台灣食安上放棄守護台灣人餐桌安全的重要防線,更犧牲、出賣台灣農民。她質問民進黨政府「你是在保台嗎?還是根本在賣台?」鄭麗文指出,農業部面對花生零關稅衝擊,竟說台灣花生可以轉型,她直言,「請問什麼叫做轉型?就是叫我們花生農不要再種花生了。」她強調,美國花生價格低廉,若沒有關稅保護,台灣花生農根本看不到明天;而絕大多數花生農都集中在她的故鄉雲林縣,面對張麗善縣長痛心疾首站出來發聲,政府不能再講風涼話。鄭麗文質疑,民進黨政府毫無原則退讓,究竟替台灣換到了什麼?她表示,政府「無血無目屎、無情無義出賣咱台灣的農民」,卻沒有說清楚替中華民國、替台灣爭取到什麼。鄭麗文說,當年開放萊豬時,政府告訴人民只要開放萊豬,台灣就可以參加 CPTPP,但到現在仍遙遙無期,「不要再騙了,真的不要再騙了。」鄭麗文表示,犧牲台灣食安、犧牲台灣農民,到底換到了什麼?如果政府回答不出來,就必須面對台灣這麼多農民,交代台灣農業未來何去何從。她強調,國民黨態度非常嚴正,要求民進黨政府說清楚,為什麼棄守、為什麼放棄,「難道民進黨政府真的要滅農嗎?」鄭麗文並強調,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非常辛苦、認真,將持續在國會幫助人民守住台灣底線、維護農民權益。
「我值班我來吧!」防爆烈士楊季章殉職34年 刑事局悼念:永遠的分隊長
還記得麥當勞爆炸案嗎?34年前4月28日,台灣第一間位在台北市松山區的麥當勞民生店遭歹徒陳希杰於天花板中放置炸彈,要求麥當勞支付新台幣600萬元,遭麥當勞拒絕同時報警處理。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派駐刑事局防爆小組獲報後,由當時24歲的隊員楊季章穿上防爆衣前往處理,卻在取下爆炸裝置時,水銀抗動裝置被啟動,導致炸彈瞬間引燃,造成楊季章雙手遭炸斷,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而刑事局也在楊季章的忌日發文悼念,「致敬永遠的楊分隊長季章」。回顧整起事件,1992年4月28日,台灣第一間麥當勞民生店疑似遭人放置炸彈恐嚇,麥當勞總部人員接獲恐嚇電話,於電線桿上發現一張字條,字條上寫有,「若無法在今晚10點前準備好600萬元,即刻執行極端報復」,隨後麥當勞店員在接獲第二通電話,在四維路的停車場內找到一瓶塞了紙條的康貝特空瓶,歹徒直言已在麥當勞民生店放置炸彈,一旦引爆恐將死傷無數。店員查看後,果然在男廁天花板上尋獲茶葉罐炸彈,時任麥當勞總經理孫大偉也召開記者會表示,拒絕支付600萬元款項,同時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時任防爆組組長的李東平、警員劉應中、葛永興和楊季章前往現場,經手持X光機掃描確認後,確認男廁天花板上寫有「勿動炸彈」字條的茶葉罐就是炸彈,且還是拆除難度相當高的「水銀抗動裝置炸彈」,只要容器內的水銀因重力關係流動,接觸到兩端電擊,就會將炸彈瞬間引爆。台灣第一家麥當勞民生店遭歹徒陳希杰放置炸彈。(圖/資料照)面對拆除難度相當高的炸彈,楊季章卻無所畏懼,只表示,「我值班,就我來吧」義無反顧堅持不換手,穿上重達30公斤的防爆衣,於離地1、2公尺上的天花板上作業,然而拆除過程中炸彈卻仍遭引爆,強大衝擊力道瞬間將廁所炸毀,而在後方等待楊季章拆除的員警們,聽到爆炸聲緊急衝進廁所內,只想查看楊季章是否安然無恙,好不容易推開被卡死的廁所門,映入眼簾的卻是煙霧瀰漫、一片狼藉,唯獨看不見楊季章,無法確認其安危。好不容易衝進廁所內找到楊季章,儘管楊季章當時穿著防爆衣,卻仍因強大爆炸衝擊雙手遭炸斷,內臟也被震裂,頭盔內滿布鮮血,讓一旁同事緊急將楊季章送上救護車,惟楊季章送醫後仍回天乏術。但警方卻來不及悲傷,因歹徒還在多處麥當勞放置炸彈,其第一通電話附近也放了一顆「說明彈」,附上紙條說明拆解過程,但警方卻在楊季章被炸死後才獲報,而隔日麥當勞永和店也同樣尋獲茶葉罐,襄理陳建中、店員杜家慶在移動過程中不慎引爆炸彈,當場造成2人輕重傷,還有幾名學童遭碎片割傷。時任麥當勞總經理孫大偉下令清查,果然又在台北林森北路店尋獲炸彈,此次警方決定直接就地引爆,順利解除危機,但2天內的4顆炸彈也讓民眾一片人心惶惶。陳希杰因缺錢花用,在7家麥當勞門市內放置炸彈。(圖/資料照)為火速將人逮捕到案,警方也提供1200萬元的懸賞,呼籲民眾提供線索,時任刑事局警官張樹德最後分析出正確線報,鎖定陳希杰就是炸彈客,疑似借用朋友倉庫組裝炸彈,再由時任警官廖宗山鎖定陳希杰疑似窩藏在同學潘哲明家中,2度抓捕卻都讓陳希杰逃脫,最後在楊季章出殯前,於潘哲明家中趁著2人呼呼大睡之際將人逮捕到案。陳希杰被捕後表示自己因缺錢花用,沒錢娶菲律賓籍女友,才會買書自製炸彈對麥當勞勒索,將炸彈放置在7家門市的男廁內,強調自己只想勒索錢財,無意傷人,最終因此遭判無期徒刑,共犯潘哲明遭判有期徒刑15年6月,如今都早已出獄。而34年後的4月28日,也是楊季章的忌日,刑事局發文悼念楊季章表示,「34個年頭,時至今天,我們不曾忘記勇敢無私的防爆英雄─楊季章」,那天面對未知危險,楊季章選擇走向前線,親手處理水銀抗動裝置炸彈,他無所畏懼,因其壯烈犧牲守住其他防爆同仁與社會大中的安全。貼文中表示,「今日的台灣,街道熙攘,人們在安全的環境中生活,這份得來不易的日常,背後有著無數如楊季章般默默付出的守護者。我們紀念他,不僅是因為他的壯烈,更是為了銘記他身為刑事警察人員的勇氣與奉獻。致敬,永遠的英雄楊分隊長季章。」。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無期定讞 死者母哽咽質疑司法公正:我的控訴法官有聽嗎?
2020年發生於台南的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歷經多年審理後,全案於23日定讞,最終由最高法院判處被告梁育誌無期徒刑。消息傳出後,遇害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母親情緒激動,對判決結果表達難以接受,並質疑台灣司法是否公正。根據《TVBS》報導,鍾姓女大生母親表示,得知最終判決後感到十分絕望,直言案件已定讞,「我就算再不願接受,也只能被迫接受判決,我們完全沒有選擇」,並質疑自己的訴求是否被法官聽見。她進一步指出,「這樣的判決,讓我嚴重懷疑司法是否公正獨立,6年了有改變嗎?」鍾姓女大生母親直言,對於這樣的結果,再心痛、再憤怒也改變不了什麼。回顧案情,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當時鍾姓女大生返回宿舍途中,遭梁育誌擄走並性侵殺害,遺體事後被棄置於山坡地。調查顯示,梁育誌案發前一個月曾企圖擄人未遂,且過去亦有闖入民宅與竊取女性衣物等前科。案件曝光後,引發台灣與馬來西亞社會高度關注。審理過程中,橋頭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梁育誌犯行情節重大,判處死刑;高等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理由存在矛盾,將案件發回更審。更二審最終認定梁育誌未具明確預謀殺人意圖,難以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標準,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法院方面指出,梁育誌可透過長期監禁並接受心理治療與教化,仍有反省及改過向善的可能性。此一見解成為改判的重要依據。然而,判決結果也再次引發社會對死刑適用標準與司法審酌因素的討論。
確定逃死!虐殺馬國女大生 法官難認梁育誌犯「情節最重大之罪」無期定讞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更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於23日定讞,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梁育誌確定逃死。2020年10月28日,就讀長榮大學的鍾姓女大學生下課後要走回租屋處,卻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被梁育誌擄走,被害人試圖求饒,仍遭梁性侵勒殺,手段極其殘忍,梁犯案後還將遺體棄置高雄阿蓮山溝內,梁育誌落網後一審、二審和更一審遭三度判死,但最高法院二度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法官認為,審酌梁育誌行兇時手段、過程與其成長背景,並綜合凱旋醫院等醫師、教化師專業評估,認為梁育誌並非事先預謀殺人,而是臨時發生之行為,雖然他手段兇殘,但基於審慎用刑之考量,法院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全案於23日定讞,最高法院駁回檢辯雙方上訴,判處梁育誌無期徒刑,梁逃死確定。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個資被公布! 議員:《少事法》要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直接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短短4天已突破200萬次觀看,讓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跳出來呼籲,「《少事法》保護兇手,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擁有超過76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於4月15日上傳了一支時長超過40分鐘的影片,內容揭露新北校園「乾哥乾妹割頸案」,還放出2名未成年加害者的個資及生活照,迄今已累積逾200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6萬人留言、10萬人按讚。針對此案,侯漢廷19日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2名加害人各被判刑12年和11年,就有律師提到,依現行《少事法》,加害者可能在短短1年多後就能出獄,但刑期是一方面,另方面是對兇手的過度保護,《少事法》嚴格保護加害人的個資,甚至要抓出暴露兇手姓名的人,不久前有人公開乾兄妹個資,賠了30萬。侯漢廷指出,近期海外YouTuber公開了兇手姓名長相,讓許多台灣人認為「這才能伸張正義」,但當民眾必須仰賴法外手段才能獲得基本的公平感時,正是法治崩潰的開始。侯漢廷說到,他過去就主張,《刑法》第18條對於青年的犯罪減刑,以及《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人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的一律減輕,應增加「涉犯故意殺人、致死之重大暴力犯罪時,得不予減輕」,畢竟「Adult Crime, Adult Time」,犯成人的罪就服成人的刑。侯漢廷提及,美國法律中有特殊的「移送機制」(Transfer/Waiver),當未成年人犯下殺人、性侵等重罪時,檢察官可以直接申請或法律自動規定將其移交成人法庭審理,一旦移交,其身分便不再享有少年法的保護,姓名與長相可被公開,刑期也比照成人。侯漢廷氣憤道,台灣的《少事法》83條,不得公開兇手相關資訊一條,更應該大修,判決前可以說考量無罪推定與冤獄不得公開,然而事涉惡性重大的殺人等案,判決定讞後,必須強制公開。侯漢廷認為,青少年偷竊、吸毒、打架、車禍等小罪,可以教化反省、重返社會,「但是都長到14至17歲,還要說自己不知道不能殺人?期待這種人受到教化後重返社會?犯下這種案件還奢望社會原諒?」侯漢廷直言,修法不僅是對於兇手的嚴懲,更是教育所有青少年,若犯下蠢事,一生都會被社會記住,這才是對下一代的教育。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
惡龍翻盤夢碎!張錫銘拚假釋逆轉吞敗 高院打臉發回重審
曾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案的「惡龍」張錫銘,不滿假釋遭駁提起行政訴訟,一審認定矯正署審查有瑕疵撤銷處分;但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判決大逆轉,認為原判決未釐清被害人意見即裁定,認定一審判決有誤,改判張敗訴,並發回重審。張錫銘1995年至2005年間犯下多起重大刑案,遭判無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近20年,期間已申請假釋逾20次均遭駁回。矯正署認為其犯行情節重大,且多數案件未與被害人或遺屬達成和解,仍有再考核必要,因此不同意假釋。不過,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時發現,矯正署在審查假釋過程中,「被害人或遺屬意見」欄位竟沿用2018年函詢檢方未獲回覆的舊資料,長達6年未再追蹤補齊,導致資訊不完整,認定矯正署審查程序有明顯瑕疵,撤銷「不予假釋」處分,並要求重新審議,但未直接判准假釋。矯正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審理後認為,一審在未充分釐清被害人或遺屬意見的情況下,即認定處分違法,並撤銷「不予假釋」處分,其判決基礎仍有不足,因此改判張錫銘敗訴,並將案件發回更審,要求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意見後再行判斷。全案仍待後續審理「惡龍」,張錫銘能否成功爭取假釋,目前存在變數。
離譜外傭2/拍父私密處影像全為離職! 再逮仲介停權竟接案
嘉義縣有民眾為照顧重病的老父親,申請外籍家庭幫傭當看護,卻反遭外傭檢舉不當對待、並以「遭阿公毆打」為由,要求終止合約,甚至一度欲前往警局提告傷害,雙方撕破臉後,雇主意外驚見外傭拍攝多張父親私密處的不雅照片,讓雇主直接崩潰痛哭。更讓雇主傻眼的是,嘉義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前來稽查時,赫然發現仲介公司早已因違法被停權,卻仍繼續從事人力仲介服務。老家在嘉義的A小姐為照護重病在床,有失智、中風等情況的父親,同時減緩母親的照護壓力,去年6月透過「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公司」媒合外籍看護,與一名28歲的印尼籍「阿雅」(化名)簽訂3年契約,未料看護過程中阿雅為幫好友做頭髮,竟讓父親慘摔下床,還曾以買飯等名義,直接消失4、5小時,獨留父親一人在家。父親遭外傭拍攝私密處影像,A小姐看到後崩潰痛哭。(圖/民眾提供)A小姐透露,他們也能諒解阿雅孤身來台的寂寞與辛苦,多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僅反覆勸說,希望阿雅請假應提前通知,卻遲遲無法改善,決定扣除其今年3月份約667元的加班費用,卻遭阿雅反制檢舉被不當對待,並一度前往警局試圖提告傷害,理由是「阿公打她」。但讓他們更加無法接受的是,在透過與仲介協商過程中,竟還意外發現阿雅拍攝多張父親的私密處、失禁影像,以此做為遭「雇主不當對待」之證據。因阿雅惡意檢舉又決心辭職,A小姐在與仲介協商過程中,仲介卻表示欲再收取8000元的服務費,讓A小姐深感疑慮拒絕再支付,並意外從前來稽查的嘉義縣勞動暨青年處人員發現,佳益國際人力仲介股份有限公司竟在就業服務法停權期間仍繼續從事人力仲介業務,並與他們簽定合約。A小姐拿出公文表示,他們去年6月25日與佳益簽定阿雅為期3年的合約,依據勞動部公文卻顯示,佳益仲介去年就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5條,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遭嘉義縣政府裁罰10萬元,因此遭勞動部停止從事就業服務業務6個月(自2025年5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但佳益仲介卻在去年6月25日與他們簽下合約。讓A小姐更加憤怒的是,事後佳益仲介還找來民代「協商」,一群人於今年4月1日先將阿雅帶走,要求他們簽下「解約合意書」,試圖證實為雇主與看護間的合意解約,直到反應後才改簽下「終止委任合約書」。但事情卻還沒有結束,A小姐發現佳益仲介涉嫌違法於停權期間繼續從事人力仲介業務,原先均以負責人為「吳宗翰」之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公司為名簽下相關文件,後續緊急再拿出一份以「趙婉而」為負責人之佳誠國際人力仲介有限公司名義之文件,要求A小姐的母親補簽,不押日期,同時收走舊有文件,否則就不能繼續廢聘程序,父親照護的空窗期恐將遙遙無期。對此,佳益國際人力仲介解釋表示,因佳益人力仲介的服務機關許可證期限為2025年10月11日,後續向勞動部申請換證時,因遭嘉義縣政府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5條裁罰10萬元為由,否准換證許可,目前正在打行政訴訟官司,因此改由佳誠國際人力仲介代為進行後續相關廢聘事宜。偷拍事件爆發後A小姐才得知,仲介公司早已被停權,事後欲以新成立公司名義重新簽署文件,讓他們相當不滿。(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不過實際查詢相關資料,佳益人力仲介向法院聲請撤銷停權裁處,強調只是提供翻譯服務,並未促成說合之事,證照無法更換恐將導致公司承受巨大虧損,造成員工失業等情形,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與行政訴訟法要件不符,將其聲請駁回。對此,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回應指出,自1955獲報也在第一時間前往了解,經確認後當下也立即告知移工拍攝病患私密處事情嚴重性,若經確認散步私密處影像屬實,恐會觸犯刑法與涉及性騷擾,若判刑確定將會變成黑名單,永不錄用;而移工也表示了解此部分,強調沒有轉給朋友或其他人看,僅是為了要拍下阿公躁動打到她的過程,從而自保。另,針對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公司於停權期間卻仍繼續進行人力仲介業務,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回應表示,業者表示確實有因停牌而更換另一間仲介公司佳誠國際人力仲介進行相關業務,但卻疏忽繼續使用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名義對外進行人力仲介業務,該部分已明確違法,後續也將依《就業服務法》第34條第二項進行裁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
應曉薇加保3000萬重獲自由 遭判15年牽動中正萬華選局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捲入京華城土地容積爭議案,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裁定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歷經一夜留置候審室後,於昨(27)日湊齊保釋金,重獲自由。其女兒應佳妤全程陪同,並強調「媽媽沒有貪污,絕對上訴到底」。京華城土地容積率爭議,除柯文哲外,背後牽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應曉薇等人。翻閱判決書指出,應曉薇過去以民意代表身分,透過議會質詢、約見及索資等方式,向相關單位施壓,協助京華城取得不法利益。期間更被認定收受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並透過領取現金、繳納信用卡費等方式製造金流斷點,增加查緝難度。承審法官認為,應曉薇在檢方搜索前曾輾轉前往桃園機場,再轉往台中機場,疑有出境潛逃意圖,加上偵查期間否認犯行、辯詞反覆,最終判處15年6月徒刑,並裁定高額保釋金。應曉薇交保後步出法院,其女應佳妤陪同在側。回顧審理期間,應佳妤多次現身陪伴母親出庭,外貌亮麗也在網路上引發討論。加上近期她在個人社群媒體頻頻針對政治時事議題發聲,外界解讀有意投入政治,甚至出現「代母出征」意味濃厚。隨著應曉薇遭一審遭判15年6月徒刑,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這也意味著,應曉薇在年底選舉的連任之路恐將嚴重受阻。此外,國民黨內部亦有規定,一審遭判刑者原則上不予提名,等同為其參選之路形同「宣判死刑」。應曉薇遭重判進一步牽動中正萬華選區布局。國民黨原規劃提名4席,現任包括郭昭巖、吳志剛、鍾小平及應曉薇,如今應曉薇深陷官司爭議,能否參選仍充滿變數,未來選局勢必出現變化。另一方面,應佳妤頻繁曝光、並擔任母親特助,未來是否投入選戰,成為後續觀察焦點。
柯文哲2028總統路仍有譜? 內政部:視登記時判決情形而定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外界關注其2028年總統參選資格,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7)日表示,依法若遭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參選總統、副總統;未來若法院出現不同判決,將依相關法規辦理。台北地院昨日就柯文哲涉入京華城等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換言之,若柯文哲欲投入2028年總統大選,關鍵在於屆時登記參選時相關判決情形;若刑度維持在10年以上,間接宣告喪失參選資格。不過,目前相關案件仍可上訴,且距離2028年總統選舉候選人登記時間尚有一段期間。內政部指出,是否具備參選資格,須依登記時的最新判決結果,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審認。法界人士分析,若後續二審改判至10年以下,或出現其他變動,仍可能具備登記參選的條件。劉世芳也強調,在下屆總統、副總統選舉登記前,若法院有不同判決結果,政府將尊重司法判決,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辦理。
柯文哲遭判17年影響2028選舉?律師曝「唯一的可能」 內政部這樣說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貪污、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由於刑度超過10年門檻,引發外界關注其是否仍具備參選2028年總統的資格。對此,內政部也回應了。判決內容指出,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賄款210萬元成立,其中貪污罪部分判處13年徒刑及褫奪公權6年;另涉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背信罪則判處2年6個月。數罪併罰後,最終合併應執行17年徒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尚未定讞。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因此,在一審判決維持的情況下,柯文哲參與2028年總統大選恐面臨法律限制。不過,內政部晚間回應指出,本案仍處於上訴程序,且距離2028年總統選舉登記時間尚有一段期間,是否具備參選資格,須視「登記當下的最新判決結果」,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審認。換言之,若未來二審改判刑度降至10年以下,或案件出現其他變動,在判決尚未確定前,仍可能保有登記參選的空間。整體而言,柯文哲是否能投入2028年總統選舉,仍存在變數,關鍵在於後續司法審理進展。此外,律師劉韋廷也分析指出,依現行法規,只要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尚未定讞,在法律上即可能喪失總統候選人資格。他認為,目前一審17年的結果已形成明確門檻,若欲參選,「唯一的可能,是在登記參選之前,二審已經出來,而且刑度被改判到10年以下。」劉韋廷進一步指出,即使未來出現刑度下降的情況,是否恢復參選資格,仍可能存在法律爭議。制度設計原意在於防止重大犯罪者參選,而非單純依最終刑度數字判定,因此不排除未來可能引發更進一步的法律爭議,甚至上升至憲法層次討論。
柯文哲遭指收賄210萬判17年!律師親解關鍵:已經是打折的刑期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以及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等罪,被判15年6個月。對此,律師王至德分析,17年是4個罪加起來之後再打折的刑期。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於京華城案中被認定收受賄賂210萬元,而應曉薇涉案金額則高達5250萬元。然而在最終刑期上,柯文哲反而較重。對此,律師王至德透過臉書專頁「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分析指出,柯文哲所判17年刑期,並非單一罪名所致,而是多項罪責分別量刑後加總,再依法折算的結果。王至德說明,柯文哲涉及4項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賄罪、兩項公益侵占罪以及一項背信罪。各罪分別判處13年、2年、3年6個月及2年6個月,合計原本刑期達21年。依刑法規定,數罪併罰時,法院會在個別宣判後進行合併計算,並酌予折減,最終訂出應執行刑為17年,以避免刑期過度累加而失衡。在各項罪名中,影響刑度最重的關鍵,在於違背職務收賄罪。王至德指出,此罪法定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甚至可判無期徒刑,屬於高度嚴重犯罪。儘管法院最終認定收賄金額為210萬元,未採納傳出EXCEL資料中所列的1500萬元,但由於該罪本身法定刑度較高,仍對整體判決產生重大影響。相較之下,公益侵占罪的法定刑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即使涉及金額較高,包括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以及透過木可公司名義侵占「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逾6000萬元,法院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刑度仍低於收賄罪。此外,柯文哲亦被認定與他人共同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約827萬元,用於支付競選總部人事費用,構成背信罪,判處2年6個月。王至德指出,背信罪同樣屬於法定刑較輕的犯罪,因此在整體刑度中所占比重有限。王至德也提醒,儘管一審判決結果已出爐,但案件尚未定讞。依我國法律制度,案件仍可上訴至二審及三審,在最終判決確定前,仍適用「無罪推定」原則,未來法院攻防仍具變數。
柯文哲遭重判民眾黨陷關燈危機 4合作縣市白雲覆藍天難上難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喧囂1年半,其中高達近1年深陷囹圄支配之中,今(26)日被以收賄、背信等夯不啷噹判了17年有期徒刑與褫奪公權6年,儘管有罪定讞前司法上還有一搏空間,但因著他光環茁壯的台灣民眾黨,已然從立院關鍵少數,面臨「關燈」倒數。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圖)談到官司遭重判仍忿忿不平。(圖/黃耀徵攝)攤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與副總統候選人,也就是沒定讞也沒差,只要任一審級柯文哲被判到10年門檻,2028再返總統夢就是吹了。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圖)曾以第三勢力激起不少厭惡藍綠的新興選民熱情,如今還剩多少,各界難以樂觀。(圖/黃耀徵攝)回頭看看2026年底選戰,目前百里侯白營的天空愈發黯淡,「藍白合」只剩新竹市、宜蘭縣、彰化縣、嘉義市稍有「搞頭」。在新竹市剛甩開助理費泥淖而復職的市長高虹安,2024年退黨後據傳「沒打算再加回民眾黨」,甩開民眾黨枷鎖的她「無黨一身輕」,正與國民黨緊扣準備連任,連出身民眾黨立委同僚的副市長邱臣遠在市府也「沒戲唱」,摸摸鼻子準備到隔壁竹北市「找工作」,在新竹市「高虹安的白色繽紛了些」地方人士委婉地表達高虹安與民眾黨漸行漸遠。而到宜蘭縣,儘管民眾黨前立委陳琬惠對柯文哲忠心不貳,但宜蘭在地觀察,隨著藍營整合出立委吳宗憲一戰縣長、柯文哲案宣判確實可能嚇跑不少中間選民,況且陳琬惠選戰經驗中,無論是2022選縣長、2024選立委都只是「老三」成績,「國民黨沒必要老被他絆住」宜蘭地方坦言白營被稀釋是遲早的事。彰化縣更是詭譎,儘管綠營立委陳素月已就定位,藍營卻「花式點將」從立委謝衣鳳、友軍前立委蔡壁如甚至「場外」民進黨籍前彰化市長邱建富都被點名,如今正式人選恐怕拖過清明還在霧中迷茫,但也難有民眾黨著墨的空間。嘉義市則是白營前立委張啓楷值得一拚,然卸下立委身分後鎂光燈與聲量驟減,如何「保溫」挺過披藍袍的在地醫師翁壽良PK戰中取勝而不破壞情感,進一步攻克「大魔王」在地超強立委王美惠,在地坦言是場硬仗,而柯文哲自身難保「幾乎幫不上忙」。柯文哲政治生命倒數,一手撐起民眾黨的他,因偵查所需被羈押禁見將近一年後獲釋,近月來他仍是流量保證與募款「吉祥物」,當然發威起來也是唯一能「鎮壓」住內部山頭林立的「創黨老師傅」,現任主席黃國昌至今仍難望其項背。如今一審宣判已然讓不少支持者「愈來愈難說服自己」,逐漸地民眾黨從「強人領導」變為「無人領導」,恐怕只是早晚的事,民眾黨高光時刻已過,「關燈」恐在倒數。
神秘人口販子「梅姨」潛逃20年終落網 拐賣至少9童恐面臨死刑
大陸潛逃超過20年的「張維平案」關鍵人物、神秘人口販子「梅姨」謝姓女子,近日終於在廣州落網,並對販賣兒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廣州市公安局於今(21)日證實,經多年不懈追查與身分比對,專案小組於2025年鎖定一名與「梅姨」特徵高度吻合的謝姓女子,進一步核實身分無誤後,已依法執行逮捕。回顧案件始末,2003年至2005年間,大陸傳出多名兒童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遭到拐騙。警方於2016年抓獲主犯張維平等5人,嫌犯供稱所有被拐兒童均透過一名綽號「梅姨」的女子進行轉手交易。隨後數年間,該案涉及的9名被拐兒童陸續被尋獲,最後一名受害者也於2024年底成功與家人團圓。儘管主嫌張維平已於2023年被執行死刑,但由於「梅姨」身分成謎,始終未能結案,成為尋親家屬與社會公眾心中的懸念。警方找到山東省公安廳首席模擬畫像專家林宇輝,曾多次為「梅姨」繪製畫像,他根據目擊者描述,「梅姨」身高約150公分、體態偏胖、具備三角眼與厚唇等特徵,且精通粵語與客家話。林宇輝曾於2019年與2023年更新畫像,考量其隨年齡增長的容貌變化,當時與梅姨同居的男子曾表示,畫像相似度高達9成。近日廣州公安局通報,「梅姨」謝女已經落網,林宇輝表示畫像與本人特徵高度吻合,印證多年來用他模擬的畫像追蹤有極高準確性。另外,有法律專家分析指出,「梅姨」長期擔任拐賣鏈條中的中轉與分銷角色,屬於典型的「鏈條型犯罪」關鍵環節。其潛逃20年,依據中國大陸《刑法》規定,對於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追訴期限不受限制,因此其刑事責任將被追究到底。由於「梅姨」涉案人數眾多且情節嚴重,其量刑區間可能落在無期徒刑至死刑之間。目前,廣州警方正進一步審理此案,務求徹底釐清所有涉案細節。這樁跨越20餘年、牽動9個家庭命運的重大拐賣兒童案,隨著最後一名關鍵嫌疑人落網,意味著將能結案。
朝野罕見大合作!刑法修正案火速過關 立院今三讀、總統府傍晚公布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宣示後,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遭撤銷的法律違憲問題,立法院朝野合作今(13日)三讀通過《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統府也在傍晚火速公布相關條文。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感謝立法院朝野黨團全力支持,於憲法判決時限內完成修法,避免法律適用空窗期,建築嚴密社會安全網。法務部強調修正案建立符合比例原則之再許假釋門檻,並明定明日施行,同時一併修正有期徒刑撤銷假釋後殘刑執行事宜,以符平等原則。修正案規定:一、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期間因故意再犯罪而經宣告無期徒刑確定撤銷假釋時,應執行原無期徒刑且不得再假釋;二、若無期徒刑受刑人於假釋期間係因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而撤銷假釋,或因故意更犯罪而受未滿1年有期徒刑之宣告者,其再許假釋門檻為10年;三、若故意更犯罪受1年以上未滿5年有期徒刑者,假釋門檻為15年;四、若故意更犯罪受5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假釋門檻則為25年。透過此種差異化之規範,依撤銷假釋之原因、再犯情節之輕重,審酌受刑人是否確有悛悔實據,再賦予受刑人復歸社會之機會。法務部表示,113年3月15日113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宣告現行《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關於無期徒刑撤銷假釋執行殘餘刑期之規定違憲,至遲於判決宣示之日起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該部積極擬具修正案,並召開刑法研究修正小組會議,廣納審檢辯學及機關代表意見,且通盤檢討有期徒刑撤銷假釋後殘刑執行期間,以避免輕重失衡之虞。因相關修正案另涉特殊重大暴力犯罪符合一定條件下不得假釋等終身監禁制度議題,社會各界意見分歧,司法院亦於會銜時加註意見。經多所討論凝聚共識後,行政院、司法院於114年12月3日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感謝立法院各黨團支持加速審議通過,使無期徒刑撤銷假釋後之執行事宜得以無縫接軌。總統府火速公布刑法修正案。(圖/翻攝網路)刑法施行法修正案總統府也一併公布。(圖/翻攝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