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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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男孩無照駕駛撞死60歲婦人!車主判刑 監護人稱無力賠償
大陸遼寧營口市一名14歲少年於2023年5月駕駛他人車輛,撞倒正在路邊推車的60歲趙姓女子,造成其搶救無效身亡。事後法院判決,車主明知少年未成年且無駕照,仍指使其駕車,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承擔六成責任,須賠償逾 51萬元人民幣(約229.5萬元新台幣);少年監護人則須承擔四成責任,賠償 34萬餘元人民幣(約153萬元新台幣)。死者女兒陳女士網上發文求助,表示家中因賠償遲遲未到位,生活陷入困境。(示意圖/陳女士提供)據《揚子晚報》報導,陳女士表示,2023年5月25日下午3時40分左右,她60歲的母親趙女士手扶自行車,經過營口市大石橋市南樓步行街時,一輛機動車從旁邊坡下駛來,正好撞到她母親。司機慌亂之下誤將油門當剎車,「我母親大腿的大動脈當時就被撞破了,血不停地往外噴,整個自行車全變形了。」雖經送醫急救,仍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確認少年無照駕駛導致死亡事故。(示意圖/陳女士提供)陳女士指出,雖然保險公司與少年生母已支付部分賠償,但少年父親僅在事發初期給付 2萬元人民幣(約9萬元新台幣) 喪葬費,至今未履行剩餘 26萬元人民幣(約117萬元新台幣) 賠償。陳女士多次催討未果,甚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曾凍結涉案人員名下資產,並對少年父親下達限制消費令,然而調查顯示其名下僅有少量存款,無房產、公積金或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因此依法裁定終結此次執行。少年父親聲稱因經濟困難,僅願意再支付 7萬元人民幣(約31.5萬元新台幣),但遭陳女士拒絕。法院曾凍結相關人員名下存款,並對少年父親下達限制消費令,但因無可供執行財產而終結程序。(示意圖/陳女士提供)陳女士表示,母親離世讓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父親患有精神疾病需長期治療,妹妹剛畢業尚未工作,迫切需要對方盡快履行賠償。律師指出,本案屬於民事賠償糾紛,若現階段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可裁定終結程序,但申請人日後若發現被執行人有新財產,可隨時申請恢復執行。若證實被執行人有隱匿或轉移財產情形,甚至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面臨刑事追究。遼寧大石橋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裁定車主與少年監護人需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示意圖/陳女士提供)
情侶掛「偽造車牌」飆鳳鼻隧道!警方攔查竟拒檢 下秒自撞雙雙送醫不治
新湖分局14日凌晨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發現21歲黃姓男子與17歲吳姓女子共乘一輛機車,由於車牌造型十分粗糙,明顯偽造車牌,警方隨即啟動攔查,未料該對男女竟加速離去,警方隨即跟上,但兩人卻不明原因於鳳鼻隧道南端出口自撞,雙雙送醫後不治。新湖分局指出,深夜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3時50分許在新豐鄉749-7號附近道路查見1對男女共乘懸掛偽造車牌改裝機車。該車牌數字型式明顯為舊款,一望即知為偽造號牌,涉犯刑法偽造特種公文書罪嫌。員警遂開啟警示燈及鳴笛示意停車。該車持續沿途逃逸,後在出新豐鄉鳳鼻隧道南端出口時,因駕駛不慎自撞路側紐澤西護欄。員警立即通報消防隊並在現場緊急施救。新竹縣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豐田分隊2台救護車前往搶救,發現傷者分別為17歲女性及21歲男性,分屬新竹市與新北市籍,兩名患者皆呈現無呼吸心跳狀態,分別由救護車送往東元醫院及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急救,惟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新湖分局調查後,該車確實懸掛偽造車牌無誤,車體及引擎號碼均磨除且駕駛無駕照。新湖分局將調閱行車記錄器與沿途監視器等相關資料,報請台灣新竹地檢署指揮,同時將送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以協助釐清事故原因與責任。
無照駕駛救護車闖紅燈奪命! 騎士遭輾亡慘死底盤下
台北市松山區1日下午驚傳一起奪命車禍,1輛民間救護車於三民路152號前路段闖紅燈,與1輛機車猛烈碰撞,導致60歲黃姓騎士慘遭夾困車底,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更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僅23歲,且竟無駕照,已遭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據警方調查,事發於7月1日下午2時12分,當時這輛民間救護車正載送1名腦溢血病患轉院,行經三民路時雖鳴笛示警,卻違規闖紅燈,導致對向直行的黃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重重撞上救護車後,被捲入車底,警方與消防人員趕抵現場,將黃男從底盤救出,但他已無生命跡象,隨即送往醫院急救,最終仍在下午3時13分不幸身亡。2日檢警進行相驗,初步研判黃男死因為顱骨出血,顯示撞擊力道極為猛烈,警方表示,肇事的盧姓男子竟無駕駛執照,卻擅自開救護車載送病患,其行為不僅違法,更釀成一條人命,目前他已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至台北地檢署,後續將釐清其駕車資格與所屬單位的管理責任。整起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外界譁然質疑民間救護車監管漏洞,甚至有網友痛批「誰來救護人民免於無照駕駛的傷害?」,有關單位是否有落實駕駛人員資格審核,及派遣制度是否健全,恐怕都將成為追究責任的焦點,至於事故的確切肇因與責任歸屬,仍需警方後續調查與監視器畫面還原釐清。
無照少年連撞3車還肇逃 4人送醫下場慘了
未成年無駕照的15歲黃姓少年,向阿姨借機車外出,今天(23日)上午先在台南東區東寧路、林森路口撞上騎機車69歲侯姓老翁,卻心虛肇逃,接著在台南一中旁撞倒騎機車70歲高姓婦人,最後又在東榮街、青年路撞上44歲李女與12歲康姓兒子,短短600公尺撞3車造成4人受傷,黃姓少年自己也受傷住院中。警方指出,黃姓少年因擦挫傷加上醫生擔心可能內出血,送醫後留院觀察中,將待他出院後才能製作筆錄,後續會將他依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罪函送少年法庭,並開出無照駕駛罰單。警方表示,黃姓少年今天上午11時許,無照騎車發生肇事逃逸案件,員警到場後,發現黃姓少年騎乘的重機車接連與3車發生撞擊,造成69歲侯男、70歲高女與45歲李女跟12歲康男母子檔受傷,所幸4人傷勢並不嚴重,後續相關肇責仍待調查釐清。15歲黃姓少年在台南一中旁撞倒騎機車的70歲高姓婦人。(圖/讀者提供)警方初步研判,黃姓少年可能是無照騎車加上撞上人,心虛逃逸卻接連撞上其他車輛。有民眾還在社群媒體上傳「屁孩闖紅燈撞倒阿嬤還肇逃」。至於黃姓少年當時是要去哪?親友為何將機車借給沒有駕照的未成年孩子,都待釐清。據了解,黃姓少年母親接到消息時,人在外縣市出遊,一聽到兒子闖禍,也立刻趕回台南了解。警方表示,由於當事人還在住院,有許多細節仍待釐清,但黃姓少年確認並沒有酒駕,後續將依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罪函送少年法庭。
無照酒駕釀6車連環撞!釀1死2傷 22歲肇事男沉默出庭相驗
台中市東區12日上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事故,1名22歲林姓男子無照酒駕,駕車行經進德路與自由路口時,幾乎未減速,接連撞上6輛汽機車及行人,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的慘劇,事發後,林男被警方查獲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8毫克,並在其車內搜出K他命,但初步尿檢無毒品反應,是否涉及毒駕仍待釐清。事故發生於上午9時多,林男駕車行經進德路與自由路交叉口時,車輛幾乎未減速,先後撞上46歲的黃姓女子、75歲的杜姓機車騎士,以及58歲的宋姓腳踏車騎士,並波及6部汽機車,車禍導致杜男傷重不治,宋男目前仍在醫院治療,林男也因車禍掛彩住院,目擊者指出,林男駕駛行為極其危險,疑似失控狀態。警方調查後發現,林男不僅無駕照,還涉嫌酒後駕車,死者杜姓男子的家屬12日到醫院認屍,悲痛不已,並拒絕媒體採訪,檢察官13日上午相驗死者遺體,肇事林男頭戴安全帽、坐在輪椅上到場,全程未發一語,相驗完成後,林男返回醫院辦理出院手續,隨後將回到派出所接受警方詢問。此案已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及毒品相關罪名進一步偵辦,警方表示,林男的行為不僅違法,更造成嚴重的生命損失,將依法追究責任,事故現場經清理後,交通已恢復正常,但當地居民對此事件仍心有餘悸,警方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並提醒無照駕駛和毒駕的嚴重法律後果。
無照駕駛還違停、掛別車車牌遭警拖吊開罰 女子慌了「要怎麼跟朋友交代」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巡邏員警昨(8日)晚間在汐止忠孝東路見1輛白色BMW轎車併排停車,員警欲開單告發,卻發現該車係懸掛其他車輛車牌,故依法拖吊保管,駕駛該車的24歲林姓女子當場傻眼,表示車輛是向友人借來外出購物,不知要如何向友人交代。警方另查出林女無照駕駛,一併開單告發。據了解,昨晚9時許員警在忠孝東路發現該輛自小客車併排臨時停車,員警遂上前取締,經查該車駕駛林女無駕照且非車主,該車身懸掛的號牌亦已逾檢註銷,員警加以查證後確認該車車身與號牌不符,遂依法舉發、扣牌及拖吊車輛移置保管。警方表示,現場除依道交條例舉發併排臨停及無照駕駛,另將以使用他車車牌及牌照借供他人使用,向該車車主及原車牌車主舉發,罰金總計最高可達4萬6200元。
夏日好康!eMOVING推出Shine特仕版限量優惠,兼具奢華與安全的新選擇!
慶祝中華電動二輪車eMOVINGShine系列車款,連續13個月於「微型電動二輪車」級距單月領牌數穩居第一。eMOVING趁勝追擊、延續夏日好康,限量推出「Shine冠軍特仕版」。特仕版亮麗車貼設計採用鏡面材質,閃亮程度不容忽視,融合穆夏風格的優美曲線和華麗花卉,展現出宮廷般的奢華,並且搭載膝前置物盒,一次滿足實用需求。新車上市,即日起邀請大家到eMOVING授權經銷門市賞車,預約來店試乘及分享,再送您品牌隨行杯。(圖/業者提供)輕鬆騎乘,節能省錢首選交通部自2022年起將「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兩年內(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法規宣導期即將截止,eMOVING為回饋消費者使用需求,限量推出「Shine冠軍特仕版」,以免駕照、免加油、輕鬆滿足中高齡及年滿14歲學生族群日常所需,加上車重僅 40 公斤,除了可以透過車輛直接充電,車廂內的鋰電池亦可取出充電,5公斤的可攜式鋰電池不僅輕巧外,還提供優於業界的兩年保固。此外,充滿電力僅需 $1.87 元,換算下來平均 1元可以行駛 21km。這次特仕版加贈膝前置物盒,增加收納空間,另外可再加購菜藍,讓日常運用的靈活度更高。(圖/業者提供)安全無虞,品質卓越 根據交通部統計,2024年數據顯示,同屬慢車型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與腳踏自行車在1至3月的事故數量分別為2,174件和3,609件。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事故數量比腳踏自行車減少將近40%,微型電動車二輪車外型上就如同機車,較易被用路人注意,且相較腳踏自行車,更增加了燈光等配備,大幅提升使用上的安全,非常適合短程代步或無駕照需通勤移動的使用者。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選擇多,消費者該怎麼選擇呢? 交通部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呼籲,民眾在選購微型電動二輪車,一定要確認車款是否經交通部審驗合格,可請店家出市審驗合格證明,以保障行車安全。eMOVING 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僅是通過交通部審驗合格,為保障使用者的用車安全,全車系充電鋰電池符合CNS規範,並自訂更高檢測標準,包括過充電、短路、擠壓、高溫及穿刺不起火等測試。車體經歷衝擊、摔落、涉水及1萬8千公里耐久試驗,並提供整車一年、電池兩年保固,確保車主騎乘安全,使用更安心。(圖/業者提供)限時狂歡,豪禮相送即日起至7月31日止,炎夏享好康,購買Shine特仕版再贈購車金4,000和膝前置物盒(市價1,200)及24期0利率,預約來店試乘分享,即送品牌雙層隔熱隨行杯。除了微型電動二輪車外,eMOVING EZ1同享購車金優惠及超低月租費每月只要199元(可行駛約500km)。而為鼓勵eMOVING老客戶換購新車,凡2017年底前領牌之車主回廠換購(限emoving/emovingplus/emoving super車款),除當期優惠外,每台再加碼3,000元家樂福電子禮券。
少年夜遊悲劇!無駕照騎車3人撞大貨車 釀1死1重傷1輕傷
桃園市楊梅區楊湖路三段,16日晚間10時許,發生一起令人傷心的車禍事故,3名年僅17歲的少年因夜間相約出遊,騎乘2輛普通重型機車,卻無1人持有駕駛執照,陳姓男子騎車時,疑似因天色昏暗未及注意,先是擦撞停放在路邊的大貨車,隨即倒地,在他身後的何姓男子未能避開,在迅速的反應後也發生碰撞。這場意外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另1人則輕傷。根據警方調查,這3位少年都是朋友關係,當晚7時左右相約出遊,駕駛2輛機車行駛在楊湖路上,然而,由於他們都沒有駕駛執照,這在夜間行駛時增加風險,事故發生時,陳男和丁男被送往醫院急救,但陳男最終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丁男則經搶救後轉送至林口長庚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而何男則僅有輕微的手腳擦傷,無生命危險。警方進行了相關檢測,顯示陳男與丁男並未受酒精影響,而何男的酒測值也顯示為0,至於事發路段,雖然大貨車停放在路邊並未違規,但這場悲劇的具體原因仍需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也呼籲,未成年人應遵守交通法規,不擁有駕照時應避免騎乘車輛,同時提醒夜間行駛時,應注意天色變暗的路況,提前預防可能的危險,以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三重警遭毒蟲撞死 遺孀慟「才跟兒子討論出遊」:那期待的聲音成追憶
新北市三重區28歲員警黃瑋震13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遭吸食俗稱「喪屍煙彈」依托咪酯的無照25歲黃姓男子毒駕撞死。黃員遺孀施姓女子不捨表示,亡夫遇害前一晚才跟兒子討論週末出遊,未料那充滿期待的聲音竟成追憶。施女今(14日)透過黃瑋震臉書懷念丈夫,並指「想起前一晚10點,他還和兒子熱烈地討論著週末的出遊計畫,那充滿期待的聲音彷彿還在耳邊迴響」,未料人生無常,「他的一生就此劃下了句號,我們所有人都深感痛心與難以置信」、「以這麼殘酷的方式讓我們措手不及」。施女表示,他們只能祈禱黃瑋震在天國一切安好,「他的善良、他的笑容,將永遠留在我們心中。這份無法言喻的悲痛,也提醒著我們珍惜眼前人,珍惜每一刻的相處」,並附上遺眷帳戶,似乎希望外界伸出援手。 涉嫌撞死黃瑋震的黃男有毒品前科且劣行累累,今年4月在64快速道路持刀追前妻,導致前妻墜高架橋身亡;1週前遇警方臨檢拿刀比劃,2度被依社維法移送,未料2進2出的他又毒駕撞死員警。檢察官昨晚訊問後,向法院曾聲請羈押。這起悲劇除激起外界對毒品、犯嫌行動管控問題討論,也引發各界關切無駕照者肇事議題,呼籲僅准許有駕照者購車、租車,沒入駕照遭吊銷者車輛,並加強查緝。
男一生無照毒駕開車上路撞死義消 法院判刑6年半
一生未考過駕照的新竹市男子楊毓榮2023年8月毒駕上路,從後追撞張姓義消的機車,將其連人帶車推撞前方大貨車,導致張男遭夾死,警方在楊男身上搜出毒品,新竹地方法院近日依《毒駕致死罪》判楊男6年6個月。 新竹地院調查,楊毓榮從來沒有考過駕照,去年8月17日凌晨在新竹市住處施用安非他命,上午11時許開車行經新竹市林森路時,追撞前方張姓義消駕駛的機車,並連人帶車擠壓前方停在路旁的營業大貨車,張男頭胸受傷、下肢骨折引發創傷性休克,緊急送醫後仍告不治。警方事發後獲報到場、在楊男身上搜索到一包安非他命一包,採集其毛髮、尿液送驗後,呈現毒品反應。法官認為,楊男本身無駕照,且在多日未睡覺的情形下,仍恣意吸毒後開車上路,並於轉彎後逐漸駛近前方張姓被害人的過程中,因吸毒導致精神不濟,未能注意前方被害人的存在,直接從後方追撞,被害人張男毫無閃避可能性,自應負全部肇事責任。被害人張男是工程行老闆,擔任十多年的義勇消防救護人員,當天出門購買材料,卻不幸發生憾事,張男妻子迄今仍無法接受先生離世的事實,經常失眠、恐慌、憂鬱、害怕,顯見楊男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法院判決,楊男從案發到宣判,均未積極處理民事賠償事宜,導致被害人無辜被剝奪生命,與家屬天人永隔,犯罪所生危害至為巨大,且因無資力,無法與被害人家屬談和解,完全無法彌補家屬損失,以致於被害人家屬迄今難以原諒,依毒駕致死罪對楊男判處6年6個月刑期。
新店資源回收車遭機車追撞 2名未成年少年送醫不治
新北市新店區驚傳交通事故。一名17歲廖姓少年4月2日向薛姓友人借車,無照騎乘擋車載16歲羅姓友人於傍晚5時19分行經祥和路靠近安康高中時,機車因不明原因失控追撞上前方民間資源回收車,兩人當場沒有呼吸心跳,送往醫院急救後傷重不治。警消2日傍晚接獲報案,新北市新店區祥和路靠近安康高中發生嚴重車禍,一輛民間資源回收車跟機車發生追撞,機車車頭卡進資收車底部。事故後占用一線道,造成車流回堵。據警方到場後初步了解,兩名少年共乘打檔機車,疑似車速過快,看到前面資源回收車在停等紅燈時已經反應不及才會追撞,導致騎車的17歲廖姓少年(無駕照),與後座16歲羅姓少年兩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分別被送往耕莘醫院安康院區及新店慈濟醫院急救後雙雙不治。資源回收車駕駛表示,當時因為車流量大,前方紅燈當時他的車輛是屬於停駛狀態,機車突然後方就追撞了上來,他下車查看後立即報警,目前詳細事發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調查。
台鐵3缺失遭罰210萬 5人無照駕駛工程車…成鐵道局開罰首例
交通部鐵道局今年對台鐵進行安全檢查,發現5名工程維修車駕駛沒有駕駛執照,而是持工作證駕車,另外還有超過50名列車長和副站長檢定和體檢不合格,以及未落實酒測,依《鐵路法》對3案共開罰210萬元。台鐵近年接連發生重大死傷事故,交通部鐵道局決定仿效航空的做法,建立「鐵道監理檢查員」制度,改善鐵道安全,未來還包括高鐵、糖鐵及林鐵,今年啟動對台鐵的安全檢查,結果陸續發現3項缺失。鐵道局指出,台鐵曾派無交通部核發駕照的人員操作電力維修車、公務工程車,違反相關規定,今年9月對該案裁罰30萬元,這也是《鐵路法》首開罰無照駕駛的案例。對此,鐵道局營運監理組長徐榮崇坦承有此事,並透露台鐵已繳清罰款,至於5名人員也必須重新辦理考照檢定。另外,台鐵行車人員也派任不合格人員,包括列車長和值班站長,檢定和體檢不合格,大約有50多人,該案在今年9月開罰120萬。而台鐵也沒有落實對乘務人員的酒測,被開罰60萬元,前後3案合計共開罰210萬元。
檢舉達人2/防魔人!民眾連署廢除檢舉制 律師:記點制卡恐怖
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引發各種討論,民眾檢舉和記點制成為矚目焦點,有民眾為防「檢舉狂魔」產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11月初已有5487人附議,達到連署門檻。針對是否該開放民眾檢舉,律師們有不同聲音,但也認為新的記點制規定似乎過於嚴苛。本刊調查,根據6月底上路之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點則「吊銷駕照」。針對逕行舉發案件以往因無法辦識駕駛人故不予記點,記點新制實施後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者,將「直接對車主記點」;如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記次達3次,吊扣牌照2個月」。新的記點制一出,許多計程車司機等職業駕駛哇哇叫,10月31日包圍交通部,訴求「廢除檢舉制度、上下載客卸貨以勸導代替舉發」。經過協調溝通,11月15日交通部重新預告修正草案,改為明年6月地方政府完成配套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等,不記點但要罰款,併排停車維持記點,目標仍是11月底前上路實施。原定公車站以及巷口10米內違停得罰款、記點,日前政策又急轉彎,交通部表示等各縣市政府劃設黃線區後再記點。(示意圖/本刊資料照)。違規記點吵成一團,針對交通部開放民眾檢舉,法界也有不同聲音。曾是法官的D律師表示,記點和民眾檢舉直接相關,若有心人以「正義」為名行檢舉之實,確實有不妥之處;有人認為「沒有違規就沒有檢舉」,正面來看警力有限,有民眾願意挺身而出補警力不足,立意頗佳,他認為民眾檢舉並非負面,但「法律期望」的交通狀態和現實有落差,此外,新法中1年累計12點吊扣駕照,2年內2次就吊銷,「是否過於嚴苛?」而曾擔任檢察官的E律師表示,曾有檢舉達人鎖定車輛一路尾隨蒐證,甚至用遠光燈造成對方違規再行檢舉,也曾聽過民眾車後跟著「路怒族」,駕駛想讓道而左閃右躲,卻吃上2次「蛇行」違規罰單。他認為最有爭議的是車主收到罰單已是2個月後,也早過了行車紀錄器影像保存時間,「怎麼申訴?」E律師表示「檢舉違規當然沒問題,但製作違規通知單寄發車主,時間上應修正。」有檢舉達人因擔心檢舉案過多遭報復,異想天開盜用他人名義檢舉,自己也違法受罰。台中地院近期就有一宗關於檢舉達人案件,一名洪姓女子半年向警方檢舉高達218件違停案,她怕自己頻繁檢舉遭到報復,竟盜用與她長期不睦的鄰居張女個資,以張女的電話、地址等資料上網向警方檢舉。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3月確定;另外,民事部分要賠償張女6萬元。檢舉達人常以行車紀錄器蒐證,回放審視有無違規,譬如騎樓違停、前車未打方向燈等,再剪輯上傳警察機關平台舉發。(示意圖/周志龍攝)警政署表示,各縣市的民眾檢舉案量目前都有明顯上升,而檢舉交通違規管道多為110報案、政府公部門1999,或首長電子信箱及各警察機關網站,但依照道交條例第20條,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仍有4種情況不予舉發,包括1.自違規行為日起至行為終了日,已逾7日之檢舉2.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3.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之身分4.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事證,致無法確認違法與否。至於是否應廢除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作法,警政署則未表達意見。
交通記點新制上路 台中吊扣牌照暴增25倍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6月30日上路,車主若非駕駛人而被逕行舉發,需辦理「違規歸責」。台中市議員張玉嬿8日指出,新制上路3個多月,中市的歸責件數高達4萬件,比去年同期多3倍;被記車輛違規吊扣牌照也比去年同期暴增25倍,要求市府簡化流程、加強宣導。台中市交通裁決處表示,會加強宣導。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議員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指出,車主非駕駛人遭逕行舉發時,為求自保應辦理「違規歸責」,中市3個多月來高達4萬件,比去年同期多出3倍,不少民眾反映,網路申請要上傳車主身分證、被歸責駕駛人駕照、紅單、採證相片正本彩色掃描檔,流程繁瑣,對長者十分不便,不少民眾乾脆抽空臨櫃辦理。張玉嬿指出,新制規定如果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及未辦理歸責,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年若違規3次,將吊扣牌照2個月。由於宣導不足、民眾不清楚,新制實施3個多月就有362件被吊牌,比去年14件暴增了25倍,甚至比違規記點吊扣駕照的155件還多。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要求市府簡化申請歸責流程,建議結合台中通APP,透過內建個人身分識別讓民眾可以直接申辦,或透過未來的MaaS做好配套,也要加強吊扣牌照新制的宣導。交通裁決處長黃士哲說,歸責流程是中央規定,但議員建議的結合台中通APP應可行,會再跟相關局處討論。違規記點舊制是當場攔查才記點,逕行舉發不記,新制改為逕行舉發也會被記點,6月30日到10月16日共有32萬1130件被記點,記滿12點吊照共有155件,逕行舉發比例占4成;至於車輛違規部分,被記3次就會吊照2個月,6月30日到10月16日共有362件吊扣牌照。黃士哲表示,新制上路初期被記點、車輛違規件數較多,未來會持續加強宣導,盼民眾遵守相關規定,讓件數逐漸減少。
桃園男無照駕車連撞4店 棄車落荒而逃下場GG了
桃園市一名24歲劉姓男子日前無照駕車,行經平鎮區中豐路時,疑因轉彎角度過大,自撞路邊民宅,共4間1樓店家遭波及,事發後劉男因害怕,留下車輛自行逃離現場,警方通知到案說明,詳細肇事原因待釐清,肇逃部分已依道交條例舉發,將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並限制1至3個月內不能考領駕照。平鎮警方指出,劉男7日凌晨5時許,駕駛小客車行經平鎮中豐路6號前,自稱因轉彎角度過大,導致車輛自撞路邊民宅,1樓店家擺放在外的攤車,及停放在路旁的小客車及機車,通通遭到波及。據了解,遭波及店家共有4間,包括機車行、攤車店、理髮店與婚紗店,都有相關財物損毀。事故發生後,劉男因無照駕車太害怕,直接將車輛留在現場,與車上一名乘客叫車逃離現場,經警方通知,劉男於8日下午4時到案說明,詳細肇事原因,警方正調查釐清中,至於酒測數值則因劉男隔天才到案,故無法檢測。警方表示,劉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而逃逸部分,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舉發,將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雖劉男無駕照可吊扣,仍會限制其在1至3個月內不得考領駕照。
無照20歲男過彎逆向撞死重機騎士! 判賠792萬一毛都沒給原因曝
南投縣魏姓男子於2021年9月騎大型重機在台21線過彎時,遭對向20歲劉姓無駕照騎士跨越雙黃線迎面撞上,導致魏男因創傷性休克送醫不治,留下年邁雙親、妻子和7歲與3歲的幼子。沒想到一審被判刑1年的劉男,卻因為無業和無駕照,不但付不出民事賠償792萬元,連民事開庭期間也完全缺席。判決書指出,劉男明知自己沒有駕照仍執意騎機車上路,並於2021年9月16日上午從台中沿台21線往南投方向以60公里超速行駛,最後更於過彎時未減速直接跨越對向車道逆向行駛,並與迎面而來的魏男撞上,導致對方胸部頓性傷、肋骨骨折以及臟器損傷等嚴重傷勢,引發創傷性休克,送醫急救2小時後仍不幸被宣告死亡。沒有其他前科的劉男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徒刑。民事方面,家屬再訴請損害賠償,由魏男父親、母親、妻子及7歲和3歲的兒子,分別向劉男求償531萬元、573萬元、510萬元、435萬元和454萬元,而劉男對此經合法通知卻從未出席。對此,法官也考慮到劉男學歷僅國中肄業,同時又在家裡幫忙上山從事護坡防止土石流的工作,家庭經濟狀況本來就不佳,2022年全年薪資收入還不到3萬元,不過也考量到被害者家屬的情況,判決劉男應分別賠償131萬元、152萬元、155萬元、181萬元和170萬元,合計792萬元,全案可上訴。雖然劉男一審獲刑後並未再上訴,但也一毛都沒有賠償給家屬就直接入獄服刑。
孩子飲料店打工「日薪1000元」過年沒雙倍 媽心疼:生病還被叫上班
台灣人愛喝飲料,手搖店琳瑯滿目,不過這項工作相當忙碌,而且薪水往往不高。一名媽媽就表示,孩子到飲料店上班,應徵內容提到「日薪1000元起跳」,但是過了半年薪水卻還是一樣,換算下來時薪只有100元,明顯違反勞基法,即使生病也一直被催促來上班,讓她覺得不值得。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屬)」透露,孩子應徵到某間飲料店上班,可以看到,飲料店徵員工的公告寫道:「月薪24000元起、無經驗可、不需煮茶,無駕照可、不用外送,也徵『假日工讀」』,日薪1000元起」。飲料店徵人資訊。(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屬)臉書)原PO抱怨,店主應徵內容寫說1000元起跳,但孩子做了半年,日薪一直在1000元沒有漲薪,工作時間10、11個小時,平均一個小時薪水才100元,而且過年不給薪休假,薪水也沒有算雙倍,「孩子生病發燒,卻還一直催促什麼時候能上班?!」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沒基本工資就不用給面子了,直接申訴!」「沒有遵照勞基法的,我一律建議上勞工局檢舉」,也有人認為:「這樣還能待半年,是本身的問題還是找不到其他工作?」另外,有過來人無奈表示,飲料店普遍薪資都不高,「飲料店幾乎都這樣,就只是學個經驗,賺個零用錢的地方,如果真要檢舉,真的檢舉不完」、「工讀生大都算時薪,日薪1000元/8h,本來就違反勞基法」,並建議可以留存打卡紀錄,向勞工局諮詢,確定違法就檢舉。
國道狂飆時速213公里 無照男酒駕撞前車遭起訴
無駕照的彭姓男子酒後開車載女友回家一路狂飆,行經台北市重慶北路4段飆到時速112公里,上國道一號後,加速飆到175至213公里,在國一南下27.4公里處追撞前車,導致前車一對夫妻受傷,新北地檢署今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等罪嫌將彭男起訴。檢警調查,去年12月12日凌晨2時許,無照且喝酒的彭男,開車載女友回家,準備從台北市北投返回新北市新莊區住處,行駛至重慶北路4段時,以時速112公里狂飆並跨越分道線,接著開上國道一號重慶北路匝道後,時速飆到175至213公里,還隨意變換車道。同日凌晨3時3分,彭男瘋狂飆車終於出事,行經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南下27.4公里時,追撞前方廂型車,害車內一對夫妻受傷,丈夫顳骨骨折併顱腔積氣及鼓室積血、頸椎骨折、左肩胛股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面神經麻痺併暴露性角膜炎等傷害,其妻除了腦震盪外,全身還有多處撕裂傷等。警方獲報前往處理,將彭男和受傷夫妻送醫,發現彭男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高達每毫升241毫克;彭男否認犯行,辯稱車禍送醫後,朋友載他外出喝酒,並未酒駕。檢方不採信,依不能安全駕駛、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及過失傷害罪嫌將他起訴,加上他無照又酒駕,請法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加重刑責。
無照還酒駕!女騎士消極吹45次不成功 遭提告還求撤罰
李姓女子無照騎機車上路,因騎車搖晃、渾身酒味遭員警攔查酒測,吹氣45次卻都沒成功,因而被開罰18萬元並扣車。李女提告請求撤罰,一審判她敗訴,她不服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一審未讓李女就現場錄影充分表示意見,有再調查必要,遂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判決指出,李女2020年1月21日凌晨1時許無照騎車上路,在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萬板路口處,因行車搖晃被員警攔停。員警發現她渾身酒氣,要求酒測,但她吹好幾次都沒有成功,遭員警舉發「消極拒絕酒測(無駕照)」,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開罰18萬元,3年內不得考照,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李女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她騎車20幾年,都騎很慢,當天員警突然衝出來攔她,說她搖晃、臉紅,她解釋臉過敏,長期都紅紅的,員警仍堅持酒測,後來一直沒有成功,她同意改抽血,是員警自己改口說不用,指她拒測,直接扣走她的機車,還要她簽兩張罰單,甚至辦她妨害公務。交裁所解釋,李女吹氣次數高達45次,施測期間均能正常與員警交談,並無不能有效吹氣的狀況,明顯消極拒測,裁罰並無違誤。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審理時,員警曾到庭證稱,李女不配合酒測,故意用舌頭頂住吹嘴,持續半小時,他曾告知要抽血,後來看法條發現,要有明顯蛇行、步行不穩、胡言亂語等要件才能強制抽血,所以放棄,改依規定舉發、扣車,扣車過程李女一直阻擋、拉扯,還造成員警受傷。新北院勘驗員警錄影畫面後,認為與員警證述相符,判李女敗訴。李女不服上訴,北高行認為錄影內容是判斷李女是否「消極不配合酒測」的重要依據,但李女在言詞辯論終結後,才收到交裁所答辯狀及錄影光碟,應再通知李女表示意見,才能作為判決的證據,但原審卷證並無相關勘驗筆錄,有再調查審認的必要,遂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3對情侶同出遊 駕駛無照疑車速過快6人共赴黃泉
台南市安南區昨深夜傳出6死的重大車禍!1輛黑色自小客行經台江大道總頭橋後,車子突然失控90度大甩尾,高速衝撞塑膠工廠的警衛室,因整台車遭嚴重擠壓成凹字型,車上3女3男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6人均宣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車上6人為情侶及同事關係,其中2女年僅16歲,1男17歲,駕車的王姓男子為台南麻豆人,無駕照又向友人借車,疑似因車速過快釀成這起悲劇!警方指出,這起6死重大車禍發生在昨深夜11時54分許,警方事後調閱監視畫面發現,原本只能乘坐5人的黑色自小客車硬是擠上6人,由台江大道二段東向西方向行駛,過了總頭橋後,車子疑似失控,突然向左偏移,直接90度大甩尾,車身打橫,緊接著就高速衝至對向車道,最後直接衝撞一旁塑膠工廠的警衛室。自小客車高速衝撞塑膠工廠警衛室,車體嚴重扭曲變形成廢鐵。(圖/中國時報洪榮志攝)當時因瞬間撞擊力大,車體嚴重扭曲變形成凹字型,卡在警衛室出入口,車上6人遭變形車體擠壓受困車內,消防救護員花了1個小時,破壞車體後,將已無生命跡象的6人陸續救出,分別送醫急救,但6人因傷重宣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死亡的6人為3對情侶,其中有3人是學生,駕車的王男22歲、坐副駕駛座的魏女(20歲),坐後座的廖男(21歲)以及楊男(17歲)和2名年僅16歲黃女及羅女。車禍發生當下的監視畫面曝光,當時自小客車失控在路中央90度大甩尾後,直衝塑膠工廠警衛室。(圖/讀者提供)警方調查,駕車的王男為台南麻豆人,無駕照向友人借車後,和女友以及台中、南投及彰化的友人,趁著放寒假期間一起到墾丁出遊,未料在回程時,6人卻魂斷台南,家屬接到警方通知的噩耗後已趕往台南,由於駕車的王男並未酒駕,但無照駕車,疑因車速過快,車身經過橋樑時發生彈跳後釀禍,將調查該起重大死亡車禍發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