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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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男嬰送托3天身亡 縣府重罰60萬元勒令停辦1年
屏東縣一間私立托嬰中心月初發生男嬰送托僅3天後身亡事件,家屬在孩子出殯前夕悲痛表示,原本應替男嬰舉行的「收涎儀式將變告別式」。屏東縣政府19日召開審議會議後,認定托嬰中心及相關托育人員涉及嚴重照顧疏失,且情節重大,決定依法從重處分。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事件發生後,縣府第一時間保全監視器等相關證據,並配合司法調查。經行政裁罰審議委員會討論後,認定3名直接照顧幼嬰的托育人員,在照顧期間存在多項不當行為,包括讓未滿1歲兒童趴睡、讓尚不會手持奶瓶的幼兒自行吸奶,以及照顧區域長時間沒有托育人員在場等,相關行為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針對涉案的3名托育人員,社會處指出,其中情節最重者可處60萬元罰鍰,除公告姓名外,並禁止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包括托嬰中心的負責人或工作人員30年。其餘2名行為人則分別可處30萬元罰鍰,同樣公告姓名,並禁止擔任相關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15年。除第一線托育人員外,縣府審議後也認定托嬰中心本身存在管理疏失。社會處指出,機構面對多人、多項不當照顧行為,未能落實督導及糾正措施,同樣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因此決定採最高標準裁處,對托嬰中心開罰60萬元、勒令停辦1年,並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考量托嬰中心目前仍有其他幼嬰接受照顧,縣府表示,為保障原收托兒童的照顧權益,停辦處分將於裁罰後2個月正式啟動。在此之前,縣府將每周前往稽查1次,同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啟動受托兒童轉托協助專案。社會處將主動以一對一方式聯繫該機構所有受托兒童家長,了解各家庭後續托育需求。依照家長的需求與意願,縣府將優先協助媒合鄰近合格托育資源,包括公私立準公共化托嬰中心,以及完成合格登記的居家托育人員,也就是保母,並協助辦理托育補助銜接或變更,避免幼兒照顧因機構停辦而中斷,同時維護家長權益。縣府強調,此案屬於個別機構發生的重大照顧疏失,不代表其他勤懇從事托育工作的相關人員。考量機構內仍有未發現違規事證的從業人員,為兼顧其工作權益與感受,縣府將提供專業心理諮商資源,並主動提供就業輔導及轉介服務,協助相關人員轉任其他托育機構。
3月嬰托嬰中心午睡後OHCA 搶救3天不治「疑遭棉被悶住」檢警介入查真相
屏東市一間私立托嬰中心驚傳3個月大男嬰午睡後失去呼吸心跳,8月5日送醫時,已呈現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經搶救仍於8日不幸死亡;屏東縣府初步調查,疑有照顧疏失,已啟動重大兒童保護機制並報請檢方指揮偵辦,據了解,嬰兒不排除疑遭棉被覆蓋口鼻釀成憾事。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指出,8月5日下午4時許接獲轄內一家私立托嬰中心通報,一名僅3個月大的男嬰,當天午睡後出現肢體發紺、失去心跳等異常狀況,緊急送醫時已OHCA;醫療團隊立即搶救,但嬰兒生命垂危,經3天救治仍於8月8日宣告不治。社會處接獲消息後,隨即啟動行政調查及「重大兒童保護機制」,並由專業社工陪同家屬,協助後續驗傷、訴訟及兒童保護等事宜。縣長也已親自慰問家屬,對不幸事件表達哀悼與關懷;考量家屬情緒及隱私,縣府也表示將尊重家屬意願,不公開相關個資。社會處初步調查發現,事發時間正值托嬰中心午睡時段,輪值托育人員疑似有照顧不當情形。縣府團隊在聽取醫院專案報告後,進行聯合評估,並將案件移請檢方偵辦,警方目前也已著手調查、保全相關證據,釐清嬰兒從入睡到被發現異常期間的照顧情形,以及是否涉及棉被覆蓋口鼻等可能原因。社會處表示,涉事托嬰中心2005年合法立案,核定收托89名幼童,目前收托87人,師生人力比為1比4。該中心過去沒有違規紀錄,最近兩次評鑑分別於110年及113年進行,成績均為「優等」。不過,這名不幸死亡的嬰兒是在今年8月3日才正式入托,事發時僅托育約2天。縣府強調,涉案托育人員目前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若檢方調查確認確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違法人員姓名。至於托嬰中心部分,若查明涉及兒少法第83條規定,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若情節重大,主管機關得命令停辦,並公布托嬰中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處表示,後續將持續配合司法調查,若查有違法或不當照顧情事,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
試管男嬰「產後護理之家」窒息…搶救後腦受損亡 家屬質疑疏失!院方回應了
嘉義長庚產後護理之家近期發生嬰兒窒息死亡事件,男嬰家屬更在社群媒體上指稱疑似照護人員疏失釀禍,「一邊滑手機一邊抱顧寶寶。」對此,醫院則回應,嬰兒不明原因突發緊急狀況,搶救過程中給予必要及適當處置,遺憾無法救回。院方已積極向家屬說明醫治及照護情況,但未獲理解。男嬰母親15日在臉書社團《2024龍寶寶|陪妳一起當媽媽|新手爸媽交流站》發文淚訴,身為免疫媽媽的她以試管生下男嬰,6月13日出生後疑似因為缺氧呼吸急促,被送至加護病房觀察治療,6月24日痊癒後從加護病房出院。該名媽媽續稱,男嬰6月24日入住嘉義長庚產後護理之家,7月3日晚上8點40分男嬰被發現窒息,月子中心急救10分鐘無效,雖然急診在月子中心旁邊,但到醫院時已經OHCA,最後靠著急診急救快15分鐘,打了5針強心針,以及藥物機器才恢復了呼吸心跳,但7月10日做核磁共振時,男嬰腦部確定已全面性嚴重受損,7月15日拔管離世,「雖然你和我們的緣分很淺,但你要知道爸爸媽媽都很愛你。」媽媽也因此質疑值班人員有照顧疏失,「長庚月子中心監視器非常模糊,值班人員靠著小床讓寶寶自己喝奶,值班人員坐著一邊滑手機一邊抱顧寶寶,四、五十分鐘才巡視寶寶一次。」對此,院方16日發聲明回應,該嬰兒入住產後護理之家10天期間,醫護提供周全照護,然而嬰兒於7月3日因不明原因突發緊急狀況,搶救過程中均給予必要及適當處置,遺憾仍無法挽救。此外,院方已積極向家屬說明醫治及照護情況,但未獲理解,後續亦將持續關懷及溝通。基於保護嬰兒隱私權,依法不得對外提供相關病情說明。
未滿月女嬰住院腿骨折!X光照曝光 家屬控醫院換點滴疏失致傷
黃姓女嬰在烏日林新醫院住院留觀,腿部出現骨裂,質疑醫療疏失提告,院方表示,全力配合調查,並會妥善處理。(翻攝自臉書「烏日大小事」網站)台中黃姓女嬰8月16日在烏日林新醫院出生,因黃疸及幽門狹窄症留院觀察,預計9月8日轉院手術,未料在8日辦理轉院時,家長發現女嬰左大腿骨折,女嬰父母中秋節出面控訴院方照護疏失,要求院方公布監視畫面;對此,院方回應已成立專案小組,由各專科醫師進行會診並調查新生兒骨折可能發生的原因。黃姓夫婦指出,7日接獲林新醫院說「孩子腿部腫脹」,後續照X光才得知是骨折,他們懷疑是院方7日更換點滴時,不慎造成孩子骨折,也不排除是照顧不當或甚至是虐待造成骨折。爸媽指稱,女兒住院期間都待在保溫箱,骨頭不可能莫名其妙斷裂,畢竟這麼小的孩子連翻身都不會,所以才質疑是照顧疏失或遭受虐待所致?希望院方可以公布監視畫面,釐清女兒骨折的原因。對此,烏日林新醫院表示,事件發生當下,已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由各專科醫師進行會診並調查新生兒骨折可能發生的原因,也安排病嬰兒至醫學中心進行後續的治療。目前本院已主動通報各相關主管機關,檢調已介入調查,院方正全力配合調查,並會妥善處理
未滿月女嬰住院莫名腿骨裂 父質疑醫院照顧不當!怒告過失傷害
1名家長在網路指控,他女兒未滿月住院觀察,醫院發現她腿腫,檢查竟是腿骨裂,他控告醫院過失傷害。(圖/翻攝網站)中市1名家長在網路指控,他女兒8月16日在烏日林新醫院出生,因黃疸及幽門狹窄症留院觀察,預計9月8日轉院手術。院方7日下午告知家屬,女兒腿部腫脹,檢查發現骨裂,他質疑醫院照顧疏失或虐待,報案控告過失傷害。醫院今天回應表示,正調查新生兒骨折原因,會配合檢警調查、妥善處理。該家長指控,9月7日下午約一點,醫院向家屬表示,因看到小孩腿部腫脹,照X光發現有骨裂問題,小孩可能因為骨頭較小,常會發生這些問題點。但他懷疑是否照顧人員照顧不當,或有虐待問題產生,醫院含糊交代讓家長除了不捨,還有憤怒。家長強調說,只想知道真相,批評醫院含糊交代推卸責任,要求醫療團隊檢視、重新教育。警方證實,7日晚間接獲家屬報案,控告過失傷害。烏日林新醫院對此回應表示,已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由各專科醫師進行會診,調查新生兒骨折原因。醫院指出,經主動通報相關主管機關,檢調已介入調查,院方正全力配合調查,並會妥善處理。
人間悲劇!高雄回收車輾死2歲男童 父親準備晚餐讓兒離開視線遭辦
高雄市桃源區昨日下午發生悲劇,2歲吳姓男童在玩耍時疑似自行鑽到回收車底,50歲陳姓清潔隊員沒有注意而將其輾斃,陳男驚覺有異下車查看,但男童被發現時已明顯死亡,吳父當時正在準備晚餐,聽聞噩耗悲慟不已,他更因讓兒子離開視線而有疏失,遭通報婦幼隊與社會局。昨日下午4時許,高雄市桃源區勤合里驚傳車禍,陳姓清潔員當時正駕駛回收車清運,開到案發地點讓民眾丟垃圾,見民眾都已丟到一段落,便駕車想到下一站,但剛起步就發現壓到異物,他驚覺有異、下車察看,這才發現自己竟輾到男童,嚇得立刻通報警消。警消到場時男童已明顯死亡,並未送醫,而警方初步調查發現駕駛酒測值為0,當時並未有人目睹案發過程,且回收車監視器故障,確切案發原因仍須釐清。男童母親當時因身體不適而外出就醫,父親則在屋內準備晚餐,父親聽聞噩耗先是難以置信,看見兒子遺體後更是悲慟不已,警方初步懷疑男童趁12歲的姊姊外出丟垃圾時溜出門,自行鑽到回收車底下而發生悲劇。而吳父痛失愛子,但此悲劇是因他照顧疏失,讓兒子離開視線所引起,警方已就疏失部分依權責通報婦幼單位與社會局,陳姓駕駛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3月大男嬰被燙傷未送醫 父母依過失致死遭訴
高雄1名年僅20歲的江姓小媽媽,去年7月間不慎打翻熱水壺,導致3個月大的男嬰被燙傷,但她和楊姓丈夫未將男嬰送醫,只塗抹藥膏,6天後男嬰情況變糟,夫妻才趕忙送醫但已回天乏術。法醫相驗確認男嬰有頭皮二級燒燙傷、餵食不良等情況,導致呼吸衰竭致死。高雄地院審結,判處母親江女判刑1年4月、父親楊男10月徒刑,可上訴。檢警調查,江女去年4月生下男嬰,另外還有1個1歲半的女兒,夫妻輪流照顧2名年幼子女。去年7月間,江女在家裡燒煮開水,卻不慎弄倒熱水壺,熱水潑灑在當時3個月大的男嬰身上,造成男嬰頭部多處燙傷,夫妻倆不知所措,最後決定買藥膏回家自行塗抹,未將男嬰送醫治療。沒想到,事發後第6天,男嬰突然失去意識,趕忙送醫仍宣告不治。檢警開始展開調查,夫妻倆否認虐嬰情事,僅供稱不慎打翻熱水壺造成兒子燙傷,對自己的不送醫決定感到懊悔。檢察官勘驗法醫解剖紀錄,發現男嬰不只顱顏被燙傷,胃部也沒有食物殘留,疑似餵食不良造成身體虛弱,導致最後呼吸衰竭死亡,認定被告夫妻涉及照顧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將兩人起訴。
8月大男嬰離奇死亡「媽公墓埋屍」 檢警開挖5次仍無法尋獲
北市廖姓女子10年前產1名男嬰,未滿1歲因不明原因死亡,廖女竟以浴巾包裹,在富德公墓附近挖掘坑洞,將屍體置入後以土壤掩埋。檢警根據廖女供詞,在山坡泥土地開挖5次,直至今年11月4日仍無所獲,檢察官認為,雖無法證明廖女有照顧疏失,仍有遺棄屍骨的事實,依遺棄罪起訴廖女,求處徒刑1年。北市廖姓女子2011年4月、當年23歲時產下1子,因不清楚父親是誰,由她自己獨力撫養,同年年底男嬰突然死亡,廖女以浴巾包裹男嬰屍體,在富德公墓泥土地挖掘坑洞掩埋屍體,6年過後,男嬰應該要入學,校方發現男嬰沒報到,聯繫廖女的父親,廖父擔心孫子的安危而報案,引發檢警等單位關注。檢警根據健保資料,查知男嬰出生後第5天接種一劑疫苗,再無就醫紀錄,懷疑廖女就沒有再照顧,詢問男嬰的祖父,他聲稱只見過一次面,廖女才坦承將屍體棄置在富德公墓附近,以木棍挖掘圓周70公分、深60公分的坑洞將屍體放置其中,遺棄男嬰屍體。警方陸續在2018年12月14日、2019年1月、3月、4月以及今年11月開挖5次,根據廖女所稱的第23C區第5排第2號上方等處均未發現屍骨,檢察官研判,廖女並未將男嬰放入適當容器,且年幼遺骨鬆軟易逝,極易腐敗與土壤混合失其形體,也容易遭野生動物啃咬滅失,導致男嬰屍體迄今仍無法尋獲。起訴書指出,本案無法證明男嬰死亡與廖女照顧有因果關係,廖女身為男嬰生母,若沒有能力獨自照顧,也應嘗試開口求救,直到孩子死亡後,仍然逃避責任,遺棄男嬰屍體,讓孩子無聲無息就此消逝,建請量處1年徒刑。
5歲男童蹲地玩耍!下秒慘遭「休旅車催油門猛輾」 驚悚影片曝光
印尼日前發生一起意外事件,一名5歲男童蹲在地上玩耍,玩到一半,竟遭到一輛休旅車直接輾過,導致他胸部、四肢受傷,目前休旅車駕駛已被拘留,恐將面臨最重6年的有期徒刑。綜合外媒報導,事發於印尼西雅加達肯邦安的狹窄巷道內,有3名男童在玩耍,後來其中一名男童跑走、一名蹲在路邊,另一名身穿藍色衣服的男童則是站在一旁,沒想到原本停在後方的休旅車從路邊離開時,疑似因視線死角,沒看見男童蹲在一邊,便直接擦撞到他。駕駛察覺有異,緊急煞車,後來身穿藍色衣服的男童站起,駕駛疑似誤以為擦撞到的是藍衣男童,便催油門直接輾過蹲著的男童,之後發現不對勁,趕緊下車查看。當地交警部門負責人普爾萬塔(Purwanta)指出,駕駛稱自己沒有看到蹲在地上的男童,所以才發生意外,目前駕駛已被拘留,恐面臨最重6年的有期徒刑;而受害男童的父母未照看好孩子,也將因照顧疏失被起訴。
酒醉父「服安眠藥一覺到天亮」!醒來驚見2月大女兒「臉白唇紫」身亡
朱姓男子和妻子生下一名女兒後,朱妻就因染毒進了勒戒所,2個月大的女兒交由朱男獨自扶養,但照顧期間朱男經常飲酒及服用安眠藥,疑似酒後對女兒大力搖晃、拍打,造成女兒腦幹受損,送醫後仍不治。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朱男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仍可上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朱妻在2018年4月生下女兒,2個月後就因染毒進入勒戒所,女兒交由朱男獨自照顧。但才過了10幾天,朱妻的姊妹和母親卻一直連絡不上朱男,令他們十分著急,7月2日直接到了朱男住處尋人,但按了門鈴許久卻都沒人應門,只好報警處理。警方抵達後朱男仍不肯開門,過了40分鐘朱男終於將門打開,但家人進到屋內時,看見女嬰躺在床上沒有身命跡象,趕緊將她送醫急救,但仍沒有救回。檢方偵訊時,朱男表示7月1日晚上,女兒都還有正常喝奶、睡覺,當晚他喝完酒後且服用安眠藥就睡著了,一直到隔天早上10點才醒來,他醒來後見女兒仍熟睡,就前去煮開水、上廁所,後來在看到女兒時,她已呈現臉色蒼白、嘴唇發紫的情況,雖然朱男當下對女兒進行急救,但仍無效。法醫研究所鑑定女嬰遺體,結果發現女嬰的死因為腦幹出血腫脹死亡,生前可能曾遭大力搖晃、拍打。朱妻出庭表示,朱男照顧小孩時沒什麼耐心,經常在拍背、拍屁股時太大力,檢察官認為朱男疏於照顧,依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朱男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朱男獨自照顧女兒,因為照顧疏失而造成此憾事,考量朱男犯案後態度並非惡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朱男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仍可上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2歲童泡符水撞頭!出院10天又撞「顱內出血」亡 父母逆轉無罪
高雄一名2歲男童泡符水,期間擦撞頭部被緊急送醫;不過父母事後沒有依照醫生指示使用彈性繃帶,且疑似又不小心讓男童頭部被撞擊,導致男童硬腦膜出血死亡,因此被起訴。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沒有積極事證可以證明父母有照顧疏失,因此判2人無罪,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男童經鑑定判定為發展遲緩,且因病毒感染、遲緩問題,進而有雙下肢無力、容易跌倒的狀況。2014年7月14日,父母將男童浸泡於符水,希望他能夠快點好起來,不料因男童頻頻掙扎,導致頭部撞到水桶提把腫起來,將他趕緊送醫。醫師診斷,男童有左側頂骨骨折,合併腱帽膜下出血及血腫傷害,需以彈性繃帶正確持續加壓2星期,確保頭部血腫不再擴大。不過父母卻沒有妥善依照醫生的叮囑,使男童的傷勢持續擴大,又於不詳時、地照顧不周,造成男童頭部再次受到撞擊。檢方指出,男童大腦右頂部輕微硬腦膜下腔出血,為對撞傷,左右眼球與視神經交界處也有出血傷害,最後因左側顳、額、頂及枕部瀰漫性頭皮下大量出血、輕微硬腦膜下腔出血傷重而身亡,因此認為父母涉嫌過失致死,將他們起訴。法官檢視長庚醫院回函,彈性繃帶加壓固定確實可以有助於防止血腫擴大或移動,但並非為目前治療準則,也查無科學實證要求需要給多長時間加壓,故醫師並不認為家長未替吳童使用彈性繃帶與吳童死亡有必然之因果關係。另外,男童出院時並無異狀。法官審酌後認為,檢方無法提出父母疏於照顧,導致男童過失致死的積極事證,因此判父母2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