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機密
」 資安法 資安 台積電 檢查 帝王條款
台積電3內鬼竊2奈米機密! 檢再起訴東京威力、罰金1.2億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跳槽到東京威力科創公司服務以後,聯手吳秉駿、戈一平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營業機密,檢方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本案由智財法院審理中。今日(12月2日)檢方也依法對東京威力公司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處罰金1.2億元。檢方接獲台積電提告以後,於今年7月開始傳喚相關人等到案,認為陳、吳男、戈已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並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對陳求處14年,對吳求處9年,對戈求處7年,此案目前本案由智慧財產暨商業法院審理中。高檢署指出,經本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另依職權簽分東京威力公司,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之法人刑事責任,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查證後,認東京威力公司涉有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於今日偵查終結,向法院追加起訴,分別求處罰金新臺幣4000萬元、800萬元、4000萬元、4000萬元,並請定應執行刑1.2億元。劉怡君。(圖/翻攝自台灣高等檢察署網站)據了解,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為劉怡君,於司法官第50期結訓,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及法研所。任職新竹地檢署期間,劉怡君曾承辦台積電前徐姓工程師離職前大量竊取公司 28 奈米製程技術、並轉交中國某半導體企業的案件,並於 2017 年 5 月依《營業祕密法》提起公訴。
台積電3洩密工程師不服羈押提抗告! 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押3個月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涉嫌勾結熟識的學弟吳秉駿、戈一平竊取公司內部的2奈米製程機密,3人於7月底遭到檢調搜索約談,並聲押獲准。高檢署智財分署8月7日偵結,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3人,並於當天聲押獲准。3人提出抗告,最高法院於今日駁回,陳男等3人自9月1日起羈押禁見3個月。陳力銘曾擔任台積電 12廠之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至台積電之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任職,其明知台積電嚴格要求供應商遵守保密約定,但仍透過吳秉駿、戈一平竊取機密,請2人用筆電遠端登入台積電系統,並翻拍電腦螢幕取得營業機密,其中更包括2奈米製成數據。檢方認定,由於案件涉及我國產業命脈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嚴重威脅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其中陳力銘涉犯《營業秘密法》「意圖域外使用竊取營業秘密」及《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域外使用罪」,求刑14年;吳秉駿涉2罪,求刑9年;戈一平涉1罪,求刑7年。
台積電洩密工程師今移審智財法院 3內鬼遭裁定續押禁見
曾在台積電工作的工程師陳力銘,離職後勾結仍在台積電的2位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翻拍2奈米製程機密,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遭到起訴並被求處7年到14年刑期。3名被告今(9月1日)被移審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並於今日下午召開接押庭,稍早開庭結果出爐,裁定3人續押禁見。陳力銘曾擔任台積電 12廠之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至台積電之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任職,其明知台積電嚴格要求供應商遵守保密約定,但仍透過吳秉駿、戈一平竊取機密,請2人用筆電遠端登入台積電系統,並翻拍電腦螢幕取得營業機密,其中更包括2奈米製成數據。檢方認定,由於案件涉及我國產業命脈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嚴重威脅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其中陳力銘涉犯《營業秘密法》「意圖域外使用竊取營業秘密」及《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域外使用罪」,求刑14年;吳秉駿涉2罪,求刑9年;戈一平涉1罪,求刑7年。
國安10法火速開審 藍憂加劇兩岸對立緊張局勢
民進黨力推的優先法案「國安10法」近期陸續排入立院委員會審查。立委指出,綠版國安10法「環環相扣、聲息互通」,交織成限制兩岸交流的大網,應是為「後大罷免時代」的永續執政提前備戰,不僅限縮兩岸交流,也要修理在野黨,並藉成立「國安法庭」達到終極目標,若完成三讀,台灣將形同回到民進黨曾口誅筆罰的戒嚴時代,兩岸對峙氛圍將更加劇。國安10法中,最先闖關初審成功的,是在22日初審闖關成功的資安法修正案,該法授權行政機關日後可在「免法院搜索票」下,以資安為由,搜查廣播、電視、由平面媒體經營網站等民間企業,不僅從事資安業務人員要受查,行政單位還有權查民企內所有人員,且不得拒絕規避,否則重罰。但因藍白委認為條文爭議性太高,涉行政擴權、侵害隱私及企業營業機密,最後聯手擋下交付協商。一位參與審查的立委私下指出,資安法何時二三讀,目前未定,照理說,資安法修正案在6月23日以後即可表決。但觀察綠營目前修法節奏,似乎也不急於一時,並清楚國安10法內容包山包海,大幅限縮民眾權力,還與司法系統產生「競和」問題,爭議其實不小。此外,由於大罷免即將進入三階投票,執政黨在意立即表決三讀,未必有利大罷免。 若等成功罷免藍委後,在野立委席次銳減,改由綠委主導院會,包括資安法、國安法、反滲透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國安10法,最慢立院下會期就能順利完成三讀,仍可趕上下次縣市長選舉前適用。以由11名民進黨立委領銜提案,總計9種版本的國家安全法修正案為例說明,該草案已在立院內政委員會完成詢答,即將將進入逐條,包括綠委沈伯洋要求設立的「國安法庭」都在草案中。綠營人士透露,國安法再次修正,與美方不滿近期我國法院審判共諜案,多輕判、無罪不滿,部份人士甚至主張不只當共諜要罰,只要「涉及散布(親)中共言論,參與中國大陸境內的統戰或類似活動,都要加重刑罰」,綠委的國安法版本中,也不乏相似主張。問題是,中共目前仍是採台灣早年的「黨政一體」,不僅官方,連企業、學校都仍設有黨委書記,要交流,卻要避開對岸官方色彩,知易行難。藍營人士因此認為,若綠委版國安法修正案三讀,包括雙城論壇、兩岸商業交流、文化學術交流,甚至宗教交流全部都得停擺,少數綠委也憂這些條款若「誤傷自己人」,一旦全民赴陸都得先申請「政府」或「國安法庭」點頭,是否就真的對綠營選情有利,目前仍還很難論斷。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在質詢時曾質疑,各部會與其花這麼多心思,考核台澎金馬人民的忠誠,追問是不是要去大陸、是否還效忠中華民國,連拜媽祖都要管,還不如多花點心思在國家民生上面,把民進黨內部隱藏的共諜查個水落石更為實際。其實,觀察法務部、司法院、對國安法綠委版「加嚴」也是意見多多,且不知是否因國安法修正案「獨缺政院版」,相較於資安法審查各單位意見不多,司法系統面對綠委提出的國安法修正草案,較敢暢所欲言。例如,法務部提供立院的書面報告,對多數綠委版條文看法都是「建請再斟酌」,司法院報告也不乏「建請斟酌」「建請釐清」等文字,不難發現,司法系統面對國安法修正,限制包山包海,也擔憂不利人權、言論自由,一旦民眾動輒觸法、最後恐連法官都要被拖下水。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日前在立院質詢時,痛批綠委陳冠廷領銜提案,主張成立國安法庭,如同回到白色恐怖年代搞戒嚴,是綠色恐怖,陳則反嗆,國安法庭是為提升司法對國安案件專業審判能力,與戒嚴時代的軍事審判不能相提並論。但高金素梅仍反問,戒嚴時代為何由軍法官判案?目的不就是為重判「匪諜」及異議人士,首謀刑責至少15年以上。她還說,1949年的國民政府曾在「反共國策」下宣佈戒嚴,用行政命令發佈山地管制令,管制30個山地鄉,台灣一半的土地當年都劃進山地管制區,管制的理由是「禁止平地人進入山區,撿到共軍對台空飄氣球灑下的宣傳單為匪宣傳」,警察當時甚至可用「清查」名義,任意衝進民宅,對原住民翻箱倒櫃,若查不到傳單,只要查到山豬肉、愛玉子也都視同違法,管制長達40年。她感嘆,當年「反共管制令」下,兩三代的原住民,就只能無奈遠離深愛的家鄉到平地求生,顛沛流離,備受歧視。她問在場司法院、法務部官員,難道就因執政者「國家安全、反共需要」,人民就必須背負如此沉重代價?官員則無言以對。高金語氣沉痛的說,舊白色恐怖,民進黨政府都還沒清理乾淨,新的反共綠色恐怖又來了,還藉國安名目借屍還魂,難道現有法律真的不夠調查國安案件嗎?高金也強烈質疑,行政院為何不敢提國安法草案?難道也是怕爭議太大。他揚言,除非政院送出院版國安法草案詳細討論,否則她會強烈反對綠委版國安法進入逐條審查,並呼籲全民拒絕「小心,國安就在你身邊」時代再度降臨台灣。高金素梅質疑,舊白色恐怖,民進黨政府都還沒清理乾淨,新的反共綠色恐怖又來了,還要藉國安名目借屍還魂(圖/報系資料照)
帝王的逆襲1/資安法「檢查非公務機關」霸王條款再闖關 美方態度居關鍵
紀錄全都露!八年前時任閣揆的賴清德曾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法》(資安法),其中「政府不需法院同意,即可檢查非公務機關」的條文被喻為帝王條款,遭批行政機關違憲擴權,條文最後由綠委自行刪除、未入法。本週四「資安法」再度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此帝王條款也被夾帶企圖捲土重來,並可能在現階段大罷免的慌亂陰霾中,矇混過關!回顧2017年,行政院就曾多次公開強調《資安法》非及於所有民間企業,檢查對象也是組織、而非個人,但當年中華人權協會就反駁,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一旦被濫用,人權堪慮;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國安監聽都要搜索票,為何唯獨資安不必?現階段遇有國安與資安疑慮,政府部會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不能以「行政檢查」之名搜查非公務機關的資訊設備。一旦《資安法》帝王條款完成三讀,數發部就能會同各單位以「資安」為由,堂而皇之進入民間機構執行行政檢查,且民間機構不得拒絕,否則重罰。朝野立委大罷免之際,賴政府大舉搜查國民黨地方黨部、羈押在野黨主席,遭批選擇性辦案,如今資安法修法,在野黨聯很憂心行政機關擴權。圖為北檢大舉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羈押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迄今(圖/報系資料照)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去年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即使在野立委辯稱該條款無罰則且有保護個資的規定,仍被大法官解釋違憲。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再擔心損及個人隱私,這算不算雙標?行政機關手握裁量、許可權,現在又能直接進民間企業檢查,權力更甚於立院當初爭取的調查權,會不會以資安為由「搜A案查B案」,當然會令人憂慮紅線在哪?一位金融業主管表示,資安最大挑戰其實是人,軟硬體就算再好,一旦執行的人不守法仍是白搭,民間電信、金融、媒體業者掌握大量個資、營業機密,若在資安法帝王條款實施後外洩,政府若不認有責,業者賠給客戶的錢恐賠不完。當年,《資安法》被列為綠營最優先法案,時任閣揆賴清德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草案,5月送入立院後完成一讀,但在司法委員會審查時卻卡關一年多,直到綠委主動宣布刪除帝王條款,隔年5月才完成立法。卡關最大原因在於「行政檢查權」爭議太大,即使昔日親綠的澄社學者都曾為文勸諫小英政府「勿學大陸政府管制民間企業的那一套」。外界則痛批,不具司法警察調查權的行政機關,有權直接進入民間公司,檢查資訊系統,業者不能拒絕,行政權擴非常明顯。政院當時曾火速澄清,說明行政檢查有前提,民間公司必須符合「資安維護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才能進行,但傳出多家在台外商不相信官方保證,擔心商業機密外洩,要求行政院正面表列,保證不搜查在台外商,但被政院拒絕。當初在野黨推國會改革案,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擔心傷害個資隱私及營業機密。(圖/黃耀徵攝)曾全程參與2017年資安法立法過程的「業界人士」告訴本刊,當年政院雖解釋政府可直接檢查的「非公務機關」是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及網路)、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主」,沒有科學園區內廠商,但「為主」二字,代表定義權由政院說了算,反引發更多疑慮。該人士說,政府當年對民間企業反彈,立場強硬,引發AIT高度關切,並曾盛大策劃一場公聽會,公開探討資安法對於企業的衝擊,時間還刻意排在立院司委會完成初審後,「警告用意很明顯」。最後帝王條款卻在司法委員會初審時被綠委主動刪除,時任綠營「英系」召委蔡易餘曾坦承,撤案是因擔心未來行政機關以擴權式發動檢查,外界則解讀「AIT關切奏效」。已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2017年曾警告,行政機關可不需搜索票,隨便找個與資安、公益有關含糊理由,堂而皇之進入任何私人場所徹底檢查,業者還不能拒絕,基本人權、財產權、隱私權、正當程序、民主法治全拋腦後,台灣將成警察國家,言猶在耳,當年賴揆如今已貴為賴總統,資安法帝王條款也再度捲土重來,也讓審查結果更受矚目。
帝王的逆襲2/資安法修正藏禁抖音條款民企亦適用 電視廣播新聞網站遭鎖定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5月11日在立院受訪時,曾直接點名某平面媒體及某有線電視台,一直當中共傳聲筒「媒體的存在價值必須重新檢討」,大罷免結束後「應好好檢討台灣媒體法律是怎麼樣」,外界好奇其底氣究竟為何。一名立委指出,柯總召非發牢騷而已,因綠營力推「國安10法」已陸續排入立院委員會議程,部份內容遭疑大幅限縮新聞自由。例如,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案中的「可行政檢查民間企業」帝王條款,適用對象涵蓋通訊傳播領域,包括公民營電視台、有線電視及廣播,以及平面媒體經營的網路新聞平台都在內,政府未來能用「資安」、「國安」重大疑慮為由,不需搜索票,就能「派員或委外」進入民間單位行政檢查,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此外,資安法修正案並將「禁tiktok條款」提升到法律位階(草案第11條),不僅明令禁止公務機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要求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的「傳播設備」(例如電視牆)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也適用。草案第27條也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權要求「非公務機關」也必須禁止下載、安裝、使用所謂「危害國家資安」產品,至於哪些數位產品屬於「危害國家資通安全」性質,由中央目的事主管機關訂定備查內容,違者可重罰。行政單位目前用行政命令禁止公務機關使用抖音等對岸APP,但政院版資安法修正案中將禁令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授權政府得限制特定非公務機關禁止使用上述軟體(圖/中新社)值得注意的是,第27條條文的「說明欄」赫然標註,「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囊括「反滲透法」已明訂的「滲透來源實質控制者提供的產品」(例如tiktok),但限制可超越反滲透法禁止範圍,遭質疑「貓膩藏在立法說明中」,因條文一旦三讀,哪些大陸軟體公民營機構要被禁止,全是數發部說了算,但政府如何禁止民間企業的電腦也安裝tiktok、小紅書等軟體,民間業者若被行政檢查「查到」是否就要挨罰,目前都不明。一位跨足YouTube、抖音、tiktok的帶狀節目自媒體業者表示,包括他的節目在內,部份有線電視節目、平面媒體網站已經習慣引用大陸社群媒體內容,例如抖音、tiktok、小紅書上近期熱議的印巴之戰、川普訪沙烏地阿拉伯接受「搖頭舞」歡迎皆然,一旦資安法修正案三讀,新聞媒體引用陸媒畫面在公共場所播放,就可能觸法遭罰,雖然他的節目主力在YouTube,但未來是否會被政府鎖定,也很難說。淡江大學全球政經系兼任助理教授施威全表示,資安很重要,但民主國家多半委託具公信力的國際大型資安公司代為檢查公私部門,不會由政府親力親為,因政府資安防護能量有限,僅預防公部門遭駭就疲於奔命,若還堅持政府直接進入民間企業行政檢查,終將引發「政府外包自己人檢查」疑慮,萬一個資、營業機密外洩,政府難辭其咎,若業者提告,政府得用納稅人血汗買單,只會越管越亂,治絲益棼。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政府以「急迫性」為由,要求隨時可到公民營單位資安行政檢查,但外國作法都堅持「程序中法院要有角色以防濫權」,尤其我國法院已有相關「因應急迫性」的設計,政院不該再要「空白授權」;美國法院早有判例嚴禁美國警察「無搜索票」查看民眾手機,更遑論電腦設備,未來若連民間企業都禁使用抖音、小紅書等大陸軟體,恐已踩到「妨礙言論新聞內容自由」的紅線。藍委葛如鈞強調,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朝野互信薄弱,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圖/周志龍攝)藍委葛如鈞則說,現在檢調全面搜查在野黨部、拘禁反對黨主席,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交委會立委黃健豪則強烈反對政院要求行政檢查空白授權,所有細節都政院自己說了算,尤其檢查標的遠比「反滲透法」對象更寬,他將提案比照2017年作法,主動刪除帝王條款與危害個資、營業機密、新聞自由之虞條文。
帝王的逆襲2/資安法修正藏禁抖音條款民企亦適用 電視廣播新聞網站遭鎖定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5月11日在立院受訪時,曾直接點名某平面媒體及某有線電視台,一直當中共傳聲筒「媒體的存在價值必須重新檢討」,大罷免結束後「應好好檢討台灣媒體法律是怎麼樣」,外界好奇其底氣究竟為何。一名立委指出,柯總召非發牢騷而已,因綠營力推「國安10法」已陸續排入立院委員會議程,部份內容遭疑大幅限縮新聞自由。例如,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案中的「可行政檢查民間企業」帝王條款,適用對象涵蓋通訊傳播領域,包括公民營電視台、有線電視及廣播,以及平面媒體經營的網路新聞平台都在內,政府未來能用「資安」、「國安」重大疑慮為由,不需搜索票,就能「派員或委外」進入民間單位行政檢查,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此外,資安法修正案並將「禁tiktok條款」提升到法律位階(草案第11條),不僅明令禁止公務機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要求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的「傳播設備」(例如電視牆)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也適用。草案第27條也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權要求「非公務機關」也必須禁止下載、安裝、使用所謂「危害國家資安」產品,至於哪些數位產品屬於「危害國家資通安全」性質,由中央目的事主管機關訂定備查內容,違者可重罰。值得注意的是,第27條條文的「說明欄」赫然標註,「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囊括「反滲透法」已明訂的「滲透來源實質控制者提供的產品」(例如tiktok),但限制可超越反滲透法禁止範圍,遭質疑「貓膩藏在立法說明中」,因條文一旦三讀,哪些大陸軟體公民營機構要被禁止,全是數發部說了算,但政府如何禁止民間企業的電腦也安裝tiktok、小紅書等軟體,民間業者若被行政檢查「查到」是否就要挨罰,目前都不明。行政單位目前用行政命令禁止公務機關使用抖音等對岸APP,但政院版資安法修正案中將禁令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授權政府得限制特定非公務機關禁止使用上述軟體(圖/中新社)一位跨足YouTube、抖音、tiktok的帶狀節目自媒體業者表示,包括他的節目在內,部份有線電視節目、平面媒體網站已經習慣引用大陸社群媒體內容,例如抖音、tiktok、小紅書上近期熱議的印巴之戰、川普訪沙烏地阿拉伯接受「搖頭舞」歡迎皆然,一旦資安法修正案三讀,新聞媒體引用陸媒畫面在公共場所播放,就可能觸法遭罰,雖然他的節目主力在YouTube,但未來是否會被政府鎖定,也很難說。淡江大學全球政經系兼任助理教授施威全表示,資安很重要,但民主國家多半委託具公信力的國際大型資安公司代為檢查公私部門,不會由政府親力親為,因政府資安防護能量有限,僅預防公部門遭駭就疲於奔命,若還堅持政府直接進入民間企業行政檢查,終將引發「政府外包自己人檢查」疑慮,萬一個資、營業機密外洩,政府難辭其咎,若業者提告,政府得用納稅人血汗買單,只會越管越亂,治絲益棼。藍委葛如鈞強調,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朝野互信薄弱,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圖/周志龍攝)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政府以「急迫性」為由,要求隨時可到公民營單位資安行政檢查,但外國作法都堅持「程序中法院要有角色以防濫權」,尤其我國法院已有相關「因應急迫性」的設計,政院不該再要「空白授權」;美國法院早有判例嚴禁美國警察「無搜索票」查看民眾手機,更遑論電腦設備,未來若連民間企業都禁使用抖音、小紅書等大陸軟體,恐已踩到「妨礙言論新聞內容自由」的紅線。藍委葛如鈞則說,現在檢調全面搜查在野黨部、拘禁反對黨主席,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交委會立委黃健豪則強烈反對政院要求行政檢查空白授權,所有細節都政院自己說了算,尤其檢查標的遠比「反滲透法」對象更寬,他將提案比照2017年作法,主動刪除帝王條款與危害個資、營業機密、新聞自由之虞條文。
帝王的逆襲1/資安法「檢查非公務機關」霸王條款再闖關 美方態度居關鍵
紀錄全都露!八年前時任閣揆的賴清德曾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法》(資安法),其中「政府不需法院同意,即可檢查非公務機關」的條文被喻為帝王條款,遭批行政機關違憲擴權,條文最後由綠委自行刪除、未入法。本週四「資安法」再度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此帝王條款也被夾帶企圖捲土重來,並可能在現階段大罷免的慌亂陰霾中,矇混過關!回顧2017年,行政院就曾多次公開強調《資安法》非及於所有民間企業,檢查對象也是組織、而非個人,但當年中華人權協會就反駁,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一旦被濫用,人權堪慮;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國安監聽都要搜索票,為何唯獨資安不必?現階段遇有國安與資安疑慮,政府部會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不能以「行政檢查」之名搜查非公務機關的資訊設備。一旦《資安法》帝王條款完成三讀,數發部就能會同各單位以「資安」為由,堂而皇之進入民間機構執行行政檢查,且民間機構不得拒絕,否則重罰。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去年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即使在野立委辯稱該條款無罰則且有保護個資的規定,仍被大法官解釋違憲。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再擔心損及個人隱私,這算不算雙標?行政機關手握裁量、許可權,現在又能直接進民間企業檢查,權力更甚於立院當初爭取的調查權,會不會以資安為由「搜A案查B案」,當然會令人憂慮紅線在哪?朝野立委大罷免之際,賴政府大舉搜查國民黨地方黨部、羈押在野黨主席,遭批選擇性辦案,如今資安法修法,在野黨聯很憂心行政機關擴權。圖為北檢大舉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羈押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迄今(圖/報系資料照)一位金融業主管表示,資安最大挑戰其實是人,軟硬體就算再好,一旦執行的人不守法仍是白搭,民間電信、金融、媒體業者掌握大量個資、營業機密,若在資安法帝王條款實施後外洩,政府若不認有責,業者賠給客戶的錢恐賠不完。當年,《資安法》被列為綠營最優先法案,時任閣揆賴清德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草案,5月送入立院後完成一讀,但在司法委員會審查時卻卡關一年多,直到綠委主動宣布刪除帝王條款,隔年5月才完成立法。卡關最大原因在於「行政檢查權」爭議太大,即使昔日親綠的澄社學者都曾為文勸諫小英政府「勿學大陸政府管制民間企業的那一套」。外界則痛批,不具司法警察調查權的行政機關,有權直接進入民間公司,檢查資訊系統,業者不能拒絕,行政權擴非常明顯。政院當時曾火速澄清,說明行政檢查有前提,民間公司必須符合「資安維護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才能進行,但傳出多家在台外商不相信官方保證,擔心商業機密外洩,要求行政院正面表列,保證不搜查在台外商,但被政院拒絕。當初在野黨推國會改革案,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擔心傷害個資隱私及營業機密。(圖/黃耀徵攝)曾全程參與2017年資安法立法過程的「業界人士」告訴本刊,當年政院雖解釋政府可直接檢查的「非公務機關」是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及網路)、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主」,沒有科學園區內廠商,但「為主」二字,代表定義權由政院說了算,反引發更多疑慮。該人士說,政府當年對民間企業反彈,立場強硬,引發AIT高度關切,並曾盛大策劃一場公聽會,公開探討資安法對於企業的衝擊,時間還刻意排在立院司委會完成初審後,「警告用意很明顯」。最後帝王條款卻在司法委員會初審時被綠委主動刪除,時任綠營「英系」召委蔡易餘曾坦承,撤案是因擔心未來行政機關以擴權式發動檢查,外界則解讀「AIT關切奏效」。已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2017年曾警告,行政機關可不需搜索票,隨便找個與資安、公益有關含糊理由,堂而皇之進入任何私人場所徹底檢查,業者還不能拒絕,基本人權、財產權、隱私權、正當程序、民主法治全拋腦後,台灣將成警察國家,言猶在耳,當年賴揆如今已貴為賴總統,資安法帝王條款也再度捲土重來,也讓審查結果更受矚目。
離職偷走前東家檔案!專案經理外洩20億營業機密 檢察官建請從重量刑
60歲鄒姓男子為某公司材料事業處生技部專案經理,離職前將有關公司產品之配方、製程、設計及設備研發等營業機密檔案共5861個,複製存儲於個人隨身碟、行動硬碟帶離公司,使價值19.44億之最新產品營業秘密外洩,造成該公司鉅額損失,桃園地檢署對提起鄒男違反「營業秘密法」之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書郁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被告鄒男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被告鄒男在磷酸鋰錳鐵(LMFP)正極材料製造商,擔任材料事業處生技部專案經理,並參與公司內部研發專案。未料,鄒男於2023年12月8日至26日離職前,利用接觸公司生產技術、配方及設備研發機密資訊之機會,擅自將有關公司產品之配方、製程、設計及設備研發之營業秘密資料檔案共5861個,重製於個人隨身碟、行動硬碟並帶離公司,使價值新台幣19.44億之最新產品營業秘密外洩,造成該公司鉅額損失。經檢察官指揮調查官於2024年4月29日,在被告住處執行搜索,查獲相關隨身碟、行動硬碟等物,經檢察官訊問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獲准,並於近日偵查終結,認定被告涉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第2款、3款逾越授權重製,及刑法第359條無正當理由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考量被告所造成之損害,及為維護高科技產業健全發展、確保國家產業競爭力,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KKday前員工與同事竊取公司機密472次 遭檢調提起訴
知名旅遊平台KKday近期爆出一宗非法竊取營業機密事件,原來是該公司的前產品經理陳鈞賜在跳槽至競爭對手Klook後,以KKday員工帳密非法登入後台,竊取大量營業資訊供新公司同事參考。台北地檢署日前正式提起公訴,對涉案的KKday前員工及Klook公司主管及員工進行起訴。根據檢調調查,陳姓男子在KKday擔任產品經理,隨後轉投Klook並擔任副總監,並在2021年間利用KKday員工帳密多次登入KKday後台多次,竊取供應商合作內容、定價策略等機密資料,並將這些資訊提供給新雇主Klook公司,嚴重侵犯KKday的營業秘密。陳男不僅親自執行非法登入後台,還將相關帳號密碼提供給Klook公司的其他員工,包括陳姓副總監及孫姓女副理。這兩人更進一步登入KKday後台,觀摩操作程序,以優化Klook公司後台。檢察官指出,陳姓男子及Klook公司的行為涉及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行。據了解,陳男等人在2021年間共非法侵入KKday後台472次,竊取大量營業資料,涉及供應商名稱、商品明細、銷售數量等重要商業機密。KKday在2021年11月30日發現後台異常,立即要求員工變更密碼並報警,才揭發此案。台北地檢署經過調查,決定對陳男、Klook公司以及陳姓副總監及孫姓女副理兩名員工提起訴訟。
全國軍事情治、檢察首長講習 研討重大國安刑事案件議題
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對台滲透手法日益多元,最高檢察署與國安局、國防部、調查局等機關共同舉辦國家安全刑事案件講習,研討當今重要國安刑事案件相關議案、凝聚共識並精進相關案件協作。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顧立雄、國安局、國防部、法務部、最高檢察署、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首長與重要幹部均出席與會。最高檢指出,境外敵對勢力對台滲透手法日益多元,方式包括拉攏、吸收現職及退役軍人、公務員刺探、蒐集國防、公務機密;對民間團體、台商組織等以交流名義進行統戰並發展組織;對台產業進行滲透,透過併購公司、挖角關鍵人才、竊取營業機密等方式,取得我國關鍵技術。面對境外敵對勢力結合情工以各式手段對我機關、產業進行滲透,導致重要公務、營業機密與技術產生外流危機。最高檢察署編定系統性教材「2023國家安全案件偵查要領彙編」及「具參考價值函釋與議案彙編」作為講習教材及工作指引。其中「偵查要領彙編」動員全國一、二、三審之19位審檢人員,蒐集相關案例9篇21文,以案為鑑,進行檢討評析。最高檢指出,孫子兵法有云:「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與會人士也一致認為,透過常態性的溝通,相互合作,確實做到「吾有以待之」,國家安全將更有保障。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顧立雄致詞時表示:情資顯示中國透過多重手段試圖規避我國法律,要阻絕此類不法手段,需要國安單位及檢調一同攜手,密切注意境外敵對勢力的動向,以嚴謹的蒐證並提起追訴,方能彰顯我國的法治。法務部長蔡清祥對於檢察機關工作提示:要熟悉國安法制規定,指定專責檢察官及檢察事務官偵辦,二審檢察長對於未來國安案件在高院為第一審管轄之案件要及早因應準備,各地檢署建構堅實的國安辦案團隊,及二審應落實審核機制。這次國安講習共分成6月12日的「國家安全法刑事案件講習首長班」、及6月19至2 日及6月26至27日分兩梯次的「國家安全法刑事案件講習實務班」。
涉嫌竊取54億營業機密跳槽仁寶 北檢搜索約談前英業達4主管交保
英業達電腦事業群全球營運事業處桃園製造中心代處長江穎範,2017年跳槽到競爭對手仁寶電腦,擔任大陸崑山廠廠長後,陸續把子弟兵挖到仁寶,還把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帶到仁寶,台北地檢署2018、2019年分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仁寶電腦公司。英業達日前再清查發現,另有大批營業祕密被竊走,報請檢調偵辦,檢調昨日兵分8路搜索仁寶電腦涉案員工辦公室、住處等地,約談江男4人到案。檢方訊後今凌晨諭令江男50萬元交保,其餘賈姓、蔡姓、洪姓3名被告各以20萬、50萬元交保。英業達指控,江男多人於2017年至2018年間,涉嫌竊取、洩漏該公司大量技術性營業秘密,帶往仁寶公司,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檢調今約談人在國內的江男4人,其中有2人已離開仁寶公司。另英業達指控尚有多名跳槽竊密的前員工涉案,但這些人人在國外,因此預料檢調將會有另波偵查行動。英業達2018年發現,在英業達年資超過10年的前主管江男等人,因接觸生產高端伺服器等機密文件權限,卻於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先後跳槽至仁寶,將英業達的生產及預估出貨資料、產能、不良率、成本及報價分析、以及產線技術等價值54億的營業秘密帶至仁寶。北檢2018年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3人、2019年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仁寶電腦公司。全案仍在北院審理中。當時英業達發布重大訊息指出,此案是公司主動發現並送請檢調單位偵查,對於司法程序予以尊重,對公司財務和業務未造成重大影響。另仁寶則表示,3人的確為仁寶現任員工,公司一向在營業秘密方面採嚴格的防範與標準,一切法律問題將由律師及法院處理。不過,事後英業達再清查發現,江男等人除帶走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外,另竊走大批重大祕密,向調查局報案,北檢昨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江男4人到案。
張善政農委會將對決?張善政籲農委會用檢驗他的標準也檢驗陳吉仲
農委會要求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就「宏碁案」風波在10月20日前出書面說明,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鄭運鵬今天也意有所指的說10月20日快到了。對此,張善政則回應,他絕對禁得起檢視,同時也表示,他近期聽說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過去的政府研究案,也與他所面臨的事一樣,也被指控「有抄襲」,他呼籲農委會應該用同樣的標準檢視,「農委會要不要用檢驗我的標準檢驗陳吉仲」?張善政說,「宏碁案」是政府研究案,農委會卻堅持用「學術論文」的標準給予最嚴格檢驗,農委會還強調「張善政的案子沒有保密規定」,這都是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親口對外說的。張善政不解的說,為何當陳吉仲的政府研究案遭到「抄襲」指控,陳吉仲對於該指控卻說「該計畫涉及營業機密」,所以「宏碁案」沒有機密,但牽涉到陳吉仲的案子就是機密嗎?張善政說,他的計劃(宏碁案)坦坦蕩蕩,經得起檢視。倒是他要回頭來問陳吉仲,既然最近很多人指陳吉仲的很多過去研究計劃都涉及抄襲,陳吉不是正好用檢視張善政的標準「自我檢視」嗎?陳吉仲不用以「我又不是候選人」迴避。他也因此過去發給過陳吉仲教授研究經費的單位,不管是農委會,國科會或者其它部會,應該為了讓納稅人的錢有個交代,是不是也應該開始檢視陳吉仲過去所做的計劃,有沒有抄襲?
曹興誠30年前積極赴陸成「西進先鋒」 態度轉變關鍵曝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宣布捐30億加強台灣國防安全,並對對岸大肆抨擊,大陸國台辦今回應,曹興誠所言所行歪曲事實,代表不了台灣工商界與廣大民眾,註定枉費心機。外界也好奇,曹30年前原是西進急先鋒,如今為何態度丕變?曹興誠過去看好中國市場、協助成立晶圓廠和艦,甚至大動作力推《兩岸和平共處法》以及呼籲進行統一公投,如今卻後悔到中國,協助發展半導體,聯電集團也漸向美方靠攏。雖曹興誠說捐款,不為名也不為利;對政治、選舉也沒興趣,單純厭惡中共。然而他的政治立場,似乎隨聯電在半導體產業與地緣政治定位不同而轉變。1990年時任聯電董事長的曹興誠看好中國廣大腹地,積極赴陸發展,但協助成立晶圓廠和艦因為被疑機台與經營高層來自聯電,讓他與公司數年遭到司法調查;2014年,聯電和中國政府合作成立廈門聯芯,但高昂折舊費用令聯電虧損;連今年初甫落幕的涉侵美光營業機密案,也是因聯電涉及大陸晉華竊取開發32奈米DRAM技術,高層遭檢方起訴,美方也將晉華案定位為國安威脅、對中貿易戰的開端。聯電今年初和美光和解,並傳出赴美設車用晶片廠傳聞,聯家軍也積極與美靠攏,聯發科近期更傳出打進蘋果錶供應鏈,上月聯發科與英特爾攜手合作成熟製程,為半導體業投下一顆震撼彈。一位不願具名的產業分析師指出,半導體業是高資本支出行業,又需要專利與技術、客戶關係,要打造自有產能不易,做到獲利更不簡單,聯電赴中20多年,因經營策略或做法,得到的虧損與官司比獲利還多,加上中國積極扶植自有半導體供應鏈,可能成為聯電如今從西進轉而向美靠攏的主要原因。
可成主管挖牆腳跳槽大陸公司 14人涉嫌竊取機密遭起訴
台灣市佔率最高的金屬機殼供應商可成公司,派駐大陸研發團隊的最高主管鄭家福,涉嫌接受競爭對手中國立訊公司高額安家費、年薪等條件,帶頭誘使部屬竊取大量與研發、業務等營業秘密投靠立訊,新北地檢署今(15)日終結偵查,對鄭男等14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調查,可成公司曾為蘋果IPHONE與IPAD等產品全球重要供應商,競爭對手中國立訊公司為圖迅速打入蘋果生產鏈爭取訂單,向可成的業務處副總劉效祖表示,願以高額安家費、年薪,及主管職位挖角,但因劉不熟悉研發、品保等人員,便找鄭男加入挖角行列。鄭男為慫恿部屬跳槽,竟向可成各廠員工宣稱,公司即將出售工廠,且沒有完善撫卹計畫,打擊員工士氣,他離職跳槽立訊後,透過幹部,層層往下挖角研發團隊,並以分工合作方式竊取生產線布局圖、手機背板專用藥水配方、良率改善對策等重要營業機密,攜往立訊使用,鄭並以挖角整個團隊的方式,使立訊迅速茁壯,建廠並量產IPHONE、IPAD 等產品機殼,造成可成公司鉅額損害。新北地檢署黑金專組蔡妍蓁、周懿君檢察官指揮新北市調查處,透過數位採證室、調查局資通安全處協助,破解鄭男等人以密碼儲存、下載或轉寄龐大資料內容,比對辨認鄭男等人大量重製、利用可成公司的營業機密,再發動4次搜索,訊問相關證人及犯嫌,並扣押收取安家費、薪資的金融帳戶,歷經1年6個月於今日終結偵查,對鄭男等14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年領「護國神山」720萬竟不滿意 跳槽大陸對手公司判賠250萬
台積電前採購處經理薛宗智年薪高達720萬元,離職後跳槽中國半導體公司,台積電認為他違反「競業禁止協議」提告求償。最高法院認定薛男握有台機電原物料規格、參數,以及與供應商間的訂單、合約等營業機密,卻違反協議跳槽,判賠台積電250萬元確定。判決指出,薛宗智1999年任職台積電,後來升任採購處經理,2012年3月簽署「競業禁止協議」,規定薛離職後18個月內不得受僱於競爭對手,也不能替競爭對手提供服務,違反協議應返還競業禁止補償金,也須支付離職前2年薪資。不料台積電發現薛違反從業道德規範、接受廠商招待,薛於2016年7月離職,5個月後竟受聘中國紫光集團旗下武漢新芯、長江存儲等兩家公司,並在長江存儲擔任採購副總裁。台積電認為,新芯,長江存儲公司都是台積電競爭對手,薛宗志已違反競業禁止義務,向他求償1557萬餘元。薛否認曾接觸台積電的營業秘密,且雙方當時約定18個月的競業禁止期限,已逾越採購資訊的生命週期,並不合理,希望酌減償金。歷審皆認為薛宗智任職台積電期間,可接觸採購原物料供應商、採購價格等資訊,均屬重要營業資訊,雙方當初簽立18個月的「競業禁止協議」期限還算合理,薛不該在期限內到競爭對手公司任職,審酌他違約時間不到1年,判賠250萬元。
南韓「張保皋級」潛艦技術外洩台灣?韓媒爆「已通緝在台代表」…台船回應了
韓國海軍張保皋-III級潛艦的部分技術疑似遭外洩,並用於台灣國艦國造的計畫潛艦中,韓媒報導南韓警方已將涉嫌用79億韓元(約新台幣1億8千萬)價格洩漏軍事機密的6人移送,另依司法途徑凍結不法款項。而被韓媒指涉的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台船)也在今晚發表聲明,駁斥相關說法。據《朝鮮日報》報導,南韓檢警於今年3月逮捕涉嫌將大宇造船公司的潛艦技術洩漏給台船的6人,指出某間總部設在首爾、主要在慶南營運造船設備的公司,在2019年參加台灣潛艦國造的國際合作標案,並簽訂1,500億韓元(約新台幣35億)合約,自同年開始至近期為止,已派遣20多人抵台,卻有不法人士從中洩露機密。據稱這20多人中有多達15名為大宇潛艇事業部的離職或退休員工,且其中一人涉嫌將油水分離器、電池固定裝置等核心部位的設計圖,以建造海上工廠所需的風力零件名義攜至台灣。南韓警方在3月依《對外貿易法》、《防止不當競爭暨營業機密保護法》將涉案公司等3家法人和3名相關人士移送檢調,其中洩漏設計圖的公司代表胞弟被拘留,而留在台灣的代表則遭到通緝。對此,台船表示其負責的潛艦國造潛艇排水量為2,000噸,與報導所稱的3,000噸級張保皋-III在噸位和舵翼等裝備的設計均不同,且設計沒有使用任何國家藍圖,均為我方設計,強調「設計經過技協GL公司協助完成」、「SI公司擔任建造技協,主要提供諮詢服務,並無提供圖紙」,且台船與韓商簽署的風力發電基礎製造設備合約,屬完全合法商業行為,至於涉密問題,應為韓商與韓政府認知的差異。此外,去年3月曾有立委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透露,有南韓人士在高雄美術館附近的韓國餐廳街「高談闊論」潛艦建造,懷疑有洩密之嫌。而張保皋級潛艦,為德國授權生產的209型潛艦,主要為90年代技術,在取得德國214型授權生產並發展出「孫元一級」潛艦後,又將孫元一級放大成「島山安昌浩級」,裝有垂直飛彈發射器,成為全球第8個擁有潛射彈道飛彈的國家。
南亞塑膠前高層涉嫌洩密 大陸對手產能提升都怪他
南亞塑膠子公司陳姓高階幹部被控退休前,將公司營業機密資料供給大陸競爭公司,還轉任該公司的子公司當總經理,該公司自陳男任職後近年來產能提高,嘉義地檢署依違反營業祕密法等罪起訴陳男,嘉義地院重判他3年4月徒刑,檢方及陳男都提起上訴。陳男是南亞塑膠及其子公司必成公司的元老,任職近30年內,曾參與必成公司的建廠工作,後來當過必成1、3廠廠長及大陸昆山必成公司的副總經理、產銷組副組長等重要職務,熟悉廠務及業務,2017年8月自願退休後,10月即到競爭對手、大陸某玻璃纖維公司的子公司當總經理,年薪約人民幣120萬元,在他之前,還有涂姓員工也轉任這家大陸公司。必成公司從電郵信箱發現陳男退休前,先後將履歷寄給這名涂姓前員工、對手大陸公司的唐姓負責人。必成公司驚覺有蹊蹺,還原陳男使用的電腦硬碟中遭刪除的資料,發現公司的關鍵商業機密疑被用手機拍攝、重製,提供給對手公司,憤而提出告訴,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昱奉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偵辦。陳男坦承曾用手機拍攝、重製資料至電腦硬碟,但否認妨害商業祕密,他辯稱電腦裡的資料很多是員工傳給他,他存在電腦硬碟,沒有交給大陸對手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檢方則認為,陳男曾與必成公司簽保密協議,顯示陳男會觸及公司商業祕密,協議規定違約將懲處並移送法辦,除判刑還得併5000萬以下罰金,且得加重罰金,而大陸對手公司自陳男任職後近年來產能提高,因而依違反《營業祕密法》、《著作權法》等罪起訴陳男。
涉竊Gogoro營業機密9人被起訴 湛積喊冤:產業上非競爭對手
睿能創意公司生產Gogoro電動機車,在國內享有龍頭地位,該公司林姓主管卻在去年離職後帶走8名同事,並創辦湛積公司,開發與Gogoro同款的電動機車電池,睿能公司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日將林姓主管與8名前同事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湛積則發聲明喊冤,強調與Gogoro並非競爭對手,也絕對沒有竊取任何營業秘密。湛積表示,自創立以來即秉持尊重技術自主精神,積極迴避侵害他方的專利權,公司主要提供載具製造商最關鍵的核心零組件與系統整合「量身定制的客製化服務」,營業內容無電池相關產品業務,亦無整車製造或輸出的規畫,已提供具體證據持續積極配合調查。聲明中提到,湛積身為系統供應商,睿能則為整車製造廠,在產業上並非競爭對手,產品取向及定位亦毫不相同,因此並不存在使用睿能公司營業秘密之動機,該公司也否認挖角情事,表示員工皆是憑自身意志主動應徵進入公司,並非挖角。
3C通路龍頭戰3/新公司開在老東家對面 閻俊傑「呼叫黃背心」隔空對戰
對於傳出燦坤(2340)前董座閻俊傑將赴全國電(6281)擔任營運長一事,不僅全國電主管和員工皮皮剉,燦坤人也一樣不舒服。56歲的閻俊傑,32年前從美國加州科技大學企管系畢業後進入燦坤,從基層一路做到董事長。他曾說:「燦坤的每個職務我都做過,我不是所謂的空降部隊。」70歲的燦坤創辦人吳燦坤,還曾公開稱閻俊傑為「乾兒子」,可見十分器重。燦坤創辦人吳燦坤曾公開稱閻俊傑為乾兒子,顯見對其十分器重。(圖/報系資料庫)身兼董事長的閻俊傑,配合公司治理,2018年專任總經理後,次年3月就申請退休。去年6月,他創立「串點科技」,以「呼叫黃背心」為口號,推出專攻家電安裝、維修與清潔等服務的「呼叫黃背心」平台,公司就開在老東家燦坤台北內湖總部對面,隔空對戰。細究起來,「呼叫黃背心」類似於「快3燦坤網路商城」(快3),例如裡面的相關技術與人員作業流程等,都是燦坤長年投入研發的。「沒想到閻董(閻俊傑)離開後,居然把整個團隊挖走,還把新公司開在(燦坤)對面,推說因為『快3』未能繼續擴大實施,還說不是針對燦坤,實在令人氣憤。」一位燦坤員工擔憂,「一旦閻董去全國電工作,不免可能有洩漏營業機密等事情發生。」串點科技推出的「呼叫黃背心」服務(右),被認為與燦坤既有的「快3」家電到府維修(左)雷同。(圖/燦坤提供、翻攝自「呼叫黃背心」臉書)另一位資深燦坤員工則表示:「真的不懂閻董對燦坤有何仇恨或不滿?會做出這樣幾近帶槍投靠、背叛的事情。」對於退休原因,閻俊傑先前對媒體表示:「我曾經生了一場大病,嚴重到連醫院都發病危通知了,就算好轉,仍無法握筆。」因為這場突如其來的大病,讓他萌生退休念頭。串點科技辦公室就在燦坤台北內湖總部對面,頗有隔空較勁的意味。(圖/翻攝自GOOGLE MAP)不過,一名資深的燦坤員工卻嗤之以鼻,並語帶保留地說:「真正的引爆時間是2018年,閻董有一件『私人糾紛』,最後由吳創辦人(吳燦坤)親自出面,好不容易才讓整件事情落幕。」這名燦坤員工指出,實在沒料到閻俊傑如今會不顧當年互相保留情面的情誼,帶槍投靠全國電。本刊記者試圖進一步詢問閻俊傑退休的始末,這名燦坤員工只留下「這真的不好說,實際情形還是要問當事人比較好。」燦坤發言體系表示:「燦坤向來對於維護營運機密與股東權益,出手毫不手軟,任何人與任何競爭同業,都不要低估燦坤的決心,更何況是否有競業禁止,當事人比誰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