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秘密法
」 台積電 調查局 洩密 營業秘密法 內鬼
台積電3內鬼竊2奈米機密! 檢再起訴東京威力、罰金1.2億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跳槽到東京威力科創公司服務以後,聯手吳秉駿、戈一平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營業機密,檢方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本案由智財法院審理中。今日(12月2日)檢方也依法對東京威力公司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處罰金1.2億元。檢方接獲台積電提告以後,於今年7月開始傳喚相關人等到案,認為陳、吳男、戈已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並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對陳求處14年,對吳求處9年,對戈求處7年,此案目前本案由智慧財產暨商業法院審理中。高檢署指出,經本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另依職權簽分東京威力公司,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之法人刑事責任,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查證後,認東京威力公司涉有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於今日偵查終結,向法院追加起訴,分別求處罰金新臺幣4000萬元、800萬元、4000萬元、4000萬元,並請定應執行刑1.2億元。劉怡君。(圖/翻攝自台灣高等檢察署網站)據了解,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為劉怡君,於司法官第50期結訓,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及法研所。任職新竹地檢署期間,劉怡君曾承辦台積電前徐姓工程師離職前大量竊取公司 28 奈米製程技術、並轉交中國某半導體企業的案件,並於 2017 年 5 月依《營業祕密法》提起公訴。
快訊/羅唯仁北市、新竹的家遭檢方搜索 智商法院核准扣押他的股票、不動產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偵辦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涉嫌洩密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智財分署昨(26)日執行搜索扣押行動,對羅唯仁位於臺北市、新竹縣之住居所執行搜索,扣得電腦、隨身碟等相關證物。智財分署檢察官亦於昨(26)日依刑事訴訟法第 133 條第 2項規定向智商法院聲請扣押羅唯仁之股票、不動產並經法院核准。台積電25日正式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的訴訟,理由是違反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智財法院指出,受理後隨即進行電腦分案作業,經分案號為114年度民暫字第19號,本案由(信股)王碧瑩法官審理,承審法官收案後將盡速閱卷並依相關規定審理。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跳槽英特爾一事持續延燒。面對外界傳出羅唯仁「帶槍投靠」的說法,英特爾執行長陳立武上周強調此為不實謠言。然而,在台積電近日正式提告後,陳立武態度更趨明確,不但承認羅唯仁已加入公司,且透過內部備忘錄公開力挺,表示所有指控皆無根據。智財分署強調將秉持勿枉勿縱的態度,審慎積極釐清本案,並堅定秉持捍衛國家關鍵核心技術營業秘密之精神,與產業界共同維護國家核心競爭力。
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羅唯仁挨告 龔明鑫鬆口:啟動撤銷工研院士資格流程
台積電正式提告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違反營業秘密法等訴訟。經濟部部長龔明鑫今(26)表示支持,需要政府什麼樣協助,會盡力來協助。至於撤銷羅的工研院士資格,已經啟動流程。對羅唯仁涉竊密案有沒有涉及國安法?以及人在美國,台灣政府怎麼應對?龔明鑫表示,國安法的部分,高檢署已經啟動調查,經濟部當然配合這個調查,來定義是不是有涉及到國安法部分。至於羅拿走什麼資料,要由台積電來說明。有關於違反營業秘密法部分,龔也表示支持,說台積電如果需要政府相關什麼協助,就盡力來協助。至於撤銷羅唯仁的工研院士資格,龔明鑫說工研院已經啟動,可能撤銷院士的流程。
羅唯仁竊密案台積電向英特爾求償?律師:舉證難度高
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7月底退休後涉嫌帶走數十箱手寫稿轉赴英特爾任職,引爆晶片竊密風波,台積電25日發聲明已對羅唯仁提告,不過專家認為,台積電若要對英特爾求償,舉證的困難度是相當高。目前外界關注台積電能否對英特爾求償,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吳奕綸認為,舉證的困難度相當高。他表示,一方面英特爾一定會要求羅唯仁任職前先簽一張不得外洩前公司台積電機密的保證書,當作防火牆,台積電必須要舉證英特爾有從羅唯仁那邊取得台積電二奈米的機密資料,而台灣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27條雖然有準用第19條,得選任查證人,對英特爾持有或管理之文書或裝置設備實施查證,但如果實施查證所需的負擔太大,查證有困難,法院可能不會同意查證。如果要針對英特爾,他認為,台積電應該會選擇在美國提告,因為就先前中芯國際挖角台積電員工竊取機密的案件,就是台積電透過美國司法的證據調查程序,取得中芯國際內部資料,發現中芯國際內部有台積電高階製程的內部營業秘密資料5萬多件,最終於2024年底達成和解,中芯同意賠償台積電2億美元,並無償轉讓8%股權予台積電。吳奕綸也分析羅唯仁個人刑事部分,依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可能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及洩漏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刑責最高可加重至12年有期徒刑。國科會在2023年就已將14奈米以下製程的IC製造技術公告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反營業秘密法的部分,主要是2種類型,第一種是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第二種是以不正當方法使用或洩漏。吳奕綸認為,將來在訴訟上,法院會調查羅唯仁在離職前是否還有權利調閱二奈米的機密資料,及是否有將機密資料帶出,如果台積電能證明羅唯仁以不正當方法取得機密資料,就可以對羅唯仁請求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包括可得預期之利益。
調查官劉錦勳涉洩密30萬交保! 疑偵查內容給三顧副董
調查局查出台北市調查處中正站前組長(現調查局總務處調查專員)劉錦勳將偵查內容,洩露給三顧公司副董座陳宗基。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於22日兵分13路搜索,並通知劉錦勳、陳宗基等4名被告到案說明。訊後劉錦勳30萬元交保、中正站調查官林廷佑5萬元交保,三顧公司會計廖玟怡、財務長沈孟範均無保請回。擁有生技界美魔女之稱楊智惠教授於2月任職於三顧公司期間,指示三顧資訊部經理董國恩下載三顧內部資料帶往競爭企業等,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沒想到此案竟查出案外案,調查局查出調查官劉錦勳將偵查內容洩露給三顧公司副董座。回顧案情經過,楊智惠離開三顧公司董座、樂迦執行長後,跳槽至超基因公司擔任董事,沒想到在跳槽過程中,涉犯指示三顧資訊部經理董國恩將公司其他部門的資料、細胞製劑先導工廠資料等資料備份重製後,存進外接式硬碟帶回超基因使用。北檢於2月底依照背信、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楊智惠等3人。未料,法務部調查局清查後,查出劉錦勳疑似涉犯洩密、瀆職,將偵查楊智惠涉案的相關資料,洩漏給三顧公司的副董座陳宗基,而陳宗基也疑似透過劉錦勳提供的資料,對楊智惠進行提告。台北地檢署2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持搜索票兵分13路搜索劉錦勳、陳宗基等3人住所及辦公室位置,並通知包含劉錦勳、陳宗基在內的4名被告以及7人到案說明。訊後23日劉錦勳涉依刑法洩密罪嫌以30萬元交保;林廷佑從證人改列被告,5萬元交保。據悉,劉錦勳曾任台北市調查處中正站組長,但因為在偵辦楊智惠竊取營業祕密案件時,遭到楊智惠出面踢爆性騷而被調職,如今又再涉洩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去年才涉性騷被拔官! 調查官劉錦勳今再涉洩密遭搜索、約談
擁有生技界美魔女之稱楊智惠教授於今年2月因其任職於三顧公司期間,指示三顧資訊部經理董國恩下載三顧內部資料帶往競爭企業等,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沒想到此案竟查出案外案,調查局查出北機站調查官劉錦勳將偵查內容洩露給三顧公司副董座陳宗基。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於今(10月22日)兵分13路搜索,並通知劉錦勳、陳宗基等4名被告到案說明。楊智惠離開三顧公司董座、樂迦執行長後,跳槽至超基因公司擔任董事,沒想到在跳槽過程中,涉犯指示三顧資訊部經理董國恩將公司其他部門的資料、細胞製劑先導工廠資料等資料備份重製後,存進外接式硬碟帶回超基因使用。台北地檢署於今年2月27日依照背信、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楊智惠等3人。沒想到,經法務部調查局自主清查以後,竟查出北機站調查官劉錦勳疑似涉犯洩密、瀆職,將偵查楊智惠涉案的相關資料,洩漏給三顧公司的副董座陳宗基,而陳宗基也疑似透過劉錦勳提供的資料,對楊智惠進行提告。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持搜索票兵分13路搜索劉錦勳、陳宗基等3人住所以及辦公室位置,並通知包含劉錦勳、陳宗基在內的4名被告以及7人到案說明。據了解,劉錦勳過去曾任台北市調查處中正站組長,但因為在偵辦楊智惠竊取營業祕密案件時,遭到楊智惠出面踢爆性騷而被調職,如今又再度陷入洩密風波。針對此案,調查局回應,此案經本局主動立案發交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並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嗣於今日配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搜索、約談及查證等偵辦作為。本局再次重申,調查人員應廉潔自持,如有涉及不法,嚴予究責,絕不寬貸。
台積電3洩密工程師不服羈押提抗告! 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押3個月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涉嫌勾結熟識的學弟吳秉駿、戈一平竊取公司內部的2奈米製程機密,3人於7月底遭到檢調搜索約談,並聲押獲准。高檢署智財分署8月7日偵結,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3人,並於當天聲押獲准。3人提出抗告,最高法院於今日駁回,陳男等3人自9月1日起羈押禁見3個月。陳力銘曾擔任台積電 12廠之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至台積電之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任職,其明知台積電嚴格要求供應商遵守保密約定,但仍透過吳秉駿、戈一平竊取機密,請2人用筆電遠端登入台積電系統,並翻拍電腦螢幕取得營業機密,其中更包括2奈米製成數據。檢方認定,由於案件涉及我國產業命脈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嚴重威脅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其中陳力銘涉犯《營業秘密法》「意圖域外使用竊取營業秘密」及《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域外使用罪」,求刑14年;吳秉駿涉2罪,求刑9年;戈一平涉1罪,求刑7年。
台積電洩密工程師今移審智財法院 3內鬼遭裁定續押禁見
曾在台積電工作的工程師陳力銘,離職後勾結仍在台積電的2位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翻拍2奈米製程機密,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遭到起訴並被求處7年到14年刑期。3名被告今(9月1日)被移審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並於今日下午召開接押庭,稍早開庭結果出爐,裁定3人續押禁見。陳力銘曾擔任台積電 12廠之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至台積電之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任職,其明知台積電嚴格要求供應商遵守保密約定,但仍透過吳秉駿、戈一平竊取機密,請2人用筆電遠端登入台積電系統,並翻拍電腦螢幕取得營業機密,其中更包括2奈米製成數據。檢方認定,由於案件涉及我國產業命脈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嚴重威脅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其中陳力銘涉犯《營業秘密法》「意圖域外使用竊取營業秘密」及《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域外使用罪」,求刑14年;吳秉駿涉2罪,求刑9年;戈一平涉1罪,求刑7年。
台積電2奈米技術外洩案!3工程師遭起訴 今移審出庭拚交保
「護國神山」台積電先前傳出二奈米製程技術外洩事件,前工程師陳力銘離職後跳槽至日商東京威力科創(TEL),為爭取二奈米蝕刻機台供應商資格,竟涉嫌遊說清大校友、現職工程師吳秉駿及戈一平,以公司筆電登入內網,再以手機翻拍晶片製程及試產配方等機密資料。而三人也被依涉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全案於今(1)日上午移審至智財商業法院,由法官決定3人是否續行羈押。據了解,東京威力原為台積電其他製程供應商,企圖切入二奈米站點,但最終測試未能過關。而陳力銘曾擔任台積電12廠之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至台積電之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行銷部門任職。陳力銘熟悉台積電各項機密資訊保護措施,亦深知台積電嚴格要求供應商遵守保密約定,竟為替東京威力公司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多次運用與吳秉駿、戈一平及廖姓同事(廖男未涉域外使用意圖且未據告訴,另予簽結)等台積電在職員工舊誼,央請渠等提供業務上可接觸到之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檔案或營業秘密。檢調指出,陳力銘自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間,多次約見吳、戈於外部會議室、餐廳及住處,要求攜帶筆電並協助登入系統,自己則以手機翻拍資料,再回報新東家。台積電內部控管發現異常,於今年7月8日提告,高檢署隨後展開搜索與約談,並聲押三人獲准。檢方認定,陳力銘涉犯《營業秘密法》「意圖域外使用竊取營業秘密」及《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域外使用罪」,求刑14年;吳秉駿涉2罪,求刑9年;戈一平涉1罪,求刑7年。三人均遭台積電開除,已失去工作。檢方強調,此案涉及我國半導體產業命脈,外洩行為恐嚴重危及國際競爭力,因此已於上週完成起訴,並將三名在押被告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交由法官裁定是否准予交保。
台積電3工程師洩密遭求重刑! 高檢署續查法人自然人刑責
台積電前員工陳力銘轉至設備大廠東京威力科創任職,竟然回頭勾結在台積電的同事吳秉駿、戈一平等人,拍攝上千張2奈米機密照片,台積電透過監測系統發現機密資料接觸異常,調查後發現多人涉案,高檢署智財分署今(8月27日)依國安法等罪起訴陳、吳、戈等三名工程師,各求處14年、9年、7年有期徒刑,3人正羈押禁見中,預定下周移審智財法院。高檢署智財分署指出,陳力銘曾擔任台積電 12廠之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至台積電之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京威力公司)行銷部門任職。陳力銘熟悉台積電各項機密資訊保護措施,亦深知台積電嚴格要求供應商遵守保密約定,竟為替東京威力公司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多次運用與吳秉駿、戈一平及廖姓同事(廖男未涉域外使用意圖且未據告訴,另予簽結)等台積電在職員工舊誼,央請渠等提供業務上可接觸到之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檔案或營業秘密。陳力銘要求前同事供他拍攝重製後,俾利東京威力公司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爭取台積電 2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之資格,嗣因台積電察覺有異,於內部調查後,而於今(114)年 7月 8 日向高檢署提出告訴。高檢署檢察官密集偵訊在押被告 3 人及相關證人,分析相關電磁紀錄及證物後,認被告 3人犯罪事證已明,於今日偵結並提起公訴。本案事涉我國產業命脈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嚴重威脅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被告 3人犯罪情節重大,爰請求從重量刑如下:被告陳力銘涉犯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之 2 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 5年、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之 1 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 3 年、國家安全法第 8 條第 2 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各量處有期徒刑 8 年,應執行有期徒刑 14 年;被告吳秉駿涉犯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之 2 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 4 年、國家安全法第 8 條第 2 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量處有期徒刑7年,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被告戈一平涉犯國家安全法第 8 條第 2 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量處有期徒刑 7年高檢署並已分案續查是否有法人及自然人涉有相關刑事責任,堅定秉持捍衛國家關鍵核心技術營業秘密之精神,與產業界共同維護國家核心競爭力。
偵辦台積電「內鬼案」!女檢劉怡君資歷驚人
台積電爆發「內鬼」員工涉竊2奈米製程機密,台灣高檢署智財分署依《國安法》聲押3人,承辦本案的智財分署檢察官劉怡君,過去在新竹地檢署任職時,就曾偵辦起訴過台積電前員工竊取28奈米機密案,這次她再偵辦台積電竊密案,只能說「案子會找人」。劉怡君是司法官50期結業,政大法律系、法研所畢業,她在新竹地檢署任職期間,曾偵辦台積電前徐姓工程師,離職前大量自公司竊取28奈米製程技術傳送給中國大陸某半導體公司,2017年5月依營業祕密法起訴。2021年她受法務部選派赴美國杜克大學訪問,研究「營業秘密議題及相關國外法制、營業秘密之保護與經濟間諜」,2023年獲前法務部長蔡清祥圈選調派台灣高檢署智財分署辦事。依據台灣高檢署資料指出,劉怡君任職新竹地檢署期間,為營業祕密及經濟犯罪專組檢察官,偵辦包括台積電在內的新竹科學園區公司營業祕密遭竊及研發紀錄毀損、陸資非法在台挖角掏空技術、上市公司內線交易案件,妥速偵結及定罪。為端正選風及促進公平選舉,劉怡君快速偵結起訴市長及里長候選人賄選、幽靈人口案件,並曾查辦跨境詐欺機房、假投資吸金、詐領健保給付及多起組織型毒品、槍砲及暴力犯罪集團案件,積極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財產安全。劉怡君借調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期間,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議聯絡人及港澳司法互助窗口,聯繫大陸地區公、檢、法、司及港澳窗口推展司法合作,參與國安會、移民署之兩岸及港澳情勢研析因應,推動跨境執法合作。劉借調智財分署期間,籌辦跨國防部、經濟部、農業部、數位部、國科會、陸委會、移民署、警政署、調查局、地檢署與產學界座談會,宣導新法及交流意見成效斐然。因應國安及智審新制建立跨部會聯絡機制,研擬個案技術認定程序;以國際事務經歷及外語能力,辦理新加坡執法及學術機關參訪計畫、安排美國、歐洲及韓國執法交流活動、美商及國內影視協會參訪事務、擔任國際合作研討會講師,促進國際執法交流合作有成。另劉怡君多次擔任法務部、法官學院、司法官學院、調查局、智慧局、公私部門協會及公會營業秘密課程講師,為智財分署「健全營業秘密法制小組」成員,著有實務觀點論著,長期致力推動營業祕密保護。
違法拘提、搜索「把民眾上銬16小時」 監院糾正調查局、北檢等3機關
台北市調查為偵辦營業秘密法及妨害電腦使用罪等案件,於2023年6月9日在松山機場拘提三顧公司美女董座楊姓女子,監察院今天表示,楊女遭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違法拘提、搜索及扣押物品,並遭上銬長達16小時,原承辦案件的劉姓調查人員還暗示追求楊女等,有重大違失,因此糾正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台北地檢署。監委指出,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人員當日持拘票赴松山機場拘提楊女,事後雖稱已依法告知拘提事由與權利義務,卻未能提供錄音錄影證據,且經法院提審認定拘提程序未符「刑事訴訟法」第89條及第95條第1項規定,裁定將楊女釋放,調查局人員執行拘提未符法定程序。監委表示,執行拘提的台北市調查處人員也稱,當時為避免發生突發狀況,曾要求楊女不要聯絡外界,背離法律課予執法機關告知義務,台北市調查處人員對楊女執行拘提程序顯有瑕疵,違反憲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揭示的程序正義價值,有重大違失。監委調查,因楊女拒絕台北市調查處人員陪同進入住處,經調查處人員致電請示承辦檢察官後,在楊女住所門外梯廳完成拘提程序,並附帶搜索楊女隨身行李,扣押紙本文件、手機及筆記型電腦各1件。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及台北市調查處在無單獨令狀搜索票情形下,直接將手機及筆記型電腦送交調查局鑑識單位鑑識數位檔案,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監委強調,楊女被拘提後遭施以手銬長達16小時,過程中只一度短暫解銬,但楊女並無意圖脫逃、自殘及肢體抵抗等行為,更曾手腕高舉過頭、懸空被銬於牆上橫桿達30分鐘,顯見台北市調查處人員對戒具使用欠缺必要性,也違反比例原則,更有懲罰被上銬人的疑慮,調查局有檢討必要。監察院指出,調查人員藉職權介入民營公司派系紛爭,涉及辦案偏頗、違反保密規定,並逾越工作分際,其案件受理、分案及立案機制都不當,予以糾正。監委也說,原承辦此案的劉姓調查人員藉職權介入民營公司派系紛爭,辦案偏頗,且違反保密規定,並長期邀約楊女、暗示傾慕與追求等,嚴重損害公務員與政府信譽,所涉違失已經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離職偷走前東家檔案!專案經理外洩20億營業機密 檢察官建請從重量刑
60歲鄒姓男子為某公司材料事業處生技部專案經理,離職前將有關公司產品之配方、製程、設計及設備研發等營業機密檔案共5861個,複製存儲於個人隨身碟、行動硬碟帶離公司,使價值19.44億之最新產品營業秘密外洩,造成該公司鉅額損失,桃園地檢署對提起鄒男違反「營業秘密法」之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書郁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被告鄒男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被告鄒男在磷酸鋰錳鐵(LMFP)正極材料製造商,擔任材料事業處生技部專案經理,並參與公司內部研發專案。未料,鄒男於2023年12月8日至26日離職前,利用接觸公司生產技術、配方及設備研發機密資訊之機會,擅自將有關公司產品之配方、製程、設計及設備研發之營業秘密資料檔案共5861個,重製於個人隨身碟、行動硬碟並帶離公司,使價值新台幣19.44億之最新產品營業秘密外洩,造成該公司鉅額損失。經檢察官指揮調查官於2024年4月29日,在被告住處執行搜索,查獲相關隨身碟、行動硬碟等物,經檢察官訊問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獲准,並於近日偵查終結,認定被告涉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第2款、3款逾越授權重製,及刑法第359條無正當理由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考量被告所造成之損害,及為維護高科技產業健全發展、確保國家產業競爭力,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大立光涉侵權提1請求!德商怒轟「保護小偷祕密」 台中地檢署回應了
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人員涉嫌非法重製德商MVTec公司所有之工業影像處理,遭檢方起訴。不過,德商認為司法偏頗,向媒體抱怨「檢方依大立光請求主張營業祕密,將全案列為不可閱卷宗,加上起訴書也未記載侵權數量,形同家遭小偷,警察上門驗到指紋,也循線逮到竊賊,卻以保護小偷的祕密為由,不讓失主知道失竊的數量」等。對此,台中地檢署回應了。台中地檢署表示,本案係經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接獲告訴暨檢舉後,報請本署指揮立案偵辦。本署檢察官於立案後即陸續調集相關資料,並於民國112年1月間傳訊告訴人及其產品經理自德國至本署具結偵訊,另亦前往被告大立光電公司進行勘驗、縝密蒐集事證,以釐清相關案情。嗣蒐證齊備後,檢方於112年8月11日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站,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大立光電公司進行調查及搜索。於偵查期間,檢察官依雙方表示欲進行和解之聲請,安排至臺中地院進行調解,然因雙方調解不成立,經告訴代理人表示拒絕續行調解之程序後,遂於113年4月19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中檢指出,本案被告及告訴人雙方公司均屬國內外知名公司,且案情涉及雙方公司內部機敏之營業秘密,況且被告大立光電公司向本署檢察官聲請本案相關內容置放於不公開卷宗後,故本署檢察官經參酌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項但書之規定「但卷宗及證物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及營業秘密法之精神,認其聲請為適當,就起訴書所載侵權數量、金額均以代號呈現,而不對外公開,並由法院進行審理程序。台中地檢署強調,本署檢察官偵辦智慧財產權並涉及營業秘密之案件,均以法律規定為依歸、嚴守正當法律程序,相關偵查作為均須兼顧訴訟雙方權益,絕無偏頗,避免影響無辜投資人,以保障智慧財產權及商業競爭之公平。
KKday前員工與同事竊取公司機密472次 遭檢調提起訴
知名旅遊平台KKday近期爆出一宗非法竊取營業機密事件,原來是該公司的前產品經理陳鈞賜在跳槽至競爭對手Klook後,以KKday員工帳密非法登入後台,竊取大量營業資訊供新公司同事參考。台北地檢署日前正式提起公訴,對涉案的KKday前員工及Klook公司主管及員工進行起訴。根據檢調調查,陳姓男子在KKday擔任產品經理,隨後轉投Klook並擔任副總監,並在2021年間利用KKday員工帳密多次登入KKday後台多次,竊取供應商合作內容、定價策略等機密資料,並將這些資訊提供給新雇主Klook公司,嚴重侵犯KKday的營業秘密。陳男不僅親自執行非法登入後台,還將相關帳號密碼提供給Klook公司的其他員工,包括陳姓副總監及孫姓女副理。這兩人更進一步登入KKday後台,觀摩操作程序,以優化Klook公司後台。檢察官指出,陳姓男子及Klook公司的行為涉及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行。據了解,陳男等人在2021年間共非法侵入KKday後台472次,竊取大量營業資料,涉及供應商名稱、商品明細、銷售數量等重要商業機密。KKday在2021年11月30日發現後台異常,立即要求員工變更密碼並報警,才揭發此案。台北地檢署經過調查,決定對陳男、Klook公司以及陳姓副總監及孫姓女副理兩名員工提起訴訟。
調查局台北處前組長涉性騷擾 專案小組認定不成立還清白
台北市調查處中正站劉姓前組長,遭指對義守大學生物科技學系楊姓女教授性騷擾,劉男被調職查辦;調查局組成「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調查後,認定性騷擾不成立。調查局表示,尊重調查小組的決議。有媒體指檢調發動搜索楊女涉營業秘密法案件前,劉男曾約楊女吃飯通風報信,並對楊女說「妳很漂亮我忍不住」等疑似性騷擾情節。但督察處調查時,劉男否認此事,還向其他調查官吐苦水,多次強調「絕無此事」。調查小組認為,楊女事前並不知搜索資訊,劉男搜索當天人未在現場,尚無具體事證認定劉通風報信,認定不成立性騷擾。調查局認為劉男捲入性騷擾案件,且遭指控性騷擾的楊女又是他承辦案件的當事人,因此將劉男調職並進行行政調查,經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內部行政調查後,調查局認定不成立性騷擾,還劉男清白。
台灣基礎設施核心技術遭覬覦 最高檢研討會籲公私協力完備法制
最高檢察署與台灣法學會合辦「防護國家關鍵基礎設施與核心技術」研討會,針對電力、水源、交通、通訊及能源供應等重要設施,如遭惡意破壞,將嚴重影響民眾安危,甚至癱瘓國家運作,已嚴重影響國家安全,邀請審檢學各界代表廣泛交換意見。與會代表認為,應完備相關法制,及整合相關公、私機關,方能維護國家安全。最高檢新聞稿指出,目前國家安全正受到各種不同形式的威脅,亟需建立完整的國家基礎專法體系。以今年2月間為例,馬祖海纜遭勾斷損壞,造成網路中斷,影響民生及軍事戰備;2022年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台,引發中共高度不滿,多家公共事業、民營企業遭駭客入侵,其中台電遭駭客攻擊較往常增20倍等案例,都值得防範與警惕。與會人士強調,應加強跨境間諜罪偵辦與境外資本之管制,保障我國核心技術,例如2021年可成營業秘密侵害案、2021年大陸地區北京普能微公司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案、2020年大陸地區光纖大廠獵人頭案、2019年德國巴斯夫集團商業間諜案、及2017年意圖域外使用竊取台積電營業秘密案等5案可以看出,我國營業秘密及核心技術正面臨侵害。敵對資本的輸入,也欠缺有效的管制,有待建立體系性的保護措施。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指出,國安修法應對防護國家關鍵基礎設施、與核心技術邁出一步,但修法結果無法涵蓋想要懲罰的對象。應設立專法並提升行政院國土辦層級。高等法院法官顧正德也建議,應立法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昱奉表示:資安即國安,檢察機關應與電信、網路監理機關與 ISP業者配合與協助,才是維護國安的重要關鍵。由於目前法令規定,防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結合,造成構成要件更難證明,防護範圍反而變小,新修法但尚未施行的《國安法》,需要「營密秘密」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都構成時,才會處罰。高檢署檢察官劉怡君指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才是重點。建議參考南韓《產業技術保護法》,一旦被列入核心清單就管制,如果沒有經過特定程序就輸出,就直接成立責任,若是竊取的方式輸出,那就是第二層的責任。
調查局組長涉性騷女教授 遭拔官降調
調查局偵辦義守大學女教授楊智惠涉犯《營業秘密法》案,卻傳出當天執行拘提的台北市調處中正站組長劉錦勳,拘提前曾邀約楊女吃飯,還暗示「交往換辦案放水」,楊還指控早在2021年時,劉竟趁酒意強吻她臉頰,還推稱「妳很漂亮我忍不住。」調查局17日將劉拔官,調回局本部總務處,強調劉涉犯《性騷擾防制法》,已由督察室查明,台北市調處另派員續辦楊案,不會影響原案偵辦。有「生技界美魔女」之稱的義大生物科技系教授楊智惠,被控在擔任三顧生醫董事長期間,竊取「細胞層片培養技術」等營業祕密,離職後攜往新公司「超基因」,導致三顧核心技術外流遭受損失。北檢6月9日指揮台北市調處傳喚楊女6人,但楊女當時未到案,檢方隨後指示市調處拘提楊女,但楊女應訊時,反控承辦調查官劉錦勳兩度對她性騷擾。2021年楊任職三顧董事長,被劉約至KTV聚會,劉趁著酒意靠近,強吻她的臉頰,她當時怒斥「你在做什麼?」劉竟不以為意,推稱「妳很漂亮,我忍不住!」此外,劉在拘提楊女前偷約對方吃飯,暗示兩人若「進一步發展」,或許可以在此案放水,楊另指控,市調處做筆錄時,也未依規定,對她當面宣讀所涉罪名及法律權利,聲請提審,北院認為程序有瑕疵,10日裁定楊當庭釋放。調查班43期的劉錦勳,今年2月榮獲調查局「十大傑出據點」,原本有望由組長調升副主任,但後來捲入im.B吸金案飯局,又爆出性騷擾女教授,調查局指劉已降調局本部內勤,性騷案也由督察處調查中。
涉嫌竊取54億營業機密跳槽仁寶 北檢搜索約談前英業達4主管交保
英業達電腦事業群全球營運事業處桃園製造中心代處長江穎範,2017年跳槽到競爭對手仁寶電腦,擔任大陸崑山廠廠長後,陸續把子弟兵挖到仁寶,還把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帶到仁寶,台北地檢署2018、2019年分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仁寶電腦公司。英業達日前再清查發現,另有大批營業祕密被竊走,報請檢調偵辦,檢調昨日兵分8路搜索仁寶電腦涉案員工辦公室、住處等地,約談江男4人到案。檢方訊後今凌晨諭令江男50萬元交保,其餘賈姓、蔡姓、洪姓3名被告各以20萬、50萬元交保。英業達指控,江男多人於2017年至2018年間,涉嫌竊取、洩漏該公司大量技術性營業秘密,帶往仁寶公司,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檢調今約談人在國內的江男4人,其中有2人已離開仁寶公司。另英業達指控尚有多名跳槽竊密的前員工涉案,但這些人人在國外,因此預料檢調將會有另波偵查行動。英業達2018年發現,在英業達年資超過10年的前主管江男等人,因接觸生產高端伺服器等機密文件權限,卻於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先後跳槽至仁寶,將英業達的生產及預估出貨資料、產能、不良率、成本及報價分析、以及產線技術等價值54億的營業秘密帶至仁寶。北檢2018年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3人、2019年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仁寶電腦公司。全案仍在北院審理中。當時英業達發布重大訊息指出,此案是公司主動發現並送請檢調單位偵查,對於司法程序予以尊重,對公司財務和業務未造成重大影響。另仁寶則表示,3人的確為仁寶現任員工,公司一向在營業秘密方面採嚴格的防範與標準,一切法律問題將由律師及法院處理。不過,事後英業達再清查發現,江男等人除帶走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外,另竊走大批重大祕密,向調查局報案,北檢昨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江男4人到案。
跳槽「對手」還竊走數十億營業秘密!北檢調搜索約談英業達前主管4人
英業達電腦事業群全球營運事業處桃園製造中心江姓代處長,2017年跳槽到競爭對手仁寶電腦,擔任大陸崑山廠廠長後,陸續把子弟兵挖到仁寶,還把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帶到仁寶,台北地檢署2018、2019年分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仁寶電腦公司。英業達日前再清查發現,另有數十億的營業祕密被竊走,報請檢調偵辦,檢調16日兵分8路搜索仁寶電腦涉案員工辦公室、住處等地,約談江男4人到案。英業達指控,江男等多人於2017年至2018年間,涉嫌竊取、洩漏該公司價值數十億元的技術性營業秘密,帶往仁寶公司,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檢調今約談人在國內的江男4人,其中有2人已離開仁寶公司。另英業達指控尚有多名跳槽竊密的前員工涉案,但這些人人在國外,因此預料檢調將會有另波偵查行動。英業達2018年發現,在英業達年資超過10年的前主管江男等人,因接觸生產高端伺服器等機密文件權限,卻於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先後跳槽至仁寶,將英業達的生產及預估出貨資料、產能、不良率、成本及報價分析、以及產線技術等價值54億的營業秘密帶至仁寶。北檢2018年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3人、2019年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仁寶電腦公司。全案仍在北院審理中。當時英業達發布重大訊息指出,此案是公司主動發現並送請檢調單位偵查,對於司法程序予以尊重,對公司財務和業務未造成重大影響。另仁寶則表示,3人的確為仁寶現任員工,公司一向在營業秘密方面採嚴格的防範與標準,一切法律問題將由律師及法院處理。不過,事後英業達再清查發現,江男等人除帶走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外,另竊走數十億的重大祕密,向調查局報案,北檢今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江男4人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