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補...
」 被害人 求償 性侵 女大生
2女兒慘死母親痛斥犯嫌「不是人」 獨留兩孫子自責:我害死了媽媽小姨
新北市土城區7日上午發生命案,46歲謝姓男子開車衝撞42歲張姓妻子與33歲小姨子後,當街持刀及鋁棒將兩人殺害,2名死者今進行解剖,張女母親也出面受訪,痛訴犯嫌沒盡到父親、丈夫責任還痛下殺手根本不是人,聲淚俱下說2孫子知情後相當自責,對阿嬤說:「我害死了媽媽和小阿姨」,令各界不捨。謝嫌與妻子結婚11年育有2名女兒,張母透露犯嫌工作相當不穩定,長期都靠女方工作來支撐家庭開銷,心疼女兒已為這段婚姻付出太多,也曾向謝嫌表示,為了孩子不管怎樣都要去工作,就算是乞討也要外出賺錢。「你這是真的愛小孩嗎?太殘忍了,這真的是有預謀的,而且我的二女兒,真的好無辜、好無辜阿!」張母怒批謝嫌口口聲聲說愛孩子,卻狠心將孩子的媽殺害,讓兩個小孩就此成為孤兒,又聽到兩孫子因此事自責,坦言「心真的好痛」。而謝嫌昨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除提供被害人家屬關懷及法律諮詢外,也會協助申請被害補償金,由新北檢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評估最多可達180萬補償金。
78歲老翁三峽撞3人身亡 律師建議:比照復興空難辦理
新北市三峽區於5月19日發生重大車禍,78歲老翁余文正在北大國小前高速衝撞,釀成3死11傷的嚴重事故。案發後余文正重傷送醫,經21天搶救後,於5月31日因多重器官衰竭病逝。新北地檢署預定於6月6日上午進行遺體解剖,釐清其實際死因與是否涉及其他可疑因素。綜合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故發生於5月19日下午4點左右,地點則是國成街與國光街口,當時余文正駕車失控高速衝入人群,造成14人傷亡,當中多名為在地孩童。最終仍有3人不治,另有11人受傷。肇事者本人亦傷勢嚴重,送醫搶救無效身亡。對於民事責任部分,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2日證實,法院已裁准市府提出的假扣押聲請,針對余文正的財產進行限制,以保障受害者及家屬日後的求償權益。法制局長蔡庭榕補充指出,市府已在5月22日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共同遞案聲請,雖涉及金額未對外公開,但相關程序已依法完成。報導中提到,目前新北市府也同步設置協助機制,由教育局統一聯繫受影響學生家長,社會局對應其他非學童受害人,法制局則統籌法律支援並組成專案小組協助後續程序。劉和然強調,市府將全程陪伴被害人家屬面對未來的法律程序與補償事宜。在刑事調查方面,律師林智群指出,儘管肇事者已死亡依法將不起訴,但檢方仍有責任釐清肇事過程是否涉及故意行為或操作失誤。他舉例表示,如同過去復興航空空難案例,即便肇事機師死亡,地檢署仍會在不起訴處分書中詳實記錄事發經過與責任歸屬,供未來民事訴訟參考。林智群進一步指出,雖刑事責任隨肇事者身亡而終止,但民事賠償責任仍存,若余翁名下有遺產,其繼承人仍須在遺產範圍內負起賠償責任。同時,符合條件的傷者或罹難者家屬亦可向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以獲得基本救濟。
新化白骨案附帶民事求償 2凶嫌判賠死者父母524萬
26歲男子王澤濬與20多歲陳姓女網友分手2個多月後,因不滿陳女交往期間曾劈腿,2022年6月5日竟夥同友人王元平,將陳女從台中市騙到台南市新化山區毆打成傷後遺棄致死。一審依共同殺人罪判處2被告無期徒刑,檢方、被告均不服上訴,因2被告改口認罪並賠償家屬部分損失,二審各改判徒刑15年。至於家屬提起附帶民事求償,台南地院也判2人連帶給付死者父母共524萬餘元。陳女父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時,原本請求王澤濬、王元平2人連帶賠償陳父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共623萬餘元;連帶賠償陳母扶養費及精神慰撫623萬餘元。不過,法官考量,陳女父母於年屆65歲退休年齡後,除夫妻間互負扶養義務之外,還有2名子女應負扶養義務,因此陳女對父母退休年齡後的扶養義務為1/3。由於陳女父母於陳女死亡時約47歲,平均餘命約35.72年,則陳女父母可受扶養年數為17.72年。經以2021年國人平均月消費支出表,台中地區平均生活費每人每月為2萬4775元,以此酌定每年扶養費用為29萬7300元,並依霍夫曼式計算法扣除中間利息核計金額為384萬2775元;由於陳女應負扶養義務比例為1/3,陳女父母可請求賠償扶養費用為128萬0925元。至於陳女父母精神上所受煎熬,請求精神慰撫金各300萬元過高,應核減為各200萬元較為適當。此外,王澤濬已賠償2人100萬元;王元平已賠償2人50萬元,陳女父母已受賠償金額各為75萬元,依此計算陳父得請求賠償金額應為271萬餘元,陳母得請求賠償金額應為253萬餘元。至於陳女父母經台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決議給付各9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係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審查,為社會福利性質,不再向加害人代位求償,也無須於此件損害賠償範圍中扣除。
八大離奇死因1/百貨公司粿條出人命 油漆工離奇陳屍置物櫃
一、寶林茶室「粿條」藏邦克列酸(米酵菌酸)北市信義區位於遠百A13地下美食街的寶林茶室2024年初爆出重大食物中毒致死案件,總計造成33例被發現邦克列酸陽性反應,並造成6死24傷的慘案,經法醫解剖後在死者體內驗出邦克列酸,為我國首例邦克列酸中毒案件。對此,法務部保護司與犯罪被害人協會也協助5名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每人預估將可獲得180萬元。而消基會也在去年12月正式對遠東百貨、台灣大食代餐飲公司與寶林餐飲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共計連帶求償2.9億餘元。回顧整起事故,寶林茶室原定在今年3月底停業,孰料卻在停業前約一星期發生大規模食物中毒事件,有多名客人在店內食用炒米粉、炒粿條後,出現腹瀉、腹痛、嘔吐、頭暈等症狀,緊急送醫後竟再引發多重器官衰竭與中樞神經麻痺,緊急進入加護病房後仍無力回天。首先發病的為一名39歲男子,其3月22日至寶林茶室食用炒粿條與香蘭業果之後,返家便出現嘔吐與腹瀉症狀,隔日送醫救治,最終因急性腎衰竭逝世,隨後便出現多名民眾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症狀,共同點全是去過寶林茶室用餐。然而食物中毒的風暴卻瞬間擴大,新北市一名66歲男子也因吃過炒粿條後出現腹瀉症狀,緊急送醫後仍因多重器官衰竭逝世;隨後再出現第3名死者,為40歲馬來西亞籍男子,21日食用滑蛋河粉後不適就醫,緊急插上葉克膜後仍於一個月後不幸不治。事件爆發後也瞬間引起輿論關注,新北與士林地檢署火速會同法醫對2名死者進行解剖,在2人的血液、胃內容物中驗出「邦克列酸」,且2人都被發現有「瀰漫性血管內凝血不全」,認定為寶林茶室為國內首宗「邦克列酸」中毒事件。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被傳喚約談。(圖/周志龍攝)專家學者也指出,邦克列酸為唐菖蒲柏克氏菌感染所致,其多在中性(ph6.5~8.0)、低鹽、溫暖且潮濕(20~30℃)並富含油酸的特定條件下產生,大多被發現出現在長時間發酵或泡發的食物上,如河粉、腸粉、寬粉、木耳等,只要環境衛生條件變差,或因原料變質、保存不當等就有可能滋長,民眾若誤食輕則出現腹瀉、腹痛、嘔吐、頭暈等症狀,重則引發多重器官衰竭與中樞神經麻痺,最終導致死亡,然而目前並無藥物可治療。然而法醫除在死者體內驗出邦克列酸外,也在當日負責烹煮的越籍代班廚師手部與糞便中驗出邦克列酸的蹤跡,惟廚師的血液中卻發現其結果惟「陰性」,一度被醫師認為是「傷寒瑪麗」翻版的天選之人。不過針對邦克列酸的確切來源,至今尚仍無法確認邦克列酸究竟從何而來。而相關刑責部分,寶林茶室的黎仿軒、王姓分店長、周姓正班廚師與越籍胡姓代班廚師等人也因此遭北檢傳喚約談,其中黎仿軒、王姓店長與胡姓廚師3人因此被限制出境、出海,並列為違反食安法、過失致死罪被告。二、內湖油漆工雙屍案北市內湖區新明路上一處新建豪宅,2名油漆工於裝潢時被發現一頭一尾躺在置物櫃內明顯死亡,疑似吸入過量有機溶劑。(圖/翻攝畫面)北市內湖區新明路上一處新建成豪宅2024年1月初發生離奇命案,2名油漆工人被發現躺在置物櫃內死亡,由於2人並排躺在置物櫃內,其中一人頭下腳上,另一人則反之,一度引發輿論關注。惟最終被確認為在裝潢過程中吸入過量有機溶劑奪命。回顧整起事故,26歲與23歲的林姓與江姓裝潢工人,其家屬因當天晚間遲遲等不到人回家,也無法聯繫上人,因此報警與警方回到施工現場,在撥打手機找人過程中,卻發現手機鈴聲從置物櫃中傳出,打開後驚見2人倒在置物櫃內已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警方隨即也對現場進行採證,惟現場並無打鬥痕跡,疑似吸入過量有機溶劑至死,並試圖還原當時狀況。2人疑似因天氣太冷,午休時躲進掀床下的置物櫃內午休,孰料卻在睡夢中缺氧,「越睡越想睡」;另外,針對2人睡姿相反,相當詭異一事,則不排除是因空間狹小所致。
投資失利怒斷人腳筋痛失感覺、運動功能 高雄男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夏姓男子2020年間投資陳姓男子的便當工廠失利,讓他慘賠400萬元,不滿陳男避不見面,夏男上網購買外送員制服、外送箱內藏槍械,四處找尋陳男,前年11月底,遇到陳男外出用餐時,持刀砍斷陳男左腳筋,一審被依重傷害、非法寄藏槍等罪,判8年2月,還須賠償陳6264萬餘元,他與檢方均提上訴,高雄高分院認定他惡性重大,改判8年6月。可上訴。2020年間,夏男看好陳男經營的便當工廠獲利頗佳,即拿400萬元投資,不料他投資後,公司營運狀況不如預期,夏男的投資全賠光,陳男避不見人,令夏男心有不甘,四處尋找陳男準備報復。2022年11月28日上午,他穿上網購的外送員制服,以外送箱帶著西瓜刀和一把改造槍彈,騎車出門行經高雄市區一家肉粽店,發現陳男在裡面用餐,夏男隨即持刀上前朝陳男左腿後側、右腿前側揮砍,陳男重傷倒地,送醫治療後,因傷及左腿肌肉神經、動靜脈及骨折,致左下肢機能嚴重受損。犯案後逃逸的夏男經警方循線逮捕到案,依殺人未遂、持有非法槍械等罪送辦。一審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夏男擁有槍彈,卻捨棄槍彈改用西瓜刀砍陳男腳部,認定不具殺人犯意,改依重傷害及槍砲罪合併判他徒刑8年2月。夏男、檢方均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定,夏男在光天化日之下砍傷陳男,下手很重,影響社會治安甚鉅,且未與陳男達成和解,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罪判刑5年8月,重傷害罪從重改判7年,合併改判8年6月徒刑。被害人陳男左腳被砍斷腳筋,喪失感覺與運動功能,陳男另提民事告訴向夏男求償6384萬餘元,高雄地院民事庭審理時扣除陳男已領的12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後,判夏男應賠應賠6264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寶林茶室中毒案6死! 4死者家屬補償金額曝光
寶林茶室「邦克列酸」食物中毒案至今已經奪去6條性命,共24人輕重症,震驚社會。對此,法務部保護司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協助4名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每人將可獲得新台幣180萬元。台北市遠百A13素食餐廳「寶林茶室」於3月時發生食物中毒案,造成6死。新北、士林地檢署日前分別對第1名呂姓死者及第2名楊姓死者的遺體進行解剖相驗,並送請法醫所鑑定死因,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於5月8日完成鑑定報告,2名死者體內殘留的邦克列酸,與定量檢驗的致死濃度進行比對後,確認2人死因為國內首例的「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中毒」,另外4名死者則仍由法醫鑑定中。據《中央社》報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日前已協助4名死者的家屬申請被害補償金,接著也將協助另外2名死者家屬進行申請,每人將可獲得180萬元。
超商外「襲胸8歲妹38秒」媽怒求償2百萬 惡狼喊沒錢:我是流浪漢
台中市一名賴姓流浪漢去年在便利商店外遊蕩,見一名8歲女童單獨離開,認為有機可趁,先要求女童坐到身旁後,竟伸出鹹出手對她襲胸長達38秒,被路人目擊後報警,事後遭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民事部分,台中地院認為,賴男侵害被害人之身體、健康、性自主決定之自由權,應賠償28萬元。根據判決書,女童家屬主張,被告去年5月17日在臺中市西屯區某全家便利商店外的座位區,見被害人單獨欲離開,認有機可趁,竟要求女童坐在身邊,待孩子靠近後,遂以右手搭住肩膀,以左手伸入女童衣服內;期間女童數次表達想回家,並以扭動身體及踢動雙腳方式表達拒絕,不料賴男仍違反其意願,撫摸被害人胸部達38秒。原告表示,被告行為侵害女童之身體權、健康權、貞操權、性自主決定之自由權,及母親基於父母與子女之親密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要求賴男賠償當事人精神慰撫金各100萬元。賴男辯稱,自己在刑事案件審理中已認罪,況且他根本沒有錢,目前獨身,還是流浪漢,關出來後要找工作才有錢。台中地院審酌,賴男不法侵害女童之身體、健康、性自主決定之自由權,嚴重影響被害人之身心健康發展,致母親須耗費更多心力照顧女兒而同受痛苦,考量兩造之學歷、身分地位、資力、被告侵害情節與原告所受痛苦,並女童已獲犯罪被害人補償金32萬元等情節,判處被告應賠償女童8萬元、母親20萬元。全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政大女學生等公車遭「17樓高墜落冷氣」砸死 犯罪被害補償金額出爐
新北一名21歲黃姓女政大生上月在板橋區新埔捷運站附近等公車,結果遭到17樓墜落的冷氣機砸中,造成其頭部重創,雖緊急送醫,最後仍傷重不治。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昨(29日)審議後,認為犯罪事實明確,全數出席委員決定補償新台幣180萬元。回顧事發過程,李姓工人在17樓裝設冷氣,誤以為已經裝好鬆手,怎料到冷氣機就這麼從高空掉落,砸中等公車的黃姓女大生,造成其頭部大面積擦挫傷、雙腿骨折,雖緊急送往亞東醫院搶救,但最終仍宣告不治。新北市勞檢處指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規定,「雇主對於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應予以固定。」施工單位在安裝過程中,疑似未保持冷氣機的牢穩,造成冷氣機飛落,砸死下方民眾。李姓工人後續被依過失致死罪,以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新北市勞檢處也對李男及廠商行政調查,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對李姓工人開罰最重30萬元,承攬商金耀公司處6萬元罰鍰。法務部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日前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昨(29日)審議後,認為犯罪事實明確,全數出席委員決定補償新台幣180萬元。
已婚男約正妹網友喝酒 見她爛醉秒要運將「改去摩鐵」撿屍下場出爐
高雄市一名已婚謝姓男子和LINE群組成員小慧(化名)相約喝酒,見對方不勝酒力後主動提議當護花使者,一起搭乘計程車送女方回家,未料途中竟要求司機改去摩鐵,隨後趁小慧意識模糊性侵得逞,一、二審均遭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法院審理後,判處謝男應賠償10萬元。判決書指出,謝男與小慧為通訊軟體LINE「我是高雄人」群組之網友關係,2人於109年9月22日前往友人溫男工作之飯店餐廳飲酒,之後一起到某音樂餐酒館續攤,直到翌日凌晨2時至3時許聚會結束欲離去時,謝男向女方稱可一同搭乘計程車送她回家,未料他見對方不勝酒力,竟要求司機送2人到摩鐵。雙方抵達汽車旅館後,謝男便將小慧帶至旅館房間內,基於乘機性交之犯意,利用女方因酒醉意識模糊、不能抗拒之際,以其性器插入被害人陰道內為性交行為1次得逞。嗣於109年9月23日早上8時許,小慧經手機鬧鐘喚醒,發現並非在家中,且身上衣物均遭脫下,遂至高雄榮民總醫院驗傷,始查獲上情。謝男辯稱,自己當時有問小慧要不要先找個地方休息一下,對方點頭,才跟計程車司機說改去附近的汽車旅館;女方是自行下車,上下計程車的時候均不需要他人攙扶,然後一起走到房間內,她進房後就躺上床,2人先接吻,準備進一步時也有先詢問意願,對方點頭,才發生性關係,整個過程中她都沒有反抗。法官發現,小慧事後曾傳訊謝男問「為什麼你訊息要收回」、「為什麼你道歉訊息要收回」、「你當時有沒有做安全措施」,可佐證其於性交當時處於意識不清狀態,否則無須為自身健康而再三為此詢問之舉,一、二審均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小慧求償40萬元,法院考量她已從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領到補償金30萬元,因此判謝男應賠10萬元;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埔站前冷氣砸死女大生 法務部協助家屬申請被害補償最高可獲180萬
上月20日新北市板橋區發生21歲黃姓女大生和姊姊在等公車時,遭到從17樓墜落的冷氣砸死的駭人意外。法務部保護司4日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申請金,轄區新北地檢署將在8月底開會審議,估黃家最高可獲180萬元。此外,當時負責安裝工程的李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以3萬元交保,全案偵辦中。7月20日,黃姓女大生與姊姊在新埔捷運站2號出口旁等公車,未料遭到從17樓墜落的冷氣砸死,從此與家人天人永隔。新北地檢署於7月21日上午,偵訊當時負責安裝工程李姓男子,經訊後,依過失致死罪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全案偵辦中。相關勞檢行政調查,則由新北市政府調查。法務部指出,犯保協會也於7月21日下午配合檢察官相驗,派人探視黃姓女大生家屬,除了給予身心關懷外,也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4日督導分會則協助家屬擬補償申請書,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將在8月底開會審議,估黃家最高可獲180萬元。法務部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今年2月通過修正,就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制度從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也已加速、簡化審議流程,並於7月1日正式上路。三讀條文規定,因犯罪致死亡者的遺屬可申請補償金180萬元,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仍需要審議,但不會審酌價額,因此也預計家屬可獲全額。此外,因為黃姓女大生未婚,所以補償金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父母親,預計將由女大生父母共同申請、具領,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將在審議後進行撥款。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是指,當被害事件發生後,常因加害人貧困、家境狀況不明、不知去向,使被害人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因此為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及照顧弱勢被害人生活,催生此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
首件酒駕致死案輕判7年2月 北檢團隊:原本求刑更高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今天下午審結首件酒駕致死案,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輕判」被告李佳修7年2月,本案到庭論告的台北地檢署的公訴論告團隊指出,原先求刑的刑度較高,多方考量後改為7年6月至9年徒刑,被害人家屬和律師能接受檢方求刑的刑度,至於被害家屬對判決結果的看法,目前不得而知。負責本案的公訴團隊龍頭、北檢主任檢察官林珮菁指出,本案具有重大指標意義,其實並非單純針對酒駕致死被告李佳修一人,而是要表達全國用路人對酒駕零容忍的態度,最後國民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檢方求刑的最低標準相距不遠,真實反應了國民情感。檢察官高光萱指出,這次北檢很完整地蒐集被告和被害人的求學歷程,從起訴後到公訴論告期間,審檢辯共進行8次協商會議、3次準備程序,這也是北檢首度建構完整的蒐證SOP程序。黃振城、楊舒雯檢察官認為,本案一定要靠檢察官來發聲,如果檢察官不講,就沒有人幫被害人及家屬講話了。主任檢察官林珮菁指出,以往法庭攻防很少注意被害人的部分,希望透過本案能讓外界更關注被害人及家屬的感受。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飲酒狂歡,之後到酒店續攤,翌日凌晨4時結束後,李男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駕駛王男致死,員警到場處理時,李男竟拉扯員警,嗆員警「不敢開槍」,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案發後,王男母親得知兒子死訊悲痛不己,表示兒子獨自撫養1名幼女,她與孫女面對未來徬徨無助,幼女日前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北檢決定補償幼女精神慰撫金、遺屬補償金共計73萬多元,本案成為國民法官案件犯罪被害人補償首例,北檢將依法向李男提告追討。
國民法官被害人補償首例!單親爸被酒駕撞死…北檢審議73萬補償金
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競速狂飆,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西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致24歲王姓駕駛傷重不治,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將於今(28)日宣判。死者王男生前為單親父親,獨力撫養1名幼女,幼女日前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北檢審議認為,李男酒駕肇事犯行,造成幼女驟失至親、天倫夢碎,決定補償幼女精神慰撫金、遺屬補償金共計73萬多元,本案為國民法官案件犯罪被害人補償首例,北檢將依法向李男提告追討,不容許補償金「全民埋單」。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飲酒狂歡,之後到酒店續攤,翌日凌晨4時結束後,李男與5男1女分乘2輛車離開。但喝得爛醉的李男不滿開車的14歲曾姓少年駕駛技術不佳,強迫換手,卻猛踩油門在台北市區狂飆,4公里多的路只花4分鐘,可見速度之快。李車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沒注意前車減速,剎車不及追撞,造成前車駕駛王男傷重不治。由於事故時發生巨響,巡邏員警聽聞趕到現場,李竟拉扯員警嗆「不敢開槍」,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北檢起訴後為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本案定於今天下午宣判,是繼新北地院判決季姓婦人遭家暴弒夫案後,全國第二件國民法官判決案件。案發後,王男母親得知兒子死訊悲痛不己,表示兒子獨自撫養1名幼女,她與孫女面對未來徬徨無助,北院日前審理時曾傳喚李男母親出庭。李母說,李被羈押後,她第一時間就到王男靈堂上香,給予王母20萬元,後續也有致電關心王母2次,強調會盡力彌補。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近日協助死者王男的父母、幼女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北檢審議認為,王男父母因已領取強制險賠償,因此駁回;至於幼女部分,審酌李男酒駕肇事犯行,造成幼女天倫夢碎,驟失至親之痛,無可彌補,依據霍夫曼係數計算法,計算法定扶養義務補償金額,最後決定補償幼女精神慰撫金、遺屬補償金共計73萬多元。由於王男家屬是依據修正前《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舊法(新法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向北檢提出申請,依照舊法規定,北檢因是代為墊付補償金,因此將提起民事訴訟,向加害人李男追討這筆73萬多元補償金。★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惡保母夫婦長期施虐 猛踩3歲童腹部「肝臟破裂」慘死
擔任保母的基隆劉姓女子與她的張姓丈夫,3年前多次徒手毆打受託的3歲男童,甚至以腳踩踏男童腹部,造成男童內臟破裂、頭部皮下組織出血,最後男童發燒致死。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將劉、張判刑11年8月、12年4月,民事部分,高院判決2人須賠償男童父母共284萬4284元。2020年一名3歲男童猝死,警消在進入屋內看到男童仰躺在地板,身上並沒有明顯外傷,原先一度以為男童只是單純疾病死亡。但檢方檢剖後發現男童內臟破裂、顱內出血,才讓案情朝向虐童案偵辦。檢警調查發現,劉姓保母與張姓丈夫,因不滿男童哭鬧,以腳踩踏男童腹部,並以玩具車等物品毆打,導致男童肝臟挫裂;且未提供男童成長所需的營養,男童發育受阻、營養不良、骨瘦如柴,頭部、四肢、背部等有多處新舊傷。男童在2020年9月23日出現腹瀉及嘔吐症狀,並出現食慾不振、活動力下降情形,隔日男童出現發燒症狀,保母夫妻不帶男童就醫,僅餵食男童少許水及雞湯,最終男童在9月25日中樞神經衰竭、出血性休克死亡。男童父母提起民事求償訟,主張男童為其獨子,年幼遭劉女與張男虐待致死,父母內心痛苦萬分,分別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400萬元、200萬元,扣除分別受領之犯罪被害人補償98萬元、84萬元後,劉及張應連帶賠償443萬1115元、241萬2144元。高院經計算男童死亡支出喪葬費、受扶養權利損害及非財產上損害金額後,判決劉女及張男須連帶賠償男童父母各140萬7783元、143萬6501元。
3歲女童慘遭父噴槍灌嘴奪命 橋院判賠親生母親百萬
鄺姓男子於2019年1月帶著3歲女兒出遊,他在左營一家加油站洗車時拿空氣噴槍對女兒的口噴出高壓氣體,導致女兒死亡。最高法院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女童生母鄧女另對鄺男提告求償767萬餘元,橋頭地院今判鄺男須賠償100萬元,扣除鄺男前妻已領犯罪被害人補償金20萬元,鄺男還須賠償前妻80萬元。鄧女於2019年1月29日因為有事,請男友鄺男幫忙照顧女兒,未料女兒在加油站洗車時發生意外,鄺男察覺有異,將女兒送醫,到院前死亡。事後,法醫相驗發現女童地的臉、胸及腹部腫脹。橋頭地方法院一審採用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認為噴槍握把有女童的DNA,不排除是女童誤觸噴槍,依過失致死罪將鄺男判刑1年10月。鄧母不服,請求檢方提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依台大醫院鑑定報告,認為噴槍最窄處5.5公分,女童手指最長5.3公分,按壓須施力7.7公斤,3歲多的女童無法用單手使用噴槍,且監視畫面並沒有發現女童把玩、碰觸噴槍,認定是由鄺男將噴槍放入女童口中灌入高壓氣體。二審認為,鄺男雖然沒有殺人犯意,但他得知女童死亡後,擔心另案遭通緝的身分被警方查獲,擅自離開醫院,又一再拖延到案說明的時間,企圖掩飾犯行,且犯後也未獲得鄧母諒解,依傷害致死罪將他判刑10年。鄧童的母親事後向鄺男提出767萬餘元精神撫慰民事求償,橋頭地院審理認為,鄧母目前從事房仲工作有固定收入,至65歲退休前仍可累積財產,尚難認未來不能維持生活狀況。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被害人所受之痛苦,認應以100萬元為適當,扣除鄧母已請領的犯罪被害人補償20萬元,得請求80萬元。
華山分屍殺人魔偷脫產!家屬求償1400萬 最新判決出爐
發生在2018年年間的華山分屍案,當時震經社會,兇嫌陳伯謙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死者家屬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陳男求償約1400萬元,卻發現對方早已脫產,北院11日最新判決出爐,判他應賠1401萬6374元。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華山分屍案」,是在2018年5月間,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主要是為了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但案發當天,被害高姓女子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兇嫌陳伯謙向高女求歡不成,竟強行性侵後還將她勒斃,又把高女遺體分屍13塊,並將乳房、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殺害手段相當兇殘。死者家屬原求償1500萬元,後因領取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縮減聲明到約1400萬元,但卻發現對方早已脫產。台北地院民事庭審結,今天判陳伯謙要賠死者父親659萬7561元、死者母親741萬8813元,賠償總額為1401萬6374元,可上訴。
華山分屍案遭判無期徒刑 死者家屬求償1400萬…律師辯:沒直接證據證明犯行
華山分屍案震經社會,兇嫌陳伯謙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死者家屬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陳男求償約1400萬元,台北地院民事庭今開庭,陳男的律師林陟爾稱本案除了陳男自白,沒有其他直接證據證明犯行,要法官別受刑事判決拘束,獨立調查、審判。全案定3月11日宣判。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被害高姓女子2018年5月31日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陳男趁機性侵並勒斃她,將屍體藏放草堂內的塑膠箱,6月3日深夜再分屍,4日清晨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死者家屬原求償1500萬元,後因領取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縮減聲明至約1400萬元。北院民庭今開庭辯論,律師林陟爾表示,依過去司法實務見解,附帶民事屬於獨立訴訟,承審法官應調查相關證據,做出獨立見解,可不受刑事判決見解拘束。林陟爾並說,綜觀本案卷證,除了陳男自白,沒有其他直接證據能證明殺人、性侵犯行,刑事部分在高院更一審審理時,法官也諭知檢方應提出相應事證,來說明為何採信陳男自白,因此,本件附帶民事也應由告訴人舉證。死者家屬的律師則駁斥,一審、二審刑事判決認定陳男犯罪事實,已遠超合理懷疑程度,足以作為本件民事判決的依據。法官庭末諭知全案3月11日宣判。刑事部分,北院刑庭一審判陳男死刑,高院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最高院三審則認為能否減刑仍待調查,也應讓死者家屬到庭,對科刑表示意見,發回更審。
馬籍女大生命案「家屬喊引渡」 法務部兩點回應:不會
馬籍女大生在台遭性侵殺害,死者家屬隔海要求國賠並對凶嫌處極刑,否則將以馬國司法程序爭取引渡,法務部官員24日表示,梁嫌是我國國民,犯罪地點在台灣,我國有司法管轄權,依《引渡法》規定,不會引渡梁嫌。鍾姓女大生的父母在馬來西亞透過律師葉海量舉記者會表示,已在台灣透過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提出3項訴訟,包括11月3日提出死亡民事訴訟、死亡刑事訴訟及犯罪被害人補償。葉海量並引述總統蔡英文給死者家屬道歉信內容「因為我們的疏忽,讓您們失去愛女」證明死者遇害是台灣當局疏忽造成,「希望台灣檢調機構審判以死刑為標準,這是全馬來西亞人民的期待」,如台灣不能滿足要求,家屬必不惜一切代價,通過馬來西亞司法程序引渡罪犯。法務部官員對此表示,依引渡法第4條第1項規定,請求引渡之人犯,為中華民國國民時,應拒絕引渡;但該人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在請求引渡後者不在此限。梁嫌是我國國民,犯罪地點在台灣,目前檢方已著手偵辦、羈押中,我國當然有司法管轄權,依引渡法規定,我國不會引渡梁嫌到馬來西亞受審。
馬國女大生遭性侵勒殺案蔡英文總統承認疏失 家屬隔海訴訟要兇手處極刑
10月28日發生震驚國際的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遭性侵勒殺案,受害鍾女家屬昨天在馬國召開記者會,公開蔡英文總統向受害家屬承認疏失的道歉信,表示已透過台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國賠,且要求對兇手處以極刑,如果台灣不能滿足要求,將透過馬國司法程序爭取引渡罪犯。鍾姓女大生的父親鍾偉國與律師一同召開記者會並指出,已在台灣提出3項訴訟,包括死亡民事訴訟(按中華民國民事法假扣押522條第1項)、死亡刑事訴訟,以及犯罪被害人補償。據報導,律師強調殺害鍾女的兇手惡性重大,有「永久與社會隔離的必要」,應當判處極刑。鍾偉國的律師並公開蔡英文總統給家屬道歉信,其中內容提及「因為我們的疏忽,讓您們失去愛女」,證明鍾女遇害,是台灣當局疏忽所造成。律師指出,台南警方有吃案嫌疑,加上鍾女遭勒斃案發生後,區公所緊急修復路燈照明,一連串的疏忽,足以構成台灣當局應當賠償。律師表示,「如果台灣當局不能滿足要求,與蔡總統最高的指標有所牴觸,家屬必毫不猶豫,不惜一切代價,通過馬來西亞司法程序作出引渡罪犯的動作」。
生輔員猥褻4安置少年 高院認渉6罪判4年
電影「熔爐」在台灣真實發生,前新北市某教會少年安置中心練姓生活輔導員,藉口少年不乖需要管教為由,長期猥褻4名少年下體,一審將他依15個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10月,案經上訴二審,高院認定他涉犯6罪改判刑4年,可上訴。其中1名被害少年,遭練男揉捏私處,與其父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台北地院一審5日認定,練男的犯行造成少年和父親精神備受煎熬,由於少年已受領犯罪被害人補償金25萬,扣除後判練須賠償少年和父親共20萬。練男2015年4月起擔任少年安置中心5樓的生活輔導員,負責少年上下學接送、簽家庭聯絡簿、照顧其生活起居,卻在2016年至2017年間侵犯少年。多名少年在2016年底住進安置中心後,遭練姓輔導員猥褻,造成少年晚上睡不著,常噩夢連連,社工因聽聞被害少年之間對話,向檢警揭發本案追究刑責,練案發後已離職。
東海商圈氣爆疑人為 受害者憂心求償無門
台中市東海商圈19日凌晨氣爆火災釀4死1傷,疑為起火點的陳家1家3口全命喪火窟;檢警正追查起火原因,不排除人為因素,消防局火場鑑定報告預計15天內出爐。東海商圈19日凌晨發生氣爆,新興路59巷內火場滿目瘡痍,陳家3口全數喪生、另有1名老翁身亡、1名住戶受傷,3棟透天民宅幾乎全毀、1棟玻璃碎裂,另有7輛機車、9輛汽車遭焚燒毀損,財物損失慘重。律師林瓊嘉說,若調查是人為故意縱火,涉犯縱火罪、殺人罪;若為過失,則涉及失火罪、過失致死罪。但縱火者若已死亡,無法追訴刑責,被害民眾可提民事訴訟向其繼承人求償。另有律師認為,繼承人可拋棄繼承,恐求償無門。不過,被害人或其家屬依法可向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救急。台中市長盧秀燕已指示社會局協助受災家屬住宿,費用全由市府負擔,並發放急難慰問金,全力協助受災家屬度過難關。社會局指出,龍井區公所19日晚上協助安置受災戶3人,社工將協助受災戶尋找租屋處,其他住戶社會局也會持續關懷。另區公所協助申辦災害救助,死亡者每人20萬元,因氣爆導致房屋毀損無法居住、設藉且現住者,戶內1人2萬元,每戶最高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