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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支付傳盜刷!民眾突被刷20筆「損失8萬」 官方4聲明回應
全聯獨資成立的電子支付平台「全支付」,迄今會員數已達到600萬人,沒想到近日卻遭詐騙集團盯上,更有民眾因此被盜刷20多筆、損失逾8萬元,且款項還無法追回。對此,全支付也發出4點聲明,提醒民眾切勿點擊可疑訊息中的相關網址,或提供任何個人資料、驗證碼(OTP)等資訊,避免上當受騙。有網友近日在Threads撰文道,某天晚上他的手機跳出一連串提醒通知,才發現是外送平台foodpanda綁定全支付後無故自行扣款,總共被盜刷20幾筆,損失超過8萬多,而他第一時間打開玉山網銀APP,確認帳戶真的被扣了多筆款項,就連客服也告訴他「款項是追不回的」,最後他只好報警處理,但也忍不住抱怨「全支付、玉山、foodpanda都在互推責任!」而在日前,全支付就在臉書粉專發文提醒,近期詐騙集團日益猖獗,不肖人士假借多家知名品牌、線上商城或金融機構名義,製作極為相似的「釣魚網站」或傳送假活動連結,引導民眾輸入個資、OTP 驗證碼或信用卡資料,進而造成盜刷等損失;詐團常以「官方活動」、「限時優惠」、「帳號異常通知」等名義誘騙使用者上當,若收到任何自稱品牌或金融機構發出的郵件或訊息,請務必透過官方網站、客服專線或APP通知進行查證,避免受騙上當。全支付也強調,若於全支付或任何品牌平台發現全支付有任何異常交易或疑似遭冒用情形,請第一時間與發卡銀行、全支付客服聯繫,以利後續協助處理;如收到不明信件,請確認官方郵件地址為「@pxpayplus.com」,全支付不會以不明郵件或簡訊通知,或要求用戶點選不明連結。全支付指出,系統更新僅透過App Store或Google Play進行,且並不會透過電話、Mail、簡訊等以連結方式要求用戶更新帳號,若用戶收到可疑連結請勿點擊;如果收到可疑訊息,請勿點擊連結或提供任何個人資料、驗證碼(OTP)等資訊,並可向165反詐騙專線回報,或全支付客服確認。
NET控告謝國樑強奪東岸商場案!高檢駁回再議、不起訴確定
基隆市政府在去年2月強制點交東岸商場引發爭議,NET主富公司不滿市府行動,隨後向基隆地檢署控告市長謝國樑、前交通處長王圳宏等12人涉嫌強盜等罪。不過,經檢方2度調查後,認為相關人等罪嫌不足,分別作出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服,再度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但高檢署審酌後認為基隆地檢署的偵查已經完備,NET方面的再議理由不足,因此予以駁回,謝國樑等12人確定獲不起訴。據《中時新聞網》獨家報導,事件起於2024年2月1日凌晨零時,基隆市政府在警方配合下強制點交東岸商場。NET主富公司主張,商場由該公司獨資興建,依法應享有所有權,因而認為市府此舉屬於非法侵入與強奪,遂提告謝國樑與王圳宏等12人,指控涉及《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佔、強盜及毀損等罪。今年2月,基隆地檢署第1次偵辦後,認為被告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在4月時發回基檢續行偵查,要求補充調查相關事證。經過第2次調查,基檢認為,東岸停車場的營運委外案係由基隆市政府與大日公司簽訂,主富公司並非契約當事人。此外,自2016年3月起,大日公司與主富公司共同向市府提出東岸商場改善計畫,明確載明完工後須將商場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基市府正是在這項前提下才同意改善計畫。後續在市府與大日公司第1次續約時,新增建的商場建物也被納入契約中「委託營運資產」的範圍,而主富公司當時亦簽署合作同意書。直到2023年9月,大日公司未能獲市府續約,依據原契約規定,如其未按約返還營運資產,市府有權逕行收回。檢方指出,雖然主富公司自2023年10月起以產權爭議向大日公司與市府提起民事保全程序,但由於契約明載市府可收回營運資產,且主富公司過去亦同意該安排,因此謝國樑等人並無「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的主觀犯意。至於強盜罪部分,檢方認為謝國樑等人進入東岸商場後,只針對公共區域與必要的營運設備進行交接,並未挪動主富公司或第3方的私人物品,行為不符強盜構成要件,因此難以認定有犯罪意圖。基檢於8月27日完成第2次偵查,再度作出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滿,再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但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基檢的調查已屬充分,NET方面再議理由不足,最終駁回再議,謝國樑等12人不起訴處分正式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主富公司仍可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尋求進一步救濟。不過,法律界普遍認為法院准許自訴的門檻相當高,此案若再進一步發展,仍有難度。
「東引快刀手」負責人涉博弈洗錢遭羈押!東引小吃店急發聲:不是親戚 難言真相曝光
北市宵夜名店「東引快刀手」負責人黃秀蓉,利用餐飲業作為掩護,涉嫌協助東南亞線上博弈集團洗錢,不法資金高達30億元,13日遭到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然而消息曝光後,另家餐飲店「東引小吃店」被傳出與「東引快刀手」關係匪淺,有「分店」、「上代老闆的女兒」等說法。對此,東引小吃店發表聲明,強調店家為獨資經營,與「東引快刀手」並無關係。《三立新聞網》更進一步查出,「東引快刀手」是東引小吃店二代老闆劉增秀再婚妻子的與前夫所生的詹姓女兒自行出外創業,而黃秀蓉僅是詹姓女兒的合資對象,且兩家店經營互為獨立。台北地檢署近日查獲跨境博弈洗錢案,「東引快刀手」被查出牽涉其中。事件曝光後,傳出「東引快刀手是東引小吃店分店」、「負責人黃某某是二代老闆的女兒」等消息,且由於「東引快刀手」創店時期,宣傳時確實曾對外提及「老闆是東引小吃店老闆的女兒」等語,因此將東引小吃店捲入輿論風暴。對此,東引小吃店在社群平台發聲,強調「東引小吃店馬祖東引鄉出身的劉家三代獨資經營,東引快刀手為出嫁女兒自行開設、獨立運作,其經營體系、食材用料,與東引小吃店並無關係,且涉案黃某某更非二代老闆的女兒,敬請鄉親明鑒。」然而聲明曝光後,更讓網友霧裡看花,指出:「這樣讀下來,快刀手的確是二代老闆的女兒出去開的啊,這句話沒問題啊!」然而,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一名在東引小吃店吃麵40幾年的老顧客告訴記者,東引小吃店係由第一代老闆劉依清、張火金創店,後來傳到二代老闆劉增秀手裡。劉增秀有過2段婚姻,親生兒子劉松豪及3個女兒,傳承正宗東引小吃店家業,現在仍在老店工作,順利接班。另一方面,二代老闆劉增秀與現任妻子再婚時,現任太太其實是帶著2名與前夫所生的詹姓女兒嫁入劉家。這2名女兒從小在店裡幫忙,學得一身好手藝,並在幾年前自行外出創業,即是如今涉案的「東引快刀手」。不同的是,「東引小吃店」三代堅持獨資經營,多年累積下來仍僅有3家分店;而「東引快刀手」則採取與他人合資的模式,因此短短時間內便能快速展店,目前已在中山、松山、三重、中和、內湖等地有6家分店。本次涉入洗錢案的快刀手負責人黃秀蓉,則是二代老闆詹姓繼女的合資對象,既非東引小吃店二代老闆的女兒,也與東引小吃店沒有家族姻親關係。熟客指出,網路誤解來自於東引小吃店礙於二代老闆情面,一直不方便把話說得太清楚,如今「有苦說不出」。但東引小吃店老店至今仍藏身在小巷子裡,老闆祖孫三代個性純樸,菜市場裡的人都看在眼裡,也都知道他們家不方便說的故事,對這次無辜受到波及,紛紛感到不平。
高雄菸酒商欠稅1900萬還脫產 法院裁定管收3月
高雄一名經營菸酒行的林姓男子,因漏開統一發票與漏報銷售額,涉嫌逃漏營業稅714萬餘元,另因未依法取得進貨憑證遭加課稅與裁罰,合計欠稅及罰鍰金額高達近1900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調查發現,林男在收到國稅局通知後即「超前部署」,急忙脫產、自售不動產並拒絕提出清償計畫,最終遭聲請管收,經高雄地院裁定准予,將管收3個月。執行署高雄分署指出,林男於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間,經營一間獨資菸酒行期間,以漏開發票及漏報方式,隱匿銷售額達1億4295萬9164元,逃漏營業稅714萬7959元。同時,其進貨金額達1億1579萬6924元,卻未依法取得合法憑證,因此除被國稅局補稅外,另遭裁罰1172萬1938元,合計稅捐與罰鍰總額達1886萬餘元。案件移送高雄分署執行後,執行人員發現,林男知道日後恐將面臨鉅額欠稅及罰鍰,於是立即展開一連串資產瘦身、脫產行動,包括將名下高市三民區的房地出售、轉移並隱匿流動資產,將手上資金優先清償銀行等民間債務,卻拒絕繳納稅捐。高雄分署表示,林男行為違背應優先清償欠稅的法律規定,面對執行署追討欠稅,也毫無履行意願,並拒絕交代售屋款和其他資產流向,更未提出具體可行的清償計畫,種種行為顯有規避執行之虞。高雄分署依法留置林男後,向高雄地院聲請管收,並據以認定其符合管收要件,包括「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卻拒不履行」、「有隱匿或處分財產行為」、「拒報或虛偽報告財產狀況」等,法院當庭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
COIVD19疫情爆發影響!111年旅行、航空、住宿業「有效稅率低」
根據財政部所公布《111年營利所得結算申報統計專冊》各行業平均稅率及有效稅率狀況,在排除獨資、合夥組織,並將應納稅額及基本稅額納入考量後,整體營利事業平均稅率為19.29%,有效稅率為 17.12%。財政部解釋,由於平均稅率是應納稅額扣除投資抵減稅額後之金額,除以課稅所得額,故企業若有投資抵減稅額,則其平均稅率將低於法定稅率20%。各行業中「研究發展服務業」平均稅率14.00%最低,主因該業下生物科技及醫藥相關營業人自111年起適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之租稅優惠。「旅行及相關服務業」平均稅率14.31%次低,主因111年度仍受 COIVD19 影響,多數業者課稅所得額未達12萬元起徵點所致;「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17.58%及 71 中業「建築、工程服務及技術檢測、分析服務業」(16.78%)因投資抵減稅額占應納稅額比重較高,皆在1成以上,故平均稅率亦較低,皆不到18%。有效稅率是以應納稅額扣除投資抵減稅額,並加計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後之金額,除以全年所得額。根據稅法規定,全年所得額尚需扣除免稅所得、獎勵免稅所得及核定虧損扣除額等項目後,方可計算出課稅所得額。由於有效稅率之分母較大,可預期其數值會低於平均稅率。各行業中「旅行及相關服務業」有效稅率7.67%最低,與受疫情衝擊,部分營業人虧損或未達起徵點有關。其餘較低者還有「不動產經營及相關服務業」9.06%、「航空運輸業」10.55%及「住宿業」10.73%等,主因其免稅所得、獎勵免稅所得及核定虧損扣除額等較多,故課稅所得額多不及全年所得額的半數,導致計算之應納稅額較低,有效稅率亦偏低。整體而言111年度整體平均稅率較110年度微減 0.02 個百分點,89 中業有 38 個平均稅率呈現減少,37個增加,其餘為持平或無資料。而整體有效稅率較110年度增加 2.55 個百分點,其中29個中業較110年度下滑,53個上升,其餘為持平或無資料。
勞動部墊償基金66億未追回 逾半已成呆帳
部分雇主可能在破產之前,就開始積欠勞工薪資、資遣費等,為確保勞工債權,《勞動基準法》設有「墊償基金」制度,當雇主欠薪且宣告破產時,勞工可把債權轉讓予勞保局,勞保局可用墊償基金先行墊償後,再向事業單位追償。但據統計,截至2024年底仍有66億餘元未追回,逾半已成呆帳,主要原因為部分公司破產後已無多餘財產。審計部呼籲,應研議向負責人訴追可行性。我國於1986年就設立墊償基金,當雇主歇業、清算或破產時,讓勞工可以獲得被雇主積欠的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據統計,截至2024年底為止,已累積墊償8萬5148名勞工、82億9547萬餘元,但由於多數雇主已歇業、清算或破產難以追償,導致積欠金額節節上升,累積額度已達66億5835萬餘元。依照勞保局整理,66億元中有15億8474萬元仍在催收中,移送強制執行有2億3155萬元,進入破產程序則有11億4274萬餘元,剩下的36億9931萬餘元則已轉列呆帳。審計部指出,勞保局對於積欠「雇主」,若是獨資或合夥事業,將針對負責人進行墊款追繳及強制執行,若是公司組織,僅針對公司進行訴追未及於負責人,因多數公司已不存在或破產,導致追償無門。基於確保墊償基金債權,要求勞動部應研議依《勞基法》規定向事業主、事業經營負責人訴追墊款可行性,以提升墊款受償率。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說,當事業經營不善導致積欠勞工薪資時,公司負責人或董事會應有連帶責任,不能讓墊償基金代墊後卻無法求償,建議勞動部應提出修法草案明確可向實際負責人求償。勞動部官員表示,依《公司法》規定,無限公司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股東也要負起無限責任,有限公司則僅對出資額對公司負其責任等,因此超過出資額部分難命原有股東再負起責任。針對審計部提及《勞基法》雇主定義與《公司法》公司定義不同要求檢討,會再找經濟部釐清兩法之間關聯,並進一步研議。
大支新歌開嗆五月天惹議!遭爆拿政府「2千萬補助」 本人回應了
台灣饒舌歌手大支先前發表與楊舒雅及閩南狼合作的新單曲〈辣的〉,該曲內容涉及與大罷免相關等敏感政治議題,還拿到文化部補助,旋即引發爭議。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爆料,大支不僅拿到文化部補助,還獲得證交所超過1000萬元的資金,總計獲得政府單位逾2000萬元的款項。對此,大支本人回應了。王鴻薇揭露,大支的公司獨資資本額僅10萬元,然而文化部在111到114年間,給了大支的公司「人人有功練音樂工作室」1029萬7019元,而證交所從112到114年間,給了1000萬,「112年到114年證交所逐年補助給大支的金額分別是300萬、350萬、350萬,平均一年300多萬的納稅錢產出了什麼?」王鴻薇指出,有網友翻出,大支接受補助可能就是台灣證券交易所YT頻道分別在2年前上架的「防範金融詐騙饒舌歌曲『詐』」(累計流量4.9萬)」、1年前上架的「定期定額投資ETF饒舌歌曲『ETF』」(累計流量4000)、以及7個月上架的「交易制度饒舌歌曲『零股交易』及幕後訪問」(累計流量267)」,但不論藝術性,流量都無法產生宣導效果。王鴻薇表示,有不少人質疑,到底為什麼證交所要補助大支的公司,「答案是『奉旨給飯』。證交所1000萬的補助,就是由總統擔任會長的中華文化總會,去函要求補助,項目為『自由捐贈』,換言之大支就是蔡英文和賴清德點名可以拿『合法的飯』。當然也不難理解,為什麼他會大喇喇的,拿著國家補助,攻擊國民黨、以及五月天和相信音樂了。」對此,大支回應如下:各位好這段時間網路上的資訊實在太多,我當時選擇沉默,是因為覺得在那樣的氛圍下發聲,只會讓爭議繼續延燒、另闢戰場。但現在,我針對大家的疑問,盡可能簡明扼要地回應。關於影射爭議:首先如果你有完整看過我這首歌的歌詞,應該可以理解,我歌詞所描述的,是自己的親身經歷、內心的掙扎,以及對大環境的觀察與反思,並不是針對任何特定個人或團體而寫的。而這首歌,更不是所謂的「罷免之歌」。當初大家一起討論要創作這首歌時,就已經約定彼此獨立創作、內容毫無設限,因為我們都相信「創作自由」是台灣最珍貴的價值之一。因此每個人都依循自己長期關注的議題與創作脈絡,保有風格上的獨立。從詞曲創作、錄音、混音,到MV拍攝,整個製作過程歷時超過三個月。這次事件的出現,說到底,可能很大原因是因為發表的時機太過敏感,才延伸出許多風波。但這段期間的批評與指教,我都有看到。這些聲音讓我看見了不同的觀點,也提醒我,未來在創作與表達時,可以用更開放、多元的角度去看待每一件事。關於政府補助?補助除了要通過專業評審們的審議,每年在提案時,我們也必須提出全新的做法與內容,不只是「延續」,而是帶出不同的意義與價值。所以我們每年都不確定計畫能不能通過,也不知道最後辦得成還是辦不成。而且這項計畫要做的項目非常多。《校長兼撞鐘》至今,已經製作了60支影片、舉辦11場實體演唱會,從首都開始,再來巡迴六都,本季接著再深入各鄉鎮,總參與人數破萬人。本計劃也合作超過50位饒舌歌手,橫跨新生代、中生代到資深饒舌音樂人;同時也安排許多來自各地的學生社團饒舌歌手參與演出,包括:高雄科技大學嘻研社、中山大學嘻研社桃園銘傳嘻研社、長庚嘻哈文化研究勤益科技大學嘻研社、中興大學嘻研社南台科技大學、崑山科技、 佛光大學、 清大、 台大嘻研、 世新街音 、輔大嘻研、 長庚大學嘻研 、師大嘻研、 政大黑音等等原本希望這個計畫能夠扎根在地、串連不同世代,提供饒舌歌手舞台,結果現在這樣大小風波不斷真的很抱歉。以上 再次謝謝各位的指教
張本渝點頭嫁美國男友「洩可能婚期」 婚前神秘計畫曝光
張本渝出席大愛《假日到山裏來看你》首映記者會,日前已答應男友求婚的她,透露男友目前在美國,預計7、8月返台,但她最近忙著創業前置,屆時還要抽空完成終身大事,可有得忙了。張本渝跟男友交往四年,期間卻只見面一次,長時間分隔台灣、美國兩地,連手都沒牽就答應求婚。她今表示,兩人每天視訊,感情維繫不成問題,「很多人問為什麼不去找他,以前我也是戀愛腦,現在我長大了,女生要有點堅持,要碰面就是他要回來。」她說男友是宅男,不是工作就是回家,信任度滿滿無須擔心,反而是男友比較擔心她身處複雜的演藝圈。張本渝跟男友遠距離戀愛已四年多。(圖/趙文彬攝)不拍戲的時候,張本渝都在做瑜珈教學,她最近起心動念創業,要結合線上教學課程及電商。從零開始,加上獨資,讓她凡事都得自己摸索,從租用網域、請工程師架設網站,到建立公司、處理帳目、電商合作、申請補助等瑣碎事務,都讓她親身體會到創業的艱辛。「我家是拜觀音,我每天對菩薩說,請祢賜給我智慧、給我好運、貴人相助,讓我克服困難,希望公部門長官給我補助。」男友支持她擁有自己事業,只是,碰上困難挫折難免想訴苦,男友卻太務實了,讓她得不到她想要的情緒反應,「他不會安慰,因為他天蠍座,他會想幫你想辦法,可是對女生來講,其實就是想要你聽我講就好。」
帝王的逆襲1/資安法「檢查非公務機關」霸王條款再闖關 美方態度居關鍵
紀錄全都露!八年前時任閣揆的賴清德曾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法》(資安法),其中「政府不需法院同意,即可檢查非公務機關」的條文被喻為帝王條款,遭批行政機關違憲擴權,條文最後由綠委自行刪除、未入法。本週四「資安法」再度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此帝王條款也被夾帶企圖捲土重來,並可能在現階段大罷免的慌亂陰霾中,矇混過關!回顧2017年,行政院就曾多次公開強調《資安法》非及於所有民間企業,檢查對象也是組織、而非個人,但當年中華人權協會就反駁,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一旦被濫用,人權堪慮;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國安監聽都要搜索票,為何唯獨資安不必?現階段遇有國安與資安疑慮,政府部會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不能以「行政檢查」之名搜查非公務機關的資訊設備。一旦《資安法》帝王條款完成三讀,數發部就能會同各單位以「資安」為由,堂而皇之進入民間機構執行行政檢查,且民間機構不得拒絕,否則重罰。朝野立委大罷免之際,賴政府大舉搜查國民黨地方黨部、羈押在野黨主席,遭批選擇性辦案,如今資安法修法,在野黨聯很憂心行政機關擴權。圖為北檢大舉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羈押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迄今(圖/報系資料照)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去年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即使在野立委辯稱該條款無罰則且有保護個資的規定,仍被大法官解釋違憲。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再擔心損及個人隱私,這算不算雙標?行政機關手握裁量、許可權,現在又能直接進民間企業檢查,權力更甚於立院當初爭取的調查權,會不會以資安為由「搜A案查B案」,當然會令人憂慮紅線在哪?一位金融業主管表示,資安最大挑戰其實是人,軟硬體就算再好,一旦執行的人不守法仍是白搭,民間電信、金融、媒體業者掌握大量個資、營業機密,若在資安法帝王條款實施後外洩,政府若不認有責,業者賠給客戶的錢恐賠不完。當年,《資安法》被列為綠營最優先法案,時任閣揆賴清德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草案,5月送入立院後完成一讀,但在司法委員會審查時卻卡關一年多,直到綠委主動宣布刪除帝王條款,隔年5月才完成立法。卡關最大原因在於「行政檢查權」爭議太大,即使昔日親綠的澄社學者都曾為文勸諫小英政府「勿學大陸政府管制民間企業的那一套」。外界則痛批,不具司法警察調查權的行政機關,有權直接進入民間公司,檢查資訊系統,業者不能拒絕,行政權擴非常明顯。政院當時曾火速澄清,說明行政檢查有前提,民間公司必須符合「資安維護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才能進行,但傳出多家在台外商不相信官方保證,擔心商業機密外洩,要求行政院正面表列,保證不搜查在台外商,但被政院拒絕。當初在野黨推國會改革案,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擔心傷害個資隱私及營業機密。(圖/黃耀徵攝)曾全程參與2017年資安法立法過程的「業界人士」告訴本刊,當年政院雖解釋政府可直接檢查的「非公務機關」是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及網路)、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主」,沒有科學園區內廠商,但「為主」二字,代表定義權由政院說了算,反引發更多疑慮。該人士說,政府當年對民間企業反彈,立場強硬,引發AIT高度關切,並曾盛大策劃一場公聽會,公開探討資安法對於企業的衝擊,時間還刻意排在立院司委會完成初審後,「警告用意很明顯」。最後帝王條款卻在司法委員會初審時被綠委主動刪除,時任綠營「英系」召委蔡易餘曾坦承,撤案是因擔心未來行政機關以擴權式發動檢查,外界則解讀「AIT關切奏效」。已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2017年曾警告,行政機關可不需搜索票,隨便找個與資安、公益有關含糊理由,堂而皇之進入任何私人場所徹底檢查,業者還不能拒絕,基本人權、財產權、隱私權、正當程序、民主法治全拋腦後,台灣將成警察國家,言猶在耳,當年賴揆如今已貴為賴總統,資安法帝王條款也再度捲土重來,也讓審查結果更受矚目。
帝王的逆襲1/資安法「檢查非公務機關」霸王條款再闖關 美方態度居關鍵
紀錄全都露!八年前時任閣揆的賴清德曾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法》(資安法),其中「政府不需法院同意,即可檢查非公務機關」的條文被喻為帝王條款,遭批行政機關違憲擴權,條文最後由綠委自行刪除、未入法。本週四「資安法」再度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此帝王條款也被夾帶企圖捲土重來,並可能在現階段大罷免的慌亂陰霾中,矇混過關!回顧2017年,行政院就曾多次公開強調《資安法》非及於所有民間企業,檢查對象也是組織、而非個人,但當年中華人權協會就反駁,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一旦被濫用,人權堪慮;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國安監聽都要搜索票,為何唯獨資安不必?現階段遇有國安與資安疑慮,政府部會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不能以「行政檢查」之名搜查非公務機關的資訊設備。一旦《資安法》帝王條款完成三讀,數發部就能會同各單位以「資安」為由,堂而皇之進入民間機構執行行政檢查,且民間機構不得拒絕,否則重罰。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去年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即使在野立委辯稱該條款無罰則且有保護個資的規定,仍被大法官解釋違憲。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再擔心損及個人隱私,這算不算雙標?行政機關手握裁量、許可權,現在又能直接進民間企業檢查,權力更甚於立院當初爭取的調查權,會不會以資安為由「搜A案查B案」,當然會令人憂慮紅線在哪?朝野立委大罷免之際,賴政府大舉搜查國民黨地方黨部、羈押在野黨主席,遭批選擇性辦案,如今資安法修法,在野黨聯很憂心行政機關擴權。圖為北檢大舉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羈押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迄今(圖/報系資料照)一位金融業主管表示,資安最大挑戰其實是人,軟硬體就算再好,一旦執行的人不守法仍是白搭,民間電信、金融、媒體業者掌握大量個資、營業機密,若在資安法帝王條款實施後外洩,政府若不認有責,業者賠給客戶的錢恐賠不完。當年,《資安法》被列為綠營最優先法案,時任閣揆賴清德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草案,5月送入立院後完成一讀,但在司法委員會審查時卻卡關一年多,直到綠委主動宣布刪除帝王條款,隔年5月才完成立法。卡關最大原因在於「行政檢查權」爭議太大,即使昔日親綠的澄社學者都曾為文勸諫小英政府「勿學大陸政府管制民間企業的那一套」。外界則痛批,不具司法警察調查權的行政機關,有權直接進入民間公司,檢查資訊系統,業者不能拒絕,行政權擴非常明顯。政院當時曾火速澄清,說明行政檢查有前提,民間公司必須符合「資安維護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才能進行,但傳出多家在台外商不相信官方保證,擔心商業機密外洩,要求行政院正面表列,保證不搜查在台外商,但被政院拒絕。當初在野黨推國會改革案,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擔心傷害個資隱私及營業機密。(圖/黃耀徵攝)曾全程參與2017年資安法立法過程的「業界人士」告訴本刊,當年政院雖解釋政府可直接檢查的「非公務機關」是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及網路)、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主」,沒有科學園區內廠商,但「為主」二字,代表定義權由政院說了算,反引發更多疑慮。該人士說,政府當年對民間企業反彈,立場強硬,引發AIT高度關切,並曾盛大策劃一場公聽會,公開探討資安法對於企業的衝擊,時間還刻意排在立院司委會完成初審後,「警告用意很明顯」。最後帝王條款卻在司法委員會初審時被綠委主動刪除,時任綠營「英系」召委蔡易餘曾坦承,撤案是因擔心未來行政機關以擴權式發動檢查,外界則解讀「AIT關切奏效」。已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2017年曾警告,行政機關可不需搜索票,隨便找個與資安、公益有關含糊理由,堂而皇之進入任何私人場所徹底檢查,業者還不能拒絕,基本人權、財產權、隱私權、正當程序、民主法治全拋腦後,台灣將成警察國家,言猶在耳,當年賴揆如今已貴為賴總統,資安法帝王條款也再度捲土重來,也讓審查結果更受矚目。
導覽解說員欠20多萬營業稅 承攬千萬採購案被抓包下場慘
屏東縣有位從事休閒服務業的獨資業者,長年在屏南地區為遊客提供活動規畫、導覽解說,但卻不遵照勞基法也未繳營業稅,總計積欠國庫20萬餘元,而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雖查到他的存款不足清償,但卻發現他承攬高達千萬元的公共工程採購案,因此準備發文扣工程款,業者驚覺不妙,趕緊主動聯繫要全數繳納。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指出,該業者因長年在屏南地區為遊客提供活動規畫、導覽解說等在地休閒服務,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80條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且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但他卻都沒有遵守。屏東分署表示,屏縣府人員對他進行勞動條件檢查時,已多次限期請他提供勞工去年1月至7月的出勤紀錄及工資清冊至勞青處受檢,但他都沒有在期限內提供資料受檢,縣府依限請他回覆陳述意見書,他也逾期未回覆,因此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80條規定被處罰3萬元,加上未繳營業稅17萬餘元,總共欠20萬餘元未繳。屏東分署說,分署限期通知他繳納未果,扣押他在銀行的存款也不足清償,但有查到他承攬高達千萬元的公共工程採購案,而正要發文去扣工程款時,他主動來電表示願意全數繳納,並請分署提供繳款單據,分署請業者持行動裝置掃描分期繳款單上QR-Code進行線上繳款,透過線上繳款作業,業者將欠款繳清。
買「黑船」捕鮪魚!嘉義男挨罰400萬 農地遭法拍不夠還
嘉義縣陳姓男子所有的船隻非法在國際大西洋鮪類保育委員會(ICCAT)公約水域捕撈鮪魚,被農業部依違反《投資經營非我國漁船管理條例》罰鍰400萬元,未繳罰鍰,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已經將陳男名下的農地法拍130萬600元,抵繳部分罰鍰。嘉義分署指出,義務人陳男在哥倫比亞獨資設立公司,未經我國許可,逕自購買塑鋼船在加勒比海、哥倫比亞從事漁業行為,依《投資經營非我國漁船管理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中華民國人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投資經營非我國漁船於海外從事漁業,農委會(現農業部)依法裁罰200萬元罰鍰。陳男名下農地遭法拍強制執行繳納罰鍰。(圖/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陳男所有漁船又在國際大西洋鮪類保育委員會(ICCAT)公約水域捕撈鮪魚,被鮪類保育委員會(ICCAT)提報非法漁船清單,農業部再依《投資經營非我國漁船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處以200萬元罰鍰,陳男共被罰鍰400萬元。陳男未繳納罰鍰,嘉義分署受理執行後通知陳男繳納,或報告財產申請分期繳納,陳男置之不理,嘉義分署遂查封陳男名下位於布袋鎮約523坪(1730平方公尺)農地。嘉義分署將此農地安排於5月6日聯合法拍會拍賣,結果以130萬600元拍定,抵繳部分罰鍰,但拍賣金額尚不足抵繳罰鍰部分將繼續調查陳男財產執行。
個人創作者應該開公司嗎? 一人公司的優勢與風險全面解析
隨著自媒體時代崛起,越來越多個人創作者、YouTuber、斜槓族、講師、顧問、自營工作者等,都開始思考:「我的收入是否已經達到需要開公司的程度?」、「成立一人公司真的比較節稅嗎?」、「開公司會不會更有保障?」這篇文章將從 法律風險、稅務規劃、資金籌措、經營靈活性等角度,深入剖析 個人創作者設立「行號 vs. 一人公司」 的優勢與挑戰,幫助你做出最佳選擇。第一層面:要開公司還是行號? 個人創業者可以選擇 「開立公司」 或 「設立行號(獨資或合夥)」,兩者在法律責任、稅務規劃及經營模式上有顯著差異:若是剛起步的個人創作者,且每月營業額未超過 20 萬元,可考慮行號(獨資),基於以下理由: • 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省去報稅麻煩。 • 若無需大量成本抵扣,稅務負擔相對單純。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條、第4條規定,只有小規模營業人始得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而所謂小規模營業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即指每月營業收入未超過20萬元者。若個人創作者營收穩定成長,或考慮長期發展,則建議成立公司,基於以下理由: • 能夠做到風險隔離效果,享有有限責任,保護個人資產不受影響。 • 可進行更靈活的稅務規劃,降低個人綜所稅負擔。 • 籌資方面,可向銀行申請貸款,甚至能引進投資人。第二層面:一人公司 VS. 行號,哪個比較省稅?稅務是創業者最關心的問題之一,這裡拆解營業稅、所得稅、盈餘分配稅務作比較:1. 營業稅部分 • 行號(獨資) 若為小規模營業人(每月營業額未滿 20 萬元),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不須繳納 5% 營業稅。 • 一人公司則無論規模大小,交易完成都須開發票並繳交5%營業稅。由上可知,若營收較小,行號較省稅;若營收穩定成長,設立公司5%的營業稅為必然成本。2. 所得稅部分 • 行號(獨資)的收入計入個人綜所稅,稅率為5% - 40%,若收入高,稅率可能高達40%。 • 一人公司則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20%,再由股東分配盈餘後繳納綜所稅。由上可知,如果個人創作者所得高達百萬級別,成立公司可能有節稅優勢,在盈餘分配方面,公司可將盈餘分配延後,不必當年度全部課稅。這部分具有很大的操作空間,一人公司部分,除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外,尚有個人的綜所稅。因設立一人公司,故公司賺的利潤繳完稅後,原則上會全部分至股東,再由股東繳納綜所稅。而依公司法規定公司分配盈餘須經股東會決議,股東會可決議當年度盈餘要如何分配。若當年度個人的所得很高,可選擇今年度的盈餘不要分配,視之後哪一年所得較低時,再分配即可。仍須注意,未分配盈餘要加徵5%的稅金。3. 成本抵扣部分 • 行號(獨資)的成本抵扣有限,僅能申報必要營業支出。 • 一人公司部分可將員工薪資、辦公租金、設備購置、廣告行銷費、差旅費等全部列為營業成本,降低帳面利潤,進一步減少所得稅負擔。由上可知,若個人事業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如設備、廣告、薪資等),成立公司可獲得更好的節稅與財務規劃優勢。第三層面:風險隔離與事業成長,為何一人公司更有保障?從法律角度而言,選擇成立公司最關鍵的優勢在於有限責任原則: • 行號(獨資):負責人需承擔行號之債務與責任,若行號有財務風險,負責人須就個人資產(如房產、存款)負責任。 • 一人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註),以其出資額為限,即股東有限責任原則,藉著有限責任之設計,出資者僅以自己出資之額度為限而負其責任,配合公司法人格獨立之設計,達成股東資產與公司資產分割之效果,這可以達到風險隔離的效果,個人資產仍可受保護。若YouTuber、自媒體創作者,有品牌合作簽有品牌合作契約,但某次廣告內容涉及法律爭議或違約,若YouTuber、自媒體創作者成立「行號」,所有責任將由個人承擔;反之若是成立「公司」,則法律風險僅限於公司層面,不會波及個人財產。個人創作者如何做選擇?若你目前還在嘗試階段,可以先以行號(獨資)經營;但當您的事業開始穩定發展、營收超過20萬/月,且涉及更大規模的資金運作時,成立公司會是更好的選擇。建議民眾可以尋求專業律師或會計師的協助,多加了解關於公司設立、稅務規劃、法律風險隔離等適合財務與法律架構。註:公司法第 99 條、第 114 條、第154 條規定
國稅局行動了! 「知名小吃、排隊名店」成重點輔導對象
追求落實租稅公平,財政部各區國稅局4月啟動例行查核,開立「統一發票」成為重點之一,根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將加強輔導具開立統一發票能力之業者,知名小吃、排隊名店成重點輔導對象,經輔導、逾期仍不開立發票者,最重可停止營業。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今年度清查重點對象為查定銷售額已達新台幣20萬元之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如具備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利用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透過網路銷售、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等其中一項條件者,輔導使用統一發票,及清查報章媒體推薦知名小吃、連鎖餐飲業者、黃金地段或特定行業(如美容美髮業及不動產租賃業)等營業人,其查定銷售額與實際營業狀況是否相當,若達到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或不符合免使用統一發票之條件,依規定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該局舉例說明,假設民眾獨資經營早餐店,設立初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查定每月銷售額為18萬元,按稅率1%課徵營業稅,為按查定銷售額課徵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後來生意越來越好,並提供消費者使用點餐平台線上點餐,經稅捐稽徵機關計算每月平均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並且經過實地訪查確認,認定該店應該使用統一發票,該民眾不服提起行政救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 台積電擴大赴美 炒房族喊「完蛋了」 一表看台積宅漲多兇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全台共151萬女地主 這縣市最多 尪生前承諾「房子妳住到百年」 漏做1事…妻慘搬離還賠錢
遭爆有新歡住豪宅人設崩塌!Andy火速拍片澄清 揭與經紀人關係
百萬級YouTube頻道「眾量級 CROWD」成員Andy日前和前女友家寧撕破臉,指控頻道被家寧一家「整碗捧走」,事後家寧媽甚至對Andy提告。上個月Andy離開住了10年的6000元套房,近日被爆料去年9月前早已搬進信義區上億豪宅,跟富家女新歡同居。對此,Andy今(6)日凌晨火速在頻道上影片澄清,也說明和經紀人的關係。Andy在影片中列出4點回應,他先強調他與家寧去年4月就已分手,只是10月才官宣,8月就認識現在的經紀人,也是位創業家又有新聞媒體背景,所以才想找對方當經紀人,他自創的公司由他人獨資,要粉絲別擔心不會再有股權的問題。去年Andy被踢出公司斷掉金援後,都是由經紀人在旁協助,還會請他吃飯、借他筆電,並在旁支持給他鼓勵,目前兩人關係就是工作夥伴,但Andy也不把話說死,懇求外界給他一些空間,「別再惡意抹黑我了。」Andy表示針對新聞爆料,他已知道幕後主使者是誰。針對被爆出跟新歡富家女同居信義區豪宅這點,Andy表示自己長期以來住的小套房,正確退租時間點為3月27日,而所謂的信義區豪宅,只是經紀人的租屋處,「也不是她買的,更不是破億等級的房子,就是一個普通的小套房。」Andy無奈表示,只是因為地點在信義區,就被冠上上億豪宅的稱號,而自己會去那都是因為要討論工作、拍攝場地的資源、商討官司問題等等,「但拜託,那真的不是我的家。」再者,對於報導中寫著「不具名人士爆料」,Andy表示「誰是幕後的指使者,我都有掌握並且有證據了。」至於與張家人的現況,Andy發出存證信函要求查帳後,張媽媽跟家寧沒有任何一通電話、訊息,他也還沒有看到帳冊,目前雙方官司就是被張媽媽提告個資法的案件。Andy坦言未來他不會再回應私生活問題,只想回歸正常生活,然後好好創作拍片,「這個也是我的初衷,大家也知道。」
基市府遭NET告強盜罪!高檢發回續查 謝國樑:積極配合調查
基隆市政府去年因與東岸商場承包商大日公司不續約,2月按契約點交商場給新廠商微風公司,但主富公司(NET)不滿點交流程,提告市長謝國樑及官員在內12人違反刑法加重強盜罪,基隆地檢署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NET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1日發回續查。謝國樑表示,尊重高檢的發回,市府會積極配合基檢的後續調查及說明。去年2月1日凌晨,由於東岸商場原經營公司大日未能續約,市府要點交給商場新廠商微風公司,但NET未配合點交2樓至4樓商場,謝國樑指示時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林詔徹派遣警力至東岸商場,並由時任基市府交通處長王圳宏破壞商場門鎖後,將東岸商場點交給微風。但NET認為,東岸商場是該公司獨資興建,應享有所有權,因此向基隆地檢署提告包括謝國樑、王圳宏等12人,涉犯《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占、加重強盜及毀損等罪。不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東岸商場本身為東岸停車場,是基市府自2016年起與大日公司簽訂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NET並非契約當事人,而是以大日公司協力廠商名義加入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此外,NET雖主張東岸商場是該公司獨資興建,但大日公司給予NET減免租金,所謂的「獨資興建」有疑義;而NET在2017年與大日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內容也包括向大日公司承租建物,因此,檢方認為NET主張享有所有權有疑問。而當初東岸停車場營運續約時,市府也曾表示營運期滿基市府得逕行收回包括增建建物在內的全部資產,NET也於2020年10月出具合作同意書。至於市府在進入東岸商場後,僅對公共區域及營運管理所需之設備進行營運移交,其餘主富公司相關私人物品都沒有挪動,檢方認為不能因此認定市府相關被告有強盜犯意,最終予以不起訴處分。但NET公司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受理後,經審查再議理由,認為一審偵查尚不完備,1日發回基檢命續行偵查。針對高檢發回的裁定,謝國樑2日表示,他尊重高檢的發回,也會配合基檢的相關調查,如果有傳喚市府官員,也會配合進行相關說明,市府會全力配合高檢和基檢針對東岸商場的部分,進行更深入的調查。至於基檢與NET公司針對高檢發回,均暫不回應。
黃大謙差點簽下惡劣合約 阿滴一句話救他一命
百萬YouTuber黃大謙與曾入圍金曲樂團的I Mean Us合作,首度站上大港開唱舞台,但可能是因為太緊張,黃大謙一開始有點走音,但後來漸入佳境。受訪時黃大謙直呼:「我真的聽不到自己走音,一演出完大家一直傳給我影片!」他給自己的表現打75分,並向大港喊話,若是明年再找他,一定可以表現到90分。近期Andy與家寧的紛爭鬧得沸沸揚揚,黃大謙表示自己跟他們兩個都沒有很熟,不過媽媽看到這個新聞後,特別去搜尋了他的公司,發現是獨資才放心。黃大謙透露以前很多經紀公司想要簽他,但當時他很年輕不懂合約,是阿滴看過之後,提醒他這是很惡劣的合約不能簽,他也建議想當網紅的年輕人簽約前一定要好好了解。好友阿滴最近也捲入輿論風波,問及有沒有關心他?黃大謙表示:「我跟阿滴都聊一些幹話,但他是成熟的大人,會知道怎麼處理。」黃大謙去年推出專輯《無處宣洩的鬱悶》大獲好評,他也說報名了金曲獎,希望有機會能夠入圍。
Andy老師會不會贏?律師曝3點分析:以後就是妥妥的獨資
YTR情侶團體「眾量級」的分家風波愈演愈烈,Andy老師率先揭露了他在過去合作期間所遭受的不公平對待,最後頻道及大部分收益更被前女友張家寧及其家人奪走。對此,家寧先是在社群貼出律師聲明跟媽媽曾淑惠切割,昨(20日)深夜又上傳4分鐘影片作出澄清。對此,律師林智群也分析「Andy到底會不會贏?」家寧在昨天發布的影片中表示:「一直以來我對於財務方面所有的細節和疑問,這並非近期才開始關注的事情,數年間我曾多次詢問並希望獲得更清楚的資訊,以確保自己能夠對公司和個人的發展負責,然而至今仍未獲得完整的數據。」至於頻道的營運與收益分配,她則解釋:「過去我更專注於創作,將心力投入在內容的產出上,卻在這段時間才驚覺自己對於財務與經營層面的認識還不夠深入。我願意以更成熟的態度學習,並確保未來能夠有更清晰的規劃與管理。」林智群律師看完家寧的影片後在臉書發文指出,很多人都問他究竟Andy老師會不會贏?他坦言,「有時候輸贏不是看那個結果的」。他分析,首先若Andy老師要主張1/2股權,在法律上肯定不會贏,因為他自己在股權協議書簽名,只拿1/4股份的。再來,若Andy老師要主張1/4股權(公司成立7年期間的分紅),法律上他會贏,但他可能拿不到錢,因為張媽媽可能已經把錢轉走了,就算是沒轉走,娛樂公司被檢舉逃稅,國稅局連補帶罰扒幾層皮後,公司還有錢可以分嗎?拿到一個勝訴判決,可是拿不到錢,這樣算贏嗎?林智群最後也點出關鍵,「Andy老師在法律上、實際上輸得一塌糊塗,但大家挺他、喜歡他,新頻道訂閱漲到200多萬,以後就是妥妥的獨資,這樣算輸嗎?人生很長,輸贏一時間還很難講呢!」
應川普政府要求 外媒曝台積電考慮收購英特爾
外媒14日援引知情人士報導,在美國川普(Donald Trump)政府的要求下,台積電正在考慮收購英特爾(Intel)美國工廠的控股權。據知情人士透露,川普政府官員近日在與台積電的會議中提出讓其與英特爾進行交易的提案,台積電亦對此表達接受態度,不過目前仍不清楚英特爾是否願意進行交易。據悉,相關談判仍處於早期階段,雙方交易的具體結構也尚未確定,但該名知情人士透露,最終預期達成的協議會是由台積電全面運作英特爾的美國半導體廠,不過可能會讓美國的主要晶片設計公司入股、取得美國政府的支持,意味著合資企業不會由外國公司獨資擁有。英特爾目前面臨成立56年來最大危機,外界高度關注該公司是否會將核心業務拆分為獨立公司、出售部分子公司、縮減各國建廠計畫。若與台積電的交易成真,英特爾可望迎來活水。台積電和英特爾皆拒絕對此消息發表評論,白宮也未回應媒體置評請求。安奈克斯財富管理公司(Annex Wealth Management)首席經濟學家傑考布森(Brian Jacobsen)分析指出,若將台積電的專業知識及其工程師結合英特爾的基礎設施,將有助於實現川普的夢想,即讓美國成為全球晶片樞紐,然而,此等協議將會需要台積電與英特爾皆做出重大讓步。
才還債完開啟新人生 電商夫妻楊梅休息站遇劫…創業過程超辛酸
國道1號楊梅休息站昨(25日)晚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倪姓男子駕車帶1家5口和2名親戚小孩返鄉過年,因不明原因自撞分隔島,導致車輛起火,釀4死4傷慘劇。如今倪男夫妻背景曝光,2人創業多年,經歷賠錢躲債的日子,好不容易開始新人生,豈料卻發生憾事。據了解,倪男和展姓妻子結婚10多年,目前從事露營用品買賣,也曾開過寵物美容店,2人平常和弟弟一家人在台中租屋,因為弟弟近期生病住院,夫妻倆便幫忙照顧弟弟的孩子。回顧夫妻倆的過去,展女年輕時曾和人合夥創業,卻因故倒閉,後來重新站起來,和老公以獨資方式開業,甚至把房子都賭下去,沒想到慘賠出場,淪落到躲債的地步。展女曾寫下千字文,講述創業的血淚史,她在18歲的第1份正職工作,月薪1.8萬從早上9點到晚上10點,1個人上班;20歲北上求學,用存的錢和朋友合夥當老闆,結果1年後倒閉;23歲生意失敗後,努力工作還負債,後來找了服飾店的工作,27歲錢還得差不多,又有了當老闆的想法,說服老公把房子賭進去,卻賠到脫褲子。展女32歲躲債,但為了孩子還是得面對;34歲回老家照顧爸爸,有了雲端家廚的想法,順便貼補家用;到了36歲平台的前身小有成績,也被客人問有沒有開放加盟,37歲平台終於誕生,「總結了18歲到36歲的職場經驗,是讓我懷了18年的『超級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