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犬不打獵
」
網紅不當飼養2/苗栗寵物餐廳虐打獵犬 台中女兔放機車腳踏墊
以三隻柯基「酒酒」、「大大」和「多多」吸引超高人氣的台南玉井人氣網紅「連環泡有芒果」,涉嫌長期放養貓隻與不當飼養,造成多隻貓咪離家未歸,更在今年內已有3隻貓疑似因呼吸道感染過世,引發巨大爭議。然而這非單一事件,苗栗知名網紅寵物餐廳就因被控虐待黃金獵犬,遭裁罰7.5萬元;而自稱網紅的台中20歲范姓女子,也因外出時將兔子放在腳踏墊,導致兔子摔傷縫針,兔子隨後不明原因死亡,其餘兔子則遭動保處強制移置。苗栗西湖網紅寵物餐廳「獵犬不打獵」被爆出其負責人涉嫌對黃金獵犬不當飼養,遭動保處開罰7.5萬元。(圖/苗栗縣動保處提供)苗栗縣西湖鄉知名餐廳「獵犬不打獵」,以飼養10隻黃金獵犬為主題寵物餐廳,成為吸客活招牌,卻傳出該餐廳的陳姓業者曾拿椅子砸狗、鞭打等虐待行為,經民眾檢舉後,苗栗縣政府動保處確認影像自2023年涵蓋至2025年,均顯示飼主多次對狗狗拖行、牽繩抽打、丟擲物品或腳踢等行為,明顯超出合理管教範圍。陳姓業者與犬隻均設籍在台中,平時多在台中飼養,只有在營業期間才會被飼主載往苗栗西湖使用,10隻黃金獵犬也均完成晶片植入與絕育,苗栗動保處日前前往稽查時,獸醫師確認犬隻外觀健康,未見急性傷勢,互動情形正常,未出現明顯畏縮反應。不過相關檢舉影片卻被認定屬實,陳姓飼主也坦承確實為其所為,解釋因犬群間位階衝突,為即時分開犬隻採取較大動作控制,苗栗縣府後續也依相關事證,對陳姓飼主裁處7.5萬元罰鍰。台中大里自稱網紅的范姓女子將兔子放置在機車腳踏墊上,其兔子飼養環境不佳,疑似最終導致2隻兔子因故死亡,遭動保處介入。(圖/翻攝自Threads)而台中另類網紅范姓女子因言行怪異迅速累積流量,其家中總共養過4隻兔子,原本「嘟嘟」、「皮皮」交配後生下「叮噹」和「鈴鐺」,然而2隻兔子誕生後卻未被及時發現,直到2個月後才驚見家中兔口增加,隨後叮噹和鈴鐺也交配生下小兔子,但小兔子隨後即不幸離世。後續范姓女子直接PO出,在未使用外出籠的情況下,直接將兔子放置在機車踏板前,帶著兔子外出,導致兔子摔落受傷,縫了2針,引發網友爭議。而其在飼養兔子上也一直遭受抨擊,被批評長期不給兔子良好的生活環境,未給予足夠的飲水與食物,家中隨處可見兔子大便,甚至連床上都有,更將最喜歡的兔子暴露在危險環境,放任在公園與夜市無牽繩走跳,直接將兔子放在肩上行走。事後,家中4隻兔子中,2隻兔子因故死亡,再度遭網友檢舉,台中市動保處獲報後介入,將剩餘2隻兔子沒入。
網紅餐廳爆虐犬黑幕!獵犬不打獵慘遭揭發 10犬緊急救出全送醫
苗栗縣西湖鄉知名網紅餐廳「獵犬不打獵」近日捲入疑似虐待犬隻風波,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事件起因於民眾於4月1日向相關單位提供多段檢舉影像,內容橫跨數年,顯示疑似存在不當對待犬隻的行為,影像中可見飼主對犬隻出現拖行、以牽繩抽打、甚至腳踢與丟擲物品等動作,已遠超出一般合理管教範圍,令人震驚。苗栗縣動物防疫所表示,這些影像並非單一事件,而是長時間累積的紀錄,顯示相關行為具有持續性,儘管在115年1月及4月初的兩次現場查核中,犬隻外觀與臨床狀況未見明顯異常,但綜合影像證據與行為模式,仍判定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因此於4月28日對飼主開罰新台幣7萬5000元,並要求限期改善。然而,基於動物安全與照護風險的考量,縣府於5月2日再度會同獸醫師進場檢查,並啟動緊急安置措施。現場10隻犬隻全數被掃描晶片確認身份後,隨即帶離原環境,安置至苗栗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並分批送往特約動物醫院進行更進一步的健康檢查,包括血液檢測、影像診斷以及行為壓力評估。目前該餐廳已暫停營業,後續將依犬隻的醫療與心理評估結果,判斷是否構成長期虐待或傷害。若符合相關要件,主管機關將依法進行沒入處分,並安排適當的後續安置,以確保動物福祉。苗栗縣政府也強調,動物保護案件的判定,不僅以是否有外傷為依據,更重視整體環境與行為對動物造成的影響。
苗栗西湖寵物餐廳爆虐狗! 縣府罰7.5萬並帶走10犬
苗栗縣西湖鄉知名寵物餐廳「獵犬不打獵」,近日遭民眾檢舉疑似不當對待犬隻,包括用腳踢、拖行、拿牽繩鞭打、丟椅子等行為,導致狗狗身上出現傷口,引發外界關注。縣府於4月28日依《動物保護法》裁處飼主新台幣7萬5000元罰鍰,並於5月2日會同獸醫師再度前往現場查核,將10隻狗狗全數扣留,餐廳也先行歇業。針對此事件,陳姓飼主回應,相關畫面是因為幾年前犬隻發生「位階」衝突,互相撕咬情況相當激烈,他為了即時分開狗狗,才會採取較大動作,過程中沒有犬隻受傷,而這些影片似是前妻在爭取女兒撫養權時提供給社工的資料,被刻意剪輯後流出。不過,陳姓飼主也承認處置方式不當,也為此事致歉,強調自己的本意不是要傷害犬隻。苗栗縣政府則說明,有民眾於4月1日提供檢舉影像,畫面涵蓋112年至114年間,時間分別為112年8月及114年6月、7月、8月共4段紀錄,相關影像內容顯示,飼主對犬隻有拖行、牽繩鞭打、丟擲物品及腳踢等行為,已逾越合理管教範圍。縣府動物防疫所指出,此案件行為並非單一事件,而是長期累積之影像事證。另於114年12月,行為人家屬曾向台中市動物保護機關通報相關「誤傷」情形,並由當地機關依法裁處。動防所表示,115年1月19日首度前往現場查核,當時犬隻外觀及臨床狀況未見明顯異常;4月2日再度現勘,針對新增檢舉影片進行回溯調查,犬隻健康情形仍未出現異狀。經勘驗綜合影像內容與行為態樣研判,相關管教方式已具持續性與不當性,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因此在4月28日完成裁罰並命限期改善。考量到動物安全及後續照護風險,動防所於5月2日再次進場查核,除逐隻掃描晶片,並由獸醫師進行初步健康檢查。為避免犬隻持續暴露於不當對待環境,已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採取緊急安置措施,將現場犬隻全數扣留,先行送至苗栗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收容所)安置,並視醫療量能分批安排至特約動物醫院進行血液、影像及行為壓力評估。苗栗縣政府強調,動物保護案件將依事證嚴謹認定,不以外觀是否有明顯傷勢為唯一判斷標準。後續將依醫療檢查及行為評估結果,釐清犬隻受傷與受壓情形,如符合相關要件,將依法辦理沒入及後續安置,持續維護動物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