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
」 車禍 新北 連環撞 毒駕 砍人
新北中和凌晨死亡車禍!轎車追撞YouBike 騎士頭部重創不治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今天(14日)凌晨發生1起死亡車禍,29歲王姓男子開著黑色BMW轎車直行時,疑因深夜視線不佳,猛力追撞前方騎乘YouBike的48歲楊姓男子,造成楊男頭部受重創,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經警方檢測,王男並無酒駕或毒駕,警詢後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根據警方調查,這起事故發生在14日凌晨4時許,地點位於中和區中山路三段39號前,當時王男駕車沿著中山路三段往員山路方向行駛,楊男騎著YouBike在同方向直行,王男供稱因天色昏暗、視線不佳,來不及發現前方有自行車,導致車頭直接撞上YouBike。因撞擊力道猛烈,轎車前擋風玻璃因此裂成蜘蛛網狀,車頭也插著自行車外殼,車頂亦出現凹損。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發現楊男頭部受重創,已失去生命跡象,立即將人送往雙和醫院搶救,仍回天乏術。員警對肇事的王男實施酒測及唾液毒品快篩,確認酒測為0.0mg/L,唾液快篩也呈陰性,初步排除酒駕及毒駕情事。經警詢過後,將王男依過失致死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詳細車禍發生原因、經過,以及相關肇事責任,尚待警方調查釐清。
揪團尋仇砸兩屋!六助陣者竟辯稱「以為受邀烤肉 湊熱鬧」 判決出爐
不滿友人遭毆竟揪團尋仇!嘉義王姓男子今年1月號召6名友人助陣,深夜接連前往2戶住家砸門、毀物,甚至開車衝撞鐵門,造成屋主財物受損;6名助陣者落網後一度辯稱只是受邀烤肉、湊熱鬧,未料仍被法院認定涉案,嘉義地院審理後依「聚眾鬥毆罪」相關刑責,判王男7月徒刑,另6人判刑4月至7月,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王男因友人遭人毆打,心中不滿,決定找人討回公道。今年1月間,他透過通訊軟體找來6名男子,約在嘉義市西區某處路口碰面,隨後分乘多輛轎車出發,展開尋仇行動。一行人首先抵達A姓被害人的住處,王男與李、黃2男下車,拿起球棒朝住家及屋外物品猛砸,其他4人則留在現場助勢。砸完A家後,7人並未就此罷手,又驅車前往B姓被害人住處。抵達現場後,眾人先以車輛衝撞住家鐵門,接著由王男、李男、黃男持球棒破壞屋外物品,其餘4人則在旁助勢。短時間內接連攻擊2處住家,導致屋內外多項物品受損,居民居住安寧也受到影響。警方後續追查,7人陸續落網。不過,其中6人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只是受到邀請前往烤肉,或單純跟著朋友湊熱鬧,過程中都沒有下車,也沒有參與砸毀物品,更不知道王男是要找人尋仇。檢方調查後認為,6人的說法與相關事證不符,顯係事後卸責之詞,因此未採信,偵訊後將王男及其餘6人一併提起公訴。嘉義地院審理時認定,王男等7人明知以多人攜帶球棒前往他人住處,仍共同參與,行為不僅造成被害人財物損失,也破壞社會安寧及人民居住安全。不過,考量7人最後均坦承犯行,且已取得被害人諒解,其中王男另同意賠償25萬元,並與其中1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法量刑。合議庭法官依《刑法》150條「聚眾鬥毆罪」第一項:「犯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首謀及下手實施者」,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李男、黃男同樣持球棒動手,各判7個月徒刑。至於另外4名在場助勢者,則依同罪「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在場助勢」,各判有期徒刑4個月,均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燒烤店深夜爆衝突!4男酒後失控拒配合 警噴辣椒水全帶走
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20日凌晨驚傳酒後衝突,4名男子相約前往當地一間燒烤店聚餐飲酒,未料酒過三巡後,其中3人疑似因酒精作用情緒逐漸升高,從原本的口角爭執一路演變成推擠、拉扯。警方獲報後火速派員趕抵現場,雖然當下已無明顯肢體衝突,但4名男子在警方釐清案情期間仍執意離去,經多次口頭告誡仍拒絕配合。為避免現場情勢再度升溫,警方最終使用辣椒水控制場面,並將4人實施保護管束帶回派出所。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表示,警方於凌晨0時12分接獲通報,隨即指派民權路派出所員警及快打警網趕往現場處理。員警抵達時,原先的推擠衝突已經停止,因此先行了解事發經過,希望釐清雙方是否有人受傷,以及衝突原因。警方調查,現場4人分別為29歲陳姓男子、29歲鄧姓男子、37歲王姓男子及30歲王姓男子,4人彼此都是朋友,當晚相約至燒烤店聚餐喝酒,飲酒過程中,陳男、鄧男及其中一名王男疑似因言語問題發生口角,隨後情緒愈來愈激動,進一步出現互相推擠及拉扯的情形。所幸這場酒後衝突並未造成3人受傷,事後相關當事人也互不提出傷害告訴。不過,警方指出,4人在員警到場處理期間疑因酒後情緒高漲,執意想直接離開現場,經員警多次口頭告誡後仍不願配合,考量現場秩序及避免衝突再度發生,員警因此使用辣椒水進行控制,隨後對4人實施保護管束,並帶回派出所進一步釐清。儘管這起事件最終無人受傷、當事人也互不提告,但酒後在公共場所發生爭吵、推擠等行為仍可能涉及相關法律責任。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第1款進行裁處。警方也藉此呼籲,民眾聚餐飲酒應適量,尤其飲酒後更應控制情緒,避免因一時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若酒後失去理性,不僅可能破壞朋友間情誼,更可能因擾亂公共秩序而吃上罰單,甚至衍生其他法律責任。
台南麻豆赤腳男持水果刀街頭問「有錢無」 連砍2婦再衝警遭轟腿制伏
台南麻豆昨發生街頭隨機砍人案!64歲王姓男子赤腳持水果刀遊蕩,先後攔下2名陌生老婦問「有錢無」?話未說完便揮刀砍傷2婦手臂;警方趕抵後,他竟持刀衝向員警,警員連開2槍,射中大腿,將其制伏,過程中一名警員被刺中掛彩。警方表示,全案將朝殺人未遂罪偵辦。昨天上午7時許,王男赤腳走出台南市麻豆區住處出,他在街上遊蕩,手持水果刀,途中遇到熟識婦人,對方見他赤腳,好奇詢問「為什麼沒穿鞋」,王男沒有回應,繼續往前走;行經南48線麻豆安業前班路段時,王男突然攔下一名71歲王姓婦人,以台語詢問「有錢無」,婦人尚未回答,他竟突然揮刀攻擊,造成婦人手臂遭割傷。得手後王男沒有停手,繼續往前走,又攔下65歲王姓婦人,再度開口問「有錢無」,王婦愣住,王嫌隨即揮刀砍傷對方手臂。警方獲報後,派遣轄區麻豆警分局埤頭派出所、麻豆派出所警網,迅速趕往現場圍捕;面對持刀的王男,員警先以辣椒水制止,但王男並沒有停下,反而揮舞水果刀朝警方衝來,員警見情況危急,連開2槍,其中1槍擊中王男右大腿。王男中彈後倒地哀號,員警立即上前將他壓制,過程中一名警員手臂也遭刀刃劃傷。王男遭制伏後送醫救治,意識清楚,但因仍住院治療,目前由警方戒護,暫時無法接受警詢。遭砍的2名老婦傷勢均不深,送醫治療後並無大礙,受傷警員也自行就醫縫合:驚魂未定的被害婦人事後不解地說:「為什麼要砍我?」面對突如其來的攻擊,至今仍心有餘悸。警方調查,王男未婚、長期獨居,住處位於麻豆安正里、國道1號涵洞附近的一處簡陋鐵皮屋,屋外可見晾曬的衣物,房屋旁還供奉神明。王男父親多年前過世,母親目前住安養機構,胞兄也已搬離,家中只剩他一人。警方進一步清查發現,王男過去沒有犯罪前科,也沒有因脫序行為遭報案紀錄,2名被害婦人也與他並不認識。目前警方將待王男傷勢穩定後進一步釐清犯案原因及動機,並依殺人未遂罪嫌偵辦移送。
台中梧棲無號誌路口轎機車相撞!21歲女大生重摔OHCA送醫搶救
台中市梧棲區永興路一段產業道路與永興路一段402巷交叉路口,12日下午1時28分許發生一起轎機車碰撞事故,21歲陳姓女大生傷重命危,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治療。76歲王姓男子駕車沿永興路一段由西往東行駛,陳女則騎機車從402巷由南往北前進,2車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碰撞,陳女遭撞後倒地重摔。救護人員到場時,陳女已失去呼吸心跳(OHCA),緊急送醫後檢查發現有氣胸、血胸及多處傷勢,經醫療團隊搶救後恢復生命跡象,目前仍住院治療,尚未脫離險境。王男則有手部及胸部擦挫傷,送醫觀察後無大礙。警方事後對王男實施酒測及相關檢測,初步排除酒駕及毒駕情形;陳女因傷勢嚴重,當時無法接受檢測。雙方行經路口時的行車狀況及肇事責任,仍待警方持續調查釐清。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行經無號誌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依規定停讓並注意左右來車,以確保行車安全。
國1神岡驚爆連環追撞!前方才撞完後方又出事 5車慘遭波及
國道1號北向台中神岡路段12日上午驚傳連環追撞事故,上午9時36分許,國道1號北向165.5公里處先發生2車追撞,事故造成後方車流回堵,沒想到後方駕駛疑似未能及時反應,緊接著又發生第2起追撞事故,前後共有5輛車受損。所幸事故看似驚險,現場並未造成人員受傷,所有駕駛經酒測後數值也均為0,詳細事故原因仍待國道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初步調查,第1起事故發生於上午9時36分左右,當時40歲張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國道1號北向行駛,行經165.5公里神岡路段內側車道時,不慎追撞前方由40歲王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貨車。事故發生後,兩輛事故車占用車道,也導致後方車流速度受到影響並出現回堵情況。未料前方事故才剛發生,後方隨即再傳撞擊。警方指出,第2起事故為50歲黃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追撞前方62歲馮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隨後再波及32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另一輛自小客車。兩起事故前後共有5輛車受損,一度影響國道北向車流。值得慶幸的是,這起接連發生的追撞事故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警方到場後依規定對相關駕駛進行酒測,5名駕駛酒測值均為0,排除酒駕情形。至於兩起事故是否與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況,或受到前方車流突然回堵影響有關,目前尚不能逕行認定,確切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由國道警方調查研判。國道警方也提醒,高速公路車速較快,駕駛人行車時應隨時掌握前方路況,並依照車速與交通狀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尤其遇到壅塞、事故或前方車流突然減速時,更應提前減速並提高警覺,避免因反應時間不足造成二次事故。此外,駕車期間也應避免使用手機、分心或疲勞駕駛,以降低追撞事故發生風險,保障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2年遭狂開177張罰單!台南三寶欠6.4萬罰鍰不繳 下場慘了
台南1名34歲的王姓男子於民國112年至113年間累積177筆交通違規,包含超速、欠繳停車費及通行費、未打方向燈等,遭裁罰共6萬4100元,卻始終未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去年12月受理後,查扣王男名下存款,歷經兩度執行後終於足額清償。台南分署表示,王男於112至113年間駕駛自用小客車,因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超速、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直行車佔用最內側轉彎專用車道、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行駛於高速公路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等,遭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計177筆交通違規罰單,金額合計新臺幣6萬4,100元。台南分署指出,執行人員於114年12月間收案後,發現王男名下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之存款,經金融機構回覆扣得2萬1,709元,核發收取命令交移案機關收取,嗣再查得王男有存款可供執行,乃再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之存款,經金融機構回覆合算後,已足額扣押存款,核發執行命令交移案機關收取後清償。台南分署呼籲,為還給用路人行的安全,臺南分署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規劃之「交通專案」,將加強執行與車輛相關之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交通罰鍰。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偽造驗孕、墮胎紀錄索47萬! 小三陪人夫遊廈門喊「願做小老婆」回台反告性侵
高雄一名已婚王姓男子與約50歲的女子雨雨(化名)透過臉書認識後,於2024年2月一同前往廈門、泉州及湄洲島旅遊,事後雨雨指控王男在廈門民宿內強迫與她發生性行為,自己因此懷孕並接受墮胎手術,還提出驗孕棒照片及手術紀錄等資料,並與王男簽下47萬元和解協議。不過案經審理,雨雨坦承自己根本沒有懷孕,驗孕及墮胎紀錄也是偽造的,因此高雄地院認為指訴有重大瑕疵,最終判定王男無罪。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與雨雨透過臉書認識,2024年2月中旬,兩人經小三通前往廈門、泉州及湄洲島等地旅遊。雨雨指稱,旅遊第一晚兩人入住廈門一處民宿時,她遭王男壓制身體並強制性交得逞。雨雨表示,事後自己因此懷孕,並提出驗孕棒出現2條線的照片及墮胎手術紀錄,之後2人簽下協議,王男答應支付47萬元作為墮胎、調養及精神撫慰等費用。不過,王男僅先支付20萬元,之後反而對雨雨提出詐欺及妨害名譽告訴,雨雨則在2025年6月提告王男強制性交。沒想到,法院審理時,雨雨坦承自己當時根本沒有懷孕,她向法院表示,自己曾和男友討論,認為「雖然沒懷孕,但不能這樣放過王男」,因此才拿假的驗孕棒照片及墮胎手術紀錄討錢,事後她也將王男已經支付的20萬元全數退還。此外,法院進一步檢視2人的社群軟體及通訊內容,發現雨雨所描述的案發後狀況與部分指控並不一致,她在自稱遭強制性交的隔天,仍曾在臉書發文表示「覺得被愛」,返台後也主動傳訊給王男「老公我到家了」、「被硬X後成為你的小老婆」、「但我情願做你的小老婆」等,雙方還持續互傳親吻、愛心等親暱訊息。檢方及雨雨一方主張,王男看到「被硬X」等文字後沒有反駁,應可視為默認曾有強制性交行為。不過,法官在檢視完整對話內容後認為,該詞是在兩人互傳親吻、愛心貼圖的互動中出現,整體對話較接近情侶之間的調情,而非指責性侵。法院指出,雨雨對於懷孕、驗孕及墮胎等重要情節前後說法不一,且承認曾偽造相關證據,使其證詞可信度產生重大疑問,加上她在案發後仍與王男維持親密互動,與她所指控的情況存在落差。高雄地院審酌後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王男確實有強制性交犯行,因此判決王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驚魂瞬間!市民大道計程車突失控暴衝 5車連環撞釀4傷
台北市市民大道5日下午驚傳一起5車連環撞事故,一名67歲王姓男子駕駛計程車行經市民大道四段136號前方時,疑因當時道路車流壅塞,準備變換車道之際,車輛卻突然失去控制,不僅接連撞上前方停等車輛,猛烈撞擊力道更造成其他車輛向前推撞,現場瞬間一片混亂。事故最終波及4輛汽車及1輛機車,共造成4人受傷送醫,所幸傷者送醫後均意識清楚,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於5日下午4時08分,當時王男駕駛計程車沿市民大道第一車道往東行駛,由於前方車流出現回堵,王男準備向右切入第二車道,未料變換車道過程中,車輛突然不明原因失控,車頭隨即向左偏移,先撞上第二車道前方由林姓男子駕駛、正在停等紅燈的轎車,接著又撞擊第一車道由黃姓男子駕駛的另一輛計程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林男及黃男駕駛的車輛遭撞後,又分別向前推撞彭姓男子駕駛的轎車,以及陳姓男子騎乘的機車,短短時間內形成5車連環撞。從事故現場可見,多輛車車身出現明顯碰撞痕跡,肇事計程車的安全氣囊也因撞擊力道過大而爆開,所幸當時計程車內並無其他乘客,未造成更多人員受傷。這起事故共造成4人受傷,其中肇事的王男胸部受傷,黃男右肩受傷,陳姓機車騎士四肢多處擦挫傷,而坐在機車後座的蔡姓女子則有右腳踝挫傷。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協助傷者,4人隨後分別送醫接受治療,所幸送醫時意識均保持清楚,經治療後暫無大礙。警方也針對事故相關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均未發現酒駕情形。目前事故確切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包括計程車為何會在變換車道過程中突然失控,以及是否涉及操作不當、車輛機械因素或其他狀況,仍須透過現場跡證及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行經車流壅塞路段時應降低車速,變換車道前更應確認周遭車況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以避免突發狀況造成連環碰撞事故。
佔位被坐走!大巨蛋Garden City開幕9天就濺血 美食街鋼筷成凶器
台北大巨蛋遠東Garden City開幕9天就發生暴力衝突,一名中年男子在美食街找空位,無視位子上已放別人的物品照坐不誤,當對方回來時果然吵架、打架,商場提供的鋼筷還變成他用來攻擊的凶器,結果輸方都掛彩送醫並互告傷害罪。8月30日晚間8點多,56歲羅姓男子在大巨蛋美食街找到空位,放下隨身物品後前往點餐,回去發現被56歲王姓男子坐走,兩人爭執後當眾開打,目擊者勸架也沒用,王姓男子甚至拿起美食街鋼筷刺向羅姓男子的頭部。信義分局獲報到場,立刻隔離兩名男子並通報119送醫,兩人都有擦挫傷。王姓男子接受治療後已做完筆錄,羅姓男子則對警方表示想先回家休息,另外找時間去派出所,兩人都會提告傷害罪。
大巨蛋美食街搶位爆全武行 2男「筷子插頭」打到濺血
台北大巨蛋商場美食街30日晚間發生肢體衝突,2名同為56歲的男子疑因座位問題爆發口角,隨後演變成全武行。從社群平台流傳的現場畫面可見,其中一名男子疑似持不鏽鋼筷攻擊對方頭部,造成現場有人頭部流血,突如其來的衝突也嚇壞周遭正在用餐的民眾。警方獲報趕抵後將雙方分開,2人均送醫治療,全案後續依傷害罪嫌偵辦。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表示,轄區三張犁派出所30日晚間8時43分接獲報案,得知忠孝東路一處商場美食街有2名男子發生肢體衝突,員警隨即前往現場處理。警方初步調查,56歲羅姓男子當時發現美食街座椅有空位,先將隨身物品放在座位上占位,接著離開購買餐點。不料羅男買完餐點返回後,發現同為56歲的王姓男子已經坐在該處,雙方因此對於座位歸屬問題產生爭執。兩人起初發生口角,但隨著情緒升高,爭執進一步演變為肢體衝突。過程中王男手持美食街筷子起身與羅男發生衝突,羅男也出手反擊,雙方在美食街內互相攻擊。從社群平台曝光的畫面中可見,現場衝突一度相當激烈,王男疑似持不鏽鋼筷朝羅男頭部攻擊,羅男頭部隨後出現流血情形。兩人在衝突過程中均受傷,警方表示,雙方頭部、臉部及身體都有擦挫傷。眼見兩人持續發生衝突,現場一名身穿黑衣的女子上前勸阻,試圖將雙方隔開。警方趕抵現場後立即控制狀況,將羅男及王男分開,並通知119救護人員到場協助。羅男與王男隨後分別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警方表示,相關衝突發生原因及詳細經過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將依傷害罪嫌偵辦。事件影片在社群平台曝光後也引起網友討論。有人看到兩名男子因座位問題發生衝突,留言表示「都幾歲了還打架」、「如果是為了位子,真的很蠢」、「吃飯還有大場面看」、「拿筷子攻擊人的那個能不能用算重傷害罪起訴啊,一副要置人於死地的樣子」、「筷子是無辜的」。警方呼籲,民眾若因座位或其他問題與陌生人發生爭執,應保持理性,並尋求商場工作人員協助,切勿因一時情緒動手,以免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傷,後續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驚險瞬間!基隆小貨車右轉撞機車 阿嬤載2孫摔車3人掛彩送醫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0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名49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經北寧路段,準備右轉進入海洋大學時,疑似未注意右側直行機車,與61歲黃姓女子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突如其來的撞擊造成黃女當場失去平衡摔倒,當時機車後座還載著2名男孫,祖孫3人全數倒地,所幸經緊急送醫治療後均無生命危險。警方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今日中午12時28分許,王男當時駕駛自小貨車沿北寧路行駛,準備右轉時,與黃女所騎乘、原本直行的機車發生碰撞。由於機車後座還搭載2名男童,碰撞後黃女與2名孫子一同摔倒在地,3人身體均有多處擦挫傷。警消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趕抵現場,除了協助交通疏導及事故處理外,也立即檢視3名傷者的傷勢,隨後由救護人員將祖孫3人送往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正榮院區接受進一步治療。經院方治療後,目前3人均無生命危險,這場突如其來的車禍並未造成更嚴重傷亡,也讓家屬稍微鬆了一口氣。警方到場後,依照程序分別對王姓小貨車駕駛及黃姓機車騎士進行酒精濃度測試,結果雙方酒測值均為零,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為進一步還原事故發生經過,警方也在現場進行測繪、拍照及相關跡證採集,並調閱事故地點周邊監視器影像,希望透過畫面釐清小貨車右轉與機車直行時的相對位置、行車動線及碰撞過程。至於事故是否涉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未注意車前或側方狀況,以及雙方是否存在其他交通違規情形,目前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認定,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將依相關跡證與影像資料釐清。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或準備轉彎時,應確實查看後照鏡及周遭車況,並留意同向直行的機車、自行車及行人,確認安全後再進行轉向,避免因一時疏忽釀成事故。
中元節才剛過!金岳瀑布驚見男卡石縫溺斃 未熄火轎車揭噩耗
農曆中元節才剛過,宜蘭縣南澳鄉知名景點金岳瀑布卻傳出死亡意外,一名家住台中的王姓男子獨自開車前往金岳瀑布遊玩,未料遲遲沒有返回停車場,附近民眾更發現一輛轎車長時間停放在停車場,車輛甚至還處於發動狀態,卻完全不見車主人影,察覺情況有異後趕緊報警求助。消防人員漏夜挺進山區搜索,最終在第一層瀑布附近的石縫中發現王男,但他已明顯死亡,搜救人員隨後將遺體運送下山,確切事故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宜蘭縣消防局勤務中心於晚間7時53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金岳瀑布停車場內有一輛轎車持續發動,現場卻找不到車主。由於王男中午時曾透露準備前往瀑布溯溪,直到晚間仍沒有返回,加上車輛未熄火的異常情況,民眾擔心他可能在山區或溪流發生意外,因此立即通報相關單位協尋。宜蘭縣消防局獲報後不敢大意,隨即出動第四大隊、觀音分隊及南澳分隊人員,並與林業署相關人員組成搜救隊伍,攜帶裝備摸黑進入山區展開搜索。經過近2小時搜尋,搜救人員於晚間9時40分左右,在金岳瀑布第一層瀑布附近發現失聯的王男,令人遺憾的是,王男當時受困於石縫中,已無生命跡象並明顯死亡。警方進一步透過現場轎車車牌資料確認王男身分,得知他家住台中,隨即通知家屬,家屬接獲噩耗相當悲痛,並向警方表示,王男平時喜歡自己開車到各地遊山玩水,生活並無明顯異狀,也沒有輕生念頭,沒想到這趟獨自前往金岳瀑布遊玩,竟成為最後一趟旅程。至於王男究竟是在溯溪、戲水或行走過程中不慎落水,是否受到溪流暗流、濕滑岩石或其他環境因素影響,目前仍待警方調查事故經過及確切死因。相關單位也提醒,山區溪流及瀑布水域看似平靜,實際水況可能受到地形、降雨及水流影響而快速變化,部分區域更可能存在暗流、深潭及濕滑岩壁。
違停被按喇叭竟掏槍!彰化男持槍叫囂遭警閃電法辦 受害車主請「300杯免費飲料」謝警
彰化縣和美鎮愛物路日前發生一起驚悚行車糾紛。王姓男子26日駕車行經該路段,因路面狹窄遭休旅車違規停放擋道,按鳴喇叭示意,車主楊姓男子隨即從屋內走出,揮手示意通過,但王男擔心輪胎或引擎受損,出言質疑,不料楊男聞言大怒,竟從車內掏出槍枝衝向王男叫囂嗆聲,雙方隨後互嗆,楊男並持手機錄影,隨後驅車離去。王男起初以為對方欲拿棍棒尋仇,未多加在意,直到事後仔細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赫然發現楊男手持的竟是槍枝,驚覺受到持槍威脅,隨即於28日報警處理。和美警分局獲報後得知楊男為轄內治安顧慮人口,立即循線追查,僅約1小時便將楊男連同槍枝一併帶回偵辦。警方初步檢視,該槍枝為空氣槍,已送交偵查隊進行殺傷力鑑定;全案訊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將楊男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王男對警方迅速破案深感振奮,29日起至31日連續3天,於和美鎮彰美路一處飲料店,每天限量請100位民眾免費喝飲料,3天共300杯,消息一出在網路上引發不少迴響。
松山八德路驚現持刀赤膊男!持削皮刀辯「護身」遭警壓制 查身分竟是通緝犯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與東寧街口,29日上午10時許,41歲王姓男子赤裸上身、手持水果削皮刀站在路口,嚇壞往來路人紛紛報警。松山派出所員警獲報後迅速趕到,喝令王男配合,當場將其壓制並查扣削皮刀,王男辯稱帶刀只是為了保護自己。警方將王男帶回偵訊,查驗身分時赫然發現,他因遭判刑數月卻未到案執行,已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持刀攔截意外揭發了通緝犯身分。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移送,王男最高可挨罰3萬元,並依法解送歸案。
土城色翁偷女鄰居內衣褲一年 「邊走邊聞」還留體液超噁畫面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62歲魏姓男子,近一年來頻繁偷竊隔壁28歲李姓女鄰居晾曬的內衣褲,其子25日帶著他前往鄰居家道歉,但雙方在道歉過程中爆發口角,李女親友氣憤爆打魏子,土城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快打部隊制止,訊後將動手打人的李女等3人依聚眾鬥毆、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涉嫌偷竊內衣褲的魏男則另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魏男與李女家比鄰而居,但魏男為老不尊,近一年間多次偷竊李女晾掛的內衣褲,還多次對其進行猥褻動作,甚至留下體液後再掛回衣架,邊走邊聞的噁心畫面都被監視器拍下。而李女發現自己的內衣不翼而飛,或是在衣物上有不明液體,調閱監視器發現老翁犯行,氣得告知家人此事,李女親友以簡訊告知魏男妻子此事,魏男則在25日晚間,於兒子的陪同下登門道歉。但雙方在道歉過程中始終無法達成共識,魏子稱「這『只是小事情』沒必要這麼激動」,並提議報警,李女親友氣憤不已,現場的28歲王姓男子和35歲儲姓男子,一氣之下持鋁條爆打魏子,導致魏子左耳後撕裂傷。土城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有激烈爭吵糾紛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強勢趕抵現場,迅速將雙方人馬隔開壓制、協助傷者就醫,並將涉嫌動手施暴的李女、王男及儲男等 3 人帶回派出所偵詢,全案依《刑法》妨害秩序(聚眾鬥毆)及傷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至於涉嫌長期偷竊內衣褲的魏男,則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土城警方呼籲,民眾遇有財物遭竊或其他糾紛時,應保持理性並循合法途徑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聚眾或以暴力方式解決,以免觸法;如有爭議應立即報警,由警方依法處理,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國1員林驚爆3車連環撞!48歲男恍神猛追撞 驚險畫面嚇壞人
國道1號南向員林路段22日上午驚傳3車連環追撞事故!上午11時26分左右,一名48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213.4公里處,當時車輛行駛於內側車道,未料王男疑似精神不濟、一時恍神,沒有及時察覺前方車流已經減速,整輛車直接朝前車撞了上去,猛烈撞擊後更波及另一輛自小客車,瞬間釀成3車連環追撞,占用內側車道,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初步調查,王男當時沿國道1號南向內側車道行駛,疑因分心、精神狀況不佳,未注意前方車況,先追撞由44歲吳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隨後事故又波及57歲馮姓男子所駕駛的車輛,造成3輛自小客車撞成一團。突如其來的碰撞讓現場一度相當驚險,也對車流造成影響,幸運的是,3名駕駛均未在事故中受傷,沒有釀成更嚴重的傷亡。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趕抵現場處理,除協助事故車輛及現場交通狀況外,也依法對3名駕駛進行酒測。經檢測後,3人的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至於王男是否確實因疲勞、精神不濟或其他原因導致注意力不集中,以及事故詳細發生經過、肇事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與釐清,警方表示,一旦因疲勞或分心駕駛釀成重大傷亡事故,除可能涉及相關刑事及民事責任外,也可能面臨駕照吊扣或吊銷等處分。
6萬買權利車怕銀行拖走!男掛「幽靈假牌」上路 一個左轉全露餡
桃園一名王姓男子花費約6萬元購入1輛紅色自小客車,疑似因車輛涉及債權問題,擔心遭銀行查扣或拖吊,竟想出「換牌躲查緝」的方法。他拆下車輛原本的號牌,改掛一面與自己過去已報廢車輛相同號碼的偽造車牌,自認這樣不但能降低被追查的風險,遭警方盤查時也比較容易蒙混過關。沒想到,精心安排的障眼法,最後竟敗在一次違規左轉。日前傍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員警,在桃園區中山路、縣府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紅色自小客車未依號誌指示左轉,隨即將車輛攔下。原本看似只是一般交通違規,但員警查詢車牌資料後,卻發現事情不單純,警方發現,該車懸掛的「BTB-****」號牌,登記車輛早在民國115年7月底就已由環保回收業者辦理報廢,理論上根本不該再出現在道路上,員警進一步核對車身號碼及引擎號碼,赫然發現眼前這輛紅色自小客車與車牌登記資料完全不符,實際車籍為另1名劉姓車主所有的馬自達自小客車。更可疑的是,員警檢查號牌時,察覺其材質、塗料及重量均有異常。警方將車牌送交製作商勘驗,確認並非官方授權製作,而是一面仿真度極高的偽造號牌,警方調查,王男疑似透過臉書以約6萬元面交購入俗稱「權利車」的車輛,原先另有正式號牌,但因擔心車輛遭債權銀行查扣或拖吊,因此將原車牌拆除,再利用自己過去一輛已報廢車輛的牌號,透過其他管道取得假車牌後懸掛上路。王男疑似認為,使用自己曾經持有的號碼較不容易引起懷疑,甚至能在遭盤查時增加「合理性」,未料警方透過車籍系統一查,車牌、車身及登記資料完全兜不起來。警方提醒,車牌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的重要行車憑證,並非可以任意仿製的一般物品,依現行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或以不法方式取得的牌照,最高可處7萬2000元罰鍰,車輛也可能遭沒入;若涉及偽造及行使偽造特種文書,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桃園警方目前持續推動「淨牌專案」,並結合異常通行資料、AI巡防及科技執法鎖定可疑車輛。今年1月至7月已查扣62件偽造車牌案件。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相信網路上所謂「高仿真」、「免查緝」等假車牌廣告,假牌或許能騙過肉眼,卻很難逃過車籍資料與科技系統比對。
姜厚任護愛小24歲女友 公開點名「這些人」提告求償!其中一人回應了
71歲資深男星姜厚任近期大方認愛小24歲女友「童芯」(陳苡孋),沒想到卻引來爭議、風波不斷,14日姜厚任還特地召開記者會說明,親上火線駁斥各方說法,姜厚任16日晚間又在社群平台證實將提告5名人士。姜厚任在臉書發文提到經律師查證,此次發動網路捏造、惡意攻擊等有多人,均已依法提告求償,隨後他接著舉出10種愛的種類,表示每個人都有愛、每個人都說愛,但愛有很多種類,包含原愛、物愛、戀愛、靈愛、短愛、偏愛、教愛、公愛、疼愛,以及慈悲。姜厚任特別點出最後一項不屬於愛的層次「慈悲」,指稱慈悲是沒有反義詞的,單純只是原諒和給與,讓你「離苦得樂」,得不到滿意的結果也不怨懟,還是繼續的諒解和教化,這是菩薩境界,菩薩才做得到的。姜厚任為女友抱屈外還幽默提問:「一個71歲的老明星,看到關注自己40年的小粉絲被人冤枉,挺身出來聲援,你說這是哪一種愛?還是慈悲?還是頭腦壞掉?」不過其中一位遭點名提告的王姓男子,稍早也在社群平台發文回應自己對兩人並沒有血海深仇,只是不願意智商被侮辱,面對種種疑點堆積,自然想要好好查證,最後提到:「綜合所有線索來看,陳苡孋走到哪裡,謊言與糾紛就跟到哪裡。就算日後提出精神鑑定,這一連串持續多年的操作,也值得所有人提高警覺。」
台東「會走路的樹」傳虎頭蜂螫死遊客! 業者、無照領隊判賠548萬
台東縣延平鄉知名觀光景點「會走路的樹」,過去曾發生虎頭蜂攻擊事件,一行來自新北的銀髮族旅遊團,參加收費導覽時,突遭虎頭蜂群攻擊,11人被螫傷,其中2人一度命危,而王姓男子更因蜂螫休克,最後多種器官衰竭身亡。家屬為此提起民事求償,台東地院本月14日判定,業者及帶隊人員確實有過失,合計要賠償548萬6508元。王男遺孀與兒子主張,2023年11月8日,王男報名參加「鸞山森林文化博物館」的付費導覽項目「會走路的樹」,業者及領隊均未事先確認該路線安全性,也沒有準備防護與急救措施,加上領隊不具備領隊資格,害王男在參訪過程中被中華大虎頭蜂螫傷,導致過敏性休克,送醫後仍於同年12月8日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業者及領隊出庭時辯稱,中華大虎頭蜂特性一般在地底築窩,洞口僅有50元硬幣大小,往往難以察覺,此事件屬不可抗力所致,加上事發地點為園區外公共道路,非業者所能管理,自然無權進行大規模除蟲或環境清整,也認為自身已恪盡注意義務,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案經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法官指出,勞動部所頒訂的「從事戶外工作虎頭蜂螫危害預防指引」,明確要求觀光旅遊業工作者等容易遭遇虎頭蜂攻擊的人員,其雇主應使工作者接受蜂螫危害預防與藥劑教育訓練,並應隨時注意周遭環境,及置備急救與解毒藥品。法官說,業者及領隊於活動前並未確認導覽服務路線的安全性,並備置急救設備與解毒藥物,且該案中虎頭蜂巢位於距離導覽服務路線入口僅約50公尺處路旁,並非屬人跡罕至處,而蜂巢周圍會有蜂群出沒,縱使無法察覺蜂巢具體位置,只要仔細觀察,應能得知該處有中華大虎頭蜂活動。法官認定,被告明顯存在過失,因此裁定葉這及領隊應連帶賠償王男的配偶及兒子每人212萬1627元,另因業者提供導覽服務涉及消費關係,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業者須支付每人62萬1627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總共是548萬6508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