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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芳盈左眼傷殘獲理賠 劉建國幹部竟抹黑
雲林縣議員陳芳盈出身清寒,在自身努力下於2022年選上議員,並為民喉舌、積極服務,2024年卻遇上嚴重車禍,經救治後仍失去左眼視力,而她也因此獲得數百萬保險和理賠金,民進黨雲林縣長參選人劉建國競選幹部楊朝琳,卻以此點接連攻擊,連續數日「找碴式提問」,質疑陳芳盈財產增加藏有貓膩並想藉此抹黑,讓支持陳芳盈的鄉親無比氣憤,陳芳盈也忍無可忍,已提出告訴。
失明議員遭霸凌2/清貧孤女選上議員 4年服務3千人開闢平坦上學路
雲林縣議員陳芳盈出身清貧,父母在其國中時相繼離世,她在年邁祖父母的拉拔下長大,又憑藉不服輸的韌性與對故鄉的情感,於2022年殺出血路、選上議員,4年間服務超過3000人,爭取重大建設和補助超過1.4億元,更為學生開闢平坦上學路,遭遇重大車禍仍未將她擊倒,如今卻被政敵抹黑,讓陳芳盈忍無可忍、憤而提告。陳芳盈出生於雲林斗六湖山水庫山腳下,童年歷經家庭變故,2歲時母親離家,父母在她10歲時離異,國中三年級時雙親相繼離世,年邁的爺爺奶奶靠著務農種植柳丁、香蕉與竹筍,艱辛拉拔她長大,還得照顧中風臥床的大伯,但他們因有農地而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陳芳盈只能半工半讀念完大學學業。大學畢業後,陳芳盈北漂打拚,先是加入當年首次參選北市議員的羅智強團隊擔任基層工讀生,並一路升為正職,但繁華的台北沒有沖淡她對故鄉的牽掛,2022年在羅智強的鼓勵下回家鄉參選議員,清貧家境無法給她後援,她則在祖父母的陪伴下四處拜訪,並早晚在街頭站在肥皂箱上講政見,每日清晨五、六點就出門,直到深夜才會返家,最終以真誠打動鄉親成功當選。「小時候上學真的很辛苦,曾經連一台代步的腳踏車都買不起。」陳芳盈說,幼時辛苦的經歷讓她更能體會基層的喜怒哀樂,她上任後積極彌補自己的童年遺憾,格外重視地方通學環境與基層建設,包括爭取MOOVO公共自行站點,讓學生的通學成本大幅降低,並在學校附近畫設綠底人行道,守護學生上下課安全。陳芳盈統計,她在4年間爭取重大建設和補助的金額逾1億4900萬元,陳情、協調和會勘等各種服務案件超過3000件,服務範圍包括學校設備、農水路、道路排水等大小項目,還完成雲林縣第一件地役權農水溝,多方奔走爭得所有地主同意,讓原本破敗、滿是爛土的農水溝得以重建納管,她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5小時,原以為自己能繼續活力十足的為民服務,卻在2024年被命運殘忍捉弄。陳芳盈2024年遭逆向車輛撞上,她被拋飛近2層樓高,導致顱骨骨折、顱底骨折、腦部出血,經多次手術後仍失去左眼視力。(圖/陳芳盈提供)陳芳盈2024年11月,與助理騎車去參加媽祖遶境,卻遭逆向轎車衝撞重傷,陳芳盈顱骨骨折、顱底骨折、腦部出血及左眼視神經受損,歷經多次手術撿回一命,但左眼視神經被碎骨擊中,其眼球功能仍在,但視覺訊後無法傳導而失去左眼視力,愛美的陳芳盈曾多次在鏡子前哭泣,後靠著鄉親的支持與鼓勵才漸漸走出陰霾、重回大眾視野,而車禍得到的理賠金卻成為政敵的攻擊目標。 陳芳盈因車禍理賠金而遭政敵攻擊,她已向對方提出告訴,希望用法律還她清白。(圖/黃耀徵攝)「拿別人的身體殘缺與生死痛苦當作政治攻擊的武器,真的毫無人性與同理心。」陳芳盈表示,民進黨雲林縣長參選人劉建國競選幹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廖郁賢服務處主任楊朝琳多次在網路上「找碴式提問」,想將她抹黑成貪污犯,或以公職身分謀求利益,但她從政以來的每一筆收入與申報皆公開透明、禁得起檢驗,現已向楊朝琳提出告訴,將採取法律行動捍衛清白。楊朝琳回應,霸凌是無中生有,社會自有公評,他不予理會、不予置評,只希望陳芳盈本人能深思後,針對重點親自回應及說明,以解開外界的疑慮,並表示公職人員財產透明化的規定,是為了讓握有比一般人更多資源、權力的公職人員獲得民眾信任,讓人民有安全感。楊朝琳提到,他是候選人廖郁賢競選團隊的主任,廖郁賢為民進黨正式提名,他本身也是民進黨員,所有在雲林的民進黨參選人,以及其團隊成員,全部都有替縣長參選人補選的責任,「若將此情況窄化為『劉建國團隊成員』,未免也太滑坡。楊朝琳也表示,他已將備妥手上所有的資料,送往監察院,證據的部分因涉個資問題,若有檢調單位調查,他就會配合提供資料來源。
失明議員遭霸凌1/陳芳盈左眼傷殘獲理賠 劉建國幹部竟抹黑
雲林縣議員陳芳盈出身清寒,在自身努力下於2022年選上議員,並為民喉舌、積極服務,2024年卻遇上嚴重車禍,經救治後仍失去左眼視力,而她也因此獲得數百萬保險和理賠金,民進黨雲林縣長參選人劉建國競選幹部楊朝琳,卻以此點接連攻擊,連續數日「找碴式提問」,質疑陳芳盈財產增加藏有貓膩並想藉此抹黑,讓支持陳芳盈的鄉親無比氣憤,陳芳盈也忍無可忍,已提出告訴。陳芳盈8月18日下午到莿桐鄉,舉辦增設排水溝渠改善工程說明會,支持者見到她心疼不已、連喊加油。(圖/黃耀徵攝)8月18日下午,記者與陳芳盈約在其服務處見面,她身著簡單的白襯衫、長褲,並配戴單眼墨鏡,失去一眼的視力仍精力充沛,午餐沒吃幾口便匆匆丟下,先是去社區活動中心張貼紅榜,再接著趕到莿桐鄉,舉辦增設排水溝渠改善工程說明會,又匆匆趕到斗六向鄉親說明道路損壞改善工程,一整日都如陀螺般為了鄉親團團轉,讓她的支持者心疼不已、連喊「加油」。「以前是我在照顧人,車禍後才發現原來有這麼多人在疼我,以各種方式表達對我的關心。」陳芳盈提到,她車禍後醒來發現自己左眼失明,並經歷身體疼痛和心理煎熬,她曾在舀湯時燙傷自己,還因不慎撞到路人而被罵「瞎了嗎」,所幸有鄉親的溫暖和善意支持她走過陰霾,有人默默送來補品,有人燉湯送到服務處,還有素不相識的長輩四處為她打聽療法,讓她倍感溫暖,也更加堅定要繼續為地方付出的決心。但經歷災難竟反成為陳芳盈受攻擊的目標,她在車禍後得到數百萬元的意外險理賠,這筆錢是要負擔其漫長的復健和醫療,還得面對未知的後遺症,重大傷殘獲得的補償卻被政敵頻頻操弄,被楊朝琳以監督為名刻意帶風向,影射資金來源不單純。民進黨雲林縣長參選人劉建國競選幹部楊朝琳,與議員參選人廖郁賢為夫妻,他多次在網路上「找碴式提問」,拿陳芳盈的車禍理賠金大作文章。(圖/翻攝細菌臉書)據了解,楊朝琳除是劉建國的競選幹部,也是與陳芳盈同一選區的議員參選人廖郁賢服務處主任與配偶,楊近日頻頻在網路上貼文,質疑陳芳盈兩年間財產總額增加逾1600萬元,且未成年子女存款增加657萬元,嘲諷陳芳盈「喊窮的人,財產卻暴增」,酸她「真的很會理財」,更以「三不符合事實鐵證,直擊陳芳盈議員千萬存款疑雲」為題煽動網友情緒。面對質疑,陳芳盈解釋自己的財產增加是因車禍保險理賠,未成年子女657萬存款是監察院誤植,實際存款為2207元,已向監察院申請更正完成,並強調她均依法申報,經得起大眾檢視。但楊朝琳並未就此罷休,他一連五問持續發文追打,要陳芳盈交代申報存款變化、更正後正確申報存款總額,甚至還要陳芳盈解釋保險種類與核賠入帳時間,他聲稱自己「不談傷勢,不談立場,只看公開資料」,卻字字句句都在陳芳盈的傷口上撒鹽,「找碴式提問」無異於二度傷害。「廖郁賢在公開場合看到我,還會大喊『恭喜,陳芳盈你有一千萬,你好有錢』。」陳芳盈難過表示,楊朝琳沒人性的拿她的身體殘缺與苦痛當作選舉攻擊的武器,試圖將自己抹黑成貪污犯,或以公職身分謀求利益,但她每筆收入與財產申報均公開透明、依法合規,醫療與後續復健更是所費不貲,她已向楊朝琳提出告訴,將循法律途徑捍衛自己的名譽與清白。楊朝琳回應,霸凌是無中生有,社會自有公評,他不予理會、不予置評,只希望陳芳盈本人能深思後,針對重點親自回應及說明,以解開外界的疑慮,並表示公職人員財產透明化的規定,是為了讓握有比一般人更多資源、權力的公職人員獲得民眾信任,讓人民有安全感。楊朝琳提到,他是候選人廖郁賢競選團隊的主任,廖郁賢為民進黨正式提名,他本身也是民進黨員,所有在雲林的民進黨參選人,以及其團隊成員,全部都有替縣長參選人補選的責任,「若將此情況窄化為『劉建國團隊成員』,未免也太滑坡。楊朝琳也表示,他已將備妥手上所有的資料,送往監察院,證據的部分因涉個資問題,若有檢調單位調查,他就會配合提供資料來源。
430億歐元經損「僅5億獲理賠」!極端熱浪改寫歐洲企業保險市場
極端熱浪對製造、農業、運輸及服務業營運造成巨大衝擊,日益成為歐洲企業面臨的新型經濟風險。然而,熱浪造成的經濟損失遠超傳統保險理賠範圍,去年歐洲熱浪估計造成430億歐元產出損失,保險理賠卻只有約5億歐元。雖然隨著氣候風險擴大,「參數型保險」逐漸受到關注,但專家仍建議,企業必須透過降溫技術、工作場所調整及供應鏈壓力測試,從根本降低極端高溫帶來的損失。據《路透社》報導,1個多世紀以來,義大利城市帕多瓦(Padua)的咖啡館一直在傍晚時分迎接前來小酌的顧客,也就是所謂的「開胃酒時光」(aperitivo),鼓勵人們在晚餐前坐到戶外,一邊喝酒一邊社交。然而,隨著歐洲今年迎來第5波熱浪,傳統上下午6時至7時的「開胃酒時光」幾乎已經消失。人們為了尋找冷氣而轉往室內,使許多餐飲與旅宿業者的銷售額遭受巨大打擊。帕多瓦餐旅業協會(APPE Padova)主席盧尼(Federica Luni)表示「這意味著戶外座位區、露台、戶外空間……都被閒置,空蕩蕩的。」根據1項針對帕多瓦市及其省份約6百家餐旅業者進行的調查,超過80%的業者表示,在最近一波熱浪期間,營業額下滑約20%,這也讓盧尼感嘆:「營業額下降20%,就會把你的利潤空間全部吃掉。」更雪上加霜的是,極端高溫造成的損失往往不在傳統業務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的承保範圍內,使歐洲各地企業面臨日益擴大的保障缺口。美國3大信用評等機構之一「穆迪」(Moody's)估計,去年夏季歐洲熱浪造成的經濟產出損失達430億歐元,但獲得的保險理賠金額僅約5億歐元。對保險公司而言,這類損失往往難以承保,因為它們通常源自間接性的營運中斷,而不是建築物或其他財產遭受直接損害。對此,全球保險經紀與風險顧問公司「美世」(Marsh)氣候與永續發展董事總經理蘇爾明斯基(Swenja Surminski)表示:「高溫本身並不是傳統上會被保險承保的風險。極端高溫很少像洪水或暴風雨那樣造成災難性的實體損害,但它所引發的財務與營運中斷,嚴重程度可能完全不相上下。」歐洲保險監管機構委託進行的1項2023年調查,涵蓋9千家中小企業,結果顯示,28%的企業在財產保險中包含營業中斷保障;另有17%的企業擁有非財產損害型營業中斷保障,承保罷工等事件造成的損失。隨著極端高溫帶來的經濟成本持續增加,企業的保障缺口也正在擴大。火車延誤、農業收成下降、工廠冷卻成本增加,而勞工在長時間極端高溫期間,也往往難以維持原有的生產力。在公布第2季財報時,已指出高溫天氣造成衝擊,或警告未來可能受到影響的企業,包括瑞典店面裝修設備供應商「ITAB Group」、義大利水泥生產商「Buzzi」,以及法國支付服務公司世界線「Worldline」。高溫往往是1種「複合型風險」(compound risk),會與乾旱、野火及缺水等問題相互作用,而不是單獨形成1個可以明確界定的損失事件。這使得高溫比部分其他自然災害更難建立風險模型,也更難投保。這項挑戰在歐洲尤其嚴峻,因為歐洲是全球升溫速度最快的大陸。根據《路透社》氣候監測(Reuters Climate Monitor)顯示,8月11日西歐平均氣溫比1961年至1990年的平均值高出接近10攝氏度。環境資訊揭露平台「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彙整的數據顯示,在該平台追蹤的企業中,有35%將熱浪列為風險因素,其中以製造業、服務業、基礎建設及食品相關產業最為明顯。雖然保險可能承擔與停電等事件相關的部分實體損失,但企業往往表示,獲得的賠償對於彌補銷售損失及顧客活動減少,幫助相當有限。對此,帕多瓦餐旅業協會的盧尼也解釋,「真正的損失,是你原本可以賺到、卻沒有賺到的收入,以及因為停電而根本沒有發生的商業活動。」為了彌補這項缺口,保險公司正日益探索「參數型保險」(parametric insurance)產品。這類保單會在氣溫超過預先設定的門檻時自動理賠。與傳統以損失補償為基礎的保險不同,參數型保險不需要經過漫長的損失鑑定程序。根據市場研究與諮詢公司「KBV Research」的報告,歐洲參數型保險市場預計到2031年將達到79.3億美元,2025年至2032年的複合年成長率預計為9.5%。這類保單目前已經被應用於農業領域,因為高溫可能降低農作物產量或牲畜生產力。業界專家認為,未來還可以擴展到交通運輸及勞動力保障等領域。瑞士再保險公司(Swiss Re)英國及愛爾蘭公共部門解決方案主管克爾(Aidan Kerr)對此也贊成「參數型保險確實可以發揮作用。」即便如此,美世的蘇爾明斯基仍建議,許多企業必須把重點放在調整自身的營運方式,以承受更加頻繁的極端高溫,包括投資降溫技術、重新設計工作場所,以及對供應鏈進行壓力測試,「應該採取行動避免損失,而不是等損失發生之後才去處理。」
姜厚任護小24歲女友「很多人欺負她」:我告你告到死!
71歲資深男星姜厚任跟小24歲女友童芯(陳苡孋)交往半年,這段戀情卻被網友看衰,當偵探片在深挖,擔心他遭詐騙人財兩失,姜厚任今(14日)開記者會為女友的黑料澄清外,他笑說「她比我年輕,又比我有錢,應該我去騙她才對」,要網友別為他擔心。姜厚任今在記者會上,壓上這輩子名譽來為童芯說話,「社會責任我來擔,我吞不下這口氣,童芯比我小24歲,我是疼惜她,這是基本人性。」他跟童芯認識一年、交往半年,這些事也是近期才知,在他角度,他認識的童芯是天真且童心未泯,讓他很是心疼。姜厚任表示:「很多人看她不懂,而欺負她。」他表示童芯有五家公司,近來他參與幫忙處理整合,發現官司頗多,也很多債未追回,他表示童芯借兩個員工錢,一個欠六百多萬,一個欠七百多萬,「還有一個人騙她兩三千萬,你說,這樣的人有能力詐欺人嗎?」姜厚任想起童芯的委屈,還一度講到哽咽泛淚,其中童芯被說是原住民高官哈用勒巴克的小三,姜厚任說:「說童芯是小三,你舉證,要不然你就是公然侮辱,你敢嗎?」他表示,該男本就婚姻不睦,童芯當時有婚姻,小三另有其人,「離婚就說童芯害他們離婚,怎麼不說是我這個小王害你們離婚。」姜厚任也點出有一位聲稱人在北京的王姓網友,「寫了一大堆不負責任的話,現在我告訴你,我告你告到死!你不只是在傷害童芯跟童芯一家人,是在傷害台灣社會,台灣可以這樣隨便捏造事實嗎。」他希望導正網友沒證據就開砲的歪風,「我七十一歲了,我在世界上時間不多,剩下時間,我想為社會做點貢獻,我會幫人騙人嗎,我像頭腦壞掉的人嗎,我希望台灣社會祥和、互相關愛,大家主持公道有正義感。」姜厚任痛批廖人傑,稱童芯父親曾贈古玉,要求「玉還來」。(圖/侯世駿攝)關於外界最關心的1100萬財務糾紛,姜厚任表示,蔣瑋珊多年前罹癌,童芯全家熱心伸出援手照顧,蔣女病癒後,便與男友廖人傑主動提出要將癌症理賠金等資金「投資」童芯的公司。兩人因公司狀況不佳提出撤資,並要求全額返還,談不攏便反過來提告詐欺。姜厚任痛批,投資本就有風險,「成年人要加入任何公司沒有人可以強迫,有人拿刀逼你嗎?」更心寒表示:「救人一命卻要人坐牢,有這樣的人嗎?全天下人都可以告童芯,就你們兩不能告,因為這是天理。」
逾21萬員工受惠!美銀每年砸78億補助「瘦瘦針」 執行長揭原因
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執行長莫尼漢(Brian Moynihan)透露,公司每年為約21.1萬名員工支付逾2.5億美元(約合新台幣78.8億元)的GLP-1減重藥物(如瘦瘦針)費用,占公司每年20億美元(約合新台幣630億元)醫療給付預算中的13%。莫尼漢強調,相較於4、5年前的零支出,這項預算雖然暴增,但他認為這是一筆極具價值的長期投資,對員工健康有顯著效益。根據外媒《CNBC》報導,隨著Ozempic與Wegovy等GLP-1減重藥物需求激增,許多美國企業因高昂費用而選擇縮減或取消給付相關補助,但美國銀行仍堅持提供這項醫療費用。莫尼漢表示,最新臨床數據顯示該藥物有助於降低心血管疾病等健康風險,儘管部分員工可能在公司回收長期醫療成本前離職,但提升員工健康所帶來的短期與長期預防效益,依然遠高於成本考量。為減輕財務壓力,美國銀行正利用其規模優勢,向藥廠與藥品給付管理器(PBM)積極談判以壓低採購價格。據國際員工福利計劃協會(IFEBP)調查,2026年約有36%的美國雇主提供GLP-1藥物給付,而該藥物占企業總申報理賠金額的比重已從2023年的6.9%快速攀升至11.4%,顯示高額藥費已成為企業常見的員工福利。面對藥費遽增,莫尼漢表示將持續爭取更優惠的價格,但絕不取消這項員工福利。在全美企業紛紛評估醫療補貼負擔能力的當下,美國銀行選擇將員工長期健康放在首位,不僅展現對人力的重視,也為企業員工福利策略樹立了全新標竿。
高資產家族最容易忽略的風險:如何預留稅源,守住一生積累的財富
在協助企業家與高資產家庭進行財富傳承規劃的過程中,曾有客戶說過一句話,至今仍印象深刻:「律師,我們家不是沒錢,而是沒有可以立刻拿出來的錢。」這句話,看似簡單,卻精準點出了多數高資產家族在傳承時最真實、也最危險的盲點。許多人認為,只要資產規模夠大,財富自然能順利傳承;然而事實往往相反——資產越多,結構越複雜,流動性反而越低。當主要資產所有人過世後,繼承人面對的第一道關卡從來不是遺產如何分配,而是:「遺產稅,要從哪裡來?」這個問題,往往直接決定一個家族數十年累積的財富,是否能完整延續。一個殘酷的制度現實:沒有繳稅,就沒有辦法辦理繼承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8條、第41條及第50條規定:遺產稅還沒有繳清前,不可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違反者處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再依遺贈稅法第23條規定,必須於死亡後6個月內完成申報,並於核定後須限期繳納。換言之,若未繳納遺產稅,房地即無法過戶,無法真正繼承。例如知名藝人大S離世已餘一年,其名下高價不動產仍未完成過戶。原因可能涉及稅務程序繁複、遺產內容待釐清,或繼承人尚未完成相關手續。無論實際原因為何,都凸顯了一件事:即使資產龐大,若缺乏現金,傳承仍可能停滯。多數高資產家庭的財富通常集中於:精華地段不動產、未上市櫃公司股權(家族企業)、長期投資資產,這些資產很值錢,卻無法迅速變現。於是,許多高資產家庭被迫做出最不願意的決定,如在市場低點出售資產、引入外部投資人導致股權被稀釋,進而引發公司經營權爭奪;家庭成員為是否出售資產產生激烈衝突,甚至告上法庭對簿公堂、抑或背負高額借款壓力。對此,需要提醒企業主:傳承最大的敵人,不是稅金,而是沒有準備好繳稅的現金。而這也是成熟完善資產規劃中不可或缺的一項核心制度:預留稅源。預留稅源是什麼?為何高資產家庭都在做?所謂預留稅源,即指在風險發生的那一刻,立即準備好一筆可動用的資金。在眾多傳承工具中,人壽保險長期被多數高資產客戶採用,關鍵在於它同時具備三大特性:,是因為它同時具備三個特性:即時性、確定性、指向性。更重要的是,從法律結構而言,若保單已指定受益人,依遺贈稅法規定原則上不列入遺產總額,可直接由受益人取得。這代表,這筆錢不會卡在繼承冗長程序中,而是能立刻用於支付遺產稅。依保險法第34條,文件齊備後保險金應於約定期限內給付;未約定者,通常須於15日內支付。相較於動輒數月甚至數年的資產處分流程,保險可說是少數能在短時間內創造現金的工具。以下分享兩個案例說明某製造業董事長名下資產約5億元,其中:不動產占80%、銀行現金僅約500萬元,死亡後估算遺產稅高達約 4,000萬元。【若未事先規劃:】繼承人可能面臨:不動產短期難以出售,尤其市場正處修正期,若強行出售,恐被迫低價拋售;甚至家庭成員對出售標的(出售哪一棟)產生衝突,造成核心資產流失。然而,董事長生前配置了5,000萬元終身壽險,董事長過世後,其指定受益人可於兩週內取得理賠金並完成繳稅,不動產得以完整過戶。保險守住的,不只是資產,而是家族的長期布局。另一個案例為家族企業利用保險制度避免公司經營權被稀釋某傳產企業創辦人持有未上市櫃公司70%股權,公司年營收數十億,但公司資金多用於公司營運,個人流動資產有限。預估遺產稅約 6,000萬元。【若未規劃】繼承人可能被迫出售部分股權,引入外部投資人,甚或質押股票融資,最終結果導致家族失去公司控制權。若透過事前規劃7,000萬元壽險,稅款得以一次繳清,股權完整移轉,經營權穩定交棒給第二代,預留稅源本質上是在保護企業治理。從上面兩個案例,可以看出預留稅源的重要性,可以化解三大傳承風險:1. 流動性風險:避免富有卻拿不出立即可動現金的風險。2. 決策被迫風險:避免在市場最差時出售資產。3. 家族衝突風險:避免討論誰該出錢繳稅。此外,保險還具備一個極具戰略價值的特性:槓桿。透過長期規劃,以相對可控的成本,即可鎖定未來可能高達數千萬甚至上億元的稅源。這並非投資報酬概念,而係利用小成本,避免大災難。但律師要提醒:保險不是買了就好。近年稅捐機關高度關注形式保險、實質避稅案件,並依實質課稅原則審查投保動機。常見高風險特徵,以八大特徵判斷包括:躉繳巨額保費、高齡投保、重症投保、短期密集投保、鉅額投保、舉債投保等。若稅捐相關機關對於八大特徵進行綜合判斷後,被認定規避稅負,仍可能被併入遺產課稅。因此律師會一再強調,預留稅源利用保險是一種法律架構設計,而不是金融商品選擇。必須整體考量:投保人結構、受益人安排、保費來源及持有期間等。亦即高資產規劃從來不是單一專業可以完成,而是法律、稅務與金融的整合工程。此外,高資產家族如何做資產傳承配置,不會只使用一種工具。真正成熟的傳承設計,通常採取組合策略:例如透過保險 × 家族信託:避免受益人(大多為未成年人)一次取得巨額資金而不會妥善運用資產;透過保險 × 生前贈與:降低遺產規模,同時建立稅源;保險 × 遺囑:利用遺囑指定保險金受益人方式確保遺囑內容不因欠稅而無法執行;保險 × 股權架構:讓家族公司接班人不必出售股份即可完成繼承。組合有很多種,核心精神只有一個:讓家族保有選擇權,而不是在壓力下被迫選擇。最後,想提醒所有企業主,多數人花一輩子努力追求如何賺更多、如何投資、如何擴張事業版圖,但極少人認真問自己:「如果明天不在了,家人有沒有足夠現金繳稅?」真正成熟的傳承,不只是留下財富,而是替家人先解決最困難的問題。保險在資產傳承中最深層的價值,從來不是報酬率,而是:在最關鍵的時刻,為家族創造時間、創造空間、創造選擇。因為保險守住的,從來不只是資產,而是整個家族的未來。
強制車險保額增至300萬! 今年7/1起實施
行政院長卓榮泰接見強制車險倡議團體時表示,強制車險保額200萬元已逾13年未調整,經責成金管會研議,提高強制車險保額至300萬元,並自今年7月1日施行。卓榮泰12日接見強制車險倡議團體時表示,強制車險保額自2012年調升為200萬元至今,已逾13年未調整,經行政院責成金管會研議後,在不增加民眾保費負擔下提高強制車險保額至300萬元,並自2026年7月1日施行,以回應外界期待,提高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卓榮泰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自87年施行迄今已逾28年,累積理賠金額達3397億元,764萬人次因此獲得保障,充分發揮了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之立法初衷。考量外界持續反映因應物價與通膨指數逐年增加適時檢討調高強制車險保險金額,經行政院責成金管會與交通部研議後獲致共識,為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更多保障,並兼顧強制車險整體財務狀況,現階段提高強制車險死亡給付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為300萬元,將於近期辦理法規預告。本次修正草案重點如下:一、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失能給付金額,將第一等級失能給付金額,自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其餘各等級失能給付金額亦同比例增加。(修正條文第3條)二、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自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修正條文第6條)三、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合計給付金額,自220萬元提高至320萬元。(修正條文第7條)四、 明定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7月1日。(修正條文第9條)針對倡議團體之建議,行政院將交由金管會、交通部等相關機關持續研議,並定期檢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確保在兼顧民眾負擔與受害人保障的同時,維持制度的永續經營,成為守護人民安全的堅強後盾。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車主好慘2/買颱風洪水險僅逾1% 修車170萬「因這二點」判賠55萬
CTWANT調查,截至目前為止,2025年颱風、豪大雨等天災造成的泡水車數量,還須等待政府機關像是交通部、內政部或監理單位、稅務機關等陸續彙整;不過,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車主在車體險附加的颱風洪水險投保率約1%多;2024年全台近156萬件以「颱風」、「洪水」、「下雨積水」等原因申請理賠僅285件、保險金共3824萬元;其中,「天災颱風」占最多達255件、理賠金逾3千萬元;「天災洪水」3件、理賠金逾60萬元,「下雨積水」27件、理賠約667萬元。目前產險公司提供的汽車保險,主要為一般車體保險(因為保費多寡及保障範圍,分為甲式、乙式、丙式車險),主要是針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車碰車、車碰人、自撞)等理賠人身醫療死亡、財物維修車輛費用等,保障範圍是不會涵蓋泡水損害,僅包含碰撞、火災、盜搶等事故。泡水車損害需額外投保「颱風洪水險」或「天然災害附加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該附約險條款可以涵蓋車輛因颱風或豪雨造成的泡水損害。泡水車、進水車在維修上工序繁雜,也影響脫手價格。(圖/報系資料照)記者訪談產險業者,車主在車體險額外投保的附約險「颱風洪水險」等一年保費,通常上萬元到數萬元不等,依投保的額度而在保費上有所多寡差異。至於為何該附加險投保率低?一來是額外增加保費支出,一來是多數車主認為可在颱風來襲前儘快將愛車移往安全處所即可,因此投保率偏低。CTWANT也進一步調查此類泡水車、進水車修復後,一旦流入二手車市場,繼續使用,但接手的民眾若知情或非知情時,可能出現維修理賠爭議案,須考量該車的實際市價,理賠合理的維修費用。有民眾在花150萬元購入二手自小客車(102年式之LEXUS LS600hL),向產險公司投保乙式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重置價值564萬元、保險金額189萬元」,並附加全損免折舊附加條款,車主後因車輛與路邊停放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申請理賠189萬元,未獲產險公司同意理賠。根據產險公司與車主將該車送至原廠評估回復原狀所需費用約需1,697,910元,詢問其他汽車維修廠商了解維修替代方案,才知該車的實際市場交易價值僅約55萬元左右。不過,車主因為未保留當初購車合約,也無法請車商提供購車契約等文件,則另提出中古車行情指南等雜誌載有「LEXUS 600hL 102年價格200萬元」予以舉證說明。雙方因此未達共識,至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處理理賠爭議。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委員們的看法,考量該車的實際價值除年份外,尚會受到車輛用途、維修保養狀態、駕駛哩程、是否為事故車或泡水車等諸多因素影響,實難僅以年份遽為論斷系爭車輛之實際價值。由於車主在購車契約部分難以提出為證,僅得認定該車實際價值為市場車商等評估的55萬元,就所需維修金額高達1,697,910 元,修復費用已超過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推定為全損狀況,保戶(車主)雖可依車體損失險及免折舊附加條款約定,要求產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賠付,且不得扣除約定折舊,但該車車體損失險僅於55萬元之限度內為有效,因此評議結果為產險公司給付保險金應為55 萬元。
是它惹禍2/實支實付可以全理賠醫材費? 保險公司常拿「這點」卡保戶
實支實付險損賠率高,保險業正與金管會保險局研議「不保證續約」「調漲保費」等符合保戶、業者、主管機關三方期盼的公平對待平等互惠原則,隨著2025年底接軌國際會計標準準則,產壽險各家公司經營實績是虧是賠將一目了然。由於現在醫療科技進步,住院日數減少,甚至有的雷射等手術門診即可施行完成,無須住院,因此在「實支實付健康險」的理賠項目中,實際開銷的手術費、醫材費等成為主要部分;其中,尤其是「自費醫材」理賠爭議案,更是逐漸出籠。目前關於保險、銀行、證券等金融消費爭議案件,民眾可以免費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評議申請,該中心並自2016年7月起於官網建置去識別化評議書公開揭露查詢專區,因此可查詢案情內容與評議結果,但無法得知是哪一家業者的案例。CTWANT據此,以「自費醫材」關鍵字,查詢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於2023年初至2025年10月底的評議此類案情件數共42件;同意民眾主張保險公司應全額理賠「自費醫材」的案件,僅有一件;同意保戶「部分主張有理由」理賠部分金額的為4件;不同意全額理賠的則有37件,主要都是認定為「非必要醫療」。先就「保戶主張有理由」的案情來說,保戶主張其因雙側慢性鼻竇炎在新竹馬偕醫院住院接受手術治療,申請相關醫療保險金理賠,保險公司就自費使用之「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的金額32,000 元」未予給付而提出申訴。保戶認為,自費項目中的「史賽克那梭波鼻用敷料」與「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醫材功能皆為止血用,保險公司卻刪除系爭醫材不賠,但主治醫師表示兩項自費項目功能不同,一為止血、一為促進傷口癒合,保險公司拒賠無理由。保險公司的主張則是,保戶住院期間自費購買「那梭波鼻用敷料」及系爭醫材二醫材,公司已寬認給付「那梭波鼻用敷料」費用;至於,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係用於外科手術的止血,當結紮止血或傳統的止血方法無效或無法控制時,作為止血的輔助品,亦可促進傷口癒合,其作用與「那梭波鼻用敷料」相同,且保戶做微創手術,理應無需額外止血醫材,因此認為為「非必要之醫療費用」,因此無法給予理賠。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們則認為,保戶於手術中同時使用那梭波鼻用敷料及系爭醫材,「那梭波鼻用敷料」係鼻科手術常規使用,病人可不必抽紗布,減少疼痛且單價不高,而「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雖然不是常規,但本件醫師未同時使用多種自費醫材,亦未額外添加其他高階自費手術(如微創手術)技術費用。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要接受民眾反映保險、銀行、證券等商品爭議單位。(圖/報系資料照)且保戶接受的鼻竇炎手術與一般鼻部手術略有不同,比較會流血,粘膜傷口可能較深,傷口較不規則且面積較大,那梭波鼻用敷料(Naso Pore Nasal Dressing)可能無法壓迫到較深、不規則的粘膜傷口。因此若於雙側廣泛性鼻竇炎使用額外局部使用止血敷料如系爭醫材,應屬合理,認定為「必要用藥」,應給予全額理賠及10%的給付遲延利息。至於「保戶公司應理賠保戶部分自費醫材金額」的4件評議案件,爭議類型也是對焦在「條款解釋、必要性醫療、理賠金額認定」爭議上,與CTWANT接到保戶申訴、宏泰人壽主張的論述雷同。記者整理這四件理賠爭議中,與目前宏泰人壽主張「必要、非必要醫療」爭議較相關的爭執案情,該保戶因「內外痔」赴澄清醫院住院行雷射內外痔瘡完全切除手術,治療使用「潔美快可敷料」、「速原水性創傷敷料」、「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等自費項目是否符合一般醫療常規?是否有醫療必要?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們認同,依保戶提供的病歷資料,以及本中心專業醫療顧問意見,可知保戶「自費項目」所使用的「潔美快可敷料」、「速原水性創傷敷料」、「癒立安 膠原蛋白敷料」等自費醫材,依一般醫療常規,保戶手術並無大量出血,雷射切除後加上縫合,並無使用「潔美快可敷料」、「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之醫療必要。因此,認為保戶使用3瓶「速原水性創傷敷料」的數量,使用1瓶已足,因此認定保險公司應給付部分自費醫材費用,無須理賠全額。
是它惹禍1/保戶聽醫生花近4萬半月板軟骨癒合粉劑 薰衣草實支實付拒賠
CTWANT接到一名保戶投訴,她因跌倒膝蓋開刀休養十多天,向三家產壽險公司申請手術中使用的促進半月板軟骨癒合的羊膜生長因子近4萬元,其中二家全額理賠,宏泰人壽則拒賠,而這一張正是薰衣草健康醫療險,即是四年前先調漲保費的保單。46歲保戶林小姐告訴記者說,她在今年7月於家中跌倒,當時未覺得膝蓋痛,後來行走開始感到疼痛時還以為是退化,直到親友提醒去醫院檢查才知右膝半月板軟骨外傷性破裂,因此在8月前往雙和醫院進行縫補手術。「醫生說我還年輕,建議再使用粉劑的羊膜異體移植物,以利傷口恢復,並於開刀後六周至三個月內盡可能不過度使用右膝。」林小姐說,由於她的工作多在外勤,考量她的意外、健康險有三張保單,可以幫助她儘早痊癒、請假無法工作等保健經濟生活開銷等,因此即接受建議使用這項自費醫材38900元。林小姐在2019年生育小孩之前,陸續投保了新安東京產物保險的個人傷害保險、全球人壽的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與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皆屬「實支實付險」,保額各約6萬元,年繳保費各約2288元、4000元、4041元。林小姐她在家休養同時,即連繫這三家產壽險公司,檢附開刀住院等醫療單據與診斷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申請實支實付健康險理賠,「新安東京、全球的理賠金額很快地入帳,可是宏泰人壽回覆我說,『公司內部研議無法理賠,可給予1萬元慰問金』。」林小姐認為應依保單理賠,因此決定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CTWANT記者根據保戶描述宏泰人壽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無法理賠」的理由,「依據保單條款第二條的第十一項手術的定義,係指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下稱健保支付標準227)所列舉的手術」。目前醫療界在施作膝蓋「半月板軟骨破裂縫補手術」中,建議民眾可自費醫材像是粉劑的羊膜異體移植物,幫助傷口癒合。圖為半月軟骨構造說明。(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宏泰人壽以保單條款說明,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手術費及手術相關醫療費用核付「手術費用保險金」,但以不超過附表所列其投保計畫之「每次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為限。宏泰人壽還引用最高法院判決書內容,稱說「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意之射倖契約,保險契約之當事人皆應本諸善意與誠信之原則締結保險契約,始避免肇致道德危險」,又說,「……對於保險契約所生權利糾葛,應立於整個危險共同團體之利益觀點,不能僅從契約當事人之角度思考,若過於寬認保險事故之發生,將使保險金給付過於浮濫,最終將致侵害整個危險共同團體之成員,有違保險制度之本旨」。宏泰人壽告訴保戶,關於醫院及其醫師所要求之醫療行為的意義,解釋上自不應僅以實際治療之醫師認定所採的醫療手段或藥物「有必要性」即屬符合保單條款約定,而應認以具有相同專業醫師於相同情形通常會診斷具有採此醫療手段或藥物的必要性者,以符合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信契約的本旨。因此,宏泰人壽認為「如依一般醫療常規,該醫療手段或藥物非以治療為目的,或無使用的必要性,宏泰亦不負給付該項醫療手段或藥物的醫療保險金責任」;進一步對「術中接受羊膜生長因子促進軟骨癒合」稱說「可知羊膜屬於術後回復之改善,並非與該次手術治療有直接關聯,不符醫療常規的必要性」。「且非健保支付標準227的手術項目」宏泰人壽認為難認定符合保單條款「手術」的定義,還說「若認定符合保單條款給付,將使保險金給付過於浮濫,而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駁回保戶評議申請」。對此,宏泰人壽回覆CTWANT,表示保戶自費使用之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非屬健保支付標準227之手術項目,不符合該附約保單條款約定之「手術」定義。依保戶就診資料記載,羊膜注射屬於術後回復之改善,並非與案關手術治療有直接關聯,倘該醫療手段或藥物非以治療為目的或無使用之必要性,即不符醫療常規之必要性;還提出四件類似該自費醫材案,經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評議結果,採納保險公司主張,無須理賠。宏泰人壽並提出之前也與另一保戶因拒賠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進入訴訟後,衛福部函復法院函詢羊膜之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的相關規定,『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比照人體組織物管理,亦為『非依藥事法核發藥品許可證之藥品』(衛授食字第1080016155號),實際作用於人體之狀況,尚待臨床試驗證實。鑒於前述,保戶另行使用該醫材為選擇性自費行為,實非附約保單條款約定之「醫師指示用藥」。
強制險給付額十三年未調整 立委呼籲檢討訂價機制與保障不足
立法委員林月琴、賴惠員、徐富癸今(13)日與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林美娜理事長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交通部及金管會正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長期未修正問題,盡速檢討訂價與收費機制,並提高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確保交通事故受害者與家屬獲得合理保障。每年11月的第三個星期日為聯合國採認的「世界交通受害者紀念日」,我國於2023年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宣示零死亡願景,但近三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仍高達近3,000人,受傷人數更上升約5%,顯見道路交通安全改革迫在眉睫。林月琴指出,國內強制險的現行試算機制長年缺乏交通違規資料與保險資料的串連,導致訂價與收費始終混亂。一方面,在台灣發生交通事故,並非都有違規,但卻仍會被註記為違規肇事;另一方面,有高風險的違規紀錄,卻又不會反映在保費上。「一年闖紅燈十次的駕駛人,與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收的是一樣的保費」。林月琴批評,給付額已經長達13年未能調整,始終凍結在200萬元,這樣的理賠額度,已經失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立法目的與精神,更遠遠無法提供受害者及其家屬適當且合理的保障。賴惠員則指出,「十三年前的200萬,跟現在的200萬已經完全不同」,十三年來物價、薪資、醫療費用都大幅上漲,唯獨理賠金額原地踏步。受害家庭不只失去親人,還得承受沉重經濟壓力,這對他們太不公平。她呼籲整合違規、事故與理賠資料,建立公平反映風險的機制,落實「好駕駛得利、壞駕駛付責」。徐富癸表示,十多年前便當價格僅約90元,如今漲至130元,「物價漲四成,理賠卻原地踏步」。他呼籲交通部與金管會儘速完成制度修正,並將保險主體逐步轉向以「駕駛行為」為基礎,讓制度更符合公平與道安目標。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林美娜表示:「人命關天,台灣人一條命值多少?」該聯盟長期倡議將死亡給付金自200萬元調升至500萬元,強調即使保費略有上調,對多數車主而言仍屬合理負擔,「這是社會正義的體現,也能稍慰每年三千名亡者家屬的心。」最後,三位立委與安駕盟共同提出兩點訴求,重新檢討汽機車保險機制之設計:一、確實推動駕駛人、行為人之從人因子與違規肇事計算方式,將違規資料、事故資料與出險資料連結,以有效透過保險機制遏止駕駛人違規行為。二、檢討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應盡速提高死亡及失能給付額至350萬以上,確保受害者家屬獲得合理保障。
114年1期水稻收入保險理賠1.3億元 農業部:有效填補農民營農損失
為提高稻米產業競爭力,並穩定農民收入,水稻收入保險自111年起正式開辦。農業部今(21)日表示,114年1期作各鄉鎮市區水稻產量已完成調查統計,部分地區因低溫寒害影響,造成稻穀不稔實(空包彈)導致減產,經統計有18縣市、65個鄉鎮,共約1.1萬位農民獲得出險,理賠金額達1.3億元。農業部說明,水稻收入保險分為「基本型」及「加強型」,114年1期作「基本型」理賠約0.8億元、「加強型」理賠約0.5億元。自111年1期作開辦水稻收入保險迄今,累積已有13.7萬位農民獲賠約25.4億元,有效填補農民經營損失。農業部表示,為配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調整稻米救助額度,自114年1期作起,提高基本型保險理賠金額,與稻米現金救助額度一致,即當各鄉鎮市區平均產量減少超過2成,每公頃理賠金額由1.8萬元提高至2萬元。為簡化投保手續,自114年起農民於申報種稻作業時,填繳申報種稻書表即完成「基本型」保險投保手續,無須另行填報要保書,且保費維持由農業部全額補助,農民無須繳費。另有關「加強型」保險,係當鄉鎮產量減產超過5%(1期作)或10%(2期作)以上即啟動理賠。農業部強調,為配合糧食產業全面升級計畫,保障所有稻農因天災或其他事故致產量減損,提供稻農自願投保之風險管理工具,自114年起放寬繳售公糧者亦得投保。至於「加強型」保費部分,農業部補助1/2保險費,且部分縣市政府亦加碼提供補助,農民最低只要繳交1成保險費,保單即可生效,大幅降低保險費負擔。農業部指出,加強型保險區分為「一般」及「優質」加強型,其中優質加強型限「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或取得「有機」、「產銷履歷」或「友善環境耕作」驗證者加保。此外,為推動提升稻農收益「1集2轉3加3」政策,鼓勵稻農種植優質稻米,提升產業競爭力,114年1期作起,提高「優質加強型」保險之目標價格,相較113年度同期作每公斤提高3元,保障更高。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日趨嚴重,農業經營風險相對提高,面臨的災害型態多元。為協助農民分散營農風險,農業部表示,近年來致力推動農業保險,目前已開發28種品項、44張保單,呼籲農民朋友踴躍投保,發揮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互助精神,強化災害應變能力,保障營農收入。
賑災花蓮!超商派行動購物車送物資 產壽險啟動保戶慰問金機制
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強颱樺加沙重創花蓮,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天(24日)下午證實17人身亡、32人受傷,且正在搜尋失聯的17人;許多災民安置於花蓮大進國小的臨時避難收容處,網路上也正發起捐贈衣物等生活用品,零售業者也出動行動購物車加入賑災行列。產壽險公司也陸續提供保戶傷亡慰問金、緩繳保費、快速理賠等多項措施;國泰人壽提供「保戶傷亡慰問金」身故10萬元、加護病房5萬元、一般住院1萬元(對象皆為保戶,包含學生團體保險學生)。此外,國泰產險提供「住宅颱洪險」快速理賠服務,協助保戶儘早啟動家園修復;同時也提供「傷害健康險」保戶慰問金關懷,身故10萬元、加護病房5萬元、一般住院1萬元(若同時為國泰人壽保戶以一次為限)。富邦人壽宣布提供「保戶傷亡慰問金」,針對傷亡保戶提供身故10萬元、加護病房5萬元、一般住院1萬元之慰問金。倘若保戶因事故於七大合作院所住院,富邦人壽亦能代為以理賠金結算醫療費用。統一超商指出,配合當地物資需求,將500個御飯糰與500個麵包、40箱瓶裝水與泡麵等生活物資送至花蓮大進國小的臨時避難收容處。同時,「OPEN!行動購物車」已於9月24日下午抵達大進國小臨時避難所,提供餐食飲水服務,為零售業者首台行動購物車抵達,預計今日共上千份生活物資陸續會抵達當地協助災民,以行動送暖進花蓮。零售業者24日出動行動購物車,運抵物資到花蓮大進國小。(圖/7-ELEVEN提供)「全家」也將首度出動「Fami Mobi智慧零售車」,將第一時間於避難所現場公益提供現煮熱食,守護受災居民的基本需求,亦提供代收繳費相關服務。另外,已緊急調度鄰近店鋪與總部物資,並再出動冷凍物流車、常溫物流車,載運水、乾糧等民生必需品,由公益團體「基督教芥菜種會」志工於花蓮光復鄉避難所統一發放,提供第一線的關懷。統一超商以人員優先為第一考量,迅速撤離門市人員至安全地點,同步啟動社會支持服務,立即與花蓮縣政府、基督教芥菜種會、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一粒麥子基金會聯絡,串連花蓮當地馬太鞍門市、太巴塱門市、統一超食代花蓮廠與統昶行銷、捷盟行銷等關係企業,匯聚供應商資源包括H2O純水、統一麵包、PH9.0鹼性離子水、阿Q桶麵、御飯糰、五月花衛生紙,舒敏厚棒抽取衛生紙等餐食與生活用品馳援災區。
以為免遺產稅!尪過世2年國稅局通知「補繳674萬」 專家曝原因:這條隱藏規則
許多人會透過買保險規避遺產稅,不過背後隱藏的「最低稅負制」才是真正的炸彈。一名人妻在丈夫過世2年後,突然收到國稅局通知,必須補繳674萬的稅,讓人一頭霧水,詢問後才知道關鍵原因。退休理財顧問「R姐」廖嘉紅在臉書分享案例,李先生是一名成功的企業家,很早就買了多份壽險,幾年前因心臟病過世,留下財產與保險金,妻子審核時國稅局確認:「這些人壽保險給付,不算入遺產總額」,讓她鬆了一口氣,心想不用再多繳遺產稅,豈料2年後收到國稅局又來通知,告知「漏報個人基本所得額」,得補繳674萬稅,全家完全不清楚發生什麼事。原來問題出在最低稅負制,廖嘉紅說明,台灣自2006年就有這條隱藏規則,目的是防止高資產人士靠保險、基金、免稅投資,把「綜所稅」報得超低甚至不用繳稅,於是政府設了一道「第二關卡」,就算享有租稅優惠,也要重新算一次「基本所得額」,超過門檻的部分就要繳「基本稅」。因為最低稅負制的規定,人妻還得補繳674萬的稅。(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廖嘉紅指出,壽險死亡給付若當年度理賠金超過3740萬(2024年新制數字),超過的部分要算進基本所得。非死亡給付(滿期金、退保金)則要全數列入,醫療或傷害險給付完全不用算。換句話說,保險金雖然不用列遺產稅,但可能會被抓去算最低稅負制。廖嘉紅進一步解釋,這一家3口各領3930萬,李先生留下的壽險理賠金,分給妻子和2個孩子,成年的大兒子獨立報稅,3930萬扣掉3740萬基本扣除額+750萬免稅額,因此不用補稅。至於妻子和未成年女兒同一申報戶,合計領到7860萬,超過3740萬要算進基本所得,再扣掉750萬免稅額,還剩3370萬,乘上20%基本稅率,最後算出要補徵674萬。妻子得知真相後,心痛表示:「原本以為繳完遺產稅就沒事,怎麼還要再繳一大筆?」如果當初女兒已成年並分戶報稅,結果可能就完全不同。
海外疫情日增! 「九家旅平險」理賠擴及法定傳染病
8月以來衛福部疾管署日日更新海外多國疫情,加上近年來亞洲地區陸續出現多種法定傳染病疫情,包括麻疹、新型A型流感、登革熱及瘧疾等,截至今天(15日)為止,隨著富邦、國泰相繼宣布海外旅行平安險理賠擴及到法定傳染病,目前市面上共有九家保險公司含法傳的海外旅平險保單商品提供民眾選擇。CTWANT整理,目前保險界所推出的旅平險的理賠範圍,在Covid-19疫情發生後多排除法定傳染病項目;不過,這九家保險公司包括美商安達、台灣產物、旺旺友聯、華南、南山、新光、富邦、國泰等產險以及南山人壽,則是同時還有推出有理賠法定傳染病的海外旅平險商品。富邦產險在2025年7月15日宣布,全面升級旅遊平安保險保障內容,將「法定傳染病」納入「海外突發疾病健康醫療保險」保障範圍,同時鎖定日本旅遊熱潮,與國際SOS緊急救援服務機構合作,擴大新增「日本地區醫療費用代墊服務」,最高享500萬日圓代墊金額。國泰產險則在同年8月14日公布升級海外旅行平安險「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法定傳染病」納入保障範圍,最高理賠金額達120萬元;民眾一旦在海外感染,從門診、急診到住院治療,動輒數萬至數十萬元的醫療支出,恐造成旅程沉重負擔。2025年上半年受到新台幣升值影響,海外旅遊已成為民眾安排連假活動的首選,交通部統計,2025年1至5月國人出國人次較去年同期成長11.8%,民眾出國熱度日增,同時也相當關切海外疫情最新情況。
花蓮憂鬱家族涉詐保5千萬 高院判無罪確定
花蓮張姓女子家族8人,遭檢方起訴假裝罹患憂鬱等精神疾病,長期在醫療院所住院治療,10年來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5570多萬元保險理賠金,及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多元。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張女8人都是經主治醫師診斷後,認定有住院需求才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無法認定有詐欺犯行,17日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7人無罪確定;同案被告陳男,今年1月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本案是因1名非專業醫療人員,看到張女等人「外表看起來好好的卻住院、住院就有錢領」而懷疑,向警方檢舉並希望員警介入調查,台北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偵辦後,認為張女及她丈夫、女兒,還有二姊、二姊夫、三姊、三姊夫及小姑共8人涉詐保,依詐欺罪起訴。檢方起訴指控,張女先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後,再到醫院身心科門診,假裝精神頹廢、晚上失眠,常有想不開念頭,騙倒醫師然後住院治療,自2008年底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張女之後「呷好逗相報」,將技巧告知經濟狀況欠佳的姊姊、姊夫、女兒等親友,以相同手法騙倒多家知名醫院醫師,迄2018年共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5570萬2987元,另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5461元。一審認為,張女等8人都是經醫師診斷患精神疾病而安排住院,沒有醫師指稱張女等人有施用詐術,致其誤信或誤判病情,因此判決全部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沒積極證據可認定被告等人的醫師,都是受詐騙才安排住院觀察治療,在缺乏可證明犯罪證據下,難認定張女等人有詐欺犯行,無罪確定。
幽靈催繳1/全球人壽竟通知亡者交保費! 評議中心判定賠逾八百萬
全球人壽憑藉著豐富的壽險商品,深耕台灣超過30年,總資產突破1.48兆元,近來卻爆發理賠爭議,竟在知悉要保人亡故的狀況下,仍把催繳通知寄給對方而非繼承人,待繼承人申請理賠時,全球人壽卻主張保單早已失效,並強調已寄了催繳通知,拒絕理賠,繼承人無奈向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申訴,全球人壽遭判定應理賠共871萬4000元。本案當事人小楷(化名)現年32歲,父親109年9月去世,小楷與妹妹分別在同年的10月12日以及10月13日至全球人壽臨櫃為父親名下的保單申辦理賠。然而,當時小楷兄妹2人雖知悉父親有為母親投保2份保單,但卻不知道父親以此保單質借,更不知道借款本利和即將超過保單價值,且在臨櫃過程中也無人告知此情形。楷父109年9月23日離世,當時小楷兄妹曾至全球人壽臨櫃申辦理賠事宜。(圖/投訴人提供)110年9月16日全球人壽分別寄出2份保單的催繳通知至已離世的小楷父親位於金門的故居,根據全球人壽的說法,信件內容提及欠款本利和即將超過保單價值,並通知要保人這2份保單將於110年10月21日停效、112年10月22日失效。但理所當然的是,2份保單均未得到回覆,因為小楷父親早已離世,徒留空屋在金門。113年1 月18日,小楷妹妹到全球人壽為自己的其他保單辦理更名,當時全球人壽雖口頭提醒其亡父名下仍有保單的要保人未更改,且有欠款,但對方卻並未拿出催告的相關文件,僅拿出契約變更的空白申請表,而小楷妹妹並不知情詳細的欠款狀況,全球人壽也僅表示已將催繳通知寄出,但楷妹當下只覺得無比困惑,於是沒有立即填表。113年10月小楷母親離世,當小楷臨櫃詢問理賠與變更要保人的相關事宜時,全球人壽回應由於保單已失效,故不予理賠,並且若要變更保人,小楷須先將225萬餘元的借款本息償清。但小楷委屈地向記者表示,家中從未收到全球人壽的催繳通知,且從頭到尾並不知情保單即將面臨失效,如今是因為母親過世才突然被告知這些訊息,他實在是感到不平。113年11月7日,小楷帶著憤怒的心,步入全球人壽大門,臨櫃進行申訴, 他在空白的表格處傾瀉自己滿腹的委屈,主張全球人壽竟將催繳通知寄到已故父親的居所,並單方面決定保單失效,實在讓人難以接受,但全球人壽並未採納。失望與無奈之際,小楷113年11月23日轉向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申訴,並於114年6月18日收到結果,評議中心要求全球人壽應分別給付小楷與妹妹理賠金各517萬5000元,扣除保單借款各81萬8000元,共計可獲賠871萬4000元新台幣。整起理賠金爭議事件時間序。(圖/本刊美術組)對此,全球人壽表示,此案保單失效主因為申訴人沒有基於保單繼承的權利來辦理變更要保人,且沒有償還借款所致,全球人壽設有多重提醒機制,方能確保保戶可以掌握相關資訊,而本案全球人壽皆有依作業流程進行提醒。公司接獲理賠申請後,已依照保單條款進行必要審核,因此未接受本次評議決定,目前已持續與申訴人積極溝通中,盼能妥處後續事宜。
幽靈催繳3/全球人壽澄清曾當面提醒繼承人 擔心個資外洩才未發函
本刊日前接獲全球人壽保戶之子小楷(化名)投訴,全球人壽明知其父親過世,仍將催繳通知寄至無人居住的舊址,未依「到達主義」通知繼承人,導致保單失效、還拒絕理賠,雖然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全球人壽應理賠871萬4000元,但全球人壽表示已經釋出最大善意,希望雙方能達成和解。此案源自保戶楷父105年5月23日以2份保單向全球人壽借款共163萬6000元,直至109年9月身故後仍未償還。全球人壽澄清曾多次致電繼承人小楷及楷妹,也於113年1月18日楷妹臨櫃至全球人壽辦理保單更名時,善意提醒。全球人壽指出,當時業務人員向楷妹口頭說明,其亡父名下仍有保單的要保人未更改,且仍有欠款時,但對方僅表示了解後,便拿著空白的契約變更申請表離去。而負責此保單的業務人員也多次的致電提醒小楷需做要保人變更,否則保單將會失效,但對方也僅表示「知道了」以後,遲遲並未行動。全球人壽也強調,若當時臨櫃時,小楷或楷妹針對保單的相關事宜有作出反應或詢問,業務人員定可以給予回答,並第一時間提供相關單據及文件,並不用再另外耗資郵件費用做寄信通知。針對幽靈催繳的指控,全球人壽澄清,雖然按理當時全球人壽可以將催告信件寄至繼承人家中,但這部份涉及個資洩露,因為保險公司無法確定繼承人和要保人之間的關係是否可以揭露,因此在顧及此層面的情況下,並不能寄信給要保人以外的人士,以防衍生其他問題。而針對此案,由於繼承人同時又有小楷以及楷妹2人,對於保險公司來說,確實無法在主動臨櫃告知的狀況下,釐清新的要保人為何,因此才將相關單據以及通知寄給原要保人地址。全球人壽強調,未來針對這類型的狀況也會做出優化,視情況主動電訪,確保對方可以收到通知,避免更多爭議。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全球人壽明知保戶過世,仍將催繳通知寄至無人居住的舊址,未通知繼承人,應理賠871萬4000元。(圖/報系資料照)當談及全球人壽當年在催繳通知的信函登記,為何其中1份被登記為有成功領取時,全球人壽則表示,此部份確實為系統方面疏失,但由於評議中心的機制是僅有一次的陳述機會,因此當時在還未能完整陳述、解釋相關疑點的情況下,就交由評議結果出爐,如今針對結果確實感到有些遺憾。全球人壽表示,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9條之2,以及金管會110年9月17日之公告,依商品或服務爭議類型分為新臺幣120萬元或12萬元,將具一定強制力,但由於此案涉及保單借款及保單效力等問題,公司在接獲理賠申請後,已依照保單條款進行必要審核,因此未接受本次評議決定。目前全球人壽,願意以440萬元向小楷提出和解,並不向小楷要求償清欠款,向對方施出最大善意,如今和解金額已超過原定保單理賠金額的半數,是目前公司所能施以之最大善意,若小楷仍無法接受和解,將把此案交由司法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