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
」 台中 砍人 情侶 性侵 命案
校園有狼1/科展優良國小師竟涉校園廁所偷拍 咖啡廳、青旅疑有狼出沒
桃園某國小驚傳教師在校園廁所偷拍!這名Z姓老師惡行意外被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發現,更誇張的是Z姓老師手機裡還有在交友軟體上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等畫面。儘管女友在第一時間將相關畫面翻拍報警,卻被警方告知「翻拍畫面無法作為證據」而拒絕受理報案,直到女友一次抓準機會,拿到Z男的手機,準備報案,卻被Z男發現,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女友離開,因此遭反告傷害罪。據了解,Z姓男子為桃園某國小之正式教師,其多次因指導學生參與科展獲獎而頗具盛名,然而其卻被控訴,和同為國小教師的女友花花(化名)交往3年多,期間不但多次對花花暴力相向,一度還曾持剪刀抵住花花脖子就範,雙方因此鬧到分手,孰料儘管花花第一時間聲請保護令,卻反遭Z男控告妨害秘密,只因花花在交往過程中發現男友手機內疑似藏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由於花花無法拿出其身上傷勢為家庭暴力所造成,最終在檢察官的勸諭下,雙方撤告和解。然而Z男在撤告後,卻苦苦哀求花花乞求復合,讓花花一時心軟答應,Z男在得逞後竟原形畢露,繼續對花花家暴毆打,讓花花幾度身心崩潰。2024年,花花再度在Z男手機內發現偷拍性影像,地點甚至有在Z男所任職的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內,偷拍女老師上廁所之畫面,甚至還有2人過去曾一起去過的咖啡廳廁所、曾住宿過的青年旅館等,讓她相當震驚,慌忙中只側錄下Z男在學校偷拍等畫面,並向當地派出所求助,卻得到警方表示,「翻拍畫面不得作為證據」,因此作罷。Z姓老師女友花花發現Z男手機有其偷拍女老師如廁畫面,更發現Z男曾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圖/示意圖/翻攝自pexels)2025年6月,花花陪Z男外出看診時,趁著Z男進入診所照X光,將手機短暫交給其保管的空檔翻看手機,再意外發現Z男在多個交友軟體上約砲訊息,Z男在明知對方未成年的情況下(對方回應:要高三了),透過社群軟體向少女索要性影像,甚至傳訊表示,「你介意直接一點嗎?」、「你有約過喔」、「想看」,成功獲得少女所傳送有著上衣之胸部特寫照片,再進一步對少女提要求指出,「再脫一件更棒」、「願意嗎」、「我在等照片」、「頭頭」、「晚點看包包」,最終成功獲得少女的性影像,所幸少女隨即收回,但Z男卻表示,「還沒看欸」、「再一次」、「有E嗎?」。根據對話紀錄顯示,少女回應Z男「收囉」,但Z男卻食髓知味的表示,「想看包包、「那可以看小ㄒㄩㄝˋ嗎」等語。花花見狀心頭大驚,但想到先前持翻拍影像報警被拒,慌亂中緊急拿著Z男的手機就跳上車,準備開車前往報案,卻被Z男發現,Z男情急之下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花花往前,隨後見花花不敢動,立即下來朝駕駛座方向前進,讓花花瞬間以為逮到機會準備趁機逃離,卻看見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讓她嚇到急煞,Z男因此因慣性跌倒,氣不過的他當場怒砸車窗,直到警方獲報到場。花花表示,自己曾多次向警方報案,卻被派出所員警以「翻拍證據不得作為證據」拒絕受理,事後與男友發生衝突後,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圖/翻攝自Google Maps)然而後續整起事件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警方在明知花花與Z男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且雙方均有彼此手機密碼後,怒批評花花,「我老婆在家也不能看我手機,他『這次』沒有同意你看」。只是讓花花無奈的是,儘管第一時間就持Z男手機向警方展示證據,意圖報案,惟警方在翻看過相關對話紀錄後,認為Z男與少女的聊天內容僅是單純「聊色」拒絕受理報案,拒絕將Z男以現行犯身分逮捕。花花還因此遭Z男反告傷害罪,並遭求償10萬餘元,所幸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判處花花無罪,駁回Z男損害賠償聲請。全案仍可上訴,而Z男至今卻仍可安然繼續在學校任職。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男狂寄58封郵件、匯款99次留言「拜託理我」求前女友復合 下場慘了
嘉義一名男子阿明(化名),為了求前女友小美(化名)復合,除了在4個月內寄58封電子郵件給女方外,還透過匯款備註留言「拜託你理我」等話99次,甚至直接到女方住處堵人,讓小美嚇得告上法院。法官依犯跟蹤騷擾罪,判處阿明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判決書指出,阿明與小美原本是男女朋友關係,後來因故於2024年7月間分手,阿明心生懊悔想挽回,便在同年7月至10月間,寄出58封電子郵件給小美,內容包括「我很不想分手」、「我們如果談開有機會重來嗎」、「你覺得我還會再對你怎樣嗎?」、「你認為我恐怖情人也沒事」、「如果要告我就告我吧」等等。不僅如此,阿明也同時透過行動郵局轉帳並備註留言,在4個月內匯款99賜給小美,金額1元至1萬5000元不等,留下「給你錢你會看不起我嗎」、「隨便我對吧,只以這樣形式祝福」、「拜託你理我」、「你知道這樣會使我越來越極端對吧」、「餘55,怕反悔,留證據我自願」、「原告請收,餘45」等話。阿明見對方未回應,更跑到小美住處附近蹲守,還以身體強行阻攔小美,小美趁機離開後,阿明更追問其室友關於小美的行蹤,還尾隨小美到超商,強塞紙條給對方。後來,阿明還將裝有10張千元紙鈔的信封袋黏貼在小美停放的腳踏車車頭上。小美不堪其擾選擇報警,檢方訊後依法將阿明起訴。案經嘉義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阿明因無法放下對小美的感情,不知自我克制情緒及理性尊重他人,犯下跟蹤騷擾行為,致小美心理壓力及精神痛苦,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動,最終依犯跟蹤騷擾罪,判處阿明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毒鴛鴦頂樓逃命仍落網! 3000包水果毒咖啡包遭警方一舉查獲
彰化警分局日前接獲線報,指出有販毒集團在桃園地區設立毒品咖啡包分裝工廠,涉嫌大量製造並販售新興毒品,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經過長時間蒐證與監控,鎖定一處透天厝作為毒品分裝據點,隨後展開攻堅行動,成功查獲大量毒品咖啡包及相關製毒設備,當場逮捕30歲許姓主嫌及其吳姓女友。警方調查發現,許男與吳女為男女朋友關係,自去年底開始承租桃園市一處住宅作為分裝毒品場所,將第三級毒品卡西酮與愷他命摻入百香果、草莓及鳳梨等水果風味粉末中,製作成外觀及氣味極具迷惑性的毒品咖啡包,再透過管道販售牟取暴利。據了解,每包毒品咖啡包售價約500元起跳,吸引不少年輕族群購買,對社會治安及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警方攻堅當天,從屋外強勢破門進入,正在屋內進行毒品分裝作業的許男與吳女見警方上門,立即驚慌失措地從陽台逃往頂樓企圖躲藏。然而員警早有部署,迅速展開追捕行動,最終在頂樓將兩人成功壓制逮捕,讓這對毒鴛鴦的逃亡計畫徹底破滅。警方在現場查扣毒品咖啡包共計超過3000包,總重量高達11公斤,另外還查獲愷他命原料、封口機、打包機及多項分裝工具,顯示該處已具備完整的毒品加工與包裝能力,若這批毒品流入市面,恐將對青少年及社會大眾造成嚴重危害。全案經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經法院裁定,吳女以交保方式候傳,而許男則因涉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檢警將持續向上追查毒品來源及販售網絡,務求徹底瓦解背後販毒集團,防止更多毒品流入市面危害社會。
爛醉越籍女「當街追打男友」 還想出腳踹警遭管束送辦
新北市新莊區八德街15日凌晨發生糾紛案,49 歲童姓男子接送53歲越南籍黎姓女友時,雙方因載送問題爆發口角,黎女因酒後情緒徹底失控,竟當街徒手瘋狂拍打童男的頸部與背部,新莊警方局光華派出所獲報後趕往現場,黎女還想攻擊員警,遭警方到場管束,後續則將移請裁處。15日凌晨0時許,八德街巷弄傳出陣陣吵鬧聲,黎女酒後通知童男前來接他,卻認為男友態度不佳、「愛來不來」,雙方爆發口角衝突,黎女更是情緒失控,當街徒手拍打童男頸部、背部,光華派出所獲報後立即派員迅速到場處理。警方到場時,黎女因泥醉情緒激動,不僅不聽從警方勸阻,甚至出腳欲踹執勤員警,警方於是依法實施管束,防止現場衝突擴大,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發現黎女曾多次拍打童男安全帽及頭部。所幸童男未受明顯傷勢,並表示僅為男女朋友間爭吵,但黎女酒後失序行為已影響公共秩序,且現場脫序舉動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遂依法將其帶返派出所製作筆錄,後續移請裁處。新莊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切勿因情緒失控衍生衝突甚至妨害公共秩序,警方對於任何危害社會安寧行為,均將立即依法處置,以維護市民安全。
自駕出車禍害正妹女友癱瘓 他承諾負責「2個月後失聯」首發聲回應
「他逃避責任的那一刻開始,我跟他就從男女朋友變成了肇事方和受害者,被告和原告。」大陸1名白姓女子2025年4月乘坐張姓男友駕駛的車輛時,發生車禍導致截癱,對方曾承諾負責到底,但在2個月後失聯。由於男方避不出面,白女決定向法院起訴,案件於7日開庭審理。《紅星新聞》報導,白女與當時的男友張先生及其家人自駕出行途中發生車禍,導致胸部以下高位截癱。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張先生須負事故主要責任,車內包括白女在內的乘客均無責任。然而,事故發生後的後續發展,卻讓她陷入身心與現實的多重困境。白女表示,張男一家曾承諾會負責到底,但在事發2個多月後突然失聯,後續治療費用也未再支付。她回憶,在對方失聯後的1個月裡,自己幾乎每日以淚洗面,最終決定前往蘭州尋人。歷經13小時火車抵達後,她在張男家門口苦等,卻始終無人應門。她多次透過訊息聯繫對方,希望得到一個交代,但僅收到對方「之後再說」的簡短回覆,隨後完全斷聯,令她徹底心寒。事件曝光後,白女選擇在網路平台發聲維權。然而,部分網友質疑她當時的乘坐姿勢,甚至揣測其將雙腿放置於中控台上。對此,白女駁斥相關說法,強調若真如此,應會有腿部外傷或骨折,但實際並無相關傷情。涉事貨車司機亦證實,事發時白女繫有安全帶、坐姿正常,並曾協助解開安全帶。白姓女子2025年4月乘坐張姓男友駕駛的車輛時,發生車禍導致截癱。(圖/翻攝自微博)儘管如此,輿論焦點逐漸偏離事故本身,轉向其與張男的情感關係,白女也因此遭遇大量網路攻擊與不實指控。她提到,「撈女」、「客戶送花」等說法不斷被放大,甚至扭曲事實。她澄清,所謂「客戶送花」其實是1名花店女顧客出於善意贈送,她隨後轉送給張先生母親,當時對方亦表現開心。面對責任爭議,白女已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提起訴訟,案件於7日開庭審理。她表示,提告原因很簡單,「事故不可能沒有人承擔責任」,而張男作為主要責任人理應負責,然而對方在律師接洽過程中態度消極,甚至不配合保險相關程序。媒體曾嘗試聯繫張男,其僅表示將以法院判決為準,隨即掛斷電話。在現實壓力與網路暴力雙重打擊下,白女一度無力承擔高額醫療費用,並因遭人投訴被迫出院,返回老家休養。目前她持續進行基礎復健,但身體狀況仍不樂觀,不僅雙腿快速萎縮,無法長時間坐立,還長期飽受幻肢痛折磨,形容如同「電擊與針刺交織」。此外,她亦出現多項併發症,包括膀胱功能嚴重受損,需定期手術並長期依賴尿袋。儘管處境艱難,白女仍努力重建生活。她透過直播與外界互動,除了面對質疑與誤解,也逐漸獲得支持與鼓勵。她形容自己如同縫隙中生長的小草,「無論環境多艱難,都要拼盡全力活下去」,展現出在逆境中求生的堅韌意志。
台中街頭驚傳恐怖砍人!女子頸部遭猛刺大失血 送醫不治
台中市西區與北區交界處今(27)日傍晚驚傳街頭持刀傷人案件,約17時48分左右有一名男子於忠明路附近突持利刃朝一名女子頸部猛刺,造成女子頸部重創、當場大失血倒地,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但最終仍不治身亡。警方初步調查,兇嫌與死者是男女朋友關係,詳細案發原因仍待後續釐清。台中市消防局接獲報案後,第一時間派遣中港分隊及博館高級救護隊共4車11人前往救援。警方趕抵現場,一名年約20多歲女性倒在人行道與車道之間,頸部插著一把刀,全身是血;雖然受害者被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最終仍不治身亡。另外,現場有一名30歲男子遭波及,頭部撕裂傷,送醫治療後無生命危險。轄區警察局第一分局已派員封鎖現場蒐證,而陳姓兇嫌攻擊女子後駕車逃逸,一路逃亡了600公尺左右撞到一輛機車,隨後自行下車、趴在地面接受警方壓制逮捕,其雙手也有受傷的情形。經警方初步調查,死者與兇嫌是男女朋友,疑雙方發生感情糾紛,兇嫌才持刀攻擊女方。有目擊者指出,另一名受傷男子是主動上前阻止兇嫌才受傷。目前詳細案發原因,仍待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
明初九拜天公!命理師曝「8大禁忌」 踩雷恐衰整年
農曆正月初九俗稱「天公生」,為玉皇大帝聖誕,今年落在2月25日。每逢此日,不少民眾會準備供品祭拜,祈求來年平安順利。針對相關習俗與禁忌,命理專家小孟老師近日整理出8項注意事項,提醒信眾當天言行須格外謹慎,以免觸犯傳統禁忌,影響整體運勢。1.不可曝曬女性內褲:民間相傳,天公為男性,因此曝曬女性內褲對神明不敬。2.不可以隨便傾倒便桶。3.不可以口出穢言,或者亂罵髒話,因為玉皇大帝會下凡,因此不要動怒發脾氣,不然會窮一年。4.不要在天公生當天發毒誓,尤其是男女朋友間的毒誓萬萬不可,因為天公生發誓最靈驗。5.不要說「死」字,如我想死你了,愛死你了等字眼,因為天公生是喜慶,不能用死字。6.不要指天,因為玉皇大帝掌天,因此不要指天,會不禮貌。7.祭拜時不要對周遭的人說:「快一點!」會惹怒神明,讓神明認為你沒有誠意。8.小孩不要對天空噴水,玩bb槍或對空發射物品,以免眾神下凡會驚嚇神靈。
遺囑寫「全部給某人」也沒用? 一文掌握遺產分配3撇步
藝人曹西平猝逝衍生的「遺產繼承」問題引人熱議。很多人第一次意識到:原來「我想把財產留給誰」和「法律最後會把財產給誰」可能是兩回事。突發狀況一來,規劃不全的結果反而是讓你最想照顧的對象吃了虧。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帶你把繼承規則拆開看:先搞懂應繼分與特留分的差別,再掌握3個繼承妙方與1個常見地雷,讓「想留給的人」不會在你不在時,變成只能在一旁乾瞪眼的存在。首先,「立遺囑並非毫無用途」,若想傳承的對象不是你的法定繼承人(例如乾兒女、男女朋友、朋友等),如未預立遺囑,該對象可是一毛都分不到。只是並非你想怎麼分配就能怎麼分配,遺囑在「不違反特留分」的範圍內,才能自由處分。什麼是應繼分和特留分呢?可以將應繼分當作是「預設分配值」,而特留分則是「最低」保障。因此可以理解為應繼分理當大於特留分。應繼分是當你沒有做任何遺囑、生前處分安排時,法律依繼承順位與配偶規則算出「每個繼承人本來應該分到的比例」。特留分是法律為了保護特定繼承人的最低保障,避免遺產有所「偏愛」,在你有特別修改遺產分配而導致特留分不足時,其他繼承人可主張自己的特留分。(但依法不會自動按照特留分分配,特留分需要主動主張)。因此藍德義給予大家3個繼承妙方、1個地雷:如果真的像新聞描述那樣「走得突然」,想照顧的人又可能不在法定繼承圈,怎麼做才不會讓對方權益直接蒸發?一、「拋開守舊觀念,口說無憑,預立遺囑有憑有據」:遺囑必須符合民法規定的方式(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其中又以口授遺囑最易引起爭議。因此藍德義建議,如有立遺囑需求,請務必按照法規訂定遺囑,並且前往公證。而選擇「自書遺囑」需要全文「親筆」完成,電腦、手機、通訊軟體、影印文件通通無效。二、「提早做遺產規劃還能合法節稅」:掌握關鍵三要素「提早、分批、留證據」,常見的作法是「分年贈與」:把握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透過多年、分批移轉,讓未來留在遺產裡的資產變少。三、「活用壽險保單,聰明節稅」:請先留意,並非所有的保單都不計入遺產課稅範圍。而壽險保單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額,是不計入遺產總額的。但仍須留意個案稅務與契約設計,可請專家協助審核個別細項內容。一個常見地雷請注意:如果在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或法定繼承人,可能被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因此在有遺產規劃念頭時,宜及早進行。其中有個案例常被忽略,那就是「變更壽險保單的受益人」。壽險保單具有保單價值,因此修改要保人或受益人是屬於贈與行為,需要辦理贈與稅申報,是而亦符合2年內贈與需併入遺產課稅的範疇。專家建議提前透過3種方式,讓繼承一事不再措手不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藍德義補充一個概念:將財產放在不同的口袋,並且將其設置互不相干的護城河,在於資產分配上最常見的就屬不動產與保險的配置,這管道較容易被一般大眾觸及,也比較容易被常人理解,所以簡單粗暴,但就變動調整的彈性上相當僵硬,且礙於法規較易忽略各項稅務及隱藏成本,其實國際間早有較彈性且妥善的方式,更有信託及境內外公司的配置方式,都可以提前諮詢專業協助完善配置。如果你也在想「我最想照顧的人,法律會不會不承認?」建議你先盤點資產與家族成員、再完成一份有效遺囑並且前赴公證、搭配分年贈與等合法安排、並把保單與受益人設計交給專業檢核。別對身後事避而不談,延遲處理,把規劃做在前面,才是把愛留得住、也留得穩。*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便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世間情》神鵰俠侶回歸 林佑星要鬧出新高度
林佑星與璟宣繼《世間情》後,時隔十年再續戲劇緣分,在《百味人生》飾演前男女朋友,再度重逢卻情感糾結,為劇情增添不少張力。當年在《世間情》飾演夫妻,林佑星與璟宣曾挑戰「神鵰俠侶」橋段,化身台版楊過與小龍女,誇張又荒謬的演出成為經典名場面,更被網友封為「最強迷因組合」。璟宣笑說,當時許多橋段都是即興發揮,「除神鵰俠侶外,還有倩女幽魂等,現在回想起來,真的算是搞笑經典。」她還記得當時兩人臨時要玩一場戳鼻孔劇情,沒想到竟成為經典畫面,林佑星還特別把鼻孔清好乾淨,「要不然我才不敢亂戳。」林佑星與璟宣重現十年前畫面。(圖/三立)林佑星也笑憶:「很多小劇場其實都是我想的。」從《世間情》殺青到現在,兩人已經整整十年沒有正式合作,「十年沒見,頭髮都少了不少,但默契還在。當年大鵰也變老鵰了。」日前拍外景時,他還對璟宣打趣說:「上次看到你,就是十年前拍外景的時候。」這次再同台演出,兩人情感依舊熟悉,戲裡卻呈現出「我很愛她、為她付出,但她不領情」的拉扯關係,讓他直呼相當過癮。談到當年掀起風潮的小劇場風格,林佑星笑說自己其實沒什麼不敢,「編劇敢寫,我就敢演。」也預告如果這次在《百味人生》中再出現小劇場橋段,勢必要突破當年「神鵰俠侶」的高度,帶給觀眾全新驚喜。當年亂玩鼻孔,十分搞笑。(圖/三立)
28歲女「疑遭車輾」裸身慘死玉里公墓 涉案犯嫌竟是「7連霸鄉代」子
花蓮縣玉里鄉2025年12月31日驚傳命案,28歲林姓女子陳屍山區,被發現時全身赤裸,脖子上有勒痕外,身上還有多處受傷,更有疑似被輪胎輾過的壓痕,警方獲報後到場,逮捕涉案的50歲呂姓男子,而呂男是卓溪鄉7連霸呂姓鄉代的獨子,其父也曾為家產殺死弟弟,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呂男出身望族,其父親早年曾為了家產殺死弟弟,後從政30年,是7連霸鄉民代表,更一度擔任鄉代會主席,而呂男與林女是男女朋友,2人從2025年10月開始交往,林女與前夫育有孩子,離婚後仍為了孩子住在前夫家,與呂男交往後才離家。2025年12月31日,呂男報案稱林女在大禹里山區公墓突然失去生命跡象,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現場,發現林女已明顯死亡,且她遍體鱗傷、全身赤裸,身上還有明顯輪胎壓痕,疑似生前遭凌虐毒打,還恐被輪胎輾過,警方則立刻將呂男逮捕。呂男否認犯行,稱死者身上的壓痕是她跳車所致,傷痕則是前夫造成,但警方在呂男車輛前後保險桿都發現撞擊痕跡和血跡,呂家也有血跡,更在呂男身上找到毒品殘渣,對其說法並不採信,依現行犯將他逮捕並移送法辦,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玉里山區驚見「脖上有勒痕」年輕女子裸屍 男子落網調查中
花蓮縣玉里鄉31日驚傳命案,林姓女子陳屍樹林,被發現時全身赤裸,脖子上有勒痕外,身上還有多處受傷,民眾立刻通報警方,警方鎖定在場的呂姓男子涉案並將其逮捕,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林女被發現時,呂姓男子也在場,2人為男女朋友,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周邊及沿線監視器畫面,並報請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當場將呂姓男子依現行犯逮捕,經警詢後,依涉嫌殺人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相關案情仍持續釐清中。玉里分局長黃清暉表示,呼籲民眾遇有衝突時,務必保持冷靜、理性溝通,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問題。警方對於任何暴力犯罪行為,均將秉持犯罪「零容忍」態度,依法嚴辦,以維護民眾生命安全與社會治安。
人妻出軌前男友!兒目睹媽媽「跟別的叔叔手牽手」 老公心碎提告
桃園一名陳姓女子與蔡姓男子於2017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名子女。沒想到,在某次員工旅遊時,小孩意外看見陳女與一名王姓男子牽手,並向爸爸蔡男說「媽媽會跟別的叔叔手牽手」,隨後蔡男更發現陳女和王男一同進出汽車旅館,讓他憤怒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女與王男的行為已逾越一般朋友分際,判處王男應賠償蔡男30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蔡男主張,妻子自2022年起行為出現異常,手機不離身,經常晚歸,並頻繁與異性互動。直到2024年9月,小孩向他提起,媽媽在員工旅遊時會和「別的叔叔手牽手」,讓他開始懷疑妻子是否出軌。蔡男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妻子與王姓男子在2025年4月至6月間,頻繁出遊、用餐,2人互動親密,甚至一同進出汽車旅館。蔡男認為,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展不當關係,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因此在協議離婚後,提告王男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對此,王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與陳女是前男女朋友,已分手多年,直到2024年才重新聯絡。王男強調,雙方是在陳女準備離婚後才有進一步互動,並指蔡男婚姻在2022年早有裂痕,陳女與蔡男的婚姻失敗不能歸咎於他,請求法院駁回蔡男的求償。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陳女在正式離婚前約2個月已與王男有明顯親密互動,即使夫妻已有離婚打算,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第三者仍不得介入破壞婚姻關係,因此王男已構成侵權行為。法院審理後,綜合雙方身分、學經歷與經濟狀況後,判處王男須賠償蔡男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娛樂報報/郭鬼鬼勁裝長腿現身內湖 帥氣西裝男相伴身份成謎
「雪乳戰神」封號的網紅郭家吟(郭鬼鬼),有著G奶好身材,因敢穿又敢秀,還曾辦過個人演唱會,吸引一票男粉追隨。日前被時報周刊CTWANT直擊與一名西裝男子一同現身台北市內湖區,從外型來看兩人可說是十分登對,令人好奇是不是男女朋友關係。郭鬼鬼和西裝男向友人揮手打招呼後一同離開。(圖/本刊攝影組)9月13日晚間10點多,郭鬼鬼跟一名男子現身在台北市內湖區。郭鬼鬼一身勁裝,腳踏長靴搭配短裙秀出逆天長腿;而男子則是西裝配著口罩,雙方的外型看起來相當登對。兩人與友人打招呼後,一起並肩走到路邊,郭鬼鬼熟門熟路地坐進路邊一輛賓士轎車的副駕駛座,而身邊的男伴則負責開車離去。郭鬼鬼熟門熟路地坐進西裝男的賓士車。(圖/本刊攝影組)沒結婚且育有一女的郭鬼鬼,過去接受訪透露自己已經單身多年,「我都跟工作談戀愛,出道到現在我每天都要南北跑,沒有時間可以停下來跟一個人相處,而且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我這個狀態,現在就是謹慎過濾身邊的人」。郭鬼鬼曾稱自己單身多年,笑說都跟工作談戀愛。(圖/本刊資料照)當時她撒嬌說希望大家能在感情方面多給她一些空間。有追求者?她也說沒有,「可能大家都覺得我很難追,這是我最驚訝的地方,但其實真的沒」,但也補充說可能是自己粗線條,沒發現身邊有人對她有好感。如今看來這次應該是感覺到了!
男友介紹月薪2.5萬工作給她 竟討第一個月薪水買顯卡
近日一位大陸女網友表示,男友介紹6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萬元)的工作給她,但要她給出第一個月的薪水,因為要買顯卡。不少網友傻眼,「好莫名其妙啊,一點感覺不到是男女朋友的關係」、「他是仲介還是男朋友」。聊天紀錄。(圖/翻攝叁川說微博)原PO表示,她大學剛畢業沒找到工作,在一家奶茶店上班,包吃包住,一個月薪水3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2萬元),男友介紹的工作有學歷要求,要大學畢業,能用流利的英文跟外國客戶溝通,而這是他堂哥家的公司,實習一週通過就入職,薪水6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萬元),但男友跟她要第一個月的薪水,因為要買顯卡。從聊天紀錄可見,原PO表示,都還不知道工作的具體狀況。男友稱,這很簡單,明天帶她去面試直接上班。聊天紀錄。(圖/翻攝叁川說微博)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你這確定是男友嗎」、「吐了,我看你不只是缺好薪水的工作,更缺的是男人」、「大家談戀愛真是不挑啊」、「好莫名其妙啊,一點感覺不到是男女朋友的關係」、「他是仲介還是男朋友」。
于美人中秋連假飯店住3天 鬆口感情現況「不要害別人」
于美人今(7日)出席「做好事小組」公益活動,透露自己中秋連假一個人住在飯店3天,專心寫論文,她笑說:「今天早上6點40分壓線交了一半的功課出去,另一半年底要交。」雖然節日未與家人團聚,但她享受獨處時光。她提到孩子回家也不忘幽默:「回來要花我的錢,有男女朋友都不要帶回來給我看,我記性不好,記了就忘不掉,以後叫錯名字怎麼辦,結婚再叫我去就好。」談到在香港工作的兒子近況,她說兒子眼睛確定就是弱視,「現在沒有惡化就好」;至於女兒的感情狀況?她說:「我跟一般父母不太一樣。」對自己感情觀也看得豁達,「我們到了非常自在的年齡,不要害別人,堅持有人在旁邊陪太狹隘了,朋友也是伴、公益活動也是伴」。至於健康狀況,她坦言自己有在吃高血壓藥,仍不改幽默風格笑說:「我高一。」短影音經營方面,于美人自稱「任性型創作者」,「我做我喜歡的事情,有流量是副作用」。她透露中秋節粉絲數從108萬漲到109萬,開心直呼:「之前從來不覺得漲粉絲會這麼開心,這次有一種說不出的爽感!」
呂秋遠麻煩了1/實習女律師控訴讓她懷孕 台北律師公會介入調查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律師林沄蓁懷孕生女,甚至在女方表明不願墮胎後開除她,引發爭議。台北律師公會原先遭各界質疑態度消極,未積極介入調查,不過林沄蓁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據了解,北律已經收案並且立案,將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再決定是否送請律師懲戒。據了解,目前台灣還沒有指導律師因似情形受懲戒的例子,有法界人士透露:「因為這種事,很少被揭發岀來」,未來呂秋遠是否會成為首件懲戒案例,備受各界關注。呂秋遠曾發出5千字長文,強調自己單身且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事件是自己的隱私,且台北地院判決揭露呂秋遠早已認領小孩,呂秋遠也認為母子都過得很好,還提及「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著收傳票」。林沄蓁則指控呂秋遠,寧願花500萬去美國跟不認識的女人做小孩,也不願意留下小孩,不僅要求她趕緊墮胎,跟他「盡快恢復之前的關係」,她不從後不僅開除她,甚至還自稱受害者,令林女不禁反問「我拿掉小孩傷到的是我的身體,我留下小孩傷到的是我的律師工作,你到底哪裡受傷?」有律師質疑呂秋遠曾遭懲戒,依規定不得指導實習律師,但他「借名帶實習」,已涉嫌違反規定;而與手下的實習律師上床、產子,還被指控因不願墮胎就開除對方,不僅可能涉及違法,也嚴重損害司法形象。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曾指出,律師與委任當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二人是在委任前就是配偶或男女朋友關係,否則就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六條應謹言慎行的規定;指導律師與學(實)習律師間,有評量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也不得有性誘引、威迫的情況,就算不是掛名的指導律師,而是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但只要實質上能影響學習律師實習評量或成績者,都應該受到規範。不過另位網紅律師林智群認為,「其實林律師(林沄蓁)在(今年)端午節時公開全部對話內容,見好就收,又直播講一些有的沒的,只是讓大家看熱鬧而已」。林智群指出:「交往三個月都不見得有感情了,怎麼會覺得可以幫對方生小孩?或覺得生小孩可以綁住對方?他對妳都不見得有感情了,妳怎麼會覺得對方一定會對小孩有感情?」林智群指稱:「對方現在已經認領,願意支付扶養費,案子也如妳所願曝光了,男生也被妳打擊到了(他活該!),事情也該告一段落了吧?!就算是男生在端午節前夕放文章帶風向,暗示是妳貼上去的,公布全部對話內容後,事情也該結束了吧」?臉書上有87萬名粉絲的呂秋遠經常發表婚姻、兩性感情與批評藍白兩黨的文章,政治立場鮮明,被網友稱為「綠師」。呂秋遠曾兩度因涉及在兩造當事人的家庭糾紛中未迴避利害衝突,而遭到律師公會懲戒; 2019年也曾被媒體踢爆與當事人及女粉絲上床,當時媒體拍到呂與兩名不同的女子進出住家及旅館,不過,呂秋遠否認這些指控。作家H(陳鴻儀)(中)遭前女友陳珮甄提告妨害名譽,委任林沄蓁律師(左)當辯護人。(圖/高瑀彤攝)
交往期間男友用女方名義買車 律師揭背後內幕:可憐的前女友們
「黑心律師」楊律師近日分享,男女在交往期間,男方有時會以女方名義買車,將車輛登記在女方名下,由男方使用,車貸、稅金、規費、停車費和罰單等費用都由男方負擔,乍看之下似乎是男方對女方提供保障,但實際卻不是如此,他直呼,「這種可憐的前女友們,我見太多了。」楊律師在臉書發文,「男女朋友在交往期間,男方有時會用女方名義買車,車登記在女方名下,男方開,全部車貸稅金規費停車費罰單都男生繳」,這舉動看起來對女方很有保障,但其實卻是相反。楊律師揭露實際狀況,這種借名購車的情況,通常是因為男方財務狀況有問題,在他改變理財觀念和習慣之前,財務問題只會惡化,最終他可能會無法承擔,他直言,「總有天男方會軋不過來。二人間的爭吵也會越來越多,總有天會分手。但名義上欠錢的是女方,銀行和政府也只會向女方追債,女方不得不代墊。」楊律師表示,如果男方無法支付,前女友又要代墊,男方也會更擺爛,甚至會違停、超速、闖紅燈,因為方便省時又不用繳錢,「所以罰單會突然爆量變更多,而且每月很多張,女方又要代墊更多錢。」而這些種種會變成惡性循環,楊律師指出,女方會累計代墊十多萬至數十萬,就像無止境的黑洞,最後撐不下去。對於可憐的前女友們,他建議以下兩點:1.永遠不要用自己名義幫男友買車,別誤以為「車登記妳名下」對妳更有保障。2.若已經用自己名義幫男友買車,立刻,用盡各種方法,半哄半騙,表達願意將車登記回男友名下,盡快辦過戶,先止血再說。楊律師補充,如果男友提出將「房屋登記妳名下」,妳可能會覺得有保障,但實際上,能買房的人財力較強,且房屋不易違規,不會像車輛積累罰單。即便有罰單,房屋殘值依然可保證妳的利益。
17歲八家將男曾PO「和握不住的說再見」 女方好友怒:整天跑廟會的死軟飯男
台中市沙鹿區16日上午驚傳恐怖情殺案,一名剛展開大學新生活的顏姓女大生,遭17歲駱姓前男友以長刀狂砍30多刀,當場倒臥在血泊中不幸逝世。據悉,駱男平時常在廟會活動中跳八家將,也時常在社群平台上發文分享,更曾表達人生體悟:「如果離別是盡頭,那當初相識的意義是什麼呢?」如今對前女友狠下毒手。顏女與駱男曾為男女朋友,男方多次向顏女開口借錢,女方發現他行為偏差,忍無可忍才提出分手。而顏女原本居住在外埔區,為了唸大學搬至沙鹿阿嬤家居住,不料當天她以為有朋友要幫駱男還錢,才前往赴約,沒想到駱男竟突然出現,並將掏出預藏的長刀瘋狂砍殺女方,即便顏女不斷哭喊「對不起」,仍被長刀砍31刀慘死街頭。案發後駱男將兇刀丟棄現場,並騎乘機車逃往苗栗變裝,接著搭乘火車前往彰化。經警方追緝,16日傍晚在某摩鐵內將他逮捕;法官訊問後,裁定其收容並送往少年觀護所。而在駱男的Instagram帳號中可見,他經常分享自己參加廟會跳八家將的照片,以及騎車跑山的高速追焦照片。駱男多次在貼文中寫下人生體悟,包含「人總要和自己握不住的東西說再見」、「如果離別是盡頭,那當初相識的意義是什麼呢?」等。此外,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顏女的女性友人透露,顏女與對方交往半年多,駱男多次向顏女討錢,還要求要送他東西,外出吃飯也不出錢,態度非常差勁,強調「顏女並無劈腿,分手時還被毆打」,並怒轟駱男是整天跑廟會的死軟飯男。駱男父親17日現身在警局時,對於媒體追問,無奈表示「也不願意發生這件事」,駱男小時候真的是一個乖小孩;叔叔則說,從小看著駱男長大,平常性格也不會不好、很乖,有時擔任油漆工貼補家用,難以相信他會殺人。◎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駱男曾PO人生體悟。(圖/翻攝自Instagram)駱男曾PO人生體悟。(圖/翻攝自Instagram)
17歲少年當街狠殺前女友遭移送 父急抵警局喊:不願讓這件事發生
台中市沙鹿區16日上午發生情殺案,21歲顏姓女大學生當街遭17歲駱姓少年,連砍30多刀後命喪街頭,駱少行兇後騎機車逃逸,更曾放話要「唱完KTV再投案」,警方則在傍晚於彰化將他逮捕,駱父也連忙趕抵警局了解狀況,面對媒體詢問僅低調稱「不願讓這件事情發生」,兇嫌則於17日下午3時許依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據了解,兇嫌年紀輕輕但背景複雜,他平時跟在當地角頭身邊當小弟,負責幫「大哥」討債,他與顏女曾為男女朋友,多次向顏女開口借錢,而死者平時打工維生,還得負擔兇嫌開銷而捉襟見肘,在忍無可忍下提出分手。由於死者剛升大一,希望兇嫌能將錢還她好支付學費,兇嫌16日上午以友人名義將她約出,死者原以為有朋友願意幫駱還錢這才前往赴約,沒想到是駱本人帶刀出現。根據監視器畫面,駱姓少年手段極為兇殘,見面沒多久便拿出預藏的30公分長刀朝顏女一陣亂砍,顏女頻頻求饒,駱姓少年仍不斷揮刀,顏女最終身中多刀身亡,兇嫌犯案後還狠踹遺體後騎車逃逸,並於16日傍晚在彰化某汽車旅館落網。犯嫌父親接獲消息,立刻從苗栗縣苑裡鎮赴清水警分局了解情況,而他面對媒體不願多說,僅低調稱「我也不方便透露,交給司法,也是不願意讓這件事發生」,兇嫌則於17日下午3時許,被依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