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載不實
」 高虹安 貪汙 偽造文書 助理費 貪汙治罪條例
鍾文智簽到造假爆出副所長千萬不明資金 李俊良和帳房葉仲清收押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棄保潛逃至大陸。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懷疑警方協助其在派出所簽到佯裝報到,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台北地檢署今(19日)清晨聲押禁見前副所長李俊良,以及鍾文智的大帳房葉仲清,台北地院深夜11時裁准羈押禁見。另2名現任副所長古志銘、梁思強則被檢方諭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調發現,李俊良近3年近千萬元可疑金流,顯與其副所長薪酬不符,李雖否認與鍾有關,但無法交代來源,另葉仲清疑受鍾文智指示,透過李員等員警偷查民眾個資,認為李員涉嫌《刑法》盜用印文、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貪汙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及《個資法》等罪,另葉男涉嫌《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蒐集個人資料罪,2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鍾文智今年3月12日重判確定,但由於法院未延長科技監控時間,鍾文智在判決確定的隔天即行蹤不明。據了解,鍾文智接獲宣判結果當天,隨即動身搭計程車前從台北市信義前往新北市石碇,隨後再改搭接應友人汽車前往平溪路上,過程中還換上假車牌,最後又再換一輛車,從台2丙線開往宜蘭,隔天再搭船偷渡逃往至中國,全程刻意3度換車設斷點,目前疑似定居於上海。不過檢警調懷疑,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的前後任3名副所長,涉嫌在這段期間協助鍾文智在派出所簽到,讓其得以不必按時報到,最後還能卸下科技監控,且李俊良帳戶內還有逾千萬的可疑資金。台北地檢署12月1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信義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李俊良、古志銘、梁思強等人住居所及福德所、三張犁派出所等辦公位置共15處所,並以被告身分通知李、古、梁等4名被告到案說明,另傳喚10多名證人到案。
高虹安復職重返市府 徐欣瑩致意關心:為地方共好努力
因案停職1年5個月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獲內政部准予復職,昨(18)日正式重返市府上班。有意爭取國民黨提名參選新竹縣長的立委徐欣瑩前往新竹市政府拜會高虹安,兩人茶敘交流。徐欣瑩表示,雙方曾在立法院共事,期盼未來無論身處何種位置,都能與所有願意為這片土地努力的人同心協力,為地方爭取共好的未來。高虹安因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去年7月一審遭判處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台灣高等法院本月16日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由於判決結果符合《地方制度法》復職規定,新竹市政府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後,獲准高虹安復職。高虹安昨日上午返回市府,多名市府一級主管與支持者到場迎接,市府大廳也擺滿祝福花籃。徐欣瑩表示,此行特別前往市府向高虹安致意關心,並準備新竹縣的「東方美人茶」作為心意,象徵歷經淬鍊後的回甘,也肯定高虹安在困境中展現的堅韌與毅力。她也考量高虹安復職首日行程繁忙,另準備老字號「美乃斯」點心,一甜一鹹,希望對方在忙碌之餘能稍作休息、補充體力。談及彼此心境,徐欣瑩轉述,高虹安曾形容過去一年半的人生彷彿被迫按下暫停鍵,但仍選擇堅持面對,讓她相當敬佩。她也引述高虹安所說「在最低谷時願意伸手拉我們一把的人,要一輩子感恩」,並表示自己從政過程中同樣曾歷經風雨,正是來自鄉親與朋友的支持,才能一路走到今天。她強調,未來不論身處何種位置,都期盼不分黨派,與所有願意為土地努力的人攜手合作,共同為家鄉打拼。
重返新竹市府 高虹安:我回來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撤銷貪污罪,新竹市政府第一時間就向內政部申請高虹安復職,而內政部於17日下午回函准予復職。高虹安今(18)日表示,「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並表示,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因涉犯貪汙案,去年7月26日一審判決7年4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旋即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然而16日二審宣判逆轉,臺灣高等法院將原涉之貪污部分改諭知無罪,直指立委助理費性質屬於「補助費」,僅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 6 個月並得易科罰金。臺灣高檢署則表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上訴。高虹安一開始致詞時表示,「看到這麼多熟悉市政團隊夥伴和很多市民朋友們,真的非常感動,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今天走進來市政府這段路,站在這邊跟大家說話,其實我的心情是很激動,但也相對很沉穩」。高虹安說,激動的是因為,終於在經過一年多風風雨雨,終於可以走進來最熱愛、最牽掛的市府,最沉穩的也是,在經過這麼多低谷、逆境,現在也比人生中任何時候更加了解責任重要。高虹安說,在這一年多時間裡面,對於忙碌的大家來說,好像一眨眼就過去,但對於一個人生被按下暫停鍵的自己來說,好像漫長的像是過了一個世代,這段時間雖然沒在市府內和大家並肩作戰,但新竹市政在優秀市政團隊的努力之下,一天都沒有、也不能夠停下,要特別感謝所有市政團隊,特別感謝邱臣遠代理市長、張治祥秘書長,大家堅守崗位,讓各項市政工作持續推進,這非常不容易。高虹安說,感謝市府團隊將她競選市長時向市民的承諾的政見逐漸努力兌現,包括重大建設以及福利,上任以來市府團隊推動許多重大建設以及社福政策,不管是建設的開工、完工,從學校環境改善到教育政策的實現落實與社福政策,每一個市府人員身上都背負一個讓新竹市民幸福安定的齒輪,高虹安指出,所以可以看到,因為施政團隊的努力,新竹市持續獲得很多肯定,包括2025幸福城市、永續城市卓越獎、智慧城市創新獎、國家建築金質獎等。高虹安表示,在回到市長崗位後,也有好多事情要努力去做,會盡力檢視所有市政、政見完成進度,也會親自去看重大建設如何加速推進ㄝ也會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教育投資,落實新竹好學的政見,同時也會把照顧長輩、孩子、家庭,放在第一線核心政策,會全力把全部心力放在市政工作上,把事情做好、能做到位,是現在最重要的事情,高虹安說,感謝這段時間給予關心與支持的朋友,其實在這段時間每晚心裡都有非常多的想法,其實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提到,無論是2022年支持她當選新竹市長的9萬8000多名支持者,或是今年大罷免期間以12萬多票讓她留下來擔任市長的選民,這些支持是她身上最重、也最甜蜜的負擔。最後,高虹安表示,當然還是要感謝最親愛的家人,在最難過時無法在外表現的脆弱,是自己的家人一邊擔心自己,一邊又撐住、接住自己不安的情緒,真的很謝謝自己的家人這段時間承受的壓力。
一年半停職官司纏身 高虹安明天回新竹當市長:安定市政繼續進步
內政部今(17)日下午指出,目前已收到新竹市政府對於遭停職市長高虹安的復職申請,並函文傳真回新竹市政府准予復職。高虹安則對此指出,預計明(18)日恢復市長職務。高虹安近年官司纏身,最受矚目的是過去擔任立委期間被控涉入「助理費申報不實案」,有犯《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偽造文書之嫌。此案一審在2024年7月由台北地院認定高虹安確實虛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約新台幣11.6萬元而被判處有期徒刑7 年4月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旋即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然而16日二審宣判逆轉,臺灣高等法院將原涉之貪污部分改諭知無罪,直指立委助理費性質屬於「補助費」,僅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 6 個月並得易科罰金。臺灣高檢署則表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上訴。由於此案貪污部分二審改判無罪,高虹安已正式向內政部申請復職新竹市長,據了解新竹市政府今天下午已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高虹安獲准復職新竹市長,高虹安則說「明天就會去上班」。代理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期間業務的前立委邱臣遠(圖)將功成身退。(圖/翻攝自邱臣遠臉書)市府官員說,昨天一早高虹安的復職申請便已提出,今天下午市府正式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因此准予讓高虹安復職,目前公文正式電子交換還需要一點在途時間,但是內政部已經給電子檔、市府也收到了,已確定高虹安明天可以上班。高虹安強調,這段停職期間備受煎熬,卻一直沒有忘記對新竹市還有責任,希望儘快回到市府工作與正常的生活,儘快讓新竹市民感受到安定和進步的新竹市,「我想這是最重要的」她重申。※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臺灣高等法院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期間申報不實涉有《貪汙治罪條例》罪嫌二審諭知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高虹安涉貪二審改判無罪 吳宗憲:盡快把助理費完整定性出來
高等法院16日對高虹安市長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案,二審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7)日表示,既然已經發生了這麼多案子,應該由司法機關、立法院甚至行政院,大家跨院際坐下來一起討論,把中央的助理費以及地方的助理費,都能夠完整的定性出來到底是屬於什麼樣的性質,是屬於一般的補助,還是公家的費用。並提到,當助理費定性不清不楚的時候,其實誰是最大獲利者,就是執政黨,因為執政黨可以用這個東西來去修理他不喜歡的人。吳宗憲受訪指出,高虹安的案子去分析一下判決,分兩大塊,「第一當然她是把助理費定性成補助,另一個是認為說高虹安所支出出去的錢,遠大於她所從立法院拿到的錢」。吳宗憲也指出,自己在司法機關時也不懂這個問題,但當民代後自己完全能體會,你從立法院領到的助理費或是自己的薪資,其實全部付進去也不可能把日常的支出cover掉,「今天你做民意代表,希望做到好的話,那其實花費絕對會高於你的收入」。吳宗憲進一步說明,高虹安的這件案子,不管執政或在野都應該重新反省,「你不是要國家混亂,你是要國家穩定」,在這情況下,既然已經發生了這麼多案子,應該由司法機關、立法院甚至行政院,大家跨院際坐下來一起討論,把中央的助理費以及地方的助理費,都能夠完整的定性出來到底是屬於什麼樣的性質,是屬於一般的補助,還是公家的費用。吳宗憲說,「這兩個定性出來之後,才能夠理解該怎麼做,否則將來還是會發生類似的情況,有的法官認爲這是補助所以判無罪,有的法官這是詐領財物,用貪污治罪條例判,這樣就會一團亂」。「當助理費定性不清不楚的時候,其實誰是最大獲利者,就是執政黨」,吳宗憲認為,因為執政黨可以用這個東西來去修理他不喜歡的人,這段時間可以看到執政黨用助理費修理了自己內部不聽賴清德話的人,也修理了很多在野黨,甚至讓高虹安停職。吳宗憲也表示,市長是市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憑什麼莫名其妙讓他停職,這對新竹市民也不公平,「所以只要定性不清楚的一天,就是執政黨可以拿出來修理異己的一天」。吳宗憲呼籲司法機關,趕快將助理費定性定調出來,性質為何,不要放任其在那邊空轉。吳宗憲補充,執政黨最希望他語意不清,因為在語意不清的情況下可以讓高虹安停職,也可以讓李俊毅到現在還是他字案在北檢,「這兩個是一樣的做法,但高虹安的起訴一審判有罪,還停職,但李俊毅就他字案繼續在那邊睡覺,這就是執政黨濫用司法雙標,濫用定義不明的東西,也希望定義不明下去」。
高虹安二審貪污無罪 劉世芳:內政部已收到復職申請
高等法院16日對高虹安市長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案,二審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表示,昨天下班前收到新竹市政府的來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市長的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公文正在簽辦當中。劉世芳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前受訪,媒體詢問關於高虹安復職一事,她指出,昨天下班前收到新竹市政府的來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市長的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公文正在簽辦當中。媒體再問,簽辦時程大概要多久?劉世芳說,內部若完成其他簽辦程序,會相當的快。至於停職期間的薪水會還給高虹安嗎?劉世芳表示,復職以後就照常,程序上怎麼走就怎麼走。
已收到高虹安復職申請! 內政部:公文簽辦中程序很快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遭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於昨(16)日撤銷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貪污罪,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新竹市政府已立即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證實,昨日下班左右已接到竹市府來函,公文正在簽辦當中。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而高等法院昨日上午宣判,高虹安原貪污罪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二審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內政部表示,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市府也隨即向內政部提出復職申請。對此,劉世芳今日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前受訪表示,昨日下班左右接到新竹市政府來的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新竹市長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78條,我們現在這個公文正在簽辦當中。」至於簽辦時程大約多久?劉世芳說,內部如果完備其他簽辦程序,會相當地快,不過她本人目前尚未看到公文。
高虹安涉貪助理費二審改判無罪! 律師:判決點出立法院公開秘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昨天(16日)高等法院二審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改判她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罪遭撤銷。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二審法官認為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可以讓立委統籌運用,因此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高虹安案二審宣判,簡單說來說就是「原判決撤銷,高虹安改判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這代表只要繳了18萬元的罰金,高虹安就沒事了,之所以判6個月是因為「偽造文書」,而本來的貪污罪為無罪。王至德表示,童仲彥也是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遭判3年10個月,關了1年半才假釋出獄,「難怪一堆人要發訊息給他,恭喜他的好友高虹安貪污無罪,只要關偽造文書的6個月就好了喔!」王至德提到,以前的觀念是,如果報加班費卻沒給助理,拿去當公積金,就是貪污,但二審法官認為立法院的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讓立委統籌運用,意思就是「這個錢就是給你的,只要最後你公費助理跟自費助理的薪水加起來有超過助理費就好了」。王至德說,高虹安雖有「低薪高報」產生的差額(公積金),大約11萬多,但是她另外自己掏腰包給私聘的助理的薪水加起來超過15萬,比她從立法院「多領」出來的錢(11萬)還要多,那就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也就是她沒有把國家的錢放進自己口袋買包包,而是真的用在請助理上。王至德指出,高院有發函問立法院這個助理費的性質,立法院回函說「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意味著雖然名義是助理費,但是實質上就是補助立委的性質,「這裡應該可以算立法院助攻+1。」王至德說,高虹安第一次當立委,她只是沿用前人的制度,另外也從法制用語、預算編列方式、中央主計主管機關歷來的定義等等的方向,來作為高虹安不構成貪污罪的理由,「不過重要性都比不上前面所說的,高院重新定義了『助理費』的性質為實質補助!」王至德說明,「偽造文書」之所以有罪,是因為高虹安雖然沒把錢放進口袋,但高虹安跟助理約定薪水是7萬,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法官認為不管錢後來怎麼用,明明只給7萬,卻在公文書上寫8萬,這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這部分雖然有罪,但刑度輕非常多,只判6個月,其他助理甚至獲得緩刑,連罰金都省了,「不得不說這次的判決真的是大逆轉了!」「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直言,判決書裡有直接寫出,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二審法官選擇了較符合政治現實(也比較寬容)的見解,認為只要錢是用在公務身上,就不算貪污。王至德認為,可以預期檢察官一定會上訴,畢竟這個判決算是顛覆了以往的實務見解,就算檢察官不想上訴也不行,目前整個司法界都在等著看最高法院要不要採用高院這次的見解,「最高法院會不會買單這個『實質補助』的見解?我們繼續看下去。」最後,王至德也說到,「但在那之前,高市長(目前停職中)應該是可以暫時鬆一口氣了,至少不用擔心馬上要去吃牢飯,甚至可能不小心就把新竹市長當完了。」
涉貪結局兩樣情!高虹安無罪「他詐領5萬被關」 童仲彥8字回應被讚爆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16日)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結果引發討論,過去曾因詐領助理費5萬元入獄的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也在臉書吐露心聲,被網友大讚「了不起,負責」。據了解,高虹安遭控擔任立委時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並將不法所得花在私用,包括餐飲、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檢方當時起訴時,就曾引用童仲彥有罪的判決理由,認定高將公費助理費用挪為私用,構成貪汙罪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回顧童仲彥案,他於2011年11月至隔年2月間,沒有實際聘用蔡姓男子為助理,竟指示康姓助理製作聘書,向議會詐領補助費,且助理張姓妻子也未從事助理工作,卻仍掛名擔任公費助理,登錄在議會春節慰勞金清冊。案經審理,最高法院認定童仲彥有罪,判處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定讞。童仲彥於2022年3月25日入監服刑,隔年10月獲得假釋,今年假釋期滿,陸續考取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資格。高虹安判決出爐後,童仲彥也在臉書發聲恭喜對方,霸氣表示「阿童關就關了,沒事!」對此,不少網友大讚「了不起,進去是為了要出來」、「了不起,承擔」、「了不起,負責」、「童哥真男人」。
高虹安助理費案貪污罪二審改判無罪 民眾黨:讓社會看見司法本該有的公平性
高等法院今(16)日對高虹安市長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案,二審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對此,台灣民眾黨表示,高等法院願意重新檢視一審失衡的量刑結果予以修正,且認定高虹安市長未涉及貪污、還予高市長清白,讓社會看見司法本該有的公平性。民眾黨指出,本案自偵辦以來,外界高度關注的爭點,始終在於「是否有人頭詐領」、「是否有中飽私囊」。但事實已一再證明,高虹安在立委任內,助理確有實際加班、實際投入公務服務,相關支出亦多用於公務用途,並無任何款項流入個人口袋,更非以助理費作為私人不法所得。民眾黨重申,司法不應成為政治攻防的工具,更不應因人設案、因黨設標準。期盼此一判決,能成為檢視過往類似案件的起點,讓司法真正回歸公平、公正與人民信賴。
高虹安二審大反轉!貪汙罪為何被撤 高等法院這樣說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2月16日)宣判高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高院稍早也針對高虹安貪汙罪被撤銷部份進行說明。合議庭主張,高虹安當初招聘黃惠玫、陳奐宇、王郁文時,說法並非「我準備支付給你新台幣8萬元月薪,但是因為立委辦公室有許多費用支出,需要公積金,希望你能按月提撥1萬元公積金。這樣的待遇條件,你是否接受?」而是和其約定薪資7萬元,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元,因此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另外,就貪汙部份高院則指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沿革:助理費相關規定之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之性質應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此法也明定立院每年應編列每為立委一定數額之助理費以及辦公事務預算,是以每位立委作為統籌單位。高院認為,助理酬金以及加班費本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由立委以雇主身分統籌管理,雖然後續因為稅捐問題才改為撥入指定助理個別帳戶,但並不影響其補助費的性質。且立法院也回函表示,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委問政所需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基於上述理由認為高虹安等人欠缺《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取財的故意。此外,針對檢方起訴時所指高虹安詐領46萬30元部份,在扣除應扣除項目以後,高虹安實際可以支配的金額為11萬6514元,但再扣除1名公費助理及私聘助理後,實際的開銷已經超出高虹安所得支配11萬6514元。回顧整起事件,高虹安於2023年8月14日因本案被起訴,當時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
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撤銷貪污罪 民進黨市黨部:尊重司法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高等法院今(16)日二審改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對此,民進黨新竹市黨部回應,無論二審或三審定讞結果為何,尊重司法立場不會改變。民進黨新竹市黨部表示,無論高虹安因涉詐助理費一審遭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以及二審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個月,或日後三審定讞結果為何,民進黨「尊重司法」的立場不會改變。至於2026新竹市長選舉,民進黨新竹市黨部回應,相信地方與中央會推出最合適的人選,「新竹隊」會竭盡全力,團結爭取市民的認同與支持。
二審改依登載不實罪判6月 高虹安: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
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等法院今(16)日判決結果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高虹安回應,高院已明確認定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汙不法,她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判斷;並表示,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高院判決結果出爐後,高虹安表示,針對今日判決結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汙不法,「對此,我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高虹安說,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高虹安指出,自己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高虹安表示,「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關心與支持,也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未來,我會以更謙卑、也更謹慎的態度,持續為新竹市努力」。
涉貪助理費結果大反轉!高院這動作早露端倪 高虹安可望回鍋市長職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始終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在今日上午10時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王郁文3月;黃惠玟4月;陳奐宇2月,均得易科罰金,除高虹安外,其餘均被高院判緩刑2年,被告不得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高虹安也可望回歸新竹市長職務。過去高院在審理此案時,就曾因認為認為立法院組織法規定有違憲之虞而聲請釋憲,當時外界就推測高虹安的判決會在二審出現反轉,如今判決出爐,也證實了這些猜想。
涉貪助理費二審結果出爐!高虹安貪污部份無罪 因這罪判6個月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仍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表示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今日判決結果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得易科罰金。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鯛魚排大烏龍!高雄離職研究員身影曝光 深夜到案認「自己不小心」
高雄市衛生局近日發生大烏龍,誤認全聯販售的台灣鯛魚排中含禁藥恩氟喹啉羧酸,高雄市衛生局5日鞠躬道歉,內部調查後發現是離職的陳姓研究員將儀器檢驗條件設定錯誤,而陳女一度失聯,4日晚間才被警方帶回調查,她也坦承疏失,5日凌晨3時許完成筆錄後離開。高市衛生局11月26 日檢出賣場全聯「台灣鯛魚排」產品,含動物禁藥「恩氟喹啉羧酸」,消息曝光後引發各界恐慌,而供應商將產品送驗釐清,證實並未含禁藥,高市衛生局則坦承錯誤,局長黃志中5日率副局長潘炤穎、檢驗科長林學慶鞠躬致歉。而衛生局內部調查,發現是陳女在操作儀器(LC-MS/MS)時曾異動設定條件,導致鯛魚排檢驗有10倍誤差,陳女在案發後離職,更一度失聯,因而以《偽造文書罪》中「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送交檢方偵辦。陳女則於4日晚間到警局說明,她在偵訊時坦承錯誤,表示全案是自己「不小心」造成,在筆錄結束後,於5日凌晨3時許自行離開,相關案情則仍待檢調釐清。
鯛魚排檢出禁藥竟是烏龍一場!女研究助理找到了 被帶回警局偵辦
高雄市衛生局先前針對全聯販售的「台灣鯛魚排」進行抽驗時,檢出動物用藥「恩氟喹啉羧酸(enrofloxacin)」達0.028ppm,引發食安疑慮。但最新調查發現,該數值竟是由一名前研究人員的人為錯誤所造成,實際數據被誤放大10倍。高市衛生局昨(4)日已將此案移送檢警偵辦,警方晚間也已聯繫上涉事的陳姓女子,並前往其住處,將她帶回釐清細節。高市衛生局指出,該批鯛魚排檢驗作業自10月27日至11月4日進行,主要由一名29歲、已離職的陳姓女研究助理負責前置處理與操作。她具備合格的訓練及品管認證資格,並於今年通過高普考後,於11月4日離職。後續相關檢驗作業則由代理人員接手。據悉,陳女在報告正式公布前,所執行的首次檢驗結果為0.03ppm,後續根據流程進行的複驗,數值為0.028ppm。該結果於11月27日經由高市衛生局新聞稿對外公布,當時並未察覺異常。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表示,此次抽驗共涵蓋40項產品,每件皆使用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檢測48種禁藥成分。檢驗作業本應固定設定條件,不應隨意更動。然而,透過調閱檢驗紀錄發現,陳姓研究員曾在操作過程中異動設定數值,導致錯誤的檢驗結果出現。由於後續人員未重新確認原始設定,錯誤數據才未被即時發現。潘炤穎進一步說明,檢驗流程中所有書面報告、數據登錄與品管紀錄皆無異狀,但電腦登錄的時間點與條件設定顯示出異常,進一步追查後才確認為人為疏失所致。高市衛生局於昨日中午前發現問題後,隨即通報食藥署,並依《偽造文書罪》中「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規定,將全案送交檢方偵辦。由於陳女一度失聯,無法確認其是否出於疏失或另有動機。警方目前已與她取得聯繫,並計畫將其帶回進一步調查案情始末。
斷頭解套術1/限貸令釀解約潮不爽賠15% 律師教4招「無痛解套」
政府自去年下半年起掐緊房貸水龍頭,民眾因「限貸令」卡死難交屋的災情越來越多,很可能房子沒買到,還要支付一大筆違約金。現在律師界也衍生出「斷頭商機」,專為走上斷頭台的無辜民眾尋找「免死金牌」,從預售屋買賣契約中找漏洞,再與建商談判,協議免解約金或向建商分期還款。根據《591新建案》統計七都預售案解約量變化,發現今年1~9月解約數達1930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8.4%。其中台中及台南解約數量皆是去年同期的1.4倍及1.5倍,台北市則是增幅89.1%、桃園市78.2%。《591新建案》總編輯李忠哲觀察,除了適逢交屋潮高峰,解約數相對較多,也有些民眾確實因房貸卡關選擇解約,尤其是持有多戶且財務槓桿太高的族群,一旦貸款成數等條件不如預期,又不願或無法拿出更多現金補足自備款,就會選擇認賠殺出,使得整體解約數較去年直線上升。推估準備斷頭的、還在協商中的,數量難以估計。一位新北謝小姐就即將成為斷頭戶之一。她於2023年底為年邁母親買進總價約2,000萬元預售屋,原代銷表示可貸款8成;孰料,去年9月央行宣布第2屋貸款只能貸5成,讓名下已有房貸的她頓時傻眼,自備款整整比原先規劃多出600萬元,此時建商也向她催繳總價5%、100萬元的交屋款,她積極籌錢也籌不足700萬元。「我們事務所(客戶)也被斷了好幾顆頭!」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吳奕綸就直言,目前市場上房貸孤兒確實很多,因銀行核貸金額與簽訂合約時預期的貸款成數有落差,又無法短時間籌措到足夠的資金,被迫走上解約。吳奕綸原專攻智慧財產類的訴訟案件,因越來越多購屋人找他求援,現在也幫被限貸令打到、無法順利交屋的民眾,想辦法與建商協商。(圖/吳奕綸提供)吳奕綸表示,違約金通常訂為不超過總價的15%,以已繳金額為上限。以總價1000萬元來說,違約金最多可達150萬元;若總價2000萬元,最多可能賠上300萬元,「若碰上踩很硬的建商,很可能民眾沒買到房,還要賠付高額違約金,真的會欲哭無淚。」他因此幫購屋人歸納出4個「無痛」解套方法,以此有機會可主張無須支付違約金解約。第一是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第18點規定,「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差額在30%內,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超過30%,賣方同意依原承諾貸款之利率計算利息,得以7年以上償還期限,由買方按月分期攤還,或是解除契約。」吳奕綸表示,因政策改變導致貸款出問題,過去在法院已有判決先例,此屬於「雙方都無法預見、也不是誰的錯」的情況,建商以「個人信用瑕疵」向買方收取違約金實屬不合理。第二種解套方式,是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24點,檢查建商有無違約情事,買方得解除契約。吳奕綸舉例,像是檢查賣方有無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之規定,以建材或工期違約,提出解除契約,甚至建商還可能需賠付買方違約金。第三種解套法,是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6點第3項,主張面積誤差解約。吳奕綸表示,若確認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誤差超過3%,買方可主張以此解除契約。要是建商置之不理,第四種解套法為主張建物瑕疵,吳奕綸表示,建商若有違法二工,或不動產說明書登載不實,例如未記載漏水、嫌惡設施,購屋人可先向建商進行協商,再依民法第252條主張減免違約金及主張物之瑕疵解約,或減少價金等理由向法院提起訴訟。建商透露,曾碰到不少在銀行貸款不順利的民眾,回過頭從驗屋或契約上找問題,以拖延交屋時間或協商免違約金解約。(圖/黃耀徵攝)不過這樣的做法,看在建商眼裡可能不是滋味,認為就是來「找麻煩的」。對此,吳奕綸無奈表示,購屋人、建商其實都是限貸令政策下被波及的無辜者,不過若站在案件委託人角度,也僅能以「挑契約問題」的權宜方法來協助客戶無痛解約。至於未來打算買預售屋的民眾,吳奕綸建議在「解除條約」上應做更詳細的解釋,目前常見解除條款看似保護買方,但實際上存在多個爭議點,像是未約定貸款期限及貸款成數定義、種類不明等,所以在條文上須留意約定貸款期限、貸款為成交總價的貸款成數,且不包括信用貸款或保證人貸款,避免日後爭議。
國教輓歌3/行政調查還清白再被惡搞考績 校事會議苦主淚吼誰敢當老師
「校事會議」讓原先人人稱羨的教師工作不再誘人,不少經歷其中的老師即使在行政調查後洗刷冤屈,也早已對教育心灰意冷。一名曾向CTWANT投訴的教練苦主近期才剛甩開校事會議泥淖,校方卻沒打算放過他,除了扣減考績外,還把人移送調查站,「不可能輕易放過你」他二度站出來點破「校事會議」被有心人連環設局,把校園搞成煉獄。7月刊出的CTWANT「校園瞎搞」探討校園亂象專題中,一名桃園市公立高校體育校隊教練阿愷(化名)便投訴,直指校內含自己共4名體育教練,因為看過太多學生不善理財,即使領了補助或獎學金,撐不到新學期繳學雜費時刻,就先買球鞋、手機等花個精光,開學後只好黯然休學打工去,這可讓教練痛在心中,因此在學生與家長書面同意之下,學生領獎學金後,交由教練代繳新學期學雜費,餘款全數退還學生簽收。看似「雞婆」的熱血教練行為,卻為教練們惹上大麻煩,阿愷與同事們先後被控「業務侵占」、「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指控。然而弔詭的是,教練群被控「業務侵占」等案件活脫脫該是刑事問責,校方卻先採行政程序「私設刑堂」啟動「校事會議」模式,約詢了幾名學生後發現學生群口徑一致,稱家長和自己都同意教練代繳學費、繳費證明和差額也早退還了,反倒讓校方據此稱「隔離訪談多名學生竟口徑一致,恐有串供之嫌」把阿愷等人停聘了2個月要求遠離學生。眼見阿愷沒了大半薪水,太太表面不忍苛責,但幼兒嗷嗷待哺、咬牙苦撐家計可是心在淌血,只能「吃老本」度日。而後事件一路以「校事會議」程序進行,阿愷等人被「建請解聘」,他當然不服而申覆,教育部國教署因此浩浩蕩蕩組了個12人小組多次訪視,儘管終局扭轉而拍板全數「申訴不成立」,教練群也回歸正常上班,名譽看似恢復了,「但沒完沒了的還在後頭」阿愷回想起惡夢,魁梧身材卻仍不禁顫抖。一座宛如公園般的高校內竟有多名教練遭移送市調處,讓綠意盎然的校園蒙塵,苦主直言更令人不寒而慄地是「還有好多這種案例」。(圖/周志龍攝)原來公校因著《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每年8月左右會考核教師與教練前一學年的表現,而阿愷等教練因配合行政調查曾無奈被迫「停聘」2個月,這段期間教練群被迫無法工作,儘管沉冤得雪,過幾個月打考核時,校長卻反批他們曾有2個月「未服務」因而以「四條二」乙等考核,相比所有在職老師幾乎百分百妥妥的「四條一」甲等考核,不只年終獎金少了新台幣10萬起跳,「更是在羞辱人」他氣到至今拒絕簽收考核通知。更有甚者,阿愷獲悉即使行政調查沒事了,他與同事們竟被校方進一步移送到桃園市調處,不少學生紛紛被以「證人」約詢,這可把18歲青年們嚇壞了,自己儘管知道實情站得住腳,才剛經歷「校事會議」風暴後又遇到司法「全餐」伺候,「教書搞成這樣誰受得了」他直喊救命。一位未具名師培學者對此怒批,一般「停聘」是對師生暫時隔離的極端措施,本身就已經因「有罪推定」前提與侵害教師工作權而備受考驗,像阿愷等人配合學校命令停聘了,之後調查也證實是烏龍一場沒這件事,回來上班後還被挖這兩個月「沒有工作事實」當成校方不予甲等考核的藉口,「這根本是連環套」他直指教育界安逸慣了「校長心思都在整人」。「校事會議」苦主阿愷(化名)挺過行政調查,卻得繼續面對考績不利與移送市調處,想起背後似乎有雙黑手惡整,他已身心俱疲。(圖/周志龍攝)阿愷感嘆,反觀電視節目常見一些現職公校「網紅」教師,不只大大方方上節目通告爽賺外快,不少通告是學校一般上班時間錄影不打緊,細聽內容爭議言論更是令人搖頭,卻從未見得受到「校事會議」等行政調查及懲處,這才是坐實了校事會議「自助餐」式胡亂「開槍」,毫無邏輯與正義可言地掃掉多少冤枉老師,「你敢當老師嗎」他不忍下一代再入教師煉獄。◎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民眾黨原擬列不分區立委陸配遭收押 徐春鶯涉受指示資助總統大選
民眾黨原擬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的陸配、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昨(26日)遭新北地方檢察署搜索約談,檢方認為徐女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等案件,今天凌晨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下午裁准。新北檢表示,該署檢肅黑金專組黃佳彥、林佳慧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偵辦被告徐春鶯等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等案件,昨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被告徐春鶯之住居所等 11 處,並帶回徐春鶯等 7 名被告及相關證人12 人釐清案情。經檢察官訊問被告徐春鶯等人後,認被告徐春鶯涉犯銀行法第 125 條第 1 項、刑法第 216 條、第 215 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刑法第 339 條第 1 項詐欺取財、反滲透法第 4 條第1 項受滲透來源指示、資助,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站台、造勢、宣傳支持,反滲透法第 9 條滲透來源指示、委託,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站台、造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日下午裁定准許羈押禁見。餘6 名被告則認涉犯反滲透法第 4 條第 1 項受滲透來源指示、資助,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站台、造勢、宣傳支持、刑法第216 條、第215 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刑法第 339 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由檢察官分別諭知交保新臺幣 15 萬元等不等之金額,並均予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