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監
」 通緝犯 通緝 有期徒刑 執行 最高法院
通緝犯期滿續押! 北所漏看羈押裁定「把人放了」隔天才發現
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涉及毒品、傷害與妨害自由等多案遭到通緝,2024年被逮捕後入監服刑。今年10月25日其中一案服刑期滿,新北地院在服刑期滿前召裁定續押。不料,台北看守所竟在25日刑滿當天放人,直到隔天聯絡不到許男,才驚覺「誤放人」。對此,北所表示「深表歉意」,並承諾會加強同仁的教育訓練。據了解,許男身上有多起案件,包含毒品、傷害、妨害自由、竊盜等案。2024年遭逮時採尿還驗出毒品陽性反應,因此再被起訴一件毒品案。之後許男的案件陸續發監執行,10月25日是其中一案的期滿日,不過因許男有2度逃亡紀錄,新北地院審理他的妨害自由案時,於10月23日召開羈押庭並裁定續押,避免許男再度脫逃。沒想到,台北看守所未登載這項羈押裁定,於10月25日照表釋放許男,直到10月26日聯絡不到許男時才驚覺不對勁,緊急通報新北地院與相關機關。10月27日,新北地院發布拘提令,並通知移民署與海巡署實施出境、出海管制。10月29日,新莊分局將許男再度逮獲並送往新北地院,並於10月30日將許男押進台北看守所重新羈押。事後,台北看守所發聲明坦承疏失,表示因承辦人員未確實查明並登載羈押裁定,導致許男在刑滿時被錯誤釋放,「本所對此次人犯未予接押之疏失深表歉意」。所方指出,發現有異後已主動回報並配合警方將人逮回,也承諾將檢討相關人員責任、加強教育訓練,若有查到不法情事絕不寬貸,杜絕類此事件再次發生。
朱學恒強吻鍾沛君遭判刑入獄!傳坐牢表現好 最快12/1可出獄
名嘴朱學恒2022年8月在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包廂強吻、摟抱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遭判決11月定讞。朱學恒今年1月24日發監台北監獄,因其表現良好,可縮短刑期,預計最快12月1日可望出監。朱學恒因涉及強吻、擁抱,遭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上訴高院後改判11月定讞。原定今年2月發監,但朱提早報到,預計12月23日執行期滿。據了解,朱學恒因其累計處遇、每月成績達標,可望縮短服刑天數,最早12月1日就可出監。。北監說,依照《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每月可縮短刑期,不過涉及受刑人個資,朱也不希望外界知道,因此不便透露服刑情況及實際出監日期。另依照《行刑累進處遇條例》28之1規定,累進處遇進至第三級以上之有期徒刑受刑人,每月成績總分在10分以上者,分別縮短其應執行之刑期,第3級受刑人,每執行1個月縮短刑期2日。第2級受刑人,每執行1個月縮短刑期4日。第1級受刑人,每執行1個月縮短刑期6日。受刑人經縮短刑期執行期滿釋放時,由典獄長將受刑人實際服刑執行完畢日期,函知指揮執行之檢察官。
小屁孩「用手摸蛋糕」被好意提醒 媽發影片稱:吃壞肚子!業者反擊了
真頭痛!大陸一名小孩用手摸蛋糕,店家提醒卻反被媽媽控態度差,還發影片稱「孩子吃壞肚子」。對此,店家貼監視器畫面反擊了。網友酸,「有怎樣的父母就有怎樣的孩子」、「熊孩子必有熊家長」。據《大象新聞》報導,江西一名小孩用手摸蛋糕,店家見狀好心提醒,媽媽卻說店家吼小孩,態度很差勁,她走出店外後5分鐘,又發布多部影片稱,「孩子吃壞肚子」,要大家別踩雷。對此,店家發監視器畫面反擊,從影片中可見,店員跟小孩說想拿蛋糕要用袋子裝,而媽媽卻要他把手伸進去拿。媽媽則稱,監視器畫面是偽造的。據悉,店家目前已蒐集證據,媽媽也已刪除影片。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有怎樣的父母就有怎樣的孩子」、「熊孩子必有熊家長」、「我是父母,摸了我就買下來了,只能說有這樣的父母,這孩子以後很難不學壞」、「我女兒在麵包店想摸蛋糕,我比店家還著急制止,有一次她摸到了我就買下來了,天知道我一下子買了兩個蛋糕的心碎感,因為我從不吃蛋糕,她也只吃了幾口」、「一直說避雷的人,其實他們本身就是最大的雷」、「現在真正有家教的父母還真不多,雖然書都讀的多了,但教養這一塊是真的越來越缺乏了」。
北車大廳性侵外籍女! 通緝男態度惡劣「檢起訴求刑7年」
台北車站大廳9日發生性侵案,一名邱姓通緝犯公然性侵酒醉的港籍女遊客,事發10分鐘竟無人制止,直到一名大馬外籍生目擊並報警,警方才將涉案嫌犯逮捕。邱男到案後被發監執行,否認犯行,台北地檢署今(28)日依趁機性交罪起訴,並請法院考量邱男態度惡劣將他重判7年。台北地檢署28日依趁機性交罪將邱男起訴,指出邱男到案後一度坦承犯行,但之後因先前的竊盜案被桃園地檢署發監服刑,又翻供不認罪。檢察官認為他在公眾場合性侵,且犯後態度惡劣,向法院求處重刑。回顧案情,鐵路警察局指出,被害人於台北車站周邊暫住4日,進而與邱男相識。9日上午11時許,邱男與被害人及數名友人一同至台北車站大廳東側飲酒聊天;當日15時許,其他朋友陸續離開後,邱男見被害人不勝酒力,趁機犯案,整個過程大約10分鐘。警方指出,整起事件並非隨機犯案,而被害女子為香港籍遊客,事發後製作完筆錄,就已經返回香港。據悉邱男今年44歲,鐵路警察當天依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及公然猥褻等罪嫌,將邱男移送至台北地檢署法辦。事後北檢查出邱男有多項竊盜前科,遭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由於無力繳納罰金且未到案,遭桃檢發布通緝,訊後將他解送桃檢,歸案執行原刑,發監至台北監獄土城分監。◎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並非隨機作案!通緝犯北車性侵港女遊客 警方證實「2人相識」:趁女方酒醉犯案
本月9日下午,台北車站大廳發生離譜性侵案,一名通緝犯公然性侵酒醉的港籍女遊客,事發10分鐘竟無人制止,直到一名大馬外籍生目擊並報警,警方才將涉案嫌犯逮捕,引發社會譁然。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這名受害港籍女遊客此前來台,已在台北車站附近住了4天,遂與近日流連在台北車站附近的邱姓通緝犯相識。目前檢察官已對被害人製作完筆錄,被害人事後已回國。鐵路警察表示,經調查被害人於台北車站周邊暫住4日,進而與邱嫌相識。10月9日上午11時許,邱嫌與被害人及數名友人一同至台北車站大廳東側飲酒聊天,當日15時許,其他朋友陸續離開後,邱嫌見被害人不勝酒力,趁機犯案。經查本案並非隨機犯案,本分局於案發後已結合台鐵站方及保全人員,加強相關勤務作為,提升見警率,確保旅客安全,請民眾安心。據了解,犯案的邱姓男子今年44歲,身上有多項竊盜前科,遭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由於無力繳納罰金,拒不到案,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近期,邱姓男子疑似流連於台北車站周邊,偽裝成街友已掩護行蹤。鐵路警察9日依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及公然猥褻等罪嫌,將邱男移送至台北地檢署法辦,事後北檢查出邱男已被通緝,訊後將他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執行原刑,發監至台北監獄土城分監。
北車通緝犯公然性侵案 台鐵提4加強措施:每半小時交錯巡邏
台北車站9日傳出邱姓通緝犯性侵女子事件,44歲邱男疑似裝成街友,在車站大廳當眾侵犯一名全身癱軟倒在地上的女子持續10分鐘。而邱男因竊盜罪遭桃園地檢署通緝,警方訊後便將他解送歸案,目前已在入監服刑。對此,台鐵公司公告與鐵警局聯防提出具體措施,包含定點守望密度增加、建立安全聯防網和組成關懷小組、協請台北市政府加強無家者之輔導安置。10月9日台北車站大廳有女子疑似酒醉倒地,遭邱男拉至牆邊性侵,過程持續10分鐘,直到外籍旅客察覺異狀後才報警。警方到場依妨害性自主現行犯逮捕涉案男子,發現是邱姓通緝犯。針對此事件,今(15)日台鐵公司表達遺憾,並強調已全力配合鐵警局偵辦,並主動與鐵警局召開安全聯防會議,具體提出4項加強台北車站安全防護措施,包括:針對北車大廳、廁所、月台等治安熱點,由每2小時2次定點守望增加至3次以上;由鐵警、保全及車站人員每半小時交錯派員巡邏,加強站區安全維護工作;對於站區內旅客異常行為,進行關懷勸導;協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加強無家者之輔導安置。台鐵公司強調,將持續與鐵警局及社會局密切聯繫合作,透過「治安防範」與「社會關懷」雙軌並行,從根本改善車站環境安全,確保旅客與站區民眾之人身安全。據悉,邱男有2個竊盜罪被判刑確定,2024年間曾在桃園偷開走一輛未拔鑰匙的小貨車到新北市,接著又盯上路邊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並將其放到貨車上載走。事後被判處合併執行6個月、得易科罰金,但邱男沒繳罰金又未到案,被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桃檢指出,已於9月30日對邱男發布通緝,鐵路警察局10月9日查獲其在台北車站性侵女子後,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得知邱男的通緝犯身分後,訊後發監至台北監獄土城分監執行。◎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名醫將入獄1/沒借錢給公司卻要會計匯600萬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判1年8月定讞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2012年至2018年擔任光輝生命醫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一職時,明明沒借給公司1100萬元,卻要求不知情的會計人員從公帳匯款600萬元至其私人帳戶,遭檢察官以背信等罪起訴。士林地院依背信罪判處李光輝有期徒刑1年8月,並查扣犯罪所得600萬元,上訴遭高等法院在今年9月初駁回;至於他違反商業會計法的部分,士院雖判無罪,但高院改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由於背信罪依法不得上訴三審,李光輝將在一個月內發監執行。現年62歲的李光輝畢業於國防醫學院,後續更在英國雪菲爾大學攻讀精神醫學博士,其學成歸國後,常上電視節目分享專業意見,並在2011年成立光輝生醫公司,2015年更以癌細胞打入體內,證實免疫細胞抗癌有效,引發爭議,也因此打開知名度。然而李光輝卻涉嫌挪用公司公款,因此遭到檢察官依違反背信罪與商業會計法起訴。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李光輝在2012年至2018年間擔任光輝生醫董事長,為光輝公司處理事務人,但其明知在2012年或2013年間未借款1100萬元給公司,卻於2018年卸任董座後,以公司須償還向他所借款項為由,指示不知情的會計人員自公司帳戶匯款600萬元至其私人帳戶,導致公司損害。李光輝創辦光輝生醫,卻多次爆出糾紛,其因指示會計人員匯款600萬元至私人帳戶,被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圖/報系資料照)案件進入地院審理後,李光輝否認犯行,並強調當時確實有借款給光輝生醫,指示財務人員先匯款600萬元,是怕當時的詹姓董事長會侵占公款,而公司當時更還欠他800萬餘元。只是法院審查光輝公司2012年至2013年的財務報表與查核報告等資料發現,光輝公司對李光輝於2012年應付款最高餘額為586萬餘元,期末餘款為456萬餘元;2013年應付款最高餘額為456萬餘元,期末餘額為14萬餘元,均未見光輝公司對李光輝有1100萬元的應付款項,難認李光輝有借款給公司之事實。一審時,士林地院認為李光輝明知未借款1100萬元給光輝公司,卻僅因擔心詹姓董事長會侵占公款,就指示財務人員匯款600萬元至其帳戶,導致光輝公司損害,認定李光輝有損害光輝公司利益之意圖,具有背信之犯意及犯行,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其餘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李光輝否認背信罪犯行,也未賠償公司損失,因此贊成一審對其量處之刑度,確定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同時,再依照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罪,判處李光輝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此部分罪刑仍得上訴。對此,資深律師李巾樸指出,針對背信罪部分,法院對於刑度之裁量可謂相當「剛好」,但以過往案例來看應有緩刑機會,恐怕李光輝犯後否認犯行,又未與公司達成和解,賠償公司損失,才遭判刑確定。
躲藏7年大意了!詐欺通緝犯為「趕攤唱歌」當員警面闖紅燈 逃亡2700天就此破功
近日,一名逃亡7年多的詐欺犯42歲梁姓男子終於在台中西屯區落網。而他之所以暴露的理由,竟然是為了趕著去和朋友唱歌喝酒,於是違規跑過正值紅燈的斑馬線,為此引起轄區第六分局警方注意。面對警方盤查,梁男神色驚慌、又報出弟弟的身分資料希望能蒙混過關,但最終因長相與照片不符露餡,最終被帶回派出所準備發監執行。據了解,梁男在7年多因涉犯詐欺案件遭判刑,不想坐牢的他開始四處逃亡,因此被列為通緝犯。在逃亡的7年多、2700個日子以來,梁男始終保持高度警戒,鮮少外出,以避免遭到警方查緝。然而,在16日晚間,梁男為了參加朋友聚會出門,行經台中西屯區河南路三段與市政北七路口時,因為貪快闖紅燈通過馬路,被當晚正在執行臨檢勤務的第六分局何安派出所員警逮個正著,於是立刻上前攔查。面警方盤問,梁男一開始先求情,強調「朋友在等我,我要趕去唱歌」,希望警方能夠通融。不過在面對警方詢問時,梁男神色慌張、全身發抖,而他報出的弟弟身分與自己的長相明顯不符,對個人資料背景也均模糊帶過或錯誤,由於梁男應對引起員警起疑,要將他帶回派出所釐清,此時梁男終於崩潰坦白,吐露真實身分。梁男感嘆,自己因為7年多來始終沒被抓到,於是慢慢放下戒心,沒想到終於因為在警方面前闖紅燈穿越馬路而暴露。事後,梁男被警方依法帶回派出所,準備發監執行。第六分局表示,交通違規行為對用路人均會造成重大傷害,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保護自身及他人安全。
雲林詐欺犯假釋期間炫耀犯行影片 再度入獄不得假釋
雲林縣廖姓男子因詐欺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5月,入監服刑後今年1月23日假釋出監,卻拍片上傳網路高調宣稱自己詐欺26人,從受害人財損中分得300多萬元,但政府僅能強制扣押7200多元。此舉引發眾怒,經雲林地檢署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假釋,20日檢方表示廖男已到雲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殘刑,應沒有再假釋的機會了。27歲廖男因詐欺等案件入監後,好不容易爭取到假釋機會,卻於假釋期間,拍攝影片並在網路社交平台上發布,其內容惡劣、挑釁被害人、司法威信及社會良知,雲林地檢署本月15日晚間通知廖男到案說明,認其違反法定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依相關規定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假釋。法務部本月18日撤銷廖男假釋,雲林地檢署立即通知廖男20日上午10時到案執行,為防止逃亡,並商請雲林縣警察局啟動防逃機制,全程監控其動態。廖男自知難逃法網,20日上午至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殘刑1年11月10日。雲林地檢署表示,廖男在網路上宣稱他詐欺26名國人,從受害人財損中分得新台幣300多萬元、政府僅能強制扣押7200多元,且為了假釋,才賠償被害人部分款項,並提及想賺錢可以找他等挑釁話語。廖男的高調言論引發許多民眾怒火,大罵「太白目了,詐欺犯還這麼不知悔改」、「這應該是關不夠久,要關久一點」,廖男見情況不對,連忙再傳道歉影片到網路上,但大家仍無法原諒廖男挑釁司法、在受害者傷口上灑鹽的言行,也有立委針對此案在立法院質詢,批台灣詐欺犯太囂張了,要求相關單位嚴辦。
嘉義市美女議員上午現身中檢報到 如願到台中女監執行
嘉義市美女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最高法院12日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3罪共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嘉義地檢署當天立即發出傳票,要求戴寧19日到案執行,戴寧申請到台中女監執行遭駁回,但嘉檢表示,她今日上午10時10分許已到台中地檢署報到,將發監台中女監執行。嘉檢表示,經台中地檢執行檢察官協助本署,核發檢察官乙種指揮書將受刑人戴寧發往法務部矯正署台中女子監獄執行。已連任4屆的戴寧,被控自2012年6月至2022年2月間,透過郭姓前夫及辦公室溫姓前主任的協助,利用陳姓、邱姓、曾姓、王姓前男友及郭姓前小姑等人擔任人頭,詐領助理費及三節獎金合計431萬8750元。嘉義地院審理時,戴寧拒認罪,被重判10年6月,褫奪公權5年;她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罪並自動繳回犯罪所得431萬8750元,合議庭認為她3次犯行,犯罪金額甚鉅,犯行重大,但考量她坦承犯行,且自動繳回犯罪所得,審酌她擔任議員對地方公共事務的貢獻,改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戴寧再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維持二審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並沒收犯罪所得431萬8750元。此案爆發後,戴寧遭羈押期間其父親戴建三病逝,2023年3月23日戴寧戴手銬腳鐐返家奔喪,在靈堂前跪爬、痛哭,令人非常不捨,震驚社會。
「白狼」兒子沒來報到!張瑋侵占罪判刑一年發監不到案 檢方開通緝令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之子張瑋,被控與妻子王姝茵侵占其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694萬餘元資產,且製作不實財報;最高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張瑋徒刑1年,另涉犯違商業會計法8罪,各判刑2月至4月,可易科罰金確定,台北地檢署通知張入監時,張已人間蒸發,日前聲請沒入50萬元保證金,發布通緝。張瑋夫婦被控2010年11月創設華夏大地旅行社,侵占旅行社款項,另以張安樂當人頭員工,投保勞健保,逃漏3年度的營所稅28萬餘元。去年底,最高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張瑋徒刑1年,另涉犯違商業會計法8罪,各判刑2月至4月,可易科罰金確定,檢方通知張瑋今年3月28日到案服刑,但張瑋未到案,檢方拘提也未到案,檢方再發出傳票通知張瑋於4月30日到案,張人間蒸發、檢方認為張已逃匿,向台北地院院聲請沒入50萬元保證金獲准,並對張瑋發布通緝。
運毒重刑犯持假護照闖泰被捕 檢調後知後覺竟晚3月才通緝
綽號「大飛」的黃姓男子2020年間自泰國寄送夾藏3公斤的愷他命包裹至台灣,更找來收受毒包裹的人頭,遭警方查獲逮捕,並因運輸毒品被判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孰料黃男卻在發監執行之際,2024年偷渡前往柬埔寨,以不明方式取得假護照,再搭機轉往泰國,試圖持假護照闖關,卻遭泰國移民局一眼識破被捕。如今黃男今年5月在泰國服刑期滿,調查局預計將在12日下午押解返台;不過刑事局在去年6月1日接獲泰國移民局通報,而檢調對黃男的通緝卻遲至同年8月15日才發佈。據了解,黃男因運輸毒品案件,遭判有期徒刑10年6月定讞。眼看發監在即,黃男疑似為了不想坐牢,先是從台灣偷渡至柬埔寨,隨後再從柬埔寨搭機前往泰國,並從而申請精英簽證,不過黃男2024年5月31日入境泰國時所持有的護照,儘管個人資料都是自己的,卻因護照號碼與其個人資料無法對上而遭泰國移民局一眼識破,當場抓包其持有假護照被捕,同時在隔日6月1日通報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據悉,黃男運輸毒品案件為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與內湖分局共同偵辦,黃男被捕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並一路遭延押獲准,而黃男也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發回更裁,高等法院更一審裁定其自2023年8月22日起延長出境出海8個月。同年9月,更一審仍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0年6月,黃男不服再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駁回其聲請,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黃男疑似不想再被關,竟在遭到境管期間,以不明方式偷渡前往柬埔寨,再搭機轉往泰國,2024年5月31日持假護照準備入境辦理精英簽證,好在泰國定居,卻遭到泰國移民局識破。不過根據調查局所發佈的黃男通緝時間,2024年5月31日黃男闖泰失敗後,調查局卻遲到同年8月15日才發佈通緝,並在泰國因持有假證照一事遭判刑入獄,直到今年5月服刑期滿,預計將在12日下午返抵台灣。
運輸毒品遭重判10年!男偷渡持假護照闖關泰國被捕 今遭押解回台
綽號「大飛」的黃姓男子2020年間自泰國寄送夾藏3公斤的愷他命包裹至台灣,更找來收受毒包裹的人頭,遭警方查獲逮捕。而案件進入台北地院審理後,黃男遭判刑確定,並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因運輸毒品被判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孰料黃男卻在發監執行之際,以不明方式取得假護照,2024年趁機前往柬埔寨再轉往泰國,試圖持假護照闖關,卻遭泰國移民局一眼識破被捕。而黃男也因此遭到判刑,如今其在今年5月在泰國服刑期滿,預計將在12日下午遭驅逐出境,返抵台灣,繼續他未完成的刑期。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先是在去年6月接獲泰國移民局通報,指出有旅客疑似使用台灣偽造護照,企圖自柬埔寨進入泰國。警方獲報後經清查比對資料,竟發現持有假護照的黃姓男子,其2020年至2021年間,以不明管道向泰國不明人士購買寄送約3公斤重的愷他命,為掩人耳目黃男甚至還將包裹夾藏,更付錢找來人頭戶方便提領包裹,但仍遭警方截獲。據了解,黃男的案件經移送至台北地院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0年6月,案件經上訴至最高法院後,黃男仍遭法院裁定維持原判,全案定讞,不得上訴。不過黃男卻仍不死心,先是未到遭到北檢通緝後,竟從不明管道獲得假護照,試圖柬埔寨進入泰國並從而取得精英簽證,儘管上面印有其個人資料,但其護照號碼卻有異,遭泰國移民局一眼揪出逮捕。黃男被捕後,因持用偽造護照在泰國服刑,今年5月服刑期滿,我國警方經與泰國警方溝通後,規劃於12日下午由刑事警察局駐泰國警察聯絡官偕同法務部調查局駐泰國法務聯絡官,共同押解黃男回台歸案。刑事局強調,臺泰雙方在本案中展現出高度執法默契與跨境合作能量,透過本次國際合作緝逃,對於企圖逃避我國司法追訴並潛逃至其他國家的重要外逃通緝犯,執行緝捕與遣返,展現我國警方強力執法及打擊罪犯之決心,未來將持續深化雙邊警政合作關係,打擊跨國毒品犯罪,確保兩國社會治安與人民安全。
策畫8台人遊泰「整團賣掉」!警方破獲人蛇集團 25歲首腦身背多項詐騙、洗錢前科
今日,國內傳出8名台人受「免費遊泰國」話術誘騙,被騙至緬甸苗瓦迪詐騙園區消息。如今更多事件細節曝光,原來這些人聽信人蛇集團「到國外合法賭場工作」、「到泰國開設銀行帳號」可獲得高額酬金等說法,才被誘騙往泰國,事後又被人蛇集團以每人60萬元價碼賣給詐騙園區、淪為豬仔。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2日宣布,已偵破策畫這起事件的人口販運集團,並將張姓主嫌5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令人驚訝的是,人蛇集團的張姓首腦年僅25歲,年紀輕輕就有多項詐欺、洗錢前科。更有媒體指出,當警方到張男彰化老家抓人時,張男阿公在一旁面無表情,似乎對孫子被抓已習以為常。據了解,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在2024年12月間陸續接獲報案,獲知有民眾遭誘騙前往東南亞工作後行蹤不明,疑有不法集團涉嫌人口販運及詐騙國人出國,遂與台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新營分局及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指揮偵辦。根據警方調查,25歲張男自2024年10月起,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招募53歲朱女和43歲洪男擔任招募員,以「到泰國賭場擔任開分員」及「申請帳戶」等理由,誘騙52歲陳姓、58歲胡姓和62歲沈姓等3名婦人以及5名年輕人前往泰國,並由34歲張男和41歲沈男送機與監控,確保眾人順利搭機。8人在泰國曼谷機場落地後,隨即被詐團人員收走護照,又遭詐團分子持槍押往緬甸苗瓦迪詐騙園區從事詐騙工作。後來,3位婦人因年紀大、配合度低、學習能力不佳等因素,導致工作成效不佳,詐騙集團遂向3人在台家屬勒索贖金。陳姓、胡姓2名婦人在家屬籌得40萬、65萬元後得以脫困、自行搭機返台並向警方報案。沈姓婦人家人則籌不出錢,所幸得到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協助救援,在今年3月14日搭機返台。專案小組在今年2月、3月分別前往台中市大里區、北屯區、西屯區及彰化縣員林市等地執行搜索,查獲主嫌張男等5人到案,並查扣現金18800元、手機、筆電、金融卡、存摺、健保卡及自然人憑證等贓物、證物。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張姓主嫌年僅25歲,身上已背有多項詐欺、洗錢前科,警方前往張男彰化老家逮人時,張男阿公也在現場,但面對大批員警上門逮捕孫子,張男阿公沒有太大反應,似乎對此已經習以為常,讓辦案員警直搖頭。事後,警方將張嫌5人依涉犯以詐術使人出國、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諭知張男以5萬元交保、朱女等3名嫌犯各以3萬元交保,另洪男另因妨害自由案遭判刑3個月,未到案入監而遭中檢通緝,檢方發監執行。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發監前落跑 調查局列「外逃通緝犯」名單!檢舉獎金最高50萬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從事兩岸地下匯兌業務,共匯兌新台幣1358萬餘元,遭判刑4年確定,在檢察官發監前落跑,屏東地檢署23日發布通緝,法務部調查局已將郭列為「外逃通緝犯」名單,呼籲民眾檢舉其行蹤,緝獲可獲15萬至50萬元獎金。判決指出,郭再添自2017年7月起,利用在大陸販售茶葉並取得大量人民幣機會,使用其華南及第一銀行2帳戶作為經營地下匯兌收、付資金之用,郭在2017到2018年間非法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匯兌,共匯兌新台幣1358萬5720元。歷審認為,郭無視政府管制匯兌禁令,而非法辦理地下匯兌業務,妨害金融秩序及資金流向管制,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判處有期徒刑4年。郭不服提上訴,5月19日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屏檢20日發出傳票,通知郭在23日向屏檢報到入監,但檢方在其住處與服務處都未發現郭,導致傳票無法送達,檢察官隨即開拘票,因傳喚、拘提不著,屏檢23日發布通緝。依據法院資料,郭過去就曾因逃匿遭通緝逾1年始遭緝獲,郭與陸籍妻子王曉燕另涉選罷法、藥事法、反滲透法被屏檢起訴,屏東地院自2023年12月30日就對郭、王限制出境、出海迄今。屏院以郭、王近年均曾多次出境,停留境外期間非短,且與大陸地區政商人士曾有所聯繫,並有在大陸地區經商之經驗,2人有逃亡出境能力,今年4月10日才裁定延長2人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過,郭仍在地下匯兌案判刑4年定讞後順利逃匿。法務部調查局已將郭列入「外逃通緝犯」名單,積極緝捕,目前郭的潛逃地點「不詳」。依據《法務部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規定,民眾檢舉外逃通緝犯行蹤致緝獲,可獲獎金。調查局檢舉獎金是依緝獲通緝犯通緝書所載罪名法定刑而定,由於郭遭通緝的《銀行法》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獎金為15萬元至50萬元。
張斯綱昨告發監察院今就遭約談 國民黨批檢調成執政黨打手
檢調今(29)日偵辦罷免幽靈連署案,查出部分個資來自張斯綱4年前發起的罷瑤連署,因此約談張斯綱到案進行偵訊。對此,國民黨今召開「昨日告發監察院,今日檢調帶走清算」記者會。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昨天剛與張斯綱到北檢告發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短短一天張斯綱竟成為被告被帶走約談;一路以來,司法持續恐嚇領銜人與罷綠委志工,現在連在地的民意代表都要恐嚇,未來誰還敢繼續連署?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表示,張斯綱、楊智伃與凌濤昨天才剛在北檢外,針對監察院秘書長被發現公器私用,用公務車載他的愛寵去洗澡、做美容提出告發,結果告發的人今天竟然成為被告,難道當今的司法已經是看見問題不解決,反而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嗎?凌濤表示,昨日柯文哲,今天有張斯綱、有各地志工領銜人,明日就有可能是任何人,所以我們現在必須站出來,看到張斯綱只不過認真參與了罷免吳思瑤,支持公民團體的活動就被清算,一路以來,司法持續恐嚇領銜人與罷綠委志工,現在連在地的民意代表都要恐嚇,未來誰還敢繼續連署?凌濤質疑,臺灣司法已經濫權到無法無天的地步,拿這幾天的案子來對比,國民黨揭露介入罷團台中市的江肇國團隊,可能涉嫌違法募款、設有內帳,檢調去查了嗎?國民黨告發李俊俋公器私用,現在查了嗎?搜索了嗎?羈押了嗎?怎麼會告發的人現在就被約談抓走?凌濤指出,整個監察院的派車單是可能有偽造文書的嫌疑,如果派車單內沒有寫寵物美容、看牙醫、到機場接送親友,而是以公務之名掩飾私人的行為,這就是偽造文書。臺灣的檢調不是對於偽造文書很厲害嗎?什麼時候才要大搜索監察院、大羈押李俊俋?這個司法的差別辦案全民都在看。凌濤強調,臺灣幾十年來的司法改革一夕被賴清德毀滅,現在的台灣司法竟然變成恐嚇百姓、製造寒蟬效應的武器,不止把罷雙吳沒收,沒收了全臺罷綠團體,甚至張斯綱非常有可能在吳思瑤罷免案通過後擔任補選人選,賴清德有必要超前部署到這種地步?把未來可能參選總統的對象先羈押起來,把可能挑戰民進黨立委的補選人選先搜索約談,要讓大家完全不敢站出來,要讓這個人選完全消失,賴清德用司法當武器,人民都看不下去。楊智伃強調,用司法當武器,只准罷藍不准罷綠,過程中無論罷藍或罷綠連署都有錯假偽的形式,可是民進黨對罷藍團體輕輕帶過,卻對罷綠的團體卻用司法大刀狠狠砍下。呼籲所有還有良心的檢調停止受政治操弄,不要再讓人民對司法信心垂直下降。
台南嚴懲酒駕 3男累犯都不准易科罰金
高雄本月初3天內2宗酒駕撞死人案,引起全民公憤,台南院檢最近對酒駕累犯都不予輕縱,檢方對2名4度酒駕累犯,法院判刑5月,檢察官都不准予易科罰金,直接裁處發監執行,2名被告向法院聲明異議全部被駁回。院方也對1名5度酒駕的陳姓男子,直接判刑8個月,可上訴。對執行檢察官不給予酒駕累犯易科罰金、裁定發監執行,南檢表示,尊重執行檢察官的決定,當事人得易科罰金或入監執行,屬檢察官的裁量權,該2名當事人4度酒駕,顯見罰金對他們已難收教化之效,因此駁回易科罰金聲請,讓他們直接入監反省。該2名當事人不服檢方裁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指檢察官不當指揮或家有重病老父待扶養為由,請求法官駁回檢察官裁定,法官審理後,支持檢察官裁定駁回異議,2名當事人都須入監執行。台南地院本月16日也對1名5度酒駕的陳姓男子判刑8月,不再給予易科罰金的空間,若判刑確定,陳男也須入監執行。判決指出,陳男是1名廚師,今年2月9日晚上在住處喝酒後,直至隔天下午4點多仍未退酒,騎機車追撞前車,酒測值0.52,第5度犯酒駕公共危險罪被法辦。法官認定,陳男5次酒駕,足認他對法律遵循意識及刑罰感應力薄弱,依法予以加重其刑,尤其他前4次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足見他有特別惡性,前次判刑7月入監執行毫無成效;他在本案審理時供稱,有5名未滿7歲的小孩要扶養,當庭請求輕判未被接受,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判8月,可上訴。
兒在麥當勞摔斷手…夫妻獅子大開口討7060萬 前消防員尪今入監
新北市消防局前科員蔡一郎與黃櫻惠夫妻檔,2017年因5歲兒子在麥當勞內的遊戲區玩耍時跌斷手,醫藥費僅6700元,卻向業者聲稱要檢舉消防設施不合格,獅子大開口索賠7060萬元,一審被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刑1年2月。案件上訴至二審,高院改判蔡男6年6月徒刑、黃女5年2月徒刑。據悉,台北地檢署今天(2日)傳喚蔡一郎到案發監執行。回顧案情,蔡男和黃女的兒子於2017年間,由阿嬤帶到麥當勞裕民分店用餐,期間前往兒童遊戲區玩耍,在溜滑梯時不慎摔傷手臂,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醫療費用為6700元。蔡男和黃女當時因投資失利,積欠200多萬債務,遂心生歹念,利用民間企業不希望被舉發違規導致受到稽查的心態,獅子大開口。蔡男和黃女濫用職權登入「消防安全管理系統」,調查安檢資料,強行向麥當勞要求7060萬賠償金,之後甚至還以民眾身分去檢舉,找稽查小組施壓,逼迫麥當勞趕快和解。麥當勞不堪其擾報案,最後檢方介入偵辦,依恐嚇取財未遂等罪,提起公訴。蔡男和黃女一審被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刑1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改判蔡男6年6月徒刑、黃女5年2月徒刑。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定讞;夫妻倆仍不符,一度聲請釋憲,但遭到駁回。據悉,新北地檢署近日委託台北地檢署執行蔡一郎部分,今天傳喚蔡男報到,並發監執行。
獨/搶救台商鄭文逸連兩敗 聲請評鑑最高法官和續行審判都遭駁回
台商鄭文逸炒作大同公司股票,狠撈12億5717萬多元,最高法院去年7月維持高等法院見解,重判13年6月徒刑,鄭文逸遭拘提到案,發監執行。不過律師界和司法界盛傳鄭文逸入獄後,除了透過媒體造勢喊冤,「律師團也同步展開會外賽、如同搶救雷恩大兵」,除了劍指當初判決鄭文逸有罪確定的最高法院受命法官江翠萍等人,把江送請法官評鑑,還聲請最高法院續行審判、停止執行和召開大法庭,不過皆遭法官評鑑委員會及最高法院駁回,鄭文逸及律師團凌厲攻勢為之一挫。在聲請評鑑江翠萍法官的部分,曾被稱人權法官的前最高法院法官的律師錢建榮,及被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罵為側翼的帥哥律師李荃和等人主張,二審重判鄭文逸具有多達至少14處違背法令事由,江翠萍逕依刑事訴訟法第380條規定「無害瑕疵」為由,駁回上訴,侵害其訴訟防禦權,危及正當法律程序;也沒適用增訂刑事訴訟法第211 條之1關於專業法律問題之鑑定程序進行審判;還不顧法律見解歧異,未提案到大法庭討論,因此請求評鑑江翠萍。不過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根據法官法規定,法律見解不得據為法官個案評鑑之事由;且憲法第80條明揭法官從事審判僅受法律之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干涉;司法自主性與司法行政監督權之行使,均應以維護審判獨立為目標,不得違反審判獨立原則,因此駁回本案法官評鑑,以免影響審判獨立。其次在聲請續行審判並停止執行及聲請提案大法庭的部分,鄭文逸的律師團陣容也很堅強,包括前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吳孟勳、前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前高院法官王國棟等3位律師。律師團主張:原審判決未及適用刑事訴訟法增訂之第211條之1規定進行審判程序,依程序從新原則,應撤銷原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審判,始能保障聲請人之聽審權。另外,本案有諸多法律爭議,卻未提案召開大法庭,即逕以程序判決駁回聲請人之上訴。此外,復有濫用無害瑕疵理論等嚴重違誤。律師團認為,本件判決係將鄭文逸合法之上訴誤為不合法之無效違法判決,自應回復原訴訟程序繼續審判,並停止執行。最高法院則認為,專業法律問題徵詢意見之制度早為司法實務所運用,且行之有年。此次刑事訴訟法增訂第211條之1規定,難認係新賦予當事人之訴訟法上權益,而應解為是鑑於專家學者就法律爭議所為之法律上意見,並非釐清事實爭議之證據資料,與鑑定(法定證據方法之一)之法律定位及功能有別,從而,刑事訴訟法第211條之1第1項雖於原審宣判後始公布施行,也未違反程序從新原則。此外,鄭文逸以有濫用無害瑕疵原則,侵害其訴訟權,有違憲疑義為由,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部分,已於114年3月20日以114年審裁字第297號裁定不受理。最高法院認為,鄭文逸的證券交易法案件,經最高法院以上訴不合法,而判決駁回確定,鄭文逸即無繫屬最高法院案件。卻主張最高法院裁判之法律見解產生歧異,且該聲請歧異提案與聲請繼續審判,兩者互有關聯,而聲請提案予本院刑事大法庭裁判,為法所不許,其聲請亦應一併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