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小組
」 選委會 選罷法 投票
花蓮選務人員「蓋選民印鑑」遭解職 縣選委會:由監察小組決定是否移送
全台首波罷免投票今天登場,位在花蓮縣壽豐鄉豐山活動中心的投開票所,驚傳有選務人員拿選民的印章蓋在名冊後,再拿去蓋在一旁的空白A4紙上,欲統計投票人數,行為疑似違法。對此,花蓮縣選委會表示,已解除該員職務,同時也已保存相關證據,待選委會監察小組決定是否移送檢方偵辦。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在臉書爆料指出,壽豐鄉豐山活動中心投開票選務人員,拿選民的印章蓋在名冊後照理應還給選民,卻稱要統計投票人數,把印章再拿去蓋在旁邊的一張A4紙上,認為行為背後目的相當可疑。她說,經選民現場反應,也在社群對話Line群組裏提醒和再次抗議,選務人員竟然只說,「會將紙本全數收回選務中心,但請大家放心背後是廢紙沒有任何效力,不過選民仍要求選務人員應現場銷毁蓋滿印章的A4紙,卻只得到「選務中心已收走並進行後續處理」的答覆。對此,花蓮縣選委會總幹事李葳表示,選委會接獲相關通報後已即刻做處置,經查該名選務人員為該投開票票所管理員,行為可能會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妨害秘密投票的問題,已在下午1時13分解職,並請候補人員接手他的工作。他坦言,管理員可能只是熱心想幫忙統計投票總人數,且因沒有工作經驗,才做出這樣的行為,不過選委會已經搜集相關證據,待監察小組委員會討論是否把人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此外,李葳也提到,選委會目前也接獲許多疑似投票違規的回報,後續都會依法定流程召開會議,研討行為舉止是否構成違法,若有刑事疑慮就會移送地檢署偵辦;目前疑似有刑責就是壽豐豐山活動中心投開票所這件,另外還有選民在進豐園區疑選票出現汙漬亮票也是要做判斷。
趙少康投票後當眾「亮票」 恐違選罷法警方將送北檢
首波罷免案投票26日登場,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上午前往台北市大安國中投票所投票,投票後竟當眾打開選票向媒體「亮票」,涉嫌違反選罷法。大安分局表示將依法蒐證並通知趙少康到案說明,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趙少康於上午9時17分許至大安國中投開票所投票,圈選完成後在離開圈票區時,直接打開票紙主動亮票給媒體拍攝,一路走到票匭前才對折投入。大安分局指出,趙少康於選票圈定後當場揭示圈定內容供媒體拍攝,該行為經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認定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8條第2項「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及第105條規定。根據選罷法第105條規定,違反第88條第2項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趙少康事後向媒體表示,一時失誤,不小心露出正面,這是錯誤示範,引發媒體關注,非常不好意思。台北市選委會說明,現場選務人員已通知現場員警處理,台北市警察局將會聯繫檢察官偵辦。選務機關若有檢舉案件,也會移請檢警機關依法辦理。
大竹里長協助指揮遭疑「影響投票」 選委會:未違法
726大罷免投票日人潮紛紛湧上街頭,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國中投票所遭民眾爆料,大竹里長黃榮祈在現場站點,疑似企圖影響投票意志,選委會及警方至現場調查並無違法行為。黃榮祈表示,原投票地點為大竹國小,但因校地整修關係改至大竹國中,擔心長輩迷路才在現場指揮,並無誘導行為。有民眾在社群媒體Threads貼文指出,國民黨籍的大竹里長黃榮祈堅持在投開票所前站點,企圖影響大家的投票意志,堅持不離開,該網友也強調「如果他的行為可以被接受,大家都去站點好了」。桃園市選委會表示,經監察小組委員前往查實,大竹里長是在投票所30公尺以外,只是跟民眾引導不要跑錯投票所,並沒有明顯支持某一方的行為,已先錄案處理,並勸導里長離開。另警方也到現場調查,初步認定並無違法行為。記者致電黃榮祈,黃榮祈坦言,因原本投票所是在大竹國小,因校地整修的關係移至大竹國中,擔心有長輩因場地不熟悉而迷路,才會選擇在現場協助投票所指揮,完全沒有發表任何不當言論,更強調自己「清者自清」。
吳欣盈投票後「一舉動」遭檢舉 吳辦發言人:絕非競選行為
2024年總統大選1月13日正式舉行投開票,各投票所湧現投票人潮,投票過程中也發生一些違規事件,包括撕毀選票以及比選舉號次等違規情事。其中,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在上午完成投票後,對鏡頭比出疑似號次的手勢,遭到民眾檢舉。對此,吳欣盈競選辦公室發言人陳宥丞表示,吳欣盈的舉動是為配合媒體畫面需求,絕無涉及候選人號次及競選行為。吳欣盈今早前往台北市信義區吳興國小投票,但在投票後卻對鏡頭比出讚的手勢,遭到民眾檢舉。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回應表示,已收到相關的民眾檢舉案件,全案將交由監察小組進行依法處理,以釐清是否有違法情事。吳辦發言人陳宥丞則回應,吳欣盈在投票時的按讚手勢,是為配合現場媒體畫面需求,反射動作對台灣民主和投票行為按讚加油,絕對跟候選人號次及競選行為無關,請外界不需要多加揣測,讓我們的正面選舉,快樂投票,持續在台灣這塊寶地上發生。此外,柯辦發言人陳智菡亦簡短回應表示,「依法處理。」
鍾小平競選布條涉嫌違反《選罷法》 遭選委會勒令拆除
2024總統、立委選舉投票日1月13日登場,大批民衆一早便開始聚集在投票所耐性排隊等候履行公民義務,投票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截至。台北市第五選區(中正、萬華)國民黨籍立委參選人鍾小平遭民衆檢舉,競選布條懸掛在投票所附近。對此,台北市選舉委員會表示,環保局將前往8處拆除8面競選布條。依照《選罷法》規定,選舉當天,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附近也不能有拉票、散發傳單、傳送簡訊、重新張貼、懸掛或豎立標語、旗幟等行為。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余淑𡝮表示,接獲民眾投訴,指台北市第五選區立委候選人鍾小平的競選布條,公然懸掛在投開票所附近,一共有8面競選布條懸掛在中正、萬華區8處投票所30公尺外。台北市選委會表示,已要求環保局人員前往拆除布條,之後監察小組將依檢舉案件內容進行事實審認,並開會決議是否違規,由於案子需要時間整理,不會今天就有結果。對此,鍾小平回應,他按照規定在投票所30公尺外懸掛競選布條,如果選委會認為不好,就拜託清潔隊拆除。
南投立委補選今舉行 多處投票所外竟藏密錄器
南投縣立委補選投票今(4)日舉行,多處投票所外竟出現有人以手機錄影,紀錄投票者身分,並在花盆內發現暗藏密錄器。名間鄉大賢宮投票所,有不明團體成員註記選民特徵,警察人員制止時,還與警方發生爭執。南投縣選委會表示,投票所30公尺內、外都不可有干擾、妨害或擾亂投票,或是從事錄影監控他人投票行為,以免違反《選罷法》還會有刑事責任。民進黨副祕書長黃建嘉表示,有人在試圖影響選舉的公平公正,呼籲司法機關介入查辦。國民黨發言人林家興則指出,請檢警嚴加了解維護乾淨選風,並呼籲民進黨不要藉機操作,影響選舉。南投縣選委會提醒,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可有競助選或從事拉票活動,若在投票所30公尺內、外逗留,不時對前來投票民眾比手勢或講悄悄話等疑似拉票行為,選務機關會立即通知監察小組委員,並請檢警列為偵查重點對象。
南投補選出現「監票員」登記民眾穿著長相 花盆暗藏密錄器監控…中選會回應了
南投補選於4日正式登場,但許多投票現場的花盆、花圃被人發現暗藏多個密錄器監控,同時也出現部分人士以「全民監票行動聯盟」的名義在現場錄影、監控,甚至以名冊方式計票、註記投票人員的身形與穿著,甚至不斷的恐嚇其他民眾,就連警方口頭勸離時,還不斷地對警方叫囂。中選會稍早也針對這些事情做出回應。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有人在南投市營盤國小投開票所發現有不明人士割開花圃的花盆,在其中偷偷放置密錄器,就連樹上也被人放置密錄器監控。此舉被懷疑是有不明人士向樁腳施壓,逼迫他們依定要出來投票。報導中也指出,在名間鄉大賢宮、南投市農會和聖和宮等投開票所外,出現幾位身穿「全民監票行動聯盟」背心的民眾,這些民眾拿著手機拍攝投票的民眾,同時還手持一本記錄著投票民眾的身著衣物、高矮胖瘦的名冊紀錄。而且這些人甚至還對排隊的投票民眾說「你要戰爭嗎?你喜歡戰爭嗎?」就連警方來口頭驅離時,這群人還不斷地對警察叫囂。民進黨副秘書長黃建嘉表示,「全民監票行動聯盟」雖然號稱是中立的監票團體,但其實臉書上的發文全部都是讚揚國民黨、中共,攻擊民進黨的內容。而黃建嘉認為,他們在投開票所旁恐嚇排隊投票民眾的行為,已經是明顯為特定陣營服務、試圖影響選舉公正,呼籲警方應積極介入查辦。而整起事件曝光後,中選會也發布新聞稿,表示司法檢警機關在歷年以來的選舉過程中,就不斷強調,無論是投票所30公尺內外,均不得有違反刑法、公職選罷法等規定之行為,尤其是錄影監控他人的投票行為,以免觸法且還會有刑事責任。投票日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之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將由檢警司法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規定處理。尤其是,如於投票所30公尺內外架設手機或攝影器材,另從事選舉人或投票權人之錄影監控行為者,恐已涉嫌並構成妨害或擾亂投票罪之犯行,定會聯繫檢警司法機關予以偵辦。中選會也提醒,今日至投票時間截止前,除了不可有競助選或從事拉票的活動外,若在投票所30公尺內、外逗留或徘佪不去,或不時對前來投票之民眾「比手勢」、「打躬作揖」或「講悄悄話」等疑似拉票或從事固票之人,選務機關也會立即通知監察小組委員並請檢警司法機關列為偵查重點對象。
投票日違規一籮筐!台中選民撕毀選票、投票當下講電話
台中市南區合作街編號1425號的投開票所,於26日上午10時07分發生民眾撕毀選票案件,一名79歲林姓男子於蓋印完市長及里長選票後,才發現自己不慎誤用個人私章蓋印選票,當場撕毀選票,經現場主任管理員發現、制止後,當事人已由警方帶回偵訊中。另外,在南區高工路編號1464號投開票所也發一件手機響起的案件,一名70歲何姓女子於上午10時20分前往投票,將手機帶入投開票所卻未關機,於圈選區內響起並接聽電話,經現場主任管理員發現、制止,當事人亦由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帶回。警方表示,這2件案件後續都將交由選委會監察小組委員認定,如認定違反公務人員選罷法,將函請選委會依法裁罰。
北投、內湖驚見民眾「撕爛選票」!肇事2人最高恐挨罰5萬元
九合一大選併修憲複決今天投開票,台北市內湖區435投票所發生一起撕毀選票的事件,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余淑𡝮表示,會移送到監察小組委員,已經請警察協助;撕毀選票將裁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台北市內湖選區435投票所出現民眾撕毀選票的情形,至於是男性或女性選委會無法得知,依據《公民投票法》第44條規定,將公投票或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公投票者,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北投、內湖區發生損毀選票各1件1人,總計2件2人;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總計出動7000名警力執行投開票日安全維護勤務,警方重申,絕不容許發生選舉暴力或衝突事件,也呼籲選民理性投票,警方絕對嚴正執法,以維護社會秩序與民主自由。
澄清網路謠言 中選會:民眾勿聽信謠言而觸法
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階段,中選會今(20)日再度強調,投票所30公尺內外都不可有干擾、妨害或擾亂投票,或是從事錄影監控他人投票之行為,也提醒民眾勿聽信網路謠言也切勿因聽信謠言而觸法。中選會表示,11月26日投票日在即,網路社群媒體又有人持續造謠,製造及傳播「投票所30公尺內或外,都可錄影、監控民眾投票」等錯假訊息,試圖影響投票秩序,中選會再度提醒民眾切勿聽信,更勿因聽信而觸法!中選會也提醒民眾若遇有此類如此惡意之選務造謠,可向檢警司法機關報案或舉發,好讓檢警司法機關予以依法究辦。中選會指出,實際上司法檢警機關在歷年以來的選舉過程中,就不斷強調,無論是投票所30公尺內外,均不得有違反刑法、公職選罷法等規定之行為,尤其是錄影監控他人的投票行為,以免觸法且還會有刑事責任。而實際上,檢警司法機關在過去都曾發布對外新聞稿與透過記者會等各種方式向國人表示,投票所30公尺內外,不論直接或間接,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按情節輕重,應依刑法第142條或第147條究辦。中選會強調,投票日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之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將由檢警司法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規定處理。尤其是,如於投票所30公尺內外架設手機或攝影器材,另從事選舉人或投票權人之錄影監控行為者,恐已涉嫌並構成妨害或擾亂投票罪之犯行,定會聯繫檢警司法機關予以偵辦。中選會提醒,11月26日投票日當天除了不可有競助選或從事拉票的活動外,若在投票所30公尺內、外逗留或徘佪不去,或不時對前來投票之民眾「比手勢」、「打躬作揖」或「講悄悄話」等疑似拉票或從事固票之人,選務機關也會立即通知監察小組委員並請檢警司法機關列為偵查重點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