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
」 選罷法 大罷免 國民黨 立法院 趙少康
民眾黨立委推安樂死公投 陳昭姿:希望生命最後一段路能夠自己做決定
民眾黨團14日舉行「生命自主/尊嚴善終/為你自己投下關鍵一票」記者會,黨主席黃國昌及8位立委全部到席,安樂死公投為民眾黨2026年提出的第三個公投案,目前提出的公投問題版本為「您是否同意政府應將『安樂死』」法制化,以保障生命自主權為前提,提供「『罹患難以治癒之疾病』」與『承受難以忍受痛苦』者,在制度配套規範下,可依其自主意志進行安樂死,以達到尊嚴善終?」黨團總召陳清龍指出,黨內提出的皆為限縮性的承諾性公投,以減少選舉的負擔。立委陳昭姿表示,自己曾在癌症醫院服務超過30年,看過無數生命走向終點,過去看到很多病人即使用了最強的止痛鎮定藥,但還是承受巨大的身心折磨,這些病人最想知道的是「我究竟要痛苦多久」。陳昭姿指出,現行《安寧醫療緩和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下,仍有一部分病人無法解除痛苦,陳表示他們希望生命最後一段路能夠自己做決定,而不是任由疾病摧殘致死,若能在最嚴格法律規範和專業醫療評估下多一個選項的話,那國家即應考慮提供民眾這個選項,她強調,黨團尊重醫療及病人自主,這是民眾黨提出安樂死法制化公投的最核心精神。立委邱慧洳針對衛福部長石崇良指稱安樂死就是加工自殺罪一說表示,若以最嚴格標準通過個人安樂死程序,以維護個人尊嚴,即能將法律解套,不存在觸法疑慮,她提到,黨團先前即將修法提案上交國會,但法案仍在一讀階段,毫無進展,因此黨團再提出此公投案,使政府了解民意所望。立委許忠信表示,安樂死牽涉到刑法加工自殺罪、民法繼承等法律問題,而此提案符合選罷法規定的公投重大決策創制,也符合憲法23條規範的生命權保障,他強調一切皆合法合規。
選罷法修正正式上路 高虹安、柯建銘、謝龍介全都解套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在6月12日在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1日總統府正式公告該法條生效,修正內容排除被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的資格限制,未來將可登記為候選人,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前涉詐領助理費案,二審改判刑偽造文書罪6個月,藍營立委謝龍介、廖偉翔,以及綠營立委林淑芬、柯建銘全都解套。國民黨和民眾黨立委為避免參選人因被判緩刑而喪失參選資格,先前提案放寬被判緩刑者可登記為候選人的規定,如今選罷法第26條修正通過後,被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該法案通過後,涉詐領助理費案的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連任時將不會有違反選罷法的疑慮,而藍營與綠營立委在立院爆發多次的肢體衝突,藍委謝龍介、邱鎮軍、廖偉翔、黃健豪、黃仁及綠委柯建銘、林淑芬等人都涉傷害案,他們也都在此次修正中解套。
總預算延宕290天未審竣 民進黨批藍白:坐領薪水不做正事
立法院延宕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議已超過290天,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15)日表示,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坐領全民納稅錢,卻整天不做正事,透過延會讓「史上最長會期」保護傘開好開滿,再以因人設事修法、延宕總預算及杯葛重要人事案等方式,阻礙國家發展、衝擊經濟民生、破壞民主法治,只顧自身利益,最終受害的仍是全民。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自去年8月送交立法院以來,至今已延宕超過290天仍未完成審議。吳崢表示,目前由藍白召委主導的委員會中,仍有6個委員會、19個機關預算尚待審查。與此同時,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日更提案全數刪除文化部4738萬元媒體宣傳預算,以及減列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六成媒宣費,意圖在台灣文化外交屢獲佳績之際,讓台灣噤聲,打壓國際能見度。吳崢指出,藍白本會期再度通過延會,刷新史上最長會期紀錄,但立委卻遲遲不審預算、正事不做,反而持續推動爭議法案。他點名,今年初通過被稱為「顏寬恒條款」的修法,上週又三讀通過外界稱為「高虹安條款」的《選罷法》修正案,接下來還有所謂的「周典論條款」及「柯文哲條款」。此外,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也提出三項被批評為「雙薪肥貓復活」的修法版本,藍白屢屢因人設事修改法律,替特定人士開後門。吳崢表示,藍白也持續拖延或杯葛重要人事案,包括大法官、NCC委員、檢察總長、考試院、中選會及公視董監事等人事同意權案,都曾遭到在野黨阻擋、杯葛或封殺;最新公布的監察院人事案,藍白同樣揚言全面抵制。吳崢表示,藍白意圖以因人設事修法、延宕國家總預算及杯葛重要人事案等方式,阻礙政府正常運作與國家發展,不僅衝擊經濟與民生,也將傷害民主法治,最終讓全民受害。
發放5千福利金吸引民眾遷戶籍 中選會:密切關注
近期外界關切新竹縣議員席次數計算,中選會今(15)日說明,今(115)年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選舉區應選名額之計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8條第2項已有明文規範,一切遵循選罷法規定辦理。中選會指出,各選舉區應選名額之計算,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8條第2項規定,係以選舉投票之月前第6個月月底的戶籍統計人口數為準。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選舉區應選名額之計算,應以115年5月月底的戶籍統計人口數為準,各選舉區應選名額,中選會將於115年8月20日發布之選舉公告中載明。近期有鄉鎮推動發放五千元福利金吸引民眾遷戶籍,外界擔憂是否涉及不實遷徙或有幽靈人口情形,中選會說明,相關遷徙情形是否觸法,因事涉刑事犯罪,最終應交由司法機關依具體事實依法認定,人口數統計及遷徙查察則係戶政機關權責。至於外界訴求將5月下旬遷徙至關西鎮之民眾,不列入選舉區人口計算一節,中選會強調,目前選罷法尚無針對特定期日間遷徙人口,不列入各選舉區人口計算之法規依據。
藍白修正《選罷法》挨轟護航高虹安 柯文哲反酸:應正名為「林淑芬條款」
藍白聯手修正《選罷法》第26條,未來遭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另增訂涉詐欺罪經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由於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誣告案二審遭判刑,綠營質疑此次《選罷法》修法是為其解套,因而將修正案稱為「高虹安條款」,引發朝野激烈攻防。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3)日批評民進黨是在混淆視聽,而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也反嗆,相關修法更應該被稱為「林淑芬條款」。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團提出的選罷法修法,是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以及在比例原則下,認為所推動必要的改革,民進黨刻意要冠上所謂「高虹安條款」,是在混淆視聽,對高虹安也非常不公平。黃國昌指出,若今天真的要說所謂因人設事,恐怕民進黨要好好回答大家一個問題,去年國民黨立委提出,受到緩刑宣告還可以參選後,當時民進黨群起攻之罵得多難聽,怎麼等到民進黨自己自家立委涉及暴力毆人時,涉案的立委自己提出緩刑也可以繼續參選,就180度轉彎說這修法好棒?他批評,民進黨不要自己作賊喊抓賊,真的因人設事,自己涉案自己提案幫自己解套的正是民進黨。柯文哲則提到,黃國昌很客氣,都不會說這是「林淑芬條款」。他提到,網路上還寫「暴力芬條款」。針對這次修法,他看過民眾黨立委許忠信的說明,如果認為2年以下判緩刑的人,可以有參選資格,那為什麼判6個月以下易服勞動的不能參選,這沒有道理。這是很純粹的科學基礎,也是很清楚的邏輯,所以,這應該正名叫「林淑芬條款」。柯文哲回應《選罷法》修法爭議,反嗆外界應將其正名為「林淑芬條款」。(圖/周志龍攝)
藍白修正《選罷法》放寬參選門檻 綠委批:因人設事只顧選舉利益
藍白聯手修正《選罷法》第26條,未來被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另增訂涉詐欺罪經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由於新條文被綠營質疑是替涉誣告案二審遭判刑的高虹安解套,引發朝野攻防。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副幹事長陳培瑜今(13)日表示,藍白趕在參選登記截止前火速完成修法,根本是因人設事,只顧選舉利益、不顧民生福祉。立法院院會週五審議《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時,朝野立委爆發一陣激烈衝突。被外界稱為「高虹安條款」的修法,最終仍在藍白聯手的人數優勢下闖關成功。修法明定,未來遭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綠營質疑相關修法是因高虹安涉誣告案而來,批評是「因人設事」;高虹安則回應,外界不應過度政治解讀。不過,陳培瑜表示,高虹安先前因誣告案二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可經檢察官同意以「社會勞動」代替入獄,根據《選罷法》原本條文,有可能無法登記參選,所以藍白昨天強行三讀通過《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宣告緩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都可以登記為候選人。等同幫高虹安解套,確保參選萬無一失。陳培瑜直言,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還大言不慚表示「憲法保障人民參政自由,不能肆意妄為的剝奪人民參政權」,主導修法的民眾黨立委許忠信更直呼「易服社會勞動者,維護參選權,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陳培瑜強調,已正值6月中旬,不過今年度的總預算還沒審完,藍白卻連演都不演,趕在9月4日登記參選截止之前火速修過因人設事的《選罷法》,擺明只顧自己的選舉利益,而不管民生福祉。
林淑芬罵白委臭卒仔 民眾黨:毫無反省也毫無下限
立法院今(12)日三讀選罷法第26條,修法明定將詐欺罪納入不得參選條件,另也放寬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可繼續參選。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在議場狂罵民眾黨立委「臭卒仔」、「毫無擔當」,對此,民眾黨團表示,「出拳打人還不夠,居然連人民的參政權都要搞小動作,真是毫無反省也毫無下限」。民眾黨團於臉書發文表示,林淑芬曾在立法院公然毆打黨籍立委麥玉珍,今年2月遭檢方依傷害罪起訴後,3月4日林淑芬就提出放寬受緩刑宣告者參選資格的修法。照民進黨的神邏輯,若選罷法26條只處理緩刑,是不是就變成林淑芬因人設事的「暴力芬條款」?民眾黨團指出,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第9款》對除了犯內亂、組織犯罪、販毒以外較輕之罪,經判有期徒以上確定尚未執行者,也會被禁止登記為候選人,這等於是在褫奪公權的規定外再加上不合理的限制,明顯違反憲法賦予人民參選舉自由及對法律限制的比例原則。民眾黨團說,因此,黨團今年初提出《選罷法》第26條修法,將法官認為「可緩刑」(代表初犯或情節較輕者)以及比緩刑更輕可易服社會勞動或罰金的,一併恢復參選資格,此修法方向絕對合情合理、合法合憲。民眾黨團指出,回顧一下林淑芬等23位民進黨立委提案被判緩刑可不受參選限制時,她曾高喊著「要保障參政權、落實比例原則,不該因為罪責輕重失衡而限制人民參選」;林還曾說「判9年的可以選、判8年的可以選,獨獨判緩刑的不能選,會不會很荒謬?」民眾黨團表示,當看到修法時頻頻因人設事的林淑芬,律己寬、責人嚴,想對罪責更輕的罰金刑、易服社會勞動刑限制參選權的林淑芬、還有講不過人就開始叫囂威脅的林淑芬時,看了也覺得很荒謬。「出拳打人還不夠,居然連人民的參政權都要搞小動作,真是毫無反省也毫無下限」。
選罷法修正案朝野無共識 最快12日院會拚表決
立法院長韓國瑜11日主持朝野黨團協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針對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者是否可參選公職進行討論。由於朝野對修法方向仍有歧見,歷經約1小時協商後未達共識,後續將依規定處理,最快12日院會可進行表決。民眾黨立委許忠信表示,修法是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及比例原則,希望讓犯較輕罪責者仍保有參與選舉的權利,並非針對特定個案修法。本次修法內容為於《選罷法》第26條增列但書,規定宣告緩刑或得直接、間接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不受不得參選限制。內政部長劉世芳則表示,希望維持現行規定。司法院代表也指出,即使法院宣告可易刑處分,後續執行階段仍可能因個案情況有所變動,修法目的與影響仍須進一步釐清。由於三黨協商未獲共識,韓國瑜最後裁示依照規定辦理,相關草案後續將送院會處理。
翻牆下注九合一!高雄男用VPN賭選舉 橋檢扣虛擬幣追查境外介選
橋頭地檢署查出,高雄林姓男子涉嫌利用VPN偽裝日本IP,登入境外區塊鏈預測平台「Polymarket」,以虛擬貨幣押注年底九合一選舉結果,下注金額逾2.3萬元。檢警循線搜索,當場查扣746枚USDC虛擬貨幣,全案依違反選罷法及賭博罪嫌起訴,也是今年全國首件起訴的選舉賭盤案。橋頭地檢署表示,近期掌握情資,有民眾透過境外區塊鏈預測平台開設選舉賭盤,疑藉由賠率變化操作選情風向,甚至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檢察長郭景東高度關注,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組成專案小組,並指揮桃園市警方展開追查。檢警調查,林男今年4月間在高雄鳥松區住處,使用Nord VPN翻牆,將IP位置偽裝成日本地區後,登入境外預測平台「Polymarket」。接著透過MetaMask虛擬錢包及MAX交易所帳戶,陸續購入9245.01枚USDC穩定幣作為下注資金。專案小組發現,林男於4月12日至14日間,針對平台上的「2026 Taiwanese Local Elections:Party Winner」賭盤下注,押注「國民黨YES」及「民進黨NO」等選項,總投注金額742.9629枚USDC,折合新台幣約2萬3457元。檢警於4月23日發動搜索,當場扣得746.79枚USDC,並移轉至地檢署虛擬資產監管平台保管。檢方認為,林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刑法》賭博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後續也將持續擴大追查相關金流及是否涉及境外勢力介選。橋檢強調,部分境外區塊鏈平台利用匿名、去中心化與跨境交易等特性,已逐漸成為新型態選舉賭盤工具,透過市場交易及賠率波動,容易造成選民對選情產生錯誤認知,進一步影響民主選舉公平性,檢方將持續嚴辦相關不法行為。檢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參與任何形式的選舉賭盤,若發現賄選、地下賭盤、境外勢力介選或散布假訊息等情事,可撥打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檢舉,最高可獲500萬元獎金;若涉及境外勢力介選案件,檢舉獎金最高更達2000萬元。
總統府指派徐錫祥任代理檢察總長 吳宗憲:實實在在的政治布局
賴清德總統日前提名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擔任檢察總長,在立法院遭在野立委聯手封殺,賴清德總統對此結果深表遺憾。為避免影響該署業務運作,總統府7日正式發函,指派徐錫祥自8日起代理檢察總長,行使相關職權。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8)日表示,這已經不只是人事安排,而是實實在在的政治布局。整套人事案看下來,說穿了,執政黨要的根本不是一個經國會同意、具備民主正當性的檢察總長;他們要的,是一個就算被國會否決,還是可以無視體制、照樣硬插上去的「自己人」。這不是依法行政,這是把國會同意權當塑膠,把整個檢察體系當成遂行政治目的的工具。「把國會同意權當塑膠?府方硬推代理總長,司法防線面臨最大危機」,吳宗憲發文指出,昨天總統府的一紙函令,宣告了執政黨對司法獨立的徹底踐踏。在立法院依法否決檢察總長人事案後,總統府竟然繞過國會,直接下令讓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這個人事案,不是只討論個人,而是—誰有資格指揮、掌控全國1400多位檢察官?吳宗憲表示,第一、這是一把指揮1400名檢察官的尚方寶劍。檢察總長是全國檢察體系的指揮中樞。依法可以指揮監督全國檢察官,必要時還能介入、移轉檢察事務。更關鍵的是「查賄」!每逢大選,全國各地檢署都會編組「查賄專案小組」,由法務部與最高檢統籌規畫策略、統一定調,包含列為重點查緝的族群、區域及偵辦方針。吳宗憲說,以過去幾次地方選舉為例,全國地檢署一年可以受理數千件賄選情資,分案數以千計,起訴案件也有數十件到上百件,人數破百;檢方常自誇「羈押多少人、起訴多少件」,這些都是在檢察總長與法務部定調下,形成一整套查賄績效指標。吳宗憲表示,所以問題從來不是他會不會親手辦每一案,而是他有沒有能力影響全國重大案件與查賄的「資源配置和強度」。答案很清楚:有。把這個位子交給一個被國會否決、卻靠行政權硬推的人手上,未來的查賄標準,到底是聽法院的,還是聽府方的?吳宗憲指出,第二、2024大選,狂查「赴陸旅遊」就是警訊。一旦上級把「反滲透法加選罷法」當查辦主軸、對外高分貝宣示,下面的檢調系統就會拼命辦、用力辦——去大陸旅遊的里長、基層民代被大規模搜索約談、上新聞,社會輿論先被定罪。吳宗憲提到,但據法務部統計(112年1月至114年3月),違反滲透法及選罷法案件,不起訴處分高達416人,近8成案件最後是「不起訴或無罪」。這樣「上面定調、下面猛辦」查賄/查介選模式,如果再配上一個政治色彩濃厚、又剛被國會否決、卻靠行政權硬推代理的檢察總長,不免令人質疑:檢察權會變成砍殺政敵的工具?吳宗憲續指,第三、「國安一體」的思維,絕不能凌駕「司法獨立」。徐錫祥最大的爭議,在於他擔任過國安局副局長,有著濃厚國安背景。「國安一體」跟「檢查一體」完全不同,國安一體(向上負責):國安系統就是圍繞總統運作的國安幕僚與情報體系,重點是執行總統的國安決策,政治上對總統負責;檢察一體(對法負責):雖有上下級指揮,但檢察官辦案要對法律與人民交代,不是「只對總統」交代!吳宗憲表示,如果讓習慣國安思維的人代理總長,未來查賄選、查政治人物,他到底是獨立做決定,還是天天跟高層彙報?全國1000多名前線檢察官,難道要變成總統手上另一支可以指揮運用的辦案部隊?吳宗憲再指,第四、為了安插自己人,連法務部的「代理慣例」都要打破。退一萬步說,就算總長出缺需要代理,依據法務部過去的慣例(如當年曾勇夫代理陳聰明),代理人選也應由最高檢察署現任「最資深」的主任檢察官出任。目前最高檢最資深的主任檢察官並非徐錫祥。為什麼府方硬要跳過體制、踐踏慣例,執意把被國會否決的徐錫祥推上大位?吳宗憲直言,這已經不只是人事安排,而是實實在在的政治布局。整套人事案看下來,說穿了,執政黨要的根本不是一個經國會同意、具備民主正當性的檢察總長;他們要的,是一個就算被國會否決,還是可以無視體制、照樣硬插上去的「自己人」。這不是依法行政,這是把國會同意權當塑膠,把整個檢察體系當成遂行政治目的的工具。
18歲選舉權草案初審剛過 時代力量籲符合國際趨勢:速還青年投票權
時代力量今(7)日表示,18歲公民權已是跨黨派高度共識的內容,呼籲立院各黨派儘速完成協商,「直接修法」落實青年參政權改革。時代力量認為下修公民投票權到18歲已是國際社會潮流。(圖/CTWant攝影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重點在選舉權年齡下修到18歲,也建請憲法法庭、立院修憲委員會同步啟動釋憲、修憲工作。針對選舉權下修年齡討論,前大法官黃虹霞等學者就曾強調,其實《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之規定,是說20歲以上有依法選舉之權,但沒講20歲以下一定沒有選舉權,所以從文義解釋或退步改從基本權保障角度切入,20歲都只是選舉年齡的「最基礎保障」,不是「最大限制」,不該畫地自限。立法院今天對兩部「選罷法」修正投票權到18歲有了初步共識。(圖/黃耀徵攝)時代力量也認同指出,台灣青年在年滿18歲後就可參與公投、擔任公職,並須服兵役、納稅與承擔完整的法律責任,但卻還無權透過選票決定台灣的未來,實在是台灣制度中「最荒謬的權責不對等」。時代力量強調,目前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三大黨團皆已提出兩部選罷法修法草案,內政委員會今天也正式完成初審了,可見法律路徑、社會共識、民意基礎三項修法條件都已具備,既然朝野對18歲公民權既然已具高度共識,全球也有多國如此制定青年選舉權,那麼立院各黨團沒什麼好拖延的,該儘速完成協商,以「直接修法」落實青年參政權改革。
外甥對岸丟飯碗 劉世芳強調守法做事:到陸生活應三思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7)日表示,民眾到對岸時務必要小心謹慎,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有可能受到威脅,而自己身為中華民國法治國成員,處理任何事情一直以來依法行政,如今只是重申立場。劉世芳在元月被對岸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分子」名單後,對岸當局進一步針對劉世芳親屬全面盤點,發現她的外甥顏文群正任職於對岸江西上高縣「榮炭科技有限公司」,有聲音認為是「親屬賺錢可以,民眾交流不行」而生議論。上高榮炭則在4月初強調,已解除顏文群在該公司及其大陸子公司的全部職務,並重申「嚴禁支持台獨」,部分輿論視為在政治壓力下不得不的切割行為。榮炭科技是一家專注於鋰電池負極材料研發、生產與銷售的高科技企業,兩岸都有不少業務。(圖/翻攝自榮炭科技官網)我方陸委會則強烈譴責利用「跨境鎮壓」與「政治清算」以威脅台商之舉,直斥此舉企圖造成「寒蟬效應」破壞兩岸正常經貿往來,並強調顏文群提供國內政黨的政治獻金是 2019年的事情,但他跑去對岸工作是在2023年之後,加上顏僅是劉世芳三等親屬,呼籲不該成為政治鬥爭的目標。劉世芳今天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出席《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審查會議並備質詢前強調,她是中華民國政府官員就按照中華民國的法治來守法,捍衛台灣民主自由與主權,處理任何事情一直都是如此。劉世芳也強調支持陸委會立場,呼籲民眾如果赴對岸時務必要慎思,否則在人身安全跟財產安全一旦受到恐嚇跟威脅時,可能比較難申冤,請大家要慎思。
18歲公民權拚修法 朝野有共識、法制局建議走修憲
18歲公民權議題可望再現突破。國民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廖先翔持續推動相關修法進度,預計5月7日逐條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由於朝野版本皆主張將投票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法案有機會在當天送出委員會。不過,立法院法制局提出報告指出,若要完備18歲公民權制度,仍建議透過修憲方式處理。報告分析各國制度指出,多數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如美國、英國、德國等,投票年齡均為18歲,甚至如奧地利已下修至16歲。報告也回顧我國歷史,早在民國73年即有降低投票年齡的倡議,其後歷經多次討論,至2000年代初已逐漸形成政黨共識。然而,2022年修憲案雖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最終公民複決未達門檻而未能實現。法制局指出,《憲法》第130條已明定選舉權年齡為20歲,若要調整至18歲,原則上應透過修憲程序處理,並建議未來可參考韓國制度,不在憲法中明定具體年齡。報告強調,修憲門檻較高,推動前應先凝聚社會共識。未來18歲公民權能否順利落實,仍有賴朝野協商與社會支持程度。
李貞秀聲請假處分拼續命立委 許忠信場外暖身稱遞補不受影響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為保住不分區立委資格,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對此,備位立委許忠信昨(20)日表示,尊重李貞秀行使個人訴訟權利,但強調中選會已公告遞補事宜,其法律行動並不影響自己接任。李貞秀因言論爭議,遭民眾黨中評會一致決議開除黨籍。為爭取保留席次,她向北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案件已正式分案審理。不過,民眾黨委任律師指出,依《選罷法》規定,不分區立委一旦喪失黨籍,即同步失去立委資格。排名不分區第16順位的許忠信則指出,中選會已於15日公告遞補名單,後續頒發證書及宣誓就職純屬形式流程。他表示,李貞秀是被立法院除籍,其相關訴訟動作並不影響自己接任。許忠信為法學專家,過去曾以台聯黨籍擔任立委,此次將披掛白色戰袍重返立法院。他提到,未來進入立法院後,將優先配合黨團推動代理孕母法,並運用自身專業,著力於公司法、海商法、保險法、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等領域。民眾黨備位立委許忠信表示,中選會已公告遞補程序,李貞秀提出假處分對其接任不構成影響。(圖/翻攝民眾之聲YT頻道)
李貞秀聲請假處分 民眾黨:4/13開除即喪失立委資格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聲請假處分,試圖保住不分區立委資格。對此,民眾黨委任律師賴苡安今(20)日表示,尊重其提起救濟的權利,並強調依《選罷法》規定,喪失黨籍即同步喪失立委資格;至於雙方後續在法院的攻防,「我們就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說」。李貞秀日前因言行爭議影響黨形象,遭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原先對外表示尊重處分,但隨後態度轉變,她19日深夜開直播並出示法院收據,強調已依循過往案例提起聲請,要求暫停民眾黨開除處分的執行,試圖保留不分區立委資格。對此,民眾黨委任律師賴苡安回應,尊重李貞秀依法提起救濟的權利,至於雙方未來在法院的攻防,「我們就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說」。賴苡安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不分區立委一旦喪失所屬政黨黨籍,其立委資格即自動喪失。她指出,在4月13日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當下,李貞秀即已不具民眾黨黨員身分,連帶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賴苡安進一步說明,後續不論是中選會函請立法院辦理註銷,或立法院進行職務註銷,以及中選會是否公告,均屬行政作業性質,僅為形式上的通知程序,並不涉及新的行政裁量,也不會再改變李貞秀的身分與資格。賴苡安強調,不分區立委資格的關鍵僅在於是否具備黨員身分,一旦黨籍喪失,資格即隨之消滅;另李貞秀是否簽署解職文件,僅為行政作業,非新的法律行為。
18歲公民權拚本會期修法 莊瑞雄:樂觀看待、盼朝野凝聚共識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廖先翔下周將排審18歲公民權相關修法,朝野版本皆主張將選舉權由20歲下修至18歲。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3)日表示,對於修法進程抱持樂觀態度,盼朝野理性對話,讓年輕世代能更早參與公共事務。立法院去(2025)年底已三讀通過《青年基本法》,明定18歲以上為青年,並納入18歲公民權概念。目前朝野立委分別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均以將選舉權下修至18歲為方向。若本會期順利完成修法,年底地方選舉預估將新增近20萬名18歲首投族。莊瑞雄指出,下周內政委員會排審將是關鍵起點,期待各黨能在充分討論下凝聚共識,穩健推動修法。他強調,民進黨一向支持擴大青年政治參與,讓年輕世代能共同決定國家未來。針對外界質疑修法可能涉及違憲問題,莊瑞雄表示,《憲法》第130條保障年滿20歲國民的選舉權,應視為最低保障門檻,而非限制立法機關擴大權利的上限。他認為,透過立法程序將選舉權延伸至18歲,符合民主發展趨勢。民進黨團副幹事長陳培瑜也表示,支持18歲公民權是落實世代正義的重要方向,但在制度設計上仍需審慎評估。她指出,是否需透過修憲達成,學界仍有不同見解,未來應持續深入討論。此外,陳培瑜提及2022年公投未能通過18歲公民權案,認為當時在野陣營支持力度不足,影響結果。她呼籲各界回到理性討論,避免政治操作,推動制度改革。
點《國籍法》盲點籲依法行政 呂秀蓮肯定李貞秀就任立委資格
前副總統呂秀蓮今(31)日表示,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根據我方《國籍法》取得國籍後,本來就自動喪失對岸國籍,除非內政部或情治單位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12條講的「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否則依法行政本來就可以選立委,沒什麼好爭執的。前副總統呂秀蓮(圖)認同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就任立委的資格。(圖/CTWant攝影組)立法院本會期因為出身對岸湖南的李貞秀國籍爭議吵個沒完,呂秀蓮對此自爆自己上周已聯絡立法院長韓國瑜辦公室,希望以「政治受難者、前立委與前副總統」三個身分,親訪最高民意殿堂的立法院院長,針對陸配參政問題及預算審查問題切入,呼籲立法院提醒同胞台灣正面臨民主「土石流」,屆時「民主土石流誰來擋?」料將成為談話主題。《憲法增修條文》已經規定立委任期四年了,但何以能決定執行期程8年的預算?前副總統呂秀蓮提出盲點。圖為憲法法庭。(圖/CTWant攝影組)呂秀蓮攤開資料直指,國科會20日曾發表一份研究報告,點出台灣民眾對民主制度認同的比例已從2020年的53%下跌到2024年49%,等於超過半數人對民主沒有信心,自己終生致力人權與民主和平看來是痛心不已。呂秀蓮點出問題,直指像《國籍法》李貞秀本來就有資格參選立委甚至正副總統,倒是內政部在兩岸關係不大穩定之下,要求李貞秀提出放棄原生國籍難說不合理,「但是否合法呢」?她呼籲朝野黨團仍需拋開意識型態依法行事。呂秀蓮引他山之石為例,像美國《憲法》講清楚了不在美國出生的公民「不得參選美國正副總統」,或許立法院可以認真考慮《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增訂此一條款,完全可以杜絕不必要的國家忠誠及安全角力。值得一提的是,呂秀蓮對於民眾黨自行規定「兩年條款」黨籍不分區立委輪流做一事感到疑義不小,畢竟《憲法增修條文》已經規定立委任期四年,怎麼能有政黨隨意切割不分區立委任期而另行遞補?此外,任期四年的總統與行政院長為何可以提出執行期程達八年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預算法源案?任期僅四年的立法委員又為何可以審議長達八年的預算案?需要各界進一步討論。
內埔鄉長初選爆賄選!鍾育杰遭聲押 檢揭「假旅遊真買票」手法
屏東縣內埔鄉長民進黨初選爆發賄選疑雲,參選人鍾育杰遭檢方搜索帶回,指其透過低價旅遊招待選民,並要求支持,涉違選罷法,因有串證滅證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表示,日前接獲情資,指內埔鄉某候選人在黨內提名期間,疑對具投票權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隨即指揮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與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檢調查出,鍾育杰陣營疑於今年初透過樁腳安排旅遊與餐敘,表面收取千元左右費用,實際與消費行情差距甚大,形同變相招待;過程中,鍾育杰服務處人員更在遊覽車上動員支持、營造「當選」氛圍,涉嫌以此方式影響投票意向。30日清晨,檢調人員「收網」,在內埔、萬巒等地展開搜索行動,並帶回約30人訊問;經漏夜偵訊後,檢方認定鍾育杰及涉案旅遊業者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傳喚相關證人,包括萬巒鄉長林國順釐清案情。內埔鄉為屏東縣唯一舉行民進黨鄉鎮初選的地區,此次選舉採7成電話民調、3成黨員投票,原訂4月20日公布結果。隨著賄選案爆發,選情提前引爆,也為2026九合一選舉投下震撼彈。
民調風波延燒 陳見賢競辦批徐欣瑩違法干擾初選
中國國民黨新竹縣長黨內初選升溫,陳見賢競選辦公室今(27)日發表聲明,指控同為參選人的立委徐欣瑩於法定期間內公開引述民調數據,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黨內提名公約,並質疑相關民調操作恐涉及干擾初選公平。陳見賢競辦指出,徐欣瑩於當日中午11時53分公然散布、引述民調數據,已構成違法行為。聲明強調,依《選罷法》規定,禁止於特定期間內發布或引用民調資料,而徐欣瑩身為現任立法委員,理應清楚法令規範,卻仍公開違規,已嚴重衝擊選舉公平性與法治原則。競辦同時指出,此舉亦違反《中國國民黨115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選舉候選人提名登記公約》第八條,該條文明定候選人不得任意引用或公布民調數據,並強調誠信參選的重要性。此外,聲明亦提及,徐欣瑩未公開承諾團結、不脫黨參選,並於初選關鍵時刻出現違規行為,已動搖公約第十一條所強調的民主承諾,應負起相應的政治與黨紀責任。除了違規指控外,陳見賢競辦亦揭露一項「結構性干擾」問題。聲明指出,初選民調首日即出現非黨部委託的「畢肯市場研究公司」進行電話調查,且其調查方式疑似刻意偏向特定族群。競辦表示,該調查對20至29歲族群進行集中採樣,對30歲以上族群則出現「接通即掛斷」情形,使部分選民誤以為調查已結束,進而影響民意表達。競辦質疑,此類操作可能透過技術性方式排除部分年齡層,干擾整體民調結果,嚴重影響選舉公平性與民意真實性,並呼籲相關單位應進一步釐清該調查之正當性與背後機制。陳見賢競辦最後強調,選舉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基石,不容任何違法或不當手段破壞。呼籲全體黨員與新竹縣民保持理性判斷,不受片面或可疑數據影響,並共同監督選舉過程,確保初選在公平、公正與公開的原則下進行。
柯文哲遭判17年影響2028選舉?律師曝「唯一的可能」 內政部這樣說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貪污、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由於刑度超過10年門檻,引發外界關注其是否仍具備參選2028年總統的資格。對此,內政部也回應了。判決內容指出,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賄款210萬元成立,其中貪污罪部分判處13年徒刑及褫奪公權6年;另涉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背信罪則判處2年6個月。數罪併罰後,最終合併應執行17年徒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尚未定讞。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因此,在一審判決維持的情況下,柯文哲參與2028年總統大選恐面臨法律限制。不過,內政部晚間回應指出,本案仍處於上訴程序,且距離2028年總統選舉登記時間尚有一段期間,是否具備參選資格,須視「登記當下的最新判決結果」,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審認。換言之,若未來二審改判刑度降至10年以下,或案件出現其他變動,在判決尚未確定前,仍可能保有登記參選的空間。整體而言,柯文哲是否能投入2028年總統選舉,仍存在變數,關鍵在於後續司法審理進展。此外,律師劉韋廷也分析指出,依現行法規,只要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尚未定讞,在法律上即可能喪失總統候選人資格。他認為,目前一審17年的結果已形成明確門檻,若欲參選,「唯一的可能,是在登記參選之前,二審已經出來,而且刑度被改判到10年以下。」劉韋廷進一步指出,即使未來出現刑度下降的情況,是否恢復參選資格,仍可能存在法律爭議。制度設計原意在於防止重大犯罪者參選,而非單純依最終刑度數字判定,因此不排除未來可能引發更進一步的法律爭議,甚至上升至憲法層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