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車
」 車禍 高雄 機車 台中 休旅車東華19歲男大生騎車右轉遭轎車撞飛 慘顱內出血搶救不治
花蓮縣壽豐鄉於7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東華大學19歲的吳姓男學生在騎車行經大學路一段時,與一輛黑色轎車相撞,被撞飛至路邊草叢,雖然緊急送醫急救,但最終仍因傷重不治。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7日上午10時許,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一段北上往平和村三區的一處無名巷口,當時19歲的吳姓男大生正騎機車沿著大學路一段由南向北行駛,經過該無名巷時,未注意到71歲的彭姓老翁駕駛黑色轎車右轉,雙方因此發生擦撞。吳男因此連人帶車被撞飛至路旁草叢,當場陷入昏迷,而彭姓老翁的轎車因撞擊力道導致爆胎,車頭亦受損,可見撞擊力道之大,目擊的民眾立即報警求助。隨後花蓮縣消防局也在上午10點45分接獲報案後趕赴現場救援,確認彭姓老翁並未受傷,然而吳姓男學生意識不清,全身有多處擦挫傷。救護人員立即為吳姓男學生施行CPR,並將其送往花蓮慈濟醫院搶救。然而吳男最終仍因顱內出血、腹腔出血及骨盆骨折,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發現,彭姓老翁在右轉時未注意右後方是否有直行車輛,而吳姓男學生在行經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由於該路口無監視器,且雙方車輛也無行車紀錄器,兩人酒測值皆為零,至於確切的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彰化男撞死騎士「還告他爸」 法院1原因取消緩刑
彰化一名羅姓男子於去年駕駛貨車時,追撞20歲的邱姓機車騎士,導致邱男傷重去世,而邱男的爸爸因痛失愛子,帶著刀上門要求羅男出面,結果反被羅男控告殺人未遂,並要求賠償。一審時,羅男表示自己只願意賠償110萬元,而法院認為羅男已經盡力,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二審法官認為羅男性格激烈,不宜緩刑,因此撤銷緩刑部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4日,當時羅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在彰化縣大村鄉與邱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20歲的邱男重傷不治。事發後羅男的冷漠態度讓邱父感到極度憤怒,今年4月9日時邱父帶著西瓜刀找羅男理論,試圖迫使他出面,但羅男逃跑,邱父追不上他,憤而砸破了他的車窗。事後羅男控告邱父殺人未遂及毀損,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然而彰化地檢署認為邱父的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只對他提起恐嚇和毀損罪的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考量邱父已經認罪,並同情他因愛子逝世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認為他的行為情有可原,因此對邱父從輕量刑,判處拘役80日,緩刑2年,並要求支付公庫1萬元。民事賠償部分則待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至於羅男的過失致死案件,法院認定他未禮讓直行車,應承擔50%的責任。羅男表示願意賠償110萬元,但邱男父母要求1000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法院考量羅男已盡力彌補,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指出宣告緩刑不當。二審法官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規定量刑,是以被告的責任為基礎,考量羅男在開車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邱男受傷致死,並讓邱男的家屬身心受創,損害極為重大。然而法院也考慮到羅男在事後承認錯誤,沒有推卸責任,並願意賠償邱男家屬已經領取的200萬元強制保險金之外,還願意再給付110萬元,但未能與邱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羅男無前科,且邱男在此事故中也有超速行駛和未減速慢行的過失,因此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相當。根據這些情況,法院量刑並未超出法定範圍,也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因此檢察官主張原判決量刑過重的說法,並無道理,應予駁回。至於撤銷原判決的緩刑部分,法院有權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決定是否暫不執行刑罰,但這須根據被告的性格、犯罪情況、是否有再犯的風險,以及能否因為刑罰的宣告而改過自新等多方面進行考量。二審法院認為,儘管羅男在犯後坦承錯誤,並願意支付賠償金,但由於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須經過民事訴訟認定,原審法院在未經審理和辯論的情況下,便將這些作為緩刑的條件,顯得不恰當。此外,因為這起交通事故,邱男的父親心生不滿,甚至對羅男進行恐嚇與毀損,雙方因此產生衝突,羅男選擇用法律手段反擊,顯示其性格較為激烈,無法體諒邱男爸爸的情緒,因此法院認為不適合暫不執行刑罰,檢察官主張原審判決緩刑不當,理由充分,因此緩刑部分應予撤銷。
93歲老翁車禍倒地!烈陽下員警與工班聯手撐傘救援 暖心畫面曝光
台中市龍井區公所附近的觀光路20日上午,發生一起機車擦撞事故,造成93歲陳姓老翁倒地,無法動彈,當時正值高溫酷暑,柏油路面被曬得滾燙,幸好員警迅速趕到現場,為老翁撐傘遮陽,並獲得龍井區公所工班人員支援,眾人齊心協力照顧老翁,直到救護車抵達,整個過程充滿人情味,展現「台灣最美的風景」。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在上午10時36分,64歲郭姓騎士欲前往區公所辦理業務,右轉時不慎與直行的陳翁發生碰撞,陳翁剛買完麻油準備返家,因車禍連人帶車摔倒在地,雖清醒但身體多處受傷,所幸無生命危險。由於天氣炎熱,地面高溫可能對受傷的陳翁造成二次傷害,台中市警局烏日分局的警員顏俊賢和替代役陳伯邑立即趕到現場,立刻為陳翁撐起雨傘遮陽,不久,龍井區公所的工班人員也聽到事故聲響,迅速加入救援行列,協助指揮交通、撐傘安撫老翁、並清理地上破損的麻油瓶。現場警民齊心協力守護老翁,直到救護車抵達,感人的舉動獲得路過民眾的稱讚,大家紛紛豎起大拇指,表示「這才是台灣最美的風景」,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轉彎時應注意視線死角並禮讓直行車,確保道路安全。
撞死人爆甩鍋卸責!桌球甜心要求「重新鑑定死因」家屬氣炸拒和解
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去年8月駕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送醫救治1個月後仍不幸死亡,事後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因此導致雙方和談破局,鄭先知也遭到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對此,台北地院昨(12日)開庭審理,鄭先知再度要求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由於雙方無和解共識,法官將擇期再開庭。回顧該案,該起死亡車禍發生於2023年8月18日上午11時許,鄭先知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今年7月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成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腰包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仍宣告破局,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關。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台北地院昨(12日)再度開庭審理,鄭先知仍要求重新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鄭先知的委任律師表示,根據楊男的法醫鑑定報告顯示,死者肋骨斷裂不排除是急救過程造成,且病歷紀錄中也可見楊男曾多次因自身疾病入住加護病房,合理質疑死因與車禍有直接相關。由於鄭先知一再對楊男死亡的因果關係爭議不休,引起家屬不滿,此次雙方仍未達成和解共識,因此法官決定擇期再開庭。對此,鄭先知表示,在楊男住院期間她一直持續關心對方,但自從楊男不幸逝世後便無法直接聯繫到家屬,強調自己並沒有卸責,要求鑑定楊男死因是想釐清她應負的責任。
桃園開始科技執法 前7月舉發逾34萬件
桃園市警察局2021年起大幅導入交通科技執法,目前已建置327處,今年1至7月舉發34萬餘件,占桃園違規總舉發件數38.62%。警方統計,設置科技執法讓事故下降13.36%,節省人力也維護同仁執勤安全。警方表示,較傳統的科技執法是固定式測速照相桿,桃園有124處,但隨著科技進步、AI發展,科技執法日新月異,現在桃園已有區間測速14處、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53處、租賃式科技執法101處,另交通局也建置35處,可取締超速、闖紅燈、未依號誌標誌標線行駛、未禮讓行人。警方說明,未禮讓行人就是由AI判斷車輛有無停等行人,及車輛距離行人多遠。未依號誌標誌標線行駛則包含直行車占用左轉車道、跨越雙白線、中間車道直接左轉等態樣。除取締動態違規,桃園也設置5處違停科技執法,分別為高鐵桃園站、平鎮民族路麥當勞前、楊梅大成路、龜山林口長庚醫院及桃園復興路。雖科技執法節省警力,但所有科技執法還是會由人力檢視,做為最後確認防線。警方統計,桃園今年1至7月科技執法舉發34萬6879件,固定式測速照相桿8萬1154件、區間測速2萬1804件、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5萬3156件、租賃式科技執法19萬765件,以全桃園開單89萬8245件計算,交通科技執法約占總舉發件數38.62%,此外也有效降低事故發生,設置後平均可下降13.36%。警方說,將持續滾動檢討科技執法,如高鐵桃園站1號門、8號門臨時接送區已有「違規停車偵測科技執法設備」,今年7月增設2支「前置攝影鏡頭」,拍攝前車牌。警方解釋,有民眾發現接送區設置科技執法,會刻意移動車輛到監視器死角,2024年5、6月平均每日取締約27.5件,新增鏡頭後,7、8月平均每日取締約46.5件,違規情形上升69%。桃園市今年11月也預計再增加29處科技執法,呼籲民眾避免違規受罰。
快訊/新北三重驚傳嚴重車禍!36歲女騎士遭撞「頭部重創」命危急送醫
新北市三重區今(23日)上午7時許發生嚴重車禍,一名38歲林姓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興德路、光復路一段時,疑因左轉「未禮讓直行車」,直接撞上36歲的李姓女騎士,導致李女頭部遭到重創,顱骨骨折意識不清,緊急被送往醫院搶救,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林口驚傳車禍! 疑未禮讓兩車當街相撞 女騎士慘摔不願送醫
新北市林口區22日上午11時30分許發生擦撞車禍,35歲黃女行經文化三路直行時,於文化三路一段191巷口遭38歲賴男駕自小客車左轉當街擊落,當場摔車四肢擦挫傷,詳細事發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賴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文化三路一段191巷口,疑似未禮讓對向直行車,直接左轉撞上直行黃姓女騎士,人車當街遭擊落,警消獲報後立刻趕抵現場進行測繪及傷者救護。黃女雙腳小腿擦挫傷、右手肘擦傷,經詢問後不願意就醫,雙方駕駛經測後均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苗栗造橋鄉代會主席駕車左彎遭撞飛! 失控再衝破超商玻璃釀3傷
苗栗造橋鄉代會主席陳裕福16日駕車沿台1線南往北行駛欲左轉時,不慎被28歲陳男直行駕駛的轎車衝撞,還波及停等紅燈的27歲黃姓騎士,接著再撞擊路旁超商的玻璃落地窗,事故共造成3人受傷,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陳裕福駕駛黑色轎車沿台1線南往北行駛,欲左轉苗9線時,恰巧陳男駕駛白色轎車直行駛來,陳男疑剎車不及不慎撞上陳裕福轎車,由於當時天雨路滑,導致2車也因此滑行,甚至波及到等紅燈的黃姓機車騎士,緊接著陳裕福的轎車再撞擊到路旁超商的玻璃落地窗,最終才停下。警方表示,16日獲報苗9線發生車禍,初步了解有3人受傷,員警到場後發現馬路散落轎車零件,白色轎車車頭毀損,黑色轎車車身被撞凹,場面狼藉,事故造成陳裕福頭部撕裂傷和頸部疼痛、陳男胸口疼痛及黃姓騎士肢體擦傷,員警立即將3人送醫治療,經酒測皆無酒駕情事,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說明,車輛行經路口時應注意車況,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優先通行,尤其遇雨天路面濕滑的情況,更應放慢速度謹慎駕駛,警方提醒民眾謹記慢、看、停,意旨接近路口減慢速度、擺頭左右察看有無人車及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先行,藉此保障行車安全。
新北蘆洲兩車嚴重相撞 車頭全毀小貨車再波及兩機車
新北市蘆洲區15日凌晨發生對撞車禍,58歲林姓駕駛行經三民、保和街口遭對向左轉黑色自小客車高速衝撞,小貨車閃避不及直面撞上汽車,又撞上路邊停格波及兩機車,所幸駕駛均沒受傷,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事件發生15日凌晨4時許,29歲嚴男行經三民路要左轉保和街時,疑似未禮讓直行車直接左轉,對向小貨車閃避不及直面撞上小客車,現場零件四散,車損相當慘烈。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經測後林男與嚴男酒測值均為0,雙方都沒受傷故無送醫,通知三民所警力協助交通疏導管制交通。相關肇事原因及後續肇責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男子跨越車道未禮讓直行車 3機車撞成一團1人送醫
高雄市鳳山區今天晚間7點發生3輛機車車禍,由44歲黃姓男子所騎的機車,跨越車道未禮讓直行車,導致同向機車閃避到對向不及,仍遭黃男撞上,再撞上對向另一輛機車,造成共3輛機車、4人撞成一團,其中1人受傷因頭部受傷送醫治療。車禍發生在鳳山區文化路靠近文康街口,由黃男所騎的機車,欲跨越車道到對向,讓同向另一名47歲載有12歲女兒的林姓女子向對向閃避,仍遭黃男從後方撞上,黃男倒地同時,林女則與對向另一輛機車相撞,共3車撞成一團一片狼藉。車禍共造成3車、4人皆有手腳擦挫傷,其中林女因頭部有較嚴重傷勢,緊急由救護車送往長庚醫院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警方到場確認3方均無酒駕,車禍原因疑為黃男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可依道交條例開罰600至1800元罰鍰,詳細肇因仍待送往交大判定。
休旅車變換車道擊落外送員 影片瘋傳台南警未獲報:將進一步釐清
台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二段、國華街口10日晚間6時24分發生擦撞車禍,白色日系國產車變換車道時,疑似視線死角擦撞到熊貓外送員,機車隨之倒地,後方網友將過程錄下,畫面在網上瘋傳。對此,台南警表示未收到報案消息,將進一步釐清狀況。事件發生於10日晚間,白色休旅車行經府前路二段、國華街路口時,打著方向燈就直接切換車道,一旁外送騎士欲繞過前車直行,兩車因此相撞。不過就影片可見,休旅車行經路口時地上標線為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恐觸犯「不依標線指示行駛」,吞900~1800元罰單。台南市警二分局交通分隊長戴川盛表示目前未接獲相關報案,將進一步了解事發原委,待受理報案後釐清案情。並提醒用路人,應遵守交通法規,變換車道應禮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避免發生危險;行經路口也應減速看停,一同維護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高雄吊臂車違規右轉慘撞機車 騎士右腳遭車輪壓斷需「截肢」
高雄市30日上午發生一起驚心動魄的車禍,1輛吊臂車在楠梓區德民路違規右轉至高楠公路時,與1輛機車發生碰撞,造成機車騎士重傷,事故中,42歲的李姓男子當場人車倒地,右腳慘被壓斷,經送醫急救後需進行截肢手術,所幸目前已無生命危險,警方初步調查認為,吊臂車駕駛郭姓男子違規右轉負有主要責任,案件仍待進一步處理。據了解,上午8時許,43歲郭姓男子駕駛吊臂車,沿著楠梓區德民路西向東快車道行駛,準備在高楠公路違規右轉時,與李姓男子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李男正沿德民路直行,車禍發生時,郭男不僅未依規定讓行直行車輛,還違反交通規則,直接右轉入高楠公路,碰撞導致李男當場摔倒在地,面部擦傷,右腳被吊臂車輪胎壓傷。急救人員將李男送往醫院,經過檢查後確認其右腳骨折嚴重,必須進行截肢手術,雖然李男意識清楚,暫時沒有生命危險,但此事故給其帶來極大的身心創傷,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經酒測結果顯示,2名涉事人員均未飲酒,酒測值均為0。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郭男因違規右轉而導致事故發生,肇事責任顯而易見,李男在初步調查中並未發現違規行為,具體情況仍待進一步鑑定。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和騎士應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尤其是在大車和機車的交會處,應保持高度警覺,以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尤其是在繁忙的交叉路口和轉彎處,遵守交通規則和禮讓他人是保障自己和他人安全的重要措施。
撞死人不認錯!「桌球甜心」遭爆甩鍋救護員 家屬拒和解求重判
台北市中山區去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女駕駛開車行經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傷重不治,而肇事女子竟是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令人髮指的是,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企圖將責任甩鍋給救護人員,氣得家屬不願和解,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據《鏡週刊》報導,鄭先知去年8月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日前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宣告破局,而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直接關係。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意味著若未來雙方仍未達共識,鄭先知恐遭依《過失致死罪》判刑,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曳引車轉彎輾斃單車男 過失致死遭判11月徒刑
屏東縣鹽埔鄉去年11月4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62歲黃姓男腳踏車騎士與一輛要右轉的曳引車發生碰撞,黃男遭捲入車底輾斃身亡。屏東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判定曳引車駕駛蔡男有「2違規」,屬肇事主因且未與黃男家屬達成和解,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蔡男駕駛之曳引車正從豐年路右轉進入光復路時,因前後輪軌跡產生的差距造成視線死角,未注意一旁黃姓騎士,碰撞後黃男被捲入車底,警消到場時已明顯死亡。日前判決出爐,屏東地方法院蔡姓男子於2023年11月4日下午6點多,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沿屏東縣鹽埔鄉豐年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交岔路口處,未讓直行車先行,並在設有「禁止20公噸以上砂石車行駛」標誌的道路上行駛。黃男則是疏於注意夜間行駛雙向二車道及未劃設快慢車道分隔線之路間開啟燈光,雙方閃避不及才導致憾事發生。屏東地院認定蔡男因違反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駕駛營業半聯結車進入禁止20噸以上大貨車道路等兩項規定為肇事主因,黃男為肇事次因,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
驚悚一幕!汐止休旅車「違規左轉」猛撞直行機車 騎士噴飛重傷慘死
新北市汐止區30日凌晨12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22歲李姓男子駕駛休旅車,行經事發路段時,不慎與22歲黃姓男子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導致黃男受傷嚴重,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他送醫搶救仍不治,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李男駕車行經該路段準備往新台五路左轉,未料與沿忠孝東路往基隆方向直行黃男騎乘的機車,迎面相撞,強大撞擊力導致黃男身受重傷,警消獲報,火速前往現場將他送醫急救。警方表示,凌晨12時44分獲報,忠孝東路與秀峰路口發生交通事故,1人重傷,員警抵達現場後,迅速將傷患送往汐止國泰綜合醫院搶救,但不幸於凌晨1時51分宣告不治身亡,警方對2人實施酒測,皆無酒駕情事。警方說明,已派員在現場測繪拍照並調閱道路監視畫面,初步判斷肇因為休旅車駕駛未禮讓直行車,且違反禁止左轉的交通標誌釀禍,全案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將他移送法辦,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驚悚一幕!北市公車左彎遭直行機車衝撞 騎士當場噴飛慘摔送醫
台北市中山區15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車禍,1名馮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時,不慎與1輛左轉公車衝撞,導致馮男噴飛倒地不起,民眾目擊嚇得趕緊報警,警方獲報到場後,立即送醫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馮男騎機車直行時,不慎衝撞沿松江路朝民生東路左轉的公車,導致機車倒地,馮男則因車速慣性,當場噴飛慘摔,隨後倒地不起,民眾目擊緊急撥打電話報警處理。警方表示,上午8時24分獲報,在松江路民生東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直行機車撞左轉公車,車禍造成1人受傷,警方到場後,迅速將傷患送往馬偕醫院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警方說明,經調查,車禍發生當時路口為綠燈,雙方均可轉彎或直行,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並呼籲用路人及駕駛行經路口時,皆需觀察對向來車,並禮讓直行車輛先行。
台中豐原路口轉彎車與直行機車相撞 騎士被撞飛重摔倒地幸無大礙
台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與中興路口,7日下午4時53分,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52歲的張姓自小客車駕駛在路口左轉時,未給予直行車足夠的讓行空間,導致與直行的22歲周姓男騎士相撞,周男因撞擊而重摔倒地,幸好並沒有受傷,也沒有飲酒的情況下,事故肇責仍在進行調查中。警方初步調查顯示,張男在圓環南路內側車道進行左轉,而周男則沿圓環南路外側車道直行。當時路口號誌顯示為黃燈,但雙方未能互相讓行,導致了這次的碰撞。初步判斷為轉彎車輛,未給予直行車優先通行權,同時直行的機車駕駛也未依規定減速,事故詳情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士路上行駛時要格外小心,尊重交通規則,並給予其他車輛足夠的讓行空間,以確保行車安全,共同為交通安全努力。
小型車「未禮讓」占肇因前3名! 端午連假國道交通管制措施一次看
端午節連續假期將至,為了因應各地可能湧現的返鄉或外出旅遊人潮、車潮,內政部警政署已責成各警察機關加強規劃各項疏導工作,就轄內遊樂園區、觀光旅遊景點等易壅塞處所,提前規劃解決方案及疏導管制勤務,以落實執行,並加強突發路況處置及縮短交通事故排除時程,實現行車順暢的目標。警政署表示,依交通部道路交通事故統計最新資訊分析,113年1至2月交通事故件數達6萬5279件,其中造成死亡(30日內)538人,受傷8萬7541人,分析小型車事故肇因前3名,以「有號誌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首因,「未依規定讓車」次之,「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再次之。端午節連續假期將至,為了因應各地可能湧現的返鄉或外出旅遊人潮、車潮,內政部警政署已責成各警察機關加強規劃各項疏導工作。(圖/翻攝畫面)在同時期的機車事故肇因部分,則以「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為首因,「分心駕駛」次之,「左轉彎未依規定」再次之。警政署提醒,駕駛人行車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疲勞駕駛,養足精神再上路,確實注意車前狀況,以維護行車安全,當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應先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警政署指出,建議用路人在連假期間,可多加利用交通部公路局推出的多項公共運輸優惠措施,或使用1968服務網或「幸福公路」APP,事先掌握國道路況預報及管制措施,了解替代道路資訊,提早規劃行車路線,避開易塞車路段及時段,並且遵守行車秩序,才能盡興出遊,平安返家。
高雄砂石車撞夫妻雙載機車!疑視線死角 妻遭輾斃身亡丈夫目睹崩潰
高雄市鳥松區23日上午9時許驚傳死亡車禍,27歲陳姓男子駕駛砂石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疑因視線死角,衝撞61歲蔡姓男子雙載58歲李姓女子的機車,導致李女慘遭輾斃,蔡男目睹當場情緒崩潰,警方獲報到場,因李女已無生命跡象,未送醫,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陳男駕駛砂石車欲右轉時,疑視線死角,未注意在右側蔡男雙載李女的機車,因而發生擦撞,導致機車上的2人摔車倒地,李女甚至慘遭砂石車輾斃,蔡男目睹過程,情緒崩潰,無法言語,陳男頻頻向他說抱歉,表示自己未注意到。警方表示,上午9時許接獲通報,鳥松區中正路發生車禍,陳男駕駛砂石車,沿神農路東向西方欲右轉到鳳仁路時,疑因視線死角,未注意右側有車,與直行蔡男雙載李女的機車發生衝撞,導致蔡男和李女摔車,其中李女還被砂石車輾過慘壓在輪下,當場死亡,警方到場後,因李女已明顯身亡,未送醫,蔡男則無大礙。警方說明,經酒測,雙方駕駛酒測值皆為0,無酒駕情事,初步判定,肇事原因為砂石車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1項6款規定,開罰陳男新臺幣6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鍰,再依同條第61條1項規定吊銷陳男駕照,後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將陳男移送法辦,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台中驚傳車禍!違反號誌換車道釀2傷 「休旅車鏟轎車」側翻畫面曝
台中市西屯區21日上午6時許發生2車擦撞車禍,1名許姓女子駕駛休旅車,切換車道時,違反交通號誌迴轉,不慎與鄭姓女子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導致轎車被鏟起翻覆,2車撞上路旁紅綠燈號誌掉落,造成2人擦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警方表示,第六警分局上午6時44分接獲通報,西屯區環中路三段與市政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許女駕駛休旅車由環中路慢車道欲向左變換至快車道,鄭女駕駛轎車在對向要從環中路慢車道向左迴轉,2車不慎發生擦撞,再往一旁紅綠燈桿撞去,號誌掉落受損,轎車被鏟起側翻全毀,休旅車則車頭毀損,造成2人多處擦挫傷,自行就醫,所幸並無大礙。警方說明,到場後,對2人進行酒測,皆無酒駕情勢,初步判斷,肇事責任為許女違反號誌管制行駛所致,鄭女則無肇事責任,詳細肇責和事故原因仍待分析判定,警方同時提醒,駕駛從慢車道切換至快車道時,應行駛在直行車道上,左轉號誌亮綠燈時僅能左轉,依規定不能切換到快車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