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
」 酒駕 警察 員警 法官 毒品
猥褻性騷書記官、女法官 士院噁心審判長「發毒誓」遭打臉二審判更重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2007年及2022年間,先後對女書記官及女法官性騷猥褻,被看不下去的法官踢爆全案才曝光,而蔡毫無悔意,一審遭判2年2月,二審於24日出爐,加重改判他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一審判決認定,蔡明宏早在 2007 年擔任士院行政庭長時就已伸出魔爪,他藉口感謝女書記官協助公務,邀約共進晚餐,隨後竟將車開往陽明山偏僻處,謊稱幫女方按摩卻趁機強吻、掀衣吸胸。女方憤怒質問他「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男竟噁心回覆「早就不想做了」、「再5 分鐘就好」,書記官推開車門逃離,但在蔡的怒視下,只好又坐上其車輛返回法院。然而蔡明宏並未收手,2022 年 11 月他故技重施,約出一名女法官至陽明山土雞城用餐,餐後他再度將車停在偏僻產業道路的避車彎,宣稱頭昏休息,隨即出手揉捏女法官頸肩。儘管女方驚恐閃避並要求下山,蔡男仍厚顏要求「再給我 5 分鐘」,隨後隔著褲子強行摳碰、觸碰女法官私處。此舉最終引發法界正義人士不滿,於 2023 年在「法官論壇」以「你不孤單」為題發文踢爆其惡行。而蔡明宏犯後毫無悔意,還大動作在論壇上PO文,甚至以「身家性命賭上詛咒」發毒誓,強調自己絕對清白,指控一切都是抹黑。直到檢方介入調查,順藤摸瓜查出14年前其對女書記官下的毒手,蔡男才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一審遭判處1年6月與1年,合併執行2年2月,蔡男仍堅稱無罪並上訴。高等法院判決於24日出爐,高院法官認為,蔡明宏身為資深法官,理應具備高度法律素養與道德操守,卻利用權勢地位滿足私慾,對後輩女性造成長久難以抹滅的陰影,一審量刑未能充分評價其「知法犯法」與「犯後狡辯」的惡劣態度,因此撤銷原判決,將兩罪刑期分別提高至2年10月與1年10月,合併應執行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稱李貞秀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 邱垂正:無法回答有身份問題的人質詢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因國籍爭議,遭陸委會與內政部質疑她的立委資格。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23)日表示,李貞秀女士沒有依法即時放棄中國戶籍與國籍,因此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也沒辦法依照國籍法落實對中華民國單一效忠的義務,現行法律,任何人如果無法放棄中國戶籍,就會喪失台灣人的身份和台灣人的戶籍所衍生的權利,包括選舉權或擔任公職。並強調,「合法身份立法委員有質詢權利,但行政官員依法行政,無法回答有身份問題的人質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及海基會董事長蘇嘉全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前受訪被到是否接受李貞秀質詢,邱垂正表示,李貞秀女士沒有依法即時放棄中國戶籍與國籍,因此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也沒辦法依照國籍法落實對中華民國單一效忠的義務,現行法律,任何人如果無法放棄中國戶籍,就會喪失台灣人的身份和台灣人的戶籍所衍生的權利,包括選舉權或擔任公職。邱垂正說,任何人如果無法放棄對岸國籍,依照中共國家安全情報法、反間諜法,就必須配合中國蒐集情報,她不是違反中國法律,就是違反台灣法律,她無法落實單一忠誠義務,陷入兩難局面。「合法身份立法委員有質詢權利,但行政官員依法行政,無法回答有身份問題的人質詢」。邱垂正強調,依法行政不可能知法犯法,一個違法身份的人,無法代表絕大多數合法守法中配,事件本質是違反規定的人想當立法委員,行政部門依法拒絕,她跟大部分守法中配沒有關連,絕大部分守法中配生活,是守護台灣這塊土地、遵守台灣法律,真心想融入台灣社會,在這裡安居樂業,成為台灣大家庭一份子。邱垂正表示,「違法的人無法代表所有合法的中配」,這件事件讓社會付出很多社會成本,不斷激起社會對立,「我們很遺憾把無辜中配團體捲進來,政治攻防計算之下,把歧視中配當作藉口,消費中配族群,讓他們被標籤化,我們非常痛心」,這些守法陸配團體,不該成為政治攻防犧牲品,希望趕快解決。
國道警「酒駕落跑」現形記!拒測還嗆聲 遭噴辣椒水狼狽被壓制
花蓮分局於27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意外查獲一起離譜的違規案件,1名騎乘機車的男子因未依規定開啟大燈,引起巡邏員警注意,遂上前攔查。不料該騎士非但未配合,反而加速逃逸,企圖規避警方查緝,最終在一條死巷內被成功攔下。警方靠近時即聞到男子身上散發濃厚酒氣,合理懷疑其有酒駕情形,立即要求進行酒測。然而男子態度強硬,不僅拒絕吹氣,還多次試圖逃離現場,並情緒失控地反覆喊著「不要碰我」、「我要去廁所」,甚至一度表示願意配合卻又反悔,行為反覆不定。更誇張的是,該男子拿出手機進行錄影,企圖反蒐證,並反過來質問員警身分,場面一度僵持。員警在多次勸導無效後,為防止其再度逃逸及確保現場安全,最終依法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管束。經查證,這名行為失序的男子竟是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隊龍潭分隊的現職員警,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不僅涉及酒後駕車,還拒絕酒測及逃逸,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引發社會譁然。全案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對其拒絕酒測、拒檢逃逸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等違規行為進行告發與裁罰。
不接受李貞秀質詢? 劉世芳:一定不會知法犯法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爭議不斷,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下令各部會不准提供任何資料給李貞秀,且暗示不會接受其質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報告業務概況,被問到是否接受李的質詢?劉世芳回應,結論是在事實與法律還沒確認前、或司法判決前,李貞秀擔任立委的身分是有疑慮的,因此按照這樣方式,「我一定不會知法犯法」。立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請劉世芳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此為李貞秀就職後首度質詢,外界關注劉世芳及其官員是否會接受備詢。針對是否會接受李貞秀質詢,劉世芳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內政部立場從頭到尾都一樣,她是中華民國內政部長,台灣是自由民主與法制社會,有民主才有法制。劉世芳指出,遵守法律是當政府官員的最基本守則,不管是國籍法、兩岸條例、選罷法,或上週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的黨團協商,結論是在事實與法律還沒確認前、或司法判決前,李貞秀擔任立委的身分是有疑慮的,因此按照這樣方式,「我一定不會知法犯法」。劉世芳說,台灣是有國安法的地方,包括刑法、兩岸條例、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與反滲透法等,都有要求官員審慎處理機密文件或公文書,因此按照這2個原則,今天會遵照內政委員會主席裁示辦理,也就是尊重法律為前提。媒體再問,若李貞秀質詢,是否會回答。劉世芳表示,「我不回答如果的問題」
譴責衛生局狼官性侵列管少女 陳其邁下令全面補強社安網漏洞
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一名何姓執行秘書,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引發社會譁然。高雄市長陳其邁今(6)日首度對外回應,嚴正譴責犯嫌行徑,直言相關行為嚴重背離社安網初衷,並要求市府相關局處痛定思痛、全面檢討制度漏洞,務必補強防線,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雄檢指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前執行秘書何建忠,於2025年6月涉嫌利用職務權限,透過公務系統篩選遭通報、列管的個案,並鎖定其中一名16歲少女誘騙外出後性侵得逞。檢方指出,何建忠身為心理衛生體系工作者,卻知法犯法、嚴重戕害被害人身心,依強制性交及違反個資法起訴,合併求刑10年6個月,全案仍在審理中。對此,陳其邁表示,社會安全網的本意是協助社會弱勢、保障其權益,犯嫌行為不僅嚴重違反專業倫理,更徹底破壞社會對社安網工作人員的信賴,「真的非常、非常不應該」。他指出,案發後,市府已要求衛生局、社會局及社會安全網相關單位,全力配合檢察機關釐清案情,並以保護被害人、避免二次傷害為最高原則。陳其邁進一步強調,已責成衛生局與社會局務必痛加檢討,除依法配合司法偵辦外,也將導入外部專家參與與更完善的監督機制,全面檢視制度設計與資訊安全防護,期盼將社會安全網建構得更周延。他同時呼籲社會給予第一線社安網工作人員更多支持與鼓勵,並要求相關單位從此次事件中深刻記取教訓,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小隊長休假竟宿醉駕開偵防車買楊桃汁 中和警「從嚴咎責」怒記2大過將免職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51歲許姓小隊長,20日下午宿醉未退,竟駕駛偵防車到台北市萬華區想買楊桃汁,在華翠橋下被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攔下,並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63mg/L,將他依法送辦,中和警分局則怒記他2大過免職,分局長陳宇桓更自請從重記過處分。據了解,許員為警員班144期畢業,2015年升任外勤小隊長,4月調整到鑑識小隊,而他19日駕駛偵防車參加常訓,未將公務車鑰匙歸還,下班後就外出飲酒。許員19日晚間獨自外出,約深夜12時返回休息,20日起床後誤以為酒精已退,下午2時許駕駛公務車外出想買楊桃汁,在萬華區艋舺大道與雙園街口遭員警攔查,經酒精濃度檢測0.63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中和警分局表示,針對許員違法行為,分局認許員身為執法同仁卻知法犯法,已嚴重影響警譽,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從重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並報警察局陳市府核定。另就內部管理責任部分,陳宇桓已主動就督導不周自請加重處分,以示負責;同時,針對車輛管理及人員管控等可能疏失,分局亦已啟動調查程序,將嚴肅追究相關主管之考監責任,絕不護短。中和警分局強調,將持續落實於各項集會、勤前教育加強宣教,建立正確法治觀念,杜絕僥倖心理。並重申警紀是警察的命脈,對於同仁違法違紀案件,定當從嚴從速處理絕不護短,並引以為戒,精進內部管理,以維護警察優質形象,確保民眾對警察之信任。
新竹地院被搜索1/桃花醜聞才落幕!新竹公辯又鬧侵占 正義象徵淪笑柄
新竹地方法院兩年前遭媒體披露資深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和同事傳出緋聞,震撼司法界,新竹地院隨即發布新聞稿澄清,指雙方交往時無婚姻關係,桃色風波看似平息,不過本刊接獲爆料指出,林建和其實桃花不斷,近來甚至因為與女性密友假公濟私案情曝光,驚動新竹地檢署,連累新竹地院慘遭檢察官登堂入室,9月間大陣仗前往新竹地院搜索職務宿舍,扣押公發配置給林建和的床具組,讓新竹地院顏面無光、相當難堪!法院「公設辯護人」職務,因金鐘獎迷你影集「八尺門的辯護人」而廣為民眾所知,但新竹地院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卻與劇中形象大相逕庭,不僅鬧出桃花緋聞,如今又涉嫌侵占。(圖/catchplay提供)林建和的「公設辯護人」職務,因金鐘獎迷你影集「八尺門的辯護人」而廣為民眾所知,這是編制於法院底下的公務人員,設立目的是為了讓國民在接受公平審判時,都能夠保障的基本人權。在刑事訴訟中,倘若被告因為沒有能力聘用律師做為辯護人,那麼國家就必須提供辯護服務,為須要的被告安排公設辯護人以保障其辯護的權利。「八尺門的辯護人」劇中李銘順飾演的公設辯護人佟寶駒專業正直的形象深植人心,讓外界視公設辯護人為「正義的象徵」,沒想到新竹地院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卻與劇中形象大相逕庭,不僅鬧出桃花緋聞,如今又涉嫌侵占導致「地檢搜索地院」的鬧劇,也因他而在新竹院檢上演。知情人士向CTWANT爆料,本案的林男於1998年10月13日擔任新竹地方法院的公設辯護人一職,並向新竹地院借用位於於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的職務宿舍。沒想到,當時林男因貪小便宜,將宿舍中所配備的全套雙人床組佔為己用,並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贈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只為討其歡心。林建和疑似因貪小便宜,將宿舍中所配備的全套雙人床組佔為己用,並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贈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只為討其歡心。(圖/AI生成)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全套雙人床組的單價僅有1萬5000元,按理對領有等同法官高薪的林男來說,理應不至於構成難以負擔的經濟壓力,未料他卻知法犯法,將這一床本該屬於國家的被褥寢具,搖身一變,化身為他與女性密友之間「愛的證明」。知情人士表示,林男事後為了躲避追查,在2014年新竹地院檢查宿舍家具設備時,故意將家具設備檢核單上的床組數量項目留白,謊稱並未借用雙人床組,最後導致新竹地院的院總務科財產管理人員被誤導,於是未將該床登載於職務宿舍家具財產卡中,林男因此逃過追查侵占該床組10年之久,最後因為被民眾告發,整起事件才東窗事發。目前林男也已經因涉犯刑法335條普侵占罪嫌而被檢方依法提起公訴。對此,新竹地院回應表示,公設辯護人林建和所涉侵占案情已起訴並由法院分案,尊重合議庭的審理。另外,法院也已對林建和啟動行政懲處程序,目前還未結束。
知法犯法! 高雄員警酒駕撞車 記2大過免職
高雄覺民派出所的一名40歲張姓員警,12日晚上在家中喝酒後,還開車出門找朋友,結果卻在路上追撞前車,張姓員警見到其他分局員警到場處理時,緊張的表示,「不好意思學長,我也是同事」,才發現原來男子就是自己人,而他酒測值0.65,除了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也被記2大過免職。一輛黑色自小客高速開在建國一路,擦撞前方慢車道黑色轎車後,肇事車輛還往前開,被撞的黑車,因為撞擊力太大,車殼零件直接掉了下來,被害車主開門後,整個人一度彎下腰來,看起來身體相當不適,隨後肇事者走了過來,他竟然就是覺民所的張姓員警。當地民眾:「走來要去問他了。」闖禍之後,穿著白色短褲短袖上衣的張姓員警,接著走過來關心,查看被他撞的車輛及人有沒有怎樣,不久警方獲報也來了,發現肇事的就是自己人。事發在12號晚上11點半,40歲的張姓員警在家裡喝酒後,開車出門要找朋友,卻在建國一路追撞前車,警方到場後查出是自己人,扯的是張姓員警酒測值0.65,被記兩大過免職。當地民眾:「很可惡咧怎麼說,又要抓善良的百姓,然後自己又不安份守己。」當地民眾vs.記者:「警察喝酒就不行了!(怎麼說?)本來就不行了,你在做警察的人,這算是你的職務,對不對喝酒就不行啊。」這起車禍雙方都只有車損,重回現場,還能看到車殼零件碎片遺留在原地,肇事是40歲的張姓員警,酒測值0.65毫克,他從警15年來,曾幫失智者找回機車,他工作表現正常沒有異狀,一年前才調到覺民所,結果因為酒駕被免職,酒駕零容忍,身為員警,明知不能喝酒上路,卻知法犯法,丟了鐵飯碗。◎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後闖寢室!空軍中尉強逼男部屬17分鐘:謝謝你配合 醫起看/阿北手抖十年喝酒止抖 醫示警恐加速神經退化 疑亂親外國客! 北捷醉男遭壓制 出拳攻擊站長
南投色警見女同事洗澡竟2度偷拍 女警抬頭見「鏡頭對著我」嚇傻
南投縣某分局張姓員警,3月間到男女共用盥洗室沐浴時,發現有女同事也在使用,竟色心大發先後偷拍2名同事,第二位受害人抬頭見有鏡頭對著自己而驚聲尖叫、立刻通報,警方調查後發現張員涉有重嫌,他起初拒不認罪,直到數位鑑識還原偷拍影片,張員這才坦承犯行,南投地院則依犯無故以錄影攝錄性影像罪,共2罪,判有期徒刑5月。檢警調查,張員2025年3月19日、20日留宿4樓宿舍,而警局盥洗室是男女共用,張員要洗澡時,發現有女同事也正在沐浴,竟將手機開啟錄影功能,伸到門板上方偷拍害人得逞。張員得手後食髓知味,3月20日再次以同樣手法偷拍,正在沐浴的女警抬頭在門板上驚見手機,立刻大聲尖叫,張員隨即逃離現場,被害人立即向所長和分局長報告,而調閱分局內部監視器後,認定張員涉有重嫌。張員起初拒不認罪,但經數位鑑識還原張員手機後,的確發現偷拍影片,張員這才坦承犯行,被依無故以錄影攝錄性影像罪移送法辦,檢方調查偵結後將他起訴。南投地院認為,張員從警10年,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罔顧對他人隱私權尊重,地院考量他偵查及法院審理程序均坦承犯行,有意願和解但女子無意願,以錄影攝錄性影像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北市萬華區私幼虐童爆教育顧問喬事 教育局回應了
北市萬華區某私立幼兒園驚傳老師對幼童掐脖、猛摔,甚至強迫孩子吃其他孩子吃剩的剩菜剩飯,今年2月起粗估至少20人受害,事後施虐老師儘管遭停職,卻被發現「起死回生」,直接在同負責人所經營的安親班任教。然而本刊再接獲家長爆料指出,過程中還出現教育顧問「喬事」、老師掛名當人頭園長、教育局搞混個案等事,對此教育局也回應了。北市教育局指出,一、嚴正看待幼兒不當對待案件,申訴管道暢通依法受理。本局針對近期媒體報導之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再次重申「嚴辦嚴懲」的態度,絕不寬貸任何知法犯法之行為。本案涉及的違失,皆已依法從重、從嚴裁處,累計罰鍰總計達新臺幣97萬3,500元,以維護幼兒的權益。教育局重申,每年辦理之各類稽查、評鑑訪視及考評工作,總計量能高達1,100餘次,行政監督與教育品質維護上的高度投入與重視。教育局強調,針對幼兒園機構有疑似違法行為者,本局申訴管道暢通,呼籲有任何異狀即主動通報、依法受理。二、113年案件行為人與114年不同,切勿混為一談針對媒體報導提及113年7月通報的案件,其行為人與本次114年違規人員不同,當時本局在調閱監視器後,並未發現體罰或不當管教情事,故經審查小組決議不受理。113年7月案件該幼兒園因「未通報」而被裁罰部分,是因幼兒園未盡校園環境安全管理之責,遭本局依法裁處3,000元罰鍰,該案因調查訪談過程中,家長提到其子女曾有小腿瘀青,雖幼兒自述為運動跌倒受傷,但經查該園近三年校園安全通報系統並無相關紀錄,已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故依法裁處3,000元罰鍰。三、教育局積極參與家長說明會,公開說明絕不包庇針對該幼兒園於5月16日自辦的家長說明會,本局於當日獲悉後,已立即派員與會,絕無阻擋任何家長參加,本局派員的目的是為了向在場家長們公開說明,本局已認定該幼兒園確實存在體罰及不當管教情事,並表達對於此類案件絕不隱匿、絕不包庇的堅定立場。四、面對幼兒不當對待案皆依法嚴辦嚴懲,公開對外說明澄清,絕無混淆個案本局的新聞稿已針對立法院記者會中提及的重點逐一進行澄清,本局已就此進行裁處與說明,所有程序皆是依法辦理,絕無混淆幼生個案的情事。五、違規人員從嚴認定,重罰不法行為本局在調查訪談中,接獲家長提及園內一名體育老師。本局立即展開調查,確認該員不具教保員資格,也非經本局備查之人員,其行為已違反相關規定,故依法裁處該幼兒園新臺幣6萬元罰鍰。本局重申,所有教保服務機構務必確保其任用人員皆符合法規資格,以保障幼兒受教品質與安全。另有關媒體提及教育顧問一事,教育局強調從未指派或協請相關人員到園關心,相關案件處理皆依法及調查事實從重從嚴處置,教育局將持續與孩子及家屬站在一起,堅定捍衛兒童的權益。
警界醜聞!男警偷拍性愛影像製「警花風雲錄」獲利30萬遭起訴
台中市警局1名男警,4年前與女警嘿咻時,偷拍兩人性愛影片,去年他將影片剪輯成13分鐘的精華片段,上網刊登廣告「警花風雲錄」、聲稱「叫聲像母狗」,還標榜影片是超越身價上億的爆乳CEO網紅之大作,以3000元販售百名網友,估計獲利30萬元,台北地檢署已依《刑法》妨害祕密、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販售猥褻影像罪起訴該名男警,檢察官痛批該名男警身為執法人員,竟知法犯法,敗壞官箴,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起訴指出,該名男警與被害人於2021年3、4月曾短暫交往1個月,交往期間兩人曾在台北市東區某旅館發生性關係,但男警未經對方同意,趁其不注意,用IPhone 手機竊錄他與被害人性愛過程,被害人全身赤裸的影片。去年5月27日,男警將被害人在通訊軟體Telagram及Threads中貼文、動態照片、影片剪輯後,在通訊軟體Telagram群組「內鬼」刊登廣告「#警花風雲錄 謎題之音:超越夏XXㄉ大物,恭喜夏總你解脫ㄌ(((限時販賣一周 小澤年度力作)) IG擁有高達近10萬粉絲網美,職業還是人民保姆呢,居然是隻白虎母狗,屁股翹高高撐好等人操叫聲,也像母狗一樣大聲,女上位也搖賣力,不愧是有在練twerk的人,奶頭很翹很挺叫聲很騷」。男警還PO文強調,影片內容採第三人稱拍攝,可完全看到女主淫蕩的表情,包含傳教士、後入式、口交,並以帳號「健身教練阿澤」名義在網路論壇「小圈子」張貼標題「這不是大物什麼才是大物,限時販售一週」,以498圖幣(折合約新台幣3000元價格)販賣剪輯為長度13分46秒的性愛片,供網友付費購買後下載與觀覽,估計至少100人購買。事後有陌生網友私訊被害人,告知有人在通訊訊軟體Telagram群組「內鬼」刊登廣告要販售她的性影像,被害人經友人提供該網址之性影像擷圖3張,向婦幼隊報案。去年6月6日,警方南下台中市北區某分局搜索男警辦公處,查扣男警IPhone 等多支手機、大批隨身碟及行動硬碟、記憶卡、遠程無線攝影機等證物,並將男警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依《刑法》無故以錄影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與身體隱私部位、意圖營利販賣無故攝錄之他人性影像、公然販售猥褻影像3罪起訴該名男警。
知法犯法!理事長帶頭走私牡蠣 慘遭判刑
連江縣漁會理事長陳佳瑜2023年5月間指示漁民陳義章走私5噸餘帶殼牡蠣進台灣,連江地方法院認為陳佳瑜身為漁會理事長,應為漁民表率,竟帶頭從事損及馬祖地區名譽的走私行為,故不予宣告緩刑,處1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處陳義章1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連江地檢署指控,陳佳瑜是陳義章的雇主,2023年5月27日凌晨4時許陳佳瑜指示陳義章駕駛漁船自南竿鄉出發,在北竿海域與陸籍漁船併靠,走私5062公斤牡蠣、淡菜4465公斤入境,被海巡署查獲,2人還辯稱牡蠣為自家養殖,但因航跡未進入養殖區,反而與陸船有密切接觸紀錄,說法不被採信,依走私等罪起訴。法院審理時,陳佳瑜、陳義章雖然坦承犯行,但法院認為,2人偵查時說詞反覆,且陳佳瑜先前也曾有因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指使他人駕駛船舶前往大陸獲緩起訴處分的前例,認定陳佳瑜對於兩岸安全與貿易秩序維護意識薄弱,具相當惡性,陳義章則在海巡登檢時拒查、大聲咆哮,顯見2人並沒有完全悔悟。法院考量陳2人長年居住在連江縣且從事漁業,應知道與大陸地區人士交易時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且陳佳瑜更擔任漁會理事長,本應為漁民表率,卻為圖己利走私巨量牡蠣,有害貿易利益、社會經濟秩序、食品衛生安全與相關單位查緝的勞力時間,應予相當程度非難,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處陳佳瑜1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處陳義章1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仙塔律師涉詐70萬元交保 母校院長1個月前才告誡「這事」
網紅律師仙塔律師 Santa外型亮麗,IG上有超過22萬粉絲追蹤,而她涉靈骨塔詐騙案遭逮,1日凌晨70萬元交保。有輔大學生表示,院長一個月前告誡大家,不要當詐團律師。仙塔也曾在自拍影片中說,「律師不能知法犯法」,讓人看了諷刺。仙塔律師曾說,律師不能知法犯法。據了解,仙塔律師本名李宜諪,今年27歲,曾考到街頭藝人資格,3年前成為律師,目前是言亭國際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累積處理89件判決,業務量穩定。她以刺青造型加親民風格,活躍在社群平台,常拍片和發文分享法律冷知識,「每日一帖」影片最高還創512萬次流量,有不少年輕人追蹤她,而過去她也參與網紅雪碧訴Toyz妨害名譽案。消息一出,有法律系學生在Dcard平台指出,仙塔母校院長今年才在畢業典禮提醒新科律師,「不要成為詐團律師」,有人留言「院長才剛講完,月底就爆案」、「仙塔買下整層律師樓,現在該換看守所了」。仙塔律師過去也在影片中開玩笑,「我現在就是人家口中所稱的黑律師,早晚要進去關的」,她準備百萬保釋金,要粉絲「保我保出來」;仙塔律師也曾說,「律師不能知法犯法」,如今卻爆出風波讓人看了諷刺。
北市警駕巡邏車未禮讓行人!畫面曝光遭網友撻伐 分局回應了
台北市南港區11日7時55分時,有警員駕駛巡邏車時,行經斑馬線卻未禮讓行人,全程遭一旁經過的機車騎士之行車紀錄器錄下,而當時正在過斑馬線的婦人也被迫停在斑馬線上,等待車輛通行。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指責為何警方會知法犯法,對此南港分局表示,該名員警確實有疏失,將依照法律程序處理。「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11日上傳影片,內容為行車紀錄器的影像,內容是南港分局的警方在行經南港區興中路與南港路1段287巷2弄口時,未禮讓行人,當時正有1名婦女在通過斑馬線,見狀後被迫只能無奈等待警車通過。據了解,該名駕駛巡邏車的員警也解釋道,當時因為跟著前方的遊覽車,在行經該路口時確實因為沒有留意到有行人正在通過,才會造成疏忽。而針對此次的事件,該名員警也坦承為自己的疏失,甘願領罰,未來將為更加留意路況。對此,南港分局表示確實有接獲民眾檢舉,11日於興中路與南港路1段287巷2弄路口,本分局員警執勤駕駛巡邏車,因未注意行人穿越道上之行人而未依規定停讓,經檢視民眾提供之行車紀錄器影像,違規事實明確,予以製單舉發,本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以維交通安全。
藍委指公務員濫用公務車多人重判何況載愛犬 嗆李俊俋別想斷尾求生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被爆以公務車載送愛犬至寵物美容沙龍,在5月27日發表道歉聲明後,昨日晚間突發出辭職聲明,宣布自即刻起辭去秘書長一職。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監院秘書長雖請辭,但監院公務車載狗、載親友都已經超出公務範圍,根本違法。他指出,對比監察院要當全國公務員表率,監委的行為與其職務之尊嚴卻與法定職責大相逕庭,李俊俋直到爭議持續擴大,才不得不請辭,承認「有負廉潔標準」。但辭職可以卸責,法律卻不可以不究。洪孟楷指出,依《刑法》第339條「詐欺得利罪」、第215條「登載不實文書罪」、第216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乃至第342條「背信罪」,公務車的私用若涉隱匿虛報、圖利自己或他人,已不單是道德敗壞,而是觸法的具體行為。國民黨已經具名告發,就請地檢也用對其他機關一樣標準啟動調查。更諷刺的是,監察院才彈劾過地方首長因「私用公務車圖利」,如今卻爆出自己內部官員行徑雷同,這不只是雙標,更是對法治的踐踏。監委濫用公務車連環爆,難道可以因身分特殊而免於問責?監委的職權是糾正他人,不是優待自己,更不是雙重標準製造者。洪孟楷表示,依法行政才是民主的根本。監察院若不能自清、法務機關若不敢究責,那是整個體制對法治的背叛,公器若遭私用,絕不能以請辭了事,法治不能有模糊地帶,更不能讓「知法犯法」者全身而退。立委羅智強則表示,先前李俊俋曾哭窮,指監察院預算被刪「連衛生紙都買不起」,還說「柴米油鹽樣樣少,監院風骨不打折」,要求大家「共體時艱」,未料所謂的共體時艱、監院風骨,就是愛犬、親友共搭公務車,一起佔公家便宜?羅智強提醒監院及司法單位,監察院上月才剛通過彈劾屏東縣枋寮鄉前鄉長陳亞麟,彈劾理由之一,就是「私用公務車,假借職務詐欺,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並認為過去也有多起私用公務車遭到起訴、判刑案例,李俊俋不要以為請辭就可斷尾求生,就此切割法律責任。請問法務部、北檢是不是又要辦藍不辦綠,何時才會盡速偵辦?至於,蘇麗瓊、林郁容兩名監委也分別遭檢舉搭公務車去看牙醫、用公務車「一路接送親友到機場接機」,羅智強直言,監委職司澄清吏治,整飭官箴,蘇、林兩人卻帶頭違法,是不是也該比照李俊俋請辭下台、接受司法調查?
北市保大2名警員接連因酒駕遭逮 知法犯法下場慘了!
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1個月內有2名員警因酒駕遭逮,其中保大第四中隊葉姓小隊長,因前一晚在家中與妻子飲酒,隔天起床後自認已無醉意,便開車出門辦事,路途中遭中正一分局員警攔查,酒測值0.18毫克;另名保大第一中隊張姓員警,酒後騎機車返家,遭巡邏員警攔下後拒絕酒測,除了被當場開立18萬元罰單、車輛被移置保管,也將被吊銷駕照。保大表示,兩員將各記1大過,並報請調整服務地區,此外張員也將列為優先汰除對像。台北市保大第四中隊葉姓小隊長,在4月27日上午8點左右,開車行經市民大道二段及金山北路口時,被中正第一分局員警攔下酒測,酒測值0.18毫克。據悉,葉姓小隊長前一晚在家中與妻子飲酒,隔天起床後自認已無酒意,才會開車上路,但他酒測值已達行政罰取締標準,遂被員警開單告發,車輛被當場扣留,駕照也被吊扣。除此之外,台北市保大第一中隊1名張姓員警,5月24日下班後,騎機車前往新北市中和區1間熱炒店聚餐,直到隔天凌晨1點左右才離開。張員因家住附近,貪圖方便選擇騎車回家,遭到巡邏員警攔下盤查,張員心虛之下拒絕酒測,遂被員警當場開立18萬元罰單,機車也被依規定移置保管。此外,張員的駕照將被吊銷,3年內不得考領。對此北市保大表示,葉、張兩員勤餘時間違反酒駕規定,但未涉及不法場所,因此依據《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將各記1大過處分。另外,張員先前已有勤務考核欠佳的情形,將被列為優先汰除對像。北市保大指出,大隊長已自請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考監責任,本大隊除了督飭各級主管加強內部管理及所屬警員管理考核外,也會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宣導酒駕相關懲處及權益損失情形,以提醒同仁要有所警惕、自我約束,避免相同情況再度發生,並從嚴查處、從重究責,以展現警察維護風紀的決心。
74歲翁倒車暴衝撞騎士 黑歷史被挖…是酒駕累犯「10年前駕照早被註銷」
台北市延平北路三段延三觀光夜市附近,今(27日)下午1點多發生車禍,74歲鄭姓老翁倒車時,因不明原因失控暴衝,整輛車撞進騎樓,造成一名40多歲男騎士受傷,而且還波及多輛機車。警方調查發現,老翁是酒駕累犯,先前被註銷駕照,沒想到仍開車上路,這次肇事是「無照駕駛」。該里里長沈春華表示,她趕到發現現場一團亂,機車散落一地,像是打保齡球一樣,一名在路邊等紅燈的騎士被撞上,還好沒有嚴重傷勢。她詢問後得知鄭翁想臨停買便當,事後也表示身體無礙,是車輛失控才肇事,但汽車半個月前才剛做保養,他也不知道為何會失控。警方獲報後迅速趕到現場,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結果均為0mg/L,排除酒駕的可能。進一步追查發現,肇事鄭翁的駕照先前因觸犯酒後駕車相關規定遭註銷,這次的行為屬無照駕駛上路,已現場開單處罰。據了解,鄭翁2015年9月晚上8點多在北市友人住處飲酒,沒想到9點多就開車離開,結果在倒車時擦撞到停放在路旁的機車,隨後肇事逃逸離開現場。機車車主發現後報警,警方循線找到在車內呼呼大睡的鄭翁,經酒測後酒精濃度達1mg/L,嚴重超出法定標準。全案經台北地檢署檢方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酌鄭翁2010年間就有酒駕紀錄,當時獲得緩起訴處分,但鄭翁卻知法犯法,再次酒後駕車肇事,輕忽法令、罔顧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被判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5萬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獨/法官在辦公室喝伏特加爛醉上路 慘遭免職今轉任司法事務官
宜蘭地方法院前法官張軒豪2024年8月19日下午5時許,在辦公室飲用伏特加後開車載書記官上路,晚間8時許遭警方攔查,並發現其酒測值高達1.05mg/L,立刻將他移送法辦,張也因此被懲戒法院職務法庭重懲免職,處分於21日生效,他則轉任臺北地院司法事務官。據了解,張軒豪自1999年開始擔任法官,因酒精性肝硬化疾病,於2012年間接受肝臟移植手術,因此領有殘障手冊,障礙等級為「極重度」。2017年1月9日曾因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由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並經宜蘭地院院長施以書面警告處分,他卻知法犯法、再次酒駕。依照判決書,張軒豪2024年8月19日下午5時許,先是在辦公室飲用大量伏特加後,自宜蘭地院停車場開車上路,並載著書記官沿路緩慢行駛,三度於路邊停留時間合計約1小時。而張軒豪晚間8時許行經宜蘭市縣政二街與環市南路口時,因占用對向車道搶先左轉彎而遭警方攔查,警方發現駕駛人有明顯酒氣,酒測後確認其酒精濃度高達1.05毫克,法院審理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定讞。法官評鑑委員會將張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職務法庭合議庭指出,張軒豪在此次偵審程序中已受到應有教訓,考量他在司法界服務超過20年,不僅具備扎實的法律專業背景,也擁有豐富的訴訟實務經驗,若轉任司法事務官,應能順利銜接職務內容,適應上不致有太大困難。職務法庭因而判除他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判決於5月15日確定,懲戒處分21日生效,張成為北院司法事務官。◎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心存僥倖釀大禍!北市警酒後上路撞車 分局火速記過調離現職
台北市南港派出所29歲的張姓員警15日晚間下班後,與友人一同用餐、飲酒,並在16日清晨騎車返家,行經瑞芳區三抓仔坑路時,與江姓女騎士發生擦撞,經瑞芳警到場實施酒測時酒測值達0.56毫克,南港分局獲報後,分局隨即派督察組人員進行處理,並於下午將張員依公共危險罪嫌移法送辦。據了解,張員15日下班後,與友人相約飯局,並在用餐過程中飲酒,結束後有返回南港派出所休息片刻。16日清晨,張員先是搭乘火車返家,但在離開火車站以後,冒險騎車返家,卻在行經新北市瑞芳區三爪子坑路時,與江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警方到場後,對張員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56毫克,現場2人均有輕微擦傷,而警方也在釐清狀況過程中,發現張員的員警身分,立刻通報南港分局督察組,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回應,張員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警譽,本分局業於5月16日召開重大風紀檢討會,擬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議處張員記一大過、調離現職處分,並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南港分局強調,將持續秉持勤教嚴管、勿枉勿縱之決心,落實防制員警酒後駕車,並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相關懲處暨權益損失情形,提醒同仁知所警惕、自我約制,避免是類行為再次發生。
陳大天閃兵25萬交保認「知法犯法」 四度鞠躬道歉:我對不起國人
多名藝人捲入閃兵案,除了「大根」黃亮鈞外已有9人到案,38歲歌手陳零九(陳志豪)及棒棒堂(Lollipop)成員39歲威廉(廖亦崟),37歲「小蝦」陳大天(陳道賢)也牽涉其中,複訊後諭知25萬交保。步出新北地檢署後四度鞠躬,表示對不起家人外也對不起國人。陳大天坦承知法犯法,身為台灣的國民卻沒履行應盡的義務,給外界做了最壞的示範,認錯說:「跟浪費大眾資源、跟警務相關的人員,以及承辦的檢方說聲對不起,還有國人說聲對不起。」陳大天認為讓親朋好友蒙羞,表示閃兵一事公司及家人毫不知情,自知事件爆發後可能會引來負面聲浪,會全然面對承受。此外,陳也強調「公司老闆張小燕,太太、家人都完全沒有關係,跟信任我的不管是工作上還是親朋好友,讓他們蒙羞,很抱歉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