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事故
」 車禍 警方 機車 碰撞 事故
花蓮路口左轉轎車猛撞直行機車 騎士倒地送醫被抓包「無照上路」
花蓮市中山路一段26日傍晚發生一起驚險的汽機車碰撞事故,1輛準備左轉的轎車與對向直行機車在達固湖灣大路口激烈撞擊,巨大的聲響讓附近店家與路人都嚇了一跳,現場車殼零件四散一地,畫面相當驚悚,機車騎士遭震飛倒地,身上留下多處擦挫傷,警消緊急將他送往醫院救治,幸好經醫療處置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事發時汽車駕駛準備左轉進入達固湖灣大路,依規定需禮讓直行車先行,但卻與對向直行而來的機車直接撞上。撞擊力道之大,使機車當場毀損變形,機車騎士仆倒在地動彈不得,現場一片狼藉。警員接獲報案後立即到場疏導交通、進行初步調查,並對雙方駕駛進行酒精濃度檢測,檢測結果皆為 0,酒駕因素排除。然而在進一步確認身分時,卻意外發現一項重大問題機車騎士竟無照駕駛,警方指出,騎士並未持有合格駕照,已涉嫌違規,後續將依法開罰。警方指出,雖初步判斷可能是左轉車未禮讓直行車,但實際肇事原因仍須依照道路監視器畫面、雙方說法以及現場跡證進一步比對,待鑑定後才能確定肇事責任。
16歲無照上學路遇車禍 遭噴飛「整個人摔進排水溝」命危送醫
苗栗縣苑裡鎮21日上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1名僅16歲、尚未取得駕照的李姓高中生騎機車上學途中,與1名正要通勤上班的43歲鄧姓男騎士,在路口發生激烈碰撞事故發生瞬間,力道之大導致少年直接被撞飛,整個人摔落一旁的排水溝,全身動彈不得,場面怵目驚心,警消到場將他救起時,他已呈昏迷狀態,緊急送往醫院搶救;鄧姓男子也因骨折疼痛倒臥路中央,同樣被送醫治療。事故發生於早上7點多,當時李姓少年沿田心16路東往西方向直行,準備前往苑裡鎮的學校。鄧姓男子則沿田心7路自北往南騎車,預計前往台中工業區上班。雙方在路口交會時疑似都未減速,加上現場有樹籬遮擋視線,兩車因此毫無預警地猛烈撞擊。鄰近民眾聽見巨響後立刻報案,警消趕抵發現少年受困在排水溝中,只能靠繩索將他拉上道路,當時少年已毫無反應、失去意識,救護人員立即進行急救後送醫;而鄧姓男子則因強烈撞擊導致四肢受傷、疑似骨折,在路邊痛苦哀嚎,場面相當混亂。警方初步調查顯示,肇事路口因樹籬遮蔽視線,加上雙方均未確實減速,才釀成這起嚴重事故。檢測結果顯示鄧姓男子並無酒駕情形,至於未成年的李姓少年是否有飲酒情況,將待抽血報告進一步確認。
車主好慘2/買颱風洪水險僅逾1% 修車170萬「因這二點」判賠55萬
CTWANT調查,截至目前為止,2025年颱風、豪大雨等天災造成的泡水車數量,還須等待政府機關像是交通部、內政部或監理單位、稅務機關等陸續彙整;不過,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車主在車體險附加的颱風洪水險投保率約1%多;2024年全台近156萬件以「颱風」、「洪水」、「下雨積水」等原因申請理賠僅285件、保險金共3824萬元;其中,「天災颱風」占最多達255件、理賠金逾3千萬元;「天災洪水」3件、理賠金逾60萬元,「下雨積水」27件、理賠約667萬元。目前產險公司提供的汽車保險,主要為一般車體保險(因為保費多寡及保障範圍,分為甲式、乙式、丙式車險),主要是針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車碰車、車碰人、自撞)等理賠人身醫療死亡、財物維修車輛費用等,保障範圍是不會涵蓋泡水損害,僅包含碰撞、火災、盜搶等事故。泡水車損害需額外投保「颱風洪水險」或「天然災害附加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該附約險條款可以涵蓋車輛因颱風或豪雨造成的泡水損害。泡水車、進水車在維修上工序繁雜,也影響脫手價格。(圖/報系資料照)記者訪談產險業者,車主在車體險額外投保的附約險「颱風洪水險」等一年保費,通常上萬元到數萬元不等,依投保的額度而在保費上有所多寡差異。至於為何該附加險投保率低?一來是額外增加保費支出,一來是多數車主認為可在颱風來襲前儘快將愛車移往安全處所即可,因此投保率偏低。CTWANT也進一步調查此類泡水車、進水車修復後,一旦流入二手車市場,繼續使用,但接手的民眾若知情或非知情時,可能出現維修理賠爭議案,須考量該車的實際市價,理賠合理的維修費用。有民眾在花150萬元購入二手自小客車(102年式之LEXUS LS600hL),向產險公司投保乙式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重置價值564萬元、保險金額189萬元」,並附加全損免折舊附加條款,車主後因車輛與路邊停放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申請理賠189萬元,未獲產險公司同意理賠。根據產險公司與車主將該車送至原廠評估回復原狀所需費用約需1,697,910元,詢問其他汽車維修廠商了解維修替代方案,才知該車的實際市場交易價值僅約55萬元左右。不過,車主因為未保留當初購車合約,也無法請車商提供購車契約等文件,則另提出中古車行情指南等雜誌載有「LEXUS 600hL 102年價格200萬元」予以舉證說明。雙方因此未達共識,至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處理理賠爭議。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委員們的看法,考量該車的實際價值除年份外,尚會受到車輛用途、維修保養狀態、駕駛哩程、是否為事故車或泡水車等諸多因素影響,實難僅以年份遽為論斷系爭車輛之實際價值。由於車主在購車契約部分難以提出為證,僅得認定該車實際價值為市場車商等評估的55萬元,就所需維修金額高達1,697,910 元,修復費用已超過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推定為全損狀況,保戶(車主)雖可依車體損失險及免折舊附加條款約定,要求產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賠付,且不得扣除約定折舊,但該車車體損失險僅於55萬元之限度內為有效,因此評議結果為產險公司給付保險金應為55 萬元。
凌晨鳳山迴轉車失誤「原地逆向」撞上直行車 2駕駛驚險送醫
高雄市鳳山區保成一路與南華路口15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的自小客車碰撞事故,現場傳出巨大撞擊聲,嚇壞不少附近居民。根據警方調查,1名39歲的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南華一路西往東行駛,準備在路口迴轉時,未注意對向直行車流,結果與1輛由21歲陳姓男子駕駛、沿東往西行駛的自小客車迎面相撞,強大撞擊力道使林男的車輛當場旋轉180度,整輛車原地變成「逆向」,場面相當驚險。事故發生後,林姓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立即被送往國軍高雄總醫院治療;而陳姓駕駛則出現頭暈不適,選擇自行就醫,所幸2人經檢查後皆無大礙僅受輕傷。警方現場立即進行酒測,結果兩名駕駛的酒測值皆為0,排除酒駕因素。鳳山分局指出,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研判為林姓男子駕駛的迴轉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所致,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轉彎或迴轉車輛應禮讓直行車先行,違者除可能受罰外,更容易釀成嚴重事故,警方表示,確切的肇事責任仍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後續依法釐清責任歸屬。警方呼籲駕駛人,夜間行車視線較差,應提高警覺、減速慢行,尤其在路口轉彎或迴轉時務必確認路況,避免貿然行動。近年來因「未禮讓直行車」所導致的交通事故比例居高不下,不僅造成車損,更威脅生命安全。
新北男替友頂罪又反悔 賠償談不攏自首判拘役30日
新北市土城區19歲韓姓男子為保護無照駕駛的張姓少年友人,於今年1月間主動頂替對方肇事責任,向警方謊稱自己是駕駛人並接受酒測。然而事後雙方因車輛賠償金額談不攏,韓男心生不滿決定自首揭露真相。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頂替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判決書指出,2025年1月11日中午,張姓少年駕駛轎車載著韓男及其他友人,沿土城區峯延街往金城路三段方向行駛。行經峯延街25號前時,與準備左轉的沈姓女騎士發生碰撞事故。韓男擔心張姓少年因無照駕駛被警方查獲,遂在事故現場佯稱自己是駕駛人,並接受警方酒測與筆錄製作。事故處理完成後,雙方開始協商車損賠償,但因金額談不攏而發生爭執,韓男遂改口自首,供出實際駕駛為張姓少年。警方依頂替罪將他移送法辦。檢察官偵訊時,韓男坦承頂罪行為,並稱因賠償問題談不攏才決定說出實情。檢方依頂替罪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理後認為,韓男基於友誼情感犯頂替罪,影響司法公正。但考量其事後自首的態度,以及犯罪動機、目的等情狀,最終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商業大樓裝測速器「超速罰2000」惹議 高市建管處:應經區權會討論
位在高雄市前鎮區的一處商業大樓,近日在地下停車場設置「限速15公里」測速攝影機,並公告超速將處「刪除車號或罰2000元」,讓網友貼上網質疑合理性「以為只有國家可以這樣收錢」。對此管委會回應停車場事故頻傳,經委員開會討論通過設置。不過高雄市建管處認為,相關規定應經區權會討論後,明定於大樓規約中。位在高雄市前鎮區的一處商業大樓近日公告,在地下停車場設置「限速15公里」測速攝影機,超速將處「刪除車號或罰2000元」。(圖/民眾提供)有民眾於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中以「管委會可以私設測速照相裝置然後開罰嗎?」為題發文,指該大樓近日公告在地下停車場內設置限速15公里測速裝置,只要超速可對駕駛人處「刪除車號或罰2000元」,質疑「以為只有國家可以這樣收錢」。貼文引發兩派網友留言論戰。對此,該大樓管委會向媒體回應,大樓停車場內彎角較多,碰撞事故頻傳,因此經管委會通過設置測速裝置,並在大樓內公共,有2次寬容機會,目前裝置已啟用,經觀察車速已降低不少,也僅有零星車輛違規。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則說,訂定公寓大廈、基地或附屬設施之管理使用及其他住戶間相互關係有特別約定時,應載明於規約之中,建議相關規定應於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提出討論並議決,並明訂於大樓規約中。
台大碩士生超商碰撞遭三節棍敲破頭 警連夜逮惡男到案
北市大安區大安捷運站附近18日晚間傳出有男子僅因碰撞事故就持三節棍痛毆台大碩士生頭部的事故。警方獲報到場時,發現23歲的蕭姓男子頭破血流,所幸其意識清楚,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事後警方火速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46歲的馬姓男子涉嫌重大,火速於同日晚間將人拘提到案,同時查扣馬男行兇的三節棍。全案後續也依照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偵辦。一名台大碩士生18日晚間前往大安捷運站附近超商,與人發生碰撞,竟遭男子持三節棍打破頭。(圖/翻攝畫面)據了解,蕭姓男子晚間前往大安捷運站附近一間超商,過程中因此不慎與46歲的馬姓男子發生碰撞,未料馬男下一秒竟直接從口袋內掏出三節棍,朝蕭男的頭部猛打,當場造成蕭男頭部濺血,而馬男行兇後竟直接落跑。警方獲報到場時,僅發現受傷的蕭男,除緊急將其送醫外,也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鎖定馬男涉嫌重大,連夜向檢方聲請拘票於馬男住家將人拘提到案,同時查扣行兇的三節棍。全案後續也依照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偵辦。大安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理性溝通,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以免觸法得不償失。警方也將持續強化巡邏與治安維護,確保市民安全。
竹南驚悚車禍!貨車撞機車 51歲女騎士命危搶救中
苗栗縣竹南鎮驚傳嚴重車禍,4日下午1時43分許,建國路一處巷弄路口發生貨車與機車碰撞事故,導致1名51歲解姓女騎士傷勢慘重,據了解事故發生時,女騎士被貨車猛烈撞擊,當場倒地不起,意識全無場面怵目驚心。消防局接獲通報後,立刻派遣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救護人員表示,該名女騎士當時已陷入昏迷,對痛覺完全沒有反應,甚至瞳孔對光無反應,情況相當危急,現場立即進行緊急處置,包括以長背板固定、頸圈保護以及清洗出血傷口,隨後火速送往為恭醫院急救。經醫護團隊檢查發現,女騎士身上傷勢相當嚴重,包含肺部挫傷、肋骨骨折,膝蓋、小腿與腳踝都有明顯開放性傷口,出血不止。由於失血過多且多重創傷,她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生命跡象極度不穩,醫院已啟動急救程序,全力挽回性命。警方隨後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第一時間對小貨車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顯示並無酒精反應,排除酒駕嫌疑,不過由於女騎士陷入昏迷,尚未能檢測是否有酒精反應,因此相關肇事責任仍待釐清,警方表示,將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並持續蒐證,釐清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
快訊/北市內湖南湖大橋嚴重車禍!機車追撞Uber起火 騎士雙腿燙傷急送醫
北市內湖區南湖大橋24日下午5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事故。一輛雙載機車因不明原因與多元計程車右後方發生擦撞,強大撞擊力道當場造成機車起火,19歲的男性機車騎士雙腿2度燒燙傷、後方19歲的女性機車乘客也因此受傷,其意識清醒,但額頭、嘴唇、右臂、右腿皆有撕裂傷,2人均被送往內湖三總醫院救治中。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北市內湖區南湖大橋24日發生機車與多元計程車的碰撞事故,強烈撞擊力道當場造成機車起火。(圖/翻攝畫面)
上海女童調整座椅「壓到弟弟頭致死」 爸媽索賠200萬結果反轉
孩子年紀小,家長務必時時注意一舉一動,以免發生憾事。中國上海一家4口駕車出遊,女兒因為調整座椅,結果壓到兒子的頭,導致他當場失去意識全身發紫,緊急送醫搶救無效。家屬認為問題出在汽車上,於是提告求償,審理結果也出爐了。上海高院近期公開一則法案,這對夫妻育有5歲女兒和2歲兒子,2023年5月1日一家人駕車出遊,10時30分左右,到路口等紅綠燈時,妻子發現女兒把座位調得很低,轉身看到座位已經壓到兒子的頭,此時已經沒有意識,伴隨全身青紫,緊急將兒子送醫,但最後仍宣告不治,死因為「缺氧缺血性腦病變」。夫妻怒起訴汽車業者,控訴案涉車輛存在設計缺陷,且未設定明顯警告標誌,未盡警示義務,要求公開道歉並賠償200萬元人民幣。法院審理指出,案涉車輛是某汽車業者生產的小型普通客車。車輛《用戶手冊》中有關於警告、告誡和注意的標註說明,並在「座椅與保護裝置」中提及「為了降低傷害風險,車內必須安裝兒童保護裝置」,警告若未將兒童正確安置在兒童保護裝置內,則兒童可能在碰撞事故中受到嚴重甚至致命的傷害。法官認為本案中,這對夫妻存在多重監護失職,除了未讓2歲幼兒使用安全座椅,還放任幼兒在車輛行駛中脫離監護,讓5歲兒童自行操作座椅,且長時間未注意孩子動向,因此駁回訴訟請求。
男子駕車違規左轉撞輕軌 下場慘了
高雄市鼓山區今天(14日)上午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與輕軌列車碰撞事故,所幸現場無人受傷,輕軌也在20分鐘內恢復通行。警方調查,肇事的24歲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違規左轉時,與直行的輕軌發生碰撞,除依法開單舉發外,警方並依《刑法》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將他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鼓山分局表示,今日11時30分許接獲報案,指大順一路與龍德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一輛由大順一路東向西行駛的自小客車,行經路口違規左轉進入龍德路時,與同方向直行的輕軌列車發生碰撞,事故雖無人傷亡,但造成輕軌短暫停駛,並於20分鐘後排除恢復運行。經查,車男駕駛並無酒駕情事,但由於違規左轉,按照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而除將遭規開單舉發外,因輕軌屬於大眾捷運系統,影響通行安全屬重大情節,警方還依《刑法》「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將車男移請檢方偵辦,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20萬元罰金。警方提醒,輕軌行駛固定路線且車體龐大,行駛路權優先,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號誌、標誌,並確保轉彎或穿越路口時不影響輕軌通行。此次事故雖未造成乘客與駕駛傷亡,但已對營運造成影響,呼籲用路人行經輕軌路段時務必禮讓列車,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