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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與吳乃仁吃米其林傳4檢察官不知情 黃國昌:笑掉大牙
民眾黨代理主席、立委黃國昌昨(9)日發文爆料,新潮流大老、民進黨前祕書長吳乃仁去年底曾和台北地檢署一票檢察官一同餐敘,法務部長鄭銘謙稱會請高檢署調查。對此,黃國昌質疑,北檢公信力還有多高?並批鄭銘謙講話軟趴趴,此時應表達徹查到底,違反檢察官倫理守則者,一律送評鑑彈劾且永不錄用,這才是人民期待看到的法務部長的態度。黃國昌昨天在臉書發文,指稱吳乃仁去年12月在高檔餐廳吃飯,傳出席間有5名檢察官在場,其中4位檢察官聲稱不知道吳乃仁會到場。黃國昌表示,「不知道吳乃仁會到場?」,從頭開始吃吃到結束,才赫然發現「原來跟我同桌吃這麼久的人叫做吳乃仁」,講這種話不怕笑掉人家大牙嗎?黃國昌批,檢察官倫理守則怎麼規定的?北檢很厲害,特定的檢察官非常會結交綠營權貴,目前媒體、檢調跟綠營權貴的共生關係是什麼,媒體很會經營檢調關係,特定檢調人員也樂於被媒體經營。檢調有樣學樣,大家都學會向上管理、向上經營。黃國昌表示,該米其林餐廳一客套餐高達7000元以上,那個包廂最低消費是6萬元,「那天晚上花了多少錢、誰買的單?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去的檢察官不知道有吳乃仁在場,到了後也沒認出他,「乾脆說我從頭到尾吃完飯,都不知道坐在那邊的人叫什麼名字,我以為他是路人甲。」黃國昌直言,「北檢說要調查,笑掉人家大牙」,但現在北檢的行政調查還有任何社會公信力嗎?在北檢眼中,北檢偵辦相關案件,有涉及到偵查不公開,全部都查無不法、謝謝指教。黃國昌指出,不是只有在柯文哲案,當初他多次公開質疑的im.B詐騙案,帶秘密證人去作證、協助檢察官辦案,祕密證人卻被檢調出賣,講的內容直接變成「鏡週刊幫陳歐珀洗地的內容」,這件是檢察總長表示震怒,法務部長說要徹查,結果卻是查無不法、謝謝指教。北檢檢察長王俊力說要行政調查,但大家認為北檢公信力還有多高?至於鄭銘謙回應「會請高檢署來調查」。黃國昌說,鄭銘謙可能知道裡面是吳乃仁,他也得罪不起,「講話軟趴趴的」,一個法務部部長此時應說徹查到底、嚴查嚴辦,違反檢察官倫理守則的,一律送評鑑、送彈劾且永不錄用,這才是人民期待看到法務部長的態度,結果現在法務部長軟趴趴的,是要跟全國的檢察官講,「只要會經營,懂的如何向上管理,管理對的人,管理好了賴清德的親信、新潮流的大佬,賴清德用政治生命幫他擔保清白,甚至欠國家1億7000萬到現在,還賴著不還的吳乃仁,通通都沒有關係。」黃國昌呼籲,法務部應立即要求吳乃仁報告財務狀況,沒錢還給國家,出入都是豪車,進出高檔餐廳、辣妹作陪,錢哪裡來的,還是因為他是賴清德力挺的人,怎樣都沒關係,沒人敢動他,台灣還是法治國家嗎?「綠色權貴橫著走,公平正義蕩然無存」。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也強調,針對法務部沒有辦法實踐公平正義的司法,民眾黨立院黨團針對相關預算,絕對會「嚴守嚴刪」。
副市長林欽榮京華城案遭約談 高雄市府強調證人身分無保請回
高雄市政府11日發聲明表示,副市長林欽榮當日遭台北地檢署以「秘密證人」身分約談,訊後也獲「無保請回」,盼外界釐清。身為民眾黨主席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控涉及京華城改建840%容積案,日前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已一周,而同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羈押前,曾提及柯市府時期有官員索賄,而時任台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則遭懷疑,林欽榮也數度發布聲明自清。林欽榮多次強調,自己從擔任台北市副市長迄今,都未曾與沈慶京或其律師團接觸,自己從事公職一向堅守市民權益,從不屈服於財團壓力,任何人如果散播、轉述或做出不實指控,一定提告到底。林欽榮說,自己在北市服務期間,2017年12月台北市都委會曾審議京華城案,當時自己堅守公開透明、依法行政立場。他說,京華城是自己2018年12月24日離開北市府後,容積率才被拍板暴增到840%,對於該案後續發展,自己不知悉也不曾過問,而若沈慶京說所謂前官員索賄,那就明白點出人名,不要含沙射影。林欽榮也說,其實依法僅能維持容積率560%,另有679%容積算法也是不對的,自己擔任北市副市長任內,從未曾改變此決定,2017年12月21日北市都委會便一致決議通過此決議,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是支持,監察院調查報告認同中也背書,經得起考驗,其餘訛傳則不排除提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續追京華城案!北檢傳秘密證人林欽榮 訊後請回
北檢持續追查京華城案,11日提訊先前羈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外,時任台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也在下午以證人身份抵達北檢。沈慶京日前聲明提到,有位柯市府官員透過他人來索賄,林欽榮數度發聲明否認,更曾強調「當時反對威京主張容積率」。10日林欽榮出席公開活動,被問到遭捲京華城案的心情、對柯文哲遭押的看法時,他低調回應「我們尊重司法」。11日下午北檢以證人身份傳喚林欽榮,他身穿西裝,訊後獲請回,未受訪快步離開北檢,場面一度相當混亂。
北市前兵役局長以秘密證人身分遭約談 釐清柯文哲4300萬元商辦大樓經過
京華城容積率案持續延燒,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控涉案,8月31日遭聲押禁見,並將於1日晚間8時許召開羈押庭,而檢廉懷疑柯與威京集團有不當資金往來,日前以證人身分約談北市前兵役局長朱亞虎,以釐清柯購買4300萬元商辦大樓經過,但朱稱自己不清楚資金來源,訊後獲請回。據了解,在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容積率放寬至840%,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日前已被傳喚,並遭限制出境和出海,而他在訊問中透露京華城案是柯文哲「交辦」,此說法明顯對柯不利,而檢廉原訂近日要約談柯文哲說明,是因北市議員應曉薇突然出境,檢廉緊急拘提才提前收網。檢廉30日上午兵分十路,前往柯文哲位於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處、台玻大的柯文哲辦公室、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住處等地搜索,並當場交付傳票給柯文哲,預計在搜索結束後,將柯帶回廉政署偵訊,31日凌晨0時許移送台北地檢署,但柯拒絕夜間偵訊遭當庭逮捕,經提審後遭駁回,下午被聲押禁見。據悉,柯文哲2024年5月以4300萬元買下商辦大樓,檢廉懷疑資金與威京集團有關,而朱亞虎與威京股東之一李天鐸相識,8月31日約談朱亞虎,朱則稱自己不知資金來源,訊後獲請回。
NONO否認性侵 小紅老師曝「很多秘密證人」都出面了:咬死他不放!
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侵多名女子案,士林地檢署5月17日偵結,並被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7項罪嫌起訴,昨(8日)下午首次開庭,NONO穿著白色襯衫、西裝褲以及藍色口罩,全程矢口否認犯行。對此,吹哨網紅「小紅老師」也直言,戰爭又要開始了,她已做好心理準備「咬死不放」,不管輸贏至少不後悔,更透露除了吳宗憲有出庭作證外,還有許多「秘密證人」都跳出來指證。NONO出庭後,小紅老師昨在Instagram發限時動態透露,目前除了吳宗憲外,還有「很多秘密證人」也都出面作證,也要感謝他們。現在戰爭又要開始了,她和其他受害者們還在努力,「我也做好心理準備咬死不放,不管輸贏至少不後悔,起訴就已經跌破大家眼鏡了,如果成功送髒東西進去,會是改變這社會大大小小的權勢不公。」(圖/翻攝自Instagram/anissa0825)至於名醫江坤俊近日被爆出外遇又性騷的醜聞,小紅老師也直言:「真的還有很多披著羊皮的狼,不分年紀、不分性別都會是別人下手的獵物。」最後她也不忘感謝提供金援的網紅486先生,並標註對方Instagram帳號:「我知道花了他很多錢,但他從沒計較過,只覺得不能讓這種人再四處害人,萬分感謝。」《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檢調搜索副隊長辦公室、住處訊後30萬交保 刑事局:如有違法絕不寬貸
刑事警察局上月底驚傳遭檢調搜索,桃園市調查處先前偵辨一起毒品案件,懷疑刑事局偵一大隊第二隊黃姓副隊長涉與秘密證人勾結,遂持票赴刑事局及其住處搜索,並將黃員帶返偵辦;而黃員偵訊時否認涉及不法,檢方諭30萬元交保。對此,刑事局表示, 本案已由桃園地檢偵辦中,刑事局全力配合調查,也請檢調辦案務必小心求證,本局如有違法絕不寬貸。桃園地檢署檢察官6月28日率調查局桃園市調處人員到黃員的辦公室座位、私人機車及住所執行搜索,29日移送桃檢偵辦,複訊後以30萬元交保;據悉,本案另有桃園市龍潭警分局5名偵查佐也被帶回,複訊後全部請回。檢調懷疑調查局黃員與秘密證人設局,涉及強盜、毒品等不法情事,全案仍須補強證據,因此諭知具保候傳。刑事局表示,本案已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中,刑事局辦案秉持鐵面無私原則,全力配合調查、保全證據;另本於無罪推定及兼顧黃員名譽,也請檢調辦案務必小心求證,勿枉勿縱,本局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之決心,積極配合檢察官案件調查,如有違法絕不寬貸,從重議處。刑事局強調,本局以公開透明接受檢驗之態度及勇於處理風紀之精神,要求各級主官、主管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核工作,強化風紀情報蒐集,發現違法、違紀徵候,務必主動積極查處,絕不徇私護短。
南投生技公司命案「押廁所行刑式槍決」 手法相似劉邦友血案
南投縣草屯鎮康建生技公司14日驚傳行刑式槍決命案,釀4死1傷。歹徒將員工關進廁所再開槍,陸續槍殺5人,81歲公司創辦人「牛樟芝之父」賴敏男頭部卡彈急救中,這起恐怖的命案做案手法相似1996年劉邦友血案,讓網友直呼「劉邦友案草屯版」。歹徒在14日下午1點闖入生技公司旁民宅,先是把賴敏男弟弟和園藝課劉姓課長用手銬反銬,將2人趕到廁所再進行槍殺,5點再進入公司槍殺張姓會計、賴敏男的女兒及賴敏男,其中只有賴敏男生還,目前仍在醫院搶救中。做案手法和劉邦友血案雷同。圖為劉邦友血案畫面。劉邦友血案發生於1996年11月21日早晨,2名歹徒闖入桃園縣長官邸,將警衛趕往警衛室進行行刑式槍決,造成8死1重傷,縣長劉邦友喪命,他也是台灣第一位在任內遇害的縣市首長;其中只有縣議員鄧文昌生還,但他的語言和心智功能嚴重受損,至今變成懸案。時隔20年,2016年11月有秘密證人出面說,兇手綽號為「老山」和「哥哥」,但經檢警調查「老山」DNA和兇手不符,此案仍在持續調查中。此消息曝光後,PTT鄉民紛紛留言回覆「劉邦友案草屯版」、「很像南美毒梟行刑式滅門一個都不留」、「這種的行兇後立刻離境機率極大」、「殺意堅決阿這個」、「有恩怨找老闆就好幹嘛對員工下手」、「2022還有行刑式槍殺」。
「南迴搞軌案」15年前轟動全台 當年律師曝「3大疑點」獲前大法官支持
15年前轟動全台的「南迴搞軌案」,震驚社會大眾。李氏兄弟李泰安、李雙全兄弟遭指控為詐領保險金,由哥哥負責破壞鐵軌,弟弟則讓妻子陳氏紅琛服下藥物後,製造翻車意外導致陳女送醫後不治死亡。事件爆發後,李雙全輕生、李泰安則遭判刑13年定讞,至今仍在獄中服刑中,而當年負責該案的律師近日出書《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提出多項疑點為李家人喊冤,特別的是前大法官王澤鑑也特別促成並推薦此書,更表示希望司法判決能藉由這些爭議點,能有更多的改革與省思。民國95年3月17日莒光號96車次,在南迴鐵路枋寮站起算10.9公里處發生翻車意外,隨後牽扯出轟動一時的「南迴搞軌案」。而當時為李泰安辯護的律師吳漢成卻認為,雖然案件定讞了,卻找不到直接證實李雙全兄弟破壞鐵軌,光憑一些推論,再找一個所謂李雙全的好友當做秘密證人就定讞了,也讓吳漢成多年來仍積極蒐集資料,為李泰安喊冤並結集出版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當年的莒光號96車次翻覆,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圖/報系資料照)吳漢成針對「南迴搞軌案」提出三大疑點,包括李氏兄弟被認為詐領保險金而犯案、陳氏紅琛因蛇毒致死、李泰安破壞鐵軌等,指出當時媒體都爆料,指李雙全炒股大虧,他殺妻是為賺保險金,對此,吳漢成指出,證券公司事後證明,李雙全是小賺,並非大虧,沒有詐領保險金問題。甚至也發現李雙全的投保,緣於其第一任女友當時任職保險公司,在其女友的專業建議下有投保習慣。而讓民眾印象深刻的「陳氏紅琛體內驗出蛇毒」一事,吳漢成也指出,經過鑑定,陳女體內沒有任何出血性與神經性蛇毒,根據法醫研究所第2次鑑定報告顯示,陳氏紅琛死因為意妥明(ETUMINE)和酒精混合中毒死亡,排除蛇毒致死。吳漢成指出,法醫解剖陳女大體後鑑定死因為多重創傷性傷害致死,且陳女屍體有微量乙醇經台大醫學院鑑定為死亡產生,所以陳女生前不可能因服用意妥明加酒精致死,但是確定判決卻認為是意妥明加上酒精造成。當時案件調查時間許久,李家前更成為「泰安休息站」。(圖/報系資料照)另外,有關李泰安破壞鐵軌,吳漢成指出,每段鋼軌長50公尺,每公尺50公斤重,一共2500公斤,而鋼材的特性有彈性,都必須藉由大型機具更換,不可能單獨一人手持機具在40分鐘內可以破壞鐵軌。他並指出,事後找到的工具都是新的,未曾破壞鐵軌,上面沒有李泰安的指紋、DNA,專案小組到目前還沒有找到所謂破壞鐵軌的工具,卻仍判刑定讞,由他提出的證據也讓該案疑點重重。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吳漢成在書中也提出質疑,卻沒人追究莒光號翻車的真正原因,甚至關鍵時刻李泰安是否在火車上,如何擔保他不會同時因意外死亡。甚至當年資深司法記者范立達曾提出「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一連串的案情背後,是否藏著更多複雜的司法檢調疏失,也成為這本書提供司法界的深思,而這也是讓前大法官王澤鑑聽完故事後,感興趣並大力促成這本書誕生的原因。。
奇案/官邸血案凶手成謎!唯一倖存者離奇失憶 懸案20年「秘密證人」現身吐槍手身分
「劉邦友血案」震驚社會,警方雖立即展開調查,無奈當時犯罪現場保存之重要性未獲得重視,導致大量跡證遭破壞,唯一的倖存者又因記憶受損無法作證,使搜查難上加難,遲遲無法鎖定犯嫌身分。事隔20年,專案小組得到秘密證人證詞,破案一度露出曙光,然而直到追訴權20年期滿前,仍無法成功偵破。檢警還原案發經過,當天清晨6時許,外傭Judy到大門口拿報紙,瞥見一名男子坐在警衛室,但沒有特別注意;上午7時,劉如梅進入官邸,和Judy一起準備早餐;7時10分,劉邦明來到官邸接縣長上班;7時35分,徐春國提著雞湯走進官邸;8時,劉邦友梳洗完畢走下樓,這也是Judy見到縣長的最後一面。3分鐘後,縣議員鄧文昌、莊順興及秘書梁美嬌開車抵達官邸,車子停在大門口外;接著官邸警衛劉邦亮準備和劉明吉交接,走進警衛室;至於張桃妹則是縣長夫人彭玉英的好友,一早就前往官邸找她聊天。警方認為,歹徒至少有2人,很可能是先闖入莊順興座車,再押著對方前往官邸,才能順利騙過大門警衛。時任桃園縣長劉邦友。據指出,2名歹徒一共開了13槍,犯案後由其中一人開車、另一人在後座押著鄧文昌的秘書梁美嬌離開現場,並於晚間8時45將梁女載至虎頭山釋放後逃逸。重建凶案現場時,警方研判劉邦友應該認得2名歹徒,因為當時前國民大會代表林木連曾打電話到宅邸,劉可能正與歹徒「談事」,認為對方應該是當地人士。即便掌握了部分線索,然而鑑識人員到場時,犯罪現場已因急救人員急於搶救被害人遭到破壞,且部分警員於犯罪現場採樣時未戴手套,使現場遭受進一步之破壞,加上歹徒行徑違背一般常理,警方實在難以判斷凶手是針對何人、何事而來,種種因素導致案件偵辦進入死胡同,懸案20年仍無法偵破。2016年11月,劉邦友血案將滿20年前夕,一位秘密證人指稱,當年殺害劉邦友等8人的凶手「老三」其實是外號「老山」的梁姓肉販,另人綽號「哥哥」,2男當時只是去找警衛劉明吉討要賭債,卻遭劉邦友辱罵,憤而行凶。不過,檢調單位前往梁姓肉販的住處進行搜索,比對DNA初步排除梁涉案,將追查「哥哥」下落。官邸內部。
永和河堤分屍案重新勘驗 2名外籍被告到場模擬
前年8月發生的新北市永和新店溪河堤分屍案,案情曲折離奇,加上外籍人士涉案,震驚社會,經檢警調查起訴後,一審將具美國及以色列國籍的兇嫌孫武生、班特(BENT)各判處無期、11年10個月徒刑。但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兇嫌仍對行兇及案發過程交代不清,高院法官今天上午10時指揮押解以及從未曝光過的秘密證人,前往案發地點模擬勘驗。據了解,一名秘密證人出面指證行兇過程,所以高院法院認為有必要再到現場勘查,法官除了先前多次勘查過現場外,為了確認行兇細節,今天上午,帶著全部嫌疑人再度重回現場進行勘驗。被告孫武生具美國及以色列國籍、與友人班特涉嫌在2018牛8月新北市永和河濱公園殺死加拿大籍友人RYAN並分屍,新北地院依殺人等罪各判處2人無期徒刑、11年10月,高等法院認定2人有外國籍且有逃亡之虞,裁定2人再延押2個月。檢方偵查,孫武生在台灣經營刺青工作室,因從事販售毒品,懷疑RYAN已成警方線民,擔憂對己不利,竟起殺機,事先籌劃如何殺人、分屍、棄屍。孫與班特將被害人誘騙到河濱公園,先以鍊鋸勒住其頸部,再用美工刀割頸部,並持開山刀砍殺後分屍;案發後,孫男搭機出境菲律賓,隔月菲律賓被當地警方尋獲,刑事局在桃園機場將他拘提到案。
【裸女桶屍1】地主媳擁百坪金店面 竟因2萬元遭勒斃棄屍?
震驚社會的高雄市「桶屍案」,發生至今已近3個星期,案情依然膠著,警方目前只能確認死者是失蹤近6年的林宜羚(林婦)。本刊調查,林婦夫家是鳳山區的大地主,但夫妻倆感情相當淡薄,她生前曾與丈夫大打出手,留下家暴前科。.林婦丈夫透露,林婦當年常常對空氣自言自語,遭人擄走後就失蹤;此外,有秘密證人向警方指稱,林婦疑在外積欠1、2萬元未還,可能因此惹來殺身之禍。附近鄰居表示,林婦的夫家在五甲地區是地主,擁有五百多坪的四個透天店面,一至三樓出租給賣場,每月高達二十多萬租金,九十二歲的老父親將租金分成五份,除了自己之外還分給四個兒子,而全家則分別住在四、五樓,衣食無虞。鄰居說:「吳男是家中老二,平時他都騎著一輛藍色機車,遊手好閒,常常不在家。」附近鄰居表示,林婦的夫家在五甲地區是地主,擁有500多坪的4個透天店面。(圖/宋岱融攝)4月16日下午3點多,吳男騎著機車,沿著五甲二路到住家附近的耳鼻喉科診所拿藥,接著返家換上運動服,跑去公園運動,態度一派從容,完全看不出來他甫經歷「髮妻淪桶屍」的悲慘遭遇。吳男的林姓妻子,3周前才被人發現裝進桶子裡,棄屍在高雄捷運橋頭糖廠站旁空地。吳男準備出門運動時,本刊記者趨前喊了一聲「耀仔」,只見他愣了一下,滿臉驚訝地反問:「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得知本刊記者的來意後,吳男隨即把本刊記者拉到一旁,低聲地說:「附近鄰居都不知道我太太就是桶屍案的死者,不要聲張啦,臉都丟光了!」警方調查,現年61歲的林婦疑遭人勒死後,被人塞進桶子,挖洞棄屍。(圖/報系資料照)談起老婆,吳男雖然落落大方,卻仍有一絲哀傷,言語間更透漏很多疑問:「之前我太太要和朋友合開卡拉OK店時,我爸爸和親友都很反對,但我太太很固執,根本不管親友感受,她的死,很可能跟她在店內被人押走有關。」由於已無法從屍體判斷正確的死亡時間,導致警方調閱相關事證的困難度大為提高,加上清查桶屍案曝光前附近往來人車一無所獲,林婦行動電話號碼也已停用多年,目前檢警只能根據吳男描述,朝林婦生前遭人擄走的方向偵辦。
【裸女桶屍2】妻遭痛毆擄走 6年後冒出祕密證人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地主的媳婦遭人擄走後,卻人間蒸發,再被發現時已被人殺害,裝桶棄屍。死者林婦丈夫吳男驚爆,她疑似因為債務糾紛引發殺身禍,吳男為何會有此說法?應該與一名秘密證人的證詞有關。本刊調查,確實有秘密證人曾向警方指稱,吳男的太太疑似積欠一名男子1、2萬元未還,引起男子不悅,才會惹來殺身之禍,但此一說法沒有直接證據,警方也不敢貿然採取行動逮人,整起案情還有待突破。吳男透露,他太太原名叫「林美照」,後來改名為「林宜羚」,夫妻兩人雖住在一起,但已分房許久,「2014年12月11日晚間,鄰居告訴我,我太太在卡拉OK店做生意時,好幾個男人突然跑進來毆打她,然後把她強行帶走,鄰居看到後,就馬上通知我。」吳男得知後,立即打電話給妻子,另一頭卻直接轉進語音信箱,始終沒連絡上。過了幾天,由於太太仍不見人影,吳男便到派出所報案。「我太太的健保卡和身分證都還在家中抽屜裡,如果要離家,怎麼會連衣服和證件都不帶呢?」吳男堅信,太太一定是被人擄走了。高雄發生駭人聽聞的高雄桶屍案,隔天岡山警方公布藏婦人遺體的橘色塑膠桶,以便民眾指認。(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吳男面露無奈地說,太太生前對待家人相當冷淡,言行也有點怪異,兩人女兒曾向吳男說:「媽媽常常會碎碎念,對空氣自言自語,好像有憂鬱症。」吳男得知後要太太去看醫生,但被拒絕,兩人只好各自生活。「她(吳妻)失蹤以後,原本我打算等7年的法定期限一到,就為她申報死亡。」吳男進一步向透露:「我太太開的是投幣式卡拉OK店,生意不太好,有時還會去五甲市場擺攤賣鞋,閒暇時會去朋友家玩撿紅點,但輸贏應該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