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
」 愛爾麗 苯駢芘 常如山 偷拍 性侵
獨/拿手機蒐證被搶走不算強制罪 法官:只搶1秒就拿回「影響輕微」
遇到糾紛拿手機錄影蒐證是現代生活常態,也因此常發生被拍者遮擋甚至奪走手機的衝突,這通常會觸犯強制罪,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近期有件判決,被告搶走手機的時間只有「1到5秒」,對方就自行奪回,所以獲判無罪。本案發生在2025年11月9日晚間10點多,台北市一處社區楊姓住戶因為噪音問題與魏姓鄰居吵起來,在一樓樓梯間互相推擠拉扯,楊姓住戶見到魏姓鄰居邊打邊拿手機拍,便奪走手機,不過沒多久就被魏姓鄰居拿回去。雙方打得頭破血流,互告傷害罪都被起訴,法院審理期間達成和解後都撤告,不過楊姓住戶涉犯強制罪屬公訴罪,因此法官仍得判決有罪或無罪。楊姓住戶不認罪,他說案發當晚出門抽菸時,魏姓鄰居剛好回家,發現他在看就罵他「看三小」,所以他打電話報警,魏姓鄰居等到警察來過離開後,衝到他家叫囂,同時拿手機錄影「故意貼近我說有錄影存證」,他並非故意遮擋鄰居的手機,後來搶走鄰居的手機不到5秒,對方就取回。由於衝突過程有手機影片為證,法官仔細比對檢方勘驗內容,在影片檔第15秒可聽到魏姓鄰居大喊「你拿我手機耶,我錄影的,我錄影的」,第16秒輪到楊姓住戶說「你剛剛也碰我」。魏姓鄰居的手機究竟多快自行取回?其實他有告訴法院另一個答案,當他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時,法官問他「請問你手機被拿走多久就拿回來?」,他回答「我不記得,我警詢時有講」,法官為了幫助他回憶,提示上述地檢署調解筆錄的對話譯文,再問他「是哪句話時手機已經拿回來?」魏姓鄰居說,一講完「你拿我手機耶,我錄影的,我錄影的」這段話就拿回手機,所以法官認為他手機被搶的時間可能只有短短1秒。北院指出,從魏姓鄰居的證詞、楊姓住戶的辯解以及手機影片對話譯文可知,搶手機持續時間只有1到5秒,對於魏姓鄰居造成的影響輕微,「強制效果短暫」,這種行為尚未達到嚴重脫序必須譴責的程度,也不足以認定構成強制罪,應判決被告無罪。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共諜滲透台積電首例!前副理密謀「藍海計畫」 起訴求刑7年
台積電遭中國大陸特務滲透!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透過一名香港人丁小琥來台發展組織,並吸收台積電陳姓副理,藉由竊取高階奈米晶片製程等營業機密,打算實施「藍海計畫」扶植大陸半導體發展,所幸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及時攔截,今年5月底由高檢署智財分署指揮搜索陳姓副理聲押獲准,並將遭竊的台積電內部文件全部取回,全案今日偵結,以《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起訴陳姓副理並求刑7年,這是國內首度破獲中共情治人員來台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不法案件。依據起訴內容,丁小琥接受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主任的指示,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頻繁來台,除了為中共發展組織,也積極收集、刺探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相關的情報。丁小琥先吸收一名黃姓台灣人,再透過他引薦時任台積電陳姓副理,共謀在大陸設立中國半導體材料分析公司(簡稱CSMAC),由陳姓副理負責擬好「藍海計畫」(中國製造半導體基地),規劃高薪挖角台灣半導體產業人才,以逐步侵蝕台灣半導體的國際領先地位。陳姓副理一邊滲透臺灣半導體產業,一邊伺機竊取台積電高階奈米晶片相關製程、流程等營業秘密,以充實CSMAC的競爭實力。檢調掌握,陳姓副理在2023年5月到2024年2月期間,為了對丁小琥介紹的大陸金主和技術專家展現他的半導體製程、材料相關知識,擅自重製21件台積電機密再帶回家裡研讀,但正因如此遭台積電察覺異狀展開調查,並取回所有機密文件。高檢署智財分署今年5月28日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五路搜索、約談3人,台積電前陳姓副理收押禁見,歷經一個多月密集偵訊他和相關證人,以及分析電磁紀錄與證物後,於7月20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台積電是領先全球的半導體製造公司,技術領先優勢不僅帶動國內經濟民生,更進一步成為嚴峻國際環境中我國整體半導體產業競爭力維持的指標,被告深知此情,竟罔顧產業倫理與競爭秩序,大量非法擅自重製取得台積公司國安、一般營業秘密,以執行他的「藍海計畫」,意欲扶植大陸地區半導體科技發展,犯行實不足取,請求法院就量處有期徒刑7年。丁小琥另外涉嫌滲透我國國軍遭起訴,今年2月因病過世,獲判公訴不受理,檢調從共諜案扣案證物挖出台積電竊密案的線索進行偵辦,丁小琥同樣因為已身亡,處分不起訴。
狠媽抓包女兒床下藏男人「持槍擊斃」 被逮堅稱:做了該做的事
美國田納西州曼菲斯(Memphis)最近發生一起驚悚命案,一名婦人肯德拉(Kendra Scott)某天深夜返家時,發現一名陌生男子躲在女兒的床底下,與對方發生爭執後,竟朝他開槍、擊斃對方。當地警方已將肯德拉逮捕,並依一級謀殺及在犯下危險重罪期間使用槍支等多項罪名提起公訴,全案正由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中。根據外媒《紐約郵報》報導,曼菲斯警方表示,案發當晚獲報,崔維斯路(TravisRoad)一處民宅發生槍擊事件;警員趕抵現場後,在該棟民宅的前院附近發現一名男子倒臥在血泊中,已明顯失去生命跡象。經法醫與警方初步鑑識,死者身分為莫頓(Rodderius Morton),其致命傷為後腦遭受近距離槍擊。涉案婦人為36歲的肯德拉,她在案發後隨即遭到警方制伏。鄰居向警方證實,深夜聽見該民宅傳出激烈的撞擊與爭吵聲,出外查看驚見莫頓倒在院內,而肯德拉則手持槍械站在一旁,情緒激動地反覆高喊「我開槍打了他!」隨後才被趕抵的員警逮捕,並查扣涉案槍支。現場目擊證人是肯德拉的女兒,其筆錄顯示,死者莫頓是在當日凌晨1點左右,受邀從後門進入該民宅。約半小時後,肯德拉突然返家並瘋狂敲門大喊「是誰在我家?」女兒因深知母親平日脾氣暴躁且持有槍械,甚至曾厲聲警告「若讓我知道有男孩子來家裡,絕對用子彈在他身上開洞」,因而在恐懼下開門。隨後肯德拉在女兒房間內搜查,當場揪出躲在床底下的莫頓。雙方隨即爆發嚴重的口角衝突,肯德拉不斷用髒話辱罵莫頓並強行將其驅逐。不料,當兩人移動到院子時,女兒聽見一聲槍響,才知已發生憾事。肯德拉在接受偵訊時對罪行供認不諱,宣稱自己只是做了「該做的事」。目前肯德拉涉嫌一級謀殺罪、使用槍械犯下重大危險重罪被逮捕並起訴,法院裁定肯德拉不得保釋。
監院認定鄭南榕案屬威權時期國家不法 函請政院檢討、侯友宜未到院說明
監察院今(20)日公布鄭南榕案調查報告,認定鄭南榕1989年拒絕遭警方逮捕而自焚身亡,當時公權力行使目的在於鞏固威權統治,執行方式違反比例原則,屬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不法行為,已函請行政院督促相關機關研議檢討。報告並指出,調查期間曾約詢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薛松雨及時任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刑事組長侯友宜,但兩人均未到院說明。監察院表示,本案由監察委員高涌誠、林郁容提出調查報告,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已於7月15日決議函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調查期間共調閱442宗、逾10萬頁檔案,並向司法院、法院、檢察署、警政署等機關調取資料,同時訪查相關人士及諮詢學者、律師與證人,以釐清案件經過。調查指出,鄭南榕1986年因涉嫌違反《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遭以「抗傳」、「逃亡」為由拘提,並羈押237天,最終判刑8個月。監委認為,相關偵辦與審判過程,屬威權時期以司法手段進行政治打壓,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應依法重新調查並平復司法不法。報告也質疑,當年法院送達及拘提程序存在重大疑點。監委指出,當時法院明知鄭南榕長期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所在地活動,卻僅向錦州街住址送達文書,之後再以「抗傳」、「逃亡」簽發拘票,最終警方卻在民權東路順利拘提本人,相關程序前後矛盾;此外,拘提未果報告內容也遭當時執行法警否認撰寫,監委認為相關文書「疑有偽造之嫌」。針對1989年警方攻堅《自由時代周刊》事件,監委表示,警方早已掌握鄭南榕揚言「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並備妥汽油等資訊,執行前也規劃多套拘提方案,甚至預先通知消防單位待命,顯示執行機關已預見可能引發重大危險,卻仍採取攻堅拘提方式,最終導致鄭南榕自焚身亡,相關公權力行使顯有不當。監察院引用諮詢學者意見指出,鄭南榕刊登《台灣新憲法草案》及主張台灣獨立,即使依當時法律,也難以構成叛亂罪要件,以刑法第100條偵辦、拘提及起訴,屬威權時期司法不法;若當時不存在相關國家行為,後續攻堅及自焚事件亦不致發生,兩者具有因果關係。監察院最後建議,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應督導相關中央主管機關,將本案納入國家不法侵害平復及賠償範圍,協助受害者家屬依相關規定尋求救濟,落實轉型正義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吳宗憲自爆離婚12年 陳沂批他黑歷史滿滿:Who cares?
63歲綜藝天王吳宗憲7月18日在馬來西亞舉辦《憲憲同樂會》演唱會時首度鬆口,透露已與張葳葳離婚12年,並表示已將財產全數留給對方,而當年協助辦理離婚手續的人,正是大女兒吳姍儒,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熱議。吳宗憲也回應本刊證實離婚消息:「之前圈內都在傳這件事,我都幾歲了,不重要,都離婚那麼久了。」對此,先前曾在社群批評吳宗憲「錄影遲到、不敬業」,遭吳宗憲反嗆造謠、說謊的網紅陳沂,凌晨發文表示:「吳宗憲現在才出來自爆已經離婚12年了,Who cares?」她隨後回顧吳宗憲過往爭議,指出對方當年明明已婚、育有4名子女,卻曾在節目中以單身形象示人,「哄騙女明星跟他交往依然歷歷在目」,並提及當年遭黃安揭露已婚身分後,雙方因此決裂。陳沂也說自己原以為吳宗憲在已婚身分曝光後便已離婚,「沒想到拖這麼久」。她進一步翻出吳宗憲昔日酒駕事件,稱當時仍在婚姻存續期間,還涉及無照駕駛、拒絕酒測等爭議。陳沂說自己原以為吳宗憲在已婚身分曝光後便已離婚。(圖/本刊資料照)此外,陳沂表示吳宗憲雖然爭議不斷,卻意外促成法律制度修正。她表示,過去民法採「儀式婚」制度,只要舉行公開結婚儀式並有兩名以上證人,即具婚姻效力,不必辦理戶籍登記,因此有人可能利用身分證配偶欄空白對外宣稱單身。她認為,後來改採「登記婚」制度,就是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還戲稱是「吳宗憲條款」。陳沂也提到,吳宗憲過去無照駕駛事件,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一步補強相關規範。她表示,當時法規僅限制駕照遭吊銷者須待禁考期滿才能重新考照,卻未針對無照駕駛違規者設立限制,因此後續才將相關規定納入法令。《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院長性侵羅生門2/醫美名醫幹這事不起訴 律師稱黑道大哥認識我惹議
中部知名醫美整形診所已婚的L姓院長,被控與美少女高中生辛蒂(化名)交往數年後,涉嫌家暴、逼墮胎,甚至在一次激烈爭吵後,性侵辛蒂;事後,L找了一位知名律師,對辛蒂嗆道:「只要打聽我X律師,哪個黑道大哥不認識我」!逼迫她拿錢、簽保密協定,但她事後越想越不甘願,因此性侵案即使不起訴、再議被駁回,她還是聲請准許自訴,要到法院與L輸贏。辛蒂被L院長帶到汽車旅館拘禁,確認她有服下墮胎藥,沒想到她藥物過敏,痛到昏倒,冷血的L竟然將她「丟包」在林新醫院急診室,最後,辛蒂還是得動手術才能處理掉L的骨肉。這起事件發生後,辛蒂雖然在經濟上必須依賴L,兩人還在一起,但感情降至冰點,她懷疑L另結新歡,於是跟監L,結果親眼見到他帶著別的女生進汽車旅館。辛蒂說,當小三已經很沒自尊了,又被劈腿,這段感情讓她心灰意冷,於是主動提分手。但L是那種他可以甩別人,但不容許女人不要他的「霸道院長」,雙方發生激烈爭吵,L用很多貶低辛蒂的詞彙羞辱她,還嗆道:「沒有我,妳他媽的什麼都不是」!而好幾次吵到最後,表面斯文、有禮的院長,竟然揮拳動粗。辛蒂遭L院長呼巴掌,臉上瘀青,她表示自從被逼墮胎後,L像是變了個人,會對她施暴。(圖/讀者提供)辛蒂說,L第一次家暴,發生在辛蒂手術後的第二天,那次她被嚇傻了,根本不知道怎麼反應。還有一次,因為辛蒂接了一個平面模特兒的拍攝工作,L不准自己的女人拋頭露面,為此又打了她一頓。當女方主動提分手那次,L死命掐著辛蒂的脖子,然後呼巴掌,接著,他竟然將辛蒂拖到廁所要做愛,辛蒂拒絕、也出手阻擋,奈何體型、力氣都不敵身材高大的L,再加上被打怕了,於是L性侵得逞;事後,L的解釋是:「打那一炮是為了挽回兩人的感情」。當下辛蒂奪門而逃,跑去找一個社會上認識的姐姐求助,隔天,辛蒂在姐姐陪同下報警。接到傳票,L也慌了!委任台中市知名度相當高的某律師,與辛蒂談和解。一開始,對方出價一百萬,但辛蒂在姐姐的斡旋下,和解金額增加到280萬,辛蒂說:「他們談判過程,我感覺自己像是商品,被討價還價,我實在不願意接受,因為,以他對我的傷害之深,跟他的經濟能力,至少應該賠個一千萬才夠!」但是,這位知名律師恐嚇道:「只要打聽我X律師,哪個黑道大哥不認識我」,這樣的言詞,對辛蒂來說,的確會產生威嚇作用;於是,她簽下和解書,接受保密條款。而這起性侵案,檢方不起訴,事情原本應該落幕,但因為L嗆道:「我一個醫師,小三、小四、小五很正常…我男生頂多道德上瑕疵,公開之後,妳名聲也毀了,看誰要妳…」。就為了這些瞧不起人的話,辛蒂聲請再議,被駁回後,繼續委任律師提出「聲請准許自訴」,她想到法庭跟L輸贏。這起性侵案,因各說各話,猶如羅生門。辛蒂委任律師表示,L能獲得不起訴,係因為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雖可確認被告與告訴人曾有婚外情及性關係,但就強迫墮胎、強制、強制性交及恐嚇等指控,因通訊紀錄、監視器畫面、醫師及證人證述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認定犯罪嫌疑不足而予不起訴。不過,告訴人質疑,檢方過度著重對其不利證據,卻未完整綜合驗傷報告、精神科診斷、錄音及雙方互動等證據的整體關聯性,也未深入調查相關矛盾與疑點,對部分證據採信標準前後不一,逕以「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作成不起訴,致使多項重要事證未獲充分評價,引發外界對偵查是否周延的質疑。對此,L院長委任律師代為回應,強調所謂的性侵案,都已經不起訴,再議也駁回,基本上是確定了,至於辛蒂提告傷害、教唆墮胎等案,也都不起訴,司法已經還L院長公道了,當事人希望一切「到此為止」。至於辛蒂指控律師嗆黑道,律師解釋,是辛蒂先表示她認識某江湖大佬的孫子,如何如何,他才勸小女生說:「這位大佬是我的結拜兄弟」,而辛蒂又嗆說要找徵信社蒐證,他好心勸說,很多徵信社有黑道背景,最好不要碰,免得被黑吃黑,言談之中有提到他因為工作關係認識很多大哥級人物,若完整聽完整個對話,就知道他不是在恐嚇、威脅。
中聯首度道歉!承諾未查明原因不復工 檢方再出重手涉案4公司遭扣押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enzo[a]pyrene,BaP)超標,引爆全台食安風暴。隨著調查持續深入,司法與行政調查同步擴大,台中地檢署已獲法院裁准扣押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泰山企業等4家公司名下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以保全未來追償;台中市政府則查出中聯疑未完整通報部分產品批號,已依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併案偵辦。此外,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原獲2000萬元交保,經檢方提起抗告後,台中高分院1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同一天,中聯油脂也首度發表5點聲明公開致歉,強調在異常原因未查明、改善計畫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面對爭議延燒,中聯油脂16日首度發表5點公開聲明,首先就沙拉油苯駢芘超標事件向社會大眾、客戶及合作夥伴致歉,坦言此次事件造成社會恐慌與消費者不安,公司深感歉意。中聯表示,公司在產品檢出苯駢芘超標後,已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並依台中市政府要求,自7月1日起全面停工、停止沙拉油出貨。在異常原因尚未徹底查明、改善計畫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中聯指出,目前已邀集技術專家及學者,針對製程條件、黃豆品質及原料產地來源展開全面檢視,希望盡快釐清異常原因,提出矯正措施及預防再發方案,全面提升品質管理制度。針對主管機關質疑廠內留樣檢驗數據與下游產品檢驗結果不一致,中聯表示,公司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全力配合食藥署、地方衛生局及司法機關進廠調查及複查,協助釐清事件真相。中聯表示,目前已接獲衛福部裁罰1億6520萬元及台中市政府裁罰300萬元,相關損失均已依規定認列。公司強調,目前財務結構仍屬健全,流動資金充足,短期內對整體現金流不致造成重大影響。中聯最後表示,將記取此次事件教訓,持續提升品質管理與食品安全標準,以更嚴謹的態度為客戶把關,善盡食品安全責任,並再次向所有受到此次事件影響的客戶、合作夥伴及社會大眾致歉,同時持續配合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完成後續調查,在所有改善措施完成並獲主管機關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另外,據台中地檢署指出,檢方依目前掌握的涉案油品銷售流向及犯罪所得範圍,已於7月13日向台中地院聲請扣押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泰山企業等4家公司名下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法院隔日裁准,檢方已依法通知地政機關完成扣押登記。外界盛傳此次保全財產涉及約1億元不法所得,檢方並未證實金額,但表示將持續依食藥署後續估算的不法所得數額,依法向法院聲請追加扣押相關公司名下其他不動產或財產,確保日後追償及沒收程序順利進行。檢方指出,由於主管機關後續又陸續驗出不同批號油品苯駢芘超標,因此已透過高等檢察署食品安全聯繫平台,持續與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交換檢驗資訊,並函請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計算涉案產品不法所得。同時,檢方也持續清查原料來源、製造流程、檢驗報告、出貨紀錄、產品回收情況及下游流向,並比對各公司涉案產品銷售金額、回收數量及實際流向,釐清各公司涉案程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除司法調查持續擴大外,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也發現,中聯油脂先前提供主管機關追查的今年4月至6月大豆沙拉油資料,共列出29個批號,但經比對生產紀錄後,發現4月1日生產、批號314-1150401的大豆沙拉油並未據實通報,因此認定涉嫌隱匿產品資訊,已檢附相關事證,依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併案偵辦。食安處表示,除新增批號314-1150401納入預防性下架範圍外,此次再新增2批檢驗不合格產品,目前中聯今年4月至6月生產的大豆沙拉油,共計已有30個批號列入追查及回收範圍,相關產品流向仍持續追查中。針對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涉案部分,台中地檢署日前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原裁定余凌冲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但檢方認為仍有串證、滅證及影響證人之虞,因此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余凌冲身為中聯油脂總經理,位居企業決策核心,本案犯罪態樣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僅危害食品衛生管理,更對社會食安造成重大衝擊。隨著案件持續偵辦,余未來可能面臨龐大的民、刑事責任,加上其長年深耕食品業界,具有人脈及影響力,對涉案共犯及相關證人仍可能產生影響,因此認定檢方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表示,福懋、福壽及泰山第二層原油檢體中,再度驗出2批苯駢芘超標產品,經追查均來自中聯油脂今年4月8日及4月13日出貨批次,再次顯示中聯油脂留樣檢體與提供檢驗樣本之間存在明顯差異,也讓調查究竟是原料污染或製程出現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仍須投入更多時間釐清。台中市政府表示,目前案件已由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市府將持續配合檢調及中央主管機關調查,協助釐清致癌物超標原因及相關責任。此外,台中市政府近日再查出中聯油脂未依規定完整通報應下架回收批次,因此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300萬元;加上衛福部先前裁罰1億6520萬元,中聯目前累計裁罰金額已達1億6820萬元。
2000萬交保遭打臉!中聯油脂總座余凌冲恐再押 高院撤裁定:食安風暴影響太大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引爆全台食安危機,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的總經理余凌冲,日前獲台中地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等法院16日認定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將案件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余是否改為羈押禁見備受關注。這起食安案件源於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檢出苯駢芘含量超出法定標準,檢方認為余凌冲身為公司決策核心,涉嫌過失製造、加工有毒或有害人體健康食品,以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9日發動搜索後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考量余已坦承犯行,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須定期向警方報到。高院審酌後指出,余凌冲長期擔任中聯油脂總經理,在食品業具有相當資歷、人脈及影響力,本案犯罪態樣涉及層面廣泛,不僅攸關食品衛生管理,更對整體社會食品安全造成重大衝擊。隨著偵查持續深入,余未來可能面臨龐大的民、刑事責任,原審既已認定其具有高度逃亡動機及能力,僅以交保及限制住居等替代措施,是否足以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疑慮。此外,高院也認為,檢察官已具體指出余凌冲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並說明羈押必要性,但原審裁定未逐一回應檢方提出的相關事證,也未充分說明何以不足構成羈押理由,裁定理由明顯欠缺,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召開羈押庭,決定余凌冲是否須改為羈押。
美參院立法「防製藥業過度依賴中國」!智庫嘆:低成本阻礙了改變
美國國會議員正推動加強審查中國對製藥與生物科技產業的投資,隨著華盛頓與北京之間的戰略競爭從半導體與人工智慧領域,擴大至醫療產業,美國開始關注中國在全球藥品供應鏈中的影響力。據《南華早報》報導,美國兩黨參議員於美東時間15日公布1項法案,旨在提高外國勢力對製藥產業影響的透明度。這項行動正值美國擔憂自身在關鍵藥品原料,以及醫療供應鏈方面過度依賴中國之際。來自佛州的共和黨參議員斯科特(Rick Scott)表示:「我們沒有任何理由讓我們的敵人,也就是共產中國,控制我們的藥品供應鏈。我們現在高度依賴他們。」這項名為《製藥投資監督與問責法》(Pharmaceutical Investment Oversight and Accountability Act,PIOAA)的法案,將要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在與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協調後,每年向國會提交1份報告,調查外國投資對美國製藥產業的影響。報告內容將評估美國對外國製造的依賴如何影響藥品供應鏈;外國投資如何影響美國國內藥品生產;以及外國投資在DNA定序與儲存技術領域所造成的影響。斯科特是在美國參議院老齡化特別委員會(Senate Special Committee on Ageing)的1場聽證會上宣布了這項法案。該聽證會聚焦於醫療照護問題,以及影響美國老年人的製藥供應鏈脆弱性。這項法案也獲得該委員會的首席少數黨成員、紐約州民主黨參議員吉利布蘭德(Kirsten Gillibrand),以及麻州民主黨參議員華倫(Elizabeth Warren)的支持。雖然這項法案並未直接限制中國投資或中國進口藥品,但支持者表示,這是美國進一步降低對中國藥品與醫療科技依賴的第一步。斯科特警告,如果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升高,中國可能切斷對美國出口製造救命藥物所需的關鍵藥品原料,他也宣稱,中國在臨床試驗領域日益擴大的角色,使北京能夠取得敏感醫療數據,「共產中國不必竊取我們的醫療突破成果,我們只是直接把它送給了他們。」而且目前沒有任何聯邦機構擁有足夠權限處理這項問題。報導補充,中國製藥產業在過去20年間快速擴張,已成為全球藥品製造與生物科技領域的重要參與者。15日聽證會上的證人表示,中國製藥產業崛起的背後,受到智慧財產權竊取、非市場化補貼,以及掠奪性定價策略推動,使中國製造商能夠以低於全球市場價格出售產品。華府智庫「資訊科技與創新基金會」(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Foundation)副主席艾澤爾(Stephen Ezell)告訴國會議員,中國目前已在原料藥起始成分(Key Starting Materials,KSMs)以及活性藥物成分(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APIs)的生產領域占據主導地位。他補充,中國占美國用於生產抗生素藥物「阿莫西林」(amoxicillin)的原料藥起始成分供應比例達94%,同時也供應美國所使用肝素(heparin)的74%。此外,中國企業目前約占全球新藥研發管線的31%。艾澤爾也以中國生技企業「藥明康德」為例,說明美國對中國企業參與美國製藥產業的疑慮。藥明康德日前被美國國防部列入與中國軍方有關聯的企業名單,但該公司已提起訴訟,挑戰這項認定。其他證人則主張,華盛頓應該對中國投資採取更強硬的立場。曾任美國商務部產業與分析助理部長、現為律師的尼卡赫塔爾(Nazak Nikakhtar)表示,所有受到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管轄的中國投資,都應該採取「拒絕推定」(presumption of denial)原則,也就是投資者必須證明某項交易為何值得獲得美國政府批准。華倫形容這項法案只是第一步,並暗示國會未來可能考慮更多措施,包括利用美國聯邦政府的採購力量,強化國內製藥製造能力,並提升供應鏈韌性。然而,在此次聽證會中,1個未被充分討論的重要問題是:降低美國對中國製藥供應鏈的依賴,是否會導致美國消費者承擔更高的藥品成本。對此,華府智庫「美國外交關係協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資深研究員、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助理教授多西(Rush Doshi)也感嘆:「目前我們實際上只關注低成本,而不是韌性,也不是品質。因此,人們缺乏動力去改變藥品依賴中國的現狀。」
5億高中生案「假配偶」下個月刑滿出獄!鉅額遺產爭奪戰持續延燒
震驚全台的台中「5億高中生案」雖然婚姻無效訴訟已經定讞,涉案的26歲地政士助理、被外界稱為「假配偶」的夏朝源,也因偽造文書罪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目前正在服刑,預計將於下個月刑滿出獄,但圍繞賴姓高中生身後鉅額遺產的爭奪並未因此落幕,賴家高達現值約21億元的遺產目前仍陷入多起民事訴訟,相關爭議持續延燒。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案件進展顯示,賴姓高中生身後留有現值約21億元的遺產,依法其伯父及姑姑(實際為同父異兄姊)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相關民事官司原本已告一段落。不過,賴父的元配事後疑似對遺產分配結果有所不滿,因此再度對賴母提出民事訴訟,使這起遺產糾紛再生波瀾。案件審理期間,賴母曾於法定期限內向台中地方法院主張,希望能代位繼承賴父在台灣地區的遺產。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賴母與賴父之間並不存在婚姻關係,因此賴母並非賴父遺產的合法繼承人。法院指出,真正的繼承人應為賴姓高中生,但由於賴姓高中生已經死亡,因此並不存在因其來不及辦理繼承,而需由賴母透過「再轉繼承」方式重新聲請繼承賴父遺產的情形,認定該項聲請不符合法律規定,最終裁定駁回。回顧整起案件,年僅18歲的賴姓高中生於2023年5月4日剛完成繼承程序,取得名義上由祖父、實際上由父親所留下、市值至少5億元的房地產後,隨即由夏朝源帶往辦理同性婚姻登記,當時婚姻登記所需證人甚至是臨時在路上尋找民眾協助完成。然而,兩人完成結婚登記約2小時後,賴姓高中生便在夏朝源住處墜樓身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賴母始終認為夏朝源涉嫌謀財害命,並指控其涉及殺人。不過,檢方針對殺人罪部分兩度作出不起訴處分;另一方面,夏朝源則因婚姻登記涉及偽造文書,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讞,目前仍在服刑,婚姻關係也經法院判決無效且已確定。儘管刑事案件及婚姻效力爭議已陸續告一段落,但賴姓高中生與其祖父(實際為父親)留下的龐大遺產,至今仍持續衍生多起民事訴訟。高達21億元的遺產最終將如何分配,各方權利主張能否獲得法院支持,仍有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
中聯油脂案延燒!總經理余凌冲裁定2000萬元交保
中聯油脂涉嫌販售一級致癌物「苯駢芘」含量超標產品,引發重大食品安全爭議。檢方持續擴大偵辦,台中地檢署10日針對相關企業展開搜索及約談,並依涉案情節分別向多名企業高層採取強制處分。其中,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遭檢方認定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疑慮,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余凌冲以2000萬元交保。檢方10日前往中聯油脂、福壽公司、福懋油公司及泰山公司等4家公司執行搜索,查扣檢驗報告、出貨紀錄、進口報單、隨身碟,以及儲油槽、設備機具等相關證物,同時針對涉嫌人進行約談。此次共計11名企業高層接受檢方訊問,包括中聯油脂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冲、陳姓廠長、陳姓品研課副課長;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總經理趙文強、顏姓協理、黃姓副理;福懋油公司董事長吳星澄、總經理張志賓,以及泰山公司董事長劉偉龍。檢方完成複訊後,裁定中聯油脂董事長蔡清松以2000萬元交保;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及泰山公司董事長劉偉龍,各以100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則分別以50萬元至6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福懋油公司董事長吳星澄則以200萬元交保。至於余凌冲部分,檢方主張其有滅證、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性,認為符合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院審理後未准羈押,最終裁定余凌冲以2000萬元交保。法院作成交保裁定後,余凌冲的妻子、律師及助理於10日深夜攜帶裝有現金的行李箱抵達台中地方法院辦理保釋。由於交保金額龐大,法院工作人員花費約2小時完成點鈔程序。11日凌晨1時許,余凌冲完成交保手續後,在親友陪同下步出台中地方法院。他全程配戴口罩,面對媒體詢問「何時向社會說明」、「是否知道產品超標」等問題時,均未作出回應,直到上車前才低聲表示「謝謝」,隨後搭車離開現場。
致癌油案中聯總經理遭聲押! 10名被告50至2千萬交保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檢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4倍,風波持續延燒。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9日約談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福壽董座洪堯昆、福懋董座吳星澄、泰山董座劉偉龍等11名被告、13名證人。其中,中聯總經理余凌沖有滅證、串證之虞遭聲押,其餘10人分別被諭知50萬、1000萬至於20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台中地檢署9日指揮檢察事務官、台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台中市刑大、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等單位,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台中市食安處、彰化縣衛生局等,前往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泰山企業4家公司共計6處所執行搜索。檢警依法查扣電子郵件、會議記錄、相關設備機具、檢驗報告、出貨銷售資料、生產紀錄、進口報單、隨身碟、多支行動電話等,並查封工廠內儲油槽及涉案不法所則。檢察官帶回被告11人進行偵訊,包含中聯公司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冲、陳姓廠長、品研課陳姓副課長,福壽公司董座洪堯昆、總經理趙文強、顏姓協理、黃姓副理,福懋公司董座吳星澄、總經理張志賓、泰山公司董座劉偉龍等11人,並傳喚13名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核對證據及證人供述,認定認定被告11人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項等罪嫌重大;其中,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遭檢方認定其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訊畢後於今日清晨向法院聲押。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獲2000萬交保,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泰山公司董事長劉偉龍各1000萬交保,福壽公司總經理趙文強、福懋公司總經理張志賓各600萬元交保,福壽協理顏貽鉉500萬交保,中聯副課長陳建龍60萬元交保,福壽副理黃俊豪50萬元交保,福懋公司董事長吳星澄交保金尚未裁定。
世足/怒了!世界盃無緣32強 南韓國會要辦聽證會查清足協是否「有問題」
南韓國會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9日召開全體會議,決定於7月22日上午10時舉行大韓足球協會(KFA)專案聽證會,將針對2026年世界盃表現不佳、國家隊總教練聘任程序及協會營運爭議展開調查,並研議改革方案。根據韓媒報導,南韓國會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通過聽證會實施計畫,國會將全面檢視國家隊歷任總教練遴選程序及足球協會營運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尋求協會正常化方向,重建國人對足球行政的信任。共同民主黨議員李楨文則指出,足球協會近年接連爆發爭議,已引發社會高度失望,南韓國會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將推動體育行政改革,提升制度公平性與透明度。國會同步公布出席名單,包括前足協會長鄭夢奎、前南韓隊總教練洪明甫、前技術總監李林生、前戰力強化委員會主席鄭海成等13名證人;參考人則有前南韓球星、現任國際足總(FIFA)委員朴智星、大韓體育會會長柳承敏,以及李榮杓、朴柱昊等人。此外,代表南韓參加2026年美加墨世界盃的隊長孫興慜及前鋒黃喜燦也被列為參考人。不過,由於部分核心人士已辭職或人在海外,是否全數出席仍有變數。外界預料,聽證會將聚焦近年爭議不斷的兩次國家隊總教練聘任,包括德籍教頭克林斯曼(Jürgen Klinsmann)及洪明甫的任命過程,以及足球協會是否存在黑箱作業、程序不透明等問題。根據南韓文化體育觀光部先前稽查結果,克林斯曼於2023年2月獲聘時,負責遴選的國家隊戰力強化委員會功能已形同停擺;而洪明甫獲聘時,也查出原本沒有聘任權限的技術總監李林生介入推薦及面試程序,引發外界質疑。南韓國會方面表示,除釐清南韓國家隊在2026年世界盃無緣更進一步的責任歸屬外,也希望透過此次聽證,全面檢討足球協會治理制度及改革方向,恢復南韓足球的公信力。
新北市消防局疑採購涉貪 專委、大隊長分別50萬、10萬交保
新北市消防局疑似因採購涉貪8日遭新北地檢署與調查局前往搜索,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針對新北市消防局前局長、現任新北市府參事黃德清住家與辦公處搜索,同時帶回消防局專委尚少華、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長蕭柏桓與廠商等7人與11名證人。其中專委尚少華與大隊長蕭柏桓訊後分別諭知50萬與10萬元交保。據了解,尚少華與蕭柏桓涉嫌在辦理消防車設備採購案時,圖利廠商收賄,涉案時間長達10年,8日遭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前往黃德清、尚少華與蕭柏桓等人住處與辦公處所搜查,全案依違反《貪汙罪罪條例》與《政府採購法》等罪偵辦。至於詳細事故原因與涉案情形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媳婦簽離婚沒先讓公婆同意! 長輩氣喊「在台灣法律無效」挨批
近日一位長輩發文直言,媳婦未經公婆同意就簽下離婚協議書,在台灣法律上應屬於無效。貼文一出,引來大批鄉民留言狂酸「有簽賣身契嗎?」、「如果公婆都不在了呢?請上身嗎?」有位網友匿名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媳婦沒有事先徵得公婆的同意,就擅自簽下了離婚協議書。這在台灣法律上算是無效的吧?」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表示,「你們夫妻離婚也不需要媳婦同意的,很公平」、「不止有效還有笑,已離婚,對方不是你媳婦,請不要再打擾,她跟你們家沒有任何關係」、「還要先告別祖先嗎?」、「有簽賣身契嗎?不然怎麼要你同意」、「都鬧到要離婚了,還在管誰的感受」、「結婚都不用了,離婚為啥要?」、「離婚證書上有哪些地方是需要填寫公婆的名字?」、「去戶政機關只要2個見證人,離婚協議書當事人簽名,這離婚就生效,身分證兩人都要換新的,配偶欄不會有名字」。對此,一名律師將該貼文轉發至Threads後,忍不住打趣道「依據大清律例無效嗎?」也引來不少網友留言,「我有客戶的前夫來離婚說要帶監護人即爸媽,前夫45歲」、「我也沒有經過婆婆同意,就把前夫拖去簽字了,婆婆差點氣死」、「如果他們都不在了呢?請上身嗎?」、「要是真這樣,台灣哪還有女生結婚」、「兒子媳婦未滿18歲?」、「難怪現在熱門擇偶條件多了一條:父母雙亡」。
獨/女乘客只顧滑手機摔倒骨折 告公車司機過失傷害判無罪
公車乘客只顧滑手機才摔倒受傷,卻堅持是司機害的還告上法院!新店客運綠12線(捷運新店站─坪林)一名駕駛連續過彎時沒超速、沒急煞,仍有一名女性乘客跌倒送醫,事後提告,地檢署安排調解不成,起訴公車駕駛過失傷害罪,但法院勘驗車內監視畫面,並無不當行駛情形,另外有目擊者指稱,受傷女子為了看手機完全沒扶任何東西,因此法官認定是告訴人粗心大意才會摔傷,判公車司機無罪。本案發生在2024年12月4日上午10點多,綠12公車開往宜蘭方向時,車上彭姓女子沒站穩跌跤,掛急診發現右小腿和腳踝骨折,對公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罪,後經北檢起訴。周姓司機喊冤,他沒開太快或亂踩煞車,一路上保持平穩,直到其他乘客大喊有人跌倒,他才知道出事了,立刻靠邊停叫救護車,在受傷女子離開後,有乘客告訴他,那名女子在公車站立區後方玩手機不握扶手才受傷。台北地院勘驗公車監視畫面,周姓駕駛在45秒內左轉1次、向左過彎1次、向右過彎1次,最後停下等紅燈時,彭姓女子喊出「誰救救我,我的腿斷了」,當時有乘客「蛤?」了一聲,接著有目擊者對周姓駕駛說:「司機先生有人跌倒了,有人跌倒了」,他回覆:「好,我停在旁邊」。看完監視畫面,法官認為公車行駛狀態吻合駕駛說詞,確實沒有急煞或急轉彎,部分乘客身體晃動是慣性作用所引起的自然現象。問題來了,彭姓女子因為附近人太多擋住鏡頭,剛好沒拍到她如何出意外,所以必須比對相關證詞。彭姓女子自稱一手抓住扶椅背上的握把、一手拿手機,因為她擔心自己參加的團體有新訊息,想在過去的路上看,才一直握著手機,但後來不確定緊急煞車還是大轉彎,她被拋出跌倒。但當時車上另有一名乘客,出庭告訴法官另一個版本的事發經過:彭姓女子站在她座位的前面,跌倒前就在看手機,有時一手拿、有時雙手拿,後來公車稍微轉彎,彭姓女子站直挺挺的「沒扶任何東西」才跌倒,但別人都沒事,她並不覺得公車開特別快,也沒有緊急煞車。法官依據證人供詞及車內畫面,認定彭姓女子擔心漏看手機訊息而不專心站好,也很難因應公車行進動態來防止跌倒,得怪她自己不小心才摔斷腿,不能歸咎司機。判決書中特別提及「社會分工」理論,為了享受科技文明帶來的利益,每個人都會分擔一部分義務,也會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只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就能相安無事,不會發生危險,法官言下之意,公車載客上路,如果司機穩穩開、站著的乘客也都抓緊,大家都注意安全就沒事,但若乘客不扶好摔傷,不可將過失責任算到司機頭上。彭姓女子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本過失傷害無罪應一併駁回損害賠償案,但她在宣判前已聲請移送,依規定必須由民事庭另外分案審理,周姓司機仍得面對後續求償。
網紅「仙塔」律師為詐團洩密、洗錢2罪全認 一審判刑出爐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2025年接下靈骨塔詐騙案時,涉嫌將主嫌羈押庭的答辯內容透露給共犯,又協助嫌犯變賣首飾、汽車,遭檢方以洩密、洗錢罪起訴,並求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宜諪先喊冤後來改口認罪,台北地院今天早上宣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偵辦網紅「仙塔」律師涉入的靈骨塔詐欺案,查出6名因持有大量靈骨塔極需脫手的被害人,其中一人是50歲工程師,詐團以節稅為由誘使他簽下委託服務書,再騙他把名下4間雙北房產設定3500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給5名共犯金主,扣除手續費、利息、代書費之後,工程師「借到」840萬元,其中200萬交給詐團成員作為仲介費,另有271萬透過層層轉匯,也流入詐團口袋。工程師因此背債3500萬元,最終不堪壓力離開人世,檢警接獲家人報案,揪出以吳姓情侶檔為首的詐團4年海削1億6千萬,2025年8月偵結,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偽造文書、洩密、《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15人,包括網紅「仙塔」;起訴書中痛批詐團的破壞性、傷害性、影響性極大,瓦解社會信賴,使被害人畢生積蓄付之一炬,甚至導致正值壯年、有正當工作的被害者因不堪背債選擇結束生命。依據起訴內容,李宜諪在同案共犯創設的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中,指示他人賣掉吳姓主嫌名下的手鍊、戒指,還說如果被告羈押,車子「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協助詐團成員脫產;李宜諪還在吳姓主嫌收押後,告訴共犯這件羈押的案子是靈骨塔詐騙案、吳姓主嫌擔任呂姓男友的助理。李宜諪在審理初期無罪答辯,否認當詐團軍師,強調案發前不認識同案被告,只是臨時代班陪偵;她基於律師倫理而相信當事人,只是出於善意幫忙轉達給吳姓主嫌的家人,才會在Line群組轉達賣車、賣首飾指令,當時檢警並未扣押這些財產。2025年12月出庭時,李宜諪突然改變訴訟策略,捨棄傳喚證人及法律鑑定,並表示願為錯誤的判斷負責,直到今年5月辯結都維持認罪,也同意繳回犯罪所得。
長榮海運涉內線交易!張國華否認犯行「1.2億元交保」限制出境
台北地檢署偵辦長榮海運涉嫌內線交易案,檢調6日兵分10路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檢察官複訊後,諭知長榮海運董事長張國華以新台幣1億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時實施手機科技設備監控。檢調懷疑,張國華等人在重大訊息公開前的禁止交易期間涉大量交易長榮海運股票,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本案源於長榮海運112年8月發布重大訊息,宣布推動「海空分家」,並申報以鉅額逐筆交易方式處分轉讓37.54萬張長榮航空股票,交易金額約新台幣133.45億元。檢調認為,在重大消息公開前,部分公司內部人士及其親友曾進行大額股票交易,因此立案偵辦。檢調6日兵分10路,搜索長榮海運、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及相關被告住處,並以被告身分約談張國華、妻子楊美珍、兒子張聖恩、胞弟張國政、弟媳曾瓊慧、姪子張聖翊、長榮海運董事柯麗卿、前長榮國際董事戴錦銓及長榮國際協理謝淑蕙等9人到案說明。據了解,張國華否認涉及內線交易。檢察官複訊後,諭知張國華以新台幣1億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時實施手機科技設備監控。此外,張國政獲1000萬元交保;楊美珍、張聖恩各以500萬元交保;戴錦銓300萬元交保;謝淑蕙200萬元交保,上述5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至於曾瓊慧、張聖翊及柯麗卿3人訊後請回;另以證人身分到案的長榮海運首席副總經理吳光輝及財務部主計課長葉政維,也於訊後請回。張國政獲1000萬元交保。(圖/周志龍攝)本案背景與長榮集團家族經營布局有關。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逝世後,家族成員因遺產問題衍生多起訴訟,集團隨後決定推動「海空分家」,由長兄張國華專注海運事業,其餘弟弟負責航空業務。113年4月22日,協助「K董」張國煒處理遺產訴訟的律師林文鵬,以長榮海運股東身分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張國華、柯麗卿等人涉嫌內線交易。林文鵬指出,長榮海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於112年6月19日通過出售持有的長榮航空股票,但公司直到同年8月14日才公告重大訊息。然而,張國華及柯麗卿身為董事,卻被指在消息公開前的6月30日,由張國華大量買進約9萬8357張長榮海運股票。林文鵬另指稱,依據相關報導,同樣在112年6月30日,張國華、柯麗卿掌控的巴拿馬長榮國際出售近17萬張長榮海運股票,買方則與張國華具有關聯。其認為,兩人在重大訊息公開前買賣公司股票,涉嫌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估計犯罪所得接近21億元。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偵辦後,並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調閱「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分析意見書」。檢調認為,張國華等人在重大消息公開前的禁止交易期間,曾交易大額長榮海運股票,因此依法將相關人員列為被告,後續仍將持續釐清案情與交易過程,確認是否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相關規定。
牽動2028總統大選!菲副總統薩拉彈劾開審 兩大家族權力決戰白熱化
菲律賓副總統薩拉杜特蒂(Sara Duterte)彈劾案於當地時間7月6日在馬尼拉參議院正式開庭,成為菲律賓史上首位接受彈劾審判的現任副總統。綜合《路透社》(Reuters)、《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日經亞洲》(Nikkei Asia)及多家外媒報導,薩拉被控濫用公款、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濫用機密預算及涉嫌威脅暗殺總統等多項罪名,若最終遭判有罪,不僅將失去副總統職位,更會終身喪失擔任民選公職資格,直接衝擊2028年總統大選,也將成為菲律賓民主制度的重要考驗。薩拉杜特蒂支持者聚集參議院外聲援,彈劾案也讓菲律賓兩大政治家族對立持續升溫。開庭首日,參議院內外戒備森嚴,馬尼拉參議院周邊部署數千名警力,大批支持與反對薩拉的民眾同步集結示威。薩拉本人並未親自出庭,而是委由律師團應訊。她透過聲明表示,由律師代表出庭並不代表逃避責任,也不意味缺乏透明度,而是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庭審甫開始,檢辯雙方即因程序問題激烈交鋒,辯方主張彈劾程序違反憲法,並批評檢方將彈劾案當作刑事案件偵辦;檢方則強調,全案完全依照參議院彈劾規則進行,法官一度出面要求雙方停止爭論,避免庭審演變成控辯口角。薩拉杜特蒂支持者聚集參議院外聲援,彈劾案也讓菲律賓兩大政治家族對立持續升溫。檢方提出的主要指控包括薩拉涉嫌擁有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教育部任內涉及採購弊案及收賄、濫用機密預算,以及公開揚言若自己遭遇不測,已安排他人對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第一夫人及前眾議院議長採取報復行動。檢方認為,相關公開言論已對國家元首安全及憲政秩序構成重大威脅,相關證據多來自薩拉本人公開發言、錄音及官方資料。薩拉則全面否認所有指控,強調自己遭受政治迫害,辯護律師也表示,檢方提出的罪名毫無事實依據,彈劾案只是執政陣營藉由司法程序打擊政敵。薩拉杜特蒂因涉及貪腐、濫用公款及威脅總統等指控接受彈劾審判,案件結果將牽動2028年總統大選。這也是薩拉第二度面臨彈劾危機。首次彈劾案曾遭菲律賓最高法院認定程序違憲而失效,法院並指出一年內不得再次提出相同性質的彈劾程序;不過,眾議院今年重新提出新的彈劾案,並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使案件正式送交參議院審理。檢方規劃傳喚57名證人,辯方則提出45名證人名單。外界預估,若聚焦部分彈劾條文並有效控制審理進度,最快約四個月可完成;若四項彈劾條文全面審理,整個程序可能延長至七、八個月。菲律賓副總統薩拉杜特蒂彈劾案正式開審,審判結果被視為攸關2028年總統大選的重要政治分水嶺。薩拉是前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長女,2022年與總統小馬可仕搭檔競選,以高票贏得正、副總統大選,當時兩大政治世家的合作一度被視為菲律賓最穩固的政治聯盟。然而,雙方執政後因權力分配及施政理念逐漸分歧,加上杜特蒂因掃毒戰爭涉嫌危害人類罪,遭國際刑事法院(ICC)拘捕並移送海牙羈押後,兩大家族正式決裂。薩拉曾批評菲律賓政府配合拘捕行動是「國家綁架」,而小馬可仕則表示,政府只是履行國際司法合作義務,雙方衝突持續升高,也使彈劾案被視為兩大政治世家的全面對決。菲律賓副總統薩拉杜特蒂彈劾案正式開審,審判結果被視為攸關2028年總統大選的重要政治分水嶺。政治角力如今更延燒至參議院。近期參議院領導權兩度易手,原本由親杜特蒂陣營掌握的優勢逐漸鬆動,對手陣營成功推舉參議員張僑偉(Sherwin Gatchalian)擔任參議長。此外,支持薩拉的參議員馬可列塔(Rodante Marcoleta)在開審前因涉嫌掠奪公款遭逮捕;另一名杜特蒂盟友、前警察總長德拉羅薩(Ronald "Bato" dela Rosa)因涉及ICC案件而行蹤備受關注,也讓參議院內部勢力更加複雜。依照菲律賓憲法,彈劾案須由24名參議員擔任審判官,至少取得16票同意才能定罪;不過,眾議院檢方主張應依實際出席審判人數計算定罪門檻,引發法律討論。分析人士普遍認為,真正關鍵不只是最後結果,而是整個審判程序是否公平、公正且具公信力。根據5月底最新民調,薩拉仍以約51%的支持度穩居2028年總統熱門人選,因此無論最終裁決為何,都將深刻影響菲律賓未來政局與權力版圖。
退休警變槍手!土方恩怨爆頭奪命 一審無期逆轉12年半、最高法院拍板定讞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與綽號「包仔」的張姓男子積怨,雙方談判演變成街頭槍戰,侯近距離開槍擊中張男頭部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因認罪、賠償家屬800萬元並完成和解,改判12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後續將由法院裁定應執行刑。有「紅點」綽號的侯宏典,退休前曾任嘉義縣朴子警分局刑警,過去曾偵辦張男涉及槍砲、恐嚇等案件,退休後又因土方利益問題與對方再度交惡,舊怨新仇一路延燒,最終演變成奪命槍擊。判決指出,案發當天晚間,張男先到侯宏典住處外嗆聲挑釁,甚至拿出疑似槍枝示威。侯隨後找來友人助陣,先後前往張男住處及雙方約定談判地點尋人未果,最後一行人轉往東石鄉一處土地公廟停留。當晚11時許,張男與友人駕車經過土地公廟時,先朝空中鳴槍叫囂,雙方隨即爆發激烈槍戰。過程中,侯宏典持改造手槍朝張男所乘車輛射擊,子彈穿透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男右前額,張男當場失去意識,車輛失控撞上電線桿,送醫搶救數日後仍傷重不治。檢警調查發現,死者顱底殘留彈頭與現場查扣的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徵一致,現場證人也指認侯宏典持槍射擊;此外,侯逃離現場時車內行車紀錄器錄下同行友人對話,也成為重要佐證。一審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任刑警,熟悉槍械操作,近距離朝車內射擊足認具有殺人故意;加上犯後還要求在場人士統一說詞、試圖湮滅證據,難認有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6年、併科罰金5萬元。案件進入二審後,侯宏典改口坦承犯行,庭訊中一度哽咽表示,已賣掉房產籌措800萬元賠償金,全數交付死者家屬完成和解,希望法院給予重新生活的機會。他也表示自己年近60歲,希望服刑後還有機會陪伴家人。台南高分院審酌,張男當天確實率先到侯住處挑釁,且在土地公廟也是由張男先開槍,加上侯已認罪、完成賠償並與家屬和解,因此將殺人罪改判12年6月,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改判5年10月、併科罰金4萬元。侯宏典再提上訴,希望獲得更輕刑度。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事證認定及量刑均無違法或不當,日前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由於殺人罪及槍砲罪尚未裁定合併執行刑,後續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應執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