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
」 賄選 謝典霖 里長 謝新隆 鄭汝芬
送「眼部按摩器、頸枕」涉賄 楠梓里長候選人、樁腳聲押
高雄又傳賄選!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楠梓區某里周姓里長候選人涉嫌與錢姓樁腳合作,利用餐會贈送市價約500元的眼部按摩器及145元的充氣頸枕向選民買票。檢調警獲報後火速發動兵分兩路搜索,並傳喚候選人、樁腳及選民等24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認為周姓候選人與錢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調調查,周姓里長候選人為了能順利當選,涉嫌於今年4月間利用鄰長志工交流餐會的機會,夥同錢姓樁腳,現場發放市價約500元的眼部按摩器,以及市價約145元的充氣頸枕給具投票權的選民,以此作為要求投票支持的對價。辦案人員初步清查,現場至少有7名以上選民收受上述禮品。專案小組於10月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楠梓分局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周姓候選人及涉案人住處等2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同步傳喚、通知周姓候選人1名、錢姓樁腳1名,以及選民與證人共22名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周姓候選人及錢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已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涉1票1000元為兒買票!屏縣里港鄉代參選人父遭聲押 20萬交保
115年九合一選舉將至,屏東地檢署持續追查賄選案,發現里港鄉第二選區鄉民代表林姓參選人的父親與蔡姓樁腳,涉嫌以1票1000元的向選民買票,屏檢5日指揮警調發動搜索,傳訊選民、相關證人共11人,扣得不法所得共1萬9000元,並在當晚聲押林父,蔡姓樁腳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經屏東地院審理,裁定林父20萬元交保。屏檢指出,林姓參選人的父親與蔡男等2人,涉嫌在今年8月間以1票1000元代價,於選區內向選民行賄。檢方10月5日指揮屏東縣警察局、里港警分局、屏東縣調查站,發動搜索2處,傳訊選民及相關證人共11人,取得相關具體事證,並扣得選民繳回不法所得共1萬9000元。檢察官訊問林父後,認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於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姓樁腳訊後諭知交保3萬元。屏東地方法院訊問後,裁定林父20萬元交保,全案擴大偵查中。屏檢也正呼籲,選舉不買票、不賣票,切勿以身試法。選票無價,民主無價,請攜手維護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若發現任何賄選情事,請立即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檢舉身分絕對保密,並享有高額檢舉獎金。
破萬粉絲女網紅竟成詐團幹部!IG徵車手、管帳發薪 涉65人受害遭判40年
擁有逾萬名粉絲的李姓女網紅,遭控與男友加入「李志力」詐騙集團,從招募車手、提供人頭帳戶,到掌控控房人員、帳務及薪資發放,逐步成為境外詐團台灣區高階指揮幹部,每月經手詐欺金額達千萬元,造成65人受害。李女雖否認犯行,但男友及共犯均指證她全程參與,法院最終也認定她在集團內具有重要地位,依組織犯罪、詐欺及洗錢等15罪,重判40年。根據判決書,李女與蔣姓男子在民國111年間為男女朋友。蔣男自111年4月起加入「李志力」詐欺集團,遭查獲後曾遭檢方以3萬元交保,但李女之後也加入同一詐欺集團,並與蔣男負責管控車主的「控房」工作,兩人不僅協助集團管理人頭帳戶,也負責相關帳務與人員調度。為了擴大詐欺集團的人力,李女還透過Instagram刊登徵才資訊,招募車手及提供帳戶的人員,以日薪3000元、包吃、週領薪水及可自行選擇日班或夜班等條件吸引應徵者,並刻意強調工作簡單、不需要動腦,宣稱是正當工作。透過這些方式,李女順利招募3名共犯,並讓蔣男提供帳戶作為集團收受犯罪所得的人頭帳戶。蔣男後來因涉及施用毒品案件,於111年7月27日進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附設勒戒處所執行觀察勒戒。在進入勒戒所之前,蔣男特別交代李女接手與集團幕後「李志力」聯繫,負責收受及發放報酬、記錄帳務,以及指揮、控制負責提供帳簿的人頭帳戶等工作。從此之後,李女在集團內的角色更加吃重。判決指出,李女不僅主動替境外幕後主嫌催討犯罪所得及相關酬勞,甚至進一步承攬詐騙機房所需的其他業務,使集團的犯罪手法不斷擴張。從傳統的「猜猜我是誰」、「假檢警」詐騙,到「高薪徵才」、「吸金投資」等金融詐騙手法,均成為集團操作的項目,犯罪版圖也隨之擴大,直到警方介入偵辦後,李女才遭到逮捕。面對檢警調查,李女始終極力否認自己涉入詐欺集團核心運作,不過蔣男到庭後則向法官坦承,自己最初開始從事詐欺行為時,李女就在旁邊觀看,因此她對相關犯罪行為不僅知情,也全程參與。此外,其他共犯及相關證人供述,也讓法院進一步認定李女在集團內的實際角色並非一般成員。法院調查發現,李女主要負責與集團老闆「李志力」聯繫,並透過LINE、WeChat(微信)等通訊軟體指揮下屬,安排控房人員交班、控制人頭帳戶及車主,同時掌握集團公帳、處理帳務紀錄及發放薪水。法院認為,這些行為顯示李女並不是單純接受上級命令、被動參與犯罪的人員,而是實際掌握集團內控房運作的重要人物。法官進一步指出,李女雖然並非「李志力」詐欺集團的發起人或主持者,但她除了協助蔣男刊登IG徵才廣告、招募車手及帳戶提供者之外,也實際負責指揮控房人員交班、控制車主、掌握公帳及發放薪水等工作。這些行為不僅涉及詐欺集團日常運作,也直接影響詐欺取財及洗錢犯罪能否順利進行,因此足以認定她在犯罪組織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法院最終認定,李女並非單純聽從指令而加入犯罪組織的成員,而是具有實際指揮、管理及控制功能,應以指揮犯罪組織罪論處。全案依組織犯罪、詐欺、洗錢等罪責共15罪判決,最終重判李女有期徒刑40年。
獨/外面25度家裡16度!醉男不爽室友冷氣調太低 開扁還告人
為了冷氣該開幾度,室友竟鬧翻互告。台北市一名男子晨運回家,不滿室友把冷氣設定16度而開扁,雙方衝突後都去驗傷、提告,也都被檢察官起訴,不過法官傳喚開扁男子出庭,他總是不來,加上他自述被室友攻擊的經過與診斷證明書矛盾,因此判決室友無罪。本案發生在2025年5月6日上午7點,台北市氣溫約25度,彭姓男子運動後回到住處,覺得空調被調到16度太冷,他心臟受不了,因此找劉姓室友理論。對於誰先動手,兩人各說各話,彭姓男子指控劉姓室友聽到他說「冷氣不要開那麼低」便情緒失控,從床上跳起來打他臉,造成他牙齒搖動、視線模糊、左手受傷,所以他是被迫還手。不過劉姓室友否認先打人,當時他休假正在睡覺,彭姓男子衝進房間,把他壓在床上打,他不清楚彭姓男子為何有傷。案發不到1小時警方到場,當時彭姓男子正在煮早餐,除了先了解事發經過,也對他進行酒測,驗出酒測值0.47。案發後2小時,劉姓室友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就醫,耳朵、下唇、左臉有腫脹擦傷;案發後4小時,彭姓男子前往北市聯醫中興院區掛急診,驗傷單記載門齒及犬齒震盪、四肢擦傷、左上臂及左手腕擦傷,至於眼睛部分,彭姓男子「自述雙眼視力模糊,但外觀無明顯傷勢」。北院比對彭姓男子診斷證明書與他在警詢、偵訊的供述,顯然他沒被室友打臉,否則臉上應該有腫脹、擦傷等外傷;他手上傷勢可能是徒手攻擊室友時不慎造成,也可能來自於酒醉行動不穩。法官指出,劉姓室友的傷勢集中臉部,他不只被打臉而且是沒動手的受害人,應諭知無罪。其實法官曾考慮傳彭姓男子作證,但因為他同樣是本案被告,用被告身分多次傳喚他都缺席,改用證人傳喚也就沒必要了。彭姓男子打室友涉犯傷害罪的部分仍未審結。
屏東里長參選人送肉粽、提杯「價值逾500元」涉賄選 3人遭羈押禁見
115年九合一選舉投票日,定於11月28日(星期六),屏東地檢署追查賄選案,發現屏東縣潮州鎮四春里潘姓里長參選人等4人,涉嫌於今年6月利用慈善會活動名義,向選民發放價值共新台幣500元以上肉粽、提杯,檢警昨天(10月2日)傳訊11人,聲押潘男等3人,另1人以3萬元交保,屏東地院今天(10月3日)凌晨裁定,3人全數羈押禁見。屏東地檢署指出,屏東縣潮州鎮四春里里長潘姓候選人兼萬眾慈善會總幹事、萬眾慈善會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及鍾姓男子等4人,涉嫌在115年6月13日以萬眾慈善會活動名義,向選民發放價值共500元以上肉粽、提杯,涉及賄選。屏檢10月2日指揮屏東刑警大隊、潮州警分局、屏東縣調查站發動搜索5處,並傳訊選民及相關證人11人,取得相關具體事證,扣得提杯20個。屏檢表示,經檢方訊問後,檢察官認為潘姓參選人、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均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且犯嫌重大、有串證之虞,當晚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鍾姓男子則在諭知交保3萬元。屏東地院10月3日凌晨裁定,潘姓參選人、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等3人全數羈押禁見。
嘉市議員選戰首宗現金賄選 女樁腳「每票1000元」挨家挨戶撒錢遭收押
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計時,嘉義市驚傳首起現金買票賄選弊案,西區某議員參選人72歲陳賴姓樁腳為拉抬選情,9月親自拜訪多處選民住家,並以「每票1000元」為代價買票行賄,嘉義地檢署獲報後展開調查,1日發動搜索查緝,約談陳賴姓婦人及15名選民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定其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嘉義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嘉義市西區有特定市議員參選人陣營涉嫌透過現金賄選,檢察長隨即指派檢察官呂雅純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嘉義縣市警察局以及移民署嘉義專勤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展開跟監蒐證與金流清查。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陳賴姓婦人身為該名市議員參選人的基層樁腳,為確保該參選人順利當選,涉嫌自9月起密集走訪西區多處選區民宅,藉由挨家挨戶登門拜票之際,以每票1000元現金交付給設籍在當地的選民請求支持。嘉義地檢署獲報後展開調查,1日見時機成熟,兵分多路展開搜索,傳喚陳賴姓婦人與15名涉案選民到案,並當場查扣疑似用作買票的現金賄款。而陳賴姓婦人到案接受訊問時,坦承確實曾親自交付現金給其中6名具備投票權的選民,每人交付1000元、合計共送出6000元,檢方認陳賴姓婦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極為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嘉義地檢強調,專案小組將持續追查賄選資金來源及其他可能涉案人員,並呼籲民眾不要以現金或其他利益交換選票;如掌握疑似賄選情資,可向檢警調單位反映,共同維護選舉公平。
育兒津貼「加碼」2000元換選票? 雲林議員參選人遭聲押禁見
雲林縣議員選舉再爆賄選案!蔡姓議員參選人涉嫌利用鄉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的場合,穿著競選背心到場,並以個人名義「加碼」兩千元,致贈新生兒父母;檢警在蔡男胞兄車上查扣現金290萬元及紅包袋,並查出17戶家庭收受禮金。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蔡男涉賄選罪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今天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其兄則6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指出,本案由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雲林縣調查站、台西分局及雲林縣刑大,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專案人員10月1日搜索蔡姓參選人及其擔任縣議員的胞兄住處,並在蔡姓議員兄長車內查扣290萬元現金及一批紅包袋,另扣得疑似已發出的禮金3萬4000元。檢警同步傳喚蔡姓兄弟及新生兒家庭家屬等共27人到案;經調查發現,今年3月至9月間,蔡姓參選人疑多次趁鄉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時到場,身穿競選背心,除公所依法發放的育兒津貼外,另以自己名義逐戶發送2000元現金紅包。檢方調查,目前已有17戶新生兒家庭被查出收受蔡男發放的「加碼」禮金,部分證人也證實,除了領取公所提供的2萬元育兒津貼外,另收到蔡男所送的2000元現金,檢警因此認為相關金錢給付疑與選舉投票存在對價關係,涉嫌以金錢換取選票。檢方進一步查出,蔡男的胞兄本身就是現任雲林縣議員,過去2、3年間也曾在選區內於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時,以個人名義額外發放生育禮金,當時蔡男也曾陪同發放。今年1月起,蔡男擔任哥哥的助理,相關發放工作改由他出面,而哥哥決定不再競選連任後,蔡男接棒參選,並穿著競選背心發送紅包,因而引起檢警注意。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蔡姓參選人及其胞兄均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其中蔡男部分,檢方認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裁定准押禁見;蔡男胞兄則以6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選民經訊問後均請回。雲林地檢署表示,將持續釐清涉案資金來源、紅包發放對象及次數,並追查是否還有其他選民收受賄款,以查明是否涉及更多選舉賄選情事。
性平調查惹議2/性平調查變「全校找狼師」? 律師、全教總齊喊不妥
台中市北區賴厝國小針對C姓男師展開的性平案調查,引發爭議。對此,律師鄭懿瀛指出,本案程序合法,但調查過程相當弔詭,尤其是發問卷的作法,十分可議。他強調,性平調查沒有司法偵查的嚴謹,但其後果卻可以斷送一個教師的職業生涯,處理過程不得不謹慎;「全教總」則指出,這個制度立意良好,就怕權力者濫用。為C師抱不平的學生,憑記憶拼湊出「釣魚問卷」的內容。(圖/讀者提供)曾擔任逢甲大學性平委員的律師鄭懿瀛指出,「性平教育平等法」規定,當校園內爭議的性平案件發生時,校方必須立刻組成調查小組,是否適用該法?必須在一定時日內完成調查;從本案資料來看,台中市賴厝國小的處理,在形式上是合法的,問題是過程相當弔詭。鄭懿瀛強調,性平案調查過程,必須約談行為人、被害人與證人,而且不得重複,甚至性平委員討論案情、約談,都得是「閉門會議」,且所有委員與當事人必須簽下保密條款,防止該案調查到最後,發現行為人無辜,卻清白受損。而該校卻用「釣魚式問卷」,而且指涉對象呼之欲出,這個作法非常爭議。鄭懿瀛解釋,性平案的調查是何等重要、慎秘之事,怎麼能用公開問卷?依照規定,調查期間,行為人、被害人的人別資料,都必須嚴密保護的。他反問:「如果問卷內容與本案沒有因果關係,恐指涉無辜的行為人,引發外界胡亂猜疑,這對行為人(老師)或被害人(學生)都是嚴重的傷害。反之,若問卷內容與案情有關,結果涉及行為人,可做為證據,發問卷豈不是洩秘,搞得大家都知道校內有性平案,然後誰誰誰騷擾學生?誰誰誰被騷擾等傳言滿天非,對於當事人更是二次傷害。」律師鄭懿瀛指出,本案程序沒有違法,但釣魚問卷相當爭議,有洩密之嫌。(圖/鄭懿瀛提供)鄭懿瀛強調,性平調查員沒有司法調查權,無法監聽、搜索,只能約談,調查過程一定沒有司法或刑事調查的嚴謹,可是,其結果最嚴重會斷送一個老師的職業生涯,不得不謹慎啊!事實上,過去校園性騷事件頻傳,但因為「師師相護」,弱勢的學生得不到保護,鄭懿瀛舉例,台中某國小松姓棒球教練猥褻小球員上百次,可見「性別教育平等法」對揪出狼師是有一定的功能,就怕操作不當,成為校長剷除異己的工具。事實上,針對此性平案,校內不少老師傳出「陰謀論」,認為這是校長趙祝凌在報復C師;原來,在校長與該校另一位陳姓老師的官司中,C出庭供出對校長不利的證詞。該事件起因於去年校長被認為「減課表」黑箱作業,與陳姓老師發生肢體衝突,混亂中,陳師搶到一張減課表,他攥著文件,右手高舉,而校長抓住陳右手,另一隻手勾住陳師;目擊者:「校長突然癱倒在地,然後使出『奪命剪刀腳』夾住陳老師大腿,制止他離開會場」。此案校長被依傷害、強制罪起訴,陳師傷害罪不起訴。針對校園性平制度,「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何耿旭則表示,不少老師因性平案件被整得相當悽慘,但他仍肯定性平制度存在的必要,畢竟,誰也無法杜絕狼師隱藏在校園騷擾學生的可能,因此,發現有問題的狼師,必須依法通報、展開調查,絕不能包庇那些傷害弱勢學生的教職員。不過,整個制度操作起來,校長權力過大,「猶如撿到槍」可以整肅異己,這個立意良好的制度,恐被權力者濫用,因為在制度上,個別教師與可決定調查員人選、掌握家長會與行政體系的校長,兩者之間權力不對等,換句話說,若校方不謹慎運作性平會,恐怕會造成更多校園紛爭。校方對本案尚無回應。
性平調查惹議1/摸頭拍肩變性平案 男師控校方「釣魚」逼出6案
台中市賴厝國小又傳校園紛爭,一名C姓男老師遭控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校長趙祝凌展開調查,但過程充滿爭議,該老師停聘四個月後,被記一支大過重返校園,但由於調查期間校方發出「釣魚式問卷」,引起當事人不滿,加上查證過程充滿瑕疵,當事人甚至表示,寧可到法院爭取清白。今年3月下旬,該校合唱團某位六年級A姓女學生鬧脾氣,想退團,因此指導老師委託任教A姓女童班上自然課的C姓男老師,代為安撫小女生情緒。C師說,25日上午,他到女童班上,見她與幾個同學在畫壁報、聊天,於是招手把孩子帶到附近走廊聊聊。C師提供性平會的資料顯示,當時他與女童是站在走廊師生都可以看到的地方。(圖/讀者提供)C表示,走廊裡人來人往,就連正在畫壁報的另兩位同學,也看得到他與A女童的一舉一動,過程他為了安撫孩子情緒,拍拍她的肩膀,摸了孩子的頭,結果隔天,家長竟然控訴他:「將我女兒帶到無人之處」,而且女童表示「對老師的動作感到不舒服」。該校非常有效率,只要學生感到不舒服,立刻隔離學生與遭指控老師;該校性平會(性別平等委員會)啟動,六個學年主任、四個行政主管以及家長代表開會後,宣布成案,校長勾選三名外聘調查員,展開調查。C師說:「不知道是不是A女童指控我摸頭、拍肩「案情太輕」,調查委員拼命「挖掘」我違反性平、騷擾學童的事跡,企圖以量取勝」。沒多久,有家學校附近安親班跳出來,指控C師對一男兩女共三名學童毛手毛腳,其中一女還被他摸胸部。接著,校方發出問卷,表示「本校有收到通報,有某某老師跟同學有肢體接觸…接著詢問:一、有沒有經歷被其他老師觸碰,讓你感到不舒服…?二、有沒有聽說過同學被老師觸摸感到不舒服?三、接第一題,記不記得老師名字…」。C師指出,這簡直在誘導學童咬老師,這樣的「釣魚式問卷」,果然「釣出」不少同學指控C師對他們有身體上的接觸,但內容多半是「老師靠我太近,不舒服」或拍肩、摸頭,其中有三個比較嚴重的指控,是摸胸。學校動作很快,立刻對C師作出停聘的決定,還在校門口張貼「禁止某某老師進入本校」海報,搞得所有人都知道C師涉及性平案。C師喊冤:「成案之前,我完全不知道為了什麼事遭控,調查過程對我百分之百保密,為了保護學生,這我能理解,可是,完全沒有讓我辯解的空間,我也不曉得到底被控摸了誰,就這樣涉及6個性平案」。C師表示,整個調查過程荒腔走板,調查委員只問小孩子,而孩子情緒容易受影響,加上大人讓孩子互相當證人,其證詞矛盾,也採取他們的一面之詞,甚至有些指控僅是「老師教我操作齒輪摸到我的手」但「孩子感到不舒服」就算數,證據力相當薄弱。最後,摸胸的指控不了了之,也沒移送法辦,該校性平會作出決議,C師記一大過,但可以回學校任校。或許,「性平會」覺得這些指控若當事人要申覆,甚至官司打到高等行政法院,恐怕無法成立,才採取「投降輸一半」的決議。C師憤怒的說:「釣魚問卷的結果,我摸了三個學生胸部,這不止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已經觸犯刑法「強制猥褻罪」,照理講應該把我移送法辦才對啊!如果我有做,抓我去關,我絕無怨言,為了清白,我會申覆,不排除到法院找尋公道」。校方對本案尚無回應。
送萬元LED字幕燈+現金!高雄大社里長候選人涉賄20萬交保
距離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漸近,查察賄選全面動員!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情資,高雄市大社區某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自114年11月起,陸續以現金、雨傘及高價的LED字幕燈向選民及團體行賄。檢警調於今(115)年9月29日發動大規模搜索並約談候選人及選民共9人到案,檢方訊後諭知該名候選人20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接獲情資後極為重視,立即分案由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陳韻庭主辦,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及高雄市警局仁武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於29日出動多名檢察官發動搜索。現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同步傳喚、通知候選人1名、選民及證人共8名到案說明。檢調調查發現,該名大社區里長候選人為了綁樁及拉攏選票,自114年11月起,陸續交付新臺幣5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現金,甚至大手筆贈送雨傘及市價高達2萬2600元的「LED字幕燈」等禮品給選區內具投票權的選民與團體,作為要求投票支持的對價條件。檢察官訊問後,認該名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以及第102條第1項第1款假借捐助名義交付財物罪等罪嫌重大。考量相關證物已查扣,認尚無羈押必要,最終諭知該候選人以20萬元交保候傳,後續將深入追查是否還有其他選民涉入。
逼女兒掛「畜生」牌遊街惡父遭羈押 新北檢:反覆實行犯罪
新北市三重區28日下午發生虐童案,13歲女童脖子上被掛著寫有名字和「小偷」、「畜生」等字眼的紙板遊街,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現已將其44歲黃姓父親逮捕送辦,新北檢訊問後,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他反覆實施犯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根據當時的畫面,女童神情恍惚,四肢疑有傷痕,脖子上掛著的紙牌寫著女童姓名,還有小偷、畜生等污辱性字眼,女童的哥哥和父親在旁錄影,還要求她往人多的地方走,直到被其他人制止才拿下紙板。而女童出身單親家庭,兄妹倆都有身心特殊狀況,與父親和其同居人借住在父親的舅舅家中,哥哥28日懷疑她偷拿自己的蠟筆小新公仔,向父親告狀後決定以此方式羞辱。三重警分局表示,28日下午獲報後立即派員處理,調閱監視器鎖定黃男,並發現他涉及違反保護令內容,因此宣告權利依法逮捕,全案訊後依違反保護令罪,將黃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押,並已進行婦幼通報,通知社工協助孩童安置作業。檢方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傷害、妨害少年發育、強制及違反保護令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行上開犯罪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禁見。檢方強調,保護婦女、兒童及少年免受家庭暴力及不法侵害,是檢察機關責無旁貸之職責,嚴正呼籲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婦女、兒童及少年施以暴力或不法侵害;如有此類犯罪行為,檢方必將依法嚴查速辦,絕不寬貸,以最堅定之執法態度守護婦幼安全。
駁離岸二期爭議富崴指控 台電:一切依法行政
有關離岸二期風電承包商富崴公司29日召開記者會,台電提出三點回應,一、台電已依工程進度給付工程款,富崴指控實屬踐踏合約,要求違法;二、台電一切依法行政未與富崴解約,是應富崴要求接管;三、風機所有權為台電所有,富崴違法違約設定抵押給母公司森崴。針對富崴公司指控台電扣留履約保證金16.2億元、工程保留款42.8億元及未完工工程款47.15億元,台電強調,依合約規定,履約保證金是保證工程如期如質完工,工程保留款是保留一定比例工程款,都須待工程完工後才得以給付,而目前工程還在進行中,富崴公司要求台電支付履保金、保留款的行為,實屬踐踏合約,毫無法律常識。台電指出,放眼全國各項公共工程,從未聽聞工程尚未完工,廠商就敢要求退還各項保留款。如果台電照辦,反而是台電違法,富崴難道是要教唆台電員工違法?台電表示,本案款項皆依法依約按照進度支付,從未有過拖欠,目前已支付富崴公司9成工程款。另針對富崴提出調解,經過工程會調解程序,雙方皆同意採取「監督付款」,即由富崴提出、經台電審核,直接支付款項予分包商,台電也一直遵照辦理,從未拖延。剩餘1成保留款之支付亦皆依合約規範及工程里程碑辦理。台電無奈感嘆,承包商最大義務就是把工程完成,富崴連自己作為承包商最基本的任務無法達成,台電依合約完全沒有進一步支付款項之依據。台電說明,重新議約過程富崴均掌握,稱台電「私自簽約」指控欺人太甚,台電嚴正澄清,事實是富崴公司因內部治理問題,兩度主動於6月3日與6月27日請求台電協助,台電為確保工程順利完工才依法介入協調,皆有紀錄佐證,並獲富崴同意。所謂台電強行接管,實屬無端指控。台電表示,台電在富崴請求下接管風機安裝工程,相關紀錄顯示風機所有權早已移轉給台電,並獲富崴方面同意,且有公證人見證。但富崴為擔保母公司森崴借給富崴60多億元的債務,擅將風機設定動產抵押權給母公司森崴,這不僅侵害台電的所有權,也違反採購契約的約定及承包商應盡的責任。這筆母、子公司間的高額借款,也引人疑惑。台電指出,富崴29日於記者會上突然宣布,已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聲請破產,此對於富崴繼續履約及清償能力無疑是一大重擊。台電強調,風機最好的歸宿是海上,最好的狀態是運轉,而不是放在那裡走不出去。台電基於國家、社會利益,接管風機安裝,持續推進工程,努力完成離岸二期併網目標。
周玉蔻仍得入獄!「滾床單」案二審出爐 蔡玉真改判免關
台北市長蔣萬安2022年參選期間,節目主持人周玉蔻、名嘴蔡玉真爆料他父親蔣孝嚴2000年與前中姐張淑娟在晶華酒店「滾床單」,台北地院以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各判1年6月有期徒刑,今天上午高等法院改判周玉蔻9月,蔡玉真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本案尚未定讞,可上訴最高法院。二審8月初辯論終結時,周玉蔻無罪答辯,聲稱做新聞50年從沒說謊,她並非憑空捏造,之前敗訴是因為證人出庭說謊。辯護律師表示,周玉蔻預錄節目播出前,電視台可自行刪減內容;事發四天後,周玉蔻有道歉,但張淑娟不接受,希望審判長改判無罪,若判有罪請給予易科罰金的刑度。蔡玉真則抱怨,周玉蔻主持節目不干她的事,本案令她痛苦也不願再回想,她透過管道想和解,但張淑娟只回「你除了去坐牢,沒有第二個選擇」。張淑娟痛批周玉蔻身為50年的媒體人,應為造假接受懲罰,「舌頭殺人是有罪的,麥克風殺人更有罪!」,她強調自己孤軍奮鬥是為了避免有下一個被霸凌的人,「希望周玉蔻跟蔡玉真她們兩個都去入監服刑」。「滾床單」案二審合議庭曾整理一百多件類似判決,無一案判刑7月以上、全在6月以下,因此質疑一審判刑1年6月「很特殊」,並要求檢察官與張淑娟提出具有說服力的上訴理由。
涉以300元魚鬆賄選!高雄里長候選人遭檢調突襲搜索 2樁腳聲押
高雄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高雄市某里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盒市價約300元的黑鮪魚鬆禮盒進行賄選。檢察官於昨(23)日指揮司法警察大隊、調查局等單位,同步針對涉案處所等14處發動搜索,當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共14人到案說明。經漏夜訊問後,檢方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陳姓、葉姓等2名樁腳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候選人則諭知30萬元交保。地檢署表示,本署日前接獲情資,指轄區內有里長候選人涉嫌透過贈送禮品方式買票,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鍾葦怡,並率同多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於115年9月2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高雄市刑大及旗山、三民第二分局等單位,兵分14路前往涉案嫌疑人住處等據點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候選人1名、樁腳及選民共13名到案釐清。檢方深入調查,該名陳姓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於今年8、9月間,透過其父親及其他樁腳,將市價約300元的黑鮪魚鬆禮盒交付給選區內具有投票權的選民,藉此作為約定投票支持的對價。案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定陳姓、葉姓等2名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涉案的陳姓候選人雖犯罪嫌疑重大,但檢方認為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以3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涉案樁腳與選民則分別以1萬元交保。高雄地檢署強調,公平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買票賄選嚴重破壞選舉的公平與公正性。檢方將持續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決心,嚴厲查緝各類不法介入選舉的案件。
涉「搓圓仔」利誘勸退對手 三峽6連霸資深女里長遭收押
新北市三峽區無黨籍謝姓女里長在當地已做了6屆里長,而她為求連任竟「搓圓仔」,勸退同選區對手,新北地檢署22日指派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5路展開同步搜索與約談,謝女因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重罪且有串證之虞,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4名助選團隊成員則分別獲諭知20萬元至40萬元不等交保或限制住居。據了解,謝女在當地實力深厚,已擔任6屆里長,而她為尋求連任,竟行賄唯一對手要對方放棄競選,檢調接獲情資後展開調查,22日兵分五路搜索,並將謝女帶回偵訊。檢方複訊後,認謝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之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他涉嫌人士則分別諭知20萬元至40萬元不等交保,或命限制住居。 新北地檢署強調,對於任何妨害選舉之不法行為,不分黨派、團體及政治立場,一律依法嚴查速辦,絕無例外,呼籲候選人及相關人士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妨害選舉情事,亦可透過本署官網上之QR Code或撥打檢舉專線電話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提出檢舉,共同維護選舉之公正、公平及民主價值,營造乾淨選風。
15歲少年告白被拒亂刀砍死16歲學姐 法院認定「精神失常」竟判無罪
馬來西亞不久前驚傳一起校園血案,一名15歲男中學生疑因告白被拒,涉嫌亂刀砍死16歲學姐葉芯嫙;少年趁學姐獨自去女廁,尾隨告白遭拒,就持刀行兇,導致受害人當場傷重身亡,全身更有180至200處刀傷。不過近期法院認為少年「犯案時精神失常」,判謀殺罪不成立,檢方確定上訴。根據《中國報》報導,馬來西亞雪蘭莪州八打靈再也(Petaling Jaya)萬達鎮國中,去年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校園慘案,一名16歲女學生葉芯嫙遭求愛不成的15歲學弟亂刀砍死。據雪蘭莪州莎阿南高等法院多達77頁的判決書內容,還原了案發當時的駭人細節。案發時間為2025年10月14日,正值學校考試期間,被害人葉芯嫙於上午考試中途離席獨自前往女廁,涉案少年見狀隨即尾隨闖入;他先持刀威脅被害人並將其強行拖入第2間廁所隔間上鎖,在確認對方身分後現場向其表白;然而,葉芯嫙當場拒絕並試圖逃離時,少年竟情緒失控將其推回隔間,隨即舉刀展開猛烈攻擊。據法醫解剖報告顯示,死者全身多處布滿密密麻麻的刺傷與割傷,傷痕總數高達180至200處,最終因頸部及胸部遭受多處致命刺傷,當場身亡於廁所隔間內。警方與法院調查指出,這起慘絕人寰的凶殺案發生於當日上午9時20分至9時35分之間,短短15分鐘的過程便奪走了一條年輕生命,手段非常殘忍,引發社會高度震撼。此案於今年8月3日正式在高等法院開審,檢方在審理期間共傳召包括法醫、校方教師及主責調查員等11名證人出庭,並於8月11日完成舉證,法院隨後於13日裁定少年謀殺表罪成立,要求其出庭自辯。豈料,少年在自辯階段傳召了自身及醫院精神科顧問醫生共2名證人,主張其犯案時的精神狀態已無法辨識行為之合法性與本質。合議庭綜合雙方證詞與醫療鑑定後認定,被告已依據刑事法典第84條文充分舉證,證實其犯案時確處於精神失常狀態,不知悉自身行為屬違法,據此宣判謀殺罪名不成立。不過,法官仍依據刑事程序法典第348條文,諭令將少年移送至霹靂州烏魯近打幸福醫院(精神病院)強制收押並接受治療,後續將靜候雪蘭莪州蘇丹作出最終處置裁示。根據當地法律,若少年原先的謀殺罪名成立,本應面臨死刑或30至40年監禁及12下以上鞭刑,惟依據當地兒童法令,未成年者免於死刑,刑期須由國家元首或州統治者決定。檢方已於法院裁決隔日提出上訴,盼推翻原審裁決,還被害人及其家屬一個公道。
獨/阿聯酋航空女經理被告偷1萬8紅包 3同事都咬她仍判無罪
阿聯酋航空台灣分公司一名女主管下班時間逗留辦公室還進入同事座位,剛好人資回公司拿東西,便順手拍下傳給「受害」同事,未料將職場內鬨檯面化,這名同事聲稱桌上1萬8千元紅包不見了,對主管提告竊盜罪,台北地檢署起訴,不過台北地院認為,人資影片只拍2秒,看不出主管偷東西,她也不確定主管有拿紅包,全案僅有告訴人單一指訴,以罪證不足判決經理無罪。創立40餘年的阿聯酋航空在全球飛安評比、最佳國際線航空評比均名列前茅,2013年12月在台設點,公司名稱登記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商阿聯酋國際航空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2014年2月起開通台北到杜拜直飛航線。本案發生在2025年6月9日晚間9點多,黃姓業務經理走進丁姓同事的座位疑似翻東西,張姓人資返回辦公室拿便當袋碰巧見到,她認為經理做這種事已經很多次了,也聽過其他人抱怨,因此氣到拿手機當場錄影,再傳給丁姓同事看,並告知經理在桌上東翻西翻。黃姓經理因此吃上竊盜罪官司。丁姓同事提告主張,案發前一天家庭聚餐由父母買單,隔天他為了還錢,向友人借7千多元,加上原本帶的1萬多,總共裝了1萬8千元在紅包袋,但當天因為太太身體不適,他急著離開公司去捷運站會合太太,把紅包忘在辦公桌上,6月10日上午8點提前到辦公室,發現紅包已消失,所以懷疑是經理偷的。黃姓經理否認偷紅包,還辯稱她有摺紙鶴的習慣,案發時她要去茶水間,所以會路過丁姓同事的座位,但沒有翻桌上物品,因為當時手上正忙著做紙鶴。本案無監視畫面,僅有阿聯酋張姓人資的2秒手機影片,拍到黃姓經理在座位隔板外走動;檢方起訴依據是告訴人丁姓同事的指控以及3名證人的證詞,其中一名馮姓同事作證表示,從沒看過經理摺紙鶴,如果從經理的座位前往茶水間只須直走到底,不須右轉進入丁姓同事的位子。北院審理期間,黃姓經理仍喊冤,當天看到丁姓同事桌上A4紙所記的行程地址錯誤,基於好奇才進去看了一下,出來時剛好碰到人資,辦公室都知道兩人關係差也都不講話,人資說她心虛,她承認不該隨便進入同事座位,但真的沒偷竊。法官傳喚張姓人資、丁姓同事的友人作證,認為只能證實丁姓同事有借錢、黃姓經理走進去同事的座位;關於經理是否動手拿走紅包,人資其實沒看到也沒拍到,甚至丁姓同事辦公桌上是否真的有1萬8千元紅包,也只有他一個人的說法。判決指出,黃姓經理擅自進出同事座位的行為固然可議,但相關事證不足以證明她竊取紅包,應諭知無罪。本案尚未確定,可上訴二審。
靠死人發財!高雄二殯火化場技工「收紅包」 檢廉大搜索聲押2人
高雄橋頭地檢署接獲情資,高雄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橋頭火化場)的沈姓與吳姓2名技工,竟涉嫌長期向多名殯葬業者索取每具大體新臺幣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紅包」規費,作為提早火化、妥善安排火化或撿骨流程的對價。檢廉接獲檢舉情資經長期蒐證後,於昨(21日)發動大規模搜索,傳喚13人到案。複訊後檢方認定2名吳姓技工涉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其餘涉案人員則以1萬元至 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檢方調查指出,沈姓與吳姓等技工在高雄市二殯負責大體火化關鍵職務,卻利用家屬急於讓亡者早日入土為安、妥善處理後事的心理,公然「靠死人收錢」。多家殯葬業者為了搶時間、順暢完成火化及撿骨程序,長期私下交付數千元規費給火化場技工。檢方認定技工部分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而涉案殯葬業者則涉犯同條例第11條「關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橋頭地檢署掌握具體事證後,於9月21日由主任檢察官蘇恒毅率領鍾葦怡、蔡婷潔、施柏均、陳盈辰、林世勛、周子淳、朱美綺、陳韻庭等 9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與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兵分多路前往相關嫌疑人及證人之住處、辦公室等共20處實施大規模搜索,現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被告及證人共計13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夜間複訊後,認定其中2名吳姓技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及逃亡之虞,當庭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其餘涉案被告則依情節輕重,分別被裁定以10萬元及1至3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檢廉專案小組後續將持續擴大深入追查,釐清是否還有更多殯葬業者與公務人員捲入這起長期的「紅包陋習」弊案。
租車老闆助詐團取款還裝無辜 嗆「處理過至少100次」遭南檢起訴
彭姓租車行老闆長期為詐欺集團提供車輛,讓車手取款,甚至在車上加裝GPS,幫詐團防止車手黑吃黑;警方追查時,彭交出租車合約、交車影片,佯稱全力配合,因此僅被列為證人;直到檢方查扣手機、還原遭刪除的對話,赫然發現他曾向詐團嗆聲「問題不大,我處理過至少一百次以上」,才被檢方列為共犯,提起公訴。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透露,彭男(38歲)在台中市北屯區環中路經營租車公司,雖由蔡姓妻子掛名負責人,實際經營者卻是彭;2024年間,他以「獅王-指揮官」為名加入Telegram詐欺集團,與綽號「山姆2.0」等人合作,主要任務就是提供車輛,協助車手前往指定地點取款。為避免車手私吞贓款,彭不只是出租車輛,還在車上裝設GPS追蹤器,掌握車手位置。一旦發現行蹤異常,立即向詐團回報;租金則直接向「山姆2.0」收取,車手由「胖老爹」等人指示,以租車名義取得車輛後,再前往指定地點面交取款。檢方查出,在彭提供車輛協助下,詐團至少造成28名被害人受騙,財損達1732萬餘元,涉案車輛也多由彭的租車公司提供;台南市刑大科偵隊追查相關車輛時,通常只能循租車資料或監視器畫面追查車手,彭則在警方上門時一副「配合到底」的模樣,主動交出租車合約及交車影片,使警方一度將他列為證人或關係人。然而,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彭表面配合,實際上卻疑似利用租車業者身分替詐團遮掩。去年9月10日檢察官廖羽羚偵訊時,彭仍拿出手機內預先錄製的交車影片應對;檢方隨即扣押手機,並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進一步採證,結果發現他不僅刪除與「山姆2.0」的對話,還曾提供其他人簽署的合約給警方,企圖替實際承租車手掩飾身分。檢方比對彭的供述與手機內容後發現,他對與犯罪無關的細節說得鉅細靡遺,一旦問到對自己不利的部分,便頻頻以「我是推測」、「我不確定」、「我現在這樣講了會怎樣嗎」等語閃避。更關鍵的是,檢方還原遭刪除的Telegram對話後,發現彭曾向詐團上層獻策,甚至提出「要交一個簽約人出去」、「正規租車資料警方要這樣的!隨便講個名字,警方不會受理」等說法,並自信表示「問題不大,我處理過至少一百次以上」,顯示他熟悉警方追查方式,並試圖利用租車資料與合約漏洞拖延查緝。面對檢方掌握的證據,彭才改口承認知道客戶租車是要從事詐騙,也知道車手會使用他人證件、代簽姓名。但他辯稱,當初在警局「不知道警察有這麼多對話」,被問及為何供述反覆時,更以「你要我怎麼講」回應。檢方認定,彭明知車輛被用於詐欺取款,仍持續提供協助,且為規避查緝而刪除對話、提供不實資料並與警方周旋,犯後態度不佳。檢方指出,本案犯罪造成多名被害人重大財產損失,也使詐團成員得以躲避查緝,已依詐欺罪嫌提起公訴,並就目前查出的24起協助詐團犯行,向法院求處各3年有期徒刑、合併定應執行刑10年。彭姓租車行老闆在面臨檢警調查時「裝乖」,提供合約與交車影片,因此一度僅被列為證人。(圖/警方提供)
捲入跨國「訂製嬰兒」集團案! 台中婦產科急聲明澄清
台中地檢署日前破獲一起跨境非法代理孕母案件,係由2名中國籍男子劉天杰、劉茂琪營運的「訂製嬰兒」集團,共有22名台灣男性委託生子,並有25名新生兒在台灣出生。由於查出代理孕母是在位於台中市豐原區的「呂維國婦產科」生產,該院院長、院長夫人便被依證人身分約談,說明後已請回,而診所也發布聲明澄清,表示並未參與相關仲介行為。檢警查出,該集團以台灣、泰國、馬來西亞跨國分工方式,提供一條龍代孕服務,每胎新台幣200萬至450萬元不等,由台灣籍生父先前往馬來西亞採集精子,並依照需求指定胎兒性別,再到挑選泰國籍卵母及代理孕母,懷孕後返回泰國養胎,直到懷胎超過8個月後,再透過觀光免簽證方式飛往台灣待產並生產。檢警也發現,多名孕母生產後快速離境,且集中在同一間婦產科診所生產,而該診所的院長及林姓院長夫人則被依證人身分遭到約談和搜索。對此,呂維國婦產科於臉書粉專聲明回應,診所對所有產婦一視同仁,生產攸關母嬰安全,該院始終依專業醫療判斷與相關規範,提供每一位產婦適切的醫療照護。呂維國婦產科表示,該院為善意第三方,6月4日該院應檢察官傳喚,以證人身分配合作證,說明後即請回,該院並非本案涉案單位,亦未參與相關仲介行為。呂維國婦產科強調,案件已偵查終結,懇請各界尊重司法調查結果,勿再散布或轉傳將該院與此案不當連結之訊息,「謠言止於智者,事實應以司法調查為準。感謝大家長期以來的信任,我們仍會堅守醫療專業,守護每一位媽媽與孩子的健康與安全。」(圖/翻攝自臉書/呂維國婦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