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懷孕
」 移工 懷孕 勞動部
駁「移工懷孕雇主養全家」 勞動部:無此規範、切勿以訛傳訛
針對網路上流傳「移工懷孕勞動部一句話讓雇主養他全家」貼文,勞動部今(13)日澄清,該說法為嚴重錯誤資訊,並提出三點說明。第一,勞動部指出,目前並無法律規範移工懷孕時雇主必須養移工全家,切勿以訛傳訛。依本國法規,家事移工懷孕時,能申請的是無薪產假;家事移工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也無育嬰留停津貼可請領。勞動部並說明,日本、韓國及香港的規範與我國相當,都規定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而解僱。第二,勞動部表示,家庭類雇主若遇到移工無法勝任工作,可請仲介協助通譯及溝通,由勞雇雙方合意解約、轉出或返國,雇主即可依規定申辦遞補新移工。第三,勞動部指出,在等待期間,雇主可撥打1966使用「長照3.0」相關資源,政府也編列約20億元預算,提供喘息服務與短期照顧服務,兩者合計每年約52日,協助家庭照顧不中斷,呼籲民眾善加運用。
勞動部駁斥移工懷孕補助謠言 澄清月領3.9萬與外籍看護政策皆不實
針對近期網路流傳言論,勞動部29日做以下2點說明,第一、網路流傳「移工懷孕月領3.9萬、孩子待到6歲領172萬」,此為錯誤訊息;第二、網路流傳「各國外籍看護懷孕政策」一圖,當中指涉日本及香港移工懷孕需離境生產,此為錯誤訊息。勞動部表示,網路流傳「移工懷孕月領3.9萬、孩子待到6歲領172萬」,此為錯誤訊息,勞動部說明,合法移工若有加保勞工保險,可依法請領生育給付,但絕對沒有「移工懷孕月領3.9萬、孩子待到6歲領172萬」的政策,這是謠傳不是事實。勞動部強調,每日500元的安置費,是當雇主難以妥善照顧移工或管理,經地方政府評估有安置移工的需求,才會撥給「合法備案之安置單位」,來支應安置期間所需相關費用,並非發給移工個人。勞動部說,上述安置期限以2個月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如職災、爭議訴訟、重大傷病、刑事被害)得延長一次,最長以2個月為限,且勞動部有規定安置期限不得逾聘僱許可期限。至於2026年起中央規劃的擴大生育補助至10萬之方案,僅限本國人及育有本國人之外籍配偶申請,外籍移工並不符合請領資格。勞動部續指,網路流傳「各國外籍看護懷孕政策」一圖,當中指涉日本及香港移工懷孕需離境生產,此為錯誤訊息。勞動部表示,經查證,香港《僱傭條例》明確禁止雇主因懷孕解僱外傭,若需在港生產可向入境處申請延期居留。移工僅於合約期滿或雙方合意終止後須2週內離境。此外,日本的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或生產而予以解僱、強迫回國或給予不利待遇。日本移工有產前6週、產後8週的產假,以及最長1年的育兒假。勞動部補充,韓國亦規範外籍移工與本國勞工享有同樣的男女僱傭平等法保障。雇主絕對不得因勞工懷孕、生產而予以解雇。勞動部強調,台灣《性別平等工作法》保障所有勞工的權利,雇主不得因懷孕解僱,趨近於日本、韓國、香港之規範。
麻布袋裝嬰屍棄置圍牆邊 印尼看護嘉義高鐵站落網
嘉義縣六腳鄉18日發生甫出生的女嬰被用毛巾包住、放在麻布袋後丟棄在一處民宅圍牆邊,身上還有臍帶,整個麻布袋染滿鮮血,嬰兒已死亡。該屋主雇用的印尼看護疑似棄嬰後行蹤不明,還南下高雄找友人,警方晚間在高鐵嘉義站逮捕該名女看護,依遺棄罪嫌將她帶回進一步調查案情。警方昨天上午10時許接獲朱姓民眾報案指稱,陪同母親回六腳鄉老家探望阿公,在住家圍牆邊發現染著鮮紅血色的可疑飼料麻布袋,打開一看裡面有一具用毛巾包裹的嬰兒,警消趕到現場後發現嬰兒明顯死亡,未送醫,交由葬儀社人員冰存在嘉義市立殯儀館待檢警相驗調查。案發後負責照顧阿公的印尼看護行蹤不明,警方懷疑是產下嬰兒丟棄,警方追查出這名看護搭計程車離開雇主家,全面追查其下落。傍晚警方在高鐵嘉義站發現女看護行蹤,把她帶回警局詢問。檢警初步了解,死嬰是剛出生的女嬰,這名20多歲印尼看護利用今天休假日搭車到高雄找友人,女嬰是死胎或出生後死亡、何時被丟棄,目前均無法確認。檢方將安排法醫對女嬰進行解剖,以釐清女嬰死因、死亡時間、女看護是否為生母及相關案情疑點。嘉縣府社會局表示,目前尚無法確認死嬰的生母身分,若經警方調查確認是外籍移工產子,則由勞青處提供及輔導移工懷孕工作相關權益,也會協助死嬰後續喪葬事宜,追查生母是否違反兒少福權法。
台灣引入移工30年相關配套仍不足 民團籲「納入勞基法保障」
根據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統計,台灣約每6位移工婦女中,就有1位會經歷過性暴力,其中家護移工是最容易遭受性暴力的一群人,單是這個領域就有90%的案件記錄在案,民團呼籲,應實施公平聘僱擺脫仲介費,減輕移工的債務拘束,並將移工納入勞基法,且必須對性暴力受害者給予更大的支持,確立移工應享有的生育權。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表示,即便台灣在衡量民主和人權的國際指標中排名很高,但在對待移工方面仍有許多需要改善的地方,引入移工30年,相關配套卻還沒完善,許多家護移工沒有法定的休息時間、全天候在工作,相較於其他類別的移工,這使得她們在台灣建立互助網絡,並在遭遇性別暴力時尋求協助,變得困難重重。此外,這群移工仍然被勞動基準法和勞工保險排除,並且還面臨工資未有調整的問題,儘管全球通貨膨脹不断上升,但她們的工資在過去兩年半卻沒有增加。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補充,在製造業中,78%的懷孕移工婦女被迫終止僱傭合約或返回母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報告指出,台灣每年約有6千位移工懷孕。然而,懷孕之後,許多人受到人力仲介及雇主的壓力而辭職。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提到,大多數移工必須繳交高昂的仲介費才能來台工作,有的高達9萬元,以及每月繳給台灣仲介的「服務費」,每月約1千8百元,甚至移工轉換或由原僱主繼續聘僱時,也還需要另支付「轉換費」,繁重的費用經常導致移工陷入債務拘束,但這些支出,應由雇主支付才對。汪英達呼籲,台灣應實施公平聘僱,以有效擺脫仲介費,減輕許多移工的債務拘束問題,也必須對台灣的性暴力受害者給予更大的支持,並確立移工應享有的生育權,將家護移工、遠洋移工納入勞基法。◎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無戶籍「黑戶寶寶」協尋中 有15歲小孩未曾上過學
新竹1名外籍看護工在房間獨自產子的影片在網路上瘋傳,引發熱議。據勞動部統計,移工在台生子的件數不斷增加,2018年領取生育給付有974人,2022年飆升達4773人,而無戶籍「黑戶寶寶」仍有705名在協尋中。關愛之家創辦人楊婕妤認為,應該把移工視成國人對待,避免有失聯問題。台灣在開放引進移工初期,曾有「禁孕條款」,所以有人生子後遺棄或是失聯,孩子成為無戶籍的黑戶寶寶, 政府2015年取消妊娠檢查,並明文禁止雇主以移工懷孕為由終止聘雇契約,但仍有女性移工因擔心懷孕被送回國,選擇失聯。楊婕妤說,未來會有更多移工寶寶需要安置,她認為,合法移工的孩子就醫、就學沒有太大問題,只要雇主同意,不少案例是同住,例如有鄉下阿嬤與看護相依為命,認為家中多個小孩也不錯;有廠工每天接送小孩上下學、至今已小學3年級。不過,也有很多移工失聯後生下孩子,為了養家、賺錢留在台灣,但孩子除非特案處理,否則難以就醫、就學,甚至有未曾上過學的15歲移工孩子滯留在台灣。勞動部調查指出,懷孕移工中非預期性懷孕高達50%,1項委外訪問的調查更發現,這些女性移工如果懷孕,僅有16.4%會把子女留在台灣照顧,而考慮回國原因中,以沒有人幫忙照顧小孩占了63.2%、無法負擔原有工作則有33.1%,另有28.6%是無法負擔育兒費用。在實際訪問在台有懷孕經驗的68名移工中,懷孕的移工有38.2%選擇回國,也有30.9%維持同雇主及工作內容,但有1.5%遭強迫解約。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說,目前全台已成立3處婦幼諮詢服務中心,提供合法移工暫置其子女,今年至今已提供200人次,由於在台養育孩子成本相對其母國較高,因此約有7至8成移工在台生子後選擇返國。所以,除盡速訂定相關權益指引之外,考量非預期性懷孕比率高,將積極宣導避孕教育。
為移工及其子女打造更友善的生活、工作環境!
全臺灣約有75萬名移工,在臺灣工作女性移工,其中約20多萬名正臨婚育年齡的女性移工,因為政策缺乏周全配套,導致陷入生命與生存困境中,甚至被迫成為失聯移工,社會又該如何改變對於移工的刻板印象,營造尊重人權環境?成為一個真正包容的社會。Mozha媽媽Yuli來自印尼,在2013年到臺灣工作,原本是家事工,工作2年雇主卻只讓她休息5天,體力不堪負荷下決定逃逸山區,成為失聯移工。沒想到一天Mozha癱軟在地,好在Yuli在尋求關愛之家協助後,幫 Mozha辦理重大傷病以及臨時居留證,進行化療之後,母女安置在關愛之家,也安排Mozha復健以及到學校上課。這案例道出,移工內心最深恐懼與無助感,尤其是失聯移工的身分更讓她陷入兩難。任何一個到臺灣工作的人 就是我們自己人關愛之家1986年創立,主要是照顧愛滋病人,1997年起協助照顧外國人,更照顧1000多名移工孩子,其中包含失聯與非失聯移工,創辦人楊婕妤點出關鍵問題,「她們擔心懷孕後,無法承擔仲介費和銀行債務,而選擇淪為失聯移工。」根據統計,2024年失聯移工創下新高,達到8萬7000人,他們身處異鄉卻得隱身躲藏打黑工維生。任職力成科技的菲律賓籍廠工Jennyfer,2022年在臺灣懷孕生子,她生完孩子後生父就失聯了,目前Jennyfer獨自撫育2歲小孩,她提到,「有聽朋友說過,有些公司一旦懷孕,必須在至少3個月回家,即使允許在臺灣生產也不能延長育嬰留停假,只能申請產假,不能申請無薪假。」一開始甚至擔心懷孕後公司不會跟她續約,擔心主管覺得會影響工作,另一困難是孩子照顧問題,Jennyfer平時上班將女兒託給朋友照顧,有時沒人可以幫忙,就一個人照顧孩子,也因太累而生病。許多女性移工得面臨職業與家庭雙重困境,Jennyfer也很感謝力成科技的主管與同事們都會給予關心與支持,減輕她的不安。針對移工的擔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回應,「臺灣對移工基本上我們就是國民待遇,也就是說我們自己國內的勞工,勞動的法令其實一體都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不能因為懷孕就片面解約、解僱。」不只法律提供保障,在桃園、彰化跟高雄設立外國籍婦幼諮詢服務中心,提供相關的婦幼協助。他強調,「任何一個到臺灣工作的移工,其實就是我們自己的人,所有的政府的服務都能夠及時而到位,也真的能夠解決她的困難。」其實,移工不應被視為純粹勞動力,她們需要被尊重和善待,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提到,「在沒有網路或智慧手機工具之前,臺灣的外來移工的處境是很辛苦,幾乎是被當作機器人勞動,貢獻她的腦力和體力或時間,當她有婚姻或懷孕生子,她也是人生父母養,更應該善待她。」喊話為移工在臺灣的生活、工作環境打造得更加友善。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 童子賢。但現實是即使有法律保障,卻也很難真正得到落實。而且,許多雇主會覺得懷孕移工會帶來麻煩、增加成本,導致移工被不公平對待,甚至被迫離開臺灣,監察院監察委員王美玉提到,「需要跟社會對話,我們要的是勞動力,但是我們忽略了我們來的是人,那人作為一個生命的基本尊嚴、生命權、 生存權,都要顧到。」逐步改善女性移工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從開放移工到關心移工人權的主委陳菊表示,「人權會成立專案小組,撰寫《移工如何在異鄉撫育孩子》專案報告,提出了8項建議,包括加強法律保障、強化合法移工懷孕期間安置措施、補助移工托育需求等,改善移工在懷孕和育兒方面的困境,保障移工的基本人權。」呼籲在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讓移工在臺灣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獲得公平與正義,為他們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真正成為一個尊重人權、包容多元的社會!
外籍看護來台產子!監委喊「雇主幫忙顧也沒問題」挨轟急刪文 她改分享1貼文
台灣處在高齡化社會,不少人都會雇用看護來照顧家中長輩,不過近日就有一名網友透露,他家的外籍看護才剛來台5個月,竟在阿嬤的床上「產子」,讓他傻眼苦嘆,「不但不能換人,還要幫她做月子。」由於事件太過荒謬,引起監察委員王幼玲質疑,可能是假消息,甚至脫口「雇主幫忙照顧也沒問題呀」,一番言論遭網友罵翻。驚覺失言後,王幼玲也迅速刪文滅火,事後又改分享「勞動部1貼文」。一名網友近日在「爆料公社」PO出監視器畫面並發文表示,5個多月前他們請了一名外籍看護來照顧阿嬤,擔憂老人家行動不便會發生意外,因此特地在家中安裝監視器,以便隨時注意老人家的安全,怎料卻意外錄下,外籍看護躺在阿嬤床上生下孩子的畫面,導致原本的照顧者變成「被照顧者」,讓一家人相當頭痛。消息曝光後,監察委員王幼玲認為,外籍看護挺著孕肚怎麼可能沒人發現,讓她十分懷疑此事的可信度,「真是可笑,這篇報導到底有沒有求證啊?移工懷孕自己在床上生產,家裡的人都看不出她懷孕的肚子嗎?如果雇主要幫忙照顧產婦和新生兒,也沒有問題呀?」更痛批媒體誇大報導,有意挑起矛盾、居心叵測。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雇主協會)昨(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個案的故事早已在印尼移工之間瘋傳,且他們也知道在台灣產檢、生產都可以使用健保,「這是千真萬確的外勞懷孕事實,畢竟雇主比誰都希望外勞平安無事、老人家有人顧,何須造謠?」雇主協會氣憤指出,勞動部、監察委員都在裝瞎裝傻,試圖粉飾太平,甚至還責怪起受害雇主,「對自己國人毫無憐憫之心,『監察』不到逃逸外勞將近9萬,外勞花掉勞保、健保巨多錢?這樣的監察院,儘早廢掉才是113歲的中華民國之福!」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也發布公告,強調移工懷孕期間或生產後,家中失能長者需要照顧,而移工無法工作時,雇主可以諮詢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使用勞動部補助的擴大喘息服務及短期照顧服務,另雇主與移工若雙方達成合意解約,雇主可以依法聘僱新移工,移工也可以合法轉換新雇主,不過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不得以移工懷孕生產為由片面解僱。貼文遭炎上後,王幼玲先是火速刪文,今(8日)下午又轉貼勞動部的此篇貼文,並發文呼籲「希望能夠善加利用」。沒想到她卻再度遭到網友出征,「笑死,提油救火最佳範例」、「不知道監委娘娘,要表達什麼耶?對於雇主的種種損失,你,要負責嗎?」、「刪的了文,刪不了雇主的怒火!行政不中立,檢討被害雇主,不用道歉嗎?」、「今天就是無法照顧長照的家人才需要請看護,結果偉大的政府還要人民幫忙養外國人,這麼在乎人權不如這1+1的生命就搬去妳家吧。」
外籍看護躺阿嬤床上產子!雇主協會揭露「生父身分」…在台出生男嬰去向曝
台灣處在高齡化社會,不少人都會雇用看護來照顧家中長輩,不過近日就有一名網友透露,他家的外籍看護才剛來台5個月,竟在阿嬤的床上「產子」,讓他傻眼苦嘆,「不但不能換人,還要幫她做月子。」由於事件太過荒謬,引起監察委員王幼玲質疑,可能是假消息。對此,雇主協會也回應,外勞懷孕產子一事千真萬確,而在台出生的男嬰「未來何去何從」行蹤也被曝光。一名網友近日在「爆料公社」PO出監視器畫面並發文表示,5個多月前他們請了一名外籍看護來照顧阿嬤,擔憂老人家行動不便會發生意外,因此特地在家中安裝監視器,以便隨時注意老人家的安全,怎料卻意外錄下,外籍看護躺在阿嬤床上生下孩子的畫面,導致原本的照顧者變成「被照顧者」,讓一家人相當頭痛。消息曝光後,監察委員王幼玲認為,外籍看護挺著孕肚怎麼可能沒人發現,讓她十分懷疑此事的可信度,「真是可笑,這篇報導到底有沒有求證啊?」對此,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雇主協會)昨(7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個案的故事早已在印尼移工之間瘋傳,且他們也知道在台灣產檢、生產都可以使用健保,「這是千真萬確的外勞懷孕事實,畢竟雇主比誰都希望外勞平安無事、老人家有人顧,何須造謠?」雇主協會也痛批,勞動部、監察委員都在裝瞎裝傻,試圖粉飾太平,甚至還責怪起受害雇主沒有看出外勞懷孕,「對自己國人毫無憐憫之心,『監察』不到逃逸外勞將近9萬,外勞花掉勞保、健保巨多錢?這樣的監察院,儘早廢掉才是113歲的中華民國之福!」至於在台出生的男嬰會如何處置?雇主協會透露,由於男嬰的生父在印尼,後續會將孩子送回家鄉讓其家人扶養,「至於這個拿假的檢體來台工作的移工,據說會繼續照顧原來的阿嬤。」雇主協會指出,該名產子移工來台前就已知自己懷孕,卻拿友人的檢體偽造假報告,斥責此事根本就不關弱勢重症雇主的事,「隱瞞懷孕讓雇主聘僱進門後,被迫因外勞生產面臨照護空窗,叫做詐欺吧!」呼籲衛福部應將外籍勞工入境的健檢項目納入妊娠檢驗、愛滋檢驗,並證明無罹患重大疾病,同時要求「讓外籍人士用私人保險,來支應在台期間的可能醫療支出,不該用中華民國繳稅來的全民健康保險。」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也強調,移工懷孕期間或生產後,家中失能長者需要照顧,而移工無法工作時,雇主可以諮詢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使用勞動部補助的擴大喘息服務及短期照顧服務,另雇主與移工若雙方達成合意解約,雇主可以依法聘僱新移工,移工也可以合法轉換新雇主,不過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不得以移工懷孕生產為由片面解僱。勞動力發展署說明,為協助移工在台工作期間的懷孕、生產及子女照顧等需求,今年已兩度邀集衛福部、移民署、移工來源國辦事處及雇主、仲介等團體,共同討論「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並針對移工懷孕前、懷孕期間、生產後及育兒等不同階段,提供移工、雇主及仲介需注意事項及相關協助資源,後續將參考相關意見,調整修正指引內容,儘速發布實施。
移工之子1/誤認懷孕會被遣返 山區暗藏50「黑戶寶寶」如難民
台灣引進的72萬名移工中有近40萬名女性,且現行移工來台年限最長可至12至14年,若女移工在台灣生育極可能會被雇主辭退,讓她們被迫成為失聯移工,生下的幼童多數也成為沒有合法身分的「黑戶寶寶」。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主任王冠婷表示,台灣現行法令對懷孕移工已有不少措施與保障,卻因資訊不對等、語言文化差異產生許多誤解,以致許多移工誤以為懷孕就會被遣返,才會讓黑戶寶寶持續增加。本刊調查,非本國籍孩童的認定大致可分為4類,1「父親為台灣人、母親為外籍移工」,只要母親取得母國單身證明、父親附上親子鑑定,即可向戶政機關辦理認領,讓孩子取得本國國籍;2「生父不詳,母親為失聯移工」,此類最易讓孩子成無國籍人球;3「生父母均為外籍,均為非法失聯移工」,這類孩子沒有出生證明,也是社區黑數;4「父親與母親均不詳」,孩子被丟包在醫院或警局,被認定為棄嬰,半年後即可依《國籍法》取得本國國籍。內政部已訂定「辦理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外僑居留證核發標準作業流程」,若孩子被認定為無國籍人,移民署即可核發無國籍外僑居留證,讓他們可接受安置就養、健保就醫及教育就學之生活照顧。若被國人收養,即得由國人代其依國籍法第4條申請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如未被國人收養,而是由社會福利機關(構)監護者,得由社會福利機關(構)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印尼懷孕女移工在雲林驗出愛滋陽性反應,桃園市專勤隊接獲線報,最終在桃園平鎮其友人住處找到人。(圖/桃園專勤隊提供)台灣關愛基金會的服務項目之一是「非本國籍兒童照顧」,曾經接觸的轉介個案超過800例,主任王冠婷說,就她所知中部某山區至少有50名非本國籍寶寶,父母均為非法失聯移工,在山上從事農業工作,把孩子帶在身邊,基金會曾接過一個案子,孩子8個月大體重僅4公斤,遠低於正常值的6到10公斤,而孩子的四肢骨瘦如柴,肚子卻異常龐大,有如難民營中營養不良的孩子,經診斷為無肛症患者,在好心人士的捐助下緊急開刀引流才保住一命。 她說,儘管移工為合法或因勞資爭議而被安置,大部分的孩子在疫苗注射上均無問題,但還是會有無法順利取得健保卡的問題,也曾有移工表示,孩子生下後要加掛健保,卻遭到任職公司拒絕,也有仲介會因為移工懷孕,收了一大堆規費,可能健保卡補辦只要200元,但仲介代辦就要2000元,卻沒人可管。南港關愛之家總共收容54名孩童,年齡從0到6歲都有,除了非本國籍孩童外,也有因家庭功能低落而被社會局轉介而來的孩童。(圖/趙世勳攝)事實上,台灣早已取消過往要求移工於受雇期間不得結婚或懷孕的規定,且合法移工懷孕即受《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享有產假、安胎假、流產假,產後可以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並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申請生育給付,其配偶同樣可有陪產假與陪產檢假。當移工懷孕後,勞雇雙方可合意終止聘雇關係,移工得轉換雇主或工作,如在轉換期間有身心不適,得暫緩轉換雇主最長至妊娠結束日起60日;懷孕期間移工若有特殊情事無法自行安排生活,有關單位得提供60日的緊急安置,如若緊急安置結束,移工在等待返國或有在台生活之必要,得延長安置至妊娠結束後的6個月。桃園市府更首創建置全國移工懷孕資源平台,委託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外國籍婦幼諮詢中心,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支持性陪伴、緊急安置、工作持續與工作轉換等跨區服務。勞動部也提供24小時1955勞工諮詢專線,但仍有不少移工以為懷孕就必須回國,連1955勞工諮詢專線的存在也不知道,因為仲介和雇主都是說懷孕就是要回國,因此有賴相關部門加強宣導。
懷孕移工控違法歧視 立委籲Garmin做優良企業表率
立委賴香伶與桃園群眾服務協會今(26)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國際大廠「台灣國際航電」(Garmin)宣示遵守RBA(責任企業聯盟規範),但卻發生一位越南籍移工因為不懂台灣法律,在懷孕後被迫簽下離職書遭安排返國。賴香伶說,台灣法令規定企業不能對勞工在性別與懷孕上有歧視,呼籲Garmin做為優良企業的表率,以免台灣在國際上淪為對移工不友善的國家。Garmin公司表示,該公司以從未有要求懷孕同仁必須離職,該名同仁為自行提出自願解約離職陳述書,若同仁有意復職,該公司將尊重同仁積極安排她復職。桃園群眾服務協會越南移工中心主任田奇峰指出,該中心常接到移工懷孕申訴,移工在入台灣國門前,常被迫簽不得懷孕的切結,懷孕後也多隱忍不做產檢。越南移工B小姐來台後結交男友,懷孕三十幾周才發現,在3月17日才告訴上級,在不知道台灣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情況,簽了自願離職書,在返國前因為懷孕周數過大無法搭機,才在台灣生下小孩,目前在中心接受庇護。B小姐說,她原不知道自己懷孕,不是有意隱瞞公司,發現自己懷孕後告知主管,但主管跟他說,如果員工懷孕、上級要負責,還要連累很多人,先叫她請病假一周在宿舍休息,沒想到,過了幾天,人力仲介公司的翻譯人員帶了一疊文件到宿舍,叫她簽「終止契約」及寫事件陳述書,並同意返國,當時很緊張,不知道怎麼辦,只好簽了。「台灣經過多次修法,要成為一個友善勞工、友善移工的國家,還發生這種事件,讓人很難過。」賴香伶表示,Garmin是一間這麼大的跨國企業,不可能不了解台灣的性別平等相關規定,此事件恐違反《勞基法》第50條規定,可能有歧視移工的情況,呼籲Garmin重視此事件可能影響到企業的商譽。賴香伶說,企業的社會責任不是加入了聯盟、能得到優先採購權就結束了,呼籲該公司應該亡羊補牢,能主動站出來協助這位移工,未來也應加強管理階層的員工教育,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彰顯RBA的優秀企業精神,做為優良企業的表率,無論本國、外國籍的勞工,都應一視同仁予以保護。賴香伶指出,桃園的移工是全台最多的城市,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應該對轄內有百人以上移工的廠區,要求人資單位人員進行《性平法》、《勞基法》以及「消除一切對婦女歧視公約」的教育,以免台灣在國際上淪為對移工不友善的國家。田奇峰建議,Garmin內部應該檢討,該公司對供應商定下「不能歧視」的要求,但自己卻沒做到。他認為,未來政府應設計「懷孕通報單」機制,當雇主發現移工懷孕時,能通報由勞工相關單位介入。Garmin表示,該名越南籍外籍移工為夜班產線人員,3月17日工廠領班主動關心了解後發現此位同仁可能已懷孕,因此轉介人資進行後續關懷,並依據《勞基法》告知需將其安排轉調日班。該名同仁後續自行提出自願解約離職陳述書,表示希望回國待產,並以3月17日最後工作日為離職日。若同仁有意復職,該公司將尊重同仁就職需求,後續會積極安排此位同仁復職,並協助其安心回歸職場。Garmin表示,該公司以關懷同仁為首要考量,從未有要求懷孕同仁(包含外籍同仁)必須離職之規定,若有懷孕同仁,皆按《勞基法》規定提供協助同仁轉調日班,同時指派醫護室及安衛室定期關心等其他支持,目前公司內亦有近 20位懷孕及產後的外籍移工同仁在職工作中,公司並給予相應需求的產假及育嬰留停等照護友善措施,員工之工作及薪資權益皆不受影響。
逃逸女移工悲慘 黑戶娃出生證明ㄧ張七萬
雲林發生逃逸女移工懷孕,並染上愛滋病,引發關注。移民署官員說,在台的逃逸移工將近5萬人,包括越南、泰國、菲律賓、印尼等國,移工年紀輕輕就離鄉背井來台討生活,因寂寞易生感情問題,甚至逃逸女移工因從事性交易或懷孕產下「黑戶寶寶」,衍生不少醫療、遣返等相關問題。專勤隊人員說,目前逃逸移工多在中南部,不少逃逸移工從事農作物收割、工地黑工,抓了一批又來一批,根本抓不勝抓。而逃逸移工因常在高度危險工作環境打黑工,遭遇意外層出不窮,被送到醫院治療沒錢、沒健保,專勤隊只好向慈善組織、宗教團體求助。另外逃逸的男、女移工在台懷孕生子,小孩出生後無法取得身分證明文件,成為「無國籍嬰兒」;女逃逸移工為避免遭查獲遣返,不敢上醫院產檢、嬰兒出生也不打疫苗、只好求助「黑心婦產科」,任憑業者坐地起價,生產加開立出生證明,索價7萬,敲詐移工。由於逃逸移工衍生諸多問題,移民署鼓勵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主動到案,凡是自行到案者,不收容、不管制來台期間、最低罰鍰台幣2000元,吸引逃逸移工主動到案,將逾期滯台外國人數由5萬557人,下降至4萬6980人,並且持續查緝非法雇主、非法仲介,杜絕非法打工的誘因,降低逾期滯台外籍人士及移工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