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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憲法死在賴清德與5位綠袍大法官手裡 吳宗憲:明天只能過行憲弔唁日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24)日表示,明天是行憲紀念日,全國放假,但心情無比沉重,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已經死在賴清德總統與5位綠袍大法官手裡。「明天,我們只能過『行憲弔唁日』」。吳宗憲說,2017年,在野黨將「前瞻特別條例」聲請釋憲(第1476次決議)。當時法定聲請門檻「立法委員現有總額3分之1」,也就是38位立委,但大法官說因為立委高金素梅未參與投票,不算行使職權,以「少一人」為由,直接駁回「不受理」,連案件內容都不看。吳宗憲表示,輪到自己,人數門檻就變成「可以喬」。就算依憲訴法舊法,門檻要求6位出席,現實也只有5位,司法院還大言不慚說「只有少一人」?什麼鬼邏輯?當年擋在野黨釋憲,少一個都不行;現在為了幫賴清德護航,少一個也無所謂?寬以待己,嚴以律他,再度展現「綠能你不能」。吳宗憲說,蔡彩貞大法官的意見書承認,人數不符大法官總額3分之2,然「僅短少一人」,是「非常時期」選擇先讓法庭運作。明知一台程序違法的「失速列車」,硬要「先開再說」,沒有踩煞車,還幫忙剪斷煞車線。問題不在法定門檻太高,而是賴清德失職不補人。面對這班違法「失速列車」,蔡彩貞選擇跟著衝鋒;而另外三位大法官,選擇「拉手煞車」。誰在真正守護憲法?誰在縱容憲政危機?相信國人自有答案。吳宗憲提到,大家還記得去年國會改革釋憲案嗎?當時被側翼戲稱違憲三寶的黃國昌、翁曉玲和他,前後兩次出席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在鏡頭前與大法官、執政黨政府委派律師直球對決,接受全民檢驗。但「114憲判1」完全沒有公開的言詞辯論。5位綠色大法官明知「違法會議」經不起檢驗,連「當面說服人民」的勇氣都沒有,躲在冷氣房搞「密室判決」。缺乏公開透明,徹頭徹尾的黑箱會議。吳宗憲指出,賴清德眼中只有選舉,沒有憲法。這場憲政災難的根源就是賴清德,在他眼裡,權力比憲法重要。關係到選舉,已指示行政院長提名「中選會委員」;但對於守護憲法的「大法官」,到現在連「審薦小組」都擺爛拖延。賴清德不願和在野黨協商補提名,卻把缺額當政治籌碼,用5人憲法法庭,企圖持續阻擋國會法案。在行憲紀念日此刻,親手用「5人密室判決」把憲法送進靈堂。吳宗憲說,憲法明定「15人」,「5人幫」就是違憲篡權。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不同意意見書」的重點是,憲法第82條和增修條文第5條,把「大法官15人」的組織規則交給立法院,立法院訂的法律有「絕對拘束力」。5位綠色大法官,帶頭違法,自行將堅守程序的3位大法官同事剔除,宣稱自己過了人數門檻,這不是解釋憲法,而是把憲法改裝成無賴家法。吳宗憲強調,如果容忍「少一人」也沒關係的荒謬邏輯,明天賴清德就會說「沒有立法院也沒關係」、「不聽話的國會、就用大法官判決修理」。「行憲紀念日前夕,我們弔唁。悼念被5人幫謀殺的憲法與程序正義。」
強調告發大法官無關政治立場 林國春:回歸司法釐清憲判爭議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22)日表示,針對5名現任大法官做出「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涉有程序不正義也有違反了權力分立原則問題疑慮,自己當日已前往台北地檢署遞交告發狀,希望透過司法釐清。高達7名大法官員額從當事人2024年10月卸任後,因立法院持續人事杯葛而自2024年11月起出缺,一年多來僅剩8席大法官在任至今。但憲法法庭仍於19日由現存其中5名大法官做出「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宣告立法院早前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相關條文自公告日起失去效力。 進一步細看「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內容,原來早先立法院在《憲法訴訟法》中修法提高了大法官評議門檻,要求至少10名大法官參與,且其中至少9人同意才可以做成違憲宣告,這看在5名大法官眼裡是直呼不可,他們認為這樣將導致憲法法庭在缺額持續情況之下實質停擺,已然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更與憲法保障司法功能正常運作的意旨相違背。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時強調,透過司法釐清「114 年憲判字第1號」合憲與否不啻能促進憲政體制穩定透明。(圖/周志龍攝)儘管此項修正案被5名大法官宣告違憲之後,因缺額而停擺超過400天的憲法法庭可謂正式「復活」,但由於這次判決僅由現任8名大法官中的5名大法官 參與評議並作成決定,另有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名大法官並未參與評議,還在外頭發表不同意見書,直斥僅5人參與的判決不符法定人數要求,應屬無效,引起議論。 林國春對此在告發時直言,即使退步回溯適用修正前的《憲法訴訟法》,判決仍須經現有大法官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才有效,依現況至少應有六人參與,然而實際參與評議的過程到今天都還未完整揭露,那就告發透過司法調查釐清事實,希望有助於維護制度正軌與程序透明。針對「114年憲判字第1號」告發案,不少藍營民代認為確實有待司法釐清。(圖/周志龍攝)林國春強調,今天跑來北檢告發並不是針對特定政治立場或判決結果,反倒是基於法治國原則來提出制度性質疑。他直斥,一旦裁判機關根本曲解法定限制自為評議判決,人民要如何對憲政體制再有信任?林國春重申,憲法法庭作為憲政秩序的最後防線,在運作上更應嚴守法律與程序正義,現在朝野與民間對此爭論不休,那就透過司法調查釐清事實,期待促進憲政體制的穩定與透明。※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官府拆鴛鴦1/登記結婚秒收遣返令 異國戀苦主淚控移民署破壞姻緣
全球交流頻繁的今天,跨國婚姻早已司空見慣,然而卻有一對異國戀夫妻被官府搞得走味變調,因為台灣先生和越南太太在戶政事務所登記完婚後,竟遭移民署拒絕換發「依親居留」證明,移民署還大挖太太工作「黑歷史」並拿出「廢除聘僱許可」要太太收文後14天出境,而至少1年後才能再辦依親,搞得新婚夫妻如牛郎織女必須分隔兩地,大呼折磨虐心。11月11日搖擺不定的鳳凰颱風搞得西半部路上行人狼狽異常,而台灣籍38歲的小鄭、越南籍30歲的阮妹(皆化名)這對剛新婚的新北三重苦命鴛鴦心裡更是無聲地淌血,他們出面向CTWANT泣訴,因為再過幾天阮妹就必須回到越南,「這可不是回鄉省親或蜜月旅行啊」阮妹直指竟是將被內政部與勞動部聯手「掄」出國門。這指控可大了,小鄭繼續氣憤地說,自己在台灣工作而認識阮妹,今年3月還在交往時,阮妹便因案被移民署勒令出境,自己在公部門服務稍稍了解救濟程序,趕快幫忙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暫時停止執行」,北高行裁定也准了,阮妹暫時不必被遣返,她也針對原先勒令出境的公文向內政部提起訴願,接下來漫長的官民角力無奈開打。小鄭為了安撫阮妹,5月請了個長假同阮妹飛去越南,認了岳父母又辦桌,也選了個5月20日「520」在越南當地登記結婚。而後小鄭與阮妹仍自由回到台灣,只不過外頭風聲鶴唳,阮妹在台暫時沒有工作,全靠小鄭基層公務員身分扛,也忙得沒空在台補登記結婚。10月2日訴願無奈被「駁回」,眼見阮妹很可能又要被遣返,小鄭才趕緊同阮妹在台補辦婚姻手續。首先外交部「面談」這關輕騎過關,接下來10月30日一早在三重戶政事務所,正式換發了身分證與戶籍謄本,下午興沖沖地要前往移民署新北辦事處換發阮妹的「依親居留」身分,人員卻潑了桶冷水:「女方是勞動部管制移工,準備被遣返,無法核發。」一句句刺得夫妻倉皇無語。小鄭為了婚姻四處奔走,目前訴願遭到駁回,只能進一步指望高等行政法院訴訟能逆轉頹勢。(圖/周志龍攝)那究竟阮妹有什麼工作「黑歷史」搞得被勞動部管制?原來她早前在越南原鄉從事護理工作,那裏的護理人員同台灣血汗,她嚇壞了想逃,聽聞早前到台灣的阿姨開了3間河粉店風生水起,心生嚮往也想來台灣拚事業,從台師大華語中心學起,並以「僑生工作許可」在課餘幫忙阿姨工作。2023年阮妹終於在台取得學士學位,依法由阿姨為雇主申請「聘僱許可」,原先許可證到2026沒有問題,阮妹也固守位在北市公園路的河粉總店,她的好手藝不只丙級廚師證難不倒,讓附近補習學生大讚,在台北車站小有名氣,更與在附近公部門工作的小鄭從熟客結緣,進一步發展為情侶關係。然而,2024年8月一天下午雷陣雨滂沱之際,阮妹正在店內忙碌著,台北市勞動局官員們卻上門了,原來他們接獲檢舉消息,排查發現阮妹的工作許可範疇為「經理人」,她卻正在收拾餐盤打掃,官員便依照違反《就業服務法》開了張新台幣15萬元罰單,阿姨想說好貴啊,但「財去人安樂」摸摸鼻子繳了,沒想到阮妹因此被勞動部後台「註記」,大半年後的今年3月才被突襲要求遣返,「如果不只罰錢,當時就會去訴願了」小鄭無奈認為官員「來暗的」。如今因著訴願被駁回,「暫時停止執行」的驅逐令也復活,11月1日公文又來,文到14日內阮妹必須遣返的命令是板上釘釘沒得商量,而這驅逐令一下就是3年。阮妹機票都買好了,這次回越南,婚姻還能維繫嗎?小鄭坦言,儘管《就業服務法》第74條以及《入出國及移民法》有規定,被遣返1年後其實可以依照婚姻事由申請再度來台,不過屆時婚姻會不會走味?這是異地愛侶內心最深層的恐懼;此外,1年後申請「依親」,可料想絕對是從嚴審查,官員屆時若拿自己長待台灣、阮妹被「困」在越南當說帖,直斥兩地婚姻為「假結婚」,那也真是不知如何辯白,「官大學問大啊」他無奈攤手了。跨國夫妻因移民署遣返而被迫分隔兩地,他們還走得下去嗎?彼此內心徬徨,只能過一天算一天。(圖/周志龍攝)台北市府勞動局對此回應,這間河粉店確實容留阮妹非法工作,專勤隊會同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查獲屬實,因此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裁處河粉店負責人15萬元,並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1款規定,將阮妹移請勞動部續處,合法合規。市府官員強調,勞動局依「臺北市政府違反就業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裁處,其實15萬元已是「樓地板」最低罰鍰,並無投訴人所稱太針對的問題。移民署官員則重申,阮妹2024年曾在臺灣非法工作屬實,移民署依法廢止居留許可,也管制一定期間無法來臺,這是依法行政並確保制度公平與執法一致性,而戶政事務所要辦理結婚登記那是不同法規,並沒有法律競合的「打臉」問題。移民署官員續指,其實已主動告知夫妻「縮短管制期」的合法方法,目前陳情人已提起行政救濟,將由權責機關依法審認,以維護法令尊嚴及程序正義。
名導之怒2/陳宏一堅持程序正義槓北市府 三大瑕疵遭法院撤銷原處分
執導開喜烏龍茶等廣告聞名的金馬獎導演陳宏一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下透天厝,不料遇上都更爭議,他指控建商「東家建設」為了要順利推動都更,過程充滿瑕疵。他向記者吐露,因遭人勸說打都更官司,是不可能會贏的。陳宏一反而被激到,終於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還列出市府三大瑕疵。陳宏一說他並非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如今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上訴,但他絕對不會退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首先,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在處理都更計畫內一塊土地時,將其登記為無須額外計算同意及不同意票數的「宗祠、寺廟、教堂」但實際上,該地為祭祀公業土地,只要此地有「超過1/3派下員反對參加」,就該計入不同意。陳宏一導演帶著記者實際走訪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從屋內2樓往窗外看,公園綠樹美景清晰可見,環境相當優美。(圖/方萬民攝)此外,該祭祀公業共有18位派下員,即使當時有10人反對都更,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均認為無需計入比例,明顯違反正當行政程序,屬於未經實質審查的恣意判斷。且當時東家建設在通知祭祀公業派下員時,將通知信件寄至土地謄本上所載日治時代的地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未合法送達」。另一個陳宏一勝訴的關鍵在於,在此都更的事業計畫中,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若選配價值小於該選配房屋及車位之價值時,須經由東家建設同意才能選配,造成所有權人和東家建設權力不對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強調,在這次的事業計劃中,東家建設在列出許多共同負擔費用時均以上限提列,雖幹事會多次提出檢討,但最終仍以「討論後同意」的形式通過,屬裁量怠惰或裁量濫用。訪問尾聲,陳宏一與文創小店友人Karen(右)向記者表示,他們從來並不是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希望程序要公平以及正義。(圖/方萬民攝影)最終,在歷經3年的審理以後,陳宏一導演終於以小蝦米之姿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這個大鯨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0月16日宣判陳宏一勝訴,並要求台北市政府撤銷原處分。當天訪問結束後,陳宏一也帶著CTWANT記者實際走訪其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該工作室外觀是三層樓的透天厝,外觀是日式清水模風格,而在走進屋內以後,從2樓往窗外看,可以清晰看見全安公園綠樹的風景,景色相當宜人。在訪問尾聲,陳宏一也語帶感慨表示「自己並不反對都更而是要求程序正義」陳宏一坦言,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繼續上訴,但他也不會就此卻步,絕對會堅持到底。而目前承租此屋一、二樓的店主Karen也和記者分享「我們都知道都更是好事,也不會去刻意反對都更,但如果遇到不公不義的事情,也許本來就應該與他抗爭吧!」本刊致電東家建設以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詢問相關回應,東家建設表示會請承辦人回電,但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回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及法令適用仍有討論空間,本府審議程序並無重大瑕疵,將依法提起上訴。此外,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對判決指摘重點做說明。首先,祭祀公業同意比率未予計算部分,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舊法)規定處理,本案計算方式並無不合;其次,選配原則針對超額10%選配部分,係由所有權人提出意願予實施者,並由雙方達成合意,應無爭議;最後,三大管理費未實質審議部分,本案都更審議會已充分實質審議並討論作成決議。
北院為「爆乳特助」槓上卓榮泰! 她是北檢15萬交保的
柬埔寨跨國詐團太子集團在台據點日前遭檢警搜索拘提24人,其中因擁有姣好身材而掀起討論的爆乳女特助劉純妤複訊後以15萬元進行交保引發輿論。行政院長卓榮泰昨(11月11日)在立院質詢時批評法院輕輕交保,觀感不佳等語,對此台北地院今(11月12日)回應「劉姓特助以15萬元交保」為檢方偵查階段依職權命具保候傳,法院依法無從介入。台北地院表示,檢警調日前針對太子集團洗錢案執行搜索並拘提、約談24人。檢察官於偵訊後,對其中19人依案情分別命具保候傳,或並限制出境出海;另就5人向本院聲請羈押。本院審酌案情與證據後,裁定羈押4人,另1人以30萬元交保,目前檢方已提出抗告。而「劉姓特助以15萬元交保」部分為檢察官於偵查階段依職權命具保候傳。檢察官並未就該被告向法院聲請羈押,故法院依法無從介入。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階段被告之逕命具保、聲押或釋放,均屬檢察官職權範圍;法院僅於檢察官聲請羈押時,依法審查並裁定是否羈押。此一制度設計,係為確保偵查與審判之職權分際,並兼顧人權保障與程序正義。此次的事件源於昨日立院總質詢時,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跨國的太子集團洗錢高達好幾百億,在台灣的不法所得高達45億元之多,但其中一位特助在交保後開懷燦笑,引起國內輿論的譁然。王鴻薇指出,詐騙集團在台灣不法所得已超過45億元,但該位特助交保竟然少少的15萬元,卓榮泰看到這樣的畫面震怒嗎?當時卓榮泰回應,這樣的結果對第一線檢調人員士氣是極大的打擊,很不容易發現一個詐團,把其首腦或相關人員逮捕到案,結果法院輕輕的幾萬塊錢交保,這不僅是國人的觀感不好,對這些執法人員士氣是極大的打擊,「我認為要有效防詐,行政、司法要同步執行。」
法官接連病倒!台北律師工會沉痛發聲 提5改革方向籲政府救司法
昨(11月3日)最高法院法官周盈文因腦溢血於辦公室倒下,台北律師職業工會今(11月4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次事件並非個案,而是司法體系長期制度性過勞的冰山一角,向政府呼籲正視法官勞動條件以及健康危機,並提出5項具體改革建議。台北律師職業工會認為,去年士林地院法官輕生、高等法院法官於辦公室昏倒,昨日又傳出最高法院法官病倒,強調「這些事件不是偶發,而是整個司法體制發出的瀕死警訊。」工會分析,法官每日面臨龐大的案件量與「速審速決」的輿論壓力,卻又被要求達到「精緻司法」的高標準,「在這樣的矛盾中,法官承受的精神與身體負荷早已逼近極限。」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提出5個具體改革方向,首先為提升司法預算,逐年拉升至政府總預算的1.5%,以追上國際標準;其次為案件總量管制,檢討案件負荷,運用AI科學化評估法官合理案件量,抑制濫訴與無謂訴訟;第三為擴充輔助人力,強化司法助理、書記官等支援系統,讓法官專注審判核心;第四為建立健康支持機制,設置保密心理諮商、壓力管理與強制休假制度;最後為改革管考制度,廢除以「結案率」為導向的評鑑指標,改以裁判品質與程序正義為重。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強調,司法院、行政院與立法院應正視這場「司法過勞危機」,不要讓倒下的法官淪為統計數字。「拯救法官,就是拯救正在崩潰的司法體系。」工會呼籲各界共同打造更健康、人性化且具韌性的司法環境,讓法官能在有尊嚴與健康的前提下,繼續為社會實踐公平與正義。
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 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近年在家族內鬥與外部收購的激戰中,掀起市場震撼。前董事長被指控未經合法董事會決議,擅自以 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街口金科)。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成空?從泰山食品案例看公司治理與法律風險。(註:以下依公開判決撰寫;案件仍可上訴,最終結果以確定裁判為準。)新經營團隊上任後,認為該投資案程序違法,包括:審計委員會僅一人出席、會議不具合議性;未依規定提前通知董事(及監察人);臨時追加議程,資訊揭露不全。以上述理由,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全案未確定): 董事會決議程序違法、交易無效。更令人錯愕的是:法院向台新銀行調查資金流向時發現:五個帳戶餘額幾乎歸零。龐大投資金流的下落,牽出背信、掏空與洗錢疑慮,成為一堂公司治理警示課。爭點一覽:投資案決議皆被認為無效本案發生於泰山公司經營權未明之際,董事會先後通過三項重大投資案:處分全家公司持股約 80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6號);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權 36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增建包裝水廠 9.27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法院認定:程序瑕疵重大,相關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決議均屬無效(可上訴)。從公司治理角度出發:三大警訊程序治理失靈: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流於形式,要謹慎對待法院指出,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召開程序未符合法定形式。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未於7日前通知董事與監察人,即T–7送達會議通知與完整資料予董事與監察人;以續行會議名義臨時召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辭職後,未重新推選主席即行開會,且僅一名獨董出席,不具備會議形式,自不能召開會議作成決議。這並不只是公司內部行政流程(SOP)疏漏,恰恰反映公司內部治理文化的鬆散、遵法意識薄弱。程序正義是公司決策正當性的根基,缺程序即缺合規,缺合規即無正當性。法院也因此認為決議未合法成立,自不得作為交易依據。資訊治理不透明:在全家股權出售案中,法院認為時任董事長明知已有高意願買家與交易條件,卻於會中刻意淡化事實、營造交易困難的印象,使其他董事在不充分資訊下進行表決。實質導致公司治理遭侵害、進而失能之情形。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核心職能在於判斷與監督;然而當資訊被單一高層壟斷、延遲或過濾時,董事將無法履行其注意義務,決策過程形同被操控。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第2、3項之規定,董事應有知情權與注意義務,惟若資訊封閉、議程突襲、資料不透明,會造成決策「形式合法、實質失真」,破壞公司治理的核心價值。資訊透明度,正是公司治理的命脈。若董事無法掌握完整、即時、對等的資訊,監督機制將名存實亡,最終導致決策偏差與信任崩壞。公司內部權責治理之劃分不明: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依公司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董事長雖得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契約,但其行為仍須以董事會授權與決議程序為前提。若董事長未經董事會決議、或逾越授權範圍,即屬越權行為,交易可能因此無效或構成無權代理。商務實務中,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執行特定事項,目的是在兼顧彈性與治理原則,允許即時決策,但前提是授權要「具體、明確、有時效」。常見授權通常會具備三項特徵:(1)授權有明確範圍(Scope):董事會授權範圍不得籠統或空泛,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即屬不當。(2)授權有具體目的(Purpose):須為執行公司特定政策或特定決議之需要,如確定發行新股、減資、併購的基準日,或簽署已決議交易的執行文件。(3)授權有時效限制(Duration):董事會授權應於一定期間內有效,並應在期限屆滿後重新確認或報告執行情形。綜上,董事會透過授權制度應兼顧效率與監督,董事長雖可執行授權業務,但董事會仍保有最終責任。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授權不是放權,而是制度化的責任分工。本案顯示,泰山公司內部授權制度形同虛設,董事長在權力鬆散的架構中,以「代表公司」之名簽署巨額投資案,卻無正式決議依據,造成治理失衡與法律風險並存。泰山案件啟示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但它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這提醒所有公司企業與董事會:為達成有效的公司治理,並非以權力集中換取決策效率,而是以透明、制衡與授權明確來確保決策正當性。董事會應建立清晰的授權矩陣,清楚界定:哪些事項須經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決議;哪些事項可授權董事長執行;授權範圍、目的、條件與報告機制為何。唯有如此,董事長的執行行為方能立基於合法決策基礎,確保公司行為符合法令與治理原則。反之,對於交易相對人的警示:交易相對人(如街口金科)是否完全無辜,尚待討論,但在金額龐大的投資案中,似乎應確認對方之董事會決議文件與授權層級是否合法,以免陷入程序爭議。應取得對方董事會決議及授權文件,避免捲入程序瑕疵之爭議。在創投與私募投資的實務中,律師通常建議:要求對方提供正式董事會決議影本與會議紀錄;確認簽署人具授權地位並留存證據;建立交易決策鏈文件清單,以備爭議時舉證。善意不是免責條款。企業合規與內部控制審查,是風險管理的基本功,而非形式程序。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而是企業資產與聲譽的防火牆。當程序鬆散、資訊不透明、權責不清,36億元的故事就可能重演。
加熱菸獲准上市首日國健署「一通電話」下架 民團痛批行政濫權
加熱菸歷經兩年多審查獲國健署核准,於10月17日正式上市,未料上市不到一天,就遭衛福部以「未標示尼古丁含量」為由,口頭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全面下架。公民團體與法律專家認為,此舉違反行政程序、比例原則,形同行政機關自我否定核准程序,嚴重侵害法治信賴。公行所研究生李定光就投書媒體指出,加熱菸上市前已由國健署進行長達兩個月的包裝審查,包括產品名稱、健康警語字體、面積比例及尼古丁標示字樣,逐項核准後才核發上市同意函。如今「前一天批准、後一天封殺」,嚴重踐踏行政信賴保護原則。依《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七、八條規定,只有具備檢測方法的菸品須標示焦油與尼古丁數值,全台僅紙菸有檢測標準,其他菸品如雪茄、菸絲與加熱菸皆無國家或國際通用方法。公民團體批評,國健署要求業者標示數值,但未提供檢測標準,等於行政濫權,讓業者無從合法合規。另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明定,行政機關若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權利的處分,應先給予陳述意見機會;《菸害防制法》第29條也規定,即使商品標示有瑕疵,主管機關應先「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方得處以罰鍰或命回收。有民眾在社群媒體批評,國健署只用一通電話就下令全國下架,跳過聽聞程序與改善期限,形同行政霸凌,嚴重違法。有民團指出,這次下架行為不僅侵害法治,更可能有市場利益考量。網民質疑,是不是加熱菸銷售過好,引起紙菸業者「壓力」?主管機關高層一通電話下令販售通路下架,凸顯行政濫權與外部干預疑慮。民團直言,「今天不出來講話罵國健署,明天就只能買貴森森的水貨」,呼籲民眾與社會監督行政行為。法界及民團均強調,保障公共健康固然重要,但行政程序與法治原則同樣是民主國家的底線;要求國健署立即撤回違法下架命令,公開審查與決策過程,恢復依法販售,並避免因個人或利益干預而損害市場秩序與企業信賴。民團最後呼籲,行政權的正當性應來自依法行使,而非一通電話。若合法商品可以被隨意封殺,明日任何人民權利都可能被剝奪,此次事件不只是關於加熱菸,更是對台灣行政法治與程序正義的一次重大考驗。◎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台大學倫會委員提名遭否決 吳瑞北質疑程序公正今遞申訴書
台大電機學院教授吳瑞北日前雖獲院方推薦,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遭無理由擋下,且票數創下歷來新低,引發學術倫理爭議。對此,吳瑞北今(16)日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遞交申訴書,提出五項理由,請求撤銷該決議並重啟審議。他強調,此舉並非為個人利益,而是為維護學術自治、程序正義與教師之基本權利。吳瑞北指出,首先,該決議未依正當法律程序作成,未告知否決依據,也未給予自己陳述意見之機會,違反教師等相關法規規定的正當行政程序。其次,否決理由不明,僅以投票結果為依據,欠缺客觀與一致的審查標準,違反理由明確原則。吳瑞北續指,教評會辦理學倫委員審查,非台大組織規程及設置辦法所定之業務權限範圍;以「心證投票」取代專業審查,屬裁量濫用,並違反本校教師倫理守則所揭示的「專業、嚴謹、公正」原則。另外,行政主管兼任校學倫會委員,構成潛在利益衝突,違背迴避原則,嚴重影響審議公信力。吳瑞北提到,自己長期揭露校務問題並依法監督行政,卻在此案遭史無前例之否決,難免引起「不當打壓言論自由」疑慮。依法擔任學術倫理委員是每位教師應有的職權與責任,若因言論批評或立場不同而被排除,將造成嚴重的寒蟬效應,損及校園學術自由與制度信任。最後,吳瑞北強調,自己仍相信本校能以理性與誠信回應問題,恢復程序公正,讓學術倫理制度回歸專業本位。提出此案是為了促進制度改善,並非針對個人,願此申訴成為推動台大更加透明、公正與自省的契機。
校事會議淪惡質校長打壓教師工具!教育團體籲教育部徹底改革
全國教育保障協會號召的教師節集會活動於9月28日順利落幕,全國教育保障協會表示,程序正義不僅適用於死刑犯的人權爭議,更是所有國民應享有的基本保障。全國教育保障協會指出,現行校事會議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導致不少認真負責的教師遭受不公對待,卻無法有效處理真正不適任的教師。全國教育保障協會強調,這場集會的目標單純,呼籲各界人士,包括家長、教師、學生,以及任何團體踴躍參與,共同為教育程序正義發聲。他們並呼籲,人本基金會切勿因單一個案模糊焦點,否定整場行動對教育公義的追求。全國教育保障協會進一步指出,當前校事會議經常在惡校長操弄下,成為打壓優秀教師的工具;反之,真正不適任的教師反而因校長包庇而難以處理,形同程序正義被嚴重扭曲。他們認為,這正是教育現場的最大困境。「我們誠摯歡迎人本基金會一同加入,共同推動廢除校事會議的不公程序。」全國教育保障協會呼籲,唯有落實程序正義,才能真正維護教育現場的公平與人權價值。
獨/台大學倫會遴選惹議 吳瑞北遭校教評會否決掀程序正義質疑
台大近年屢陷學術倫理爭議風暴,然而在教師節前夕,再度傳出校內學倫會委員遴選爭議。電機學院教授吳瑞北雖獲院方推薦,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遭無理由擋下,且票數創下歷來新低,疑似與其過去多次質疑校方弊端有關。另依規定,學倫會委員不得兼任校教評會委員,但現任兩會代表卻同時由副校長、教務長及研發長擔任,程序正義與公信力備受挑戰。台大學倫會負責審理校內學術倫理違規案件,委員由各學院院長擔任「當然委員」,並由各院教評會推薦「推選委員」出任。近期因電機學院一名委員任期屆滿,院方依程序推薦教授吳瑞北接任,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以「爆冷票數」遭否決,成為台大首例院方推薦人選被校層級教評會擋下的案例。吳瑞北過去多次批評校務決策不透明,從管中閔校長遴選案、永齡基金會捐贈案,到近期的「校友創投基金」設立,他多次質疑程序瑕疵、資訊揭露不足,甚至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校方提高決策透明度,避免利益衝突。此次校教評會投票創台大首例,疑似就與其過去「敢言」個性有關,不過沒有理由地遭擋下,也引發校內人士質疑。校內人士表示,學倫會設置辦法明定「各學院教師代表委員任期中出缺,由該院候補委員遞補」,因此應以推選委員優先,不應與候補委員混同由校教評會投票。校方不尊重學院推薦人選,也未說出否決理由,令人難以信服。他並指出,學倫會審理結果須送交教評會決定懲處,猶如「一二審制」,學倫會規定,互選委員不得既擔任校教評委員又擔任學倫會委員,卻讓副校長、教務長、研發長同時擔任兩會當然代表,「相當於一二審由同一批法官審理」,利益迴避明顯不足,嚴重損及台大程序正義與學術公信力。對比「中研院各級倫理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其中規定行政主管不能擔任委員,而召集人是由委員互選,此規定更能避免造成需利益迴避之情事。吳瑞北對此指出,「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台大切勿自以為老大而颟頇」,台大因學倫問題過去受傷慘重,學倫會不論誰去擔任,都應該好好改革。對此,校方回應,在遴選過程中同時投票代表委員及候補委員的運作方式,自台灣大學誠信辦公室成立以來,皆是如此方式運行;而學倫委員會之委員投票,是校教評會每個委員之個別心證所進行之投票,台大對於投票結果予以尊重。針對行政主管兼任兩會代表,校方表示,依學倫會設置辦法規定,副校長、教務長及研發長為當然委員,如無特殊迴避事由,會議審議時無須迴避。此情形並非罕見,例如各院院長除了為校、院教評會當然委員外,亦為學倫會調查小組召集人,所謂利益迴避問題,實屬無限上綱及臆測。
他提前4小時成功預言「柯文哲會交保」!全場喊:用來洗掉三立副總兒醜聞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昨(4日)召開柯文哲、應曉薇延押庭,今(5日)中午左右裁定柯7000萬元交保、應3000萬元交保。令人驚訝的是,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竟提前4小時,在上午7時40分就發文預言,「柯文哲要交保了」,讓網友直呼先知,藥師林士峰也留言「果然交保了。」但有網民坦言,「我感覺北檢會再繼續玩無限抗告遊戲。」沈政男醫師今早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北院日前特地安排柯文哲的延押庭,顯示法官對柯文哲交保早已有心理準備。上一次裁定延押時,其實就提過並非一定押到期限屆滿,而是會視訴訟進度隨時調整。沈政男認為,從北院最初裁定高額交保的態度即可看出,法官並不認為必須羈押柯文哲,只是因為北檢不斷施壓,才改變為羈押。但經過9個月審理後,法官承受的壓力已大幅減輕,因此柯文哲能在中秋節前返家的可能性極高。他批評北檢的說法「依程序跑完流程不等於實體合法」根本邏輯不通。既然北檢已承認京華城案是依法通過的都市計畫案,卻主張柯文哲依照規定流程給予容積獎勵,仍可能構成圖利,這在他看來完全顛覆法律基礎。沈政男質疑,如果照北檢的邏輯,連刑事訴訟法與刑法本身,因僅由立法程序產生,也未必「實體合法」,豈不是荒謬?他強調「程序合法就是合法,程序正義就是正義」,若依程序仍被認定不合法,等同把合不合法的標準交給首長的個人意志,這將使公務員人人自危。在談到圖利罪時,沈政男進一步指出,現行法律早在2001年修法,必須符合「明知違法而故犯」的要件,僅有實體違法已不足以論罪。既然京華城案完全依程序審議通過,柯文哲如何能被指控「明知違法」?他甚至打比方說,這就像要求1名非專業醫師正確操作葉克膜一樣,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正因如此,他認為無論是柯文哲或彭振聲,都不可能具備「明知違法」的條件。彭振聲甚至因捲入此案、妻子因此過世,最後仍被迫認罪求輕判,讓他直呼是池魚之殃。至於檢方以Excel表格中的「1500小沈」作為金錢證據,沈政男則批評這種推論毫無邏輯。他舉例說,就算Excel上下都是金額,也不能武斷推論「1500小沈」同樣代表金錢,這就像不能因為一群鴨子排在一起,就認定一隻特別高的,也一定是鴨子一樣。沈政男認為,北檢根本不可能在京華城案的圖利罪與收賄罪上打贏官司,只要法官能辨別正確的法律邏輯。至於柯文哲是否有串證風險,他也質疑:既然沈慶京可以交保,為何柯文哲不行?顯然,整體大局已不受影響,法官只是在等待詢問完重要證人之後再行裁定。他最後強調,當前重點並非審判,而只是裁定延押與否,法官如今承受的壓力已大幅下降,柯文哲獲得交保只是時間問題。在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的消息傳出後,沈政男也在臉書2度發文稱,「柯文哲交保了!(要相信台中小沈的預測。)」貼文曝光隨即引發網友熱議,「但是交保費用驚人」、「7千萬啊,共諜案的交保金額才20萬」、「力學基本常識,作用與反作用力,要這樣捉弄人,真的不要自己哪天被玩弄。真的非常可惡」、「阿北交保七千萬,匪諜只要幾十萬?」、「我感覺北檢會再繼續玩無限抗告遊戲」、「司法已死,只能靠人民集體力量,用選票懲罰萬惡民進黨」、「搞不好北檢打著如意算盤抗告,又提高到1億才出來,然後金額太高,逼迫柯文哲自己放棄交保」、「昨天看到檢察官說程序合法時我真的哭笑不得」、「別以為這樣可以洗掉三立新聞啦」、「交保金太離譜了,這些人會有報應的」、「來蓋三立副總兒子性侵新聞的」、「再不出來,中分男民調剩10%。」
葉丙成洩性平案個資「被害人表示已提告」 教育部2點回應了
教育部前政務次長葉丙成涉洩漏性平案被害人個資案,當事人Y女今天出面表示已向地檢提告。教育部表示,尊重當事人循司法途徑救濟,並積極配合檢調單位調查。另依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規範,釐清其是否涉及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並依法處理。葉丙成涉洩漏性平被害人個資案,教育部性平會日前公布調查結果,認定葉丙成未違反性平法,引發各界議論。當事人Y女今日出面質疑教育部護短。教育部回應,性平會組成多元且審議程序獨立,本部性平會成員包括教育人員、專家學者、學生與民間團體代表。為確保本案審議過程公正,教育部各單位主管依《行政程序法》第 33 條規定已申請迴避。針對被害人提告洩密部分,教育部表示,會配合檢調單位調查並依法議處,葉前次長是否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取得相關資料之途徑,經查並非源自教育部執行公務所持有資料,尊重當事人循司法途徑救濟,並積極配合檢調單位調查。另依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規範,釐清其是否涉及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並依法處理。教育部表示,即日起已解除宿舍輔導員職務,並提供學生輔導資源,協助學業完成,已督導台大調整宿舍輔導員工作職務人事作業,並自114年8月25日起,禁止其再任宿舍輔導員職務。學校須提供學生輔導資源,並協助其完成學業。教育部強調,已接收各界檢討建議,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程序正義原則,審慎處理與性平法有關之案件,強化實務指引、宣導與制度優化,保障當事人權益與性別正義。★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遭疑為柯文哲修《刑訴法》 民眾黨團:為任何可能被濫權羈押的人民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至今,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19)日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遭民進黨團諷乾脆立「釋放柯文哲」專法。對此,民眾黨團今(20)日回應,濫行搜索、押人取供已讓《刑訴法》成為入人於罪的陷害式法規,這樣的修法並非為了柯文哲,而是為了可能會碰到相同狀況的任何人民,為了讓台灣的司法維持應有的程序正義。民眾黨表示,2009年,大法官釋字第665號解釋,明白揭示在司法程序上,羈押應是最後手段,因為「羈押是嚴重干預刑事被告人身自由,對其名譽與信用權影響重大,要非常慎重;應確定沒有其他替代手段,才得以羈押。」民眾黨指出,想不到十五年後,世界先進國家大幅增加科技偵查、減少羈押,但在標榜「進步人權」的民進黨執政下,濫行搜索、押人取供卻是變本加厲。過去民進黨都曾經和民眾黨一樣,主張司法要維護程序正義、要強化律師辯護權、落實無罪推定原則、強化檢察官舉證責任,以確保司法⼈權;也有眾多民進黨立委曾提出《刑事訴訟法》部分修正條文,結果今天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吳思瑤、沈伯洋、陳培瑜,卻集體出來打臉賴清德、蕭美琴、潘孟安、鄭麗君與林佳龍。民眾黨批評,對於檢方屢屢在沒有具體事實證據和嚴謹法律論理下,以空洞理由聲押,法官經常以例稿複製貼上、改個被告名字就隨便裁定羈押的亂象,法界認為檢方濫用「串證之虞」當羈押理由,讓《刑訴法》成為一部入人於罪的陷害式立法,更嚴正呼籲「一定要盡速通盤改革」。因此,民眾黨推動修正《刑事訴訟法》第93條,係根據釋字665號解釋,因羈押對被告身體、心理、名譽、信用等人格權之影響甚為重大,因此應慎重從事,應確實要在「無其他替代手段」,並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者,才得以羈押。此外,現行《羈押法》僅規定檢察官「得」於法院審理羈押時到場,並未強制要求檢察官到場,民眾黨也修正規定,定明「法官為羈押訊問時,檢察官『應』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民眾黨強調,無罪推定原則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檢方若要推翻原則進行羈押,應提出充分證據,這樣的原則早已為台灣最愛效法的德國、日本立法例所採用。這樣的修法並非為了柯文哲,而是為了可能會碰到相同狀況的任何人民,讓台灣的司法維持應有的程序正義,是為保障基本的人權保障,不讓濫權羈押繼續侵害司法公正。
遭爆喊住持「老公」 林岱樺怒斥檢媒 :對女性進行羞辱式人格毀滅戰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起訴,「鏡週刊」報導稱據法院卷證,指出通法寺住持釋煌智與林岱樺關係超乎一般交情,林的手機對話中更稱釋煌智「老公」、「愛您的小女子」等。林岱樺今(12)日透過辦公室發表聲明,怒斥這是特定暗黑勢力結合檢調與媒體,以不明的資料,對女性政治工作者進行羞辱式的人格毀滅戰。林岱樺在聲明中指出,起訴事實與媒體爆料毫無關連,這是特定暗黑勢力結合檢調與媒體,以不明的資料,對女性政治工作者進行羞辱式的人格毀滅戰,既惡質且兇狠,應予嚴厲譴責。林岱樺表示,雖然遭受億百千劫,自己為捍衛女性政治工作者的尊嚴,絕對與暗黑勢力奮戰到底,堅持走高雄的路,做一個清白傲骨的高雄女兒。林岱樺強調,特定媒體爆料,與起訴事實無關之不明資訊,將使偵查不公開的司法程序正義,受到社會高度質疑。
分析罷免失敗二大原因 曹興誠:我們已經成功了
反共護台聯盟今(26)日在立法院旁的濟南路上舉辦罷免開票之夜,聯電創辦人、反共護台志工聯盟發起人曹興誠說,這次罷免,結果不如我們預期,一個主要原因,是中共對台灣長期滲透、統戰、分化的程度,遠大於我們的想像。另外一個原因,是我們在藍大於綠的選區攻堅,所以當投票率高的情況下,志工的力量拼不過藍營基本盤的動員。他向支持者喊話說,「我們沒有失敗,31比零的結果,我們已經成功了!」曹興誠說,其實罷團這次將罷免以31比零的成績推進到二階,已經創造了令所有人震驚的奇蹟。而且,值得我們欣慰的是,我們志工們在整個過程中,嚴格守法、守序,平和、理性,一直散發著愛國愛鄉的正面能量;給台灣社會帶來了溫暖和力量。「相反的,我們對手用盡了仇恨動員的手法,對我們誹謗、造謠、侮辱、威脅,甚至施加暴力和誣告,令人遺憾。」曹興誠說,這次罷免雖然沒有成功,但已經向藍白立委送出了強烈的訊號。他說,我們絕不同意他們以毀滅程序正義的方式,以多數暴力通過粗糙的法律,這樣台灣的法治會被迅速摧毀,國家很快會陷入混亂。「我們志工,這次罷免的動機,是維護天理和公道。」曹興誠說,天理,就是聯合國制定的《世界人權憲章》,說政府權力應該來自人民的授權,政府的職責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自由不受侵犯。《人權憲章》也主張,主權在民,民族自決,因此台灣主權只屬於台灣人民,中共統一的圖謀,是對台灣的侵略,對不對?曹興誠說,我們主張,任何政府公務人員,包括所有立委,其主要職責,就是維護上述的天理。不盡心盡力維護天理,就是違反公道,就沒有資格出任台灣的公職。維護天理公道,是我們做人的基本價值,這是我們應該終生努力的目標,沒有成敗可言。今天罷免未成,我們不必氣餒。只要堅持天理公道,我們做人,已經成功。曹興誠說,痛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承受痛苦打擊是台灣人的宿命,但不怕打擊,勇敢向上則是我們的使命,對不對?我們今天雖然暫時失敗了,但是我們的努力,讓我們顯得高貴堅強。我們相信,因為台灣有我們,總有一天,會擺脫中共這個不講天理,不顧公道政權的糾纏,讓台灣永遠成為自由之地,勇者之鄉,好不好?曹興誠表示,要感謝所有志工這一年多來的努力。我們會持續維護台灣的天理公道,我們不會失敗,最後一定成功。
羅大佑稱「賴皮罷免大破功」 曹興誠駁:民進黨一直不贊成大罷免
距離726罷免投票倒數3天,其中「華語音樂教父」之稱的歌手羅大佑22日表示,「最近的大罷免,太怪了。這不是政治,這是賴皮罷免,這要大破功才行」。對此,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今(23)日發文反駁,點出罷免緣由,他強調,去年總統大選,賴清德沒有輸、立委得票民進黨也超過國民黨,可惜因為票票不等值,所以民進黨立委席次比國民黨少了一席。民進黨很能接受這個情況,所以主張「當家不鬧事」,一直不贊成大罷免,根本沒有什麼「選輸翻桌」這種事,大罷免絕對是由各地志工們發起,跟民進黨完全無關。曹興誠於臉書發文表示,昨天在網上看到羅大佑先生說,這次罷免是「賴皮罷免」,應該讓它「大破功」。自己一向很敬重羅先生,也很喜歡羅大佑的歌;所以想向羅先生解釋一下這次大罷免緣由。曹興誠指出,國民黨說這次大罷免是民進黨「選輸了」,所以耍賴皮「翻桌」;這不是事實。去年總統大選,賴清德贏了,沒有輸。立委得票,民進黨為1107萬7338票,超過國民黨的1016萬6509票,所以就票數來說,也沒有輸。「可惜因為票票不等值,所以民進黨立委席次比國民黨少了一席」。曹興誠說,民進黨很能接受這個情況,所以主張「當家不鬧事」,一直不贊成大罷免,根本就沒有什麼「民進黨選輸了翻桌」這種事。因此大罷免絕對是由各地志工們自動發起的,一開始就跟民進黨完全無關。志工為什麼會發起大罷免?曹興誠解釋,因為立法院現在變成了獨裁的打架院,國民黨總召傳崐萁提什麼案子,居然可以事先不讓其他立委知道內容,就直接強行表決,變成法律。民進黨不同意,就被狠揍。曹興誠表示,這樣通過的法律,完全缺乏「程序正義」,當然不具備公信力。如果台灣未來法律都不具公信力,老百姓很難去遵守,台灣就會走向混亂。曹興誠說,我們可以合理懷疑,這正是中共想要的。在攻台之前,先亂台。也可以合理懷疑,這就是傅崐萁去年4月才一上任,就帶了國民黨立委去北京和王滬寧開會的目的。曹興誠提到,馬英九曾經說,罷免不一定要證明對方犯罪,大家只要不再信任,就可以罷免。所以國民黨去密會敵酋的曖昧行為,失去了民眾的信任,所以面臨罷免。曹興誠指出,除了信任,另外一個罷免的理由,就是「公道」。公務員應該努力公務,不可以吵架罵人,這是「公道」。立法委員也是公務員,不好好研究法案,天天打架罵人,就該罷免,也是公道。尤其像徐巧芯這種故意罵人、咬人、踢人的爛咖,每年要花掉1000萬的納稅錢,非常不公道。曹興誠再指,國民黨會說,民進黨也打架,也該被罷免,沒錯。問題是國民黨找不到人來連署,罷不成任何民進黨立委,所以變成 31比0。國民黨想罷別人罷不成,就說罷免是「惡罷」,那就是賴皮,就是翻桌。國民黨翻桌,還要說是賴清德翻桌,那就是混淆視聽,愚弄百姓。曹興誠表示,還有一點,立法院院長、副院長都是國民黨;佔了位置,卻不維持秩序,讓立法院變成打架院,當然要負主要責任。國民黨仗著人多,完全不守議事規則,被罷免,應該也是剛好而已。最後,曹興誠強調,以上說明,不知道羅先生同不同意?「大罷免千萬不能讓它破功,否則台灣的民主自由就破功了,天佑台灣!」
批徐重仁沒有長進 陳智菡:看不見年輕與底層的苦難
24名國民黨立委及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將於26日投票,前全聯總裁、曾任前總統蔡英文國策顧問的徐重仁昨日發表千字聲明,公開表態支持大罷免。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21)日表示,徐重仁對民主見解竟如此狹隘、對監督制衡定義有嚴重誤解偏差,仍與2017年4月11日要年輕人「不要太計較薪水比別人低,好好工作有一天老闆會看到」言論一樣,沒有多大長進,停留在「那個世代」精英思維,未見社會企業家經營格局。陳智菡今日於臉書發文表示,看到徐重仁深夜發信,一則喜見一位在社會頂端的知名企業家,勇於為其政治立場發聲,卻也同時憂慮且震驚,「您對民主的見解竟是如此狹隘、對『監督制衡』定義有著嚴重的誤解偏差,您不了解『程序正義』為何物、還以為『社會共識』是由當權者所定義,您的菁英思維仍停留在為自己失言道歉的那個時代,您享受著商業巨擘的豐沛資源、絲毫看不見年輕世代與底層人民的苦難」。陳智菡指出,民主機制向來就是多數決,徐重仁卻扭曲「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定義法則,將其曲解為「挾人數優勢」,還將在野黨基於民意推動的法案,扭曲成阻擋、杯葛、強推與民意背離。陳智菡再指,身為一個台灣社會舉足輕重、身家背景雄厚的企業家,似乎沒有看到民進黨政府如何打壓警消權益、讓警消在不能組織工會的狀況下出生入死,還把警消組工會說成是配合中共政權、要消滅台灣的行徑;徐重仁似乎也沒有看到外送員如何在颳風下雨、交通繁忙的車陣裡冒死穿梭,卻毫無基本職安保障,而執政黨則一再怠惰拒絕修法,「您更選擇性的忽視民進黨修惡收回7天假之後,台灣人工時與血汗勞動與日俱增的慘況,還假於民就是在野黨為人民爭取勞動人權,不再遭受少數資本家剝削掠奪、淪為苦勞。」陳智菡表示,法庭直播、虐童致死加重其刑,都是迫切的民意與社會共識,都是人民對程序正義的追求,「別再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當然我知道您沒有這個煩惱」。「是誰癱瘓了政府施政?請去災區看看沒水沒電長達10天的災民們的怒吼與苦難」,陳智菡說,誰動搖了整體社會的安定?請看看多少共諜潛伏在民進黨中央與高層,卻不知反求諸己、負起政治責任,還在傾全黨之力砸人民納稅錢搞大罷免、製造人民之間的撕裂對立。陳智菡表示,「身為一個在台灣長期經營的知名企業,您對於時局的憂心非常合理,只是可惜了,身為一個應該有宏觀格局的企業家,您根本完全搞錯了方向,民主體制的長治久安需要靠執政黨與在野黨的共同努力,尊重現有的民主體制、服從選舉的結果,而非選輸就翻桌。」她說,民主政治的根本更在於可責性,政治人物必須對選民與其施政負責,現在的執政黨叫民主進步黨。陳智菡說,民主的價值在於一人一票,在於尊重制度與多元、更在「與時俱進」,可惜徐重仁公開支持大罷免的言論,與他在2017年4月11日新書發表會上被問到青年低薪問題時,回覆「現在年輕人太會花錢,如果現在沒有那麼多的錢,就應該少花一點」、鼓勵年輕人「不要太計較薪水比別人低,好好工作有一天老闆會看到」的言論一樣,沒有多大的長進。「您還停留在『那個世代』的菁英思維,未見一個社會企業家的經營者格局。」陳智菡強調,台灣是民主社會,徐重仁可以停留在「那個時代」,停留在當權者與菁英的舒適圈,人民會自己在7月26日做出選擇,畢竟家財萬貫的大老闆、國策顧問和苦背房貸的年輕人,每個人都只有一票。
文山同意罷免造勢爆場 5千民眾高喊「大成功」
文山區常被認定為台北市最藍選區,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昨(20)日在文山區景華公園舉辦「726台北同意罷」造勢,主辦單位表示,現場人數大爆滿,估計有高達5000民眾共聚一堂,表達對於過去一年多藍白立委違憲亂政深刻不滿,計劃將於726投下同意罷免票,期許國會恢復正常。本活動由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團主辦,由大安文山區市議員簡舒培、王閔生、趙怡翔主持,邀請台北市五大罷區、七大罷團參與,聯電創辦人曹興誠、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王義川、徐富癸也到現宣講,另有董事長樂團、楊烈獻唱,即便下小雨,民眾也不斷湧入。曹興誠表示,這次罷免是善良跟邪惡對決,這些藍委跟中共在一起,變得很邪惡,提案要非常多討論,但國民黨不顧程序,直接送三讀表決,民進黨立委不同意就用暴力對待,過程粗暴、獨裁、野蠻、暴力。國民黨立委做這些摧毀社會公義與良善的事情,摧毀台灣的秩序與理性,今天不罷免他們,社會會變得越來越邪惡與混亂,罷團發動連署都依照程序正義。曹興誠說,原本立委沈伯洋也計劃出席,但近期母親不幸過世,為沈伯洋母親默哀30秒,希望祂一路好走,能得到罷免成功好消息。吳思瑤表示,國民黨昨晚在台中舉辦晚會,動員超過三百輛遊覽車,便當發到吃不完,但在大安森林公園、青島東路、景華公園,大家都是自動自發,帶著對台灣的愛,對民主的信任而站出來。這不是為政黨對決,而是要讓國會成為台灣人的國會,不要讓中共代理人假冒台灣的民意,替中國大陸說話。吳沛憶表示,昨天晚上在立法院看到令人感動的畫面,這是公民們這一年來始終堅持不放棄的成果,各位把握每一次溝通、把握每一次發聲的機會,就是希望告訴身邊的每一位朋友,台灣的民主得來不易,也只有公民的力量、只有人民才是這個國家的主人。王義川表示,大罷免不是因為對象是國民黨立委,而是因為他們不反共,如果大罷免沒有成功,中國大陸會宣傳台灣人用選票支持共產黨,這並不是台灣人期待看見的結果。台灣人為了下一代,為了不要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一定要與公民團體站在一起,投下同意罷免票。活動尾聲由簡舒培、王閔生、趙怡翔喊口號:「726投同意,大罷免大成功」,感謝數千名民眾冒著風雨一同為公民團體,為台灣加油,接下來民進黨議會黨團也將在23日於中山區榮星花園舉辦下一場「726台北同意罷」造勢,並展開為期五日的車隊掃街,在罷免倒數最後一週,與公民團體共同衝刺。
私繪紅線塗銷未同步 違停罰單誤開高達475張
車輛停放路邊紅線屬違規,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發現,市府在接獲「私繪紅線」通報後塗銷紅線,卻未將資訊與罰單同步,造成2年來共開出475張私繪紅線罰單,民眾甚至只能被動提出申訴,他建議市府應建立塗銷清冊及核查機制。北市交工處回應,未來塗銷私繪紅線時,會同步發文通知警方,避免誤開罰單。侯漢廷日前接獲民眾陳情,車輛停放於私繪紅線挨罰,但市府不應以他人私繪標線的違規行為懲罰車主,違反比例原則與程序正義。他調閱資料發現,台北市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塗銷37處私繪紅線,在所涉私繪地點共開出475張罰單,僅有9人申訴,其中4件罰單涉及私繪紅線疑義遭撤銷,另5件不屬私繪地點或私繪紅黃線問題未撤單,顯示民眾可能在不知情下無辜吞下罰單。侯漢廷表示,員警看見紅線違停車輛即開單,缺乏即時查證標線合法性的工具,交工處也只有在接獲通報後派員塗銷,但塗銷紀錄未與執法單位連動,導致資訊未即時更正,構成執法缺失。他建議,交工處應建立塗銷清冊與主動通報機制,只要塗銷私繪紅線就主動發公文給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作為執法依據,同時對外公告清冊方便民眾自行查詢與申訴。此外,交通大隊收到清冊後,必須主動比對地點於「塗銷前特定期間內」違規停車舉發案件,若經查是因私繪紅線開單,應主動撤銷罰單並發文通知民眾,而非被動等待民眾申訴。交工處工程隊長王耀鐸回應,無法主動發現何處有私繪紅線,通報者通常是住戶,交工處經查會回覆結果,未來塗銷私繪紅線時將一併發文給警方,避免誤開罰單。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黃建盛說,收到私繪紅線清冊後,會依規定撤銷罰單,私繪標線者若被蒐證舉發,屬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交工處長張建華表示,對於可能誤開的違停私繪紅線罰單,將邀交通大隊研議因應作為,例如公告37處已塗銷地點,供民眾查詢、主動申訴,或將37處名單提供交通大隊,由警方清查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