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徵機關
」 財政部 國稅局 申報 房屋稅 退稅
名醫推「自費醫療」逃稅!賺逾千萬沒報稅 財政部對多家診所開罰
財政部賦稅署近日查獲多家醫療診所漏報鉅額自費業務收入,致診所合夥人漏報綜合所得稅,業經移請管轄稽徵機關依法補稅並處罰。根據財政部查核,有名醫的自費診所年度漏報收入就高達千萬元。賦稅署指出,醫美診所、眼科診所、牙科診所及人工生殖診所等醫療診所,提供非健保給付之醫美療程、眼科手術、齒列矯正、植牙及人工生殖療程等自費醫療服務,其收費常達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因屬病患自費負擔項目且多以現金交付,稽徵機關不易掌握該等自費收入,致診所常有隱匿並漏報業務收入情形。經賦稅署稽核單位廣泛蒐集相關資料及審慎查證,查得多家醫療診所漏報自費業務收入情形嚴重,甚至有數家診所單一年度漏報收入金額高達上千萬元之情形,經減除相關成本及必要費用後,核定診所合夥人漏報高額之執行業務所得,並依法補稅處罰。該署表示,為促進納稅義務人依法誠實納稅並維護租稅公平,將持續針對診所之自費醫療服務收入加強查核遏止逃漏稅,呼籲醫療診所為病患施作自費療程之收入,均應依法申報業務收入,倘經查獲短漏報情事,將依法補稅並處罰。惟如在未被檢舉或調查前,自行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得免予處罰,該署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應誠實申報繳納,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
中獎發票要注意 小心與百萬擦身空歡喜
7、8月期發票即將在25日開獎,是消費者期待的小確幸,盼財神爺可以眷顧。各國稅局整理,最常見5種樣態,包含0元發票、已作廢的發票、不論有無登記稅籍,銷售貨物與營業人、洗發票,及過期發票,即便中獎也無法領取,民眾在對(兌)獎時要注意,避免空歡喜一場。公營事業、學校 中獎也領不到台北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明確規範即使中獎,包含統一發票消費額為0元、統一發票已經被註記作廢,或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以及營業人等。台北國稅局舉例,例如甲君購物,使用折價券消費、取得店家開立的0元發票;乙君因為購物退貨卻留有已註記作廢發票;或者像是丙君經常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但沒有設稅籍登記,並取得網路銷售平台開立的交易手續費發票,甲乙丙3君分別中統一發票五獎1000元、六獎200元以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通通不能領獎。未辦營業登記 獎金將追回另一種常見的無法領獎情況,就是買受人是營業人,台北國稅局表示,除了記載了買方營業人統一編號發票外,假設買受人有營業行為,卻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者,該買受人雖以個人名義購買貨物或勞務,形式上雖符合給獎辦法之規定,但實際上仍是營業人,惟依規定中獎發票,均不適用給獎辦法,經查獲仍將追回獎金。北區國稅局舉例,某位民眾在2024年9、10月期兌領7張中獎發票,獎金共計2300元,經查,民眾該期取得某公司開立的發票185張,品名多為「手續費」、「運費」等營業有關,該民眾取得發票是透過網路平台銷售日用品,支付平台的手續費,沒有稅籍登記,北區國稅局向該民眾追回中獎獎金,並且還輔導辦理稅籍登記、自動補報所漏的銷售額920萬元以及繳交營業稅46萬多元。另一種常見的中獎發票無法領獎,即是「洗發票」的行為,所謂「洗發票」是民眾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的「小額」發票,中區國稅局表示,這種中獎發票達一定數量者不予給獎,已經領取獎金者,主管稽徵機關也會追回獎金,情節重大者甚至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吃官司。來不及領獎 百萬直接充公最讓民眾惋惜的,就是過期發票了,有些甚至中了百萬大獎,但是因一時糊塗,過了兌領時間還未領獎,導致錯失了機會。台北國稅局舉例,有民眾在外送平台訂餐,因帳單夾雜大量廣告未細看,直到兌獎最後一天才發現中了百萬元,卻因規定要求「必須在開獎前一日完成歸戶」而無法領獎,最終與百萬獎金擦身而過。
丈夫重病失去意識!妻急提領2千萬還債 少「1證明」遭課遺產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提領之存款,納稅義務人如不能證明該資金用途,所提領之存款應列入遺產申報課稅。該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其繼承人對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仍應列入遺產課稅。該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君生前因病住院期間,其銀行帳戶提領2,000萬元,該局查核發現已全數結購外幣匯至甲君之境外銀行帳戶,經向醫院查證甲君住院期間已無意識,無法處理事務,雖甲君配偶乙君表示,甲君國內銀行帳戶存款係由其提領用以償還甲君境外債務,並提示甲君境外帳戶至繼承日已無餘額佐證,但乙君無法提供清償債務及資金證明,因此,該局依法將該提領款項2,000萬元併入甲君遺產總額課稅。該局提醒民眾,多數人以為只要在被繼承人生前提領現金,就不會被計入遺產,但如果是重病期間提領者,繼承人應保留相關憑證或單據供稽徵機關查核,若無法提出證明,應依規定併計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以免因漏報遭到補稅。若有相關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
幸運兒「爽中7張發票」獎金竟遭追回 國稅局揭原因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目的,係鼓勵一般消費者索取發票,防杜逃漏稅捐,以增加稅收,同時也讓消費者有憑證可以保障自身的消費權益。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11條第1項第9款及財政部108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704616110號令規定,買受人為營業人,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發票如果中獎,屬於營業性質的交易,不給獎。該局說明,未申請稅籍登記之營業人,雖以個人名義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發票之買受人未載明營利事業名稱或統一編號,形式上雖符合給獎辦法之規定,惟依上揭規定,其取得之中獎發票,均不適用給獎辦法給獎之規定,經國稅局查獲將追回獎金。該局舉例,轄內A君113年9-10月兌領中獎獎金計2,300元,該中獎發票計7張,由甲公司網路交易平台開立,品名均為「手續費」;經該局查得A君當期共取得甲公司開立之發票計185張,品名多為「手續費」、「運費」等與營業有關,經A君說明前揭發票為其透過網路平臺銷售服飾及生活日用品,支付平臺之手續費,未辦稅籍登記;該局除具函向A君追回中獎獎金,並輔導其辦理稅籍登記、自動補報繳所漏銷售額920萬餘元及營業稅46萬餘元。該局呼籲,營業人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中獎發票,不得兌獎;未辦理稅籍登記之營業人,在未經檢舉、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前,儘速向所屬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執行署下週拍賣!遠航客機288萬起標 豪宅會館也在列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下周二(9月2日)將舉行全國「123聯合拍賣會」,其中台北分署將拍賣不動產開發聞人邱創豐的4筆土地、飯店大亨李銘松名下的豪宅會館,以及前遠東航空的飛機。台北分署表示,4筆土地底價2388萬8000元、豪宅會館底價為2億5651萬6000元、飛機底價288萬元,歡迎民眾屆時競標。台北分署表示,不動產開發界聞人邱創豐,嫻熟土地更新規劃及不動產整合開發,因參與新北市板橋區永翠水岸綠能特區自辦市地重劃區開發案,取得抵費地及找補金額,並以取得抵費地之權利抵償私人債務,經稅捐稽徵機關認定滯欠稅額3億3599萬餘元。本次拍賣的新北市新店區直潭段蘆竹濫小段的4筆土地採合併拍賣,底價為2388萬8000元,此為第3次拍賣,拍定後將依現況點交。另滯欠大戶李銘松在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因漏報1億1452萬餘元的財產交易所得,遭稅捐稽徵機關補稅並裁罰,累計滯納金額8975萬餘元。本次拍賣李名下新北市新店區秀岡一段的17筆土地及1筆建物,土地面積合計約6545坪,建物則為地上2層、地下1層的建築,樓層總面積共686坪,底價合計2億5651萬6000元。此案為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拍定後點交。此外,本次拍賣會還將拍賣前遠航飛機,本次為第3次拍賣,最低拍賣價額為288萬元,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遺產稅繳不出來不代表須拱手讓出家族資產 四策略可保住
失去至親的那一刻,心裡承受的已經是難以言喻的悲痛。然而,許多繼承人還沒從喪親之痛中緩過來,就被遺產稅通知單打回沉痛現實──巨額稅款、緊迫期限、現金不足,甚至面臨家族核心資產被迫出售的窘境。當繼承事件發生,繼承人立即面臨的第一個難題,就是繳納遺產稅。若未在期限內以現金繳清遺產稅,法律將有嚴重的不利後果,除了加徵滯納金之外,更可能被強制執行財產,導致資產大幅縮水。這種壓力,在實務案件中看過太多。作為專業商務與金融律師,深知資產傳承不該淪為倉促的金錢博弈,而應是一場有策略、有秩序的家族規劃。專業律師告訴你:遺產稅繳不出來,不代表必須拱手讓出家族資產。李女士的父親過世後,留下的是數棟精華地段的不動產,卻只有少量現金。面對數百萬元的遺產稅,她一度以為必須急售房產。所幸,在專業法律規劃下,律師協助她靈活運用法律賦予的「延、分、抵」策略,不僅順利繳清遺產稅,更保住了家族核心資產。遺產稅資金不足的四大解方:1. 延期繳納:首先,納稅義務人收到納稅通知書後2個月內,要繳清應納稅款,也可以在限期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2個月。不論遺產稅稅額多少,繼承人都可以在繳納期限屆至以前,即繳納通知書送達日起算滿兩個月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2個月。這適合短期現金流不足的情況。如果還是無法一次繳納現金,可以採用以下方法:2. 申請分期繳納:當遺產稅應納稅額為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繳納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稅捐機關申請最多分18期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而分期繳納產生的分期利率會依據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利息。3. 以被繼承人之存款遺產繳納遺產稅: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仍無法解決繳稅問題,繼承人可向稅捐機關申請直接以被繼承人遺產中的存款支付遺產稅。值得注意的是,若繼承人有數人,需取得繼承人過半數及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同意,始可進行。4. 實物抵繳遺產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得於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屬不易變價或保管,或申請抵繳日之時價較死亡日之時價為低者,其得抵繳之稅額,以該項財產價值占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比例計算之應納稅額為限。實物抵繳遺產稅的適用範圍有限縮,所謂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指遺產中如果有現金、存款或其他現金等價項目,要先用這些錢繳,剩下未繳的部分才能申請實物抵繳。也就是所謂「現金優先原則」。在實務中判斷「現金繳納困難」時,以「被繼承人遺產內容」為主,並不及於繼承人固有財產。另外,若逾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之納稅期限可否申請實物抵繳?是可以的,只是逾越納稅期限後至實物抵繳申請書送達稽徵機關日前之期間,應依法加徵滯納金及利息。為何需要律師協助?很多人以為辦理繼承及繳納遺產事項只是送件手續,但實務上關鍵在於「時機判斷」與「文件規劃」:如何在不影響資產價值的情況下完成抵繳?如何讓繼承人間迅速達成同意比例?如何避免遺產評價落差導致稅負增加?這些,都是專業律師在資產傳承中為您把關的核心價值。當繼承人無法如期繳納遺產稅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1條除了要繳納稅款外,還要加徵滯納金,更嚴重的會面臨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後果非常嚴重。繼承來的財富有些是父母一輩辛苦累積的成果,不該因一時的資金缺口而流失,不得不謹慎對待。
財政部放寬扣繳憑單補報規定 小額10日內自動補報免罰
財政部通盤檢討修正減罰標準及裁倍表,增訂扣繳義務人於申報相關憑單期限屆滿後10日內,自動補報或填發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補報或填發金額若在一定金額以下,可免予處罰。財政部表示,其中免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新台幣8萬元、扣繳憑單扣繳稅額8,000元、股利憑單股利或盈餘金額8萬元以下,免予處罰。逾10日期限後自動補報或填發者,及依稽徵機關通知期限內補報或填發免扣繳憑單者,補報或填發給付總額6萬元及4萬元以下,也可免予處罰。財政部表示,2024年12月31日以前給付所得,違反扣繳、申報、填發等義務,2025年1月1日尚未裁處或已裁處而尚未確定的罰鍰案件,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但修正前規定較有利扣繳義務人者,得適用修正前規定。此外,財政部也預告,個人產業創新條例規定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的金額,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公告期60天。
捶心肝!繳水費爽中雲端發票專屬百萬獎 「1原因」中獎資格沒了
114年5、6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已於114年7月25日下午開出,特別獎獎金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47406327,特獎獎金200萬元中獎號碼為05579058,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之發票,可兌領特別獎及特獎之中獎發票分別為17張及20張。雲端發票專屬獎部分,其中1張中獎發票經查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遭財政部剔除。根據雲端發票專屬獎百萬元獎中獎清冊,該張發票由位在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131號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高雄服務所開出,經查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不符合兌領資格,遭財政部剔除,當期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人降至29人。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者,不符合統一發票中獎資格:1、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2、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3、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4、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5、已註明作廢者。6、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7、依規定按日彙開者。8、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9、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10、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11、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12、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其獎金。
首批退稅今發放!362萬人收款共585億元 2類納稅人優先入帳
財政部今(31)日發放113年度首波綜合所得稅退稅,共有約362萬名民眾收到退稅款項,總金額達58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7億元,其中有2類納稅人已優先取得退稅。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說明,有兩類人可在首波退稅中優先領到款項,第一類是透過網路申報、線上登錄確認或電話語音確認稅額試算結果的納稅人;第二類是於5月10日(遇假日順延)前,以書面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完成確認的民眾。財政部表示,退稅方式分為兩種,其中若納稅人選擇指定帳戶,款項將自動匯入該帳戶;若未指定帳戶或選擇退稅憑單,國稅局將寄出憑單,民眾須在9月30日前至金融機構領取。財政部今年共規畫3波退稅,預計總件數達380萬件,總金額約707億元。財政部指出,退稅金額增加的主因包括今年調整課稅級距、調高免稅額與扣除額,及提高每人基本生活費用標準,這些政策也讓更多人享有退稅福利。
囤房差別稅率「這5類房屋」不計入 今年5月首開徵適用
財政部今日發布,新增5類房屋不計入囤房稅差別稅率當中,包含提供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一般護理之家或者精神護理之家,精神復健機構與兒童少年安置與教育機構;以及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的宗教團體所有,未與傳教佈道及寺廟相連或在同一範圍,專供傳教人員居住的房子。財政部解釋,主要是今年首次課徵囤房稅2.0時,這些機構發現,房屋建置主要是公益為主,並非以囤房為目的,5月之前,這些屋主並未發現要全國總歸戶,使得過往非自住房屋稅率1.5%,陡升到4.8%,房屋稅額差異極大。財政部盤點後認為,這些依相關法律許可設置的房屋,主要是提供服務對象所居住,確實不符囤房的定義,因此發布規範,可以不計入差別稅率的房屋內,因此最低可降為2%。財政部表示,生效日是113年7月,也就是這一次5月首次開徵的囤房稅2.0就可以適用,地方的稅捐稽徵機關如果有溢繳的稅款,也要盡速退還給。
爸送「5千萬房」給小孩少做一事 國稅局盯上遭補罰150萬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父母出資購買房地,並登記子女為房地所有權人,應留意贈與稅相關課稅規定。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應以贈與論,並就該不動產之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贈與財產價值,依法課徵贈與稅。稽徵實務上,此類以贈與論案件,納稅義務人常誤認未直接移轉財產予他人而無須課徵贈與稅,當稽徵機關依查得事證核認財產移動之行為應以贈與論時,會先行通知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通知公文後10日內申報贈與稅,納稅義務人逾期仍未申報或未提出不以贈與論之證明文件者,才會依查得資料核定補徵贈與稅並裁處罰鍰。甲君於110年10月13日簽約購買市價5千萬元的房地,並登記該房地之所有權為其子所有,因該房地之購買價款均由甲君支付,核屬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其子購置房地,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應以贈與論,惟甲君未申報贈與稅。經國稅局通知補報後,甲君仍未於收到通知公文後10日內辦理申報,因此被按該房地現值核定贈與總額新臺幣1,290萬元,補徵甲君應納贈與稅額107萬元〔(贈與總額1,290萬元-110年度免稅額220萬元)×稅率10%〕並依0.5倍裁處罰鍰。國稅局提醒,父母無償為子女購置財產者,應留意贈與稅課稅規定,如接獲稽徵機關通知申報之公文,務必於10日內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以免遭處罰鍰。
585億資金活水7月底入袋!綜所稅首批退稅規模創歷史新高
資金活水來了!2024年度綜合所得稅首批退稅額即將在下周四入帳。據財政部統計,今年首批退稅件數362萬件、金額為585億元,創歷史最大規模紀錄。首批退稅件數占整體退稅比率達到9成5,意即大部分民眾預計7月31日都可以拿到退稅款。為因應川普對等關稅不確定性衝擊,今年報稅時程延長為2個月,到6月31日止,惟退稅時成卻不受影響,首批退稅款如過往將在7月31日入帳;剩餘2批退稅款則分別在10月31日及明年的1月20日。據財政部統計,今年首批退稅較去年增加20萬件,年增率約5.8%;其次退稅規模增加27億元,年增率4.8%。而整體的退稅規模預計有380萬件,年增5.8%、金額將達707億元,年增19.8%。今年綜所稅退稅額大舉增加,主因是2024年綜所稅結算申報,免稅額從9.2萬元擴大到9.7萬元、標準扣除額12.4萬元擴增到13.1萬元、薪資與身心障礙扣除額20.7萬元擴增到21.8萬元;及累進課稅級距有所調整,以及基本生活費也調升為21萬元。7月底可以取得首批退稅款的對象,含採用使用網路、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及在今年5月12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稅額試算紙本回覆的退稅案件。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首批退稅案件民眾如果是指定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者,退稅款會直接撥入民眾指定的帳戶;如果是採憑單方式或者未指定存款帳戶辦理退稅,國稅局會寄發退稅憑單,民眾就在9月30日前向相關的金融機構提兌。宋秀玲特別提醒,詐騙集團常以「退稅」的理由,藉機誘騙民眾到金融機構的自動提款機(ATM)操作倒轉存款的事情頻傳,但稽徵機關不會「電話通知退稅」或要求確認「存款帳戶餘額」,請民眾在退稅時要小心求證。
紓困成果曝光! 申請核准率約85% 金額高達288億
4月初美國總統川普宣布各國對等關稅,台灣當時高達32%,雖目前仍在暫緩期間,但政府為提供美國關稅政策衝擊的納稅義務人協助,財政部其中一項協助措施即是免加計利息延分期繳納,自推動以來受理申請、核准情形曝光!已經有288億元稅金順利延分期繳納。自今年4月17日到6月30日約3個多月止,申請件數8011件,金額324億元,其中891件還在審理當中;核准件數已經達到6803件、金額288億元,核准件數比率約85%。其中以延期繳納,也就是延繳最長1年來說,申請件數已達1264件、金額27億元,核准件數969件,金額約26億元;其中國稅申請件數458件、金額約24億元,核准件數346件、金額22億元。地方稅則是申請806件,約3.6億元、核准件數623件,金額3.3億元。另外分期繳納,也就是分3年、36期繳納的方式,申請件數共計6747件、金額297億元,核准5834件、金額263億元。國稅最為大宗,申請件數就有6477件、金額高達295億元,核准件數5606件、金額261億元,主要是因為綜所稅、營所稅等屬於國稅,也是紓困案件中較多、繳納金額較高,分3年繳納減輕稅負壓力效果較為顯著。而地方稅申請分期繳納僅270件,金額約1.7億元,核准件數228件、金額6966萬元。財政部表示,民眾與企業在美國評估及實施對等關稅政策影響期間內,假屬受該政策影響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得依規定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納,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稅捐稽徵機關將採從速、從寬、從簡原則處理。適用延分期繳的稅目屬於國稅是綜所稅、營所稅、房地合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奢侈稅等;地方稅則是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
欠稅榜更新!陳由豪退出個人前20 張綱維關係企業列第7
財政部1日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欠稅額只剩下5631萬元,另3.76億元今年初追稅期已屆滿、註銷,被擠出「個人前20大」榜單。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關係企業遠向建設欠稅8.3億元,成為「企業前20大」中第7名,是新進榜的企業欠稅大戶。財政部與各稅捐稽徵機關每年7月1日到12月31日公布個人累計欠稅超過1000萬元、營利事業累計欠稅5000萬元以上欠稅案件,俗稱欠稅大戶。內容是欠稅人姓名、企業及其負責人、所欠稅目、欠稅額度與相關罰鍰、欠稅人地址。昨日公告全國件數達868件、金額828.23億元,較2024年公告件數減少47件、金額減少66.89億元。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追稅期最長15年,2007年以前的欠稅大戶,追稅到2032年3月4日止。據知,這次因追稅期滿而註銷案約24件。財政部整理全國前20大、個人前20大及企業前20大的欠稅大戶,前股市聞人黃任中家族仍是全國與個人欠稅大戶之首,黃任中積欠綜所稅19.54億元、其姊夏黃新平積欠綜所稅12.74億元、另1名姊姊黃燕平欠1.71億元,共計34億元,是「陳年霸榜」的欠稅家族。潛逃到大陸多年的陳由豪,過往是「個人欠稅前20大」常客,去年還積欠4.33億元,排名第11名;今年仍在「欠稅大戶」名單中,但其中3.76億元的欠稅款已過追稅期遭註銷,未續列「個人前20大」榜單內。「企業前20大」名單中,遠向建築前負責人為張綱維、現任負責人鄭志勇積欠營所稅,旗下最有名的就是淡水小坪頂爛尾樓案,至今累計積欠8.3億元,排名第7名。是企業排行中,前20大榜單新面孔。
綜所稅申報明天到期!國稅局延長收件 逾期不繳「最慘下場」曝光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到114年6月30日截止,只剩下1天。財政部提醒,國稅局將延長收件至晚間7時,若使用網路報稅服務,最晚則必須要在凌晨0時前完成報稅;若期限內未報稅者,不僅要補繳稅金,恐怕還會面臨漏稅額3倍以下罰鍰,同時須多繳滯納金,呼籲民眾務必在期限前完成綜所稅申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截至114年6月22日止,已完成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件數約612萬件(約占去年總申報件數685萬件之89%),距離申報截止日(6月30日)僅剩1天,提醒尚未申報的民眾儘速辦理結算申報。該局說明,民眾利用手機、平板或電腦登入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辦理申報,核對申報內容無誤後,一定要執行「申報資料上傳」動作,待系統出現「申報成功」訊息,才算完成申報。以往有民眾線上繳納稅款,卻漏未將申報資料上傳即離開系統,此類案件一經稽徵機關核定為未申報案件,將無法適用列舉扣除額,亦會影響短漏報所得的處罰倍數及核課期間。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想確認是否申報上傳成功,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個人/國人綜合所得稅/綜所稅結算申報/申報及繳稅查詢/綜合所得稅申報及繳稅結果查詢,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編號、民國出生年及驗證碼,即可查得檔案編號、申報日期、申報時間、附件上傳檔案數及繳稅紀錄等資訊,繳稅紀錄資料彙整上傳時間至少需2個工作天,故建議民眾於繳稅次日起第3日工作日再查詢。財政部指出,若民眾未在期限前完成綜所稅申報,只要在被查獲或被檢舉前主動補繳,就不會產生罰鍰,但仍需繳交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是超過3天加徵1%,因此在6月30日截止申報後,7月1日到7月3日補報都不需要繳滯納金;而滯納金每超過3天加徵1%,最高累積至10%。若7月15日才完成補繳稅,則還需要再加上5%的滯納金。財政部提醒,若延遲繳稅30天以上,利息會改以郵局的「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計算。屆時繳交的金額會是稅金+10%%納金+郵局利率計算利息。以上為「主動補繳」面臨的滯納金,如果是被國稅局揪出或被他人檢舉,恐怕還得面臨3倍罰鍰,情節嚴重者稽徵機關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提行政救濟拖時間!財政部下月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將縮短追繳期限
財政部即將在7月公布欠稅大戶名單,追稅情形備受矚目,然欠稅若打行政救濟,追稅期可縮短!財政部採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官解釋,發文解釋稅義務人稅捐及罰鍰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並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暫緩執行的案件,在計算徵收期時,依同法23條第3項,扣除暫緩執行期間,應計算到行政救濟確定日。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稅捐的徵收期5年,自繳納期屆滿的隔日開始起算,如果應徵稅捐未在徵收期間提起徵起者,就不再徵起;而在徵收期前就已經移送強制執行者,執行期就10年,也就是追稅最長可達15年。不過,依據同法39條規定,如果納稅義務人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未繳納者,稅捐機關移送強制執行;但如果納稅義務人申請複查、行政訴願與及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就要暫緩移送強制執行,依據23條第3項規定,徵收期應扣除暫緩執行或停止執行期限。而過往財政部徵收期計算暫緩執行扣除期間,是「行政救濟確定後、發單到繳納期限屆滿」;但新解釋令後未來扣除的期限就為「到行政救濟確定日」,大約差了2、3個月。官員舉例解釋,假如甲某打行政救濟官司3年,期間暫緩執行,最終確定要繳納稅捐及相關罰鍰,在解釋令前甲某的徵收期就是5年加上行政救濟3年、以及財政部發單到繳稅期屆滿,共計約8年2個月,加上後面執行期10年,總共18年2個月;但是解釋令後,某甲徵收期就只要加回行政官司的3年,以及後續執行期的10年,共計18年。財政部表示,對於追稅期間縮短,對稅捐稽徵機關徵稅確實有影響,但是若長達10多年仍追不到稅,後續要再徵起恐怕也很困難,財政部盤點後認為影響相當有限,同意採納大法庭的解釋,徵收期暫緩執行扣除期間只到「行政救濟確定日」為止。財政部表示,解釋令發布時尚未徵起的稅捐及罰鍰,即日起就適用法令規定,所以假使相關案件原6月25日以前到期者還未繳納稅捐、罰鍰,就算期滿、會註銷不再被追稅;但已經繳納稅款及罰鍰者,不受解釋令影響。
自費診所補助不孕治療費 鬆綁「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申請條件
隨著少子化的危機,不孕治療費高達數十萬元,「免被課稅」成了社會話題,財政部表示,將向衛福部繼續爭取相關法規或補助方案中,增加「會計紀錄完備正確」要件,或者一定條件的醫療院所應維持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可行性。台灣生育率低,對於不孕症的生育補助及相關的費用抵稅,成為社會焦點。立委王世堅認為,自費診所固然要適度監控,如果財政部擔心虛報,可以稽查,但不應以診所未主動申報會計紀錄為由,致民眾無法抵稅,這與「改善少子化」政策背道而馳。《所得稅法》規定,醫療生育費扣抵須是支付公立醫院、健保特約或者「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療院所。財政部近期內部檢討,衛福部健保署4月所公布的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報告來看,到今年的第1季,全國醫療院所2萬2401家,健保特約率約90.84%,即約2萬349家,未加入者大約只有9.16%。並進一步參考衛福部5月15日「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共有102家,據此比對,衛福部所補助的非健保特約醫療機構,不一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受治療的夫妻可能獲得補助,但報稅時相關費用不一定可列舉扣抵。財政部近日已將「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申請條件鬆綁,從前3年度應依法設帳申報其執業所得,且至少1年經稽徵機關查帳無重大違章,放寬至前1年度依法設帳申報。財政部官員並解釋,誠實報稅的醫療院所盡量透過書審即可,只要無異常幾乎就不用擔心被查稅。至於生育費抵稅爭議,財政部表示,曾經請衛福部考量人工生殖補助方案擴增將「非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列入「會計紀錄完備正確」要件的可行性。官員解釋,主要不孕民眾多是依據「醫生名氣」、選擇「名醫」治療,不一定會選擇健保特約醫院,相關費用就很有可能無法列舉扣除。據知衛福部是以「民眾就醫可近性」拒絕,也就是衛福部補助和財政部的目的性仍有差別。財政部表示,考量少子化問題嚴重,繼續向衛福部爭取相關法規與補助方案中,增加「會計紀錄完備正確」要件或修正增訂符合一定條件的醫療院所應維持「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可行性,有助落實政府實施人工生殖補助政策目的,並讓民眾醫療行為支出可列報扣除,維護民眾權益。
報稅報錯快點改! 檢視5大節稅盲點幫您省萬元稅金
近期發現不少民眾報稅時都認為「國稅局網站、手機報稅有預填資料就好」,但方便背後卻藏著最大風險——以為自己報得正確,實則遺漏許多節稅機會,恐年年多繳數千甚至上萬元稅款。如果已經報完稅了該怎麼辦?在申報期限內用網路申報,只需重新上傳正確資料申報即可。如果是人工申報,則須重寫一份申報書並寄送至稽徵機關辦理。報稅5大自檢清單(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對此,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整理出5大針對小資/中產家庭的節稅提醒,幫助你建立屬於自己的報稅自檢清單:█ 房租不需房東同意,也能報特別扣除去年度起房租支出納入「特別扣除額」,年扣除上限為18萬元(每月1.5萬元)。也不需要經過房東同意,只要是本人/配偶/扶養親屬在國內租屋自住,僅需提供租賃契約、租金付款證明,就能申報這筆「特別扣除額」。★ 如果已經領了政府「租金補貼」,要記得先從租金中扣除補助金額,再申報剩下的金額。例如:你一年繳 12 萬租金,但領了 3 萬補助,那報稅時最多只能列報 9 萬扣除。若你未扣除補助金就報滿 12 萬,將面臨國稅局「漏報補助所得」或「超額扣除」的問題,不但要補稅,還可能挨罰。█ 保險有買但沒列入扣除?保費原來不會自動帶入!「人身保險費」的扣除(如壽險、健康險、傷害險、國民年金...等)必須列舉申報扣除,每人上限 2.4 萬元,若你使用預設申報或採標準扣除(手機介面也是預設申報不會帶入),恐不慎遺漏。此外,被保人和要保人需在同一申報戶,保險費應由「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被扶養親屬申報才有扣除資格。尤其新婚後正在整合保單的家庭們,更需要特別留意,踏取建議下載保險年繳明細表,確認「被保人」與「要保人」關係並核對金額。█ 忽略撫養親屬與教育扣除,白白錯失可扣稅額常有民眾誤認為「爸媽沒住一起不能報」、「小孩沒收入不能報」,其實這都是觀念誤區!尤其是新手爸媽、父母剛退休的壯年族最容易踩雷。且若未填寫撫養人欄位,系統不會提示你有漏報,只要你沒有在系統中主動登錄,就會完全被排除在免稅額與教育學費扣除之外。建議先列出「實際扶養者」名單,檢查戶籍、實際撫養金流,再決定報誰。█ 不懂「標準 vs. 列舉」差別,自動選系統預設你知道你可以選擇用「標準扣除」或「列舉扣除」報稅嗎?絕大多數人使用報稅工具後,系統預設會推薦「標準扣除」,因為比較單純又方便。但若你有多筆支出(如醫療費、房貸利息、捐款、保險等),其實「列舉扣除」可能會幫你省更多。舉例來說:若你有 10 萬元保費、5 萬元醫療費、3 萬元捐款,那麼列舉總額 18 萬就比標準扣除(12 萬)還高,差距稅金約可節省 2,000 至 8,000 元不等。█ 購屋貸款利息(房貸利息),可列報30萬元扣除額有房族們背房貸已經很辛苦了,可別在遺漏這一條扣除額!若房屋登記為納稅人/其配偶/受扶養親屬所有,且已登記戶籍並無出租、商用行為,則可將房貸利息申報扣除額,每戶年度上限為30萬元。★ 要注意不得與房租支出特別扣除額併用。理財時別忘了「稅後所得」才是真正可支配資源。正確掌握扣除項目、依個人情況選擇最有利申報方式,並於平時留意相關法令調整,才能減輕稅負。手機報稅、預設資料、線上查調,確實讓報稅流程越來越快。但報得快,不代表報得對。真正能幫你守住資產的,是對稅務細節的理解與關注。*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作者介紹 / 踏取國際開發 協理 藍德義致力協助民眾化繁為簡了解不動產從無到有的各項大小事,辦理土地買賣/都更與危老顧問及整合/閒置資產活化諮詢/商住工農不動產買賣/資產管理及家族傳承/地政士相關業務/各項稅務諮詢及節約稅費規劃…等。不動產相關疑問,歡迎線上諮詢,LINE ID為「@447asmbe」。
房屋稅風波涉當年立委審查疑被誤導 陳冲:黨主席可考慮翻案一吐怨氣
五月納稅天,首先登場的房屋稅,因各地開出的稅單異常,數以萬計,引發極大風波,已然造成各階層的民怨。中華民國稅目龐雜,納稅人往往搞不清楚如何計算,被課徵後也不知如何救濟,因此有心的學者專家,長久以來一直致力推動「納稅人保護法」的立法,其實這是合理並謙卑的要求,國內以保護為名的法律共十一個,連動物都有保護法,保障繳錢納稅的朋友,誰曰不宜?終於在2016年新立法委員就任後,幾位教授把自己研究成果(不是政府提案!),情商委員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立法過程朝野委員頗有共識,居然過關斬將,趕在年底三讀通過,大夥額手稱慶,但沒想到通過的條文,一個閃失,比未立法前,更不能保護納稅人,也間接促成這次的房屋稅風波,諷刺吧?先不問是否有人感覺該法的存在?話說經學者專家努力,草案條文內容自然充滿理想性,茲舉一例,草案的第十一條第五項原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所為稅捐核課或處罰,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及法律依據」,這種理所當然的要求,誰曰不宜?不同委員的兩套提案,也有共識,任何稅單製發,都應該讓納稅人知道為何要繳稅?稅額如何計算?納稅人了解究竟後如不同意也好異議,或進行行政訴願。眼看完美條文即將通過,不想殺出程咬金。依照立法院公報105卷的101期紀錄,2016/11/28財政委員會討論納稅人保護法草案,到第十一條(現第十條)第五項時,財政部列席官員突然發言,建議增列「除符合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七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記明理由外,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及法律依據」。在委員會現場,突然提出,相信也沒人知道「行政程序法」內容是啥,主席訊問提案黨團意見,委員忽遭突擊,見到官員引經據典,自然的反應就是「我覺得可以,因為已經規定在行政程序法了」,沒想到增列的除外規定,暗藏玄機,讓條文原意完全走樣!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七條有何玄機?一般而言,法治國家行政處分通常必須寫明理由,但有些不證自明的事項,為避免浪費,似可以不記載理由,惟為彰顯法治,行政程序法僅限制六種情形,通常都是無足輕重,與人民權益無關者。其中較有爭議的,就是第三款規定,「大量作成之同類行政處分或以自動機器作成之行政處分依其狀況無須說明理由者」,立法理由係針對千篇一律沒有意外的處分,而且還要依其狀況無須說明理由。結果立法過程上一個輕忽,攸關人民權益的課稅處分,竟然因此成為豁免對象,這居然叫納稅人保護法,對街的房屋稅與我不同(自住?建材?折舊?等),難道不用解釋?資訊時代,哪一個行政處分不是自動機器作成?這都是當年立法時沒有充分考慮的。房屋稅幾乎影響每一個家庭(不論自有或租賃),除非你住公家宿舍。但房屋稅的納稅人權益,卻很少討論。其實房屋稅的法律問題相當複雜,首先,土地法第一八七條明訂自住房屋免稅就是一個絕佳的憲法議題,還可以上綱到聯合國人權公約。其次,房屋稅條例有折舊規定,哪為何房屋稅每年節節升高?法律規定房屋稅要扣除地價因素,計算時卻又有地段率?房屋是二十年前蓋的,建材為何需按現值核估?凡此法律爭議甚多,執政黨諸多法學碩彥,何不讀讀台灣法學基金會出版的不動產稅第四章,看看現行做法是否經得起考驗?今年的房屋稅風波,至少證明自動化機器印製的稅單,不是沒有爭議,民主法治時代的每一行政處分,還是要說明理由及堅實的法律依據,至於當年參與「納稅者權益保護法」審查被誤導的委員現已榮昇黨主席,是否考慮翻案一吐怨氣呢?
國稅局行動了! 「知名小吃、排隊名店」成重點輔導對象
追求落實租稅公平,財政部各區國稅局4月啟動例行查核,開立「統一發票」成為重點之一,根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將加強輔導具開立統一發票能力之業者,知名小吃、排隊名店成重點輔導對象,經輔導、逾期仍不開立發票者,最重可停止營業。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今年度清查重點對象為查定銷售額已達新台幣20萬元之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如具備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利用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透過網路銷售、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等其中一項條件者,輔導使用統一發票,及清查報章媒體推薦知名小吃、連鎖餐飲業者、黃金地段或特定行業(如美容美髮業及不動產租賃業)等營業人,其查定銷售額與實際營業狀況是否相當,若達到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或不符合免使用統一發票之條件,依規定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該局舉例說明,假設民眾獨資經營早餐店,設立初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查定每月銷售額為18萬元,按稅率1%課徵營業稅,為按查定銷售額課徵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後來生意越來越好,並提供消費者使用點餐平台線上點餐,經稅捐稽徵機關計算每月平均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並且經過實地訪查確認,認定該店應該使用統一發票,該民眾不服提起行政救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 台積電擴大赴美 炒房族喊「完蛋了」 一表看台積宅漲多兇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全台共151萬女地主 這縣市最多 尪生前承諾「房子妳住到百年」 漏做1事…妻慘搬離還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