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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抽驗穀物豆類 3件農藥超標已下架
為維護民眾食用穀物及乾豆類產品安全,台北市衛生局派員至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處共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17日公布檢驗結果,共有3件自印尼、緬甸進口的綠豆農藥殘留超標,不合格率10%,已要求下架。其中1業者在高雄市已轉請高市衛生局處理,其餘2業者在北市,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包括26件進口及4件國產,品項有綠豆10件、芝麻5件、燕麥4件、黃豆3件、薏仁3件、紅豆2件、米1件、紅藜1件、蕎麥1件,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磷化氫、環氧乙烷、重金屬及黃麴毒素,檢驗結果有3件綠豆檢出殘留農藥不符衛福部公告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指出,3件不合格品項分別為高雄市農維實業有限公司進口自印尼的毛綠豆,驗出農藥「賽速安」殘留達0.03ppm,超過標準0.02ppm以下;台北市美喻有限公司進口自緬甸的大油綠豆,驗出農藥「環克座」殘留達0.07ppm,超過標準0.05ppm以下;台北市華順貿易有限公司進口來自印尼的毛綠豆,驗出農藥「賽速安」殘留達0.04ppm,超過標準0.02 ppm以下。林冠蓁表示,已令販售地點業者立即下架不符規定產品,其中1件來源為高雄市業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其餘2件來源屬台北市,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將依法對業者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呼籲,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進口商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加強自主檢驗,定期將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送驗,確保產品品質,中、下游業者也應保存販售產品來源憑證,以利產品溯源管理,民眾選購產品時,應選擇具有良好信譽或具農政機關核發農產品標章的店家,以確保飲食安全。
衛生局稽查30件穀物豆類!進口、國產的都驗 「3件農藥超標」已下架
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包括26件輸入及4件國產,品項有綠豆10件、芝麻5件、燕麥4件、黃豆3件、薏仁3件、紅豆2件、米1件、紅藜1件、蕎麥1件,依品項擇定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磷化氫、環氧乙烷、重金屬(鉛、鎘、汞、砷)及黃麴毒素(B1、B2、G1、G2),檢驗結果有3件「綠豆」均各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衛生局指出,3件不合格品項分別為高雄市農維實業有限公司進口來自印尼的毛綠豆,驗出農藥「賽速安」(Thiamethoxam)殘留達0.03ppm,超過標準0.02 ppm以下;台北市美喻有限公司進口來自緬甸的大油綠豆,驗出農藥「環克座」(Cyproconazole)殘留達0.07 ppm,超過標準0.05 ppm以下;還有台北市華順貿易有限公司進口來自印尼的毛綠豆,驗出農藥「賽速安」(Thiamethoxam)殘留達0.04ppm,超過標準0.02 ppm以下。台北市衛生局4月至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處共計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17日公布檢驗結果,共有3件進口自印尼及緬甸的綠豆農藥殘留超標,已要求下架,並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依開罰6萬至2億元。圖為農藥超標綠豆。(圖/北市衛生局提供)台北市衛生局4月至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處共計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17日公布檢驗結果,共有3件進口自印尼及緬甸的綠豆農藥殘留超標,已要求下架,並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依開罰6萬至2億元。圖為農藥超標綠豆。(圖/北市衛生局提供)衛生局表示,針對不符規定之產品,已令販售地點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其中1件「綠豆」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為高雄市業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其餘2件「綠豆」來源屬台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均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衛生局說,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可依同法規定處負責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呼籲,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進口商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加強自主檢驗,定期將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進行送驗,確保產品品質,中、下游業者也應保存販售產品之來源憑證,以利進行產品溯源管理。選購相關產品時,應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或具農政機關核發之農產品標章,以確保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