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汙染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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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鄰居被臭到拔髮禿頭!知名臭豆腐店疑進軍碧潭 網驚:不可能吧
花蓮知名臭豆腐於2024年底插旗台北市中山區,因氣味過於濃烈遭周遭居民投訴,還有人因異味焦慮到拔光自己的頭髮,該店也曾被環保局開罰58.5萬元。不過,近日就有網友發現,該店疑似進軍新北市新店區的碧潭,且招牌已經裝上,讓許多人直呼「真的超臭」、「空氣品質一定會變得很精彩」。有網友18日於Threads分享一張照片,可以看見臭豆腐店「玉里橋頭臭豆腐」疑似在碧潭展店,該店招牌也已經掛上,讓原PO忍不住驚呼「不可能吧!你要來這裡嗎?」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碧潭的福音耶」、「臭豆腐雖然好吃但超級臭,內用後全身衣服都臭的,反對住宅區設店」、「上次特別去大直聞,真的跟屎一樣臭」、「明知道很臭,明知道會影響鄰居,就是偏偏要開在住宅區,老闆選址的心態也是不太懂」、「大直店附近居民路過,嫌惡設施無誤,當初開的時候被檢舉到上新聞」。也有人說,「碧潭這麼多人假日放鬆的地方,開這種臭店,反正就照三餐檢舉」、「準備檢舉連發」、「我不要在空氣那麼好的新店溪邊散步到一半聞到刺鼻的臭味」、「在旁邊住了20幾年,那一棟開什麼都會倒,存活不久的」、「還是很多人會去」、「祝福,你們那邊的空氣品質一定會變得很精彩」。事實上,這家臭豆腐店於2024年12月21日在北捷劍南路站附近展店後,陸續有民眾反應異味問題,更有人因長期處在臭味中,焦慮到快把頭髮拔光,環保稽查大隊多次前往稽查及要求改善,2025年依據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處58.5萬元罰緩並限期改善,複查有符合標準。然而,環保局在2026年初接獲零星陳情,1月29日再度派員稽查,發現仍有些許異味,遂要求業者加強空污防制措施,調整設備保養頻率,經溝通後業者承諾將變更排放口位置及加裝活性碳除味設施。
被臭豆腐臭到「把頭髮拔光」!大票住戶聞屎味 環保局回應了
知名玉里橋頭臭豆腐插旗台北市中山區,鄰近捷運劍南路站,不過附近住戶近日紛紛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抱怨「臭到崩潰」,甚至有人因為每天處在臭味中,焦慮到把頭髮拔光,掀起網友熱議。對此,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接獲民眾反映後,已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確認民宅周界外仍可聞到異味,業者已承諾變更排放口位置,並於年曆年後加裝活性碳除味設施。近日有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中山區橋頭玉里臭豆腐真厲害,每天處在臭味中,讓他焦慮到快把頭髮拔光。貼文曝光後,不少周邊住戶也紛紛跳出來聲援「他這店的味道在對面捷運劍南路站、甚至典華都可以聞得到」、「我不是附近住戶經過都覺得被影響,無法想像當地居民每天要怎麼生活」、「這家的味道我經過一秒都覺得無法接受」、「我爸媽和周圍鄰居已經從開業以來檢舉過無數遍,極度影響生活甚至身心健康」、「我騎車經過就先聞到一股屎味,有夠臭,有被驚嚇到」、「這家真的臭得離譜,還在捷運站就是股腐爛的屎臭味,臭到我自己不願去消費的程度」。對此,原PO也已至環保局檢舉,環保局回應表示,該店自2024年12月間開幕以來,陸續接獲民眾陳情異味問題,環保稽查大隊多次前往稽查及要求改善,去(2025)年依據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處58.5萬元罰緩並限期改善,複查有符合標準。環保局指出,近期接獲零星陳情,再度派員於1月29日稽查,稽查人員要求業者加強空污防制措施,調整設備保養頻率;另同日稍晚再次前往稽查,經溝通後業者承諾將變更排放口位置及加裝活性碳除味設施,預計農曆年後裝設完成,環保局也將不定期派員前往稽查。
桃園地下工廠大火釋放大量黑煙 環保局最重開罰2000萬
桃園市蘆竹區龍安街二段一處地下工廠今早上 7 時發生大火,現場非法堆置的大量電纜、塑膠及廢金屬燃燒後產生濃密黑煙,煙柱一度高達數十公尺,環保局指出,業者已違法廢清法和空污法,兩項違規合計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另也要求業者限期提出廢棄物處置計畫書,以避免因不當堆置或搬運造成二次污染。環保局表示,接獲119通報同一時間隨即啟動空污緊急應變作業,派員到場監控空氣品質與環境污染狀況,PM2.5、PM10與揮發性有機物(TVOC)等空污指標,並透過數據模擬事故現場風向與風速,預判黑煙將飄向中壢區內定里、蘆竹區中福里、新莊里及大園區五權里等下風處。市府隨即透過橫向通報機制向警消、民政及衛生單位同步示警,並建議民眾緊閉門窗、減少外出。桃園蘆竹地下工廠大火釋放大量黑煙,環保局啟動空汙緊急應變,該非法工廠最高開罰2000萬元。(圖/環保局提供)桃園蘆竹地下工廠大火釋放大量黑煙,環保局啟動空汙緊急應變,該非法工廠最高開罰2000萬元。(圖/環保局提供)桃園蘆竹地下工廠大火釋放大量黑煙,環保局啟動空汙緊急應變,該非法工廠最高開罰2000萬元。(圖/環保局提供)環保局指出,該廠屬非法工廠,現場堆置大量廢棄電纜與塑膠外殼,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即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 3款規定,可移送法辦併科最高1500萬元罰金;火警釋放大量濃煙造成空污,將再依《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裁處,最高500萬元。兩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2000萬元。桃園蘆竹地下工廠大火釋放大量黑煙,環保局啟動空汙緊急應變,該非法工廠最高開罰2000萬元。(圖/環保局提供)桃園蘆竹地下工廠大火釋放大量黑煙,環保局啟動空汙緊急應變,該非法工廠最高開罰2000萬元。(圖/環保局提供)至於火災後大量殘餘廢棄物及受污染物料清理部分,環保局也將依《廢清法》要求業者限期提出廢棄物處置計畫書,以避免因不當堆置或搬運造成二次污染。後續清理作業將全程列管,若業者屆期未完成,將依規定按日連續開罰,確保污染源徹底移除。環保局強調,將持續掌握空氣品質變化,若監測數據出現異常,將立即擴大警戒範圍並採取相關應變措施,確保民眾健康安全不受影響。
廟會公然馬路燒紙錢! 高雄前鎮警方、環保局雙開罰最高10萬
高雄市前鎮區一間廟宇昨天 (10月31日)舉行法會,被民眾直擊在馬路上燃燒紙錢,痛批:「柏油路壞掉要算誰的?真的是無法無天」。轄區警方獲報後到場制止,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另外,露天燃燒產生明顯粒狀物,環保局也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最高可裁處10萬元罰鍰。高雄市前鎮區某廟宇昨下午在民權二路與嘉陵街口,擺棚架舉辦祭典活動,有民眾拍下廟方在道路上燒紙錢,痛批:「柏油路壞掉要算誰的?真的是無法無天」。轄區前鎮分局表示,主辦單位於日前依程序申請核准在案,並要求申請單位遵守規定。不過當天14時30分許獲報,在道路上燃燒紙錢妨礙通行,警方到場即時制止及喝令即刻將火勢撲滅,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2款:「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製單舉發。另外,於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能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規定,將主動介入調查,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釐清事發經過後,依法究辦。而燃燒物品有無致道路損壞部分,蒐證後將函請市府工務局依法裁罰。雖消防局說未違反消法法相關規定,但仍提醒市民務必將餘燼熄滅,避免紙錢飛揚引發火災;環保局則表示,寺廟露天燃燒產生明顯粒狀物,已違反空汙法第32條規定,可裁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台電燃煤發電碳排逐年上升 環團籲2030年全台無煤
為避免燃煤造成空汙、危害人體,民進黨政府訂下2050年將火力發電占比降至20至27%目標,然審計部報告發現,台電燃煤發電機組每度電排放的溫室氣體4年來不減反增,還呈現逐年攀升趨勢。環團認為,中火、興達老舊機組導致碳排增高,呼籲政府盡速使其退場,能在2030年達到全台無煤。審計部報告說明,台電推動逐步降低火力發電機組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2016年火力發電每1度電排放0.675公斤溫室氣體作為基準,設定至今年需降低15%。但燃煤機組每1度電排碳量從2019年的每度0.890逐步攀升至每度0.911,且台電過去3年多次違反環保法規,遭裁罰件數及金額均逐年增加,要求台電積極改善,以落實永續發展及環境保護。根據環境部列管汙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台電2022至2024年間,因違規排放、放流水超標等原因,總計違反環保法規16次,累積罰鍰895萬4000元,其中以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10件最多,當中最嚴重的1次是中火貯煤場運送煤炭過程中起火燃燒,導致大量黑煙及異味排出,被台中市政府重罰500萬。台中市爭好氣聯盟執行長岳祥文認為,中火、興達電廠等燃煤機組老舊效率變差,碳排自然會增加,其中中火使用全台最老舊、汙染最嚴重的亞臨界機組,希望能依照立法院今年通過的決議,如期在2028年達到無煤。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在前,更希望空汙最嚴重的燃煤機組優先退場,並於2030年實現全台無煤。他也提到,違規案件中不少是因排放超標被裁罰,台電身為公家單位,不應帶頭違法,而是要帶頭做模範遵守環保法規,甚至嚴於法規,兼顧環境跟經濟發展,不要犧牲環境跟人民健康。台電指出,依循政府能源發展的路徑,在電源結構上以增氣、減煤、展綠以及非核的方式調整,增加低碳、無碳的發電比例,因此整體每度電力的碳排係數逐年下降,但燃煤電廠的碳排係數仍會被外在因素影響,像是再生能源比例是否如期併聯等。對審計部質疑燃煤機組碳排量增加,台電強調,去年燃煤機組淨碳排放係數已經降為0.903公斤,未來燃煤機組陸續除役,淨排放強度預期可再降低。至於排放遭開罰多次,台電指將持續落實三級管理,強化各單位落實法遵。
竹科「頎邦科技」爆環安人員竄改空汙數據 重罰1500萬、3員工遭判刑
竹科頎邦科技3名環安人員確保數據表面符合標準,自2020年至2023年3月間,聯合造假、篡改監測數據並將不實數據申報至新竹市環保局,新竹地院依犯空氣汙染防制法之申請不實罪,均處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20萬元,頎邦科技則遭罰1500萬元罰金。林姓、葉姓、陳姓3名環安人員均明知頎邦公司領有竹科管理局核發的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並規範製程中產出的揮發性有機廢氣排放管道、排放各數值均有監測規範,3人為使申報之數值均能符合許可證許可範圍,於2020年至2023年9月22日期間,分別於排放管道P001、P004部分以及排放管道P002、P003、P005及P006部分,聯合造假、竄改數字。林男為免力行廠排放管道P001至P006之相關數值引起注意,竟使葉男、陳男就排放管道P001、P004部分,以開啟VOC監測系統數據模擬功能,或就排放管道P002、P003、P005、P006部分,逕行將超出上限或下限之異常數值直接調整,或於申報前直接修正數據等方式,將摻有該等不實數值之資料登載在頎邦公司力行廠每季「半導體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及無機酸汙染防制紀錄申報書」相關欄位中,並提出申報,足生損害於新竹市環保局對於申報空汙季報數值管理之正確性。新竹地院調查後,認為林男、葉男、陳男為環安人員、空氣汙染防制相關設備之專責或處理人員,其等所為當難認有何可取之處,共同犯空氣汙染防制法第54條之申請不實罪,均處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20萬元。法官同時認為頎邦公司為具有相當規模之公司,人力、物力充沛,卻在力行廠空氣汙染防制之相關紀錄上,使受雇人於執行職務時得以前揭方式為不實之登載,不論是在VOC監測系統中加設數據模擬功能,最終長時間生成不實數據,或者將系統設定為不符前揭許可證範圍內之數值無法歸檔,而一旦重新輸入符合許可證範圍內之數據歸檔結案,原先數值即遭覆蓋,而從未留存任何不符許可證範圍之真實數值,系統設定或內部稽核顯然失當。法官認為,因頎邦公司各該數據留存方式,無從於事後確實查考該廠超逾許可證許可範圍之情節,自嚴重影響新竹市環保局對於申報空汙季報數值管理之正確性,由此亦證被告林男、葉男、陳男犯行情節非微,尤以被告頎邦公司責任重大,因此判處罰金1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