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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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天下明年Q1轉上櫃 明年目標門市破百家
旅天下(6961)11月已通過上櫃申請,董事長李嘉寅今(2)日表示,預計12月下旬舉行上櫃前法說,2026年第1季正式上櫃掛牌。旅天下為全台門市最多的旅行社,目前加盟店共77家,預計明年即可突破百家。旅天下於今年9月17日正式向櫃買申請上櫃,11月通過申請。李嘉寅表示,預計明年第一季正式掛牌,由於今年包機、包銷的量體做比較少,今年則多採分銷方式,1~9月營收比去年同期掉一點點,不過,透過產品調整及團隊營運效率提升,仍成功推升整體獲利表現,整體獲利還可以。旅天下前三季合併營收32.37億元、年減5.29%,仍創同期次高,營業利益9840萬元、年增12.15%,配合業外收益2020萬元、年增達91.11%助攻,歸屬母公司稅後淨利9586萬元、年增24.37%,均創同期新高,每股盈餘4.06元。李嘉寅也表示,目前旅天下的門市截至今日共有77家,3家試營運,年底會達到80家,目標明年即可突破100家。他也提到,台灣旅行社還是很凌亂,目前有4000多家旅行社,這幾年旅天下整合小公司,掛牌後也可能跟中大型同業整合合作,共享共利,他也強調,跟同業不是競業關係,而是合作關係。旅天下目前店共77家門市。圖為旅天下經營團隊(圖/林榮芳攝)旅天下副總許哲郎表示,目前雄獅持股約3成,並占2席董事席次,旅天下為尋求轉型,決議走向資本市場掛牌上櫃,並預計待成功掛牌後,尋求旅行社相關併購、整合、投資合作案,積極爭取華航、長榮航機位擴大產品線。許哲郎也解釋,原本旅天下作為雄獅子公司,為與雄獅區隔產品線,專門經營中南部在地遊客,並以廉價航空如虎航、酷航作為主要合作對象,但未來掛牌獨立營運後,旅天下將會積極拓展國際產品線,全方位取得機位。許哲郎補充,旅天下目前產品日韓旅遊占比50%、歐洲亞非占25%,再來是 10~20%的東南亞,未來期望擴增歐洲亞非線的產品,現在毛利維持9~10%,其中94%為同業訂單、6%為直售產品,為優化產品健康水位,未來 3~5年以直售產品為主,期望能從6%提升至10%。
制服房仲怎麼信1/透過知名房仲售屋竟遭詐?700萬獲利房仲當佣金「被消失」
不動產詐騙手法五花八門,近期CTWANT接獲民眾張先生投訴,位於新北中和的2間老公寓,在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店長等一行3人以3100萬元出售後,售屋利得717萬元,竟被話術詐走,其中1戶房子又在短短8個月內被轉手,張先生懷疑從售屋開始就是場騙局。遭詐物件就位在新北市中和區自立路巷弄中約41年屋齡的2間老公寓,出巷口即是秀山國小、秀山公園,周邊環境單純、機能無虞。不過張先生腳步沉重,帶著記者來到他攢下積蓄,買進持有10多年的2間房子,其中1間他還住過多年,如今房子被轉售就算了,連房價增值也沒賺到,這些年的持有全都成了一場空。張先生所指控的知名房仲,便是加盟「住商不動產富寓雙城加盟店」的富寓房屋公司,事發後更名為「住商不動產台北華山加盟店」。遭張先生指控詐欺的是當時去年4月在住商官網還可查詢到掛名店長的許皓青、黃琝翔,以及擔任高級經紀人員的劉昌傑,且事後做筆錄才從員警口中得知3人前科累累,曾扯入電信詐騙、銀行詐貸和殺人未遂等案件。事件就發生在2024年4月初,張先生回憶,起初對方一直到同樣住在自立路巷弄的父親家敲門尋人,提及他銀行貸款的事,並留下電話,因多次打擾,讓年邁父母親很是緊張,擔心是不是在外面出什麼事,讓他相當困擾,迫使張先生回電詢問何事。被投訴的是加盟住商不動產的「富寓雙城加盟店」,去年8月富寓房屋公司登記地址搬至長安東路,目前店名為「台北華山加盟店」。(圖/截至google map)張先生表示,在接洽之前,對方已掌握他的財務狀況,了解他在銀行有2戶房屋貸款即將過寬限期,因此以「債務整合」名義,建議他見面詳談。張先生當下認為,多聽沒有損失,因此答應於4月16日約在住商不動產富寓雙城加盟店碰面,了解所謂的「債務整合」,是一個「買賣附買回」的合約。這也是張先生首次見到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3人。2024年的4月25日,對方以找到買家為由,把張先生約去代書事務所,不過所提的「買賣附買回」的合約條件,張先生認為根本沒有誘因可言。張先生的2間老公寓寬限期利息加總將近5萬元,寬限期後每月要負擔本利約在9萬元上下;不過對方提出的「買賣附買回」合約,張先生賣出後2間房子每月要支付9萬元租金,2年後買回總價要再加400萬元,張先生因此拒絕。張先生表示,之後對方又再提一般的買賣合約,並以住商房仲專業角度跟他做分析,告訴他已經幫他和買家談到不錯價格,而且他們也不收取其他而外費用,2戶40多年老屋共3100萬元,只要他願意,一次可以付清2間房子的貸款,以此遊說他賣房。張先生回想懷疑對方一開始所提買賣附買回合約,以不合理的條件,再讓他去選擇一個相對合理的買賣合約,根本就是一個設計好的陷阱。(圖/黃耀徵攝)張先生表示,當天進門就已經有疑似黑衣人在現場,他詢問後,對方只說來處理事情,所以他沒多想,不過就在他拒絕、起身想以借廁所名義離開時,會議室外的黑衣人卻緊跟著他。許皓青等人最後以「已找好金主買家」「不簽會需要支付違約金」為由催促他趕快簽名。由於當時張先生持有的2間老屋,1間出租、1間空置,只要價格在合理範圍,要出售並非不行,況且張先生心想,對方買家、代書及一切手續都備齊,那就簽吧!當天下午,2間房子以總價3100萬元,賣給了2個不同買家。不過合約簽完過戶後,銀行扣除房貸還有約747萬元的餘額,7月10日匯到張先生戶頭,許皓青以餘額內含佣金和代書費為由,要他整筆匯到富寓房屋老闆、另一名謝某的戶頭,等結算完再將餘款退回,不過因張先生反應土增稅已經由他支付,因此最後匯出約717萬元。張先生補充說,這位謝某曾跟著許皓青一起介紹買賣附買回合約。另經查公司登記,謝某為加盟住商的富寓房屋的店東之一。張先生表示,7月10日,劉昌傑在3點半後帶著他去銀行匯款,當下銀行主管還跟許皓青、謝某通電話,同時劉昌傑甚至都將匯款帳戶幫他填好,並以「如果不匯錢,就一定違約,要賠償違約金!」催促他趕緊簽名,沒有房屋買賣經驗的他,以為住商和該銀行2家大公司都講好了應該沒問題,再加上銀行等著關門,便簽名同意匯出。張先生表示,直到今年一直有黑衣人到他父母親家門前按電鈴找人、騷擾等行為。(圖/投訴人提供)「自從該筆款項匯出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了!」張先生說,7月11日,他帶著代書提供的明細再去住商找許皓青等3人對帳,黃琝翔已帶著4、5個黑衣人在住商門口,對方便一口咬定這是他們的佣金跟手續費,黃琝翔同時叫囂「有意見就走著瞧」。張先生補充說,其中1戶房子在短短8個月內又被以相同交易價格轉賣,而他家門口也不時出現黑衣人徘徊,讓張先生和家人心生恐懼、不慎其擾,最後甚至妻離子散。不過對於上述指控,住商則有不同說法。住商回應,經查,該案為人員2024年加盟之前所接觸開發案件,採售後買回型態,客戶提及的717萬元款項,已於2024年7月10日匯入加盟店之公司帳戶,扣除相關費用後,於2024年7月11日匯入買方帳戶,並有完整文件可供佐證。因此,並無客戶所指之詐騙情事。對於房仲有前科,住商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僅有犯特定罪責且判刑確定者,不得任職經紀業。經查,該人員任職前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提之前科,因此符合法規合法任用。同時,總部對於加盟店人員設有內部管理稽核機制,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要求改善或終止契約。加盟店可依營運需求招聘人員,惟總部保有監督權限,以維護品牌與消費者利益。據了解,許皓青、黃琝翔還在職。住商表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司高度重視,惟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然後亦會全力配合調查。我們重視每位消費者的權益,若後續調查確認加盟店有違規操作,將依規採取必要措施。另,若消費者有交易上疑慮,本公司皆歡迎來電總部法務諮詢。20250915更新當事人黃琝翔委由律師來函聲明:本人任職於富寓房屋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均競競業業,待客誠懇,從未涉及詐欺不法情事,更無任何詐欺罪之刑事犯罪紀錄,與張姓男子間之房屋買賣爭議,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5816號案件偵辦中,本人是否涉及詐欺犯嫌,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本人為一般市井小民,下班後即返家照顧妻小,生活單純樸素,並無任何組織犯罪之紀錄,何來黑道背景之情?更遑論涉及吸金詐騙!
制服房仲怎麼信2/黑道詐欺犯變身知名房仲店長 受害屋主嚇到「妻離子散」
「我只是賣房子,居然讓我人生掉入最大絕望困境!」CTWANT近期接獲民眾張先生投訴,位於新北中和的2間老公寓,在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店長等一行3人以總價3100萬元出售後,售屋獲利約717萬元被對方以話術詐走。經查,3人曾扯入電信詐騙、銀行詐貸和殺人未遂等多項社會案件,張先生表示,事發後曾聯繫住商,住商卻稱「沒有這些人」,憤怒痛斥,「品牌房仲還有可信度?」「去年開始陸續有不良份子來我家附近叫囂,一直騷擾我家人,前妻就是被他們這樣騷擾到受不了而離婚,也因為擔心恐嚇威脅行為把兒子也帶走了。」張先生說,事發後曾致電住商總公司,對方告知沒有這些人,加盟店更名繼續營業,行騙的房仲仍刊登售屋訊息,他憤而挺身投訴。事件起於去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店長的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3人勸誘下售屋,又將售屋利得717萬元以話術要求轉出戶頭。9月他向律師、警察求助,經警察告知,才發現3人都有前科背景,驚覺這一切就是詐騙,並非什麼交易糾紛。許皓青於2020年曾登上媒體版面,與擔任兆豐銀行前新店分行女行員石蕙瑄,遭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自2015年至2017年聯手代書以人頭交易炒房20餘筆、詐貸兆豐銀行2.9億元,並於2024年底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2024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官網查得許皓青擔任店長,遭詐騙後才發現,許曾夥同地政士、銀行員等人進行銀行詐貸。(圖/截自中天新聞)黃琝翔則在2022年遭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同年7月,檢警「靖城專案」中掃蕩電信詐欺集團,又被警方發現,黃為首的詐團,假借投資飆股名義行騙,累計總詐騙金額近3000萬元。另一名劉昌傑,過去也有詐欺前科,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3年7月核准假釋;儘管3人多有前科,因偵查中仍可自由行動。此外,張先生還發現,最後陪他辦理過戶手續的地政士,也是之前許皓青兆豐詐貸案中,協助偽造虛增買賣金額的周姓地政士。張先生強調,對方3人從拜訪、碰面都是遞住商名片、穿著住商制服,還曾約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洽談。2024年4月時,張先生也上住商網站查詢,確實有該幾名房仲的資料,許皓青、黃琝翔擔任店長,劉昌傑則是高級經紀人員,不過等到9月發現被詐騙後,3人資料也從住商網站上消失,原本3人任職的房仲店名,也從富寓雙城加盟店更改為台北華山加盟店。張先生無奈對記者說,他在不動產買賣交易並非有很多經驗,過程中對於房仲所指示的作業流程根本無法判斷是否有問題,「當初覺得住商這麼大的品牌,應該不會有這種制度上的疏失或漏洞,結果沒想到竟然會碰上房屋詐騙。」張先生提供與前妻的對話紀錄,雙方在去年底辦離婚後,前妻因擔心小孩安全,已帶小孩搬離住處。(圖/投訴人提供)而更讓他傻眼的是,事發後他打電話至住商總公司反應,得到的回應僅僅是「我們沒有這些人」,幸好當初他查詢官網時,有把這幾個人的照片截下,還能證明當初確實有這3人的資料。由於目前2間房子已出售,其中一間又在許皓青的經手下,以相同交易價格轉手第3人,張先生已不期待房子能回到他手上,「不過至少717萬元售屋獲利應該要返回,住商也應負起責任給我一個說法,為什麼有前科的人,能用這種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在住商體系中任職,而且還是擔任店長,繼續詐騙、賣房子?」如今網路搜尋,還可見許皓青以住商仲介的名義刊登出售訊息。由於該案2間房、總價3100萬元的交易,卻支付700餘萬元,相較於通常不動產仲介佣金,是支付近10倍的仲介費。去年11月,張先生已委託律師向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等3人向地檢署提告加重詐欺罪。記者問及去年7月發現遭詐,為何今年8月才投訴媒體?張先生無奈表示,他自從碰上房仲詐騙後,又碰上「假律師」再被詐騙了一次,到了10月後才更換律師,11月提出刑事告訴狀,接著因為家人被騷擾,歷經妻子離婚、帶小孩搬家,一直處於驚慌失措中。今年看了許多房產詐騙新聞,才覺得他可能不是個案,希望為自己伸張正義,也能提醒他人。張先生先是碰到房屋詐騙,又碰上假律師,假律師要他不要報警以免打草驚蛇。圖為他向全國律師聯合會檢舉假律師的回函。(圖/投訴人提供)對於上述指控,住商則有不同說法。住商回應,經查,該案為人員2024年加盟之前所接觸開發案件,採售後買回型態,客戶提及的717萬元款項,已於2024年7月10日匯入加盟店之公司帳戶,扣除相關費用後,於2024年7月11日匯入買方帳戶,並有完整文件可供佐證。因此,並無客戶所指之詐騙情事。對於房仲有前科,住商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僅有犯特定罪責且判刑確定者,不得任職經紀業。經查,該人員任職前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提之前科,因此符合法規合法任用。同時,總部對於加盟店人員設有內部管理稽核機制,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要求改善或終止契約。加盟店可依營運需求招聘人員,惟總部保有監督權限,以維護品牌與消費者利益。據了解,許皓青、黃琝翔還在職。住商表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司高度重視,惟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然後亦會全力配合調查。我們重視每位消費者的權益,若後續調查確認加盟店有違規操作,將依規採取必要措施。另,若消費者有交易上疑慮,本公司皆歡迎來電總部法務諮詢。20250915更新當事人黃琝翔委由律師來函聲明:本人任職於富寓房屋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均競競業業,待客誠懇,從未涉及詐欺不法情事,更無任何詐欺罪之刑事犯罪紀錄,與張姓男子間之房屋買賣爭議,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5816號案件偵辦中,本人是否涉及詐欺犯嫌,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本人為一般市井小民,下班後即返家照顧妻小,生活單純樸素,並無任何組織犯罪之紀錄,何來黑道背景之情?更遑論涉及吸金詐騙!
簽下離婚協議後老公才改口挽回 林姵君遭批「小孩很衰」回應了
兒童台前「優格姐姐」林姵君近日表示,她與電競業界實況主Xargon(本名張瑋)經歷婚姻低潮時,曾簽下離婚協議書,準備分道揚鑣。這段婚姻歷程在她接受Podcast節目專訪時公開,引起不少網友熱議,其中有人對她的言論提出批評,甚至直言「小孩被妳生下來真的很衰(倒楣)」。對此,林姵君也正面回應相關質疑。林姵君在節目中回憶,她當初向丈夫提出婚姻諮商時曾遭拒絕,直到她簽下離婚協議後,對方才改變立場、願意重新努力維繫關係。她坦言,自己當時確實曾為了孩子猶豫過,但更重要的是思考「自己到底想要什麼樣的生活」、「想成為什麼樣的自己」。她認為,每個人都應該擁有選擇的自由,不應被婚姻束縛。不過她的言論也引發爭議,有部分網友批評她只顧自身感受,忽略對孩子的影響。對此,林姵君直言,社會常將「犧牲」視為愛的表現,但她認為真正的愛,應該是在孩子面前誠實面對人生選擇,讓下一代知道人有選擇自己人生的權利。
羅大佑攜手黃韻玲推新作 致敬「台灣歌謠之父」鄧雨賢
羅大佑在7月21日鄧雨賢誕辰日推出全新EP《季春四望夜雨愁》,向「台灣歌謠之父」鄧雨賢致敬,將耳熟能詳的經典作〈四月望雨〉,以二創形式加入現代語境的全新詞曲,並巧添意境新歌名〈雨夜落花〉、〈望青春風〉、〈月夜愁眠〉、〈四季戀紅〉。同時,羅大佑當日也在中山堂舉辦《致敬 唐崎夜雨 音樂會》,以音樂跟鄧雨賢進行穿越時空的心靈對話。音樂會中,羅大佑率領2024年世界巡演陣容「春龍交響樂團」登台演出,16位中西方原聲樂器演奏家共同打造融合流行與古典的舞台,完整演繹EP《季春四望夜雨愁》曲目。羅大佑在鋼琴伴奏下演唱〈野百合也有春天〉開場,深情唱腔穿透人心。隨後以鋼琴配合弦樂、長笛演奏〈海上花〉,氛圍典雅悠揚。〈之乎者也〉由春龍交響樂團以中西樂器詮釋輕快雷鬼節奏,幽默詼諧地為現場增添了輕鬆氣息。接著〈心肝寶貝〉,由羅大佑彈奏鋼琴,輔以溫潤的弦樂、合唱團台語合聲唱出父母深情的祝福,相當動人肺腑。71歲羅大佑在現場侃侃而談,分享製作《季春四望夜雨愁》EP的緣由,「鄧雨賢的音樂在我未出生前便存在,好的旋律創作會激發下一代音樂人的靈感,我被這些作品深深影響著,在腦海醞釀了數十年。經過近兩年的製作,競競業業的增添創新詞曲段落,用當代音樂語言重新詮釋,希望這張作品能鼓勵更多音樂人,把鄧雨賢先生的藝術遺產繼續發揚光大」。此外,與羅大佑情同師生的黃韻玲,兩人也一起合唱改編膾炙人口的〈望春風〉的〈望青春風〉,這也是羅大佑與黃韻玲首次合作的錄音室單曲。黃韻玲一上台便恭敬的跟羅大佑打招呼:「老師好!」兩人合唱完後,黃韻玲也接著說:「好緊張。」羅大佑則妙回:「緊張會傳染。」與羅大佑情同師生的黃韻玲,兩人一起合唱改編膾炙人口的〈望春風〉的〈望青春風〉。(圖/大右音樂提供)
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 常是「股權資金」安排不當造成
新創事業在成長初期,往往面臨多元且複雜的挑戰,包含財務、稅務、營運與法律風險。若未及早建立完善的法令遵循體系,輕則損失寶貴資源,重則引發重大訴訟、行政罰鍰,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與創辦團隊的名譽。以下綜整新創企業最常見的法律風險類型與實務上的因應策略,協助企業於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立於不敗之地。一、常見法律風險類型• 新創事業設立與組織架構風險• 新創事業型態選擇: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各有稅務、股東責任及資本運作影響。若缺乏專業法律規劃,將增加後續調整成本。• 章程設計與股東協議:股權分配、決策機制、退出條款若未清晰訂定,實務上極易引發經營權爭議。創業初期常因資金需求急迫,與親友、天使投資人或創投合作時,未明確訂立投資契約、股東協議及退出機制。這容易導致日後因經營權、利益分配等問題產生嚴重股東糾紛,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 股權糾紛與經營權爭奪:不合理或未明確約定之股東權利義務,常導致決策癱瘓或創業團隊失去控制權。實務上常見股東間因股權分配不妥適、貢獻度未對等而產生爭執,此時可能導致新創事業決策癱瘓或團隊分裂。• 股東挪用公款與背信罪若股東將新創事業資金挪作個人用途,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背信罪或業務侵占罪,面臨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風險。• 契約管理風險• 合約條款疏漏:創始團隊與外部投資人、員工、供應商等關係,若權利義務不明確,實務上常引發履約爭議或責任歸屬不清。• 保密與競業禁止:另投資實務上,NDA之簽屬亦屬重要,若未妥善訂立保密條款與競業禁止條款,恐導致關鍵技術外洩或競業風險。• 智慧財產權風險• 權利取得與維護:多數新創事業在初期資源有限,往往將重心放在技術開發與產品推進,忽略了及早申請商標、專利或著作權的必要性。這種做法雖然短期看似節省成本,但一旦遭遇競爭對手惡意搶註或抄襲,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甚至失去市場競爭力。故商標、專利、著作權若未及早布局,容易遭惡意搶註或侵權,損害核心競爭力。• 侵權應對:未建立侵權應變流程,將無法及時止損,應對侵權者發出警告函,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 公司治理與法定程序輕忽很多團隊因規模小,未按時召開股東會、董事會或未留存會議紀錄,可能衍生行政處罰或被控背信、偽造文書的法律風險。• 勞動法令遵循與人資風險• 僱傭契約與解雇管理:若工時、薪資、離職安排未符合法令,實務上會面臨勞動調解、勞動訴訟,或面臨勞動檢查,引發事業要負擔多餘的勞資糾紛行政成本。• 多數新創事業往往面臨資金有限的問題,難以提供市場上具競爭力的薪資,事業會設置員工持股計畫(ESOP),避免創辦團隊的優秀人才流失同時吸引優秀人才,然若設計不當恐導致稅負或爭議。。• 稅務與財務風險• 新創事業(公司)與個人財產混同、帳務不清,將增加補稅與罰鍰之法律風險。• 不當股權安排:若涉及規避稅捐,可能遭補稅及罰鍰之法律責任,恐增加新創事業財務及法律上負擔。• 商品/服務法令遵循與消費者保護• 商品標示、廣告、消費者條款須符合法規,違規將導致高額罰鍰及品牌受損或消費爭議。• 個資法之法令遵循• 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並符合特定目的必要性及合理關聯性,若違反個資法,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以及行政處罰之風險。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建議• 建立法令遵循體系• 於新創事業創業初期即建立內部法令遵循制度,定期檢視新創事業運作是否符合公司法、證交法、有限合夥法、稅務規範、勞動基準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或產業專屬規範(如金融科技、醫療、電商等)規定。• 建置法令遵循制度,可依循遵守:1. 風險評估:盤點業務模式、產品、契約等潛在法律風險。2. 法令遵循策略制定:根據評估結果,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員工培訓等措施。3. 文件準備:備妥章程、合約、新創事業內部規章等法令遵循文件。4. 外部審查:聘請律師或會計師進行法令遵循審查。5. 持續改善:隨外部法規變動不斷滾動式優化內部流程及文件。• 善用專業顧問1. 律師:協助股權架構規劃、契約審閱、勞資問題或智慧財產權等規劃。2. 會計師/稅務顧問:降低財務與稅務風險。• 文件與紀錄透明• 明確區隔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 定期保存完整會議與財務紀錄三、常見錯誤與預防重點• 忽略股東協議、投資協議,導致經營權爭議。• 智慧財產權未及早保護,遭競業抄襲。• 僱傭契約不明確,產生勞資糾紛。• 商品標示、廣告違規,遭罰鍰或引發消費爭議。• 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混用,增加稅務與刑事法律風險。新創事業應將法令遵循視為企業基礎工程,而非次要成本。綜合實務經驗,股權與資金安排不當會造成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法律訴訟風險增加,甚至引發刑事責任,嚴重影響新創事業正常運作與持續發展。建議創業團隊:1. 創立初期即明確規劃股權結構2. 訂立完善的股東(SHA)與投資契約(SPA)3. 及早完成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申請4. 定期檢視契約、稅務與法令遵循流程5. 隨時諮詢專業律師,掌握法規脈動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降低潛在法律風險,保障事業穩健發展與競爭優勢。
自己養著避免對手壯大 傳Google支付薪資給頂尖AI人員「啥都不用做」
在人工智慧領域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目前有傳聞指出,Google為了留住旗下AI部門DeepMind的人才,採取極具爭議性的做法。《Business Insider》報導指出,Google透過競業禁止條款限制部分AI研究人員,要求他們在一年內不得加入競爭對手的公司,並在這段期間仍支付他們全額薪資。這些員工雖未被要求工作,卻也無法從事任何其他AI相關職務,實際上形同一年的帶薪閒置。報導中指出,這種策略儘管達到人員凍結的效果,但也引發外界質疑,因為受限員工被排除在AI技術迅速進展的核心之外,對於追求研究成就與職涯發展的科學家而言,無異於職業生涯的停滯。報導中也提到,在美國,大部分競業禁止條款已於2024年遭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禁止,但由於Google旗下DeepMind總部是位於英國倫敦,因此相關禁令並不適用。微軟(Microsoft)的人工智慧副總裁弗雷塔斯(Nando de Freitas)於3月26日在社群平台X發文表示,自己每週都會收到來自DeepMind員工的求助訊息,這些人「絕望地」想知道如何逃脫冗長的通知期與競業條款。弗雷塔斯表示「沒有任何一家美國企業應該擁有這麼大的權力,尤其是在歐洲。這是權力的濫用,無論目的為何,都無法被正當化。」弗雷塔斯也在留言區表示,建議DeepMind內部員工應該彼此聯繫,直接與主管對話,並提到DeepMind兩位資深主管卡瓦克(Koray Kavukcuoglu)與艾克(Douglas Eck)都明確表態反對這類做法。弗雷塔斯呼籲員工不要簽署這類合約,並強調員工應勇敢發聲,建立一個能公開討論倫理議題與尊重職涯選擇的AI工作環境。科技媒體《TechCrunch》曾以此詢問Google,但Google並未做出回應。但根據《Business Insider》的報導,Google表示他們是「有選擇性地」實施競業條款,並未全面適用所有員工。
卓榮泰護航老柯嗆「應回歸家庭」 國民黨:放棄性別平權價值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在記者會上點名台中市長盧秀燕,不要想選總統,應回歸家庭,退出國民黨。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這或許是柯總召對他母親的愛的回憶吧?」。對此,國民黨表示,卓榮泰歪解歧視性言論,護航柯建銘,簡直是為了民進黨惡搞大罷免,赤裸的放棄性別平權價值,然而就算卓榮泰的臉皮厚到增加1450寸,恐怕也難敵人民的唾棄。「柯建銘歧視女性,卓榮泰歪解為母愛,卓榮泰為了大罷免,打算臉皮厚1450寸?」,國民黨18日指出,柯建銘為了操作大罷免,竟然將矛頭指向台中市長盧秀燕,稱「人家叫妳盧媽媽,就回歸家庭主婦,退出國民黨。」,這不僅是汙辱競競業業的女性政治工作者,更是貶低家庭主婦,然而行政院長卓榮泰受質詢時竟然歪解為「這或許是柯總召對他母親的愛的回憶吧?」。國民黨表示,卓榮泰歪解歧視性言論,護航柯建銘,簡直是為了民進黨惡搞大罷免,赤裸的放棄性別平權價值,然而就算卓榮泰的臉皮厚到增加1450寸,恐怕也難敵人民的唾棄!國民黨提到,從客觀來看,柯建銘歧視女性言論是事實,卓榮泰竟反而歪解為「母愛」,按照此邏輯,未來難道卓榮泰面對「男性家暴」,要說「或許這只是對父親威嚴形象的愛的記憶吧?」;未來難道卓榮泰面對「職場霸凌」,要說「或許這只是童年打鬧的美好回憶吧?」;未來難道卓榮泰面對「交通違規」,要說「或許這只是小時候玩遙控車的習慣吧?」國民黨說,面對同黨失言,身為中華民國行政院長理應拿出道德勇氣勸戒,但顯然從這種荒唐的對話裡,只是證明如果不是卓榮泰喪失正常人認知語言的能力,就是為了民進黨大罷免已經喪心病狂到不可理喻。國民黨提到,面對這種荒唐的質詢畫面,人民內心恐怕都不禁想問,到底現在的內閣是姓卓還是姓柯?卓榮泰又是不是遂行柯建銘大罷免意志的提線木偶?國民黨呼籲,卓榮泰少參加民進黨搞的大罷免宣講,認真回去多聆聽自己受質詢的荒唐廢話,好好聽聽看自己到底在說什麼?
老曹又紅了2/敢直接吐槽張忠謀的晶圓霸主 曹興誠從媒體寵兒變深宮怨父
聯電(2303)前董事長曹興誠遭爆與陸女親密照,新聞鬧得沸沸揚揚,台股投資人也重翻他與台積電(2330)張忠謀並稱「晶圓雙雄」的過往,以及兩家股價比一比。在張忠謀去年出版的《張忠謀自傳下冊》裡,提到二十年前成立「世界先進」一事時被「玩弄」,罕見以「聯電董事長」帶過,連「曹興誠」三個字都氣到寫不出來。截至2月21日,台積電股價1095元、聯電43.6元,表現天差地別,但早在2000年左右,兩家董事長被視為業界雙雄,媒體總愛將他們放在一起談論,因為他們師出同門,作法卻南轅北轍,曹興誠也很愛公開調侃對手,話題十足。台灣在全球半導體產業居關鍵地位,一切從1974年開始,當年政府與美國無線電(RCA)合作,要發展積體電路,工研院成立「電子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並派人到海外培訓,曹興誠就是當時出國的種子隊,後續示範工廠切割出去,在1980年成立「聯華電子」,曹興誠從副總經理開始做。聯電成立時由工研院院長方賢齊擔任董事長,張忠謀則在1985年空降聯電董座,並於1987年成立台積電,直到1991年,曹興誠與其他聯電董事以「競業迴避」為由,聯合要求張忠謀辭去聯電董座。市場認為,這就是2人競爭關係的開端。台灣第一批派往美國RCA學習半導體技術的成員,左一就是曹興誠。(圖/報系資料照)聯電在1985年掛牌、成為第一家上市的半導體公司,股號排在電子股的第三號,但外界仍稱張忠謀為「晶圓之父」,為此,曹興誠多次公開表示,晶圓代工模式是他最早想出來的,他在1984年告訴張忠謀結果被打槍,張忠謀卻總是被政府拿出來當成功典範,讓他很不滿。聯電在1995年轉型為純晶圓代工廠,開始跟台積電競爭,與各家IC設計廠合作成立晶圓代工廠,隨後逐步拆分內部、成立IC 設計公司。業內人士透露,千萬不要拿曹興誠說過的話去質疑他,像是他曾說,成立子公司愈多愈好,可以培養許多總經理,所以冒出許多「聯字輩」的專業代工廠,如聯誠、聯瑞、聯嘉等,但過了兩年又「五合一」,曹興誠又說合併可以減少複雜度、增加效率,雖然一直變來變去,但在90年代那個百花齊放的時代,當時曹興誠的決策是成功的。「人絕對要順應形勢而走,絕不要逆勢而傷。」過去的曹興誠,也會直接挖對手陣營的高手,像是挖台積電過去在工研院的老同事許金榮,台積電前總經理布魯克在1997年離開台積電後,也跑到曹興誠陣營,這讓張忠謀很不滿。而張忠謀也在自傳裡提到,2004年時,政府想推動「次微米計劃」,招標做DRAM記憶體,他興趣缺缺,聯電則不斷放消息說想要主導,所以張忠謀被很多人逼著投標,沒想到最後開標結果,只有台積電一家投、還比底價高出一大截,「聯電董事長立刻發布:他成功地抬高了我們對政府的回饋。」這段文字中,張忠謀坦言被「玩弄」了,甚至罕見地沒寫出人名。曹興誠在2020年的竹科活動上,與張忠謀握手致意。(圖/報系資料照)為避免客戶擔憂競爭關係,張忠謀引領的台積電持續專注在晶圓代工業務,在2000年要進入0.13微米製程時,聯電選擇與IBM合作,然而IBM開發不順,台積電則在2003年發展出0.13 微米銅製程、向28奈米製程持續精進,成為兩間公司的關鍵技術分水嶺,而聯電在2018年宣布放棄12奈米以下先進製程研發,專注在特殊製程。不少人認為,聯電跟台積電差距越拉越大,主要還是曹興誠這個主帥的分身乏術有關。為超越台積電,聯電在2001年搶先到大陸投資和艦案,這步險棋讓曹興誠身陷風暴,2005年底辭去聯電董座,和時任副董宣明智被迫放下事業,頻繁出入法院。三年前,曹興誠因力吹台獨,被大陸列為「台獨頑固份子」,遭聯電切割,取消榮譽董事長身分。在和艦案之前,新竹科學園區的老科技人,一提起曹興誠,便說他是「曹操的後代」,當時曹興誠不以此自許,大讚曹操是「集合政治家、軍事家、文學家於一身的人」,他還沒到那個程度。張忠謀退休後,2020年在竹科四十周年國際論壇上與曹興誠同台,曹主動上前跟張握手攀談,被媒體稱為「世紀大和解」。在不少資深財經記者眼裡,過去的曹興誠可說是媒體寵兒,思緒靈活、風趣幽默,擅長多角化投資手法,總說著尖銳卻生動的俏皮話,也感慨,昔日那位閃亮慧黠的企業家,如今成了到處指責與抹紅的名嘴。
知名早餐店以「餐酒館打工」為由逼加盟主停業 網友猜測眼紅內幕
知名英文名字的早餐店近日被加盟主控訴,以他在「餐酒館打工」原因,認定他違反競業條款,無預警斷貨及切斷電腦系統,導致他加盟的3家店被迫停止營業,向總公司提出說明,對方均不理會,表示將採取法律行動,捍衛自身權益。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基隆人日常」發文指控,早餐店總公司以他在朋友經營之餐酒館打工及合照一事,認定他違背競業條款,無預警斷貨及切斷電腦系統,導致加盟主被迫解散員工,無法繼續營業。對此,加盟主多次向總公司及其委任律師說明絕無此事,且要求對方提出他違反競業條款的證據,但總公司均不予理會,迫於無奈他所經營的「汐止樟樹店」、「七堵百福店」、「基隆經國店」將停止營業,表示後續若有相同名稱的早餐店於此重新營業即為其直營店,或是其他新的新加盟商。對於總公司違背契約誠信、不合理、不合法的對待,加盟主將採取法律行動捍衛權益,並藉此呼籲曾有遭受如此不合法對待的加盟業者提供自身經驗、共同爭取權益。貼文一出後引起網友議論,有人詢問「為什麼要去別人的店打工呢,因為早餐店做到賠錢嗎?」加盟主解釋「他們鼓勵貸款創業,我三間都貸款開的,賺的錢扣掉貸款後也沒什麼錢生活,只好去打工。」其他網友則表示,「兩個不相干也可以扯,總公司真的太扯,難道是生意好眼紅!?」、 「是總公司想收回自己做嗎」、 「競業禁止條款需合於五要件才成立,不用過於擔心,你會勝的,加油。」、 「他們家是公認的吸血鬼」、 「告他們,然後把害你休業幾天的損失也算進去。」 對此事件,該品牌則透過公關公司發出聲明,內文如下:近期發生個別加盟主因違反加盟合約的《競業禁止條款》,公司依合約規範終止其加盟契約。然而,當事人於社群媒體上發表與事實不符的言論,可能對品牌與加盟體系造成誤導。對此,公司已掌握相關事證,並委由律師團隊採取法律行動,以確保品牌信譽、加盟體系的公平經營環境,以及消費者的權益不受影響。我們理解社會大眾對此事的關注,並重申一向重視加盟夥伴的經營發展,並積極提供多方支持,共創雙贏合作關係。我們也感謝所有支持品牌的加盟夥伴與消費者,將持續秉持初心,為大家提供更美好的餐飲體驗,攜手邁向永續發展。
木瓜牛奶連鎖店被爆用發霉爛果!店內蘋果放1個月 加盟主控慘賠百萬
知名連鎖果汁店「日春木瓜牛奶」,近日遭自稱前資深員工的女子指控,多家分店會將已發霉、腐爛的木瓜製成飲品賣給消費者,公司還會發布影片教員工如何處理,引起熱議。對此,日春木瓜牛奶加盟業者發布聲明,將提告名譽毀謗告訴。然而,先前就曾爆出有加盟糾紛,更有加盟主透露,店內蘋果放了1個月,還會宣稱單月營業額可達50萬元以上、高獲利低門檻,最終卻「開6間倒5間」,負債數百萬元。據了解,「日春木瓜牛奶」從中壢觀光夜市起家,號稱擁有近30年歷史、20多間直營店與86間加盟店,更插足海外,連紐約、溫哥華和多倫多都有分店籌備。而早在2023年6月間,就有加盟主投訴,冰箱裡藏著切了1個月還賣不出去的蘋果,且「日春」雖說「不綁原料」,卻硬性要求加盟主使用負責人母親「手熬」的糖水,每桶5公升的糖水要價700元。該加盟主也透露,當初花費50萬簽訂買斷契約,授權期限這一欄是直接劃掉的,且接手前「日春」曾說每月營業額有50萬元,加盟主接手才發現日營業額只有2000、3000元,後來還被反控竊密。後來,「日春」負責人回應,合約載明是「永久使用權」而非買斷,也明訂競業條款,在解約1年內不可於原地從事相關產業,因此聲請執行假扣押獲准。更有加盟主稱,自己前前後後商借了近400萬元,最終卻血本無歸、負債累累。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離職員工A小姐說,他們把爛的水果削掉,切成塊放冰箱冷藏,客人要喝就給客人,還會先聞有沒有酸、試吃,「我們上班第一件事情要檢查有沒有爛木瓜」。其他果汁店業者則說,水果都是當天進貨時自行掌控熟成度,不怕木瓜放到過熟,通常木瓜散布一點點的小黑點就代表熟成了,如果小黑點過多,都會建議不要吃較安全。
師傅難過年2/變相減薪逼每月工作300小時 永佳捷血汗內包制掀出走潮
電梯大廠永佳捷總在媒體前營造業績長紅、風光無限形象,還叫板挑戰挑戰國內電梯三雄台灣三菱、日立永大及崇友,並預計於2025年第4季興櫃,如今卻遭員工控訴拖欠獎金、變相減薪,去年底發布的「內包」制度更無視勞基法,「鼓勵」員工們多做多得,師傅們每月得工作超過300小時才能夠領到改制前的薪資,血汗制度在公司內部掀起出走潮,更嚴重影響永佳捷形象。據了解,電梯裝設分為主要分為安裝和試車,安裝負責架設定芯、軌道和門板等硬體設備,一般5、6層樓的大廈住宅需2到4星期不等,試車則指的是安裝完成後的調試,包括配電、調整門、試快車運轉,和負載測試、絕緣電阻量測及安全性能之測試,每一項工作都不能有絲毫馬虎。而永佳捷的師傅們兢兢業業,為了使用者的安全謹慎作業,安裝部門卻傳出公司拖欠獎金和倒扣薪資,試車部門更為誇張,竟開始變相減薪,甚至「鼓勵」員工超時工作。「我每個月要做到300小時才能領到跟過去差不多的錢,做越多還比舊制少越多。」試車師傅阿華(化名)透露,他算是永佳捷「元老」級員工,每月薪水包括3萬多元的底薪、工時和獎金,每天工時是1500元,倘若在規定時間內提早完工,提早獎金為每日3300元,他過去平均薪資都在6位數以上。永佳捷2024年底頒布新制度,表面上是鼓勵員工多做多得,基層則質疑是在變相減薪,逼員工超時工作。(圖/黃威彬攝)但永佳捷2024年12月10日突然改制,廢棄過去的底薪制度而改採「內包制」,要求員工們「多做多得」,該公司規定小電梯的工作時數為56小時,也就是完成一台電梯能得到56個工時,工作1到160小時的時薪為270元,工作161小時到299小時的時薪則是330元,每月300小時以上時薪則是370元。換言之,試車師傅們每月若完成2台小電梯,薪資會在3萬240元,如該師傅底薪為4萬元,當月照樣發放4萬元,當中9760元差額則順延至下月或年終扣回。「我每個月得多送公司2台,才能做到跟過去一樣的薪資。」阿華說,每月完成4台小電梯,薪資為7萬3920元,5台電梯則是9萬2400元,倘若想領過去一樣的薪水,每月得工作超過300小時才能勉強持平,在薪資改制後,他的薪水便立刻縮水2萬多元。「我們的工作不能『偷』,這個制度就是在逼大家過勞。」阿華說,在新制度下,師傅們都得犧牲自己的假日和休息時間,往往要工作到凌晨才能達到公司滿意的時數,高工時不僅壓榨師傅的專業,更可能在無形中影響施作品質。阿華提到,永佳捷近期狀況不斷,改制前獎金就曾拖欠3個月,師傅們只能緊巴巴的領著3萬多元底薪生活,根本難以支付一家大小的生活開銷,等同是出門上班卻要「吃老本」,如今又採取更苛刻的「內包制」,將他們這些老師傅當成鐘點工人,也讓基層對於公司營運狀況產生懷疑。電梯肩負乘客和使用者的安全,師傅們兢競業業、小心謹慎,本該屬於他們的權益卻遭拖欠刪減,讓永佳捷的員工難以接受。(圖/方萬民攝)而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可以延長工時,但每日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永佳捷的新制等同以薪資為籌碼要員工「自願」加班,罔視法律規定。「我們有說不合理,公司的態度一副『你高興就做,不高興就走這樣』。」阿華氣憤地說,基層們曾多次向上反應,上級卻總是開始推拖敷衍、雞同鴨講,許多員工也因而對公司失望,計畫在過年後發起出走潮,更預計投訴勞工局以保護自身權益。永佳捷表示,本公司依約支付薪資,從未延遲,惟針對獎金發放爭議,乃極少數員工對公司制度看法不同所衍生歧見。永佳捷提到,因其為新興電梯公司,初期為爭取優秀人才,對於部分安裝技師,提供每月不低於新台幣7萬元之薪酬,惟員工需提供合理勞務產出,若未達標準,將對全體安裝同仁造成不公,也對股東權益有損害。故於去年實施新制,激勵多做多得,例如一個月安裝2台小電梯,可額外獲得5萬獎金,合計月薪可達12萬元,整體薪資反而提升,故未有變相減薪一事。永佳捷說,但因極少數同仁因出勤異常、安裝產出嚴重落後業界標準,故無法領取新制獎金,目前尚在調處中,希望其等提升效率,本公司仍會加強內部溝通,以彌平歧見共創和諧勞資關係。
捲九州集團博弈案 最美女董座駁指控:毀掉我對台灣農業、電競業成就
九州集團博弈案持續延燒,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日前因貪汙罪遭起訴,前台灣電子競技聯盟董事長徐培菁遭控涉案,並於11日再次出庭,她步出法庭後則駁斥相關指控,表示自己僅利用九州集團總裁陳政谷名氣招攬人才,並稱媒體將她型塑成「美人計」是奇恥大辱,她因此案身敗名裂,更毀掉他過去對台灣農業、遊戲和電競業的成就。檢方調查,林明佐在2019年便與徐培菁過從甚密,並在徐的介紹下認識九州集團總裁陳政谷,起訴書中更指出徐培菁出錢「供養」林明佐,為他承租高級住宅和提供車輛使用,還曾借林明佐2000萬元,徐培菁11日出庭則否認指控。徐培菁表示,她2009年創立葳群公司,原先是將台灣中南部水果行銷海外,並從事遊戲商業案,她則在2015年出任電競與遊戲產業經理人,並受剛谷公司委託代工製造遊戲,而在本案起訴前所開發的遊戲為點數遊戲,完全沒上市營運,質問「何來賭博之有?」徐培菁提到,她從未借林明佐2000萬元,與林認識是自己在任電競董事長期間,林2次直接到她辦公室拜訪,還多次送禮給他及其父母,2人則在2022年才「走得比較近」。徐培菁強調,當時林明佐因脊椎瘤動刀而行走困難,但他必須赴刑事局派令上班,自己因而為他租賃暫時租屋處和代墊房租,自己則認為林明左會還她租金。至於起訴書上指控匯款20萬元部分,徐培菁稱,當時2人共同投資股票,股票獲利後林明佐有還她本金跟利潤,車子則是她的代步車之一,平時會借給熟獅朋友使用,林確實也有借用,但約每月1到2次,絕非起訴書所說長期提供。徐培菁提到,林明佐與陳政谷是2023年11月,在她介紹下認識,起訴書中提到的麥卡倫1971年酒,則是因自己知道貴且稀少,在未告知林明佐情況下占為己有,且將酒放在隱密保險櫃中,與林無任何對價關係,自己也沒有借給林明佐2000萬元。徐培菁強調,她自己白手起家,是獨立自主的女性,沒有人可以支配他,偵辦過程卻將她形容成美人計女主角,而她在近7個月間的新聞高達1700多則,讓她身敗名裂,更摧毀她過去對台灣農業、遊戲業跟電競業的成就,讓她直接社會價值死亡,徐培菁則在開庭後快步離開法院。
電競奇女子推「翔谷號」 行動科技車拓展偏鄉學童視野
「看到許多年輕人對電競的憧憬與嚮往,我希望電競是一個可以讓年輕人長遠發展的職業,只是一個初衷,單純的起心動念。」前中華民國電子競技協會理事長徐培菁友人告訴CTWANT記者,這位產業人士眼中的電競業奇女子,兩年前轉任「翔谷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後,除了到偏鄉助學義診供餐發物資,還打造一輛行動科技專車,開啟偏鄉孩子科技新視野。徐培菁這三個字,在電競產業裏可說是舉足輕重,因為她在2016年到2020年期間擔任中華民國電子競技協會理事長、台灣電子競技聯盟董事長時,正是台灣電競邁向國際化的關鍵時刻。業內有人稱她為台灣電競產業發展幕後推手,促成台灣第一座電競專用場館的設立,2017年於高雄的《英雄聯盟》亞洲對抗賽等國際級電競賽事,2018年台灣主辦「IESF世界電競錦標賽」……,都是徐培菁與團隊跟著電競業發展的一項項戰績。徐培菁於2022年3月受邀擔任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徐培菁常提起,她看到許多孩子離開遊戲與電競工作後,對未來仍有著不確定感,因此希望能再往下紮根,開啟更多孩子對科技等新知的視野。」一名參與基金會工作人員說。翔谷慈善基金會不定期提供愛心便當供民眾領取。(圖/ 讀者提供)由於電競賽事剛起步,徐培菁接觸到不少年輕選手,也看到偏遠鄉鎮的資源缺乏與需求,體會到台灣孩子真的很有潛力,因此她接手基金會後,透過向海內外台商募款,以發放獎助學金等方式關懷清寒弱勢學生,贊助學校栽培優秀體育人才,包括拳擊、跆拳道、棒球等,支持運動選手的設備、球套等個人裝備等,讓他們更專注於訓練與比賽。值得一提的是,翔谷慈善基金會還打造一輛行動科技專車「翔谷號」,開進校園,帶著器材、師資陪著孩子用3D雷射切割列印DIY,一年巡迴70場次,嘉惠近千名學生,幫助台中市偏鄉的孩子們擁有更完善的學習機會。同時,翔谷慈善基金會長期致力公益,捐贈消防救災車、在疫情嚴峻期間提供醫護人員連續60天供餐計畫,以及提供多元化「助學」方案,包括協助弱勢孩童學習才藝、提供清寒獎助學金以及支持孩童體育競賽發展等。尤其是在缺乏醫療資源之區域,徐培菁與基金會執行長林子凱醫師等團隊,結合各地方醫療院所有心人士舉辦國內外醫療義診活動,將最專業醫療服務如同及時雨一般,提供給最需要治療的民眾之外,還專案援助無法支付鉅額開刀費用病患,展現「人溺己溺,人飢己飢」精神,地方蔚為美談。徐培菁也觀察到社會上有眾多貧寒民眾及街友,三餐難溫飽,除了歲末年終提供餐食與發放物資外,亦有不定期提供愛心便當供民眾領取,讓愛心的溫暖力量擴散出去,持續不斷地增長。
涉嫌浮報助理費卻出境 黃紹庭發聲明:絕無畏罪潛逃犯意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嫌浮報助理費,黃紹庭的父母親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被帶回偵訊,其中6人交保、1人聲押,檢調26日上午前往黃紹庭住處和服務處搜索,卻不見黃紹庭蹤影,據傳他在搜索前1小時已搭飛機出境,目前人在廈門。對此,黃紹庭27日發聲明指出,他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已獲得承辦人員理解,絕無畏罪潛逃犯意。黃紹庭聲明如下:一、本人於26日上午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或行蹤成謎等情事。二、本人昨日在獲知遭搜索消息後,第一時間即已經主動致電檢調承辦人員說明行程,也獲得承辦人員理解。本人向檢調說明,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這也已獲得承辦人員理解。三、本人嚴正聲明,從政10餘年來,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呼籲司法查明事實真相,切勿抹煞勤懇認真問政的民代名譽及清白。最後,本人與助理們皆全心全意、競競業業,努力地幫高雄市政及市民服務,如近日提出的高鐵南延進高雄市區等重大議題,完全是福國利民的主張及良善建議。呼籲檢調應早日查明真相,還本人清白!
快訊/疑詐領助理費!黃紹庭涉案「急飛廈門」首回應:既定行程非畏罪潛逃
高雄市國民黨市議員黃紹庭遭爆涉嫌「詐領助理費」,檢調昨(26日)上午大動作展開追查,兵分多路前往黃紹庭的服務處、住處等地點搜索,共帶回其雙親、妻子與服務處人員等17人,但黃紹庭當天一大早就已搭機出境,外界質疑恐有內鬼通風報信,對此,黃紹庭也發出聲明回應了。捲入詐領助理費弊案,目前人在中國大陸廈門的黃紹庭,今(27日)下午也透過議會黨團跨海發出3點聲明,第一、本人於26日上午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或行蹤成謎等情事;第二、本人昨日在獲知遭搜索消息後,第一時間即已經主動致電檢調承辦人員說明行程,也獲得承辦人員理解。本人向檢調說明,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這也已獲得承辦人員理解;第三、本人嚴正聲明,從政十餘年來,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呼籲司法查明事實真相,切勿抹煞勤懇認真問政的民代名譽及清白。黃紹庭強調,他與助理們皆全心全意、競競業業,努力地幫高雄市政及市民服務,如近日提出的高鐵南延進高雄市區等重大議題,完全是福國利民的主張及良善建議,呼籲檢調應早日查明真相,還他清白。
景美女中跌出前3志願?校長562字公開信「批粗糙評比」 師點名補習班害了學校
每年高中入學分數都會成為學生和家長討論的話題,補習班更會以此作為招生訊息,其中過去被視為台北市前3志願的景美女中,近日瘋傳已跌至28名,讓不少人訝異。對此,景美女中現任校長周寤竹發出562字公開信,批評粗糙評比不能代表學校好壞,並向師生和家長信心喊話;有該校老師也指出,學校所有的努力都被補習班的落點分析害了。在景美女中跌出台北市前3志願引起熱議下,現任校長周寤竹發出公開信,提到近年確實入學分數降低,但最主要是因為交通因素和單一性別,也引用前校長黃贇瑾的話,「一所學校的好壞,不在於學生幾分入學」,重要的是在學生入學後,學校如何教導與栽培,指引她們找到人生方向。周寤竹也說重話,認為只用入學分數評價學校,是粗糙的評比方式,完全沒有顧及學校師長的努力,指出全校老師們都兢兢業業,全力以赴。最後周寤竹向全校師生和家長們喊話,希望他們都能對學校有信心,證明選CP值最高的學校是對的,及相信景美女中絕對值得託付。除此之外,景美女中教師江信良針對學校被傳跌出北市前3志願,痛批背後兇手其實是各大補習班,因為每年補習班都會公開自製落點分析,僅用分數就抹煞學校所有努力;江信良也指出,據以往大學升學成績估算,200個會考26分的學生來到景美,景美能教育出每年50個台大,排名應該是看學校CP值才對。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表示,教育局沒有公布各校的最低錄取分數,學校也不會公布,「所謂的排名會不會準確,我們抱持懷疑。」而這排名可能是補習班流出的,推測根據選填志願、歷年錄取狀況等進行排序,不過這母數只有補習班的人,不能成為主流排名參考。以下為公開信全文:寤竹校長給大家的一封信各位夥伴們:相信最近看到排名的新聞,大家都很難過。因交通因素與單一性別的原因,我們最近幾年的學生入學分數是確有下降,但不論進來的學生分數多少,但全校老師都競競業業,全力以赴,在教師課程設計,學生學習活動。學校硬體設備的全面更新。我們都看到在教育現場第一線夥伴們的付出與用心。我們是教育學校,我們無法選擇學生,把排名跟校長與老師的的付出作連結,更是不公平,這粗糙的評比方式,完全沒有顧及我們的努力,但對我們造成很大的傷害,對我們是極度的不公平。正如黃校長所言:「一所學校的好壞,不在於學生幾分人學(姑且不論最低入學分數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如招生人數、交通因素、就近入學等等)。而是在於學生入學後,因為學校的教導與栽培,讓她們可以找到人生方向,朝向更好的未來奔去。」在親師生共同努力下,我們學測、分科成績的過標,甚至超頂標,升學成續亮眼,學生的各項競賽都有很棒的表現,年年代表台北市參加全國比賽,所有黃衫女孩在太陽神的國度中,盡情揮灑,為創造更好的自己而努力著!而陪伴在旁的老師們,用生命感動生命,無負師生美好的緣分,在老師的教誨下,開創自己的天地,在老師的身教下,努力經營溫暖的人生!這都不是排名與分數可以決定的。親愛的老師們,要對我們自己有信心,也只有我們知道我們有多費心多盡力!親愛的家長們,景美女中絕對值得你託付!親愛的學生們,我們更要一起努力,用事實證明選CP值最高的學校是對的!
陸17歲少年直播中「倒地猝死」 站立8小時:公司只准打賞最多的坐下
為了幫助家計,中國一名高中輟學的17歲少年張巖(化名)在2024年3月入職了江蘇南京一家直播公司。雙方簽訂了一份《合作協議》,沒想到少年在直播間上工第一天,就在工作8小時後倒地猝死。據陸媒《正在新聞》報導,近日張巖的姐姐在網上爆料指控,江蘇南京「煙雨錦夢」傳媒有限公司招聘未成年人作為主播在網路平台「快手」直播,造成其弟弟猝死。據了解,張巖在高中輟學後,想找份工作貼補家用,由於姊姊在南京讀大學,母親也在江蘇務工,因此張巖在2024年春節後,同樣前往南京找工作。並且在同年3月2日,透過網路招聘,連絡上了煙雨錦夢傳媒公司的人事單位,應聘「助播」崗位。在線上溝通過程中,張巖有向對方表明自己只有不到直播規範年齡的17歲,而且沒有工作經驗,對方都表示「可以」。次日,他前往該公司面試後,簽訂一份《合作協議》,約定合作期限自2024年3月3日至2029年3月3日,共計5年。在這五年間,張巖的薪資為「無責保底薪資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加提成」。在溝通中,少年表達了自己未成年且沒有相關經驗。(圖/翻攝正在新聞)張巖的姐姐告訴媒體,弟弟原本想應聘做「助播」(直播助理),結果卻簽了主播的《合作協議》。協議顯示,該傳媒公司作為甲方,在與乙方張巖簽訂的《合作協議》中,甲方將安排乙方跟隨有經驗的主播學習1至7天,待通過後試播跟團。甲方還將為乙方提供服裝、妝容、調節節目氣氛等各方面的培訓。張巖姐姐表示,她當時看到合約上有個3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4萬元)的違約金條款,就感覺不太對勁,希望弟弟不要去工作。但是弟弟覺得以自己的學經歷要找到這樣一份薪資的工作不容易,於是希望「先去試試再說」。根據合約,30萬違約金的罰則只會出現在乙方私自到其他平台或競業公司開播時才會出現。而薪資「無責保底薪資人民幣5000元加提成」具體條件則是每月開播不低於26天,每天開播須滿足7至9小時,當月直播流水(指直播打賞分成)不足25000元(約新台幣11.2萬元)的,煙雨錦夢傳媒公司將主動補足發放給主播5000元薪資;流水超過25000元,則以流水的20%作為主播薪資發放。倘若收入超過5000元,煙雨錦夢傳媒將對為繳納個人所得稅。張巖3月4日出門上班,直播間隙,曾在電話中向家人表示「工作可麻煩了」、「很累」、「很心慌」。當天下午5點50分許,張巖在直播期間突然倒下,失去意識,同事見狀撥打了120。後經送醫搶救無效,張巖不幸身亡。根據醫院出具的急診病歷顯示,張巖當時被初步診斷為:一、呼吸心跳驟停;二、高鉀血症;三、代謝性酸中毒。醫院在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中明確,張巖死亡原因為「呼吸心跳驟停」。警方在《接處警工作登記表》中寫明,法醫對屍體進行體表檢查,屍體無外傷,毒化檢驗陰性,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張巖的姐姐則告訴媒體,弟弟雖然不擅長讀書,但個性乖巧,也有打工作服務員的經驗,身體一直很健康,此前沒有疾病問題。她不明白弟弟為什麼上班一天就猝死。事後,當地警方調取張巖參與的快手直播影像紀錄,看見直播過程中,主持人時常點到少年,讓他對著鏡頭喊「姐姐們給我刷個禮物吧!」張巖的姊姊還注意到,張巖直播全程中始終站著錄影,始終無法坐下休息,「早上8點到公司,10點開播,下午6點猝死,期間就吃了一碗麵。」事後張巖姊姊得知,該公司的直播間有條規定,只有獲得打賞數額最高的人才可以坐下。由於張巖在外獨自租房,因此姊姊也無法得知弟弟上班的作息、飲食狀況。最終張巖的父母不忍心讓他接受屍檢,決心將他火化。一名自稱煙雨錦夢傳媒南京區負責人的人士告訴張巖的姊姊,公司可以以「人道主義關懷」名義進行相關賠償,但不會承認與張巖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雙方經過3次談判後無法達成共識,張巖的父母與姊姊都拒絕和解,提起訴訟,希望法院認定弟弟與煙雨錦夢傳媒的勞動雇傭關係,並以工亡的標準進行賠償。此項訴訟今年5月第一次開庭,目前仍在進行中。陸媒指出,8月23日下午,走訪該傳媒公司登記註冊地址,發現公司已經遷走,室內裝潢也已拆除,裡面堆滿了各種雜物。該大樓所屬物業管理人員表示,公司是5月底搬走的,「已經結清物業費,不清楚搬走原因。」傳媒公司負責人則告訴媒體,因為受到此事影響,公司已經收掉了,「他是未成年,我們公司規定不招未成年,但人事招了,公司也要負責的,不推脫。」他說,目前雙方因為賠償問題沒有談妥,正在走法律程序,即將迎來一審第二次開庭。
公司治理史「蒙羞罕例」!中福改選後公司派竟無視投保中心異議 立馬剝奪1董事2獨董權利
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在今年6月上演股東會主席台上空無一人的流會鬧劇之後,由股東翁弘林等共20人提出並於8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暨全面改選董事,但會中以股東指派代表人身份出席的一位律師,竟然違背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剝奪當選董事的創辦人家族成員暨前董事長黃立中、以及二位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接觸公司財務、業務資料等基本董事權利。雖遭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二次發言嚴正表示異議「不符公司法」、現場股東義憤填膺,主席翁弘林及司儀仍強行表決、宣布通過此案,涉及違法之舉實為罕見,應為我國公司治理史上公司經營權之爭的首例。CTWANT記者於中福股臨會後,採訪投保中心出席代表,對方說將會與公司研議此案後續處理方式;大股東黃立中則跟記者說,一切將委由律師處理。今天新選出的獨立董事江嘉芸律師則表示,「中福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章程要成立審計委員會,組成成員就是四位獨立董事,而審計委員會存在目的就是要審視中福公司財務、審閱財報等事項,竟然用臨時動議不讓獨立董事接觸財務、營運資訊,完全違背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更是在剝奪股東權益。」「主席及司儀藐視法律規定、無視投保中心異議跟在場股東抗議,董事長陳建竟然還附議,硬是強行表決通過如此荒謬絕倫的剝奪董事、獨董應有合法監督公司權利的議案,這種蠻橫作法在場股東看了都搖頭!」江嘉芸說。江嘉芸律師不僅於股臨會中發言,要求立即暫停此臨時動議表決案,未獲主席裁示討論,就連投保中心兩度提出異議,仍然遭到置之不理,司儀仍是宣布投票表決、開票與通過此案。「刻意剝奪特定的三位董事(含獨董)由《公司法》、《證交法》等所賦予的董事權利,不敢讓除了公司派人馬以外的董事、獨董查看公司財務、營運資訊,翁弘林、陳建等公司派股東究竟在害怕什麼?合理懷疑是否有不可告人的違法情事?這種作法很明顯就要規避董事、獨董對公司的合法監督權利,將會向金管會、證交所等主管機關陳情檢舉,也會請投保中心協助,維護股東權益。」江嘉芸律師說。投保代表二度發言,對於投票表決「全面禁止」特定的三名董事、獨董接觸公司業務財務文件等權利,表示不符公司法,請股臨會主席再次思考、謹慎、妥適行事;但未獲主席說明。(圖/周志龍攝)「提案要進行臨時動議、剝奪董事查閱公司財務等董事權益的那位股東身份其實是名律師,跟台上擔任司儀的律師,兩個人就是同一家事務所的,在場的股東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們在搞什麼,就是不要讓他們公司派以外的人進入公司董事會,去調查可能的弊端弊案,陳建、翁弘林一夥人從111年接管公司以後,花了那麼多中福的錢,但錢都去了哪裡?流進誰的口袋?為什麼不敢讓股東選出來的董事、獨董去查?裡面是不是一攤爛賬?吃相真的太難看,瞎搞公司,董事長陳建應該出來承擔責任!」一位不具名的小股東氣憤地表示。今天的中福股臨會由股東翁弘林擔任主席,上午九時,司儀宣布開會,立即有出席股東提出「會議程序問題」,表示係依內政部的規定提出發問,但司儀仍繼續公布出席股東權數……將進行董事選舉投票……。台上主席也未發言做任何裁示,現場遂出現雙聲道發言聲音,小股東繼續吶喊嘶吼著「還未經討論,會議召開是違法的」「請制止司儀,不應代表主席發言」「主席不可以置之不理」「不可以阻止股東發言」……。司儀繼續說「股東投票時間還有一分半!」約九點七分,司儀宣布開始計票,場中股東仍繼續發言表示抗議,並對主席喊話,「主席為何不主持會議程序,請主席處理我剛剛提出的會議問題」「請暫停會議」「請封存票匭」。同時有股東拿著手機拍攝計票過程,遭到八名身形高壯的工作人員圍堵,該股東則抗議說「請勿有肢體接觸,請勿額外衍生司法案件」,並求助現場出席的投保中心代表說,「請投保中心幫忙股東,維護股東權益」。令人矚目的是,中福公司創辦家族元老、黃家大姊黃小茜今日也到場出席股東臨時會,對於議案表達「臨時動議通過這樣的限制,簡直是不可思議、匪夷所思!今日終於見識到公司派的經營目的,你們到底在怕什麼?一個非常績優、老牌的紡織公司,擁有大筆的資產,你們不光明正大、好好經營,搞到今天這個地步,自從接手以後一事無成,把公司現金全部掏光,所有的行為都在往下市的路上走,身為大股東,本人是原始股東,我沒有賣過一股股票,你有善盡經營者責任嗎?你到底要的是什麼!」一名中福股東以先前改選董事的計票遭法院調查後須重新選舉為由,持手機拍攝開票作業加以監督,而遭公司工作人員圍堵。(圖/周志龍攝)此次董事會全面改選,四名當選董事為公司派、持股1%以上股東「陳建」提名的力大資本、現任中福董事長陳建、現任中福總經理陸榮木與蔡沛珊(法律事務所資深法務主任)與中福整合行銷提名的中福創辦家族元老、中福前董事長黃立中。四名當選獨立董事則為大股東「陳建提名」的高榮志律師、吳進成會計師,以及持股1%以上股東「黃立中」提名的楊智閔(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江嘉芸律師。中福八名董事席次中,公司派取得三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共五席;「創辦家族派」黃立中一方則取得一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共三席。9點40分,司儀宣布董事、獨董當選名單之後,即有股東提議要將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案,分割為「董事力大資本法派陳建、陸榮木、蔡沛珊;獨董高榮志、吳進成」、「董事中整公司法派黃立中、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兩組,公司派有部分股東針對解除競業禁止議案,對「陳建」組投下贊成票,對「黃立中」組的競業禁止案件投下反對票,最後「黃立中」組未通過解除競業禁止案。之後馬上就有股東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剝奪新任董事黃立中、獨立董事楊智閔、獨立董事江嘉芸接觸公司財務、營運等資料的權利之外,還要求董事會盡快召集股東會解任這三人的董事、獨立董事資格,公司派以超過50%出席股權「贊成」而通過以上三項議案。最後,以56%出席股權「同意」通過「散會」的臨時動議案,於11點05分宣布散會。
廚師跳槽 前東家控「違反競業協議」提告求償…法官打臉曝原因
帶著一手廚藝跳槽,竟被提告違反競業條款。中國大陸江蘇一名劉姓「冷菜」廚師,轉職後遭前東家以違反競業協議為由,提告索賠人民幣10萬餘元(約新台幣45萬元)。最終,法院駁回前東家訴訟並揭露裁決原因。據《央廣網》報導,劉男曾與前東家簽署「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內容約定劉男任職期間所學到配方、烹調方式、技術訣竅,僅能用於前東家,且離職2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與前東家業務相關工作。劉男2022年5月離職後,先後在同年7月至2月、2023年2月至今,在飯店擔任配菜員、飯店冷菜廚師工作。前東家則於2023年4月提出仲裁、訴訟,要求劉男賠償違約金10,000元、賠償91,753元,合計人民幣101,753元。南京江寧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僅是從事拌黃瓜、水煮毛豆等例行工作的普通冷菜廚師,不會接觸與掌握商業秘密,前東家把劉男納入保密義務、限制劉男職業選擇權的合約,應屬無效,因此前東家的違反協議、要求賠償金與違約金主張,自然不予支持。法官在駁回前東家訴訟時也指出,這類競業協議限制勞工生存權與就業權,應嚴格規定協議適用範圍,卻有許多公司濫用競業條款。律師吳士剛表示,資方濫用競業條款情況,近4、5年在大陸有上升趨勢,原本限制高技術性員工的條款,變成「不管什麼人、什麼崗位」都要簽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