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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店茗香園遭爆食物中毒 店家回「若顧客敘述非事實必勿枉勿縱」遭炎上
知名茶餐廳茗香園冰室中山店近日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案,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指出,3日與同事前往用餐後,3人陸續出現上吐下瀉的情況。對此,店家立即回覆,期盼顧客能與業者聯繫並提供實體證明文件,其中更說到「如您所敘述的事實並非如此,本公司一定勿枉勿縱」,因此慘遭炎上,甚至有更多網友跳出來控訴。原PO在文章中提到,3日與同事一同前往茗香園中山店用餐,沒想到點同一道菜的3名同事,都陸續出現上吐下瀉的情況,讓他好奇詢問網友,「有人也是10/3在茗香園中山店用餐,結果食物中毒的嗎?」店家看到貼文後,回覆留言表明很重視顧客的意見,並懇請顧客提供有關在他們餐廳就餐後,身體出現不適的指控或實體證明文件,若屬實將立即採取適當的彌補對策,但若事實並非如此,公司也會做進一步查證。沒想到聲明文一公開,引發更多網友炎上,許多網友直呼「AI文看了頭好痛」、「個人信息是什麼鬼?還有是確『鑿』無疑」、「看起來根本沒想處理」、「還威脅上了呢」。另出現其他網友聲稱,他幾年前曾去吃過該店,隨後食物中毒住院,跟店家反映後無效,還會刪除Google上的負面評論。店家同樣在留言底下寫道,「懇請您提供有關您在我們餐廳就餐後身體不適的指控或實體證明文件。如『確凿(鑿)無疑』本公司將根據情況即刻採取適當的彌補對策,以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但如您所敘述的事實並非如此,本公司一定勿枉勿縱。」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店家目前尚未接到聯繫,因此無法做出回應。等網友提供證明以後,會做後續處理。事實上,自2024年3月發生寶林茶室中毒案後,就有網友曾指出在茗香園用餐後,出現腹瀉、發燒等狀況,而且在Google評論也看到有其他顧客遇到類似狀況。當時店家則稱是懷疑一波「白飯之亂」來冒犯店家。此外,2025年9月間,茗香園冰室負責人羅以翔與其他間店的老闆,涉嫌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Hero Pay」協助東南亞博弈金流,半年洗錢近30億元,賺進的手續費高達3億元,兩人皆遭羈押禁見。茗香園冰室回覆網友留言。(翻攝自Threads@mingshiangyuan)
涉協助博弈、詐團洗錢84億!「台灣里」負責人簡坤松潛逃出境 調查局列追緝要犯
在台灣經營逾20年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台灣里 Taiwan OpenPay」日前傳惡性倒閉,不僅無預警停止服務,導致大批商家請款受阻,並涉嫌為博奕集團、詐團洗錢84億元,高雄地檢署日前聲押負責人黃柏菖6人獲准,但「台灣里」實際負責人簡坤松,卻早在案發前就捲款失聯遭到雄檢通緝,調查局查出簡坤松潛逃出境,日將簡列為「外逃通緝犯」追緝名單,並公布簡男資料,呼籲民眾檢舉。「台灣里 Taiwan OpenPay」成立於1999年,資本額8000萬元,在地經營超過20年,2001年開啟代收代付業務,以信用卡、ATM、超商條碼等線上代收服務為主,吸引不少中小企業與直播主使用,由於無年費、設定費,僅需繳交保證金,使用門檻相對低。但今年6月接連有商家反映付款介面無法使用、帳款未入帳,撥打客服電話無人接聽,有人親赴公司發現早已人去樓空,引發外界質疑惡性倒閉。調查局獲報,「台灣里」負責人簡坤松、黃柏菖等人自2023年起,成立85家人頭公司做為該公司特約店家,經由介接第三方以該公司第三方支付代理收款名義,收受非法博弈業者入金及其他來源款項,先行撥付至人頭公司帳戶後,再領出現金交付詐欺集團或博弈業者方式洗錢,估計自2023年3月自今年5月間,洗錢金額高達84億多元。今年6月3日,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呂尚恩指揮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兵分多路在高雄、台北、屏東共12處同步搜索,查扣現金約2900萬餘元,並向法院聲請扣押「台灣里」公司帳戶資金3600萬餘元及不動產1處,拘提黃柏菖等14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黃柏菖6人涉犯《洗錢防制法》及《商業會計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聲押禁見獲准。但「台灣里」實際負責人簡坤松當天就潛逃出境,高雄地檢署已於6月18日對簡坤松發布通緝。
電商大漏洞2/退貨機制藏魔鬼細節! 賣家這原因求償好難
擁有14萬粉絲、號稱 MBTI 國際認證講師與心理分析專家的34歲林姓網紅,被控退貨行李箱卻調包,引發社群熱議。而事件背後所牽涉的,不只是網購糾紛,更反映出台灣電商平台退貨制度的重大漏洞,即便買家調包退貨商品,只要賣家舉證不足,就可能面臨「貨財兩失」窘境。林姓賣家透露,平台的一般流程為:買方於鑑賞期內提出退貨申請,平台可能先退款給買家;賣家收到退貨商品後,需於5天內檢查並回應,否則系統直接視為默認同意退款,若賣家未提出異議,平台不再追回款項或通知補救。「秉持著相信客戶的原則,當下沒有按爭議。」賣家無奈表示,發現非原商品後馬上就聯繫對方,不料爭議時間一過,林姓網紅拿到退款態度直接180度大轉變,不但就此神隱,且傳訊不回、電話也不接,氣得賣家怒罵:「沒想到有人可以這麼不要臉!」店家林姓負責人對林姓網紅賴皮相當氣憤,提告請司法還他公道。(圖/讀者提供)此外,若退貨商品未返還或已被替換,賣家未留存當初包裝與商品開箱紀錄,則無法證明商品是否被更換,平台條款中並無要求買家提供開箱影片對比或照片核對,賣家要自行負擔舉證成本。林姓網紅也捏著這點,在後續挨告時辯稱商家原本就寄錯的商品給他,辯稱「沒有按爭議就是同意退款」。賣家透露當下儘管按下爭議,結果也有可能不變,提到賣家需負舉證責任,出貨時需全程錄影,包括內容物、包裝甚至是出貨條碼收件人姓名電話。接著指出這種錄影方式沒什麼商家做的到,考量到買家權益,不可能為了證明商品無誤而將全新包裝拆開,能做的頂多只有拍外觀。林姓網紅曾於答辯狀表示已找不到購買之26吋行李箱,願意賠償該行李箱價錢。(圖/讀者提供)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與其施行細則規定,買家可於合理範圍內檢視商品,若商品狀態出現不可還原(如剪標、使用痕跡),賣家有權拒絕退貨。但平台實際操作往往偏重於保護買方,例如只要買家主張瑕疵、圖片模糊,系統就趨向退款,不等待賣家完整查驗。賣家若有退貨爭議,需提供出貨時商品照片、包裝完整影像、物流簽收憑證、對話紀錄等證據缺一不可,平台流程很可能判定賣家未能提出有效異議,退款流程就會走完,款項也無法追回。然而錄影並保留完整物流資料,對單人賣家或新創商家來說,成本高、複雜程度大,嚴重影響到作業流程。不少業者建議平台應建立類似買家風險評分機制,若某帳號退貨率高但多次提供商品與描述不符之爭議,平台可限制其權限;另建議平台設置預扣款機制,若退貨物未收到原品,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先行賠給買方,事後再協助追討。唯有平台與立法者重視賣家權益,提升制度平衡,才能讓交易更公平。記者致電林姓網紅詢問退貨糾紛,對方僅簡短表示「這方面不方便回應」,隨即掛斷電話。
老牌支付平台「台灣里」驚傳倒閉 商家控詐欺報案無門
經營超過22年的老字號第三方支付平台「台灣里」驚傳人去樓空,多位商家與用戶控訴平台無預警停擺、款項遭凍結,已有人報案並指控平台涉詐欺、侵占與背信,案件目前已由檢調調查中。根據《鏡報》的報導,知名直播主芊芊妮昨(11日)晚間赴信義區三張犁派出所報案,表示自6月初起接獲粉絲反映刷卡失敗,平台無法交易、結款未撥,超過上萬元款項卡在系統中。她指出,「台灣里」過去每週穩定撥款,5月26日還公告提前結算,疑似藉端午連假掩護捲款潛逃。台灣里過去主打無年費、設立費,聲稱具金流信託,曾為經濟部商業司輔導對象,與許多中小企業密切合作。近期卻傳出客服電話無人接聽、網站停擺,登記地址亦大門深鎖,甚至發現公司早已無人辦公。高雄一名業者控訴合作10年,5萬元押金恐打水漂;台北廠商也稱代管款項無法提領,直指平台行徑如同詐騙。多名受害者質疑,平台去年曾異動負責人並暴增資本額,疑有預謀規劃跑路。數位發展部表示,「台灣里」今年初已因違反《洗錢防制法》遭罰30萬元,包含未落實客戶身分審查與可疑交易申報。目前相關案件進入偵查程序,細節暫不公開。據了解,受害商家遍及台北、高雄、桃園等地,投訴案例已超過十起,實際受害人數與金額仍待進一步釐清。
監院裁罰柯文哲374萬、沒入5579萬 民眾黨回應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今審議通過「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之查核報告,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裁處罰鍰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簽證會計師端木正移付懲戒。對此,民眾黨表示,監察院此時公布訊息,是為北檢添加柴火,進行政治追殺,至於監院認定,柯文哲演唱會售票及透過木可販售競選小物皆屬政治獻金,則顯與客觀事實不符。民眾黨表示,監察院18日才大動作開記者會,痛批在野黨砍預算,哭窮欲聲請釋憲,19日卻可以發布超過3000字的新聞稿,宣布裁罰、沒入金額,顯見監察院還能運作,寧可省下買衛生紙的錢,也要處理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傾全力在對付柯文哲,背後目的不言而喻。民眾黨指出,監察院選在柯文哲20日首次開庭前一晚公布訊息,就是在助攻檢察官,為北檢添加柴火,配合司法進度進行政治追殺及攻擊。民眾黨說,監察院傾全力調查,新聞稿仍有值得一讀的地方,其中確認了過去從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捐款,確實有許多錯誤登載為現金,且捐贈者與威京集團無關,更不存在外資捐贈;另外,裝潢費皆有合法憑證與給付金流,SOGO禮金確實作為員工福利用途,以上幾點皆證實,去年幾個月政論節目搭配側翼網軍輪番造謠的內容,都是不實的指控與抹黑。至於有關監察院認定柯文哲演唱會售票及透過木可販售競選小物皆屬政治獻金,民眾黨強調,顯與客觀事實不符,要求監察院依照同等標準,清查賴清德總統競選期間的「賴桑小舖」及蔡英文前總統的「小英商號」,有開立發票之收入是否依法申報政治獻金,是否有匿未申報情形,請監察院一視同仁以正視聽,否則將落入「政治辦案標準不一」的罵名,難度悠悠之口。
九州博弈老闆陳政谷2億元交保 神秘女家屬救人
九州博弈集團老闆陳政谷有「中台灣賭王」稱號,5年經手賭資438億元,刑事局3線2星前警政監林明佐也涉案,台中地院17日開庭,裁定陳政谷2億元交保。18日早上,神秘女家屬辦保救人,最後完成辦保手續。據了解,陳政谷2億元交保但要限制住居、出境8月,停止羈押時也不能跟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每周要定時去派出所報到,如在21日下午2點湊齊2億元交保金,會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據悉,這天價交保金是台中地院近年裁定最高保證金,而涉國泰洋酒逃漏稅案的老總劉榮祺和同案金錢豹的創辦人袁昶平,2人都是1億元,而他們也是數小時就籌錢順利交保。據了解,陳政谷長期指揮九州集團成員在台灣、越南等地經營LEO、THA、KUBET等知名博弈網站,2017至2023年間,透過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賭客收438億元賭金,再協助詐騙集團洗錢,非法獲利853萬元。陳政谷也靠博弈累積大量財富,收藏了了一只價值3200萬元的超級珍稀「含苞待放玉蘭花陀飛輪」腕錶,2015年在瑞士日內瓦高級鐘錶展(SIHH)首次亮相,當時要3200萬台幣,頗受關注。而陳政谷對下屬也很慷慨,也重賞林明佐,送他價值258萬元的「麥卡倫 RED系列-71年」威士忌和462萬的豪車代步。
台人一周遭詐逾14億 詐騙手法前3名曝光…這招就騙走7.7億
近年來台灣詐騙事件層出不窮,由內政部警政署設立的「打詐儀表板」網站,每日會公開詐騙受理案件、損失金額和遭詐騙手法,光是本周(3月2日至3月8日)詐騙受理案件數量多達3674件,財產損失金額超過14億元。而詐騙手法中的假投資詐騙,財損金額就高達7億7106.3萬元。據內政部警政署設立的網站「打詐儀表板」數據,台灣人在本周(2025年3月2日至2025年3月8日)的被詐騙損失金額超為14億8696.5萬元,詐騙案件受理數量就有3674件;在各種詐騙手法受害案件數量,本周以網路購物詐騙受理案件數多達566件居冠,財損損失達2773.6萬元。雖然詐騙類型中,假投資詐騙受理案件以558件列第2名,但詐騙集團靠著這種方式騙走7億7106.3萬元,也是近年民眾最容易受到詐騙的情形。第3名則是假買家騙賣家的詐騙手法,受理案件數達387件,財損金額有4940.6萬元。「165打詐儀錶板」針對本周第1名的網路購物詐騙手法,列出與此詐騙手法的關鍵字,提醒民眾小心上當受騙,像是「限時限量」、「私下交易」、「便宜3折賣」、「避開第三方支付平台」都是常見的詐騙話術;至於這類詐騙多以低價商品吸引買家目光,再要求私下交易、要求貨到付款,得逞後火速刪除帳號,導致受害者無法追回款項。
第三方支付平台2024營收靚 業者:12月「這市場」消費激增4成
綁定信用卡只帶手機出門,多元支付沒煩惱!受惠於景氣回溫,零售及餐飲營業額成長,兩大第三方支付業者LINE Pay(連加網路)及綠界科技(6763)2024年營收均創歷史新高。LINE Pay 2024年12月營收6.17億元,月增4.22%,年增40.70%,創單月歷史新高;全年營收為62.96億元,累計年增31.76%,為歷年最佳。綠界科技2024年12月營收為1.52億元,為歷史最高;全年營收為16億元,年增3.58%,亦創歷史新高紀錄。該公司2024年則是推出消費者端的支付應用軟體,同時提供商家大數據分析服務,預期相關的效益將於2025年發酵。LINE Pay透過消費者的行為分析指出,2024年12月保暖衣服採買需求大增,帶動相關消費交易量每周成長達45%,同時觀察發現,寵物市場表現亦亮眼,主因受毛孩添購新衣需求激增,每周交易量成長達20%。12月下旬,隨歲末聚餐及送禮需求攀升,整體交易量周成長逾20%。展望2025年,Line Pay積極發展第三方支付事業的同時,也將運用AI技術拓展廣告平台精準行銷相關的數據資源,多路並進推動LINE Pay邁向國際行銷平台之目標。
星生意/紀源合夥羽球教練先談拆夥條件 品牌上線3個月火速回本
藝人紀源自小熱愛運動,對羽毛球更是情有獨鍾。雖然他從小就有副業夢,卻是道最近,才和志同道合的羽毛球教練各自出資20萬,共同創立服裝品牌 [SRVED.],品牌10月甫上線便獲得朋友的強力支持,迅速回本。雖然這是他首次跨足創業領域,但紀源對經營有自己的一套見解,甚至在合作前先把拆夥條件講清楚,「可能我在國外長大,我覺得所有事情都能溝通,沒什麼不能用理性方式面對」。起初,紀源和羽毛球教練只打算做一件專屬於自己的球衣,然而在評估後發現,球衣的市場受眾有限。加上他認識前愛迪達設計師,在天時地利人和之下,乾脆成立兼具時尚與機能的品牌,「運動教練跟選手都知道,練完球很累會直接會去吃飯,有時穿球衣會很羞恥,我們就想做出穿出去也像平常的穿搭,可以時尚也可以運動」。喜愛美式穿搭的紀源,在聽完設計師的意見後,願意妥協把T-shirt作出高領。(圖/林士傑攝)兩人這樣各司其職,由紀源負責美工、產品上架與行銷,羽球教練則負責出貨、執行層面的工作。從籌備到後期出貨,都由他們一手包辦。不過品牌剛上線時,單品還不夠多元,「一開始我的夥伴只想要銀行匯款,但我說要做品牌沒有刷卡會讓人不安心」,於是紀源親自研究第三方支付平台,找出最適合的開發票方案,還在朋友的支持下,用「友情價」建立了品牌官網。整個籌備期僅花了10個月,讓紀源非常感恩,「一切都滿幸運的,很多貴人幫助」。或許是因為在外國長大,個性直率的紀源在合夥前就跟夥伴把拆夥條件講清楚。(圖/林士傑攝)合夥經營難免會有摩擦,紀源坦言,最初有兩位夥伴,但其中一位中途退出。他認為,合夥過程中一定會有矛盾,關鍵是要秉持「對事不對人,不要情感用事」,這樣才能順利解決。他和教練還在最開始就談好拆夥條件,紀源形容「創業就像愛情,一開始覺得很美好、很黏著,最後為什麼鬧得很糟糕?就是因為愛情的泡泡破滅了,我們先講好,就是把美好泡泡打破,先知道結束會是怎麼樣」。紀源看到雙層帽T樣品後,雖然對設計滿意,但他認為有更適合消費者的款式,決定改良再推出。(圖/林士傑攝)例如,在衣服設計上,紀源和羽毛球教練因審美喜好不同曾意見分歧。羽毛球教練偏好韓系設計、喜歡高領,而紀源則偏愛美式風格。不過,他也很尊重夥伴的喜好,經過設計師評估確定可行後,紀源選擇妥協,並與設計師一起調整領子的材質與舒適度,讓它更符合消費者的需求。除了已上市的T-shirt、帽子,紀源原本計劃同步推出一款雙層設計的帽T,沒想到實際打樣後,他們發現帽T重量不太符合市場需求,隨即決定打掉重練,紀源預告:「我們之後會開發另一款以它為原型的另一件帽T,還是讓它有雙層感,但不會真的有雙層布料,也會把重量跟不方便處降低。」相當受歡迎的帽子分為黑、銀灰色2款,搭配性強。(圖/林士傑攝)或許是對品牌的堅持被看見,[SRVED.]10月正式上線前,就收到一位開設連鎖補習班球友的大力支持,一口氣向紀源訂購300件上衣作為公司制服。這個暖心的舉動不僅讓紀源和教練順利賺回本金,也讓他們無後顧之憂地投入新品開發。
柯文哲「肖像權自賣自買」 6234萬政治獻金流木可公司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檢視起訴書,柯文哲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加總金額為6234萬餘元。在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中,北檢查出,柯文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其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競辦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文哲「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文宗則指示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文哲私人使用。柯文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柯文哲又為投資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北檢還查出,柯文哲、李文宗等人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文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文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文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不僅如此,柯文哲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文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此外,還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柯文哲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加總金額為6234萬餘元。
曾喊沒流入口袋!柯文哲侵占6800萬政治獻金 木可公司成小金庫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年6月。而除京華城案,北檢也同步偵辦柯文哲侵占政治獻金案,其利用木可公司做為自己的小金庫,侵占政治獻金等,粗估侵占至少6800萬餘元。柯文哲先前針對疑似侵吞政治獻金案強硬表示,「沒有流入私人口袋」。不過北檢26日偵結指出,柯文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基隆市長謝國樑家族3人捐贈給民眾黨各200萬元的現金占為己有,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侵占600萬元。針對柯文者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涉嫌侵占政治獻金6234萬餘元。北檢表示,柯文哲為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來侵占其犯行,先是與木可公司簽定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文哲的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再由木可與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簽定「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由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指示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匯付1500萬元給木可公司,以迂迴手段挪供柯文哲作為私人使用。同時,柯文哲再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由政治獻金匯款124萬餘元給木可公司、並以投資邱復生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給國際電影公司,以此來侵占政治獻金。北檢也指出,柯文哲與其大總管李文宗、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明知募款小物的目的為謀求民眾支持,以此捐贈政治獻金,其相關款項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但柯文哲卻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共4100萬餘元。同時再將「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募款所得與收受採風公司所捐300萬餘元政治獻金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北檢還查出,柯文哲明知眾望基金會為辦理台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卻違背基金會之章程規定,將民眾捐給基金會之現金作為13名員工薪資所用,然而這13人實際上卻是協助處理柯文哲總統競選與黨務活動,累積共支付827萬餘元。另外,北檢指出,柯文哲除將政治獻金轉為己用外,還有申報不實之情形,端木正明知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內容與收支有諸多疑義,卻在未完成查核的情況下,出具不實查核報告交付給監察院,並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之際,要求退回補正時,未取得任何憑證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與「佳聖公司」等9筆不實交易。
柯文哲涉4大罪求刑28年6月 涉案金流9371萬!吸金手法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起訴書內容提到,柯文哲收賄1710萬、侵占政治獻金6834萬6790元,以及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共計9371萬餘元。北檢調查,柯文哲違背職務以2020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慶京交代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柯文哲。另外,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慶京於2022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文哲向其表達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將是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並交代秘書提領1600萬元現金,待柯文哲出席典禮後,於同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間之某時地,交付1500萬元賄款;柯文哲在EXCEL檔案中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並儲存在行動硬碟中。在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中,北檢指出,柯文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600萬元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北檢表示,柯文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其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競辦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文哲「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文宗則指示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文哲私人使用。柯文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柯文哲又為投資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北檢還查出,柯文哲、李文宗等人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文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文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文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不僅如此,柯文哲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文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柯文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另一方面,柯文哲還涉嫌挪用眾望基金會的捐款,聘請13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共支付827萬1095元。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第三方支付涉洗錢425億 28人遭檢方起訴
第三方支付業者「數支付公司」涉嫌幫詐團與博奕集團洗錢,2020年起迄今經手至少425億餘元贓款,不法獲利3億餘元,新北地檢署26日偵查終結,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該公司實際薛姓負責人等28人。新北檢日前指揮偵查第八大隊、刑事警察大隊及高雄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偵破第三方支付業者「數支付公司」洗錢案,檢警調查,薛嫌與同夥2020年起陸續成立8間人頭公司,並登記為第三方支付藉此成立洗錢集團,其中以「數支付公司」為首,為其他7間公司提供金流服務,這7間公司再以建置網站系統服務商等不實話術,使銀行及超商代碼業者誤信,派發虛擬帳號及繳費條碼,這7間公司再將其提供給賭博及詐欺網站,作為收取賭資或詐欺款項工具,而款項則會先轉入「數支付公司」,再轉到其餘7間公司並以賭博及詐欺網站出金及洗錢。檢警查出,詐團成員運用「數支付公司」與其他人頭公司之間的金流服務合約、假造合約書、訂購單和顧客資料,讓第三方支付平台互相串聯,實際上金流是用於賭博和詐欺網站洗錢。起訴指出,業者將不實資料回覆檢警及165系統,假回報件數達上千餘件;實際代收賭博及詐欺網站款項達425億8885萬元,不法獲利至少達3億8303萬元。
陳政谷靠博弈大賺非法財 曾重賞林明佐價值258萬威士忌
台中地檢署偵辦九州博弈集團總裁陳政谷等人涉經營賭博、詐欺及洗錢等,查扣總價值約41億5304萬元的不動產、名車和現金等財產。據悉,陳政谷透過博弈賺取了大量財富,並收藏了一只價值3200萬元的超級珍稀「含苞待放玉蘭花陀飛輪」腕錶。據了解,陳政谷被稱為「中台灣賭王」,長期指揮九州集團成員,在台灣、越南、柬埔寨等地經營LEO、THA、KUBET等知名博弈網站,自2017年至2023年5月期間,透過旗下子公司開發的「OnePaid」和「1177PAY」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賭客收取約438億元的賭金,並協助詐騙集團透過該系統進行洗錢,非法獲取約853萬元。陳政谷也透過博弈賺取了大量財富,並收藏了一只價值3200萬元的超級珍稀「含苞待放玉蘭花陀飛輪」腕錶,這款腕錶於2015年在瑞士日內瓦高級鐘錶展(SIHH)首次亮相,當時開價約3200萬台幣,吸引了廣泛關注。此外,陳政谷對於重要幹部也相當慷慨,對於林明佐不吝重賞,因其多次提供內部消息協助九州集團,陳政谷送給他一瓶價值258萬元的「麥卡倫 RED系列-71年」威士忌,還提供價值462萬元的Range Rover Sport P400租賃車作為代步工具,甚至安排他住在大安森林公園旁的「新美齊酒店式公寓 PARK 259」14坪套房,月租高達8萬7千元。不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台中地檢署成功偵破此案。台中地檢署指出,陳政谷為首之九州博弈集團涉嫌賭博、洗錢,而時任台中刑大大隊長的林明佐則利用職務,涉嫌洩漏偵查秘密、收賄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案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包庇犯罪組織罪、包庇賭博罪、洩密罪、特殊洗錢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罪等八項罪名對林明佐提起公訴,並聲明將沒收其犯罪所得。而博弈集團陳姓總裁等32人,則依賭博、洗錢、詐欺、組織犯罪與行賄罪起訴。
洗錢帝國!九州博弈集團洗錢400億 燒壞2台點鈔機查扣41億贓款
台中地檢署日前偵辦九州博弈集團總裁陳政谷及其成員,涉及經營賭博、詐欺、洗錢等多項不法行為,案件驚人的規模與龐大資金流動讓人瞠目結舌,調查人員在這起案件中查扣的資產金額高達41億5304萬元,其中包括25筆房地產、14億7千餘萬元存款、現金1億6023萬元、豪車19輛,以及奢侈品與名貴酒品,這次查扣不法所得的金額創下調查局歷年來的新高紀錄。這起震撼社會的洗錢案發生在九州博弈集團,該集團的前身即是「天下博弈網站」,並由總裁陳政谷領導,集團主要在台灣、越南、柬埔寨等地長期經營多個知名博弈網站,如LEO、THA、KUBET等,從2017年起至2023年5月止,陳政谷透過旗下多家公司,開發出OnePaid、1177PAY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長期利用這些系統進行賭博交易和詐欺洗錢活動。據調查,該集團從賭客手中吸金高達438億餘元,並藉由詐欺手法獲取不法所得約1853萬餘元,最終進行高達400多億元的洗錢活動,更令人咋舌的是,在此次大規模搜索行動中,調查人員共花整整2天的時間才將陳政谷的名下存款與現金逐一清點完畢,甚至還因此燒壞了兩台點鈔機,光是查扣到的現金就高達1億6023萬元,這場查扣行動讓辦案人員大感不可思議。除了大筆現金和房地產外,警方還在陳政谷的藏品中搜出價值高達3200萬元的Richard Mille「含苞待放玉蘭花陀飛輪」腕錶,以及價值超過20萬元的麥卡倫威士忌名酒與大量金飾,九州集團的犯罪手法可謂相當精密,集團利用多層次的金流操作,將人頭公司註冊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商戶會員,並提供虛擬帳號讓賭客或受害人匯入賭金與贓款。這些虛擬帳號實際上連結至第三方支付公司之實體帳戶,水房人員接著再將款項轉入假商戶之人頭帳戶,最終以現金提領或多層次轉帳的方式進行洗錢操作,試圖掩飾及隱匿不法所得。調查局強調,九州集團所經營的龐大犯罪網絡不僅涉及賭博與詐欺,還巧妙利用科技手段進行大規模洗錢,金額達400多億元,警方強調,未來將持續加強打擊此類跨國犯罪集團,確保國內的治安與金融秩序。
八八會館郭哲敏回籠了 恐在監所過端午節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新北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等人,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日前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及電子腳鐐監控,共犯張旭昇3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經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新北地院2024年5月7日更為裁定,將郭哲敏和張旭昇收押禁見。高院指出,根據被告郭哲敏、張旭昇供述內容、證人證述等,2人涉嫌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本案還有多名證人待調查,被告張旭昇曾對證人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原裁定未具體說明被告2人確能遵守原裁定,不致串證,且原裁定對張旭昇諭知交保金額不符合比例,因此認定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新北地院先前考量郭哲敏身分、地位、資力,並參酌串證可能性、本案法益侵害程度等情形後,認為郭能提出一定數額的擔保金,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續行羈押必要,但考量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郭不法獲利甚高且滯留外國時間甚久,在國外又有鉅額資產,因此裁定郭5000萬元交保等強制處分。檢方起訴指出,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慘了! 5千萬元交保遭高院撤銷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新北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等人,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日前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及電子腳鐐監控,共犯張旭昇3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獲高等法院支持,2024年5月6日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為裁定。新北地院表示,明日將開羈押庭審理本案。高院指出,根據被告郭哲敏、張旭昇供述內容、證人證述等,2人涉嫌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本案還有多名證人待調查,被告張旭昇曾對證人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原裁定未具體說明被告2人確能遵守原裁定,不致串證,且原裁定對張旭昇諭知交保金額不符合比例,因此認定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新北地院先前考量郭哲敏身分、地位、資力,並參酌串證可能性、本案法益侵害程度等情形後,認為郭能提出一定數額的擔保金,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續行羈押必要,但考量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郭不法獲利甚高且滯留外國時間甚久,在國外又有鉅額資產,因此裁定郭5000萬元交保等強制處分。檢方起訴指出,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5000萬交保 是否會再逃亡、串證受矚目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郭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新北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週二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新北地院合議庭經考量郭哲敏身分、地位、資力,並參酌串證可能性、本案法益侵害程度、目前審理進度(已就部分證人訊問完畢)等情後,認為郭能提出一定數額的擔保金,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續行羈押必要,但考量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郭不法獲利甚高且滯留外國時間甚久,在國外又有鉅額資產,因此裁定郭50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新北地檢署2022年間接獲本案,指揮警調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被告21人,聲請羈押禁見郭哲敏等被告10人,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 641萬2959顆泰達幣,折合臺幣約2.06億元,並聲請法院扣押郭台臺北及桃園不動產20筆。
88會館之亂再結ㄧ案 刑事局前副座告新北檢察官遭簽結
前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建榮捲入「88會館之亂」,遭懲處拔官的黃建榮認為原偵辦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洗錢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透過媒體影射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高檢署黃錦秋找王涂芝串供,控告王涂芝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以黃建榮不具告訴權,不起訴王女,黃建榮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黃建榮聲請再議不合法,予以簽結,王涂芝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2022年遭檢警約談搜索,但他在調查行動前就出境,加上事後爆出有多名高階警官及檢察官曾出入郭的88會館招待所,引發軒然大波,台高檢及警政署介入調查後,2023年1月13日公布結果,警政署對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等多位高階警官,分別予以調職、記過等懲處。另台高檢認為,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台高檢檢察官黃錦秋、原承辦郭哲敏案的新北檢檢察官王涂芝2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移請檢評會個案評鑑。檢評會決議將黃檢報由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王檢則報由法務部交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黃建榮認為,台高檢在88會館案行政調查期間,讓王涂芝透過媒體影射黃錦秋找王串供,放任王以不實陳述誣陷他和黃錦秋,控告王涂芝、台高檢主任鄭鑫宏2人誹謗。北檢2023年12月偵結,認為黃建榮不具告訴權,不起訴王涂芝,另鄭鑫宏部分因罪證不足,以他案簽結。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新北地檢署2022年間接獲本案,指揮警調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被告21人,聲請羈押禁見郭哲敏等被告10人,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 641萬2959顆泰達幣,折合臺幣約2.06億元,並聲請法院扣押郭台臺北及桃園不動產20筆。新北檢偵辦本案期間,原承辦人檢察官王涂芝在2022年11月11日爆發出入88會館爭議,王涂芝簽請迴避本案,並自請調查,全案移由檢察官陳欣湉偵辦,另分調字案由主任檢察官調查本案是否涉有行政違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2023年7月7日認定評鑑成立,但無懲戒必要,正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