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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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郭靜純突宣布離婚!嫁製作人20年「緣分走到盡頭」 親揭分開真相
55歲女星郭靜純2006年與製作人王信貴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婚後一家四口長年在加拿大生活,鮮少公開談論家庭近況。不料,她今(17日)突然在臉書宣布離婚,坦言兩人沒有第三者,也沒有任何爭議,只是感情走到盡頭。她感性寫下,「曾經握著筆簽下的是結婚證書,最終握著筆簽下的是離婚證書。」郭靜純表示,前一天看到歌手張秀卿離婚的新聞,心中百感交集,也讓她想起婚姻中的種種。她感嘆,原本應該並肩前行、彼此扶持的兩個人,走著走著卻逐漸分道揚鑣。有些婚姻表面看似平靜,關起門來卻藏著難以言說的傷痛,甚至只能把委屈往肚裡吞,假裝一切都好。她認為,傷口若沒有正視、沒有真正面對,就不可能自然痊癒。對於外界認為她獨自照顧兩個孩子相當辛苦,郭靜純坦言,辛苦久了也會慢慢習慣。即使婚姻最後只剩親情,愛情與激情不再,她仍不會否定前夫過去為家庭、孩子付出的努力,強調雙方都曾經歷不容易的時光。談到正式簽字離婚的心情,她透露,朋友曾問她當下是否哭泣、是否非常難過,但她反而有種卸下無形枷鎖的感覺。她形容,兩個人明明已經漸行漸遠,卻勉強生活在一起,其實是一種折磨;簽字之後,原本凝滯、充滿壓力的氣氛終於流動起來,也讓她能以更平和的態度看待彼此。郭靜純也呼籲,若婚姻真的走到盡頭,雙方應避免惡言相向,更不要讓家人被迫承受大人的情緒,強調「大人事大人解決」。她最後向有相同處境的女性喊話,可以哭、可以難過,但不要沉溺太久,要相信人生仍有新的可能。不過,郭靜純近日也捲入另一場爭議。先前她的臉書被網友發現疑似直播販售仿冒精品,商品清單出現香奈兒、VCA、愛馬仕、卡地亞等品牌名稱,價格遠低於正品售價,引發外界質疑。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相關貼文已遭刪除,如今郭靜純離婚消息與精品爭議接連曝光,也引起網友熱議。
他樓下娶妻樓上辦百日宴!新娘、孩子媽竟是不同人 兩家人爆糾紛報警
大陸貴州省六盤水市近日發生一起離奇的宴席風波,一名男子吳林峰在同一家酒樓,與現任孔姓妻子舉辦婚宴的同時,另一場為他與林姓前女友所生孩子舉辦的百日宴也在樓上進行。「樓下結婚、樓上辦百日宴」的情況曝光後,引發外界質疑男子是否涉及重婚。當地官方已釐清三人的婚姻關係,認定這場百日宴並不構成重婚,但當事人之間仍有經濟糾紛,目前由多個部門協調處理。根據《新京報》11日及《大河報》12日報導,這場引發爭議的宴席,地點位於六盤水市鐘山區。承辦酒席的業者12日受訪時表示,當天確實有兩場不同性質的宴席,婚宴與孩子百日宴分別由兩個家庭簽訂合約,並非同一組人統一安排。由於當天發生糾紛,工作人員最後報警處理,但業者沒有進一步透露衝突細節。根據陸媒報導,兩場宴席最後都順利完成,業者也都收到款項。隨著事件受到關注,三名當事人的關係也逐漸明朗。根據鐘山區官方相關管道提供的資訊,吳林峰已與孔思涵完成結婚登記,兩人具有合法婚姻關係;另一名女子林偲則是吳某峰的前女友,雙方雖然育有孩子,卻從未辦理結婚登記。因此,官方認為替孩子舉辦百日宴,不能直接認定為重婚行為。不過,男子與兩名女子的關係,也讓外界關注另一個問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是否就一定不會構成重婚?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指出,依據大陸《刑法》第258條,重婚罪並非只看有沒有再次登記結婚,而是存在兩種可能情況。付建說明,第一種是已經有合法配偶,卻又與其他人辦理結婚登記;第二種則是在婚姻關係仍然存在的情況下,與第三者長期、穩定地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換言之,即使沒有第二張結婚證書,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仍可能涉及重婚罪。就這起事件而言,吳林峰與林偲雖曾同居並育有子女,但沒有登記結婚。付建認為,替孩子舉辦百日宴,與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是兩回事,不能僅憑宴席就認定雙方存在符合重婚罪要件的關係,因此目前情況未必構成犯罪。另一名律師姚坤則從時間先後切入分析。他指出,吳林峰是否涉嫌重婚,必須先確認他與孔思涵何時登記結婚,再比對與林偲共同生活的時間及方式。如果吳林峰先與孔思涵成為合法夫妻,之後又與林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育有孩子,就可能涉及重婚罪。姚坤也提醒,在上述情況下,如果林偲明知吳林峰已有配偶,仍與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同樣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反過來說,若吳林峰是在與林偲交往期間同居並生下孩子,兩人始終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之後才與孔思涵結婚,依其分析,吳某峰便不構成重婚罪。至於這起風波的後續處理,鐘山區官方已表示,吳林峰與林偲共同育有孩子、舉辦百日宴的情況,不構成重婚,目前仍待處理的是雙方之間的經濟糾紛,相關部門正聯合協調。兩名律師的分析則指出,重婚罪的判斷關鍵並非宴席辦在哪一層樓,而是當事人婚姻關係的先後順序,以及是否在已有配偶的情況下,另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貴州男子因婚宴與孩子百日宴引發爭議,當地官方表示,當事人之間另有經濟糾紛,相關部門正聯合處理。(圖/翻攝自微博,江蘇交通廣播網)
金星逆行已一週!唐綺陽揭12星座本週運勢 巨蟹感情提防第三者
歷經10月第一波連假後,星座專家唐綺陽分享10月12日至10月18日的星座運勢,唐綺陽表示本週金星逆行已經一個禮拜了,懷舊回憶和秘密陸續浮現,民眾也想勇於面對那些沒有處理好的事情,例如愛情、回憶和深藏秘密,該如何安放的問題,自己心裡一定要有數才行。再來,現在也正面臨水星停滯,水星停滯的情況就會「更水逆一點」,在3C、溝通、交通方面容易不順,但正因為這些不順的狀況,自己才會注意到更多的細節,或者是更加提醒自己「有些東西是不可以疏忽跟遺忘的」。另外,唐綺陽表示10月16日週五時冥王星來到所謂的轉折點,首先要先恭喜天蠍座的朋友們,守護星(冥王星)要順行了,天蠍座迎來助力,會讓周遭很多事情有往前進的感覺,不過唐綺陽提醒水星也在天蠍座要逆行,兩件事情同時發生,民眾可以感受其中非常細節的差別。以下為12星座個別的影響(太陽、上升皆可參考):【累的:巨蟹、獅子、魔羯、水瓶】巨蟹:有事應秉公處理,感情提防第三者獅子:遇事別單打獨鬥,感情機會要主動魔羯:工作繁忙別過勞,感情疲憊想放棄水瓶:受年輕人激發,感情要耐心溝通【穩的:金牛、雙子、處女、射手】金牛:以柔克剛更順利,感情需柔軟處理雙子:冒險精神先收斂,感情張眼看清楚處女:善後輔助表現佳,提供溫暖有桃花射手:競爭激發好表現,感情鬥嘴藏桃花【讚的:牡羊、天秤、天蠍、雙魚】牡羊:年輕屬下帶好運,感情偏年輕路線天秤:挑戰難題更帶勁,感情職場魅力旺天蠍:按部就班有貴人,感情成熟更有利雙魚:講究務實有收穫,感情有現實考驗◎民俗說法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新聞網立場
人妻怒發脆公審小三!1.5萬人讚爆 下場慘了
北部1名人妻因不滿女子疑似長期聯繫、糾纏丈夫,2025年8月間在Threads公開發文,怒嗆對方「想當小三上不了位」,並自行製作影片指控女子單戀丈夫,即使遭封鎖後仍持續透過其他方式聯繫,甚至意圖介入婚姻。相關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大量關注,累計至少1.5萬人按讚、566人留言,另有3474次分享。不過,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私人感情糾紛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不能透過網路公審方式處理,認定人妻的行為同時涉及加重誹謗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論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人妻阿芬(化名)與阿香(化名)之間因感情問題產生糾紛。2025年8月17日晚間10時前某時,阿芬在Threads發布公開貼文,寫下「有人想當小三上不了位氣噗噗」、「你想丟臉我來幫你」等內容,並附上自行製作的影片,公開指控阿香介入自己的婚姻。阿芬在影片中指稱,阿香單戀自己的丈夫,即使丈夫將她封鎖,仍持續改用其他方式聯繫,甚至曾向家人表示兩人是男女朋友,並認為阿香有意介入自己的婚姻。相關內容發布後迅速擴散,吸引至少1.5萬人按讚、566人留言,並被其他網友分享3474次。阿香看到相關貼文及影片後提告,阿芬因此遭檢方依法起訴。案件開庭時,阿芬坦承確實發布相關貼文及影片,但否認犯罪。她向法院辯稱,阿香過去曾持續聯絡丈夫,即使遭到封鎖,仍改用其他通訊方式聯繫,甚至曾前往丈夫住處。阿芬表示,她與丈夫原本一直採取包容及冷處理的方式面對,但認為阿香持續造成兩人的生活困擾,才決定將事情公開,希望藉由發文阻止對方繼續聯繫。阿芬也向法院提出雙方過往對話紀錄、照片以及社群平台貼文等資料,主張自己並非憑空捏造相關指控,而是認為阿香確實存在持續糾纏丈夫的行為,因此才在Threads公開說明。不過,法院審理相關證據後,並未採信阿芬的說法。法官認為,阿芬在貼文及影片中反覆使用「想當小三」、「糾纏人夫」等說法,一般客觀第三人閱讀或觀看後,容易因此形成阿香企圖介入他人婚姻、破壞夫妻感情的負面印象,客觀上已足以貶損阿香的名譽及社會評價。法官進一步指出,整起事件涉及的是私人感情生活,與公共議題論辯的關聯及貢獻程度較低。阿芬身為熟悉社群平台運作的成年人,應當知道網路具有快速傳播及廣泛擴散的特性,公開發布涉及他人私生活的指控後,可能吸引大量網友留言批判,甚至進一步對當事人發動攻擊。在此情況下,阿芬仍選擇公開發布相關內容,法院因此認定她具有將相關資訊散布於眾,以及損害阿香利益的意圖。對於阿芬主張自己所說的內容都是事實,法院檢視相關資料後則認為,現有證據仍不足以證明阿香在阿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確實具有介入或破壞婚姻的意圖。另一方面,阿香也曾否認自己知道阿芬與丈夫已婚,因此不能僅憑阿芬一方的說法,即認定阿香明知對方婚姻狀態,仍有意介入。法官另指出,阿香雖然曾在社群平台上發布失戀或感情相關文字,但這些內容並未明確指向特定對象,不能單純依照阿芬自己的理解,就直接推論阿香確實具有破壞其婚姻的意圖。判決中特別提到「網際網路公審」問題。法官認為,如果阿芬認定阿香確實有破壞婚姻或持續糾纏丈夫的行為,原本可以先蒐集相關證據,再透過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等方式提出警示,或進一步循民事、刑事訴訟程序維護自身權益。然而,阿芬沒有選擇這些法律途徑,而是將私人感情糾紛直接搬上Threads公開,讓並不了解事件完整經過的第三人,在接觸單方面資訊後,容易形成阿香就是破壞他人婚姻第三者的印象,因此已經超出合理評論的範圍。士林地院最終認定,阿芬的同一行為同時涉及加重誹謗罪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屬於想像競合,依法從一重處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若易科罰金,則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提起上訴。
保險陷阱1/乙、丙式車險竟擋毒駕理賠 恐怖內幕:風險丟回車主
近年來「依托咪酯」、「喵喵」等毒品氾濫,毒駕造成傷亡、車輛毀損的情形越來越多,正常行駛在道路上的駕駛人,往往閃避不及,但事後卻求償無門,因為多數人選擇「乙式」以及「丙式」的車體險,在遭受酒駕或毒駕的池魚之殃後,保險公司不理賠,理由是契約中有一條「因第三者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不理賠,但該條文其實違反保險法。今年5月27日上午七點多,一輛營業半聯結車,行經國道一號北向325公里處時,因駕駛李男精神恍惚,在幾乎沒有煞車減速的狀況下,追撞前方車輛,因為力道相當大,像打保齡球似的,一部追撞另一部,或波及其他車道行駛中的車輛,竟然造成八部自小客車毀損,現場有10人受傷。這起車禍造成多輛小客車被撞爛,幾乎成廢鐵,而李男的聯結車,僅車頭毀損。國道警方對李男實施酒測,確認並沒有飲酒,但在他車內發現使用過的毒品咖啡包共22包,進行毒品快篩,結果呈第三級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陽性反應。2025年12月5日詹男在新北中和毒駕,撞倒多部汽機車後逃逸,逆向行駛,又與對向來車相撞。(圖/報系資料照)去年12月5日晚間9時許。45歲的詹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忠孝街時,突然暴衝,猛烈擦撞路邊停放的1輛汽車及4部機車,現場滿目瘡痍,但他肇事後囂張的逃逸,不久後,又在附近新華街逆向行駛,與正常行駛的廖姓男子(28歲)所駕駛的車輛發生迎面對撞,撞擊力道之大,導致廖男車輛失控倒車,又不慎撞上後方一名騎腳踏車的王姓女子。目擊者說,詹男街頭狂飆,簡直像是「暴走坦克」,警方對詹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隨後在他車上起出含有依託咪酯的煙彈1個及針筒1支,顯見其駕前確有吸毒行為。上述兩起毒駕事件,以及其他酒駕造成的車輛毀損,被害人肇事責任是零!但是,很可能保險公司不理賠。曾任職保險經紀人的「保險消費者權益促進會」C姓前會長指出,除非是購買新車的前兩、三年,車主會購買全險(甲式車體險),車齡稍舊,就會降級,改保「乙式」或「丙式」車體險,而這兩種車險,對於無辜遭受酒駕或毒駕的被害人,壓根無法獲得理賠。可惡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消費者根本不曉得,因為保險業務員只會告訴車主,「乙式」車險保障範圍涵蓋「車對車」、「車對物」,甚至天災毀損都理賠,而「丙式」車體險,只保障「車碰車」,也就是說,僅理賠行駛中碰撞,若是「自撞」、「翻車」必須花較多錢買「甲式」跟「乙式」車險才有賠償。按照消費者認知的理賠範圍,如果是行駛中被毒駕者撞到,應該乙式、丙式都有理賠,若是停在路邊,無辜遭受毒駕者波及,乙式保險車主也應該獲得理賠才對!但多數的乙、丙式車險定型化契約裡,有一條「因第三者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不予理賠。C指出,且不說保險業務員多數未盡告知義務,事實上,該條文違反保險法第54-1條規定「保險契約中有左列情事之一,依訂約時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份之約定無效:一、免除或減輕保險人(即保險公司)依本法應負之義務者。二、使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拋棄或限制其依本法所享有之權利者…」。也就是說,車主買保險,本來就是為了預防車禍發生時,肇事者擺爛,不賠償,而酒駕、毒駕者屬於「高風險者」,保險公司索賠成功率低,於是訂這「霸王條款」,但又藏在契約細節裡,保險業務員也不說,車主根本不知道自己花錢沒有買到應有的保障。更可惡的是,保險公司的經算師,在核算保費時,計算「損率」是有將毒駕、酒駕算進去,C強調,保險公司收了保障酒駕、毒駕的錢,卻不予理賠,擺明將無法求償的風險轉嫁給消費者,對此,主管機關應該站出來,勒令全國各保險公司修改契約,尤其在毒駕日漸增多的情況下,可以酌增保費,但不可以不理賠,因為此條款明顯違法。
保險陷阱2/霸王條款藏乙式車險 抓嘸肇事者、刻意撞車都能拒賠
車主購買最普遍的乙式、丙式車體險,除了無辜遭遇毒駕、酒駕撞擊受損,保險公司不理賠,甚至,就連停在路邊莫名其妙被撞,保險公司也不理賠,其理由是「不明原因」,也就是找不到肇事者,保險公司沒有求償對象,乾脆把風險轉嫁消費者,甚至連找得到肇事者,保險公司也會以「非善意第三者」為由拒絕理賠,除非車主打官司才可能獲得應有的賠償。各種車體險比較:不明原因與遭人惡意破壞,乙、丙式拒絕理賠,其條文違反保險法。(圖/讀者提供)乙式車體保險,理賠範圍涵蓋車對車、車對物的碰撞,「丙式」僅限於行駛中車對車碰撞理賠。按理講,若車子停在路邊,莫名其妙被其他車輛撞擊,而車主肇事逃逸,附近也無監視器,也屬於「車對車」的碰撞,可是,保險契約裡有一條「不明原因條款」可以拒絕理賠。幾乎全台灣所有產物保險公司的乙式車體險,都有一條「不保事項」:「停放中遭不明車輛或物體碰撞、刮損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之毀損滅失。上述所稱「不明原因」係指無法確認可歸責之對象者,而「不明車輛」係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無法提供肇事車輛之車主或車籍資料,但經憲警或本公司查證事故屬實者不在此限。」「保險消費者權益促進會」C姓前會長指出,保險公司擺明了,只要警察抓不到肇事者,公司就不願意理賠,這等於把求償的責任與風險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此條款違反保險法第54-1條「約定無效」之規定:「免除或減輕保險人(即保險公司)依本法應負之義務者。」甚至,有時候連找得到肇事者,保險公司也要賴!去年3月30日,彰化市某咖啡廳停車場,某車主因有部豐田汽車違規停放,堵住通道,導致他的車出不去,此人竟然衝撞這部豐田,而他當場「路怒症」發作,在硬生生撞開一條通道後,居然還倒車猛撞亂停的豐田出氣,導致豐田波及旁邊停得好好的特斯拉,最後揚長而去。完全無辜的特斯拉車主,向保險公司求償,這次,因為監視器有拍到,警方很快抓到肇事者,但不曉得是肇事者耍賴,還是其他緣故,保險公司竟然拒絕理賠,原因跟拒絕理賠酒駕、毒駕受害者一樣:「因第三者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不予理賠」。C表示,有了「非善意第三者」與「不明原因(車輛)」兩個霸王條款,保險公司只要向肇事者求償不順利,就可以不理賠,反正,保險公司做生意是要「包贏的」,誰叫你消費者當初簽保單時沒有看清楚。後來特斯拉車主找上「保險消費者權益促進會」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訴,該會強硬表示,既然找得到車主,不應因為肇事者是刻意撞擊,就以「非善意第三者」拒絕理賠,不排除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最後,保險公司妥協了,全額理賠。因為該公司知道若告上法院,敗訴機率很高,且若霸王條款因此事件被廣為人知,肯定得不償失,但條件是車主必須簽下保密條款;C表示,好幾起保險公司利用上述兩則「霸王條款」拒絕理賠的案子,最後都因為保險公司怕鬧上法院,私下和解,顯然,業者自知理虧。
許光漢新廣告捲入夫妻衣物大戰 情侶友人吵架「不介入但會緩和氣氛」
「男神」許光漢再度為品牌的蒸氣電子衣櫥化身成「許代樂」,這回他在廣告中一進門就意外闖入夫妻兩人爭執的世界,成為緩衝家庭氣氛「最不想被趕走的第三者」。面對夫妻間小到因衣物而爭吵,從雨天淋濕的外套、換季皮衣到心愛包款,他都必須一一接招。許光漢透露,廣告中看似帥氣的「接衣」橋段,拍攝時其實得「蹲下來狂衝」,不少表情與反應更是自己臨場加戲,為一本正經的角色增添了許多反差笑點。在首波廣告中,許光漢身穿帥氣長版皮大衣現身烤肉店,先是一本正經說出:「衣服臭掉是不可以的。」看到衣服皺褶時,更瞬間露出難以忍受的表情,對衣物細節毫不妥協的「衣物糾察隊」形象,讓人留下深刻印象。在這次續集中商品正式到貨,沒想到一進家門就立刻捲入夫妻的衣物攻防戰,不只要夾在兩人之間化解僵局,還得隨時接住迎面飛來的衣物,許光漢說,看似一氣呵成的接衣畫面,實際拍攝時卻得和時間賽跑。為了完成連續接衣的效果,現場其實準備了兩件相同外套,他笑說:「第一件丟出去之後,我要立刻蹲下來衝到另外一邊,再接住第二件!」讓男神也難得手忙腳亂。許光漢在廣告中專門化解夫妻間的衣物矛盾,被問到現實中遇到朋友爭執,是否也會主動出面調解,許光漢坦言,如果是朋友之間會視情況幫忙,但面對情侶吵架則不會輕易介入:「因為沒有長時間跟他們相處,也不一定知道真正引發爭執的原因。」不過,如果雙方真的吵得太激烈,他仍會適時緩和氣氛,先讓彼此冷靜下來。至於談到雨天遇上衣服與心愛包款同時淋濕,許光漢毫不猶豫選擇「先救包包」,因為包包裡面除了手機與隨身物品,還可能放著重要的工作劇本。他也回憶,過去曾背著後背包遇上大雨:「整本劇本都淋濕了,上面辛苦寫的筆記全部糊掉,當下真的超級崩潰!」對於雨天的衣物照護難題,他也道出「像穿皮衣遇到下雨,會想趕快弄乾,又怕傷到材質;但放著不管,又擔心悶出味道。有時照顧衣服甚至比決定穿什麼更傷腦筋。」不過現在靠著新商品,這些煩惱都煙消雲散。許光漢也曾因雨天濕衣與換季難題感到困擾。(圖/LG提供)
謝典霖捲賄選案遭羈押 昔與八點檔女星「閃婚18個月」被挖出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近日與父母等5人捲入賄選疑雲,案件持續延燒之際,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先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母親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事件不僅可能牽動年底彰化縣議員及議長選情,隨著謝典霖涉案消息受到關注,他過去與八點檔女星李燕僅維持18個月的婚姻,也再度被外界翻出討論。謝典霖與李燕的緣分始於2013年。當時李燕前往彰化拍戲,並替謝典霖的選舉活動站台,2人被傳因此逐漸產生情愫,之後更曾被媒體直擊在澳門牽手、擁抱。兩人當時以結婚為前提交往,認識不久便迅速步入婚姻,交往僅3個月就決定閃婚。婚後的李燕一度淡出演藝圈,將生活重心轉向家庭,也專心替丈夫的政治活動輔選。不過,這段婚姻並未如外界預期般長久,僅維持18個月便宣告結束。離婚後,李燕曾接受媒體訪問談及這段婚姻,強調兩人分開並不是因為婚姻出現重大問題,也沒有第三者介入,而是雙方個性差異極大,價值觀也存在明顯分歧。李燕當時坦言,自己始終無法適應婚後的生活,並表示如果一段婚姻真的能夠讓人感到幸福、和諧,沒有女人會選擇放棄。她也認為,繼續留在那段關係裡,最後只會讓彼此都不快樂,因此雙方最終選擇結束婚姻關係。儘管婚姻僅維持短短18個月,謝典霖與李燕離婚後並未因此交惡。離婚7年後,謝典霖甚至曾親自出席李燕經營品牌的喬遷宴,替前妻站台打氣。當時他還幽默表示,「人家說前妻是最可怕的動物」,但隨即強調,即使2人已經沒有繼續走在一起,也不需要因此把關係弄壞。如今2人的人生也已各自走向不同方向。謝典霖近期因涉嫌賄選案件遭羈押禁見,父親謝新隆同樣遭裁定羈押禁見,母親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案件後續發展以及對年底地方選舉可能造成的影響仍受到關注。李燕則已重新展開自己的婚姻生活。2023年,她再度步入婚姻,嫁給共同經營保養品牌的夥伴、外界稱為「新店陳大少」的陳茂榮。李燕過去曾大方分享對現任丈夫的看法,稱讚對方有肩膀且負責任。
外遇高峰竟在週五晚上!徵信社調查揭58%第三者來自職場
社群平台近日因科技公司工程師遭爆劈腿事件引發熱議,也讓職場外遇及伴侶關係中的異常徵兆再次成為討論焦點。徵信業者近日發布「2026台灣婚姻外遇調查白皮書」,分析近2年超過3000件實務委託案件後發現,外遇發生的高峰時段集中在「週五晚間至週六凌晨」,有42%案件發生於這段期間;此外,第三者身分有58%是配偶的職場同事或業務客戶,而超過76%的案件則是從伴侶手機使用習慣突然改變,進而被察覺異狀。業者提醒,若發現伴侶出現多項可疑徵兆,切勿在情緒下直接攤牌,以免打草驚蛇,應保持冷靜並注意合法蒐證的界線。根據「2026台灣婚姻外遇調查白皮書」統計,外遇發生機率最高的時間區段為「週五晚間至週六凌晨」,占全部案件42%,不少外遇者會以加班、公司聚餐或與朋友小聚作為掩護。排名第2的是「國定連續假期前夕」,占28%,調查指出,外遇者往往會利用連假前後的時間與第三者見面,甚至透過連假首尾安排會面來彌補無法長時間相處的情況。至於「平日下午2點至5點」則占18%,主要涉及高階主管或業務人員,這類工作通常具有較高的工時彈性,因此也可能被利用來安排約會。從第三者的身分來看,58%是配偶的「職場同事或業務客戶」,比例明顯最高。白皮書分析,長時間的工作接觸、頻繁互動,以及共同承受工作壓力,可能讓原本的工作夥伴關係逐漸發展成超越職場界線的情感關係。其次有23%的第三者來自「交友軟體或網路社群」,另外14%則是舊識或前任。從年齡分布來看,案件主要集中在35歲至45歲族群,占比達47%。調查認為,這個年齡層通常已具備相對穩定的經濟基礎,但同時可能面臨婚姻倦怠、家庭責任及生活壓力,因此成為外遇案件相對集中的族群。除了外遇發生的時間及第三者身分,白皮書也整理出伴侶發生外遇時常見的5大異常徵兆,其中最常出現的是「手機隱私防護突然升級」,占比高達76%。相關行為包括突然更改手機密碼、關閉訊息通知預覽、洗澡時也將手機帶在身邊,以及刻意將手機螢幕朝下放置等。第2名則是「無故增加的不明開銷」,占比62%,包括出現摩鐵或精品消費紀錄,甚至突然改變消費習慣,大量使用現金付款。排名第3的是「行程交代不清與暴躁」,占55%;第4名為「性生活頻率劇減或改變」,占48%;第5名則是「異常注重外表打扮」,占41%。調查顯示,這些單一行為未必能直接證明伴侶存在外遇,但若多項異常同時出現,往往容易引起另一半注意,也可能成為進一步釐清關係狀況的線索。針對上述調查結果,大愛徵信社謝董事長表示,外遇往往並非毫無跡象可循,但發現伴侶出現異常時,最重要的是避免因情緒反應而打草驚蛇或直接攤牌。他建議,若察覺多項可疑行為,可以先保持冷靜,記錄可疑的時間點以及對方行為上的變化,同時注意蒐證時涉及的法律界線,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以保障個人資料及民事權益。
欣西亞遭酸「太強勢老公才外遇」 親揭痛心歷程:是對方不負責任的選擇
兩性專家欣西亞過去曾公開分享美籍丈夫外遇的經歷,近日她談到「我們很好,為什麼另一半還是會外遇」時,卻收到網友留言酸「妳太強勢,老公才外遇」。對此,欣西亞15日發文回應,坦言自己當初發現外遇時,也曾陷入強烈的自我懷疑,甚至不斷檢討自己,認為「他會外遇,通通是我的錯」,如今她則想提醒所有正在經歷感情背叛的人,「千萬不要把對方的錯,全部扛在自己身上」。欣西亞今(15)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日前分享「我們很好,為什麼另一半還是會外遇」時,看到留言認為「妳太強勢,老公才外遇」。欣西亞坦言,當初面對丈夫外遇時,自己其實也曾有過類似想法,而且不是單純想一想,而是非常用力地反省自己,「我認為他會外遇,通通是我的錯。」欣西亞透露,當時自己甚至不敢把遭遇告訴身邊的人,擔心親友用配偶的外遇來指責自己,「認為他會外遇,一定是老婆哪裡沒做好」。欣西亞指出,女性在婚姻遇到外遇問題時,常常容易陷入各種自我檢討,就算把先生、孩子放在第一順位,最後可能被說成「黃臉婆」;沒有給足另一半情緒價值,會被批評「不夠溫柔」;努力經營自己的職業生涯,又可能被貼上「太強勢」的標籤。對於這些聲音,欣西亞直言,外遇並不是原配和第三者之間的條件比較,更不是誰「輸」給誰的問題,另一半選擇發展婚外關係,是當事人自私和不負責任的選擇,不能把這個責任全部轉嫁到遭遇背叛的伴侶身上。欣西亞也分享,自從出版書籍並公開自己的經歷後,陸續有不少人找她談心、諮詢,讓她看見許多人面對外遇時承受的痛苦,「其實,外遇對於男人或是女人,打擊都非常巨大,因為它會讓人對自我產生巨大的懷疑,甚至造成個人價值的粉碎」。欣西亞呼籲正在經歷感情風暴的人,不要把另一半犯下的錯全部背在自己身上,這個世界本來就沒有人完美,婚姻和伴侶關係也不可能永遠沒有問題,如果兩人之間真的存在需要調整的地方,應該透過溝通和討論處理,而不是把婚外關係當成解決問題的出口。欣西亞提醒,遭遇背叛本身已經是一段艱難的路,「我們可以檢視自己,但不要把對方的選擇,變成一輩子的自責」,最後她也為正在療傷的人打氣,希望有一天,大家都能拋下不屬於自己的重擔,走到屬於自己的花路。
婚前抓包台積電未婚夫出軌! 律師揭「保存5證據」:未婚妻可提告求償
近日一名女網友在網路上分享台積電未婚夫婚前出軌女同事,吸引逾百萬人瀏覽。對此,台大曾姓律師「法律曾心話」指出,很多人都以為正式登記結婚,就無法向出軌的另一半索賠,但其實只要雙方婚約已合法成立,即使尚未完成結婚登記,無過失的一方仍可能依法向違反婚約的未婚夫請求婚宴費用、精神慰撫金等賠償。近日一名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透露,原本預計今年11月結婚,婚宴場地、婚紗以及親友等相關婚禮安排都已經準備妥當,沒想到8月底卻發現在台積電工作的未婚夫出軌。原PO表示,未婚夫當天原本說要到公司上班,但其實是請假與女同事外出,甚至未婚夫被發現出軌後,還辯稱「最近壓力大,想找人出去走走,我們沒有幹嘛」。原PO得知真相後,直言到底誰會在結婚前2個月出軌,並心碎表示「原本以為我們這段期間正在一起用心的準備婚禮、迎接我們的未來,結果你卻是把心思都用在別的女人身上、安排跟別的女人的約會。你們持續多久了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原本以為的幸福婚姻,已經被你們親手毀了」。對此,台大律師「法律曾心話」在Threads發文表示,很多人會誤以為「還沒結婚就不能求償」,但其實並非如此。律師透露,根據《民法》規定,如果雙方已經合法成立婚約,即使雙方尚未正式登記結婚,若其中一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婚約解除,或無正當理由違反婚約,沒有過失的一方仍可能依法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律師提醒,只要雙方婚約已合法成立,即使尚未完成結婚登記,無過失方仍可能向違反婚約的一方請求損害賠償。(圖/翻攝自Threads/jienuo_zeng)至於究竟可以要求哪些費用?律師指出,若婚約解除,只要是因籌備婚禮所產生的實際損失,例如已經支付的婚宴費、婚紗費、喜餅費等,都能向過錯方索賠;若因婚約遭違反造成精神痛苦,在符合相關法律要件的情況下,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以及訂婚時贈與的聘金、金飾等,也可要求對方返還。不過,對於第三者是否需要賠償,律師直言,由於雙方尚未完成結婚登記,法律上並沒有「配偶」身分,因此無法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第三者請求相關賠償。律師直言,未婚妻無法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第三者請求相關賠償。(圖/翻攝自Threads/jienuo_zeng)律師也提醒,如果真的遇到類似情況,證據保存相當重要,包括「婚約、結婚日期的對話紀錄」、「婚宴的訂單、收據和匯款紀錄」、「取消費用與廠商規則」、「對方承認出軌或道歉的訊息」及「就醫、心理治療的紀錄」等,都應妥善留存,作為後續求償的證據、資料。此外,婚約解除後,若要請求損害賠償,原則上須在2年內行使相關請求權,否則可能因時效過期而消滅。
建商強買古厝1/台積擴廠傳聞掀土地收購戰 她獨守150年祠堂槓建商
桃園龍潭有塊魏姓家族共同持有的土地,建商以各個擊破方式,讓家族成員幾乎全部同意出售,只剩下魏秀珍為了保住有150年歷史的祠堂,還在與建商奮戰,她表示,祠堂是三合院,只有東側「護龍」在這塊土地,僅佔30多坪,若保留這個家族精神中心,並不影響開發,但建商引用「土地法34條」,以多數決強買,目前她已經到法院提出異議,雙方正僵持著。透過空照圖可以清晰看見,祠堂右側護龍,只佔開發地基的一小部份,不影響其完整性。(圖/魏秀珍提供)這塊地號為「龍潭龍德段202號」的建地,是魏姓家族共同持有,面積約2800平方公尺(800坪左右),2021年疫情剛開始時,桃園「大清建設公司」開始展開收購,因為當時外面盛傳台積電擴廠,政府會徵收這塊土地,如果被「區段徵收」,價格更低,因此家族叔伯不少人被說服,加上建商各個擊破,即使後來確定政府不會徵收,土地價值會因為台積電設廠而增值,但大勢已去,建商已經取得過半的同意權,因此收購過程並不困難。只有兩個「刺頭」,是魏秀珍與另一戶住在這塊土地上的堂叔兩兄弟,因為他們官司敗訴,被判拆屋賣地,經協商拿了一千萬走人。魏秀珍說,建商能夠打贏官司,主要是依據《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該條文旨在解決共有不動產處分僵局,允許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或持分超過三分之二)之同意,即可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共有物。也就是說,在多數共同持有人都同意出售這塊土地的狀況下,即使魏秀珍與他的堂叔不同意賣地,建商依然可以靠著「多數決」強買,他只要將錢提存法院,就算交易成立,可依法強拆;今年四月七日,魏秀珍緊急向桃園地院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之訴,暫時擋住建商「強買」的法律程序。魏秀珍進一步解釋,開發單位「大清建設」主張自己是善意第三者,因為土地是向一家叫「大權建設」的公司購入,但經查這兩家公司根本同一個老闆,等於左手賣給右手,開發商根本不是「善意第三者」。祠堂旁魏秀珍堂兄的房子的已經被拆,成一片廢墟。(圖/周志龍攝)魏秀珍說,在「大清建設」收購過程,董事長黃清圖透過一位詹姓代書,表達即使買地也不會拆屋,會保留完整的三合院,因此她並沒有積極抗爭或遊說叔伯不要賣地,沒想到所有承諾都是謊言,該公司還是想收購整塊土地,不惜破壞百年祠堂。魏秀珍拿出空照圖指出,緊鄰著「龍德段202號」是200號,祠堂的正身(正廳,主建築,供奉祖先牌位)與左側「護龍」(西廂房),座落在200號,這塊地是屬於她的曾叔祖一房所有,只有右側護龍(東廂房)在202號地段上,僅佔地30餘坪;魏秀珍強調,「大清建設」欲開發的202號,有2800多平方公尺(約847坪),少了這一塊,並不影響其建案的完整性,頂多少賣幾戶,為何一定要破壞這個歷史建物?此外,魏秀珍強調,她繼承祖父這塊地75分之3,「龍德段202號」847坪,換算下來,她個人持分約33坪多,與西邊護龍、建商要強拆的部份差不多,當初因為沒有強制分割,才讓建商有機可乘,儘管多數宗親願意賣地,如果建商願意尊重少數,就不強買她那30幾坪,百年宗祠是可以完整保留的,魏秀珍不禁反問,大鯨魚已經吞那麼多了,連一條小蝦米也不放過嗎?魏秀珍指出,魏家宗祠建於民國前25年,是清光緒年間的建物,而且保留完整,維修得相當好,要不是宗族裡有人怕失去產權,魏氏宗祠很有可能經專家鑑定後成為歷史文化建物。如此,建商則無法強買,但魏家不但無法買賣土地建物,更須負擔維護責任,例如需定期保養結構、外貌、環境;在進行修復、改建、拆除時,皆須符合相關法規的審查與許可,這是相當大的負擔,但魏秀珍表示,會盡力說服宗族叔伯與堂兄弟,留下這個百年家族的精神中心。
渣夫外遇砸千萬養小三還有私生子 妻發現被嗆「沒事找事」怒提告
大陸湖北武漢市一名女子玲玲結婚逾20年,近期才發現經營建築公司的丈夫阿勇長期出軌,不僅私下轉帳人民幣近230萬元(約新台幣1035萬元)給小三麗麗,甚至育有一名10歲私生子。玲玲憤而提告,經法院審理後判決,考量阿勇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扣除必要撫養費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後,麗麗須返還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900萬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當地法院調查,玲玲與阿勇為高中及大學同學,兩人攜手創業並育有一對兒女。然而自2005年起,經營建築公司有成的阿勇便與麗麗維持不正當關係,甚至出資供其享受名牌與旅遊,並支付兩人的非婚生子就讀貴族幼兒園與私立小學的龐大開銷。當玲玲前去對質時,阿勇卻態度冷漠,指稱家庭開銷從未短缺,反嗆髮妻「不要無理取鬧、沒事找事」,讓全心付出照顧家庭的玲玲徹底心碎,決定委任律師走上法律途徑維權。律師介入調查後,調閱相關金流紀錄發現,阿勇自2016年至2024年間,陸續向麗麗轉帳高達人民幣230萬元(約新台幣1035萬元)。對此,玲玲表示願意放下感情恩怨,不再追究非婚生子的法律責任,但堅持依法追回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絕不任由自身權益受到侵犯。對於贈與款項的性質,律師說明,原則上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且該贈與行為違背公序良俗,依法屬於無效贈與,本應全額返還。然而,由於此案涉及子女權益保護,法院考量阿勇向麗麗轉帳的部分資金屬於履行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義務,因此沒有將全部款項視為無效贈與,而是扣除合理的撫養成本後計算返還金額。最終法院裁決,扣除非婚生子的撫養費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後,麗麗必須返還其餘的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900萬元)給玲玲。對此,律師強調,婚外不正當男女關係不僅侵害夫妻共同財產權利,更對原家庭與非婚生子女造成無法彌補的雙重傷害。即便法院在法律層面支持了基本撫養費,對於未成年孩子的成長環境與情感發展而言仍是巨大打擊,絕非金錢所能彌補,呼籲大眾珍惜家庭並恪守婚姻責任。
獨/她比「神經病」手勢諷鄰居卻辯比YA 逆轉無罪原因曝光
新北一名婦人與男鄰居相處不睦,在社區開會結束散場時,發現男鄰居拿手機錄她,忍不住食指、中指併攏,在太陽穴旁邊旋轉,比出「阿達」、「神經病」的手勢,因此吃上官司,她對檢察官辯稱只是比YA,仍被起訴公然侮辱罪,一審判罰4千元,但二審認為,婦人只是表達不滿,不一定有意毀損男鄰居的名譽,而且當時其他人陸續離開會議室,無法證明有第三者見到「神經病」手勢,因此改判無罪,全案確定。本案被告是新北蘆洲一名孫姓婦人,原告吳姓男子是同一個社區的住戶,兩人之間有官司恩怨,2024年12月30日晚間社區舉辦區權人會議,孫姓婦人見到吳姓男子以手機對著她攝影;區權會開完時,孫姓婦人想起有朋友要借社區場地開會,拿手機拍會議室,卻見到吳姓男子又在拍她而且慢慢靠近,她邊往門口走邊在太陽穴旁邊併攏食指與中指再搖晃擺動,讓吳姓男子感到羞辱,報警提告公然侮辱。食、中兩指旋轉搖動是什麼意涵?婦人去警局和地檢署都說這個手勢是YA,新北檢認為這個手勢暗指吳姓男子是神經病,足以貶損名譽,因此起訴,新北地院也採納檢方見解,判處罰金4千元。婦人一審找一位律師,上訴二審再加一位律師幫忙辯護,辯稱吳姓男子一直拍她並逼近的行為很莫名其妙,也使她畏懼,出於宣洩不滿的情緒才比出手勢,並無侮辱告訴人的意思。高院合議庭勘驗吳姓男子的手機錄影畫面,當時社區住戶一個接一個走出會議室,有人看到孫姓婦人對吳姓男子比神經病嗎?這部分看不出來,而且孫姓婦人比手勢只是一下子,並未持續反覆,也尚未達到大多數人無法忍受的程度,吳姓男子個人感覺不舒服與社會名譽受損不能畫上等號,所以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陳幸妤離婚翻出17年前火爆往事!見記者怒轟變態 范琪斐揭兩人後來關係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前夫趙建銘診所的Google頁面留下1星負評,公開指控對方男女關係混亂、與3名兒子疏離,並證實兩人早已離婚,讓她再度成為媒體焦點。婚變消息曝光後,陳幸妤過去多次與媒體正面交鋒的畫面也重新受到討論,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2009年赴美參加牙醫師考試時,即使人已離開台灣,仍遭記者一路追訪。面對長達半年的媒體跟拍,她走出考場後終於忍無可忍,得知甚至有人特地從華府趕來時,更當場怒斥「變態」。事隔17年,當時參與採訪的資深媒體人范琪斐今年初再談往事,也坦言當年的「緊迫盯人」方式並不好,但透露後來她與陳幸妤從劍拔弩張轉為建立信任,不但完成一對一專訪,私下也有過一些往來。這起婚變消息除了讓兩人25年的婚姻受到關注,也使陳幸妤過去面對媒體時直來直往、毫不掩飾情緒的一面再度成為話題。尤其2009年發生在美國的那場媒體追逐,相關畫面多年來一直在網路流傳。當時的背景正值扁家相關司法案件延燒。2008年陳水扁卸任總統後,扁家成員接連成為司法及新聞焦點,陳幸妤的一舉一動也受到高度關注。大批記者長期守候、跟拍,她當時更曾表示,這樣的情況已經持續約半年。2009年2月,陳幸妤前往美國紐約參加牙醫師考試,並準備申請學校。即使已經離開台灣,媒體追逐仍未停止。她結束考試走出考場後,隨即又被守候在外的記者包圍,長期累積的壓力也在這一刻徹底爆發。面對媒體不斷追問,陳幸妤反問記者為什麼每天都要跟著自己,並強調遭跟拍已長達半年,根本不是幾天而已。當有人繼續詢問這次赴美目的時,她直接說明自己就是來參加考試、準備申請學校,同時抱怨在媒體天天包圍之下,連考試都受到影響,甚至認為自己的表現並不理想。現場記者眼見她情緒激動,一度試圖緩和氣氛,要她不要生氣,可以先回飯店休息。不過在陳幸妤看來,問題並非自己是否願意離開現場,而是即使轉身回飯店,記者恐怕仍會一路跟著。她直言,在台灣已經被追了半年,沒想到人到了美國仍然不得清靜。得知現場甚至有媒體記者專程從華府趕來後,陳幸妤情緒再度升高,直接以「變態」形容這種為了追她而跨城趕來的行為。最終,現場記者決定停止採訪並陸續散去,她則站在原地看著眾人離開,堅持確認記者真的不再跟隨,甚至表示就算要在那裡耗到晚上也沒關係,畢竟自己已經被追了半年,也不差再耗上一段時間。這場發生在美國的衝突成為當年極具話題性的新聞畫面,也讓參與採訪的范琪斐多年來不時遭網友點名。部分網友認為,當年的守候方式已超出一般採訪程度,甚至以「霸凌」形容陳幸妤受到的待遇。相關爭議一直延續多年,只要當時畫面重新流傳,范琪斐往往再次成為批評對象。甚至范琪斐自己的婚變,也曾被網友與陳幸妤事件扯上關係。范琪斐2024年與外籍前夫結束婚姻,之後談到感情中出現第三者時,就有人留言酸她「誰叫妳以前霸凌陳幸妤」。面對多年後仍不斷被翻出的舊事,她曾公開表示無奈,認為不論自己談什麼事情,總有人能再度聯想到陳幸妤,質疑這樣的討論已經偏離原本話題。今年初,范琪斐接受《鏡新聞》專訪,再次被問到這場延續多年的爭議。她表示,自己從來沒有刻意迴避陳幸妤事件,過去之所以沒有反覆公開談論後續,是因為知道陳幸妤相當重視隱私,若她為了替自己澄清而不斷談及兩人之間的事情,反而可能再次把陳幸妤推到輿論焦點。重新檢視當年的新聞判斷,范琪斐認為「是否需要採訪」與「採取什麼方式採訪」應該分開討論。她表示,當時扁家相關司法案件正受到高度關注,站在新聞工作者立場,追查並嘗試取得陳幸妤的回應,她至今仍認為有其新聞上的理由。然而談到具體執行方式,范琪斐則承認當年的作法並不理想。她直言,第一階段採取長時間守候、緊迫盯人的方式不好,因為記者其實根本無法確定最後究竟能問到什麼,如今回頭看甚至覺得這種方法「非常蠢」,效率也很差。范琪斐解釋,當年的採訪環境與現在不同,第一線記者可以運用的工具有限,同時又承受不能漏掉重大新聞的工作壓力,在沒有其他有效管道取得消息時,只能選擇到現場守候。結果記者與陳幸妤第一階段的接觸變得相當緊張,雙方形成劍拔弩張的局面,也讓採訪愈來愈難進行。為了結束這種僵持,范琪斐後來出面協調記者團,希望不要再用一路跟隨的方式採訪,而是改與陳幸妤商量一個固定時間,讓她正式接受訪問。只要媒體取得需要的回應,大家便可以結束守候,不必繼續追著她跑。採訪方式改變後,雙方互動也逐漸出現轉折。范琪斐表示,陳幸妤在第二階段開始對她產生信任,最後兩人甚至在美國坐下來進行一對一專訪。對范琪斐而言,這其實是整起事件非常重要的後續,只是多年來外界反覆流傳的往往是陳幸妤情緒爆發的畫面,反而很少有人記得後來還有這場正式訪談。范琪斐也曾對此感到不解,認為外界如今批評她當年的採訪方式時,幾乎都集中在最初衝突最激烈的階段,卻很少提到後來雙方改變互動方式、成功完成專訪的過程。此外,范琪斐還透露一段外界較不知道的插曲。陳幸妤當時獨自在美國期間,她曾私下幫過對方一些忙,不過究竟發生什麼事情、提供什麼協助,因為涉及陳幸妤個人隱私,她始終不願進一步公開。也因為後續的接觸,范琪斐表示,陳幸妤並沒有因為最初那段緊張的採訪經歷就一直討厭她。兩人後來反而建立了一點私人關係,因此外界若只從網路上反覆流傳的街頭衝突影片判斷彼此關係,與後來實際情況並不完全相同。
陳幸妤自稱「前妻」留言控趙建銘 謝龍介:她個性率真、內容應有幾分真實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昨(12)日在趙建銘開設的「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區留言,自稱「前妻」,並指控趙建銘涉及男女關係問題、對兒子「無情無義」,引發外界關注。國民黨立委謝龍介今(13)日受訪表示,陳幸妤個性一向率真,心中有什麼通常會直接說出來,這次公開留言應是相當生氣,他認為內容「應該有幾分真實」。謝龍介表示,過去趙建銘因炒股案入獄後,社會仍給予自新機會,也期待他能以醫療專業服務社會。不過,趙建銘在台南執業期間,他曾聽聞一些醫療糾紛,目前也有相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至於陳幸妤此次留言,謝龍介認為,從內容來看,爭議應與醫療糾紛無關,而是涉及夫妻間的感情及家庭生活問題。他指出,陳幸妤過去一、二十年來給外界的印象就是個性直接,「爽或不爽」都會明白表達,因此這次選擇公開留言,應該是情緒相當強烈。被問到是否會找身為牙醫師的陳幸妤看牙,謝龍介笑稱,自己最近確實正在治療牙齒,但已經找了其他醫師,也聽說陳幸妤醫術不錯。對於陳幸妤與趙建銘的婚姻狀況,謝龍介表示,家庭問題牽涉私人領域,不宜過度評論,兩人過去也曾共同經歷許多事情,如果最終選擇分開,希望雙方能夠好聚好散。謝龍介並稱,若婚姻生活確實有第三者介入,受到傷害的一方出現憤怒情緒可以理解,也應給予安慰。他認為,人生還很長,即使面對感情上的挫折,仍應整理心情、繼續生活。
15歲倒追27歲男!交往1個月懷孕 36歲當阿嬤故事曝光
日本ABEMA原創綜藝節目《愛的鬣狗 Season 6》(愛のハイエナ season6)最新一集聚焦「30多歲就當阿嬤」的特殊人生,節目找來兩名都在36歲升格祖母的女性分享人生故事。一人15歲愛上大自己12歲的男子,交往僅1個月便懷孕,婚後又面臨公婆反對及丈夫高額債務;另一人則在臨盆前一週發現丈夫外遇,小三甚至直接登門逼離婚,之後靠創業翻轉人生,還成功戰勝癌症。兩人雖然經歷截然不同,卻都在跌跌撞撞中走出屬於自己的幸福人生,也成為節目最受矚目的焦點。NARU分享自己15歲時愛上大12歲丈夫,交往僅1個月便懷孕,36歲升格當阿嬤。(圖/翻攝自X,@ABEMA)節目中,育有3名子女的藝人小森純前往廣島縣採訪36歲的NARU。她回憶,自己15歲時對當時27歲的丈夫一見鍾情,並主動展開猛烈追求,兩人正式交往僅短短1個月,她便懷上第一胎。這段往事讓小森純忍不住驚呼:「這真的太危險了吧!」主持群也對兩人感情發展速度感到不可思議。然而,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就充滿考驗。NARU表示,不僅丈夫父母反對兩人交往與結婚,婚後她更得知丈夫背負高達600萬日圓債務(約新台幣128萬元),夫妻一度為生活苦撐。所幸兩人一路攜手走過難關,如今共育有4名子女,20歲的長女日前也迎來第一個孩子,讓她在36歲正式升格阿嬤。一家人如今相處融洽、笑聲不斷,幸福模樣也獲得棚內來賓一致稱讚。NARU分享自己15歲時愛上大12歲丈夫,交往僅1個月便懷孕,36歲升格當阿嬤。(圖/翻攝自X,@ABEMA)另一位同樣36歲就當上阿嬤的受訪者,是來自長野縣、現年45歲的SAKIKO。她透露,自己18歲就懷孕,但原本期待迎接新生命時,卻在人生最幸福的時刻遭逢重大打擊。就在第一胎預產期前一週,她發現丈夫外遇,小三甚至直接闖進家中,當面要求她離婚,表示希望能與丈夫交往,讓她瞬間跌入人生谷底。婚姻失敗並未擊倒SAKIKO,她選擇重新振作,靠著努力創業闖出一片天,事業高峰時年營業額一度達5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070萬元)。然而,命運再次給她考驗,41歲時被診斷罹患肛門管癌。歷經漫長治療及化療後,她終於在家人的陪伴下戰勝病魔,也讓她更加珍惜如今與家人相聚的每一天。除了兩位女性分享人生故事外,本集節目還邀請女星加藤夏希及寫真女星天木純擔任來賓。天木純公開14歲時的辣妹舊照,與現在清新形象形成強烈對比,讓主持群直呼幾乎認不出來。天木純坦言,學生時期個性十分叛逆,不但曾在課堂上干擾老師上課,還會直接對不喜歡的老師大喊「吵死了」,直到為了考進姊姊就讀的高中,提高在校成績與評價,才決定告別辣妹生活,重新調整自己的人生方向。她也分享一段感情創傷,表示曾遇到一位讓自己認真考慮步入婚姻的男子,沒想到算命師提醒「這個男人一定有問題」,隔天她當面追問,對方竟坦承早已結婚,讓她意外成為第三者。雖然她嘴上故作鎮定回應「我就知道」,最後仍忍不住一邊吃著海鮮、一邊喝著啤酒痛哭,為這段感情畫下遺憾句點。透過兩位36歲便升格祖母女性的人生故事,以及天木純分享的青春與感情經歷,《愛的鬣狗 Season 6》呈現不同女性在人生各個階段面臨家庭、婚姻、背叛、疾病及感情挫折時的選擇,也讓觀眾看見,即使遭逢逆境,仍有機會重新站起來,迎向屬於自己的新人生。《愛的鬣狗 Season 6》聚焦「30多歲當阿嬤」話題,兩名受訪女性的人生故事掀起討論。(圖/翻攝自X,@oricon_haishin)
預知夢中看見丈夫外遇!港姐小三遭狠甩巴掌
台灣大哥大MyVideo跟播TVB話題港劇《夫妻的博弈》,由《新聞女王》高海寧攜手馬國明主演,劇情講述高海寧慘遭丈夫與閨蜜聯手背叛,遭車撞後醒來卻是一場預知夢,竟能讓她提前看見即將發生的人生悲劇 。憑《新聞女王》「許詩晴(Cathy)」一角再創演藝高峰的高海寧,這回挑戰歷來情緒最沉重的角色,她坦言《夫妻的博弈》拍攝期間幾乎天天都有大量情緒戲,身為「體驗派」演員的她完全沉浸在角色中,「整個人的能量都很低。」甚至事後看到粉絲探班影片,還驚覺自己連講話都變得有氣無力,笑說:「那時候真的被角色影響得很深。」劇中,高海寧飾演婚後一心為家庭付出的「姜幸如」,在人生谷底之時用預知夢中提前看見丈夫外遇、閨蜜背叛等一連串人生巨變,開始重新思考自己的選擇與價值。談到角色,高海寧坦言最有共鳴的一句話就是:「女生一定要正視自己的價值。」她認為,與其把人生幸福建立在別人身上,不如勇敢掌握自己的命運,「希望觀眾看完這部戲,都能學會先愛自己。」也因此,《夫妻的博弈》不只是婚姻故事,更是一段女性重新找回自我的旅程。《夫妻的博弈》首集開場就相當震撼,「姜幸如」被診斷出罹患癌症,同時意外撞見丈夫與閨蜜暗通款曲,甚至發現兩人早已聯手覬覦自己的保險金,最後更遭昔日閨蜜狠心推向馬路,被疾駛而來的轎車撞飛。醒來後發現這竟是場預知夢,讓她提前看見這場悲劇,她沒有立刻拆穿兩人的真面目,反而冷靜佈局,眼睜睜看著渣夫、小三掉進自己設下的陷阱。不僅上演一幕幕「手撕渣夫、小三」的復仇名場面,還一步步把原本屬於自己的悲劇,全數奉還給兩人。飾演第三者的「港姐」出身郭柏妍事後還笑稱,有一 幕被高海寧掌摑後「頭痛到晚上還得吃止痛藥」,足見兩人對戲火花十足。
詐欺組合拳2/假交易所吸金術曝光 警:全台合法業者沒一家收現金
詐欺集團竟然興建實體的「假虛擬貨幣交易所」,而這一套「詐欺組合拳」裡面,最關鍵的步驟就是利用虛擬貨幣(或稱加密幣)與假交易所。台中市刑大科偵隊隊長吳柏寬指出,合法交易所必須經過金管會同意才能設立,目前全台有八家,沒一家收現金的;買賣虛擬貨幣,很多人透過「非託管電子錢包」,雖然方便,但容易受騙。台中市刑大科偵隊隊長吳柏寬指出,虛擬貨幣成為犯罪分子的洗錢工具。(圖/警方提供)台中市刑大偵破的這個「假虛擬貨幣交易所」詐欺案,一連串令人眼花撩亂的「組合拳」裡,有一個關鍵點,就是當被害人上當,詐團給一個假的「熱錢包」,讓對方以為自己不斷賺錢。對此,吳柏寬指出,虛擬幣的流通、交易方式,僅需透過民間成立的交易所與「非託管電子錢包」即可,相當方便,因此常被犯罪集團用來洗錢。吳柏寬說,「非託管電子錢包」又分為冷、熱兩種。所謂冷錢包,是一個外觀很像隨身碟或外接硬碟的東西,也有人製成一張卡片,沒有連線,攜帶相當方便,只要有一部筆記型電腦或手機,就可以將大量的虛擬貨幣放進冷錢包裡;熱錢包必須連線,沒有實名制,你可以把它想像成一個APP,透過連線把虛擬幣放進裡面。而交易所則是「實名制」,它等於是在「去中心化」的虛擬幣世界建立一個中心,方便政府管理,不過,虛擬幣放在交易所也有風險,就是會倒閉,例如美國FTX就因經營不善倒閉,所有存戶血本無歸。吳柏寬表示,警方追查詐欺集團金流,往往因為贓款換成泰達幣,放進冷、熱錢包而斷線,甚至轉到國外交易所,老外也不會給你個資,就這樣看著大量被害人的血汗錢被輕鬆轉走。網路販賣的「冷錢包」,外表就像一個硬碟或隨身碟。(圖/翻攝PChome網站)咦!虛擬貨幣不是有區塊鏈嗎?在網上,全世界都看得到。對此,吳柏寬表示,虛擬幣怎麼流,都查得到,問題是,你不知道錢包是誰的,尤其放進冷錢包,它就是一支隨身碟,哪知道是誰持有?警方頂多只能查到一組英文與數字組成的「雜錯值」。此外,髒錢洗三次,也變乾淨了。吳柏寬強調,若A犯罪者將泰達幣轉給B的錢包,再轉到C交易所(或個人),最後賣給D,當警方追到D的時候,他很可能是無辜的第三者,壓根不曉得買到的虛擬幣前幾手是髒錢。不過,如果某人每次買到的都是洗了3層的幣,警方也不認為其金流有那麼單純。其次,該詐團設立「假虛擬貨幣交易所」,更是讓行家笑掉大牙。吳柏寬指出,合法交易所的買賣方式,一律需透過銀行轉帳與匯款;用戶必須使用本人名下綁定的銀行帳戶,透過網路銀行或ATM轉帳,將現金存入交易所指定帳戶來買幣,禁止現金與超商儲值。而且,為了配合政府洗錢防制政策,台灣各家合法交易所已陸續停用便利商店機台加值,更不可能有實體店面收現金或面交。吳柏寬指出,市面上聲稱可以收現金面交買賣虛擬貨幣的,通常是私人場外幣商(OTC)或個人行為。類似現金交易,很容易被「黑吃黑」,警方近年來偵辦多起泰達幣交易後發生強盜,甚至演變命案;就算沒被搶,也可能因為缺乏銀行數位足跡,捲入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與洗錢案件,風險極高。
丈夫小三假證做試管!癌妻開庭前1分鐘再收離婚傳票 她崩潰:比八點檔還扯
大陸上海一名朱姓女子罹患肺癌休養期間,意外揭發丈夫涉嫌瞞著她,與第三者持偽造結婚證接受試管嬰兒療程,甚至已成功培育並冷凍保存胚胎。她持合法結婚證要求醫院停止相關程序並處理胚胎卻遭拒,憤而將丈夫、第三者及醫院一併告上法院。沒想到案件首次開庭前短短一分鐘,她又收到丈夫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傳票,戲劇化發展引發外界關注。綜合陸媒報導,朱女2019年確診肺癌,接受手術切除惡性腫瘤後便返家休養。直到2025年11月,她因收到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寄給丈夫的就診通知,意外發現丈夫竟與另一名女子接受試管嬰兒療程,而且受精卵已完成培育並冷凍保存,只是尚未植入。她推算,若胚胎日後順利植入並出生,時間恐落在自己女兒參加大學考試前後。朱女事後展開查證,發現丈夫與第三者疑似利用偽造的結婚證完成輔助生殖建檔及相關醫療程序。事件曝光後,丈夫因涉嫌偽造結婚證件,遭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天。得知真相後,朱女帶著合法結婚證前往醫院,希望院方重新查核資料,停止相關醫療程序並處理冷凍胚胎,但遭院方拒絕。她表示,更令自己無法接受的是,院方告知,若未來她與丈夫完成離婚,而丈夫再與第三者依法辦理結婚登記,仍可能憑新的合法結婚證,申請使用先前透過假證件培育完成的冷凍胚胎。認為婚姻權益及配偶權遭到嚴重侵害,朱女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丈夫、第三者及醫院列為共同被告,希望透過司法程序釐清責任歸屬。案件7月30日首次開庭,不過就在走進法庭前一分鐘,朱女突然收到法院通知,得知丈夫已另外提起離婚訴訟,案件排定8月11日開庭。她感嘆,事情巧合得令人難以置信,「連電視劇都演不出這樣的劇情」。朱女透露,男方在庭前還向法院申請不公開審理,因此許多庭訊內容依法無法對外公開,目前法院尚未宣判,也未說明是否還會再次開庭,後續仍須等待法院通知。她也表示,自己並非唯一受害者,過去大陸曾有類似案例,同樣有人涉嫌利用假結婚證完成試管嬰兒療程並生下子女。她認為,許多合法配偶是在婚姻破裂,甚至離婚後,才得知另一半早已利用偽造證件與婚外對象接受輔助生殖治療,因此希望透過自身案件,讓社會更加重視相關問題。談及目前的訴求,朱女表示,她認為丈夫與第三者培育的冷凍胚胎,已成為婚姻中的一道傷痕,希望相關胚胎能依法獲得妥善處理,不應再被使用,同時要求第三者公開道歉;至於丈夫,她則表示,雙方將在法庭上解決所有爭議。事件曝光後,外界也質疑醫院是否在審查程序上出現漏洞。媒體向多家生殖醫學中心查證,各院均表示,接受試管嬰兒療程依法必須出示身分證及結婚證正本,夫妻雙方還須完成拍照、刷臉等身分驗證程序,若未提供結婚證,僅能接受一般檢查,無法正式建檔或進行試管嬰兒療程。至於涉案的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則表示,辦理輔助生殖療程確實需要提供結婚證等相關證件,至於本案涉及偽造證件及冷凍胚胎等爭議,已交由相關部門統一處理,截至報導截稿前,院方尚未正式回應媒體詢問。受訪律師指出,若丈夫與第三者確實利用偽造結婚證接受輔助生殖治療,不僅可能涉及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違法行為,也已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原配除可在離婚訴訟中主張精神慰撫金,也可依法追討遭不當支出的夫妻共同財產。至於醫院是否須承擔法律責任,律師分析,目前醫療院所大多僅能針對民眾提供的證件進行形式審查,並無權限直接查詢婚姻登記資料,因此若偽造證件足以亂真,醫院未能第一時間辨識,不一定構成違法。不過,在合法配偶提出質疑後,院方是否已善盡查核、暫停相關程序及風險控管義務,仍有待法院進一步認定。對於最受外界關注的冷凍胚胎處置問題,律師表示,現行法律認為冷凍胚胎屬具有生命發展可能性的特殊客體,其處置權原則上屬於精子與卵子的提供者。朱女雖是合法配偶,但因未參與胚胎形成,依法無法單方面要求醫院銷毀胚胎。不過,她仍可透過追究偽造證件責任、向衛生主管機關檢舉醫院流程是否存在疏失,或向法院聲請行為保全等方式,避免涉案胚胎後續遭到移植,進一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