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受創
」 精神 出軌 法院 外遇 小三
原配控遭雙重背叛!丈夫與閨蜜涉重婚 她精神受創「一夜白髮」
大陸陝西省安康市一名女子結婚多年,直到在丈夫車內意外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才揭露丈夫與多年閨蜜之間的婚外關係。女子指出,資料上的陪同簽名人正是其丈夫,進一步追問後,對方承認雙方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女子在庭前受訪時表示,自己在得知丈夫與閨蜜長期維持不正當關係後,短時間內承受巨大精神打擊,甚至出現「一夜白髮」的情況。該案先前一審僅判處丈夫有期徒刑6個月,未認定第三者涉罪,女子不服判決結果,持續循司法途徑追究第三者法律責任。陸媒報導指出,回顧事件起因,女子表示,結婚多年來一直未察覺異狀,直到某日於丈夫車內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文件顯示陪同簽名人為其丈夫,而手術當事人則是她相識多年的閨蜜。她隨即向對方求證,對方承認與其丈夫發展婚外關係,並曾懷孕後終止妊娠。女子指出,真相曝光後,她曾低聲下氣要求閨蜜退出這段關係,希望保住家庭,但不僅未獲回應,反遭對方封鎖聯絡。她形容,自己在極短時間內情緒崩潰,身心狀況急遽惡化,頭髮在短時間內大量變白,外貌變化明顯,至今仍難以走出陰影。她進一步指控,丈夫與第三者並非短暫交往,而是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相關行為對家庭結構與子女造成嚴重影響。她認為,第三者明知對方已有婚姻,仍持續介入家庭,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司法程序方面,法院於2023年進行一審審理,認定女子的丈夫長期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但法院認為第三者行為尚未達刑事犯罪構成要件,未予判刑。女子對判決結果不服,依法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於2025年6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女子仍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主張第三者應負刑責,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訴。本案於26日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後續結果仍待司法機關裁定。另據了解,女子與丈夫曾共同經營文化傳媒公司,丈夫也曾在短影音平台累積一定知名度。女子表示,丈夫正是在工作合作過程中,與後來成為第三者的友人相識,原本出於同情對方為離異單親母親,未料最終演變成婚姻破裂與長期司法糾紛。
養了9年卻不是我的!前妻起訴反被親子鑑定翻盤 中國男討回扶養費「還獲慰撫金」
中國湖南安化縣日前審結一起引發關注的親子鑑定案件。一名男子在與「前妻」爭奪子女撫養權時,意外發現自己養育9年的孩子並非親生,遂提告請求精神與經濟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女子須返還撫養費與精神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6萬2,110元。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顯示,龔男與羅女於2015年10月18日依當地鄉俗舉行婚禮,但未依法登記。隔年1月19日,男孩小羅在安化現代醫院出生,出生證上父母分別登記為龔男與羅女。小羅出生後至2017年4月由兩人共同撫養;之後羅女帶孩子回娘家居住。其間龔男多次以微信與銀行轉帳支付撫養費,共23,720元。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間,小羅短暫隨龔男生活,其間龔男又支出學雜費等2,175元。2025年3月6日,龔男向安化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取得小羅的撫養權並請求羅女支付撫養費,但於同月20日撤訴。隨後,羅女於4月22日反向起訴,請求自己獲得撫養權並由龔男支付撫養費。案件審理期間,龔男申請親子鑑定,並於6月4日由湖南鑑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結果,明確排除龔男為小羅生物學父親。羅女隨即於6月10日撤回訴訟。得知真相後,龔男以精神受創及財務損失為由另案起訴,求償37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依《民法典》規定,撫養子女屬父母法定義務,但既已證實龔男並非小羅生父,便不具法律上撫養義務。其在不知情下誤認身分、長期支付撫養費造成財產損失,構成「不當得利」,而羅女因此獲取經濟利益,雙方存在明確因果關係。安化縣人民法院指出,依相關法條,龔男有權請求返還誤付撫養費,並獲合理精神補償。最終判決羅女返還撫養費38,720元、支付精神撫慰金20,000元、鑑定費3,050元與差旅費340元,合計人民幣6萬2,110元。判決書同時提及,雖雙方未依法登記結婚,但在事實婚姻關係下共同生活多年,小羅的出生與撫育符合社會常理;然而,一旦親子關係被排除,法律上仍以血緣為準,相關權利義務需重新界定。
信用卡消費洩密!人妻汽車旅館偷情遭抓包 法院判與男方連帶賠償30萬
阿國(化名)與小萱(化名)兩人結婚多年,並育有兩名子女。隨著孩子上學,小萱開始重返職場,但卻時常與朋友和同事聚會,甚至有時徹夜未歸。2023年初某夜,阿國突然接到名下信用卡在汽車旅館的消費通知,而消費當日正是小萱聲稱參加公司尾牙的那天。阿國詢問後,小萱一開始表示信用卡被盜刷,還要求他報警。根據法院審理內容,警方循線查出信用卡消費地點為某汽車旅館,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小萱與一名男子一同進出並過夜。後續小萱終於坦承,自己與工作上認識的客戶阿華(化名)有婚外情,兩人早已交往一段時間,期間多次傳訊、通話調情,也曾一同出遊、外宿及參加聚會。這些行為最終導致夫妻協議離婚。阿國表示,婚後雙方曾約定小萱負責照顧孩子,但他長期忙於工作,回家後對家庭冷漠,也不分擔家務,導致兩人關係日益惡化。等到孩子上學,小萱重回職場,夫妻間爭吵更頻繁。阿國因懷疑小萱交友狀況,常偷看她手機,發現她與阿華不僅有工作往來,更有親密私下互動,對她是否付出家庭產生質疑。雖然小萱曾嘗試解釋,阿國也一度表示願意原諒,但雙方的不信任始終無法化解。另一方面,小萱則主張,後來阿國反而和阿華的前妻發展關係,讓她擔心這段複雜關係會影響孩子,多次試圖與阿國溝通子女照顧問題,卻屢屢因而爭執,甚至爆發肢體衝突。她認為,阿國是為了報復才誣指自己外遇。但法院根據對話紀錄發現,小萱與阿華之間存在明確的親密訊息,包括「找我一起睡嗎」、「不方便我可以去找你」及「開個房就可以了」等內容,雙方關係難以否認。此外,還有兩人在旅館約會、同處浴室的細節紀錄。法官審酌所有證據,認定小萱與阿華共同侵害阿國配偶權,屬於重大不法,導致阿國精神受創。考量雙方加害程度及事件整體影響,最終判決小萱與阿華須連帶賠償阿國30萬元。
婚後40年才知亡夫偷情20年有私生子 人妻崩潰告小三!判決結果曝
台中市一名人妻小玲(化名)在丈夫大樹(化名)過世後,幫他辦理除戶登記時,才發現大樹生前與小三阿美(化名)育有一子。小玲認為阿美明知大樹已婚仍介入他人家庭,導致自己精神受創,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定阿美確實侵害小玲配偶權,判決阿美應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玲主張,她與丈夫大樹於1981年10月24日結婚,並維持婚姻關係長達40多年,但大樹2023年10月25日過世後,她在辦理大樹的除戶手續時,發現大樹早在2004年10月26日認養與他人所生的孩子樂樂(化名)。小玲表示,她直到此時才知道丈夫與阿美有婚外情,且雙方還育有一子樂樂。小玲強調,阿美明知大樹有婚姻關係,卻仍與他長期交往,並以家庭模式共同生活,已構成配偶權的重大侵害,導致她精神痛苦,求償100萬元。阿美則表示,自己於2003年懷孕後至孩子出生前,才從大樹口中得知對方已婚,事後雖仍與大樹保持聯繫,但自己並未意圖破壞他的婚姻。阿美強調,小玲早在2004年5月、6月間即已知悉此事,卻拖延至20年後才提起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間,行為已構成權利濫用及違背誠信原則。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大樹自2004年認養樂樂起至2023年去世前,幾乎每天去阿美住處探望母子倆,並資助生活開銷,彼此長期互動超出一般朋友範圍。此外,法院也根據戶籍資料、證人口供與大樹所添購給阿美的車輛等資料佐證,認定雙方已形成如同家庭般的相處模式,足以破壞小玲與大樹間的婚姻信任與家庭圓滿,構成對配偶權的持續性侵害。雖然部分損害已逾10年時效而不受保護,但近10年內的侵害行為仍可成立求償依據法官考量阿美在黃昏市場工作,每月收入約1萬8000元至2萬元,認為小玲請求精神慰撫金應以20萬元為適當,最終判決阿美須賠償原告20萬元慰撫金,並自2025年4月8日起按年息5%計算至清償日止,至於全案訴訟費用由雙方按比例負擔,仍可上訴。
精神出軌能提告嗎?律師揭法院認定關鍵:考量雙方對話
婚姻最看重忠誠,精神出軌是指雖然未發生實際的性行為,但在心理、情感上已對另一個人產生親密依賴與曖昧互動。近日律師郭德田就在節目《新聞挖挖哇》討論婚姻中的忠誠義務時指出,依照《民法》規定,婚姻關係中雙方應履行忠誠義務,一旦與第三者發展親密關係,即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郭德田表示,配偶若與他人有曖昧互動,已逾越一般正常社交範圍,即有可能侵害配偶權。他舉例說明,像是對話中出現「寶貝早安」、「你今天去哪裡」或「上次好舒服」等語句,若能推定雙方有性關係,即便無明確證據,也可能被法院認定構成侵害。不過若僅是單方面傳送挑逗訊息、或是聊天內容雖火辣但無明確雙方互動,則不一定能構成法律上的侵權。法官在審理時,會綜合考量雙方的對話內容、互動頻率與情感依附程度。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也透過臉書科普表示,「侵害配偶權」指的是有第三人介入婚姻,從事超出一般社交的曖昧或親密行為,導致夫妻關係破裂或一方精神受創。例如深夜單獨見面、過夜、傳送挑逗訊息、稱呼對方「老公」或「老婆」、出入汽車旅館等,皆有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至於如何提起訴訟,律師指出,這類案件屬於民事訴訟,不涉及刑事責任。當事人可準備相關證據,如聊天紀錄、照片、影片、住宿發票等,向法院遞交訴狀,並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請求精神慰撫金。訴訟地點通常為對方戶籍地或侵權發生地的地方法院。法院在判決賠償金額時,會依行為嚴重程度與當事人精神痛苦程度綜合判斷。一般而言,曖昧行為可能賠償數萬元;若涉及擁抱、接吻或過夜,則可能達20至30萬元;若發生性行為或長期交往,賠償金額可達30至50萬元不等;若行為過於誇張,如同居或生子,金額可能超過50萬元。民事求償也有時效限制,根據法律規定,應於「知悉侵害行為後兩年內」或「行為發生十年內」提起訴訟,逾期將喪失請求權。律師建議,一旦懷疑配偶有不忠行為,應盡快蒐證並諮詢法律專業,避免因證據不足或程序錯誤,導致權利無法主張。
醫療暴力再起!北市老翁心肌梗塞住院 突情緒失控毆打3名護理師
台北市內湖區三軍總醫院6月1日晚間9時許驚傳醫療暴力,據了解,72歲的老翁因為心肌梗塞住進加護病房,住院期間突情緒激動,堅持要下床,護理師見狀急忙阻止,未料卻因此惹怒老翁,遭其利用電視遙控器毆打,導致3名護理師受傷,護理師最終選擇報案,而警方也將依法處理,傳喚老翁到案說明。廖姓護理師於Thread上發文表示,6月1日當晚,1名老翁在心導管檢查後,被暫時安置於加護病房中,當時老翁意識清楚且身旁並無家屬陪同,護理師多次告知其在加護病房內不能下床,但老翁卻於2小時後試圖下床,護理師上前勸阻,沒想到卻因此點燃老翁怒火。老翁事後氣憤不已,伸手拿起電視遙控器毆打護理師,共3名護理師受傷,其中1名護理師眼鏡更是因此而破損,另1名護理師則是被抓傷,院方後續動員了13名同仁協助,才成功將情緒失控的老翁控制住。令人憤怒的是,家屬事後抵達醫院,在了解事情原貌後,非但沒有向受傷的3名護理師表達歉意,更是不遵醫囑要求辦理自動出院。事發以後,3名護理師也於6月2日進行報案,並表示該事件不只對同仁造成身體受傷,更導致精神受創,不僅出現焦慮、恐懼情緒,嚴重影響工作能力。而警方也表示,3名護理師在當晚案發以後就至派出所進行報案,目前將會依法通知涉案的老翁到案進行說明,後續也將依醫療法等罪進行偵辦。
為尪苦守寒窯11年…離婚才知他在柬埔寨早有私生子 她求償卻因「這理由」敗訴
台北市一名女子文君(化名)與丈夫阿如(化名)結褵多年,2人婚後育有1女,不過阿如長年在柬埔寨經商,2人聚少離多,情感漸趨冷淡,終致離異。然而文君離婚後,才得知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竟在柬國與KTV女子發生婚外情並生子,憤而向法院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文君提告時已逾10年時效,判決她敗訴。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文君與阿如於2005年5月結婚,同年8月完成登記,婚後生下1女。但自2007年起,阿如便長駐柬埔寨經商,每月僅匯回4萬元作為家用。夫妻長期分隔兩地,缺乏溝通互動,感情逐漸疏離,因此文君在2018年提出離婚,雙方於2019年10月達成協議,正式離異。2024年,阿如以文君未依協議將房產移轉給女兒為由,向她提起履約之訴。文君卻意外從女兒口中得知,阿如早在女兒小學六年級帶她前往柬埔寨遊玩時,便讓女兒見過其婚外情對象小萱(化名)及一名男童。文君懷疑男童可能是阿如的私生子,進一步追問下,女兒才坦承阿如曾告訴她與小萱發生了婚外情,並承認生有一子。文君主張,阿如早在2015年就與小萱出軌,並育有1名私生子,嚴重破壞夫妻關係,造成她精神受創,故依法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及利息,並聲請假執行。對此,阿如不諱言曾在柬埔寨與KTV坐檯女子發生過關係,但堅稱自己當時只是酒後亂性,雙方銀貨兩訖,事後也並為持續交往。他告訴法官,當年給了對方100美元後就再無聯絡,直到數年後對方帶著小男孩現身,他出於同情才決定收養,又直到2023年間經DNA鑑定,才發現孩子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且小萱自己也不知孩子生父為誰,以此否認自己在婚姻期間出軌。法院審理時查出,阿如與小萱之子出生日期為2013年10月17日,推估受胎期應為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間,而文君提告時間為2024年11月,已遠遠超過民法所規定10年時效。法院認為文君提告時效已過,且阿如坦承為其親子,事實清楚,無需再傳訊證人女兒,遂駁回文君之訴及假執行聲請。可上訴。
無良母「推女入火坑」寄生多年 法官判決讓她「斷開連結」找回人生
新竹一名女子小安(化名)出生在破碎家庭,從小學起就要當童工養活自己,國中時更一度無家可歸,只能睡在學校課桌上。高中時,母親將她接回同住,本以為找回難得的親情,沒想到母親卻反手將她推入火坑,不僅要她到酒店陪酒賺錢,還要她出賣肉體。小安原堅持不願屈從,但母親之後罹患大腸癌,為替母親賺取醫藥費,只能咬牙下海。小安出社會後,康復的母親仍不斷向她討要金錢,直到母親因案入獄,雙方才斷了聯絡。小安如今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經新竹地院裁定獲准,終於擺脫母親糾纏。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小安的母親曾和多名男性共生下6名子女,小安排行第5。小安從小就飽受母親虐待,她幼年時,母親曾經營酒店,當時有店內小姐送小安一個娃娃,母親卻在毆打她後,將她珍愛的娃娃點火燒到面目全非,還恐嚇她說「下一個就是妳」。8歲時又目睹母親將幼弟「賣」給一對求子的夫妻,心靈蒙上陰影。此外,小安就讀小一、二年級時,母親也曾在酒後發酒瘋、拿刀追砍小安,將她逼到廁所避難,還能聽到門外母親用刀砸門的聲音。母親更曾拉扯著小安的頭髮,將她在地板上拖行,小安當時曾懷疑是否因為自己「不夠可愛」,才遭到母親如此凌虐,長大後也未能擺脫童年陰影,至今不敢留長頭髮。後來,小安母親一度將她丟到外婆家就不聞不問。小安的外婆不識字,也難以給予妥善的照顧。等小安升上4、5年級時,又被母親接回同住,當時小安為了負擔自己的學費、制服費,不僅必須到南寮漁港端盤子、洗碗、搬漁貨,還要去工廠做手工。升上國中後,小安仍繼續工作養活自己,沒想到因為母親不斷向二姊要錢,導致二姊一家無預警搬家,母親不付房租又經常無故離家,沒有為她留下任何食物,小安除了向早餐店乞討吐司邊果腹,又暫住好心的國中同學家中。而後因同學家也有經濟負擔,小安不想造成他人困擾,只好改睡在教室課桌上、學校體育館的軟墊上,被學校發現後通報社會局,她才輾轉被送到寄養家庭安置。歷經童年種種不堪,小安無法理解生下自己的「母親」為何拋棄自己,長期懷疑自己的出生是個錯誤,從國中就開始有自殘傾向。到了16歲,小安無法再住在寄養家庭,只好開始打工賺房租、學費、生活費,沒想到高一下學期時母親突然出現,將她接去同住,卻又是一連串惡夢的開始。母親因為缺錢,將小安帶到卡拉ok、酒店陪男人喝酒、隨便供客人撫摸,再將賺來的錢通通拿走,還問她要不要賣淫賺更多,導致小安精神崩潰,一度送醫治療。小安因重鬱休學又復學,努力唸到高三時,母親又罹患大腸癌二期。因母親10年多沒有繳納健保,無力負擔龐大醫療費用,當時小安已經同時打3份工賺錢,但不僅無法為母親還清舊債,還要負擔醫藥費,最終被迫下海從事性交易,就這樣一邊上學、一邊賣淫、一邊奉養母親。後來,小安母親經過治療休養已經康復,卻每天窩在家裡看電視,小安問母親到底知不知道醫療費、生活費、房租從何而來,母親竟冷淡回應「我不想知道」,讓小安晴天霹靂,醒悟到母親對她的付出毫不在乎。當時,小安精神受創,心灰意冷下在手臂、大腿及身體各處留下嚴重自殘傷疤,而後搬出和母親的租屋處,且至今仍須持續為心理問題就醫。小安出社會後,努力想找回自己的人生,還靠自己的能力買房。然而母親仍然不斷找上她,以哭鬧、揚言自殺向她糾纏;又犯下刑案,以支付罰金為由對她討錢。小安雖給過母親不計其數的金錢,但母親就像個無底洞般需索無度,直到母親終於因罪入獄,她才終於和母親斷了聯絡。不久前,小安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聲請,表示自己沒有童年、沒有家、沒有得過一絲來自母親的關愛,無依無靠的四處漂泊,甚至被迫出賣肉體換取金錢供母親花用,還要擔心母親出獄後再來騷擾,急需靠司法免除法定扶養義務、畫清扶養費的給付界限,才能重新振作、找回自己的人生。對此,小安母親出庭表示對小安的證述無意見。法官則認為,小安母親現年66歲,已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原本小安需扶養她,然而從小安從年幼到成年,母親不僅沒盡到扶養義務,還有重大戕害女兒的事實,裁定小安免除扶養母親義務。◎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竹婦為孩子「忍耐出軌尪12年」 見小三高調放閃怒提告
新竹一名彭姓婦女婚後育有5名子女,卻發現丈夫與一名林姓女子維持12年婚外情。該女子曾是彭婦母親聘請的餐廳服務生。彭婦憤而提告申請離婚,並向小三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近日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彭婦表示,與丈夫結婚25年期間,育有5名子女,其中一名早夭。然而丈夫在最小的孩子出生後便與林女展開不倫關係,兩人多次單獨外出旅行、過夜、泡湯,甚至在臉書上親暱互稱「老公、老婆」,明顯超越正常男女交往界線。彭婦稱自己因此精神受創,情節重大,故提出2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林女辯解,從2013年開始與彭婦丈夫交往,雖然明知對方已婚且有小孩,但彭婦未曾阻止,僅提出三項條件,不得慫恿丈夫離婚、不得生育子女、不得花用丈夫的錢。林女認為自己並未破壞家庭完整。法院審理後認為,彭婦經濟能力有限,因考量維繫家庭完整及保護年幼子女,對丈夫長期外遇選擇隱忍,並不代表她默許丈夫與林女的關係。此外,法院查證相關照片與對話紀錄,認定林女與彭婦丈夫之關係確實破壞了彭婦婚姻的圓滿。法官指出,林女作為第三者介入長達12年,嚴重影響彭婦的婚姻生活,導致其精神受到重大痛苦。最終判決林女須賠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
要求50萬才分手「不給就鬧事」!出軌男向正宮坦承偷腥 元配提告小三求償百萬
女子小萱(化名)與丈夫阿國(化名)結婚多年,結果阿國竟與另一名女子歡歡(化名)維持長期不正當關係。而當阿國準備提出分手時,歡歡要求要有50萬元才願意分手。阿國無奈之下,轉向小萱坦承一切,後續小萱便對歡歡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後經法院審理後,法院判決歡歡應賠償38萬元給小萱。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阿國與歡歡曾於2023年底時多次在車內發生親密行為,甚至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但是在阿國提出分手後,歡歡以「分手補償金」為由向阿國索要50萬元。眼見阿國沒有同意後,歡歡便頻繁騷擾,包括親自到阿國工作的公司鬧場,並委託他人打電話訓斥。阿國也因為歡歡的行為擔憂整起事情爆發,因此在2024年初對小萱坦承外遇。而在小萱得知此事後,歡歡竟直接登門踏戶,向小萱坦承與阿國的姦情,並聲稱自己並不知曉阿國已婚。但根據小萱所提供的錄音證據顯示,歡歡多次向阿國表示自己是「安靜、知進退且稱職的小三」,甚至清楚知曉阿國的已婚身份。小萱認為,歡歡在知曉阿國已婚身分後,仍與阿國保持親密關係,並多次發生性行為,這已超越社會一般能接受的範圍,嚴重侵害其作為配偶的身分法益。在庭上,歡歡承認與阿國的關係,初期也是強調自己不知道阿國已婚,但後續相關證據打臉後,歡歡才以自己目前無業為由,聲稱無力支付高額賠償。但法院審酌後認為,歡歡在得知阿國已婚後,仍持續交往長達4個月,其行為破壞小萱與阿國之間的夫妻忠誠與信任。而透過小萱提交的醫院診斷證明,確認小萱因此是導致精神受創,需接受心理治療,認定歡歡的行為直接造成小萱的精神痛苦,屬侵害配偶權之情節重大。最終,法院裁定歡歡賠償精神慰撫金38萬元。
控妻回娘家23年沒回來…人夫想離婚 她反擊:我長期被虐待
男子阿國控妻子小萱(皆化名)生完次子後回娘家休養,23年沒回家,對兒子也不過問,都靠他負擔生活支出,因此訴請離婚,而妻子則反吐實情,她長期在婆家被精神虐待,最後法院准許離婚。判決書指出,阿國跟小萱在1998年結婚,而結婚初期和睦,原以為夫妻互敬、互愛、互相扶持,怎料小萱在2年後,生下次子,同年8月間藉口回娘家休養,23年來都沒回家,也沒分擔家務,對對2名未成年子女亦未曾聞問,家庭支出都由阿國負擔,他父兼母職,一人分飾二角,努力將小孩扶養成人,他在婚姻中不曾感受幸福及家庭溫暖,2名子女也在無母親照護下成長。 阿國說,他曾跟小萱訴請離婚,當時小萱為心神喪失狀態,持續近20年,夫妻本應有互信、互諒、互愛之婚姻基礎已然不可能存在,所以他要再訴請離婚。小萱辯稱,她跟阿國經長輩介紹才交往結婚,而她當時住在婆家,嫁給阿國也懷孕了,而阿國沒體諒她的辛勞,要她分擔一家5口的家務及生計,還經常罵她。不僅如此,阿國也常當家人面,不斷嫌棄她,讓她精神受創,她為了婚姻只能忍耐,父母也希望阿國跟其家人能包容,不過狀況沒改善。小萱說,生下次子,她不堪言詞攻擊而崩潰,馬上打給父母,要他們帶她回家,對於回娘家休養不回婆家這說法,實與事實有違。而她因為長期在婆家被精神虐待,罹患嚴重憂鬱症,也送醫治療,阿國都沒探視,也沒付任何醫療費用,反而想離婚,不仁不義的行徑令人髮指。法官表示,阿國跟小萱分居逾23年,沒以夫妻身分共同生活過,足認2人早已無繼續經營婚姻之意願,也難謂有何夫妻情分存在,婚姻關係徒具虛名形式。在此情況下,依客觀的標準可認為,任何人處於同一境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希望之程度,依法准許離婚。《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蕭淑慎尪梁軒安深夜發公告「5點」駁性侵 稱「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
女星蕭淑慎和小15歲老公梁軒安在2017年結婚,豈料男方6月底才被一名曾姓女子指控騙財騙色,16日又被女歌手Rina控訴性侵。Rina16日前往北檢按鈴提告梁軒安妨礙性自主,控訴梁男利用權勢性侵,放話「不跟他交往就冷凍」,自己因此被迫與對方發生數次性關係,造成精神受創,嚴重影響生活。梁軒安稍早也透過臉書發出5點聲明做出回應。梁軒安16日晚間接近22點時在臉書發布聲明公告,針對自己遭到指控性侵提出5點聲明。梁軒安首先強調,「本人梁軒安絕不可能去性侵他人」,同時也題及,既然對方已經按鈴申告,目前就交由法律處理,他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除了以上兩點外,他在聲明中還感謝親朋好友與合作方的關心,同時對媒體致意,除此之外還提出「請大家不要打擾我的親朋好友,若有特別關心的朋友,手機會持續開機,可以直接聯繫我。」梁軒安16日晚間接近22點時在臉書發布聲明公告。(圖/翻攝FB/梁軒安 Eagle-軒爺)
蕭淑慎尪遭控性侵!受害女歌手現身北檢提告 淚揭梁軒安PUA手法
藝人蕭淑慎2017年和小15歲的老公梁軒安結婚,豈料男方日前才被一名曾姓女子指控騙財騙色,如今又被女歌手Rina控訴性侵。Rina今(16日)前往北檢按鈴提告梁軒安妨礙性自主,控訴梁男利用權勢性侵,放話說不跟他交往就冷凍,自己因此被迫與對方發生數次性關係,造成她精神受創,嚴重影響生活。據了解,Rina今日赴北檢遞狀提告梁軒安妨害性自主,並透過聲明表示她曾是雄鷹娛樂公司旗下藝人,同時身兼梁男特助,當時自己正逢人生低谷,隻身從加拿大來台灣,且剛脫離暴力傾向的前男友,只想專注於工作與發展演藝事業,因緣際會認識了梁男,本以為對方是她演藝生涯的伯樂及貴人,事實並非如此。Rina指控,梁軒安多次以演藝機會作為交換條件,要求她與其交往、發生關係,也就是「潛規則」,自己明確拒絕,表明2人只有工作上的關係,然而梁卻大言不慚說「陪他就有錢賺」,不僅因她不願配合將其冷凍、不支付薪水,還趁四下無人時毛手毛腳,甚至強吻,更藉由出差機會以權勢逼迫發生關係。Rina進一步控訴,梁軒安後來用暴力侵犯她,並試圖用對待曾小姐同樣的手段,除了送禮物,還說會與蕭淑慎離婚,甚至承諾買房給她,還私下聲稱自己是他的未婚妻,害她被貼上小三罵名;她強調,那段時間後,自己精神受到極大創傷,曾多次提出解約要求,誰知梁竟出言恐嚇,聲稱他在演藝圈與商場上有人脈,能把她逼至絕境。Rina表示,自己也曾想息事寧人,過了就算了,「然而曾小姐也曾站在這,向社會大眾揭露他的惡行惡狀。我才意識到,我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更不會是最後一個受害者。雖然挺身而出的過程很痛苦,但我不希望看見任何懷著星夢或是肩負重擔的女孩子們,在這世界的任何一個角落,遭受我當初所承受的一切」。Rina坦言,後續一切將交給司法定奪,「即便我手上的證據也許並不足以還原事件真相,也許他會繼續逍遙法外,但我必須讓社會與演藝圈,以及所有被性暴力所欺負的善良人們知道,這不是你們的錯,你們不孤單,永遠不要忘了為自己挺身而出」。針對相關指控,梁軒安強調,自己絕無性侵、偷拍等行為,並反控Rina出面指控是因為不滿專輯計畫告吹,他當初都是好意對她們伸援手,結果現在翻臉不認人,甚至公開抹黑,真的很無奈。梁軒安提到,現在因全案都進入司法階段,所以不方便透露細節。◎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暴雷仔的勝利?狠踹劇透《我推》下屬遭送辦 50歲長官獲不起訴
對許多人來說,暴雷比不簽聯絡簿更可惡。日本京都地方法務局宇治分局50多歲男登記官,因不滿下屬劇透《我推的孩子》後續劇情,當場痛踹對方遭移送法辦。對此,京都地檢署在4日予以不起訴處分。據《京都新聞》報導,該名登記官2月1日在辦公室與部下聊天時,因為遭對方突襲式暴雷《我推》劇情,當場情緒失控抓住對方衣領怒吼:「我討厭被暴雷!」,再狠踹下屬腰部。下屬事後以精神受創為由,在家休養到3月底,後續再到警局報案遭長官暴力攻擊,警方則依傷害罪嫌,將上司移送檢調偵辦。京都地檢署6月4日宣布不起訴上司,但未說明理由。隨著「出圈」的現象級動漫作品越來越多,與暴雷有關的糾紛也隨之增多。不過,日本節目「スッキリ」曾在小型街訪發現,日本10幾歲到20幾歲年輕人,有高達一半願意被暴雷以避免「踩雷」;專家也證實,大學生到25歲族群認可暴雷的比例最多,「抗拒暴雷的多半是長者」。此外,也有一些不分年齡樂於被暴雷的讀者,例如「下水餃」滿1年的《咒術迴戰》,有群不滿重要角色被作者「機械神」賜死,每週期待最新情報,就為了看作者又有哪些「超展開」與「借鑑」。
老公喝醉尿褲子…婆婆當她面「脫下聞味道」 她歎嫁給巨嬰想離婚了
結婚最怕嫁娶到媽寶、公主。微博帳號「最佳蹲坑讀物」分享一件誇張案例,人妻與老公今年清明節帶女兒到湖北,探望公公婆婆,怎料丈夫中午就喝得酩酊大醉,之後還因為找不到婆家院子裡的廁所,直接尿在凳子上,氣得她怒髮沖冠。怎料,婆婆見狀竟說「不是我兒子尿褲子,是孫女撒的水」,還邊說邊脫下兒子的褲子,甚至把濕透的褲子放在鼻子前嗅聞:「這不臭呀,不是尿!」嚇得人妻連話都說不出來。人妻表示,當時1打2把丈夫和女兒拖到床上睡,已經讓她筋疲力盡,婆婆明知老公尿褲子、弄髒凳子,卻把責任推給在睡覺的1歲多女兒,脫褲場面更讓她幾乎要精神受創,「快2個月了,我還是過不去那個坎」。人妻透露,她能理解婆婆對「19歲當兵,離家20年,1年回家3、4次」兒子的疼愛,但無法理解婆婆「把我40歲老公慣成巨嬰」,婆婆會幫老公擠牙膏、準備好洗臉水、換拖鞋、洗襪子內褲,甚至「半夜進我們房間給我老公蓋被子」。清明節的脫褲震撼,就像導火線般點燃人妻對老公的壓力鍋,同時照顧小孩和沒有生活常識大小孩的壓力,以及過去累積的不滿,都讓她非常想離婚逃離老公及婆家。人妻最後曬出與老公的對話截圖,表示自己除了要老公回湖北婆家「當你媽的寶貝」,她會照顧好女兒,也怒嗆老公連打開熱水器、洗奶瓶都做不到,結果遭老公惱羞封鎖。
帶人妻游澎湖還寄裸照挑釁綠帽夫 囂張小王遭判賠15萬元
彰化縣曾姓男子因其妻吳姓女子,出軌鄒姓男子被戴綠帽而有不甘,還遭嗆聲而精神受創,以配偶權遭侵害為由,向鄒男求償撫慰金50萬元,一審判定降至30萬元,且妻子與其新歡各需連帶賠償一半,全案還可上訴。法院判決,曾男與吳女於2022年1月結婚,鄒男明知女方是有夫之婦還過從甚密,期間互傳曖昧露骨的訊息、相約碰面和開房過夜,還一同到澎湖出遊,曾男甚至收到鄒傳送的妻子裸照。法院認為,鄒男的誇張行徑已違背社會善良風俗,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所生身分法益,且嚴重妨害原告家庭和諧,使原告對圓滿家庭的期待落空和蒙受痛苦精神受創,因此提告要求精神慰撫金,共求償50萬元。開庭日鄒男未到場,也未提出準備書狀、任何聲明和陳述。法官審理,被告於原告和吳女還有婚姻期間不正常往來,逾越一般社交行為,已達破壞原告婚姻生活的程度,侵害原告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情節重大,原告求償有理,但金額應縮減為30萬元,被告與吳女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各分擔15萬元,起訴後,吳女賠償12萬元達成和解,免除吳女應分擔部分,鄒男則需賠償15萬元給曾男,全案可上訴。
男子陪妻進產房看到大量血跡 自稱精神受創提告醫院索賠200億
澳洲墨爾本(Melbourne)一名男子陪同妻子進產房生小孩時,因為看到大量血跡精神受創,之後更因此婚姻破裂。事後男子認為皇家婦女醫院(The Royal Women's Hospital)違反照顧義務,將其告上法院,並求償10億澳元賠償金(約新台幣200億元),最終遭到法院駁回。根據《Herald Sun》報導,澳洲墨爾本一名男子安尼爾(Anil Koppula)在2018年1月時,受到皇家婦女醫院醫護人員的鼓勵和允許,進入產房陪老婆生產。沒想到安尼爾看見老婆內臟及大量血跡後,心理上受到傷害,導致精神疾病,2人的婚姻更因此破裂。事後安尼爾認為皇家婦女醫院當初違反了對他的照顧義務,一狀告上法院,並向院方求償10億澳元賠償金。對此院方則表示,他們對於安尼爾的確有照顧義務,但他們並沒有違反,同時否認安尼爾自稱受傷的說法。而今年4月,經過醫療小組的評估後發現,安尼爾的精神損害程度,根本沒有達到疾病的標準值。但安尼爾雖反對醫療小組評估結果,卻從未申請複查,這也促使皇家婦女醫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立刻駁回訴訟。最終,法官詹姆士(James Gorton)認為安尼爾濫用訴訟程序,受到的精神損害根本不及重大傷害,駁回他的求償。
襲擊首相原因?想選議員「年紀不足」遭駁回 無業男請求國賠又敗訴
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於15日在和歌山進行街頭演講時,遭遇24歲的木村隆二投擲爆裂物襲擊,好在最後並無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落網後的木村隆二面對審訊不發一語,一直不肯交代自己的犯罪動機。而目前有日本媒體報導指出,木村隆二疑似因為年紀不足無法參選國會議員,認定自己精神受創,以此為由申請國賠,結果在去年遭判決敗訴。媒體推測這有可能就是木村隆二犯案的動機。據了解,長期無業的木村隆二過去就曾展現出對政治的熱情,川西市自民黨相關人士也表示,去年9月24日,木村隆二參加了當時由自民黨系的川西市議會舉行的市政報告會。在報告會結束後,木村隆二熱情地提問,詢問關於議員活動的問題,例如「川西市議會的報酬如何」等等,當時就有人表示「會有年輕人來參加市政報告會是十分罕見的,顯然木村隆二對政治有著濃厚的興趣」。根據《讀賣新聞》報導指出,由於日本《公職人員選舉法》中,要求議員參選者的年紀要年滿30歲以上,同時也要繳交300萬日圓的保證金。年紀不足又無力負擔的木村隆二自然是無法順利參選。但是他在2022年6月時,向神戶地方法院提起國賠訴訟,認為《公職人員選舉法》中規定的年紀限制與保證金制度,已經違反憲法所要求的人人平等。他便以精神受創為由,要求國家賠償他日幣10萬元。而在經過神戶地方法院審理後,於2022年11月一審判決,神戶地方法院認定目前《公職人員選舉法》所提出的年齡限制與保證金要求並無不當,因此拒絕了木村隆二的國賠請求。事後木村隆二又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預計在2023年5月公布。
追不到穆斯林正妹!中國留學生「送1公斤豬肉」給對方 遭法官重判下場曝光
在英國留學的21歲中國男大生因追求穆斯林女學生不成,事後竟送重達1公斤重的豬肉給對方,造成女方精神受創、不敢出門而缺課2 週。而被控多次騷擾、保釋後違反禁令的男大生,則被法官判監禁28個月及長達15年的禁制令。據《每日郵報》報導,中國留學生馬凱辰(音譯;Kaichen Ma)去年9月在夜店認識土耳其籍的穆斯林正妹,幾天後順利約女方出來一起看電影和到土耳其餐廳用餐,怎知,馬凱辰當晚太過猴急,竟在送穆斯林正妹回家的路上撫摸對方手臂及嘗試親吻,遭到女方當場怒斥及封鎖電話號碼。為了和穆斯林正妹再次取得聯繫,馬凱辰前後共用了44組電話號碼嘗試聯絡,以及不請自來出現在女方課堂上,還寄寫著「我一生摯愛」禮物、冬季舞會門票、戒指、卡片甚至飛去中國的機票,導致女方不敢單獨離開宿舍,因此缺課長達2 週且精神瀕臨崩潰。馬凱辰雖因一連串騷擾行為被捕,但在有條件被釋放後又繼續騷擾正妹及其姊姊,希望他們撤銷控訴及表示自己有多愛正妹,更提出當普通朋友的「雙贏方案」。然而,馬凱辰言行不一的行為很快又讓穆斯林正妹快要崩潰,因為他除了寄豬肉給女方,還刻意提到在土耳其相當敏感的亞美尼亞種族滅絕。當地法官在馬凱辰二次被捕後,直斥他擁有「令人不安的特質」,其強迫而固執的行為對被害者造成很大影響,加上違反保釋禁令,判監禁28個月及長達15年的禁制令,不過,法官也宣布馬凱辰只需要服一半的刑期就可以出獄,因為屆時「他將被驅逐出境」。
「全台最美中醫師」驚爆打同事罵病患 逾30名受害者痛揭內幕…本人親上火線回應
擁有甜美外表的中醫師林妍余,時常出現在電視節目,吸引一票粉絲追隨,也自封「全台最美中醫師」,不料近日被爆出毆打同事、罵病患,還抄襲同業文章,目前至少背負3件官司,形象瞬間崩毀。對此,本人也發文做出說明了。中醫診所內部人員向《鏡週刊》爆料,林妍余從今年1月開始,常常遲到還飆罵護理師、多次施暴,某天看完診突然情緒失控,對一名女同事勒頸,導致對方頸部受傷紅腫。更傻眼的是,林妍余不認為自己有錯,診所擔心會有其他同仁受害,於是將她解雇,簽署終止合約。沒想到,林妍余事後在臉書痛罵診所,被提告妨害名譽。30多名病患指控林姸余情緒控管有問題。(圖/翻攝自林姸余 美妍中醫師臉書)據悉,林妍余被解雇後,陸續有30多名病患抱怨,痛訴其情緒控管有問題。其中一名女病患去年接受埋線的減肥課程,因為感到劇痛叫出聲,結果竟被大吼:「閉嘴!」而且林妍余常因為要上節目,臨時取消看診,讓病患和診所十分困擾;還有一名健身女網紅,受邀診所院長業配商品,結果引起林妍余不滿,狂發「幻想文」攻擊,導致她精神受創,為此提出誹謗等告訴,希望林妍余可以深刻反省、收斂。不只如此,林妍余還複製「台灣動作專家協會」的文章,直接拷貝貼在自己臉書,遭到協會警告才把文章下架。另外,她還盜用其他中醫師為病患治療的圖文,刻意把原圖的名片裁掉,轉發到自己的社群,嚴重侵害肖像權和著作權。林姸余表示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圖/翻攝自林姸余 美妍中醫師臉書)針對相關指控,林妍余本月20日在臉書發文,強調報導內容和事實有諸多不符之處,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機關偵辦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她不便評論,一切靜待司法機關偵查終結後,再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