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異常
」 精神異常 警方 男子 新埔站 隨機傷人
信義女公關命案!恐怖前男友稱有躁鬱症 將聲請精神鑑定
台北市信義區7月30日信義威秀地下停車場,27歲的古姓夜店女公關遭到其前男友劉柏葳殘忍殺害。台北地檢署於昨(11月26日)偵結此案,依照殺人罪起訴劉柏葳。仍屬在押狀態的劉柏葳今(11月27日)也提解至台北地院召開接押庭,庭上劉柏葳主張自己有躁鬱症,對犯案過程已經忘記,且未來將會聲請精神鑑定。劉柏葳移送至北檢後,檢方於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最終於7月31日深夜裁准聲押獲准,並於9月25日再度延押2個月。台北地檢署在歷經將近4個月的調查後,於昨日偵結此案,依照殺人罪起訴劉柏葳,並於今日移審至台北地院召開接押庭。對於違反保護令以及殺人罪之犯行,劉柏葳皆坦承,當法官張谷瑛詢問劉柏葳對於起訴書所載事項是否有意見要補充時,他表示對於谷女的感情不忠並非只有懷疑,而是有確切的監視錄影畫面證明對方曾經有帶人返回至雙方同居的租屋處過夜。另外,劉柏葳也指出7月14日去谷女住所附近徘徊,是因為對方拿走他的SIM卡,但他當前因為需要辦理網路銀行,所以才會試圖去找她把SIM卡拿回來,但直到對方報警,也沒有把SIM卡拿回。且當天下午,谷女還是有主動去找他,向他說明已經把SIM卡弄丟。劉柏葳也表示在這段時間,谷女還是會來租屋處找他,且有時候還會一起出去玩。劉的辯護律師補充,被告已經坦誠犯行,且願意和解,並指出在服役期間曾因為躁鬱症被驗退以及服藥,古之後將會聲請行為能力鑑定。而對於犯案過程,劉柏葳也說自己當下已經全然失去理智,所以只記得雙方是因為借錢問題起口角,其餘的爭吵內容以及自己是如何犯行的都已經記不清楚,但他承認殺害谷女這件事情是他所為。檢察官林琇璁則表示,被告行兇後騎車逃離台北,且過程還有拋棄兇刀行為,導致至今仍未尋獲兇器,明顯有滅證以及串供行為,加上被告的犯案動機以及客觀證據還有被害家屬的說法皆有出入故還有待後續審判時釐清。此外,考量到被告主張有精神鑑定需求,過程中恐會有訪談親人及家屬,過程中可能會有串供可能,且本案還有Instagram名稱為Alina的關鍵證人存在,對方曾在案發後稱被告本身沒有精神異常,且為預謀犯案並且還有和被害家屬見面,因此建請法官羈押禁見。
12歲起迷戀死亡!「巴黎吸血鬼」太平間割屍塊生吞 自爆口感:像馬肉
被稱為「巴黎吸血鬼」的法國殺人犯克勞克斯(NicoClaux)近日受訪,首次詳談自己從迷戀死亡走向殺人與食人的過程,再度引發社會震驚。根據克勞克斯自述,他10歲時因祖父過世產生對死亡的執念,12歲讀到佐川一政案件後開始幻想食人,成年後進入太平間工作,曾偷割屍體肉塊食用,甚至帶回家烹煮。蘇格蘭《每日紀事報》(Daily Record)報導,現年51歲的克勞克斯因殺人與食人行為,於1990年代被捕並定罪。他近日接受YouTube頻道《Anything Goes With James English》訪問時透露,自己對人體與死亡的執念始於10歲祖父過世。12歲時,他讀到日本食人犯佐川一政在巴黎殺害並吞食一名荷蘭女子的案件,從此產生「咬碎與撕裂肉塊」的幻想,且逐漸發展成性化的癖好。為靠近屍體,克勞克斯成年後刻意應徵太平間工作。當時法國並無專業制度,只要是醫院勤雜員,便能被指派到太平間。他透露,自己在被單獨留在解剖室時,開始「偷偷割取屍體小塊肉」食用,起初生吃,後來甚至帶回家烹煮。克勞克斯形容,真正吸引他的並非味道,而是「前所未有的快感與刺激感」。隨著時間推移,太平間取得的人肉已無法滿足克勞克斯。隨後,他在網路上結識巴黎男子比索尼耶(Thierry Bissonnier),將其殺害,試圖分屍食用,但計畫尚未完全實施便遭打斷。克勞克斯後來因試圖使用受害者支票購買錄影機露出馬腳遭逮捕,被判處12年徒刑,最終服刑7年4個月即獲釋。在最新訪談中,克勞克斯坦言,人們總詢問人肉味道究竟如何,他僅以「像馬肉」形容,但強調那並非自己犯案的動力。他說,「味道不是關鍵,是那種持續讓我興奮的感官衝擊。」克勞克斯的言論引發法國社會高度關注。不少犯罪心理學者警告,相關案例顯示極端偏差如何在多年累積後,演變成真實的暴力行動,提醒社會對精神異常徵兆與暴力傾向需更高警覺。
耳朵劇痛慘被誤會吸毒 醫一照:竟藏「活甲蟲」還夾不出來
美國印第安納州一名男子日前痛得在醫院大吼大叫,醫護人員原以為他是吸毒發作或精神異常,直到深入檢查才發現——他耳朵裡竟然有一隻活生生的黑甲蟲正在爬動!根據《每日郵報》(Daily Mail)10月28日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印第安納州,31歲男子布蘭登·多伊爾(Brendan Doyle)與妻子西耶拉(Ciera)育有一子,日前他在家中新買的沙發上打盹,凌晨驚醒時發現右耳傳出尖銳「刮刮」聲,緊接著還感覺耳內劇烈刺痛。他驚恐大叫:「耳朵裡有東西!」嚇壞一旁的太太,緊急將他送醫。但多伊爾到院後痛到控制不住自己,醫護見他情緒失控,一度懷疑他是吸毒導致精神錯亂,連番追問是否服藥。他無奈地說:「我沒吸毒,我是真的痛到崩潰!」直到護理師用儀器查看耳內,才驚見一隻長約5公分的黑甲蟲正卡在耳道內不斷掙扎。更恐怖的是,該蟲具備鉗狀口器,不斷夾住耳道內壁,多伊爾痛苦形容:「牠在我耳朵裡夾我,每一下都像針扎腦子,聲音被放大好幾倍,真的快瘋掉。」最終,醫師用藥膏將甲蟲悶死,再用棉球小心取出,整個過程歷時一小時。事後護士還問他「要不要把甲蟲帶回家當紀念」,但多伊爾毫不猶豫拒絕。事後他推測,可能是最近新購沙發在倉庫中遭蟲類躲藏,當天熟睡時意外爬入耳內。夫妻兩人事後不敢大意,已開始定期全屋噴灑殺蟲劑防範二次災難。根據專家說法,耳朵屬於溫暖、潮濕又黑暗的環境,對部分昆蟲具吸引力。尤其像是蟑螂、甲蟲等會被耳垢釋放出的脂肪酸吸引,有機會趁夜入侵。若處置不當,恐造成感染、鼓膜破裂,甚至引發聽力受損或耳鳴等症狀。斯坦福醫學建議,若發現耳朵可能有活體昆蟲,應避免用棉花棒或鑷子掏挖,可嘗試輕輕側頭甩動耳朵,或滴入少量植物油讓昆蟲窒息,之後再用溫水沖出,若無法自行處理應盡快就醫。此案也在美國社群媒體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友表示「比鬼片還恐怖」、「我以後睡覺都戴耳塞」。另有網友表示自己也曾遇類似情形,看完新聞後更不敢輕忽「耳朵癢」這件事。美國印第安納州男子布蘭登(右)與妻子席拉,耳朵藏蟲事件震驚網友。(圖/翻攝自X,@DailyMail)
溫朗東稱難挺林岱樺退選惹議 綠營批自知選不上反踩同志「忘恩負義」
外交部長林佳龍日前表態支持同屬正國會派系的立委林岱樺,表態參選北市議員的時事評論員溫朗東昨(30)日表示,自己實在無法支持,決定退出派系、退出選舉。不過,溫疑似因過去個人爭議選不下去,卻跳出稱無法支持而退出選舉,引發不少派系人士不滿。中正萬華區議員參選人康家瑋昨日晚間就發文疑似暗指,「根本不接地氣自知選不上議員,就反過來背刺自己同志,贏取自己聲望,忘恩負義、西瓜偎大邊」。溫朗東昨日晚間指出,自己想了一整天,應該怎麼幫夥伴說話。想來想去,還是過不了自己這關。「我只能退出派系,退出選舉。」林岱樺過去涉貪被起訴、反同婚、偏向宗教的法案,這些爭議,自己可以尊重她捍衛自己的清白與信仰,但無法為她背書。她可以自己努力,自己不批評,但無法力挺。溫朗東說,「我沒辦法為了自己要選台北市議員,就要高雄鄉親接受林岱樺。目前因為我並非公職,正國會並沒有要我表態,這是對我的體恤,我很感謝。但我一旦接受派系支持,投入資源參選,基於情義,我勢必要表態,勢必要支持林岱樺。我沒辦法自己離開高雄,卻要高雄人支持跟我價值觀背離的候選人。」然而溫朗東發言卻引發不少派系人士不滿。康家瑋昨日晚間就發文疑似暗指,對於很多愛好民主自由的人,尤其是想成為真正台灣人民的人,自己其實都樂觀其成也張手歡迎,但想當真正的台灣人,就麻煩履行台灣人應盡的義務。康家瑋強調,「為台灣發聲很重要,但我們不需要虛偽的台派」,口口聲聲講的是理念,其實想的都只是職位,「忘恩負義、西瓜偎大邊、過河拆橋、欠缺團隊精神」,這些種種在圈內也早已不是新聞。根本不接地氣自知選不上議員,就反過來背刺自己同志,贏取自己聲望,這種事情也已經發生很多次了。據了解,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去年曾揭露,溫朗東10年前為逃避兵役,疑似以精神異常為由裝瘋賣傻,甚至有「把地上草塞進嘴裡吃」、「隨地便溺」等行為。雖溫朗東事後提告徐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但檢方兩度不起訴,高檢署也駁回再議,相關爭議未停歇。
坣娜長年受紅斑性狼瘡所擾!併發症多元 患病「高風險族群」曝光
59歲「美聲歌后」坣娜今(29)日傳出已在10月16日病逝消息,震驚各界。坣娜生前曾透露,自己長期受「紅斑性狼瘡」(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 SLE)所苦,病逝消息傳出後,該疾病也引起關注。根據資料,紅斑性狼瘡是一種慢性全身性的自體免疫疾病,其身體免疫反應會產生各式各樣的自體抗體,進而造成系統性的臨床症狀。中華民國風濕病醫學會秘書長盧俊吉指出,東亞的漢民族是紅斑性狼瘡的高危險族群,若2等親內有人罹患紅斑性狼瘡者,罹病的機率會較一般人高出5倍以上;3等親有人罹病者,風險仍有一般人的2倍左右。根據中國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提供資料,紅斑性狼瘡是一種慢性全身性的自體免疫疾病,其身體免疫反應會產生各式各樣的自體抗體,進而造成系統性的臨床症狀。病症好發於20歲~40歲的女性,病人鼻樑、臉頰會出現紅斑,像似狼的雙頰,因而得名。紅斑性狼瘡症狀表現因人而異,表現十分多樣化,病程也有很大差異。以下為常見的症狀:一、一般徵象:如胃口不佳、倦怠、輕微發燒、肌肉酸痛、消瘦、口腔潰瘍等。二、皮膚:有不同的皮膚疹,如雙頰出現蝴蝶斑、身體出現盤狀丘疹,並對光敏感。三、毛髮:病情活躍時,有些人會出現毛髮脫落之情形,至病情穩定後即可再生長。四、肌肉骨骼及關節:產生關節肌肉疼痛、發炎、並合併肌腱、韌帶發炎。五、心、肺臟:心包膜或肋膜發炎、積水等,可發生心悸、呼吸困難等症狀。六、腎臟:出現腎功能異常、蛋白尿、血尿、細胞圓柱體;在病情嚴重時可引發全身水腫,甚至腎衰竭。七、腦中樞神經:可發生抽搐、頭痛、神經麻痺、或精神異常。八、血液異常:可產生貧血、白血球、淋巴球、或血小板過少。九、當以上症狀出現多項時,即應懷疑罹患紅斑性狼瘡。95%~98%的症患會出現抗核抗體(ANA),且在發病初期即可檢驗出來。資料也指出,目前醫藥科技發達,紅斑性狼瘡已不可怕。對於紅斑性狼瘡患者而言,「早期診斷,早期治療」相當重要。症狀較輕時,可用非類固醇抗發炎劑或奎寧來治療;中重症者則需使用類固醇,更嚴重者要加上免疫抑制藥物來治療。且除了服用藥物來治療疾病外,仍須遵守以下自我照護之原則:‧定期門診追蹤,隨時與醫師保持連繫。‧按時服藥,勿自行增減藥劑量或停藥。‧充分休息,保持情緒平穩,並注意保暖為了預防復發,患者要注意避免太陽曝曬、按時服藥、預防感染病均衡飲食的攝取,以增加抵抗力。此外,也因注意是否有復發徵兆,如輕微發燒,關節肌肉酸痛、疲憊乏力等症狀,應立即就醫處理。病人的受孕率是正常的,可以結婚生子,但在症狀活動期時應避免懷孕,當情況穩定時,且藥物劑量減低,經醫師評估,可懷孕生子;若想避孕,最好由先生採取避孕措施以減少感染機率。另據《中央社》報導,高雄榮總免疫風濕科主治醫師、中華民國風濕病醫學會秘書長盧俊吉指出,東亞的漢民族是紅斑性狼瘡的高危險族群,若2等親內有人罹患紅斑性狼瘡者,罹病的機率會較一般人高出5倍以上;3等親有人罹病者,風險仍有一般人的2倍左右。
台南女3度恐嚇施暴父親 違反保護令遭判緩刑2年
王姓女子動輒對父親施暴,王父向台南地方法院申請保護令,她卻在去年底、今年初,三度違反保護令連續責罵,徒手及拿拖把毆打王父,恐嚇「打到你沒牙齒」、「搧兩個巴掌給你」,王父無奈報警,王女經鑑定精神異常領有殘障手冊,法官依違反家暴保護令,判拘役50日,緩刑2年,禁止再有家暴行為。30多歲王女因工作精神壓力大,常對同住的父親施暴,令王父於2024年4月不得不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法官裁定王女不得對其父有身體及精神上暴力及騷擾行為,王女收到法院裁定後有收斂行為。2024年底,王女故態復萌,先指責父親衣服顏色不對,又責怪他報警,伸手推父親頭部一把。今年1月2日早上8點多,王父買早餐正在吃,她不斷責罵王父不吃她替他準備的早餐,出手毆打王父肩、臂,並恐嚇稱「我打你牙齒」、「打到你沒牙齒」、「搧兩個巴掌給你」。同月5日下午,她因故對王父有所不滿,直言「我要拿棍子打你」,旋即拿拖把柄朝王父揮打,被王父握住拖把柄擋下。王父不堪女兒持續以言語、肢體暴力侵害,報警指控女兒違反保護令。法官認為,王女漠視法院核發民事保護令的效力,違反法官諭知不得對被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的要求,藐視保護令所代表的國家公權力,行為實不可取;惟念及王女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又提出罹患精神異常及殘障手冊證明,依違反保護令,判拘役50日。法官考量王女是一時失慮,暫不執行刑罰,給予她緩刑2年,交付保護管束,禁止她再對父親有暴力行為,以啟自新。
學生自習課看恐怖片崩潰送醫 家長怒告學校!法院判決出爐
觀看恐怖電影竟然嚇出病!大陸廣西壯族自治區有一名高中生在自習課上看恐怖片,竟出現精神異常,家長憤而向學校提告並求償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萬元)。經廣西橫州市人民法院審理,認定校方管理上確實有疏失,判決須承擔30%責任,由保險公司賠償學生人民幣9182元(約新台幣4萬元),全案已生效。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廣西壯族自治區橫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校園糾紛,判決書指出,2023年10月橫州市某間學校的一名教師臨時請假,班級改上自習課,期間有學生提議觀看電影,經代課老師與全班同意後,選播一部恐怖片。豈料,當天晚上班級內一名學生回家後出現語無倫次、精神恍惚等異常情況,嚇得家長立刻帶他就醫。經醫師診斷,學生應該是「急性而短暫的精神病性障礙」;家長認為,子女的精神狀況與觀看恐怖片有直接因果關係,學校未妥善管理導致心理創傷,遂要求賠償醫療費與護理費共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萬元)。不過,學校主張,學生發病主因是個人體質特殊或潛伏疾病,與學校管理無關,且已落實心理健康教育措施,最多僅願負10%責任,並由保險公司理賠。法院審理後認為,學生病發時間與觀影經過緊密相連,且無既往精神病史或家族遺傳因素,恐怖片的刺激對誘發疾病具直接關聯。由於影片經師生同意在校內播放,校方在教育管理上難辭其咎;但學生亦對觀影內容有基本認知,並自願參與,個人體質亦為重要因素。法官綜合雙方過失比例,裁定學校應負30%責任,最終由承保的保險公司賠償學生經濟損失人民幣9182元(約新台幣4萬元)。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00條指出,限制行為能力人在校期間若遭受人身損害,學校未盡教育與管理責任,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邱男10年前曾砍人「出獄後又在同家超商行凶」致3傷 檢方聲押禁見
苗栗市中正路2日下午驚傳隨機砍人案。48歲邱姓男子曾在10年前於同一家超商持刀攻擊,造成4人受傷未遂。今年3月服刑期滿出獄後,邱男再度犯案,於超商前持刀襲擊路人,導致1名50歲男子與2名11歲女童受傷。警方隨後將邱男逮捕,並於今(3日)下午移送新竹地檢署。檢方經過約1小時複訊後,認定其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未遂」、「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殺人未遂」、「傷害」等四罪,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初步調查,未在邱男身上或住家發現毒品與精神科藥物,目前尚未查到相關就診紀錄。警方將進一步調閱健保資料,確認是否有外地就醫紀錄,以釐清是否涉及精神疾病或藥物因素。回顧案發經過,2日下午3時46分左右,邱男疑似吸毒後精神異常,右手綁著利刃、頭戴安全帽,在超商門口突然襲擊一群學童。11歲徐姓女童胸口與右手受傷,另名丁姓女童左胸遭刺出3至4公分傷口,出現氣血胸情況,傷勢較為嚴重。當時一名50歲林姓男子試圖上前制止,也被刺傷右上腹及背部。行兇後,邱男逃回住處,警方趕抵現場與其對峙,持槍要求放下刀械,但他毫不在意,最後在員警與民眾合力壓制下才被逮捕。此案再度引發社會關注。由於邱男10年前已有類似前科,如今再犯重罪,社會大眾對於司法體系與精神病患管理的討論聲浪再起。
印度中央邦慘案!精神失常男子當母親面斬首5歲男童 憤怒村民將其痛毆致死
近日,在印度中央邦(Madhya Pradesh)一處村莊,發生了一起令人髮指的兇殺案。一名精神狀況失常的男子,竟在光天化日之下騎自行車闖進一戶民宅,用家中的鏟子砍下一名5歲男童的頭顱。男童的母親受到莫大驚嚇,放聲尖叫,聞聲趕來的暴怒村民對兇嫌施以毫不留情的痛打,導致他事後在被警方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綜合印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本週五(26),當天25歲男子馬哈什(Mahesh)騎著自行車闖入了村民卡魯‧辛格(Kalu Singh)家中。當時,辛格家中只有5歲男童維卡斯(Vikas)和母親在場,馬哈什在辛格家中拿起一把邊緣鋒利的鏟子,用它砍下了維卡斯的頭顱,接著又重重擊打孩子的肩膀,進一步肢解了維卡斯的屍體。事發過程中,維卡斯的母親拼命想阻止馬哈什,卻遭他打傷,而眼前恐怖的情景則讓她崩潰尖叫,引來村內的鄰居制伏了馬哈什。然而在當地警方趕到前,有暴怒的村民情緒失控,對他施以殘忍的痛毆。警方趕到後,雖然對馬哈什實施拘捕,但他仍在送醫的途中就因傷勢過重死亡。當地警司馬揚克‧阿瓦斯蒂(Mayank Awasthi)以「令人心碎」形容這起事件,並表示馬哈什的真正死因將在屍檢後做確認,「初步調查顯示,他的精神狀態並不穩定。」當地警方調查顯示,馬哈什來自周邊的阿利拉傑普爾(Alirajpur)縣,他的家人告訴警方,他已經失蹤3、4天了,且有著精神狀態不穩定的病史。就在案發前1小時,馬哈什還試圖在事發地附近的一處商店偷東西。然而,卡魯‧辛格一家過去從未與馬哈什發生過任何關聯,他之所以會闖入辛格家中殺害維卡斯,似乎完全出於隨機。目前,警方已就此案啟動司法調查,以查明導致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警方還另以謀殺兒童的罪名對馬哈什提起了訴訟。
廣東女提離婚遭尪殺害!法院判「憂鬱症發作」死刑緩刑 家屬揭1事轟:預謀犯案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有一名26歲陳姓女子,結婚不到3年因堅持離婚,被楊姓丈夫開車撞擊,並持刀狂刺,身下留下136處傷口,當場失去生命。案發後楊男被診斷為憂鬱症,法院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陳女和楊男是大學戀人,2人在2021年5月結婚,因不滿男方的控制欲提出離婚,「見朋友也要跟著,經常電話轟炸,甚至跟蹤」,2024年3月1日雙方因瑣事爭吵,陳女提出離婚並搬離住處,沒想到7天後,楊男在陳女公司樓下以性命威脅,逼陳女上車溝通離婚事宜。期間,2人在車內爭吵,楊男毆打並掐了陳女的脖子,隨後撿起路邊磚頭狠砸,並開車追撞,1分鐘內共撞了3次,還持刀朝她的頸部、胸腹部和四肢等猛次,救護人員到場後已明顯死亡。驗屍報告顯示,陳女身上的傷口有136個,其中胸腹部次穿傷53處,有刀傷86處。而楊男自述有憂鬱症,未就醫診斷,他的父親和妹妹有精神異常,但陳女家屬不認同,「他平日很正常,只是不愛說話」,為楊男的家族病史感到懷疑,推測只是為了減輕刑罰。陳女妹妹痛批楊男是預謀犯案。(圖/翻攝自中國新聞周刊)針對此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指出,楊男犯案手法特別殘忍,構成故意殺人罪,按罪應處極刑,但考慮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發,楊男在案發時是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認罪態度較好,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判賠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共計73382元人民幣。該判決結果引發死者家屬強烈不滿,尤其質疑楊男「作案時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鑑定意見。陳女妹妹痛批,楊男在案發前一天曾搜尋「心臟位置」、「刀穿過心臟會死嗎」、「丈夫殺害妻子後自殺後果」等,並在網路購買3把刀具,還詢問姊姊的行蹤,顯示其有預謀。《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119每3通就有1通無效電話!彰化男亂報警6次遭罰 消防局祭出今年首張罰單
彰化縣消防局至今接到的報案電話超過11萬通,等同全縣每天報案電話逾450通,但其中卻有高達1/3是無效電話,今年5月間,更有同1名男子接連打了6通119專線隨即又以各種理由取消,讓已出動的救護車空跑,消防局忍無可忍,依法對該名男子開罰1萬元,成今年首張罰單,消防局強調,若男子罰不怕再持續謊報將加重其罰,最高可開罰5萬元。消防車獲報都會出動緊急救援,彰化縣消防局表示,119專線是救急救難的生命線,請民眾珍惜使用。(圖/消防局提供)依據彰化縣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統計,2025年1至8月受理報案電話共有11萬829通,換算下來全縣每天報案電話多達約456通,其中無效電話卻有3萬8458件,每天約有158通,占整體通話量約34%。消防局分析發現,無效電話中以「無聲電話」最多,達1萬7886件,占比16%,但因「無聲電話」並未派出救護車,因此多數被列為騷擾電話,加上若無來電顯示,也造成查證困難,這類案件目前尚未開出罰單,但消防局強調,若一再騷擾,只要查出身分,將依法開罰。無效電話其次為撥號錯誤3316件、酒醉或精神異常813件、惡意騷擾304件及兒童嬉鬧260件,消防局在今年5月份連續接獲一男性民眾撥打6通119專線的報案電話,聲稱「家中有人身體不適,請求派遣救護車」,救護車隨即出動,但還在途中時,該名男子又打電話來,不是說家人已好轉,就是說家人已自行就醫,導致救護車多次空跑,嚴重浪費救護資源。消防局表示,經查證及調閱通話紀錄後,確認為謊報案件,依違反《消防法》任何人不得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等情事規定,可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日前裁處該名男子1萬元罰鍰。消防局強調,119專線是救急救難的生命線,民眾若亂打119可能導致119報案緊急電話遭占線,排擠到緊急情形通報,後果可能不堪設想,希望民眾將119報案電話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目前雖仍以勸導為主,但若情節嚴重,仍將依法開罰。
嘉義縣2年逾3成無效119報案來電 消防局稱「不是人打的」原因曝
嘉義縣消防局1年緊急救護專線通話數量逾6萬通,2023年、2024年無效報案電話逾3成,除酒醉或精神異常、兒童嬉鬧、誤報或撥號錯誤外,無聲或已掛斷電話占比最高,嘉義市也有類似情況,無聲或一接就掛電話占近2成,消防人員指無效報案比例高,通常「不是人打的」,多半是電話系統出問題,或民眾手機誤按而不自知,根本防不勝防。嘉義縣審計室審核報告指出,嘉義縣119報案專線,自2022年至2024年近3年,總通話數為6萬1504通、6萬8564通和6萬6560通,其中「無聲或已掛斷」電話數量居無效報案電話第1名,數量分別為1萬3082通、1萬9580通和1萬8244通,嚴重排擠專線受理案件量能,亟待研議加強宣導,避免影響緊急救護效能。另根據嘉義市消防局統計,近3年119通話數為5萬1346通、5萬5214和4萬8612通,「無聲或已掛斷」電話量分別為6134通、1萬580通和7706通。進一步了解,無聲電話多半和電話系統出問題,或民眾手機誤按而不自知,接線人員多半會聽背景音後回撥,進一步了解狀況或提醒對方注意,部分民眾會反映根本沒有撥打119,不知怎麼會撥出去。嘉義市消防局指出,手機不插卡也可以插緊急電話,就曾接有牙牙學語的幼童無故打到119,卻連話都不會,線上同仁還要哄騙、引導他把手機拿給大人,再勸導家長不要隨便將手機拿給孩子把玩,更多是民眾不小心撥到緊急報案電話卻不知情,電話一接通只聽到窸窸窣窣、街景或喧嘩吵雜聲,雖明知可能是誤觸,接線人員仍會回撥電話告知,確保對方真的是誤觸。嘉市消防局指出,各消防局119報案專線都會有所謂的「常客」,這類人並無救災或送醫需求,卻經常打到消防局「聊天」,有些一開口就三字經、五字經開罵,也有女性因情感問題,兩三天就打119指名要找男消防員聊天,甚至有「常客」喜歡從公共電話打報案電話,目的也只是找人說說話,即使消防局開單警告,一犯再犯仍大有人在。市消表示,還有人打到119唱歌,甚至開放接線人員點歌,讓人哭笑不得,表示碰到常客,接線人員多半以電話繁忙或有火警為由,讓對方知難而退,偏偏有些人想到就打,防不勝防。嘉縣消防局表示,為降低民眾無效撥打119的數量,會不定期發布新聞稿、拍攝宣傳影片,加強民眾善用救災資源觀念,並透過臉書、IG及地方有線電視台等途徑,廣泛宣導讓民眾周知。
「看到鬼」不是靈異體質? 醫師揭背後真相:應及早就醫檢查
民間常流傳「陰陽眼」或「看到鬼」的說法,不少人深信自己擁有特殊體質。然而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黃軒在臉書發文提醒,這些現象往往不是靈異經驗,而是醫學上有名的「視覺幻覺」(Visual Hallucinations),甚至可能是疾病的警訊。黃軒指出,部分患者會堅稱自己「看到鬼」,甚至被家屬帶往找道士、驅魔師求助,但情況不但沒有改善,反而延誤就醫。他強調,許多所謂的「陰陽眼」現象其實與「幫納症候群」(Charles Bonnet Syndrome, CBS)有關,常見於視力受損的長者。患者雖然眼睛幾乎看不清楚,卻會出現清晰的人影、怪物或鮮豔圖案,這些影像往往生動且逼真。而造成幻覺的原因多樣,包括眼部疾病的白內障、黃斑部病變、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角膜潰瘍;腦部問題的腦瘤、枕葉癲癇、腦血管病變、失智、腦炎;其他因素還有營養不良、藥物中毒、酒精戒斷、偏頭痛、發燒或電解質失衡。黃軒說明,這些異常會使大腦「自動補畫面」,因此患者才會誤以為自己看見鬼影。黃軒補充,這類幻覺常出現在昏暗環境,畫面可能是靜止或移動,有時甚至會「融入場景」,例如坐在椅子上的人影。他也澄清,這些患者並非精神異常,絕大多數在意識與生活功能上仍然正常。除非伴隨妄想、語無倫次或受幻覺支配的行為,否則不能將其簡單貼上「精神病」標籤。醫學檢查上,眼科可透過眼底鏡與視網膜檢查確認視力問題,腦部影像如 MRI、CT則能排查腫瘤與血管病變;精神科則能協助排除酒精、藥物或思覺失調症等狀況。若能針對病因治療,例如雷射矯正眼疾、腫瘤切除或藥物控制,許多「看到鬼」的症狀便會隨之消失。黃軒舉例,有病患因「陰陽眼」長期困擾,最後檢查發現腦部腫瘤壓迫視神經,經手術治療後幻覺不再出現,生活品質大幅改善。他呼籲,若反覆出現「看到鬼」的情況,應及早就醫檢查,而非僅依靠民俗方式處理,「這不是靈異體質,而是身體在發出的健康警訊。」黃軒強調,迷信若導致延誤治療,可能讓可治癒的疾病惡化成重症,錯失黃金治療期。他提醒民眾,若發現家人或自己出現類似症狀,應立即就診,避免遺憾發生。
26歲女遭夫捅86刀亡 案發前曾轉殺妻新聞:我不想上新聞
大陸廣東佛山一名26歲女子陳某某(化名)因決意與丈夫離婚,於2024年3月8日遭丈夫楊某東(化名)從公司門口強行拉上車帶往東莞後,遭磚擊、車撞並持刀捅殺,最終傷重不治。令人唏噓的是,案發前陳某某曾轉傳一則丈夫殺妻的新聞給對方,並說:「我不想上新聞」,如今竟一語成讖。楊某東案發後一度駕車逃逸,隨後遭警方當場逮捕。其犯案前曾上網搜尋相關殺人與法律資訊。(圖/翻攝自澎湃新聞)根據《廣州日報》與《澎湃新聞》報導,陳某某當天在佛山工作,楊某東以談話為由前往其公司樓下,聲稱若不見面就要自殺。陳某某心軟上車後,兩人在車內因離婚問題發生激烈爭執,楊某東先以磚頭毆打其頭部,陳某某下車求救,卻遭對方駕車連續三次衝撞,最後又持刀猛刺其胸腹、頸部與四肢多處,當場斃命。根據法醫報告,陳某某身上共有136處創口,其中刀傷多達86處。警方隨後將逃逸中的楊某東逮捕。雖他車內留有遺書,但無任何自傷行為,案發後亦有清楚應答及逃跑行為,陳家家屬質疑其偽裝精神病。調查亦發現楊某東案發前曾於網路搜尋「如何殺人」、「殺妻後自殺的後果」、「精神異常犯罪須負責嗎」等關鍵詞,並購買多把刀具,疑有預謀。望著女兒照片,王父強忍淚水,不敢相信她就這樣離開。(圖/翻攝自澎湃新聞)法院經審理後於2025年7月30日作出一審判決,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楊某東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認為其犯案手段極為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處以極刑,但考量其作案期間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同時案發原因為婚姻糾紛,並具認罪態度,因此給予死緩處分。陳某某的家屬對判決不滿,於8月18日委託律師向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然而檢方於8月22日通知不予抗訴,並於8月27日向家屬出具《抗訴請求答覆書》與《不抗訴理由說明書》。檢方說明指出,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楊某東為限定刑責能力者,依法可從輕處罰;量刑雖非立即執行死刑,仍屬故意殺人罪的最重刑罰。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出具的精神鑑定報告認定楊某東患有抑鬱發作,作案期間辨識與控制能力皆受影響,雖未完全喪失,但屬責任能力削弱,法院據此作出量刑屬於適當。此外,楊某東案發後主動供述、家屬也已預先支付新台幣約20萬元人民幣(折合約新台幣89萬元)的賠償金存入法院,法院亦判決其民事賠償新台幣約7萬餘元人民幣(折合約新台幣31萬元),可由法院直接執行。檢方表示,基於「罪責刑相適應」原則與現行刑事政策,對於此類因婚姻糾紛引發的個案,慎用立即執行死刑為恰當考量。儘管檢方強調一審量刑符合程序與證據要求,陳某某家屬仍難以接受結果,並表示將持續透過法律途徑尋求最終公正。
月薪32K「不需加班、同事人超好」! 她1原因想走:只適合養老
工作太穩定反而讓人憂慮!有位女網友分享,目前她在做月薪32K的行政職,雖不需加班、同事人也很好,每天上班都很開心,但無法學到專業技能,未來也不會加薪,讓她無奈直呼「我覺得這份工作超級適合養老,但好像不適合剛出社會的我」。這名網友在Dcard以「感覺離職會後悔的工作」為題發文表示,她出社會第一份工作是行政,月薪3萬2,不會再加薪,準時上下班、基本上不加班,不需要碰到業務,只會協助會議事務及一些雜事,因此學不到更專業的技能。原PO說到,同事對她非常好,也很常請吃東西、喝飲料,即使做錯事也不會被罵,同事都很願意教人、對她有耐心,讓她每天都是在歡笑中度過,「我都覺得我撿到上上籤」。原PO坦言,在那邊工作愈久愈讓她覺得迷惘,雖然有人說這種工作輕鬆,可以邊存錢邊創業,但現實上她沒有金援,目前也還有一些款項要繳,「總之我覺得這份工作超級適合養老,但好像不適合剛出社會的我。」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我第一份也這樣喔,而且薪資35K很閒,但我最後走了,沒辦法想像工作學不到東西,未來轉職會很困難」、「快樂或者高薪高壓高工時選一個,看過朋友賺大錢但壓力大到精神異常」、「如果都沒學到東西,找下一份工作會蠻侷限的」、「那份工作不適合你,適合慣於安於現狀並不在乎低薪的人,你要去找更有發展性的」、「很多人會想著換新的職場做中學,然後慢慢補足需要的能力,但你有想學的東西嗎?你有動力和毅力嗎?你有其他的專業技能之類的嗎?都沒有的話,我會建議你不要內耗,就先待著」。也有人建議,「去進修英文,多益至少弄個藍色的,然後去跳外商,爽缺就是拿來看書用的」、「建議是趁年輕多多挑戰,而且這薪水存不到多少錢,不會再調薪,但通膨一直都在喔,等於你的購買力實質就是每年都降低」、「休假找個興趣或安排沒嘗試過的事情,這樣平常上班就不會覺得自己太安逸」、「累積個2年的工作經驗再跳吧,很多公司都要求至少1至2年的工作經驗,在這2年就帶薪在辦公室裡進修,念語言念證照考試都可以」。
北海道女子「精神狀態異常」深夜尖叫狂奔 遭壓制後倒地昏迷……送醫後死亡
昨(2)日凌晨,北海道帶廣市發生一起離奇事件。一名女子疑似精神狀態異常,深夜衣衫襤褸地在街頭奔跑、尖叫。警方接獲通報趕到後,女子神情暴躁的與警方發生衝突,遭到警方制伏後忽然失去意識,被緊急送醫後確認身亡。目前帶廣市警方正針對這起事件進行調查,並將調查現場警員的應對措施是否得當。綜合日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日凌晨3點30分左右。當時,帶廣市警方接獲通報,有一名女性在帶廣市西19條南3丁目的街道上走動,並不斷發出喊叫。2名警察駕駛巡邏車趕到現場後,發現這名30多歲的女子衣衫襤褸,在街道上四處奔跑、大聲喊叫。該女子疑似精神狀況有異,見到巡邏車竟主動靠近,並與警員發生衝突,在警員試圖制服她的時候還表現出暴力的舉動,於是被警員以面部朝下的姿勢壓制在地,然而在幾分鐘後,這名女子便失去意識,被警員送往醫院,隨後被確認已經死亡。帶廣市警察署指出,這名女子是帶廣市當地人、無業,目前警方正在採訪該女子的家人、友人,調查是否有因為非法毒品或酒精等導致其死亡的可能性。同時對現場警員的應對進行調查,以釐清在現場的應對措施是否有失當的地方。
高雄港驚傳休旅車高速衝入海! 黑狗獨游現蹤駕駛尋獲已身亡多時
高雄港29日深夜發生一起離奇墜海事件,1輛休旅車於晚間9時22分許,在毫無預警下強行闖入碼頭貨櫃場管制區,隨即高速直衝海面,最終整輛車筆直墜入海中,場面驚悚宛如電影場景,據了解事發當下,保全人員試圖攔阻該車,但駕駛完全無視指示,繼續加速前進,僅留下滔天浪花與車輛沉入水中前短暫浮現的車頂。更令人震驚的是,事發後不久,一隻全身溼透的黑狗自行從車內游出並爬上岸邊,成為這起意外中唯一幸運生還者;目前,相關單位已於30日上午展開打撈行動,經過數小時的努力,已尋獲一具遺體,初步判定為車主,詳細身分尚待確認與家屬指認。目擊保全指出,該車輛進入管制區後完全沒有減速跡象,從監視器畫面可見車輛如同「鎖定目標」般直直衝向碼頭邊緣,最後衝入港水中,僅留下浮沉的車影與驚愕不已的目擊者。警方現正調閱監視器影像與調查駕駛身分,初步排除外力介入,但不排除自殺或精神異常可能。
日男吸毒見幻覺「老鼠鑽出朋友耳朵」 持球棒痛毆對方致死:我在跟老鼠打架
2021年5月,日本靜岡縣一名男子在家中持金屬球棒毆打男性友人頭部致死。這名男子主張,自己當下因吸食了興奮劑出現幻覺,看見「老鼠從友人耳朵鑽出」,才會失手將友人打死。近日,靜岡縣法院針對本案開庭,法官採信男子在當下確實處於精神障礙的狀態,但考慮到其精神異狀是他主動使用興奮劑造成,且過去也有使用興奮劑的犯罪紀錄,因此判這名犯案男子入獄服刑7年。據《TBS News》報導,2021年5月22日清晨,40歲的無業男子A男在家中用金屬球棒多次痛毆時年37歲的友人B男的頭部和其他要害部位,導致其受傷、骨折並出血,最終其死亡。據了解,當天是A男主動打電話報警,並告訴警方「自己與B男因為毒品發生爭執,之後殺死了對方,請警方快點來。」事後A男又向其他朋友發送訊息:「對不起。我現在要去坐牢了。我殺了B男。我為我的所作所為感到非常抱歉。」然而,A男事後卻改變了證詞,聲稱自己無罪。A男在法庭上宣稱,當天他服用了興奮劑後,聽到了「像是歹徒在說要把我淹死在海裡,還要綁架我之類的話」,於是懷疑B男與黑幫合謀陷害他。之後B男在A男家中入睡,A男卻在耳邊聽到聲音向他訴說「殺了他!殺了他!」然後他見到一隻老鼠從B男的耳朵裡鑽出來,於是「與老鼠發生了搏鬥」。A男表示,自己不記得有打過B男,「我只是跟老鼠打架而已。」為了釐清A男在當下是否有能力承擔責任,有3名醫生為此出庭作證,他們一致認為A男的行為是「基於幻覺內容,並基於其反社會和暴力的本性而決定殺人」,但對於「老鼠」有關的證詞,1名醫生直接了當的判斷是「虛假陳述」,另2名醫師也委婉表示「這項說法極其突然且不自然」。在法庭上,檢方與辯方就此展開激烈的討論,檢方主張A男殺害B男的決定,是基於其反社會人格的畔選擇,且犯罪行為中仍存在正常精神功能。由於犯案手法殘忍,且具有強烈殺人意圖,因此要求判處9年有期徒刑。辯護方則主張,事件發生當下,A男處於幻覺、幻聽、妄想等狀態控制下,並沒有殺死A的意圖。而他在受害者B男明明已經死亡的狀況下,仍持續不斷毆打被害人,其行為動機也難以用常理解釋,因此主張A男主張無罪是合宜的。最終,靜岡縣法院裁定A男犯案當下確實存在精神障礙,不過持金屬球棒將人猛敲至死屬於危險而殘忍的犯罪,考慮到其精神異狀是自己主動使用興奮劑造成,且過去也有使用興奮劑的犯罪紀錄,因此在綜合考量下判A男7年有期徒刑。A男曾一度向東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不過隨即自行撤回,於是最終判決成立。
入伍日偷藏剪刀狠刺督導長!役男辯「精神異常」遭打臉 下場出爐
1名廖姓男子去年11月25日入伍,服役於陸軍步兵第302旅步一營步三連二等兵,不料他竟偷偷從資料填寫處拿取剪刀,藏於隨身行李,再趁著陳姓士官督導長不備時刺向其頸部,導致對方受傷。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廖男未患有精神疾病,處有期徒刑1年1月。民事部分,法官判處廖男應賠償10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廖男於民國113年11月25日入伍,服役於陸軍步兵第302旅步一營步三連二等兵,陳男係該連士官督導長,係對廖男有命令權且職務在上之軍事長官。詎廖男竟基於對長官施強暴脅迫及傷害他人身體之犯意,於同日15時許,在營舍後方集合場,自單位資料填寫處桌上拿取剪刀1支,藏於隨身行李。廖男隨後趁著陳男等待其收拾行李時,忽取出剪刀刺向陳男頸部,致陳男受有頸部損傷之傷害。陳男隨即退後,廖男則持剪刀朝四周揮舞,復再度衝向陳男作勢攻擊,以此方式對有命令權之長官陳男施強暴,幸經陸軍步兵第302旅步一營火力連姚姓連長持折椅阻擋、喝斥,廖男方將剪刀丟下。台中地院審酌,被告雖主張其患有精神疾病,並提出醫院診斷書為依據。然查,凡役男入伍服役前均需接受身體健康檢查,並依檢查結果核定體位,被告既經身體健康檢查後,認定適合服役,並因此入伍報到,實難以報到當日身心狀況不佳為由,主張其行為時辨識其行為之能力不足,判處有期徒刑1年1月。民事部分,陳姓士官長請求精神撫慰金40萬、醫療費330元;法官考量一切情狀,廖男應賠償10萬330元,可上訴。
命懸體制1/搜救悲劇再揭制度黑洞 消防員痛喊三大勤務專責訓練
新北市本月上旬發生消防員為救溺水民眾不幸殉職悲劇,消防員職安問題再度被推上檯面。消防員坦言,其水域救援訓練不足,更折射出消防體系長年任務繁重、專業訓練缺位的結構性問題。面對基層反覆的吶喊與犧牲,改革是否仍要一再以生命為代價,成為全社會無法迴避的追問。新北市新店區廣興橋下游瀑布8日發生溺水事故,消防人員獲報後緊急出動船艇展開搜救行動。然而現場水流湍急,其中一艘船艇不幸翻覆,船上5名警消全數落水,最終兩名消防員送醫後宣告不治,不幸殉職。而其中一名消防員吳恩碩,曾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的幹部,長年投入爭取消防人員合理勤務與安全保障,卻在此次引發爭議的任務中發生不幸,令人不勝唏噓。消防員肩負三大勤務:緊急救護、災害搶救與火災預防,每項又細分繁多任務,使第一線人員長期陷於「事事得會、卻難精通」的矛盾處境。(圖/黃鵬杰攝)據了解,過去十年來,全台已有超過40名消防員在執勤中不幸殉職,如今這場意外再度為這份沉重名單添上兩筆,也再一次撕裂消防基層的心。長期以來,消防人力不足、勤務過重與訓練不足等問題,始終未獲根本解決。每當悲劇發生,權益問題才被短暫拉上檯面檢討,卻在風頭過後迅速沉寂,形成令人心寒的輪迴。消防員有三大基本任務:緊急救護、搶救災害、預防火災,但三項職責下,實則衍生眾多繁雜業務。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監事林進添說明,「緊急救護」中就包含車禍傷者的傷勢判別、民眾的突發疾病或精神異常須強制送醫等狀況;「災害搶救」包含火災、水災、化災(化學災害)、核災等,其中許多災害不只需要簡單的滅除,而是須根據情勢做應變策略;「火災預防」則分為消防安檢、設備查核、改善追蹤等;另外,還有行政協助這一大項任務。每位消防員依據其輪班時段及其負責的勤務做任務指派,因此每人仍須跨領域熟悉各項任務,更需有文書處理、成果報告等延伸勤務,使得許多消防員淪為「什麼都要會,卻什麼都不精」的萬能人力。消促會理事張詠惟感嘆,此次悲劇的發生,就是因為消防員缺乏專責化訓練,對於「水域急流救生進階訓練」,大多消防員只有「R1」等級的初階訓練,也就是只有自救的能力,且每年還沒辦法做到一次的復訓,「試問民眾敢把生命交給自救都困難的消防員嗎?」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16日赴新北市府抗議,索取災害事故資料進行事故分析、釐清制度缺失,監事林進添(右)要求三大勤務專責化,勿再以殉職換改革。(圖/趙世勳攝)「我們知道資源與經費有限,但正因如此,更應將訓練交給專責化的消防人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陳彥凱沉痛表示,消促會自2013年成立以來,長期呼籲政府推動三大核心任務的專責化訓練,卻始終未獲制度性回應。「難道消防改革,非得要用一條又一條殉職消防員的生命來換取嗎?」陳彥凱呼籲,主管機關正視基層的真實處境,把專業人才放在對的位置上,讓訓練真正落實在制度裡,而非紙上談兵;唯有如此,才能阻止下一場悲劇的發生。針對消防人員訴求,民眾黨立院黨團指出,已請消促會就專責化內容進行盤點彙整,後續將召開協調會議,邀請內政部消防署及其他相關單位,就行政命令修正與政策推動方向提出具體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