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痛苦
」 外遇 賠償 出軌 小三 法院
義大利餐廳不供免費水?女客怒打6年官司 結果仍輸了
義大利一名女遊客因在飯店餐廳喝不到「免費自來水」,竟一路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終仍敗訴。這起從一瓶7歐元(約新台幣240元)礦泉水引爆的爭議,不只讓義大利餐桌文化掀起論戰,也意外引爆歐洲網友對「喝水權利」與環保問題的大討論。根據《衛報》(The Guardian)與《泰晤士報》(The Times)報導,事件可追溯至2019年。一名女子前往義大利多洛米蒂山脈(Dolomites)滑雪勝地巴迪亞(Badia)科爾瓦拉(Corvara)旅遊,入住當地一間五星級飯店。她選擇的是包含晚餐的半膳住宿方案,但飲料需另外付費。報導指出,女子在用餐期間多次要求提供自來水,甚至表示願意付費,但飯店始終拒絕,反而每天直接在餐桌上放上一瓶0.75公升、售價7歐元的瓶裝礦泉水。女子認為自己被「強迫購買瓶裝水」,對此相當不滿。女子事後提告主張,「水是自然資源,也是普世人權」,認為飯店與餐廳本來就應提供最基本飲水需求,就像房間理應附有床鋪、熱水與肥皂一樣。她甚至向飯店求償2700歐元(約新台幣9.3萬元),理由包含經濟損失與精神痛苦。不過案件歷經一審、二審後皆遭駁回,女子最後一路上訴至義大利最高法院「最高上訴法院」(Court of Cassation)。法院最終認定,義大利法律並未規定餐廳或飯店有義務提供免費自來水,因此駁回她的所有請求。飯店律師也表示,法院已確認「業者沒有提供自來水的法律責任」。事件曝光後,也讓不少外國旅客驚訝,因為在法國、西班牙與英國等歐洲國家,餐廳多半依法必須提供免費飲用水,但義大利長年存在不同餐桌文化。當地人習慣在餐廳點購瓶裝礦泉水,用餐時服務生通常也會直接詢問客人要「氣泡水」還是「礦泉水」。部分義大利主廚甚至認為,自來水可能影響料理與葡萄酒風味,因此較少主動提供。不過隨著減塑與環保意識升溫,近年越來越多旅客開始主動要求飲用自來水,也有部分義大利餐廳開始提供過濾水服務。事實上,多洛米蒂當地觀光單位也曾公開表示,當地自來水品質相當高,大多可安全飲用,並鼓勵旅客攜帶水壺減少塑膠垃圾。這起「喝水官司」曝光後,也在歐洲社群平台掀起兩派論戰。有人認為,「免費飲水本來就是基本權利」;但也有人認為,入境隨俗本就是旅遊的一部分,「在義大利點瓶裝水,本來就是餐廳文化之一」。
人夫外遇被抓包!還稱小三「是未婚妻」 正宮心碎提告
北部1名人妻羽羽(化名)為支持丈夫阿宏(化名)的事業,不惜辭職遠赴大陸深圳生活,還幫忙照顧阿宏前段婚姻的女兒。沒想到,2人在疫情期間分隔兩地,某天羽羽突襲返回深圳住家時,竟將阿宏與小三抓姦在床,阿宏還當面介紹小三是「未婚妻」,事後阿宏與小三甚至高調放閃,荒唐行徑讓羽羽氣得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宏與小三已侵害配偶權,判決2人需賠償羽羽80萬元精神慰撫金。根據判決書指出,羽羽與阿宏2018年結婚,婚後羽羽為支持丈夫事業,特地辭職前往深圳與丈夫生活,並幫忙照顧阿宏前段婚姻的女兒。2020年疫情期間,羽羽聽阿宏的話先回台灣生活,阿宏則繼續留在深圳工作,在此期間夫妻間保持密切聯繫,羽羽也未發現任何異常。直到2023年4月,羽羽突然返回深圳住處,竟發現阿宏上半身赤裸,與一名裹著棉被的女子躺在主臥床上,羽羽見狀當場質問2人,沒想到阿宏竟稱對方是「未婚妻」,而小三則全程不發一語。事情曝光後,阿宏與小三仍毫不避嫌,在社群平台高調放閃,公開標註「戀愛中」,互稱「女友」、「男友」、「另一半」、「女主人」、「男主人」、「神隊友」等親密詞彙,還頻繁出國旅遊、曬親密合照。更誇張的是,小三甚至搬進深圳住處,將屋內原本屬於羽羽的私人物品及夫妻合照全數丟棄,改放自己與阿宏的合照。法院審理時,阿宏辯稱通姦已除罪化,認為配偶權不受憲法保障,還反控羽羽揮霍無度,稱2人因疫情分居兩岸近3年之久,婚姻早已名存實亡;而小三則表示,自己一開始不知道男方已婚,且兩人已於2024年底分手。不過,法院未採信2人說法,指出根據出入境紀錄,阿宏與小三在2025年仍多次搭乘同班機出國,顯示2人關係並未結束,且即使大法官釋字第791號將通姦除罪化,但民法仍有對配偶權的保障。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宏與小三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婚姻關係,造成羽羽重大精神痛苦。另外,阿宏任職於科技公司,月薪約33萬元、小三為新娘秘書、美妝師,審酌雙方收入後,法院判決2人需連帶賠償羽羽8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清明祭祖才發現母墳消失!兄妹崩潰報警 真相竟是鄰「整座搬走」
清明節有許多民眾動身掃墓,大陸廣州卻發生一起離奇事件,一對曾姓兄妹前往祭拜已故母親才發現墳不見了;曾氏兄妹報警後,才知道母親的墳墓遭一名張姓男子(化名)在修繕自家祖墳時,擅自遷移他們母親的墳墓。對此,曾氏兄妹憤而告上法院,最終判決張男須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計人民幣2.8萬元(約新台幣12.6萬元),全案現已定讞。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近期審結一起案件,有一對曾姓兄妹於某年清明掃墓時,赫然發現母親的墳墓消失無蹤。報警後並由村委會到現場勘查後確認,原址已被鄰居張姓男子親人的墓地侵占,而他們母親的遺骨則被對方擅自移至他處。曾家多次要求將墓地恢復原狀,卻遭張男拒絕,曾氏兄妹只好轉向法院求償,要求張男支付墳墓損壞、重新安置費用及精神損害賠償。面對控訴,張男辯稱其在修繕自家祖墳時,發現鄰近有一座墓穴,有詢問村民卻無人知曉歸屬,才決定自行將該墓遷移至附近,並聲稱已妥善安置骨灰罈且修築磚牆圍護。然而,法院認為張男未經合法程序便擅動他人先人墳墓,行為已構成侵權。法院最終判決,張男必須賠償曾氏兄妹經濟損失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人民幣8000元(約新台幣3.6萬元)。法官指出,墳墓在法律上並非普通的「物」,它承載著後輩對先人的緬懷與人格寄託。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家屬對先人遺骨受損而產生的精神痛苦,法律應給予救濟與保障。法官藉此提醒大眾,墓地具備特殊的人格利益與精神價值,任何擅自遷移、破壞或侵占的行為,即便聲稱「不知情」或「無惡意」,仍需承擔法律責任。
被情緒控制! 專家:憤怒會破壞我們的人際關係
有一次我開車趕上了下班高峰期,前面是紅綠燈,我一看黃燈亮了,就不著急了,穩穩地停下了,可我後面有輛車一直按喇叭,好像是想要衝過去。這個時候戲劇化的事來了:這輛一直按喇叭的車跟我並排了,司機把車窗戶搖下來衝我大喊:「你他媽會不會開車啊?!」我剛準備回罵的時候,我的情緒警報機制啟動了,對他置之不理。他一直罵到紅燈變成綠燈。我說:「祝您開心。」說完,開車就走了。越成熟的人 越不把情緒寫在臉上其實我們都有被情緒控制的時候。比如你有沒有過在網路上一言不合就開罵的經歷?有沒有過開車被人插隊特別生氣的經歷?有沒有過無緣無故特別焦慮的經歷?有沒有過帶著情緒跟親人說話或做決定的經歷?我們總會被情緒控制,而無法控制情緒,然而高手是可以控制情緒的。一個人越成熟,越難看出這個人的喜怒哀樂,因為他的情緒都藏在心裡,喜怒不形於色。越菜鳥的人,你就越會發現,他所有的情緒都寫在臉上,當然,也會體現在朋友圈、網路上。憤怒不是壞東西 它其實是一種自我保護憤怒本質上是一種身體機能,是我們在進化過程中發展出來的,使自己不受外界傷害的自我保護方式。憤怒是外殼,它裡面包裹著的是恐懼,作用就是避免我們受到傷害。換句話說,恐懼導致憤怒,憤怒的背後都是恐懼。比如一個小女孩在房間裡看到一隻蟑螂,蟑螂也看到了小女孩,此時此刻,誰害怕誰?都害怕,蟑螂怕小女孩,小女孩也害怕蟑螂。所以,憤怒是外殼,裡面包裹的是恐懼。憤怒有兩種樣子:一種爆炸,一種冷靜復仇憤怒的表現形式也很怪,它可能是衝動的、不由自主的、短促而猛烈的,也就是平時說的「一聽到一句話就爆炸了」。憤怒還有一種形式,也有可能是安靜的、有預謀的、很克制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大家比較熟悉的情節就是法國大文豪大仲馬的經典作品《基督山恩仇記》。簡單地說,憤怒是我們在受到傷害之前或是之後的一種攻擊行為。為什麼要讓盡可能地克制憤怒?1、憤怒會破壞我們的人際關係無法控制自己情緒的人,最終是交不上朋友的,甚至會傷害自己的朋友。有人說道歉不就行了嗎?一個釘子釘在牆上,然後把釘子拔出來,這堵牆還是之前那堵牆嗎?所以,再好的朋友之間,也不能無休止地表露憤怒。憤怒應該是一種策略,而不是傷害別人的武器。2、憤怒使我們不能專注於真正重要的事有一次飛機誤點了,我們在機場焦急地等待。忽然,廣播傳來一個消息說,航班取消了。這時大家瞬間就炸了。這個時候很多人仍然一直在咒罵、攻擊,我轉身,立刻去改機票。當我到達航站樓,櫃檯人員說,還剩下最後兩張票。我辦完後,才看到那些氣勢洶洶的大部隊衝過來,此時已經來不及了,沒位子了。你看,憤怒會讓我們忘記真正重要的事情。所以,你要把自己的目光交給目標,而不是對手。3、人在憤怒狀態下做出的選擇,往往不太可能是最佳選擇。人啊,永遠不要在憤怒的時候做任何選擇。本來大家是想做A,然後憤怒上來了,莫名其妙就做了B。跟賈樟柯的一部叫《天注定》的電影很像,故事都是從一種憤怒發展到另一種離譜。4、憤怒容易導致攻擊行為,以及對方的報復性攻擊行為。憤怒還有個壞處,就是憤怒地攻擊別人會導致對方也用同樣的方式攻擊你。冤冤相報何時了,仇恨只能激化仇恨。5、憤怒會危害自身健康,誘發心臟疾病,帶來精神痛苦。經常發怒的人,自己也很難活得特別開心。真正的高手不是沒有憤怒 而是聽懂它人的生命裡有兩種憤怒,一種是好的憤怒,另一種是壞的憤怒。正確的處理方式是,理解你的憤怒,思考它向你傳遞的信號是什麼意思。聽憤怒背後的聲音,了解憤怒背後的意義,才能從真正意義上控制自己的情緒,成為一個高手。聽清楚憤怒在表達什麼,接著,富有智慧地去解決它,才會幫助你強大起來。本文來源:《你沒有退路,才有出路》,布克文化【延伸閱讀】現代人壓力山大急尋解方!醫教10招穩情緒 落實數位排毒、培養新興趣小心跨年、演唱會情緒大反轉 醫師提醒3類人留意「狂歡後失落」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531
人夫婚前隱瞞「無精症」!孕妻遭當眾羞辱不倫崩潰 秀親子鑑定打臉尪
南韓一名人夫婚前隱瞞自己患有無精症,得知妻子懷孕後竟質疑對方不倫,不僅在公開場合出言羞辱,甚至要求離婚。不過,女方產後進行親子鑑定,證實孩子為丈夫親生。律師指出,隱瞞重大事實恐構成婚姻詐欺,丈夫公開指控妻子不忠,可能涉及名譽毀損與精神賠償責任,婆婆若共同施壓亦可能須負連帶責任。韓國YTN電台節目《李元化律師的事件X檔案》披露,當事人A女(化名)在確認懷孕後向丈夫分享喜訊,原以為能獲得祝福,孰料對方不僅未表現出喜悅,反而懷疑孩子非親生,並以此為由要求離婚。更令人震驚的是,丈夫曾在餐廳等公共場所,當著眾人面指控妻子婚外情,並發表侮辱性言論。A女表示,自己婚後從未與丈夫以外的任何男性有過不正當接觸,完全無法理解婚外情指控。在被質疑與羞辱的情況下,她獨自承受整個孕期的身心壓力,最終生下孩子,並在產後立即進行親子鑑定,以證清白。鑑定結果顯示,孩子確為丈夫的親生子女。據了解,人夫之所以堅信妻子不忠,原因在於其本人患有無精症。調查發現,男方早在婚前便知曉自身病情,卻刻意隱瞞,未向A女如實說明。醫學專家說明,即便是無精症患者,仍有可能透過睪丸取精等醫療方式實現受孕,且極少數情況下亦存在自然懷孕的案例。對此,節目來賓、律師姜恩河指出,無精症屬於對婚姻生活具有重大影響的事實,若能認定「妻子若事先知情便不會結婚」,則可能構成因詐欺而撤銷婚姻的法律要件。她同時表示,丈夫在隱瞞重要事實的情況下,反而在妻子懷孕後指控其不倫,相關行為更可能被視為逃避責任,而非合理懷疑。此外,A女透露,婆婆也曾對其進行辱罵,並施壓要求離婚。姜恩河指出,若能證明當事人因此遭受嚴重精神痛苦,婆婆亦可能被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針對人夫在公共場合斷言妻子不忠的行為,律師分析,該行為可能涉及侮辱罪或名譽毀損罪,尤其在孕期女性身心狀態較為脆弱的情況下,其言行造成的傷害程度,將成為司法判斷的重要考量因素。不過,相關罪名屬於告訴乃論,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告訴。律師提到,目前A女除考慮刑事責任外,也可向丈夫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即使丈夫在親子鑑定後道歉,先前公開否認孩子血緣關係的言行,未來在監護權或相關訴訟中,仍可能對其產生不利影響。
殯儀館領回兒衣物 父倒進洗衣機驚見「他的大腦」!忍悲舀回塑膠袋
美國加州一名男子今年5月去世,家屬與殯葬公司簽約購買全套喪禮服務,包括遺體防腐及衣物更換等。沒想到,死者父親取回兒子的衣物後,驚見袋中裝的根本不是衣服,而是人體腦部組織。律師指出,這起事件造成家屬極度心理創傷,將控告葬儀社涉嫌過失、詐欺及違約等,並要求陪審團審理。美國KTSM電視台報導,根據訴狀,家屬起訴了聖荷西的Lima Family Erickson Memorial Chapel、LimaFamily Santa Clara Mortuary,以及一名殯葬主任,指控他們不當處理人體遺骸。訴狀指出,皮農(Alexander Pinon)今年5月去世後,其母親與Lima殯葬機構簽署合約,支付超過1萬美元(約新台幣31.4萬元)購買「全方位追思紀念服務」,包括遺體防腐、穿衣、入殮、遺體運送及喪禮服務。皮農的父親6月前往殯儀館,與殯葬主任辛格(Annette Singh)會面,並取回兒子過世時穿的衣物。沒想到,父親回家後直接將袋內物品倒入洗衣機,卻驚見袋中裝的根本不是衣服,而是人類腦部組織。律師表示,家屬事前完全不知驗屍官曾對兒子進行顱腔解剖,並取走部分腦組織。最終,皮農父親只好將腦部組織舀出,再放回紅色袋中,並歸還給辛格。律師指出,殯葬主任從未對家屬解釋這起錯誤,也未提供死者的衣物。報導指出,皮農的葬禮於6月5日舉行,他被安葬於橡樹山紀念公墓(Oak Hill Memorial Cemetery)。據稱,袋中的腦部組織曾被放在殯儀館庭院隱藏數週。律師痛批,這種草率的處理方式已對家屬造成極度情緒困擾與心理創傷,包括震驚、悲痛、惡夢、焦慮與憂鬱,甚至影響家屬在哀悼過程中的心靈平復。律師強調,殯儀館及殯葬主任為受託專業人士,應以莊重與尊重方式處理遺體。目前,皮農家屬指控被告涉及過失、詐欺、造成精神痛苦以及違反合約,並要求案件以陪審團審理。
閨密介入婚姻4年!正宮「家中臥室」抓包兩人 法院判賠金額曝光
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侵害配偶權案件。人妻當場抓包丈夫與自己的閨密在臥室獨處多時,並發現雙方早在4年前就曾在旅館發生性行為。法院審酌後,判決該閨密須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原告與丈夫仇姓男子於2004年12月5日結婚,育有兩子。原告指出,被告明知仇姓男子已婚,卻於2023年10月27日在原告與丈夫的家中臥室與仇姓男子共處一室多時。此外,兩人早在2019年7月29日便曾在桃園市桃園區一間旅社進行親密行為。原告於2023年10月27日與2024年1月9日先後發現相關情事。原告認為,被告與仇姓男子的關係已逾越普通朋友,行為嚴重破壞其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安全,侵害了配偶間的身分法益,造成精神痛苦,因此依民法相關規定請求賠償100萬元及利息。法院審理時,被告並未出庭,也未在辯論終結前提出書面陳述。法官調閱戶口名簿影本、2023年10月27日案發當日的家中監視器錄影,以及相關照片等證據,認為原告主張並無不合。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未到庭且未抗辯,視同自認原告的主張屬實。法官因此認定,被告確曾與仇姓男子發生親密關係及其他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的不當親密行為,已構成侵害配偶權。最終,法院綜合雙方財力及侵害程度,判決被告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案件可再上訴。
戒嚴害全民「心受傷」!南韓法院判尹錫悅賠償精神損失 104人各拿10萬韓元
南韓法院針對前總統尹錫悅於2024年12月3日宣布緊急戒嚴所引發的社會動盪,首度做出明確裁定,認定其對國民造成精神損害,須負賠償責任。根據《東亞日報》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2單獨部於25日判決,尹錫悅必須向104名提起訴訟的民眾各自賠償10萬韓元,並支付自2024年4月30日起按年利率12%計算的延遲利息。法官李成福指出,尹錫悅的行為不僅違憲違法,更癱瘓國家機能,違反總統保護國民生命與自由的職責。法院強調,當時的戒嚴造成社會大眾陷入恐懼、不安與羞辱,因此被告應對此精神痛苦負責。由於法院裁定「假執行」,若尹錫悅未即時賠償,相關利息仍將持續計算。若未來上訴法院改判原告敗訴,須全數返還賠償金與利息。這場官司的起源可追溯至2024年12月,由李金奎律師在社群媒體上發起訴訟招募行動,初期為抗議國民力量黨在彈劾案表決時有105名議員缺席,號召105名國民參與訴訟。經排除重複申請後,訴訟人數定為104人。李金奎本身曾為特別檢察官蔡尚秉的輔佐律師。同日,《東亞日報》也披露,金正民律師代表的原告方計畫於下週提出第二波訴訟,參與者將達1萬人。金律師表示,這起案件除了應追究刑事責任,更應嚴正要求損害賠償,藉此防止類似違憲行為再次發生。據了解,法院近期已接獲更多類似訴訟。共同民主黨國會發言人白承雅(Baek Seung-ah)在26日上午發布簡報,稱這是一場「由市民創造的歷史性勝利」。她批評此次戒嚴不僅傷害國民情緒,還衝擊外交、通商與金融市場,造成小商人與自營業者的直接損失。她進一步讚揚組織化的市民行動為民主守住了最後防線,並表達敬意與感謝。目前尹錫悅尚未決定是否上訴,相關延遲損害金依法律規定將自收到訴狀隔日開始計算。此一判決是否會在日後其他相似訴訟中成為參照標準,仍有待觀察。法律界人士指出,最終仍須視個別訴訟提出的證據與主張內容而定。報導中提到,南韓過去也曾發生類似訴訟。2017年有約4000名國民因「國政壟斷事件」向前總統朴槿惠(Park Geun-hye)提起精神損害賠償訴訟,法院當時並未支持原告,認為並非所有國民皆因此承受至需賠償程度的痛苦。本次尹錫悅的戒嚴事件則為首度確認前總統具體賠償責任的案例。
婚後40年才知亡夫偷情20年有私生子 人妻崩潰告小三!判決結果曝
台中市一名人妻小玲(化名)在丈夫大樹(化名)過世後,幫他辦理除戶登記時,才發現大樹生前與小三阿美(化名)育有一子。小玲認為阿美明知大樹已婚仍介入他人家庭,導致自己精神受創,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定阿美確實侵害小玲配偶權,判決阿美應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玲主張,她與丈夫大樹於1981年10月24日結婚,並維持婚姻關係長達40多年,但大樹2023年10月25日過世後,她在辦理大樹的除戶手續時,發現大樹早在2004年10月26日認養與他人所生的孩子樂樂(化名)。小玲表示,她直到此時才知道丈夫與阿美有婚外情,且雙方還育有一子樂樂。小玲強調,阿美明知大樹有婚姻關係,卻仍與他長期交往,並以家庭模式共同生活,已構成配偶權的重大侵害,導致她精神痛苦,求償100萬元。阿美則表示,自己於2003年懷孕後至孩子出生前,才從大樹口中得知對方已婚,事後雖仍與大樹保持聯繫,但自己並未意圖破壞他的婚姻。阿美強調,小玲早在2004年5月、6月間即已知悉此事,卻拖延至20年後才提起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間,行為已構成權利濫用及違背誠信原則。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大樹自2004年認養樂樂起至2023年去世前,幾乎每天去阿美住處探望母子倆,並資助生活開銷,彼此長期互動超出一般朋友範圍。此外,法院也根據戶籍資料、證人口供與大樹所添購給阿美的車輛等資料佐證,認定雙方已形成如同家庭般的相處模式,足以破壞小玲與大樹間的婚姻信任與家庭圓滿,構成對配偶權的持續性侵害。雖然部分損害已逾10年時效而不受保護,但近10年內的侵害行為仍可成立求償依據法官考量阿美在黃昏市場工作,每月收入約1萬8000元至2萬元,認為小玲請求精神慰撫金應以20萬元為適當,最終判決阿美須賠償原告20萬元慰撫金,並自2025年4月8日起按年息5%計算至清償日止,至於全案訴訟費用由雙方按比例負擔,仍可上訴。
精舍虐死女信徒!王薀「體罰」女會計致死 北檢補償家屬180萬
喧騰一時的北市大安區精舍命案,本名王江鎮的知名作家王薀,去年召集信徒凌虐「體罰」蔡姓女會計,終致蔡女因橫紋肌溶解症死亡,台北地檢署起訴王薀、「女護法」游秀鈴、幹子昀、梁碧茵及信徒共13人,案由北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北檢本周召開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委員會,認為蔡女父母痛失愛女,受到極大精神痛苦,決定補償180萬元遺屬補償金。北檢調查,王薀以「上師」身分自居,游、幹、梁3女受王信任,為「讀書會師姐」,死者蔡女擔任出納。蔡自去年2月下旬起,屢屢得罪王及其他信徒,王不滿蔡讓他損失數百萬元,另信徒不滿蔡散布新冠病毒,且態度不佳,即以「研討」為名對蔡從事體罰等行為。去年5月王與信徒逼蔡剃光頭、命蔡每天須做大禮拜400至500次。7月1日,王命蔡與女信徒互罵、互背行走、跳起,在地上打滾,要求身高141公分的蔡女助跑起跳摸天花板燈具。7月23日晚間,王與信徒細數蔡過錯,信徒怒罵蔡要求道歉,命蔡在菩薩前下跪做小禮拜,拉衣服強迫蔡重複起身、下跪、來回拖行、以膝蓋撞蔡逼其跪下磕頭,出手打蔡後腦、肩膀、屁股、腳踢蔡膝蓋。王至隔天凌晨搭車離開,信徒仍拖行蔡女,讓蔡後腦杓撞路面,另用雨傘戳蔡,住持吳慧珠與信徒見蔡昏迷不醒,抬上手推車帶回精舍。24日凌晨3時蔡情況不對,吳慧珠等人通報「師姐」及前藝人李威(本名李翊瑋)等多名信徒,李威等人為此成立「0724臨時」群組討論串證,延至上午10時15分才叫救護車,救護人員到場發現蔡早已死亡。今年3月,北檢依傷害致死、強制等罪起訴王薀及信徒前藝人李威夫妻共13人,全案移由北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王薀及游秀鈴、幹子昀、梁碧茵3大「女護法」目前在押。蔡女年邁父母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檢方本周開會審議,認為蔡女父母因王薀等人犯罪行為而痛失愛女,2人突逢喪女之痛,頓失精神上重大依靠,受到極大精神痛苦,決定補償蔡女父母180萬元。
志願役女兵和女同袍「發展地下情」違規同居 遭母曝光提告敗訴
黃姓女志願役軍人與楊姓女同袍在軍中發展出同志情,楊女搬離家與黃女在外租屋同居,引起楊女母親不滿,把2女同居一事告知部隊長官,黃女為此狀告楊女母親妨害名譽,後楊母獲不起訴。楊母反控黃女誣告及求償74萬元,黃女被判刑5月,緩刑2年,並應向國庫支付10萬元,民事部分台南地院判黃女須賠2萬元慰撫金給楊母。楊母提告指出,黃女與她的女兒是台南某部隊軍中同袍,2人在同單位服役,日久生情發展成同性情侶,2人違反軍中規定,2021年10月間在軍營外租屋,作為兩人外宿時同居住所,她得知女兒與女同袍交往表示反對,女兒竟直接離家搬到租屋處同居。楊母向黃女、楊女的服役部隊投訴2人在外租屋同居,卻遭黃女誣指她涉嫌誹謗,楊母指控,在過程中,她們母女情誼大受影響,她需面對刑事偵查,所受精神痛苦不輕,事後獲檢方不起訴,她才反控黃女誣告及請求民事賠償。黃女對楊母指她誣告,到案坦承犯行,請求與楊母調解賠償損害,若未能達成共識,她願公益捐款國庫10萬元作為緩刑條件,並表示她為職業軍人,若未獲緩刑宣告,將遭單位汰除,喪失軍人身分。但楊母無調解意願,直接對黃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官考量考量楊母、黃女雙方的社會、經濟等條件,與楊母所受誣告的精神痛苦情狀,判黃女應賠楊母2萬元,此案還可上訴。
學生不實檢舉國中師「上課開黃腔」遭打臉挨告 法院判賠5萬
苗栗一名林姓國中生物教師因遭學生匿名投書教育部,對方指控他在課堂中多次開黃腔、情緒失控甚至爆粗口,導致他蒙受精神痛苦與名譽損失,憤而提告求償。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學生檢舉內容部分嚴重失實,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已侵害教師名譽權,判處該名學生賠償5萬元及利息。判決書指出,國中生去年8月底向教育部國教署民意信箱投訴,內容稱林師「長期在課堂開黃腔,每節課數十次」,並聲稱他「情緒不穩,常對學生大吼、爆粗口、摔東西、甩門恐嚇學生」。校方在收到檢舉信後,對林師展開校安通報與性平調查,調查人員隨機訪談6男7女等13名曾上過林師課程的學生,並進一步查閱相關會議與報告。關於林師「是否上課開黃腔」的問題,有8人學生表示從未聽過、5人表示「鮮少發生」,其中1人學生提到林師曾在課程講述女性生產過程時,語氣讓人感到不舒服,但認為未達騷擾或不當言語程度。此外,針對「是否曾有情緒失控或拍桌、吼叫」等情形,有人學生說林師在課堂太吵時會拍打講桌或黑板,3人表示在分組報告表現不佳時會遭到拍桌或斥責,有2人表示幾乎未見此類行為。校園性平會進一步抽樣調查林師任教班級與被告同班學生共5人,調查結果顯示並無證據證明林師有檢舉信中所稱「一節課講數十次黃腔」或「演示性暗示手勢」等行為,多數學生認為講述內容屬課程一部分或普通笑話,委員最終一致認定檢舉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不構成性騷擾。然而,該檢舉信引發學校啟動多次調查,造成林師焦慮、痛苦,對認真課堂管理的他更是精神折磨。林師也認為,學生未經查證即提出嚴重不實指控,對他在生活、職場帶來負面影響,因此依法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對此,被告學生透過律師反駁稱,檢舉信內容僅寫「林師」,並未具名,最初校方也決議不受理,即便後續調查鎖定林師,但仍屬主觀判斷。學生更指出,校安通報與性平調查中確有部分學生反映林師上課有拍桌、斥責行為,也有少數人認為其用語讓人不舒服,因此檢舉並非完全無中生有,應屬合理表達關切。此外,學生也認為,該信件內容為教育行政檢舉性質,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且信件內容並未廣泛公開,損害影響有限。苗栗地院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後指出,該檢舉內容足以特定指向原告,且其中多項嚴重指控未有任何佐證,例如「一節課講數十次黃腔」、「有性暗示手勢」、「長期爆粗口並被模仿」、「午休時間大聲吼叫」等,均查無具體事證。法官認定被告學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行為已構成名譽侵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法官最終考量雙方身分與經濟狀況,認為林師請求的5萬元精神慰撫金屬合理金額,判決學生及法定代理人應賠償林師5萬元並加計年息5%,另須負擔訴訟費用1000元及相應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結婚1年人妻同時曖昧3名小王:來我家當貓 人夫怒告討百萬
台南一名男子阿華跟妻子小文(皆化名)結婚才剛滿一年多,小文說要回娘家住,2人開始分居生活,而他發現小文跟3名小王曖昧,手機有「要不要考慮來我家當貓」、「吃你下面」等鹹溼內容,甚至還在外生小孩,這讓阿華氣到提離婚,並求償100萬,最後法院准許離婚,小文也要給20萬元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金。判決書指出,阿華跟小文於2022年2月結婚,住在台南市,婚後2人相處穩定。但隔年4月她卻突然說要回高雄的娘家工作,搬到高雄住後,夫妻開始分居至今。阿華發現,小文在同年7月跟一名男子以通訊軟體LINE曖昧互動,例如回覆「上面還是下面」、「一起培養睡意」、「陪你睡」、「我也愛你」、「要一起睡」、「我愛你」、「真舒服」、「要不要考慮來我家當貓」、「吃你下面」等不堪入目的鹹溼言詞;在8月跟另名男子有曖昧互動,傳了「寶寶」、「親愛的寶寶我出門囉」等;小文又在社群跟第三名男子交往,聊天時也有提到要一起睡。阿華表示,小文在婚姻期間與他人產下一女,妨礙家庭生活美滿幸福,所以她要提離婚,並跟小文求償100萬。小文辯稱,她有時候會受到阿華的言語暴力,他還會動手,她同意離婚,但賠償100萬的部分可能只會給20到30萬元等。台南地方法院認為,小文與其他男子的親密對話已經超越了正常友誼範疇,且她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所生育的女兒,顯示這段婚姻已形同虛設,准許兩人離婚。至於賠償部分,法官考量小文的年齡、身分、地位等及她在婚姻中的行為,認為她的行為確實對阿華造成精神痛苦,因此判決小文賠償20萬元。
「抬棺討債」GG了!討不回債還遭判刑 慘賠15萬精神慰撫金
從事殯葬業的賴男借錢給他的朋友,因對方不還錢,他找來同為殯葬業的詹男,一起到朋友住處撒冥紙、擺放棺材討債,朋友認為自己生命、身體受到威脅,因此報警並提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彰化地方法院判決2人應連帶給付對方15萬元,2人也以相同手法向他人討債,刑事部分,法院依共同犯加重重利未遂罪,各處6月、4月有期徒刑。賴男在法院審理時自述自己從事殯葬業,與被害人是10幾年的朋友了,本來不想借錢給他,對方說他父親口腔癌及老婆要做月子餐沒錢才借錢,對方之前也曾跟他借過錢,利息是雙方約定的。賴男朋友則主張,賴、詹2人為向他索討債務,竟到家裡撒冥紙、擺放棺材,讓他感覺自己的生命、身體受到威脅,受有精神上痛苦,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並聲明2人應連帶給付15萬元。法院審酌,被告二人與原告有金錢糾紛,卻未思以正當合法途徑解決,竟前往原告住處撒冥紙、擺放棺材,致原告心生恐懼,認其生命及身體有遭受危害之可能,造成原告受有精神痛苦,考量被告之經濟能力等,認為原告請求被告二人賠償之15萬元之精神慰撫金,應屬適當。2人也以相同手法向他人討債,其中1人表示,不認識也無冤無仇,且我母親已經90幾歲,有重聽、失明、心臟也不好,到現在還會害怕,我在村內,沒有與人結怨,被告灑冥紙抬棺,造成我很大的困擾,害我與我母親很丟臉,兄弟姊妹也都不敢回來,要求賠償1000萬元,雙方未達成和解。
銀行女協理與人夫「重機環抱出遊」還辯只是同事 正宮氣炸求償300萬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明(化名)的銀行同事女協理小蓮(化名)在明知對方已婚的情況下,仍與阿明共度情人節、親密共乘機車出遊過夜,還相互依偎雙手環抱、一同按摩夜遊等等,即使3度要求小蓮收斂也沒用,讓小美氣得將對方告上法院,求償300萬元。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判定小蓮應賠3萬元,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小美指出,丈夫阿明是銀行的分行協理,小蓮則是另一個分行的協理,而小蓮與阿明認識多年,知道對方已婚,卻與阿明共度情人節、親密共乘機車出遊過夜且相互依偎雙手環抱,以及一同看電影、按摩夜遊、手比愛心拍照等親密交往之不正當關係。小美主張,她發現小蓮與阿明過度親密互動後,曾3次主動聯繫小蓮提醒應注意自身行為,但小蓮卻依然故我全無收斂,再加上自己與阿明夫妻間1年多來因此發生多次嚴重爭執,阿明還不惜和她分居,小美曾委請律師寄送律師函要求小蓮賠償及道歉,小蓮卻拒絕修正失當行為,甚至回函諷刺,讓她身心嚴重受創,因此提告求償300萬元。小蓮辯稱,她與阿明只是同事及一般朋友關係,並無任何逾越分際往來之處,而她更質疑小美提出LINE對話、臉書截圖真實性,強調自己只有單一臉書帳號,也不曾標註阿明,阿明更從未在她的貼文下留言。案經新北地院審理,調取小蓮戶政照片與小美提出的照片進行比對,確認與「重機還抱照」的女子為同一人,照片中可見小蓮與阿明舉止親暱、小蓮雙手環抱阿明、小蓮緊靠於阿明旁、共乘機車等行為,衡諸社會通常情形及經驗法則,顯已逾越已婚者正常社交往來之範疇。法官審酌,小美主張小蓮與阿明在情人節約會、臉書私密互動等事,因證據不足未被採信,考量到雙方經濟情況(小美月薪7萬元、小蓮月收入16萬元),以及僅得證明重機車遊該次之部分合照有逾越普通異性朋友間之正常社交範疇、侵害行為嚴重程度和小美所受精神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判定小蓮應賠償3萬元,全案可上訴。
精神出軌能提告嗎?律師揭法院認定關鍵:考量雙方對話
婚姻最看重忠誠,精神出軌是指雖然未發生實際的性行為,但在心理、情感上已對另一個人產生親密依賴與曖昧互動。近日律師郭德田就在節目《新聞挖挖哇》討論婚姻中的忠誠義務時指出,依照《民法》規定,婚姻關係中雙方應履行忠誠義務,一旦與第三者發展親密關係,即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郭德田表示,配偶若與他人有曖昧互動,已逾越一般正常社交範圍,即有可能侵害配偶權。他舉例說明,像是對話中出現「寶貝早安」、「你今天去哪裡」或「上次好舒服」等語句,若能推定雙方有性關係,即便無明確證據,也可能被法院認定構成侵害。不過若僅是單方面傳送挑逗訊息、或是聊天內容雖火辣但無明確雙方互動,則不一定能構成法律上的侵權。法官在審理時,會綜合考量雙方的對話內容、互動頻率與情感依附程度。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也透過臉書科普表示,「侵害配偶權」指的是有第三人介入婚姻,從事超出一般社交的曖昧或親密行為,導致夫妻關係破裂或一方精神受創。例如深夜單獨見面、過夜、傳送挑逗訊息、稱呼對方「老公」或「老婆」、出入汽車旅館等,皆有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至於如何提起訴訟,律師指出,這類案件屬於民事訴訟,不涉及刑事責任。當事人可準備相關證據,如聊天紀錄、照片、影片、住宿發票等,向法院遞交訴狀,並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請求精神慰撫金。訴訟地點通常為對方戶籍地或侵權發生地的地方法院。法院在判決賠償金額時,會依行為嚴重程度與當事人精神痛苦程度綜合判斷。一般而言,曖昧行為可能賠償數萬元;若涉及擁抱、接吻或過夜,則可能達20至30萬元;若發生性行為或長期交往,賠償金額可達30至50萬元不等;若行為過於誇張,如同居或生子,金額可能超過50萬元。民事求償也有時效限制,根據法律規定,應於「知悉侵害行為後兩年內」或「行為發生十年內」提起訴訟,逾期將喪失請求權。律師建議,一旦懷疑配偶有不忠行為,應盡快蒐證並諮詢法律專業,避免因證據不足或程序錯誤,導致權利無法主張。
深夜打麻將噪音擾鄰挨告!前主播蔡郁璇遭法官認定「故意的」 判賠20萬元
新聞台前主播、前補教名師高國華的前妻蔡郁璇,2024年被同棟樓的鄰居指控,長期在深夜打麻將、喧嘩與搬重物,害人失眠,曾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000元。對此,蔡郁璇否認擾鄰,聲稱可能是房屋老舊傳出異響。台北地院近日審結,採信鄰居說法,判蔡郁璇與同住的女兒禁止夜間製造超標音量,並需連帶賠償鄰居1家4口共20萬元,可上訴。據了解,現年46歲的蔡郁璇2001年在補習班擔任助理,介入高國華與第1任妻子何女的婚姻,2002年在先有後婚下扶正成為高國華第2任妻子,並於2003年為他生下1個女兒。不過,這段婚姻最後同樣因為高國華在2010年被踢爆出軌補教女老師陳子璇而破滅,雙方在同年8月簽字離婚。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蔡郁璇離婚後攜女住在台北市信義區1棟大廈7樓。2024年被6樓鄰居指控在同年3月到6月期間,經常性在深夜大聲打麻將、放音樂、喧嘩尖叫、搬動桌椅與重物敲擊地板,導致自己一家苦不堪言。經轄區警方獲報到場後查明屬實,依《社維法》裁罰2000元。不過,蔡郁璇並未因此收斂,仍一再於夜間製造噪音。鄰居夫妻表示和2個未成年子女深受其擾,導致失眠、無法住在家裡,居住安寧權受嚴重侵害,提告要求蔡和同住女兒在家全天不能製造超過65分貝噪音,深夜時段更不得超過55分貝,並須連帶賠償他們1家4口各10萬元精神慰撫金。對此,蔡郁璇矢口否認擾鄰,稱所居住的大樓屋齡逾40年、又沒有隔音設備,主張鄰居聽到的聲響,可能是水錘效應或熱漲冷縮等建築結構因素所致,跟自家無關。不過,同棟大樓5樓的2戶鄰居都出面證稱,2024年6月間常在凌晨2、3點聽見樓上傳出重物落地聲響,1週有2、3次,每次持續約5分鐘。他們找上樓理論才知錯怪6樓住戶,又到蔡女家門外,親耳聽見屋內傳出噪音。而該棟大樓的管理委員會也出具證明,表示蔡家常被投訴在深夜大聲喧嘩、打麻將擾鄰,管委親自到6樓、7樓查看時,清楚確認聲響來自蔡家。法官指出,5樓2戶鄰居都說收到深夜巨響而失眠,可見蔡郁璇和女兒夜間在家製造的聲響,已達一般社會生活所不能容忍。判母女倆在家日間(上午7點到晚上8點)聲響不得超過均能音量65分貝、晚間(晚上8點到深夜11點)不得超過60分貝,夜間(深夜11點到翌日上午7點)須低於55分貝。此外,法官審酌鄰居提告前已透過LINE傳訊息給蔡郁璇拜託改善,蔡郁璇卻沒有因此收斂,認定她屬於故意製造噪音侵害鄰居居住安寧,使鄰居蒙受精神痛苦,因此判蔡郁璇和女兒須連帶賠償鄰居1家4口各5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南婦人罵鄰居畜生 判賠2萬不得抗告
蔡姓婦人長期與鄰居陳姓男子有土地糾紛,雙方之間爭吵不斷,去年2月8日晚上,蔡婦意有所指的罵了一句「畜生吃飯吃完了阿(台語)」,被陳男告上法院求償10萬元;蔡婦辯稱她指的是陳男家養的狗,不被法官採信,判賠2萬元。蔡婦不服提起上訴,因程序不合法又被台南地院駁回,不得抗告確定。陳男提告主張,他與蔡婦為鄰居關係,因土地爭議有嫌隙,去年2月8日晚上近8點,蔡婦在住處門前,對他出言辱罵「畜生吃飯吃完了阿 (台語)」,對他公然侮辱,毀損他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名譽損害與精神痛苦,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蔡婦到庭時辯稱,多年來,她被陳男言語騷擾、挑釁,陳男還在她的住處前立牌書寫羞辱文字,當時她指的是陳男家的狗。刑事部分,陳男告蔡婦公然侮辱判無罪,蔡婦請求駁回陳男索賠。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當面指稱他人「畜生」,足使聽聞者感覺難堪,屬不法侵害他人名譽。蔡婦雖辯稱是指陳男家裡的狗,她並不否認是對陳男所為,蔡婦所辯不足採信,判賠2萬元。蔡婦被判賠後不服提起上訴,反控陳男在前年7月、8月間,用難聽的罵人三字經稱呼家裡的狗為畜牲;且從前年8月至今年3月間,經常在家車前催汽車油門,再用工業電扇將廢氣吹往她的住家或言語騷擾,陳男是藉提告賺取和解金。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原審判決認定蔡婦所謂「畜生」是指陳男,顯有違誤,但蔡婦提上訴卻未具體指出原判決認定事實有何違背法令、解釋及其具體內容,她的上訴程序不合法,予以駁回,不得抗告。
金賽綸家屬提告金秀賢聲明公開 痛批扯謊:害她內心承受極大痛苦
南韓巨星金秀賢近期遭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連日爆料,已故女星金賽綸家屬證實他們交往多年,且戀情萌芽時女方尚未成年,震驚南韓社會大眾。金賽綸家屬的代表律師今(17)日在南韓演藝人員自殺預防協會會長權英燦、《橫豎研究所》主播金世義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前娛樂記者、現YouTuber李鎮浩,及金秀賢與其經紀公司的惡行惡狀,金賽綸家屬也將對金秀賢方提告。【金賽綸家屬聲明】南韓刑法第250條第1項規定,殺人罪是指殺害他人的行為,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雖然內心上希望能適用殺人罪進行起訴,但根據判例,名譽毀損的行為方式並不屬於殺人行為,因此,遺憾的是,無法以此罪名起訴。然而,希望法院能夠在量刑時最大程度地考慮已故者的死亡與YouTuber李鎮浩散布虛假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並對其進行嚴厲的處罰。2024年3月24日,金賽綸上傳與過去戀人金秀賢的合照,是因為在收到金秀賢經紀公司的催繳的存證信函後,原本期待金秀賢可能與此無關,於是嘗試聯繫對方,但未得到回應。於是金賽綸抱著「如果上傳過去的照片,或許能收到聯繫」的想法,暫時上傳了該照片。然而,李鎮浩不知受誰指使,否認金賽綸與金秀賢過去的戀愛關係,甚至進一步散布虛假事實,使她被描繪成一個奇怪的女人,讓她承受了極端的精神痛苦,最終不得不選擇走上絕路。因此,金賽綸家屬方面為了證明李鎮浩的虛假事實,不得不公開已故者與金秀賢的戀愛關係,並且只能公開過去作為戀人關係的照片,希望能夠理解這一點。關於調查,李鎮浩在已故者去世後刪除了過去的影片,這明顯屬於銷毀證據,因此強烈要求對其進行搜查扣押及拘捕調查。接下來,將談及與金秀賢方面相關的內容。最初,我方為了證明李鎮浩所散布的虛假事實,希望金秀賢方面能夠承認其與金賽綸的戀愛關係。然而,金秀賢非但不回應,還透過經紀公司接連發布不實的立場聲明,這讓金賽綸家屬更加痛苦;因此,金賽綸家屬到現在仍希望金秀賢能夠真誠地道歉。金秀賢所屬經紀公司在發送第一封內容證明後,金賽綸向金秀賢發送了「救救我」的訊息,但金秀賢完全不做回應,反而透過經紀公司向金賽綸發送了第二封內容證明;而第二次內容證明的內容,與金秀賢方近期所發布的立場聲明不同,信中提及了「因業務上有背信等問題,不得不發送這封內容證明」,但實際上,存證信函是要求金賽綸必須在指定期限內償還債務。除此之外,內容中還包括「不得直接聯繫金秀賢及其經紀公司演員」,以及「對於上傳照片的行為將採取法律措施」等威脅性內容。事實上,自第二封內容證明發送後,金秀賢方從未與金賽輪聯繫過,金賽綸也無法再與金秀賢經紀公司的其他演員聯繫。難以想像金賽綸在生前收到這些信件聲明後,內心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我方無法理解為何到了金賽綸家屬曝光各種照片和證據、要求他回應,金秀賢方面才對此發表公開聲明。目前,金賽綸家屬正在考慮對金秀賢方面採取法律行動。◎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星巴克熱飲「杯蓋未蓋好」!外送員生殖器嚴重燙傷 法院判賠16.6億
美國加州洛杉磯陪審團14日裁定,知名連鎖咖啡集團星巴克(Starbucks)必須向一名外送司機支付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6億元)賠償金,係因該司機因「熱飲杯蓋沒蓋好」,導致嚴重燙傷,生殖器官神經也嚴重受損。根據《CNN》報導,事情發生在2020年,外送司機加西亞(Michael Garcia)在洛杉磯某家星巴克的得來速準備取走3杯大杯飲料時,熱飲卻意外翻倒,灑在他的腿上,造成他嚴重燙傷、生殖器神經受到嚴重損傷。加西亞的律師派克(Michael Parker)表示,加西亞當時正要拿走3杯飲料,但其中1杯熱飲卻沒有完全放入飲料架中,所以當店員遞交餐點時,那杯飲料就從飲料架中滑落。加西亞則直言,星巴克未妥善固定熱飲杯蓋,害他承受身體、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從法庭記錄來看,加西亞後來前往燒傷中心治療,他的生殖器永久變色、變形,長度、周長都縮短,並接受2次皮膚移植手術,而他再也無法勃起,只要進行摩擦就會疼痛。加西亞也因此遭受身體疼痛、精神痛苦、生活樂趣喪失、羞辱、不便、悲傷、毀容、身體損傷、焦慮和情緒困擾。對於這項判決結果,星巴克認為賠償金過於高昂,公司會提出上訴,星巴克企業傳播總監安德森(Jaci Anderson)也聲明,「我們對於加西亞先生的遭遇感到同情,但我們不同意陪審團的判決,雖然我們對這起事件負有責任,但判決的賠償金額仍過高,我們計劃提起上訴。我們始終致力於在各個門市實施最高的安全標準,包括熱飲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