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違停
」 違停 紅線 違規停車 徐巧芯 紅線違停
花褲男紅線違停遭勸怒 拿球棒追人全網看傻
台南市安南區九份子大道一間超商前,20日傍晚發生一起驚險衝突事件,1名28歲邱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違規停在紅線上,倒車時遭後方行人提醒,未料他不但心生不滿,下車與對方口角,甚至返回車內持球棒追逐行人,整段過程被拍下並在網路社群瘋傳,引發網友譁然。影片顯示,當時邱男穿著花短褲,違規停車並倒車時,後方行人疑似為了避免危險,用手拍打車體提醒並碎唸幾句,邱男不僅沒有道歉,反而氣得衝下車理論,行人一度舉手道歉示意息事寧人,但邱男仍不依不饒,竟跑回車上拿出一支球棒追著對方叫囂,嚇得行人快步離開現場,畫面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台南市警三分局海南派出所所長毛奇揚表示,目前警方尚未接獲報案,但經調閱監視器確認邱男確實違停並持械行為,三分局已通知邱男到案說明,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對其紅線違停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至於他持球棒追人行徑,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是否涉及恐嚇或恐嚇公眾罪嫌,警方呼籲,民眾遇到交通糾紛或行人提醒時應冷靜處理,切勿情緒失控,更不應攜械恐嚇他人,以免觸法。
誤把外送員當檢舉達人 台南賓士男街頭違停下車追人挨罰
台南安南區16日晚間9時30分某街口處,一名賓士車駕駛疑似看到外送員頭戴行車紀錄器,誤認對方是檢舉達人,竟尾隨到路口下車欲追打。外送員加速逃離脫身,未釀衝突。警方表示,賓士車紅線違停將依法開罰,並釐清駕駛身分通知到案說明。行車紀錄影片顯示,一輛深色賓士轎車於紅燈時停等,男駕駛疑似因看到騎機車的外送員頭上有行車紀錄器,懷疑外送員是檢舉達人,立即尾隨到下個路口。畫面中可見,賓士車在外送員後方紅線違停,駕駛探頭大喊:「帥哥,你檢舉我,是嗎?喂!」見外送員不理會,他竟下車欲追逐外送員。外送員見路口號誌轉為綠燈,擔心與後方追上來的賓士男發生糾紛,隨即催油門加速離去。影片爆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不要違規就好了」、「沒有檢舉結果PO上網,一樣GG」、「開賓士沒有錢繳罰單喔」。轄區南市警三分局表示,已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待釐清賓士車男駕駛身分後,將通知到案說明。另外,賓士車駕駛於紅線上違停行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告發,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私繪紅線塗銷未同步 違停罰單誤開高達475張
車輛停放路邊紅線屬違規,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發現,市府在接獲「私繪紅線」通報後塗銷紅線,卻未將資訊與罰單同步,造成2年來共開出475張私繪紅線罰單,民眾甚至只能被動提出申訴,他建議市府應建立塗銷清冊及核查機制。北市交工處回應,未來塗銷私繪紅線時,會同步發文通知警方,避免誤開罰單。侯漢廷日前接獲民眾陳情,車輛停放於私繪紅線挨罰,但市府不應以他人私繪標線的違規行為懲罰車主,違反比例原則與程序正義。他調閱資料發現,台北市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塗銷37處私繪紅線,在所涉私繪地點共開出475張罰單,僅有9人申訴,其中4件罰單涉及私繪紅線疑義遭撤銷,另5件不屬私繪地點或私繪紅黃線問題未撤單,顯示民眾可能在不知情下無辜吞下罰單。侯漢廷表示,員警看見紅線違停車輛即開單,缺乏即時查證標線合法性的工具,交工處也只有在接獲通報後派員塗銷,但塗銷紀錄未與執法單位連動,導致資訊未即時更正,構成執法缺失。他建議,交工處應建立塗銷清冊與主動通報機制,只要塗銷私繪紅線就主動發公文給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作為執法依據,同時對外公告清冊方便民眾自行查詢與申訴。此外,交通大隊收到清冊後,必須主動比對地點於「塗銷前特定期間內」違規停車舉發案件,若經查是因私繪紅線開單,應主動撤銷罰單並發文通知民眾,而非被動等待民眾申訴。交工處工程隊長王耀鐸回應,無法主動發現何處有私繪紅線,通報者通常是住戶,交工處經查會回覆結果,未來塗銷私繪紅線時將一併發文給警方,避免誤開罰單。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黃建盛說,收到私繪紅線清冊後,會依規定撤銷罰單,私繪標線者若被蒐證舉發,屬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交工處長張建華表示,對於可能誤開的違停私繪紅線罰單,將邀交通大隊研議因應作為,例如公告37處已塗銷地點,供民眾查詢、主動申訴,或將37處名單提供交通大隊,由警方清查撤單。
酒駕拒檢還撞警!副所長開5槍「擊斃女乘客」無罪確定 八德分局發聲
時任桃園市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曾沛恩,2022年取締1名吳姓男子違規停車,不料對方因酒駕心虛逃逸,甚至衝撞員警,他只好掏出配槍朝吳男車輛射擊,導致副駕上的楊姓女子中彈身亡,遭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案經審理,一、二審皆判決曾沛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6日)遭最高院駁回,無罪確定。起訴指出,曾沛恩於民國109年3月27日時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同日23時46分許發現吳男違規停車,正欲上前攔查時,吳男擔心酒駕敗露,隨即加速逃逸,並多次衝撞巡邏車;追捕期間,曾沛恩先後朝吳男所駕駛之車輛開槍射擊5次,造成楊姓女乘客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曾沛恩辯稱,他當天巡邏時見吳男駕車紅線違停,立即以擴音器要求受檢,然對方驅車加速逃逸,且在隨時有人車可能出沒之窄小巷弄內竄逃,嚴重危害不特定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因此自己在危急之際,試圖朝車輛輪胎處射擊,雖不幸導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已盡力減低危害,所為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範,且無逾越必要程度,並無過失。桃園地院認為,吳男拒絕停車受檢,且不斷加速在窄巷中逃逸,顯然會對現場往來車輛及用路人之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況吳男已受到5次鳴笛廣播,更受有拒不受檢員警可能開槍制止之警告,卻仍繼續其危險駕駛之行為,不能排除他在情急之下,會突然急速衝刺,甚至不惜衝撞用路人或員警。合議庭審酌,案發當時確有使用槍械制止吳男之急迫需要,被告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且已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並未逾越必要程度,是被告客觀上並無違反注意義務,主觀上亦已盡其注意之能事,判處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遭高院駁回,再上訴最高院仍駁回,全案無罪確定。針對判決結果,八德分局副分局長陳國煌回應,警方對於法院判決內容予以尊重,將持續協助同仁維護權益,並全力支持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執行職務,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桃機租賃車違停猛踩油門衝警 員警受傷肇逃遭逮
桃園國際機場11日清晨上演驚險追緝劇,1輛違停的租賃車輛在第二航廈遭航警攔查時,竟不顧警方執法,駕駛猛踩油門直接衝撞員警逃逸,導致執勤員警頭部、手部及足部多處擦挫傷,航警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駕駛身分,迅速將其查緝到案,全案依法送辦。航警局指出,事件發生於清晨6時23分左右,當時保安大隊員警巡邏至第二航廈航北路,發現1輛紅線違停的租賃車,員警趨前準備攔查時,駕駛卻突然發動車輛高速逃逸,不但拒檢,還直接撞上執勤員警,造成員警身體多處擦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經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與車輛資料,迅速確認駕駛為43歲黃姓男子,為1名租車人,航警立即通知其到案,並於訊後依《妨害公務》、《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同時,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黃男違規紅線停車、拒檢逃逸、衝撞員警等行為製單舉發,航警局嚴正呼籲,桃園機場為國家門面與交通樞紐,執法人員維護秩序的行動不容挑戰,任何不配合執法、危害警員安全的行為,都將依法嚴懲。航警局強調,將持續強化巡邏取締勤務,針對違規停車及可疑車輛加強監控,不容任何違法行為破壞機場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
桃機租賃車違停猛踩油門衝警 員警受傷肇逃遭逮
桃園國際機場11日清晨上演驚險追緝劇,1輛違停的租賃車輛在第二航廈遭航警攔查時,竟不顧警方執法,駕駛猛踩油門直接衝撞員警逃逸,導致執勤員警頭部、手部及足部多處擦挫傷,航警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駕駛身分,迅速將其查緝到案,全案依法送辦。航警局指出,事件發生於清晨6時23分左右,當時保安大隊員警巡邏至第二航廈航北路,發現1輛紅線違停的租賃車,員警趨前準備攔查時,駕駛卻突然發動車輛高速逃逸,不但拒檢,還直接撞上執勤員警,造成員警身體多處擦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經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與車輛資料,迅速確認駕駛為43歲黃姓男子,為1名租車人,航警立即通知其到案,並於訊後依《妨害公務》、《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同時,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黃男違規紅線停車、拒檢逃逸、衝撞員警等行為製單舉發,航警局嚴正呼籲,桃園機場為國家門面與交通樞紐,執法人員維護秩序的行動不容挑戰,任何不配合執法、危害警員安全的行為,都將依法嚴懲。航警局強調,將持續強化巡邏取締勤務,針對違規停車及可疑車輛加強監控,不容任何違法行為破壞機場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
租賃車駕駛到案了! 機場違規拒檢衝撞員警逃逸
桃園國際機場11日清晨驚傳駕駛衝撞員警逃逸事件,一輛租賃車在第二航廈違規停車,遭航警保安大隊員警攔查時,駕駛不僅拒檢,還猛踩油門衝撞員警後逃逸,導致員警頭部、手部與足部多處擦挫傷。航警事後調閱監視器確認駕駛身分為43歲黃姓男子,通知其到案後,依妨害公務、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航警局表示,事發於今日清晨6時23分,保安大隊員警於第二航廈航北路發現一輛租賃車違停紅線,遂上前攔查。未料黃男見狀拒絕配合,甚至加速衝撞員警後駛離現場肇事逃逸。警方追查黃男動向並鎖定行蹤,航警局通知其到案說明,並完成偵訊。除了移送偵辦,航警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紅線違停、拒檢逃逸及衝撞執勤員警等違規事項開單舉發。航警局強調,為維護機場周邊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將持續加強第二航廈等重點路段與時段之巡邏與取締勤務,呼籲民眾切勿違規停車或以身試法,否則將依法嚴辦不貸。
愛車被拖!彰化女紅線違停狂奔追車 慘跌跪地驚險畫面曝光
彰化市近日發生一起驚險又令人惋惜的插曲,1名李姓女子因違規紅線停車,導致愛車遭到警方拖吊,為了拯救車上價值不菲的水產漁貨,竟不顧車流洶湧,直接橫越四線道馬路,想攔下正在拖吊的拖吊車,不料情急之下跌倒在地,膝蓋當場受傷,場面怵目驚心。據了解,事發地點位於彰化市三民路,該路段車流繁忙,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李女見愛車被拖,情緒激動,從對向車道衝出,穿越雙黃線與來車間隙,全速奔向拖吊車,左手緊抱包包,右手嘗試攔車,眼見車輛緩緩駛離,重心不穩跌坐在馬路中央,所幸有熱心民眾上前攙扶,協助她移至路旁休息,並通知警方。李女向警方表示,當時車上載有急需冷藏的漁貨,擔心變質導致損失,才會冒險衝上馬路追車,警方表示,違停紅線依法可處900元罰鍰,拖吊費用800元,外加每半小時100元的保管費,若不立即處理,取車成本恐超過1800元,李女如今又受傷,不僅失財更添病,實屬得不償失。彰化警方也特別提醒民眾,面對車輛遭拖吊情形,應保持冷靜,切勿以身犯險追車,可立即撥打金馬路拖吊場電話,查詢車輛下落與領回流程,以保障自身安全,避免再發生不必要的意外與傷害。
酒駕拒檢還撞警!副所長開5槍「誤擊女乘客」致死 高院維持無罪判決
時任桃園市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曾沛恩,2022年取締1名吳姓男子違規停車,不料對方因酒駕心虛逃逸,甚至衝撞員警,他只好掏出配槍朝吳男車輛射擊,導致副駕上的楊姓女子中彈身亡,事後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案經審理,桃園地院一審判決曾沛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1日)遭高院駁回。起訴指出,曾沛恩於民國109年3月27日時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同日23時46分許發現吳男違規停車,正欲上前攔查時,吳男擔心酒駕敗露,隨即加速逃逸,並多次衝撞巡邏車;追捕期間,曾沛恩先後朝吳男所駕駛之車輛開槍射擊5次,造成楊姓女乘客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曾沛恩辯稱,他當天巡邏時見吳男駕車紅線違停,立即以擴音器要求受檢,然對方驅車加速逃逸,且在隨時有人車可能出沒之窄小巷弄內竄逃,嚴重危害不特定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因此自己在危急之際,試圖朝車輛輪胎處射擊,雖不幸導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已盡力減低危害,所為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範,且無逾越必要程度,並無過失。桃園地院認為,吳男拒絕停車受檢,且不斷加速在窄巷中逃逸,顯然會對現場往來車輛及用路人之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況吳男已受到5次鳴笛廣播,更受有拒不受檢員警可能開槍制止之警告,卻仍繼續其危險駕駛之行為,不能排除他在情急之下,會突然急速衝刺,甚至不惜衝撞用路人或員警。合議庭審酌,案發當時確有使用槍械制止吳男之急迫需要,被告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且已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並未逾越必要程度,是被告客觀上並無違反注意義務,主觀上亦已盡其注意之能事,判處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1日)遭高院駁回,維持無罪判決。
北市內湖槍響!兒少性剝削通緝犯攔查撞警 警連開11槍逮人
北市內湖驚傳槍響!內湖分局文德所員警18日下午執行巡邏勤務時,於新明路上攔下一輛違規租賃車,盤查過程中,孰料駕駛竟直接倒車衝撞員警,造成員警當場倒地,警方也火速連開11槍,試圖逼停駕駛,惟駕駛竟不顧遭射破的輪胎,繼續倒車逃逸,並將車輛棄置在潭美公園一帶公車站牌後,隨即步行逃逸,隨後被警方於行善路前攔獲,當場逮捕,確認其因兒少性剝削案件遭通緝在案。據了解,36歲的許姓男子18日下午駕車行駛在內湖新明路上時,因紅線違停而遭巡邏警方攔停,孰料警方只是正要與許男確認其身份時,許男見狀不但拒絕下車受檢,更直接倒車衝撞仍在巡邏機車上的文德所副所長陳明昶,一旁員警王淯群眼見情況危急,也立即掏槍喝令許男下車,惟許男仍繼續倒車衝撞逃逸,警方也立即對許男所駕駛車輛連續開出11槍,試圖逼停許男,但仍遭許男駕車逃離。警方見狀後也火速通知線上警力進行圍捕,並循線發現許男將車輛棄置於南京東路上的潭美公園公車站牌後,隨後步行逃逸。圍捕過程中,警方也遇上熱心民眾,由熱心民眾載著員警沿路尋找許男蹤跡,最終順利在行善路上尋獲許男,當場將其逮捕,並發現其因涉及兒少性剝削案件而遭通緝。全案訊後也依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罪嫌將許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另,通緝案件解送新北地檢署歸案。內湖分局也對此說明表示,許男衝撞警方也當場造成文德所副所長陳明昶手腳擦挫傷、警用機車毀損,而許男車輛也因衝撞警用機車,前保險桿毀損,右前車輪為警方開槍擊破。
紅線違停遭開單!媽寶女被攔竟撞警 媽急下車勸:「她住國外不懂」
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派出所員警,20日下午巡經忠孝東路四段與延吉街口時發現一自小客車紅線違規停車,由於正值交通尖峰時段,警方見狀也立即上盤查告發,孰料下一秒該輛轎車竟直接加速逃逸,過程中甚至還與警車發生擦撞。警方見狀也立即上前追緝,並將該輛車輛攔停。而駕駛見員警追上前,情緒相當激動,其母親也急忙下車安撫,表示「女兒剛從國外回來,不熟道路」,最終成功勸說女兒接受警方攔查。據了解,該名30多歲的女子20日被警方發現其於忠孝東路四段與延吉街口紅線違停,因此準備上前開單,孰料女子不但不服員警開單,甚至還加速逃逸,過程中因此與警車發生擦撞。警方也立即追上前攔查,最終在延吉街122號前將該輛車攔停。見警方追上前,女子情緒相當激動,最終還是坐在副駕駛座的女子母親為避免事態趨向複雜,向警方解釋女子長年旅居國外,不熟國內交通法規,見一時被警方攔停開單才會情緒激動,最終成功勸說女子乖乖交出證件供警方盤查。全案後續警方也依違規停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開出一張900元的罰單外,也再依不服從交通稽查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告發,如今女子除900元的紅線違停外,恐還得再繳納最高3萬元的不服稽查罰單,檢查得不償失。
「正義魔人」不滿拖吊機車嗆警 阻擋司機抓車罵「爛貨」判拘役55天
高市警局交通隊2022年2月20日執行拖吊紅線違停機車時,1名朱姓男子不滿吊車拖吊違停機車的行為,氣憤指出吊車怠速太久,排放廢氣違法,甚至衝上駕駛座將車強制熄火,還怒嗆司機「你就是個爛貨」,後續遭警法辦,高雄地院審酌監控畫面,依法判處朱男有期徒刑3月和拘役55天,均可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指出,2022年2月20日上午9時許,交通隊張姓男員警和饒姓男司機在前鎮區某大樓前執行拖吊違停機車,朱男突現身指稱員警沒有廣播就動手拖吊,痛駡拖吊車怠速不熄火,廢氣影響空氣品質,朱男見員警不理會,竟直接爬到拖吊車裡,伸手轉鑰匙熄火,饒男見狀上前阻止,慘遭朱男大罵「你就是個爛貨」,張警見朱男不可理喻,隨即報警處理,針對他妨害公務的行為提出告訴。法院審理,朱男辯稱,誤以為是機車行來偷搬車的,若是合法拖吊應先廣播通知,且拖吊車非法律規定特種車,須遵守3分鐘熄火規定,罵饒男爛貨是名符其實不算侮辱等等的言論,法官表示,拖吊車的車門設有「交通勤務警察行政輔助人」,擋風玻璃也有「特種警備車輛識別證」,且員警穿戴警服警帽、司機身穿背心,都明顯能辨識身分,因此朱男辯詞不足以採信取用。法院判決,朱男針對辱罵的言論拒絕與饒男和解,觸犯《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55日,強制讓吊車熄火的行為,違反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罪》遭判3月,均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消防救火恐被擋到 休旅車違停被po網
高雄前鎮區五路火路日前發生一起住宅火警,當消防人員十萬火急抵達現場時,卻發現1輛藍色休旅車於紅線違停,還被民眾拍下照片,雖然未擋到消防車救災去路,但警方表示,車輛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若有民眾檢舉將開罰。高市消防局23日下午近4時獲報,前鎮區中華五路發生火警,出動8車19人前往搶救,就當消防車火速趕赴時,卻發現1輛藍色休旅車紅線違停在巷子中,畫面被民眾拍下PO網,引起討論,擔心影響救災時間。所幸該場火警為煮食不慎,待消防人員到達後關閉爐火,無人員受傷,消防局表示,該起案件並未導致消防車無法通行,但該路口還特別設置「全線禁止停車,救援車除外」標誌。轄區前鎮分局說,藍色休旅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汽車駕駛人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但經查當日並無接獲報案該處有違規停車情事,若有民眾檢舉錄案,將依相關規定開罰。警方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違規停車易肇事,貪圖方便代價高。另外,若真發生阻擋消防車救災通行情況,根據《消防法》規定,消防人員因緊急救護、搶救火災,對人民的土地、建築物、車輛及其他物品,非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緊急救護及搶救目的時,得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甚至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違停紅線遭後方駕駛鳴按喇吧 小黃司機怒開門「棄車」走人
北市萬華區4日晚間發生一起糾紛事故,一名男子行經廣州街時,因不滿前方計程車司機違停在紅線,事後鳴按喇叭示意小黃讓路,小黃司機還下車理論,雙方瞬間爆發口角衝突,男子氣不過一路尾隨計程車,讓小黃司機最後直接氣到將車輛違停在路邊後走人,男子見狀也怒報警舉發小黃違停拖吊。初步了解,65歲的羅姓小黃司機4日行經廣州街時,卻疑似違停在紅線上,擋住後方來車去路,後方駕駛不滿小黃擋住路線,鳴按喇叭後卻未遭小黃司機理會,小黃司機還下車理論,雙方瞬間爆發口角衝突,小黃司機隨後則往前行駛,怒繞行一圈後再次違停在廣州街上,而後方駕駛也一路尾隨;事後,小黃司機見狀直接怒將車輛違停後,連車門都不關便隨即走人,後方駕駛直接怒報警拖吊。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該計程車違停於紅線上,且司機已離開,未在現場,員警也通報勤指中心派遣拖吊車,將計程車拖吊至保管場,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告發紅線違停。警方呼籲,停放車輛請依規定,勿違規,為貪一時方便,被開紅單,得不償失。另於道路上駕車追逐或有危險駕駛等行為致生往來危險者,會觸犯刑法185條公共危險罪,請勿以身試法。
遭徐巧芯跟拍抓違規臨停 許淑華控跟騷:要這麼不務正業嗎?
國民黨台北市立委候選人徐巧芯8日遭爆料,在學校門口前的黃網線和紅線上違停超過16分鐘;徐不甘示弱,9日跟拍同選區的立委許淑華也在紅線區違規臨停,人一直坐在車上。許淑華不滿地說,她會請警察開自己紅單,但痛斥徐巧芯一直跟拍騷擾,質疑徐「一定要這麼不務正業嗎?」有民眾到臉書粉專上貼照片,指控許淑華9日上午乘車到北市八德路三段,在紅線違停30分鐘,雖然許淑華本人就在車上,但臨停處的後面明明是黃線,她卻不停在可臨停的位置上。許淑華對此回應表示,那個拍攝她的「民眾」就是徐巧芯,選舉活動進入最後階段,徐卻一直跟拍騷擾她。她痛批說,「一定要這麼不務正業嗎?一定要這麼無聊嗎?」許淑華表示,她違規臨停的部分,就算警察沒有處理,也會主動聯繫警方,請警察補開罰單;但是她說,奉勸對手徐巧芯,選舉不要選到整天在跟騷、檢舉別人、抹黑造謠,有時間不如好好拜票,贏得選民認同。對於被指控跟拍,徐巧芯回應表示,她是光明正大地拍,還有去車旁透過車窗跟許淑華打招呼,「違規檢討就好,這麼生氣幹嘛?」
遭網紅規勸違停!一中家長不甩還「狂飆國罵」 兒護航嗆:你不會比我懂法律
許多人貪圖一時方便,常在紅線違停。YouTuber網紅Fuko就在頻道上更新影片,表示受「台中一中學生自製串聯黨」的邀請,到校外柔性勸導機車騎士,而不少人第一時間就牽著機車離開,但也有人不予理會還騎上行人道撞到Fuko,甚至還狂飆國罵。網紅Fuko最近受「台中一中學生自製串聯黨」邀請,前往該校旁的行人道進行宣導交通規範,並提醒騎士不應將摩托車停、騎在人行道上,期間有人直接牽著摩托車離開,但也有不少人不予理會。不過,就有一台銀色汽車違規停在校門口紅線,Fuko上前提醒後竟被駕駛反問「你是一中的嗎?」並聲稱自己是該校家長,是來接小孩放學的。不料,對方得知Fuko不是一中家長後,竟嗆他不要廢話,並說自己向來都是這樣接小孩。後來,Fuko也不甘示弱反擊「誰跟你廢話?在講交通規則,有沒有考過駕照啊?」怎知這位家長竟突然惱羞,接著就是對著Fuko一陣國罵「X你娘神X病!」氣得Fuko敲車窗要求對方下車;該名家長下車後先是一連串辯解,接著狡辯自己沒有飆國罵,還指責Fuko為何不提醒其他違規的人,這時冷靜下來的Fuko則說已報警處理。違規駕駛的兒子這時也出面護航,「為什麼不去提醒別人?」、「沒有違規,只是要左轉」,甚至嗆Fuko這番作為只是在做作秀,而且更批評Fuko這樣會影響校譽。事後這對父子仍不斷鬼打牆,還說Fuko錄影侵犯肖像權,甚至比Fuko更懂法律,後來警方到場讓雙方留下資料才結束這場紛爭。Fuko最後也強調,若事後對方仍不肯道歉,他也會做好後續法律措施的準備,同時不禁感嘆,「台中一中是品學兼優的學府,竟然會有這樣的異類存在,台灣孩子就是被這種家庭教壞的。」
座車紅線違停還擺「裝訓部識別證」 中橫小編怒飆:國軍這樣教的嗎?
停車的人或許認為,只要擺出那張部隊識別證就可以沒事情了吧?臉書粉絲專頁「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過去就多次提醒,上山民眾不要違停紅線,結果在1日上午就遇到一輛汽車違停紅線,車上甚至還擺出「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的識別證。如此行為也讓該名小編怒飆「國軍是這樣教導的嗎?」臉書粉絲專頁「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於1日上午上傳2張照片,從照片中可以看到,一輛黑色的汽車違停卡在路邊紅線上,而車上擺放著一張「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的識別證。如此情況也讓小編在文章中怒飆「國軍是這樣教導的嗎?如果識別證是真的,一兵就可以這樣亂停車?」該名小編也在文章中表示「不要跟我說你是來武嶺營區洽公,是不是為了公務自己明白,不要把自己國家的臉給丟光惹,講那麼多次連假會加強取締你還停。」小編也在文章最後表示,目前轄區派出所已經開單逕舉,完全沒有理會該張識別證。不少網友在看到貼文後,紛紛留言表示「開罰單只是剛好而已」、「大概要今天收假了」、「準備飛高高了」、「大概要被禁假了」、「挺洨編,恭喜新年違停第一單,開門紅」、「忘了收起來,鼠定惹」。
男持彩虹菸被逮竟在解送室身亡 昏迷到發現僅過5分鐘
桃園一名32歲的劉姓男子被警方查獲持有彩虹菸,裡面摻有安非他命等成分,不過劉男卻在刑警大隊等候移送時,被發現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不幸不治。警方也調閱監器畫面,發現劉男疑似為輕生,但從劉男昏迷到被發現僅過5分鐘,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同時將追究戒護員警責任。桃園保安大隊先是在18日凌晨,於中壢區發現劉姓男子紅線違停,進一步搜查後發現劉男身上持有彩虹菸,並有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當場將劉男逮捕送往刑大辦理等候移送。不過劉男於刑大等候解送期間,卻被員警發現劉男癱坐在地沒有動靜,緊急將昏迷的劉男送往醫院搶救,但劉男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後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劉男自昏迷到被發現僅過5分鐘,而劉男疑似為脫下背心輕生,但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台中男酒後自撞還跳橋躲警 酒測未超標但下場慘
台中市27歲曾姓男子今日清晨5點因違停紅線,遭巡警盤查,未料曾男因多次違規沒繳罰單而吊銷駕照,開車前又喝了一點酒,心虛下竟猛踩油門自撞人行道,見員警追來情急之下竟從橋面跳河,嚇壞現場員警,事後警方於橋下逮捕曾男,所幸曾男僅有腳踝扭傷無大礙,警方對其酒測才0.14mg/l,起初根本不用罰,卻因自撞跳橋慘遭法辦。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員警,今天清晨巡邏時至惠民路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紅燈時違停未於停駛線內,而上前準備盤查時,駕駛曾男突然加速企圖逃逸,警方見狀立即開車追捕,雙方一路從市政北六路追至朝貴路與朝馬三街路口,曾男因自撞人行道而停於路邊,見警方向前竟不顧生命跳橋,警方嚇得趕緊聯繫救護車與救難員。所幸警方在橋下捕獲曾男時,曾男僅有腳部扭傷送醫後並無大礙,警方調查後表示,曾男因無照又小酌才會心虛逃逸,未料事後酒測時並未超標本無須開罰,曾男弄巧成拙反給自己加上紅線違停、不服稽查、無照駕駛、跨越雙黃線等4張罰單,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