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則
」 勞保局 職業工會 衛福部 保費 勞工
勞工朋友注意!3職業工會欠繳保費 勞保局示警列黑名單
勞保局近期公布最新職業工會黑名單!截至2026年6月22日為止,全台有3家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對此,勞保局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並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提醒會員注意切勿向該等工會預繳保險費。勞保局提醒,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依上開規定,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臺北市健身教練職業工會及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3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此外,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進一步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勞保局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
移工持假死亡證明詐領勞保? 勞保局:查獲將依詐欺、偽造文書送辦
有關媒體報導,移工請領家屬死亡給付相關議題,有越南網站聲稱能提供死亡證明,還保證政府蓋章、資料齊全,能夠以假亂真,恐成為請領破口。對此,勞保局今(18)日回應,如經發現有詐領情形,勞保局會將被保險人以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罪移送法辦。並強調,勞保局會秉持審慎的態度嚴查不法,且持續強化國外文件查核機制及跨機關合作管道等精進措施,強力防堵不法案件,以維護保險基金安全及被保險人權益。勞保局指出,現行外籍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出具外國證明文件時,勞保局皆依規定請我國駐外館處從嚴驗證,務必確認文件真偽,嚴防詐領,未來也會持續從嚴審核。如經發現有詐領情形,勞保局會將被保險人以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罪移送法辦。勞保局續指,為依法核實審查保險給付,除設有「主動勾稽」異常態樣加強查核(例如親屬年齡差距不合理、同一家屬或死者重複請領、短期間內同時申請父母死亡或同一地址集中申請等)、並與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及我國駐外館處建置聯繫窗口,協助仔細查詢與確認、強化投保單位協助辦理手續,避免不法代辦介入等多項機制外,另越南政府為因應旨揭假證件問題,已建置數位化查驗機制,可透過掃描QR Code,線上確認資料正確性。勞保局表示,為避免不法代辦業者介入,已於114年1月6日修正發布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針對未於國內設有戶籍之被保險人,應由投保單位協助其辦理請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手續。簡單來說,外籍移工原則無法自行申請,應由投保單位協助辦理。勞保局說,目前我國駐越南辦事處於驗證文書時,已運用越南政府數位化查驗機制確認,如有異常情形,除依規定不予受理外,也會另通知勞工保險局進行列管,避免以假證件詐領給付。勞保局強調,會秉持審慎的態度嚴查不法,且持續強化國外文件查核機制及跨機關合作管道等精進措施,強力防堵不法案件,以維護保險基金安全及被保險人權益。
勒令下市! 「這檔」爆停牌5/25最後交易日
投資人注意,台股市場再爆停牌下市!證交所宣布,富邦綜合證券發行「富邦特選大蘋果報酬指數單日反向一倍指數投資證券(02001R)」,自5月28日起終止上市,5月25日為最後交易日。此次終止上市商品為ETN,而非ETF。ETN是由證券商發行、連結特定指數報酬表現的指數投資證券,本身依發行計畫設有提前贖回或強制贖回條件。富邦蘋果反一N達到商品原先設定的門檻,因此依程序提前終止上市。富邦蘋果反一N自2020年4月16日正式掛牌上市,為當年度第四檔上市掛牌ETN,且是自ETN商品開放發行以來,首檔掛牌的槓桿、反向型ETN。富邦蘋果反一N 22日收盤後指標價值為0.467元,達發行計畫所定強制贖回條件,25日迎來最後交易日,28日將被勒令下市。證交所指出,經發行人申報提前贖回並申請終止上市後,符合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之8規定,因此確定啟動終止上市程序。
繳一輩子竟領不到!65歲一過世國保全落空 衛福部認了:制度要改
「繳了一輩子國民年金,最後卻一毛都領不到。」近日一名網友分享家中長輩的真實遭遇,引爆外界對國民年金制度的質疑與討論。該名長輩多年固定繳納國保保費,卻在剛滿65歲後不久病逝,由於生前尚未完成老年年金申請,加上超過保險有效期間,最終不僅老年年金領不到,就連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也全數落空,讓家屬無奈感嘆:「繳了一輩子,最後什麼都沒有。」而事件延燒後,衛福部也坦言制度確實有檢討空間,未來不排除改為「免申請、自動發放」。根據《鏡週刊》與Dcard網友分享內容指出,家中一名沒有子嗣的親戚,生前沒有勞保,但多年來固定繳納國民年金保費。親戚日前過世後,家屬原本以為至少能請領老年年金、遺屬年金或喪葬給付,多少減輕後事支出,沒想到實際詢問承辦單位後才發現,三項給付竟全部不符資格。原PO表示,現行國民年金喪葬給付僅適用於「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的被保險人,也就是必須在65歲以前身故才符合資格;偏偏親戚是在剛滿65歲後不久病逝,因此直接失去請領喪葬補助資格。最讓家屬錯愕的,則是老年年金部分。雖然國民年金規定滿65歲即可請領老年年金,但由於親戚生前尚未正式提出申請,因此過世後也無法回溯補領,等同多年保費形同白繳。至於遺屬年金方面,雖然《國民年金法》第40條規定,符合資格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等遺屬可以提出申請,但仍需符合收入低於基本工資、無謀生能力等條件。由於該名親戚本身沒有子女,其餘家屬資格也不符規定,因此最終同樣無法請領。原PO坦言,畢竟是自己的親人,不可能因為領不到補助就不辦後事,大不了家族自行籌錢處理,只是想到對方多年來持續繳納保費,離世後卻幾乎得不到任何保障,仍讓人感到非常唏噓,也忍不住提醒大家:「真的要趁年輕時研究退休制度,不然很多權益等出事才知道早就沒了。」貼文曝光後迅速掀起熱議,不少網友也分享類似經驗,「很多人都以為有繳就一定能領」、「原來65歲是關鍵分界」、「不繳會一直催,繳了卻未必拿得到」、「制度真的太複雜,很多老人根本不懂」,甚至有人因此質疑國民年金制度過於僵化。對此,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張鈺旋19日回應表示,已注意到這起案例,也坦言情況相當特殊。她指出,目前包括國民年金、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等制度,都設有明確請領資格,而該案例之所以無法領取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主要就是因為個案已超過65歲,不再屬於國保有效保險期間內。張鈺旋進一步說明,目前勞保局作業制度,是由被保險人在65歲前主動提出老年年金申請,後續才會啟動撥款流程,包括確認存摺帳戶與相關資料等。雖然在接近65歲前1年,勞保局通常會主動通知民眾辦理,但若當事人生前未完成申請程序,仍可能因此無法領到老年年金。不過,她也坦言制度的確有檢討與改善空間。她認為,只要民眾長期按時繳納國保保費、且年滿65歲,其實就已符合老年年金資格,「申請動作不應成為絕對必要條件」。因此,衛福部未來不排除改由政府主動篩選符合資格者,自動啟動發放程序,避免民眾因不了解規定、來不及申請或突發狀況,而白白喪失應有權益。社保司目前正研議透過函釋或施行細則方式放寬規定,從現行「事前申請制」改為「主動式發放」,待相關程序完成後,將再正式對外公布。此外,根據勞動部官網資料,目前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可由實際支付殯葬費者,一次請領5個月投保金額的喪葬給付;而遺屬年金則依投保年資計算,每滿1年按月投保金額發給1.3%,但仍需符合相關身分與經濟條件,並非所有家屬都能請領。
聖宜診所遭控偷拍!聲明「這1句」惹怒顧客 律師批:公關災難
聖宜診所近日捲入醫美錄音錄影爭議。對此,聖宜診所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消費者在簽署療程文件時,已有同意「全程錄音錄影」,強調診所的相關行為皆合法合規。不過律師林智群直言,這種說法或許在法律上站得住腳,但放在新聞稿裡只會讓消費者更加反感,根本是「公關災難」。聖宜診所聲明。(圖/翻攝自聖宜診所臉書)林智群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聖宜診所透過律師聲明指出,消費者在簽名時就已同意全程錄音錄影,「雖然那個字很小,一堆人簽名時也不會細看,但你確實有簽名喔」。林智群反諷,診所這樣說明彷彿在說,「我是合法拍攝喔!我從頭到尾經得起考驗喔!是消費者的最佳消費選擇喔」。林智群認為,從法律角度來看,業者要這樣主張並非完全不行,但這類論述應該是在法院裡提出,而不是直接寫進對外的新聞稿。林智群指出,多數消費者看到這類說法後,只會覺得更加反感與不信任,直言根本就是「公關災難」。 據了解,聖宜診所先前的聲明中提到,診所已在療程同意書中特別加註「錄音錄影條款」,且必須經顧客在後方親筆簽名確認後才會執行,強調診所有確實告知消費者、維護消費者的隱私權。聖宜診所之後2度發出聲明,表示為使近期醫療錄影設備相關事件能更清楚、客觀地被釐清,診所已於5月9日委請常年法律顧問揚鼎國際法律事務所姜智揚律師,主動向警方說明並提供相關資料,希望透過正式程序,讓外界能在更完整的資訊基礎下理解相關情況。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的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例如字體太小、印刷不清,導致消費者難以注意或辨識,該條款可能會「不構成契約內容」,因此消費者可主張相關條文,證明該契約無效。
「2職業工會」長期欠費遭列黑名單 勞保局示警:別再繳錢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日公告,台南市「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及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2家職業工會,因持續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逾繳費寬限期,提醒會員不要再向該工會預繳保費。勞保局指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勞保局表示,據統計,截至2026年4月16日,「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會址:台南市安南區)及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會址:桃園市桃園區)2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針對該等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勞保局說明,「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自2025年10月就名列不得預收保險費黑名單;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則是2026年1月入列,提醒會員注意切勿再向上述工會預繳保費。勞保局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勞保局提到,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台版穩定幣登場? 政府拍板《虛擬資產服務法》築下一代金融體系
台灣虛擬資產監理邁出了關鍵一步!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於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公股銀認為穩定幣具備提升企業跨境匯款效率及資金調度彈性的效益,也可作為高資產客戶多元資產配置的輔助工具。第一銀行主管指出,將在兼顧法令遵循、風險控管與客戶權益保障的前提下,持續密切關注監理政策與市場動態,審慎評估相關服務的導入可行性及未來潛在合作機會。華南銀行表示,穩定幣發行屬金融科技基礎建設,同業除聚焦共識為聯盟發行穩定幣外,華銀將持續關注同業發展概況並規劃加入清算支付機構相關試辦專案。美國天才法案「GENIUS Act」已於去年7月完成立法,穩定幣監管與應用在國際備受討論,為健全監理架構與產業發展,歐盟「加密資產市場監理規範(MiCA)」及香港穩定幣發行人監理制度也陸續上路。全球金融巨頭正加速布局,一方面開發自有品牌的穩定幣,另一方面則與傳統發行商展開深度戰略合作,透過區塊鏈技術,打造24/7即時跨境結算,降低交易摩擦成本,並同時提升流動性管理效率。不過,穩定幣相關應用涉及資產準備機制、資訊揭露透明度、資訊安全與洗錢防制等重要議題,尚須依循政府公告法規與作業細則審慎因應。
轉機也算!去香港拒交「手機密碼」恐被捕 美急發旅遊警示
美國國務院於27日發布針對香港及澳門的旅遊警示,指出香港政府近期修訂國安法相關施行細則,旅客若拒絕向警方提供電子設備密碼或協助解密,恐觸犯刑事罪行並面臨逮捕風險。根據美方說法,香港政府於本月23日修訂《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授權警方可要求相關人士配合解鎖包括手機、筆記型電腦等個人電子設備。若當事人拒絕提供密碼或未配合解密行動,將被視為違法行為。美國國務院指出,此項規定適用範圍廣泛,不僅限於在香港居住或工作的民眾,亦包含短期入境旅客,甚至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或轉機者,均可能受到影響。此外,香港政府也被賦予更高權限,得以扣押任何被認定與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的電子設備,作為調查證據。美方提醒,此類措施可能增加旅客在當地面臨法律風險的不確定性。針對可能發生的情況,美國國務院建議,若旅客在當地遭逮捕或遇到法律問題,應立即聯繫美國駐香港及澳門領事館尋求協助。同時,也鼓勵民眾事先登錄智慧旅行者登記計畫(STEP),以便即時接收來自使領館的安全資訊與旅遊警示。對此,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上表示,聽到有很多人指日後警方可隨意在街上要求市民解鎖電話密碼、影響私隱,他批評這種說法「是錯的、是嚇人、誤導人」。鄧炳強又指,警方並不會隨便在街上要求市民交出電話密碼,而是必須基於國家安全的理由,向法庭申請手令之後,經批准後才能搜查相關電子設備。然而,香港署理律政司司長張國鈞在會後向媒體表示,在一般情況下,警方需要申請手令工作,但如果遇到極端及例外情況下,例如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將發生,在沒有合理時間申請手令的情況下,可以行使相關權力。
勞退新制上路 不得拒絕自提、月退30天可反悔改一次領
勞動部今(25)日公布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強化勞工退休保障與制度彈性,包括明確規定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月退申請者可於30天猶豫期內改為一次領,以及遺屬請領權時效改為自成年起算等重點措施。勞動部表示,此次修正經廣泛徵詢專家學者、勞雇團體及相關單位意見,並完成預告程序後正式發布,主要修正重點如下:一、確立雇主有義務受理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若拒絕將依規定加徵滯納金。二、保障退休基本生存權,選擇按月領取退休金者,在30天猶豫期內可改領一次退休金。三、強化遺屬保障,未成年遺屬或指定請領人之請領時效,由原本規定調整為自成年日起算10年。四、擴大「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適用範圍,納入遺屬與指定請領人,保障其專戶餘額權益。勞動部指出,本次修正條文除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自提部分,將於今(2026)年8月1日施行外,其餘規定自3月27日起上路。
贅肉換牛肉!健康減重挑戰吸2400人報名 嚴格規定「禁用藥物」
健康減重換好禮!大陸江蘇省無錫市山北街道辦事處最近推出一項別出心裁的「樂業盃」健康減重挑戰賽,主打「贅肉換牛肉」的創意口號,短時間已吸引2400人報名參加,更嚴格規定禁用減肥藥,活動時間為期1年,參加者可依減重成果兌換牛肉或牛骨,最高獎勵可達減重10公斤。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江蘇省無錫市山北街道辦事處日前宣布舉辦「樂業盃」健康減重挑戰賽,活動旨在推廣自律、健康的社區與職場風尚,透過實質獎勵鼓勵民眾擺脫不健康的生活習慣,營造活力充沛的工作環境。官方透露,報名將於3月20日截止,但消息公布後不到3天已超過2400人報名。針對外界熱議的競賽規則,山北街道辦負責人於今(12)日表示,目前正緊鑼密鼓制定參賽細則,並與相關部門及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溝通,確保活動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進行。為求嚴謹,主辦單位將統一安排體重測量時間與地點,由第三方機構進行專業紀錄,並預計於年底再次核實減重成果。此外,活動所需的所有獎勵牛肉,均由當地合作企業贊助提供。值得注意的是,主辦單位在活動規範中特別列出「禁藥條款」,明確規定參賽者僅限透過科學運動與合理飲食達成減重目標;官方嚴禁使用減肥藥、催吐或極端節食等不健康手段,並聲明若參賽者因採取不當方式導致健康受損,須自行承擔相關責任。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參賽者在追求體態調整的同時,不違背健康生活的初衷。相關負責人補充,未來將透過官方社群平台等管道,陸續公布具體的推進流程與成績核實規範。由於民眾報名踴躍,主辦單位呼籲參與者持續留意後續公告,並建議居民在參賽期間保持良好的作息,落實科學減重,以正面、積極的心態爭取最終的牛肉獎勵。據悉,這次活動的參賽者將於明(2027)年1月上旬再次稱重後,可依減重成果兌換食材,例如減重0.5公斤可換0.5公斤牛肉或1.5公斤牛骨(以此類推,下同),減重1公斤可換0.5公斤牛尾,減重1.5公斤可換0.5公斤牛內臟,減重2公斤可換0.5公斤牛舌,多減多得,每人最高可兌換10公斤。
控檢「押人取供、恐嚇證人」申請評鑑 柯文哲:林俊言威脅沈慶京「表」我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26日將一審宣判,涉案的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3日前往法務部,控訴檢察官押人取供,要求對此案的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和檢察長王俊力進行評鑑,並表示如今司法已出現破口,人民面對整個司法正當性的危機,證人和被告承受龐大壓力,彭振聲的妻子也因此輕生,他因而要為無辜被牽連的人,和彭振聲亡妻討回公平正義。柯文哲3日上午表示,司法唯一的目的就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司法不是政治工具,更不可以是執政者打壓法對黨的工具,應當遵守程序正義,司法應該是以證據為基礎來辦案,而不是用編故事的方法來定罪。柯文哲痛斥,現在司法已經出現破口,人民面對的是整個司法正當性的危機,檢察官是國家司法的執行者和公權力的展現,檢察官如果違法,他不是個人行為的正義而已,更是國家機關的問題,如果違法的不是只是一個人,而是集團性的縱容,那麼人民將對整個司法失去信任。柯文哲說,若偵辦案件不是依賴證據,而是騙票搜索、押人取供、不正訊問、偽造筆錄、威脅恐嚇證人、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那麼司法的正當性已經完全動搖。柯文哲也提到,林俊言2024年5月就去函監察院調取資料,監察院向內政部詢問給予容積獎勵的辦法和處理原則,內政部表示容積獎勵條件可以本於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或都市計劃細部計畫當中規定。柯文哲強調,明知京華城案並不存在違背法令疑慮,林俊言還是指示廉政署捏造事實曲解法令,向台北地院申請搜索票,隱匿對他有利的證據,讓北院誤發搜索票來搜索我的住處、辦公室及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再從中找資料羅織罪名、入人於罪。「我被羈押一年,在過程當中,台北地檢署高調洩密給特定媒體,完全看不到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柯文哲也指控法務部長鄭銘謙放任北檢,一手隱匿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一手洩漏資料給特定媒體做假新聞,然後說他們完全查不到洩密者,讓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完全破產。柯文哲表示,北檢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姜長志、唐仲慶等人,透過否定、誤導、威脅和提供虛假資訊給證人和被告,讓他們在長期羈押或誤導下說出了檢察官要的證詞,林俊言甚至公開說謊,以醫院視察名義去突襲偵訊,趁沈慶京生病住院威脅要抽他銀根、斷他生路,威脅他要「表」柯文哲。「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可以這樣幹嗎?更重要,這不是一個人幹的,是一群人幹的。」柯文哲說,他一開始被羈押的時候,常常一大早被強行押解出庭,出庭前一分鐘才叫他在傳票上簽名,經室友告知才知道這已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其抗議後才改成事先發傳票,此事件卻成為他延長羈押的理由,林俊言在2024年10月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的申請書中,寫柯文哲抗拒到庭接受偵查審判,對司法毫不尊重故有逃亡之餘,讓他怒控是「故意抹黑。」柯文哲也提到,檢察官傳喚證人多達200多人,只要講得不合檢察官的意思就反覆傳訊、疲勞偵訊,「反正受不了就會認罪」。連對京華城案在媒體發表不同意見的專家,例如施威全也收到傳票,「這是民進黨執政下的綠色恐怖。」柯文哲說,林俊言前後兩次以訊問為目的,前往台北醫院偵訊審沈慶京,且刻意在律師不在場的狀況下突襲,在指證歷歷下,林俊言竟還可以公然說謊,讓台北地檢署發出兩次錯誤的新聞稿。柯文哲說,多名公務員在此事件中遭追殺迫害,主持都委會的彭振聲說沒有為髮,但檢察官說他有罪,他因而認罪了;邵琇佩也說她沒有違法,但是私慮不周而認罪,因為檢察官威脅她「如果你覺得可以呼攏過去的話,我們就來試試看」。柯文哲也提到,林俊言罵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上次要給你臉,你不要臉」,甚至在黃景茂始終否認有違法下,偽造筆錄成「我明知違法仍推進去」,質疑「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檢察長王俊力,你們是監督不周?還是根本就是你們授意的?」柯文哲質問,面對這麼多檢察官的違法行為,江貞諭和王俊力卻完全不阻止,是監督不周,還是「什麼樣的理由要讓你們集體偏離正當法律程序來對付我?到底是為什麼?」柯文哲提到,申請評鑑不是為了他個人,他在沒有證據下被羈押一年,不見天日但可以忍耐,他是要為無辜被牽連的人討回公平正義、為被迫跳樓自殺的彭太太討回公平正義,如果檢察官評鑑不敢咎責,如果可以用編故事來代替證據,如果特定媒體可以取代法庭,那麼受害的不會只是他,而是每位國民。柯文哲強調,申請評鑑是要求台灣的司法可以反省改進,要求司法回到正軌,要求司法可以重新被人民信任,司法不可以成為政治工具,更不可以成為打壓反對黨的工具。如果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不敢處理這一些明顯的違法行為,台灣的民主會跟著完蛋。
艾普斯坦案延燒!安德魯涉洩密遭逮 訊問整天後獲釋
淫魔富豪艾普斯坦案持續延燒至英國王室。英王查爾斯三世(King Charles III)胞弟、王位繼承順序第8的安德魯(Andrew Mountbatten-Windsor)因涉嫌在公職中行為失當,於本週遭到泰晤士河谷警察局(Thames Valley Police)逮捕並訊問整日,晚間獲准在「持續調查」狀態下離開警局。此舉在現代英國王室史上幾乎沒有先例。據《路透社》報導,調查焦點圍繞1項關鍵指控:安德魯在擔任政府貿易與投資特別代表期間,涉嫌將機密政府報告轉交給已故性犯罪者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根據美國政府日前公布的逾300萬頁文件,2010年間他曾將出訪越南與新加坡等地的官方報告轉寄給艾普斯坦。後者早於2008年因涉及未成年人性交易遭定罪。雖然被捕並不等同定罪,但在英國法律體系中,「公職行為失當」屬於普通法(Common Law)下的重罪,一旦成立,最高可判無期徒刑,並須由「皇室法院」(Crown Court)審理。警方強調,該罪名因缺乏成文法細則而具高度複雜性。對此,查爾斯國王也發表聲明,強調「法律必須依法行事」,並表示王室將全力配合當局。白金漢宮(Buckingham Palace)事前並未獲通知逮捕行動,但王室此次公開支持司法程序,被外界視為刻意與案件當事人安德魯保持距離。事實上,安德魯早已因與艾普斯坦的親密關係而飽受爭議。2019年,他辭去所有王室公職;2022年他與第1個公開站出來指控艾普斯坦的受害者吉芙蕾(Virginia Giuffre)的美國民事訴訟達成和解;去年更遭剝奪頭銜與榮譽。此次刑事調查標誌著事件從道德與政治層面,進一步升高至刑事責任。若安德魯最終面臨刑事起訴,他將加入少數曾被正式控罪的英國高級王室成員行列。此案亦震撼跨大西洋政治圈。同樣與艾普斯坦關係密切的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稱該事件「令人悲哀」,而美國國會部分議員則要求安德魯赴美作證。前英國首相布朗(Gordon Brown)更呼籲重新檢視艾普斯坦是否透過倫敦史坦斯特德機場(Stansted Airport)進行人口販運而未被充分監管,並指出此問題在過往調查中遭忽視。對此,艾塞克斯郡警察局(Essex Police)18日表示正重新審視此事。
緝毒利器升級!新北警「唾液快篩」上路 42天逮832件
新北市警局統計,2024年下半年查獲依托咪酯毒品案件計133件,僅佔全般毒品案件之3.85%,直到2025年全年,查獲是類案件計2,740件,佔全般毒品案件31.16%,比例急遽上升三成,顯見依托咪酯毒品濫用情形嚴重,已經成為近年成長最快的新興毒品,考量依托咪酯對於治安造成極大威脅,行政院業於2024年11月27日將其提升為第二級毒品管制。施用依托咪酯毒品常伴隨意識不清,突發性肌肉失衡及感知扭曲,行為極不可預測,再執意駕駛交通工具上路,對用路人將會造成極大危害,隨著去年11月交通部及內政部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訂,明定對車輛駕駛人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之相關檢測及拒測處罰程序,並可當場移置保管毒駕車輛,達到人車分離目的,遏止潛在交通事故,相關措施於2025年11月20日正式上路,數據顯示,自毒品唾液快篩上路自2025年底止,短短42天內,新北警即查獲毒駕案件832件,而2025年取締件數為1,769件,僅42天便占前年取締數的47%,2026年迄今(截至2月12日止),已查獲602件,新北警將持續採購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強化打擊毒駕作為,確保執法量能綿密不間斷。新北市刑大大隊長黃國師表示,毒駕為重點工作項目,將持續不斷取締,請投機駕駛人勿心存僥倖。警方肩負維護治安重任,永遠站在守護市民安全的第一線。
紅線臨停打雙黃燈也不行!黃線停3分鐘有條件 違規最高罰1200元
市區停車位一位難求,不少駕駛為了圖方便,選擇在紅線或黃線短暫停車,並打開雙黃燈示警,自認不影響交通即可。不過,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紅線全面禁止停車,黃線臨停也有嚴格時間與條件限制,即使打雙黃燈,違規仍將依法開罰。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紅線依規定為「全面禁止停車」,不論停留時間長短,只要停在紅線上即屬違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至於黃線部分,警方說明,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8時原則上禁止停車,但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彈性開放車輛可「臨時停靠」。不過,臨停須同時符合多項條件,包括必須開啟雙黃燈、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且駕駛人需留在車內,保持隨時可以駛離的狀態。若超時停留或駕駛離車,即屬違規,將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說明,每日晚上8時至隔日上午7時,黃線則開放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此外,若是接送未滿7歲的兒童,或行動不便者上下車,也不適用3分鐘的臨停限制。不過,警方強調,若臨停位置位於慢車道或已影響其他用路人通行,仍將視個案具體情況依法裁處。針對部分駕駛為了閃避違規臨停車輛,而短暫逆向跨越雙黃線的情況,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屬不得已且情節輕微,執法時可優先採取勸導方式,不一定舉發。不過,警方也提醒,駕駛人仍須注意對向來車動態,避免因逆向行駛引發交通事故。對於已遭舉發的民眾,交通警察大隊指出,若對裁罰結果有異議,可在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依法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警方強調,交通執法目的在於防制事故、維持道路順暢,呼籲駕駛人遵守停車與臨時停靠相關規定,共同維護用路安全。
媒體稱土石方可回填農地 民進黨:憑藉偏誤內容不當毀謗
針對近期網路流傳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回填農地的錯誤訊息,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21)日嚴正駁斥,內政部及農業部已清楚宣布,政府從未宣布營建剩餘土石方可進入農地,未來也不會修法放寬。特定媒體以聳動標題斷章取義,憑藉偏誤內容不當毀謗執政黨,相關行為令人深感遺憾,民進黨對此嚴肅抗議。吳崢指出,政府守護農業生態環境的態度一貫且堅定,營建剩餘土石方依法不得回填農地。農業部並未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相關規定,法條亦明確規範,除適合種植的土壤外,均不得回填農地,且不因土地所在區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絕不可能以合法掩護非法,助長農地淪為棄土天堂。吳崢進一步指出,內政部同樣從未宣布營建剩餘土石方可進入農地。為妥善解決土方去化問題,國土署已全面盤點可去化的土石方去處,包括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以及各縣市大型開發案與合法填埋型土資場等擴增方案,合計可提供約1.5億立方公尺容量,足以因應未來土石方去化需求。吳崢強調,任何將營建剩餘土石方直接傾倒於農地的行為均屬違法,政府將依法強力執法,絕不寬貸。中央也將持續與地方共同確保土石方管理與去化措施符合法律規範,並積極媒合既有合法土資場協助去化,對於任何破壞農地的行為,必定嚴懲不貸。
勞退新制修法5重點一次看!雇主拒繳恐挨罰 月退30天內可改一次領
因應超高齡社會來臨,老年生活保障及經濟安全為廣大勞工關心的議題。根據最新一期的統計資料,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強制提繳規定的事業單位約有60萬餘家,勞工人數約有783萬餘人,而擁有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的人數則達到1,310萬餘人,顯示勞工退休金已經成為我國勞工老年經濟重要保障。勞動部指出,實務上發現,有少部分事業單位為節省行政作業,拒絕為勞工申報並繳納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但卻無相關罰則可督促雇主履行。此外,也曾發生部分勞工因不諳法令規定,或因企業行政作業問題,致誤選擇月退休金而無調整的機會;以及未成年之遺屬在成年後才知悉原本有權利可以繼承親屬的退休金,卻因已超過10年可請求的期間,導致無從請領等等,以上情形,皆影響勞工權益。為強化雇主法遵義務、明確勞工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之雇主責任、保障勞工未成年之遺屬及指定請領人請領勞工退休金之權益,勞動部研擬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勞動部表示,為使本次修正內容更為周延妥適,經邀集專家學者、勞雇團體及相關單位等召開數場研商會議,共研擬10條修正條文,重點包含:一、明定雇主不得拒絕申報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且不得拒絕代為收繳勞工自願提繳之退休金,違反者可處罰加徵滯納金。二、請領月退休金者得於首次撥付入帳之日起30日內的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三、勞工未成年之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請領退休金,可請求的10年期間,自成年之日起算。四、擴大勞工之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保障遺屬請領權益。五、明定欠繳退休金之事業單位如有變更負責人,欠繳期間之新、舊負責人均應連帶負清償責任。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希望透過本次修法,能精進勞工退休金法令與制度,強化雇主提繳退休金義務,並擴大保障勞工及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之權益與彈性,讓勞工老年經濟生活更為安穩。本草案除公告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外,也同步於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刊登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https://laws.mol.gov.tw)。本次法規修正草案自即日起預告30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預告期間內,提供勞動部。(圖/勞動部)
既有合法土方去化量能充足 內政部:從未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
有關媒體報導「內政部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一事,內政部今(20)日表示,既有合法土方去化量能充足,「從未」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近期,因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上路及為解決營造業者土方去化所面臨之困難,有持續與各縣市一同研商,目前已凝聚共識,會朝向「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等三項配套策略來執行,以強化現有土方場效能及提供大量最終處置地點,從而解決土方暫置及去化問題,內政部強調,會中討論並無涉及農業發展條例修法等情事。內政部指出,農業發展條例主管機關為農業部,其施行細則第2-1條有已規定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農地,從未要求農業部要進行修法,合先敘明。此外,內政部說明,有關農地改良回填之土方,現行規定是要適合農作物種植之土壤,且不得含有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事業廢棄物或其他有害物質,並附相關學術或試驗研究單位出具之檢驗報告證明文件,由農民依照農業用地申請改良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向地方政府申請核准後,方可回填土壤,以確保農業生產環境及兼顧農民耕作需求。內政部表示,為了遏止不肖業者回填廢土破壞國土永續,在行政院跨部會協調及各縣市的共同努力下,逐步落實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理制度,包括全面導入電子聯單及 清運車輛裝置GPS等措施,強化土方從來源、運輸與最終去化地進行全流程追蹤與管理。內政部強調,同時中央已盤點港區、大型開發工程及填埋型土資場等相關最終處置地,可以有效處理現有及未來土方達1.5億立方公尺。後續,中央與地方會繼續合作及推動土方循環再利用,有效減少營建廢棄物產出及防堵非法棄置,以達到守護國土及資源循環運用之永續發展目標。
花蓮地院少年庭法官庭訊態度惹議 監察院:司法院應加強專業教育
監察院今(18)日指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前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審理少年妨害性自主案件,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行為,監察院通過紀惠容調查報告,促請司法院加強法官職務監督及專業教育,並請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改進兒少司法訴訟平等、社工人員陪同出庭之身分定位,以完備兒少訴訟程序之保護機制。監察院表示,監委紀惠容調查發現,花蓮地院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承審妨害性自主案件時,開庭態度不佳,未考量被害少女(下稱A女)及其家屬(下稱甲)感受等,致周姓法官跟甲關係緊張、產生溝通困難或爭執。周姓法官一開始駁回甲聲請調取開庭錄音,並以職權告發甲涉及和誘罪嫌,且於知悉甲聲請將其移送法評會評鑑時,於庭訊時責怪甲,害他被院長罵、將他送評鑑等嘲諷、數落之言詞。周姓法官之行為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司法院允應督導花蓮地院、法評會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院表示,司法院允應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並應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專業教育。監委紀惠容指出,少年法庭屬專業法庭,且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法院應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性侵害犯罪案件。為保護被害人避免遭受二度傷害,當由受過訊問技巧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的法官,於專業法庭進行之訴訟程序,才能讓此類涉及個人極度隱私之被害人感受到司法之溫暖及正義。經查,本案周姓法官雖具有少年專業法官證明書,惟於審理其他案件亦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如性受害者迷思等情事。是以,司法院允應監督所屬,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在職教育,並將專業訓練落實運用於審判實務,並與時俱進更新課程內容,避免兒少再度被傷害。 監委續指,此外,法官具獨立審判權威,與兩造當事人權力不對等。當事人如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雖可依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第9條第1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18條規定,向少年法院(庭)聲請法官迴避。然就法官之迴避,除刑事訴訟法第17條明定法官自行迴避事由之外,尚無法官得迴避之相關機制。司法院允宜檢視相關法令規定、相關配套措施及因應機制,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 監委表示,本案為少年涉犯性侵少女案件,依少事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就行為人(少年)部分,由少年調查官對行為少年進行審前調查,供法官決定少年處遇之參考;然此案被害人(被害兒少)之相關調查報告、訴求、案情或被害結果等資訊,承審法官卻付之闕如,又少年法庭法官向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調取被害兒少個案紀錄或相關資料時,部分地方政府會以涉及個資、涉諮商或醫療資料等因素而拒絕提供,顯不利於被害人司法涉訟之進行。此情將影響被害兒少訴訟平等權益,司法院允應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提改善對策,讓被害及加害兒少兩造資訊能被平等正視。調查報告也指出,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出庭應訊,其目的係為於出庭應訊過程中穩定兒少身心狀況,以及結束後關照、安撫兒少情緒,除了維護其等司法權益,並與司法機關跨專業合作,提供個案適切之輔導處遇。調查報告表示,但本案涉及跨轄區,經查分別由不同機關/單位之不同且多名社工人員輪派陪同兒少出庭,對該個案及處遇情形並不清楚,且在某次應訊時卻因支援他案而提早離開,顯已影響兒少權益;又,就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衛福部查復表示,社工人員有時會以「輔佐人」身分,有部分法官要求社工簽署「證人」結文,司法院則表示社工人員係屬法律明定之「專業陪同人」,倘社工人員係擔任司法詢問員,則需簽署證人、鑑定或通譯等三種不同結文。此情凸顯社工人員於陪同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不明,造成社工人員混淆及困擾;再者,社工人員於出庭時如遇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態度不佳或專業知能不足,致損及兒少、社工人員權益時,欠缺即時反映管道等情,均待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議解決。
律師潮2/律師二試全面電腦化今年上路 考生憂心配套措施不完善
在律師考試錄取率連年攀升、制度爭議未歇之際,律師考試也將迎來重大變革。自今(115)年起,律師考試第二試將全面改採電腦化測驗。此舉被視為順應數位化時代的必要轉型,但也引發考生與實務界對公平性、防弊與設備穩定度等問題的憂慮,呼籲盡速完善配套措施,給考生一個公平的考試環境。依現行制度,考試分為一試與二試,兩試皆為筆試。第一試為選擇題,考科包括綜合法學(一)、(二);第二試則為申論題,涵蓋公法、民事法、刑事法、商事法、國文等核心科目,也被視為關鍵關卡。考選部於去(114)年8月公告,為因應數位化時代為國取材的考試趨勢,將擴大推動電腦化測驗,司法官與律師第二試皆納入改革範圍,除原有台北、高雄考區外,並增設台中考區,以分散考場壓力。不過,二試全面改為電腦作答,並非全然被視為進步。有業界人士指出,雖然現在3C產品已高度普及,但不同考生間仍存在因貧富差距,而導致的使用頻率與熟悉度的落差,尤其是打字速度、鍵盤操作習慣,都將成為實質影響作答表現的關鍵因素;另外,若考場的電腦鍵盤設備不靈敏,對長時間申論作答的考生而言,無異於額外的心理與體力消耗。考生指出,雖然電腦測驗可隨時修改答案,但相比傳統紙筆作答仍存在更多不確定性,尤其是設備或網路突發狀況主管機關如何應對。(圖/報系資料照)一位應屆考生坦言,對電腦作答「喜憂參半」。他認為,電腦作答的最大優點在於可以即時修改內容、調整結構;但壞處就是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若電腦鍵盤不是統一規格、網路是否敏捷、防弊機制是否完善,甚至機器或系統異常等意外出現,國家是否能及時補救都非常關鍵。「而目前相關作答細則與配套仍未完整公告,也讓不少準備的考生感到焦慮。」一位已執業律師從實務與備考角度分析,國考改採電腦作答,意味著考生必須提前培養打字速度,快捷鍵使用、基本排版與標點符號等文書能力。「對多數年輕考生而言或許不難,但若有年紀稍長、跨考或在職準備的考生來說,無疑是學科與工具雙重壓力。具有律師資格的警政署廉政專員吳偉豪持相對肯定態度。他指出,以電腦打字確實比較符合實務上操作,目前各機關包括法院、公部門等都是用電腦打字,很少用手寫,因此電腦測驗確實可以較好銜接未來工作使用。不過,畢竟是新的政策,在防弊等方面會不會難以預防,還需政府做研擬。考選部回應考生與法界的憂慮,指出相關配套措施與模擬網站將於3月上線,以協助考生熟悉電腦化作答流程。(圖/本刊攝影組)據了解,考選部預計於3月統一公告作答注意事項、模擬作答網站及相關配套,並規劃提供對電腦考試「確有困難」的考生申請替代措施。然而,在考生人數逐年增加、單次考試動輒上千人同時應試的情況下,防弊、設備規格統一與突發狀況應變機制,仍是各界關注焦點。對此,考選部表示,為周妥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電腦化測驗作答公平性、系統穩定性及考生操作便利性,部裡刻正研議試題與法條呈現方式、中文輸入法種類、作答注意事項、申論式試題線上作答介面優化及網路與電力備援性等議題,相關配套措施及模擬作答網站預定於115年3月公告。
政院拍板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女同志、未婚女適用 脫鉤代理孕母
行政院會昨天(11日)拍板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確定將脫鉤處理「代理孕母」問題,但受術者適用範圍擴大到年滿18歲的未婚女性以及女同性伴侶。衛福部長石崇良認為,代理孕母因涉及第三人的健康權,包括懷孕生產風險、母嬰健康考量、社會倫理等仍有歧見,未來會持續就這個議題進行社會對話、凝聚共識。衛福部國健署指出,此次《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的重點,包含強化知情同意程序與生殖細胞捐用管理、評估人工生殖子女最佳利益及維護血緣認知權與保障法律地位、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女同性伴侶與未婚女性可合法接受人工生殖服務。國健署說,自109年起迄今,衛福部便邀請兒童權益、性別平等、法律及醫學等領域專家及權責機關,召開30餘次會議及2場公聽會,並於113年7月完成草案預告,在蒐集各界意見後,進一步全面檢討兒童權益、醫療品質、社會需求等面向,審慎研擬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一、提升醫療服務品質:擴大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之授權範圍,並授權訂定本法施行細則,以滾動調整管理規範。另增訂手術及侵入性治療之知情同意程序,以及強化生殖細胞之捐贈及使用管理規範。二、維護子女最佳利益:1、評估人工生殖子女最佳利益:欲受術對象於實施人工生殖以前,須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專業機構進行子女最佳利益的評估,人工生殖機構需確認欲受術對象經評估符合子女最佳利益且適合人工生殖,才能提供人工生殖技術相關醫療服務,以確保人工生殖子女於穩定及安全的環境中成長。2、維護人工生殖子女血緣認知權:增訂經由捐贈生殖細胞所生子女得知悉其生殖細胞捐贈人的血型、國籍等非辨識資料。若患有重大遺傳性疾病或有器官移植需求等,可依法查詢捐贈人的姓名及聯絡方法等;此外,當人工生殖子女成年後,若取得其生殖細胞捐贈人的同意,可以得知該捐贈人同意提供的資料。3、保障人工生殖子女法律地位:以人工生殖子女最佳利益為最高指導原則,修正人工生殖子女之法律地位規定,以使其親子關係更加穩固。三、維護婦女生育健康:讓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女同性伴侶及未婚女性合法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以符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12條規定;另為降低婦女高齡生育的健康風險,增訂人工生殖機構先檢查及評估已滿45歲的高齡婦女,確認她們適合懷孕生產以後,方提供她們人工生殖技術的醫療服務。國健署提及,全球立法讓女同性伴侶及未婚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術服務的國家數,從2022年33個增至2025年41個,我國政府也持續研提政策,爰修正人工生殖法,以支持有生養子女意願的民眾,並加強人工生殖子女的權益保障機制。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表示,《人工生殖法》自民國96年施行以來,過去僅限異性夫妻適用人工生殖技術,對未婚、離婚、喪偶及同婚等女性群體,以無法平等保障其經營家庭生活的基本權利,這次修法是以尊重女性生育自主權為基本理念,將未婚及同婚女性納入,同時落實「兒童最佳利益」的保護,明確規範人工生殖子女之法律地位,完善母子權益與家庭支持體系,確保每個家庭能在法律保障下平等發展。鄭麗君呼籲,此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另外,關於「代理孕母」部分,衛福部長石崇良強調,代理孕母因涉及第三人的健康權,包括懷孕生產風險、母嬰健康考量、社會倫理各方面尚有歧見,在沒有很高社會共識之前會先脫鉤處理,但未來衛福部仍會持續就這個議題做社會對話、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