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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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測驗因颱風順延2天! 大考中心祭交通、住宿輔助方案
115學年度大學分科測驗,原定於7月11、12日登場,但受到颱風「巴威」影響,測驗順延至下週一、二(13、14日)舉行。對此,大考中心提醒,若考生因颱風復原不及,13日、14日行政區停班停課,導致要提早出門的交通或住宿支出,得於考後憑藉相關證明申請補助款項。大考中心9日指出,如果考生居住地所在的行政區,因受颱風影響復原不及而於7月13日、14日停止上班上課,致考生需於考試當日提早出門前往應試地點所衍生的交通,或考試當日前1日於考場學校附近住宿所需的額外經費支出,考生得於考後檢據相關證明與單據,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申請補助。大考中心說明,考試當日前1日提前住宿於考場附近的考生,可檢具住宿費發票、收據或支出憑證,及前往住宿點的交通費發票、收據或支出憑證;未提前住宿於考場附近之考生,可檢具考試當日之交通費發票、收據或支出憑證;檢附之憑證請開立或填寫統一編號「76905934」,抬頭則為「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大考中心提到,有需要的考生填寫「受巴威颱風影響考生交通及住宿費補助申請表」後,應檢附相關單據正本、考生身分證/居留證正面影本、匯款所需存摺封面影本,在115年8月31日(一)前郵寄或親送到大考中心(地址:106032 台北市大安區舟山路237 號)。大考中心表示,本項補助將依實際支出金額計算,但住宿費部分以參照行政院《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公務人員國內出差住宿費上限為原則,平日為3500元、假日為4500元;如有相關問題或其他特殊情況,請於上班時間洽詢大考中心(電話:02-23661416轉608)或所屬考分區。
楊文科拍板泡水車慰助金最高2萬元 彙整補助、減稅措施一次看
因應6月26日新竹縣強降雨災情,新竹縣政府持續掌握各地災後復原情形,並彙整包含車輛慰助、住屋淹水補助等各項救助、補助及租稅減免措施。新竹縣長楊文科(30)日於主管會報中,再次強調補助方案應「從簡、從寬、從速」辦理,提醒受災民眾把握申請期限,降低災害衝擊,儘速恢復正常生活。新竹縣長楊文科6/30日拍板緊急動用第二預備金,比照中南部部分縣市啟動「0626豪雨泡水車輛專案慰助計畫」,他表示,車輛是許多通勤族與家庭不可或缺的謀生工具,面對突如其來的天災致使愛車泡水,縣府團隊感同身受。為了陪伴縣民共渡難關,縣府打破既往僅補助住屋淹水的慣例,在兼顧財政紀律與社會福利效益下,特別針對本次水災受損車輛簽報專案慰助,讓受災縣民能盡速修復車輛、重回正常生活。竹北市環北路二段6月26日淹水,車輛拋錨路中。(圖片提供/新竹縣政府)交通處表示,7月16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新竹縣民申請汽機車泡水受損慰助金,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250cc以上)最高2萬元、一般機車最高2000元,為便利民眾就近辦理,將由各鄉鎮市公所受理收件認定後,再檢據移由縣府辦理撥付核銷,目前也正在研擬線上申辦方案,期盼讓受災縣民能盡速修復車輛,減輕受災縣民的經濟負擔。交通處說明,申請必備文件包含申請人須檢附泡水車輛照片或影片、行車執照影本、合法汽車修理廠或機車行開立之維修發票或收據、申請書含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營業登記相關核准文件或法人登記或統一編號等)之正反面影本及申請人存摺影本。交通處提醒,申請人(車主)須為6月26日災害前設籍新竹縣且申請車輛之泡水受損地點必須位於新竹縣轄區內,同一輛車以申請一次為限。若車輛已辦理報廢,可憑監理單位之報廢證明申請,相關申請文件與審核流程將於縣府交通處官網公告。災害損失減免攻略。(圖片提供/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提出5項救助金方案, 實際居住之住屋因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每戶可領最高2萬元住戶淹水救助金。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戶內實際居住人口以5口為限,每人發給2萬元安遷救助金。因災致重傷,或未致重傷,必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自住院之日起15日內(住院期間)所發生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金額者,每人發給10萬元重傷救助金。因災致行蹤不明者,每人發給20萬元失蹤救助金。因災致死或因災致重傷,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死亡者,每人發給20萬元死亡救助金。(已領取新竹縣急難救助意外致死救助金者,不得重複領取。)社會處提醒,災後可先拍照保留受災情形,並備妥相關資料,儘速向災害發生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洽詢及提出申請。災害救助申請資格、補助項目及應備文件等詳細資訊,可至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官網-社會救助專區-災害救助(https://reurl.cc/Z2DWL6)查詢。縣長楊文科聽取各局處報告災復作為。(圖片提供/新竹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受災民眾若因豪雨造成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污損、遺失,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新竹縣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全數免收規費,協助民眾儘速恢復生活所需證件。稅務局表示,民眾若因豪雨造成財產損失,務必先拍照保存受災情形,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即可依法享有各項地方稅減免。房屋毀損達三成以上未滿五成,可減半徵收房屋稅;毀損達五成以上且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可免徵房屋稅;土地因流失、山崩、地陷等因素致無法使用者,可申請免徵地價稅。稅務局說明,汽、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者,可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之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娛樂業因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影響者,也可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按比例核減娛樂稅,至於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國稅減免事項,可向國稅局洽詢辦理,民眾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請各項災害減免。文化局表示,為協助文化資產因豪雨受損進行緊急修復,新竹縣115年度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補助經費目前尚有餘額,縣內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及暫定古蹟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如有緊急修繕、防災設施改善、漏水修復、緊急支撐、消防安全設備更新、防蟲防盜等需求,可隨時提出申請,不受定期收件時間限制,每案最高補助15萬元,協助文化資產降低豪雨及後續颱風季節造成之損害。縣定古蹟竹北林家祠6月26日淹水的照片。(圖片提供/新竹縣政府)農業處指出,已接獲各鄉鎮市公所速報,本次雨災造成新埔、竹北、關西、芎林等地農業損失,包含梨類、椪柑、桶柑等作物落果、水稻浸水及倒伏受損、蜂箱損失,以及農田埋沒流失等,將召集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與農糧署現勘,再報請農業部核定公告相關災損救助。
新竹氣爆害2死2傷81戶受影響 市府「全額代墊」撥付求償救助金
新竹市東區9日發生氣爆,高翠路某便當店瓦斯外漏爆炸,釀成2死2傷悲劇,便當店旁麵包店吳姓夫妻不幸離世,還有81戶受到波及,新竹市府14日晚間召開災後協助說明會,表示針對民眾房屋災損將「全額代墊」,並針對民眾關心事項逐一說明,協助受災戶掌握相關權益與申辦流程。高虹安表示,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始終是市府最重要的責任,面對此次突如其來的氣爆事故,市府第一時間即成立跨局處應變機制,投入救災、安置及後續復原工作。感謝受災住戶於說明會中理性溝通並提供寶貴意見,市府將持續整合各局處資源,全力協助受災民眾減輕負擔,以最快速度恢復正常生活。消防局表示,針對房屋結構未受損,如牆面坍塌、梁柱歪斜等需進一步進行結構鑑定或支撐、但有其餘建築或財物受損(不含汽機車)之住戶,為因應未來由市府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之需要,處理流程將配合專業估算或鑑定,並依金額全額代墊。消防局表示,受災民眾於洽商估算受損項目時,請一併找市府委任之相關公會或專業人員會同辦理。估算或鑑定完成後,市府將依據專業人員估算或鑑定金額,由市府「全額代墊」撥付求償救助金予受災戶,受災戶領款時則須簽署債權讓與契約,將對私人肇事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無償讓與市府,後續由市府統一追償,免去市民面對繁複訴訟的奔波。工務處指出,針對因本次氣爆導致房屋結構受損嚴重(如牆面坍塌、梁柱歪斜等)之建築物,市府將主動介入,先行代為辦理緊急支撐、危險物拆除以及結構安全鑑定,以防範二次災害發生並穩定公共安全。後續將視專業鑑定的最終結果,積極全力協助住戶辦理建築物之修繕或重建事宜。民政處表示,受災戶如有法律諮詢需求,可利用市府每週一、三、五下午2時至4時辦理之法律諮詢服務,並透過市民服務專線1999預約諮詢時段;相關服務資訊可至民政處官網。東區區公所亦將持續協助受災戶聯繫市府相關局處,積極回應各項需求,並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服務,陪伴受災戶儘速恢復正常生活。社會處表示,高翠路氣爆案除了第一時間啟動關懷機制,並掌握受影響名單外,14日晚間的災後協助說明會上市府發放慰問金共計81戶。針對尚未領取的民眾,可於6月30日前洽社會處申領,自有住宅者請備妥戶籍資料、身分證及印章。若是租客則請備妥租賃契約、身分證及印章,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社會處社會救助與老人福利科。另針對部分民眾住屋毀損,目前接受安置,仍有長期居住需求,後續也將積極協助媒合相關資源,以協助民眾度過難關。市府呼籲,請受災住戶在進行家園修復前、後,務必拍照留存。於修復完成、準備請款前,請廠商開立詳細之報價單、發票或合法收據。特別注意,因後續市府需進行訴訟求償,發票及收據之抬頭「切勿」填寫機關名稱或機關統一編號,請務必填寫「受災戶姓名」及相關資料,以利後續各項代墊款項與救助作業之推動。
千元發票中獎百萬卻領不到! 國稅局揪出「1身分」不能領
有民眾收到一張標示為「手續費」的1000元雲端發票,沒想到幸運對中100萬元大獎,原以為能開心領獎,卻因身分問題讓美夢破滅。台北國稅局提醒,如被認定是「營業人」,即使發票未打上統編,也不符合領獎資格。國稅局分享,這位民眾透過網路平台賣東西,取得該平台開立名為「手續費」的雲端發票,金額為新台幣1000元,當期統一發票開獎,該張發票對中了100萬元大獎。國稅局指出,經查核發現,該民眾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雖然交易手續費發票沒有打上統一編號,但該民眾本質上仍為營業人,因此判定該張發票不予給獎。國稅局表示,每個單月25日為統一發票開獎日,許多民眾都很期待中獎,但依財政部108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704616110號令,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之營業人,其取得之統一發票,不適用給獎規定。國稅局提醒,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統一發票,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均不得兌領獎金,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兌領獎疑義24小時客服專線(手機請加02)4128282。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統一發票如有以下各款情形之一,就不能領獎:1、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2、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業人統一發票專用章者。3、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但經開立發票之營業人證明其收執聯、電子發票證明聯與存根聯、存根檔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4、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5、已註明作廢者。6、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7、依規定按日彙開者。8、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9、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10、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11、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
張榮發千億遺產戰開庭3小時! 張國煒離庭稱「順利、沒有吵架」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離世並留下上千億的遺產,雖然遺囑指定二房獨子張國煒可獲得全部的遺產,但至今張國煒未能順利全數完成繼承。為此,張也認為遺囑執行人皆未能履行職務,因此向法院聲請更換遺囑執行人,今日開庭結束以後,張國煒向媒體說「還沒走喔」媒體詢問開庭過程是否順利,他則連說4次順利,並表示「沒有吵架,吵什麼架」。今日張國煒約莫在下午2時27分許抵達台北地方法院家事庭,今日是本案的第2次開庭,也是張國煒本人首度出庭,今日開庭調查約花費了3小時的才落幕,而張國煒走出家事庭大門以後,見媒體仍在守候,便向媒體說「還沒走喔」媒體詢問開庭過程是否順利,他則連說4次順利,並表示「沒有吵架,吵什麼架」。吳界源。(圖/翁靖祐攝)不過,據了解本次開庭過程中,雙方討論非常激烈,對於是否應更換遺囑執行人,雙方仍各說各話,與張國煒向媒體所說「沒有吵架」的狀況大相逕庭。另外,今日同樣也有出庭的還有2名遺囑執行人吳界源與戴錦銓。本案源於,張榮發的遺囑官司於2024年8月判決確定,並且由張國煒拿下勝訴。然而,張國煒雖拿下勝訴,但至今卻未能順利繼承遺產並順利接任本該屬於他的長榮集團總裁,他也因此認為遺囑執行人未能履行職權,故向法院聲請改定遺囑執行人。戴錦銓。(圖/翁靖祐攝)而在遺囑官司定案以後,張國煒已經委由律師向法院聲請定暫時處分,由遺囑執行人向長榮海運、長榮航空、長榮國際儲運、長榮國際追討張榮發離世以後,至今所積欠的遺產繼承人股利股息共161億元。先前,國稅局與金管會未同意配發統一編號,無法開立遺囑執行人銀行及股票專戶,但在遺囑執行人協調下,後續於2025年由國稅局核准,並由4位遺囑執行人在元大設立聯名專戶。另外,張國煒海外也有追產目標,目前已經領取其巴拿馬長榮國際640億元的現金股利。
開出頭獎彩券行永久歇業?網轟「台彩劇本沒寫好」 真相曝光了
威力彩昨(12)日晚間開出頭獎13.5億元,兩注均分、每注可得6.77億元,分別落在新竹東區金元寶彩券行與新北板橋福泰彩券行。派彩名單公布後,隨即掀起網友討論,有網友發現福泰彩券行在Google地圖上顯示「永久歇業」,質疑頭獎真實性,直呼「劇本沒寫好嗎」。如今真相曝光,該彩券行當晚不僅確實有營業,而且還放鞭炮慶祝開出大獎。許多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紛紛質疑喊「厲害了,永久歇業的彩券行開出頭獎」、「倒閉了還能開獎喔」、「又被台彩陰了」、「台彩是不是劇本沒寫好?開出威力彩頭獎的福泰彩券行Google是永久歇業欸」、「看台彩這次怎麼寫故事」、「坐等台彩解釋,福泰彩券行根本永久歇業,是不是劇本寫錯家」、「台彩作弊的太厲害,還是有不少人傻傻相信」。對此,經媒體實地查證採訪,顯示出福泰彩券行當天不僅有正常營業,開出頭獎後還在店門口燃放鞭炮慶祝;老闆也有將畫面拍下後上傳至網路。附近居民也紛紛跳出來證實,「還在營業,老闆放鞭炮影片都上傳了,只是Google沒更新」、「剛好有經過正在放鞭炮」、「還開著啦!一大堆人」、「他就蓋在馬路上,我每個星期都會去逛街經過他那家,有做生意」、「他開出頭獎之後還放鞭炮,很多逛街的民眾都有看到」、「偶爾都會來買,沒有停業」、「沒歇業沒歇業沒歇業,我是附近的住戶」。實際查詢財政部「營業人統一編號查詢專區」、「台灣公司網」顯示,該地址的彩券行曾更換過負責人,前負責人已辦理歇業,新負責人另以不同統編重新核准設立。但因店家未更新Google時間及營業狀態,才會一度被標示為「永久歇業」才鬧出這場烏龍;業者目前已將營業時間改回正常營業,營業時間為每日上午9點至晚間9點。
北高行認證戶政資料已外流 時代力量籲內政部誠實面對別為難換證者
時代力量今(16)日表示,個資洩漏問題猖獗之下,戶政事務所拒絕民眾換發身分證的處分已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主管機關內政部卻仍粉飾太平、推卸責任,簡直放任詐騙集團持續利用個資犯罪,非常要命。時代力量認為內政部必須誠實面對個資外洩問題,並儘速通知權益受損之當事人。(圖/CTWANT攝影組)3年前一名北市文山區何姓男子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身分證,要求不要在身分證上寫清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出生地、役別及照片等個人資訊,直斥這樣的揭露已經違反「資訊隱私權」,戶政事務所拒絕後,陳男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後頭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如今合議庭判決何男「部分勝訴」,文山戶政事務所應依判決法律見解做成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近期判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必須接受一名申請換發身分證字號者之換發請求。圖非當事人。(示意圖/黃耀徵攝)細看判決,北高行首先指出,內政部函釋關於人民申請變更登記重新配發身分證字號規定,其實像身分證字號尾數為「4」、編號含3個「4」以上、或是像編號有2266等都可以申請變更。北高行也說,既然戶政事務所對於「特殊情事」的適用範圍廣泛,包括算命師說法、神明意旨、宗教因素、道教文化、外流想防止他人冒用等都能成為「改號」理由,還有民眾曾因「曾發生車禍,對方車牌號碼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相同,對於該號碼有恐懼感」等事由為說帖,都可以順利改號,可見身分證字號改號要件,並不以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為必要。北高行強調,隱私權來自於人性尊嚴,目的在維護個人主體性與完整人格發展,當然也保障人民自主決定是否揭露個資,還有在何時、何地向何人以什麼範圍尺度揭露的決定權,而國家即使是正當取得的個人資料,也應確保正當使用及維護資訊安全。北高行繼續指出,若不幸發生洩漏個資事件時,公務機關應以適當方式迅速通知當事人,讓當事人有機會自行評估並關切可能的權益損害,而人民一旦認為戶政事務所配賦的身分證字號發生特殊情事者,即使還沒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也可依身分證管理相關規定,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重新配賦。時代力量對此回顧,其實早在2022年10月立法院還有時代力量立委時期,黨團就接獲爆料者提供資料,證實網路上被販售的戶政資料根本是戶政機關外流,也持續要求內政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通知普羅大眾,那時內政部先是否認戶政資料外流,被打臉後又稱「反正不是內政部外流就對了」,說法顛三倒四毫不負責,那時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透過111項預算提案監督內政部,要求依法通知資料外洩者並提出完整調查報告,那時內政部僅交付內容空洞的報告搪塞,至今從戶政資料的什麼環節外流仍是羅生門。時代力量呼籲,戶政資料是個資的核心,現在詐騙集團猖獗,一旦掌握姓名與居住區域,即可輕易拼湊完整自然人身分資訊,如民眾有警覺想換身分證字號,到戶政還老被刁難真是要命,內政部應立即停止為難民眾依法更換身分證字號的要求,也該正視並承認個資外洩事實依法通知人民,讓民眾得以及早採取自我保護措施,不要再讓台灣人繼續在不知情中被詐騙集團宰割。
澄清2022戶籍資料外洩並非來自戶役政系統 內政部:身分證字號更換依現行規範辦理
內政部今(31)日針對媒體報導「2300萬筆個資外洩!民眾想換身分證字號,內政部急下『限制令』」,澄清聲明,有關2022年全國個人戶籍資料外洩一事,經檢調單位追查證實,並非從內政部戶役政系統洩漏。內政部指出,戶役政系統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一,除遵循資通安全法A級機關應辦事項外,後續更辦理策略、管理及技術面的持續精進作為,包括人員定期查核、內外網實體隔離、資料落地加密儲存、存取行為日誌化、測試資料模擬化、傳輸資料代碼化、碎形及以憑證保護等機制,確保民眾個資儲存與使用安全,同時透過全天候安全防護中心監控戶役政內外網行為,以防範各種可能網路侵擾行為。內政部續指,相關紀錄亦長時間留存供公正、客觀的第三方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辦理稽核,以確保將民眾的戶役政個資防護做到滴水不漏。另外,內政部提到,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係採一人一號之身分證制度,身分證字號配賦與管理應具穩定性、識別性、正確性及專屬性等公益目的,僅於發生錯誤、重複或特殊情事者可變更。內政部說明,2017年間有個案透過藉變更身分證字號進行非法情事,內政部於2017年12月因此召開會議,調查戶所實務上受理變更身分證字號態樣,發現有部分個案係因算命師說統號不好改身分證字號情事,惟該次會議決議身分證字號,為識別個人身分之專屬代碼,不宜任意變更,僅身分證字號末碼4及含3個4以上之諧音不雅列入特殊情事及身分證字號遭冒用、國民身分證遭冒用或遭偽造者,提供院檢裁判書類,或其他特殊情事經戶所審認後可變更身分證字號。至個資外洩如有遭損害之具體事證,可比照提供院檢裁判書類申請變更。媒體報導之個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內政部將尊重司法判決。
收到「台電退費」簡訊別點! 刑事局:連結恐藏詐騙陷阱
警方近期發現,許多民眾又收到自稱台灣電力公司寄發的「電費計算錯誤、可申請退款」訊息,其實是詐騙集團仿冒台電名義與格式,製作假網頁誘騙民眾點擊連結,以蒐集民眾的信用卡、金融卡資訊,甚至可能進一步植入惡意程式。北市一名廖姓男子,近日收到一則自稱「台電」的簡訊,內容為「您上期電費計算錯誤,可點擊下方連結申請退款。」並附上一串看似與台電相關的網址,廖男起初以為帳單真的出錯,便點擊了簡訊中的連結。網頁畫面同樣仿造台電官方風格,標示「退款申請」與「用戶資料驗證」,並要求輸入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接著更要求填寫「銀行卡號」與「信用卡資訊」。廖男在輸入部分資料後,發現頁面上方的網址雖有「taipower」字樣,但後半段卻出現奇怪的英文字串,看起來並非官方網站。他越看越覺得不對勁,便立即停止操作並退出該頁面,撥打台電服務專線後,才確認遇到詐騙。刑事局提醒,詐騙訊息通常以「電費計算有誤」作為誘因,宣稱民眾可領取退款,內容附上圖片或按鈕,誘導前往「退款申請」頁面。由於詐騙集團刻意使用外觀與台電十分相似的網頁畫面,甚至在文字中夾帶「taipower」字樣,使受害人誤以為是官方寄送,一旦民眾誤點連結,畫面會跳轉至偽裝的退款頁面,並要求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銀行卡號甚至信用卡序號等敏感資訊。不法分子藉此可能進行盜刷、申請貸款或利用被害人身分進行其他詐騙。台電已正式澄清,從未以電子郵件方式要求民眾提供金融資料,也不會以「退款」為由要求點擊外部連結;真正的退款僅會在次期帳單抵扣,或依規定由民眾主動向台電申請。刑事局提醒,民眾若收到類似訊息,務必冷靜查證,只要內容涉及要求提供金融卡號、身分證統一編號、一次性驗證碼等資訊,都必須立刻提高警覺,確認寄件者是否真為台電官方,並切記勿點擊任何附件或圖片形式的連結。若對電費內容或是否有退款疑問,可直接撥打台電 1911 客服專線,或登入台電官網查詢,如懷疑遭到詐騙,可撥打165反詐專線諮詢。如需了解更多防詐騙資訊,民眾可瀏覽刑事警察局「165打詐儀錶板」專網,隨時獲取最新詐騙手法提醒及防詐技巧。
為武統做準備?解放軍明年3月啟用「預備役人員證」 強化快速動員能力
賴清德總統26日親上火線說明1.25兆國防特別預算,宣稱「北京當局以2027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隨後其臉書粉專又改寫稱「以2027年完成武統台灣『的準備』為目標」,引發外界困惑與恐慌。與此同時,解放軍宣布將自明年3月1日起在全軍範圍內統一制發《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人員證》,藉由集中管理與標準化設計,提升預備役部隊的精準管理能力與快速徵召效率,進一步強化整體國防動員能力。據大陸官媒《新華社》26日報導,經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解放軍全軍將從明年3月1日起,制發啟用《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人員證》。中央軍委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高度重視證件發放工作,嚴密組織實施,嚴格按照規定辦理。報導續稱,《預備役人員證》為本芯證件式樣,具有較高的防偽性和通識度,是證明預備役人員身份的有效證件,證件號碼為系統生成的唯一身份號碼,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人員法》頒佈施行後,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服預備役的預備役軍官、預備役軍士和預備役兵。《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軍官證》即行廢止。解放軍通知指出,新證件以統一編號為核心,可支撐更完善的資訊化管理模式,讓軍方能對預備役人員進行動態追蹤,並在需要時迅速完成徵召,大幅提升動員反應速度。此外,新證件也兼具保障預備役人員合法權益的功能。持證者將能依法享有交通出行、醫療服務等多項優待措施,藉此增強服務者的歸屬感與榮譽感。在任務執行層面,統一證件的作用更加直接。無論是戰備訓練、搶險救災,或維穩處突等任務,預備役人員都能憑證件快速完成身分識別,提升跨部門與跨區域協同運作的效率,使整體任務流程更加順暢。
普發1萬ATM領現17日開跑 「郵局臨櫃領現」24日起分流辦理
「全民+1政府相挺」普發現金1萬元,首波入帳自12日啟動,12日一度部分銀行出現網路銀行、行動銀行等速度變慢情形。銀行主管表示,主要是查詢普發現金是否入帳的民眾眾多,不過,僅出現短時間的網路壅塞情形,並未影響其他交易。此次普發自11月5日起至11月9日開放預登記,並於11月10日起全面開放登記。預登記期間及11月10日當天完成登記並經系統檢核成功的民眾,普發現金於12日入帳,屬直接入帳民眾普發現金也在12日入帳。另外,官網將自11月13日起開放民眾查詢登記結果。銀行主管指出,現階段直接入帳、首波登記入帳的民眾入帳後,接下來將是備戰11月17日開始的全國ATM領現,目前都已經準備完成,並備妥各項抽獎等活動,希望吸引民眾使用。備受矚目的郵局領現將自11月24日開放,中華郵政將在13日舉辦普發現金記者會。中華郵政指出,11月17日起全國3,180台郵局ATM開放「ATM領現」,提供全天候便利領取服務,11月24日起更提供「郵局臨櫃領現」,擴大服務範圍,深耕在地服務,同時推出抽獎活動,回饋客戶,中華郵政已做好準備,估計將有數百萬人到郵局領現。中華郵政指出,臨櫃發放作業第一週,就是11月24日至11月29日,依「臨櫃領取人」的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辦理單、雙號分流。周一、三、五,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單號」(1、3、5、7、9)者可領取。周二、四、六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雙號」(2、4、6、8、0)者可領取。臨櫃領取人為年長者(6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人士,不實施分流,將優先引導至友善服務窗口或無障礙窗口辦理。
普發1萬登記今輪到「4、5」尾數! 財政部揭錯過分流補救法
普發現金1萬元預先登記今(7)日進入第3天,繼首日(5日)身分證尾數「0、1」及6日的「2、3」登記後,今日輪到身分證尾數「4、5」。不過有民眾擔憂,若是錯過分流登記該怎麼辦,對此,財政部提醒,10日起不分尾數都可登記,且也可以選擇其他領取方式。本次普發1萬元現金的領取方式,包含「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及「造冊發放」共5種方式。普發現金官網(https://10000.gov.tw)已上線,11月5至9日採用「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尾數」分流方式登記,民眾可以看身分證最後一碼確認登記日;10日起全面開放登記。財政部表示,民眾凡於預登記期間及10日當天完成登記,並經系統檢核成功者,款項將在11日晚間6時起至12日依各銀行作業程序陸續入帳;11日以後登記成功者,於登記後2個營業日內入帳。至於錯過分流登記的民眾也不須擔心,10日開始取消分流制,所有民眾都可以登記;17日起也可以選擇前往指定金融機構的「ATM領現」,或是24日起選擇「郵局領現」,兩者皆不須線上登記。(圖/財政部)財政部提醒,登記網站13日起開放民眾查詢登記結果,若因資料錯誤導致登記失敗或入帳失敗,網頁將提示原因並開放重新登記,或民眾可改採ATM領現或郵局領現。所有管道的領取截止日皆為2026年4月30日,民眾若在期限內沒有完成領取,屆時款項將直接捐贈國庫,無法再補發。13種原因可能會導致登記失敗,常見錯誤分別為「健保卡號未填寫」、「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統一證號未填寫」、「金融機構代號未勾選」、「金融機構帳號未填寫」、「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統一證號輸入錯誤」、「健保卡號輸入錯誤」、「非今日開放登記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統一證號」、「健保卡號登記完成,將於近日入帳」、「健保卡號已完成登記,帳號核驗中」、「健保卡號入帳成功」、「健保卡號已登記偏鄉領現」、「健保卡號款項已於11月12日入帳至○○○○○之本人金融帳戶」;最後一項則是「查無資料」,可能情形包含「身分證統一編號錯誤」、「健保卡號錯誤」、「代領人不具代領資格」、「請重新於本網站登記,如有疑問請洽1988諮詢專線」。(圖/財政部)(圖/財政部)(圖/財政部)
普發1萬「登記入帳」今上路! 登記步驟、領取時間一次看
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登記入帳」在今天(5日)上午8時正式開跑,民眾可在官方網站進行預登記,登記前5日(11月5日至9日)採分流方式分散人潮,依據身分證或居留證尾碼決定登記時程,尾數為「0、1」者最先開始,並以此類推,最快11晚間6時起至12日就會陸續入帳。《CTWANT》也整理了「登記入帳」流程、順序等資訊,帶領讀者一起了解。依照現行發放辦法,只要在115年4月30日前符合資格,即可領取1萬元。對象包括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國內設有戶籍者,取得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永久居留外國人、中國及港澳配偶並取得居留許可者、因公派駐國外之政府機關人員及具我國籍眷屬,以及1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國內出生的新生兒。此次普發現金1萬元,共有5種領取方式,包括「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與「造冊發放」,由《財政部》負責規劃與執行。一、「登記入帳」開放登記時間自114年11月5日上午8時0分起,到115年4月30日晚間11時59分止,並自114年11月13日起開放查詢。二、「登記入帳」官方網站https://10000.gov.tw三、登記時間及順序開放登記日起前5日(114年11月5日至9日)採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分流,只有對應的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符合資格的民眾才能夠登記;114年11月10日起到115年4月30日止不限「尾數」。登記日期及分流順序:11月5日(三):身分證/居留證號尾數 0、111月6日(四):身分證/居留證號尾數 2、311月7日(五):身分證/居留證號尾數 4、511月8日(六):身分證/居留證號尾數 6、711月9日(日):身分證/居留證號尾數 8、911月10日後:不分尾數,符合資格都能登記四、「登記入帳」準備資料本人或代領人可透過手機、平板或電腦上網登記,前期遇流量尖峰,請在「等待室」稍待片刻即可進入登記系統,網頁將自動更新、請勿關閉。接著,只要在官網點選「登記入帳」,再依序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金融機構(含郵局)代號及帳號」、「發放對象健保卡號」,確認資料後送出,登記就完成。未滿13歲可由父母或監護人其中1人代領(持居留證者不適用),最多代領 4 位(含本人5位),前5日分流看「代領人」的身分證號尾數。值得注意的是,「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金融機構(含郵局)代號及帳號」應填入「代領人」資料,「發放對象健保卡號」則要輸入孩童的健保卡號。此外,「金融機構帳號」欄位,請輸入「帳號」而非「卡號」,帳號要看「存摺上的帳號」、「網路銀行/行動銀行上的帳號」或是「提款卡上的帳號」,如果提款卡有簽帳功能者,也請勿輸入卡號,要填入「帳號」才對。五、領錢時間114年11月5日起至114年11月10日止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將於114年11月11日晚間6時起至11月12日,依各銀行作業程序陸續入帳。114年11月11日起至114年11月17日止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將在114年11月12日晚間6時起至11月18日,依各銀行作業程序陸續入帳。114年11月18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於當日晚間6時前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當日入帳(遇假日順延至次一營業日);於當日晚間6時後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在次一營業日入帳。為確保款項順利入帳,民眾務必補摺或至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查詢確認入帳。
中獎發票要注意 小心與百萬擦身空歡喜
7、8月期發票即將在25日開獎,是消費者期待的小確幸,盼財神爺可以眷顧。各國稅局整理,最常見5種樣態,包含0元發票、已作廢的發票、不論有無登記稅籍,銷售貨物與營業人、洗發票,及過期發票,即便中獎也無法領取,民眾在對(兌)獎時要注意,避免空歡喜一場。公營事業、學校 中獎也領不到台北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明確規範即使中獎,包含統一發票消費額為0元、統一發票已經被註記作廢,或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以及營業人等。台北國稅局舉例,例如甲君購物,使用折價券消費、取得店家開立的0元發票;乙君因為購物退貨卻留有已註記作廢發票;或者像是丙君經常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但沒有設稅籍登記,並取得網路銷售平台開立的交易手續費發票,甲乙丙3君分別中統一發票五獎1000元、六獎200元以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通通不能領獎。未辦營業登記 獎金將追回另一種常見的無法領獎情況,就是買受人是營業人,台北國稅局表示,除了記載了買方營業人統一編號發票外,假設買受人有營業行為,卻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者,該買受人雖以個人名義購買貨物或勞務,形式上雖符合給獎辦法之規定,但實際上仍是營業人,惟依規定中獎發票,均不適用給獎辦法,經查獲仍將追回獎金。北區國稅局舉例,某位民眾在2024年9、10月期兌領7張中獎發票,獎金共計2300元,經查,民眾該期取得某公司開立的發票185張,品名多為「手續費」、「運費」等營業有關,該民眾取得發票是透過網路平台銷售日用品,支付平台的手續費,沒有稅籍登記,北區國稅局向該民眾追回中獎獎金,並且還輔導辦理稅籍登記、自動補報所漏的銷售額920萬元以及繳交營業稅46萬多元。另一種常見的中獎發票無法領獎,即是「洗發票」的行為,所謂「洗發票」是民眾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的「小額」發票,中區國稅局表示,這種中獎發票達一定數量者不予給獎,已經領取獎金者,主管稽徵機關也會追回獎金,情節重大者甚至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吃官司。來不及領獎 百萬直接充公最讓民眾惋惜的,就是過期發票了,有些甚至中了百萬大獎,但是因一時糊塗,過了兌領時間還未領獎,導致錯失了機會。台北國稅局舉例,有民眾在外送平台訂餐,因帳單夾雜大量廣告未細看,直到兌獎最後一天才發現中了百萬元,卻因規定要求「必須在開獎前一日完成歸戶」而無法領獎,最終與百萬獎金擦身而過。
幸運兒「爽中7張發票」獎金竟遭追回 國稅局揭原因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目的,係鼓勵一般消費者索取發票,防杜逃漏稅捐,以增加稅收,同時也讓消費者有憑證可以保障自身的消費權益。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11條第1項第9款及財政部108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704616110號令規定,買受人為營業人,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發票如果中獎,屬於營業性質的交易,不給獎。該局說明,未申請稅籍登記之營業人,雖以個人名義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發票之買受人未載明營利事業名稱或統一編號,形式上雖符合給獎辦法之規定,惟依上揭規定,其取得之中獎發票,均不適用給獎辦法給獎之規定,經國稅局查獲將追回獎金。該局舉例,轄內A君113年9-10月兌領中獎獎金計2,300元,該中獎發票計7張,由甲公司網路交易平台開立,品名均為「手續費」;經該局查得A君當期共取得甲公司開立之發票計185張,品名多為「手續費」、「運費」等與營業有關,經A君說明前揭發票為其透過網路平臺銷售服飾及生活日用品,支付平臺之手續費,未辦稅籍登記;該局除具函向A君追回中獎獎金,並輔導其辦理稅籍登記、自動補報繳所漏銷售額920萬餘元及營業稅46萬餘元。該局呼籲,營業人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中獎發票,不得兌獎;未辦理稅籍登記之營業人,在未經檢舉、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前,儘速向所屬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車輛異動記得「做1事」!忘記恐拿不回錢 全台還有4.68億未領
高公局表示,車輛因故(例如車輛買賣、報廢、遺失等)不再使用eTag服務時,原車主可利用遠通24小時客服電話(02-7716-1998)、遠通網站、ETC App、遠通Line客服(ID:@etag)及遠通服務中心等多元管道辦理帳戶餘額退費,選擇轉儲值至其他車輛eTag帳戶或是退費至指定銀行帳戶。高公局指出,民眾於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異動登記,原車主除了要主動查詢及繳清通行費,避免產生逾期罰單外,也要記得辦理eTag終止及帳戶餘額退費。民眾可利用24小時遠通客服電話或監理所站設置之監理異動專線辦理退費,選擇轉儲值至其他車輛eTag帳戶,或是退費至指定銀行帳戶;此外,也可以透過遠通網站、ETC App、遠通Line@,輸入車號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並備妥金融機構帳號,自助辦理退費。根據統計,全台目前約有890萬輛車裝設eTag,自2010年(99年)實施ETC以來,累計用戶已突破860萬戶,至今已有4萬8000筆退費案例,辦理退費完全免收手續費。截至2024年底,未領回或報廢車輛帳戶累計金額高達4.68億元,呼籲車主勿忘將帳戶餘額領回。此外,高公局再次提醒用路人,詐騙手法層出不窮,遠通公司發送之國道通行費欠費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係善意提醒繳費,除顯示車號外,不會有繳費連結,籲請用路人切勿點擊或操作不明網址連結。用路人可以下載遠通電收ETC App並開啟推播功能,接收最即時正確的官方通知;繳付通行費前,也可以ETCApp查詢欠費後再進行儲值或繳費。如果有疑慮可以電洽遠通公司客服專線或Line客服詢問。
公務員財產申報不用自己查了! 廉政署:分3梯次回歸
監察院今(114年)2月指出,因預算遭砍,於3月1日起停止提供公職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然而法務部廉政署今(9月1日)發布公告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現規劃將分別於「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批次恢復授權。監察院2月27日表示,由於總預算遭砍,今年應刊登公報並上網公告公職人員財產的申報資料,皆採現場查閱。此外,從3月開始,將會停止公職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申報人須自行蒐集資料以後辦理申報。然而,法務部廉政署今日發布公告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將會分3梯次恢復授權,其中分別為「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3個階段,而服務方式則為「前開授權服務基準日,落於各申報義務人法定申報期間者」始可辦理。以下為廉政署公告: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現規劃「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批次恢復授權,服務方式仍為「前開授權服務基準日,落於各申報義務人法定申報期間者」始可辦理,同一申報機關之同一應申報職務若得參加2次以上者,建議優先參加時間在前之批次。二、按「就(到)職申報授權服務-基準日為『114年9月16日』」將賡續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申報財產,相關作業流程如下(操作流程詳如附件1、2):(一)申報人未曾同意過「申報人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一次性授權服務:1、申報人端部分:(1)授權期間:114年9月10日至114年9月20日。(2)同意授權者即同意「本年度」授權及「往後年度」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之「特定申報(基準)日(含每年度定期財產申報之11月1日)」一次性授權,申報人同意授權時應以自然人憑證線上完成授權,於配偶亦完成授權(線上或紙本)後(附件3-紙本授權書),始提供未成年子女財產資料。2、政風機構(後臺管理端)部分:(1)各級政風機構自申報人授權期間起,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將授權名單送審至主管機關政風機構。(2)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應併同將該鄉(鎮、市、區)民代表會授權人員名單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3)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立法院、各縣市議會,併請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俾辦理後續事宜。3、已完成授權作業之申報人,自「114年10月25日至114年12月18日」即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114年9月16日當日財產資料,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前完成申報作業。(二)申報人曾同意過「申報人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一次性授權服務:1、原則由受理申報單位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9月20日止,於「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後臺管理端)」,點選授權欄位,申報人尚無須再自行辦理紙本或線上授權作業。2、惟申報人於本次授權期間如有增修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以申報基準日114年9月16日為斷),可視申報人意願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請申報人及其配偶確認基本資料內容及往後年度一次性授權內容,於授權同意書簽名(蓋章),由受理申報單位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9月20日止,於「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後臺管理端)」上傳該紙本授權書(以PDF檔上傳)後,以紙本授權方式辦理授權。(2)請申報人於114年9月10日至114年9月20日間自行辦理線上同意一次性授權。3、申報人同一申報機關之同一應申報職務若得參加2次以上授權服務,且已參加時間在前之批次者,因申報人該應申報職務,已於法定申報期間參加過授權服務,爰受理申報單位原則無須再於後臺管理端,點選授權欄位。4、各級政風機構自申報人授權期間起,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將授權名單送審至主管機關政風機構。5、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應併同將該鄉(鎮、市、區)民代表會授權人員名單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6、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立法院、各縣市議會,併請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俾辦理後續事宜。7、已完成授權作業之申報人,自「114年10月25日至114年12月18日」即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114年9月16日當日財產資料,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前完成申報作業。三、各級政風機構(後臺管理者)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辦理紙本授權者,受理申報單位均應檢視M101申報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與授權同意書之基本資料應相符,並應於送審前與以往年度申報表逐筆核對其身分證字號,避免查調錯誤而無法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申報財產。四、為避免漏將授權名單送審至本署查調,影響申報人權益,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協助確認所屬政風機構、各地方政府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已辦理送審作業,並確實將名單送審至本署(「M103查調(授權)名單匯入平臺」)。五、已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者,若爾後申報人或配偶不同意授權服務者,申報人或配偶應以書面主動告知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取消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書」如附件4)。六、本署為辦理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實質審查使用,及申報人申報財產等業務,設有委外駐點人員3員及客服專線,分別為謝昀澤先生(電話:02-23141000轉2255、電子郵件:aac2255@mail.moj.gov.tw)、李嘉華小姐(電話:02-23141000轉2190、電子郵件:aac2190@mail.moj.gov.tw)、林佳惠小姐(電話:02-23141000轉2191、電子郵件:aac2191@mail.moj.gov.tw)及客服專線(電話:02-27845053、電子郵件:pdpsmoj@gmail.com),各級政風機構遇有上開業務各項問題時,可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洽詢。七、請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協助併同轉知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各該地方鄉(鎮、市、區)民代表會上開事項。八、附件電子檔請至本署網站:https://www.aac.moj.gov.tw/防貪業務專區/財產申報/業務宣導下載。
澎湖科大學生質疑投票單遭扣 中選會:無不發給情事
明(23)日將舉辦重啟核三公投和7位立委罷免案,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爆料,設籍澎湖科技大學的學生投訴,投票通知單竟被押在軍訓教官那邊,要求中選會給予清楚交代;中選會表示,有關設籍於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學生的投票通知單計有972人,全數已由馬公市選務作業中心在8月14日上午10時送達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並未有不發給之情事,特此澄清。中選會表示,依據《公民投票法》、「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細則」規定,澎湖縣選舉委員會應依確定之投票權人名冊填造投票通知單於投票日2日前送達,本次公投案公報及投票通知單即須於8月20日前分送公民投票案投票區內各戶。中選會指出,經詢澎科大後校方表示,有關設籍於澎科大投票權人的公報及投票通知單發送,此次發送也是援往例於收受公報及投票通知單後即發布公告通知各投票權人領取,並未有不發給之情事,特此澄清。澎縣選委會表示,投票權人倘不清楚投票所地點者,可向戶籍所在地鄉(市)公所查詢;內政部為因應本次公民投票,8月18日至114年8月23日開放「投票所地點查詢」服務( https://www.ris.gov.tw/info-electionVotePlaceQuery/app/aw0702VPQ/main ),提供民眾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查詢投票所地點。歡迎鄉親多加利用。澎縣選委會再次提醒,有投票權者如投票當天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仍可憑國民身分證行使投票;另投票當日戶政事務所會派員留守處理公投投票相關查詢事項,惟投票當日不受理補、換發國民身分證事宜,請有需求者提前於辦公日申辦完成,以保障權益順利投票。
颱風、豪雨釀災! 彰化汽車泡水最高領2萬、機車2千
丹娜絲颱風過後帶來的豪雨,在本月8日連炸彰化4小時,造成全縣多處淹水,許多汽機車慘泡水中,縣政府為減輕民眾財損負擔,特別訂定泡水汽機車慰助計畫,汽車慰助金最高2萬元,機車最高2000元,縣府提醒,即日起至8月29日下午5時止,可檢附相關文件向車輛所有人戶籍或設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請。民政處表示,凡設籍彰化縣且領有汽(機)車行車執照之自然人或公司法人、團體,在丹娜絲颱風及7/8豪大雨期間,因車輛泡水發生損失就能申請,以一次為限,汽車每輛車慰助金最高2萬元,機車每輛車慰助金最高2000元。彰化縣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大雨造成許多汽機車泡水,縣府訂定泡水汽機車慰助計畫,汽車慰助金最高2萬元,機車最高2000元,減輕民眾財損負擔。(圖/彰化縣政府提供)民政處表示,申請人只要提出含行車執照及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營業登記證、統一編號等)正反面影本及申請人存摺影本、車輛泡水災損證明照片、車輛修理的發票、收據等,或載明泡水事實的轉賣車輛契約書等,或監理站核發的車輛泡水報廢證明文件,即可提出申請。民政處提醒,該補助計畫採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也會實地訪視, 即日起至8月29日下午5時止,民眾可檢附相關文件向車輛所有人戶籍或設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請,或洽詢各鄉鎮市公所、縣府民政處專線04-7531722、7531725。
部落被攔胡2/設公法人進度牛步 原住民部落爭取權益妾身未明
苗栗縣政府在前縣長徐耀昌任期最後幾個月通過了泰安鄉的新設溫泉旅館開發案,遭質疑未依法咨商區域內的關係部落,鄰近案場的「圓墩部落(Tabilas)」更指控,部落為了再度確立其傳統領域而向原民會申請調查補助,但核定經費的公文到了泰安郷公所,卻未通知部落。原民立委伍麗華指出,因為原住民部落不是公法人,造成許多不便,她將持續督促原民會制定部落公法人的相關法規,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圓墩部落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說,面對溫泉旅館開發案的諮商對象爭議,部落需要有法律地位,才能在協商過程中捍衛自身利益,不讓開發案凌駕於原住民族的生存需求之上。因部落尚未取得公法人地位,在行政機關辦理補助或委辦事項時,可能面臨憑證不符、核銷困難等問題,圓墩部落若依法取得公法人地位,則可申請統一編號,並依相關法令辦理經費核銷與財務作業,讓行政程序更順利,同時財務也可以更透明。立委伍麗華指出,《原住民基本法》已明定部落為公法人,但原民會至今尚未訂定相關的實施辦法,執行進度有待加強。(圖/報系資料照)「部落公法人是一個工具,現在有很多部落正需要。」伍麗華指出,泰安鄉的圓墩部落面對開發案,若是具備公法人地位,將可做為原民會補助計畫的主體;位在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鄰近的亞泥礦區,6月4日疑似在進行爆破作業時導致部分土石飛濺,直接波及下方富世部落,若該部落是公法人,也可以讓與礦公司交涉更順利;甚至「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使用北葉部落的土地,因為部落不是公法人,每年的50萬元回饋金只能存在鄉公所的帳戶裡,部落旅人不一定都能用得到。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區6月4日炸山時,因火藥量控制不當,引發碎石噴飛將附近的富世村部落民宅屋頂砸出大洞。(CTWant合成圖/報系資料照)其實此議題不是近年轉型正義後才發生,早在十多年前,因為國軍新竹五峰樂山雷達站需要高壓電力,從苗栗南庄鄉田美到樂山段,興建30座輸電幹線,沿路使用到瓦祿、石璧、鹿山等六部落土地,當時立委陳瑩便曾協助部落爭取,台電以捐助方式,每年提供85萬回饋當地族人,但因為部落並不是公法人,最後僅能存入原住民發展基金,再逐筆轉發給各部落使用。伍麗華指出,《原住民基本法》在2015年修訂後明文規定「部落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者,為公法人」,並授權主管機關原民會制定相關施行辦法,雖然她從卓內閣上路以來就不斷催促,但原本應訂定有彈性的法規執行「沙盒計劃」,藉由在幾個部落試辦、一面滾動修正實施辦法,但很可惜的是,至今尚未見到原民會的草案內容。伍麗華說,原民會在挑選試辦點時並未咨詢各原住民立委的意見,就逕自選擇了一些未面臨爭議、不急迫需要公法人身分解決爭議的部落,以致試辦至今,以乎未能觸及核心問題,草案制定進度落後。未來她會繼續關注,督促原民會早日擬定部落公法人設置的實質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