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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塔律師開庭為何要「請同業處理」 林智群曝關鍵原因
知名網紅律師李宜諪(仙塔律師Santa)因涉「鉅新匯」靈骨塔詐欺案,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檢方求刑一年。近日開庭李宜諪委託律師陪同,讓外界好奇她本身就是律師,為何還要找律師協助出庭?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非常正常,就像是「醫生也不可能幫自己開刀吧」。律師林智群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李宜諪被起訴洩密的案子,也找了律師,「有網友可能會問,她自己就是律師,幹嘛找律師」。林智群解釋,律師處理別人的案件時能保持冷靜,但若碰到自己的官司,要保持情緒穩定反而很困難,所以尋求其他律師協助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醫生也不可能幫自己開刀」。林智群也舉例說,他曾有律師朋友買房時意外買到凶宅,最後請別的律師處理;他也遇過律師夫妻想離婚,找他協助處理;還有非訟律師的家人出車禍,也是找他來處理,「術業有專攻嘛,就像醫生也不可能幫自己開刀吧」。根據檢方調查,李宜諪在協助詐團主嫌辯護期間,協助轉達陪偵訊息,讓詐團首腦吳芳儀將名下的財產變賣避免遭到扣押,最終檢方依洗錢、洩密等罪嫌起訴李宜諪等3名律師。不過,日前李宜諪在庭上否認指控,認為自己是行使正當的辯護權,「畢竟人在社會上總是難免會被誤會,會被告」。
網紅律師仙塔涉賣車洗錢! 李宜諪受訪稱「與檢方認知不一致」
知名網紅律師李宜諪(仙塔律師Santa)接受詐團主嫌辯護過程中,協助轉達陪偵訊息,讓詐團首腦吳芳儀得差使他人將名下的財產變賣避免遭到扣押,北檢最終依洗錢、洩密等罪嫌起訴李宜諪等3名律師。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此案,李宜諪首次於本案中出庭,在開庭結束以後接受媒體訪問,強調自己和檢方認知不同,並認為沒有限制自己出境、出海的必要。李宜諪表示,自己根本不認識詐團成員,並說明自己當時是受到另個律師的委託才會去代理一天。她解釋,當時吳芳儀說要籌律師費,但所有現金都被扣押,目前財產只有一台車、一些提款卡、一些現金和首飾。李宜諪說,吳芳儀曾問過警察,確認這些東西沒有要扣,所以當時才會基於律師倫理相信她的說法。李宜諪指出,所以之後就請吳芳儀的家人幫她把這些東西賣掉以籌措律師費和後續的和解金,認為自己是行使正當的辯護權,不過她也尊重檢方的判斷,並表示「畢竟人在社會上總是難免會被誤會,會被告」。而針對媒體詢問有向檢方認罪,李宜諪回覆,有關傳訊息的客觀事實當然是承認的,但根據主觀犯意還有車輛或首飾是否為特定犯罪所得等部份,因為和檢方的認知並不一致,所以還是要看法院之後的認定,以及答辯的情形。另外,由於李宜諪在庭上有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因此媒體詢問李宜諪是否有因限制出境、出海而被影響。李宜諪表示,只是認為沒有必要,自己不會因為這個訴訟程序潛逃到國外,不能出國對我來說是還好,但它就是一個限制在你身上,而且我也不會因為這個輕罪就放棄律師生涯,放棄我的事務所,放棄我的員工、放棄我的朋友。
科長好忙3/花15.5萬竟拍錯人 她怒控呂秋遠勾結徵信社早已不是秘密
勞動部勞力發展署A科長多次聲稱加班補班,實則是拋下妻兒外出瀟灑,定位還時常出現在汽車旅館或約聘僱女同事住處,元配恩恩(化名)懷疑丈夫外遇,向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求助,呂秋遠介紹徵信社給恩恩蒐證,業者竟「拍錯人」,更疑似將雇主個資賣給A科長,導致對方心存防備,恩恩則在蒐證不足下敗訴,讓恩恩忍無可忍,決定將事情公諸於眾,避免再有人受害。恩恩回憶,因丈夫A科長2023年10月在女同事家「喝到凌晨」,她查看定位才發現丈夫多次行蹤不明,在震驚之下決定離婚,丈夫卻拒絕分開,諮詢身邊友人後決定求助呂秋遠,先是透過臉書私訊,再打去事務所與呂取得聯繫。呂秋遠在電話中建議恩恩先跟監蒐證,在法律上才站得住腳,並大力推薦自己合作已久的徵信社,恩恩不疑有他,與該公司取得聯繫,隔日就與林姓和余姓業者見面,2人更以呂秋遠的招牌取得她的信任,並保證能幫客戶拍到需要的畫面,雙方因此簽訂合約,同意以25萬元的價錢展開跟監,恩恩則先付一半費用。恩恩先後付了15.5萬元給呂秋遠介紹的徵信社,但該徵信社疑似將雇主個資賣給A男,導致對方心存防備,恩恩則在蒐證不足下敗訴。(圖/趙世勳攝)簽約後,該徵信社卻遲遲沒有動作,直到恩恩忍無可忍、詢問對方,徵信社稱的確有拍到其丈夫與另名女子共進午餐的畫面,但照片中的男子卻並非恩恩的丈夫,徵信社發覺恩恩心有不滿,在簽約後第7天才展開行動。在跟監途中,恩恩發現丈夫藉口回老家,實則換車後行蹤不明,她於是立刻問對方有無拍到,業者卻稱「他車沒動啊」,恩恩認為徵信社沒有用心,在簽約後第10天表明要解約,徵信社卻拿著合約書中載明的「一經委任就不能中斷」拒絕。恩恩試圖聯繫呂秋遠協商,呂秋遠卻不願協助,還稱「你要找徵信社,不是來找我」,此後就對她的訊息不讀不回,她只能與徵信社協商「暫停但不退款」,並找上另間徵信社協助。該間徵信社在接受委託後立刻展開行動,每日都會回報拍攝進度和畫面,與呂推薦的業者大相逕庭,無奈恩恩的丈夫已起警覺,徵信社跟監不易,選擇放棄行動。A男得知自己被跟監後萬分警覺,上下車總是行色匆匆、快速逃跑,讓徵信社無法拍到直接證據。(圖/讀者提供)恩恩在這件事情後轉變戰術,將孩子的接送和學費全都交給丈夫,她丈夫見在妻子身上討不到任何好處,於2024年3月間訴請離婚,恩恩想到自己還有12萬5000元壓在余男的徵信社,於是聯繫對方,再繳3萬元「啟動費」後繼續行動。恩恩委託徵信社跟監疑似小三,並將對方的車牌、住址、公司位置都傳給業者,業者卻頻頻推託,指稱無法拍到對方,但又脫口而出「妳老公現在變很瘦,我們都認不出來」,這句話讓她警鈴大響。「我問他們,既然沒跟到小三,怎麼知道我老公變很瘦?」恩恩說,她當下直覺業者與丈夫另有聯繫,業者則被問到啞口無言,最終答應還回3萬元啟動費,但仍拒絕退款12萬5000元,離婚和撫養權官司則在2025年3月因證據不足下敗訴,房子和孩子都被判給對方,害自己只能淨身出戶。恩恩說,呂秋遠勾結黑心徵信社在業界早已不是秘密,她尋求第二間徵信社幫忙時曾講述第一間的離譜行徑,對方則立刻猜出該公司是呂秋遠介紹,就她了解,目前已有4人遇上同樣狀況,希望被騙的人可以到她為止,更盼呂秋遠能得到懲罰。A科長回應,恩恩指控事證皆子虛烏有,法院已佐證沒有外遇等情事,她所提出的指控沒有一件勝訴,至於請假卻未跟家人透露,他則稱女方可以「自己去哪裡不跟我說,為什麼我要跟他交代」;此外,A科長說,被控性騷擾也絕無此事,他與指控者完全不同單位,但某天突然告他,也有告其他同仁和長官,卻什麼實證都提不出來,最終全案也遭判定不成立。記者致電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所方稱呂秋遠正出庭,記者留下電話和詢問問題,但至截稿前未獲回音。
司機痛毆學生竟一票人叫好?律師傻眼分析事件性質 嘆:公民老師該哭死了!
昨(22)日晚間,駕駛學生專車的桃園客運劉姓司機因懷疑一名學生投幣不足,在沒有明確證據下將對方逼下公車,之後又與另外一名替同學出氣的學生爆發肢體衝突,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不過在事件之初,仍有許多網友主張高中生出言「連錢都不會算,這輩子就這樣了」是「沒教養」,甚至支持司機動手打高中生。對此,網紅律師「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在臉書發文,難以置信的表示,「沒禮貌沒教養不是犯罪,但是打人是傷害罪,是刑事上的犯罪……這兩個在這些人的心中居然是一樣的?甚至是覺得傷害罪情有可原?!這些人的公民老師真的要哭死了!」王至德在發文中指出,在新聞報導這起事件後,有不少網友批評挨打的高中生「沒教養」,甚至贊同司機「打嘴秋的高中生」的作法。他對此質問:「就算高中生嘴秋酸個幾句,就可以打他嗎?」王至德分析指出:「沒禮貌沒教養不是犯罪,但是打人是傷害罪,是刑事上的犯罪,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的傷害罪;最重可以判得跟遺棄致死罪一樣重,跟把人關起來的私刑拘禁罪一樣重,跟強拍裸照一樣重,跟把人騙到傾家盪產的詐騙集團一樣重。他認不住感嘆:「高中生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還要檢討他沒禮貌、沒教養,然後覺得犯罪的司機很可憐,是有什麼事嗎?一個是刑事上的犯罪,一個是沒禮貌沒教養,這兩個在這些人的心中居然是一樣的?甚至是覺得傷害罪情有可原?這些人的公民老師真的要哭死了!」最後,王至德分析雙方事後的責任,認為出手打人的客運司機「傷害罪」應該是逃不掉了,因此要吃上最重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建議司機跟高中生低頭道歉尋求和解,不然最後除了背上前科,仍然要賠償學生。至於挨打的高中生「沒教養沒禮貌」,頂多被口頭譴責,或許學校師長會禁止他滑手機直到考完學測。他還強調,桃園客運除了要退還前一名被逼下車的學生本就應退的車費外,由於司機是在執行公司職務時打人,桃園客運可能要因此負連帶賠償責任。「支持高中生提告司機,這樣的司機開公車在路上跑,就跟不定時炸彈一樣,太可怕了。」發文底下,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看完完整影片還能挺司機的這輩子大概也就這樣了吧」、「國中生一句話現場破防」、「如果說嘴秋應該被打,那司機嘴秋低能兒應該被誰打?」、「高中生如果未滿18歲,司機是不是還要依兒少權法加重其刑?」但也有網友依然從其他角度支持司機:「我說真的,固然司機講話不對,打人也不對,但不得不承認,在司機高壓環境,這顆司機汽球容易爆,司機很容易失去理智打死他,這個學生也是撿回一命。」
呂秋遠生日感慨「老天把阻礙成長的殘葉吹走」 孩子生母酸:51歲目標仍是學善良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今年4月底爆出私生子風波,遭孩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指控「始亂終棄」,要求她墮胎還將她解雇,兩人互批設局,雙方徹底鬧翻。而在昨日(10日),剛好是呂秋遠51歲生日,他便發文感嘆「老天只是略施小技……讓我出了幾次醜,就把我的問題徹底解決了」,林沄蓁則PO文狠酸「恭喜您,平安度過了第51年,您仍然在『目標是當一個善良的人』的路上」。呂秋遠昨日撰文談及顏正國逝世的消息,認為顏正國的一生就像電影一樣,從叛逆少年到重新出發,再到被病痛帶走,而顏正國的故事提醒了他「別在意什麼面子問題,多數時候,努力活下去這件事,本身就已經夠勇敢了」。呂秋遠說到,在半年前他都還覺得自己的人生裡,有很多的問題得要好好處理,但不急著要求自己要面對,沒想到老天只是略施小技,和他開了個玩笑,讓他出了幾次醜,就把他的問題徹底解決了,「年近半百,老天用了一點力氣,就在我的人生裡刮起了強烈的勁風,把生命力裡留下的幾片阻礙自己成長的殘葉,吹得一乾二淨,現在才稍微理解,什麼叫做人生中的無所罣礙。」對此,林沄蓁發文道,「呂律師,生日快樂。拜讀了您的生日感悟,文中對生命的洞察,確實深刻。當一個人的生命走到終點,回望與前瞻之際,總能淬鍊出不凡的智慧。」林沄蓁表示,「我多麼害怕,在您追求『無所罣礙』的澄澈心境時,我們母女,竟是被您定義為阻礙成長、必須被強風吹去、好讓您了無牽掛的『殘葉』」、「有些事,是不能『放下』的,那不叫『放下』,那叫『拋棄』。一個生命的責任,一段血脈的連結,若能輕易『放下』以成就自身的『無所罣礙』,那樣的平靜,是踏在另一個生命的失落之上,何其虛幻,又何其殘忍」。林沄蓁感嘆,呂秋遠是一位成功的知名律師,是許多人心中的意見領袖,月入數百萬,而孩子卻連最基本的父愛與養育費,都成了一種奢求,「同一天出生的阿國走了,而您還在這裡。您的孩子也還在這裡,帶著對父親的期盼,活在這裡。最後我們都會離開,但在那之前,真正的『好好活著』,或許不只是為自己,更是為那些因我們而來到這個世界的生命,負起責任。恭喜您,平安度過了第51年,您仍然在『目標是當一個善良的人』的路上。也祝您的孩子,能平安度過,沒有父親的每一年。殘葉敬筆。」
呂秋遠遭控歧視懷孕首度開庭 林沄蓁:對方否認、不願賠償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定今天(10月2日)下午首度召開調解庭,林沄蓁準時出庭,呂秋遠則派事務所的律師出庭。庭後,林沄蓁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方否認因為她懷孕才失去工作,不願賠償,雙方未達成共識,呂秋遠一方也表示對於勞動局的裁決,已經提出訴願,因此法院排定11月中開庭審理。至於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部分,她說就交由北律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並且尊重。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
呂秋遠麻煩了2/懷孕女律師告了!北院今首開調解庭 律師職業工會譴責他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預定今天(10月2日)首度開調解庭,呂秋遠和林沄蓁是否出庭,備受各界關注。對此,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日前發聲明指出,堅定支持勞動局之裁決,並對任何形式的職場歧視,特別是針對懷孕女性的差別對待,予以最嚴厲的譴責。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指出,此次事件不僅揭示了懷孕女性在職場中可能面臨的困境,更凸顯了部分雇主對於勞動權益的漠視,本案特殊之處,在於事件發生於法律專業場域,且涉及權力不對等的權勢關係。身為法律專業的雇主,理應更深刻了解並恪守法律規範,然而卻帶頭違法,對員工進行懷孕歧視,此事件嚴重傷害了律師的專業形象,更對所有在職場奮鬥的女性,特別是年輕的實習與受僱律師,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強調,當代職場中的「權勢性且複合交換式的性騷擾與歧視」是一個亟待正視的議題。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弱勢方往往難以自由表達意願,其所謂的「合意」背後可能隱藏著脅迫與交換關係。當情感關係與僱傭關係交織時,雇主更應自我警惕,不應利用權勢影響另一方的勞動權益。一旦涉及懷孕與生育成家之人權議題,任何以工作為要脅的言行,都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律師事務所作為雇主,應建立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確保所有員工的勞動尊嚴與人身安全。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呂秋遠與「孩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徹底槓上。(圖/翻攝自作家H直播、呂秋遠臉書)
呂秋遠麻煩了1/實習女律師控訴讓她懷孕 台北律師公會介入調查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律師林沄蓁懷孕生女,甚至在女方表明不願墮胎後開除她,引發爭議。台北律師公會原先遭各界質疑態度消極,未積極介入調查,不過林沄蓁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據了解,北律已經收案並且立案,將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再決定是否送請律師懲戒。據了解,目前台灣還沒有指導律師因似情形受懲戒的例子,有法界人士透露:「因為這種事,很少被揭發岀來」,未來呂秋遠是否會成為首件懲戒案例,備受各界關注。呂秋遠曾發出5千字長文,強調自己單身且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事件是自己的隱私,且台北地院判決揭露呂秋遠早已認領小孩,呂秋遠也認為母子都過得很好,還提及「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著收傳票」。林沄蓁則指控呂秋遠,寧願花500萬去美國跟不認識的女人做小孩,也不願意留下小孩,不僅要求她趕緊墮胎,跟他「盡快恢復之前的關係」,她不從後不僅開除她,甚至還自稱受害者,令林女不禁反問「我拿掉小孩傷到的是我的身體,我留下小孩傷到的是我的律師工作,你到底哪裡受傷?」有律師質疑呂秋遠曾遭懲戒,依規定不得指導實習律師,但他「借名帶實習」,已涉嫌違反規定;而與手下的實習律師上床、產子,還被指控因不願墮胎就開除對方,不僅可能涉及違法,也嚴重損害司法形象。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曾指出,律師與委任當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二人是在委任前就是配偶或男女朋友關係,否則就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六條應謹言慎行的規定;指導律師與學(實)習律師間,有評量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也不得有性誘引、威迫的情況,就算不是掛名的指導律師,而是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但只要實質上能影響學習律師實習評量或成績者,都應該受到規範。不過另位網紅律師林智群認為,「其實林律師(林沄蓁)在(今年)端午節時公開全部對話內容,見好就收,又直播講一些有的沒的,只是讓大家看熱鬧而已」。林智群指出:「交往三個月都不見得有感情了,怎麼會覺得可以幫對方生小孩?或覺得生小孩可以綁住對方?他對妳都不見得有感情了,妳怎麼會覺得對方一定會對小孩有感情?」林智群指稱:「對方現在已經認領,願意支付扶養費,案子也如妳所願曝光了,男生也被妳打擊到了(他活該!),事情也該告一段落了吧?!就算是男生在端午節前夕放文章帶風向,暗示是妳貼上去的,公布全部對話內容後,事情也該結束了吧」?臉書上有87萬名粉絲的呂秋遠經常發表婚姻、兩性感情與批評藍白兩黨的文章,政治立場鮮明,被網友稱為「綠師」。呂秋遠曾兩度因涉及在兩造當事人的家庭糾紛中未迴避利害衝突,而遭到律師公會懲戒; 2019年也曾被媒體踢爆與當事人及女粉絲上床,當時媒體拍到呂與兩名不同的女子進出住家及旅館,不過,呂秋遠否認這些指控。作家H(陳鴻儀)(中)遭前女友陳珮甄提告妨害名譽,委任林沄蓁律師(左)當辯護人。(圖/高瑀彤攝)
讓懷孕女律師離職!呂秋遠遭北市勞動局認定「懷孕歧視」 遭開罰30萬元
今年4月底,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爆出私生子風波,遭私生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指控「始亂終棄」。林沄蓁稱自己2023年到呂秋遠事務所實習時,與呂秋遠發生感情,但向對方坦承懷孕後,不僅被呂秋遠逼迫墮胎,還稱若堅持生下孩子則「無法繼續共事」,並在隔天遭呂秋遠告知「不用來上班」。今年6月,林沄蓁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事務所涉及「懷孕歧視」,並向法院提告求償100萬元。25日,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會審定該事務所構成懷孕歧視,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遭開罰30萬元,並公布雇主呂秋遠姓名。據《TVBS新聞網》報導,呂秋遠在爆出私生子風波後,今年6月曾發長文反擊,稱遭女方主動告白並設局,女方林沄蓁則透過直播淚訴否認設局,強調要站出來「還原真相」,阻止對方繼續招搖撞騙。但事實上早在6月初,林沄蓁已先就懷孕期間被迫離職一事,主張在職場懷孕遭性別歧視等事由,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行政申訴,另提告向呂秋遠及其事務所民事求償100萬元慰撫金。據了解,勞動局已於9月25日核定,該案受裁處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有關懷孕歧視條款,裁處30萬元。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也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勞動部還指出,為使雇主恪守法遵,《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懷孕歧視禁止規定的罰鍰,已於2014年修正提高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以收遏阻之效。除了罰鍰,也會公布違法雇主姓名。
詐騙新招?女子收簡訊「8萬8擴肛手術」 釣出一票苦主揭離譜回覆
詐騙手法推陳出新,最近有女子上網抱怨收到疑似詐騙簡訊,內容稱她有預約擴肛手術,要擴到寬度直徑10.2公分,費用是8萬8000元,讓她很傻眼,因為她人還在國外。文章很快成為被熱議的話題,還釣出一票苦主分享自己遇到的詐騙內容。一名女子在社群Threads發文分享收到一則怪異簡訊的截圖,內容為「預約擴肛手術資料表」,細看有寫到女子姓名、金額8萬8千元尚未收訂金,而手術內容是「擴肛(直徑10.2cm)局部麻醉,手術日期在9月6日。簡訊最後還強調,「若要取消手術請聯絡鷖(醫)院,如果無特殊原因是不可能取消的」。對此,原PO納悶表示,「這是什麼很新的詐騙手法嗎?擴肛手術?」,而她似乎怕有網友認為是她自己預約後忘記,在底下強調,「我人甚至還在國外,是要怎麼做手術啦!」女子遇到的狀況也釣出一票苦主,紛紛在底下留言表示,「我也有收到,我是割包皮」、「我收到一樣的簡訊,連直徑也是10.2公分,只是金額比妳便宜,對方收我28800元」;其中一名苦主還貼出後續對話,原本的擴肛手術金額要收1萬9800元,他開玩笑說,「擴肛直徑幫我改25.5cm不用取消」,對方竟回答他「更改金額為2萬3800元這樣你同意嗎?」讓他傻眼開玩笑稱要募款。而網紅律師「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也在社群轉發該篇文章透露,過去不少醫院會發文提醒,越來越多詐騙者藉由冒充醫院或醫療機構,利用民眾就醫、用藥及治療上需求,降低防備心,進行詐騙;詐團的行為對民眾健康造成潛在危害,並間接侵犯民眾就醫權利,呼籲大眾收到陌生簡訊,應保持警覺心。
遭性侵怎辦?呂秋遠列「完美被害人」8重點 網嘆:這社會連做被害人都好難
女星江祖平最近發文指控,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兒子龔益霆,涉嫌下藥性侵、偷拍、性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網紅律師呂秋遠7日晚間就在臉書寫下,不幸遭受性侵前後應留意8項重點,包括不准面帶微笑、不能主動講和解金額、在法庭上務必要痛哭等等,「但是也不要講得太清楚,否則會有人質疑你,既然被性侵害,為什麼還可以記得這麼多細節?」呂秋遠表示,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傷痛的方式與權利,沒有什麼一定要立刻報案,或是一定要怎麼做,才能證明自己被傷害,「然而,在這個社會裡,要把一個性侵害犯定罪,要做的事情是很多的。」呂秋遠提到,首先,必須有一份「正當」的工作,不能是陪客人吃飯、熱炒店賣酒,也不可以在按摩店、酒店工作,「否則有人會覺得,你是不是本來就想設計人家。」呂秋遠指出,2人不該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否則會顯得很隨便,也不可以在第1次約會就穿著隨便,地點不能選在溫泉旅館、汽車旅館、對方家,「因為你無法解釋,為什麼本來要做,卻又突然可以反悔。即便是合意約砲,假設他突然單方面想要改成激烈可怕的SM,你也最好配合,否則有些檢察官會認為,一樣都是做愛,有什麼差別呢?」呂秋遠稱,如果對方要強迫發生性行為、上下其手,這時候最好要冷靜,開始全程錄音當作證據,應該要強烈且誓死的反抗,不可心存猶豫、半推半就,否則別人眼裡看到的,就會「沒有推,只有就」,最好還要尖叫、大喊救命,不然難以證明是不是自願,「不然,就是讓他打你,沒有傷痕的不夠,最好要有紅腫、瘀青。而這些傷痕,不要只是拍照,應該要『立刻』去驗傷,否則就沒有文件可以證明真的發生過這件事,對方甚至會說是你自己打自己。」呂秋遠說,性侵害結束後,要注意離開案發地點的方式,如果是由對方陪伴一起走出去,還有說有笑,那在訴訟上就死定了,「他們會定格、倒轉,只是為了確定你當時詭異的笑容,畢竟被性侵害,怎麼可能還面帶微笑?即使那是恐懼的、無奈的,你也不要笑。看到任何一個活人,你就應該要求救,不得猶豫,要高喊救命逃跑,否則會有人質疑你,有機會逃跑,為什麼不要對外求援?」呂秋遠提醒,如果是1個人逃出去,記得要面帶恐懼與眼淚,不可以面無表情,坐上計程車後最好直奔醫院,或是到警察局報案,不要去藥局買事後避孕藥,而在計程車上要向司機求援,或者是發訊息、打電話給最好的朋友,告訴他,自己剛剛被性侵害,否則會被質疑為何第一時間不報案、不求救;如果直接回到家裡,甚至過了幾天、幾個月以後才決定要報警,那麼要把對方繩之以法就更難了,「因為你為什麼當下不報案呢?是不是有甚麼心有不甘的情況,才去陷害人家?」呂秋遠說到,若當下忘記錄音、求救,至少得要忍住噁心的感覺,發訊息給對方,質問對方剛剛為什麼要性侵害?自己也要把過程、不願意的想法,在訊息或電話裡表現出來,至少可以讓對方事後承認,最好有「對不起」3個字,這樣成功的機率就更高了。呂秋遠強調,如果報警後被問到要不要和解,盡量選擇不要,也不該主動講和解金額,不然會有人覺得「就是為了錢,你就是愛錢,這就是仙人跳,你果然不是單純的女生」;當有人被車撞,還可以大方的跟對方要求賠償,但是被性侵害,談到錢就是很沒尊嚴、很俗氣、很不要臉,像是拿身體來換錢,就是婊子仙人跳;在審理的時候記得要哭,最好是歇斯底里的哭,附上曾經看心理門診的證明,對方到底哪隻手摸了自己,會被反覆質問,最好不要講錯,否則就是有問題,「但是也不要講得太清楚,否則會有人質疑你,既然被性侵害,為什麼還可以記得這麼多細節?」最後,呂秋遠直言,「好了,如果你做到以上幾點,恭喜你,你是完美的被害人。在經過冗長的司法程序後,或許他會被判有罪,而你的心,可以帶著滿身的傷痕死去。」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也不能有同居關係」、「很多人都是雙標,自己發生和別人發生的事情,都有完全不同的標準」、「如果不是被抓個現行犯,法律感覺很會保護犯罪者」、「這篇以前發過,但是每次看到總是覺得感慨萬千,在這個社會連做被害人都好難」、「已經很害怕了,誰能夠理性的完成這項事情」、「不論是不是男女朋友,只要不合意就是性侵」、「走過法院的人才會知道,你覺得的正義,不一定法院會給你。明明他就是壞人,但是要被判刑要被抓去關,要符合好多好多要件,包含自己的角色、在事件內的反應全都在考量裡面」。
「媽媽餵」揚言告網友!網紅律師分享經驗談 曝客戶「不聽勸」前例:一級炸裂了
知名母嬰用品品牌「媽媽餵Mamaway」近日在網路社群發布影片,稱「嬰幼兒奶粉一半以上是糖,因為很甜可能導致過動」等爭議言論,引起各界檢視批評。然而,「媽媽餵」不僅堅持自己的立場,還對轉發批評的網友發出聲明要求下架,否則將「依法訴追」,應對方式再度掀起一波熱烈討論。對此,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拜託一下這根本告不成好不好,你們的法務或律師到底是誰啦?」並透露過去也曾有客戶堅持要發布類似的聲明,「結果就一級炸裂」。「媽媽餵Mamaway」最近在社群平台發布短片,內容提及「你知道你給小朋友喝的奶粉,到底有多甜嗎?」並提出「一瓶奶粉一半以上都是糖,等於喝下2大瓶可樂」等說法在影片中宣稱,「糖越多,腸道裡面的益生菌就會變少,壞菌就會變多,糖多的寶寶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很容易過動……所以我們才會一直建議媽媽,讓你的寶寶喝母奶,母奶才是真的對寶寶最好,還是唯一量身打造的食物。」媽媽餵這番言論,在網路上引起炎上,不僅多名醫界人士表示不認同,不少媽媽們也痛批品牌散布錯誤訊息。然而,面對有網友轉發影片後開罵的行為,媽媽餵竟揚言要提告網友,理由是「未經授權引用本公司影像」、「侵犯肖像權、著作權」等,同樣引發「教科書籍的公關大災難」等評論。對此,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今(28)天下午在臉書粉專發表評論,認為媽媽餵的處理方式可說是「一瞬間毀掉自己的品牌」,因為「一次惹到媽媽、醫生跟律師」。陳宇安指出,媽媽餵的公關回應「雖然很扯但也很經典」,因為很多公司找律師發聲明稿時,都會要求寫上「不得再……」、「不排除循法律途徑……」等語,或是說網友再轉傳要告網友之類的,其實都很常見。不過當她的客戶這樣要求時,她都會告訴客戶「這樣只是更敗品牌形象」,還會激怒網友,讓他們變得更加兇猛。陳宇安就回憶,曾經遇過來諮詢的客戶堅持要寫這樣的句子,後來因為不滿他們的建議,跑去找別的律師寫,最終的結果就是「一級炸裂」。最後,陳宇安評論,媽媽餵就是搞不清楚公關操作造成教科書級公關災難的例子,還忍不住直言:「拜託一下這根本告不成好不好,你們的法務或律師到底是誰啦!」發文引起網友熱烈留言:「金主自己就寫在品牌名上了還得罪金主,不知道是誰給他們的勇氣」、「他們超愛引戰的耶!媽媽群已暴動」、「公開平台發表的影片,還不給轉載?哪裡來的法律追訴權我搞不懂」、「有沒有一種可能……那段是那抄的,跟本沒花錢找公關?」還有網友直言:「就算告贏網友又怎樣?整個品牌都輸了。」
涉靈骨塔詐騙案!「仙塔律師」強調僅陪偵1天:有什麼動機加入詐團?
知名網紅律師「仙塔律師」李宜諪,因涉及靈骨塔詐騙案遭到北檢起訴。對此,李宜諪昨(22日)首度透過影片回應,表示自己只是臨時受友人請託陪同偵訊1天,與詐團成員毫無私交,甚至反問:「我到底有什麼動機要加入詐騙集團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李宜諪在影片中說明,外界的誤解源自媒體的渲染。她強調,當天只是陪同當事人接受調查,接觸時間不到24小時,並僅收取合理律師費用,沒有獲取任何額外利益。至於引發爭議的財務與車輛,她聲稱在當天並未被扣押,檢方也尚未認定為犯罪所得,「在當時的客觀環境下,我只是履行律師的職責。」她也解釋,之所以在過去選擇沉默,並非心虛,而是擔心過早發聲會干擾檢調偵辦,如今正式遭起訴,才決定公開說明。對於外界質疑她「替詐欺犯辯護」,李宜諪回應,無論是被告還是被害人都擁有辯護權利,律師的角色並非共犯,而是維護司法的平衡。她承認在過程中確有不當之處,例如在陪偵期間與共同被告蔡沅諭聯繫,「我不該因為只是代庭就放鬆戒心。」但她堅決否認自己是所謂的「詐團軍師。」根據檢方調查,涉案的詐騙集團自2021年起以靈骨塔合約為名,誘使至少6名被害人抵押11間房產,涉案金額高達1.6億元,甚至有工程師因無力承受龐大債務而選擇輕生。起訴書中痛批,李宜諪與另1名律師趙浩程明知相關財產最終應返還給被害人,仍指示共犯將財物銷贓變現,行為已構成洗錢罪。因此檢方也依《洗錢防制法》及《刑法》洩密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判處1年徒刑,強調她與其它律師涉嫌協助詐騙集團處理贓物、隱匿犯罪所得,嚴重損害律師的公益形象。若最終判決確定且未獲緩刑,李宜諪與趙浩程將依《律師法》遭到除名,喪失律師執業資格。
仙塔律師遭爆「收富商4千萬」親密貼臉 反擊爆料者身分:蕩婦羞辱
擁有23萬人追蹤的IG網紅律師「仙塔律師」(李宜諪)近日捲入靈骨塔詐騙疑雲,遭週刊指控她與一名王姓富商往來密切,甚至自對方手中獲得約4000萬元,引發外界關注。對此,仙塔律師17日拍片澄清,強調相關指控與事實不符,並直言「若真有拿到4000萬元,我早就去買一棟律師樓,不必每天拍片工作。」週刊報導引述「帝寶貴婦」等不具名者爆料,指仙塔律師除向王姓富商獲得鉅額金錢,還與多位富商交往甚密。對此,仙塔嚴正否認,並強調所有收入均來自律師執業,銀行金流完全透明,根本不可能有「4000萬元」或「交保當天收25萬元」的情況。仙塔律師也質疑,爆料僅有照片佐證,沒有聊天紀錄或金流證據,更未曾向她查證,形同「看圖說故事」。仙塔透露,自己大概知道爆料者身分,指2013年曾透過一名王姓女子結識該名富商。由於聚會上經常有攝影師拍照,與高齡80多歲的富商合影貼臉成為日後媒體「做文章」的材料。此外,報導中提到的「帝寶貴婦」,仙塔律師表示從未見過,但王姓女子曾委託她處理與該貴婦的糾紛,她以律師身分協助提告。仙塔懷疑,正是因為自己介入兩人恩怨,才遭遇這波惡意不實爆料,形同「律師的職業傷害」。仙塔律師批評,這些指控不僅抹煞多年努力,更是以「蕩婦羞辱」來否定女性專業與成就,將一位年輕創業律師的成功歸因於「靠男人」,反映社會風氣的不正。仙塔律師強調,事務所早在2023年成立,她白天辦案、夜晚加班,假日仍需拍攝、剪輯影片,一切都是靠專業與努力累積,「把別人的專業和事業貶低為依靠男性得來,我覺得這不是一個正常社會該有的態度。」
年輕律師淪詐團共犯! 他嘆「薪資被壓太低」:成「用完即丟」免洗律師
近來經常傳出年輕律師與詐團合作的案件,先前擁有約22萬粉絲的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也捲入靈骨塔詐騙案,引發各界熱議。對此,律師王至德就透露,現在年輕律師的薪資普遍被壓低,實習期間僅月領2.5萬元,受雇律師也只剩5萬元左右,加上律師數量暴增、市場飽和,部分律師便淪為詐團「用完即丟」、「可割可棄」的免洗律師。王至德日前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律師誓詞內容強調「自成為律師時起,將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我願捍衛人權,秉持良知與專業執行律師業務」等等,讓律師的形象帶有公益光環,不過自從律師錄取名額提高後,每年增加近1000名律師,讓原本全台僅約6000名律師在競爭的市場,變成1、2萬名律師來分。王至德提到,案件量沒增加多少,搶案子的律師卻變成3倍,使得後進的年輕律師從考取後的實習就遇到困難,最嚴重時更有大批律師找不到實習的機會,甚至出現事務所開出「付費實習」的條件,不但拿不到薪水,還得給事務所實習費。王至德指出,因為實習位置難找,造成事務所普遍性的壓低薪資,從原本每月至少有3萬元,降低到2.5萬元甚至更低,就算實習結束要轉為受雇律師,薪水一樣只剩下5萬元(以往至少是6萬元),甚至還有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退下來當律師的事務所,開出不到4萬元的相對低薪來招聘剛實習完的律師。王至德說,部分年輕律師不滿低薪,實習完馬上獨立執業,跳過受雇律師的階段,改由自己當老板,但每個月得面對辦公室租金、律師會費等固定開支,還是會有收入的壓力,加上失去可以趁機累積經驗、人脈的受雇律師階段,又缺乏資深律師既有的客戶與人脈,年輕律師們只好四處去提供免費諮詢,利用15至20分鐘的免費諮詢來拉客,或是拚命接法扶案件來平衡收支,而隨著法扶案件門檻提高,年輕律師間便開始削價競爭,並積極使用社群平台,成為所謂的網紅律師。王至德表示,有些律師為了生存,已經不管律師的公益形象,甚至在公會提出律師每年應該要有一定的時數從事公益活動的提議時,也會表達反對意見,更有些律師接受犯罪集團合作,如替詐團監控車手、洩露偵查案件的卷宗資料等等,「講好聽一點是『比較沒這麼可惡』,實質上就是被詐團當作『用完即丟』、『可割可棄』的免洗律師」。王至德也感嘆,檢察官近1、2年開始大量偵辦律師的洩密案,涉案的幾乎都是執業約3、4年以下的年輕律師,「雖然我可以大致了解年輕律師為了生存而與詐團合作的原因,不過我還是無法接受為了過上好生活而寧願犯罪的行為,更別提當初律師宣誓時的熱血,為什麼才不到5年就拋諸腦後了呢?是因為不跟犯罪集團合作參與犯罪行為就已經活不下去了嗎?或是只是因為想過上理想中的美好生活而出賣了自己靈魂呢?」
搭高鐵遇女童狂踢椅背!網紅律師怒吼惹哭她 家長見狀嗆:有種不要生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最怕遇到影響安寧的乘客。知名網紅「巴毛律師」日前搭乘台灣高鐵,從高雄出發途中,遭遇一名小學高年級女童不斷踢打她的椅背,經多次勸說無效後,她忍無可忍大聲斥責,卻引發家長不滿,雙方在車廂內爆發言語衝突。「巴毛律師」在社群平台上的發文表示,當時她前方的兩名女童年約五、六年級,從上車起就不斷用力踢椅背,或反覆大力收放前方的餐桌板。她指出,自己認為對方年紀已大、應可理解溝通語言,因此多次轉身溫和請求停止干擾,但對方毫不在意,行為仍舊持續。當情況未見改善後,「巴毛律師」轉頭怒吼質問:「妳要踢到什麼時候?」女童隨即大哭尖叫,並回嗆「我又沒有怎樣」,甚至爆粗口。這時,原本座位較遠的女童父母聞聲趕來,對「巴毛律師」表達強烈不滿,質問她是否對孩子太兇,還說:「她只是個小孩,有必要這麼凶嗎?有種妳就不要生小孩。」對此,「巴毛律師」強硬回應:「如果生了小孩又不教,我就不會生。」並補充表示,這樣的情況並非討厭小孩,而是無法接受沒有管教觀念的父母。貼文一出,隨即引發網友熱議,許多網友力挺「巴毛律師」,認為她的行為合情合理,「我們不是厭童,而是厭惡沒家教」、「父母沒教,最後是社會來教」、「我有時候在想:要包容、同理到什麼程度才是不厭童」、「搭車本來就該顧好自己的孩子。」「巴毛律師」也在貼文中補充說明,她一向反對偷拍熊孩子影片上傳網路,也不贊成網路霸凌、肉搜或購買他人個資等行為。但她認為,單純表達對孩童不當行為的不滿並不違法。最後,她坦言自己選擇不生小孩,是因為沒有把握能教得好,相較之下飼養貓咪更能掌控,也不易出現類似困擾。
「改錯字挨告」陳沂一審判賠1.2萬 李怡貞酸:記得到日本勾有前科
網紅陳沂與知名律師李怡貞的著作權糾紛一審判決出爐!台北地院昨(16日)裁定陳沂違反《著作權法》,判處罰金2000元,並需賠償李怡貞1萬2000元。對此,李怡貞勝訴後在臉書發文嘲諷陳沂「記得到日本時要勾有前科紀錄」,更預告將發律師函至日本海關,雙方戰火持續延燒。 整起事件源於2023年5月,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分享1張自製虛擬頭像圖卡,內容寫道「然『候』就算四八兩(指陳沂)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陳沂隨後轉發該圖,揪出「然候」應為「然後」,並順勢推銷自家代言的葉黃素產品,此舉引發李怡貞不滿,憤而提告侵害著作權,更求償7億印尼盾(約台幣130萬元)。(圖/翻攝自李怡貞Facebook)法院一審認定陳沂行為構成侵權,判處罰金2000元(可易服勞役2日),民事賠償部分則判賠1萬2000元(約664萬印尼盾)。陳沂得知結果後在臉書直呼「非常錯愕」,強調Meta虛擬頭像的著作權歸屬平台,李怡貞無權主張,「截圖這張,請問著作權在哪?隨便以圖搜圖一堆一樣的圖,連那隻鳥的位子都一樣」,並反諷「幫人家改個錯字會罰一萬二,應該也是突顯我的身價」,最後更揚言上訴到底,捍衛言論自由。(圖/翻攝自李怡貞Facebook)李怡貞勝訴後也PO出頂著烈陽的愜意自拍照,自封「黑暗武士」,並狠酸陳沂曾說過:「要找不會找李怡貞這種網紅律師」,因為「找到我,她就有前科了呀」。更暗指陳沂操弄社會仇恨,呼籲大眾抵制「網黑」,並在留言區加碼嗆聲:「陳沂啊,記得到日本到時候,還是要勾有前科紀錄,國外很重視著作權的」、「還沒完喔,陳沂,等收到判決我會發律師函給日本的海關,你就等著。」
網紅律師「立人設」詐騙客戶千萬 警調查驚覺「沒有律師執照」
中國大陸日前傳出一名擁有14萬粉絲,以「精英律師」形象走紅的網紅「西綠」趙姓女子,實際並未取得律師執業資格,甚至連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考)都未通過。她假冒律師身份,在成都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以高級合夥人名義活動逾半年,期間涉入一起離婚案,涉嫌以偽造律所公章方式騙取當事人高達440萬元(約新台幣1794萬元)資產。據了解,該案發生於今年6月14日,當事人因多次索款未果,向成都市天府新區正興派出所報案。警方於6月15日受理案件,並於7月2日出具立案告知書。據當事人代理律師透露,趙女目前已歸還約100萬元,仍有超過300萬元未償還。6月25日涉事律所德禾翰通(成都)在官方社群平台號發布公告稱,發現「西綠」趙女涉嫌刑事犯罪後,已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律所稱該事件為「管理不當」,未能及時核查其身份背景。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近日正式對「網紅律師西綠」涉嫌詐騙案立案偵查。據警方通報,趙女已於7月4日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然而有知情人士質疑律所早知其並非真正律師,甚至縱容其以合夥人名義對外接案,主因在於其所帶來的網紅流量及「精英人設」的市場吸引力。成都律協內部人士也指出,無論律所是否知情,放任無證人士以合夥人名義執業,已構成嚴重失職。據熟悉趙女的律所同事透露,趙女在所內活動頻率不高,多與其律師伴侶張男共同出現,曾以「資產隔離」為由遊說離婚案當事人將巨額資金轉入其個人帳戶。知情人稱,案發後趙女高額消費,包括購車與購買奢侈品,甚至曾試圖向同事借錢填補資金缺口。事發後,其個人社交媒體帳號被平台標註為「風險帳號」,帳號內容迅速清空。律所內部人士透露,其所使用的部分豪車與名牌包款實為租借或假貨,堪稱「人設從頭到腳都是假的」。此事件也引發對律師網紅化現象的廣泛關注,據記者調查發現,涉事律所德禾翰通近年來快速擴張,積極布局新媒體策略,律所主任「法山叔」為擁有超400萬粉絲的知名法律博主。該律所內設有直播場地與專門的新媒體部門,曾公開宣稱「每位律師都應打造自己的IP品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律師學研究中心主任王進喜指出,該事件暴露了行業監管與律所自律的重大漏洞。他認為,當前司法行政部門對律師行業的監管仍停留在上世紀90年代,缺乏人手與權限進行主動審查,且對新興自媒體律師群體缺乏針對性措施。目前成都天府新區政法委與律協等部門已介入調查。官方表示,將於60日內完成審查並給出處理意見。
土城家暴男「當街砍死妻、小姨子」 律師:保護令對瘋子一點用都沒
新北市土城明德路二段昨(7)日發生一名謝姓男子當街砍死張姓妻子與小姨子命案,因謝男有多次家暴紀錄,妻子5月時就聲請暫時保護令,昨上午新北地院也針對保護令開庭,沒想到庭訊結束後就發生悲劇。對此,網紅律師陳宇安直言「保護令並非萬能」,不代表有金鐘罩護體;若對方有精神問題或嚴重暴力傾向,請想盡辦法遠離對方,「保護令只對還有理智的正常人有用,對瘋子一點用都沒有。」昨日上午新北市土城區張姓姐妹共乘機車上街,遭謝男開車尾隨撞倒後,持刀砍殺姐妹多刀,2人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警方已將犯嫌逮捕到案。據了解,謝男有多次對妻子施暴紀錄,妻子5月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6月25日正式核發;謝男於本月5日在妻子住處搬物品,過程中疑砸東西等行徑已違反保護令,遭警方移送地檢署,檢方6日複訊後將謝男飭回。7日10時依規開通常保護令家事庭,謝男結束後疑尾隨妻子,11時許在街頭埋伏行兇。張姓妻子才獲法院核發保護令短短幾天,就不幸遭砍殺,保護令機制再次遭到質疑。對此,律師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直言,保護令這種東西不是萬能的,不是聲請保護令就能金鐘護體。陳宇安表示,「保護令」只是一張紙,叫對方不能靠近、不能騷擾,但它不是符籙、不是拿來貼在對方額頭上他就不會動。若客戶來諮詢保護令,且狀況很不妙,自己都會先問客戶「你有地方去嗎?你不會還要跟他住在一起吧?」陳宇安坦言,聲請保護令有時反而會更激怒對方,導致發生悲劇。她也無奈直言,保護令這種東西只對還有理智的正常人有用,對瘋子真的一點用都沒有。陳宇安指出,違反保護令當然有刑事責任,但就怕有人殺紅眼,根本不怕。她也建議,「如果申請保護令的對象有精神問題或是嚴重的暴力傾向,請想辦法遠離他,能用跑的不要用走的,能坐高鐵不要搭客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仙塔律師是主要嫌疑人?訊問順序有玄機 同行嘆:不貪可以很好過
網紅律師「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洩密靈骨塔詐騙案,日前以70萬交保,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同業律師感嘆,仙塔律師24歲就取得律師資格,如果不貪心,其實可以過得很好,而調查和交保也藏有玄機,代表檢察官認為她「涉嫌重大」。「法老王」律師王至德在臉書指出,仙塔律師2022年才取得律師資格,執業還不到3年,實習完後不久可能就自己開業,所以受雇的時期很短,可能甚至沒有,因此可以說都是自己摸索出來的,也正因為這樣,她走的路可能跟前人都不太一樣,包括主要的案件來源,可能是網路或是詐團。王至德坦言,律師這一行現在很競爭,資淺的賺不到心裡想要的財富,因而走歪路的愈來愈多,尤其近年詐團興起,敢冒險的,總不免動了貪念,只能說有一半是情勢逼出來的。他認為仙塔律師靠美照吸了不少流量,如果不要太貪心,其實可以很好過的,畢竟同類型的網紅律師不多,因此不理解為什麼要做這種事,在他看來是很沒有必要的。事實上,仙塔律師在交保後曾發聲明,強調和詐騙集團在事前完全不認識,也從未承辦過他們的案件,更非詐騙集團成員。王至德表示,這和她是否有將偵訊內容外洩給詐騙集團成員、是否協助處理贓款,都沒有關係,主要目的是挽回粉絲的信任,要粉絲相信她跟詐團沒有關係。此外,3個律師被調查但全部交保,王至德分析,這代表檢察官認為涉嫌重大,只是認為不會逃亡或串證,所以不用羈押,可不是簡單一句「事前不認識」就可以解釋過去的事,而且仙塔律師被放在最後訊問,通常代表被認為是最主要的犯罪嫌疑人,要等前面的問完再拿來比對,而且交保金額也是3人中最高的。王至德猜測,通常是檢察官手上有比較明確的證據,否則不會這麼衝動命交保,應該是覺得仙塔律師涉案的機率很高,才會要求70萬的保釋金。至於是否有涉嫌犯罪,還要再等子彈飛遠一點才知道,結果如何還很難說,不過他料想事情過了,人氣就回來了,應該不用太過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