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
」 財政部 美國 詐騙 發票 陳幸妤
慘了!台大生選課「整批消失」 一查系統嚇傻
台大一名大四女學生近日因學雜費問題在Threads發文求救,透露直到17日發現原本選好的課程全部遭到清除,查看台大EPO系統後更赫然發現學籍疑似顯示「退學」,讓她當場慌了,急問網友「我還有救嗎?」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過來人紛紛提供補救方法。原PO表示,自己原先以為是忘記繳交學雜費,直到選課紀錄全部消失,才驚覺可能未完成註冊程序。她崩潰表示,「我台大學雜費忘記繳,結果我今天發現選課都被清除,然後NTU ePo顯示我被退學了,我還有救嗎?」還忍不住直呼「學校好狠啊啊啊啊,我的課程全部不見了」。不過,原PO後續進一步說明,自己其實有申請就學貸款,並在期限最後一天登入校方系統完成網路登記,推測可能是生活輔導組相關流程仍在進行,導致目前學雜費雖然已顯示「繳清」,先前選好的課程卻仍遭到全部移除。突如其來的狀況讓原PO相當焦急,許多網友則勸她不要繼續等待,應立即聯絡校方相關單位處理。有人建議直接前往註冊組說明情況,先檢討疏失並向承辦人員道歉,再詢問是否仍有補救方式;也有人認為,直接到學校詢問才是最快的解決方法,千萬不要放著不處理。有過來人表示,若能完成補繳並請校方恢復相關資料,原本課程有機會重新帶回,但若選課無法直接復原,可能得填寫學生申請書,再逐堂辦理加簽。也有人提醒,由於目前已經開學第二週,若無法直接處理,後續可能需要走公文程序。聽到網友提供的補救方式後,原PO也回應,自己會向校方「瘋狂道歉」,並表示再也不敢忘記處理學雜費相關程序。另一名網友分享自身經歷,透露過去也曾遇到類似狀況,當時立即補繳學費並請學校恢復資料,原本選修的課程也順利重新出現。不過,包括宿舍門禁、圖書館證及學生證等若已失效,可能需要逐項恢復或重新辦理。該名網友甚至表示,自己畢業超過10年仍不敢告訴父母這段往事,原PO也回應「我也不敢讓我家人知道」。留言區也有人分享親友經驗,表示家人過去同樣曾忘記繳費,最後趕到學校以現金完成繳納;另有網友稱自己過去甚至曾到10月才繳費,因此認為原PO或許還有補救空間。也有人提到其他學校的做法,例如政大可在9月29日前補繳,認為各校規定有所不同,仍應直接向校方確認。不過,部分網友態度較為嚴格,認為學雜費繳納及註冊期限本來就是學生應自行注意的事項,既然校方已訂出明確時程,就應按照規定完成。有人直言這次事件是「人生教訓」,也有人提醒原PO,往後最好把繳費、選課等重要日期全部記入手機行事曆,避免再次因疏忽錯過期限。還有網友以出社會後的情況舉例,認為許多重要期限一旦錯過,後果可能更加嚴重,因此學生時期就應養成掌握時程的習慣。另有人認為,學校在正式處理學籍前若能設置警示或緩衝機制,也可減少學生疏忽後產生的大量行政補救程序。針對退學問題,也有網友從法律角度提出意見,提及學生受教育權、校內申訴及行政救濟等制度,認為若確實收到正式退學處分,可進一步了解相關救濟管道。不過,這些內容均屬網友說法,實際是否適用仍須依個案及校方程序認定。事實上,台大總務處出納組公布的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繳費注意事項已載明,逾期未繳學雜費者,除已獲准延緩註冊外,將視同未註冊,並於9月17日由註冊組依規定辦理退學及刪除選課資料,同時提醒學生盡速完成繳費。因此,原PO此次選課資料遭移除,與校方公告的處理時程相符;不過,她後續表示自己已辦理就學貸款且系統目前顯示學雜費繳清,究竟能否恢復學籍及原有課程,仍須由台大相關單位依實際註冊及學貸辦理狀況確認。
才風光宣布參選議員!網紅瀟湘公子遭通緝投案 檢方不准易科罰金直接發監
曾任警職的網紅「瀟湘公子」蕭湘瀚日前才風光表示欲參選桃園市第一選區市議員,未料卻傳出其先前因恐嚇危害安全案,遭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定讞,並因通知未到而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還有另案遭高院判刑有期徒刑1年2月定讞。儘管蕭男18日主動前往龜山分局投案,並準備15萬元準備繳清易科罰金,但蕭男複訊移送地檢署後,檢察官駁回其易科罰金聲請,直接將蕭男發監執行。據了解,蕭湘瀚退下警職後常與在職員警發生衝突,並將過程PO上社群平台而聲名大噪,並因恐嚇危害安全罪,遭桃園地院判刑有期徒刑5月定讞,儘管可易科罰金,但蕭男因通知未到而遭到桃園地檢署通緝。18日上午,蕭湘瀚一早準備15萬元前往龜山分局投案,強調自己「遭司法迫害,沒有逃避,是主動到案」,本就要前往地檢署繳納易科罰金,是因太多媒體關心,才決定前往投案,員警也依規定上銬移送桃園地檢署;然而蕭湘瀚其後續因辱罵員警與衝撞員警等罪,遭高等法院判刑有期徒刑1年2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於17日駁回定讞。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確認蕭湘瀚因恐嚇危害安全罪遭判刑有期徒刑5月定讞,儘管可易科罰金,並經執行科通知未到案,於9月16日發布通緝,審酌其所犯為對員警妨害公務之犯行,究其前案紀錄,有多次類似行為遭警方移送,佐以其多次對員警興訟之紀錄,即其另因駕駛車輛妨害公務執行之犯行,經判決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勘認若准予易科罰金,有難收矯正之效及難以維持法秩序之情事,爰依刑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不准其易科罰金之聲請,依法送監執行。
家屬等40分鐘氣到要找院長 醫揭背後原因:投訴前先想清楚這件事
不少醫療人員都曾聽過「我有繳健保,我也有付錢,為什麼不能要求服務好一點」這句話,從候診時間太久、護理師說話口氣不佳,到醫師沒有在預期時間出現,甚至櫃檯人員的一個表情,都可能成為患者投訴的理由。對此,醫師陳志金發文表示,並不是不能投訴,因為有時醫院裡有人的生命正在被搶救,所以我們更應該思考「這份投訴到底想達到什麼目的」。今日奇美醫院加護醫學部醫師陳志金在臉書粉專「Icu醫生陳志金」發文分享,確實有些人會花上一整晚,把投訴內容從時間、地點、人物到對話全部寫清楚,再寄給醫院,希望得到一個交代,但陳志金認為,「投訴有沒有用,和你有多生氣,往往不是同一件事」。陳志金指出,真正能促使醫療系統改變的,是這件事是否涉及病人安全、制度上的風險,或是一個不應該再次發生的錯誤,像是藥物給錯了、病人辨識出了問題、跌倒風險被忽略、隱私被侵犯、重要病情沒有人處理等;相較之下,「我等太久了」、「他講話讓我不舒服」、「為什麼不能讓我先處理」等投訴,最後可能只會換來一句制式回覆「感謝您的寶貴意見,我們會持續檢討與精進」。陳志金進一步解釋,醫療與一般消費服務最大的不同,就是「付錢」並不等於買下醫師或護理師的時間,繳納健保也不代表可以取得優先順序,醫院能夠分配的資源,包括病床、人力、藥物、檢查及醫療時間,本來就有限,「所以在自費健檢、醫美、高端門診,等待太久、流程不好、服務不佳,業者當然會非常在意這種投訴,因為『客戶』可以離開」。陳志金透露,但是在急診、門診、住院並不是這樣,醫院會依病情嚴重程度判斷優先順序,因此排在前面的人有時不是比較早抵達,而是病情更加危急、距離死亡更近的人。陳志金舉例,一名家屬會因為已經在加護病房外等待數個小時,而醫師晚了40分鐘才來說明病情,因此氣得要求找主任、院長。陳志金說,家屬的焦急與不滿可以理解,但家屬不知道的是,醫師之所以晚到,是因為另一名病人的心臟突然停止,正在另一層樓進行急救,「家屬等了40分鐘,是真的;另一個病人差點死掉,也是真的」。陳志金無奈表示,醫療現場有時最難處理的地方,就是兩個人都可能沒有做錯什麼,卻剛好站在同一份有限醫療資源的兩端。「所以我們真正需要瞭解的,不是能不能投訴?而是,我們到底把『投訴』拿來做什麼用途?想要達到什麼目的」。不過,陳志金也強調,這並不是要求病人什麼都忍耐,更不代表醫療人員可以態度惡劣,病人當然值得受到尊重,也有權知道自己的治療狀況與等待原因。陳志金直言,如果醫療人員態度不當、患者受到羞辱或歧視,或是涉及病人安全問題,都應該適當反映,「尊重病人」不一定代表要讓病人永遠滿意,而是在醫療現場非常忙碌時,仍盡可能讓患者知道「為什麼需要等待」;而所謂體諒醫療,也不是把所有不滿吞下去,而是分清楚眼前遇到的究竟是服務上的怠慢,還是醫療資源正在提供給更危急的患者。陳志金最後提醒,若真的遇到醫療安全問題,應該勇於反映;若遭受羞辱、歧視或不當對待,也可以提出申訴,但在寫下「我要投訴」之前,不妨先想想自己真正希望改變的是什麼,是希望醫療環境更安全,還是單純希望自己被優先對待,「這兩件事,並不總是同一件事,如果有一天,你等了很久,後來才知道,是因為裡面有人正在被急救,你會覺得這40分鐘,還是一樣不能接受嗎」。
黑工樂園2/逃跑拍抖音炫「台灣很好玩」隔天秒上工 合法雇主淪冤大頭
台灣移工人數在2026年已突破86萬人,另還有近10萬逃逸移工在各地流竄,留下許多照護空窗與家庭悲劇,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在台逃逸可說「零風險、更好賺」,移工逃逸問題早已不是單純的個案,而是制度漏洞所造成的結果,移工將雇主的申請當作跳板,逃逸後持續爽賺新台幣,合法雇主繳仲介費和每月的就業安定費,一旦移工逃跑,卻什麼保障都沒有,儼然成為「最慘冤大頭」。「我自己家裡的移工逃跑那天,他沿路拍抖音,印尼文字幕寫著『在臺灣逃逸很簡單、很好玩』,而且他當天從高雄逃逸,隔天就已經在下一個雇主家上工了。」張姮燕指出,多數人對「黑工」的印象,是薪資低廉、任人剝削,但臺灣的情況卻恰恰相反。張姮燕說,以家庭看護為例,合法聘僱的月薪普遍偏低,非法看護的行情卻明顯較高,論件計酬的臨時工種更是如此,原因也不難理解,非法雇主不用替移工繳交就業安定費,更無須負擔勞健保費用,這些「省下來」的錢,自然而然轉化為移工到手的薪水,讓非法看護的行情比合法看護高。「原因在於供需嚴重失衡。」張姮燕分析,臺灣長期缺工,尤其是家庭看護需求龐大,移工一旦選擇逃逸投入地下市場,反而「不怕沒工作」,有更高的議價空間、更靈活的工作方式,甚至能自由決定何時工作、何時休息,還能與男女朋友同居生活。相較之下,合法聘僱的移工受限於合約,幾乎沒有議價能力,在種種條件之下,「逃跑」反而成為部分移工爭取更好待遇的手段。張姮燕進一步指出,臺灣現行聘僱移工的流程曠日費時,是逼出黑市需求的關鍵問題之一。雇主必須等待至少一個月以上的申請空窗期,才能重新遞補人力,且再加上從國外新引進一名看護工,申請、送件、健檢、訓練到入境,需要三個月以上,實際等待時間可能拉長到四個月。然而現實中,許多家庭的照護需求根本等不了這麼久,家人可能昨天才因車禍或中風,突然需要全天候看護,根本沒有時間走完冗長的合法申請流程。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許多家庭最終只能選擇聘用非法看護解決燃眉之急,而這樣的急迫需求,正是助長黑工的關鍵推手。也正因為如此,張姮燕透露,執法單位對醫療院所往往「約定俗成」不主動查緝,一旦真的在醫院現場查獲非法看護並直接帶走,這個責任誰也扛不起,「你把人抓走了,這個老人家沒人顧,怎麼辦?」,正是這種急迫又無解的現實壓力,讓查緝人員多半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間接使得非法看護在醫療照護體系中長期有生存空間。移民署人員攔截載運失聯移工。(示意圖/彰化專勤隊提供)此外,根據內政部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之1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自114年10月1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臺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目的在鼓勵逾期居留的人,勇敢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出面到案。而依據《就業服務法》第60條規定,非法容留、聘僱或媒介外國人從事工作者,依規定遣送出國,相關費用可由就業安定基金先行墊付;墊付後,主管機關會通知應負擔者限期繳納,屆期未繳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對此,張姮燕指出,現行制度對逃逸行為的高度寬容,讓逃逸移工只要在期限內主動出面,就能免除罰款,數個月後甚至可以合法重返臺灣工作;若移工聲稱無力負擔返國機票,相關單位還會協助想辦法解決,經費多半來自雇主每月按規定繳納的就業安定費。整套制度形同鼓勵「先逃逸賺飽、再自首全身而退」的操作模式,讓始終合法聘僱、按月繳交安定基金的雇主,不僅要承擔移工逃逸帶來的照護空窗、所花費用,可能還間接補貼了逃逸者的返國費用,「這對合法的雇主不公平,對合法的移工也不公平。」當移工逃逸後,雇主必須等待約四個月,才能重新從國外引進遞補看護,期間所有仲介費用、等待成本全數自行承擔,現行規定完全沒有針對雇主端的補償機制。張姮燕質疑,勞動部規定的理由是雇主必須「善盡管理責任」,但移工人身自由本應受到保障,雇主給予其自由進出本屬合理,移工基於個人選擇逃逸,雇主卻要承擔懲罰性的等待期,「除非我是非法仲介或非法雇主,故意引進移工讓他逃跑圖利,否則沒有人會希望自己聘的人逃跑。」對家庭看護雇主而言,這種空窗期的衝擊尤其嚴重,工廠至少還有職務代理人或調度彈性,家中長輩一旦失去看護,可能立即面臨無人照顧、甚至被迫送往長照機構的困境。張姮燕透露,自己身邊就有朋友的真實案例,父親中風後送機構安置,健康狀況急速惡化,不到兩週便驟然離世。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圖/方萬民攝)張姮燕提到,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移工逃逸並非單純個人主動決定,而是牽涉一整條地下產業鏈。她透露,曾遇過家庭看護遭假冒交往對象的仲介人員誘拐脫離原雇主,向移工保證能去工廠工作,「不過後來也只是換了一戶人家,繼續做看護工作」,這些逃逸移工雖然名義上薪資較高,卻完全喪失勞健保與工作保障,一旦生病或發生職災,往往求助無門。張姮燕呼籲,政府應優先從源頭管理著手,包括:嚴格審核仲介媒合品質、建立雇主與移工媒合資格審查機制、簡化緊急聘僱審核流程,並適度提高逃逸行為的實質代價。唯有如此,合法雇主才不會持續淪為制度設計下的犧牲品。對此,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說明,配合嘉年華活動性質,移民署所屬北區事務大隊由新北市服務站指派1位移民輔導專員及1位社工前往設攤,於現場提供外籍人士生活適應諮詢、法令及權益保障宣導,屬於柔性預防宣導作為。另經查證,活動當日未發現有警方查獲或帶回涉案失聯移工至專勤隊續辦之情事。移民署指出,查處人力確實有限,除持續爭取人力增補外,對查緝失聯移工從未鬆懈,將持續積極協同各國安機關執行查處。統計自112年起至114年止,每年平均查處失聯移工約2萬4,000人,人數極多。另外,移民署說明,失聯移工議題涉及勞動力市場需求,移民署已依查處實務經驗,提供相關建議給勞動部,以利勞動部結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勞政機關,就源頭移工引進政策、仲介管理等面向研擬改善措施,進一步瓦解非法勞動市場。
黑工樂園1/逃逸10年囂張現身聽演唱會 印尼嘉年華成「打卡熱點」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攜手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8月23日舉辦印尼移工文化嘉年華,有舞台表演,還有各式道地印尼美食,吸引大批移工同樂,而這場活動原意是慰勞在台印尼移工,卻有多名逃逸黑工混入人群,在移民署攤位前大搖大擺、囂張自拍,甚至上傳社群平台展示自己的美好生活,間接向合法移工宣傳「逃跑後過更好」,公然挑釁台灣執法單位。在台逃逸超過10年的印尼籍女子現身嘉年會,大方的在會場拍照打卡、聽演唱會。(圖/讀者提供)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表示,移民署當天其實在現場就設有宣導攤位,鼓勵逃逸移工主動出面自首,但現場有多位黑工藏匿在人群中狂歡,實際被查獲帶回的僅有6位,與外界推估的在場黑工總數可說是「零頭中的零頭」。而根據記者舉得的畫面,有位在台逃逸超過10年的印尼籍女子也現身嘉年會,大方的在會場拍照打卡、聽演唱會,從其臉上的燦爛笑容更可以發現她在台灣的「落跑生活」無比滋潤。該名女子替因逃逸而遭遣返的同鄉當下線,定期接收從印尼寄來的包裹,再把商品販售出去。(圖/讀者提供)據了解,該名女子替因逃逸而遭遣返的同鄉當下線,定期接收從印尼寄來的包裹,再把商品販售出去,且生意規模不小,甚至傳出用來寄送的箱子多到「警衛室都塞滿」,她曾多次遭人檢舉,移民署卻始終抓不到人。移民署手上握有替她跑腿的車手車牌號碼,甚至曾掌握其住址,但女子眼線密布,最近一次通報時,查緝人員才剛到警衛室詢問,就已經有人通風報信,讓她先一步溜走,而她目前已搬離原先的住處,卻仍持續在台灣非法工作、爽賺新台幣,甚至還能大方地在移民署攤位前同樂。「我們應該要讓這些移工知道,今天這樣的行為是錯誤的,或者至少要有一些警覺。」張姮燕表示,移民署設攤宣導的立意,原本是希望降低逃逸移工人數、協助他們脫離長期灰色身分,但若執法現場本身無法有效管控,甚至任由逃逸者自由進出、拍照發文,這樣的宣導效果恐怕相當有限,甚至可能被解讀成政府對逃逸行為的默許態度,對合法移工來說無疑是變相的不公。而面對龐大黑工族群,移民署則是有心無力,根據統計,截至今年7月,全台失聯移工人數已攀升至9萬2183人,移民署全台專勤隊的編制人力僅有500餘人,平均每名隊員也要面對近200名失聯對象的天文數字,查緝人員鞠躬盡瘁也難以難以弭平龐大人力缺口。張姮燕建議,除移民署本身增補查緝人力之外,警方應可協助主動查緝行動,不該只把逃逸移工查緝視為移民署單一機關的責任,也可參考部分來源國作法,例如若移工在臺逾期停留過久遭視為非法,母國政府同步要求返國後繳納罰款,促使部分人主動選擇提早自首返鄉,形成「臺灣查緝、母國施壓」雙軌並行的治理模式,而非僅仰賴臺灣單方面追人,多管齊下阻斷違法誘因,避免更多移工鋌而走險。對此,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說明,配合嘉年華活動性質,移民署所屬北區事務大隊由新北市服務站指派1位移民輔導專員及1位社工前往設攤,於現場提供外籍人士生活適應諮詢、法令及權益保障宣導,屬於柔性預防宣導作為。另經查證,活動當日未發現有警方查獲或帶回涉案失聯移工至專勤隊續辦之情事。移民署指出,查處人力確實有限,除持續爭取人力增補外,對查緝失聯移工從未鬆懈,將持續積極協同各國安機關執行查處。統計自112年起至114年止,每年平均查處失聯移工約2萬4,000人,人數極多。另外,移民署說明,失聯移工議題涉及勞動力市場需求,移民署已依查處實務經驗,提供相關建議給勞動部,以利勞動部結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勞政機關,就源頭移工引進政策、仲介管理等面向研擬改善措施,進一步瓦解非法勞動市場。
法務部推輕刑「易刑」減監所壓力 馬文君質疑:為何要受害人承擔後果?
全台監所面臨超收壓力,法務部長鄭銘謙日前要求檢察機關針對短期自由刑案件,積極運用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替代措施,盼降低短期受刑人入監造成的收容負擔。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今(16)日對此提出質疑,認為政府應優先檢討監所空間、戒護人力及獄政管理,而非因監所壓力增加,就擴大讓輕刑者免於入監,「治理出了問題,為什麼要由受害人承擔後果?」馬文君表示,法務部面對監所收容壓力,提出擴大運用易科罰金、社會勞動等方式,並調整罰金分期措施。她質疑,監所空間不足應從改善老舊監所、補充戒護人力及增加收容量能著手,政府若未能提早因應,不能將後續影響轉嫁給犯罪被害人及守法民眾。她進一步指出,詐欺、毒品及毒駕等犯罪持續受到社會關注,第一線警察、檢調投入大量人力偵辦,受害者也歷經司法程序等待判決,因此法務部若希望增加替代入監措施的運用,就應清楚說明適用範圍與審查標準。馬文君質疑,法務部雖強調重大詐欺、毒駕等案件不會寬貸,但不同犯罪態樣如何區分適用資格,仍應向社會交代。她並舉詐騙車手、人頭帳戶提供者、毒駕及毒品犯罪為例,要求說明是否可能因監所收容壓力而改變易刑處分的審酌標準。依現行《刑法》第41條,犯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罪,經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原則上得易科罰金,但若難收矯正效果或難以維持法秩序則不適用;符合規定者也可依法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因此,易科罰金及社會勞動本身並非此次因監所超收才新設的制度。法務部則於15日晚間發布聲明澄清,這波措施主要針對經濟弱勢的輕刑者,避免因無力繳納罰金而入監,因此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及個案審酌空間。法務部強調,社會勞動同樣屬於刑罰責任的履行方式,政策目的在兼顧刑罰公平及降低短期入監對工作、家庭與復歸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針對重大犯罪,法務部表示,對詐欺、性侵、毒駕、組織及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犯罪,仍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及嚴審假釋等措施,並非全面讓受刑人免於入監。馬文君則強調,監所超收問題應從獄政量能著手解決,包括補充戒護人力、改善或擴建監所,以及針對毒品再犯與詐騙犯罪強化源頭治理。她認為,政府在調整易刑措施時,也應兼顧犯罪被害人的感受及社會對司法公平的期待。
輕刑罰金期限多4個月為「少關人」?法務部澄清:詐騙毒駕絕不寬貸
法務部最近將輕刑易科罰金的繳納期限延長4個月、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傳出目的是減少入獄人數以緩解收容壓力,因為詐騙、毒駕太猖獗,益發凸顯監所超收嚴重的問題;法務部對於外界認定這是部長下令「少關人」、恐步美國「零元購」後塵,特地聲明相關規定修正是針對資力不佳、家庭負擔沉重的輕罪被告,詐欺、毒駕等犯罪型態仍得面臨重刑。法務部長鄭銘謙上星期在檢察長會議指出,「受刑人分期繳納罰金要點」修正後,易科罰金分期的期限從8期延長到12期;「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上個月底修正,易科罰金繳納期間及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都不列入刑事執行案件9個月的辦案期限,可為檢察官、書記官降低辦案壓力。法務部表示,《刑法》第41條針對非重罪而經法院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案件,設有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易刑處分。有能力繳納易科罰金者可以繳錢代替入監,無力繳納者則可易服社會勞動。但中低收入者、須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或負擔年邁父母生活者,往往因無力繳納或不符易服社會勞動條件而入監,造成不公平,除工作及收入中斷而失業或影響學業,也可能影響家人照顧,甚至不利日後復歸社會。法務部解釋,這次修正是針對經濟弱勢的輕刑者(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避免因「繳不起」罰金而入監,因此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及個案審酌空間,讓無力繳納者也能透過勞動履行刑罰責任,在兼顧刑罰公平的同時,減少短期入監的不利影響,維持家庭、工作及社會支持關係,促進復歸社會並預防再犯。法務部強調,針對全民所痛恨的詐欺、性侵、毒駕、組織、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之犯罪,一向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及嚴審假釋的態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正義。
欠稅139萬想出國!女機場被攔「管收7小時」籌50萬 創最快繳款紀錄
基隆市36歲胡姓女子經營農產公司,積欠營業稅、營所稅等稅款139萬餘元,名下又無財產可供執行,還被查出將公司收入轉入個人帳戶花用。她14日準備搭機出國,因遭限制出境在機場被攔下,隨後遭聲請管收。胡女管收7小時內籌足50萬元,找人擔保並辦理分期後獲釋,創下執行署宜蘭分署管收後最快繳款紀錄。宜蘭分署表示,胡女經營之農產公司以進口國外水果在臺轉賣為業,因積欠稅款139萬餘元未繳納經移送執行。該公司名下已無財產可執行。宜蘭分署深入追查,發現公司陸續有大筆帳款收入,惟入帳後即轉入胡女個人帳戶或提領現金花用殆盡,以致無從執行。由於胡女屢次通知均未到場,宜蘭分署對其限制出境,並聲請法院核發拘票,115年8月間現場拘提未果,於115年9月14日上午再次進行拘提當日,胡女正前往桃園機場準備搭機出境,因限制出境遭攔截,始願配合至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報告財況。欠稅139萬餘出國遭攔截,基隆水果商管收7小時分期獲釋。(圖/法務部執行署宜蘭分署)宜蘭分署訊問後,認胡女就公司資金轉入其個人帳戶及現金去向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亦未能提出適當之清償計畫,留置後聲請法院管收獲准。胡女於管收後7小時內已迅速籌足50萬元繳納,並覓得有資力之友人擔保後分期獲釋。宜蘭分署表示,針對有履行能力卻故不履行,或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之義務人,將嚴格執法、絕不寬貸。必要時,並將施以限制出境,甚至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段。提醒民眾應誠實面對公法債務,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澎防部上兵網路賭博贏21.8萬!「討不到錢」竟向長官自爆下場慘了
澎湖防衛指揮部步兵營戰鬥支援連1名化名「阿賢」的上兵,過去曾因涉及軍中網路簽賭遭軍方汰除志願役資格,沒想到仍未記取教訓,在義務役期間又透過同袍經營的遊戲代理,加入線上娛樂城賭博。阿賢在短短3天內手氣大開,累計贏得21萬8000元獎金,卻因遊戲代理遲遲沒有支付彩金,氣憤之下竟直接向長官「告狀」,意外自爆自己的違法賭博行為。案件經澎湖憲兵隊移送偵辦後,法院審理認定他觸犯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判處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判決指出,阿賢原為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步兵營戰鬥支援連上兵,2025年12月間因在軍中涉及網路簽賭,遭軍方廢止志願役資格。然而,到了2026年4月14日至16日義務役服役期間,阿賢人在台南市住處,仍透過擔任遊戲代理的同袍取得1次性帳號及密碼,並以現金1比1的比例儲值兌換遊戲點數,登入「金包銀」線上娛樂城,進行名為「賽特」的博弈遊戲。阿賢連續3天參與賭博期間運氣相當不錯,累計贏得21萬8000元獎金。不過,負責遊戲代理的同袍卻遲遲沒有將贏得的款項交付給他。由於多次催討仍無法取得獎金,阿賢心生不滿,最後竟選擇向長官反映此事,等於在追討賭金的同時,也主動揭露自己參與網路賭博的違法行為,案件因此曝光,後續由澎湖憲兵隊移送偵辦。法院審理時認為,阿賢明知網路賭博涉及違法,仍為貪圖輕鬆取得不法賭博利益而參與線上博弈,不僅助長網路賭博及投機風氣,也危害社會善良風俗。法官審酌其犯後坦承犯行,並考量阿賢自述為高職畢業、目前服義務役,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另認定本案犯行屬接續犯,因此依《刑法》第266條第2項、第1項的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判處罰金新台幣2萬元。判決另指出,若阿賢無法繳納罰金,可依1000元折算1日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北市食安罰鍰611萬追不回 寶林茶室欠350萬居冠!蔣萬安承諾1個月改善
台北市議員柳采葳日前於市政總質詢揭露,北市近3年食品安全稽查裁罰仍有37案待收繳,累計金額達610萬9988元,其中2024年爆發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寶林餐飲事業欠繳350萬元居冠。柳采葳質疑市府行政程序存在漏洞,未及時保全業者財產,導致後續追討困難。台北市長蔣萬安則承諾,將加速案件移送強制執行,並在1個月內檢討精進相關制度。柳采葳指出,寶林餐飲事業因規避查核及未提供相關資料等原因,累計遭裁罰350萬元,但業者未繳納罰款,市府也未能及時扣押財產。她認為,重大食安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應更迅速評估業者財務情況及脫產風險,避免行政處分最後成為無法追回的呆帳。除了寶林餐飲,柳采葳也點出其他欠繳案例。其中果匠正庵有限公司因食品及添加物逾期遭裁罰72萬元,業者一度申請分期並繳納部分款項,之後停止實質營運,仍積欠58.2萬元;另有業者因白木耳農藥超標遭裁罰24萬元,同樣面臨追繳問題。柳采葳要求市府建立重大食安裁罰的即時保全及假扣押機制,同時研議跨局處黑名單,防止業者透過更換負責人等方式規避責任,並建議將食安累犯紀錄納入公共採購及補助審查。蔣萬安答詢時表示,未來將加快行政程序,在罰鍰逾期未繳後儘速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降低業者脫產或出境造成追討困難的風險,並要求衛生局、法務局在1個月內檢視相關制度。北市衛生局則說明,2023年至2026年8月食品抽驗裁罰共357案,目前收繳率為80.66%,尚有37案待收繳,相關案件均已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或持續催繳。
2年遭狂開177張罰單!台南三寶欠6.4萬罰鍰不繳 下場慘了
台南1名34歲的王姓男子於民國112年至113年間累積177筆交通違規,包含超速、欠繳停車費及通行費、未打方向燈等,遭裁罰共6萬4100元,卻始終未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去年12月受理後,查扣王男名下存款,歷經兩度執行後終於足額清償。台南分署表示,王男於112至113年間駕駛自用小客車,因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超速、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直行車佔用最內側轉彎專用車道、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行駛於高速公路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等,遭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計177筆交通違規罰單,金額合計新臺幣6萬4,100元。台南分署指出,執行人員於114年12月間收案後,發現王男名下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之存款,經金融機構回覆扣得2萬1,709元,核發收取命令交移案機關收取,嗣再查得王男有存款可供執行,乃再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之存款,經金融機構回覆合算後,已足額扣押存款,核發執行命令交移案機關收取後清償。台南分署呼籲,為還給用路人行的安全,臺南分署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規劃之「交通專案」,將加強執行與車輛相關之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交通罰鍰。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討2百元電話費遭拒!台中逆子「掐頸摀口鼻」悶殺老母 國民法官判無期
台中市1名林姓男子去年4月因向76歲母親索討200元電話費遭拒,竟情緒失控,不僅對老母親師暴,甚至徒手掐住其頸部並摀住口鼻,導致母親窒息身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歷經多日審理,今(9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林男和母親同住在臺中市大里區,因向被害人索討200元繳納電信費遭拒絕並斥責,竟心生不滿,基於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犯意,於民國114年4月11日19時許,在住處1樓先徒手多次掌摑被害人雙頰,繼以雙手按壓掐扼對方前頸部,再以手覆壓被害人口部,致被害人無法呼吸而失去意識,隨即上樓繼續飲酒。不久後,與林男同住的外甥從樓上聽聞爭執聲,遂通知其母返家察看,並發現被害人倒臥在地,旋即報警送醫,惟被害人仍於翌日0時23分許,因窒息搶救無效而不治死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被告與被害人過去已有多次口角及肢體衝,被告對母親不思感恩,僅因索要財物未果即對被害人施加暴行,且被告身材高大魁梧,與被害人體型差距懸殊,被告竟對被害人為上述暴力行為,造成被害人身上多處瘀傷,並受有甲狀軟骨兩側上角骨折等嚴重傷勢,手段殘酷,且導致被害人死亡之無可挽回悲劇,可責性甚重。國民法官考量被告犯後最終雖已坦承犯行,然未能獲取其餘被害人家屬諒解,綜合被告過去之生活背景、智識程度、素行不佳等情形,及被告經醫療機構進行量刑前評估調查結果,認若返回社區,未來暴力風險可能再次活化,社會暴力再犯風險評估為中度,及被告復歸社會之可能性有限等各項因素,認本案應予嚴懲,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仍可上訴。
9/7截止!5張千萬發票沒人領 財政部公布名單急喊:別變遺憾
115年3-4月期統一發票於今年5月25日開獎至今,財政部表示,仍有5張1000萬元特別獎尚未領取,領獎期限只到今年9月7日,若逾期未領,獎金將全數充公。財政部近日透過官方臉書粉專發文指出,115年3-4月期統一發票領獎期限只到115年9月7日,「別讓幸運數字,變成刻在心底的遺憾」。另外,財政部也溫馨提醒,民眾可以多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外,開獎前完成載具歸戶和設定自動匯款,「不管小獎大獎,獎金自動入帳不會忘」。據財政部資訊,115年3-4月期的統一發票,1000萬元特別獎號碼為「19531471」,200萬元特獎為「85941329」。依財政部賦稅署規定,統一發票中獎後,須在「開獎日次月6日起3個月內」完成兌領,逾期即喪失領獎資格;該期發票最晚須在9月7日前完成兌獎,目前仍有5張1000萬元特別獎、4張200萬元特獎,以及4張1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得主尚未領獎。【115年3-4月期未兌領發票】1000萬元:1. App Store 台北市信義區。購買應用程式,200元。2. 三媽臭臭鍋 桃園市桃園區桃鶯路263號1樓。購買食品等,230元。3. 7-ELEVEN 桃園市大園區和平西路1段272、276號。購買飲品,45元。4. 全家 台中市大雅區科雅路19號。購買飲品,21元。5. 全家 台中市南屯區惠文路499號。購買物品,39元。200萬元:1. 樂法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263之4號、263之5號1樓。購買飲品,201元。2. 全家 台中市后里區四村路。購買食品,23元。3. 7-ELEVEN 台南市中西區民族路2段331、333號。購買食品,59元。4. 台南市農會超市 台南市東區林森路1段341號。購買食品等,700元。1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1. Steam 台北市信義區。手機遊戲,112元。2. 全聯福利中心 台北市北投區稻香路81號。購買食品等,413元。3.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 台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繳納水費,400元。4. Smile速邁樂加油中心 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100-3號。汽油費,200元。
辦美國ESTA誤入假網站! 他刷卡多付近7倍費用才驚覺受騙
出國前想辦美國ESTA電子旅遊許可,竟也可能踩到詐騙陷阱!就有位民眾直接透過搜尋引擎尋找ESTA申請管道,看到某網站介紹詳細、流程也看似正常,便依指示完成資料填寫並刷卡270美元(約新台幣8555元),直到事後再次搜尋相關資訊,發現官方申請費用只要40美元左右(約新台幣1267元),才驚覺自己上當受騙。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近日分享個案,當事人自述,最近他準備前往美國旅遊,為了在出國前將簽證相關手續辦妥,於是他直接上網搜尋美國ESTA電子旅遊許可的申請方式,隨即搜尋引擎列出一大堆申辦網站,他看到一個網站名稱看起來有提供ESTA申請服務,便點擊該網站進去申請。當事人提到,網站上的介紹頗詳細,操作流程看起來也相當正常,他就乖乖按照頁面指示填寫資料,最後進入付款程序,以信用卡線上付款270美元(約新台幣8555元)。當事人表示,他當時心裡想的很簡單,在國內申請戶籍謄本或其他官方文件都需要繳納規費,更何況是出國申請電子旅遊許可,支付相關費用也是理所當然嘛,因此網站出現付款頁面時,他也沒有特別提防警覺,等到付款完成後,他也以為已完成ESTA申請,接下來就是等待審核結果。當事人說,他繼續瀏覽搜尋引擎的其他資訊時,越看越覺得不對勁,發現ESTA的官方申請費用只要40美元左右(約新台幣1267元),為何剛才申請的網站刷了他270美元?他趕緊回頭檢視原先申請的網站,才驚覺這根本不是真正的官方申請管道,而是詐騙集團精心架設的偽冒假網站。當事人無奈道,原本只是想辦出國旅遊所需要的電子旅遊許可,結果沒有先確認好官方與代辦申請管道,就直接在陌生網站刷卡,當了冤大頭,旅遊心情大打折扣。對此,「165打詐儀錶板」也列出4招防詐小撇步:1、辦理泰國數位入境卡(TDAC)、美國ESTA、英國ETA等出國許可文件時,應先確認官方申請管道,切勿僅憑網站名稱似官方,就認定其為真網站。2、付款前一定要確認官方規費金額。3、搜尋引擎提供的網站可能包含廣告或代辦業者,點擊前應仔細確認網址真偽。4、刷卡後若發現金額明顯異常,應立即聯繫發卡銀行確認。
電省到不到400元仍破功!社宅公電突灌1155元 原因查出來了
高雄一處社會住宅近日出現公共電費分攤爭議,一名住戶收到入住後首張電費帳單,發現自己夏季住宅用電僅393.3元,公共設施電費卻高達1155.8元,接近自家用電3倍。原本他還懷疑是否社宅公電本來就這麼高,向管理單位反映後才確認,目前台電尚未將不同公共區域的用電切分,造成住戶多負擔部分範圍的公共電費。管理單位已著手處理,後續多收部分也將透過租金扣抵方式返還。原PO在Dcard以「住社宅第一張電費單,被教育到了」為題分享經歷。他目前入住高雄「安居好室」這類採登記抽籤方式的社會住宅,居住房型為套房,並非一般私人出租的新大樓、公寓或透天分租套房,房內水、電、瓦斯均採獨立表計,由住戶自行繳納。這次收到帳單時,他原本對自己的用電成果頗為滿意。原PO透露,日常生活並沒有刻意不用電,冷氣、廚房及基本家電都正常使用,家中甚至備有洗脫烘設備;冷氣平時設定約27至28度,再搭配循環扇,假日幾乎會開上一整天,只是盡量避免浪費,購入家電時也以節能產品為主。即使碰上炎熱的夏季,他這期流動電費仍只有393.3元,不到400元,讓他一度相當有成就感。然而再往帳單下一看,公共設施電費竟來到1155.8元,瞬間讓他傻眼,直呼「公共電費是我住宅將近3倍?」兩筆費用加總後,甚至比他過去住透天分租套房時繳的電費還貴,因此上網詢問其他住戶是否也遇過類似狀況。1155.8元的公電究竟算不算高,也讓網友出現不同看法。有人認為,如果是百戶以上、公共設施又不多的單純住宅大樓,每戶仍分攤超過千元,確實值得確認;也有人認為,只要社區設有停車場、電梯等公共設備,公電達到這個水準未必罕見。甚至有人把注意力放到原PO自家用電,驚訝他夏季竟能把電費控制在300多元,認為相比之下公電看起來反而比較接近一般大樓的支出。另有台中社宅住戶表示,自己每期負擔的公電也差不多,有時甚至更多;高雄新大樓住戶則分享,自家社區設有公設,每期公共用電同樣約1000元左右,推測電梯等設備可能占了不少用電。另一名住在桃園社宅的網友提醒,公電破千不一定單純代表公設耗電多,也可能是計算或分攤環節出了問題。該名網友表示,自己也是社宅第一批住戶,當時社區分為A、B及C、D等棟別,第一次收到帳單時,D棟就曾有不少鄰居發現公共電費超過1000元。住戶陸續反映後,社宅管委會進一步查核,才發現部分區域的電費計算確實出現錯誤。這位網友建議原PO,可以先詢問同棟其他住戶的公電金額,再確認停車場或其他公共區域的用電是否被一併計入。如果多人都出現相同疑問,就可以共同向管理單位要求釐清分攤方式。該名桃園住戶也提供自己的現況作為參考,目前已入住將近3年並準備續約,所住大樓共有21層,每層約7戶,一棟配置3部電梯,目前一期公共電費約500至600多元。原PO隨後更新貼文,也讓這起公電爭議有了答案。他澄清,自己並非只在網路上抱怨,收到帳單後第一時間就已向管理人員反映。由於他屬於第一批住戶中較晚入住的一群,在他反映以前,前面入住的住戶其實早已針對公電問題提出不少意見。原PO表示,社宅管理團隊態度積極且友善,進一步了解後確認,問題正如部分網友推測,目前台電沒有將不同公共區域的用電切分,因此住戶被分攤到較大範圍的公共用電。由於新社宅第一次碰到這類狀況,相關處理仍需要時間,目前管理單位持續追蹤,之後也會把住戶多負擔的部分以扣抵租金方式處理。除了電費問題,原PO也趁機澄清外界對社宅租金的印象。他指出,社會住宅並非所有人都能用非常低的價格承租,實際租金仍會依住戶是否具有中低收入或其他優惠資格而有所不同。由於自己沒有相關特殊身分,因此目前就是按照原租金繳費。之所以選擇入住,主要是喜歡這個區域,加上房屋屬於新大樓,在相近租金條件下,他認為社宅提供的居住環境仍相當值得申請。原PO也強調,自己並不是不願意繳公共電費。包括電梯、走廊等實際使用到的公共設施,他認為依照使用者付費原則,本來就應該由住戶合理分攤;真正需要處理的是不應由住戶負擔的用電範圍。他也認為,碰到不合理之處就透過溝通找出原因及解決方案即可,如今確認確實存在問題,而且管理單位已經著手處理,總算讓這張令人傻眼的「社宅第一張電費單」有了後續。
出國先查!觀光署公布旅行社最新名單 11家遭廢照、42家仍停業
中秋、國慶連假接連到來,加上秋季賞楓旅遊旺季,不少民眾已開始規畫出國行程,旅行社目前是否正常營運也成為報名前的重要功課。交通部觀光署最新公布115年「具法定公告事由之旅行業」名單,依觀光署最新資料,今年已有11家旅行社遭廢止或撤銷旅行業執照,另有1家仍在勒令停業中、3家旅行業保證金遭扣押或執行、13家解散,以及42家仍處於自行申報或主管機關副知停業、展延停業狀態。其中最新遭廢照的是環宇國際旅行社及百飛旅行社,兩家公司均在8月18日遭交通部觀光署廢止旅行業執照,但原因不同。環宇國際旅行社是因未依規定繳足旅行業保證金,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繳納後,期限屆滿仍未補足,因此遭到廢照;百飛旅行社則因暫停營業超過1個月,卻未依規定向觀光署報備,且時間超過6個月,同樣遭廢止旅行業執照。依照觀光署9月1日更新的官方名單,115年遭廢止或撤銷旅行業執照的業者目前共有11家,分別為慶祥旅行社、草屯旅行社、跳跳島在地日常旅行社、彩虹國際旅行社、休遊旅行社、駿宇旅行社、聖運國際旅行社、威順旅行社、丹趣淘國際旅行社、環宇國際旅行社及百飛旅行社。除了廢照名單,洋碁國際旅行社的營運狀況也受到關注,依交通部觀光署最新官方資料,該公司成立於2008年,目前被列為「仍勒令停業中之旅行社」,勒令停業日期為7月28日。觀光署公告指出,洋碁國際旅行社因財務、業務狀況異常,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4條第2項及《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被勒令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旅行業保證金部分,觀光署最新公告共有3家遭扣押或執行,分別為華達旅行社、豐睿旅行社及旅見旅行社。官方資料顯示,華達旅行社的旅行業保證金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扣押;豐睿旅行社遭台中分署扣押;旅見旅行社則遭台北分署扣押。值得注意的是,先前新聞將其中一家寫成「豐客旅行社」,但依觀光署9月1日最新官方公告,列入名單的正確名稱是「豐睿旅行社」,因此以官方資料修正。至於115年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的旅行社,最新名單則顯示為「無」。另外,今年經核准及主管機關副知解散、註銷稅籍的旅行業共有13家,包括樂皮旅行社、永豐旅旅行社、果實旅行社、耀陽旅行社、非凡之旅旅行社、移動國際旅行社、翔禾旅行社、東福旅行社、康泰旅運社、正一旅行社、德豐旅行社、三富旅行社及利昇國際旅行社。目前仍列在自行申報及主管機關副知停業、展延停業名單的旅行社則有42家,分別為百世旅行社、跨海旅行社、星辰旅行社、日暉國際綜合旅行社、迦勒興旅行社、天齊旅行社、金元玉旅行社、亞洲旅行社、米淇國際旅行社、菲美運通旅行社、鉅承旅行社、華夏國際旅行社、本質生活旅行社、歐樂旅行社、滙豐旅行社、經典旅行社、華夏大地旅行社、福安旅行社、亞新國際旅行社、小馬國際旅行社、臺灣國際旅行社、新力旅行社、享台灣旅行社、禾群旅行社、金航國際旅行社、世方旅行社、優質旅行社、金昌旅行社、興隆旅行社、駘翔旅行社、再興國際旅行社、金興旅行社、瑞麒旅行社、百科旅行社、大宏旅行社、昇漢旅行社、亞加旅行社、台灣便利旅行社、台塑旅行社、中證旅行社、天王遊旅行社及和成旅行社。其中另一處新聞資料寫成「胎翔旅行社」,依觀光署官方名單應為「駘翔旅行社」,此次一併依主管機關資料修正。觀光署也特別註明,這份名單指的是115年曾經核准停業且目前仍停業中的旅行社,旅行社仍可在停業期間申辦復業,因此「停業」並不等同於「廢照」。觀光署說明,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旅行業若有受到停業處分、廢止旅行業執照、自行停業或解散等情形,都會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即時公告,供消費者查詢。依《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包括保證金遭法院扣押或執行、受停業處分或遭廢止執照、自行停業、解散、遭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以及未依規定辦理履約保證保險或責任保險等,都屬主管機關得公告的情形。民眾在中秋、國慶連假或秋季旅遊旺季報名行程前,應先確認旅行社最新營業狀態。尤其觀光署公布的法定公告名單涵蓋廢照、勒令停業、保證金遭扣押或執行、解散及自行停業等不同情況,法律及營運狀態並不相同,不能將所有被公告的旅行社一概視為「廢照業者」。
五熊潑油日本國寶遭逮繳10萬獲釋 道歉文「這6字」再度惹怒眾人
女星「五熊」蔡頤榛(本名蔡宜臻)日前因在日本奈良「藥師寺」朝國寶「佛足石」潑灑無色甘油,觸犯日本《文化財保護法》遭到逮捕,繳納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罰款後獲釋。她返台後發布中日雙語道歉聲明,向日本及台灣社會致歉,沒想到文末一句「讓你們擔心了」,卻再度引發網友批評。蔡頤榛3日在臉書發文說明,自己已於2日傍晚獲釋。她坦言因為自己的無知與行為冒犯藥師寺,也造成日本社會困擾,因此向全日本及寺方表達歉意。除了向日本方面致歉,蔡頤榛也向台灣社會大眾道歉,坦言自己的行為做出不好的示範,並承諾不會再犯。然而,道歉聲明發布後,部分網友將焦點放在文章最後的「讓你們擔心了」6個字,質疑這樣的說法與外界對事件的感受存在落差。有網友留言表示「大家是覺得丟臉不是擔心」、「誰擔心她,有夠丟臉的」、「自我感覺太好了吧」、「有擔心,是擔心自己去日本後面子往哪擺」、「以後去奈良不敢說自己來自台灣,太丟臉了」。回顧事件經過,蔡頤榛今年4月前往日本奈良旅遊期間,在藥師寺朝日本國寶「佛足石」潑灑甘油,事後遭到當地警方鎖定。直到8月底她再次入境日本時,隨即遭警方逮捕。蔡頤榛向警方供稱,自己看到令她感動的事物時,會以潑灑液體的方式祈禱,並表示過去也曾做過類似行為。這起事件最終由日本警方裁處50萬日圓罰款,蔡頤榛完成繳納後獲釋。
老虎伍茲達認罪協議!吊照5年「免入獄」 法官警告:敢開車就回去被關
高爾夫球傳奇老虎伍茲(Tiger Woods)今年3月發生翻車事故後遭控在藥物影響下駕駛(DUI),案件在當地時間週三出現重大進展,現年50歲的伍茲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較嚴重的DUI罪名獲撤銷,得以避免入獄,但駕照將遭吊銷5年,另須繳納約1500美元(約新台幣4萬7千元)罰款。伍茲原本對DUI指控表示不認罪,此次則針對所有罪名改採「不抗辯」答辯,法院隨後判決有罪。他因魯莽駕駛及粗心駕駛各遭吊照5年,由於兩項處分同時執行,實際吊照時間為5年。法官史提爾(Darren Steele)更當庭嚴厲警告:「沒有任何例外。如果你因任何理由開車,你就會立刻回到監獄。」案件源於今年3月27日,伍茲駕駛休旅車行經佛州朱比特島住家附近時翻覆。他事後向警方表示當時正低頭查看手機,沒有注意到前方卡車減速,所幸事故並未造成其他人員受傷。警方當時在伍茲口袋找到2顆止痛藥氫可酮(hydrocodone),並記錄他出現精神萎靡、反應遲緩、大量出汗、雙眼充血及瞳孔明顯放大等狀況。不過檢方表示,2名毒理學家檢視證據後,都認為不足以證明伍茲確實因氫可酮影響駕駛能力,加上他歷經多次背部與膝部手術,有相關藥物耐受性的醫療紀錄,因此最終撤銷較嚴重的DUI罪名。面對外界質疑伍茲是否因巨星身分獲得優待,州檢察官巴克達爾(Thomas Bakkedahl)予以否認,並強調伍茲未來絕對不能開車,「他是全世界辨識度最高的面孔之一,不管在哪裡,都一定會有人認出他。」
幸運兒是你?5張千萬發票至今無人領 「這天」過後獎金充公
115年3-4月期統一發票於今年5月25日開獎至今,仍有5張1000萬特別獎尚未領取,領獎期限只到今年9月7日,若逾期未領,獎金將全數充公。據財政部資訊,115年3-4月期的統一發票,1000萬元特別獎號碼為「19531471」,200萬元特獎為「85941329」。依財政部賦稅署規定,統一發票中獎後,須在「開獎日次月6日起3個月內」完成兌領,逾期即喪失領獎資格;該期發票最晚須在9月7日前完成兌獎,目前仍有5張1000萬元特別獎、4張200萬元特獎,以及5張1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得主尚未領獎。【115年3-4月期未兌領發票】1000萬元:1. App Store 台北市信義區。購買應用程式,200元。2. 三媽臭臭鍋 桃園市桃園區桃鶯路263號1樓。購買食品等,230元。3. 7-ELEVEN 桃園市大園區和平西路1段272、276號。購買飲品,45元。4. 全家 台中市大雅區科雅路19號。購買飲品,21元。5. 全家 台中市南屯區惠文路499號。購買物品,39元。200萬元:1. 樂法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263之4號、263之5號1樓。購買飲品,201元。2. 全家 台中市后里區四村路。購買食品,23元。3. 7-ELEVEN 台南市中西區民族路2段331、333號。購買食品,59元。4. 台南市農會超市 台南市東區林森路1段341號。購買食品等,700元。1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1. Steam 台北市信義區。手機遊戲,112元。2. 全聯福利中心 台北市北投區稻香路81號。購買食品等,413元。3.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 台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繳納水費,400元。4. Uber Eats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1段390號7樓。外送費,53元。5. Smile速邁樂加油中心 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100-3號。汽油費,200元。財政部表示,統一發票中獎人必須在期限內完成領獎,逾期將無法兌領獎金。提醒民眾近期可再次確認手上的紙本發票與雲端發票紀錄,若曾在上述地點消費的民眾,更應把握最後時間查詢,以免與千萬元獎金擦身而過。
北捷驚傳小學生強抱女乘客還跟蹤 律師:恐涉性騷擾犯罪
台北捷運日前發生一名女乘客遭小學男童強行搭肩擁抱、強索座位並一路跟蹤的狀況,所幸靠著警方與熱心民眾協助下脫困,事後受害女子自身遭遇分享到社群,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對此,律師王至德發文分析相關法律責任,強調性騷擾屬犯罪行為,若無法即時導正偏差觀念,恐將演變成嚴重社會問題。王至德律師昨(28)日在臉書粉絲專頁「法老王-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他在社群平台看到有關小學生疑似涉嫌跟蹤、性騷擾成年女性的事件。從受害女子自述得知,事發經過是她搭乘台北捷運,在車廂內遭一名穿著小學制服的男童貼近肩膀並伸手環抱,她嚇到直接換車廂,沒想到男童仍緊跟不捨,不僅扯衣抓手,更向周遭乘客要求讓座以持續靠近。即便女子奔跑試圖擺脫,男童仍一路尾隨至她遇到警察,甚至向警方佯稱問路並企圖再次拉扯衣服;最後在警察介入詢問並協助帶回處理,加上旁人阻擋保護下,該名女子才得以平安離開現場。相關貼文底下引發熱議,許多網友表示極度震驚,更意外接連釣出多名曾遭中小學生性騷擾的受害女性;部分受害者透露,過去曾於擔任家教或搭乘公車時遭小學生襲胸、肢體碰觸或言語騷擾,甚至有人提及多年前發生的小學生猥褻殺害女教師案件,顯示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與騷擾行為並非個案。針對此狀況,王律師從法律層面解析,指出男童單次跟蹤與拉扯的行為,受限於現行法條規範之「反覆或持續」要件,未必能順利認定構成《跟蹤騷擾防制法》;然而,其未經同意直接手繞背擁抱的行為,實質上已涉嫌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的刑事犯罪責任,並非單純繳納行政罰鍰即可了事。在後續法律與輔導程序方面,王律師說明,若涉案男童年滿12歲,依法將進入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保護程序;若未滿12歲,則會轉由教育與社政主管機關接手,回歸校園輔導體系進行深度個案輔導。而王律師也提到,由於現行教育已將性教育向下扎根,小學高年級學生已具備一定程度的性認知與行為意識,對於自身非分舉止並非全然不知。最後,王律師提醒與呼籲,小學生對性產生好奇屬生理發展過程的正常現象,但若缺乏自我控制力且出現逾矩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即屬於高度危險的偏差表現,強調「如果在這個階段沒有好好導正的話,以後可能就會多一個社會問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