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百萬
」 居家檢疫 有期徒刑 高雄 勞動部 新冠肺炎
別亂靠近!藍鵲護幼會「巴頭」攻擊人 違法反擊最慘挨罰百萬
隨著春季來臨,台北市進入野生鳥類繁殖盛期,台北市動物保護處今(26)日發布警示,提醒每年3月至7月為台灣特有種「台灣藍鵲」的繁殖高峰期。由於藍鵲具有強烈的護巢本能,為守護幼鳥常會對經過巢穴附近的民眾進行低空飛掠或「巴頭」襲擊,動保處呼籲市民路過相關熱點時,應採取戴帽子、撐傘或繞道等防護措施,以體諒母鳥育雛天性並避免衝突受傷。台灣藍鵲又稱「長尾山娘」,擁有鮮豔藍色羽毛與修長尾羽,是都市中珍貴的野生保育類動物。近年因台北市綠地營造有成及生態意識提升,藍鵲在山區及部分公園綠地的出現頻率顯著增加。據動保處統計,去(2025)年全市接獲至少10件藍鵲護巢通報,其中以內湖區的人鳥衝突案例最為頻繁,當民眾接近位於樹梢的鳥巢範圍時,藍鵲會將路人視為潛在威脅進而發動防禦性飛撲。動保處表示,接獲民眾通報後會立即派員至現場張貼告示,提醒行經該區域的市民保持冷靜並快速通過,不宜在樹下逗留或好奇抬頭觀看鳥巢。若遭遇藍鵲飛撲襲擊,切勿揮手反擊以免導致鳥類受驚而抓傷人體;動保處同時強調,民眾在賞鳥時應秉持「不干擾、不餵食、不拍攝鳥巢」的三不原則,若發現落巢幼鳥,應先觀察周邊是否有親鳥照料,必要時可撥打1959專線尋求專業救援。此外,動保處嚴正提醒,台灣藍鵲屬於《野生動物保育法》列管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民眾若因一時氣憤而任意移除鳥巢、幼鳥,或直接反擊傷害鳥隻,皆已涉嫌違反相關法令。依據規範,騷擾、虐待或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雲林禽流感確診H5N1!2.4萬隻雞撲殺 業者疑隱匿疫情恐罰百萬
雲林縣再傳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近日接獲屏東縣一處屠宰場通報,指出在3月2日與3日進行屠宰衛生檢查時,發現兩批來自雲林縣水林鄉的禽隻出現異常症狀。經啟動回溯調查並送驗後,確認感染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相關單位已於7日完成撲殺作業,共撲殺約2.4萬隻雞,其中一處禽場業者疑似未通報疫情,若查證屬實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雲林水林鄉禽場爆發禽流感疫情,防疫人員進場處置。(圖/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提供)防疫單位指出,屠宰場在例行檢查時發現兩批共6023隻禽隻出現異常病徵,隨即通報相關單位。防疫人員啟動回溯機制後,迅速鎖定來源禽場並實施移動管制,同時進行採樣送檢。經農業部獸醫研究所檢驗確認,兩起案例均為感染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在確認疫情後,防疫單位依照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撲殺與清場作業,並加強場區及周邊環境消毒,希望在最短時間內阻斷病毒傳播鏈,避免疫情擴散。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防堵禽流感疫情必須與時間賽跑,呼籲養禽業者提高警覺,若發現禽隻出現異常死亡、飲水量或攝食量下降等情形,應立即通報防疫機關,不得隱匿疫情。張麗善指出,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若業者刻意隱匿疫情未通報,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且遭撲殺的禽隻將不予補償。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長廖培志表示,目前已加強案例場周邊半徑3公里範圍內的公共環境消毒作業,同時進行半徑1公里內禽場採樣監測,以持續掌握疫情狀況。防疫所也提醒養禽業者加強禽場生物安全管理,包括設置防鳥設施、落實門禁管制,以及人員、車輛與器具進出禽場時應完成清潔消毒,並每日觀察禽隻健康狀況。如發現異常情形,應立即通報防疫單位,以降低疫情擴散風險。
鯉魚潭天鵝船翻覆害8歲童溺斃 縱管處調監視器釐清是否快艇造浪釀禍
花蓮縣鯉魚潭風景區19日發生溺水意外,天鵝船因不明原因翻覆,導致9歲鄭姓男童受困溺斃,外界質疑快艇造浪導致悲劇,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則正調閱監視器,倘若有超速情形,最重可開罰百萬元。19日下午,鄭姓男童跟著家人到鯉魚潭出遊,一家五口穿救生衣坐上無動力天鵝腳踏船遊湖,天鵝船卻在距離岸邊約20公尺處翻覆,男童被船罩住受困船艙,被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外界質疑是因快艇「造浪」導致船隻翻覆而釀成悲劇,縱管處表示,鯉魚潭水域開放天鵝船、SUP、獨木舟等非動力水上活動使用,事故地點屬於動力和非動力船隻共同使用區域,但現場沒有固定攝影機,目前正調閱周邊畫面中。縱管處提到,潭區目前有16艘快艇,鯉魚潭水域動力船隻限速10浬,管理站設有測速設備不定時監測,目前正調閱畫面釐清案發時湖面狀況,倘若確有超速情事,將依《觀光發展條例》開罰罰5000元至100萬元。
又爆代刀!高雄名院長讓廠商「動刀3年」 衛生局開罰百萬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涉嫌默許無照醫材商進入手術室執刀遭移送地檢署後,高雄博田國際醫院也傳出類似爭議。今(4)日晚間,衛福部發布懲處措施,裁處博田醫院與院長謝榮豪各新臺幣50萬元罰鍰,並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根據《上報》與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受訪內容指出,衛生單位接獲爆料後前往博田國際醫院調查,查證結果顯示,2023年10月5日謝榮豪在執行一例8旬女性椎間盤手術時,讓醫材廠商人員進入無菌區域,獨自待在手術台附近約30分鐘。影片畫面中,除了主刀醫師、手術助手與護理人員外,有一名未取得醫師資格的廠商人員在手術台旁執行疑似醫療相關操作。衛福部指出,若醫材公司人員僅需提供技術建議,應採用如站在遠處或使用雷射筆等方式,而不應進入手術無菌區或接觸病患身體,更不能執行醫療行為。此次事件遭質疑「代刀」,且疑似長達3年之久,引發衛福部進一步調查。衛生局依《醫療法》第108條規定,對博田國際醫院處以最高罰鍰新台幣50萬元;對謝姓醫師違規部分則依《醫師法》開罰最高50萬元,並暫停其手術排程1個月,以利進一步釐清相關事證。涉案的醫材商人員亦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衛福部醫事司劉玉菁表示,衛福部將參考台中榮總案件處理模式,協同地方衛生單位蒐集相關資料並持續追查。若發現有違反《醫師法》的少醫行為,將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並啟動重點評鑑項目,即時追蹤醫療機構相關執行狀況。依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28條之4規定,醫師若聘僱或容留違規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依《醫療法》第108條規定,醫療機構如果容留違反醫師法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除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罰鍰外,還可視情節對違規之診療科別或部分或全部門診、住院業務處以1個月以上至1年以下停業處分,甚至廢止開業執照。衛福部並表示,將盡快研訂手術室作業指引,改善現行管理機制。至於是否全面普查全國醫院,劉玉菁認為考量現有人力與效益評估,暫無普查計畫,但呼籲民眾如有相關檢舉,可立即提出,以利衛生單位快速查處。
出國買戰利品注意!「1類物品」轉售最高罰百萬 隱眼、OK繃都入列
春節假期將至,出國旅遊熱度攀升,不少民眾規劃前往日本、韓國等地採買熱門眼藥水、止痛藥或隱形眼鏡等產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自國外攜帶回臺之藥品及醫療器材,僅限個人自用且有數量限制,嚴禁於網路或其他通路轉售,違規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留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受罰。衛生局提醒民眾出國買藥要遵循「不超量、不轉售、不代購」的三不原則,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旅客攜帶藥品入境僅限合理自用範圍,且依「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有明確數量限制,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中藥材每種最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則是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得超過36瓶。前述藥品入境後僅供個人自用,嚴禁透過蝦皮、Facebook社團或LINE群組等平台販售。若未具藥商資格擅自販售,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更可能觸犯刑責。另外,「隱形眼鏡」與「OK繃」等醫療器材也是民眾最常誤觸法規的品項,北市衛生局指出,具視力矯正功能的隱形眼鏡屬於第2等級醫療器材,依法僅限取得許可執照的實體通路販售。民眾購買攜帶入境時,單一度數隱形眼鏡最多60片,且每人限同一品牌、至多2種不同度數;OK繃合計不得超過60個(片)。若未經許可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未具醫療器材商資格而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可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意圖販賣而輸入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亦可能涉及刑責。衛生局表示近年已加強監測網路賣場與社群平台,惟部分民眾仍誤以為標註「二手」、「代友出售」或「分攤運費」即可規避查處,但只要具備對價關係或陳列販售行為,即可能構成違法。去年間,已查獲多起民眾因不知情轉售國外藥品或醫療器材而遭裁罰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案例,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最後,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出國前可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各國藥品攜帶規定,或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了解藥品及醫療器材輸入及申請個人自用相關資訊,事前準備齊全,才能安心出國、平安返國,歡度春節假期。
禽流感入侵豐原蛋雞場「7千隻雞急撲殺」 業者私自掩埋恐罰百萬
台中市豐原區一處蛋雞場驚傳高病原性禽流感(H5N1)疫情。該場飼養約7000隻蛋雞,日前陸續出現雞隻異常暴斃,死亡數量達1700隻,經台中市農業局採樣送驗後確認呈現陽性反應。台中市長盧秀燕今(28)日證實確診結果,並宣布全場蛋雞將全面撲殺,流出蛋品也同步下架銷毀。不過該業者在未通報情況下疑似擅自撲殺或掩埋部分死亡雞隻,遭台中市府認定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台中豐原區蛋雞場爆發H5N1禽流感,市府成立前進指揮所進行撲殺與消毒作業。(圖/台中市政府提供)這處位在豐原區的蛋雞場爆發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該場近日已有1700隻雞異常暴斃,卻未依規定通報,甚至疑似私自掩埋,遭市府認定隱匿疫情。對此,市長盧秀燕今早證實,農業局檢驗該場樣本結果為禽流感陽性,市府已緊急成立前進指揮所應變,除全面撲殺雞隻外,也啟動蛋品流向追蹤與下架作業。盧秀燕強調,此次疫情顯示防疫通報制度的重要性,未來將加強監管與教育,全力防堵疫情擴散,同時依法追究隱匿不報業者之責。另外,農業部防檢署副署長傅學理說明,該案確診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傳出業者已私自撲殺與掩埋部分雞隻。按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未通報與擅自處理死亡禽隻均屬違法,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且撲殺補償將不予發放,業者還可能被追究後續疫情擴散責任。台中市農業局指出,案場7000隻蛋雞將全數撲殺,並啟動市內171處養雞場全面清查,防堵病毒擴散。除此之外,衛生局也同步介入,發現該場雞蛋多透過網購販售,目前已列管下架,呼籲民眾若不確定蛋品來源,只要煮熟食用即可降低風險。此外,市府也對案場5名員工與參與撲殺作業人員啟動為期7天的健康監測,以預防禽傳人風險。防檢署提醒,每年1至2月為禽流感高發期,與候鳥遷徙活動密切相關,業者應主動通報、配合檢疫,避免防疫破口。
行政院推動保法新制!寵物棄養最高罰百萬 虐殺刑責加重
行政院會今(8日)預計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藉此強化寵物飼主責任。草案明定,寵物若發生遺失情形,飼主須在5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否則將視為棄養;同時也大幅提高棄養動物的罰鍰金額,從現行最高新台幣15萬元,調整為100萬元以下。此外,修法亦加重對虐待、虐殺動物致死行為的刑責,明定以暴力等方式致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得加重其刑至1/2。草案通過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據《中央社》報導,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強化飼主責任。為避免飼主無正當理由棄養寵物,或任意將動物送交政府機關處理,草案規定,未來將寵物送交動物收容處所必須符合一定條件,若未符相關條件即送交者,將認定為棄養行為。針對部分飼主在動物保護案件調查期間,屢以寵物遺失為由,掩蓋棄養事實或規避稽查取締的情形,草案也進一步明定,經指定公告須辦理登記的寵物,其飼主應自遺失事實發生的翌日起5天內,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報遺失;除非具有受傷、住院等正當理由,否則同樣視為棄養動物。在罰則方面,草案將棄養寵物的罰鍰,從現行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提高為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至於處罰與刑責,為加強動物保護並遏止虐殺案件,草案同步提高虐待及虐殺致死的刑責。現行法規對於虐待動物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得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草案則調高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現行規定須達致複數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才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草案則調整為,以槍械、暴力等凌虐方式致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得加重其刑至1/2。
華航飛航組員「休時不足」挨罰百萬 公司:將提行政救濟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日前認定,中華航空的飛航組員違反《勞動基準法》繼續工作4小時有30分鐘休息時間規定,依法裁罰新台幣100萬元。對此,華航表示,均依《民用航空法》法規辦理,將尋求行政救濟。根據《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而華航3日發出重大訊息表示,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於10月7日實施勞動檢查,以華航飛航組員2人派遣未安排休時違反《勞基法》第35條規定,裁處罰鍰100萬元。華航對此強調,空勤組員派遣均依民航法規辦理,本案係因法規扞格所致。公司將尋求行政救濟,並持續秉持幸福企業理念,重視組員身心健康,致力打造友善職場環境。
出國買彩妝「這類」禁止帶回台灣 海關抓到最高罰百萬
近期在美妝保養市場,「安瓶」種類的產品爆紅,有不少台灣民眾出國玩購物時,會想要買一些回台灣使用,但這類安瓶化妝品是不得隨意攜帶入境或進口的。這類化妝品得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許可並於通關時主動申報,否則海關抓到不是沒收丟掉就是退運;而財政部關務署也曾公告,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罰鍰。衛福部表示,民眾自國外帶回來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化妝品僅限個人自用。其中若攜帶化妝品回國,應留意海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規定;購買以玻璃安瓶(AMPOULE)為容器之個人自用化妝品,得先向食藥署申請核准後方可輸入。食藥署補充說明,從國外旅行購買的個人自用化妝品,不得供應、販賣、公開陳列、提供消費者試用或轉供他用,若有違反規定者,依《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3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安瓶類的產品,依財政部關務署公告,違法攜帶入境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除此之外,關務署有詳細列出玻璃安瓶容器化妝品、保養品入關詳細規定,像是民眾因個人自用之需求,旅客自行攜帶輸入玻璃安瓶保養品,得填具「化妝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及併附相關資料向食藥署申請專案輸入;攜帶玻璃安瓶保養品入境時,應取得食藥署簽發之專案許可文件,並於入境時主動經由紅線檯(應申報/通關諮詢)檯通關,向海關申報查驗,由海關依食藥署許可品項及數量,辦理徵(免)稅放行,或就超逾許可品項及數量部分辦理退運手續。至於民眾的申請,食藥署審查程序尚未完成或尚未簽發許可文件,海關難以當場驗放者,會暫時留置於海關倉庫,由旅客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入境隔日起一個月內,持海關收據、護照及核准文件辦理提領。
加熱菸將上市!國健署警告「開箱即罰」 直播分享心得、私售最重可罰百萬
國內近期開放通過審核的加熱菸上市販售,國內已有2家加熱菸業者、共14項產品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但產品尚未正式上市,已有網友搶先在Threads上分享購買資訊、私售管道。國健署今天(16日)表示,任何菸品都不可以茶會、餐會、說明會、網路直播,包括開箱分享使用心得,這些都是違法行為。最高都可重罰100萬元罰鍰。政府10月11日起開放加熱菸,國健署署長沈靜芬今天表示,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14個品項,近期確實就會上市,除了這14個品項外,沒有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人和產品,都是違法的。沈靜芬進一步說明,任何的菸品都不可以茶會、餐會、說明會等方式廣告,還有包括直播、發表開箱文等,說明使用心得,通通都違法。一般民眾若違規,則可處20萬至100萬元。業者部分,加熱菸的任何宣傳行為也會重罰,業者若違規,可能面臨新台幣500萬至2500萬元罰鍰。根據第34條規定,菸品製造業、菸品輸入業、廣告業、傳播媒體業者或廣告委託人以外之人,違反第12條各款促銷或廣告方式規定之一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而在稽查方面,沈靜芬表示,稽查專案已經跟各縣市衛生局開過聯繫會議,近期將展開密集的稽查,包括線上、線下等,其中也包括實體店面,會加強注意販售場所是否有販賣菸品給未滿20歲的青少年。另外,各界關心加味菸、菸品添加物進度,沈靜芬說,草案預告經歷了兩個版本,一次是用風味、一次是用成分,風味部分,需要檢測,有一定的困難度,所以後續的草案公布會用「成分」做公告,成分的部分,要有相對應有辦法檢測,食藥署積極在開發27個成分的檢驗品項,等後市場管理機制完備後就會依程序公告檢測方法與量能,預計115年完成相關配套辦法後公告,屆時所有菸品將一體適用,如有進一步進度將再對外說明。◎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美濃盜採砂石案延燒!承租人遭聲押禁見 石麗君夫婦180萬交保
高雄市美濃區盜採砂石案持續延燒,轄內遭大規模挖掘形成「美濃大峽谷」,檢警調查發現,不法地主之一石麗君,竟是無黨籍高雄市議員朱信強的特助,且她日前還曾陪同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前往會勘。對此,橋頭地檢署也展開調查,複訊後石麗君與丈夫分別以100萬元、8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了解,石麗君去年6月購入美濃區成功段兩筆土地,不到三個月便被市府經發局發現遭挖出6公尺深坑洞,遭裁罰百萬元並要求復原。然而今年初坑洞持續擴大,3月間再遭開罰,9月甚至被回填成「垃圾山」。市府隨後確認石女涉及不法,依《廢清法》第36條裁處最高300萬元罰鍰,並移送檢調偵辦。橋頭地檢署14日展開搜索行動,拘提石麗君、其丈夫巫姓男子及王姓承租人到案。複訊後,王男遭聲押禁見,石麗君與丈夫則分別以100萬元、8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橋頭地檢署表示,本案早在8月底即鎖定行動,查扣15部盜採機具,已有多名主嫌遭收押或交保,檢方並已提出抗告。14日再度行動,針對石麗君等三人漏夜偵訊,案件仍在持續擴大偵辦中。由於石麗君曾隨柯志恩赴現場批評市府執法不力,地主身份曝光後,使藍營原本意在攻擊市府的策略陷入尷尬,外界質疑「做賊喊抓賊」。對此,議員朱信強回應,石麗君雖為土地所有人,但土地早已出租,強調她並不清楚現場狀況。他坦言對人員管理有所疏失,呼籲石女勇於承擔責任,並承諾全力配合檢方調查,不會護短。
館長選前談民調罰百萬? 羅智強談選罷法:合理性與比例性應重新檢視
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遭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檢舉涉違《選罷法》,最高恐面臨100萬罰款。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昨(8)日指出,選前能否公布民調數據的議題討論已久,這項規定的合理性與比例性應重新檢視,且罰款10萬到100萬的規定至少應該區分是故意還是過失。館長被檢舉於罷免投票前在直播節目中談及民調數據,綠營提告認違反《選罷法》規定,嗆罰100萬元。羅智強8日在臉書提3點看法質疑,一、綠營會預言?怎麼沒有審查就直接就認定最高罰款?二、要辦就別雙標,莊競程造謠說投票那天收到一張已經圈不同意的選票,請問辦了沒有?三、這是一個法制的問題,選罷法規定的合理性與比例性也可檢討。「館長被檢舉於罷免投票前在直播節目中談及民調數據,綠營提告認違反《選罷法》規定,嗆罰100萬元。(規定是罰10萬到100萬元)」,羅智強指出,不能公布民調的規定,常常讓很多人不慎踩雷,館長的情形也是如此,選前能否公布民調數據,這項議題討論已久,正反並存。羅智強認為,這項規定的合理性與比例性應該重新檢視,而罰款10萬到100萬的規定,至少應該區分是故意還是過失。羅智強指出,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的言論自由應予保障,鑑於言論自由有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之功能,是促進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的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另外,羅智強表示,《選罷法》第53條於2007年修正,規定選前不可公布民調,雖是為了避免民調資料傳播影響選民判斷,但此規定涉及言論自由之限制,一直有不當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爭議。以美國為例,就認為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必須受最嚴格的合憲性檢驗,因此並未規定選前不能發布民調。羅智強也指出,立法院法制局曾對此議題研析,認為現行規定對「民意調查之定義未有明文界定」及「禁止期間過長」,恐有違「法律明確性」及「比例原則,難以通過合憲性檢驗,建議應審酌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意旨,檢討修法 。羅智強強調,已有民眾及媒體對於禁止於選前十日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民調資料,是否牴觸憲法第11條對人民言論自由的保障提出釋憲,未來他在國會也會針對此議題,與各黨進一步討論,審慎思考「民意調查之文義是否應明確定義」及「禁止期間是否過長」等,以避免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及「比例原則」之疑慮,確保言論自由獲得最大保障。
高市府稱2022年已裁罰 柯志恩:為何美濃大峽谷還愈挖愈大?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8)日在臉書表示,從檢舉至今長達數月,高雄市府對不法業者只是消極重複「開罰→要求改善→再開罰」流程,完全無法有效制止破壞行為。令人質疑如果真如市府經發局所說,2022年10月開始,就陸續對不法業者開罰並持續追蹤,為何「美濃大峽谷」會越挖越大、越挖越多?柯志恩表示,自己揭露「美濃大峽谷」案,讓高雄市民和國人看到真相,但高雄就是有人喜歡出來洗地,明明她接獲陳情後、直擊現場揭露弊案,側翼卻說「市府早開罰,柯志恩在收割」,實在令人憤慨,如果市府真有魄力、真有行動,何以美濃的農地會被挖成「大峽谷」?又為何農地在回填後,還是有營建廢棄物出現?這不叫「開罰」,「而是麻痺!這不是荒謬,而是可恥!」柯志恩表示,今年7月中旬,接獲市民投訴,指美濃新吉洋段農地遭違法盜採砂石,深達20公尺以上,砂石車頻繁進出壓毀路面,導致居民騎車滑倒受傷。更離譜的是,業者還傾倒來源不明土石,颱風季恐有坍塌風險。7月28日豪雨當天,她與高市議員林義迪立即趕赴現場查看,發現情況嚴重,隨即安排市府相關單位會勘。然而,令人傻眼的是,會勘當天業者竟在官員面前進行回填作業,從砂石車倒下的卻是來源不明的紅色土砂。柯志恩指出,根據陳情資料顯示,高市府經發局早在今年1月就已現勘,並依《土石採取法》對業者開罰百萬元、限期恢復原狀,4月更加重裁罰,聲稱已請派出所設置巡邏箱加強巡查。到了6月,陳情人發現情況毫無改善,憤而轉向地檢署檢舉,指控警方並未駐點舉發、市府也未勒令停工。柯志恩再指,從檢舉至今長達數月,高雄市府對不法業者只是消極重複「開罰→要求改善→再開罰」流程,完全無法有效制止破壞行為。令人質疑如果真如市府經發局所說,2022年10月開始,就陸續對不法業者開罰並持續追蹤,為何「美濃大峽谷」會越挖越大、越挖越多?柯志恩提到,不法業者盜挖回填廢棄物,不法所得高達3億,共犯卻僅以2至10萬元交保,引發市民憤怒。如今這些天坑,處於全面停工狀態,若後續復原,要動用公帑幫不法業者回填,那是對市民的二度傷害。再次強調,「是誰破壞國土,就必須由誰復原!」這是原則,更是公義!人民的血汗錢,不能淪為替違法者擦屁股的冤枉錢!柯志恩說,新會期開始,她將盡速提出修法,除了加重罰鍰與刑責,並研擬配套措施,如強制要求從事土石、土方、廢棄物運輸的車輛安裝GPS,接入監管平台,加強土石的流向管理,以及聯合稽查的常態化執法,並要求執法單位必須在重點區域及路段,如美濃、里港交界,設置檢查點嚴查。最後,柯志恩強調,「這不是單純砂石案,而是一面照妖鏡,照出治理的虛偽與失職。我會追查到底,絕不退讓!」
上市櫃公司8月底前須交永續報告書 僅4%完成申報!逾期最高可罰百萬
1,869家上市櫃公司今年全部都要在八月底前交永續報告書,但目前只有4%公司完成申報。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3日指出,今年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下的1,276家上市櫃公司也要強制交永續報告書,也就是所有的1,869家上市櫃都要交報告,目前僅有83家有交,金管會提醒今年八月底前要完成申報,若違反的話會限期改正並會被罰違約金,原則是罰1萬元,但情節重大者會被罰5萬至100萬元。高晶萍指出,為輔助上市櫃公司編製永續報告書,證交所已建置ESG數位平台,並於今年2月推出「輔助產製永續報告書功能」,以GRI準則及實務揭露情形,建立參考框架,並結合公司申報之ESG指標,輔助上市櫃公司完成永續報告書,據證交所、櫃買中心統計,已有900家上市櫃公司都有用過這個ESG數位平台,有的是沒做做過永續報告書,有的是自己編過但上此平台看看是否有疏漏。高晶萍進一步指出,對於首次編制永續報告書的公司可善用ESG數位平台,該平台產製功能可提供各項編製永續報告書必備的撰寫資源如「GRI準則」、「永續報告書重大主題編製指引」及「永續報告書重大主題揭露範例」等,可協助企業提升法遵效率及減少作業成本,並引導上市櫃公司有效識別、評估並報告其營運對經濟、環境及人群(包括其人權)影響的重大主題,進而在永續報告書中揭露。高晶萍指出,1,869家上市櫃陸續在申報中,截至7月3日僅有83家完成申報,因此特別提醒各家8月底前要申報,由於ESG數位平台可輔助編制,有助首次編制永續報告書的公司。高晶萍表示,今年國內上市櫃公司也要在永續報告書中加強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中位數,及前二者與前一年度之變動情形,並開放得以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索引方式揭露。高晶萍強調,永續報告書所提供資訊已成為各利害關係人檢視企業永續經營表現及進行投融資決策等之重要參考依據。上市櫃公司應持續強化永續資訊之品質,並避免誇大不實之陳述,以防範漂綠行為並提升大眾對企業的信任度,進而建立良好企業聲譽及市場競爭力。金管會將持續關注國際永續發展趨勢,結合國內外實務經驗,完善相關政策,協助上市櫃公司邁向永續發展。
南投一期稻作收割中!環保局「空拍機」加強查緝 燒稻草最高罰百萬
南投縣一期稻作近期陸續收割,為了避免農友露天燃燒稻草造成空氣污染,危害民眾健康,還可能因濃煙視線不良釀交通意外,南投縣環保局在割稻高峰期增派人力加強查緝,輔以空拍機與煙霧辨識系統監控,違者依《空污法》罰款,若釀災恐涉及公共危險罪嫌法辦。露天燃燒稻草造成空氣污染,危害民眾健康,還可能釀災涉及公共危險等罪,要負刑事責任。(南投縣政府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南投縣環保局運用空拍機、煙霧辨識系統監控加強稽查。(圖/南投縣政府提供)南投縣環保局指出,露天燃燒稻草造成的空氣污染,引發過敏、咳嗽、氣喘等呼吸道不適症狀,對孩童、長者的健康影響甚巨;萬一燒稻草大量煙霧,造成附近國道、省道等道路行車視線不良,釀成交通意外,也曾有農友燒稻草失控,燒毀鄰田的作物及工作車輛等事故,更要負刑事責任。南投縣環保局運用空拍機、煙霧辨識系統監控加強稽查。(圖/南投縣政府提供)環保局表示,近期一期稻作陸續收割,為了避免露天燃燒稻草造成空污,在割稻高峰期加強查緝,除增派人力進行假日與夜間巡查,並運用空拍機、煙霧辨識系統監控。提醒民眾,露天燒稻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個人可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工商業廠場處,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燒稻草不慎釀災,恐涉公共危險罪等刑責。環保局強調,稻草含90%的有機質及植物所需的氮磷鉀等成分,可就地斬碎撒佈並施用腐化菌,加速稻草分解成有機肥,經過翻耕可改善土壤。甚至可成為草編藝品、公共藝術素材。若民眾發現有人露天燃燒稻草或垃圾,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49)223-4685或(049)222-3763通報。
公投、罷免日應放假!勞工當日出勤得領「雙倍工資」 違者最高罰百萬
近日多個團體發起大罷免,多個已通過二階連署,中選會20日將公布7月26日為首波罷免投票日,勞動部官員表示,依勞基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應予休假,中選會會指定公投日及罷免日為應放假之日,有投票權人應放假,若當天徵得勞工同意,出勤時應給付雙倍工資,當天如果是勞工的例假日及休息日就不另給假,違反最重可處100萬罰鍰。勞動部官員提醒,如外國人、未達法定年齡之日不具有投票或罷免權,因此雇主毋需給假,至於給假時間則為當天的0時至24時,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只有徵得勞工同意, 且不妨礙其行使投票權才能讓勞工出勤,出勤的薪資則依實際出勤時間給予雙倍工資,但若當天原本就是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日則不另給假。此外,《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除了增加國定假日外,也讓原住民勞工可以在各所屬歲時祭儀期間選擇3天休假,勞動部官員說,原住民族委員會已公告歲時祭儀時間,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勞工,可以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擇3日放假,並持原住民民族別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向雇主提出。
杜絕職場霸凌 《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初審通過…最高罰百萬
勞動部勞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因前北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而輕生,為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5)日審理「《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部分修法條文,包括明確定義職場霸凌、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若遭認定職場霸凌成立,將處最高100萬元罰鍰;初審條文也明定,這次的修正條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立法院司法及法治委會今(5)日審議「《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初審通過條文明定,所謂職場霸凌,指的是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或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至於罰則部分,若對提出安衛防護建議或對提出霸凌申訴者,予以不利對待或不合理處置,處應負責人員3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知悉職場有霸凌情況未採取具體有效措施,或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經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應負責人3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若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致發生重大災害,處應負責人員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倘若致生死亡事故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而重大災害則指的是「發生災害的罹難人數在3人以上」。針對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的申訴期限,非權勢職場霸凌為3年、權勢職場霸凌為5年;而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遭認定職場霸凌成立者,初審條文規定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初審條文也明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因果關係的認定與裁罰等業務,由保訓會延聘學者專家5人至7人,組成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審認,保訓會知悉各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或防免職場霸凌行為有不當或違法時,得主動實施檢查,或通知其上級機關實施檢查,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屆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違失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處理。
澎湖首度查獲越南籍漁船越界 將依慣例裁罰百萬元罰金
澎湖海巡隊12日查獲越南籍漁船越界到澎湖海域捕撈小管,海巡幹員將漁船連同船上11名船員於13日帶回馬公隊部碼頭留置調查。由於過往幾起案例都是發生在高屏外海,澎湖首度查扣越南籍漁船案也引起漁業署重視,第一時間便派員抵澎湖瞭解,預料將依過去慣例裁罰百萬元罰金後放行。澎湖海巡隊12日下午2時許接獲漁民通報,指西嶼小門西方30浬外海,有編號「BV‧93269‧TS」的越南籍漁船非法入侵作業,由於附近恰有大陸海警船,因此為維護與行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權利,立即派出線上巡邏艇前往查緝,並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規定登檢,越南籍船員也乖乖配合,但雙方言語不通,只能不斷比手畫腳溝通。海巡人員最後將人船扣案,於昨日凌晨3時許押返馬公隊部碼頭,圍起封鎖線,昨早更找來越南通譯,進一步與船長溝通,禁止船員上岸,交由海巡署第七岸巡隊派員監控。地方漁民指出,海洋漁業資源枯竭,沒想到除大陸漁船越界外,現在連越南籍漁船也越界遠到澎湖海域作業捕撈小管,而且從船上還有不少曬小管乾的工具來看,越南籍漁船捕獲的漁獲,多會馬上曬成小管乾以利保存。漁業人士研判,高雄海巡隊在2016年至2019年間就曾查扣3艘越南籍漁船,現在越南籍漁船北移,應是全球氣候變遷,海水熱度升高,小管族群因此也有北遷跡象,才讓越南籍漁船追逐,跟著向北來到澎湖海域作業。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表示,這是澎湖首度查獲越南籍漁船越界作業,依法通報漁業署,後續由漁業署依規裁處。
露天任意焚燒稻草、廢棄物小心觸法! 最高判7年徒刑、罰百萬元
每到收穫季節,部分農民及民眾習慣焚燒稻草或垃圾,不僅造成嚴重的空氣汙染,更威脅著民眾的健康和生活品質。據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統計,2023至2024年間縣內露天焚燒案件數達673件,其中以後龍鎮232件最為嚴重。根據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統計,2023至2024年間,縣內露天焚燒案件數量以後龍鎮232件高居榜首,其他鄉鎮竹南鎮123件、卓蘭鎮121件、苑裡鎮99件、通霄鎮98件。隨著時代的變遷,人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日益提高,焚燒稻草產生的濃煙中含有大量的細懸浮微粒PM2.5,長期暴露在這樣的環境下,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的危害,特別是對於老人、小孩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焚燒稻草的傳統在農村地區根深蒂固,許多農民認為這是最方便、最經濟的處理方式。後龍鎮陳姓農民表示,從小到大都是這樣做,焚燒稻草除了有助於土壤肥沃度,還能中和土地酸鹼、殺菌防止病蟲害,燒出來的灰,施作在農地上是很好的肥料。苗栗縣消防局表示,露天焚燒行為違反《消防法》,將面臨最高3000元的罰鍰,並由環保局進行後續處理。如果焚燒行為觸犯《空氣汙染防制法》,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工廠違規者的罰款則高達500萬元。若焚燒行為引發火災,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肇事者可能面臨最高7年有期徒刑或罰金。消防局長匡夢麟呼籲民眾,無論是農民還是民眾,都應避免心存僥倖,任意焚燒稻草或廢棄物,發現非法焚燒廢棄物,請撥打119、110報案並協助蒐證。
莒光號車門沒關就駛離「竟是乘客釀禍」!台鐵曝經過 最高可開罰百萬
台鐵521次莒光號昨駛抵楊梅站,有乘客發現車門未關就駛離,質疑有疏忽或故障。不過,台鐵公司調查發現,竟是有乘客因朋友來不及上車,故意阻擋車門關閉。台鐵公司已報警並表示,該行為已違反《鐵路法》,可開罰1萬至100萬元。台鐵公司說明,1月6日第521次莒光號17時11分準點抵達楊梅站,開車前第7車有車上旅客因同行友人來不及上車,竟惡意阻擋車門關閉,造成該車門防夾作用啟動致車門開啟,其友人上車後車門也無法正常關閉。該521次開車後楊梅站值班長列車監視時發現車門未關妥,立刻以無線電話呼叫列車長,列車長迅速前往第7車海測北端門查看,在列車出站不久後即復位車門,並確認車門關妥。521次至新竹站時新竹機務段列檢人員再次上車查看該門,確認車門正常。台鐵公司強調,針對該旅客違反《鐵路法》第68-1條第二項第三款任意操控鐵路站、車設備,或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楊梅站已通報鐵路警察偵辦中。台鐵公司也提醒,旅客乘車時,勿有違反公共秩序的行為,共同維護乘車品質及站車秩序。